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管理制度匯總(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內控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內控管理制度1
一、完美財務報銷手續,仔細審核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必需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接受單位及接受人名稱,經濟業務數量、單價、金額;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每一張票據必需經辦人、驗收人和負責人簽字。
二、預算和決算必需在主管領導審查和監督下執行,重大開支由財務管理領導小組集體打算。
三、依法設置會計帳簿,不準私設會計帳簿或私設賬戶。不準私設“小金庫”,更不得公款私存,杜絕私人長久截留公款或挪用公款的狀況發生,嚴禁向外出借本單位銀行帳號。
四、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及電匯支票每發生一筆業務都必需經主管領導簽名批準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方可辦理。簽發各種銀行支票時,必需由兩人同時簽印。單位領導要定期組織檢查銀行預留印鑒是否完整、平安,法人印鑒,現金收訖印鑒由現金員管理;單位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印鑒。如浮現問題,要準時向上報告并實行應急措施。
五、出納員為現金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銀行支票、現金支票、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等的日常保管和歸檔。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禁止“白條”入賬、抵庫。
六、根據固定資產管理方法,定期對固定資產舉行清查盤點,確保帳實相符。
內控管理制度2
為規范政府采購業務,防范采購風險,減少采購成本,防止差錯和舞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結合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采購業務的界定
政府采購業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建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服務是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為加強內部控制管理,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和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應當比照政府采購業務控制程序執行。
二、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制度與機構
1、按內部牽制制度要求,單位設立政府采購管理、政府采購執行和政府采購監督機構。一般情況下,政府采購管理機構由單位負責人(即一把手,下同)和班子成員組成。政府采購執行機構由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沒有專設的由辦公室兼任)、政府采購業務承辦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凡文中涉及以上部門時,均由單位細化)的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單位紀檢、內審部門(凡文中涉及以上部門時,均由單位細化)對政府采購業務實行全程監控。
2、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業務承辦部門,負責擬定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管理制度、政府采購活動管理制度、政府采購驗收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
三、政府采購業務預算與計劃控制
1、單位業務承辦、財務部門,根據實際需求和相關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按照已批復的預算安排政府采購計劃,實現預算控制計劃,計劃控制采購,采購控制支付。
2、年初收支預算時,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將涉及政府采購項目的有關內容,根據政府采購目錄規定,細化到具體貨物、工程和服務,財務部門按批準的收支預算單獨編制年度采購預算。
3、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在政府采購預算指標批準范圍內分季提交本部門的政府采購計劃,送財務部門匯總。由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經市政府采購辦審批后,財政局歸口業務股室下達。
4、政府采購計劃一經下達,原則上不作調整。計劃執行過程中確需變更調整的,應當重新履行審核和審批程序。因重大項目需要追加政府采購計劃的,單位要先落實資金,專題報告政府采購辦批準,增加金額較大的(具體金額由單位細化),須報分管市長同意。
四、政府采購活動的控制
1、政府采購活動由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政府采購、資產管理、財會、紀檢、內審等部門崗位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聯動機制。
2、采購項目申請。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根據批準的采購計劃提出政府采購申請,申請中應填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金額、資金來源、需求部門、需求登記日期、采購項目分類等要素。
3、采購項目審核。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對業務承辦部門申請的采購事項應進行合理性審核。包括采購事項是否已列入預算,是否與資產配置標準相符。專業性設備是否附相關部門的審核意見。
4、采購項目審批。對政府采購目錄以內、采購限額以上的工程、貨物、服務經單位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批準后(金額批準權限單位細化),由單位政府歸口管理部門報政府采購辦審批。屬于招投標項目的,按招投標規定辦理。采購進口產品、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等事項必須按程序報批。對政府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零星貨物和小額服務(工程除外),屬政府采購預算計劃內的,由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報政府采購辦備案。
5、采購方式選擇。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購文件,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5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貨物、3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服務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除此之外,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分別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方式。對暫未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貨物和服務,單位業務承辦部門可按內部管理規定自行采購,也可比照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6、對經過批準的政府采購項目,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按規定選擇代理機構或確定供應商,按《合同業務內部控制制度》規定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7、按照規定需要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向社會公開,提高政府采購活動的透明度。向社會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主要有:公開招標公告、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告等。
8、審核和審批過程中要重點控制:隨意改變采購方式,規避公開招標的事項;人為化整為零,逃避政府采購的行為。
五、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控制
1、單位對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控制包括:組建驗收小組,確定驗收方式,出具驗收證明。
2、組建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單位歸口管理部門、財會、內審、紀檢、代理機構和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驗收小組應根據政府采購合同協議、供應商發貨單等文件,對所采購貨物、服務或工程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技術要求及其它內容進行驗收。
3、確定驗收方式。依法自行組織采購的,單位按照采購合同約定自行組織驗收;委托代理機構組織采購的,由單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按照采購合同約定組織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采購項目,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與驗收。
4、出具驗收證明。驗收結束后,參與驗收工作的相關人員應在驗收證明上簽署驗收意見,驗收單位加蓋公章,落實驗收責任。
六、政府采購業務的記錄控制
1、單位財會部門按預算計劃指標和政府采購合同規定支付價款,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政府采購業務核算。定期與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業務承辦部門、資產管理等部門核對信息,分類統計,綜合分析。
2、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做好采購業務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政府采購業務檔案。將業務承辦、資產、財務等部門報送的資料定期移送單位檔案管理部門,防止資料遺失、泄露。政府采購業務檔案主要包括: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等。
七、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與答復
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工作由單位政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牽頭,提出政府采購需求的業務承辦部門、支付款項的財會部門、實行監督的內部審計和紀檢監查等部門參加,按照國家法律有關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做好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工作,對答復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文件由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整理歸檔,定期移送單位檔案管理部門。
八、政府采購項目安全的控制
對于涉密的政府采購項目,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當與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強化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的保密責任,保證涉密政府采購項目的安全。
內控管理制度3
1、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制度的不斷發展變革,對于電力企業而言,建立完善財務內控制度是規范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同時,在現代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提高電力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是提高企業競爭力的重要舉措。但在現代電力財務管理制度建立以及完善的過程中依然存在許多的不足之處,進而導致企業在運行發展的過程中出現財務風險,甚至危及企業的正常運轉。因而以下將對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建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優化建議,由此更好地推動電力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
2、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的意義
2。1提升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通過建立完善的財務內控制度能夠使得財務管理機構工作更加規范化,管理人員能夠投入更多的精力于財務管理中,進而使得財務管理的質量以及效率得到提升。同時,規范化的財務內控制度也能強化對財務內控制度的監管,使得電力企業能夠在預算額度之內進行統籌規劃,實現電力企業的運行目標。同時通過對企業資源的有效規劃,可以更高效的調動電力企業的各種資源,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對電力企業進行財務管理實際上是全面的戰略規劃,以此更好地完成階段性目標,推動電力企業經濟平穩發展。除此之外,財務內控制度的建立還能對財務人員行為產生約束作用,由此更好地避免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現象的發生。
2。2維護企業資產的安全與穩定
財務內控制度使得企業在運營的過程中能夠基于實際的情況進行戰略方式上的優化,從而提升電力企業的經濟價值。在運行的過程中,將成本控制運用于每一個環節中,盡可能地優化人力資源以及生產資源配置,進而實現成本的最小化以及價值的提升。財務內控制度實際上是提高電力企業經濟運轉效率的重要保障,通過資金的預算,進而在運轉的過程中有計劃地節約成本,使得企業的價值能夠得到更大限度的提升,由此更好地維護企業的安全穩定性。另外,企業財務管理者在制度的規范下對企業資產采取保護措施,也能使得企業資產保值和升值。電力企業的.資產數據數量較多,在管理上缺失必要的制度規范,將難以提升資產管理的有序性。
3、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中存在的問題
3。1財務內控觀念薄弱
根據調查可知,我國有些電力企業仍然缺乏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經驗,其中不乏企業領導以及管理層不重視財務管理工作或者深受傳統財務管理制度思維的束縛,所以導致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一直都得不到提升,而且領導的不重視還會影響到相關工作人員對財務管理的輕視,這便嚴重影響到了企業的利益,例如企業對內部的現金管理制度不規范,就會導致資金閑置、資金赤字以及資金回籠不及時等問題。除此之外,財務管理工作對電力企業的發展壯大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如果企業領導不夠重視,就極有可能導致相關工作人員的忽視,從而導致工作紕漏的出現,進而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企業領導應該將提升經濟效益作為工作重心之一,將財務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以此讓其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從而帶動企業經濟效益的穩健提升。
3。2賬目管理混亂
現如今,許多電力企業對外宣稱一直處于盈利狀態,然而這卻僅僅顯示在企業的賬目上,但實際上已經處于惡性的循環中。因為許多企業都會集中精力于售電業務以及項目投資上,所以疏忽了對財務的管理,而且缺乏相應的財務管理機制,從而導致賬目管理比較混亂。除此之外,有些企業在進行賬目記賬時,沒有嚴格遵守企業的相關制度,所使用的會計科目也模糊不清,所以導致賬目中存在著諸多漏洞。在企業財務的賬面上雖然還顯示有比較多閑散資金,但是在項目驗收核算之后,就會出現資金短缺甚至是入不敷出的情況,這便嚴重影響到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例如企業由于大量工業用電輸出的需要,往往會向外貸款,如果財務管理混亂,就會導致企業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從而導致企業拖欠款項,這便需要支付額外的利息,進而極有可能導致企業自身負債累累以及影響到日后的發展。
3。3財務人員業務素質較低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財務人員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因而就需要在進行財務事務處理時提高整體的工作效率。而現階段,許多學生看準財務專業的就業前景而不斷地進行財務專業的選擇,而實際在電力企業進行財務技能的學習時,由于缺乏一定的實踐機會,而導致財務人員的質量與數量不成正比。在工作中,許多財務人員尚未能將所學專業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進而出現基本業務知識匱乏、法律意識低下的狀況。在工作中會計人員缺乏一定的敬業精神,由此在處理事務時拖拖拉拉、敷衍了事,同時不積極地對財務法律法規的變動情況進行了解,由此在記賬中存在大量細節操作不當、賬本混亂的現象。這不僅使得財務工作的整體質量難以得到保障,同時也使得財務信息出現失真現象,這將嚴重違背財務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
4、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與完善的相關舉措
4。1加強基礎建設,提高常規審計重視程度
在電力企業內控審計工作中,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需要強化內控審計的重要作用,同時以政府財務制度作為基本綱領,實現對審計計劃的制定和完善,進而對電力企業中的每一筆經濟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和審核,更好地明確電力企業的經濟利潤以及經費支出情況,制定完善的財務報表。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在實際的工作中需要確保財務運作過程堅持合理合法性,對電力企業的每一項財務信息進行披露,同時將電力企業的內控審計作用發揮出來,由此實現對財務運作過程的監管和指導。對于電力企業財務實際運轉過程中出現的預算以及固定資產等經費審計,需要對其進行單獨立項,由此確保內控審計的效果能夠實現最優化,進而提高審計結果的精確性。
4。2完善內部審計監管體制
