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
為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順利開展和全體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發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周邊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潔衛生,排水通暢,便于通行。
(2)學校周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按指定停放點或劃定區域有序停放,不得影響學生進出。
(3)學校的開口處距道路人行道的邊線30米以內的視作沿街開口,根據不同情況設置相應的交通設施;
(4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小的,應當完善該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該路段橫道線的.行人過街交通設施,在人行橫道線處必須設置人行信號燈和車行信號燈。而此開口處不再增設橫道線等其他交通設施;
(5)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應當在開口處設置人行橫道線、(大、中學校的開口處設置注意行人標志)和人行橫道預告標示,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橫道標志;
(6)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除了設置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預告標示、注意行人標志或注意兒童標志外,還應當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信號燈和在道路上設置車行信號燈。
(7)上、放學時段,交通復雜路段的中小學校主要出入口有教師和交警或交通協管員護導,疏導人流,師生、家長進出秩序良好;
(8)有條件學校周邊設置上、放學時段臨時停車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協管員指揮家長接送車輛即停即走,學校安排人員配合疏導工作,學校門口沒有擁堵狀況
(9)對發生在學校周邊,侵害師生人生、財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時處理,配合公安部門嚴懲違法犯罪團伙和首惡分子。
(10)在校園周邊復雜地區,要與公安部門協商:要求設立治安崗亭。
(11)將校園周邊地區與公安、社區、銜接納入治安管理范疇,開展治安巡邏。
(12)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場所。
(13)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公共停車場。
(14)嚴禁將學校場地租用停放社會車輛,或租用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活動。
(15)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周邊設立的經營商店,要求合法、規范經營,并保持整潔衛生。
(16)校園周邊50米內無亂設攤點,亂堆雜物等影響市容環境現象。
(17)學校門口200米內不設立經營性網吧、歌舞廳、游戲機房。
(18)學校周邊音像書報商店、攤點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經常組織力量對學校周邊地區和建筑物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0)每逢開學、放假前要有針對性的集中開展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特別是以各種形式加強學生應對泥石流、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訓練,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1)學校每學期要對校車安全保障、駕駛員資格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要求凡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是審核合格的車輛。
(22)與公安、工商等部門配合,強化周邊出租房屋、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的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南樂小學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學校網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目標及規則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四條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包括CERNET在內)服務器、工作站。
二.安全保護
第五條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六條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七條校園網上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在校園網網管中心備案
第八條校園網主干服務系統發生案件,由校園網網管中心向校保衛處及龍游縣公安機關報告。
第九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第十條校園網及其子網上應使用具有合法版權的`軟件,維護知識產權。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十二條未經校園網網管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第十三條校園網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校內公開的;
(3)可向本系(單位)公開的;
(4)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5)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三.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違反本制度的規定,由校園網網管中心會同校保衛處向學校報告,提請學校乃至公安部門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以至刑事處罰。
第十五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及子網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網絡服務器、工作站的管理單位(及個人)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定,給學校校園網系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四.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中所指的網管中心目前是指南樂小學校園網網絡管理中心。
第十九條本管理制度自學校發布之日起實行。由網管中心與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3
1、學生在校內進行活動前,教師要事先檢查活動場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險處設立明顯標志,教育學生對活動現場一些電閘、開關、按鈕等,不隨意觸摸、撥弄,以免發生危險。
2、活動中和活動結束前,學生要在教師視線范圍內有序活動,防止學生碰撞、擁擠、踩踏。
3、大型室內活動打開消防通道,注意通風透氣。
4、活動結束安放好活動器具,關好水、電、門窗。
5、師生遠足外出活動要考慮天氣,學生承受能力。
6、師生外出需用車輛時,租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合格車輛和駕乘人員,按車輛額定人數乘車。
7、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保證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動紀律,聽從老師或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行動,不各行其是。
8、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認真聽取有關活動的注意事項,什么是必須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許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詢問、了解清楚。
9、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隨意四處走動、游覽、防止意外發生。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范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設備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設備、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系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嘩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設備,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后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搞好以防火、防盜、防災害等事故為中心的安全預防工作,保障電視臺工作人員人身和儀器器材的`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電視臺安全工作要堅持責任制,切實抓好安全教育,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認真落實到實處。
二、校園電視臺要建立有關操作規程,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校園電視臺的工作陣地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
四、為了保障設備的安全,工作人員要做好貴重物品的使用詳情記載。
五、每天下班前,要切斷不使用的電源、消除火種,關好門窗等。
