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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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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預算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預算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通用]預算管理制度

預算管理制度1

  【摘要】全面預算管理涉及面廣、流程鏈條長,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影響全局。實現全面預算管理應當重視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使全面預算管理的實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本文從全面預算管理的意義和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必要性出發,對交通運輸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提出幾點建議。

  關鍵詞交通運輸業 預算管理 制度體系

  交通運輸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是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強大動力。“十三五”是我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集中建設、擴大規模的重要時期,更是加快成網、優化結構的關鍵時期,20xx年鐵路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共完成2.79萬億元,同比增長4.7%;完成營業性客運量190.02億人,比上年下降2.2%,旅客周轉量31239.87億人公里,增長3.9%,貨運量431.34億噸,增長5.2%,貨物周轉量182432.29億噸公里,增長5.0%。

  一、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意義

  (一)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是實現戰略規劃目標的有力支撐

  年度全面預算目標是企業戰略目標的分解和細化,是確保企業戰略規劃得以實現的有效手段和工具。通過制定年度全面預算目標,可以將發展戰略分解和細化到產銷規模、成本費用、投自、融資、資金營運等生產經營管理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通過年度全面預算的執行,可以將年度預算目標落實、量化到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個工序,并以月度預算、季度預算的順利實施,確保年度目標的有效實現,從而實現“化戰略為行動”,確保企業戰略規劃目標的最終實現。

  (二)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是推動企業加強內部控制的重要工具

  通過全面預算的制定和實施,可以對企業經營過程和外部環境進行及時、有效的分析、預測和判斷,揭示經營管理中的風險點所在,進而有針對性地加強風險管控,使自身所處的環境與擁有的資源和企業的發展目標保持動態平衡,推動企業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三)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是提升企業價值創造能力的重要手段

  通過全面預算的編制和執行,可以將企業有限的資源加以整合、協調分配到能夠提高企業經營效率效果的業務、活動、環節中去,并通過建立和完善各項控制標準和控制程序,進一步加強成本控制,實施精細化管理,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從而推動企業提升資源的價值創造能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必要性

  制度體系是企業管理工作的基礎,是企業賴以生存的體制基礎,是企業員工的行為規范,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體制保障。實現全面預算管理應當重視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使全面預算管理的實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首先,制度體系的建立有利于預算管理發揮實效。預算管理環節復雜,從編制審核、控制分析到考核評價,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沒有制度約束都會導致該環節預算流于形式,只有通過建立系統、規范、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制度體系,才能實現預算管理“全員參與、全過程跟蹤、全崗位落實、全內容管控和全方位覆蓋”。其次,制度體系的建立有助于企業內控機制的有效運行。預算管理并不是孤立的管理模式,必須和企業資金管理、風險管理、物資采購及其他各項業務活動銜接,只有構建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與其他內控管理制度相輔相成、共同運行,才能推動整個企業內控機制的健全完善。

  三、構建交通運輸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議

  (一)健全全面預算管理組織體系,營造良好的體系建設環境

  健全有效的預算管理組織體系,從頂層設計入手強化全面預算的組織領導。一是健全全面預算管理組織機構,搭建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辦公室和具體預算單位三個層次的全面預算管理工作架構,其中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決定和處理全面預算管理的重大事宜,預算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全面預算的`編制、審核、控制、分析、調整、考評等工作;二是制定預算管理工作規則,明確各部門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避免出現漏洞、多頭管理、推諉扯皮現象;三是規范預算編制流程,明確部門預算內容,確保部門預算項目和部門工作職責互相支撐,企業所有管理活動閉環管理。財務部門采取合理方法將業務部門預算合理轉換成財務數據。

  (二)完善預算定額標準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基礎支撐作用

  推行預算定額標準能有效提高預算編制效率,強化預算編制剛性。一是完善人員、資產、價格、計量等各項基礎資料數據庫,利用基礎數據庫制定、審核全面預算,實現基本支出預算費用標準化;二是完善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預算定額,收集歷史數據、同行業對標企業的數據,通過立體交叉式的比較,完善本企業建設項目定額,實現相同地域、相同規模、同一性質項目預算標準一致,最終實現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規范化、標準化;三是完善全面預算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與企業資金結算系統、財務核算系統和報表管理系統相銜接,實現對企業業務流、資金流、信息流等預算數據的全覆蓋,從而及時、準確地取得、傳遞和利用各項基礎數據,充分發揮支出標準在預算編制和管理中的基礎支撐作用。

  (三)健全預算分析制度體系,切實發揮預算約束控制作用

  加強預算執行監控,切實發揮預算約束控制作用。一是建立預算執行監控制度,預算管理部門要加強與各執行部門的溝通,動態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反饋預算執行的進度與效果,及時發現和糾正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偏差與問題;二是建立定期預算執行分析制度及重大事項應急分析制度,將預算分析的對象,縱向深化到各預算責任中心,橫向分解到各業務流程,提高分析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三是完善預算控制責任制度,實行預算執行結果的非合理性偏差問責制,做到職責到位,責任到人。四是制定預算執行審批制度,在金額控制的基礎上,實行預算項目控制,嚴格控制預算外項目支出。

  (四)完善預算考評制度體系,強調考核結果的運用

  完善預算考核體系,調動實現預算管理目標的積極性。一是科學設計預算考核指標體系,在收入、利潤指標的基礎上,增加市場占用率、客戶滿意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率等非財務指標,建立績效考核的多重標準。二是完善預算考核結果的運用。將預算考核與激勵體系相結合,通過實施貨幣與非貨幣獎勵來加強目標的一致性,使經營者、員工與企業形成責、權、利相統一的責任共同體,最大限度地調動經營者和職工的主動性和責任性。

  (五)完善預算管理人才培訓制度,打牢體系建設的人才基礎

  完善預算管理人才培訓制度,有效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和預算控制效果。員工是全面預算的編織者、參與者和執行者,完善預算管理人才培訓,讓員工了解預算管理對企業的重要性,預算編制質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提高員工參與預算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參考文獻

  [1]交通運輸部.20xx年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統計公報[R].交通運輸部網站,20xx.

  [2]何靜.全面預算管理在交通運輸行業中的應用研究[D].云南大學,20xx.

預算管理制度2

  為了建立科學規范的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確保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實施,根據省、市的要求,結合《會計法》、《預算法》和《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我校預算編制制度。

  1、校園預算是指中小校園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它是中小校園財務工作開展的'基本依據。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校園的預算編制務必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重點性、科學性、透明性和績效性的原則。

  3、校園編制的預算,務必及時立卷規檔,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毀損。

  4、校園應當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狀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進行預算編制。

  5、校園的預算務必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能列赤字,不能預留硬缺口。

  6、校園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本單位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目標任務的規模及要求相適應,按照規定務必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也不得將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為編制預算收入的依據。

  7、校園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貫徹厲行節約、勤儉建校的方針,應當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照顧一般,在保證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項目支出。

  8、中小校園務必強化預算編制的管理,要把預算編制工作作為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資料抓好落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教育系統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預算管理制度3

  1.0 總則

  1.1為了明確公司各部門在實現各項經營目標中的財務關系及責任,規劃、控制公司的經營活動,確保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公司經營目標,對一定時期內公司 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公司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 體安排。

  1.3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逐月編制滾動預算,由公司財務部組織實施,分級歸口管理,并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績效考核的依據。

  1.4編制財務預算應當遵循效益優先、積極穩健、權責對等的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將各項成本、效益指標“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分解、落實,并負責到位。

  2.0財務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2.1公司成立財務預算領導小組,由助理總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經理擔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財務預算工作小組,負責財務預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體事宜,并對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負責。工作小組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人員為小組成員。

  2.2財務部根據公司要求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督促各部門按時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2.3各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部做好公司整體預算的工作。各部門經理(主管)及財務部經

  理對本單位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直接責任。

  3.0 財務預算的主要內容及編制依據

  3.1財務預算的編制應當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執行部門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3.2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各部門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預算主要是指在預算期內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對提供各種勞務可能實現的業務量及其收入的預算,主要依據年度目標利潤、預測的市場勞務需求及提供的市場價格編制。

  3.2.2成本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在預算期內所要達到的營運規模,主要是在收入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作業板塊(辦事處)的各種設施的營運能力、各項成本費用的消耗,具體編制如下:

  3.2.2.1人工成本的測算:根據本年度的實際直接工資(不含公司辦公室人員)及下年度的工資支出情況作測算;根據工資總額作出提取“三費”的測算;以及本年度職工的工資收入作出下年度社會保險費的測算;根據本年度勞動保護費的情況作出下年度費用的測算。

  3.2.2.2勞務成本的.測算:主要是燃料費、養路費、營運證費、路橋費等運輸費用及修理費的測算,可參照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燃料費及路橋費根據下年度的經營情況預測,養路費及營運證費根據實際使用的車輛情況預測,修理費用主要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及維修安排計劃,并結合本年度實際情況作測算。

  3.2.2.3其他直接費用的測算:(主要為各作業板塊發生的費用)主要是折舊和其他費用項目(如租金、財產保險、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水電費、事故損失費等)可參考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折舊按規定的折舊率作測算。

  3.2.3期間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門(既機關人員)組織經營活動必要

  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預算,管理費用包括可控費用和不可控費用兩部分。可控費用是指辦公費、電話費、水電費、差旅費、運輸費、修理費、業務接待費、勞動保護費等;不可控費用是工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折舊費、社會保險、財產保險等。根據上年實際費用水平和預算期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公司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項目、分責任部門進行編制。其中:業務招待費應當重點列示。

  3.2.4營業外收支預算包括處理固定資產凈收入和損失、罰款凈收入和損失及其他營業外收支等,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編制營業外收支等相關業務預算。

  3.3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預算期內購置、更新固定資產進行投資的預算,應當根據公司發展計劃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公司處置固定資產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應列入預算。

  3.4資金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需要借入的長短期借款,主要依據公司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及利率等編制。

  3.5財務預算主要包括資產負債預算和損益預算等內容

  3.5.1資產負債預算: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綜合反映公司期末財務狀況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預算期初實際的資產負債表和收入預算、經營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5.2損益預算:是按照損益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公司在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收入預算、經營預算、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其他專項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6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實際需要,制定規范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統一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各部門應按照公司要求認真填報。 4.0財務預算的編制程序

  4.1下達任務:財務部于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門下發上報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通知和編報要求。

  4.1.1編制上報:各部門應當結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和下一年度的

  特殊變動來確定其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指標,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將各項計劃以及有關材料上報財務部。

  4.1.2客服部根據各作業板塊(包括運輸、倉儲、辦事處)的經營情況,市場開拓情況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塊收入預算。

  4.1.3調度部根據運輸營運情況,編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1.4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根據本部門設備使用情況及下一年度的營運計劃,參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編制下一年度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 倉庫需更新的地臺板、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等支出預算。

  4.1.5保險部負責制定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1.6行政部負責編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臨時用工勞務費等),以及機關部門日常發生的修理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勞動保護費、水電、房租等費用預算。同時負責編制公司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購置、更新的預算。

  4.1.7財務部:負責編制折舊費、四稅、審計費、財務費用等預算。

  4.1.8總經理辦:負責編制購置運輸設備及投資項目的預算。

  4.2審查平衡:財務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在審查、 平衡過程中,財務部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 反饋給有關部門予以修正。

  4.3審議批準:財務部在各有關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方案, 上報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對于不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或者財務預算 目標的事項,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修訂、調整。在討論、調整的基礎上,財 務部正式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草案,提交公司執行官審議批準。

  4.4下達執行:財務部將審定后的財務預算下達各部門執行。

  4.5 月度預算的編制程序:

  4.5.1客服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經營收入預算。

  4.5.2調度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5.3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勞動保護費、水電費等支出預算。

  4.5.4保險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5.5行政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工資(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費、臨時用工勞務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等費用計劃。

  4.5.6總經理辦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重大項目開支預算。

  4.5.7財務部編制月度預算,經公司執行官批準后在月底最后一天下達。

  4.6已經正式下達執行的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但是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 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 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經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核后報公司執行官 批準方可進行調整。

  4.7 調整財務預算應當先由歸口管理部門向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后編制 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公司執行官批 準,然后下達執行。

  5.0財務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5.1 各部門必須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板塊、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同時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5.2各部門應當強化現金流量的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

  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財務部利用財務報表實行月三級預警監控(三級預警線為:一級達預算的50%;二級達預算80%;三級達預算100%)的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各部門和公司領導層匯報。

  6.0財務預算的分析與考核

  6.1財務部要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落實、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政策措施,并通過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對財務預算的執行進行分析。

  6.2總經理辦以年度財務預算為基礎和依據,制定和下達各部門年度關鍵績效考核指標,并嚴格按照公司績效管理相關考核辦法執行,以保證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的嚴格執行和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

  6.3 對年度內因財務預算調整而導致關鍵績效指標發生變化的部門,總經理應根據財務部對其財務預算的調整意見相應調整其關鍵績效指標,報經公司執行官審定后重新下達指標。

  6.4各部門要對其上報的財務預算準確性負責,以確保公司的預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門上報的預算與實際誤差率不得超過10%,并將預算的準確性納入年度經濟獎懲考核范圍之中。

預算管理制度4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向成本費用控制帶給依據和基本要求,以保證成本費用預算的科學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成本費用預算范圍

  預算年度內一切成本費用支出,包括預算期內商品生產(含根據預算安排和管理上的需要,預算年度內期初、期末在產品、自制半成品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和非商品生產所需的成本費用,都應納入年度成本費用預算。

  第3條:成本費用預算管理基本要求

  成本費用管理務必遵循“事前預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期末考核”四原則。各分企業及各部門應建立完善的成本費用預算、控制、分析、考核體系。

  第4條:成本費用預算編制依據

  1、年度、月度成本費用預算應根據企業綜合經濟計劃和各項要求編制;

  2、本企業的經營目標、生產經營預算、成本降低率,以及產品質量、品種;