在政府財務制度背景下,內部控制體系主要是通過在內部部門之間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體系,以此將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同時還需要加強電力企業內部審計的質量,以此更好地提高財務報表的正確性。為了保障謹慎性原則的高效運用,就需要運用監督的力量進行規范操作。因為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后,還需要對其中涉及的財務信息如現金流量以及經營成果進行鑒別,由此對電力企業管理層的財務決策進行合理判斷。由于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審計成果將直接對電力企業管理層的經營決策產生影響,因而就需要通過有效監督,減少其中存在的不合理行為,進而推動電力企業平穩發展。財稅審計的監督能夠使得會計人員在進行確認、計量以及報表制作工作中提高工作的嚴謹性,基于實際的運營情況進行會計信息質量的提升。而在內部控制體系中就需要將企業運作的各個流程進行分解管理,例如可以實現組織機構控制、職務分離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以此更好地實現一人一崗制,降低其中利益勾結行為的存在,降低會計報表造假行為的出現,以此更好地保障企業資產信息的真實性和安全性。
4。3規范資金核算工作
為進一步提高電力企業的預算管理水平,電力企業也應該增強預算核算流程的規范性以及系統性,對投資項目配備專項核算人員,以實現對新建項目成本開支情況的有效掌握,從而提升資金預算核算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電力企業應該嚴格落實預算等級制度,保證每一項預算都具有資產卡片,確保預算的財務、登記卡片以及實物信息都處于一致的狀態。最后,還需要對應收賬款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這就要求企業要協同金融和會計服務、金融機構、定期的文檔和電子表格應這幾大主體進行關于業務上的審計和領導,并且在后續管理中要每月對財務報表進行定期檢查。對于施工企業來說,應收賬款的收回意味著交付成果成本的收回和利潤的生成,金融業務必須要每一天都進行業務的查詢和審計。
4。4加強財務人員培訓,提升財務人員管理水平
首先,為了更好地提高施工企業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就需要在招聘時招收財務相關專業的人才進行財務管理工作,并在后期工作中給予相應的業務操作指導,以此切實提升施工企業財務人員的整體業務操作能力。其次,為了更好地調動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施工企業還需要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采用財務管理工作知識及能力競賽的形式,讓財務人員在放松身心的同時,也能更好地吸收法律法規、文件學等理論知識及預算實際業務內容,并通過物質獎勵的方式讓管理人員時刻對預算知識進行熟記,以備戰比賽,從而切實地提升其綜合素質能力。最后,還可以采取定期培訓的方式,邀請專業的財務管理人才來開展培訓班,以此提升施工企業財務人員學習的積極性和業務能力。除此之外,為了施工企業財務人員能夠更好地運用信息技術進行文件整理和登記,就需要強化其計算機操作、信息化建設等能力,定期開展計算機操作能力的實訓,讓其將所學到的信息技術運用到財務管理工作中,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效率。
5、結語
綜上所述,建立完善的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實際上能夠更好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財務人員需要提高對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意識,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同時強化對應收賬款的追蹤控制,縮短資金回籠的周期,降低資金鏈斷裂的風險,進而提升電力企業運行的平穩性。
內控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內部控制,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內部控制,是指由管理層以及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
第三條內部控制的目標是:
(一)合理保證公司經營管理合法合規。
(二)保障公司的資產安全。
(三)保證公司財務報表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
(四)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
(五)促進公司實現發展戰略。
第四條公司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制度,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公司及各種業務和事項。
(二)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三)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四)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與公司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并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五)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第五條公司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目標設定,是管理層根據公司的風險偏好設定戰略目標。
(二)內部環境,是指公司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包括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風險確認,是指管理層確認影響公司目標實現的內部和外部風險因素。
(四)風險評估,是指公司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五)風險管理策略選擇,是指管理層根據公司風險承受能力和風險偏好選擇風險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指公司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采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七)信息與溝通,信息與溝通是指公司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公司內部、公司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
(八)內部監督,是指公司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
第六條公司內部控制活動涵蓋公司所有的營運環節,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及收款、采購和費用及付款、固定資產管理、預算管理、資金管理、重大投資管理、財務報告、成本和費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資源管理和系統信息管理等。
第七條公司內控制度除涵蓋對經營活動各環節的控制外,還包括貫穿于經營活動各環節之中的各項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據領用管理、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質量管理、職務授權管理、定期溝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內部環境
第八條公司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
第九條公司應當編制內部管理手冊,使全體員工掌握內部機構設置、崗位職責、業務流程等情況,明確權責分配,正確行使職權。
第十條公司應當加強內部審計工作,保證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工作的獨立性。
第十一條公司制定和實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續發展的人力資源政策。人力資源政策包括下列內容:
(一)員工的聘用、培訓、勞動關系的終止與解除;
(二)員工的薪酬、考核、晉升與獎懲;
(三)關鍵崗位員工定期崗位輪換制度;
(四)掌握國家秘密或重要商業秘密的員工離崗的限制性規定;
(五)有關人力資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二條公司將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勝任能力作為選拔和聘用員工的重要標準,切實加強員工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升員工素質。
第十三條公司須加強文化建設,培訓積極向上的價值觀和社會責任感,倡導誠實守信、愛崗敬業、開拓創新和團隊協作精神,樹立現代管理觀念,強化風險意識。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公司文化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公司員工應當遵守員工行為守則,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第十四條公司須加強法制教育,增強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法制觀念,嚴格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監督,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備案制度。
第三章風險評估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根據設定的控制目標,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
第十六條公司開展風險評估,應當準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確定相應的風險承受度。
第十七條公司識別內部風險,重點關注下列因素:
(一)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二)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開發、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四)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五)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六)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十八條公司識別外部風險,重點關注下列因素:
(一)經濟形勢、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二)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四)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五)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六)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十九條公司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等,對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排序,確定關注重點和優先控制的風險。
公司進行風險分析,應當充分吸收專業人員,組成風險分析團隊,按照嚴格規范的程序開展工作,確保風險分析結果的準確性。
第二十條公司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結合風險承受度,權衡風險與收益,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公司應當合理分析、準確掌握高級管理人員、關鍵崗位員工的.風險偏好,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避免因個人風險偏好給公司經營帶來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公司應當綜合運用風險規避、風險降低、風險分擔和風險承受等風險應對策略,實現對風險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條公司應當結合不同發展階段和業務拓展情況,持續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信息,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及時調整風險應對策略。
第四章控制活動
第二十三條公司結合風險評估結果,通過手工控制與自動控制、預防性控制與發現性控制相結合的方法,運用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第二十四條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第二十五條授權審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權限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
公司對于重大的業務和事項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第二十六條會計系統控制是指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公司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七條財產保護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公司須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第二十八條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職能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權限,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強化預算約束。
第二十九條公司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經營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并加以改進。第三十條公司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公司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第三十一條公司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綜合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實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二條公司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明確風險預警標準,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或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員、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第五章信息與溝通
第三十三條公司應建立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內部控制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確保信息及時溝通,促進內部控制有效運行。
第三十四條公司對收集的各種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進行合理篩選、核對、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公司獲得內部信息的方式是:財務會計資料、經營管理資料、調研報告、專項信息、辦公網絡等渠道。
公司獲得外部信息的方式是:行業協會組織、社會中介機構、業務往來單位、市場調查、來信來訪、網絡媒體以及有關監管部門等渠道。
第三十五條公司內控職能部門須將內部控制相關信息在公司內部各管理級次、責任單位、業務環節之間,以及公司與外部投資者、債權人、客戶、供應商、中介機構和監管部門等有關方面之間進行溝通和反饋。信息溝通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告并加以解決。重要信息應當及時傳遞給最高管理層。
第三十六條公司將利用信息技術促進信息的集成與共享,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在信息與溝通中的作用。
公司加強對信息系統開發與維護、訪問與變更、數據輸入與輸出、文件儲存與保管、網絡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證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第三十七條公司建立反舞弊機制,堅持懲防并舉、重在預防的原則,明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有關機構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職責權限,規范舞弊案件的舉報、調查、處理、報告和補救程序。公司至少應當將下列情形作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
(一)未經授權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公司資產,牟取不當利益;
(二)在財務會計報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
(三)高級管理人員濫用職權;
(四)相關機構或人員串通舞弊。
第三十八條公司建立舉報投訴制度,明確舉報投訴處理程序、辦理時限和辦結要求,確保舉報、投訴成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徑。
第六章內部控制的檢查監督
第三十九條公司應對內控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管理層應通過內控制度的檢查監督,發現內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實施中是否存在問題,并及時予以改進,確保內控制度的有效實施。
第四十條公司應制定內部控制檢查監督辦法,該辦法至少包括如下內容:
(一)執行董事對內部控制檢查監督的授權;
(二)公司各部門及下屬機構對內部控制檢查監督的配合義務;
(三)內部控制檢查監督的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
(四)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報告的方式;
(五)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相關責任的劃分;
(六)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的激勵制度。
第四十一條公司高級管理層須對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進行指導,并審閱檢查監督部門提交的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報告。
第四十二條檢查監督工作人員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須在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報告中據實反映,并在報告后進行追蹤,以確定相關部門已及時采取適當的改進措施。
第四十三條檢查、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將列為各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項目。對已發現的重大缺陷,追究相關單位或者責任人的責任。