六、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經常檢修,維護下按路以及通風、防火設備等。
七、如發生不安全緊急情況,要及時報警。
八、凡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的事故,要及時上報,不準隱瞞不報,并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5
校園網主要為我校師生員工教學、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務。我校校園網的管理及使用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達到安全、穩定、高效的目的。為了保證校園網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校園網中的計算機設備使用對象為教職員工和全體學生。
二、校園網的`使用及管理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規矩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網絡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黃色的信息。不得向學校、單位或他人發送惡意的、挑釁性的文件和商業廣告。在使用因特網接入時,應遵守INTERNET的國際慣例和我國的有關政策,自覺不看、不傳、不信各種“黃、毒、賭”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網上散布、下載、傳播任何計算機病毒,一經發現將移交法律部門處理。
四、任何人不得盜用他人網址非法上網;不得盜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盜用學校名義進行任何網上的非法操作。
五、任何人不準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擅自修改校園網中計算機終端的系統參數。安裝、刪除軟件須經網絡管理員允許。
六、對違反本管理條例的人員,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條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如發現計算機硬件人為損壞,按《學校公物損壞賠償辦法》處理。
七、任何人發現網上任何異常現象(包括故障現象)都應及時與值班教師或網絡中心管理人員取得聯系,以便及時處理。
八、有義務和責任舉報任何人的非法行為。
九、任何違規操作者一律由個人承擔經濟處罰和法律責任。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6
一、知道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指導方針,以“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確保萬無一失”為目標,繼續開展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和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切實加強安全教育與管理,確保學生安全。
二、安全教育工作重點:
1、安全教育宣傳力度,強化安全工作法律意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學生管理工作,規范學生行為,防止學生做出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為。
三、安全教育具體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學校成立學生安全教育領導小組,由校長親自擔任組長,具體教育活動由政教團委組織落實。
2、明確任務,責任到人,實行責任制;又齊抓共管,全體教職工均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和義務。
3、進一步加強安全宣傳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開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活動安排:
1、結合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日”活動,開展安全主題教育。
2、每學期2次利用周一升旗儀式開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動。
3、每學期每班開展一次以“安全教育”為主題的主題班會。
4、每學期每班出三期以宣傳“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的黑板報。
5、每學年邀請法制校長舉行一場安全知識講座。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7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確保我校學生食堂的食品安全,規范原材料采購及各食堂食品生產、加工、出售的.環節,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做好員工崗前培訓,內容是:食品安全法規、操作規范和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二、嚴格把好采購、驗收關,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一)嚴格索證制度,做到證件齊全,防止偽證與過期證件。 (二)貨物驗收防范重點:
1.原料是否變質或不新鮮,是否屬假冒偽劣; 2.是否屬“三無”產品或過期產品; 3.包裝是否符合要求,標簽是否符合要求; 4.要求送貨人打開包裝檢查,無漏檢原料。 三、規范生產加工過程
(一)啟用原料前要嚴格檢查是否有變質過期、假冒偽劣、“三無”產品;
(二)正確處理當天剩飯剩菜,不得出售剩飯剩菜,杜絕出售隔夜飯菜;
(三)嚴格控制、正確使用各種添加劑: 1.過期產品;
2.超量使用;
3.嚴格控制使用范圍與使用品種。
(四)嚴防各種包子餡加熱不充分:不得提前儲存包子餡,做到現吃現拌;包子要充分加熱,蒸到規定時間才能下籠。
(五)煮豆漿,豆腐腦一定要充分加熱,煮開后繼續煮10分鐘。注意豆漿容易造成假開鍋現象。
(六)加工好的半成品,不得隔夜使用。
(七)原料、半成品存放要做到“四隔離”,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八)防止各種豆制品、乳制品變質,加工前必須品嘗、檢查后加工。
(九)各種批次飲料、奶類在出售前要嚴格檢查是否過期或屬三無產品,是正品也要親口品嘗有無問題,確定后再出售。
(十)嚴格餐具洗消程序,不得減化洗消程序,確保餐具洗消質量。
(十一)要堅持食品留樣制度,專人負責,按要求留樣。
(十二)做好食堂安全保衛工作及操作間封閉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操作間、倉庫,各食堂樓層要設專人夜間值守,責任到人。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8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責任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的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員工,建立獎罰管理制度,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檔案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查,并留存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間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整改,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對加工操作間要進行次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錦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出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9
一、中小學校園網是學校現代化發展重要組成部份,是學校數字化教育資源中心、信息發布交流技術平臺,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重要場所,務必高度重視、規范管理、發揮效益。
二、中小學校園網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校園網建設指導意見》設計和建設,裝備調溫、調濕、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
三、中小學校園網涉及網絡技術設備管理與維護、網絡線路管理與維護,終端用戶管理與監控,教育資源管理與開發、網絡信息管理與安全、教學管理與效益等技術性強、安全性要求高的具體業務工作,務必設置管理機構,校級領導主管,配置精通計算機及網絡技術、電子維修技術,具備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管理工作。
四、中小學校園網是學校的公共基礎設施和固定資產,未經學校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拆卸或改動布線結構;不得移動或改動網絡設備位置;不得干擾、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所有設備、成套軟件納入固定資產規范管理。
五、校園網所有用戶應以實名字注冊,對自己所發布信息負全責,接受上級部門與公安部門依法監督檢查。不得盜用他人賬號,不得在校園網上發布不健康、非法信息,不得散布計算機病毒、傳播黑客程序、濫用網絡游戲。學生用戶要嚴格遵守《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
六、網絡中心應全天24小時開機,設備和線路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處理,確保網絡設備安全運轉。
七、嚴禁在辦公時間內上網聊天、玩游戲、觀看與工作無關的視頻信息。
八、非中心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中心機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后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九、管理人員應監視并記錄服務器系統運行情況,隨時屏蔽有害網頁,出現異常情況應根據需要立即關閉服務器系統,及時處理。出現危急情況,應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和相關主管部門。監視電壓、電流、濕溫度等環境條件;監視運行的作業和信息傳輸情況;填寫中心機房工作日志。
