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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控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30 21:47:58 好文 我要投稿

[合集]內控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內控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集]內控管理制度

內控管理制度1

  為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內部控制管理,規范政府采購活動中的權力運行,強化內部流程控制,促進本局政府采購提質增效,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局機關及局屬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貨物、工程及服務。

  二、職責分工

  本局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分為:政府采購決策機構、政府采購日常管理機構、政府采購執行機構和政府采購監督機構。

  (一)本局政府采購決策機構為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辦公室、財務股、內審等相關股室負責人組成(名單見附件1)。

  其主要職責包括:審議本局政府采購管理政策和政府采購管理內部控制體系;審議政府采購管理內部控制機構設置情況;審議本局重大采購項目的采購預算、采購需求的確定;審議本局內部采購目錄、內部采購預選供應商庫,審議確定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方式、中標(成交)供應商、履約驗收報告等;督促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按照本制度規定辦理政府采購業務,協調解決政府采購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落實采購事宜。

  (二)本局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為局辦公室和財務股,負責政府采購過程中的聯系協調及領導小組授權的日常性工作的開展。

  辦公室主要職責包括:會同相關股室負責采購活動的組織實施;組織審定本局內部預選供應商資質,會同相關政府采購需求部門建立本局內部預選供應商庫,匯總內部預選供應商預中標情況報領導小組審批后備案;組織審定單位采購項目的采購(招標)文件;負責會同相關政府采購需求部門審核采購合同;組織辦理采購活動中所需要的意向公開、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驗收公示;負責采購資料的歸檔與備案;組織處理政府采購質疑投訴與糾紛;接受審計檢查、巡視巡察等,并組織整改。

  財務股主要職責包括:牽頭組織制定采購內控管理制度;匯總編報政府采購預算;負責辦理政府采購計劃審核報批;落實政府采購預算,審核支付手續;決算信息公開;填報政府采購報表。

  (三)各業務股室為采購業務活動的執行機構。

  其主要職責包括:在采購項目提報前做好可行性、必要性研究,重大項目可委托第三方出具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向財務股申報本股室政府采購預算,編制采購需求和采購文件;負責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合同;會同辦公室開展需求論證和文件會審,簽定采購合同;負責本股室采購項目履約和驗收,申請采購資金支付等事項;提供采購活動中所需要的意向公開、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驗收公示等材料;對政府采購合同的相關文件及合同進行備案;協助受理采購質疑與投訴事項。

  (四)政府采購應當實行管采分離,內審應切實履行政府采購的監管職責,不得從事政府采購執行事務。

  其主要職責包括:負責監督本局政府采購管理內部控制機構建設及職責運行情況;監督檢查政府采購需求部門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相關情況;參與本局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的`處理;監督檢查本局政府采購活動是否實行歸口管理并得到有效執行;監督檢查本局政府采購管理等部門之間是否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并得到有效執行;監督檢查本局政府采購申請的審核是否嚴格;監督檢查本局驗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執行;負責監督檢查本局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購業務相關資料等。

  三、流程控制

  (一)申報政府采購預算。在編報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列入局機關運轉預算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由辦公室報財務股;列入專項預算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由各股室(單位)申報項目預算的同時申報政府采購預算,報財務股。

  (二)編制政府采購預算。財務股對各股室(單位)申報的采購預算進行匯總,并在編制部門預算的同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三)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根據預算批復結果和實際需要按項目類別組織實施。

  1.自行采購。對采購限額以下的項目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實施自行采購。

  預算金額在1萬元以下(含)的項目,填寫《鄒平市衛生健康局采購申請表》(詳見附件2)經辦公室分管局領導審批并報局主要領導同意后執行。質量和價格同等條件下,優先從商城采購。

  預算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采購經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后實施。

  其中:預算金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項目,填寫《鄒平市衛生健康局采購申請表》(詳見附件2)并附會議紀要,經局主要領導審批后執行。質量和價格同等條件下,優先從商城采購(電子類必須通過電子商城采購)。

  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上(含)且在政府采購限額(具體限額見濱州市政府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履行采購審批手續后,參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采購方式及流程進行自行組織采購。采購方式:一是組成不少于三人的采購小組自主實施采購或使用第三方機構代理采購,也可直接邀請兩家(含)以上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做好采購記錄備查。二是選擇商城競價采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0萬元以上(含)自行采購項目,經局黨組會議或采購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履行采購審批手續后可直接實施:

  (1)經政府確定的應急項目或者搶險救災項目;

  (2)經保密機關認定的涉密項目;

  (3)為保證與原有政府采購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應商添購的;

  (4)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唯一供應商的項目。

  (5)適用于單一來源采購的項目。

  2.政府采購限額以上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限額以上貨物采購、服務采購要嚴格依照政府采購各項法律法規規定實施。各股室應當將編制采購需求論證后報分管局領導審批,辦公室匯總報局黨組會議審批,并列入政府采購計劃。如需代理機構編制采購文件的項目,各股室配合代理機構編制采購文件、采購公告。由代理機構編制采購文件的應當進行文件會審,做好會審記錄。各股室會同辦公室根據中標公告公示結果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

  (1)采購意向。采購意向由辦公室定期或者不定期公開。政府采購預算批復后盡可能一次性公開全年采購意向。預算執行中新增采購項目應當及時公開采購意向,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公開采購意向(需求股室必須采購活動開始前60日將采購意向報辦公室)。

  (2)采購需求。提出采購需求的股室負責組織確定采購需求和編制采購實施計劃,并實施相關風險控制管理,采購需求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及相關規章制度編制。編制需求時應當進行可行性分析,需求論證結果報分管領導審批。

  (3)投標(采購)條件和評審辦法。采購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性待遇,不得設置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禁止性條款。評審因素應當與采購需求對應,采購需求相關指標有區間規定的,評審因素應當量化到相應區間。采購文件采用綜合評分法的,業績分原則上不超過2個,分值不超過5分;價格分在評審中要占主導優勢,分值原則上在允許范圍內的最高值(貨物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權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務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權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如需調整分值,須報領導小組批準。提出采購需求的股室對投標條件的公平合法負完全責任。

  (4)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的具體條款原則上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范本執行。采購需求、項目驗收標準和程序應當作為采購合同的附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10個工作日內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

  (5)采購文件會審。由提出采購需求的股室牽頭組織實施,辦公室以及相關人員參加會審。會審必須形成會審記錄,由參加人員簽字,對會審有異議的應當簽署不同意見,拒絕簽字又不署意見的視為同意。

  (6)項目評審。需求股室委派人員作為采購人代表參與評審活動,并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授權函。

  (四)履約驗收。由提出采購需求的股室(單位)負責組織,出具履約驗收意見書。辦公室組織對驗收結果進行公示。列入專項預算的采購履約驗收結果作為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依據。

