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優選)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
為規范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保證各崗位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樹立公司良好的對外形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勞保用品范圍:
員工勞動保護用品是指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置的工作制服、領帶、襯衣、棉衣、工作服、靴鞋、雨具、手套、安全帽等工作需要的各類物品。(詳見《勞保用品發放表》)
二、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本辦法的要求,制定購置勞保用品計劃,由行政部負責采購、制作等工作。
三、特殊工裝或計劃外勞保用品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經理會批準后,方可制作、采購。
四、所屬公司勞保用品管理辦法自行擬定,經公司經理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勞保用品的保管、發放工作。
六、集體或公用的勞保用品,各部門應指定專人保管。
七、新員工入職培訓后,由人力資源部根據相應崗位,填寫《勞保用品申(換)領單》;員工憑單領取。
八、勞保用品中的'服裝須本人親自領取,確認尺寸型號及件數。領取后,不得以尺寸不合或件數不符要求換領或補發。
九、員工在領取勞保用品后,承擔保管責任;在使用時應精心愛護與保養,如使用過程中有遺失、損壞,使用人或責任人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解釋并參照《勞動用品發放表》,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十、員工調離本公司時,如勞保用品在使用年限內,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詳見附表)
十一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崗位時,須依人事變動通知單填寫《勞保用品申(換)領單》,交還新崗位不需要的勞保用品、補領所需勞保用品。
十二人力資源部負責回收交還的勞保用品。員工在繳回工裝時,必須清洗整潔,否則收取清洗費。
十三員工工裝的穿著及儀容儀表要求按照公司《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十五本辦法自討論通過之日起執行。
附:勞保用品發放表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2
1、目的和范圍
為加強勞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訂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勞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則
2.1 為防止各種職業中毒和外傷而發給員工使用的各種用品統稱為勞動保護用品。各種勞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應于生產福利待遇區分開來。
2.1 各種勞護用品是根據各工種的勞動特點和條件而相應確定。凡屬于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必須按規定發放。
2.2 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照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根據生產操作條件而制定。隨著操作條件的改變而調整。
2.3 凡上崗操作的員工必須配備有防護用品,并按規定穿戴用品。
3 職責
3.1 人資行政部負責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的制定。
3.2 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勞護用品管理制度貫徹和勞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4 管理辦法
4.1 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的制定
4.1.1 人資行政部根據各職能班組及車間根據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寫“崗位操作勞保用品申報單”,經人資行政部部長審核后,按標準發放。(發放標準見附表)
4.1.2 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原則上每年審核,調整一次,以使發放標準符合實際性。
4.1.3 如有特殊情況(如新項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對個別崗位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進行調整的,按“4.1.1”程序進行。
4.1.4 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一經批準后,人資行政部全體員工原則上不得額外領取勞保用品。如有領用的,按勞保用品的實際價格,由領用人承擔。特殊情況,必須有人資行政部經理批準的領料單才能領用。
4.2 勞保用品的采購
4.2.1 倉管員于每月25日以前,根據倉庫庫存情況和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編制勞保用品采購單,經財務收集各需要部門班組提供月計劃需求起草采購匯總表,經總經理批準后交采購員采購。
4.2.2 采購員根據采購單于每月3日之前,將所需的勞保用品采購入庫。
4.3 勞保用品的發放
4.3.1 倉庫管理員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門主管開領料單領用勞保用品。
4.3.2 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須嚴格按發放標準進行發放。
4.3.3 倉庫管理員每次發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在勞保用品登記簿上作好發放臺帳,以備核查。
4.4 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規定
4.4.1 發放給員工個人的勞護用品,員工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4.4.2 對于特種勞保用品(如安全帶,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門需放在勞保用品專用柜,要指定專人保管,經常檢查消毒,以保證能隨時安全使用。
4.4.3 特殊工種在工作時必須嚴格按要求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3
為規范集團各單位勞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勞保用品是用來保障員工在本崗位工作過程中的健康、安全或保持工作現場清潔的用品。
二、各單位應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的工作性質發放勞保用品。
三、對于同類崗位工作的在編員工與非在編員工,各單位應發放、使用同一范圍及類別的勞保用品。
四、各單位必須在集團所批準的勞保用品預算額度內合理安排、發放各類勞保用品。
五、各單位發放各類勞保用品時,必須發放實物,禁止發放現金或代幣券等。
六、一般情況下,工作服使用年限為2年;管理人員的工作服(如西服)使用年限為3年或以上。
七、對于離崗的員工,各單位必須在該員工完成勞保用品(包括工作服)退還手續后,方可為其結算工資、辦理相應離崗手續。
八、集團各級員工必須愛護勞保用品及工作服,節約使用,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遺失或人為損壞的,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
九、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勞保用品管理細則。明確本單位各級崗位的勞保用品種類和發放范圍,明確本單位勞保用品發放、領用與管理等各項具體辦法,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十、本規定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十一、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4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確保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法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合理配置個人防護用品,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原則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圍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間、職能部門和員工。
第三章總則
第四條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是為了保護職工的勞動安全和身心健康,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要嚴格標準,合理配置,嚴格節約,加強管理。