十、為了確保中心機房的.安全,應逐步實現網管人員對服務器的遠程操作。定期更換服務器口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泄漏口令。不得將系統特權授予普通用戶,不得隨意轉給他人;對過期用戶應及時收回所授予的權力。
十一、學校重要數據不得外泄,重要數據的輸入及修改應按權限、由專人完成,并作加密處理。
十二、收集整理網管中心技術檔案。妥善保存備份資源。打印涉密資料應按權限保存,廢棄資料應及時銷毀。
十三、網管人員在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實行安全巡查值班制度,嚴防漏電、著火、雷擊、被盜、磁化、系統崩潰、病毒攻擊、黑客入侵等不安全事故發生。危險品及可燃品不得帶入機房。
十四、中心機房不會客、不做與網絡安全運行與維護無關的事情。機房的設備與軟件不隨意外借。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0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夯實基層基礎,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和框架,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建立“黨政齊管、部門負責、社會監督、網格管理、信息共享”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努力推動我校科學、和諧發展。
工作目標:將我校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按照行政管理,劃分若干個責任區,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內容,做到定人、定崗、定責,構建“責任全覆蓋、監管無盲區”的網格化、單元式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推動我校安全生產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組織領導
組長:XXX(校長)
副組長:XXX(分管安全副校長)
XXX(副校長)
XXX(副校長)
成員:學校所有中層干部及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辦公室,楊敬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校安全生產具體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協調。
三、安全生產管理網格劃分
各責任部門(人)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將安全責任進行分解,并劃分若干個安全監管責任區,落實責任人,明確工作職責,全面負責責任區的安全工作,從而建立高密度、精細化、網格化安全生產監管和責任體系,建立“三級安全監管網格”:“一級網格為學校黨政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成的安全監管體系;“二級網格”為學校各分管領導與職能處室責任人和值班領導責任時空內組成的立體網格化監管體系;“三級網格”:各班主任、各功能教室負責人、宿管人員、保安、后勤、值周值班以及相關教學活動負責人員組成的安全監管網格體系。
四、建立網格化管理的工作任務和內容
(一)一級網格工作任務和內容
校長(法人)是校園的第一責任人,對全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的領導和其他領導按照各自職責以及“一崗雙責”的要求,切實承擔并落實全校內的安全管理責任,督促各部門認真落實安全管理職責。
1.按職責分工,校長對全校安全生產進行全面領導和部署,為第一網格責任人,分管安全的領導為安全監管直接責任人,負責監管網格內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通過專項檢查和綜合檢查,專項治理、隱患排查、宣傳教育等措施,督促各年級段、職能處室落實主體責任。
2.嚴格執行校園及周邊安全日巡查、周檢查、月抽查制度,建立安全統計臺賬,摸清底數,全面掌握學校安全生產狀況。
3.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各監管網格內重點監管區域和部位,建立重點監管檔案,每學期組織開展
2次對重點監管區域和部位的安全檢查,每學期組織開展1次監管網格內除重點監管部位外其余單位的安全巡查。
4.建立學校(領域)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監管檔案,并按規定落實監管措施。
5.以學校管理區域和時段劃分安全管理網格,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任務,并制定相應的網絡監管圖。
(二)二級網格工作任務和內容
各分管領導、處室主任和值班領導對各自責任時空的校園安全負全責,建立處室和班級及各責任區域教師二級安全管理體系和覆蓋各層面、各崗位的安全管理網格,對各工作環節進行全程安全監控,相關責任人對責任區負直接責任。
1.各分管領導、各處室主任、值班領導對責任時空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總責,相關崗位、教職工層層負責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對校園中每個區域、場所、部位、環節和設施設備,逐一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指導意見,對所有在崗人員都明確規定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具體任務、責任和權利,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的責任體系。
2.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電、校園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險場所、危險(動火)作業、勞動保護、職業衛生、教育培訓、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安全值班、安全獎懲、設施“三同時”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實現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3.認真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學校內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重點監管區域、重點監控設備、危險作業,每天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每月組織開展
1次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巡查;每季度、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4.嚴格落實宣傳教育主體責任,結合部門、班級工作實際,每月組織開展
1次安全生產考核,每半年組織開展1次全員參與的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5.落實《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安全責任,確保辦事有標準、工作有檢查,職責明確、獎懲分明,形成嚴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
(三)三級網格各自內容及任務
建立以班主任、宿管人員、功能教室管理員、保安、后勤人員及相關教師為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監管網格。對各自崗位時空內的安全宣傳教育處置負總責,實現安全教育宣傳和監管全覆蓋。
五、實施網格化安全管理的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學校制定實施方案,合理劃分網格。
(二)全面實施階段(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確定網格劃分,明確責任架構圖和工作職責。重點監管部位、監管責任分工圖、網格化實施方案。
(三)檢查驗收階段(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各級網格化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重點檢查安全監管和安全宣傳教育責任落實情況、登記建檔情況、安全生產檢查和巡查記錄。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認識開展網格化管理的重要意義。學校區域開展安全網格化管理,對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筑牢防控一線,具有普遍的現實意義和指導意義。各級網格責任人要善于總結交流執行程中成功經驗,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逐步形成和完善學校全覆蓋、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監管網格。
(二)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領導機構,明確分工與責任,加強對推廣工作的具體組織領導,將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推廣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按照要求,分階段、分步驟全力抓好落實。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網格責任人要在工作指導上,注意發現和培養典型,運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動本校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開展。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必須予以高度重視。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學校安全事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負有全面的教育、管理、督促責任。
第三條: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領導各處室、年級做好具體的學校安全工作。