  (五)支付資金。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準備必要要件,按照本單位支付流程辦理支付手續。

  (六)信息公示。各股室(單位)按照時間要求提供政府采購信息資料,及時協助辦公室辦理采購意向公示(不少于30天)、需求公示、合同公示(簽約后2日內)和驗收公示(驗收后7日內)。辦公室按要求填報政府采購統計信息,落實政府采購預算和決算信息公開。

  (七)檔案管理。與采購相關的采購文件、合同等原件在階段成果出具后三個工作日內正本(原件)交由辦公室統一存檔管理,各股室(單位)留存副本(或復印件)備查。

  四、制度要求

  (一)崗位分設。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置、分級授權”為主線,辦公室設政府采購專管員。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核、采購文件編制與復核、合同簽訂與驗收、驗收與保管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原則)。作為評審委員會成員的采購人代表不得參加開標活動。參與項目采購評審的人員不得作為項目履約驗收人。

  對于單一來源采購項目議價、合同簽訂、履約驗收等相關業務,原則上應當由三人以上共同辦理,并明確主要負責人員。

  (二)回避制度。各股室(單位)相關人員、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與供應商之間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參與論證、會審的專家不得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評審工作。

  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實施。

內控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規范本院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的使用車輛,做好本院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運行,本院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并應嚴格遵守本院的相關規章制度。

  1.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駕駛技術,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增強工作責任感。

  2.車輛統一由辦公室專員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車輛的證照,保險統一由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管理,駕駛員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油、電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調整。

  3.車輛由辦公室專員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并分別進行臺賬登記。

  4.車輛實行專人專車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外人駕駛,行駛里程每月進行臺賬登記,駕駛員私自駕駛車輛出行,造成車輛交通,機械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并無條件離崗

  5.本院車輛加油統一使用油卡,每次加油統一由辦公室管理車輛人員一同前往定點加油站,油卡由辦公室管理人員保管,不得私自轉交到駕駛員手中,每次加油后,分別進行臺賬登記,并將加油小票復印后附在臺賬本上。

  6.車輛需購置附件及物品,由駕駛員向車輛管理人員提出申請,待領導同意后,再由辦公室采購專員負責購買。

  7.各部門使用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車輛管理員申請,說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填寫派車單,不按規定填寫派車單的,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一律不得派車,不得私自出車。

  8.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修理之后分別進行臺賬登記,并附機關維修清單。

  9.車輛進行嚴格下班入庫制,下班之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

內控管理制度3

  第1條為規范企業銷售行為,明確銷售業務中涉及的審批權限,加強對銷售業務的監督與控制,防范銷售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

  第2條銷售部根據市場情況、目標利潤、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制訂銷售計劃與預算,經企業銷售副總審批后實施。

  第3條經審批的銷售預算應層層分解到各部門,細化到銷售人員,以便于在銷售過程中對銷售成本進行有效控制。

  第4條生產部負責制定產品價目表,銷售部負責制定賒銷及折扣等銷售優惠政策、付款政策等,報銷售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具體實施。

  第5條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情況,如按價目表上的規定價格、按規定條件給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確定的付款政策,應由銷售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6條銷售業務中需要執行特殊價格、需要超出規定條件給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執行特殊付款政策的業務項目,應報銷售副總審批,并于通過后執行。

  第7條銷售業務員在開展銷售活動中,應及時收集并提供客戶的信用信息和資料,為企業評估客戶信用等級提供參考數據,財務部參與客戶信用等級的評估。

  第8條根據客戶信用等級評價標準,銷售部可依客戶情況將客戶分為A、B、C、D級4個信用等級,并將客戶信用等級評估報告提交銷售經理、銷售副總審核。

  第9條銷售合同審批規定1.銷售業務員在銷售談判中,應根據客戶信用等級施以不同的銷售策略。

  2.銷售業務員在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時,應按照以下權限執行。

  (1)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10萬元以下的,屬銷售業務員權限范圍,無需報批,可直接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2)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10萬~50萬元的,由銷售經理審批,予以訂立。

  (3)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50萬~500萬元的,由銷售副總審批,予以訂立。

  (4)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訂立。

  第10條發貨的審批1.銷售合同訂立以后,銷售業務員需開具發貨通知單,經銷售經理審核后,送至倉管員處以便備貨。

  2.倉管員核對發貨通知單,并嚴格按照發貨通知單中各項目內容準備貨物,并做好貨物出庫記錄。

  3.運輸主管負責辦理貨物發運手續,并組織運送貨物,確保貨物的安全準時送達目的地。

  第11條客戶退貨的有關規定1.銷售業務員接到客戶提出的退貨申請,需經銷售經理審批并報銷售副總審批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2.質檢員負責對客戶退回的貨物進行質量檢查,并出具檢驗證明。

  3.倉管員對退回貨物進行清點后方可入庫,并填制退貨接受報告。

  4.銷售部對客戶退貨原因進行調查,并確定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第12條應收賬款主管負責編制企業應收賬款明細表,督促銷售部及時催收應收賬款。

  第13條銷售會計對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

  第14條合同辦負責為企業制定訴訟方案,以應對催收無效的逾期應收賬款。

  第15條銷售會計對確定發生的壞賬報財務經理、銷售副總審批后作出會計處理。

  9-02客戶信用管理制度第1條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戶的信譽、資信狀況,規范企業客戶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銷售活動中因客戶信用問題給企業帶來損失。

  第2條營銷部負責擬定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銷售部需提供建議及企業客戶的有關資料作為政策制定的參考。

  第3條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經有關領導審批通過后執行,財務部負責監督各單位信用政策的執行情況。

  第4條根據對客戶的信用調查結果及業務往來過程中的客戶的表現,可將客戶分為四類,具體如下表所示。客戶分類表客戶類別銷售情況客戶其他信息A類占累計銷售額的70%左右規模大、信譽高、資金雄厚B類占累計銷售額的20%左右規模中檔、信譽較好C類占累計銷售額的5%左右信用狀況一般的中小客戶D類占累計銷售額的5%左右一般的中小客戶、新客戶、信譽不太好的客戶第5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談判時,應按照不同的客戶等級給予不同的銷售政策。

  1.對A級信用較好的客戶,可以有一定的賒銷額度和回款期限,但賒銷額度以不超過一次供貨為限,回款回收期以不超過一個供貨周期為限。

  2.對B級客戶,一般要求現款現貨。可先設定一個額度,再根據信用狀況逐漸放寬。

  3.對C級客戶,要求現款現貨,應當仔細審查,對于符合企業信用政策的,給予少量信用額度。

  4.對D級客戶,不給予任何信用交易,堅決要求現款現貨或先款后貨。

  第6條同一客戶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應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而有所改變。銷售業務員所負責的客戶要超過規定的信用限度時,須向銷售經理乃至銷售副總匯報。