第五條:作業中穿戴和使用的所有保護人體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帶、防護面罩、過濾面罩、防護眼鏡、手套、防護服、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鞋、絕緣墊、耳塞、,其他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屬于勞動保護用品,以上器具必須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
第六條:現場作業人員在正常作業過程中,必須穿戴和使用本崗位規定的各種專用防護用品,不得無故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使用者每次使用前應檢查專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防護性能。發現不具備規定的安全和職業防護性能時,使用者應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第八條:接觸粉塵、噪聲、毒物、高溫、輻射、電磁輻射等職業危害,或可能發生觸電、起重傷害、高處墜落、刺傷、酸堿燒傷等危害的作業場所,各車間必須重點加強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監督管理,確保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生產設備損壞或故障可能導致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作業場所,各車間應在現場醒目部位放置必要的防毒防護用品,供現場員工應急使用。
第十條: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對象為在本公司工作的全體員工。分配標準取決于不同類型的工作和任務。詳見附表。
第四章: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勞動防護用品是生產過程中對員工安全健康的防護用品。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條件和性質,按照不同崗位的分配標準,公司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配備各種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辦理新員工入職手續時,憑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入職證書為員工辦理領取工作服手續,其他勞動保護用品由用人部門按照《勞動保護發放保證書》領取發放。
第十三條:生產部新員工應配備本崗位所需的基本勞動防護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護眼鏡、安全帽等)。
第十四條:非生產性員工需要經常到生產現場的,應配備防砸鞋和安全帽。
第十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公司各崗位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標準,行政辦公室負責制定重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年限12個月以上)的采購計劃,保管、發放其他未成年人勞動保護用品。各部門倉庫發布采購計劃,儲運采購部負責按計劃采購,紀檢、安全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第五章:勞動保護用品分類
第十六條:防護服或工作服:夏秋工作服、棉背心。
第十七條:防護鞋:絕緣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絕緣膠鞋、絕緣雨鞋、雨鞋、黑皮大腳趾鞋。
第十八條:防護手套:乳膠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長膠帶手套。
第十九條:防護頭盔:安全帽、夏秋安全帽、風帽。
第二十條:其他防護用品:防塵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面具、焊接護目鏡、平鏡片、洗衣粉、毛巾和肥皂。
第六章:勞動防護用品成本計劃
第二十一條:勞動防護用品總成本預算:根據公司預算管理辦法,各獨立核算單位根據員工勞動防護用品到期情況,結合下一年度的總體安排,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成本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二條:嚴格控制公司年度預算總成本。當年初制定的總成本不足時,需求部門應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告,并說明成本不足的原因,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章: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
第二十三條:涉及安全衛生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向國家、省、市勞動部門批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生產企業和經營者采購。采購時,應當查驗指定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和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下簡稱“兩證”)。
第二十四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由需求部門提出,經公司批準,采購部門征求部門意見后選購。
第二十五條:加強采購價格的審計管理。公司財務部、審計監督部人員參與采購全過程的財務監督、管理和審計。
第八章: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和發放
第二十六條: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后驗收。大批量抽樣驗收,抽樣檢驗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放給員工。檢查涉及安全衛生的`勞動防護用品的“兩證”,無“兩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入庫。
第二十七條:定期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嚴格執行發放時間標準,并做好領用記錄和臺賬。使用壽命超過12個月的勞動防護用品,由收款人填寫《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卡》并簽字。
第二十八條收貨部門和個人應按照規定或擬定的質量標準進行收貨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無“兩證”的,拒不接收,并及時向監督部門和紀檢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和員工收到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前如發現質量問題,可及時退換。
第三十條勞動保護用品是生產過程中保障職工安全健康的輔助措施。它們不能取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和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處理。
第三十一條:職工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是福利,而是根據不同工種、不同工作條件、安全生產需要和標準發放的。未列入或超標的工種,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確定,報公司批準。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5
酒店勞保用品的領用管理規定
對各區域和各部的勞保用品將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則進行發放,如因使用人員不合理使用造成過早損壞,使用人將自行解決。(所有的勞保用品已經由各區各部負責人統一進行過科學的`分析,已考慮到每個人的須求)
如因緊急和特殊事件的須要,須由餐飲部總監審批。
1、迎賓白手套的發放僅限餐飲前廳門童和迎賓,發放數量每人每月2雙,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購買。
2、勞保線手套的發放僅限后廚、水臺房、洗碗房,發放數量為:
i、后廚每人每月雙
ii、水臺房每人每月雙
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雙
3、膠鞋的發放僅限水臺房、洗碗房,發放數量為:每人每半年1雙。
4、膠手套的發放僅限洗碗房,發放數量為:每人每3個月一雙。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本公司辦公用品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規范流程,明確職責,倡導健康優質、綠色環保、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辦公用品由行政部集中管理,辦公外包服務商負責實施,實行統一采購,統一發放,統一回收處理。
第3條本制度辦公用品包括:書寫工具系列、紙本系列、文具系列、名片與圖文系列、辦公生活用品系列、專項辦公用品系列、套餐系列、it耗材系列。(詳見附件“x辦公用品清單”)
第二章辦公用品計劃
第4條各部門根據本部門辦公用品使用狀況,每月29日前提報下月辦公用品領用計劃,部門負責人審簽后報行政部。
第5條行政部專員查對辦公用品領用計劃與辦公用品臺賬和庫存,提報辦公用品采購計劃,經負責人審簽后傳送至仁通科技。
第6條采購單位價值500元以上辦公用品時,須報請總經理批準。特殊辦公用品能夠經行政部同意授權各部門自行采購。
第三章辦公用品采購
