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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17 18:44:57 好文 我要投稿

組織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組織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組織管理制度

組織管理制度1

  1. 目的:

  為進一步合法合規和規范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貫徹落實和執行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圣歐芳綸(淮安)有限公司。

  3.定義:

  3.1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各職能部門最高管理者等組成(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網絡圖)。

  3.2安全生產管理成員:指從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或各職能部門的兼職人員。

  3.3配備要求: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配備。

  4.職責:

  4.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4.1.1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4.1.2 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4.1.3 組織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4.1.4 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投入和使用;

  4.1.5 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1.6 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4.1.7 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4.1.8 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督整改;

  4.1.9 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4.1.10 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4.2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主要職責

  4.2.1 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等;

  4.2.2 具體負責公司所有區域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并做好檢查記錄

  4.2.3 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4.2.4 具體建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4.2.5 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2.6 對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2.7 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

  4.2.8 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上級和安全生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建議措施和計劃;

  4.2.9 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2.10 協助編制各項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4.2.11 組織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2.12 管理生產設施設備和特種設備等,工作;

  4.2.13 負責公司消防和協助配合公司環境、職業衛生健康等工作。

  4.3 安全生產管理各成員主要職責

  4.3.1 協助和配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工作;

  4.3.2 負責所屬部門現場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3.3 制定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等;

  4.3.4 現場監督本部門危險性較大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4.3.5 建立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包括安全活動記錄、會議記錄、教育培訓記錄等;

  4.3.6 對本部門作業人員的'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3.7 對本車部門生產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4.3.8 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向組長和專職安全員報告,并協調整改;

  4.3.9 對于本部門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組長和專職安全員報告

  4.3.10 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3.11 協助專職安全員做好應急預案的編制及演練;同時做好本部門安全培訓工作;

  4.3.12 各成員每月定期向組長和專職安全員報告所在部門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組織管理制度2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項目資金高效運作,根據《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結合余姚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通過資金的管理和運用,對項目的財務活動進行綜合管理。具體內容:預算管理、集中撥付、專款專用、專賬核算,提高組織的財務管理能力。

  第二條 財務管理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項目團隊須根據合同規定,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財務人員,切實做好財務管理工作,規范財務核算,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

  第三條 所有的公益服務項目在申報時,都需申報公益服務項目專項資金使用預算明細。項目資金審批下達后,項目資金使用內容應與項目申報預算一致,并在每月活動后報銷或者上報活動費用支出。

  第四條 公益項目的經費預算,按照下面要求進行編報:

  (1)社會服務支出。直接用于受益對象和開展社會服務活動所產生的物品購置、場地設備租賃等費用,應保留活動照片和檔案、受益對象清單、發票和消費明細等備查。物品購買要附明細購物清單,要注明具體活動項目用途,并有經辦人、驗收人、批準人簽名列支的審批手續,物品領用必須有經辦人、領用人、批準人簽名的審批手續。嚴禁列支各類購物消費卡票據和業務內容“模糊”的票據。直接用于受益對象和開展社會服務活動所產生的資金總計不得低于項目資金總額的50%。

  (2)補貼費(包括勞務費)。用于開展項目活動或者提供服務所發生的交通、誤餐、通訊、保險等必要的費用,以及支付給實施團隊人員的費用。每人每天最高不得超過50元。費用的支付應保留人員名單,包括領取人姓名、性別、聯系電話、服務時間、費用名稱、金額、領取人員簽字等內容。對于非實報實銷的補貼款,應建立補貼標準,不得超規定的標準列支。總計不得超過項目資金總額的20%。

  (3)培訓費。用于人員培訓費用支出,應保留講師簡歷、培訓方案、教材講義、活動照片和檔案、簽到表、發票、消費明細等備查。專家費的開支一般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500元/人天、其他專業技術一般人員300元/人天的標準執行。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費用標準按200元/人天執行。專家授課應保留費用支付表,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工作時間記錄、專家費金額、領取人員簽字等內容,專家授課費,總計不得超過項目資金總額10%。實施方工作人員不得領取專家費。對于發生的專家費,實施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4)宣傳費。用于開展項目活動或者提供服務所發生的資料印刷、版面制作等費用,應保留樣稿樣品、發票等備查。總計不得超過項目資金總額的10%。

  (5)其他費用。是指無法歸屬到上述費用中用于機動的費用。包括項目活動物資、會議費等,以及已經登記注冊且資質完備的法人社會組織的機構行政、財務、宣傳及其它管理費用,總計不得超過項目資金的'10%。

  上述資金支付中涉及的相關稅費應按國家相關規定依法繳納。

  第五條

  公益項目資金原則上不得用于購買固定資產。對于必須購買固定資產的項目,需經市中心審核同意,在項目實施結束后報市中心統一備案,并注明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購買日期、存放地點、保管部門、保管人等。

  第六條

  編制項目資金支出表。實施方的財務人員應在中期報告中據實填寫“資金支出情況”一欄,在終期報告中據實填寫“資金支出情況”一欄和“項目支出明細表”。

  第七條 公益服務項目專項資金按正常渠道集中撥付至實施項目的社會組織(單位)或實施項目所依托的社會組織(單位)賬戶;如果沒有賬戶也可由中心代為報賬。項目分兩次撥款:初期簽訂合同后撥付70%、終期評估結題驗收后撥付30%。

  簽訂公益項目創投合同,收到項目資助的金額后,應向合同相對方出具相關票據。

  第八條 公益服務項目專項資金要專款專用,不得挪用。由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團隊根據項目進展需要申請使用,不得用于與項目開展無關的支出,也不得由項目團隊以外的人支配使用。

  對評估驗收不達標或雖達標,但未按項目計劃要求執行的項目結余資金,應當退回市民政局;立項團隊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其不誠信的行為將記錄在案,并取消其再次參加公益創投活動的資格。

  第九條 公益服務項目專項資金在財務核算上應實行專帳核算。即按照資金來源、資金支出分別設立專項明細賬,準確核算、明確記錄每筆經濟業務的發生。

  第十條 公益項目必須設立項目明細賬進行會計核算。對發生的每筆收入、支出、費用、成本,應當在當月及時辦理會計核算程序,不得積壓和跨月。

  編制項目收支報表:根據項目協議的要求按月編制項目收支報表按時歸檔;編制項目收支決算表:項目收支決算表應在公益創投項目全部完成的次月上報。

  第十一條 公益創投項目的列支手續分為以下三類:

  1.原始票據的列支:內容包括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應當履行經辦人、證明人、批準人簽名等審批手續;不得列支各類購物消費卡票據和業務內容“模糊”的票據。

  2.物品采購的列支:要附明細購物清單;要注明具體活動項目用途,并有經辦人、驗收人、批準人簽名列支的審批手續;要有專人登記管理,對于經常發生或數量金額較大的物品,要辦理出入庫手續,購入時要填寫入庫單,領用時要填寫領用單。

  3.人員補貼類的列支:志愿者補貼、專家講師的培訓講課費等的發放要制表造冊,并有領取人、經辦人和審批人的簽名手續;要附活動項目的補貼等費用發放依據,包括志愿者簽到表和專家講師簽到表。

  第十二條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按項目計劃標書和批準的項目預算執行。除下列原因外,不得隨意變更或者終止項目預算:

  1.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因計劃不周或物價波動等原因,致使項目內容發生變化,必須進行項目預算調整的,立項團隊應當事先向監管方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報告,并按監管方出具的批復意見進行調整。擅自調整項目預算內容的,視情責令整改,直至停撥或收回資金。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應當向監管方提出終止申請,經核實后,未履行合同的項目資金按原出資渠道全額收回。嚴禁擅自向他人轉讓服務項目。

  第十三條 本項目會計檔案實行專人管理,會計檔案由財務人員負責整理歸檔。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告以及其他會計資料。

組織管理制度3

  一、總則

  (一)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是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中具有高度的流動性。

  (二)為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制,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安全,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縣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三)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執行本制度。

  (四)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貨幣資金管理工作接受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五)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現金管理

  (一)現金亦稱庫存現金,指存放于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

  (二)現金是日常經濟活動中一種最重要的支付手段,可以隨時購買產品物資,支付費用,償還債務,存入銀行等,具有流動性強、收付頻繁兩個特點。

  (三)現金的兩個特點,決定了現金在保管和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差錯,比如計算錯誤或者丟失,甚至被挪用、貪腐等。因此,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加強現金的管理和核算,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現金使用范圍。根據國家《現金管理條例》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包含村、組干部)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發給個人的科技、文藝、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及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質的款項;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人民幣)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現金結算范圍內的支出,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根據實際情況及需要,從開戶銀行或信用社提取現金支付。不屬于上述現金結算范圍內的支出,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通過銀行或信用社轉賬結算。

  (五)庫存現金限額。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了保證村集體經濟組織日常零星支出,按規定允許留存現金的最高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由開戶銀行或信用社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需要(一般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和距離銀行遠近等情況核定。遠離銀行或交通不便的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最多可以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15天的正常開支需要量來核定庫存現金的限額。正常開支需要量不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大額現金支出。

  庫存現金限額一經核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嚴格遵守,不能任意超過,超過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信用社);庫存現金低于限額時,可以提現補足限額。

  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現金限額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向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出申請,由開戶銀行(信用社)重新核定。

  (六)現金收支規定。

  1、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現金,應于當日送存銀行(信用社),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由開戶銀行(信用社)確定送存時間。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現金,可以從本村庫存現金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取,不得從本村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現金。

  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時,應事先報經開戶銀行(信用社)審查批準,由開戶銀行(信用社)核定坐支范圍和限額,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核定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內進行。

  村集體經濟組織收支的現金都必須入賬,定期向開戶銀行(信用社)報送坐支金額及使用情況。

  3、村集體經濟組織從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取現金時,應當如實寫明用途,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信用社)審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現金。