  第7條銷售部應根據企業的發展情況及產品銷售、市場情況等,及時提出對客戶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進行調整的建議,并報有關領導審批。

  第8條客戶信用調查渠道。銷售部根據業務需要,提出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財務部可選擇以下途徑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

  1.通過金融機構(銀行)調查。

  2.通過客戶或行業組織進行調查。

  3.銷售業務員實地調查。即銷售部業務員在與客戶的接洽過程中負責調查、收集客戶信息,將相關信息提供給財務部,財務部分析、評估客戶企業的信用狀況。銷售業務員調查、收集的客戶信息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如下表所示。

  銷售業務員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用收集的客戶信息列表客戶信息項目主要內容基礎資料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股東構成、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其企業組織形式、開業時間等客戶特征企業規模、經營政策和觀念、經營方向和特點、銷售能力、服務區域、發展潛力等業務狀況與本企業的業務關系及合作態度等交易現狀客戶的企業形象、聲譽、信用狀況、交易條件、出現的信用問題及對策等第9條信用調查結果的處理。

  1.調查完成后應編寫客戶信用調查報告。

  (1)客戶信用調查完畢,銷售部有關人員應編制客戶信用調查報告,及時報告給銷售副總。銷售業務員平時還要進行口頭的日常報告和緊急報告。

  (2)定期報告的時間要求依不同類型的客戶而有所區別。

  ①A類客戶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類客戶每三個月一次。

  ③C類、D類客戶要求每月一次。

  (3)調查報告應按企業統一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寫,調查項目應保證明確全面。

  2.信用狀況突變情況下的處理。

  (1)銷售業務員如果發現自己所負責的客戶信用狀況發生變化,應直接向上級主管報告,按“緊急報告”處理。采取對策必須有上級主管的明確指示,不得擅自處理。

  (2)對于信用狀況惡化的客戶,原則上可采取如下對策:要求客戶提供擔保人和連帶擔保人;

  增加信用保證金;

  交易合同取得公證;

  減少供貨量或實行發貨限制;

  接受代位償債和代物償債,有擔保人的,向擔保人迫債,有抵押物擔保的,接受抵押物還債。

  第10條銷售業務員自己在工作中應建立客戶信息資料卡,以確保銷售業務的順利開展,及時掌握客戶的變化以及信用狀況。客戶資料卡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資料:客戶的姓名、電話、住址、交易聯系人及訂購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等。

  2.業務資料:客戶的付款態度、付款時間、銀行往來情況、財務實權掌管人、付款方式、往來數據等。

  第11條交易開始。

  3.交易開始時,無論是新客戶,還是老客戶,都可依據信用調查結果設定不同的附加條件,如交換合同書、提供個人擔保、提供連帶擔保或提供抵押擔保。

  第12條中止交易。

  1.在交易過程中,如果發現客戶存在問題和異常點應及時報告上級,作為應急處理業務可以暫時停止供貨。

  2.當票據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時,銷售業務員應向上級詳細報告,并盡一切可能收回貨款,將損失降至最低點。銷售業務員根據上級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戶中止雙方交易。

  9-03銷售合同管理制度第1條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風險。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企業各銷售部、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3條企業銷售合同采用統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企業銷售部經理會同合同辦共同擬定。

  第4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管理高層審核批準后,紡織銷售部門按樣板標準自行打印。

  第6條銷售業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7條銷售業務員應在權限范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范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副總、總經理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后,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現款現貨的業務,客戶未返回銷售合同的',銷售部在訂立的銷售合同上附收款憑證復印件。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后,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存檔。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經理審核后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訂立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企業合同辦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14條空白合同由銷售部保管。

  第15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5年以作備查。

  第16條銷售合同保存5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9-04發貨、退貨管理制度第1條為規范本企業發貨及退貨作業規程,確保銷售合同準確執行,避免或減少企業損失。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銷售發貨及退貨作業。

  第3條各部門職責。

  1.銷售部負責發貨、銷售退貨的組織與全程跟蹤工作。

  2.倉儲部負責貨物的清點、包裝、出庫及入庫工作。

  3.運輸部負責貨物的運輸工作。

  4.質檢部負責檢查退回貨物的質量。

  第4條填寫發貨通知單。銷售業務員根據正式簽訂的銷售合同,按照客戶訂單編制發貨通知單,經銷售經理審核簽字后,交倉儲部以備貨。《發貨通知單》一式六聯,分別留存銷售部、財務部、倉儲部、回執、運輸結算及客戶企業,列明購貨單位、地址、產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和制單人。

  第5條備貨出庫。倉管員按照經蓋章簽字的《發貨通知單》清點貨物,填寫《貨物出庫單》,再次核對《發貨通知單》后,組織貨物出庫并登記臺賬。

  第6條安排出貨。運輸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發貨通知單》安排出貨。如送貨途中有任何異常,造成延誤或不能送貨,及時通知銷售部業務員與客戶溝通協調,確保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完好無損地送達客戶指定地點,并取回客戶簽字確認的回執。由快遞公司承運的貨物,由銷售部每月一次匯總發貨物品數量傳真或郵寄給客戶,經客戶簽章確認后回傳(現款現貨除外)。

  第7條開具發票。銷售部執發貨通知單、貨物出庫單及客戶回執單給財務部,財務部針對不同客戶開具相應的發票。

  第8條因己方責任使得客戶對接收的貨物不滿意或者貨物不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要求,客戶提出退貨時,企業應接受退貨,退貨須經銷售副總審批后方能辦理。

  第9條質檢員應對退回的貨物進行質量檢查,并出具檢驗結果報告。

  第10條倉儲部負責清點退回貨物,注明退回貨物的品種和數量后,填寫退貨接收報告單。

  第11條銷售業務員根據退貨接收報告單對客戶的退貨進行調查,確定客戶索賠金額的有效性及合理性,將調查結果及意見記錄在退貨接收報告單上,提交給銷售經理及財務部作為最后審核的依據。

  第12條銷售經理根據退貨接收報告、調查結果及意見,填寫退貨理賠意見書報銷售副總、總經理審批后,最終予以確定。

  第13條財務部根據退貨理賠單據和憑證,辦理相應的退款事宜,并對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和應收賬款等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9-05貨款回收管理制度第1條為了規范企業銷售貨款的回收管理工作,確保銷售賬款能及時收回,防止或減少企業呆賬、壞賬的發生和不良資產的形成。

  第2條當月到期的應收貨款在次月5號前尚未收回,從即日起至月底止,將此貨款列為未收款。

  第3條未收款的處理程序。

  1.財務部應于每月20號前將未收款明細表交至銷售部。

  2.銷售部將未收款明細表及時通知相應的銷售業務員。

  3.銷售部將未收款未能按時收回的原因、對策及最終收回該批貨款的時間于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銷售副總,銷售副總根據實際情況審核是否繼續向該客戶供貨。