第7條辦公用品采購采用即時供應、不間斷配置、7x24小時服務的辦公外包模式。由行政部直接對口仁通科技進行管理。
第8條辦公用品采購計劃傳送至仁通科技后,仁通科技給予反饋,按協議要求配置辦公用品并即時配送、應急服務以及市場價格動態等。
第四章
第9條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需填寫《辦公用品領用單》,一式兩份,一份用于分發辦公用品,一份用于臺賬登記。
第10條行政部接到各部門的《辦公用品領用單》后,進行核對并做好登記,填寫一份《辦公用品分發通知書》交給仁通科技,仁通科技將所需用品備齊分發給各部門。
第11條辦公用品領取后發現不適用或未用完部分,由仁通科技統一調換或回收。
第五章辦公用品管理
第12條對于列入公司固定資產和耐用辦公用品由行政部管理,其他低值易耗等辦公用品由仁通科技管理,其發生的'庫存、丟失、損壞、價格波動等風險均有仁通科技自行承擔。
第13條仁通科技對辦公用品的使用狀況作月度報表,會同行政部反饋辦公用品當月開支費用、浪費結余、辦公效率等狀況,參與企業辦公管理。
第14條使用中的辦公用品出現問題及故障,由仁通科技負責退換、保修、維修、配件等事宜。
第六章附則
第15條本制度由行政部會同仁通科技制定,行政部做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7
一、 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對勞保用品領用和使用的管理,結合本公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勞保用品發放范圍
本司根據各個生產崗位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種類和發放標準,定時、定量地發放相關的勞保用品。
三、勞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受到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勞保用品種類
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主要包括:
A.勞保鞋 、絕緣鞋、雨鞋
B.防護服、雨衣
C.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D.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護眼鏡 、墨鏡
G.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四、 勞保用品管理部門
公司物流部負責勞保用品的各項管理——保管、登記、發放、退庫后的廢棄處理。
五、 勞保用品管理
1.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進行不斷修訂,執行“既保證員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費”的原則;不強調平均或攀比。
2.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禁止擅自改變勞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將勞保用品挪做私用。
3.勞保用品領用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各事業部在領用勞保用品時必須交舊才能領新。
4.勞保用品管理實行登記管理制度,物流部為各事業部建立領用登記臺賬,各事業部在發放時詳細記錄每位在職員工領用勞保用品的 情況,員工在領取勞保用品時應簽字確認。
5.發放標準:各崗位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更換周期,請參閱附件“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所規定的勞保用品標準,是指最大標準。
6.因工作崗位調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當月所發放的勞保用品不夠用時,經所在部門主任及以上主管領導批準,可以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7.遇節假日或員工有病假、事假、工傷、外出學習培訓等情況連續未在生產崗位超過一周的,在發放生產作業用勞保用品時,根據未出勤的日期長短,酌情減少發放數量,由物流部與各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配合執行。 若當月未能執行的,則順延到次月執行。
8.以舊換新回收的勞保用品,由物流部負責統一分類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報申請進行再利用或廢損處理。
9.勞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質量問題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業部必須及時匯總情況,并將剩余勞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換領新的勞保用品。 若因員工在使用中人為損毀或丟失,則當月勞保用品由員工自行解決。
六、勞保用品發放時間及以舊換新界定
1.勞保鞋、絕緣鞋、雨鞋
A.公司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及崗位危害給職工配備勞保鞋、絕緣鞋或雨鞋,以避免職工職工腳部傷害事故。
B.職工經培訓合格后進入車間工作應在當日或次日由所在事業部安排人員至庫房免費領用1雙勞保鞋、絕緣鞋、雨鞋(依據崗位不同領用)。
C.公司為專職的高壓電工、電器車間職工配發高壓絕緣勞保鞋。
D.員工在職期間請假連續超過15天的,勞保鞋換領期限則按該員工請假的天數順延。
E.不在更換期內的無特殊原因進行領用或以舊換新的需按公司購買原價的20%現金補償后給予發放,半年內因丟失或不能以舊換新的按公司購買原價的50%現金返補償后給予發放。
F.不在更換期內的職工因辭職、離職、辭退人員,安全鞋、絕緣鞋、雨鞋等勞動保護用品,個人必須退還公司物流部處理,若未退還應按公司購買的實際價格給予賠償,由人力資源部從工資中給予扣除。
G.勞保鞋、絕緣鞋、雨鞋領用不滿半年的人員離職時,公司按勞保鞋、絕緣鞋、雨鞋的全價對個人進行扣款。
H.個人購買的不在換發范圍內
2.防護服、雨衣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防護服。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防護服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防護服,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C.防護服只用于在工作間內工作時按生產作業要求規定穿著。
D.雨衣按照發放標準一年一領,以舊換新,交一領一。
3.手套等(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手套。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手套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手套,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C.沾染油污的線手套按照危險廢物進行分類儲存并移交至危廢庫。
4.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口罩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口罩,交一領一。
B.公司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崗位配置防塵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放一頂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6.防護眼鏡、墨鏡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放一副防護眼鏡;蚰R
B.防護眼鏡、墨鏡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7.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A.公司為噪音超標崗位(打磨工、整形工、銑工、鉗工、步沖機操作工、數控銑工)配備防噪音耳罩。 同時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執行以舊換新管理,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8.一次性勞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膠手套作為一般固體廢物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處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產崗位限額領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辦法自批準之日開始生效。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8
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規范勞動保護用品的收發工作,節約勞保用品費用,結合我項目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勞保用品的種類:
1、公用勞保用品:按照項目配發的勞保用品,不具體到個人,如各個項目配備的生活辦公設施(辦公室、會議室、宿舍)、安全帽等類型。
2、個人勞保用品:按照崗位和個人配發的勞保用品,具體到個人,如工作服、絕緣鞋、被褥、洗涮用品等類型。
3、易損性勞保用品:物品數量不隨著使用的次數而減少,但質量隨著使用次數而逐步降低,如手套、口罩等類型。