  4、村集體經濟組織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現金時,應向開戶銀行(信用社)提出書面申請,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信用社)審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現金。

  5、不準用不符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即不得“白條抵庫”。

  6、不準向開戶銀行(信用社)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7、不準用銀行(信用社)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8、不準將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儲,即不得“公款私存”。

  9、不準保留賬外公款,即不得設置“小金庫”。

  10、不準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互相借用現金。

  11、禁止非出納人員保管和經手現金。

  12、不允許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經濟活動中,只收現金,拒收銀行本票、支票和其他轉賬結算憑證。

  (七)現金管理的內部控制。

  1、原則:

  (1)嚴格職責分工。不相容職責分由不同人員擔任,形成嚴密的現金出納人員和會計人員的內部牽制制度,以減少和降低現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2)實行交易分開。如果可能的話,現金支出業務和現金收入業務分開進行處理,防止將現金收入直接用于現金支出的坐支行為。

  (3)實施內部稽核。設置內部稽核人員,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加強對現金管理的監督,及時發現現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時改進對現金的管理控制。

  (4)實施定期輪崗制度。對涉及現金管理和控制的業務人員實行定期輪換崗位,通過輪換崗位,減少現金管理和控制中產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時發現有關人員的舞弊行為。

  現金的內部控制目的并不是在于發現差錯,而是要減少發生差錯、舞弊、欺詐的機會。一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允許由單獨一人自始至終地操縱和處理一筆業務的全過程,不允許經管現金的人員兼管現金賬冊。

  2、現金收入的內部控制要求:

  (1)開票與收款應由不同的經辦人員負責辦理,做到職責分開。

  (2)控制發票的數量和編號。領用發票時,必須由領用人對領用數量和起迄號碼簽字確認。

  發票存根由發票保管人簽字回收、清點、登記、封存和保管。銷毀時必須按規定手續上報審批。

  對尚未使用的空白發票要定期檢查,防止短缺遺失。

  (3)建立“發票的銷號”制度,監督收入的及時入賬。即發票存根與發票入賬聯核對注銷(作廢的發票應全聯粘貼在存根上),確保已開出的發票無一遺漏都收到了款項和入了賬。

  (4)一切現金收入都應無一例外地開給收款收據。

  (5)郵政匯款,在收到時應由兩人會同拆封,并登記來源、金額、收據情況等。

  (6)一切現金收入必須當天入賬,盡可能當天存入銀行(信用社),不能當天存入的,應該于次日上午送存銀行(信用社)。

  3、現金支出的內部控制要求:

  (1)必須根據國家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

  (2)采購、出納、記賬工作必須由不同的`經辦人員負責,不能職責不清,一人兼管。

  (3)支票的簽發和付款必須有兩人分別蓋章,互相監督。

  (4)建立健全現金開支審批制度,嚴格現金開支審批手續。任何一項需要開支的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驗收證明人簽字,財務會計人員審核,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出納人員才能據以付款。

  對手續不完備的開支發票,不得付款;對不合理的開支,財務人員等有權向民主理財小組或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5)已經付款的發票等憑證,應蓋上“銀行付訖”或“現金付訖”印章,編好號碼,及時登賬,妥善保管,以防丟失、遭盜、竄改,甚至重復報銷等情況發生。

  (6)存出保證金、押金、備用金等應定期清理和核對。

  4、庫存現金的內部控制要求:

  (1)正確核定庫存現金限額,嚴格按規定限額控制庫存現金。不違規坐支現金,超過限額部分按規定辦理。

  (2)出納人員必須做到日清、日結,確保賬款相符。如發現賬實不符,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并予以處理。

  (3)內部審計或稽核人員必須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核查,有必要時可以臨時抽查。

  (八)現金的明細分類核算。設置“現金日記賬”,“現金日記賬”由村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現金收、付款發票、單據,和提現時填制的支票存根等,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逐日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出當日現金收入合計數、支出合計數并結出余額,與現金實存數核對,確保賬實相符;每月終了,“現金日記賬”余額要與“現金”總賬余額核對,確保賬賬相符。如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并按規定處理。

  (九)現金清查的核算。現金清查指對庫存現金的盤點與核對,包括出納人員每日終了進行的現金賬實核對,和清查小組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現金盤點、核對,達到賬實相符的目的。

  現金清查一般采用實地盤點法。

  清查小組清查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清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是否有挪用現金、白條抵庫、超限額留存現金的現象,以及賬實是否相符等。

  對于現金清查的結果,應編制現金盤點報告單(附后),注明現金溢缺的金額,由出納人員和盤點人員簽字(章)。

  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

  xxxx年x月x日

  實存金額

  賬存金額

  盤盈

  盤虧

  備注

  盤點員簽字(章):出納員簽字(章):

  如果發生現金溢余,先借記“現金”賬戶,貸記“內部往來——現金長款”或“應付款——現金長款”賬戶;待查明原因經批準后,借記“內部往來——現金長款”或“應付款——現金長款”賬戶,貸記“其他收入”賬戶。

  如果發生現金短缺,先借記“內部往來——現金短缺”或“應收款——現金短缺”賬戶,貸記“現金”賬戶;待查明原因后,借記“其他支出”,必須賠償的,借記“內部往來——×××”或“應收款——×××”賬戶,貸記“內部往來——現金短缺”或“應收款——現金短缺”賬戶;收到賠償款后,借記“現金”賬戶,貸記“內部往來——×××”或“應收款——×××”賬戶。

  三、銀行存款管理

  (一)銀行存款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存放在銀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凡是獨立核算的單位都必須在當地銀行開設賬戶。

  (二)銀行賬戶的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其所在地銀行(信用社)開設結算賬戶時,必須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帶好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章、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印章等印鑒,到當地銀行(信用社)開立賬戶。開立賬戶必須注意:

  1、不得為還貸、還債和套取現金而多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2、不得出租、出借賬戶;

  3、不得違反規定在異地存款和貸款而開立賬戶;

  4、不得利用銀行賬戶進行非法活動。

  (三)銀行結算方式。銀行結算方式包括票據結算(主要有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等)、信用卡、匯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證等。根據我縣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下面只就支票結算方式作具體規定。

  1、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支票的領用。村集體經濟組織在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后,向銀行(信用社)申請購買支票。存款賬戶結清時,必須將剩余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銀行(信用社)注銷。平常工作中,作廢的支票也必須妥善保存備查。

  3、支票的種類。支票分為現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轉賬支票(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普通支票(未印“現金”或“轉賬”字樣,可以支現也可以轉賬,但劃線普通支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4、支票的簽發。

  (1)轉賬支票的簽發。指由支票存款人開出,委托金融機構見票后無條件從其賬戶中撥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票據。

  填寫轉賬支票時,各欄項目必須使用碳素墨水筆填寫齊全:①出票日期必須大寫;

  ②收款人要填寫收款單位全稱;

  ③付款行名稱、出票人賬號要填寫正確;

  ④金額大、小寫要一致,小寫金額前加人民幣符號“¥”,大寫金額緊靠“人民幣”字樣之后,不能留有空白;

  ⑤用途如實填寫;

  ⑥支票填妥后,加蓋銀行預留印鑒。

  (2)現金支票的簽發。指由支票存款人開出,委托金融機構從其賬戶中支付一定金額現金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現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轉賬。

  現金支票的填制與轉賬支票的填制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用現金支票支取現金時,收款人必須在支票背面簽章。

  5、支票的背書。現金支票不能背書,轉賬支票可以背書轉讓,而且可以多次轉讓,背書方法:

  限于個人轉讓給在銀行開戶的單位或個體經濟戶。背書轉讓時,應在“轉賬支票”背面的指定位置填明被背書人的名稱,并由背書人簽章,填明背書日期。

  6、支票的受理。

  (1)收款人收到付款人開出的轉賬支票后,應認真審核:

  一是審核支票票面是否整潔,有無涂改。出票日期、收款人、金額有更改的支票無效;

  二是審核支票各項目填寫是否齊全正確,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內(自出票日起10日內),收款人是否為本收款人,金額填寫是否正確;

  三是審核付款人簽章是否清晰,有背書的,背書是否連續。

  支票審核無誤后,方可受理,填制“銀行進賬單”連同轉賬支票一同交銀行辦理轉賬手續。

  (2)出票人開戶銀行收到支票后,按照前述方法進行審核,無誤后受理。對于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出票人開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必須引起重視的是:簽發支票前,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查明銀行(信用社)存款的實際余額,防止簽發空頭支票(簽發空頭支票的,銀行除退票外,還按票面金額的5%但不低于1000元處以罰款)。

  7、支票的掛失。支票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票據,應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如果已簽發的轉賬支票丟失,銀行不辦理掛失,可與收款人聯系協助防范;如果已簽發的現金支票丟失,可到銀行辦理掛失。掛失前已被冒領的,銀行概不負責。

  8、支票結算的內部控制。支票和財務印鑒應由不同人員保管,相互監督,形成嚴密的內部牽制制度,減少提現舞弊的可能性。

  (四)銀行存款的明細分類核算。按金融機構的名稱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銀行存款收、付款單據、支票存根等,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逐日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出當日銀行存款存入合計數、支付合計數并結出余額。每月終了,“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總賬核對,確保賬款、賬賬相符。如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進行更正處理。

  (五)銀行存款清查。銀行存款清查指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其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對賬單余額進行核對。

  如果查明雙方余額不一致的原因是屬于記賬錯誤,應立即加以更正。

  如果查明雙方余額不一致的原因不是記賬錯誤,而是因為未達賬項(指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銀行取得有關憑證的時間不同,取得的一方已經登記入賬,未取得的尚未登記入賬的款項)引起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節(附后)。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單位:元