第四條: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安全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均為是學校負責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第五條:學校所有教職員工均對學校安全負有責任和義務,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規定,落實有關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各部門、年級、班級必須堅持安全工作周周講,發現苗頭及時講,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均要把學校安全工作放在頭等重要的位置上。
第六條:學校必須建立安全會議制度,建立安全會議檔案。
第七條:學校必須嚴格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防范為主,責任明確”的原則,增強安全意識,建立嚴格的安全責任分工,切實履行安全職責,并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每學期簽訂一次。
第八條:學校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發生嚴重安全事故(重傷、死亡等)的部門、年級、班級和責任人,取消當年綜合評優的資格,扣除全學期綜合獎項。失職瀆職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章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學校安全教育應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包括以下內容:(一)交通安全教育;(二)消防安全教育;(三)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四)用電安全教育;(五)實驗及社會實踐安全教育;(六)體育運動安全教育;(七)網絡安全教育;(八)勞動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九)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十條:安全教育的目標是使全體師生增強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安全法規;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第十一條:安全處、學生處、年級主任和班主任分別是學生安全教育的責任部門和主要責任人,應根據環境、季節特點,定期對學生集中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安全教育滲透到社會實踐、日常生活及各類大型活動中。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國食品衛生宣傳周和市“安全教育周”、市“119”消防宣教活動等,針對安全教育的薄弱環節,確定活動主題,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放假前、開學初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向學生介紹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等。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防范意識培養、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在公安、消防機構的協助下,有計劃地組織消防逃生演習或消防知識講座。
第十二條:學生處應把安全工作與家長會、家長學校的內容相結合,增強安全教育效果。班主任應與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第十三條:辦公室、教務處和工會是教職工安全教育的責任部門,一要指導教師熟悉各學科操作規程,并加以落實,確保教學中的安全,二要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尤其是嚴禁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三要制定相關的考核制度,有效地約束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四要加強檢查、督導、考核。
第十四條:安全處應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校內各種宣傳教育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三章安全制度和檢查
第十五條:學校必須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各部門應層層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切實做到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管。
第十六條: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安全處應定期、不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督查,行政部門應每月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特別要加強重點時段(如放學時、開學前、放假前、惡劣天氣時等)、重點部位(如食堂、樓梯、校舍、實驗室、建設工地等)的檢查,對存在問題應限期整改,杜絕事故發生。對學校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要求解決。
第十七條:嚴格學生點名制度。對無故未到校上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在一天內電話聯系家長或家訪。
第十八條:實行行政領導值班制度。行政領導值班人員應加強晚自習時間段的校園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好校園內不上課的學生及社會閑雜人員,及時填寫值日記錄。
第十九條: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臺帳制度。對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定期進行查驗或完善,作出工作記錄或檢查記錄。
第四章校內設施安全
第二十條:總務處和建筑工地責任人應加強校園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監控,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第二十一條:安全處、總務處應依據《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加強消防工作。按規定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藥品規格正確、藥性有效,有關管理人員能熟練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第二十二條:總務處應加強用電安全管理。要加強電源、電器、電網等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事故。開展夜間活動(如家長會、學生集會等)應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確保緊急情況下師生的安全撤離和疏散。
第二十三條:總務處應加強防火安全管理。嚴禁在校(園)內焚燒雜物。
第二十四條:教務處應加強對實驗室的檢查和監督。實驗員是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尤其要遵守《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規,按公安、消防、衛生等有關部門規定,加強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嚴格按照要求開展實驗。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柜內。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管理員應隨時登記。
第二十五條:電教中心應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絡的管理,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影響學生。應加強對教室投影儀、錄音機、多媒體設備、電腦、打印機等電教設備的經常性維護,教會師生準確、規范使用。要做好計算機房的防火、防盜工作,有條件的,要按裝報警裝置。
第二十六條:體育室應對體育器械、體育設施加強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對一些學生無成人指導、保護可能帶來危險的體育設施,應及時在醒目位置懸掛警示牌。
第五章校外活動安全
第二十七條:學生處應加強校外集體活動管理。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校外活動時應以安全、就近為原則,制定周密計劃,落實安全措施,提出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實行學校大型活動審批制度。組織學生參加校外集體活動,應經校長室同意,組織到外地或較遠地方活動,按規定還需報市教育局備案。
第二十九條:學生處、年級主任、班主任在外出活動前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配備足夠的教師帶隊,必要時必須辦理相關保險手續。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活動時,年級主任是年級安全直接責任人,班主任是各班安全的具體責任人,各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各部門不得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類活動(如高層建筑物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傳、值勤、擦洗交通隔物、去醫院等有傳染病源的地方勞動等)。教師有義務拒絕任何部門或領導要求學生參加的沒有安全保障的社會活動。
第三十一條:活動若需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第六章體育、健康與食品衛生安全
第三十二條:體育教師應加強對課間操、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課等校內活動的組織工作以及運動技術要領、準備、整理活動等方面的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體育課教學或體育訓練應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教學內容應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和地理、氣候條件。
第三十三條:體育教師應根據學生體檢情況和調查了解,基本摸清本班學生體質狀況,對不適宜參加體育競賽以及其他劇烈運動的學生,應予以勸阻。
