[合集]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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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
車輛管理
1、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管理,綜合管理部經理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和安排,保證公司合理有效用車。
2、 公司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者私用,違者將給予辭退。
3、車輛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車輛使用完畢后,專職司機應把車輛停回指定存放點,并鎖好車把鎖,關好車門車窗。
車輛罰款管理
1、車輛違章罰款
2、駕駛員應熟知交通法規和交通標示,不能違章行車,若違章,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駕駛員熟知車輛停車相關規定,不得把車輛停放在不允許停放車輛的位置,否則后果自己承擔。
4、以上違章罰款若找不到具體責任人,則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和相關責任人處理。
車輛保險管理
1、公司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包括信息存檔、查閱以及保險購置。
2、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車輛保險一覽表》,實時監控車輛保險情況。
3、綜合管理部在車輛保險到期前兩周,做好車輛保險市場調研,并把調研結果向公司領導匯報,根據領導安排統一購置。
4、車輛檔案由專人管理,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完稅憑證、保險單、行車證復印件等,對于車輛信息的變更要及時存檔,保證車輛檔案完整性。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2
一、車輛管理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
3、落實車輛例保制度,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車輛須按期年檢,過期未檢的車輛嚴禁上路行駛。
4、堅持車輛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月對車輛普查一次,每季度對車輛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節日、大型活動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完好率達100%以上。
5、嚴格執行長途車匯報制度,凡長途車行程超過400公里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同時當班駕駛員要對車況進行檢查。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6、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7、嚴禁嚴禁將車交給非營運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8、要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自覺遵守行車規定,嚴禁超速行駛、反道行駛、違章鳴號。
二、車輛安全檢查
1、公司不定期地對所屬車輛進行檢查,每逢重大節日、會議或重要活動將組織專門檢查。
2、駕駛員每天要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
3、公司檢查車輛時,采取普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受檢車輛的行車證件、年檢情況及發動機、轉向、制動、燈光、輪胎等部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登記。
4、凡在檢查中檢查出的問題,由檢查人員視情況通知駕駛員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繳行車證、駕駛證,車輛行駛限期恢復車況接受復查等處置。
5、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情況,擬發檢查情況通報,對車容車況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于對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二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隊主管,并進行維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向車隊主管詳細說明維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經車隊主管審核預算費用后,屬于1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經車隊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10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須經部門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修理;1000元以上維修項的報請公司領導批準修理。
第7條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8條 公司的公務用車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必須由車輛主管提出維修項目申請,并對修理費用做出認真評估后,報部門經理批準,送達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車隊主管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隊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上報公司領導,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機或車隊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車隊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要登記造冊, 妥善保管。
第13條 送修理廠的車輛,要堅持厲行節約,修舊利廢,以修復為主,換件為主的原則。
第14條 接到車輛需維修信息后,根據車輛狀況、維修項目,統籌安排車輛修理。對進修的車輛,根據維修規范和維修項目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判斷故障原因和決定維修手段。
第15條 對于比較大部件的維修或零件更換,應嚴格按照維修規范,先上報后更換的原則進行維修配件安裝。
第三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6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7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指定修理廠點每季度或每半年統一結算。
第18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或具體承辦人應將廢舊零部件交車隊主管審查,車隊主管報公司領導審核。
第19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200元以下修理項目時,須電話征得車隊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車隊主管報請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維修。
第20條 車輛在路途中需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經車隊主管進行核查后,方可進行報銷。
第21條 駕駛員因人為因素造成車輛與輪胎損壞的,由其本人承擔費用總價的20%。
第四章 附則
第22條 本規定經公司領導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23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發生沖突時,自本規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24條 本規定由機場運行保障部 機務特車室制定并解釋。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4
為加強公司公車管理,切實降低公務車輛管理使用費用,提高公車使用效率,確保公司公務用車,現就進一步完善公司公車管理使用制度通知如下:
一、公車管理使用制度
(一)完善定人管理制度。公司公務車輛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管理、安排使用。公司公車主要保證公司領導和公司干部公務用車,各用車人應提前向公司辦公室提出用車要求,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調配:上班后15分鐘內,公司領導需要用車的,首先確保公司領導公務用車;15分鐘后,根據工作緩急,再安排業務科室工作用車。駕駛員憑公司辦公室出車單出車。
特殊情況非公務用車,須經公司長批準后由公司辦公室安排。