  3、各項消耗定額和費用壓縮指標的要求,以及當年技改、技措、大修計劃和其他增產節約措施;

  4、合理預計本期實際成本費用水平。

  第5條:責權單位

  1、財務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廢除等工作;

  2、總裁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除等的審批。

  第2章:成本費用預算編制程序

  第6條: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

  第7條:企業根據上一年度經營狀況及本年度市場環境發展趨勢,確定本年度的經營戰略和經營目標,將財務預算目標及成本費用預算編制政策下發至各部門。

  第8條:各部門按照企業下達的財務預算目標和政策,結合自身特點以及預測的執行條件,編制本部門詳細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并按規定時間上報企業財務部。

  第9條:企業財務部對各部門上報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和平衡。在審查過程中,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調整意見,并反饋給各部門予以修改。

  第10條:財務部在各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重新匯總,編制企業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上報企業總裁審核。根據總裁的審核意見,責成財務部進一步修訂、調整。財務部根據總裁的審批意見調整成本費用預算,正式編制成本費用預算草案,提交總裁審議批準。

  第11條:財務部將總裁批準的成本費用預算下到達各部門執行。

  第12條: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預算的基礎發生了重大變動,且該變動將導致預算結果產生重大偏差,:各部門應及時上報財務部和總裁,:在取得同意后,:對預算進行調整。

  第3章:成本費用預算編制方法

  第13條:各部門的成本費用預算由財務部牽頭,生產、機動、人力資源、采購、營銷、安全環保等部門參與制定。

  第14條:各部門根據不同的成本費用項目,參照標準成本,按照量價分離的原則,采用滾動預算、零基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

  第15條:月度預算是根據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等資料編制的預算,具體程序參照年度預算執行。

  第4章:附則

  第16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17條:本制度經總裁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預算管理制度5

  適應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需要,全面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現就規范鄉鎮財政財務工作提出如下十項管理制度:

  (一)加強收入管理,嚴格依法理財。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依法組織各項收入。鄉鎮政府不得以稅收返還、獎勵等手段,從其他鄉鎮或地區“拉稅”、“引稅”或變相“買稅”;不得為完成收入任務虛列收支,搞收入“空轉”;農業稅征收嚴格實行戶繳戶結,不得稅費混征;嚴禁鄉鎮、行政村“墊交”農業稅收,貸款交稅等。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規定組織收入,嚴禁巧立名目,超標準或自定項目收費。

  (二)全面實行“鄉財縣管”改革。實行“預算共編、帳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為主要內容的預算管理方式。各鄉鎮要嚴格按照縣財政局審核批準的方案設立銀行帳戶。鄉鎮財政所要在對本鄉鎮行政事業單位銀行帳戶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撤消各單位現有的銀行帳戶,確需保留或開設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鄉鎮各項收入全部納入縣國庫或就地繳入“結算專戶”,由縣財政局統一核算和管理。鄉鎮各單位支出實行報帳制管理,由單位設立一名報帳員,負責單位日常收支統計和財務報銷工作。支出業務量大的單位,實行備用金制度,由鄉鎮財政所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單位報帳員定期與鄉鎮財政所辦理結算,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自行設立帳戶或私設“小金庫”。

  (三)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各鄉鎮要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硬化預算約束的意識,嚴格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和“預算共編”的要求,在縣財政部門指導下,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收支預算。鄉鎮預算實行綜合財政預算編制方式,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及其他資金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統籌安排使用。收入預算本著按照各鄉鎮和單位上一年度收入實績和積極穩妥的原則編制;支出預算要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和“保工資、保運轉、保穩定、保改革、促發展”的順序合理安排,特別是要將人員工資放在第一位,優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鄉鎮預算經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開支要嚴格實行先有預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預算的,一律不得辦理支出。

  (四)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和手續。各鄉鎮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支出管理和審批制度,制定各項開支標準,嚴格實行支出“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預算、開支按標準、審批按程序”。各鄉鎮要結合本鄉鎮實際,明確“一支筆”審批權限,規范“一支筆”審批行為,對超過一定數額的支出,實行鄉鎮黨政領導集體研究審批制度。各項開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規的支出用途、有具體經辦人、有單位負責人和審批人簽字,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鄉鎮財政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支出審核,對無預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規范的開支,不得辦理報銷。

  (五)加強票據管理,規范票據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機制。鄉鎮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鄉鎮財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項票據的領發、使用、繳銷和保管制度。各單位使用票據必須指定專人向鄉鎮財政所辦理登記領用手續,并按規定辦理繳銷,鄉鎮財政所要定期對單位領用的票據進行清理,嚴格實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嚴禁單位坐收坐支。對自行購買、印制票據或白條收費、罰款的,一經發現,要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加強債權債務管理,逐步化解現有債務。各鄉鎮要結合清財工作對本鄉鎮債權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查明債權債務性質、原因和主體,對鄉鎮債權,要組織力量,加大清收力度,確保該回收的債權足額回收;對不屬于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明確主體,從鄉鎮債務中剔除;對屬于項目結算或帳務處理不及時的,要及時進行結算和帳務處理,相應沖減債權債務數額;對確屬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核實數額,并分類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鄉鎮債權債務要全部納入鄉鎮帳務核算,嚴禁鄉鎮債務不清或帳外負債。要堅決控制鄉鎮新增不良債務。凡現有債務負擔超過鄉鎮預算內可用財力30%的鄉鎮,一律不得舉借新的債務。

  (七)加強財產物資管理。各鄉鎮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驗收、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盤點和維修等制度,鄉鎮固定資產要納入鄉鎮帳務核算,并定期進行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嚴禁存在帳外資產和公物私用。鄉鎮人員工作變動,應及時辦理公有財產移交手續,不得將公有財產帶走。鄉鎮新購(建)財產、物資應實行政府采購制度。

  (八)進一步加強鄉鎮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各鄉鎮要進一步加強對財會工作和財會人員的'管理,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要求配備財務報帳員,并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報帳;鄉鎮財政所要嚴格按照錢帳分管的原則,明確人員崗位分工和職責,并按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帳簿,及時辦理會計核算。

  (九)全面實行鄉鎮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各鄉鎮要全面實行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即財務管理制度公開和財務執行結果公開,實行民主監督),定期公布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收支情況,并接受群眾監督。財務公開內容包括:預算安排,各項收入、支出、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廣大職工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對于重大財務事項,如鄉鎮企業改制、承包,集體資產的處理,重大工程項目和大額開支等必須提交鄉鎮干部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十)加強民主監督。各鄉鎮都要成立由鄉鎮人大、紀檢監察、財務、工會等部門人員參加的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定期對本鄉鎮的財務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審核、分析、評價財務公開的有關內容,聽取群眾意見,提出改進措施。民主理財小組有權參與本鄉鎮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制訂,有權檢查、審核財務收支帳目,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有權監督財政收支和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預算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強化預算支出責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預〔20xx〕167號)《上海市預算績效管理實施辦法》(滬財績〔20xx〕22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預算績效管理是指在預算管理中融入績效理念和要求,將績效目標管理、績效跟蹤監控管理、績效評價及結果應用管理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的全過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三條預算績效管理的目的:合理配置資源、優化支出結構、監督預算執行情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四條預算績效管理的主體:預算管理機構、預算歸口管理部門、預算執行部門。財務處是預算績效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門。

  第五條預算績效管理的對象:部門整體預算績效和項目預算支出績效。

  (一)部門整體預算績效:是指學校各部門按照確定的職責,利用全部預算資金在一定期限內預期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

  (二)項目預算支出績效:是指項目預算支出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的產出和效果。

  第六條績效管理的原則

  (一)績效導向原則。預算管理的全過程都要以績效為核心導向,實現資金使用與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標管理原則。圍繞績效目標及其實現的途徑和方式開展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三)有序推進原則。以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規劃為指導,有序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逐步實現預算績效管理范圍和內容的全覆蓋。

  (四)科學規范原則。預算績效管理要采用科學的體系、規范的程序、適當的方法、明確的措施,保障各項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質量。

  (五)績效問責原則。強化預算支出責任和管理責任,促進部門管理與執行能力提升。

  (六)信息公開原則。預算績效信息應逐步公開,以提高資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財經領導小組領導組織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審議預算績效管理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部署績效管理相關工作等。

  (二)審議預算績效管理的相關工作規范,研究確定預算績效指標以及績效評價原則、方法、指標體系等。

  (三)審議績效評價工作方案、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報告,審定預算績效評價結果等。

  第八條財務處作為預算績效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門,具體職責包括:

  (一)起草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操作規范等。

  (二)協調和指導預算執行部門編制預算績效目標,審核預算績效目標。

  (三)設定和發布預算績效共性評價指標,推動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四)組織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反饋績效評價結果,應用評價結果等。

  (五)撰寫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報告,公開預算績效管理有關信息。

  第九條預算歸口管理部門的績效管理職責:

  (一)協助財務處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二)研究確定項目預算績效指標體系,審核、匯總報送項目預算績效目標。

  (三)跟蹤、反映預算執行存在的問題,配合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落實績效評價結果整改措施。

  (四)組織開展預算績效自評工作,按要求報送績效工作報告。

  第十條預算執行部門的績效管理職責:

  (一)組織實施本部門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報告預算績效實現結果。

  (二)按規定編報預算績效目標和績效自評報告,配合績效目標審核和績效評價工作。

  (三)反映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落實績效評價問題整改措施,改進和加強本部門預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績效目標管理

  第十一條績效目標是指使用預算資金計劃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的預期產出和效果。其中:

  預期產出是指預算資金在一定期限內預期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情況;

  預期效果是指上述產出可能對經濟、社會、環境等帶來的影響情況,以及服務對象或項目受益人對該產出和影響的滿意程度等。

  第十二條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定目標”的原則,績效目標由預算申請部門設定。

  第十三條績效目標所反映的內容應以相應的績效指標予以細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產出指標、效益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等。

  (一)產出指標是對預期產出的描述,包括數量指標、質量指標、時效指標、成本指標等。

  (二)效益指標是對預期效果的描述,包括經濟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指標、可持續影響指標等。

  (三)滿意度指標是反映服務對象或項目受益人的認可程度的指標。

  (四)為實現績效目標所需要的保障制度、措施和工作計劃,以及項目管理內容和相應的目標要求等。

  第十四條績效目標設置的基本要求:

  (一)指向明確。績效目標應當與部門職責匹配、符合事業發展規劃,與年度工作重點方向一致,與資金使用范圍、效果緊密相關。

  (二)具體細化。績效目標盡量進行定量表述,從數量、質量、時效、成本等方面進行細化;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績效目標應結合項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相應要求,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以結果為導向,經過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符合客觀實際。

  (四)標準科學。績效指標的設定時應參考一定的標準,如歷史標準、行業標準、計劃標準等。

  第十五條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各部門應根據預算管理和績效評價要求,編制本部門整體收支預算績效目標,以反映本部門整體收支預算與實現本部門事業規劃的關聯性、經濟性、效益性和效率性,促進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的提升。

  第十六條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管理的重點,是加強基本支出范圍、資金渠道、定額標準以及重點支出內容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以發揮基本支出對事業發展的基礎保障作用。

  第十七條績效目標審核。學校財經領導小組依據學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要點和預算控制目標等,組織對績效目標進行審核。

  第十八條績效目標審核的要點包括:績效目標與事業規劃的相關性,績效目標是否符合客觀實際,預期產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業績水平,績效指標值是否科學合理,是否清晰、完整、細化、可衡量,實施方案及措施的可行性,實現績效目標所需資金的合理性等。

  第十九條績效目標審核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級。對于審核結果為“不合格”的項目將不予安排預算。

  第二十條績效目標調整。預算執行中,因預算調整引起績效目標調整的,或因相關政策變化、意外事件等因素影響績效目標實現的,經審核后可以調整績效目標。

  第四章績效目標監控

  第二十一條績效目標監控,是指根據確定的績效目標,對預算執行的相關內容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控,及時糾正績效運行偏差,促進績效目標實現的管理活動。

  第二十二條績效目標監控工作由財務處列入預算績效管理年度工作計劃,根據需要確定績效監控目標和分解工作任務,協同預算管理部門和執行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根據財務處提供的的預算執行動態信息,分析和對照檢查績效目標,及時采取措施糾正預算執行環節中出現的問題,促進預算績效目標實現。

  第二十四條項目預算歸口管理部門要強化績效目標管理與項目管理的有機結合,提高項目管理要素與績效目標的關聯度和融合度。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協同完善項目績效管理機制,將預算編制、預算調整、進度管理、資金支付、政府采購、資產管理等環節的管理要求與項目績效管理有機結合,以項目績效管理為紐帶,對項目資金運行的全過程實施監管。

  第二十五條預算執行部門明確保障措施、實現途徑和工作程序,對預算執行各個階段進行有效管理和目標控制,為實現績效目標提供保障。

  第五章績效評價與結果運用

  第二十六條績效評價是指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的客觀評價。

  第二十七條預算績效評價以預算年度為周期實施年度考評。跨年度的重大項目,可以根據項目完成情況實施階段性評價。

  第二十八條績效評價依據:

  (一)學校事業發展規劃與年度工作計劃;

  (二)預算批復,績效目標資料;

  (三)資金及管理規章制度,財務會計資料;

  (四)相關專業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五)有關的審計、監督檢查報告和其他相關資料。

  第二十九條績效評價的主要內容:

  (一)績效目標與發展規劃、工作重點的適應性,中心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等。

  (二)資金使用、管理狀況,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及其收益管理情況。

  (三)項目管理情況,包括成本控制、質量控制、合同管理情況。

  (四)為加強管理所制定的相關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執行情況。

  (五)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等。

  第三十條績效評價工作的具體程序如下:

  (一)確定績效評價對象,部署評價工作;

  (二)匯總、分析、審查績效資料等;

  (三)綜合評議并形成評價結論;