  項目

  金額

  項目

  金額

  村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

  加:銀行已收、村集體未收款

  減:銀行已付、村集體未付款

  銀行對賬單余額

  加:村集體已收、銀行未收款

  減:村集體已收、銀行未付款

  調節后村賬銀行存款余額

  調節后銀行賬銀行存款余額

組織管理制度4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依據廣州xx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章程的相關條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組織機構,明確規定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單位的組織機構、業務分工以及職能權限與責任,規范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各單位組織結構的設置與調整,以確保公司的高效運作,提升公司經營效率,促進公司健康快速地發展。

  第二節組織建立和運行的基本原則

  第二條組織設立的原則:

  (1)必須支持公司的整體發展戰略;

  (2)應扁平、緊湊、高效,并相對穩定;

  (3)機構職能應清晰、精簡、有利于強化責任,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目標的實現;

  (4)應以市場為導向,同時考慮機構自身的成長與發展;

  (5)有利于經營活動的開展,使資源配置得到優化;

  (6)應有利于部門、業務單元之間的高效溝通與協作,降低管理成本;

  (7)有利于信息的交流,促進經營管理活動的良性運行。

  第三條組織機構設置原則

  (1)管理幅度適宜的原則;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

  (3)業務單位之間便于協調、溝通的原則;

  (4)精干、節約、高效的原則;

  (5)職能明確,管理層之間便于授權的原則;

  (6)目標一致性原則。

  第四條職務的設立原則

  (1)直接上級唯一的原則;

  (2)逐級指揮和逐級負責的原則;

  (3)職權與職責對等的原則;

  (4)監督職能與業務職能分設的原則。

  第五條企業內部管理控制原則

  (1)越級檢查原則:上級可對直接下級進行檢查,也可對下級的下級進行檢查,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但不能越級指揮;

  (2)例外管理原則:在特殊情況下,可以由上級來處理意外出現的問題,凡是有重復性質的例行性工作,要制定出制度、流程和規范,授權下級處理;

  (3)目標分解控制原則:依據集團公司下達的戰略規劃和年度目標,將公司需要完成的主要經營指標層層分解,從總經理到分管副總經理(總監)到部門經理到員工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并對其進行考核和控制。

  (4)成果導向原則:管理控制應使各項工作能夠按企業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來進行。

  (5)目標一致性原則:公司鼓勵員工和各級管理人員在管理控制系統不完善的地方,在工作和條件處于非常時期時,按照公司的目標要求,主動采取積極的措施和行動。

  (6)越級上告原則:下級對直接上級的工作失誤進行勸阻,但其不聽者,可越級上告。

  第三節組織溝通和協調的機制

  第六條集團各組織溝通和協調的原則

  (1)指示與命令全部按照指揮系統,自上而下,逐級下達。

  (2)各部門在明確界定的`業務范圍內,嚴格執行上級下達的指示與命令,順利地完成各項業務。

  (3)涉及到跨部門的業務,相關部門必須積極主動聯系,有效地協調解決;不允許存在任何妨礙業務工作順利完成的言行。

  (4)執行的情況與結果,必須及時、準確和全面地逐級上報。

  第七條權限行使必須按下列原則進行:

  (1)權限的行使者行使權限,原則上由直線指揮系統的各級管理者行使;但是,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把一部分權限委讓給非直線管理者來行使,但必須規定代行或委讓截止日期。

  (2)權限行使的基準

  權限行使者只能在權限行使規定范圍和規定期限內行使權限。

  (3)權限的委讓與代行

  在權限行使者不能行使權限的情況下,原則上其權限由直線管理的上級代行或授權給其下級中職務級別最高者,一旦權限委讓給他人,或由他人代行,該管理者不得行使權限。

  (4)對權限行使的干涉

  直線管理的上司不得干涉其下級行使權限;下級不得妨礙上級指揮、監督和控制。

  (5)直線管理者間的協商

  在直線管理者之間發生分歧、出現意見和糾紛時,按下列程序解決:

  A、通過共同的上一級主管解決;

  B、通過各自的上一級主管協商解決;

  C、提交經營分析會議或總經理辦公會議協商解決。

  第四節集團及下屬單位組織機構管理

  第八條xx集團包括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各分公司、子公司,各辦事機構、派出機構。

  第九條集團組織機構。集團公司的組織結構形式為職能—事業部制,實行“四大總部、六大產業群事業部”的基本組織格局,由財務管理中心、運營管理中心、市場營銷管理中心、技術研發管理中心等四大職能總部在其職能范圍內積極發揮策劃、監督、管理、控制、服務等功能,通過包括教育咨詢服務產業群、建筑工程產業群、投資及房地產產業群、科技及制造產業群、渠道運營及貿易產業群、動漫影視產業群等在內的六大事業部進行具體業務運作。

  第十條集團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總裁在集團董事會和董事長的監督下全權負責集團公司全盤業務及公司發展事務,向董事會與董事長負責。集團各下屬單位實行總裁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在董事長、總裁的監督下負責所屬單位全面經營管理工作,向董事長及總裁負責。公司在董事會之下設總裁1人,副總裁2—4人,四大職能總部、子公司各設置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1—2人,必要時經董事長批準可聘請顧問及特約人員。

  第十一條集團業務原則上由各職能總部分工負責;但在下列情況下可召開總裁辦公會議。

  (1)當各職能總部總經理或各子公司總經理在履行職務中遇到重大事項或涉及領域范圍廣的重大事宜時;

  (2)當遇到事關整個集團,需要進行決策、綜合協調、控制的事項時;

  (3)當遇到需要總裁辦公會議討論和審查的事項時。

  總裁辦公會議的運行,由總裁辦主持并負責召集、組織。

  第十二條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單位所有員工一律實行合同聘用制。總裁由集團董事會聘任;各職能總部、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總裁提名,集團董事會聘任,各職能總部、子公司總監級及以下人員,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由所在單位總經理提名,報集團總裁批準,由集團人力資源部發文任命,但涉及到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負責人或關鍵部門負責人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報集團總裁批準后直接委派;部門副經理及以下管理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招選,報所屬單位總經理決定聘用;一線工人由人力資源部門招用。

  第十三條顧問及特約人員依其專業知識、技術,向公司提供治理、發展、改革意見,接受董事長、總經理和各部門的業務咨詢,協助總裁、總經理處理專門業務或特別業務。

  第五節集團及下屬單位組織機構的設立與調整

  第十四條組織機構設立與調整權限

  (1)集團整體組織機構的調整應根據集團整體戰略和內外部情況,經集團董事會研究、通過后實施;

  (2)集團管理總部組織機構的設立和調整,應由集團人力資源部會同戰略發展委員會,根據公司實際運營狀況和組織機構設計原則,共同研究后提出,報集團董事會審定、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3)集團下屬各單位內組織機構的設立和調整,應由各單位總經理批準后,其人力資源部門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核定,經董事會審定、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第十五條組織機構設立和調整的提出

  (1)每年12月10日左右集團公司根據公司整體發展需要發布下一年度集團組織機構。集團下屬各單位于每年12月20日左右根據集團公司下一年度組織機構設置情況及本單位發展需要發布下一年度組織機構。

  (2)相關單位在提出組織機構的設立和調整時,應對設立和調整的目的、隸屬關系、人員編制、崗位職責、關鍵業績指標及關鍵崗位任職資格做出明確、成文的規定。

  第十六條人員編制

  (1)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各單位應在每年12月份25日前確定次年組織機構及相應人員編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董事會審定,董事長批準后執行。確定后的組織結構與人員編制計劃在下一年應嚴格執行,確因業務發展需要調整的,需經集團人力資源部上報總裁審核,董事長批準后執行。

  (2)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各單位的人員編制依各單位的業務和發展需要設置職位,堅持精簡、高效、滿負荷工作的原則,實行和鼓勵一人兼數職。

  第十七條組織機構設立與調整中如涉及干部變動的,應按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中干部任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節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未盡事宜由各單位在有關管理細則中予以規定和補充。本制度中有關部門職能及崗位說明書部分將隨著公司的發展而適時加以修訂。

  第十九條本制度的解釋權、修訂權屬集團董事會,本制度經集團董事長批準后公布實施。

組織管理制度5

  第一章:適用范圍

  1。1本管理制度規定了組織結構調整流程及規則,同時也規定了《崗位說明書》編制審批的管理規定。

  1。2本制度適用于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目的

  2。1規范部門的組織結構管理和組織結構設置。

  2。2確定部門人員配置,加強對部門結構調整的管理。

  2。3明確崗位的主要職責和工作任務。

  第三章:辦理程序

  3。1組織結構調整

  3。1。1組織結構調整涉及的內容

  模塊增加/減少/合并/分裂的`確定

  部門/模塊/崗位人員編制

  崗位名稱和《崗位說明書》的確定

  3。2組織結構

  3。2。1部門級組織結構

  組織結構由部門提出方案,與創力人力資源總監達成一致意見。

  部門組織模塊增加/減少/合并/分裂事宜,如果無人員配置總數變化和崗位晉升,由分管總監/副總和人力資源總監批準;如果有人員配置總數變化和崗位晉升,除人力資源總監批準,還需要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如果涉及總監及以上人員變化的,還需要創力總經理批準。

  組織結構中涉及編制/模塊/崗位名稱等變更,都屬于組織的變更;

  3。3崗位說明書

  3。3。1新增崗位/崗位內容的變化

  組織結構變化產生的新增崗位,部門起草崗位說明書,依據崗位說明書變更/新增審批權限表批準;

  崗位工作內容發生變化的,部門修正崗位說明書,依據崗位說明書變更/新增審批權限表批準;

  崗位說明書修正/新增審批權限表

  崗位類別審批權限

  總經理

  董事會/董事長

  子公司總經理

  人力資源總監&創力總經理

  總監/副總經理

  子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總監

  副部長/部長

  部門總監/副總&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長&創力人力部長

  主管以下

  部門負責人/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長

  第四章:其它事宜

  4。1經批準的組織結構及中高層的人事調整,由創力人力資源部在全公司公布;