  第4條銷售經理負責每月督促各銷售業務員回收未收款。

  第5條此貨款被列入未收款后的一個月內前尚未收回,從即日起,此應收貨款為催收款。

  第6條催收款的處理程序。

  1.銷售經理應在未收款轉為催收款后的5日內將其未能及時回收的原因及對策,以書面形式提交營銷副總批示。

  2.貨款經列為催收款后,銷售經理應于15日內督促相關銷售業務員收回貨款。

  第7條貨款被列為催收款后的20日內仍未收回,企業將暫停對此客戶供貨。

  第8條財務部應在下列情形出現時將貨款列為準呆賬。

  1.客戶已宣告破產,或雖未正式宣告破產但破產跡象明顯。

  2.客戶因其他債務受到法院查封,貨款已無償還可能。

  3.支付貨款的票據一再退票而客戶無令人信服的理由,并已停止供貨一個月以上者。

  4.催收款迄今未能收回,且已停止供貨一個月以上者。

  5.其他貨款的回收明顯存在重大困難,經批準依法處理者。

  第9條企業準呆賬的回收以銷售部為主,由財務部協助。

  第10條通過法律途徑處理準呆賬時,以合同辦為主力,由銷售部、財務部協助。

  9-06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第1條為保證企業最大可能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同時防范應收賬款管理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減少壞賬損失,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

  第2條本制度所稱的應收賬款,包括賒銷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和企業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主要包括應收銷貨款、預付購貨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3條在貨物銷售業務中,凡客戶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須由經辦銷售業務員填寫賒銷的“開據發票申請單”,注明賒銷期限。

  第4條銷售經理按照客戶信用限額對賒銷業務簽批后,財務部門方可開票,倉庫管理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5條應收賬款主管人員應定期按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應收賬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賬款的回收和結算。

  第6條應收賬款超過信用期限30日內仍未收回的,應及時上報銷售副總,并及時通知銷售經理組織銷售業務員聯系客戶清收。

  第7條凡前次賒銷款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或提交發貨申請交銷售副總審批同意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8條銷售業務員在簽訂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須按照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銷售經理簽字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9條應收賬款主管人員應于次月20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提交給財務經理、銷售經理及營銷副總。

  第10條銷售業務員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的客戶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

  第11條銷售部應嚴格按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門的《應收賬款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

  第12條清收賬款由銷售部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銷售業務員在外清收賬款時,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銷售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

  第13條銷售業務員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賬款時,非經銷售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賬款。

  第14條銷售業務員收款時對于客戶現場反映的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給予答復,若在權限外需立即匯報銷售經理,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予客戶答復。

  第15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賬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分別給予罰款或者開除處分,并限期補正或賠償,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4.代銷其他廠家產品。

  5.截留,挪用,坐支貨款不及時上繳。

  6.收取現金改換承兌匯票。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賬款進行交接。

  第17條凡銷售業務員調崗的,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賬款、庫存產品等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移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

  第18條凡銷售業務員離職的,應在30日前向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不予發放,由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19條離職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20條銷售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賬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1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第21條離職銷售業務員經手的壞賬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22條“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業檔案存留一份。

  第23條銷售業務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賬單,遇有疑問或賬目不清時應立即向銷售經理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24條銷售業務員辦交接時由銷售經理監督;

  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責任。

  第25條應收賬款交接后1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賬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

  第26條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賬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9-07銷售回款獎懲制度第1條目的1.進一步加強應收賬款管理,加大貨款回收和清欠力度,確保貨款回收率達99%。

  2.激勵銷售業務員銷售積極性,及時回收貨款,將銷售業務員的收入與貨款回收全面掛鉤,體現回款與銷售同等重要原則。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銷售部全體銷售業務員及相關人員。

  第3條銷售業務員獎懲細則1.銷售業務員在完成銷售任務的基礎上(完成目標95%以上),采取按提成比例進行獎懲。

  2.貨款回收率達100%的,且老欠款未有壞帳、呆帳,給予銷售業務員0.12%的提成獎勵;

  回收率低于100%—98%,給予銷售業務員0.06%提成獎勵;

  回收率低于98%,取消提成獎勵;

  低于95%以下,對銷售業務員按未回收額的1.0%進行掛鉤處罰。

  3.對拖延1年以上的貨款,銷售業務員每月應接受0.5%的扣罰。

  4.銷售中遇倒賬或收回票據未能如期兌現時,經辦業務員應負責賠償售價或損失的5%—6%。

  5.凡屬銷售業務員責任心不強導致發生壞賬的,應按壞賬金額的5%—6%扣減銷售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9-08問題賬款管理辦法第1條為維護本企業與業務人員的權益,減少壞賬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問題賬款指本企業銷售業務員銷售過程中所發生被騙、被倒賬、收回票據無法如期兌現或部分貨款未能如期收回等情況所涉賬款。

  第3條因銷貨而發生的應收賬款,自發貨開票日起,滿3個月尚未收回,亦未按企業規定辦理銷貨退回者,視同問題賬款。

  第4條問題賬款發生后,銷售部門應于5日內,據實填妥《問題賬款報告書》,并附相關證據資料,依序呈請銷售經理查證并簽注意見后,呈報營銷副總并轉請合同辦協助處理。

  第5條《問題賬款報告書》上的基本資料欄,由銷售會計填寫;

  賬款發生經過、處理意見及附件明細等欄,由經辦銷售業務員填寫。

  第6條合同辦應于收到報告書后5日內,與經辦業務員及銷售經理、財務部經理了解情況,了解情況后擬定處理方案,呈請營銷副總批示。

  第7條“問題賬款”發生后,經辦業務員未按規定期限提出報告書并請求協助處理,逾15天仍未提出者,該“問題賬款”應由經辦業務員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8條銷售會計未主動填寫報告書的基本資料或銷售經理疏于督促經辦銷售業務員于規定期限內填妥并提出報告書,致使經辦銷售業務員應負全額賠償責任時,應連帶受行政處分。

  第9條經核定由經辦銷售業務員先行賠償的“問題賬款”,合同辦應尋求一切可能的途徑繼續協助處理。若事后追回產品或貨款時,應通知財務部于追回之日起7天內,按比率一次退還原經辦業務員。

  第10條銷售業務員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

  第11條銷售業務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季度不得少于9次)。

  第12條銷售業務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3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賬申請書”呈請批準。

  第13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由財務部確認為壞賬:

  1.因債務人死亡,其遺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2.因債務人破產,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3.債務人較長時期(超過1年)未履行償債義務,并有足夠證據表明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的。

  第14條銷售業務員提交“壞賬申請書”時,應將客戶的名稱、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填寫清楚,并將申請事實及理由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銷售經理、營銷副總批準后,連同賬單或差額票據轉交財務部處理。