內部控制檢查監督的工作資料,保存時間不少于十年。
第四十四條公司高級管理層須根據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報告及相關信息評價公司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形成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第四十五條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至少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內控制度是否有效實施。
(三)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的情況。
(四)內控制度及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風險及其處理情況。
(五)對本年度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評價。
(六)完善內控制度的有關措施。
(七)下一年度內部控制有關工作計劃。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由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制度自公司股東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內控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建立和健全內部控制,防范金融風險,保障公司體系安全穩健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等法律規定和金融企業審慎監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內部控制是公司為實現經營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和機制。
第三條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
(一)確保國家法律規定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確保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全面實施和充分實現。
(三)確保風險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四)確保業務記錄、財務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時、真實和完整。
第四條公司內部控制應當貫徹全面、審慎、有效、獨立的原則,包括:
(一)內部控制應當滲透公司的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和崗位,并由全體人員參與,任何決策或操作均應當有案可查。
(二)內部控制應當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公司的經營
管理,尤其是設立新的機構或開辦新的業務,均應當體現“內控優先”的要求。
(三)內部控制應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任何人不得擁有不受內部控制約束的權力,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應當能夠得到及時反饋和糾正。
(四)內部控制的監督、評價部門應當獨立于內部控制的建設、執行部門,并有直接向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報告的渠道。
第五條內部控制應當與公司的經營規模、業務范圍和風險特點相適應,以合理的成本實現內部控制的目標。
第二章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六條內部控制應當包括以下要素:
(一)內部控制環境。
(二)風險識別與評估。
(三)內部控制措施。
(四)信息交流與反饋。
(五)監督評價與糾正。
第七條公司應當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職責明確、相互制衡、報告關系清晰的組織結構,為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條件。
第八條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應當充分認識自身對內部控制所承擔的責任。
董事會負責保證公司建立并實施充分而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負責審批整體經營戰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檢查、評價執行情況;負責確保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內審慎經營,明確設定可接受的風險程度,確保高級管理層采取必要措施識別、計量、監測并控制風險;負責審批組織機構;負責保證高級管理層對內部控制體系的充分性與有效性進行監測和評估。
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完善內部控制體系;負責監督董事會及董事、高級管理層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行內部控制職責;負責要求董事、董事長及高級管理人員糾正其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并監督執行。
高級管理層負責制定內部控制政策,對內部控制體系的充分性與有效性進行監測和評估;負責執行董事會決策;負責建立識別、計量、監測并控制風險的程序和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內部組織機構,保證內部控制的各項職責得到有效履行。
第九條公司應當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培育良好的企業精神和內部控制文化,從而創造全體員工均充分了解且能履行職責的環境。
第十條公司應當設立履行風險管理職能的專門部門,負責具體制定并實施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風險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確保風險管理和經營目標的實現。
第十一條公司應當建立涵蓋各項業務、全行范圍的風險管理系統,開發和運用風險量化評估的方法和模型,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進行持續的監控。
第十二條公司應當對各項業務制定全面、系統、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全公司范圍內保持統一的業務標準和操作要求,并保證其連續性和穩定性。
第十三條公司設立新的機構或開辦新的業務,應當事先制定有關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對潛在的風險進行計量和評估,并提出風險防范措施。
第十四條公司應當建立內部控制的評價制度,對內部控制的制度建設、執行情況定期進行回顧和檢討,并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公司組織結構、經營狀況、市場環境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明確劃分相關部門之間、崗位之間、上下級機構之間的職責,建立職責分離、橫向與縱向相互監督制約的機制。
涉及資產、負債、財務和人員等重要事項變動均不得由一個人獨自決定。
第十六條公司應當根據不同的工作崗位及其性質,賦予其相應的職責和權限,各個崗位應當有正式、成文的崗位職責說明和清晰的報告關系。
公司應當明確關鍵崗位及其控制要求,關鍵崗位應當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員輪換和強制休假制度。
第十七條公司應當根據各分支機構和業務部門的經營管理水平、風險管理能力、地區經濟和業務發展需要,建立相應的授權體系,實行統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權。
授權應適當、明確,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八條公司應當利用計算機程序監控等現代化手段,鎖定分支機構的業務權限,對分支機構實施有效的管理和監控。
下級機構應當嚴格執行上級機構的決策,在自身職責和權限范圍內開展工作。
第十九條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核對、監控制度,對各種賬證、報表定期進行核對,對現金、有價證券等有形資產及時進行盤點,對柜臺辦理的業務實行復核或事后監督把關,對重要業務實行雙簽有效的制度,對授權、授信的執行情況進行監控。
第二十條公司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和業務記錄,建立完整的會計、統計和業務檔案,妥善保管,確保原始記錄、合同契約和各種資料的真實、完整。
第二十一條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測試。在意外事件或緊急情況發生時,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做出應急處置,以預防或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確保業務持續開展。
第二十二條公司應當設立獨立的法律事務部門或崗位,統一管理各類授權、授信的法律事務,制定和審查法律文本,對新業務的推出進行法律論證,確保各項業務的合法和有效。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當實現業務操作和管理的電子化,促進各項業務的電子數據處理系統的整合,做到業務數據的集中處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當實現經營管理的信息化,建立貫穿各級機構、覆蓋各個業務領域的數據庫和管理信息系統,做到及時、準確提供經營管理所需要的各種數據,并及時、真實、準確地向中國銀監會
內控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集團行政采購行為,加強對采購過程的管理和監控,本著“保證質量、節約開支、堵塞漏洞、避免損失、提高效益”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維護公共利益,保證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購應當符合節能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優先采購低能耗低污染的貨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為采購工作的管理和執行部門,須詳細進行采購物資的成本核算,有權根據各部門的具體使用情況選擇產品的品牌、檔次及供貨渠道,從而控制產品價位,降低物資成本。
四、在物資采購過程中要做到采購經手人員、保管人員、審批人員分離制衡。
第三條適用范圍
一、本辦法適用集團及直屬全資子公司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辦公家具及工程的采購管理(不包括生產材料及生產設備的采購),集團控股公司參照執行。
二、集團行政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兩種形式。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原則上實行集中采購:
1、單價在1萬元,批量在2萬元以上的辦公設備、辦公用品和家具;
2、合同價值5萬元以上公共工程按工程招標、投標辦法執行。
3、合同價值5萬元以上的服務項目。
第二章采購方式
第四條集中采購原則上統一到集團指定的采購定點單位實施采購;如果沒有集中的采購定點單位,則由各企業行政部與使用單位共同確定專人組成不少于3人的采購小組,按采購規定及程序實施采購,分散采購由各企業行政部根據本企業情況組織采購。
第五條行政采購以競爭性談判采購、詢價采購為主,同時,可根據實際,采取公開招標采購、邀請招標采購和直接采購等方法。
一、公開招標采購指招標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參與投標。
二、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投標。
三、競爭性談判采購是直接邀請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采購。
四、詢價采購是對三家以上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競爭性價格的采購。
五、直接采購是指采購人向供應商(廠家)直接購買的方式。
第六條實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的項目,應當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確定采購談判小組成員、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定標準等。
二、談判人擬定合同條款,提出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
三、參加談判的所有供應商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最后報價及有關承諾,談判人據此確定中標供應商。
第七條實行詢價采購的項目,應當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定詢價小組成員、價格構成、定標準等。
二、詢價人擬定合同條款,提出報價供應商名單。
三、詢價活動必須公平進行,詢價人應要求供應商書面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詢價人確定的中標人是符合采購要求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
第八條采購員對于小額物品的采購,應盡量去正規商場采購,并做到貨比三家,嚴格控制采購物品的質量價格及售后服務。
第三章采購程序
第九條采購計劃與申請
一、屬行政采購項目,申請部門須擬訂本部門年度采購計劃,并附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估計價值、供貨時間等有關材料,報行政部審核。
二、行政部對申請部門上報的'年度采購計劃進行審核后,制定公司年度采購計劃預案。
三、公司年度采購計劃須經總裁批準方可實施。
四、根據采購計劃制作的采購預算表,分別需經行政部負責人、主管領導、總裁按權限簽批核準。
五、屬于臨時采購項目,申請部門須提供按權限簽批核準的申購單,并附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性能、供貨時間等有關資料,報行政部辦理。
第十條采購實施
一、采購員收到被批復后的請購單或采購計劃,立刻開展多方詢價、比價、議價,按照貨比三家的原則,詢價人員將三家以上候選供應商的品種、規格型號、報價、數量、性能指標等情況整理填寫<報價審批表>報行政負責
人,行政部負責人填寫采購意見報財務部及主管領導審批。
二、對大宗、貴重、批量性的采購可采取公開競價、招標、產品訂貨會等方式進行采購。盡量提高每次采購批量,獲得批量折扣,降低采購成本。
三、報價審批獲準后,如需簽定合同,采購員即與供應商洽談買賣合同條款。合同文本經法律室審核后須經行政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主管領導及總裁按權限簽批核準。
四、采購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生效后的采購合同交財務部備案,行政部留復印件。采購員按合同付款進度,向財務部申請借款,支付給供應方。
五、采購員按合同交貨進度,及時催促供應方按時發貨。
六、采購員對所有采購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單位名稱地址辦公電話傳真聯系人手機號碼營業執照復印件及資信情況等)應建立一個完整的供應商檔案,報行政部備案。
七、采購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市場辦公用品的價格行情進行調查了解,掌握市場信息,善于收集相關資料,及時采購到質好價廉的物品,建立各類辦公用品價格數據庫,做為核價的依據。
第十一條驗收與結算
一、貨到,采購員會同使用部門進行驗收,清點貨物品種、質量、數量或重量,相符后簽收并填寫驗收報告。
二、如發現貨物品種、數量或重量與合同不符,質量經檢測與合同約定標準不符,采購員將貨物退回供應方,并與供貨方就退貨、經濟補償、賠償和罰款事宜進行談判。
三、采購員對缺貨、供貨延遲、驗收不合格、貨款詐騙等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領導處置。
四、驗收合格的貨物及時運抵倉庫,辦理移交入庫手續,行政部做好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的登記建賬工作。
五、采購員持請購單、入庫單及有關發票到財務部銷帳;財務部作好資產登記入帳工作。
六、實施大額(壹仟元或以上)物品采購原則上以支票形式支付。臨時采購或以支票形式支付不便時,需將情況予以說明并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實施采購。
第四章采購監督
第十二條財務部結合采購付款、報銷及年度盤點實施監督;審計部結合財務審計或專項內部審計實施監督。
第十三條被檢查的人必須如實提供檢查所必需的材料和情況,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觸犯刑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一、采購活動中拒絕監督,或招標采取走過場,明招暗送,泄露標底的;
二、與投標者相互串通,阻撓、排擠其他投標者公平競爭或干擾招標活動,使招投標不能正常進行的;
三、與供貨單位相互溝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貨款的;
四、采購過程中,接受供貨方的吃請、娛樂和旅游等,私自參與供貨方組織的活動的;
五、接受供貨方的回扣或有價證券等各種好處而不上交的;
六、揮霍浪費或挪用、貪污、私分采購款的;
七、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購進的貨物為以次充好、價高貨次、假冒偽劣產品的;
八、利用各種理由把采購款和采購物品化整為零進行采購,逃避上述條款約束的。
第十五條行政采購接受各部門的監督。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對采購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控告和檢舉。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集團行政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內控管理制度7
一、財務內控管理制度有哪些內容
1、內部會計控制體系;
2、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3、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4、內部牽制制度;
5、稽核制度;
6、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7、定額管理制度;
8、計量驗收制度;
9、財產保護制度;
10、預算控制制度;
11、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2、成本核算制度;
13、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二、財務內控管理制度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就是指企業必須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準繩,在國家的規章制度范圍內,制定本企業切實可行的財務內控制度。
2、整體性原則,就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必須充分涉及到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的各個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業的長期規劃,又要注重企業的短期目標,還要與企業的其他內控制度相互協調。