  4。2因組織重組或調整,產生人員富余或需要調整的,公司統一安排;如果本人與公司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補償金。

  4。3對經審批的組織結構、崗位名稱和崗位說明書相關資料原件由人力資源部歸檔保存;

  4。4公司組織結構、崗位說明書修正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提供,相關部門在體系文件中自行更新。

  第五章:生效和解釋

  5。1本制度經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批準后頒布生效。

  5。2本制度自20年8月1日生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公司將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行修正。

  5。3之前公司內其他與本制度相悖之規定,均以本制度為準。

  5。4附錄是《崗位說明書》格式

組織管理制度6

  倉庫保管員是公司煙花爆竹儲存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對煙花爆竹的安全保管負責,具體要做到:

  1、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2、保管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自覺參加和接受公司各種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效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自覺遵守公司安全經營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制度.嚴格按倉庫安全儲存要求與操作規程作業;做到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

  4、倉庫內儲存的產品數量、品種、規格、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必須與賬面符合,并嚴格執行產品流向登記制度。

  5、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經營要求或違反規章制度的指揮;拒絕過量儲存、違規堆放以及無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產品或不合格產品入庫。

  6、如倉庫內出現包裝破損、過期或不合格產品,應及時向領導報告,以便及時處理或銷毀。

  7、定期做好倉庫內溫度、濕度記錄;及時通風,保證產品儲存安全。

  8、有義務勸阻、糾正他人的違章作業;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

組織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提高社會防御和撲救火災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安全,保障經濟建設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消防組織,是指除公安消防隊以外的其他承擔火災預防、撲救及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隊伍,包括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社會消防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將社會消防組織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逐步增加投入,建立多種形式的社會消防組織,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鼓勵和支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居(村)民委員會建立多種形式的社會消防組織。

  鼓勵單位和個人捐助社會消防組織建設。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實施監督、指導,具體工作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公安派出所應當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轄區內社會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

  發展和改革、財政、經濟和信息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工商行政管理、旅游等有關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社會消防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社會消防組織及其成員在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或者顯著成績的,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

  第七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城鄉總體規劃和消防規劃,組織建立專職消防隊。

  經濟比較發達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經濟比較發達的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工作的實際需要制定,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單位以及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旅游度假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大型商品交易市場,重要的車站、碼頭,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

  前款規定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單位(核設施單位除外),由縣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經本級人民政府確定,報省、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九條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建立的專職消防隊,其選址、建筑標準、裝備標準、人員配備等應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執行。除縣級人民政府專職消防隊外的其他專職消防隊建設,參照城市消防站的建設標準,可以單獨組建,也可以聯合組建。

  專職消防隊建立后,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

  專職消防隊不得擅自撤銷;因組建單位被撤銷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其他法定情形確需撤銷或者重新改造、組建的,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建立由職工、居(村)民組成的志愿消防隊。

  除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外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及高速公路、長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住宅區物業等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志愿消防隊或者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城市社區建設應當把消防建設列入重點內容,并把消防安全作為社區管理和服務的重點工作,建設與社區發展相適應的消防管理和服務網絡,組建志愿消防隊,切實做好社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志愿消防隊應當根據防火、滅火的需要,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志愿消防隊的建立及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一條專職消防隊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消防工作,有奉獻精神;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齡為18周歲至45周歲,身體健康;

  (四)經過消防業務。

  培訓合格,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上崗證書。

  專職消防隊的負責人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的消防專業知識和組織指揮能力。專職消防隊負責人的任免,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二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確定人員,定期對社會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提高社會消防組織防御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將社會消防組織納入火災防救網絡,充分發揮社會消防組織的作用,增強各種消防力量區域協同防救火災的能力。

  第十三條專職消防隊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承擔責任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知識;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按照國家規定設置防火標志;

  (六)指導培訓志愿消防隊;

  (八)定期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九)按照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志愿消防隊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協助做好消防工作;

  (二)督促他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三)開展防火檢查,報告火災隱患,提出改正意見和建議;

  (四)參與制定事故處置和滅火作戰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五)參加火災撲救,協助保護火災現場;

  (六)按照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五條社會消防組織在防火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有權要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及時改正;對不改正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當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當地公安派出所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六條專職消防隊應當制定業務訓練計劃并組織實施。

  專職消防隊應當嚴格執行執勤制度,落實執勤人員,完成執勤任務。專職消防隊的執勤、滅火、搶險救援、業務訓練,參照公安消防部隊執勤和訓練的有關規定執行。

  志愿消防隊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業務訓練,提高撲救火災的技能。

  第十七條社會消防組織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裝備、器材,確保完好有效。

  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泵等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制作檢查記錄。

  第十八條社會消防組織接到火災報警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調派命令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滅火救援。

  社會消防組織在火災撲救、應急救援以及其他消防活動中,必須服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統一指揮。

  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前往執行火災撲救或者其他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任務時,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必須讓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消防車、消防艇迅速通行。

  第十九條人民政府建立專職消防隊的,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人員聘用(招用)計劃。

  其他專職消防隊由組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和本單位消防工作實際需要確定人員,保證其正常運作。

  第二十條人民政府建立的專職消防隊,其營房建設、器材裝備、人員工資福利等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其他專職消防隊所需經費由組建單位負責解決。

  志愿消防隊的器材裝備、學習培訓、出勤補貼等所需經費,由組建單位負責解決。

  第二十一條專職消防隊的組建單位應當與消防隊人員依法簽訂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間按照規定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并可根據工作需要或者消防隊員的年齡、身體等情況實行崗位輪換。

  企業專職消防隊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不得低于本單位生產職工享有的平均待遇。

  第二十二條社會消防組織應當配置完備的安全防護器材,保護消防組織人員人身安全,減少滅火救援中的人身傷亡。

  第二十三條社會消防組織的人員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業務訓練、火災撲救、搶險救援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應當由組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解決醫療、撫恤等問題;組建單位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解決。符合革命烈士申報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申報。

  第二十四條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應當按照特種車輛(船艇)上牌,安裝示警燈,設置專用標志。具體辦法由省公安機關會同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執行滅火搶險救援任務的消防車、消防艇往返途中免繳通行費。

  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不得用于與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有關的正常必要的消防費用支出,作為企業的管理費用,按照規定在征收企業所得稅前予以扣除。

  社會消防組織的營房建設、車輛購置等附加稅費,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家規定予以減免。

  第二十六條社會消防組織參加責任區以外的火災撲救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定后,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一)被施救單位參加保險的,從保險公司償付的施救費中補償;

  (二)被施救單位未參加保險的,由起火單位負責補償;

  (三)保險施救費補償不足或者起火單位無能力補償的,由火災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七條對未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和本辦法規定職責的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未履行本辦法規定職責的,由有管轄權的機關或者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其他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專職消防隊接到火災報警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滅火救援調派指令后,不立即趕赴現場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權處理的機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4月5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浙江省義務消防組織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2號)同時廢止。

組織管理制度8

  一、為加強我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建設,提高義務消防隊的火災處置能力,制定本規定。

  二、各部門根據自身情況成立義務消防隊。

  三、義務消防隊設隊長1人,副隊長1至2人,由部門負責人擔任。

  四、義務消防隊隊長應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及單位有關消防管理規定,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領導工作;

  2、組織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演練;

  3、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消防安全常識和技能;

  4、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檢查、熟悉轄區的消防安全設施情況;

  5、發生火災后,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火災撲救,事后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火災調查。

  五、義務消防隊人數不應小于部門總人數的30%,重點部位義務消防隊人數不應小于其總人數70%。

  六、義務消防隊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初中以上文體程度,身體素質良好,年齡一般在18周歲至50周歲之間;

  2、熱愛消防工作,忠于職守,具有較高的'工作責任感;

  3、思想覺悟高,有上進心,具備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

  七、義務消防隊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單位消防管理制度;

  2、向員工宣傳消防安全知識,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3、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在撲救火災中應服從指揮,堅守崗位。

組織管理制度9

  為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集體經濟發展,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xx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結合我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模式、“四議四公開一監督”工作法要求和農村財務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財務隊伍管理制度

  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實行異地委派任職制,委派村會計由鎮農經中心下設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統一管理。

  委派會計履行兩大基本職能:一是真實反映村居財務狀況,二是對村居的一切經濟活動實施監督。具體負責村級財務收支預決算和春定預算方案、公共運行經費的制定;

  每月按時到鎮農經站報賬,對費用票據六要素嚴格把關;

  按規定程序做好資產資源的發包租賃管理工作,組織村級正常開展民主理財、村務公開,對“四議四公開一監督”工作合法合規性把好關;

  負責脫貧攻堅、農業保險、土地承包管理、編制年終決算等相關年報以及其他與經濟業務相關的各項工作。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協助村(居)做好其他相關突擊性工作。委派會計人員工資由鎮農經中心按鎮制定的干部報酬文件規定統籌到會計中心統一考核發放,考核按會計服務中心與村(居)5:5比例進行結算會計得分,按考核得分結果、并根據村(居)規模結算工資報酬。

  二、“三資”信息化管理制度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應進入xx區“三資”管理信息網(以下簡稱“三資”管理網)的內容及其維護要求:

  1.核算管理,包括會計核算和各類報表數據核實確認。在報賬日內,村會計必須將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按規定審批后的合法憑證,及時報送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在“三資”管理網中錄入,并對憑證錄入后生成各類報表數據進行核實確認;

  2.預算管理,包括預算確認和預算調整。年初預算和年中調整方案,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送交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由財務記賬人員及時錄入“三資”管理網;

  3.資金管理,包括資金使用申請、審批、撥付以及村務卡的使用。村級資金使用前,必須填制資金使用申請表,經審核、審批后報送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由網站管理員將相關信息錄入同時上傳申請單、申請表等附件至資金管理模塊,實施定向、定量控制。涉及到債權、債務、投資相關事項,同時必須通過申請審批流程,并及時將申請審批材料報送給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登記至“三資”管理網的相關模塊;