第三十四條:醫務室應按衛生部門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國家規定對學生常見病、傳染病及某些重點疾病組織學生進行群體性預防的用藥,應依據法律法規,按國家統一規劃方案和指導原則進行。醫務室不得以預防和保健等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醫務室有責任抵制任何單位以任何理由向學生推銷藥品或保健品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食堂應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加強飲食衛生管理,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食堂設施設備及食品采購、運輸、加工、貯存等環節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規定》要求,采購食品必須索證,嚴把食品質量關。食堂不得從無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處購進食品,堅決杜絕過期、變質、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進入校園。食堂工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并進行定期體檢。不得聘用傳染性病源攜帶者或患有傳染病的人員從事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三十六條:總務處要重視飲用水的衛生安全。
第三十七條:總務處要督促物管部門認真搞好學校衛生。學生處要教育師生保持環境衛生,搞好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
第七章校園秩序安全
第三十八條:安全處、學生處應重視校園治安秩序管理。門衛人員應堅持晝夜值班,節假日、重大活動時期學校領導應輪流值班,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門衛應立即向校長室或公安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予以制止和處理。
第三十九條:安全處、保衛科加強門衛管理,建立外來人員進出登記制度。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進入校園,不得擅自進入餐廳、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場所,防止各種破壞行為的發生。
第四十條:總務處、安全處應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對重點部門和要害部位,落實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發生失火、失竊等事故。
第四十一條:安全處、學生處應與街道、公安、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八章廉政安全
第四十二條:黨委辦公室要加強干部和教師隊伍的廉政安全教育和管理,搞好廉政教育進校園工作。學校必須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大事、要事必須由集體討論,經行政會議同意方能實行。
第四十三條:學校工會加強教師代表大會制度,增強教代會功能。學校工會和監查小組要認真履行自己的監督職責。
第四十四條:加強師德教風建設,進行師德教風評比。
第九章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第四十五條:校內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的一日內,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情況報告安全處。
第四十六條:發生師生傷亡、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體性傷害事故以及危及社會安定、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應以最快速度報告安全處,并在12小時內報告事故詳細情況。安全處明確情況后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四十七條:發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處及時聯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門,全力組織搶救,力爭使損失和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并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事故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四十八條:安全處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學校安全、學生安全實施相關的保險業務,協助做好有關理賠工作。
第十章安全工作獎勵和事故責任追究
第四十九條:各職能科室、年級做到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成績顯著,全年無重大安全事故的,學校要給予責任人表彰獎勵。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部門和教師,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第五十條:因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經校長室指正并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或拖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五十一條:任何教職工或領導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長室根據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解聘,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本制度要求開展安全教育,因學生缺乏相應安全知識,致使事故發生且情節嚴重的;
(二)未按本制度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條線工作管理混亂或措施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三)未按有關法規要求對校內設施實施管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四)未按有關法規要求組織開展校外活動,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五)未按有關法規要求組織體育教學和課外活動、開展學校衛生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六)未按本制度要求加強校園秩序管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七)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
(八)對事故未及時組織處理或阻撓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
第五十二條:教師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傷、殘、死亡等嚴重后果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1
1、網絡中心是校園網的中心控制室,承擔全校網絡系統的數據交換,提供全校的`信息服務,管理監控全校的網絡情況,所有人員均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2、網絡中心須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維護計算機網絡設備,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每臺設備應有指定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維護,并按照授權進行管理,不得擅自交由他人管理。
3、 未經許可,非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網絡中心。
4、做好網絡中心設備建帳,網絡中心一切設備設施的調入調出應有明確記載,每學期至少核對一次。
5、網絡中心相關設施設備的說明書、使用手冊、系統光盤、拓撲結構、布線結構圖、竣工報告等技術資料應完備,并分類存檔,以便待查。
6、管理人員應認真記錄網絡運行情況登記(包括服務器運行日志、上網日志、數據庫運行日志等)。
7、管理人員應定期對設備設施進行清潔和運行檢查;定期對網絡中心的供電電源、防火、防雷設備進行檢查,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定期對相關軟件進行升級;定期對有害信息進行查殺。
8、網絡發生故障,管理人員應做好記錄、及時維修,保證網絡的正常運轉。
9、網絡出現緊急事件時,管理人員應按照《網絡事故緊急預案》處理。
10、所有人員均應愛護網絡中心的設備,非管理人員嚴禁打開機箱,嚴禁改動任何連接線和設備位置,未經主管部門討論同意,不得隨意自行更改網絡拓撲結構。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2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于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并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教技領導小組下的網絡管理組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管理組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5、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管理組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管理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網絡管理小組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制度并定期匯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管理組必須及時備案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校園網絡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由信息員發布。新聞公布、公文發布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準。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管理組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網絡管理小組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管理組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游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校園網絡管理小組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后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教室、教研組和各部門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16、各部門和各教室、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頭和ip地址。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交通安全