(二)實行用車登記制度。駕駛員根據公司辦公室安排的出車任務對出車情況進行登記,并填寫《出車登記表》,明確出車事由、地點等事項。《登記表》須經用車人簽字。公司辦公室按月負責對《登記表》進行審核。
(三)完善定人駕駛制度。公司公務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專職負責駕駛,其他人員不得兼任駕駛員,駕駛員不得隨意相互更換駕駛車輛。如有特殊崗位工作人員確需駕駛公車的',需由分管辦公室副總經理審批并報公司辦公室備案。
(四)執行刷卡加油制度。公務車輛用油采取一車一卡加油,管理人員要及時檢查車輛油費支出情況,如有特殊情況,需及時向本單位分管領導匯報。加油卡由公司財務科統一辦理、充值。
二、進一步明確駕駛員職責
(一)嚴格執行定點停放制度。除出車在外地的車輛外,駕駛員完成出車任務后(含節假日、雙休日),必須及時將車輛停放在公司車庫或指定地點。特殊情況不能入庫停放的,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對沒有按規定將車輛入庫或停放指定地點的,視情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因車輛不入庫或不按指定地點停放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二)嚴格執行定點維修制度。車輛維修(保養)要在公司固定的汽車修理廠家或維修點進行。車輛需維修(保養)時,由駕駛員填寫維修(保養)申請單,經公司辦公室審核,報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到定點廠家維修(保養),否則,公司財務不予報銷。維修(保養)費用由公司辦公室審核后統一結算。
(三)嚴格執行車輛管理制度。駕駛員要自覺遵守公司公車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或讓車輛讓他人駕駛,不得自行出車,嚴禁私駕公車。要做好車輛日常保養工作,保持車輛整潔、車況良好。車輛修理、保養、年檢需提前報告公司辦公室。要做好厲行節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車輛費用。
(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職業道德,做到文明行車,不酒后開車,不帶故障出車,確保行車安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因執行操作規范不正確,造成違規受罰,責任自負。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5
一、車輛任務
1.1接送公司業務客戶。
1.2生產需要用車。
1.3經批準的一般職員辦理重要或緊急公務用車。
1.4上下班及加班用車。
1.5副總以上人員用車。
二、因公用車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車需向人資行政部申請,申請人應詳細填寫《派車申請單》。
2.2除緊急公務外,當日的《派車申請單》應于上班后半小時內送至人資行政部,以便能在適合各申請人之使用情況下盡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證各部門的用車。
2.3生產用車(檢品、取送貨)優先;財務部用車運送現金優先。
2.4車輛使用人應按申請用車時間準時出發。任何出發前等候二十分鐘以上的用車或需要在目的地長時間等候的用車均應及時向人資行政部通報,以盡量避免影響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車,用車人憑《派車申請單》乘車,司機按《派車申請單》的內容出車,并將里程表歸零,任務完成后用車人確認里程并簽字后,請司機填寫其有關內容。司機應及時將《派車申請單》行政留存部分交給人資行政部。并準備下次出車。
2.6為了確保安全、合理調配車輛,長途出乘必須經部門經理和人資行政部經理批準,并提前一天申請。如無特殊理由當天的長途將不予批準。
三、緊急用車使用程序
3.1緊急用車系指發生下列情況時的用車:
3.1.1需緊急救治的公司受傷、發病人員;
3.1.2緊急工作任務;
3.1.3重要客戶臨時需要;
3.2緊急用車可以不經申請,但須及時通知人資行政部,且事后補辦《派車申請單》。
3.3若公司車輛已全部外出,則用車人可按公司有關規定搭乘出租車輛,但原則上以四公里以內乘公共汽車為準。
四、其他用車
4.1公司的.客戶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借用公司車輛,但須經公司人資行政部部長及總經理批準,并填寫《派車申請單》。
4.2未經公司人資行政部長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權限
5.1人資行政部負責車輛及司機的管理。
5.2非經公司副總以上領導決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員工不論是否持有有效駕駛執照,均嚴禁駕駛公司車輛。
六、安全規定
6.1員工加班需用車輛請盡早提前通知人資行政部。
6.2為保證行車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機加班一般不得超過24:00。各位員工應從嚴掌握。因特殊情況申請24:00以后加班的,須經部門經理和人資行政經理批準,事前來不及申請的,次日應及時補辦。
七、補充說明
此規定最終解釋權歸人資行政所有,如有變更人資行政部將另行通知。
車輛管理員必須每天早晚各抄送一次里程表;每月匯總一次傳人資行政部部長及財務部各一份。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三條 權責單位
本公司的辦公用車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 行政用車管理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行政管理部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
第五條 部門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六條 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行政管理部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 車輛和駕駛員管理
第七條 公司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八條 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九條 駕駛員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駛。
2、為體現公司形象,駕駛員工作時間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
5、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6、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7、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8、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負責人,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9、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補加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0、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部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1、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行車記錄》。
12、原則上由司機負責公司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公司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后,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生問題應立即向有關各方匯報。
13、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十條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擅離工作崗位。
4、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準,接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5、服務態度不好,影響公司聲譽。
6、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十一條 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員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第四章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第十二條 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辦理。
第十三條 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主管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十四條 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部門主管審查并制訂修理計劃后,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十五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第五章 費用報銷