  4.資產管理,包括資產添置、出租、投資、抵押、出售、報廢等變動管理和營運管理。集體資產發生變動時,必須及時向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提供有關合規的變動說明及審批材料。發生出租等營運業務時,必須在上一輪合同到期日30天前,將該資產出租(出售)申請審批相關材料報送給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在系統中登記并發送到區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發布招標公告;

  5.資源管理,包括資源臺賬、資源變動、資源發包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土地、水面等自然資源和經濟資源,必須根據有關部門測定的數據,及時上報并錄入“三資”管理網,準確反映資源存量。集體資源變動時,必須及時向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提供有關合規的變動說明及審批材料。資源發包時,必須在上一輪合同到期日90天前,將該發包項目申請審批相關材料報送給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在系統中登記并發送到區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發布招標公告6.票據管理,包括票據的領、銷、存管理。村級向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領用票據時,必須將領取票據的始末號碼等相關信息錄入“三資”管理網模塊中。票據使用或作廢后,及時拍照發送給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進行核銷或作廢;

  7.合同管理,包括各類經濟合同的簽訂、變更、履行和終止。在產權交易中心交易的集體經營性資產和資源,其對應的經營合同由“三資”管理網直接從產權交易系統獲取,每份合同都對應應收款計劃(由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錄入),各村需根據合同約定時間及時收取租金或發包金,收款時必須開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用收據”,及時將票據和對應的合同報送給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進行登記。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確需調整或終止的經濟合同,必須依法按照規定程序決策、審批,并及時報送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進行登記;

  8.民主管理,包括民主決策、民主理財和信息公開。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方面的重大事項,必須采取“四議四公開一監督”操作規程進行決策、管理和監督。開好四個會議,認真記好由鎮組織辦統一印發的專項會議記錄,留有會議影響圖片,收集好公布資料及圖片,完善好臺賬資料。民主決策材料、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變動情況、民主理財活動照片及與“三資”相關的工作動態等都必須及時上報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由網站管理員上傳至有關模塊進行信息更新;

  9.預警管理,包括風險提示和責任追究。對“三資”管理網中就資金、資產、資源以及產權交易出現的風險預警提示,根據具體情況及時糾偏或予以說明,并將相關附件材料提交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由網站管理員回復并上傳附件進行處理。

  10.問責管理。對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出現大額支出、超預算支出資金,逾期還款、違規使用村務卡,化整為零規避公開交易,收入不及時足額入賬,長期占有或出借集體資產,低價處置集體資產資源,集體資產出租、資源發包不入場交易,村級建設項目不按規定公開招標,重大事項決策不執行“四議”議事制度,不按規定程序、規定時間、規定內容實施公開等方面的問題,由紀檢、監察部門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會計結報制度

  1.村會計要對入賬的原始票據進行審核。對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章以及其他要素不全的票據一律拒收;

  2.當月票據必須全部當月入賬,不得延期報賬。新發生的小型項目、維修費、設施添置等業務,原則上業務結束不得超過一個季度記賬。根據權責發生制要求,當年收入、支出必須當年入帳。村會計在月度結賬后,必須核對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確保賬款相符,并將銀行對賬單隨當月票據裝訂備查;

  3.每月26-30日(2月25—28日)為報賬日。

  四、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實行預決算管理制度。預算編制要與本村的經濟發展水平、收入狀況和農民的實際承受能力相適應,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兼顧的原則;

  2.收入預算的內容主要包括:村集體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補助收入、投資收益、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3.支出預算的內容主要包括:村集體經營支出、管理費用、其他支出;

  4.為強化村集體專項資金和公共福利支出管理,村級必須編制專項資金和福利費收支預算;

  5.村集體經濟組織年初編制財務收支預算,必須通過“四議四公開一監督”的決策程序,并報鎮農經站審核備案后實施;

  6.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財務收支預算執行過程中,若遇不可抗力或重大變化等特殊情況,可經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及時對預算進行調整;

  7.村集體經濟組織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并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方案提交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審定,通過“三資”管理網、村務公布欄予以公布。

  五、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村取得的現金收入應由村會計收取,確需其他村干部到戶登門收款的,須在五日內與村會計結清賬款,村會計須在二日內將所收現金解交銀行專戶,收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現金,更不得以支抵收、坐收坐支,做到收支兩條線;

  同時村(居)資源發包押金、農戶土地流轉復墾保證金一律交專門管理,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私自存儲。

  2.村會計必須做好備用金的保管和使用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使用和管理現金。建立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賬賬相符。禁止超限額存放現金,備用金控制在1000元左右,不得白條抵庫。備用金限用于無法通過銀行轉賬或使用村務卡的有關支出,其他所有村級費用支出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

  3.嚴格執行村務卡結算制度,村務卡原則上必須以村會計名義設立,村級公務消費和財務報銷應通過村務卡結算。費用報銷后必須及時通過銀行轉賬填補村務卡透支額,村會計對村務卡誠信行為負責;

  4.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能在當地銀行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以下簡稱基本賬戶),用于存取、收支貨幣資金,基本賬戶實行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村集體經濟組織“雙印鑒”管理;

  5.使用基本賬戶的村,貨幣資金的控制程序為:經辦人取得合法有效原始票據并簽字證明→村主任、村書記、村監委主任復核簽字→村民理財小組審査蓋章一鎮農經站審核→村填寫《村級集體資金使用申請表》→鎮領導審批簽字→填寫轉賬支票→村和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加蓋印鑒章→一開戶行轉賬支付。

  6.村級集體資金歸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所有,任何組織、單位和個人不得借用、挪用、串用,更不得平調村級資金。上級撥付的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村級資金不得墊支非村級組織實施的工程項目資金。

  六、費用控制制度

  1.村各項支出實行會簽和分級審批制度。具體審批標準為:200元(包含200元)以內村主任審批;

  200元以上——20xx元以內由村書記和主任共同負責會簽,并明確簽署報支意見;

  20xx元以上費用支出在村兩委審批的基礎上,經農經站對會計憑證及要素進行審核并蓋章后,由鎮所在村(居)聯系班子領導確認簽字,分管領導過堂簽字后報鎮長審批。同時,嚴格執行先理財后審批再入帳的處理流程。各村居到鎮驗審時間分別為每月26-30日(2月26-28日)。

  2.村干部報酬及獎金補助:村干部報酬必須根據年初制定的《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結算報酬的依據。村必須嚴格按照鎮核定的職數配備干部,其報酬不得突破鎮綜合考核審批總額。年度綜合考核、突擊性工作考評等獎金必須依據上級批文發放,不得超支。獎金、福利、補助發放須事先申請、報鎮紀委審核、鎮領導審批,否則一律不予發放報支;

  3.辦公費:村須建立辦公用品購買領用登記簿,村級辦公用品由村會計統一購買,統一使用村務卡結算。村居一律不得自行印制信封、信箋和筆記本,不得購買報支年畫、掛歷等發放福利,村級紙質材料不得到營利性打印社打印,村級電話費、水電費、文印費、賬冊費等本著節約的原則,從緊控制,公益宣傳標語制版參考工程項目管理;

  4.報刊費:報刊除區統一征訂外,鎮相關部門、單位征訂由鎮宣傳辦統一審核同意后方可報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推銷各類商業性報刊雜志;

  5.差旅費:嚴控出租車租用,除冬訓及鎮5人以上會議、出鎮接訪等特殊情況確需臨時租車的,報支車費憑派車單報支,派車單需注明天氣、用車事由等。用車必須經村書記同意,由村主任開具派車單,按季憑派車單到村結算。出鎮學習、考察、會議活動等,憑上級通知,事先申請分管領導簽批。嚴禁村級干部組織參與公款旅游或變相公款旅游,差旅費報支不得高于財政部門的標準。

  6.工作餐:取消村級行政招待費,嚴格控制工作餐開支范圍和標準,對業務性工作餐實行限額管理,標準為村(居)人口及面積分別為1元/人(畝),工作餐每次人均不得突破30元,總額不得突破,誰突破誰負擔。不可報支煙、酒等費用。在鎮外就餐的,一律使用村務卡結算。

  7.其它費用:嚴格控制人情消費,除新兵入伍、春節“六屬”對象慰問、老黨員、老干部病(故)以及為80歲以上村民祝壽、本村世居村民病(故)外,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其它人情費用。單筆人情費用的標準一般不得突破600元。

  七、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

  1.開展定期清查制度。集體所有資產、資源必須登記到“三資”信息管理網,各村每年對所有資產、資源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做到賬實相符。同時,要建立保管人員崗位責任制;

  2.建立集體資產臺賬。集體資產臺賬要明確集體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金額、狀態、保管人等,并及時記錄變動情況。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應當登記承租單位(個人)名稱,承租期限以及承租金的收繳情況等;

  3.建立集體資源登記簿。集體資源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座落、面積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應當登記資源承租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租資源的用途,承租期限以及承租金的收繳情況等;

  4.嚴格資產資源評估。集體資產資源對外投資、出售、出讓,因村集體組織建制撤銷、合并時,必須由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評估前必須充分征求村民意見,評估結果要經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在村務公開欄公示;

  5.規范資產資源交易行為。根據交易規模和交易方式,確定分級負責的范圍。村委會提出方案,方案必須通過“四議四公開一監督”形式決定通過,經鎮分管領導同意簽字后進行交易。具體內容如下:

  (1)資產、資源發包在上一輪合同到期90天前,發書面通知原承包人。

  (2)資源發包標底價:實際確定價可依據塘口、水源、交通情況確定,但不得低于標底價,建議標底價一般10-20畝不低于300元/年/畝,20-40不低于400元/年/畝,40畝以上不低于500元/年/畝。為防止惡性競爭,招標方在招標過程中價格超出我鎮實際種植、養殖形勢的情況下可中止招標行為,并可改變招標方式。具體招標方式由招標方與鎮農村產村交易站商定并報請鎮紀委和區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同意后實施。