1、行路安全
各種交通信號燈的含義:綠燈亮時,準許通過,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過;黃燈亮時,不準通過,但已超過停止線后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通行,黃燈閃爍時,須在確保安全原則下通行。
人行橫道信號的含義:綠燈亮時,準許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通行。
⑴橫穿馬路時,要養成看交通信號的好習慣;
⑵不要在馬路上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變行路方向;
⑶不要倚坐護欄和隔離墩,也不要圖省事翻越或鉆越護欄和隔離墩過馬路,而應走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
⑷在沒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須直行通過,主動避讓來往車輛,不要在車輛臨近時搶行;
⑸穿越公路時,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紅燈停,綠燈行”及“一慢、二看、三通過”;
⑹不要在公路上曬糧食及農作物;
⑺不要在公路上嬉戲、踢球玩耍等;
⑻馬路上行走不要多人并行、攀扶、漫不經心等,要提高安全意識。
2、騎車安全
⑴按照交通部門的規定,不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各種人力車上街。
⑵騎自行車上街走慢車道,不能進入機動車行駛的快車道,也不能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
⑶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非機動車道的路段,要盡量靠右行駛,不能逆行,也不能到路中間去騎。
⑷騎車要直行,不能忽左忽右地拐來拐去。
⑸轉彎時不能搶行、猛拐,要提前放慢速度,看清左右及后方,并要打出明確的手勢,表示轉彎的方向,超車時不能影響被超車輛的行駛。
⑹騎車經過交叉路中,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車輛,遇到路口紅燈時,要及早剎車,不能越過路口的停車線。
⑺兩人或多人一起騎車上街時,不要并行,更不能互相攀扶,不要你追我趕地瘋鬧,或相互開玩笑。那樣既影響別人正常行駛,也容易造成事故。
⑻騎車時,不能撒把,來顯示自己騎車技術,也不能圖省力和好奇,去攀扶機動車輛。
⑼騎車不要帶人或過大、過重的東西,也不要手里拿著其它物品騎車。
⑽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
⑾中小學生嚴禁騎摩托車,無證駕駛摩托車按規定可拘禁15天。
⑿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搭乘摩托車。
3、乘車安全
⑴不能乘坐超速、超載、無證駕駛的車輛。
⑵乘車時要遵守秩序,在指定地點依次候車,等車停穩后先下后上,不要擁擠,不能在車還沒停穩時就搶先上下車,否則很容易造成摔傷或撞傷。
⑶乘車時,不能向車外亂扔雜物,也不能把頭、胳膊或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這樣容易被對面來的車或路邊的樹枝刮傷。
⑷同時坐車千萬不能攜帶鞭炮、汽油一類的易燃、易爆物品上車。
⑸下了車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橫穿馬路,就必須從人行橫道通過,絕不能一下汽車就急忙奔向馬路中間,更不能不等汽車開走,就從車前、車后往馬路中間跑,這樣看不見路上來往的車輛,很容易出事。
⑹打出租汽車時,不要站在機動車道上。
⑺一旦不幸遇到翻車事故,不要死死地抓住車廂的某個部位。而要去抱住自己的頭,并縮起全身才是上策。
⑻如果遇上交通事故,要維護好現場,同時呼喊大人,通知醫院,以便迅速搶救傷員,并及時向交通警察或治安人員報警,還要記住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
二、防溺水
1、不要私自在海邊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追趕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語:有事無事江邊走,難免有打濕腳的時候。
2、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別是中小學生必須有大人的陪同并帶好就生圈。
3、嚴禁中小學生私自外出釣魚,因為釣魚蹲在水邊,水邊的泥土、沙石長期被水浸泡,而變很松散,有些水邊長年累月被水浸泡還長了一層苔蘚,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傷的危險。
4、沒有大人陪同或配帶救生圈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結伙去劃船。
5、到公園劃船,或乘坐船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洗手、洗腳,尤其是乘坐小船時不要搖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時,一旦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保持鎮靜,聽從船上工作人員的指揮,不能輕率跳水。
7、如果出現有人溺水,更不要貿然下水營救。
8、遇到大風大雨、大浪或霧太大的`天氣,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應吸足氣,拍打著水,大聲的呼喊,岸上的人應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長樹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拋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沒有大人來救援,岸上的人應一邊呼喊一邊馬上脫掉衣服、皮帶并把它們接起來拋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當有人來救助的時候應該身體放松、讓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當自己特別心愛的東西,掉入水中時不要急著去撈,而應找大人來幫忙。
三、預防食物中毒,講究衛生,從我做起
1、不要隨便亂買零食,特別是不要在路邊小店、街頭買一些包裝粗糙,質量低次的冷飲、冰棍,不吃無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的商販出售的爆米花、膨化食品、豆腐腦、熟肉、羊肉串、麻辣等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熱,不吃腐爛變質的食品,不要喝自來水,更不要隨便亂喝水,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凈,吃水果前要削皮,不要亂吃野果、野菜、蘑菇等野生食物。
3、要勤洗手,特別是在飯前飯后,上廁所必須要把手洗干凈。
4、低年級的同學現在正是掉牙齒的年齡,不要亂吃零食,要時刻保持口腔衛生,這樣才能長出堅硬、整齊、潔白的牙齒。
5、在購買食品時應認真看清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
6、家里的餐具經常消毒,廚房要避風,防止發霉。
7、小孩子最喜歡嘴里含些東西,特別是一些比較硬的東西,這樣很容易滑入肚內,并且也有很多細菌,會造成痛苦至危險。
8、不要偷吃果園的水果,可能有噴灑的農藥,以免中毒。
四、火災的預防與自救
1、特別常見的火災事故:我們的生活處處與火打交道,但火又給我們帶來很多危害,所以我們不要玩火,平時不要攜帶打火機、火柴、鞭炮。
2、我們的家長有很多都是抽煙的,同學們要特別提醒家長不要躺在床上抽煙,特別是煙頭不要亂扔。
3、使用電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燈、電熱器時,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要用燈泡、電熱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4、使用蚊香要注意,點燃的蚊香放在金屬盤、瓷盤或水泥地、磚地上,同進還要注意遠離可燃物。
5、使用火爐要小心,爐旁不要放可燃物,千萬不要用火爐來烘烤衣服,如果要烘烤,必須要有人看管。
6、使用液化石油燃氣灶要注意安全,點火時,要先開氣閥,再用電子點火。用完后,要隨手關閥門,同時特別要注意用液化氣做飯、燒水時要專心看守,以防水把火澆滅。
7、不要私自在野外進行野炊、燒烤等活動,以防引發山火。
8、不要在人口密集,和有油庫、炸藥、酒廠、化工廠附近燃放鞭炮和煙花。
9、不要亂燒垃圾,同時不要把燃燒的煤渣放在垃圾堆里,這樣容易燃燒引起火災。
10、清明節時,掃墓也要特別注意香蠟引發的火災。
11、家中發生大火應就立即就地取材,用濕毛巾蓋住火焰,并迅速切斷火源。
12、如果油鍋著火,千萬不要用水去滅火,更不要直接用手端鍋,以免湯傷,應立即將鍋蓋蓋上,或用沙土、棉被湮滅。
13、要加強對兒童、癡、呆、傻、孤寡、精神病人、流浪乞討人員的監管,要及時制止這些人在野外用火,規范野外用火行為。
14、五不燒:未經批準不燒,沒有專人負責不燒,二級風以上天氣不燒,沒有防火隔離帶不燒,沒有準備好撲火工具不燒。
15、十不準:不準燒荒開墾,不準燒田埂地邊雜草,不準燒牧場,不準在林內打火把,不準在野外燒伙取暖及野炊,不準亂丟煙頭、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品,不準在林邊放鞭炮、燒紙、點蠟,不準燒火驅蚊和使用槍械狩獵,不準在林邊實施爆破和實彈射擊。
16、嚴禁損壞、挪用、擅自拆除森林防火設施,堵塞防火通道,破壞森林防火林帶。