第十六條 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 私車公用按公司規定的報銷額度,憑合法票據報銷。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發放、修改、廢止等工作。
第十九條 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核準工作。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車公營的管理,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使車輛運行有章可循,維護企業信譽,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公司所屬公營車隊及相關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調度紀律
第三條各公營車隊應配備專(兼)職公營車輛調度員。應班駕駛員應提前30分鐘憑安檢合格證、駕駛員上崗證,經調度核實后發放牌證。
第四條車輛在始發站不能正常應班的,駕駛員須及時報告,經車隊確認同意后,另行安排車輛頂班。
第五條節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級指定的特定運輸任務,駕駛員必須服從調度員的統一調度,
第六條駕駛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停放。
第七條完成當日行車任務后,應向公營車隊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三聯單、牌證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車輛的清潔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車輛。
第三章運行規定
第八條車輛必須按規定懸掛客運班線牌,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客運附加費繳訖證、運管費繳訖證、養路費繳訖證、行駛證以及其他各種證件,否則,被查處的罰款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條車輛應按規定的線路、班次營運,不得脫班、蹋班。
第十條運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駁,確需繞道運行的,應及時向公營車隊匯報,車隊接到匯報后,應及時做好運力調整及班次時間安排。
第十一條車輛接駁及費用結算:車輛在運行途中確因拋錨、路阻、肇事無法繼續運行時,除駕駛員必須就近電告應班站外,同時所有車輛必須無條件接駁。
1、共營線路車輛順路捎帶的,一律不實行結算。
2、接駁手續的辦理:另派車接駁的,在接駁現場由被接駁司機寫出地點、時間、車號、載客情況便條、交接駁車司機帶回車隊填開接駁清單作為結算依據。共營線路車輛實行互相對駁的,由雙方司機在對方三聯單上簽注接駁地點和時間作為計算班次的依據。
第十二條蹋壓班的處理:公營車隊從事快班工作全體人員應切實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確保正班正點運行。
凡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安排或無故蹋壓班的,按該班單邊全程80實載率予以賠償,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禁中途上客或裝運行包;嚴禁以車謀私;嚴禁工作人員的親屬、朋友無票或持無效票乘車;嚴禁內部員工無票乘車。
第十四條駕駛員不得以節約燃油而降低服務質量。
第四章牌證管理
第十五條班線牌、進站(證)等牌證由公營車隊調度員負責日常保管、發放。
第十六條當班駕駛員按規定的調度室報班時領取班線牌、進站卡(證)等牌證;向車隊申領車輛行駛證、規費繳訖證及加油專用本,當次(天)任務完成后或應及時交回,并實行簽字制度,無論是向調度室領取牌、證還是向車(分)隊領取的證件,在車輛運行時,駕駛員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七條因駕駛員的.原因造成班車誤點、脫班、停班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并按該班次全額收入的80補償。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200元,第二次扣罰20__元。若造成了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款,經查證屬實,按實際收入票價3-5倍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室的統一調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條不按規定行車路線行駛或私自改變運行線路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可視情予以解聘處理。
第二十三條凡未及時報告導致塌班的按塌班論處,或拒絕接駁的,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20__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條營運牌、證遺失、被盜,責任人應無條件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另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
第二十五條因駕駛員原因造成旅客投訴或報紙、電臺、電視臺公開批評的,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視情給予解聘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因車隊、車站及調度管理人員失職造成駕、乘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損失及處罰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凡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處罰,由公司運輸管理部門調查核實后進行處罰,罰款全額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解釋權與修改權屬公司,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8
為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使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某某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范的要求,結合公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1、公司總經理的職責:
公司是特種設備安全的責任主體,總經理是特種設備安全的主要責任者,應當對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為:
(1)建立健全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
(2)某某制定公司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
(5)某某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特種設備傷亡事故。
2、公司其他班子成員的職責:
公司其他班子成員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分管范圍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管理工作。參與和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在緊急情況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部室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部室主要負責人是負責本部室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室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①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②明確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措施,負責制定和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③定期某某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④負責某某編制應急預案和實施應急演練。
⑤負責部室特種設備事故、某某的應急處理和報告。
(2)部室副經理的崗位職責:
1①在部室經理領導下,對部室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
②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③具體某某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⑥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⑦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節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管理。