  第15條財務部負責定期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于沒有把握能夠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

  第16條計提壞賬準備的范圍、提取方法、賬齡的劃分和提取比例,由財務經理負責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草擬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并報有關各方備案。

  9-09應收票據管理制度第1條為規范企業應收票據的管理,防范應收票據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企業應收票據管理應遵循核準、記錄和保管職能相互分離原則。

  第3條應收票據的審核。

  1.企業在接受應收票據時,財務人員要按照《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等規定,仔細審核鑒證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亂真,避免或減少應收票據風險。

  2.收回的票據因背書不符,而未能如期兌現或交貨尚未收回貨款,且不按企業規定作業,手續不全者,其經辦業務員視情處理。

  第4條應收票據的批準。

  1.應收票據的取得和貼現必須經由保管票據以外的主管人員書面批準。

  2.接受客戶票據需經批準手續,降低偽造票據以沖抵、盜用現金的可能性。

  3.票據的貼現須經主管人員審核和批準。

  第5條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

  1.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包括收到票據、票據貼現、期滿兌現等均應登記應收票據明細帳。

  2.銷售會計應仔細登記應收票據備查簿,以便日后進行追蹤管理。

  第6條應收票據的保管。

  1.企業設專人保管應收票據,且保管人員不得經辦會計記錄。

  2.對于即將到期的應收票據,應及時向付款人辦理承況手續。

  3.對已貼現的票據應在備查簿中登記,以便日后追蹤管理。

內控管理制度4

  投融資管理

  ●按年度預算做好全年投融資計劃。

  ●組織協調各商業銀行和與非金融機構貸款,確保公司資金安全供應。

  ●負責到期貸款還本付息計劃工作。

  ●負責年度資金平衡計劃工作。

  ●負責向各商業銀行和非金融機構提供評級授信和貸款資料報送工作。

  價格與成本費用管理

  ●組織公司制定成本核算規程、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制定成本費用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公司編制產品成本計劃和短期預測。

  ●負責組織公司做好公司費用指標的管理與考核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月、季、年度成本異動分析報告。

  ●負責公司成本費用考核工作,指導公司開展車間班組成本核算。

  ●監督關聯交易價格,規范公司與合資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價格。

  稅務與關聯交易管理

  ●負責組織公司對稅法規定的貫徹落實及稅收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負責組織公司進行稅收籌劃,提出合理的納稅方案,督辦公司減免稅業務。

  ●負責定期組織公司的稅收情況進行分析,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

  ●配合稽查、審計、稅務等部門以及上級公司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監督公司關聯交易協議的簽訂,降低關聯交易引發的稅務風險。

  資產股權管理

  ●制訂并規范資產的購置、使用、調撥、損毀、報廢、處置等相關的制度、流程。

  ●對公司所轄資產的使用及維護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定期組織公司資產盤點,編制資產盤點報告。

  ●制訂并規范股權管理等相關的制度、規定和流程。

  ●負責公司股權的管理,動態跟進下屬公司股權結構。

  ●參與、監督公司股權收購、轉讓、重組、清算等事項。

  財務績效管理

  ●負責財務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公司及公司關鍵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

  ●負責制定財務人員績效考核方案。

  ●負責財務人員績效考核工作。

  ●負責財務人員培訓工作。

  項目成本管理

  ●負責建立、完善、落實《項目成本管理辦法》及相關制度。

  ●負責組織或委托第三方審計對項目完工進度、項目決算進行審核。

  ●負責對合同付款及投資執行情況進行審核與跟蹤,及時反映在建項目的成本控制情況。

  ●參與及監督項目的招投標審核工作。

  ●參與工程項目的概預算審核,組織項目竣工決算工作、協調開展決算審計。

  ●負責建立非生產性支出超預算預警機制,對預算外重大非生產性支出的合理性進行監督與審核。

內控管理制度5

  一、財務內控管理制度有哪些內容

  1、內部會計控制體系;

  2、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3、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4、內部牽制制度;

  5、稽核制度;

  6、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7、定額管理制度;

  8、計量驗收制度;

  9、財產保護制度;

  10、預算控制制度;

  11、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2、成本核算制度;

  13、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二、財務內控管理制度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就是指企業必須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準繩,在國家的規章制度范圍內,制定本企業切實可行的財務內控制度。

  2、整體性原則,就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必須充分涉及到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的各個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業的長期規劃,又要注重企業的短期目標,還要與企業的其他內控制度相互協調。

  3、針對性原則,是指內控制度的建立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針對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企業切實有效的內控制度,將各個環節和細節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業的財務會計水平。

  4、一貫性原則,就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必須具有連續性和一致性。

  5、適應性原則,指企業財務內控制度應根據企業變化了的情況及財務會計專業的發展及社會發展狀況及時補充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

  6、經濟性原則,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的建立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也就是說企業財務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強,要切實可行。

  7、發展性原則,制定企業財務內控制度要充分考慮宏觀政策和企業的發展,密切洞察競爭者的動向,制定出具有發展性或未來著眼點的規章制度。

  三、財務內控管理制度的執行措施

  1、企業必須重視對內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員的選用

  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得再完善,若沒有稱職的人員來執行,也不能發揮作用。企業的用人政策直接影響著企業能否吸收有較高能力的人員來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要杜絕帳戶設置不合理、記錄不真實的`情況,充分發揮會計控制制度的職能作用,則必須重視對內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員的選用和培訓,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定期進行考評,獎優罰劣。

  2、企業必須發揮內部審計機構的作用

  內部審計機構是強化內部控制制度的一項基本措施,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責不僅包括審核會計賬目,還包括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業內各組織機構執行指定職能的效率,并向企業最高管理部門提出報告,從而保證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嚴密。

  3、應發揮國家審計機關、部門審計機構的權威性和監督作用

  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價,以杜絕企業管理部門負責人濫用職權所造成的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的情況。

內控管理制度6

  1、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制度的不斷發展變革,對于電力企業而言,建立完善財務內控制度是規范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同時,在現代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提高電力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是提高企業競爭力的重要舉措。但在現代電力財務管理制度建立以及完善的過程中依然存在許多的不足之處,進而導致企業在運行發展的過程中出現財務風險,甚至危及企業的正常運轉。因而以下將對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建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優化建議,由此更好地推動電力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

  2、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的意義

  2。1提升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通過建立完善的財務內控制度能夠使得財務管理機構工作更加規范化,管理人員能夠投入更多的精力于財務管理中,進而使得財務管理的質量以及效率得到提升。同時,規范化的財務內控制度也能強化對財務內控制度的監管,使得電力企業能夠在預算額度之內進行統籌規劃,實現電力企業的運行目標。同時通過對企業資源的有效規劃,可以更高效的調動電力企業的各種資源,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對電力企業進行財務管理實際上是全面的戰略規劃,以此更好地完成階段性目標,推動電力企業經濟平穩發展。除此之外,財務內控制度的建立還能對財務人員行為產生約束作用,由此更好地避免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現象的發生。