4、回用勞保用品:特指回收并經重新清洗后不影響勞保防護特性的.個人勞保用品,如回用工作服服、回用安全帽等類型。
二、勞保用品配發標準
1、管理公司員工根據需要配備春秋季、夏季、冬季工作服,床上用品。冬季施工的可配備軍大衣,軍靴等取暖裝備。特殊情況的可定制制服。
2、各個項目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生活設施。如:辦公桌椅、檔案柜、電腦桌、會議桌椅、床、廚房用具,電視機、洗衣機、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設施、清潔用具、夜間工作設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手套等。
三、勞保用品的發放
1、各項目需指定責任人對發放給員工的勞保用品建立臺賬,方便管理和監督。
2、倉管員每次發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做好發放臺帳,以備核查;
3、勞保用品的發放對象為公司全體職工;
四、勞保用品使用管理
1、各項目需指定責任人對發放給員工的勞保用品建立臺賬,方便管理和監督;
2、各項目需對員工進行培訓,要求員工工作中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以及日常勞保用品的保養;
3、各項目可針對項目特點自行制定勞保用品使用的細化管理;
4、各項目應每月核對員工勞保用品的實際領用數量,與配發標準之間有差異必須分析原因。
五、回用勞保用品的管理
1、回用勞保用品的范圍:辦公桌椅、檔案柜、電腦桌、會議桌椅、床、廚房用具,電視機、洗衣機、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設施、夜間工作設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工作服,床上用品等。
2、回用勞保用品的標準:
a)辦公設施、生活設施、交通工具:項目完工后不論新舊全套交回
b)工作服,床上用品:7成新以上、清潔消毒干凈、無異味、無破損、無頑固污漬;
c)安全帽:,保質期內,7成新以上、清潔干凈、配件齊全、無破損;
d)膠手套:成雙配對、無破損、無頑固污漬。
3、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清洗消毒干凈的工作服、床上用品、安全帽、防護眼鏡交回倉庫,倉管員根據回用勞保用品的標準回收勞保用品,不符合標準的不回收,并在員工離職證明注明回收勞保用品的型號和數量,并做好回用勞保用品臺帳;
六、勞保用品的賠償辦法
凡是職工將勞保用品無故損壞或丟失,按成本價統一在公司有償購買;
七、其他說明
1、本項目管理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好勞動保護用品;
2、以上規定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更改的將另行通知;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為保障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公司依法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保用品,合理配備個人防護用品,規范勞保用品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原則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 范圍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各車間,職能部室及員工。
第三章 總則
第四條 勞保用品的發放是為了保護員工的勞動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必須嚴格標準,合理配用,厲行節約,強化管理。
第五條 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帶、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防護眼鏡、手套、防護服、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鞋、絕緣墊、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屬于勞動保護用品,對上述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第六條 現場作業人員在正常作業過程中,必須規范穿戴和使用本崗位規定的各類特種防護用品,不得無故不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應由使用者進行安全防護性能檢查,發現其不具備規定的安全、職業防護性能時,使用者應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第八條 對于接觸粉塵,噪聲,毒物,高溫,射線,電磁輻射等職業病危害,或者可能發生觸電,起重傷害,高空墜落,刺割傷,酸堿灼傷等危險的作業場所,各車間必須重點加強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監督和管理,以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 在生產設備受損或失效時可能發生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作業場所,各車間應在現場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現場員工應急使用。
第十條 勞保用品的發放對象為公司上崗工作的全體員工。發放標準依工種、工作任務的不同而定,詳見附表。
第四章 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 勞保用品是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防護用品,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條件、性質配備不同崗位的配發標準,公司所有員工在上崗前必須配備各種必備勞動保護用品后方能上崗。
第十二條 人力資源科辦理新員工入職的,憑"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入職證明,為員工辦理工服領用手續,其它勞保用品由用人部門根據勞保發放保準為員工領發。
第十三條 生產部門新員工入職應配備本崗位規定必備基本勞動保護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護鏡、安全帽)。
第十四條 需要經常到生產現場的非生產員工應配備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公司各崗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行政辦公室負責擬定采購大勞保(使用期限在12個月以上)用品的計劃、保管和發放;其他小勞保防護用品由各部門庫房下達采購計劃,保管和發放;采購科負責按計劃采購,紀律檢查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第五章 勞保用品分類
第十六條 防護服或工服:夏、秋裝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條 防護鞋:絕緣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絕緣膠鞋、絕緣雨鞋、雨鞋,黑色皮大頭鞋。
第十八條 防護手套:乳膠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長橡膠帶線手套。
第十九條 防護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風帽。
第二十條 其他防護用品:防塵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電焊防護鏡、平光鏡、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 勞保用品費用計劃
第二十一條 勞保用品總費用預算:根據公司預算管理辦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獨立核算單元根據員工勞保用品的到期情況及結合下一年總體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費用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二條 嚴格控制公司年度預算的總費用,年初制定的總費用不足時,需求部門應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告并說明費用不足的原因,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七章 勞保用品的采購
第二十三條 涉及安全、衛生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國家、省、市勞動部門批準的勞保用品定點生產企業和定點勞動防護用品經營商購買。購買時要驗明定點企業生產許可證和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下簡稱“兩證”)。
第二十四條 對于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由需求部門提出,經公司審批通過后,采購部征求部門意見后選型采購。
第二十五條 加強采購價格的審計管理。公司財務部、審計監察部人員要參與采購全過程的財務監督管理與審計。
第八章 勞保用品的驗收、發放
第二十六條 勞保用品購入后要進行驗收。大批量的要進行抽樣驗收,抽驗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放給員工。涉及安全、衛生的勞保用品要檢查其“兩證”,對無“兩證”的勞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庫。