⑧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某某或事故的處理和報告等。
(3)安全員及班組長崗位職責。①配合部室經理、副經理對本部室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是負責本崗位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②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③落實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制定、修改、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及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負責本崗位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⑥具體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
⑦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以及安全附件、儀器儀表的檢測、校驗工作;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某某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
⑧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某某或事故的響應、處理和報告等。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職責:
①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設備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③聽從指揮,保持本崗位設備的安全和清潔,不隨意拆除安全保護裝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④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等工作。
(5)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部室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某某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
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冊登記文件、某某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為保證部室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1、特種設備的購置、某某制度。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安全技術部審核并逐級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物資供應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某某前,必須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某某許可的單位負責某某工作,開工前應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某某未經批準的特種設備。某某完成后,使用部門(或者督促某某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制度。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某某日內,由使用部門負責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內安全使用。
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特種設備的某某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某某技術文件和資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特種設備檔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也是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更新報廢的根據。通過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可以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
3掌握其技術狀況,了解和掌握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
4、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①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進出人員的管理。凡進入危險場所的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檢測人員),應由公司或部室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③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④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9
為增強渣土治理,整頓渣土運輸次序,嚴厲打擊非法渣土運輸行為,特提出以下關于渣土運輸管理的意見:
一、提升渣土運輸企業管理,嚴格市場準入
1. 嚴禁個人或未經批準的企業參與渣土運輸。運輸渣土的企業需擁有至少20輛產權屬于自己的運輸車輛。禁止掛靠行為,一旦發現,即取消其渣土運輸資質。
2. 凡是渣土運輸車輛引發交通事故致死,導致惡劣社會影響的,應立即清退出南京市場:
- 城管部門拒絕審批該企業的所有渣土運輸和處理請求,禁止其在南京市內進行任何形式的渣土運輸和處理活動;
- 將該企業和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單”,不再允許其進入市場,法定代表人不得參與渣土運輸相關活動;
- 公安機關依法追訴責任人刑事責任,將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在南京市從事渣土運輸及其他運輸業務;
- 公安交管部門取消該企業所有車輛的蘇AX專段號牌。
3. 對渣土運輸企業及其員工實施信用評估,納入渣土處置招標條件。城管部門主導,交管、環保、住建等部門每月對企業進行評審,未通過信用評估的,不得參與渣土處置招標。
4. 規范招投標流程,嚴厲打擊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物價部門應每年公布渣土運輸指導價。住建、城管部門應促使建設單位選擇信用等級高的渣土運輸企業承擔渣土運輸任務。
二、嚴格運輸過程管理,嚴查違規行為
1. 渣土運輸必須全程封閉運輸。城管部門會與交管、質監、交通等部門共同確定全封閉改造的驗收標準。運輸企業應選擇符合國家要求、具有封閉化改造能力的廠家進行全封閉改造,確保設備滿足防止遺撒、揚塵的需求,并通過公安車輛管理機構的檢驗。
2. 渣土運輸采用集中運輸方式,運輸公司應配置安全員和引導車,引導車應設有明顯的標識。渣土運輸時,渣土運輸車輛必須由引導車和安全員引導,按規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禁止單獨運行。
3. 對違反渣土運輸相關規定,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不按時運輸、隨意傾倒渣土、沿途灑落污染物等行為,導致惡劣社會影響的:
- 城管部門禁止該企業在南京市內進行為期六個月的所有渣土運輸和處理活動;
- 在此期間,公安交管部門對該公司所屬渣土運輸車輛不予發放《安全證》和《通行證》;
- 駕駛員如有上述違反市容管理法規以及闖紅燈、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由公安交管部門禁止其在南京市從事渣土運輸長達半年,對該車輛暫停發放《安全證》、《通行證》;若再犯,禁止其一年內在南京市從事渣土運輸;第三次犯,將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在南京市從事渣土運輸。
4. 渣土運輸車輛、工程車、沙石車、混凝土攪拌車等大型車輛不得在隧道、主要高架道路上行駛。如違反此項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將收回該車《安全證》、《通行證》等證件,對駕駛員罰款并扣除3分。
5. 城管、交管、住建、環保等部門要嚴厲查處渣土處理運輸過程中的各種違法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個人罰款5千以下,對單位罰款20萬以下;交管部門應對違反交通法規的渣土運輸駕駛員依法進行處罰和扣分;住建、環保應依據各自的管理職能對違規單位進行上限罰款。
三、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提高駕駛員的責任意識
1. 城管、交管、住建、環保等部門應定期對渣土運輸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駕駛員進行操作規范和安全運輸的培訓、教育和考核。渣土運輸企業也應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訓練。未按規定參加培訓的企業和個人,不得參與渣土運輸活動。