17、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和兒童參加,學生不得自發上山撲火。
18、有火災隱患可撥打林區防火指揮部電話:3332695。
19、學生應特別重視《護林防火教材》并經常與家長一起閱讀,使家庭成員不要成為護林防火的責任人。
20、重點防火期不使用大負荷的用電設備,防止電線負荷過大易起火。
五、用電安全教育
1、學習用電常識,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觸電源,也不要用人體某個部位接觸電源,以防觸電。
2、不要亂插、私接電源,特別是不要用濕手去插電源插頭。
3、要多注意觀察家里的各種電器,插頭插座、電線、燈是否有破損、老化的現象,如果有應立即告訴家長進行正確處理。
4、我們中小學生不要私自玩電,特別是當家里沒有人時,一定要把所有的電源都關閉或拔掉。
5、凡是金屬制品都是導電的,千萬不要用這些工具真接與電源接觸。
6、不要用濕的手巾擦電器,防止水滴進機殼內造成短路,以免觸電。
7、在放學、上學的路上,特別注意路邊的電線是否有脫落,見到一定要躲開。
8、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樹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擊。
9、暴風雨吹落了電線,有人不幸被電擊倒了,千萬要伸手去拉觸電者,正確的方法是用干木棍等絕緣的物品,挑開電線,并告訴大人,通知有關部門。
六、流行病預防
1、早睡早起,加強體育鍛煉,保證充足的睡眠,增加室外活動提高抗病能力。
2、每天堅持室內通風換氣。
3、要經常做到勤曬衣服,曬被褥,曬太陽,勤換洗衣物。
4、飯前便后,手接觸不放心的物品后應及時洗手。
5、不挑剔食物,多喝開水,飲食上要清淡,多吃高蛋白,維生素豐富的食物,多吃蔬菜、水果,忌生食。
6、衣服增減要適度,住宿生棉衣不要過早帶回家,應放在寢室,及時添加。
7、保持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
8、流行病高發期,應盡量避免到公共場合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少竄門減少感染機會。
9、流行病高發期,應加強室內消毒,公共場所消毒。
10、6個月至15歲的兒童,必須按免疫接種時間及時接種疫苗。
11、疑似病癥要及時檢查確診,不要諱疾忌醫,作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有病及時就診不要帶病上學。
12、病人的餐具要與家人分開并消毒,房間要保持通風。
13、學生在食堂就餐要自備餐具,就餐前后都要清洗干凈。
14、校園內不得喂養雞、鴨、狗等動物,學生不能將貓、狗等動物帶入校園。
15、住宿生感染疾病后要及時通知家長,回家離校治療,避免傳染。
七、實驗室安全常規
1、學生到實驗室應排隊出入,不得擁擠。
2、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器材。
3、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要求進行,按照儀器銘牌規定進行選用和使用。
4、不經教師允許,不得自作主張,按自己的猜想胡亂試驗,以免造成危險或損壞實驗器材。
5、做電教實驗時,注意安全用電,以免觸電。
6、實驗完畢后,要整理好器材,電學實驗,先斷電源,注意檢查電路是否安裝正確。
7、實驗所用的藥品,很多是易燃、易爆、有腐蝕性或者有毒害的,因此使用時要保證安全,遵守有關規程和操作,并注意以下幾點:
8、學生需嚴格遵守老師的各項指示。
9、沒有老師陪同之下,學生不可進入實驗室。
10、用完試劑及化學藥品須立即放回原處,不得將藥品帶離實驗室。
11、學生不可在實驗室內奔跑及追逐。
12、實驗進行中不可擅自離開。
13、如打破儀器或遇上任何意外需立即知會老師。
14、長發必須束好。
15、如有需要請配戴安全眼鏡。
16、學生須熟悉緊急應變計劃。
17、如學生希望在校外自行進行實驗,應先尋求老師的意見。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校園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師生員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等,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校園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為本、全員參與、依法管理、文明服務、保證暢通、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三條凡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及其駕乘人員、行人等,均屬本規定管理范圍。校內各單位、全體師生員工、來校的校外單位及校外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責任主體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負責校園交通設施和停車場(位)等規劃建設,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研究決定交通安全有關重大事項。
第五條保衛處是負責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起草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交通安全工作計劃,統籌做好貫徹落實。
(二)組織開展國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
(三)監督指導各單位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責任。
(四)處理校園交通違章行為,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校園交通安全事故。
(五)審核、發放機動車電子通道出入卡。
(六)開展學校交通安全方面對外協調聯系。
(七)開展對進入校園車輛和人員的交通服務活動。
(八)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整改校園交通安全隱患。
(九)負責校園交通設施安裝、場地建設及維護。
(十)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第六條各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相關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責任。組織開展本單位的師生員工、聘任人員及有關外來人員交通安全教育,對與本單位有關、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外來人員進行交通安全提醒,配合保衛處開展交通安全管理。宣傳、學生工作等部門要經常性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第七條進入校園人員有自覺學習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學校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義務。學校師生及相關人員對違反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都有權勸阻、舉報。
第三章校園道路管理
第八條禁止在校園道路上隨意停車、堆放物品、占道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封閉、占用校園道路或有其他妨礙校園交通安全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未經校園基本建設處和保衛處批準不得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經批準的,施工單位須在施工路段的明顯位置設立告示牌和安全標志,必要時應當設立隔斷和指派安全員現場疏導行人和車輛。
第十條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或損壞交通設施和警示標識。
第十一條已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各行其道;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道路,遵循“行人和非機動車優先通行”的原則。
第十二條根據學校安排或校園交通安全管理需要,保衛處可實行道路臨時交通管制、更改道路交通方案。
第四章機動車通行管理
第十三條機動車進出校門經道閘門禁管理系統驗證、拍照后出入,一車一桿。機動車駛入校園,須減速慢行,服從管理。
第十四條進入校園的機動車須按照規定限時、限速行駛,人員密集區域及狹窄道路應慢速、謹慎駕駛,嚴禁逆向、隨意變道、壓線、越線超車等行為。
第十五條出租車等無關社會車輛禁止進入校園。特殊情況經許可同意,方能進入校園。獲準進入校園的工程施工及貨運車輛,應從指定校門進出,按照要求的速度、路線安全行駛,不得妨礙其它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
第十六條禁止無牌無證摩托車、三輪車(包括大功率燃油、燃氣助力車)進入校園。因工作需要,確需三輪摩托車進入校園的,須相關單位出具證明、保衛處審批,方可進入校園并按照規定時間、線路等要求行駛。
第十七條校園道路機動車限速30公里/小時,嚴禁超速行駛。禁止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第十八條校園道路禁止學駕機動車或無證駕車、飆車、試剎車等違法或影響校園交通安全的行為。
第十九條向校外運輸物品的車輛,必須持有物品所屬單位證明,經門衛登記、準許后,方可駛離校園。
第二十條裝載危險化學品(含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車輛及超大、超重貨物運輸車輛,須由相關單位提前申請、制定方案,經保衛處核準后嚴格按方案規定時間、路線等要求在校園通行。
第五章非機動車、行人通行管理
第二十一條非機動車、行人在校園內通行,應自覺遵守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出入校園,應主動配合完成查驗有效證件、登記信息。對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執勤人員有權拒絕進入校園。
第二十二條非機動車騎速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校園內行走,必須由監護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帶領或看管。
第二十三條非機動車和行人嚴禁在校園內有以下影響校園交通安全的行為:
(一)在道路上溜旱冰、滑輪板等;
(二)在車道內坐臥、停留、嬉鬧等;
(三)追車、拋物擊車、邊騎車邊打手機或騎快車、相互追逐、急轉猛拐等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
(四)在校園道路上逆向行駛、違章帶人或雙手脫把騎車;
(五)未經批準占用道路舉辦活動,或者舉辦活動占用道路;