第二十七條 對定期發放的勞保用品,發放時應嚴格執行發放時間標準并做好領用記錄及臺賬,對于使用期限在12個月以上的勞動防護用品需填寫《勞保用品發放卡》,支領人簽字。
第二十八條 領用部門及個人按規定或提出的質量標準進行領用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無“兩證”的,應拒絕領用,并及時向監察部、紀律檢查科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及員工領用的勞保用品,在使用前發現有質量問題可及時提出退換。
第三十條 勞動保護用品是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及對塵毒有害物質的治理。
第三十一條 員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工種未列入及超出標準規定的領用需經公司綜合管理部確定后上報公司批準。
第三十二條 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第三十三條 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紀律檢查科、安全設備管理科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九章 發放使用規定
第三十四條 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如某項勞動防護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達到規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請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條 因病、事、工傷、產假、脫產上學、下崗一個月以上,按月發放的勞保用品停發。退休、退職或離開原工作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發或順延,其它防護用品一律停發。
第三十六條 凡屬有關設計、工藝、試驗人員等非實際經常性操作的實習人員,經綜合管理部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后可作為一次性審批發放。
第三十七條 洗衣粉、肥皂、毛巾類小勞保按發放標準統一時間發放,不做個別支領。
第四十三條 外包隊人員在生產現場所需用的防護用品,由外包隊按防護安全要求標準規定自行配備,紀律檢查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和檢查。
第四十四條 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由本部門向公司申請報告說明原因,公司批準后執行,但不得低于總價的20%。
第四十五條 發放及管理
1、行政辦公室建立領用記錄臺賬,并在員工備用服裝不足員工總數10%時,及時申請補充。
2、試用期內員工,在入職當天,領取工服,并繳納工服押金,轉正后退押金。
3、員工領用工服時在確認相關信息后在工服發放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4、若因個人原因造成工服丟失、未到期破損,須提前換發,并由個人承擔費用。
5、員工離職時,對領用的工服及勞保鞋,未滿使用期限,折舊收取制作費,同時物品歸屬本人,扣費標準如下:
5.1試用期內離職扣費計算公式:工服(或勞保鞋)價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滿半月按半月計,超過半月按整月計。
5.2正式員工離職扣費計算公式:工服(或勞保鞋)價格*(1-自領或換發起計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滿半個月按半月計、超過半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
第十章 工服著裝管理規定
第四十六條 為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風貌,宣揚企業文化,工作期間著裝及儀表要求如下:
1、員工工作期間必須著裝工服。
2、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第四十七條 工服換裝時間
1、根據具體天氣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通知更換工服時間。
第四十八條 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著裝工服,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2、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著裝工服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其他
1、為方便,工作期間出廠區,允許著裝工服。
2、遇公司集體活動時,按公司統一要求著裝。
第十一章 考核
第五十條 對于所有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制制度的行為部門及個人,一律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一條 對于外來人員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責任部門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和修訂權歸屬綜合管理部,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 同時司政字[20xx]第08號《xx設備有限公司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條 相關表單
1、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卡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著有利于員工身體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產安全,有利于勞保品的規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制定,最終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二章實施細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在配發標準內,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員工,均享受公司發放的.勞保用品。
第二條發放與登記。勞保用品由公司根據各部門員工所從事的工種需求,統一配發。每月10—15日為勞保品發放日。領用時,各部門員工需持由公司統一發放的勞保手冊,到庫房登記領取。并由保管員計入勞?ê团_帳。領料單有部門主管簽字。
第三條監督與管理。庫房勞保用品管理員,接受主管部門領導的監督,不得發放人情勞保。
第三章發放標準。
一、工作服。
1、每年公司免費向員工發放工作服1套;護壩工、水泵工、鉗工、焊工、碎礦工以及野外作業的一線員工公司免費發放棉工服1套或棉大衣1件。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辭職或因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被辭退的員工,工作服款從工資扣除。
二、工作鞋。
1、每年公司免費向員工發放工作鞋1雙。護壩工、水泵工、鉗工、焊工、電工、碎礦工以及野外作業的一線員工可申領公司免費發放棉或皮工作鞋一雙。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辭職或因違反公司制度、國家法律法規被辭退的員工,工作服款從工資中扣除。
三、工礦靴。
1、公司每年根據不同工種需求,向員工免費發放工礦靴。電工用絕緣短靴每一年半1雙,浮選工、脫水工每兩年1雙長筒工礦靴。
2、工作不滿一年自行離職,或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國家法律法規被辭退的員工,工礦靴從工資中扣除。
四、安全帽。
1、公司根據不同部門的需求每年向員工發放安全帽,其顏色為:管理人員紅色,一線生產員工為橙或黃色。
2、安全帽因管理不善,到庫領取,款項由保管員報財務,從工資中扣除。不能繼續使用的,實行以舊換新制。
3、自行辭職的人員須將安全帽退回庫房,不退的由保管員報財務從工資中扣除。
五、線手套。
公司管理人員,庫工,每人每兩個月1付;化驗室、實驗室、車輛駕駛員,每人每月1付。
六、乳膠手套。
化驗室、實驗室、公司食堂每人每月1付。
七、線膠手套。
浮選工、碎礦工、過濾工每人每月1付。
八、帆布手套或半皮手套。
鉗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付。
九、絕緣手套。
電工每年每人1付。
十、電焊手套。
焊工每人每三個月1付。
十一、防塵口罩。
碎礦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個。
十二、紗口罩。
公司機關、庫工每人每兩個月1個;其他除碎礦、藥劑、球磨以外的全體員工,每人每月1個。
十三、防護鏡。
焊工每半年1付墨鏡;藥劑工每人每半年1付防護鏡。十四、洗衣粉。
全體員工每人每月一袋。
十五、若因工作特殊需要,經部門主管申領總經理簽字,方可到庫房簽字領取。
第四章監督執行。
第一條本制度下發到各相關部門,望認真貫策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從發放之日起生效,若有變更臨時通知。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規范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貯存、發放,確保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國營企業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2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檢驗工作。