2. 渣土運輸企業應不斷改進和完善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獎勵懲罰機制,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確保渣土運輸規范、安全,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
3. 發揮渣土清理協會的作用,建立健全渣土運輸行業的自律機制,制定渣土運輸行業規范,教育和督促會員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促進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秩序。
四、強化聯動管理,構建協同管理的有效機制
1. 市政府副秘書長領導各部門、各區縣,實行渣土運輸聯動管理,城管部門作為渣土管理的'主導部門。成立由城管、住建、環保、公安等多個部門組成的渣土聯合整治管理辦公室,負責研究渣土運輸動態狀況,指導協調全市渣土運輸管理執法工作,監督考核各區渣土運輸整改情況,指揮全市渣土運輸重大整治行動。
2. 各區由主管副區長成立相應的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區域渣土運輸管理工作,檢查督促區域內的工地遵守文明施工的相關規定,并做好本區域內裝飾裝修垃圾的收容和清除。
3. 各部門應盡職合作:城管部門依法做好渣土處理作業的管理;交管部門強化渣土運輸車輛及從業駕駛員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住建委加強建設和施工單位的管理,強化施工現場內部監控,確保渣土車規范裝載、車輛清洗、防塵降塵等措施得以實施;環保、水利、交通、地鐵等單位根據自身職責做好監管工作,敦促相關建設單位守法經營,規范渣土處置行為。
4. 建立南京市渣土執法隊伍,整合公安交管部門夜查中隊和現有的城管渣土聯合執法隊伍,形成由交警、城管、治巡警構成的聯合執法隊伍,由市公安交管部門統一領導管理、統一規劃勤務、統一指揮行動,重點打擊渣土運輸車輛的違法行為,開展長期的渣土運輸違規行為整治。
5. 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渣土運輸和處置的監管職責的,由同級監察機關或上級行政部門對單位作出限時改正,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6. 各個工程建設項目、土地所有權單位應加強自有的場地、工地的監管,堅決貫徹“四有兩不”(有工地圍擋、有硬化路面、有沖洗設施、有前門清潔措施、渣土運輸車輛裝載不超過高度、輪胎車身不攜帶泥土)的規定;因管理不當造成渣土亂扔問題的,建設單位、所有權單位應承擔責任。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公務車輛為公司現有的:
l××商務車一輛
l××××商務車一輛
l××轎車一輛。
車輛管理規定
第三條對司機的要求:
1.公司車輛應用于公司處理公務事宜,駕駛員未經行政部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練習駕車;
2.司機應愛惜所駕車輛,由于駕駛不當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3.駕駛人員在沒有出車任務時,應在司機辦公室待崗,不得擅離職守;
第四條車輛用油管理要求:
1.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車公里數購買油卡,油卡由行政部辦公室管理,司機加油時需要登記后領取油卡。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
2.司機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時,應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應及時提交部門審核及報銷;
第五條車輛維護管理:
1.所有車輛由公司統一安排定期檢修、保養。未經允許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否則費用自付;
2.需要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經行政部批準后在公司指定得維修站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財務劃帳轉撥,不予支付現金;
車輛使用規定
第六條行政部安排用車應按照使用者重要性來安排優先級,派車必須首先考慮優先等級高的人員用車。下級申請用車必須在確認優先等級排在其之前的`人員無用車需求,方可出車。
第七條具體關于每輛公務用車駕駛員、使用范圍及使用權限優先級的規定如下:
1、××商務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l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長、總經理等公司高層領導上下班和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
l服務對象優先級:
u董事長、副董事長
u總經理、VP
u重要客戶
u政府要員
u投資人
2、××轎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l用途: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接送公司高層或技術人員出差到乘車、乘機地點接送及外出辦理公司日常事務;
l服務對象優先級:
u公司重要客戶;
u政府要員
u投資人
u董事長、副董事長
u總經理、VP
u技術人員
3、××××商務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u第三駕駛員:×××
l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來客人,技術人員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機場、火車站;公司日常外出辦理事務、采購物品或經行政部批準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門組織的職工有關活動用車。
l服務對象優先級:
u公司客戶
u技術人員
u員工集體活動
u行政外出采購人員
第八條公務用車的審批制度。
1.除附錄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車之外,員工如需用車,應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報派車單(見附錄II),司機憑行政部門簽字批準后的派車單方可發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當天填報派車單出車;
2.公司內部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調度,車鑰匙統一放在前臺進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車發車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臺進行登記。除非特殊情況,每晚鑰匙必須歸還至前臺。
3.用車人必須讓車輛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并做返回登記;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門,并說明原因;
4.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董事長、總經理用車必須告知行政部門;其他員工需要用車,如駕駛員未接到經有關部門的派車單不準出車。
第九條因私用車規定: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自出車庫地至回庫地之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補充到當月郵費預算中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第十條管理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關未盡事宜,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1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管理,降低油耗,節約費用,安全行車,最大限度的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確保公務用車和施工現場用車,特制訂本管理辦法,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第四條 保障領導的專車,每天用車結束后,用車領導須在臺賬上簽字。
第六條 司機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及時修理。
第九條 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罰款500元。公務完成后要及時將車停到公司車庫或指定位置。
第十條 車輛出車時應將車輛停放于停車場或適當位置。
第十一條 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規則、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十三條 司機應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清洗以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公司所屬車輛必須到公司指定的修車點進行維修和保養,在維修和保養前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維修、保養。