  2。2維護企業資產的安全與穩定

  財務內控制度使得企業在運營的過程中能夠基于實際的情況進行戰略方式上的優化,從而提升電力企業的經濟價值。在運行的過程中,將成本控制運用于每一個環節中,盡可能地優化人力資源以及生產資源配置,進而實現成本的最小化以及價值的提升。財務內控制度實際上是提高電力企業經濟運轉效率的重要保障,通過資金的預算,進而在運轉的過程中有計劃地節約成本,使得企業的價值能夠得到更大限度的提升,由此更好地維護企業的安全穩定性。另外,企業財務管理者在制度的規范下對企業資產采取保護措施,也能使得企業資產保值和升值。電力企業的資產數據數量較多,在管理上缺失必要的制度規范,將難以提升資產管理的有序性。

  3、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中存在的問題

  3。1財務內控觀念薄弱

  根據調查可知,我國有些電力企業仍然缺乏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經驗,其中不乏企業領導以及管理層不重視財務管理工作或者深受傳統財務管理制度思維的束縛,所以導致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一直都得不到提升,而且領導的不重視還會影響到相關工作人員對財務管理的輕視,這便嚴重影響到了企業的利益,例如企業對內部的現金管理制度不規范,就會導致資金閑置、資金赤字以及資金回籠不及時等問題。除此之外,財務管理工作對電力企業的發展壯大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如果企業領導不夠重視,就極有可能導致相關工作人員的忽視,從而導致工作紕漏的出現,進而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企業領導應該將提升經濟效益作為工作重心之一,將財務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以此讓其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從而帶動企業經濟效益的穩健提升。

  3。2賬目管理混亂

  現如今,許多電力企業對外宣稱一直處于盈利狀態,然而這卻僅僅顯示在企業的賬目上,但實際上已經處于惡性的循環中。因為許多企業都會集中精力于售電業務以及項目投資上,所以疏忽了對財務的管理,而且缺乏相應的財務管理機制,從而導致賬目管理比較混亂。除此之外,有些企業在進行賬目記賬時,沒有嚴格遵守企業的相關制度,所使用的會計科目也模糊不清,所以導致賬目中存在著諸多漏洞。在企業財務的賬面上雖然還顯示有比較多閑散資金,但是在項目驗收核算之后,就會出現資金短缺甚至是入不敷出的情況,這便嚴重影響到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例如企業由于大量工業用電輸出的需要,往往會向外貸款,如果財務管理混亂,就會導致企業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從而導致企業拖欠款項,這便需要支付額外的利息,進而極有可能導致企業自身負債累累以及影響到日后的發展。

  3。3財務人員業務素質較低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財務人員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因而就需要在進行財務事務處理時提高整體的工作效率。而現階段,許多學生看準財務專業的就業前景而不斷地進行財務專業的選擇,而實際在電力企業進行財務技能的學習時,由于缺乏一定的實踐機會,而導致財務人員的質量與數量不成正比。在工作中,許多財務人員尚未能將所學專業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進而出現基本業務知識匱乏、法律意識低下的狀況。在工作中會計人員缺乏一定的敬業精神,由此在處理事務時拖拖拉拉、敷衍了事,同時不積極地對財務法律法規的變動情況進行了解,由此在記賬中存在大量細節操作不當、賬本混亂的現象。這不僅使得財務工作的整體質量難以得到保障,同時也使得財務信息出現失真現象,這將嚴重違背財務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

  4、企業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建立與完善的相關舉措

  4。1加強基礎建設,提高常規審計重視程度

  在電力企業內控審計工作中,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需要強化內控審計的重要作用,同時以政府財務制度作為基本綱領,實現對審計計劃的制定和完善,進而對電力企業中的每一筆經濟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和審核,更好地明確電力企業的經濟利潤以及經費支出情況,制定完善的財務報表。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在實際的工作中需要確保財務運作過程堅持合理合法性,對電力企業的每一項財務信息進行披露,同時將電力企業的內控審計作用發揮出來,由此實現對財務運作過程的監管和指導。對于電力企業財務實際運轉過程中出現的預算以及固定資產等經費審計,需要對其進行單獨立項,由此確保內控審計的效果能夠實現最優化,進而提高審計結果的精確性。

  4。2完善內部審計監管體制

  在政府財務制度背景下,內部控制體系主要是通過在內部部門之間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體系,以此將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同時還需要加強電力企業內部審計的質量,以此更好地提高財務報表的正確性。為了保障謹慎性原則的高效運用,就需要運用監督的力量進行規范操作。因為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后,還需要對其中涉及的財務信息如現金流量以及經營成果進行鑒別,由此對電力企業管理層的財務決策進行合理判斷。由于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審計成果將直接對電力企業管理層的經營決策產生影響,因而就需要通過有效監督,減少其中存在的不合理行為,進而推動電力企業平穩發展。財稅審計的監督能夠使得會計人員在進行確認、計量以及報表制作工作中提高工作的嚴謹性,基于實際的運營情況進行會計信息質量的提升。而在內部控制體系中就需要將企業運作的各個流程進行分解管理,例如可以實現組織機構控制、職務分離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以此更好地實現一人一崗制,降低其中利益勾結行為的存在,降低會計報表造假行為的出現,以此更好地保障企業資產信息的真實性和安全性。

  4。3規范資金核算工作

  為進一步提高電力企業的預算管理水平,電力企業也應該增強預算核算流程的規范性以及系統性,對投資項目配備專項核算人員,以實現對新建項目成本開支情況的有效掌握,從而提升資金預算核算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電力企業應該嚴格落實預算等級制度,保證每一項預算都具有資產卡片,確保預算的財務、登記卡片以及實物信息都處于一致的狀態。最后,還需要對應收賬款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這就要求企業要協同金融和會計服務、金融機構、定期的文檔和電子表格應這幾大主體進行關于業務上的審計和領導,并且在后續管理中要每月對財務報表進行定期檢查。對于施工企業來說,應收賬款的收回意味著交付成果成本的收回和利潤的生成,金融業務必須要每一天都進行業務的查詢和審計。