(六)危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影響校園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管理
第二十四條進入校園的機動車、非機動車,應服從學校車輛停放管理,在劃定的停車位及停車場有序停放,或者按照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停放,不得妨礙道路交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停泊車輛,禁止在校園人行道、教學核心區、樓寓出入口、車輛和人員密集區通道以及有明確禁停標志的道路和區域停泊車輛。
第二十五條建筑物使用或管理單位負責本建筑物門前及周邊范圍車輛停放管理,保衛處定期指導、督查車輛停放管理情況。
第二十六條學校大型活動和重要工作,由保衛處根據需要劃定臨時停車地點,指揮停放管理、實施交通管制。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主辦的相關活動的外來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由主辦單位負責。需要保衛處協助的,應以書面形式報告保衛處。
第七章交通事故處置
第二十八條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騎乘)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好事故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立即進行救助,撥打110報警,同時向保衛處值班電話xxxxxx報告。因搶救受傷人員而變動現場的,應標明原始位置。
第二十九條接到校內交通事故報警,保衛處應立即組織工作人員趕赴現場維護秩序,并按規定程序妥善處置。
(一)交通事故中有受傷人員的,在急救車未到達之前通知校醫院派醫務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搶救。
(二)對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涉外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三)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基本事實清楚,當事人對事故責任無爭議的,可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協商處理,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如當事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應迅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警處理。
第八章監督處理
第三十條學校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實施累計記分管理,記分周期為自然年。對于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由保衛處根據記分,按照本規定給予當事人和單位相應的教育、處理或由保衛處提請學校依據相關規定予以當事人和單位黨紀、政紀處分。
第三十一條車輛違反本規定通行、停放的,保衛處可實施強制牽引、拖離、鎖車、曝光、校內通報等處理措施。
第三十二條擅自封閉、占用校園道路的,保衛處責令當事人或當事單位立即糾正,并有權將有關車輛、物品進行牽引、搬離現場,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肇事者承擔。如不配合,情節嚴重的,記嚴重交通違規一次,記3分。
第三十三條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未報校園基本建設處、保衛處批準,未在明顯位置設立告示牌和安全標志,未指派安全員現場進行交通疏導,保衛處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如不配合,情節嚴重的,記嚴重交通違規一次,記3分。
第三十四條在禁止區域停泊車輛處以警告教育,并記交通違規一次,記1分。不服從管理、情節嚴重的,保衛處有權實施強制牽引、拖離、鎖車等措施,并記嚴重交通違規一次,記3分。
第三十五條建筑物的使用或管理單位未盡到本建筑物門前范圍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責任的;主辦單位組織相關活動或對外出租活動場所未盡車輛管理責任的,每發生一起,記相關單位交通違規一次,記1分。
第三十六條不配合道路臨時交通管制的單位、車輛、人員,處以警告教育并記交通違規一次,記1分;情節嚴重、造成較大影響的記嚴重交通違規一次,記3分。
第三十七條無相關手續強闖校門、故意停車堵門的車輛禁止進入校園,記嚴重交通違規一次,記3分;造成設施設備毀壞的,按市場價格進行賠償;構成治安事件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產生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
第三十八條機動車、非機動車違反限時、限速規定;車輛在校園道路上有逆向、隨意變道、壓線、越線超車等行為;機動車沒有主動文明禮讓非機動車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標識,有不安全、不文明駕駛機動車、騎駕非機動車行為;經同意進入校園的三輪車,未按照規定時間、線路等要求行駛,處以警告教育并記交通違規一次,記1分;情節較重,經教育不聽者,記嚴重交通違規一次,記3分。
第三十九條在校園道路上學駕機動車或有無證駕車、酒后駕車、飆車、試剎車等行為,一經發現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并記9分。
第四十條在校園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及非機動車,時速達到35-40公里的處以警告教育并記交通違規一次,記1分;時速達到41-45公里的記嚴重交通違規一次,記3分;時速達46-59公里以的,一次記6分;時速達60(含)以上的,一次記9分。
第四十一條學校建立交通違規校內定期通報制度和“黑名單”制度。對交通違規記分超過3分的校內人員、車輛及其所在處級單位予以公開通報。交通違規超過3分的社會車輛,列入“黑名單”,限制進入校園。
第四十二條自第一次記分開始,一年內交通違規記分達到9分的校內人員,由保衛處報請學校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四十三條保衛處按照自然年對各單位交通違規行為進行統計匯總,單位及單位師生員工、相關人員交通違規記分每達到3分,在學校內設機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安全工作考核中扣除1分,直到扣完為止。交通違規記分未達到3分的不扣分。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5
幼兒園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教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安徽幼兒園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后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安徽幼兒園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幼兒園大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安徽幼兒園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總務主任負責,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后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安徽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為落實《安徽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做到宏觀有人管,微觀有人抓,嚴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和消防宣傳教育的所需經費的配置由園長負責,檢查,督促。
2、幼兒園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生教育由分管教學園長羅雪負責;教師教育由熊菁負責;設施設備由龍頻負責。
3、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單位法人總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①班主任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辦公室消防安全由室長負責。
③廚房消防安全由廚房陳瑞龍負責。
④教師辦公室由方媛負責。
⑤資料室由檔案員高雪負責。
⑥多功能室消防安全由袁瓊負責。
⑦會議室消防安全由熊菁負責。
4、責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違規操作、責任心不強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將追究責任:
①、一般輕微的事故(只造成園產輕微損失,無人員傷亡)責任。賠償經濟損失,扣師德考核分4―10分,不能評先進,評優。
②、園產損失較大,有人員出現傷害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人應賠償園產損失和大部分醫療費用。師德記0分。當年不評優、不能晉級,考核按不合格論處。
③、園產損失較大,出現人員傷亡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責任人賠償損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徽幼兒園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動用明火需到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三、對批準使用的明火施工區域,由用電管理部門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進行現場監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
四、防火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撤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學校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和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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