第十五條 如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維修費全額由司機承擔。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現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責任由司機承擔,并予以記過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是司機違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險承擔的金額后,其余部分由司機負擔,公司可視情節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九條 工程管理人員去工地安排、檢查、指導工作和參加工程例會。
第二十條 財務人員去銀行取現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項目部發放工資。(需填寫用車申請單并經財務部長簽字確認)
第二十二條 去大連、北樂、開發區辦理業務三人以上或一人攜帶現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條 在金州區內員工辦理業務公司不派車,可乘公交車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條 任何人去大連、北樂、開發區辦理業務無緊急任務不準乘坐乘返程車,可乘火車、公共汽車、快客、輕軌或小客往返,憑票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每周星期五報銷。
第二十六條 用車部門須于用車前一天17:00時前,將用車申請單(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總以上領導簽字)送到辦公室,辦公室根據情況統籌安排。
第二十七條 如未提前申請,將推后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車已出車,原則上不再重復派車。
第二十八條 如有非可預見性的用車,辦公室應酌情處理。
第二十九條 機關車輛油料由辦公室統一定點購買,司機憑《加油證》到指定地點加油。司機必須隨時核算加油證,并隨時把用油情況報辦公室。辦公室不定時抽查核對各車輛加油記錄。
第三十條 材料部、項目部車輛用油由材料部購買后,存放在北樂大庫,車輛加油時到該庫內加油。加油時,保管員要開據《出庫單》,并詳細記錄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駛里程數。司機要將加油情況記錄在《 月單車加油統計簿》上。
第三十一條 除維修費、油料費用由公司統一結算,過路費、停車費均由司機先行墊付,每周結算一次。
第三十二條 油料、維修費及其它費用憑發票經辦公室、財務審核及總裁簽字后實報實銷,超過50000元的必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
第三十三條 服從辦公室統一調派,滿足用車部門的用車需求,認真做好對公司各部門的服務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條 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
第三十五條 根據安排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第三十六條 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貽誤公事,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司機上班時間如不出車,必須在待車室待崗。
第三十八條 愛護車輛,保持車內衛生和車輛清潔(否則每次負激勵100元)。出車前要堅持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九條 司機下班后,車輛未經批準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違者第一次負激勵200元,第二次負激勵500元,第三次解除勞動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車,造成車輛失竊,司機負責賠償。發往大連的班車到終點站后必須馬上停到停車場,不得擅自使用,違者第一次負激勵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司機需如實記錄《單車行車臺帳》,如實填寫出車記錄。并在每月一至三日將《單車行車臺帳》,上交辦公室審核。
第四十一條 司機要保持自己車庫的衛生,定期進行清掃,保證地面無灰土、雜物。
第四十二條 司機要掌握自己車輛的繳費(檢車)時間,包括養路費、保險費、道路運輸費、道路運輸管理費、車船使用稅、檢車費。當需要繳費時,要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借款繳費。
第四十三條 工作中,不得稍帶熟人,否則出現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第四十四條 貨車必須停放在大庫內,否則出現汽車的零部件丟失或被盜,均由司機負責承擔一切損失。
第四十五條 堅持節約用油,厲行節約,能用的材料不換新,更換的零件交舊換新。
第四十六條 負責所駕車輛的加油記錄,并及時把情況報辦公室。
第四十七條 堅持車輛入庫制度,停放在公司車庫的車輛,(入庫后將鑰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車前領取)。
第四十九條 全年行車安全無事故、無違章者,獎勵1000元(由辦公室負責統計)。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統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車,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生產用車、管理用車和公務指揮車輛,由綜合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其它持有駕照人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專車加油卡、車輛保險單、日常車輛鑰匙由專職司機負責保管,如專職司機出差或休假,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綜合部保管。
第6條車輛每天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鑰匙妥為保管。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7條使用范圍:
(1)各部門人員下工地工作使用;
(2)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寧德市區域)出差、辦事、業務聯系接送;
(3)接送公司賓客。
第8條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公務用車,使用人向本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見附件1),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綜合部負責人審批。綜合部車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②由綜合部將審批后的《車輛使用申請單》交與司機,司機根據申請單予以出車。
③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④所有員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扣罰工資200元,并進行誡勉談話。
(2)派車的基本要求。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以滿座合用為原則,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應選擇好最佳路線,用車完畢應及時停放規定停車地點。
第9條司機駕駛車輛前,應提前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第10條除經公司特別批準外,司機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第11條公司所有公務用車在完成工作日出車任務后,以及雙休日、節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均應停放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2條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
第13條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按照預算執行。
第14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見附件2)提交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綜合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準予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對司機可以自行維修的項目,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綜合部負責統一充值汽油總卡,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采用一車一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需現金加油者,向綜合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
第15條綜合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6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7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綜合部辦理并由公司支付相關費用。