  4。4加強財務人員培訓,提升財務人員管理水平

  首先,為了更好地提高施工企業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就需要在招聘時招收財務相關專業的人才進行財務管理工作,并在后期工作中給予相應的業務操作指導,以此切實提升施工企業財務人員的整體業務操作能力。其次,為了更好地調動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施工企業還需要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采用財務管理工作知識及能力競賽的形式,讓財務人員在放松身心的同時,也能更好地吸收法律法規、文件學等理論知識及預算實際業務內容,并通過物質獎勵的方式讓管理人員時刻對預算知識進行熟記,以備戰比賽,從而切實地提升其綜合素質能力。最后,還可以采取定期培訓的方式,邀請專業的財務管理人才來開展培訓班,以此提升施工企業財務人員學習的積極性和業務能力。除此之外,為了施工企業財務人員能夠更好地運用信息技術進行文件整理和登記,就需要強化其計算機操作、信息化建設等能力,定期開展計算機操作能力的實訓,讓其將所學到的信息技術運用到財務管理工作中,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效率。

  5、結語

  綜上所述,建立完善的財務內控管理制度實際上能夠更好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財務人員需要提高對施工企業財務管理的意識,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同時強化對應收賬款的追蹤控制,縮短資金回籠的周期,降低資金鏈斷裂的風險,進而提升電力企業運行的平穩性。

內控管理制度7

  一、設立招標采購小組

  組長:校長

  聯絡員:總務科長

  成員:紀委書記分管后勤校長總務科專項負責人采購員使用單位負責人一名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采購政策。執行政策法規,組織市場調研,按照經濟適用原則提交購買或招標方案。

  2。負責招標組織工作。每次招標活動都要依法公開公正公平的進行,認真完成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整個過程。

  3。負責業務咨詢。要充分發揮招標采購智囊團作用,負責采購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術等方面的宣傳、解釋、參謀和咨詢工作。

  4。負責招標項目的落實。對每次招標活動要檢查監督,確保落實,并負責聽取使用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前期準備

  1。要加強計劃性,盡量形成批量規模,吸引廠商,促進競爭,產生效益。

  2。要加強市場調研,做好前期準備。要首先做好選型工作,滿足教學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場行情,做到胸中有數;公開招商并審核資質和業績。每項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據采購需求制定標書,標書內容應詳細具體,以免引發爭議。

  4。要根據招標內容組織招標人員。招標開始時負責介紹招標投標概況。

  四、議事規則

  (一)基本宗旨

  招標小組成員代表學校和各使用單位的根本利益,必須公平公正,客觀全面,不傾向或排斥某一確定的指標,并對個人的評標意見負責。

  (二)組織紀律

  招標小組成員不得以招標名義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宴請,不得收受投標人的禮物,不得透露對中標文件的評審、比較以及評標有關情節。凡是國家規定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不得變相交易方式,更不得變成個人行為,必須堅持集體決策。凡是擅自違規操作,以個人身份所簽協議和合同視為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材料出現問題,組長是第一責任者,工作組集體負責。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成員的.親屬不能參與招標。

  (三)評標原則

  堅持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評價標準;堅持滿足招標文件所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后,同質比價;堅持質量第一,以防止中標價格低于成本價格帶來后患;價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標;爭取最大回報率。

  (四)評標方法

  在各投標廠商開標后,招標小組成員要進行充分地討論評標,要求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見解。在充分討論基礎上,以無記名投標方式或其它方式產生中標者,少數服從多數,如果兩家以上出現同等票數要進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標活動結束,要現場做出《招標記錄》,招標小組成員要當場簽字,每次招標要建立招標檔案一套,以備查考。

  (五)大型采購項目,聯絡員不參與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團購買與招標項目確定(組長負責);

  2。項目公示(聯絡員負責);

  3。應標單位材料送達(聯絡員負責);

  4。相關市場調研(申請單位及聯絡員)

  5。項目說明會(應標單位參加、聯絡員負責通知);

  6。工作組和議,敲定購買對象與應標單位;

  7。履行法律手續,公示結果。

  六、幾項原則

  1。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交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

  2。一次采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3000~5000元的,由紀委書記、分管校長、總務科長、采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采購5000元以上物資或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項目的,由招標小組全體成員招標。

內控管理制度8

  一、企業資產內控管理存在的缺陷

  企業在內控管理中為了節約成本,往往會選擇縮減人力開支,在崗位設置上實施一個或幾個保管人員同時管理和維護多個設備。保管人員一般也只是監督和管理設備的完整性,一旦設備出現故障,由于其缺乏足夠的經驗和專業知識,無法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更新。正因為如此,很多企業的一些設備往往不能正常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企業對自身擁有的資產掌握不夠,有時候甚至還沒有對資產進行盤點,就不知資產的去處。這些問題的存在與企業內部管理成本縮減存在漏洞直接相關。

  二、企業資產內控管理的制度建設

  (一)明確企業資產內控管理程序

  企業資產的內控管理工作需要相關管理人員做好資產金額的預算工作,經過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才能實施購建。在整個購建工作完成之后,驗收部門還要再次檢測資產情況,確保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在使用資產時,企業要注意維護資產,安裝企業會計制度來進行折舊計提工作,相關管理部門對資產使用情況要進行詳細的記錄,按照相關規定對企業資產進行定期盤點,領導對盤點結果要進行及時的批復與處理。企業要建立健全資產處置制度,確保實際資產與賬務記錄情況相符,杜絕謀取私利現象的出現。

  (二)構建完善的內控管理環境

  企業資產內控管理需要在一個良好的控制環境下進行,企業領導要注重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構建財務部門、驗收部門、采購部門等多個機構,確保每個機構明確自身職責,充分發揮各個機構的作用。各個部門之間要相互監督、互相邦之,管理人員根據相關內控管理準則開展各項工作。企業對資產內控管理的相關崗位的管理規則應當進行詳細的制定,明確各關鍵崗位的內容,例如不同崗位的`選聘標準、工作人員離職需要辦理的手續、不同崗位的職責和道德標準以及關鍵崗位的概念與范圍等。此外,企業領導還要注意提高自身的風險控制意識,嚴格加強資產管理工作,及時分析企業存在的風險,并作出相應對策來控制風險。

  (三)加強內部監督與管理工作

  企業在進行資產內控管理時,應當加強內部監督與管理工作,將企業的資產管理細則進行下傳,財務人員要做好財務記錄工作,領導應嚴格審核各項財務記錄狀況,確保企業資產狀況能夠全面、真實地反映在財務信息中,對內控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企業要不斷優化內部管理人員的結構,提升內部管理人員的素質,使得人盡其用,確保每位管理人員都能夠嚴格執行監督與管理工作,通過規范的內部監管制度來提高企業內控管理水平,彌補內控管理存在的缺陷,為企業的穩定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結束語

  企業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組織,其發展目標是在經營管理中獲取最大效益。而企業的經濟效益與企業資產內控管理有著直接的關系。在企業資產內控管理中,相關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應當不斷總結內控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找漏洞、補救漏洞,避免出現較大的損失。通過嚴格的內控管理制度來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進企業的持久發展。

內控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內部控制,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內部控制,是指由管理層以及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