3公司物資公司負責所有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標準中規定的職工勞保用品的'采購及發放工作。
4項目部負責制訂應急性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并負責具體的采購、檢驗、發放工作。
6具體內容
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2公司安全監察部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3物資公司根據采購計劃進行采購、貯存與發放,并建立“職工個人用品發放臺帳”。
4公司安全監察部對物資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性能檢驗,確保勞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項目部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應急勞保用品進行采購、檢驗、發放。
6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勞保用品使用情況,確保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2
1.目的: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規定。
2.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
3.責任者:安全部、采購部、各使用人員
4.程序
1)公司倉儲科按規定外根據員工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部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并報批準,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2)倉儲科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分發個人防護用品。
3)使用范圍包括所有部門。
護目鏡的使用規定:
投料崗位、離心崗位、回收崗位在操作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包裝崗位控制秤量的員工必須佩帶護目鏡;
備料、裝卸工在分裝各種液體原料和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成品庫在成品轉桶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研發中心、質檢員工在接觸各種液體原料、中間體、成品及實驗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勞動保護手套的使用規定
所有投料崗位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原料庫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等工作時接觸強腐蝕性或有毒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防塵、防毒口罩的使用規定:
生產車間投料、離心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原料倉員工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搬動一般原料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裝卸一般原料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中央研究所、質檢部實驗、測試過程中,若所處環境中含有毒有害氣體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烘房人員在操作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工作服、防護圍裙、防護服的使用規定
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都必須穿工作服;
原料倉庫、裝卸班、備料組及車間部分崗位員工下雨露天工作時必須穿防護服(雨衣);
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在接觸有毒高腐蝕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服工作;
生產車間在研磨、包裝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圍裙工作;
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接觸有毒原料時須穿防護服工作。
工作鞋的使用規定
原料倉庫、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物料時必須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線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規定的工作鞋;
氧氣呼吸器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將氧氣呼吸器的懸掛佩戴皮帶從左臂及頭部穿過,皮帶落于右肩上,然后打開氧氣瓶壓力所指示的壓力值,就知道氧氣瓶內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氣瓶壓力為10mpa,大約可供使用人員在毒區工作呼吸1小時),按一下手動補給器,使氣囊內原積存的氣排出,將面罩戴好后,進行幾次深呼吸,以觀察判斷供氧呼吸系統是否良好,確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進入有毒區域內工作。
使用注意事項:使用中,氧氣呼吸器防止與其它物件撞擊,嚴禁沾染油類物質,嚴禁接觸火源。嚴禁在毒區使用中摘下面罩與他人談話,若有事應以信號或手勢聯系。使用中應時刻注意氧氣瓶內的壓力下降情況,當壓力降到3mpa時,應立即退出毒區,予以更換。
長管式面具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長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將有毒區以外的空氣通過軟管進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氣種類濃度的限制,是進入有毒設備檢修。進塔入罐作業,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紋接頭與面罩相連,另一端與大氣相連。
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應注意將進氣口端放置于有毒區域外的上風向,無積水和不易引起塵埃飛揚的地方。使用時應注意防止管道絞結,踩壓,以免形成管道閉塞。使用時必須有監護人。使用中若發現有毒氣味時,則應立即停止作業,退出現場。
過濾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過濾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學作用,將被有毒物質污染的空氣,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質后,供以足夠的清潔空氣給人呼吸,使從事毒區工作人員不受毒氣侵入。
使用注意事項:必須按濾毒罐的`防毒范圍,專防專用。使用時只適用于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不大于2%,氧氣濃度不低于18%的場所中使用。使用時應作氣密性檢查,凡藥罐有孔洞,藥劑有松動現象應停止使用。過濾式防護面具不適用于容器內使用。防止藥罐受潮,或與水接觸,防止失效。防氨面具當吸氣有氨味時,應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現場;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時,應特別留心,因一氧化碳是無色無味的氣體,不被呼吸所感覺,若稍微感覺不舒服時,應立即退出現場。
特殊工種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事故應急處理按應急處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危險性較大的特殊作業時,安全部統一安排防護用品。
個人防護用品將根據損壞程度或失效情況進行更換:員工首先需填寫勞保用品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倉儲科根據品種發放。
車間防毒面具和電氣防護用品柜的管理規定
車間防護用品柜,不準任意移動,柜內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個人防護用品。
柜內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處理事故不準動用。
防護專柜存放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檢查,以備作業和搶救使用。
使用后應放回原處(氧氣呼吸器使用后,應通知車間以便安技部門及時充氧)。
交接班的班長或崗位人員要仔細檢查和認真交接防護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3
(一)勞保用品的發放規定:
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應嚴格按照《立恒鋼鐵責任有限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辦法》執行。
各級領導必須督促、強調員工按規定領用勞動保護用品,各級工會、安全管理部門和專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是根據不同的勞動條件,針對易受危害部位而確定,必須堅持“該發的一定要發,不該發的堅決不發'的原則。