  (3)合同年限:一般定為5—6年。

  (4)報名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自然人皆可報名,(但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報名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保證金:報名者須交納保證金參加投標,保證金交納標準不低于標底價的年租金。

  村委會根據村民代表會議的決策,起草招標文件,經村領導和代表簽字后報鎮農經中心審核后張帖招標公告,公告日期不少于一周。

  (7)資格預審,確定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應按照招標公告相關內容規定進行評審,三日內通知投標人,未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投標。

  (8)資源發包須有三人或三人以上符合預審資格的報名人員方可開標,(預審資格認定由村委會審核)如每個塘口資格預審不達三人重新公示,如公示三次報名人數仍不達三人的由村委會與村民代表與報名人員雙方公開協商。

  (9)投標時投標人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投標。投標時投標人只允許帶一人到場參加,其余任何人不得進場,每個投標人現場領取一個投票牌,報價時舉牌報價,報價時不得低于標底價,否則視為無效報價,競標時以10元為一個標的遞增,以價高者中標。

  (10)公示結果:中標結果公示不得少于7天。經公示后如有人舉報有違規行為,經調查屬實,中標無效,并處于中標金額的10%罰款,如公示無異議,村委會與中標者簽訂合同,由農經中心負責鑒證。

  (11)承包金收取:簽訂合同時交清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金,否則保證金作違約金處理。

  (12)履約保證金:投標人中標時交納一定的數額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收取額為該項承包的一年租金,承包結束后退還。

  單宗流轉面積100畝以上或流轉期限10年以上的、村集體機動地的流轉交易;

  村資產(包括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以轉讓、入股方式流轉交易的;

  以出租、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轉交易底價在5萬元以上的;

  單宗200畝以上養殖水面發包的;

  林木所有權轉讓的;

  股權轉讓的;

  農業生產性設施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底價在5萬元以上的;

  村集體出資和財政補助資金合計達5萬元以上的村級公益設施工程發包;

  非國有小型水利設施所有權和使用權轉讓底價在5萬元以上的;

  采取拍賣方式進行農村產權交易的,應當通過區農村產權交易平臺進行操作交易。除上述之外的交易,由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站組織實施。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出讓,都必須按規定到產權交易平臺進行招投標,招投標結果應及時公開。

  八、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

  1.村集體實施農田水利、道路橋梁、房屋設施、水電改造、土地整理等工程建設項目以及資產購置項目,須遵循“量力而行、事前預算、民主決定、鎮級審批”的原則,由村制定項目資金概算方案,經“四議四公開一監督”討論通過,并報鎮農經站審核、鎮領導審批后,方可實施;

  2.村集體工程建設項目投資,須報區、鎮農村產權交易平臺進行公開招投標。村居工程底價在5萬元以上的村級公益事業設施項目必須在區農村產權交易平臺交易;

  流轉交易工程底價5萬元以下(不包含5萬元)的在鎮農村產權交易平臺交易。同時根據省產權交易信息服務平臺關于小額集體資產交易綠色通道操作說明,明確1萬元以下的公益設施工程交易方可適用簡化交易流程,開通綠色通道。

  3.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時,須安排村民代表全程參與監督,并根據建設需要和群眾意愿,聘請監理機構監督把關。施工建設結束后,1萬元以下的`項目由村組織紀檢委員、監委會成員、黨員代表及村民代表進行驗收,形成竣工驗收決算報告書;

  1萬元以上的須由村申請驗收,項目驗收由農經站牽頭、審計站、環保建設中心、監理單位、項目牽頭單位和村民代表共同組成驗收小組,形成竣工驗收決算報告書。

  4.工程款結算方式:工程款在1萬元以下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可以考慮一次性付清;

  工程款1-3萬元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10%為質量保證金,一年后無質量問題到期結清(還本不結息);

  工程款3萬元以上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當年年底付至工程款的40%,工程經驗收合格后第二年年底經審計后,付至審計價的70%,工程經驗收合格后第三年年底結清余款。

  5.鎮農經站必須根據項目合同、工程決算書、竣工驗收和審計報告等資料審核撥款,憑正式發票入賬。項目款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九、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1.村不得出借資金,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抵押。嚴控舉借新債,逐步化解舊債,并認真做好清權償債工作,每年雙債下降標準為10%;

  2.村集體債務在未清償結束前,除“一事一議”興辦的公益事業外,原則上不再興辦其他公益事業,更不得舉債建設。確因群眾急需,要舉債興辦公益事業的,必須在落實償債責任人和償債資金來源的前提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農經站審查和鎮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實施;

  3.對不按照規定程序,擅自借貸形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不得入賬核算。嚴格按照先還有息債務再還無息債務的原則,積極化解村集體債務。村級借貸利率,一律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標準,村級往來性債務不得計算利息。

  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制度

  1.“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行“上限控制、民主議事、議批結合、專款(工)專用、張榜公布”的管理辦法。年初,由村委會提出當年“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農經站審核、政府審批后實施。嚴禁不民主議事,直接向農民籌資籌勞;

  2.“一事一議”籌資,除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免除外,年人均籌資標準不得超過20元;

  每個農村勞動力年承擔5-8個工日,最多不超過8個工日。負擔對象為男18—55周歲、女18—50周歲的農村勞動力,農民因外出務工等原因自愿以資代勞的,必須與村委會簽訂自愿以資代勞協議,嚴禁將“一事一議”籌勞按承包面積分擔;

  3.“一事一議”資金要專項核算,收取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資金記入“一事一議資金”賬戶。“一事一議”資金支出,必須取得正規原始票據,村自制原始憑證要符合財務制度規定。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的支出,要有招投標手續、施工合同、購入原材料合格證、驗收資料等附件。

  4.規范用工結算。村級用工實行“用足政策、開前門”的原則,先軋工,不足部分再由村集體另行支付。不得亂開雜工,更不得出現“虛假工”、“人情工”、“重復工”。要向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傾斜,對違反規定或超出標準的用工,實行“誰支派、誰負責”。

  村級用工實行預算管理,年初根據往年用工情況、當年工作實際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數額,制訂年度用工計劃,編制用工預算草案。村級用工前要使用派工單。由派工人根據實際、對照預算計劃,提出派工申請,填制《村級派工單》。村級用工建立用工登記薄。根據用工結算憑證按序時登記用工登記薄,按月編制用工公示表。在村務公開欄和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陽光村務)網公示。村級用工及時據實兌現。村級用工結算時撥付至出工人“一折通(卡)”,不得現金支付。村級用工原則上次月兌現(暫無資金可轉往來,不得支付利息),最遲年底前兌現。

  十一、民主管理制度

  1.規范建立村務公開監督組織和民主理財組織。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同時,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代表中推選產生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其人數控制在每個村民小組1-2人;

  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中推選5-7名群眾威望高、熟悉財務知識、綜合能力較強人員組成。村干部家屬、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必須接受鎮農經站的業務指導和培訓。理財小組成員必須保持相對穩定,在任期內,除經常外出,不能保證按時參加理財活動、經本人申請退出的或經鎮農經站認定違反理財制度被辭退的,一般不得隨意調換。理財小組成員報酬采取誤工補助的形式,具體標準每次人均不超過在60元。

  3.村民主理財小組應按月理財,每次理財必須在《民主理財記錄簿》上認真做好活動情況記載,并由理財人員簽字。

  4.村財務公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對涉及農民利益以及群眾關心的重大財務事項要做到隨時公開。在公開方式上,除村務公開欄和自然村公開墻外,可通過廣播、會議進行公開,還可借助xx區“三資”管理信息網、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電子觸摸屏等方式公開,方便群眾查詢。

  5.公開的內容主要包括:財務收支計劃、各項收入、各項支出、財產物資、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承擔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國家的各項惠農補貼和土地征用補償及分配情況等。公開內容要詳細、要全面,要讓村民看得懂。所有公布的資料在公開前,必須由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再報鎮相關部門審批,每期公布的資料必須留有小樣和圖片及時整理歸檔,并上報一份給鎮農經站備查。

  十二、票據管理制度

  1.收取“一事一議”資金、水利工程水費等涉及農民負擔的資金,一律使用省統一監制的《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

  與內部單位和農戶往來結算,使用省統一監制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

  村集體統一經營、承包經營項目的收入以及對外募集資金收入等,統一使用由區委農辦監制的《xx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用收據》。其他收據一律不得使用。

  2.專用票據由鎮農經站負責領、銷、存登記,并落實專人負責票據管理。村會計到鎮農經站申領、繳銷并負責保管。

  3.村發生各類支出業務時,必須取得合法、合規的外來原始憑證。確實無法取得外來憑證的,必須填制內容清晰、要素齊全的自制憑證。

  4.除轉賬、錯賬更正業務外,記賬憑證必須附對應的原始憑證作為依據,對少數分割業務需用復印件作為依據的,必須由保管原件的單位或個人簽字蓋章,以示證明。

  十三、檔案管理制度

  1.村會計負責本村檔案管理。檔案資料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經濟合同、收益分配方案、民主理財記錄簿、村務公開資料及登記簿、農業統計資料、土地承包清冊、會計人員交接清單等,要及時整理好會計檔案。各種檔案資料按會計年度分類整理,按規定格式立卷,卷背貼上標簽,填好資料歸檔登記簿,歸檔管理。

  2.建立檔案保管責任制。各村必須設有專門的檔案室,會計室與檔案室分設,明確村會計為檔案管理員。財務會計檔案按會計制度規定的年限保管,對到期應銷毀的會計檔案,按規程辦理手續,報批后由鎮農經站負責監銷。平時查閱檔案資料必須經村主要負責人批準,無特殊情況不得借出,確需借出的要報經鎮農經站批準,并在借出(閱)登記簿上詳細記載,借閱時需兩人以上簽章,并確保按時收回歸檔。