3、針對性原則,是指內控制度的建立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針對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企業切實有效的內控制度,將各個環節和細節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業的財務會計水平。
4、一貫性原則,就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必須具有連續性和一致性。
5、適應性原則,指企業財務內控制度應根據企業變化了的情況及財務會計專業的發展及社會發展狀況及時補充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
6、經濟性原則,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的建立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也就是說企業財務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強,要切實可行。
7、發展性原則,制定企業財務內控制度要充分考慮宏觀政策和企業的發展,密切洞察競爭者的動向,制定出具有發展性或未來著眼點的規章制度。
三、財務內控管理制度的執行措施
1、企業必須重視對內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員的選用
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得再完善,若沒有稱職的人員來執行,也不能發揮作用。企業的用人政策直接影響著企業能否吸收有較高能力的人員來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要杜絕帳戶設置不合理、記錄不真實的情況,充分發揮會計控制制度的職能作用,則必須重視對內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員的選用和培訓,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定期進行考評,獎優罰劣。
2、企業必須發揮內部審計機構的作用
內部審計機構是強化內部控制制度的一項基本措施,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責不僅包括審核會計賬目,還包括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業內各組織機構執行指定職能的效率,并向企業最高管理部門提出報告,從而保證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嚴密。
3、應發揮國家審計機關、部門審計機構的權威性和監督作用
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價,以杜絕企業管理部門負責人濫用職權所造成的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的情況。
內控管理制度8
一、以改革為動力,推進公司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的創新
國內保險業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在公司業務發展戰略、業務經營規劃、業務經營區域、目標客戶群體、銷售代理渠道等方面,在對公司組織架構和業務經營活動進行計劃、監督、評估和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許多大膽和有益的改革創新,在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和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同時,由于保險公司數量增加、規模擴大和業務活動日益復雜化,保險市場中也出現一些違法違規的突出問題,在國內保險市場對外開放步伐加快和市場競爭日益加劇的情況下,為了防范和及早發現經營風險,從而避免或者減少可能遭受的經營損失,保證保險業能夠穩定健康快速發展,在加強保險監管的同時,各保險公司經營決策者應該認真制定和切實執行公司控制風險、加強管理、穩健經營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和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差異的情況下,實現公司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應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建立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對違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內部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并及時修改和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則,保險監管部門可以追究總公司的領導責任。
二、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下,將以往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的復雜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保險監管部門例行的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遇到了現實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和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險監管部門在加強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應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兩者是相輔相成、不可替代、互為補充、缺一不可的。
國際上一般對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保險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保險公司內部管理控制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對分支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內部制度建設和內部監督機制是否執行落實,職業道德水平和培訓質量是否提升,違法違規行為和有意誤導行為是否得到遏制,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是否得到執行等進行研究和評估。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三、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國內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為內外資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個競爭與合作的大市場,使國內保險公司實際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國際保險業的競爭,因此,保險公司應該從國際競爭的高度,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應該具備全球化的經營視野和更強的合作意識,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內外資保險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優勢,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公司競爭所追求的目標。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合作與聯系,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
從管理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第四,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市場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提高公司的獲利水平和競爭力。
四、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整體素質和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責、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單個的力量聚集成為集中的、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克服辦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公司各級領導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組織管理機構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權力。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如何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漸市場化和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起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以風險管理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預測,有效地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五、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產品創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對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問題。業務結構方面,財產險保險費收入來源80%以上為機動車保險,經營缺乏特色和品牌;業務品種方面,財產險傳統型業務比重大,創新型業務、高附加值業務和延伸型業務比較少或基本上沒有開展。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分析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和創新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現代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是對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是否完善的考驗。因此,保險公司應該注重培養自己的專業技術人才,建立適應市場發展的產品創新機制。
其次,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北京市保險市場近年來能有快速發展,同保險公司重視服務創新密切相關。目前,北京市保險市場中的服務創新表現為:服務科技方面有電話語音服務、網絡和電子商務、銀行結算支付方式;服務管理方面有計算機網絡管理、承保、理賠、結算中心、代理人業績管理、營銷管理;服務方式方面有服務之家、客戶回訪、24小時電話咨詢服務;服務理念方面得到不斷提升和轉變。
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的步伐,采用電子計算機和現代通訊技術設備,促進辦公自動化、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在信息技術引發的保險創新浪潮中,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增加業務創新的機會。
第三,加強代理人管理制度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條重要內容,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人和中介業務管理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發展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國內保險業的代理營銷方式最終將建立在市場導向型、客戶需求型這樣一種新的發展模式基礎上,使人壽保險這一“以人為本”的保險服務行業在服務意識、服務效益、服務質量、服務渠道、服務方式、服務內容等多方面和多層次發生根本變化。
保險服務質量的提高關鍵是靠保險公司的服務意識的提高,靠保險公司服務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制度體制改革、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實在服務競爭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必須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應該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運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
第四,高度重視銀行保險的發展機遇和經營風險。銀行保險最直接的含義就是通過銀行網絡來銷售保險產品。充分利用龐大的金融機構網絡,增加保險的銷售渠道,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是保險公司熱衷于銀行保險的最現實的愿望。銀行保險所顯示出來的獨特魅力和廣闊前景對保險公司拓展銷售渠道意義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戶資源共享機制,為雙方客戶提供綜合性互惠服務;二是加強銀行保險業務的深層次合作;三是適應網上保險的需求,實現雙方網站的方便連接,為客戶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網上保險、網上查詢和網上轉賬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務。
銀行保險業務發展勢頭迅猛,已經成為人壽保險另一個主要銷售渠道,但同時,各保險公司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保險不是零風險,由于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滯后性,目前有些問題已經暴露,如經營效益風險、資金回報風險、資產負債匹配風險、違規操作和誤導宣傳等事件也時有發生,必須引起保險公司的高度重視,同時加快制定相關的風險控制管理規定。銀行保險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誠信經營,保險公司要嚴格依法合規經營,塑造自己穩健經營、誠信經營、合法守規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賴的品牌優勢。銀行保險需要強調的是加強人才培養和培訓,保險公司必須加強培訓內容和時間。銀行保險的核心產品是服務,服務質量是決定銀行保險業務經營成敗的關鍵所在。
六、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對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層進行監督,保證分支公司的管理層能夠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標履行職責,有序、有效地開展業務,確保公司的經營目標能夠得以實現。以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為基礎的管理是一個綜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用來推動創造價值的觀念深入到公司一線員工中去,用效益的觀點,通過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經營目標的實施,監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層的所有經營行為。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是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效益的實現,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層既是相關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執行者,其經營行為直接影響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執行績效。
目前,在保險市場中時有發生的分支機構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反映出上級公司仍然存在以保費論英雄,以規模為發展目標的經營指導思想,有些內部控制制度對部分分支機構管理者的經營行為缺乏必要的約束和監督,不能保證會計和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內部稽核和外部審計制度形同虛設,削弱了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督效力,同時增加了保險公司經營風險和保險監管的難度和成本。
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必須引入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一是應該提高管理者和員工的風險控制意識,增強自覺遵紀守法的觀念和氛圍;二是制定切實可行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并在運行中不斷補充完善;三是強化會計核算的內部控制系統,確保業務數據和報表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四是加強和保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效運行,加大公司內部稽核和外部審計的檢查力度;五是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機構,加強對決策者和管理者的監督和制約作用;六是加大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檢查和完善,確保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有效監督和管理;七是保險監管部門可以根據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鼓勵或限制公司業務和機構發展的監管政策。
內控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推進公立醫院內部控制建設,進一步規范公立醫院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有效防范和管控內部運營風險,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內部制約機制,促進公立醫院服務效能和內部治理水平不斷提高,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等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國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舉辦的各級各類公立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其他部門舉辦的公立醫院參照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內部控制,是指在堅持公益性原則的前提下,為了實現合法合規、風險可控、高質高效和可持續發展的運營目標,醫院內部建立的一種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業務組織形式和職責分工制度;是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運營風險進行有效防范和管控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總稱。