  (四)發布績效評價報告。

  第三十一條績效評價對象。財務處在征集預算建議時發布績效評價對象和范圍,或者結合預算管理重點選擇事業規劃確定的戰略性項目、重大項目、大額資金項目、績效空間提升潛力較大的項目等作為績效評價對象,報財經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第三十二條預算績效資料匯總審核。根據績效評價工作要求,評價對象應報送預算績效工作報告。績效報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以及為達到績效目標采取的工作程序、保障措施、進度安排、資金使用情況等。

  財務處根據績效評價工作安排和相關操作規范,收集整理相關基礎數據,對評價對象的績效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對照分析,結合預算執行結果形成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審核資料。

  第三十三條綜合評議。財經領導小組組織專家或委托績效評價機構進行預算績效評價。

  (一)綜合評議采取專家集體評判方式。通過聽取預算執行部門績效工作報告,結合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審核資料進行集中評議。

  (二)根據績效指標完成情況,績效評價采用評分與評級相結合的方式,對評價對象給出評議量化分值。

  (三)根據績效評價量化分值確定評價分級結果。評價結果分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第三十四條績效評價報告發布。績效評價報告完成后,由財務處報經財經領導小組審議后公開。績效評價報告應充分揭示資金使用和管理中的缺陷與薄弱環節,以及改進和提高績效的建議、評價結果等內容。

  第三十五條績效評價結果反饋。績效評價結果及時反饋給預算執行部門。預算執行部門要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整改提高。

  第三十六條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問責和以后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作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考核的主要內容和部門年終考核評優的參考因素。

  第三十七條因管理不善導致資金浪費、資產毀損、效益低下的,將視情況收回預算、核減下年度預算、暫停預算申報權等,并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進行問責。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學校有關部門發布的《事業規劃》完成情況、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工作狀態等研究報告,也是績效管理的重要形式,是預算績效評價的重要參考。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和修訂,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預算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實現發展戰略,支持公司目標管理和計劃管理,為公司各級管理者提供財務管理工具,發揮全面預算管理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是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以現金流量為重點,逐層分解相關指標,對各部門下達目標,全程管理其經營活動,并對其實現的業績進行考核與評價的內部管理制度。

  1.部門負責人,指一個部門的經理,對本部門業務計劃和預算相關工作承擔最終責任;

  2.預算管理委員會,也稱預算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負責預算的組織和審定工作,同時也承擔經董事會授權的部分工作;公司董事長任預算委員會主任,總裁、財務總監任預算委員會副主任,成員包括其他副總裁、相關總監及分管領導、相關部門經理等其他指定人員;

  3.預算管理常務小組,也稱預算常務小組或者預算小組,為預算委員會的常設機構,一般設于財務部門,因此在編制預算過程中,不嚴格區分預算常務小組和財務部門的職責,二者常可通用。通常財務總監任預算常務小組組長,財務管理部經理、企管信息部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經理、預算協調員任組員。

  第四條全面預算管理工作應當建立以戰略目標為導向、業務計劃為主線、全面預算報告為工具、績效考核為保證的“四位一體”預算管理總體體系,根據企業經營和市場環境特點,建立、調整預算關鍵績效指標(按平衡計分卡體系思想設置)內容。

  第五條企業全面預算是指企業一定期間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的安排,把企業一年內的經營目標、經營計劃和經營活動內容用數字化、價值化、表格化的形式表達出來,然后以公司法規制度的形式下達給各級經營管理者,要求經營者必須按照預算的計劃軌道行駛,調整預算要經董事會或預算委員會審批。

  1.全面預算是一種公司整體規劃和動態控制的管理方法和體系,是對公司整體經營活動的一系列量化的計劃安排。

  2.全面預算的有效推行將為公司各下屬單位確定具體可行的年度目標,同時也建立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

  3.全面預算是執行戰略過程中進行管理監控的基準和參照,也是企業業績評價的基礎和比較對象。

  4.全面預算管理的過程就是企業戰略和年度目標分解、計劃、執行、控制、實現和獎懲的過程。

  5.預算管理的目的在于以計劃、預算、控制、協調、考核為手段,管理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完成年度經營目標,最終實現公司的戰略目標。

  6.預算管理是經過對企業運營的規劃、分析和數量化的系統編制,將計劃和行動轉化為數字,它使得企業目標及過程控制得以具體化。

  7.預算目標的制定為控制績效評估及信息反饋提供標準,從而企業可以從人治轉變為制度流程管理機制。

  8.計劃和預算制定可以強制管理者提前考慮工作開展,預算質詢工作將可行性論證、部門沖突提前進行推演,預算制定過程的充分溝通可以減少操作中的隔閡,同時也明確各部門責任分工。

  9.計劃和預算的編制可以協調企業資源,使企業達到資源最優化配置,并通過預算的分析調整達到利潤最大化。

  10.預算管理也為企業考核、獎勵、激勵員工提供了依據。

  第六條公司戰略、全面計劃、全面預算與績效管理的關系。全面預算管理涉及公司戰略管理、全面計劃管理、全面預算管理和績效管理四個一級流程。

  1.企業首先應根據企業的愿景、使命和戰略目標制定明確的戰略規劃,包括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并于每年分解和調整年度戰略行動計劃。

  2.公司每年第四季度前進行企業評估工作,在對經營及市場情況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根據戰略規劃和分解或者調整的年度戰略行動計劃編制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及部門的年度行動計劃。年度經營計劃應涵蓋戰略要求、年度經營目標、資源投入需求、任務(業務活動)盤點、任務安排、重大時間節點等多方面內容,以便生成公司及部門兩級關鍵財務績效指標和非財務關鍵績效指標。

  3.各部門根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及自身的年度行動計劃編制部門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生產預算、研發預算、成本費用預算和投資預算等;管理與業務支持部門編制費用預算,同時生成各部門財務類關鍵績效指標;財務部門(預算委員會)匯總各部門行動計劃和預算編制現金流量預算,并進行綜合平衡;最終形成公司的財務預算,即形成損益表預算、現金流量表預算、資產負債表預算等報表預算,并得出最終公司財務績效控制指標。

  4.企業各級管理層利用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定期對計劃和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監控及決策。其中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定期的經營分析、財務分析與評估報告,經營分析主要考查非財務類指標的執行和完成情況,財務分析主要考核財務類指標的執行和完成情況;經營分析與財務分析可以分開,也可以合并,但半年和年度分析必須分開。

  5.在年度經營目標執行的過程中,管理者可以借助于各種層次、不同頻度的計劃和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來監控經營進度,并通過高效的管理評估機制迅速采取相應的行動方案,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最高權利機構申請對計劃和預算體系及關鍵績效指標體系做出必要的調整,使預算更好地適應實際經營情況和市場環境不斷變化的需要,實現公司既定的戰略目標。

  總之,戰略、計劃、預算和績效管理是一個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應確保四者形成真正閉環運作體系。只有通過四者的高效互動,企業才可能按預想達成既定的戰略目標。在此過程中,預算起到的是承前啟后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全面預算是公司戰略規劃和經營計劃的細化及量化體現;另一方面,全面預算也是形成公司及部門關鍵績效指標的主要來源,是公司整體績效管理的基礎和依據。管理層應通過提高計劃與預算的效率,并建立相應的績效管理,使公司的各項經營活動更好地體現公司戰略規劃的要求,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全面預算管理應遵循“沒有業務就沒有預算,沒有預算就沒有業務”的剛性原則。“沒有業務就沒有預算”指編制預算之前應制定相應的業務工作計劃,沒有工作計劃就沒有預算;公司年度行動經營計劃對應公司年度預算,部門年度行動計劃對應部門年度預算;預算是對工作計劃的數字化和價值化,工作計劃應對預算金額提供合理依據。“沒有預算就沒有業務”指業務的發生和業務支出以預算為基礎,沒有預算或者超出預算的,應對業務發生的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效益性等進行評估,申請追加預算,報權限領導和機構審批,否則不允許支出。

  1、全面預算管理與企業經濟活動控制的關系。全面預算管理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成分;控制經濟活動是全面預算管理的一項基本職能。

  (1)通過預算編制過程控制,可以預先控制哪些經濟活動發生或不發生;

  (2)通過預算執行過程控制,可以允許或不允許哪些經濟活動發生;

  (3)通過預算考核過程控制,可以了解哪些經濟活動已經或尚未發生;

  (4)通過預算評價過程控制,可以知道哪些經濟活動應該或不應該發生;

  (5)通過預算獎懲過程控制,可以激勵或約束經濟活動的發生。

  (1)計劃和預算的聯系和區別:計劃和預算都與整個企業有關,注重未來;不同的是計劃主要是用文字來描述的,預算則對未來的認識用數字和價值來描述;

  (2)預算與計劃融合:計劃是預算的前提,沒有計劃就沒有預算,預算是對計劃的數字化和價值化并納入財務管理體系。計劃目標與預算目標具有本源一致性,預算目標制定后,要層層分解,各環節緊密結合很重要。評估計劃是否可行,是否要對計劃做出調整等,都要發揮財務管理的職能,編制時時行數據匯總平衡,執行中收集準確、完整的基礎數據,與預算數據做出對比分析,科學的決策。

  預測是對市場趨勢的理性預期,預算是基于預測提出的對策性方案、計劃的數量表述,是對未來收入、現金流量和財務狀況進行的預測量化。

  財務管理是對企業中籌資決策、投資決策、資金流轉活動的管理,財務預算最初是管理會計的一個工具,財務預算發展為全面預算后雖然已經超出了財務管理的范疇,但其核心仍是現金流量和財務指標的控制,各項戰略指標和其他管理指標最終都可以從財務指標體系體現出來;全面預算也為總經理和財務部門提供了加強業務過程中的財務管理提供了工具。

  全面預算管理是企業運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與企業中其他相關業務管理如生產管理、銷售管理、采購管理等的共同作用才承載了企業管理的成功,為了避免全面預算可能更多關注財務目標而忽略非財務目標的弊端,在年度經營目標設定時應按平衡計分卡體系思想設置目標體系,堅持計劃與預算并行的管理,不能只做預算不編計劃。

  第八條實行全面預算管理應加強預算風險控制,主要包括經營風險和合規風險。

  不編制預算或預算不健全,可能導致企業經營缺乏約束或盲目經營;

  預算目標不合理、編制不科學,可能導致企業資源浪費或發展戰略難以實現;

  預算缺乏剛性、執行不力、考核來嚴,可能導致預算管理流于形式;

  預算調整、下達未經適當審批或越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行為而導致損失;

  考核結果、獎懲不公平、不合理,造成預算失去其應有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導致預算控制流于形式。

  預算編制、執行和控制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導致外部監管部門和機構的質疑;

  預算調整、考核和控制不符合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導致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下降。

  第九條為有效控制風險,全面預算管理應有嚴密的程序性,需要做到:

  2.以企業經營發展戰略分解的年度目標為依據編制全面預算方案;

  3.預算管理機構設置科學、合理、健全;必須有強有力的領導人管理預算工作;職責分工明確,不相容崗位分離;

  4.建立有效的預算啟動、編制、執行、分析、調整、考核、評估控制流程,各環節清晰嚴密,防止工作扯皮;

  第十條全面預算管理體系是企業戰略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目標管理體系、計劃管理體系、預算管理體系、考核管理體系等組成。預算文件包括企業評估報告、資源盤點報告、任務盤點報告、各類經營計劃、預算表格、預算及預算差異分析表格、預算制度、指引和編制表格說明組成,根據公司經營活動的前后銜接、相互關聯、有序排列形成一套完整的報告和報表體系,它體現了公司對未來經濟活動的預測能力,通過實際經營結果與預算進行對比分析,可以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實行全過程控制,保障公司經營目標的完成,促進發展戰略的實現。

  增量預算是把前一年度實際發生數作為基數,以預算年度企業內外部環境對業務的影響程度作為調整依據進行編制預算的方法。“承認過去發生的是合理的”是使用增量預算方法的前提條件。適用于影響因素簡單和以前年度基本合理的預算指標;合理使用增量法,可以減少預算編制的工作量,但應詳細說明增減變動原因。

  零基預算“只考慮未來需求,不考慮歷史慣性”,以零為起點對預算期內各項收支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逐項審議予以確定收支水平的預算,一般適用于預算編制基礎變化較大的預算項目。適用于以前年度可能存在不合理或潛力比較大的預算指標編制;但使用周期不宜過短,否則會增加工作量。

  彈性預算是在按照成本(費用)習性分類的基礎上,根據量、本、利之間的依存關系編制的預算,一般適用于與業務量有關的成本(費用)、利潤等預算項目。適用于變動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變動成本費用的劃分,對于某些選擇性固定成本費用預算也可也考慮用這種方法編制。

  固定預算,又稱靜態預算。是以預算期內正常、可實現的某一業務量(如生產量、銷售量)水平作為惟一基礎,以上期實際業績為依據,以單一的會計年度為預算期,確定各項預算指標數據的方法。固定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通常適用固定預算編制方法。

  概率預算指對在預算期內不確定的各預算構成變量,根據客觀條件上,做出近似的估計,估計可能變動的范圍及出現在各個變動范圍的概率,再通過加權平均計算有關變量在預期內期望值的預算編制方法。適用于預算期變化大的預算指標的編制,也適合長期預算的編制。

  定期預算,也稱為階段性預算,是指在編制預算時以不變的會計期間(如日歷年度)作為預算期的一種編制預算的方法。適用于固定資產、部門費用、咨詢費、保險費、廣告費等預算的編制。合理使用定期預算,可以減少預算編制的工作量。