  十四、審計和監督制度

  1.鎮農經站和審計站負責轄區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每年至少審計一次,內容包括財務預決算、財務收支、收益分配、承包合同、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等。

  2.建立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離任時,鎮農經站與相關部門聯合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實行先離任、后審計。

  3.加大對重點事項的審計力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涉及村集體和村民利益的、涉及村集體土地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等情況開展專項審計。

  4.村(居)會計離任時,并由鎮農經站和村主要干部聯合監交。

  十五、附則

  1.本制度適用于全鎮農村各類集體經濟組織,包括已組建的社區股份合作社、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

  2.鎮農經站負責做好轄區內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審計監督。

  3.本實施細則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實行。凡以前制定的有關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與本實施細則規定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組織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上崗人員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公司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消防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消防栓經常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內消火栓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月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

  五、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申請,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予以警告,嚴重的予以開除。

  七、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儲存.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責任人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場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一、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組織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第一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二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資金投入計劃

  為進一步積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的規定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規定:

  第一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單位產值6‰的比例提取。企業安全費用由企業自行提取,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其中: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為30%

  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為30%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為40%

  第二條公司對施工經營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施工經營項目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條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第四條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準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或對其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或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三、安全檢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組織管理制度12

  學校教學常規管理主要指教學秩序、教學環節、教學評價、教學科研與教學改革四個方面的管理。加強教學常規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學秩序、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完成學校教育任務的基本保證。

  一、教學組織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教研組、備課組、全體教師認真學習《教學常規管理工作條例》,經常對照,做好自查,規范教師的教學工作。

  2、各教研組、備課組及全體教師,每學期期初都應根據學校對教學工作提出的總體目標和具體要求,認真地制訂教學工作計劃,落實好完成教學任務的各項措施,并在整個教學過程中切實實施計劃,期末認真做好教學工作的總結。

  3、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地抓好教學過程中的六個基本環節—— (1)備課:全體教師要積極參與集體備課。每堂課前都要認真地寫好教案(新教師一定要寫詳案),充分做好教學的各項準備(包括直觀教具、實驗或活動器材、電教用具等),不上無準備之課。杜絕不備課、無教案進教室上課的現象。提倡各學科教師利用網絡收集備課資料,拓展備課內容。

  (2)上課:教師應嚴格按課表進教室上課或組織學生開展活動,不得私自調課、停課或擅自改上自修課。公出由教務處安排,因請假、或其它原因需調課、停課者,提前提出,經教務處批準;確實臨時需要調課的,必須向教務處補辦手續。杜絕上課遲到或提前退課現象(包括選修課,輔導課),體育課可以提前三分鐘下課(不含室內課)。教師要尊重、愛護學生,不譏諷、嘲笑和侮辱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作業的布置和批改:各科教師都應該按照教學需要,精選和設計作業。必須培養學生良好的作業習慣,強調格式、強調訂正。作業必須由教師自己認真批改,掌握情況,及時反饋,及時調整,及時布置二次達標性作業,確保落實“段段清”教學要求,杜絕只有布置、不作批改或不及時批改的現象;

  (4)預習和復習:教師應根據學科的特點和教學內容的需要,認真布置好學生每天的預復習工作,要提出具體要求,給予具體指導,并且落實檢查,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提倡各學科教師布置學生利用網絡收集學習資料、拓展學習內容作為預習和復習的要求。 (5)輔導:教師應重視課外輔導,提倡各學科教師對學生進行個別輔導。

  (6)考試:全體教師都應按照教導處要求,認真做好復習、命題、打印、監考、閱卷、結分、統計、分析、講評工作。限時做好測試質量報告、測試質量分析、及補救辦法。

  4、全體教師都應積極地投入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1)聽課:積極開展互相聽課、評課活動,研討和改進課堂教學方法。可以在備課組內聽課,也可以跨年級、跨學科聽課。 (2)開課:根據各備課組、教研組確立的課堂教學改革的專題或重點,主動爭取,積極上好交流課、研討課、示范課、評優課等。(3)課件:每位任課老師都要積極學習現代教學技術,在課堂教學中積極采用現代教學技術手段,注重通過改進教學手段來改革課堂教學方法。青年教師必須學習多媒體課件制作,45歲以下的青年教師每學期應該至少完成一個課件的制作,并積極參加學校或市區的多媒體課件評比。

  二、教學常規制度的`管理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常規管理,學校建立教學常規管理小組。管理小組負責日常的宣傳、指導、檢查、督促、考核、評價,提出獎懲意見,每學期末負責做好教師的綜合考核工作。

  1、對教師執行基本要求情況作常規檢查。不能根據學校規定按時完成和上交教學工作計劃、教學工作總結、教學專題總結,不能根據學校要求完成聽課、課件制作等情況的,在期末常規考核時予以公布。

  2、對教師認真備課情況作常規檢查。課前缺乏準備,甚至無教案進教室上課的情況,查實后作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記載。

  3、對教師作業的布置和批改情況作常規檢查。作業無布置,或者有作業布置而經常不及時批改的情況,查實后,作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記載。

  4、對組織考試情況作常規檢查。平時的階段考查工作工作不負責任,一學期不進行階段考查;或者考查全部采用外來試卷、不能夠根據教學實際需要出卷;期中和期末兩次考試不能認真做好考試質量分析、不能認真進行試卷講評,或者考試成績弄虛作假的,查實后作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記載。

  5、對尊重愛護學生情況作常規檢查。課堂上譏諷、嘲笑和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查實后作為一項師德事故予以記載。

  6、對調課情況作常規檢查。未經教務部門同意,擅自調課或改上自修課的情況,查實后作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記載。

  7、對準時上課情況作常規檢查。沒有特殊情況,不準時進教室上課或提早退課(包括輔導課)的情況,查實后作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記載。

  8、對認真監考情況作常規檢查。學校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包括學校接受的其他監考任務),發生監考教師不能準時領取試卷進入試場,或擅自離開試場放任考生,或在試場內吸煙、看小說、看報等,以及在試卷的收發、整理、裝訂中因主觀原因造成差錯而影響閱卷工作的情況,查實后作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記載。

  9、對遵守作息制度情況作常規檢查。不能夠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經常遲到、早退,擅離學校的情況,查實后批評教育,作為一項師德事故予以記載。

  上述違反學校教學常規要求的各種情況,將作為教師在校工作表現的重要依據,在學期末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考核中。

組織管理制度13

  項目經理部按照集團頒布的《項目管理手冊》、《質量保證手冊》、《項目技術管理手冊》、《項目質量管理手冊》、《項目安全管理手冊》、《項目成本管理手冊》、《ci工作手冊》等執行。

  根據管理體系圖,項目經理部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分工職責,落實施工責任,各崗位各行其職。

  工程施工過程是通過業主、設計、監理、總包、分包、供應商等多家單位合作完成的,如何協調組織各方的工作和管理,是能否實現工期、質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的.關鍵。因此,為了保證這些目標的實現,特制定以下制度,確保將各方的工作組織協調好。

  1制定圖紙會審、圖紙交底制度:

  在正式施工之前,由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組織技術部、工程部和機電部的人員仔細核對圖紙,并進行內部會審,形成會審紀要。然后參加由業主組織的圖紙會審、圖紙交底會,解決各方發現的圖紙問題,確保工程順利開始。

  由總包方及時組織分包商進行二次圖紙交底。

  2建立周例會制度:

  在每周的固定時間召開由監理主持,業主、設計、總包、業主指定分包參與的周例會,會上商討一周的工程施工和配合情況,解決問題。由于設計參加,可以將一周內的問題在召開周例會時,統一辦理洽商。

  若遇到急需解決的事情,可以立即找業主、設計、監理商討解決。

  3制定專題討論會議制度:

  遇到較大問題時,業主、設計、監理、總包、有關分包方應聚到一起,商討解決。此專題討論會不定時召開。

  4制定考察制度:

  根據iso9002體系管理要求,項目的分包、分供方要組織三家以上參與競爭。因此,制定考察制度,集團或項目經理部組織對主要分包、分供方進行考察,經過綜合評比,最終選定合格、滿意的分包、分供方。同時報請業主、監理審批認可。

組織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組織管理制度15

  (一) 項目管理機構

  根據本工程主要特點,本著達到各項管理目標為原則,確保項目符合業主要求,針對項目施工管理的需要,本工程選派具有復合知識結構和裝修施工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設置公司層、項目部、作業班組三級管理體系,成立本工程項目經理部。

  (二) 組織機構管理形式

  領導指揮小組

  公司對該工程成立領導指揮小組,組長由項目總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親自擔任,執行組長由一級建造師擔任,主要負責該項目所有的統籌、安排與實施;負責對工程中的勞動力、材料供應、機械設備進行總調度、指揮;全面落實iso9001質量認證體系和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oshas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在該項目中具體實施運作,落實質量、安全、工期指標。

  深化審計總監

  公司將從設計部挑選一名設計業務資深的設計師擔任該項目設計總監。負責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及時向業主及設計單位提出修改方案;根據設計變更圖紙及時提供給各工種技術負責人,并作技術交底;對施工圖的深化、細部做法都應一一向施工技術人員交底;設計變更要獲得設計單位、業主的確認并存檔。

  項目經理

  公司由國家一級建造師作為本工程的項目經理,負責工程對內及對外各專業的協調工作。在公司決策層的領導及職能部門的指導下,項目經理部負責實施從工程項目開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過程的施工經營管理。項目管理層由生產、技術、材料和行政事務四大部分組成,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全權組織生產施工要素,包括與各專業、各工種的協調、勞動組織,材料供給,對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成本實施全過程的動態管理。

  主要職能部門

  (1)工程技術部:

  具體負責編制施工技術實施方案、設計圖紙的完善和作業指導書,并向操作人員交底,指導工人施工,負責進度計劃的落實,檢查施工質量等工作。工程技術部由專業工程師組成。

  質量安全部:

  具體負責施工過程的質量檢查、驗收和評定,現場施工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記錄,質量記錄的收集、整理工作。

  物資材料部:

  負責編制物資采購計劃及采購工作,負責進場物資的驗收、保管、發放工作,負責機械設備安裝、維修、保養工作。

  預算部:

  負責成本核算工作以及編制預、決算工作及工程進度款申報、勞動力工資核算工作。

  資料部:

  按照國家規范要求進行工程資料的編制和管理,及時做好隱蔽工程記錄,完善保管有關文件、憑據和簽證等手續。整理施工來往信函、備案存檔。

  施工作業組

  組織一批高質量、高安全意識作業層人員。根據優良組合的原則,選用具有較高素質,有豐富施工經驗和勞動技能的合同工,分工種編成工作班組,由技術過硬,思想素質好的專業組長帶班,加強激勵機制,提高作業層施工的戰斗力和質量水平,所有投入工程施工的班組均按項目部的要求,在項目管理人員的監督下協調地進行專業工種施工,確保質量、安全管理落實到位,在總進度計劃的控制下完成施工任務。

  (三) 管理人員配置

  1、現場管理人員

  本項目現場將根據需要配置相應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各專業工程師。

  總部技術支持

  除現場管理人員外,公司各職能部門將大力支持現場施工需要,并作為現場施工的堅強后盾。將根據項目需要,滿足現場技術、資金、物資、人員各方面的需求。

  (四) 主要崗位管理責任制

  1、項目經理崗位責任制

  (1)項目經理需制定并指導施工管理班組的思想及業務學習,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以及法制教育,重視項目部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施工班組人員的素質和工作能力;

  (2)項目經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責任人,代表企業法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生產計劃及管理工作,負責生產任務的下達,組織施工,編制并督促進度、計劃、質量、安全等規章制度的.執行,狠抓工程進度、質量與工地文明施工,確保工程順利進行并達到規定標準;

  (3)主持圖紙會審,編制施工方案,審核預結算,制定各項技術措施;

  (4)主管和檢查、指導財務、材料供應及后勤方面工作,協調材料和財務及后勤方面關系,以確保工地的良性運作;

  (5)在項目經理部范圍內有權調配各人力、物力、財力,根據班組及施工人員的施工、工作情況進行獎罰;

  (6)關心工人生活,改善施工條件,努力提高施工人員的積極性; (7)協調業主、監理、設計及其它施工方的關系,參加并組織定期例會,做好與各方面的溝通工作;

  2、生產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負責工程生產管理,包括材料采購、勞動力統籌、質量控制,保證項目施工需求;

  (2)了解市場行情與信息,審核材料價格,保證工程質量; (3)做好現場各專業的管理與協調、組織策劃,編制和實施施工組織方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圖紙交底、技術交底、施工交底;

  3、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協助項目經理全面負責工程技術工作,組織工人進場前的技術培訓以及安全教育,編制施工工藝卡,安排施工生產;

  (2)根據項目質量計劃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根據承包的范圍和內容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3)負責主持各工種每周施工計劃和實施,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堅持按規范施工,狠抓質量,創精品工程;

  (4)認真執行業主的有關規定,以及安全生產系列等,針對各工種的生產任務,對班組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隨時檢查實施情況并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的領導責任;

  (5)不斷改善、合理組合,調度施工勞動力,安排各班組間的銜接,組織流水作業努力提高工效,縮短施工期;

  (6)服從統一領導,加強各工種協作,維護各工種之間的團結,實行互相支持,確保各工種質量和進度的協調進行;

  (7)對照工程進度,及時做好材料計劃,并上報領導以便組織貨源,保證各工種不停工、窩工;

  (8)不斷檢查督促,及時解決施工中的有關問題,并做好各工種間的搭接,對不能解決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項目匯報,盡快處理;

  4、設計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根據工程需求,對施工圖紙進行深化設計和擴充,包括設計方案修訂、確認、施工節點、大樣以及各專業圖紙的完善; (2)負責與業主、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技術溝通;

  (3)負責專項技術交底,把設計圖紙上的內容、要求,主要材料選用,及裝飾效果交待給技術負責人、專業施工員、施工作業班組; (4)負責解答施工班組提出的施工技術問題;

  (5)對需要修改、變更、補充的圖紙,應及時填寫設計變更記錄及通知單,向各單位及施工作業組傳達。保證現場施工圖紙的有效性。

  5、班組/工長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實施好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熟悉圖紙、嚴格按規范精心施工;

  (2)搞好本班組的日常工作,不斷組織本班組的工人進行思想、技術學習,采取措施抓好現場管理及文明施工,加強核算,降低成本,達到社會、經濟效益雙贏;

  (3)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定、規范,遵守安全施工操作規范規程;

  (4)嚴禁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對本班組的安全施工負具體的責任;帶領工人協助質檢員、安全員搞好質量檢測、安全檢查工程,消除隱患、杜絕質量、安全的重大事故發生;

  (5)服從領導、顧全大局、維護團結、搞好班組協作、互相支持,確保工作協調進行;

  (6)搞好定點管理,認真貫徹按件計工,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勞動原則;

  (7)嚴律于己,狠抓安全生產,堅持優質施工,文明生活,必須堅持班組每天的生產記錄,主持公證,提高班組技術素質和班組隊伍素質。

  6、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安全知識,以及國家和建筑業的法律和法規,積極宣傳貫徹執行安全法規、措施;

  (2)安全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堅持原則、盡忠職守、以身作則、帶證上崗;

  (3)安全員必須熟悉工地管理制度,對工人進行進場前的安全生產的技術培訓和技術交底,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學習和教育,并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思想。密切注意發生或可能發生的違章行為,及時制止并向工程項目部匯報;

  (4)安全員要經常查看施工現場,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安全生產計劃,安全管理和措施,并監督實施。及時向工程項目部匯報情況,認真做好文明施工,對出現的安全及環境污染等問題,視其情節有權責令暫停施工;

  (5)當工人發生糾紛時,安全員應立即調解、制止;

  (6)身不離崗,對施工現場的環境、設施、設備存在隱患的要及時報告;

  (7)對違章指揮、作業、違反安全及勞動紀律并屢教不改者嚴加懲處,出現問題及安全事故必須做到“三不放過”,并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及時寫好事故報告;

  (8)做好現場的保衛及消防工作。

  7、質檢員崗位責任制

  (1)協助并檢查督促施工員做好圖紙會審,測量定位、施工放線等,做好工程的各種資料積累。對各班組做好操作規程教育,使操作人員掌握施工規范和質量驗收標準;

  (2)熟悉施工圖紙,嚴格按圖紙的要求及“三法”(國家驗收規范、施工操作規程、質量評定標準)檢查工程施工,把好工程“五大關”(圖紙會審關、測量放線關、材料驗收關、隱蔽工程驗收關、自檢互檢關);

  (3)不得離開施工第一線,每天巡回現場并組織班組自檢互檢,發現問題及時停止,責令返工,對不按要求及規范和工序規程的施工者,有權進行懲罰;

  (4)對進場的原材料、半成品、設備,認真組織核查檢驗,并作出書面記錄,及時填寫工程物質報驗單和出廠合格證報業主方和監理,驗收后方能施工;

  (5)認真做好每天的施工質量檢驗記錄,掌握現場施工質量的第一手情況,嚴肅認真地做好隱蔽驗收記錄,完工驗收記錄,加強與業主、監理的互相聯系。

  8、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1)負責施工場地劃分,統一辦理工人進場手續,做好考勤登記,參與工地各項檢查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2)在項目經理的指導下,全面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具體施工任務,對現場施工進度、質量、安全、環保全面負責。具體貫徹施工組織設計,落實技術、質量、安全及環保管理措施,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3)做好各項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排除施工過程中的各項障礙,為各班組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4)熟悉施工圖紙資料、施工規范等,在技術負責人指導下向班組進行計劃、技術、質量、環保、安全交底,組織班組按圖施工,親臨現場檢查、指導施工操作,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5)貫徹落實各項質量、安全及環保規章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防止違章作業,減少事故的發生;

  (6)做好《施工日志》記錄,協助項目經理收集、整理各種原始記錄,準備竣工資料;

  (7)參與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及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和驗收,參加工地質量/安全/環保大檢查,提出改進建議;

  (8)向項目經理匯報工作。

  9、材料員崗位責任制

  (1)配合項目經理制定各項材料計劃,組織選送樣、訂貨、采購,嚴把采購物資的質量關(包括查驗出廠合格證及檢測報告等合格證明資料的收集),不合格產品不允許進場;

  (2)負責采購過程中及出貨后至施工現場的材料的運輸、保管、堆放及標識工作,防止材料的損壞、丟失及誤用,負責不合格材料的退貨工作;

  (3)經常檢查材料的使用情況,確保物盡其用,杜絕浪費,以降低材料成本;

  (4)配合各施工班組做好材料的領發工作; (5)向項目經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經理匯報工作。

  10、保管員崗位責任制

  (1)負責采購產品的入庫驗收(包括向材料員和供應商索要合格證明材料和檢測報告),確保不合格材料不入庫,同時應做好相應的臺賬和定期向公司工程管理部報送材料收發結存入庫報表;

  (2)負責材料的倉庫貯存、維護、和標識工作。不同材料應分類堆放,特別是對化學品要重點分區保管。做好倉庫內防潮、防霉、防火、防爆及化學品的防泄漏等工作;

  (3)根據項目經理部簽發的領料單組織材料的領發工作,同時做好出庫臺賬,定期向公司工程管理部報送材料出庫報表;定期盤點倉庫物資,確保帳/卡/物相符;

  (4)向項目經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經理匯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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