第18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19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駕駛員和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法規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1條違反交規,其罰款由司乘人員共同承擔,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
第22條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管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第23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4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5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核銷程序按公司財務制度辦理。
附件1:《車輛使用申請單》
附件2:《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公司概況
運輸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0月24日,注冊資金為300萬元,經營范圍是普通貨物運輸,法定代表人是李。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李振鋒,職務經理,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李士磊,職務科長,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勵,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流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篷車輛如需遮篷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張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注意:如果你公司是從事集裝箱運輸或是其他類型的運輸,則需按實際的情況編制這一章節。(此為注釋性內容,企業實際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內容)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后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與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頂起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周期的約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和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危化品運輸過程中因燃燒、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根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武侯區危化品運輸安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七不上路”的內容
(一)車況不好不上路;
(二)駕駛員、押運員的手續不齊、身體不適不上路;
(三)缺員(缺押運員)不上路;
(四)天氣狀況惡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裝存在問題不上路;
(六)駕駛員、押運員對所運危化品貨物性質不清、情況不明不上路;
(七)對承運的危化品無《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不上路。
第三條“七不上路”制度的執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運輸企業督促駕駛員、押運員共同負責落實;
(二)危化品運輸企業安排專人通過GPS監控車輛的運行動態,并記錄車輛的運行線路,車速等情況,適時提示駕駛員、押運員安全行車。
第四條危化品運輸企業“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職責
(一)危化品運輸企業是危化品運輸安全的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企業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立安全管理科,有專職安全員和專門的安全工作經費、車輛等設施設備。
(三)對承運的不同種類的危化品分別有專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有人員穩定的應急救援隊伍。
(四)企業每年應組織駕駛員、押運員脫產培訓3-5天,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駕駛員、押運員簽到參加的安全學習會,廣泛開展“安全優質服務明星駕駛員(押運員)”競賽活動,教育駕駛員、押運員依法運輸,做到無正規生產廠家的危化品不運、無合法經銷手續的危化品不運、不知道其化學特性及應急處置措施的危化品不運。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調度車輛和駕駛員、押運員,由企業安全管理干部對其進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對嚴重違法違章,私拉亂承運危化品,或通過GPS監控到駕駛員、押運員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企業要嚴肅處理。
第五條監督管理
(一)運政執法重點監管危化品運輸,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和權限,依法查處危化品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和違法行為。
(二)道理運輸管理機構要嚴格危化品運輸企業,及其駕駛員、押運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加強對危化品運輸企業的行業監管。
第六條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區交通局負責修訂和解釋,從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
一、學生營養餐運輸車輛嚴格按照市教委、市防疫站及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要求執行。
二、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規定,食品運輸車輛做到專人專用運輸食品,嚴禁裝運非食品及有毒有害物質;避免食品與非食品,與易于吸附氣味的食品和有特別氣味的食品同時運輸。
三、食品車輛保持清潔衛生,堅持每天清洗消毒。
四、做好車輛的保養維修工作,保證送餐車狀況良好,選擇最佳路線,合理運行,縮短運輸時間。
五、運輸直接入口食品的車輛密閉防塵,運送散裝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清潔的容器盛放,餐盒要用密封清潔的保溫箱盛裝。
六、裝卸押運食品,從業人員應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參加運輸工作。裝卸運輸食品過程中,不得品嘗食品,不得腳踏或坐在食品箱上,要講究職業道德。
車輛運輸管理制度
1.維修部門是車輛后勤保障的主要工作項目,我們不但要狠抓維修質量,更必須嚴格管控各項維修費用,必然監督車輛日常維護是保障車輛良好技術性能的根本措施,定期檢查保養車輛是為保證車輛維持最佳技術狀態,加強車輛維修質量,減少車輛“罷工”事件,是提高工作效率及降低維修費用的基本手段。
2.加強維修人員作息時間安排,合理分配工作值班制度,對晚間“歸來”的自備車輛一一進行技術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做到及時排除,保證車輛出勤率。
3.繼續堅持分組分量制,將工作任務合理規劃,分配至各組工作人員,在維修質量方面務必監督把好質量關,嚴格杜絕因工作的疏忽導致無謂的返修事件發生,將維修質量與返修率做出評比并落實到每一位工作人員,適當做出獎懲制度,以評比數據公布示范去提高維修質量。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
4.如車輛遇意外情況在路途行駛中拋錨,必須第一時間趕往進行搶修處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延誤公司服務效益。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4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調度、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工地和車隊的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時刻保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時刻保持車輛清潔、室內舒適。
3、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系暢通,隨時聽從車隊安排出車任務,嚴禁駕駛員擅自出車,必須由公司領班人員指派方可出車。