  滾動預算,又稱連續預算或永續預算,是指在編制預算時,將預算期與會計年度脫離開,隨著預算的執行不斷延伸補充預算,逐期向后滾動,使預算期始終保持為一個固定期間的一種預算編制方法。適用于定期預算以外的指標預算的編制。通常按季度滾動,每季度第三個月中旬著手滾動預算工作。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在實行兩三年后應采用滾動預算編制方法,并進行動態的考核,始終保持預算的完整性、連續性,在動態中把握企業的未來。從而使管理層保持對未來一定時期的生產經營活動作周詳的考慮和全盤規劃,保證企業的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第十二條公司的預算管理組織機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董事會下設的預算管理委員會及其預算常務小組、財務部門、經營分析會、預算分析會以及預算責任體系。

  第十三條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是預算的權利機構,負責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為提高決策效率,股東(大)會閉會期間可授權董事會行使預算的決策權。

  第十四條控股公司董事會是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在預算組織機構中居于核心地位,負責批準預算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指引、確定年度經營目標、預算目標和部門及成員企業的業績合同,審議和批準全面預算方案、預算調整方案和年度財務決算、預算考核方案、預算考核結果及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預算管理委員會是董事會預算管理工作的執行機構,以預算專項會議的形式審議或審查各項預算事項,聽取預算實施結果的分析匯報。預算管理工作由預算管理委員會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管理。預算專項會議由公司總裁主持,各副總裁、部門總監、相關部門經理、子公司負責人參加會議。預算管理委員會在財務部門設立預算常務小組負責日常工作。

  1.組織公司有關部門根據中長期發展戰略,討論分解戰略目標為年度經營目標,并擬定具體的年度經營目標體系報董事會批準;

  2.審定公司預算組織、規劃、編制、控制的指導原則、編制方法和程序;

  3.組織召開質詢會,對各部門提交的經營分析、行動計劃、預算草案和財務匯總平衡的財務預算(公司整體預算)草案提出質詢,并就必要的修改與調整提出意見;

  4.根據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和年度經營計劃,審議公司年度預算;

  6.將董事會最終批復的公司預算下發各預算單位執行;

  7.每季度末聽取公司預算執行情況的匯報,審議各部門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

  8.定期檢查和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聽取財務部門及其他部門的匯報,提出改進意見,督促預算管理目標的實現;

  9.制定預算考核管理辦法,組織落實各項考核工作并在每年年初向董事會提交上一年度公司及各下屬企業預算考核情況及獎懲方案;

  10.在董事會的授權下審定超預算申請,報董事長簽發;

  11.董事會、預算委員會實行集體決策或聯簽制度。

  第十七條公司總裁是全面計劃和全面預算編制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相關部門根據董事會或預算委員會確定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經營計劃和預算草案報董事會審批,并根據審批后的計劃和預算組織執行。

  第十八條人力資源及企業管理中心為全面計劃管理的牽頭部門,其他部門應予以協助配合。在總裁的領導下,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全面預算的啟動、計劃、推進、協調和考核工作;

  2.負責組織各部門開展企業評估,進行內外經營分析,進行資源盤點和任務盤點;

  3.負責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的匯總編制,編制本部門行動計劃,組織各部門編制各部門年度行動計劃;

  第十九條預算常務小組,通常與預算部或者財務部門合一辦公,是財務預算編制部門,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負責全面預算的總體匯總和平衡,其他部門應予以協助配合。主要職責包括:

  1.根據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和計劃,制定、修改公司的預算政策、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指引,預算的表格體系等,報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實施;

  2.向其他部門傳達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各部門的業務預算編制;

  3.根據預算的編制原則,平衡各部門的業務預算,編制公司的財務預算草案;

  4.召開各部門預算編制會議,與企管部門共同檢查確認預算編制進度,組織討論平衡預算,并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5.按預算管理委員會的要求,組織和監督財務預算實施,具體跟蹤檢查預算實際執行情況;

  6.預算執行完畢后,按要求及時形成預算執行反饋和差異分析報告,月度預算提交預算執行差異反饋給各部門,季度提交預算差異分析報告給各部門和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考核方案;

  7.對預算調整進行審查,有權拒絕不符要求的預算調整申請;

  8.協助預算管理委員會協調、處理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第二十條公司的各部門及各子公司(各級責任中心)全面參與公司全面預算工作,與并具體負責本部門預算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實施部門評估,進行資源盤點和分析,進行任務盤點;

  2.擬定部門年度行動計劃,協助企管部門編制公司年度經營計劃;

  3.各自業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監督等工作;

  4.配合財務部門做好公司財務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等工作;

  5.部門負責人和預算協調員參與公司財務預算工作的全過程,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6.組織落實執行計劃和預算,對結果負責,接受預算委員會、財務、人力資源、審計監查中心的監督和考核。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總經理(或履行類似職責的負責人)負責按本制度的要求組織本公司范圍內的年度計劃和預算的編制,并配合控股公司編制合并的計劃和預算。

  1.按預算控制目標:分全面預算、重點預算和一般預算;

  2.按預算控制期限:分長期預算、中期預算和短期預算;

  (1)公的年度預算期限為公歷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它是以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為依據,年度預算的編制以銷售預算為起點,編制全年的銷售、生產、采購、費用、資本性支出等預算,組成年度預算。年度預算總目標分解落實到每個季度和月度,列出月度目標,便于月度檢查,季度調整,以確保年度目標的實現。年度預算是制定月度目標的重要依據。

  (2)月度預算的期限從當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根據年度預算和月度經營情況,編制月度資金預算,用于公司的資金平衡和費用管理。

  (3)長期預算是公司未來3~5年的發展規劃性預算,是公司中長期戰略的數字化,長期預算是制訂短期預算的重要依據。公司在年度全面預算體系基本建立之后啟動長期預算的編制工作。

  5.按預算內容:分業務預算(也稱經營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財務預算,通常四者合一編制報表預算稱為總預算;

  6.按預算管理功能:經營預算和管理控制預算兩類,分為整體預算、部門預算、項目預算三個層次;

  7.按預算項目:資本專項預算、銷售專項預算、研發預算等專項預算;

  8.按預算指導性質:指導性預算(戰略預算)、操作預算;

  9.按預算形態:貨幣形式預算、非貨幣式預算。非貨幣運算往往是計劃的一部分。

  第二十三條全面預算工作的起點是年度經營目標,年度經營目標未定則預算無法啟動;銷售預算是其他預算的編制起點;財務預算包括利潤預算、現金流量預算、資產負債預算等是全部預算的綜合反映。具體預算所包括的主要內容結構圖。

  1.一致性原則:一致性原則包括目標一致性和計劃一致性。

  2.全面性原則: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領導主持,全員參與,全員控制;

  3.剛性原則:年度預算總額具有剛性,除非極特殊情況不得突破,月度出現差異一般不進行調整;如需調整,需編制補充預算,審批流程與編制發布相同;

  4.適度性原則:實事求是,防止低估或高估預算目標,保證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切實可行。預算管理可以建立適度的彈性預算機制,當預算假設和企業的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在控股公司統一規劃下,可在年中對預算進行一次調整;

  5.權利義務對等原則:預算必須堅持誰做事、誰預算;誰控制、誰預算;誰花錢、誰預算;誰受益,誰承擔;先預算、后做事;無預算,禁付款等原則;

  6.持續改進原則:嚴控各項成本費用支出,強化投入產出、運作效率的理念,推進精細化預算與核算;各項財務指標的目標是持續改進,提升總體盈利能力;

  7.獎罰分明原則:定期考核,有獎有罰。公司績效考核應以計劃和預算為基礎進行,不得業務與績效兩張皮,年終總結兌現績效考核方案。

  第二十五條預算編制可根據項目的不同,綜合運用基數法、因素法、定率法、定額法、趨勢分析法、比率分析法等預算編制方法。各企業在編制預算時,應結合實際情況選定編制方法,并在編制說明中加以注明。通常,固定成本、人工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可以采用基數法編制;銷售預算、生產預算、采購預算及銷售成本預算應綜合采用因素法、趨勢分析法、比率分析法進行編制。企業應保持預算編制方法的連續性和預算指標的可比性。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預算編制采用表格式,并需附有預算的編制假設及編制說明(詳見預算編制指引附件)。

  1.公司年度全面預算的編制實行全員參與、上下結合、分級編制、分類匯總、綜合平衡的方式編制。各部門對各自歸口的業務做行動計劃和預算,并對預算編制負責,公司對各部門予以監控審批。

  2.企業預算編制應當按照先工作計劃,再經營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各預算執行單位可按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經營預算,但必須編制統一格式的財務預算,以便編制控股公司合并的財務預算。

  經營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制造費用預算、生產成本(開發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銷售費用預算、管理費用預算、財務費用預算)、其他業務預算等。

  (1)銷售預算是公司銷售各種產品或者提供各種勞務可能實現的銷售量或者業務量及其收入的預算,依據年度目標利潤、預測的市場銷量或勞務需求及提供的產品結構以及市場價格編制。

  (2)生產預算是在預算期內所要達到的生產規模及其產品結構的預算,是在銷售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種產品的生產能力、各項材料及人工的消耗定額及其物價水平和期末存貨狀況編制;包括直接人工預算和直接材料預算。對于房地產類子公司生產預算可稱為開發預算,是公司根據銷售預算和公司庫存情況制定的項目開發計劃,包括開發項目情況、開發產品構成、開發進度計劃、規劃設計計劃、工程施工計劃、采購計劃、成本結算計劃等構成。

  (3)制造費用預算是在預算期內為完成生產預算所需各種間接費用的預算,主要在生產預算基礎上,按照費用項目及其上年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期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編制。房地產類子公司制造費用預算為開發間接費用預算,是與項目部現場管理相關的費用(不是所有項目都有),作為開發成本預算的一部分,但應由人力資源和企管部門負責編制。

  (4)產品成本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生產產品所需的生產成本、單位成本和銷售成本的預算,主要依據生產預算、直接材料預算、直接人工預算、制造費用預算等匯總編制。對于房地產類子公司產品成本預算即開發成本預算,包括房地產項目的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用、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等。開發成本以項目為平臺設置目標動態成本,然后根據開發計劃分解進入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年度預算,開發成本預算由成本管理部統籌開發、設計、工程等部門編制。

  (5)采購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為保證生產或者經營的需要而從外部購買各類商品、各項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貨的預算,主要根據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期初存貨情況和期末存貨經濟存量編制。房地產類子公司采購預算分兩類,一類是屬于開發成本預算的應進入建安成本的采購預算,根據開發計劃編制,是項目合同規劃的內容之一,由采購部門單獨編制,并納入開發成本預算;另一類是應進入管理費用計劃的采購。

  (6)期間費用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組織經營活動必要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預算,在區分變動費用與固定費用、可控費用與不可控費用的基礎上,根據上年實際費用水平和預算期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項目、分責任單位進行編制。其中:研究開發費用、業務招待費、會議費、廣告宣傳費等重要項目,應當重點列示。

  (7)其他經營預算,包括其他業務的收支、繳納稅金、政策性補貼、對外捐贈支出及其他營業外支出等,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編制。

  (8)房地產類子公司項目啟動時均應以項目為平臺編制開發計劃、工程計劃、營銷計劃、目標動態成本等生產預算、成本費用預算資料。編制年度預算的時候,相關部門應根據項目實際開發、銷售進度將項目的生產計劃分解到年度生產計劃,將項目的預算分解到年度的預算。

  資本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債券投資預算等。

  (1)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購建、改建、擴建、更新各類固定資產進行資本投資的預算,根據公司有關投資決策資料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處置固定資產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列入資本預算;

  (2)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是在預算期內為獲得其他企業單位的股權及收益分配權而進行資本投資的預算,根據有關投資決策資料和年度權益性資本投資計劃編制。公司轉讓權益性資本投資或者收取被投資單位分配的利潤(股利)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列入資本預算。

  (3)債券投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為購買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所做的預算,應當根據企業有關投資決策資料和證券市場行情編制。企業轉讓債券收回本息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應列入資本預算。

  籌資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入的長短期借款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依據公司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期初借款余額、年度資金需求、預計利率等編制。

  財務預算主要以預計資金流量表、預計現金流量表、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

  (1)預計現金流量表是按照現金流量表主要項目內容編制的反映公司預算期內一切現金收支及其結果的預算。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和籌資預算為基礎,是其他預算有關現金收支的匯總,主要作為公司資金頭寸調控管理的依據;

  (2)預計資產負債表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綜合反映公司期末財務狀況的預算報表。根據預算期初實際的資產負債表和銷售預算、生產預算、采購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預計損益表是按照損益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公司在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預算報表。根據銷售預算、生產預算、產品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其他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1)企業預算年度的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決算年度(本年度)生產經營預計完成情況;企業預算年度(下年度)生產經營基本概況;納入預算年度合并范圍的企業變化情況;預算報表編制基礎及假設前提。

  (2)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實現經營成果及利潤分配情況:包括企業預算年度預計完成利潤;預計達到的生產、銷售或營業規模,及其帶來的各項收入、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情況,對主營業務收入增減變化影響應從銷量(業務量)、銷售價格(業務價格)、業務結構變動和新增生產能力(新增項目)等角度進行綜合分析,對成本費用增減變化影響應分主要成本要素從采購成本、材料消耗費用、資產修造租賃折舊費用、財務費用、人工成本和其他運營費用等角度按價格、數量變化進行分析;企業預計利潤分配情況。

  (3)企業預算年度重大投融資資金收支安排:包括預計發生新建、改擴建、外購、融資租入等固定資產支出情況;預計權益性資本支出內容和資金籌措計劃,重大固定資產、長期股權投資預計處置計劃和現金收支情況,重大股權投資的預計股利分配計劃。

  (4)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規模、質量及結構狀況。

  (5)企業預算年度內與控股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關聯交易分析。

  (6)企業預算年度績效評價指標預計完成情況和財務風險預計情況。

  (7)房地產類子公司應特別關注項目拓展計劃了已有項目的開發周期控制。

  第二十九條所有部門都要編制部門計劃、部門人員預算(需求計劃)、費用預算和投資(主要指固定資產需要)預算。具體分工及要求如下:

  第三十條公司的年度預算編制期通常為9~12月。計劃和預算指標及編制方法由公司于9月底前下發至各單位。各部門最終預算在10月底前上報預算小組,11月30日前預算小組編制好預算報告上報待批復。每年預算啟動會議前,預算小組應按本制度第31條具體時間參考要求的基本框架編制詳細的年度預算工作計劃,保障預算按時開展和完成,以在每年12月底完成預算報告審批為原則反推預算準備、編制、審核、審批的時間要求。

  1.每年9月,開始進行企業評估,企業管理部門統籌各部門對公司內外部環境進行分析,盤點公司人財物等資源,盤點預算年度主要期望成果和任務,應在9月底30日前編制經營分析及預測報告,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

  2.每年10月1-15日,公司董事會或授權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和企業評估結果提出預算年度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包括財務的及非財務關鍵績效指標(平衡計分卡體系),財務指標以銷售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為主,并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委員會下達各部門。

  3. 10月16-31日,各職能部門按照公司下達的預算目標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及預測的條件,編制部門行動計劃和預算方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的,10月31日前報企管部門和財務部門;

  4. 11月1-5日,企管部門組織編制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管理費用預算,于11月5日前報財務部門;

  5. 11月5-20日,財務部門對各部門上報的行動計劃和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結合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編制公司財務預算,包括資金預算表、預計資產負債表、預計利潤表、預計現金流量表及其他有關資料。財務在審查、平衡過程中,由預算常務小組進行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各部門在收到平衡意見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反饋回常務小組。11月20日前,常務小組應將經財務總監審核的各部門計劃、預算及財務預算草案的上報預算委員會。

  6. 11月21-25日,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召開全面預算質詢會,審議各部門及公司整體全面預算草案,提出修正意見,形成書面記錄;

  7.各部門在預算質詢會結束的3個工作日內修改各自的行動計劃和預算并報企管部門和財務部門。

  8.企管部門在質詢會議結束5個工作日內修改完成公司行動計劃報財務部門。

  9.財務部門在收到修改后的年度經營計劃和各部門預算后的5個工作日內修改財務預算草案,并報預算常務小組審核待批。

  10.預算小組應于12月8日前形成最終的年度全面預算報告(包括年度經營計劃、經營預算表、財務預算表、年度績效考核方案)報預算委員會審定后報董事會審批。預算小組應根據這一時間節點要求適當調整和壓縮前述各節點時間要求。

  11. 12月9-15日,董事會審議批準的年度全面預算報告,12月15日之前下達各部門執行。企業管理部根據審批的預算報告擬定經營績效合同,在預算下發1個月內由董事會與總裁(總經理)、總裁(總經理)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執行。

  第三十二條季度預算應遵循年度預算,月度預算應遵循季度預算。季度預算于每季上月15日前上報到財務部門,月度預算于上月25日前上報到財務部門。月度預算方案編制的具體時間要求為:

  1.每月20日,各部門在全面分析以前月度、預計未來各項業務情況的基礎上,編制下三個月的計劃,上報分管副總經理(總監)審核,提出意見并進行修改;

  2.每月25日之前,各部門將審核后的預算草案上報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審查各部門上報的月度滾動預算草案是否符合公司目標,若不符合,返回各部門重新編制;

  3.每月28日前,財務部門對各部門的月度滾動預算草案匯總平衡,編制公司月度預算草案,提交總經理審議;

  4.每月28日前,由預算管理委員會召開月度預算質詢會,審議各部門及公司月度預算草案。財務部門組織各部門,根據月度預算質詢會的精神,修改月度預算草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5.每月30日前,財務部門將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的月度預算方案下發執行。

  1.會前準備:預算委員會提前1周下達會議議程和材料要求,各部門提前準備好年度計劃、預算草案及相關材料;

  2.參加人員:公司董事長、總裁、副總裁、總監、各部門經理、其他有關人員等;

  3.主要內容:董事長(總裁)介紹公司的總體經營目標、財務目標以及各單位分解目標;各部門匯報各自的計劃,接受與會人員質詢,明確修改方向;董事長(總裁)明確各部門計劃修改方向;

  4.會后事項:預算委員會提出預算草案修改的要求和時間表;跟蹤預算的修改,并重新匯總,重新編制公司的預算草案,報預算委員會審核、公司董事會批準。

  第三十四條公司預算一經批準下達,各部門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將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崗位。

  第三十五條費用預算剩余可以跨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成本、費用預算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突破時,必須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說明原因,報追加預算審批。

  第三十六條公司正式下達執行的預算,一般不作調整。但當市場環境、經營條件、國家法規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或出現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公共緊急事件等致使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差異,需要調整預算的,由責任部門提出申請。在申請獲得批準前,不得突破原預算金額限制。

  1.預算收入和支出的時間調整:指預算總額不變,額度在不同的執行期間(月度和季度)可以適當調整。

  2.預算的減少:預算的減少主要指營業收入、現金流入的減少和成本費用的節約。成本費用的節約一般不做調整,收入和現金流量的減少涉及年度經營目標的調整,只有符合第三十六條的情況下,才對預算減少進行調整。

  3.預算的增加:預算的增加主要指成本費用支出增加,需要做追加預算。預算應堅持硬預算原則,保持嚴肅性,除出現第三十六條情況外,平常一般不做追加,可以在半年總結的同時統一進行一次調整申請,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和董事會審批。

  第三十八條公司預算的調整除應以第三十六條應為基礎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預算調整事項符合發展戰略和現實生產經營狀況;

  2.預算調整重點放在預算執行中出現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關鍵性差異方面;

  第三十九條調整預算時,由主責部門書面報告,闡述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預算的調整幅度等,報部門負責人或子公司負責人審核提出意見上報申請。

  根據《業務審批權限及流程》的預算調整流程,財務部門對職能部門提交的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后,集中編制公司年度預算調整預案,然后報財務總監、地產業務副總裁、常務副總裁評審,提交預算委員會進行審定,報董事長審批簽發后下達執行。

  對于不符合要求的預算調整申請,財務部門應予以否決。

  1.預算內資金的支出,由部門經理(部門負責人)審核、成本費用會計審核、財務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根據不同的資金審批權限由子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副總裁、常務副總裁、總裁批準,財務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2.預算內支出審批控制流程為:各類預算內管理審批權限詳見附件控股公司及子公司《費用報銷管理程序》等制度指引。

  1.先做追加預算,再做用款申請,沒有追加預算的不得進行用款審批;

  3.業務部門應該在按時完成原計劃和申請補充計劃之間找尋平衡,不得為了避免追加預算而拖延業務工作推進;

  4.追加預算經審批通過后,再執行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申請。

  第四十二條各職能部門應對照已確定的責任指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部門及人員責任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實施考評。公司對重大預算項目和內容,將密切跟蹤其實施進度和完成情況,實行嚴格監控,由人力資源及企業管理中心對計劃完成情況進行持續的考評。

  第四十三條對已納入公司預算,但支付手續不健全、憑證不合規的支出項目,財務部門不得辦理支付。

  第四十四條企業應當建立預算分析制度,預算管理委員會應定期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從定量與定性兩個層面分析預算執行企業的現狀、發展趨勢,研究、落實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措施,糾正預算執行的偏差。

  第四十五條預算年度終了,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預算完成情況兌現績效考核方案,落實獎懲。

  第四十六條公司各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和聯系,確保相關業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能夠相互監督、協調一致。并利用有關財務、業務、市場、技術、政策、法律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從定量與定性兩個層面充分分析預算執行的現狀、發展趨勢及其存在的問題。對于預算執行差異,客觀分析產生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或建議。

  第四十七條財務部門應當運用財務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采用比率分析、比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及時向預算委員會和各部門報告或反饋預算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公司預算目標的影響,促進公司完成預算目標。并應當定期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通報預算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1.財務部門(預算小組)每月15號(季度末當月提前到10號)前形成月度預算執行情況反饋給相關部門,對重大差異向相關部門提出預警;

  2.各部門核對檢查預算的執行情況,尋找和分析差異的原因,制定應對措施應于每月20日(季度末當月提前到15號)前上報財務部門,可以在月度例會上進行分析和評價;

  3.財務部門根據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復核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每季度形成一次預算分析報告,上報預算委員會相關領導;

  4.人力資源部根據月度執行差異和季度預算分析報告,根據考核制度和方案落實考核責任。

  5.對重大的預算差異,預算小組可以提請預算委員會舉行臨時會議進行討論分析,落實修正措施。

  1.本期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發生額、差異額;

  3.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等。

  第五十條公司實行對預算執行情況的評價、考核制度,與相應的激勵機制掛鉤,實施事后控制,增強預算管理過程的完整性和權威性。預算編制質量和執行情況考核是效績評價的重要內容,應當結合年度業績考核指標進行,與預算執行單位(部門)負責人的獎懲掛鉤,并作為評價優秀部門、優秀管理人員的參考指標。

  1.預算啟動準備及預算啟動會議召開當月,相關工作占各部門考核比重應設定為5-10%之間;

  2.預算編制期間(啟動會議結束至預算報告獲得董事會審批),相關工作考核占部門考核比重應設定為20-30%之間;

  3.董事會的預算管理思想必須堅決貫徹,要有“不換思想就換人”的決心推進戰略管理、經營計劃管理和全面預算管理;不能按預算委員會要求提交企業評估、經營計劃、預算資料、完成預算,報預算委員會審批取消部門和部門負責人年度評優資格;

  第五十一條企業預算執行情況考核原則:量化指標采取彈性預算考核,以經審批的預算作為預算執行情況考核基礎,在設定的彈性區間內進行考核。對于效益指標考核的剔除因素,以及非企業本身產生的客觀因素,應由各預算執行單位上報相關證明文件,由預算管理部門審核,并報經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剔除。

  1.是否按預算編制程序及日程進度完成預算的編制;

  5. 評價公司的預算管理系統及預算的完成情況,分析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

  第五十三條對預算的考核包括預算完成的情況、預算編制準確性與及時性等指標。考核指標以平衡計分卡體系為基礎設定,其中財務指標一般包括:利潤額預算指標、利潤率預算指標、銷售收入預算指標、現金流量預算指標、毛利預算指標、費用預算指標、周轉率預算指標、投資回報率指標等等。非財務指標視各子公司主業不同在年度經營目標中分別設置,報預算委員會批準。

  第五十四條考核結果按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進行獎懲。

  第五十五條短期的(如周、月、季度)預算分析會議與經營分析會議一般可以合并舉行,并可與企業辦公例會合并,主要以企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匯總各部門分析總結為主。對于半年度、年終經營分析會議和預算分析會議應專門舉行,經營分析偏重于經營計劃的執行分析和非財務指標的達成情況總結,預算分析會議偏重于預算經濟指標的考查,分析各類財務指標的實現情況。半年度和年度分析會議,各部門均須形成獨立的部門分析報告,企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再形成公司的整體分析報告。

  第五十六條本辦法由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后發布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辦法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由控股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需要時由財務管理中心匯總修改意見,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定后,報董事會批準對本辦法進行修訂。

預算管理制度8

  1、貫徹執行預算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部門預算管理辦法和實施措施,監理和完善預算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2、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完成預算的編制上報工作。

  3、負責年度預算方案的草擬工作,研究、擬定預算年度的支出重點,科學安排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預算。

  4、根據預算單位的情況,對確需調整的`項目,按規定的程序提出具體調整的意見。

  5、加強預算執行日常監督,控制無預算支出和改變資金用途支出,發現無預算支出和改變資金用途支出,即使報告和處理。

  6、對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分析,按照要求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按規定的范圍公開本級預算。

預算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全省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全面推進,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的意見》(云政發(20xx)69號),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實行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堅持鄉鎮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主體不變,立核算責任主體不變的原則。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全省129個縣(市、區)(下同)所轄鄉(鎮)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鄉鎮站所已上劃縣級管理,其工作經費原托鄉鎮財政所代管的,維持原管理方式不變。

  第四條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實行“預算縣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預算管理方式,在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由縣財政局直接管理鄉鎮財政收支。

  第二章崗位職責

  第五條鄉鎮財政所作為縣財政局的派出機構,代行縣財政的相關職能。主要職能:

  (一)承擔鄉鎮財務收支計劃、決算編制和預算執行、預算調整、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負責鄉鎮所屬預算單位財務核算和監督;

  (三)負責鄉鎮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以及資金的解繳;

  (四)負責財政支農資金的監管,各項農民補貼的核定兌付;

  (五)負責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

  (六)負責村級資金的專戶存儲、核撥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鄉鎮國有資產管理;

  (八)負責鄉鎮政府性債權債務的管理;

  (九)負責財經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執行。

  第六條縣財政局預算股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

  (一)預算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指導鄉鎮編制年度財務綜合收支計劃,審核鄉鎮財務收支計劃,統編縣鄉財政收支預算;2.管理鄉鎮項目支出預算項目庫;3.制定鄉鎮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會議費、業務費等支出的標準和定額;4.審查和批復鄉鎮部門預算及政府采購預算;5.提出鄉鎮發展經濟、節約支出和化解債務的政策措施和建議;6.統一辦理鄉鎮預算調整事宜;7.審核鄉鎮用款計劃(含政府采購)及工資統發數據;8.監督檢查鄉鎮財務收支執行情況。

  (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根據審核后的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2.指導鄉鎮財政所會計業務;3.統一管理鄉鎮各類資金的銀行賬戶;4.負責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繳入庫管理,以及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的管理;5.按月分析鄉鎮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會同有關股室對鄉鎮預算內外資金財務收支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6.會同票據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鄉鎮財政票據的使用;7.負責組織鄉鎮部門決算的編制和審核。