第四條醫院內部控制的目標主要包括:保證醫院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五條醫院內部控制主要包括:風險評估、內部控制建設、內部控制報告、內部控制評價。
第六條醫院內部控制應當以規范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有序開展為主線,以內部控制量化評價為導向,以信息化為支撐,突出規范重點領域、重要事項、關鍵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約機制,建立與本行業和本單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相適應的、權貴一致、制衡有效、運行順暢、執行有力的內部控制體系,規范內部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辦事、推進廉政建設、保障事業發展。
第七條醫院內部控制應當覆蓋醫療教學科研等業務活動和經濟活動,要把內部控制要求融入到單位制度體系和業務流程,貫穿內部權力運行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形成內部控制監管合力。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八條醫院黨委要發揮在醫院內部控制建設中的領導作用;主要負責人是內部控制建設的首要責任人,對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醫院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抓好各自分管領域的內部控制建設工作。
第九條醫院應當設立內部控制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包括: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建設組織體系,審議內部控制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審議內部控制規章制度、建設方案、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等;組織內部控制文化培育,推動內部控制建設常態化。
第十條醫院應當明確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職能部門或確定牽頭部門,組織落實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包括研究建立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編訂內部控制手冊;組織編制年度內部控制工作計劃并實施;推動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組織編寫內部控制報告等。
第十一條醫院由內部審計部門或確定其他部門牽頭負責本單位風險評估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制定相關制度;組織開展風險評估;制定內部控制評價方案并實施,編寫評價報告等。
第十二條醫院內部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本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開展內部權力運行監控;建立重點人員、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和評估等制度。
第十三條醫院醫務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醫療業務相關的內部控制工作,加強臨床科室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設備的引進和使用過程中的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防范相關內涵經濟活動的醫療業務(即實施該醫療業務可以獲取收入或消耗人財物等資源)風險,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等。
第十四條醫院內部各部門(含科室)是本部門內部控制建設和實施的責任主體,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內部控制建設和實施的有效性負責,應對相關業務和事項進行梳理,確定主要風險、關鍵環節和關鍵控制點,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持續改進內部控制缺陷。
第三章風險評估管理
第十五條本辦法所稱風險評估,是指醫院全面、系統和客觀地識別、分析本單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存在的風險,確定相應的風險承受度及風險應對策略的過程。
第十六條風險評估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外部環境、業務活動、經濟活動或管理要求等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風險進行重新評估。
第十七條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或確定的牽頭部門應當自行或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風險評估工作,風險評估結果應當形成書面報告,作為完善內部控制的依據。
第十八條醫院應當根據本單位設定的內部控制目標和建設規劃,有針對性地選擇風險評估對象。風險評估對象可以是整個單位或某個部門(科室),也可以是某項業務、某個項目或具體事項。
第十九條單位層面的風險評估應當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一)內部控制組織建設情況。包括是否建立領導小組,是否確定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牽頭部門;是否建立部門間的內部控制溝通協調和聯動機制等。
(二)內部控制機制建設情況。包括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監督是否實現有效分離;權責是否對等;是否建立健全議事決策機制、崗位責任制、內部監督等機制。
(三)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包括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是否體現內部控制要求,相關制度是否有效執行等。
(四)內部控制隊伍建設情況。包括關鍵崗位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和能力;是否建立相關工作人員評價、輪崗等機制;是否組織內部控制相關培訓等。
(五)內部控制流程建設情況。包括是否建立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內部控制流程;是否將科學規范有效的內部控制流程嵌入相關信息化系統;內部控制方法的應用是否完整有效等。
(六)其他需要關注的內容。
第二十條業務層面的風險評估應當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一)預算管理情況。包括在預算編制過程中醫院內部各部門之間溝通協調是否充分;預算編制是否符合本單位戰略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預算編制與資產配置是否相結合、與具體工作是否相對應;是否按照批復的額度和開支范圍執行預算,進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無預算、超預算支出等問題;決算編報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及時等。
(二)收支管理情況。包括收入來源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符合價格和收費管理相關規定,是否實現歸口管理,是否按照規定及時提供有關憑據,是否按照規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據等;發生支出事項時是否按照規定程序審核審批,是否審核各類憑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的情形等。
(三)政府采購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政府采購業務歸口管理;是否按照預算和計劃組織政府采購業務;是否按照規定組織政府采購活動和執行驗收程序;是否按照規定保管政府采購業務相關檔案等。
(四)資產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資產歸口管理并明確使用責任;是否定期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賬實不符的情況是否及時處理;是否按照規定處置資產等。
(五)建設項目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行建設項目歸口管理;是否按照概算投資實施基本建設項目;是否嚴格履行審核審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標控制機制;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套取建設項目資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規定保存建設項目相關檔案并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等。
(六)合同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合同歸口管理;是否建立并執行合同簽訂的審核機制;是否明確應當簽訂合同的經濟活動范圍和條件;是否有效監控合同履行情況,是否建立合同糾紛協調機制等。
(七)醫療業務管理情況。包括醫院是否執行臨床診療規范;是否建立合理檢查、合理用藥管控機制;是否建立按規定引進和使用藥品、耗材、醫療設備的規則;是否落實醫療服務項目規范;是否定期檢查與強制性醫療安全衛生健康標準的相符性;是否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等。
(八)科研項目和臨床試驗項目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科研或臨床試驗項目歸口管理;是否建立項目立項管理程序,項目立項論證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批復的預算和合同約定使用科研或臨床試驗資金;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技術成果;是否建立科研檔案管理規定等。
(九)教學管理情況。是否實現教學業務歸口管理;是否制定教學相關管理制度;是否按批復預算使用教學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等。
(十)互聯網診療管理情況。包括實現互聯網診療業務歸口管理;是否取得互聯網診療業務準入資格;開展的互聯網診療項目是否經有關部門核準;是否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電子病歷及處方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等。
(十一)醫聯體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醫聯體業務歸口管理;是否明確內部責任分工;是否建立內部協調協作機制等。
(十二)信息系統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信息化建設歸口管理;是否制定信息系統建設總體規劃;是否符合信息化建設相關標準規范;是否將內部控制流程和要求嵌入信息系統,是否實現各主要信息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強化信息系統安全等。
第四章單位層面的內部控制建設
第二十一條單位層面內部控制建設主要包括:單位決策機制,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決策和執行的制衡機制;內部管理制度的健全;關鍵崗位管理和信息化建設等。
第二十二條醫院內部控制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本單位內部控制管理工作。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牽頭部門應當圍繞本單位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制訂內部控制工作計劃。充分發揮醫務、教學、科研、預防、資產(藥品、設備、耗材等)、醫保、財務、人事、內部審計、紀檢監察、采購、基建、后勤、信息等部門在內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二十三條醫院應當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的原則,在職責分工、業務流程、關鍵崗位等方面規范授權和審批程序,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規范內部權力運行,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條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包括運營管理制度、組織決策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將權力制衡機制嵌入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醫院應當加強關鍵崗位人員的管理和業務培訓,明確崗位職責和業務流程,關鍵崗位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建立定期輪崗機制。醫院內部控制關鍵崗位主要包括:運營管理、預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購管理、醫保結算管理、資產管理、基建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績效獎金核算管理、人力資源與薪酬管理、醫教研防業務管理以及內部監督管理等。
第二十六條醫院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會計機構,明確會計機構的職責和權限,依法合理設置會計工作崗位,配備具備資格條件的會計工作人員,加強會計人員專業技能培訓。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對醫院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項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確保財務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充分發揮會計系統的控制職能。
第二十七條醫院應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將內部控制流程和關鍵點嵌入醫院信息系統;加強信息平臺化、集成化建設,實現主要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包含但不限于預算、收支、庫存、采購、資產、建設項目、合同、科研管理等模塊;應當對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情況進行評價,推動信息化建設,減少或消除人為因素,增強經濟業務事項處理過程與結果的公開和透明。
第五章業務層面的內部控制建設
第二十八條預算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涵蓋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和績效評價等內容。
(二)明確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牽頭部門、預算歸口管理部門和預算執行部門的職責,分級設立預算業務審批權限,履行審批程序,重大事項需要集體決策。
(三)合理設置預算業務關鍵崗位,配備關鍵崗位人員,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經濟業務活動的預算編制與預算審批,預算審批與預算執行,預算執行與預算考核,決算編制與審核,決算審核與審批,財務報告的編制、審核與審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建立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的分析考核工作流程及業務規范;加強預算論證、編制、審批、下達、執行等關鍵環節的管控。
(五)強化對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基本建設等活動的`預算約束,使預算管理貫穿醫院業務活動全過程。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第二十九條收支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收入、支出業務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應當涵蓋價格確定、價格執行、票據管理、款項收繳、收入核算等內容;支出管理制度應當涵蓋預算與計劃、支出范圍與標準確定、審批權限與審批流程、支出核算等內容。
(二)醫院收入、支出業務活動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各類收入的歸口管理部門及職責,各項收入必須納入醫院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賬外賬;支出業務應當實行分類管理,明確各類業務事項的歸口管理部門及職責;設立收入、支出業務的分類審批權限,履行審批程序,重大經濟活動及大額資金支付須經集體決策。
(三)合理設置收入、支出業務關鍵崗位,配備關鍵崗位人員,明確其職責權限,確保醫療服務價格的確認和執行、收入款項的收取與會計核算、支出事項申請與審批、支出事項審批與付款、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業務經辦與會計核算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規范收入管理、票據管理、支出管理、公務卡管理等業務工作流程,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醫療收費、退費、結算、票據、支出業務審核、款項支付等重點環節的控制。
(五)醫院應當依法組織各類收入。嚴格執行診療規范、價格政策和醫保政策,定期核查醫療行為規范及物價收費的相符性;定期核查收入合同的履行情況;加強票據管理,建立票據臺賬,專人管理。
(六)醫院應當嚴格支出管理。明確經濟活動各項支出標準和范圍,規范報銷流程,加強支出審核和支付控制;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應當按照財政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七)醫院應當建立債務管理制度。實行事前論證和集體決策,定期與債權人核對債務余額;醫院應當嚴格控制債務規模,防范風險。
(八)醫院應當加強成本管理,推進成本核算,開展成本分析,真實反映醫院成本狀況;加強成本管控,優化資源配置,務實績效管理基礎,提升單位內部管理水平。
第三十條采購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采購管理制度,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陽光操作、嚴格監管的原則,涵蓋采購預算與計劃、需求申請與審批、過程管理、驗收入庫等方面內容。
(二)采購業務活動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和職責,明確各類采購業務的審批權限,履行審批程序,建立采購、資產、醫務、醫保、財務、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相互協調和監督制約機制。