4、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5、駕駛員完成當日任務后,應將車輛及時清洗,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將車在外停放,防止車輛被盜和損壞。
7、駕駛員對車輛加油應在每天上班時有領班統一安排加油,特殊情況需加油時,應報告當班領班,由領班協調安排加油,不得擅自加油。每次加油后必須要領班人員報告加油量以作記錄。
8、待人和氣、搞好團結。嚴禁打架斗毆,違者罰款每人次100元。相互之間不得撥弄是非,維護車隊團結,維護車隊集體利益。
9、搞好駕駛員所駕駛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好班前5分鐘車輛檢查工作,對車輛的輪胎氣壓,機油油量,方向,剎車及車輛外觀損壞情況等做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班報告、處理。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不帶故障行車,以確保行車安全。白班駕駛員每天早上在班前5分鐘行車準備時間內對自己負責車輛的空濾進行除塵處理。公司將不定時進行檢查,一經發現沒有進行車前準備,機油、空濾沒有檢查處理的,對當班司機做罰款30元/每次進行處理。由領班安排時間,一周左右,由領班監督,白班司機對每臺車輛打黃油,必須全方位,不能漏位置。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保養工作,同時認真填寫運轉、檢修保養、加油及完成工作量記錄。
10、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穿拖鞋開車,在行駛過程中應禁止接聽手機,更禁發短信,如有發現,處以30元/次的罰款。
11、有領班安排的臨時出車任務,完成任務時應及時向領班報告所完成任務的詳細情況。
12、嚴格執行上下班時間,早上7:00上班,中午12:00下班,13:00上班,下午7:00下班,嚴禁遲到與早退,違者罰款20元/次。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遲到或早退者,當月做罰款200元處理。
13、嚴厲禁止無故曠工,違者罰款200元/次。一個月累計曠工達3次者,公司有權將其無薪辭退。
14、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領班安排提前下班除外),如若有事需離開也要先請示領班,并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于領班進行統一調度。如果在領班不知情的情況下隨意離開工作崗位,造成耽誤出車超過1小時者,直接按曠工處理。
15、必須統一服從領班的調度命令,不聽命令或者領班下達命令后不執行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6、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自己所保管的車輛交與車隊成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10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費和其他所有損失由違規者自行負責。
1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領班和司機要對當班車輛運行情況向領班匯報,向接班司機交代車輛的車況和存在的問題。并在車輛運行記錄上記錄清楚。接班司機要對車輛的外觀、油料、制動等方面進行檢查,對車輛的外觀要當面交接清楚,在當班作業中,如發現車輛有新的碰撞痕跡,一切責任視為該當班司機的責任。
18、駕駛員辭工必須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批準后方安排時間結薪離職。若未經批準私自離職,做扣除所有工資處理。
19、愛護車輛及公共財物,作業過程中,時刻注意道路路況,看有無散落的石渣,施工現場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個人無法處理應馬上停止作業,向領班匯報,由領班協調處理。每趟檢查一次輪胎情況,減少輪胎損耗,提高生產效率。堅決杜絕將輪胎碾壓報廢和雙爆胎等情況發生,如因個人檢查不到位,造成以上情況的,所產生的損失,由該司機承擔40%。
20、規范駕駛習慣,節省油料及輪胎消耗,不同的路況,及時換擋,合理控制油門。公司每月將對各車的油料、輪胎消耗及工作量進行對比考評,對好的車輛進行適當獎勵,對使用較差的車輛進行適當處罰。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5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于對公司車流量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2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修理。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收車后需要填寫車輛的使用說明,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及時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詳細說明請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及費用預算,經車輛主管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進行審批。
第7條 司機將公司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第8條 公司的高級車輛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可送到非公司指定修理廠,但司機所洽談的修理廠必須正規且收費適中,并必須得到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行政總監的審批同意,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同時,應及時上報人事行政部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司機必須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報審,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維修完成后,司機或車輛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以備不時之需。
第13條 司機必須將車輛維修中替換下的車輛零配件帶回公司,由車輛主管負責清點,并簽字驗收,交人事行政部進行統一處理,所得收入需及時交至公司財務部。
第14條 車輛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妥善保管。
第3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5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6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車輛主管會同財務人員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結算,其中指定修理廠的`選擇、修理費的商談由車輛主管、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財務部經理共同確定。
第17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應將《修理費用明細表》、審批報告及廢舊零部件的收據交車輛主管審核。
第18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后司機方可安排維修。而維修費用超過200元以上時,司機應通過電話向車輛主管請示,經車輛主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
第19條 車輛在路途中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并經車輛主管進行審核。
第20條 修車時司機所提交的修車申請應詳細說明修車類別、項目、部位及費用預算,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下時,由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上時,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后報行政總監審批。車輛的大修、中修必須經過總經理的審批。
第21條 車輛的電瓶、輪胎短于正常的核定壽命時,其修理或更換費用由司機按比例承擔;超出使用壽命者,按比例獎勵所節余費用的50%給該車輛的司機。
第22條 因工作需要變更駕駛車輛的,經車輛主管確認后,在一個月內,車輛變更前的司機應承擔車輛變更后的司機超出核定修車費用30%的修理費,因交通事故造成變更或因車輛變更后的司機操作原因造成的更大損失除外。
第23條 各車輛洗車費實行成本制,每輛車的月洗車費用不得超過30元,洗車費用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后,司機持消費憑證到財務部進行報銷。
第4章 附則
第24條 本規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5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26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沖突者,自本規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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