供應部門供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經勞動保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合格;生產單位應持有”檢驗中心“發給的《勞動保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勞動保護用品有《產品檢驗合格證》。
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范圍:
從事有燒、灼傷害、高溫輻射或低溫作業的工種。
從事接觸散發毒性、腐蝕性刺激性物質作業的工種。
從事特別骯臟的大量粉塵環境中作業的工種。
從事露天、潮濕、嚴重磨損衣褲、機械外傷或物體刺割、擊傷環境下作業的工種。
從事高空作業的工種。
從事可能電擊傷等危險的電氣作業人員。
與生產經營過程相關的人員。
生產技術與裝備部隊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發放進行跟蹤檢查。收集職工意見,并向營銷供應公司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營銷供應公司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組織、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實行“層層包換、包退”的辦法。認真執行發放登記卡制度,按標準憑卡核對發放。并做好匯總工作。
對于勞保條件相同的同類工種,應當發給相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果工種相同二勞保條件不同,應當發給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期延長或縮短。凡從事多工種混合作業的職工,應按照主要作業工種的勞動條件發給防護用品。新工種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經由安全處核準。
凡外單位來廠人員(包括培訓、生產、技改、檢修、試驗、勞務等)其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按我廠規定穿戴,由他們自備。
職工應病、傷、產、事假和學習離開崗位3個月以上,應相應延長其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的餓使用期限;長期離職,應停發勞動保護用品,待重新上崗時再按規定標準發放。
職工更換工種,應按新工種標準折算發放期限。
新進廠職工上崗前可一次性領用一套工作服和工作鞋,提前發放部分按發放標準定期限順延。
集體領用安全帶、絕緣鞋、防毒面具等重要防護用品,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檢查,如發現損壞失效,應及時修理更換,以保證這些用品安全有效。
營銷供應公司對部分勞動保護用品如口罩與防塵口罩、肥皂與洗衣粉按等價原則供職工選擇發放。
禁止轉賣勞動保護用品。
。ǘ﹦趧佑闷返氖褂靡幎ǎ
公司全體員工上班變按規定要求著裝。
員工上崗必須按崗位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員工上班禁止敞懷、挽袖子、挽褲子。
員工上班禁止穿高跟鞋、喇叭褲。
5.機加工業禁止戴手套。
6.工作服應該保持整潔、完好、三緊(領口、袖口、下擺)。
7.如有遺失和被竊等情況,一律按價結合使用期限折算賠償。計算辦法:使用期未滿二分之一的賠100%;滿二分之一的雨衣、雨鞋賠70%,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賠50%。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4
一、職業病防治措施
影響職業病的因素
。1)粉塵
。2)噪音
。3)油漆及揮發性溶劑
。ㄒ唬┓蹓m、油漆、建筑垃圾應采取的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環保的法律法規,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棄物、噪音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2)創造文明工地
1、施工現場做封閉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彩條布將現場四周圍起來,書寫文明創建標語。
2、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整齊(散材成堆,型材成垛),標明標識。
3、應時刻保持工程項目部現場臨時辦公室的整潔有序,各項管理制度齊全,崗位責任制,安全責任制,網絡計劃圖,施工平面圖,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等懸掛上墻。各項制度的執行及施工進度的推進情況用色控曲線標注,使其一目了然。
4、現場臨時倉庫內各種袋(桶、箱)裝材料碼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墻上懸掛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員職責。
5、施工人員入廁到就近的'公共廁所。入廁后例行程序及時沖洗,以保持其干凈潔。
6、施工中采取措施控制粉塵。
7、對施工機械(如電鋸等)產生的噪音,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關環保部門的規定組織施工。
8、施工現場設一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各單位在施工現場的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等。
9、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符合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現場應佩帶胸卡。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唯施工安全的夜間照明。
10、在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生活設施符合通風、衛生、照明等要求,職工的飲食供應符合飲食要求。保持整潔有序的用餐一半。
1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施工協議,加強規范化管理和安全教育,嚴格例行安全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牢記在心,杜絕安全隱患。
12、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13、建筑垃圾及時清運至有關部門指定的傾倒的地點,在接近工程移交時,及時拆除臨時設施,移交時做到現場整潔,窗明幾凈,地無污漬。
。ǘ┰胍舴乐未胧
1、方案
。1)制定現場文明施工的安全保衛制度,包括工地安全保衛制度、工地場容場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駐外施工人員行為準則(見附件)。
。2)加強工地保衛工作。配備足夠的保衛人員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以保護材料、設備、施工機械等項目,不受損壞或被盜。并提供足夠的看管和照明,以保障施工的安全及對第三者的保護,直至工程的移交工序完成為止。
同時,門閘安裝在所在出入口,并在非工作時間關上及鎖上,每個出入口在開放時任何時間內派有一至二名保安人員看守。
。3)不允許任何未經同意的來訪者在現場逗留,并備有一本來訪者登記薄,并為來訪者提供安全頭盔。來訪者進出現場只可利用一個進出口。
(4)除工程管理方,如業主、總承包方、設計、監理公司等人員可自由進出施工現場外,其他工程分包商人員均需辦理工地出入卡,其他授權人員不允許到現場逗留,以防止材料的丟失,對半成品及成品的損壞或在工地上受到傷害等不測因素的發生。
。5)為便于保安人員履行職現,能辨別本公司施工人員與外單位人員,工地施工人員統一著裝(工作服)、工作卡、安全帽、缺一者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6)工程管理方及其他分包商、總包商授權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一律實行登記制,必須由項目經理部派員陪同,并備戴安全帽后方可進入現場。
(7)在工地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工地總包方匯報,必要時報當地公安機關備案,并積極配合偵破。
2、防擾民措施
。1)首先注意施工現場的位置,以及了解附近房屋居民的情況,精心安排施工進度計劃及優化施工方案,以對該等臨近房屋或道路引起最少的損害、噪音或任何其他的干擾和不便。
。2)項目經理部需精心組織,科學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將噪聲大的施工項目安排在白天,并將噪聲大的設備進行防噪處理。
(3)現場工程指揮部要認真對待人為噪聲的發生,制定相關的施工管理制度,現場嚴禁出現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等現象。
。4)現場工程指揮部要充分認識到環保方面的擾民問題。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設備要設置除塵裝置,清運垃圾必須使用噴灑后方可用垂直升降機或封閉專用垃圾道運輸,嚴禁從窗口傾倒垃圾。細散顆粒材料的裝卸運輸必須要遮蓋,現場專用道路要經常噴灑水,從而把粉塵污染擾民降低到最小限度。
。5)工程指揮部要認真制定有關行為擾民的問題。不允許在施工入口處進餐、交接班、接送人的車輛要在現場內停放,如工人衣潔不整,則不允許在休息時逛街,教育員工要時刻注意企業形象。