(三)合理設置采購業務關鍵崗位,配備關鍵崗位人員,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采購預算編制與審定、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批、招標文件準備與復核、合同簽訂與驗收、采購驗收與保管、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采購執行與監督檢查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醫院應當優化采購業務申請、采購文件內部審核、采購組織形式確定、采購方式確定及變更、采購驗收、采購資料記錄管理、采購信息統計分析等業務工作流程及規范,并加強上述業務工作重點環節的控制。
(五)醫院應當嚴格遵守政府采購及藥品、耗材和醫療設備等集中采購規定。政府采購項目應當按照規定選擇采購方式,執行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加強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管理。
第三十一條資產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涵蓋資產購置、保管、使用、核算和處置等內容。資產業務的種類包括貨幣資金、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在建工程等。完善所屬企業的監管制度。
(二)醫院資產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和職責,明確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固有資產的審批權限,履行審批程序。
(三)合理設置各類資產管理業務關鍵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及權限,確保增減資產執行與審批、資產保管與登記、資產實物管理與會計記錄、資產保管與清查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建立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和對外投資等各類資產工作流程及業務規范,加強各類資產核查盤點、債權和對外投資項目跟蹤管理等重點環節控制。
(五)醫院應當加強流動資產管理。加強銀行賬戶管理、貨幣資金核查;定期分析、及時清理應收及預付款項;合理確定存貨的庫存,加快資金周轉,定期盤點。
(六)醫院應當加強房屋、設備、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管理。嚴禁舉債建設;按規定配置大型醫用設備并開展使用評價,推進資產共享共用,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依法依規出租出借處置資產;建立健全"三賬一卡"制度,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定期盤點清查。
(七)醫院應當加強對外投資管理。對外投資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按照規定報送相關主管及財政部門審核審批;加強項目和投資管理,開展投資效益分析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八)醫院所辦企業應當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等企業內部控制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開展內部控制規范建設。
第三十二條基本建設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建立項目議事決策機制、項目工作機制、項目審核機制和項目考核監督機制。
(二)明確建設項目決策機構、歸口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資產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的職責權限。
(三)合理設置建設項目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建設工程的立項、設計、概預算、招標、建設和竣工決算的工作流程、業務規范,建立溝通配合機制;強化建設工程全過程管理、資金支付控制、竣工決算辦理。
第三十三條合同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業務決策機制、工作機制、審核機制、監督機制、糾紛協調機制。
(二)明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權限,明確合同承辦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法律部門、采購部門、院長辦公室等內部相關部門在合同管理中的職責權限。
(三)合理設置合同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以及合同授權審批和簽署權限,確保合同簽訂與合同審批、合同簽訂與付款審批、合同執行與付款審批、合同簽訂與合同用章保管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合同前期準備、合同訂立、合同執行、合同后續管理的工作流程、業務規范,建立溝通配合機制,實現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購管理相結合。
第三十四條醫療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診療規范和診療活動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門批準范圍開展診療活動,診療項目的收費應當符合物價部門、醫保部門政策;明確診療項目和收費的審查機制、審批機制、監督檢查機制。
(二)醫療業務活動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內部醫務管理部門、醫保部門、物價部門在醫療活動和診療項目價格政策執行方面的職責。
(三)醫院應當合理設置診療項目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明確診療項目的內部申請、審核和審批權限,確保診療項目的申請與審核、審核與審批、審批與執行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醫院應當加強對臨床科室診療活動的監督檢查,嚴格控制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的行為;診療活動的收費應當與物價項目內涵和醫保政策相符合;建立與醫保部門、物價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分析診療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執行醫保、物價政策風險,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五)醫院應當設置行風管理崗位,定期檢查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設備引進過程中的行為規范以及各臨床科室是否嚴格執行本部門的申請機制,建立與紀檢監察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嚴厲查處藥品耗材設備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
(六)醫院應當建立與醫療業務相關的委員會制度,明確委員會的組織構成和運行機制,加強對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設備引進的專業評估和審查,各臨床科室應當建立本部門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設備引進的內部申請和決策機制。
第三十五條科研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科研項目管理制度,建立項目決策機制、工作機制、審核機制和監督機制。
(二)明確科研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權限,明確科研項目組織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采購部門、資產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科研管理中的職責權限。
(三)合理設置科研項目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項目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審批與實施、項目資金使用與付款審核、項目驗收與評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科研項目申請、立項、執行、結題驗收、成果保護與轉化的工作流程、業務規范,建立溝通配合機制,加強科研項目研究過程管理和資金支付、調整、結余管理,鼓勵科研項目成果轉化與應用;建立橫向課題和臨床試驗項目立項審批和審查制度,加強經費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條教學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教學業務管理制度,建立教學業務工作的決策機制、工作機制、審核機制和監督機制。
(二)明確教學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權限,明確教學業務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采購部門、資產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教學管理中的職責權限。
(三)合理設置教學業務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教學業務預算編制與審核、教學資金使用與付款審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教學業務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規范,建立部門問溝通配合機制;按批復預算使用教學資金,專款專用,加強教學經費使用管理。
第三十七條互聯網醫療業務內部控制
(一)開展互聯網醫療業務的醫院應當建立健全互聯網診療服務與收費的相關管理制度,嚴格診療行為和費用監管。
(二)醫院應當明確互聯網醫療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權限。明確臨床科室、醫務部門、信息部門、醫保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互聯網醫療業務管理工作中的職責權限。
(三)建立互聯網醫療業務的工作流程、業務規范、溝通配合機制,對互聯網醫療業務管理的關鍵環節實行重點管控。
第三十八條醫聯體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聯體牽頭醫院負責建立醫聯體議事決策機制、工作機制、審核機制、監督機制;建立健全醫聯體相關工作管理制度,涵蓋醫聯體診療服務與收費,資源與信息共享,績效與利益分配等內容。
(二)各成員單位要明確醫聯體相關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權限。建立風險評估機制,確保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醫聯體經營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促進醫聯體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
第三十九條信息化建設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涵蓋信息化建設需求分析、系統開發、升級改造、運行維護、信息安全和數據管理等方面內容。
(二)信息化建設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和信息系統建設項目牽頭部門,建立相互合作與制約的工作機制。
(三)合理設置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崗位,明確其職責權限。信息系統建設管理不相容崗位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統規劃論證與審批、系統設計開發與系統驗收、運行維護與系統監控等。
(四)醫院應當根據事業發展戰略和業務活動需要,編制中長期信息化建設規劃以及年度工作計劃,從全局角度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信息系統建設進行整體規劃,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防范風險。
(五)醫院應當建立信息數據質量管理制度。信息歸口管理部門應當落實信息化建設相關標準規范,制定數據共享與交互的規則和標準;各信息系統應當按照統一標準建設,能夠完整反映業務制度規定的活動控制流程。
(六)醫院應當將內部控制關鍵管控點嵌入信息系統,設立不相容崗位賬戶并體現其職責權限,明確操作權限;相關部門及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范,遵守相關業務流程及數據標準;應當建立藥品、可收費醫用耗材的信息流、物流、單據流對應關系;設計校對程序,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校對。
(七)加強內部控制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建立用戶管理制度、系統數據定期備份制度、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和泄密責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確保重要信息系統安全、可靠,增強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章內部控制報告
第四十條本辦法所稱內部控制報告,是指醫院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編制的、能夠綜合反映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的總結性文件。
第四十一條醫院是內部控制報告的責任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四十二條醫院內部控制報告編制應當遵循全面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客觀性原則和規范性原則。
第四十三條醫院向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報送內部控制報告,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匯總所屬醫療機構報告后,形成部門內部控制報告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
第四十四條醫院應當根據本單位年度內部控制工作的實際情況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夠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為支撐,按照財政部門發布的統一報告格式編制內部控制報告。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一般包括:會議紀要、內部控制制度、業務流程圖、風險評估報告、內部控制培訓材料等。
第四十五條醫院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使用,通過對內部控制報告反映的信息進行分析,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監督措施,確保內部控制有效實施。
第七章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所稱內部控制評價,是指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或確定的牽頭部門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出具評價報告的過程。本辦法所稱內部控制監督,是指內部審計部門、內部紀檢監察等部門對醫院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的監督。
第四十七條醫院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可以自行組織或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實施。已提供內部控制建設服務的第三方機構,不得同時提供內部控制評價服務。
第四十八條醫院內部審計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應當制定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明確監督的職責、權限、程序和要求等,有序開展監督工作。
第四十九條醫院內部控制評價分為內部控制設計有效性評價和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評價。
(一)內部控制設計有效性評價應當關注以下幾方面:內部控制的設計是否符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等規定要求;是否覆蓋本單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是否涵蓋所有內部控制關鍵崗位、關鍵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和工作任務;是否對重要經濟活動及其重大風險給予足夠關注,并建立相應的控制措施;是否重點關注關鍵部門和崗位、重大政策落實、重點專項執行和高風險領域;是否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單位經濟活動的調整和自身條件的變化,適時調整內部控制的關鍵控制點和控制措施。
(二)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評價應當關注以下幾方面:各項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在評價期內是否按照規定得到持續、一致的執行;內部控制機制、內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內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執行業務控制的相關人員是否具備必要的權限、資格和能力;相關內部控制是否有效防范了重大差錯和重大風險的發生。
第五十條醫院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至少應當包括:真實性聲明、評價工作總體情況、評價依據、評價范圍、評價程序和方法、風險及其認定、風險整改及對重大風險擬采取的控制措施、評價結論等內容。
第五十一條醫院向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報送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各級主管部門匯總所屬醫療機構報告后,形成部門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醫院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牽頭部門根據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審批結果組織整改,完善內部控制,落實相關責任。
第五十二條醫院依法依規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外部門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監督檢查,要及時整改落實,完善內部控制體系,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衛生部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試行)的通知>》(衛規財發〔20xx〕227號)中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內控管理制度10