  第七條鄉鎮財政所設統管會計、專戶會計和資金會計。

  (一)統管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基本賬戶、收入匯繳專戶和村級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按月編制財務收支月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執行情況分析;2.負責鄉鎮財務綜合收支計劃編制和預算調整工作;3.負責鄉鎮財務預算指標管理,辦理與縣財政的會計結算事項;4.編制鄉鎮分月用款計劃,辦理經費的請撥事項; 5.組織辦理年度鄉鎮政府部門決算編審、匯總和上報工作;6.其他應由統管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二)專戶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專項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按專項資金性質分類按月編制會計報表;2.負責預撥報賬制資金管理及報賬工作;3.負責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和使用管理;4.辦理已開票據的錄入工作,負責清算和解繳鄉鎮財政預算內外收入及其他收入;5.其他應由專戶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三)資金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財政資金的現金收付、繳存和日常報賬工作,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2.及時將所經手的收付款原始憑證分類整理匯總后,定期移送統管會計或專戶會計;3.辦理工資統發的相關業務;4.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5.其他應由資金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鄉鎮財政所按照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要求進行會計核算。

  第三章預算編制

  第九條鄉鎮財務收支計劃實行綜合預算,鄉鎮的各項收入統一納入縣級預算管理,鄉鎮的各項支出統一由縣級預算統籌安排。

  第十條縣財政局按照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的有關規定制定鄉(鎮)預算單位基礎信息管理、鄉(鎮)基本支出預算管理和鄉(鎮)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等管理辦法,明確鄉鎮財務收支綜合預算編制的標準和辦法。

  第十一條鄉鎮財務收支綜合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構成。

  (一)收入預算包括: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2.預算外收入;3.政府性基金收入;4.使用財政結余資金;5.事業單位經營收入;6.其他自有資金。

  (二)支出預算包括:1.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機構運轉支出、維護社會穩定支出和村組支出等;2.項目支出。包括鄉鎮財源建設、產業結構調整、涉農基礎設施建設、小城鎮建設等方面的支出;3.其他支出。

  第十二條基本支出由鄉鎮按照預算定額標準和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編制鄉鎮基本支出計劃。

  第十三條項目支出由鄉鎮根據事業發展需要,通過可行性論證后上報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對鄉鎮的項目實行滾動管理。縣財政局在保證鄉鎮工資發放和機構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統籌安排,納入鄉鎮的年初預算。

  第十四條鄉鎮財務收支計劃編制完畢后,鄉鎮人民政府應在5日內召集鄉鎮有關負責人會議,通報財務收支計劃編制的依據和有關測算情況,并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確需調整的財務收支計劃進行相應調整后,經鄉鎮長審查簽章后上報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對鄉鎮上報的財務收支計劃進行審核后,統編縣鄉財政收支預算,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縣人民代表會審查批準后,由縣財政局批復各鄉鎮執行。年度執行中需調整的預算,由鄉鎮提出申請,縣財政局提出意見,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縣人常會審查批準。

  第四章賬戶設置與管理

  第十五條鄉鎮及所屬各部門在各金融機構的所有銀行賬戶一律撤銷,由縣財政局國庫股統一規范賬戶的開設。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試點的鄉鎮,由縣財政局國庫股在各鄉鎮具有開戶資質的金融機構為各鄉鎮統一開設“零余額賬戶”;未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試點的鄉鎮,由縣財政局國庫股為各鄉鎮統一開設“基本賬戶”,以及“專項資金專戶”、“村級資金專戶”和“收入匯繳專戶”。

  第十六條“零余額賬戶”或“基本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映鄉鎮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資金收支活動。必須建立健全基本支出明細賬和項目支出明細賬,項目支出與鄉鎮單位日常預算經費須分離,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第十七條“專項資金專戶”專門用于核算國債資金、以工代賑資金、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及縣級各職能部門向鄉鎮撥付的其他各類專項資金等。

  第十八條“村級資金專戶”專門用于核算和映鄉鎮代管的村級資金。村會及村組干部的補助通過銀行卡直接撥到個人賬戶;村會公用經費由財政所按照有關規定撥入“村級資金專戶”;在各村會和村民小組實施的財政性項目資金,一律通過“基本賬戶(零余額賬戶)”或“專項資金專戶”核算和映,不得撥入“村級資金專戶”。

  第十九條“收入匯繳專戶”用于核算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以及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該賬戶存款除向縣財政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繳款外,只收不支。繳款時使用《云南省財政收入繳款書》和《云南省預算外資金繳款書》,嚴禁使用支票支取現金或向其他賬戶轉款。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條鄉鎮預算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組織財政預算內外收入。所有收入應及時結賬,并在取得收入的2日內解繳縣財政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其中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戶”集中匯繳縣級國庫;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戶”集中繳入縣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隱瞞、截留、坐支、挪用財政收入,嚴禁將應繳預算收入轉為預算外收入。

  第二十一條鄉鎮預算單位從上級撥入或領回的專項資金以及收取的押金等往來款項的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的鄉鎮,納入鄉鎮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建立往來款項明細賬;未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的鄉鎮,除應納入專項資金專戶管理的資金外,其他資金納入鄉鎮基本賬戶管理,建立往來款項明細賬。

  第六章票據管理

  第二十二條鄉鎮財政收入票據的領購、使用和核銷,實行“網上申報、網上審批、存量控制、限量發放、規范填開、及時錄入、對號核銷、票款同步”的管理辦法。鄉鎮財政所向縣財政局票據監管部門提出財政票據領購申請,縣財政局國庫股根據票據使用及繳款情況,對領購票據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縣財政局票據監管部門通過票據管理系統將票據的起止號碼錄入計算機后,方能將財政收入票據領給鄉鎮財政所。

  第二十三條鄉鎮財政所應加強對票據的管理,建立票據登記臺賬,責任明確,妥善保管票據。嚴禁私自印制、買賣、轉借、違規使用、串用、涂改、偽造財政票據。

  第二十四條鄉鎮財政所應每月定期清理鄉鎮預算單位領用的票據,及時辦理收入結算,票據繳銷,并將已繳銷的.票據存根聯報縣財政局票據監管機構查驗,同時辦理新票購領審批手續。每年4月底前,對鄉鎮財政所上年度財政票據的領購、保管、使用、繳銷等情況進行年度審驗。

  第七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條鄉鎮應根據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日常零星支出由鄉鎮財政所長審核,報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宗支出時,須經鄉鎮政府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執行財務集體會審制度。

  第二十六條各種津貼、補貼嚴格按照規范津補貼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擅自提高開支標準,擴開支范圍;不得巧立名目,濫發獎金、實物、補助;或者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第二十七條筏資性支出業務發生30日內,支出憑證持有人必須辦理財務報賬審批手續,逾期不予受理;已審批的支出憑證90日內未報賬的,須重新報批;審批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崗的,從宣布離崗之日起,審批的所有支出無效;已審批未及時報賬的'憑證,由新的分管財政領導重新審批。

  第二十八條專項資金的管理,嚴格按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執行。對實行縣級報賬制的專項資金,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縣級有關部門憑專項資金審批單將資金直達鄉鎮“專項資金專戶”,鄉鎮財政所建立明細賬分類核算。對各項涉農補貼資金和農村公益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資金,鄉鎮財政所要嚴格實行公告、公示制度。

  第八章政府采購

  第二十九條鄉鎮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嚴格按政府采購程序實施統一采購。按月申報采購計劃,采購支出納入鄉鎮年度綜合預算。

  第三十條實施采購時,由鄉鎮財政所填寫《政府采購需求申報表》,經鄉鎮分管財政的領導、縣財政局國庫股審核后,報縣政府采購辦審批。支付采購資金時,鄉鎮財政所需填報《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隨同申請支付的原始單據通過網絡傳送縣財政局國庫股審核后,通過縣財政國庫撥付或支付。

  第三十一條5萬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落實相應的資金來源,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在縣政府采購辦及有關部門的監管下,實行公開招標。

  第九章資金撥付

  第三十二條資金支付程序:

  (一)鄉鎮上報計劃。鄉鎮財政統管會計根據該鄉鎮年度綜合預算,于每月5日前編制《財政資金分月用款計劃表》經鄉鎮財政所長審核,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后,通過網絡上報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審核。特殊性突發事項的用款,實行臨時用款計劃申報。

  (二)縣財政局審批計劃。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根據預算指標,對鄉鎮上報的《財政資金分月用款計劃表》按照進度進行審批,資金使用超進度的用款計劃,須報分管國庫的領導審批。

  (三)資金支付。縣財政局國庫股按照先工資后其他的原則,結合國庫存款情況,根據審核后的用款計劃撥付資金。鄉鎮每月的工資性支出由縣財政局國庫股按工資統發的有關規定,直接撥付職工個人賬戶。

  第十章債權債務管理

  第三十三條加強鄉鎮債權管理,限期清收單位或個人借款,將債權視為鄉鎮化解債務的資金來源之一。鄉鎮應將所有債權項目于每年6月或12月全面清理,并書面催收一次,取得借款單位法人代表或借款人簽收的回執單,同時將清理結果在鄉鎮政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

  第三十四條認真清理核實鄉鎮單位債務,通過查合同、憑證等原始依據,對原有負債進行重新認定。

  第三十五條建立健全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完善債權債務會計核算制度,按債權人和債務人設置明細賬。并對鄉鎮清理后的債權債務實行網絡化管理與動態監控,清收債權、償還債務必須在網絡上映。并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償還。

  第三十六條鄉鎮政府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舉借債務。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監督檢查股等股室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和財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鄉鎮預算執行情況、賬戶資金和相關財務狀況進行檢查,各業務股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處理。

  第三十八條鄉鎮擅自變更預算,改變預算用款方向或性質,造成財政性資金損失浪費的,要追究鄉鎮負責人和相關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嚴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騙取財政性資金。凡采用虛報、冒領、挪用、虛列、編造、多領等手段騙取財政性資金的單位或個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凡違實施細則有關預算管理、賬戶設置、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據管理等方面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處分。

  第四十一條有關工作人員在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重損失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實施細則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5、預算管理制度

預算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預算程序,強化預算約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0xx年修正)》、《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xx]488號)和《唐山學院財務管理制度》(院發[20xx]79號),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是學校進行各項財務活動的前提和依據。預算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三條預算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預算編制原則

  第四條量入為出,收支平衡。預算編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預算要全面真實,積極穩妥;支出預算要科學合理,注重實效。

  第五條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預算體現學校年度整體的事業目標,保證學校事業順利進行。優先保障正常運行和人員經費,重點保障教學科研,集中財力支持重點項目。

  第六條統一預算,分級管理。學校實行全口徑統一預算,統籌安排各項收入與支出;各二級預算單位負責本單位預算的編制、執行與管理。

  第七條勤儉節約,注重績效。嚴格控制和優化預算支出結構,努力降低運行成本;積極開展預算績效評價,重點考核支出效益,并作為來年安排預算的參考。

  第三章預算管理職責

  第八條各單位負責統籌安排各類資金,科學編制本單位的預算草案;嚴格執行學校批復的預算,合理組織收入,科學安排支出;對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自我評價;定期向本單位教職工或教代會通報預算批復和執行情況。

  第九條學校教務處、后勤管理處、國有資產管理處等有關職能部門根據學校預算項目管理辦法負責對專項項目進行審核,對各單位上報的專項項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和使用效益進行評價。要做好專項項目的執行、績效評價全過程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財務處負責預算編制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對各單位的預算草案進行審核匯總,依據相關規定和學校財力狀況,擬定預算建議方案,提請學校相關會議審定通過;負責下達經批準的預算,指導和監督各單位預算執行,進行預算控制;負責進行財務分析并向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學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論證財務預算方案,審議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

  第十二條校長辦公會負責審議學校財務預算方案;審批10萬元(含)以下需動用校長預備費的項目,審議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

  第十三條學校黨委常委會負責審定學校財務預算方案;審批10萬元以上需動用校長預備費的項目,審定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

  第四章預算編制內容

  第十四條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學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納入預算。

  第十五條收入預算是指學校在預算年度內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各類非償還性資金的。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預算、事業收入預算、上級補助收入預算、經營收入預算、租賃收入預算和其他收入預算等。

  第十六條支出預算是指學校在預算年度內用于教學科研活動,基本建設及其他資金支出的預算,包括人員經費支出預算、公用經費支出預算和專項經費支出預算。

  (一)人員經費支出預算:工資、保險和津補貼等人員支出預算,按照上級規定標準及學校績效工資方案等編制;學生獎助學金等預算按照上級和學校規定標準編制。

  (二)公用經費支出預算:學校對院、系、部實行二級預算管理,二級預算由各院、系、部根據自身事業發展目標和工作計劃需要,在學校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內按要求自主編制;學校對職能部門和教輔單位實行定額標準加公用專項的辦法安排預算,公用專項根據上級政策、學校財力和工作重點安排預算。

  (三)專項經費支出預算:教學科研建設、實驗室建設、圖書購置、服務外包、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基本建設等專項經費歸口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預算,納入項目庫管理,視學校財力和輕重緩急列入學校財政預算。

  第五章預算編制程序

  第十七條財務處下達關于編制下一年度預算的方案,各單位根據年度工作目標任務、預算編制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參考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和支出績效評價,編制本單位預算。

  第十八條各單位年度預算的編制和確定,按照如下程序進行:

  (一)各單位按學校要求編制本部門年度預算草案,經過一定范圍討論通過后報財務處匯總;

  (二)財務處匯總后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并進行綜合分析,征求分管財務校長、校長意見后,將各單位的年度經費預算修改意見反饋各部門;

  (三)各單位根據學校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進行調整,調整后的預算方案經本單位領導班子審議通過后報財務處;

  (四)財務處再次匯總、分析,編制學校年度財務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根據校長辦公會決議編制學校正式預算方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批準后,正式下達各單位年度預算。

  第十九條?學校支出預算可設置公用經費的2%的校長預備費,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的突發事件。?