總之,項目經理部一定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污染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大氣污染法》,《鄭州市環境噪音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文件,用上述文件指導我們的施工。
二、安保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在有粉塵的環境下施工必須佩戴防塵面具。
2、油漆工在施工前必須佩戴防毒面具。
3、電焊工在施工前必須佩戴墨鏡和手套。
4、所有勞動保護用品由各項目部負責在施工佩發。
5、各項目部在安排施工前根據人數到倉庫領取。
6、倉庫要管好勞動保護用品,對不合格或過期的及時檢查及時報廢。不足部門及時報計劃購進。
7、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8、高空作業佩安全帶。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
1.目的
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采購部、各使用人員
4.程序
4.1公司倉儲科按規定外根據員工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部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并報批準,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4.2倉儲科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分發個人防護用品。
4.3使用范圍包括所有部門。
4.3.1護目鏡的使用規定:
4.3.1.1投料崗位、離心崗位、回收崗位在操作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2包裝崗位控制秤量的員工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3備料、裝卸工在分裝各種液體原料和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4成品庫在成品轉桶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5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6研發中心、質檢員工在接觸各種液體原料、中間體、成品及實驗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2勞動保護手套的使用規定
4.3.2.1所有投料崗位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2原料庫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4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等工作時接觸強腐蝕性或有毒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3防塵、防毒口罩的使用規定:
4.3.3.1生產車間投料、離心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2原料倉員工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搬動一般原料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裝卸一般原料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質檢部實驗、測試過程中,若所處環境中含有毒有害氣體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員在操作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4工作服、防護圍裙、防護服的使用規定
4.3.4.1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都必須穿工作服;
4.3.4.2原料倉庫、裝卸班、備料組及車間部分崗位員工下雨露天工作時必須穿防護服(雨衣);
4.3.4.3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在接觸有毒高腐蝕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服工作;
4.3.4.4生產車間在研磨、包裝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4.3.4.5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圍裙工作;
4.3.4.6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接觸有毒原料時須穿防護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規定
4.3.5.1原料倉庫、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物料時必須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線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規定的工作鞋;
4.3.6氧氣呼吸器的使用規定
4.3.6.1使用方法:將氧氣呼吸器的懸掛佩戴皮帶從左臂及頭部穿過,皮帶落于右肩上,然后打開氧氣瓶壓力所指示的壓力值,就知道氧氣瓶內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氣瓶壓力為10mpa,大約可供使用人員在毒區工作呼吸1小時),按一下手動補給器,使氣囊內原積存的'氣排出,將面罩戴好后,進行幾次深呼吸,以觀察判斷供氧呼吸系統是否良好,確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進入有毒區域內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項:使用中,氧氣呼吸器防止與其它物件撞擊,嚴禁沾染油類物質,嚴禁接觸火源。嚴禁在毒區使用中摘下面罩與他人談話,若有事應以信號或手勢聯系。使用中應時刻注意氧氣瓶內的壓力下降情況,當壓力降到3mpa時,應立即退出毒區,予以更換。
4.3.7長管式面具的使用規定
4.3.7.1使用方法:長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將有毒區以外的空氣通過軟管進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氣種類濃度的限制,是進入有毒設備檢修。進塔入罐作業,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紋接頭與面罩相連,另一端與大氣相連。
4.3.7.2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應注意將進氣口端放置于有毒區域外的上風向,無積水和不易引起塵埃飛揚的地方。使用時應注意防止管道絞結,踩壓,以免形成管道閉塞。使用時必須有監護人。使用中若發現有毒氣味時,則應立即停止作業,退出現場。
4.3.8過濾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規定
4.3.8.1使用方法:過濾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學作用,將被有毒物質污染的空氣,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質后,供以足夠的清潔空氣給人呼吸,使從事毒區工作人員不受毒氣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項:必須按濾毒罐的防毒范圍,專防專用。使用時只適用于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不大于2%,氧氣濃度不低于18%的場所中使用。使用時應作氣密性檢查,凡藥罐有孔洞,藥劑有松動現象應停止使用。過濾式防護面具不適用于容器內使用。防止藥罐受潮,或與水接觸,防止失效。防氨面具當吸氣有氨味時,應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現場;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時,應特別留心,因一氧化碳是無色無味的氣體,不被呼吸所感覺,若稍微感覺不舒服時,應立即退出現場。
4.3.9特殊工種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3.10事故應急處理按應急處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險性較大的特殊作業時,安全部統一安排防護用品。
4.3.12個人防護用品將根據損壞程度或失效情況進行更換:員工首先需填寫勞保用品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倉儲科根據品種發放。
4.3.13車間防毒面具和電氣防護用品柜的管理規定
4.3.13.1車間防護用品柜,不準任意移動,柜內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個人防護用品。
4.3.13.2柜內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處理事故不準動用。
4.3.13.3防護專柜存放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檢查,以備作業和搶救使用。
4.3.13.4使用后應放回原處(氧氣呼吸器使用后,應通知車間以便安技部門及時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長或崗位人員要仔細檢查和認真交接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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