第1條 為規范企業銷售行為,明確銷售業務中涉及的審批權限,加強對銷售業務的監督與控制,防范銷售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
第2條 銷售部根據市場情況、目標利潤、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制訂銷售計劃與預算,經企業銷售副總審批后實施。
第3條 經審批的銷售預算應層層分解到各部門,細化到銷售人員,以便于在銷售過程中對銷售成本進行有效控制。
第4條 生產部負責制定產品價目表,銷售部負責制定賒銷及折扣等銷售優惠政策、付款政策等,報銷售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具體實施。
第5條 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情況,如按價目表上的規定價格、按規定條件給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確定的付款政策,應由銷售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6條 銷售業務中需要執行特殊價格、需要超出規定條件給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執行特殊付款政策的業務項目,應報銷售副總審批,并于通過后執行。
第7條 銷售業務員在開展銷售活動中,應及時收集并提供客戶的信用信息和資料,為企業評估客戶信用等級提供參考數據,財務部參與客戶信用等級的'評估。
第8條 根據客戶信用等級評價標準,銷售部可依客戶情況將客戶分為A、B、C、D級4個信用等級,并將客戶信用等級評估報告提交銷售經理、銷售副總審核。
第9條 銷售合同審批規定
1.銷售業務員在銷售談判中,應根據客戶信用等級施以不同的銷售策略。
2.銷售業務員在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時,應按照以下權限執行。
(1)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10萬元以下的,屬銷售業務員權限范圍,無需報批,可直接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2)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10萬~50萬元的,由銷售經理審批,予以訂立。
(3)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50萬~500萬元的,由銷售副總審批,予以訂立。
(4)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訂立。
第10條 發貨的審批
1.銷售合同訂立以后,銷售業務員需開具發貨通知單,經銷售經理審核后,送至倉管員處以便備貨。
2.倉管員核對發貨通知單,并嚴格按照發貨通知單中各項目內容準備貨物,并做好貨物出庫記錄。
3.運輸主管負責辦理貨物發運手續,并組織運送貨物,確保貨物的安全準時送達目的地。
第11條 客戶退貨的有關規定
1.銷售業務員接到客戶提出的退貨申請,需經銷售經理審批并報銷售副總審批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2.質檢員負責對客戶退回的貨物進行質量檢查,并出具檢驗證明。
3.倉管員對退回貨物進行清點后方可入庫,并填制退貨接受報告。
4.銷售部對客戶退貨原因進行調查,并確定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第12條 應收賬款主管負責編制企業應收賬款明細表,督促銷售部及時催收應收賬款。
第13條 銷售會計對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
第14條 合同辦負責為企業制定訴訟方案,以應對催收無效的逾期應收賬款。
第15條 銷售會計對確定發生的壞賬報財務經理、銷售副總審批后作出會計處理。
內控管理制度11
一、企業資產內控管理存在的缺陷
企業在內控管理中為了節約成本,往往會選擇縮減人力開支,在崗位設置上實施一個或幾個保管人員同時管理和維護多個設備。保管人員一般也只是監督和管理設備的完整性,一旦設備出現故障,由于其缺乏足夠的經驗和專業知識,無法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更新。正因為如此,很多企業的一些設備往往不能正常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企業對自身擁有的資產掌握不夠,有時候甚至還沒有對資產進行盤點,就不知資產的去處。這些問題的存在與企業內部管理成本縮減存在漏洞直接相關。
二、企業資產內控管理的.制度建設
(一)明確企業資產內控管理程序
企業資產的內控管理工作需要相關管理人員做好資產金額的預算工作,經過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才能實施購建。在整個購建工作完成之后,驗收部門還要再次檢測資產情況,確保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在使用資產時,企業要注意維護資產,安裝企業會計制度來進行折舊計提工作,相關管理部門對資產使用情況要進行詳細的記錄,按照相關規定對企業資產進行定期盤點,領導對盤點結果要進行及時的批復與處理。企業要建立健全資產處置制度,確保實際資產與賬務記錄情況相符,杜絕謀取私利現象的出現。
(二)構建完善的內控管理環境
企業資產內控管理需要在一個良好的控制環境下進行,企業領導要注重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構建財務部門、驗收部門、采購部門等多個機構,確保每個機構明確自身職責,充分發揮各個機構的作用。各個部門之間要相互監督、互相邦之,管理人員根據相關內控管理準則開展各項工作。企業對資產內控管理的相關崗位的管理規則應當進行詳細的制定,明確各關鍵崗位的內容,例如不同崗位的選聘標準、工作人員離職需要辦理的手續、不同崗位的職責和道德標準以及關鍵崗位的概念與范圍等。此外,企業領導還要注意提高自身的風險控制意識,嚴格加強資產管理工作,及時分析企業存在的風險,并作出相應對策來控制風險。
(三)加強內部監督與管理工作
企業在進行資產內控管理時,應當加強內部監督與管理工作,將企業的資產管理細則進行下傳,財務人員要做好財務記錄工作,領導應嚴格審核各項財務記錄狀況,確保企業資產狀況能夠全面、真實地反映在財務信息中,對內控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企業要不斷優化內部管理人員的結構,提升內部管理人員的素質,使得人盡其用,確保每位管理人員都能夠嚴格執行監督與管理工作,通過規范的內部監管制度來提高企業內控管理水平,彌補內控管理存在的缺陷,為企業的穩定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結束語
企業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組織,其發展目標是在經營管理中獲取最大效益。而企業的經濟效益與企業資產內控管理有著直接的關系。在企業資產內控管理中,相關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應當不斷總結內控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找漏洞、補救漏洞,避免出現較大的損失。通過嚴格的內控管理制度來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進企業的持久發展。
內控管理制度12
為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內部控制管理,規范政府采購活動中的權力運行,強化內部流程控制,促進本局政府采購提質增效,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局機關及局屬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貨物、工程及服務。
二、職責分工
本局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分為:政府采購決策機構、政府采購日常管理機構、政府采購執行機構和政府采購監督機構。
(一)本局政府采購決策機構為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辦公室、財務股、內審等相關股室負責人組成(名單見附件1)。
其主要職責包括:審議本局政府采購管理政策和政府采購管理內部控制體系;審議政府采購管理內部控制機構設置情況;審議本局重大采購項目的采購預算、采購需求的確定;審議本局內部采購目錄、內部采購預選供應商庫,審議確定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方式、中標(成交)供應商、履約驗收報告等;督促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按照本制度規定辦理政府采購業務,協調解決政府采購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落實采購事宜。
(二)本局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為局辦公室和財務股,負責政府采購過程中的聯系協調及領導小組授權的日常性工作的開展。
辦公室主要職責包括:會同相關股室負責采購活動的組織實施;組織審定本局內部預選供應商資質,會同相關政府采購需求部門建立本局內部預選供應商庫,匯總內部預選供應商預中標情況報領導小組審批后備案;組織審定單位采購項目的采購(招標)文件;負責會同相關政府采購需求部門審核采購合同;組織辦理采購活動中所需要的意向公開、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驗收公示;負責采購資料的歸檔與備案;組織處理政府采購質疑投訴與糾紛;接受審計檢查、巡視巡察等,并組織整改。
財務股主要職責包括:牽頭組織制定采購內控管理制度;匯總編報政府采購預算;負責辦理政府采購計劃審核報批;落實政府采購預算,審核支付手續;決算信息公開;填報政府采購報表。
(三)各業務股室為采購業務活動的執行機構。
其主要職責包括:在采購項目提報前做好可行性、必要性研究,重大項目可委托第三方出具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向財務股申報本股室政府采購預算,編制采購需求和采購文件;負責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合同;會同辦公室開展需求論證和文件會審,簽定采購合同;負責本股室采購項目履約和驗收,申請采購資金支付等事項;提供采購活動中所需要的意向公開、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驗收公示等材料;對政府采購合同的相關文件及合同進行備案;協助受理采購質疑與投訴事項。
(四)政府采購應當實行管采分離,內審應切實履行政府采購的監管職責,不得從事政府采購執行事務。
其主要職責包括:負責監督本局政府采購管理內部控制機構建設及職責運行情況;監督檢查政府采購需求部門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相關情況;參與本局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的處理;監督檢查本局政府采購活動是否實行歸口管理并得到有效執行;監督檢查本局政府采購管理等部門之間是否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并得到有效執行;監督檢查本局政府采購申請的審核是否嚴格;監督檢查本局驗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執行;負責監督檢查本局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購業務相關資料等。
三、流程控制
(一)申報政府采購預算。在編報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列入局機關運轉預算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由辦公室報財務股;列入專項預算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由各股室(單位)申報項目預算的同時申報政府采購預算,報財務股。
(二)編制政府采購預算。財務股對各股室(單位)申報的采購預算進行匯總,并在編制部門預算的同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三)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根據預算批復結果和實際需要按項目類別組織實施。
1.自行采購。對采購限額以下的項目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實施自行采購。
預算金額在1萬元以下(含)的項目,填寫《鄒平市衛生健康局采購申請表》(詳見附件2)經辦公室分管局領導審批并報局主要領導同意后執行。質量和價格同等條件下,優先從商城采購。
預算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采購經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后實施。
其中:預算金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項目,填寫《鄒平市衛生健康局采購申請表》(詳見附件2)并附會議紀要,經局主要領導審批后執行。質量和價格同等條件下,優先從商城采購(電子類必須通過電子商城采購)。
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上(含)且在政府采購限額(具體限額見濱州市政府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履行采購審批手續后,參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采購方式及流程進行自行組織采購。采購方式:一是組成不少于三人的采購小組自主實施采購或使用第三方機構代理采購,也可直接邀請兩家(含)以上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做好采購記錄備查。二是選擇商城競價采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0萬元以上(含)自行采購項目,經局黨組會議或采購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履行采購審批手續后可直接實施:
(1)經政府確定的應急項目或者搶險救災項目;
(2)經保密機關認定的涉密項目;
(3)為保證與原有政府采購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應商添購的;
(4)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唯一供應商的項目。
(5)適用于單一來源采購的項目。
2.政府采購限額以上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限額以上貨物采購、服務采購要嚴格依照政府采購各項法律法規規定實施。各股室應當將編制采購需求論證后報分管局領導審批,辦公室匯總報局黨組會議審批,并列入政府采購計劃。如需代理機構編制采購文件的項目,各股室配合代理機構編制采購文件、采購公告。由代理機構編制采購文件的.應當進行文件會審,做好會審記錄。各股室會同辦公室根據中標公告公示結果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
(1)采購意向。采購意向由辦公室定期或者不定期公開。政府采購預算批復后盡可能一次性公開全年采購意向。預算執行中新增采購項目應當及時公開采購意向,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公開采購意向(需求股室必須采購活動開始前60日將采購意向報辦公室)。
(2)采購需求。提出采購需求的股室負責組織確定采購需求和編制采購實施計劃,并實施相關風險控制管理,采購需求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及相關規章制度編制。編制需求時應當進行可行性分析,需求論證結果報分管領導審批。
(3)投標(采購)條件和評審辦法。采購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性待遇,不得設置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禁止性條款。評審因素應當與采購需求對應,采購需求相關指標有區間規定的,評審因素應當量化到相應區間。采購文件采用綜合評分法的,業績分原則上不超過2個,分值不超過5分;價格分在評審中要占主導優勢,分值原則上在允許范圍內的最高值(貨物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權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務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權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如需調整分值,須報領導小組批準。提出采購需求的股室對投標條件的公平合法負完全責任。
(4)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的具體條款原則上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范本執行。采購需求、項目驗收標準和程序應當作為采購合同的附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10個工作日內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
(5)采購文件會審。由提出采購需求的股室牽頭組織實施,辦公室以及相關人員參加會審。會審必須形成會審記錄,由參加人員簽字,對會審有異議的應當簽署不同意見,拒絕簽字又不署意見的視為同意。
(6)項目評審。需求股室委派人員作為采購人代表參與評審活動,并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授權函。
(四)履約驗收。由提出采購需求的股室(單位)負責組織,出具履約驗收意見書。辦公室組織對驗收結果進行公示。列入專項預算的采購履約驗收結果作為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依據。
(五)支付資金。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準備必要要件,按照本單位支付流程辦理支付手續。
(六)信息公示。各股室(單位)按照時間要求提供政府采購信息資料,及時協助辦公室辦理采購意向公示(不少于30天)、需求公示、合同公示(簽約后2日內)和驗收公示(驗收后7日內)。辦公室按要求填報政府采購統計信息,落實政府采購預算和決算信息公開。
(七)檔案管理。與采購相關的采購文件、合同等原件在階段成果出具后三個工作日內正本(原件)交由辦公室統一存檔管理,各股室(單位)留存副本(或復印件)備查。
四、制度要求
(一)崗位分設。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置、分級授權”為主線,辦公室設政府采購專管員。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核、采購文件編制與復核、合同簽訂與驗收、驗收與保管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原則)。作為評審委員會成員的采購人代表不得參加開標活動。參與項目采購評審的人員不得作為項目履約驗收人。
對于單一來源采購項目議價、合同簽訂、履約驗收等相關業務,原則上應當由三人以上共同辦理,并明確主要負責人員。
(二)回避制度。各股室(單位)相關人員、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與供應商之間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參與論證、會審的專家不得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評審工作。
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實施。
內控管理制度13
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以下內部控制制度:
一、崗位工作責任制
政府采購中心的工作主要包括負責人、采購受理、采購操作、履約驗收四個崗位。
1.負責人崗位的主要工作是:人員管理,制度建設,崗位培訓,業績考核,簽批對外文書,審核報告。
2.采購受理崗位主要工作是:接受采購人委托、審核項目資料、根據項目的特點、類別、合理確定項目負責人、協調采購會議時間安排、采購文件審核、發送中標通知書等。