  第二十條學校預算方案批準確定后,除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或預算收入發生重大變化,一般不得變更和調整,確需調整的,預算調整方案要經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校長辦公會和黨委常委會審定批準。

  第六章預算執行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要嚴格執行預算,并對執行結果負責。

  第二十二條負責落實預算收入的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足額完成預算收入,不得違規收費,不得截留、占用和挪用預算收入。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按照預算方案確定的項目、標準、范圍、額度和時間安排支出,保證預算執行進度和質量。除預算批復前可參照上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必須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外,不得無預算安排支出。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因不可預見情況確需存量調整的,應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3萬(含)以下的經費由分管財務校長和校長審批,3萬元-10萬元(含)的經費由校長辦公會審定批準,10萬元以上的經費需提交黨委常委會審定批準。

  第二十五條年度預算結余資金,由學校收回統籌用于下一年度預算安排。年度結轉資金,按財政要求支出。

  第七章決算

  第二十六條決算是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梳理和總結,是對年度各項收入和支出的確認,是對學校全年財務狀況和財務成果全面真實的反映,是學校決策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七條財務處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實事求是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并按時上報。

  第二十八條財務決算及分析結果需報告學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校長辦公會和黨委常委會。

  第八章預決算公開

  第二十九條學校在門戶網站設立財務公開專欄,由財務處負責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預算和決算的相關信息。

  第三十條學校各單位應完善內部民主理財和監督機制,定期在全體會議或二級教代會上公布本單位財務預算方案和預算執行情況,切實保證本單位財經活動的健康有序運行。

  第九章預算績效管理

  第三十一條預算績效管理主要包括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的評價以及根據評價結果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條各單位在預算編制時,應對本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設定績效目標,嚴格執行批復的預算,加強支出管理,確保預算績效目標得以實現。

  第三十三條財務處應定期對全校和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第三十四條學校逐步建立和完善預算執行績效評價制度,將預算執行績效情況納入相應的考核體系。

  第十章預算監督

  第三十五條財務處定期向分管財務校領導匯報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并對出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

  第三十六條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七條監察審計處負責對學校各級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定期將預算執行情況及監督結果報學校分管紀委和財務的領導。

  第三十八條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將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體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唐山學院預算管理辦法》(院發[20xx]19號、《唐山學院預算管理實施細則》(院發[20xx]24號同時廢止)。

預算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對學校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加強民主理財,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余。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項目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序:總務主任每年10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匯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校長審閱和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其預算執行情況,由總務主任定期向校長匯報。

  第四條、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由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由總務主任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并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范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大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序

  1、在區教育局下達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每年11月底,由總務主任提出《學校統籌經費管理方案》,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總務主任要根據年度預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區財政局、區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范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反制度者,總務主任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會計(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特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序:

  (1)基建預付款由校長審核、審批。其《合同》送檔案室存檔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簽后,由總務主任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后,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并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校務會。

  7、大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總務主任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項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后由校長審核,最后報校長審簽。

預算管理制度12

  為確保學院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的內容

  學院預算指根據學院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支出計劃,在每年開始前編制,預算的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學院實行預算管理制度,學院所有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以及其他收入都要納入學院的收入預算。學院的所有支出,包括學院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學院發展支出等必須納入學院的支出預算。

  學院實行《部門預算》與《學院內部管理預算》相結合,首先根據學院教育事業及發展情況,編制《學院內部管理預算》,然后再將其轉化為上報上級的“一上”《部門預算》,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上報上級“二上”《部門預算》為依據,再細化編制《學院內部管理預算》,依據其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二、預算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預算管理領導小組。

  院長任組長,黨委書記任副組長,委員由學院副院級領導組成。在學院財務處設預算管理辦公室,財務處長兼辦公室主任,成員為財務處有關會計。

  預算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預算方案、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進行審定,并對預算執行情況提出考核意見。

  為保證預算的執行,落實預算管理的責任,學院確定預算管理責任中心,對預算的執行負責。

  根據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學院規模,學院預算實行“院長統一領導,資金分塊管理”的管理模式,為此,學院劃分為:院級預算管理責任中心,由院長負責,對學院全部收入、支出進行管理,并對學院資金進行分塊分工管理。教學管理責任中心,由教學院長負責分塊的教學資金的收支管理。學生管理責任中心,由黨委副書記負責劃塊的學生支出、學費收入的管理。后勤工作、招生就業、學院發展責任中心,由學院后勤招生就業副院長負責分塊資金的管理。黨務工作及宣傳責任中心,由黨委書記負責分塊的資金管理。成人教育、圖書館、科技處責任中心,由紀委書記負責相應的`分塊資金管理。

  三、預算的編制

  (一)預算編制原則

  編制預算要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保證重點,統籌兼顧,持續發展”的原則。收入預算要堅持積極穩妥,多渠道籌措資金;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確保各項事業的健康、持續、和諧發展。

  (二)預算編制程序和方法

  由學院財務處根據各部門、各責任中心提供的收支計劃,提出《學院內部管理預算》建議方案,匯總初步平衡,送院長審查,然后反饋給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再次修改后,送財務處匯總,院長審查平衡,提交預算管理領導小組審批,據此編制上報上級的“一上”《部門預算》,再根據上報上級的“二上”《部門預算》,細化編制《學院內部管理預算》,并按其進行學院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編制預算要從學院的實際工作出發,以年度工作計劃為基礎、依據學院中長期規劃進行編制;編制方法主要以業務預算為主,采用零基預算,滾動預算編制等方法。

  《學院內部管理預算》的具體內容及編制分工:

  1)學院人員支出預算由人事部門根據職工工資標準、工作量進行編制,人員支出包括統發工資、統發津貼、教師課時費和管理后勤職工工作量工資、職務津貼、加班工資、外返聘人員工資、各種社會保險支出、職工福利支出、離退休人員支出、遺屬及撫恤支出等。

  2)學院教學支出預算由教務部門根據學院教學工作安排編制,包括圖書資料購置費、實驗實訓設備購置費、實驗室維持費和實驗用耗材、體育維持費、調職教研費、實習費用、資料講義費、學生補考成本、教學活動費等。

  3)學生費用預算由學生處根據學生助學金支出、學生活動要求編制;

  4)招生就業支出由招生就業處提出預算;

  5)后勤、學院發展支出預算由院領導決策后由總務部門編制預算;

  6)黨務工作及宣傳費用由黨委辦公室編制預算;

  7)日常公用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由財務部門編制;各業務處室編制的年度預算交分管院領導(責任中心負責人)審查后送財務部門匯總。

  四、預算的執行

  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要保證分管的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管好用好分塊資金,確保預算執行。

  為了保證預算的順利執行,財務部門必須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在編制上報上級的財務月報表的同時,按月及時提供《學院內部管理預算執行報表》,送達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負責人。

  五、預算的調整

  由預算責任中心提出調整申請,財務處負責匯總,提交院長審查。

  預算實行分級調整,對于10萬元以下(不包括10萬元)的預算由院長批準調整,10-30萬元(不包括30萬元)由院長辦公會批準,30萬元以上經預算管理領導小組批準。

  預算調整時間:原則上半年作一次調整,結合學院實際具體定為上學期放暑假前。

  六、預算的分析、考核和監督

  財務部門在按月提供的《學校內部管理預算執行報表》中應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出現偏差的原因、改進措施。分析當年年度執行資料,總結預算管理經驗,為下一年編制預算提供重要資料,使預算管理更上一臺階。年末,根據《學校內部預算管理預算執行報表》,由院長、學院預算管理領導小組對各預責任中心進行業績評價,充分調動各責任中心的管理積極性。

  學院實行院務公開制度,每月初由院長向預算管理委員會通報上月及本年累計預算執行情況,每年年初,院長在全院職工大會公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同時公布當年預算。

預算管理制度13

  一、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和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進行科學合理的'城市燃氣管網規劃,提高管網利用率,減少重復投資。

  二、對新建工程項目進行現場勘察,依據中長期管網規劃進行科學設計,實時組織技術交底,從源頭保障項目建設的經濟合理、安全優質。

  三、編制工程建設招標文件,組織招投標有關事宜,協助合同預算部草擬并簽署施工合同,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合理控制處理項目索賠,保障公司合法權益。

  四、辦理項目建設一切審批手續,協調處理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五、根據工程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編制材料(甲供材料設備)采供計劃,組織材料檢查驗收。

  六、合理平衡布置施工任務,保障工程進度;加強現場管理,全面控制工程質量、現場安全和投資成本。

  七、及時準確地勘測、整理、錄入管網地理數據信息,審核繪制竣工圖紙,為調度指揮系統和公司各部門提供及時有效的信息服務。

  八、對工程建設各環節進行分段分步檢查記錄,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審查核對竣工資料、工程簽證和決算資料。

  九、定期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和相關知識學習,提高項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做好資料和信息的存檔、管理、利用工作。

  十一、完成其它新建、整改、維護和測繪等工作任務。

預算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促進農業部部門預算項目資金的規范管理和有效使用,提高項目監管的規范性、專業性和權威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部門預算項目是指納入農業部部門預算管理的財政專項。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專項審計是指農業部財務司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采取直接組織、授權或委托等形式組成審計組,對部門預算項目的實施管理和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部門預算項目專項審計堅持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二章 審計對象和內容

  第五條 使用部門預算項目資金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都應當接受專項審計。農業部財務司對確定開展專項審計的項目,結合年度資金規模選取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承擔單位進行抽查審計,審計資金量原則上不少于項目資金規模的30%。

  第六條 專項審計重點審計項目的實施管理情況和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具體包括:

  (一)項目管理制度建設與執行情況;

  (二)項目實施及完成情況;

  (三)項目資金的到位、撥付、使用與核算情況;

  (四)項目的經濟、社會、生態等效益實現情況;

  (五)項目有關的審計、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六)項目有關檔案資料保管情況;

  (七)其他需要審計的有關情況。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農業部財務司負責專項審計的組織實施,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一)制定部門預算項目專項審計有關管理制度;

  (二)制定部門預算項目專項審計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并組成審計組實施審計;

  (三)督促專項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

  (四)開展與專項審計有關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農業部有關項目管理業務司局負責配合開展專項審計工作,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一)參與專項審計實施方案的制定;

  (二)根據審計工作需要提供項目有關的管理制度和預算申報、資金分配、項目總結等文件資料;

  (三)根據工作需要派員參與現場審計,在審計過程中提供行業項目管理方面的技術咨詢與指導服務;

  (四)協助督促審計整改落實,根據審計建議進一步完善項目有關制度,規范項目管理;

  (五)配合完成與專項審計有關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 各被審計單位應當認真配合專項審計工作,按照審計要求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賬簿、電子數據、經濟合同、項目申報文本、管理制度、檢查驗收報告等相關文件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拒絕、干擾專項審計工作的開展。

  第四章 審計組織與實施

  第十條 制定審計計劃。農業部財務司每年年初根據農業部近三年部門預算項目資金分配情況,擬定年度專項審計計劃,提出當年開展專項審計的工作建議,報請分管部領導批準。

  第十一條 制定審計實施方案。農業部財務司根據批準的年度專項審計計劃,會同有關項目管理業務司局制定專項審計實施方案,明確專項審計的范圍、重點內容、重點單位、審計時間和審計人員組成、分工安排等內容。

  第十二條 組成審計組。農業部財務司以直接組織內部審計人員、授權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內部審計機構或下級內部審計機構,以及委托第三方專業審計機構等形式組成審計組。

  第十三條 印發審計通知書。農業部財務司根據審計實施方案印發專項審計通知書,并于進駐審計前3個工作日將通知書發送給被審計單位(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 實施現場審計。審計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專項審計實施方案要求進駐被審計單位開展現場審計,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獲取審計證據。

  審計期間,審計組可采取檢查賬證、查閱資料、實地觀察、監督盤點、書面函證、個別問詢、會議座談等方式進行充分、適當的審計取證。

  第十五條 編制審計證明材料并確認反饋。現場審計結束后,審計組根據審計取證情況編制審計證明材料,交由被審計單位對相關內容進行確認。被審計單位應當自收到審計證明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確認并書面反饋意見,逾期未反饋意見的視同無意見。

  第十六條 起草審計報告并征求意見。審計組依據取得的審計證據和反饋確認意見,對被審計單位所承擔項目的實施管理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對審計中發現的管理不規范問題提出審計處理意見與整改建議,起草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報農業部財務司審核。農業部財務司審核后分別發送有關項目管理司局、被審計單位(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主管部門)正式征求意見。相關司局和單位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意見,逾期未反饋意見的視同無意見。

  第十七條 正式印發審計報告。農業部財務司根據有關單位的反饋意見,組織審計組進一步核實,必要時對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進行相應修改,報分管部領導審批同意后正式印發給有關單位。

  第五章 審計處理與整改

  第十八條 農業部財務司對違反財經制度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應當依法給予處理、處罰;對涉嫌重大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應當及時移送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處理。

  第十九條 被審計單位(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主管部門)收到審計報告后,應當按照審計要求進行全面整改,并于60日內將相關整改情況以正式文件報送農業部財務司和有關項目管理業務司局。農業部財務司將視情況對部分單位的整改情況組織回訪檢查。

  第二十條 對審計過程中不認真配合審計,拒絕、拖延提供審計資料,以及故意隱瞞、篡改或銷毀審計資料的單位和個人,農業部財務司將向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情況,并建議取消該單位今后承擔農業部部門預算項目的資格,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六章 審計紀律

  第二十一條 審計期間,審計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審計署關于加強審計紀律的八項規定》、《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和農業部審計工作人員有關紀律規定,并接受被審計單位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審計人員如存在違反審計紀律和職業道德規范、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出具虛假結論、泄露秘密等行為,由農業部財務司向其所在單位通報并建議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農業部財務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預算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依據)為加強財政支出管理,強化預算支出責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xx〕285號)、《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指導意見》(滬府辦發〔20xx〕55號)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概念)預算績效管理是指為優化財政資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務水平,運用績效理念和方法,將績效目標編制、運行跟蹤、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等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實現“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預算管理模式。