3.采購操作崗位主要工作是:溝通采購人、發布采購信息、制作并發售采購文件、組織評標活動、整理已辦結項目檔案等。
4.履約驗收崗位主要工作是:督促、指導和服務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對重大的集中采購項目,與采購人共同組織有關技術專家進行驗收、制作驗收報告;一般項目由采購人驗收并填制合同履行情況表作為驗收報告;受理質疑和投訴。
工作崗位相互分離,各負其責,互相制約與制衡。即采購受理崗位不負責采購操作和檔案管理;采購操作崗位不負責履約驗收和檔案管理,履約驗收崗位不經辦采購受理和檔案管理。
二、回避和輪崗制度
1.建立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包括招標采購中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競爭性談判中談判小組的組成人員、詢價采購中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必須回避;
2.建立輪崗制度。采購中心受理業務后,對中心人員工作分配要全面,工程、貨物和服務類都要經手,大、小項目盡量平均,促進全體人員都能掌握采購操作的全流程業務。
三、文明辦公制度
1.實行政治和業務學習制度。每周除參加區政府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政治學習外,每月還安排兩個下午,組織全體人員進行業務學習,特別是學習與政府采購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
2.提倡文明用語,對來電來訪者,應做到熱情、大方、得體,一律使用文明語言,樹立良好服務觀念。
3.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全體人員應遵守作息時間,堅守崗位,做到不無故遲到、早退和曠工,請假須按規定辦理。工作期間一律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比如上網淘寶、炒股、打游戲、看電視劇等等。
4.注意安全和保密。平時注意保管文件、資料和辦公用品,重要文件及時歸檔,對涉及國家機密、工作秘密、供應商的商業秘密,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5.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杜絕一切不必要的開支,自覺愛護公共財物,努力減低采購成本。
四、印章管理制度
1.日常工作所需,比如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需啟用印章,經辦人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并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文件、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3.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單位負責人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4.外單位需采購中心出具證明等之類情況,需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
5.單位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財務印章由財務人員負責管理,未經單位負責人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凡是出現未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蓋章的情況,責任由公章管理人員自行承擔。
五、檔案管理制度
1.文書檔案和專業檔案應按照檔案資料的內容進行收集整理,編寫歸檔目錄,交由檔案室登記裝訂保存。文書檔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專業檔案一般在項目完成后一周內歸檔。聲像檔案隨時歸檔。
2.檔案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的查借閱制度,任何單位或個人借閱、復印檔案資料,均需填寫《檔案查詢申請表》,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方可查閱,借出的檔案要及時歸檔、核實。
3.檔案人員要增強保密觀念,經常檢查設施安全保密情況;離開檔案室時,必須鎖好文件資料柜,關好門窗。
4.銷毀檔案要登記造冊,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能進行,銷毀時要有監銷人,并履行簽字手續。
5.檔案人員熟悉檔案庫藏情況,完善檔案檢索工具,對庫藏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核對,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高溫、防強光、衛生等工作,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六、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報銷程序
①.報銷人需把報銷的票據整理完整。
②.報銷票據上應由承辦人用鋼筆或碳素筆簽字,標明經手人。
③.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原始票據的合法性,大小金額是否一致,戳記是否清晰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辦理,并向單位負責人說明情況。
④.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財務印章及報銷金額,據實予以報銷。
⑤.聘請的專家在參加政府采購中,如需申請工作用餐、去現場勘察或制定技術參數所發生的費用,必須如實的填報審批單、報銷單,由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經主任審批后,財務人員方可報銷。
⑥.所有報銷票據、財政受權支付票據、報銷審批單,均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加蓋財務公章及法人私章,方可生效使用。
2.收取、退付保證金工作程序
①.投標及履約保證金的收取
供應商前來交納保證金時,要核實繳款人公司名稱及辦理人員身份證明、開具湖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進行收款、蓋章,并將票據交給交款人。不接受以個人名義和現金形式交納的保證金。
②.投標及履約保證金的退付
根據申請退款人提交的領款單,核實項目負責人、檔案管理人員簽字及退款信息(注意核實退款信息必須與繳款人一致,否則有權拒絕辦理),且核實并完善相關手續后辦理退款事宜。一律以轉賬方式退還,不退付現金。
七、廉政管理制度
嚴格實行工作人員廉政八不準:
1、不準違反工作程序,違規操作;
2、不準濫用權利、謀私、玩忽職守、假公濟私;
3、不準在工作中扯皮、推諉或無故拖延;
4、不準在政府采購過程中替供應商向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評標人員說情、打招呼。
5、不準將招標保密事宜透露給他人;
6、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采購人和供應商的財物或其他好處;
7、不準與采購人或供應商串通進行損害第三方利益的活動;
8、不準從事有損于政府采購形象的一切活動。
內控管理制度14
一、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制度的現存不足
當前,我國縣級公立醫院在在國家相關財務內控管理制度規范下,堅持了全面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制衡性原則以及適應性原則,在不斷對醫院財務管理具體業務細節梳理過程中,建立了針對性的醫院財務風險防范預警機制、財務內控管理方法、財務內控管理標準等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制度。雖然各種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制度相對完善,當在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
(一)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內控管理理念缺失
當前,依然存在較多縣級公立醫院運用傳統經驗型管理模式對醫院財務進行管理,管理過程中習慣于以行政方式來管理,而缺少內部控制管理意識,使當前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在執行中缺乏先進理念基礎。在這種缺乏先進理念基礎的管理模式下,雖然財務管理人員在實際業務處理過程中有一定的靈活性,但卻忽視了醫務內控管理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制衡性和適應性原則,必然會導致內控制度形同虛設,使一些有章不循的財務管理行為滋生。
(二)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內控管理體系不完善
雖然,國務院頒發了相關行政事業單位內控管理制度準則,且縣級公立醫院制訂了相關醫院財務內控管理方面的制度,但由于當前縣級醫院財務內控管理人員缺乏內控管理的知識體系,導致縣級公立醫院相關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執行缺乏一定的可行性,再加上當前縣級公立醫院財務管理人員設置相當不合理,也導致縣級公立醫院相關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實行過程中缺乏執行力。
(三)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內控管理投入不足
財務管理的執行效果會隨著內控部門的設置而逐步顯著,但設置內控部門無疑會增加縣級公立醫院的運行成本,如信息化辦公及后續監督均會不斷增加公立醫院的財務管理成本,因此大多數縣級公立醫院不愿意在醫院財務內控管理中投入大量資金,直接導致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內控管理投入不足,導致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執行的剛性效用下降。
二、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在思想意識上:強化管理人員內控意識
要不斷提高縣級公立醫院全員對財務內控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將內控管理責任具體落實到科室及個人,在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實施過程中做到全員參與,進而促進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在良好的氛圍中實現其效果。
(二)在體系構建上:健全內控管理制度體系
健全的內部財務內控管理制度體系是縣級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建設內容,只有健全內控管理制度體系才能協調公立醫院的經濟運行中的收支平衡,才能實現對醫院財務監督的目的,因此通過制定切實可行的內控管理制度,完善醫院內控管理程序,在醫院中實施錢帳分離,并建立醫療物資責任管控制度,才能促進縣級醫院各部門的財務內控管理,發揮財務內控管理的現實意義。
(三)在業務執行上:加強日常收支業務監督
醫院財務內控管理是醫院財務會計管理及現代經濟管理等眾多管理有機融合的產物,因此,會計核算與監督的財務管理基本職能在縣級醫院財務內控管理中的重要性不容小覷。縣級公立醫院不僅要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做好收支賬務核算等基礎工作的同時,根據醫院財務運行情況,做好醫療器械、醫療物資、醫療科研項目資金等醫院內日常資金的流向監督,以避免醫院資產的流失。
(四)在成本管控上:實現自身節約成本效益
加強醫院成本管控是醫院財務內控管理的重要內容,因此一定要完善費用成本開支標準,尤其加強藥品成本、科研項目成本、公費報銷、醫療器械等重點領域的成本管控,以期實現自身節約成本,從而提升縣級醫院財務內控管理效果。
(五)在監督審計上:強化財務審計的執行力
財務監督審計是縣級公立醫務財務內控閉環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縣級公立醫院應定期實行藥品成本、科研項目成本、公費報銷、醫療器械等重點領域的專項審計,以便隨時發現醫院財務內控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整改,從而揚長避短,強化財務審計的執行力,在醫院中形成良性而優質的財務內控管理。
三、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制度的創新舉措
(一)管理結構創新
縣級公立醫院應在財務內控管理中嚴格管理人員崗位授權,嚴格管理人員職能分工,堅持審計監督人員與財務管理人員崗位相分離原則,不斷對會計職能崗位結構進行優化,實現管理崗位輪換制和回避制,從而在管理結構創新方面為醫院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提供組織保障。
(二)管理制度創新
內控管理本身就是對一項管理制度進行有效執行,但僅僅加強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是不夠的,還需要其他相關制度的有益補充才能徹底改善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執行的環境。因此在加強完善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基礎上,還應加強藥品、器械、科研項目、公費報銷等制度,從而全方位完善醫院管理水平,促進醫院財務內控管理的執行。
(三)資產保護創新
資產保護與醫院財務管理密切相關,是縣級醫院財務內控管理的重要環節。縣級公立醫院資產保護主要包括藥品器械的采購、驗收及領用等,也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及基礎設施的維修維護,只有在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下,才能保障醫院資產的完整性,才能確保醫院資產各盡其用,才能做好資產保護這個縣級醫院財務內控管理的重要環節。
內控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局政府采購內部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行為,防范采購與付款過程中的差錯與舞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試行)》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各科室。對已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采購與付款業務,還要執行政府采購方面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采購與付款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四條建立采購與付款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一)成立財政局采購小組:分管領導任組長,局辦公室主任和局紀檢監察室主任任副組長,采購需求科室的負責人、采購需求科室的其他人員1人為組員,財監人員為監督人員。采購小組負責制訂采購文件、擬定供應商備選名單、會審(簽)采購合同條款。
(二)請購與審批:由采購需求科室根據批準的預算和實際需要及時提出采購申請和計劃采購的標的物清單,報分管領導核準,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方可辦理。
(三)采購合同的訂立與審計:大宗商品須依照《合同法》簽定供貨合同,并由業務部門審查質量技術指標,財務部門審查結算金額和付款方式,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才能訂立。
(四)采購與驗收:購入的商品須由采購人員之外的專人負責驗收,并登記相關驗收入庫記錄,再由申請人辦理領用手續。
(五)采購、驗收與相關會計記錄:采購記錄(包括合同)由辦公室保管,驗收記錄由驗收部門保管。
(六)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采購及驗收過程完成后,由業務部門提出付款申請,財務部門對所有的憑證、票據審核無誤,單位負責人審批后,予以辦理付款。
第五條審批人應當根據采購與付款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對于審核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采購與付款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六條單位對于重要和技術性較強的采購業務,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集體決策,防止出現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第三章請購與審批控制
第七條屬于政府采購范圍內的商品采購,由業務部門牽頭、財務部門配合,按第四條第二款規定請購與審批后,由采購小組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要求進行辦理。
第八條加強采購業務的預算管理。每年度嚴格按照政府采購預算進行采購。建立采購與驗收環節的管理制度,對采購方式確定、供應商選擇、驗收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采購過程的透明化。
第四章采購與驗收控制
第九條根據規定的驗收制度和經批準的訂單、合同等采購文件,由獨立的驗收部門或指定專人對所購物品或勞務等的品種、規格、數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證明。
對驗收過程發現的異常情況,負責驗收的部門或人員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五章付款控制
第十條單位財務部門在辦理付款業務時,要對采購發票、結算憑證、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規范性進行嚴格審核。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負責定期與供應商核對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往來款項。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紀檢監察部門要不定期檢查采購與付款業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項規定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第十三條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采購與付款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采購與付款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采購與付款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大宗采購與付款業務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的行為。
(三)有關單據、憑證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況。重點審查憑證的登記、領用、傳遞、保管、注銷手續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第十四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采取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所稱的采購,包括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財政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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