  第三條(適用范圍)適用資金范圍包括全區范圍內納入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基金預算和政府性投資計劃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資金。適用單位范圍包括與財政部門發生預算繳撥款關系的全區各級黨政組織、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等。

  第四條(管理原則)預算績效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堅持區政府統一領導,財政部門統籌推進,各主管部門分工負責。預算單位是預算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要自覺主動的將績效理念、方法貫穿于預算管理全過程,提高預算支出績效。

  (二)績效導向、目標控制原則。堅持規范性和績效性并重,事前要設定績效目標,事中要監控目標實現進程,事后要進行績效評價,不斷提升財政資金使用的產出、效果和持續影響力,做到“少花錢、多辦事”和“花同樣的錢,辦更好的事”。

  (三)結果應用、公開透明原則。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及評價結果反饋整改機制、信息公開機制、預算掛鉤機制和績效問責機制等,將績效目標設定、跟蹤、評價、結果、整改等情況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公眾和各方監督。

  (四)穩步推進、務求實效原則。將預算績效管理要求與本區實際相結合,整體謀劃,分步實施,著重抓好重大發展、民生類項目的預算績效管理,穩步推進部門預算整體支出績效管理,不斷拓展績效管理的資金覆蓋面,務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第二章部門職責

  第五條(實施主體)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主體包括財政部門、預算部門以及下屬各級預算單位。

  第六條(財政部門職責)財政部門是預算績效管理的牽頭推進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預算績效管理制度、機制、規劃及計劃等;

  (二)負責開展預算績效管理項目庫建設、共性指標庫建設、中介專家庫建設、信息化建設和宣傳培訓等基礎性工作;

  (三)研究和發布預算績效管理共性化指標,指導預算部門、單位研究制定預算績效管理個性化指標。

  (四)督促、指導各街鎮、各部門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包括目標設定、運行跟蹤、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等;

  (五)對重大發展類、民生類項目組織開展績效評價,以及對部門或單位評價項目組織開展再評價,并抓好結果應用工作;

  (六)審核各部門、單位提交的部門預算及項目績效指標;

  (七)根據年度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情況提出績效改進建議;

  (八)其它應由財政部門承擔的預算績效管理職責。

  第七條(主管部門職責)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本部門的預算績效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和計劃等;

  (二)組織實施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配合財政部門開展重大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督促、指導所屬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三)研究制定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個性指標,指導和幫助所屬單位研究制定預算績效管理個性化指標;

  (四)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跟蹤;

  (五)組織開展部門績效自評價,指導所屬單位開展單位績效自評價,抓好結果應用工作,并將評價報告提交財政部門備案;

  (六)其它應由預算部門承擔的預算績效管理職責。

  第八條(基層單位職責)基層單位具體負責實施本單位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按規定編報本單位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并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跟蹤;

  (二)研究制定本單位預算績效指標;

  (三)配合財政和主管部門開展績效評價,組織開展本單位績效自評價,抓好結果應用,公開評價信息;

  (四)其它應由預算單位承擔的預算績效管理職責。

  第九條(內部工作機制)各級預算單位要加強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本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合力推進。單位財務部門是本單位預算績效管理牽頭部門;業務部門是本單位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部門,承擔編報績效指標、實施績效跟蹤、開展績效評價等預算績效管理職責。

  第三章預算績效目標管理

  第十條(績效目標)預算績效目標是預算單位在項目計劃期內,通過一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所要達到的預期產出、效益和效果。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是部門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內容和基礎環節。預算績效目標應與預算同步編制、同步提交、同步審核、同步批復、同步執行、同步調整、同步監督,與預算管理流程緊密契合,保持一致。

  第十一條(績效指標)績效目標由績效指標構成,一般分為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從指標構成上可以分為:

  (一)投入類指標:主要衡量各級財政資金、企業資金和其它社會資本等方面的投入情況。

  (二)管理類指標:分為財務管理指標和項目管理指標,主要衡量項目實施過程中預算部門和單位的管理效能。

  (三)產出類指標:主要衡量通過既定投入所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數量、質量等情況。

  (四)效益類指標。主要衡量項目實施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等綜合效益和持續的影響力等情況。

  (五)滿意度指標。主要衡量服務對象或項目受益人等相關利益主體對項目實施的滿意度情況。

  第十二條(共性和個性指標)共性指標是指適用于所有預算項目的通用指標。個性指標是針對預算單位特定預算項目設定的指標。共性指標及其所占權重由財政部門統一制定和發布,個性指標及內部權重分布由預算單位研究制定。在設立績效指標時,如確有必要或專業性較強,可以提請相關部門或專家對績效指標進行論證和評審。

  第十三條(績效目標編制要求)績效目標編制的主要依據有:區域、行業或部門戰略目標及發展規劃、部門和機構職責、年度工作計劃及目標、上級或相關部門考核標準及要求、相關行業政策、行業標準或專業技術規范等。績效目標編制應主要遵循以下要求:

  (一)相互關聯。目標編制要與部門職責、發展規劃、緊密相關,與年度計劃任務和資金投入關聯匹配。

  (二)定量為主。目標編制堅持定量和定性指標相結合,定量指標為主,定性指標為輔,優先采用定量指標表述,定性指標應客觀可考。

  (三)突出重點。指標設定“宜精不宜繁,宜少不宜多”,重點選取最具代表性的.關鍵要素和核心指標,力求精準簡潔、易行易懂的衡量投入、產出與效果三者關系。

  第十四條(績效目標項目庫管理)預算單位在編制和提交預算項目時,應一并編制和提交項目績效目標,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后進入項目庫,通過審核并納入項目庫的項目方可進入下一步預算編審流程。預算單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追加預算項目或預算資金的,也應編報或補報預算績效目標,并納入項目庫,按預算調整程序審核和批準。

  第十五條(績效目標審核)財政部門在審核和批復部門預算時,應結合預算編制“二上而下”流程同時審核績效目標,如確有必要或專業性較強時,財政部門可以組織相關部門及專家對績效目標進行評審和論證。績效目標審核重點如下:

  (一)績效目標設立依據的充分性,包括是否屬于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范圍;是否符合政府決策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等。

  (二)績效指標及相應權重設置的科學合理性、針對性、可行性等。

  (三)預算資金安排與績效目標完成的保障性、匹配性等。

  第十六條(績效目標調整)績效目標一經確定,未經財政部門審核和批準,不得隨意進行調整。當預算相關因素發生變動時,應同步調整或修正預算績效目標,并按預算績效目標審核重點及流程重新提交財政部門進行審核和批準。

  第十七條(績效目標編制結果應用)在年初預算或調整預算中,對預算績效目標設立依據充分、績效指標清晰、預期績效較高的項目,財政部門可以優先安排預算資金;對應編未編預算績效目標的項目,財政部門可以不予審核并不予安排財政資金;對編制的預算績效目標不符合編制要求的,或預期績效偏低的項目,財政部門可以要求預算單位重新編制預算績效目標或調整項目預算申請。

  第四章預算績效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預算績效跟蹤)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應依據經批復的預算及設定的績效目標,對預算資金執行進度、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項目實施進程等進行跟蹤管理,確保預算執行進度和項目管理效益。

  第十九條(目標偏離矯正)預算單位在實施績效跟蹤過程中,一旦發現實際績效與目標績效發生偏離時,應認真分析偏離原因,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矯正績效目標偏差,提高項目執行效力,保障預定的預算績效目標順利實現。

  第二十條(財政績效跟蹤)財政部門可以自行、聯合或要求預算單位實施預算績效跟蹤管理,提供績效跟蹤所需數據資料等相關信息,并根據績效實現程度,嚴格預算資金執行審核,控制預算資金撥付進度。

  第二十一條(績效跟蹤結果應用)在績效跟蹤過程中,對實際績效嚴重低于預算績效目標的項目,財政部門可以暫停或停止撥付預算資金,直至預算單位采取有效糾偏措施為止。對經采取矯正措施仍嚴重低于預期績效的項目,或經評審論證預期績效偏低甚至無效的項目,財政部門可以提請區人民政府調減預算項目資金或取消該預算項目繼續實施。

  第五章預算績效評價管理

  第二十二條(預算績效評價)預算績效評價是指根據經批準的預算績效目標、績效指標和相應權重,運用科學的績效評價標準和績效評價方法,通過對預算項目績效相關數據資料等信息的采集、整理、匯總以及滿意度測評、專家評審論證等,獲得預算績效目標最終結果的過程。

  第二十三條(績效評價主體)各級預算單位是預算績效評價的實施主體,承擔本單位的績效評價工作任務。對經確定的重大發展類、民生類或金額較大、群眾關切的預算項目,財政部門可以在單位自評價的基礎上,再行組織或聯合相關部門開展績效重點評價。對開展績效重點評價的項目,預算單位應根據財政部門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及時的提供績效材料,積極配合績效重點評價工作。

  第二十四條(績效評價實施)年度預算執行完畢,預算單位要根據財政部門年度評價計劃要求,結合年度決算編制工作,及時組織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開展預算績效自評價,并在每年6月份之前將上一年度預算績效評價結果報送財政部門。對跨年項目,可以實施當年度階段性評價,等項目完成后再實施項目總體評價。對部分效益顯現周期跨年的項目,經財政部門批準同意后可以在以后年度實施績效總體評價。

  第二十五條(績效評價內容)績效評價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并在績效評價報告中明確列示:

  (一)項目基本概況:重點是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

  (二)項目管理情況:指為實現績效目標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三)績效評價結果: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產出情況、綜合效益、滿意度情況及持續影響力等;

  (四)績效偏離情況:主要是指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等;

  (五)績效評價結論、績效整改措施及績效改進建議等。

  第二十六條(績效評價標準)績效評價標準是指衡量預算績效目標完成程度的尺度。預算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不同標準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績效評價標準具體包括:

  (一)計劃標準。是指以預先制定的目標、計劃、預算、定額等數據作為評價的標準。

  (二)行業標準。是指參照國家公布的行業指標數據制定的評價標準。

  (三)歷史標準。是指參照同類指標的歷史數據制定的評價標準。

  (四)其他經財政部門確認的標準。

  第二十七條(績效評價方法)績效評價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眾評判法等。應堅持簡便易行的原則運用一種或多種績效評價方法。

  第二十八條(委托第三方評價)根據《上海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聘用第三方評價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對部分專業性較強、工作量較大或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項目,經政府采購程序可以引入專業評價機構開展第三方獨立績效評價。

  第二十九條(績效評價報告)績效評價報告是績效評價結果的重要體現。財政部門、預算單位以及第三方評價機構在完成績效評價時,均應根據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出具績效評價報告。績效評價報告應當依據充分、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分析透徹、邏輯清晰、客觀公正,建議可行。

  第三十條(績效評價質量控制)預算單位要對績效自評價結果的完整性、真實性、客觀性和準確性等負責。財政部門對預算單位的績效自評價結果可以組織再評價或提請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審論證。對委托第三方開展績效評價的,應在績效評價服務費用中預留不低于10%的質量保證金,根據相關部門和專家的質量評估情況確定支付金額。

  第三十一條(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是預算績效管理的關鍵環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方式包括:

  (一)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及整改。預算單位應在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績效評價結果的同時,加大整改力度,一并報送績效評價結果整改落實情況。對財政重點評價項目,財政部門應及時將績效評價結果及相關整改建議書面反饋給預算單位,預算單位應在收到書面結果后30日內將整改措施及整改情況書面報送給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應結合年度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整改督查力度。

  (二)績效評價結果報告或通報。對績效評價結果及整改落實情況,財政部門應建立向區人大、區政府及相關層面報告制度和向有關部門和相關利益主體通報機制。其中,重大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情況應以專題報告形式提交給區政府。

  (三)績效評價結果與部門預算安排相掛鉤。建立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和部門預算安排相掛鉤機制,將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和績效評價結果情況作為改進部門預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部門預算資金的重要依據。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積極或績效評價結果較好的,財政部門在安排預算資金時可予以優先保障和重點支持。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不力或達不到績效目標、評價結果較差或對績效評價發現問題整改不力的,財政部門應當嚴格控制該部門預算資金安排。

  (四)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考核和績效評價結果問責。根據“誰用款,誰負責”的原則,財政部門應會同區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和績效評價結果問責機制,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不力、績效評價結果較差或造成財政資金損失浪費、低效使用的部門和單位及其相關人員實施問責。

  第六章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管理

  第三十二條(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公開)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公開是財政和部門預算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應根據財政和部門預算信息公開的統一要求和規定內容同步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對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情況的評判和監督。

  第三十三條(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公開主體)預算單位是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應根據預算信息公開要求同步將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及整改落實情況在松江門戶網站和本單位網站等予以公開。財政部門負責年度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公開計劃的制定發布、公開表式的統一制定以及督促預算單位及時公開信息,同時對財政納入重點績效評價的信息及其整改落實情況在松江門戶網站進行公開。

  第三十四條(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公開內容)除預算信息公開內容之外,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公開還應包括:

  (一)預算項目資金投入、立項依據及績效目標、績效指標等相關信息;

  (二)績效評價結果及評價報告等相關信息;

  (三)其他應當公開的預算績效管理相關信息等。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專項資金績效管理)相關部門在設立經濟發展、社會治理和城市建設與管理等專項資金時,應根據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強化對專項資金的績效管理,建立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制度,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六條(基本建設項目績效管理)根據《經濟建設項目資金預算績效管理規則》(財建〔20xx〕165號),基本建設各管理部門應加強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設置績效目標,并結合財務監理機制協同強化績效管理。

  第三十七條(預算追加項目績效管理)根據本區預算追加論證管理相關辦法,為提高預算追加項目的預算績效,對除政策性追加的預算項目追加,應在論證時明確預期績效目標,并重點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和跟蹤評價。

  第三十八條(參照執行)各街道、鎮、園區參照本辦法執行,各預算部門可參照此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實施日期)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松江區項目預算績效評價管理試行辦法》同時廢止。

  第四十條(辦法解釋)本辦法由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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