  第三條內部控制的目標是:

  (一)合理保證公司經營管理合法合規。

  (二)保障公司的資產安全。

  (三)保證公司財務報表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

  (四)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

  (五)促進公司實現發展戰略。

  第四條公司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制度,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公司及各種業務和事項。

  (二)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三)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四)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與公司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并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五)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第五條公司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目標設定,是管理層根據公司的風險偏好設定戰略目標。

  (二)內部環境,是指公司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包括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風險確認,是指管理層確認影響公司目標實現的內部和外部風險因素。

  (四)風險評估,是指公司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五)風險管理策略選擇,是指管理層根據公司風險承受能力和風險偏好選擇風險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指公司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采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七)信息與溝通,信息與溝通是指公司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公司內部、公司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

  (八)內部監督,是指公司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

  第六條公司內部控制活動涵蓋公司所有的營運環節,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及收款、采購和費用及付款、固定資產管理、預算管理、資金管理、重大投資管理、財務報告、成本和費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資源管理和系統信息管理等。

  第七條公司內控制度除涵蓋對經營活動各環節的控制外,還包括貫穿于經營活動各環節之中的各項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據領用管理、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質量管理、職務授權管理、定期溝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內部環境

  第八條公司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

  第九條公司應當編制內部管理手冊,使全體員工掌握內部機構設置、崗位職責、業務流程等情況,明確權責分配,正確行使職權。

  第十條公司應當加強內部審計工作,保證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工作的獨立性。

  第十一條公司制定和實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續發展的人力資源政策。人力資源政策包括下列內容:

  (一)員工的聘用、培訓、勞動關系的終止與解除;

  (二)員工的薪酬、考核、晉升與獎懲;

  (三)關鍵崗位員工定期崗位輪換制度;

  (四)掌握國家秘密或重要商業秘密的員工離崗的限制性規定;

  (五)有關人力資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二條公司將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勝任能力作為選拔和聘用員工的重要標準,切實加強員工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升員工素質。

  第十三條公司須加強文化建設,培訓積極向上的價值觀和社會責任感,倡導誠實守信、愛崗敬業、開拓創新和團隊協作精神,樹立現代管理觀念,強化風險意識。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公司文化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公司員工應當遵守員工行為守則,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第十四條公司須加強法制教育,增強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法制觀念,嚴格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監督,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備案制度。

  第三章風險評估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根據設定的控制目標,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

  第十六條公司開展風險評估,應當準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確定相應的`風險承受度。

  第十七條公司識別內部風險,重點關注下列因素:

  (一)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二)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開發、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四)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五)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六)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十八條公司識別外部風險,重點關注下列因素:

  (一)經濟形勢、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二)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四)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五)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六)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十九條公司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等,對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排序,確定關注重點和優先控制的風險。

  公司進行風險分析,應當充分吸收專業人員,組成風險分析團隊,按照嚴格規范的程序開展工作,確保風險分析結果的準確性。

  第二十條公司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結合風險承受度,權衡風險與收益,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公司應當合理分析、準確掌握高級管理人員、關鍵崗位員工的風險偏好,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避免因個人風險偏好給公司經營帶來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公司應當綜合運用風險規避、風險降低、風險分擔和風險承受等風險應對策略,實現對風險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條公司應當結合不同發展階段和業務拓展情況,持續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信息,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及時調整風險應對策略。

  第四章控制活動

  第二十三條公司結合風險評估結果,通過手工控制與自動控制、預防性控制與發現性控制相結合的方法,運用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第二十四條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第二十五條授權審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權限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

  公司對于重大的業務和事項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第二十六條會計系統控制是指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公司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七條財產保護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公司須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第二十八條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職能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權限,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強化預算約束。

  第二十九條公司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經營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并加以改進。第三十條公司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公司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第三十一條公司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綜合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實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二條公司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明確風險預警標準,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或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員、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第五章信息與溝通

  第三十三條公司應建立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內部控制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確保信息及時溝通,促進內部控制有效運行。

  第三十四條公司對收集的各種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進行合理篩選、核對、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公司獲得內部信息的方式是:財務會計資料、經營管理資料、調研報告、專項信息、辦公網絡等渠道。

  公司獲得外部信息的方式是:行業協會組織、社會中介機構、業務往來單位、市場調查、來信來訪、網絡媒體以及有關監管部門等渠道。

  第三十五條公司內控職能部門須將內部控制相關信息在公司內部各管理級次、責任單位、業務環節之間,以及公司與外部投資者、債權人、客戶、供應商、中介機構和監管部門等有關方面之間進行溝通和反饋。信息溝通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告并加以解決。重要信息應當及時傳遞給最高管理層。

  第三十六條公司將利用信息技術促進信息的集成與共享,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在信息與溝通中的作用。

  公司加強對信息系統開發與維護、訪問與變更、數據輸入與輸出、文件儲存與保管、網絡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證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第三十七條公司建立反舞弊機制,堅持懲防并舉、重在預防的原則,明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有關機構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職責權限,規范舞弊案件的舉報、調查、處理、報告和補救程序。公司至少應當將下列情形作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

  (一)未經授權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公司資產,牟取不當利益;

  (二)在財務會計報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

  (三)高級管理人員濫用職權;

  (四)相關機構或人員串通舞弊。

  第三十八條公司建立舉報投訴制度,明確舉報投訴處理程序、辦理時限和辦結要求,確保舉報、投訴成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徑。

  第六章內部控制的檢查監督

  第三十九條公司應對內控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管理層應通過內控制度的檢查監督,發現內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實施中是否存在問題,并及時予以改進,確保內控制度的有效實施。

  第四十條公司應制定內部控制檢查監督辦法,該辦法至少包括如下內容:

  (一)執行董事對內部控制檢查監督的授權;

  (二)公司各部門及下屬機構對內部控制檢查監督的配合義務;

  (三)內部控制檢查監督的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

  (四)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報告的方式;

  (五)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相關責任的劃分;

  (六)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的激勵制度。

  第四十一條公司高級管理層須對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進行指導,并審閱檢查監督部門提交的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報告。

  第四十二條檢查監督工作人員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須在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報告中據實反映,并在報告后進行追蹤,以確定相關部門已及時采取適當的改進措施。

  第四十三條檢查、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將列為各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項目。對已發現的重大缺陷,追究相關單位或者責任人的責任。

  內部控制檢查監督的工作資料,保存時間不少于十年。

  第四十四條公司高級管理層須根據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報告及相關信息評價公司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形成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第四十五條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至少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內控制度是否有效實施。

  (三)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的情況。

  (四)內控制度及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風險及其處理情況。

  (五)對本年度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評價。

  (六)完善內控制度的有關措施。

  (七)下一年度內部控制有關工作計劃。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由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制度自公司股東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內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推進公立醫院內部控制建設,進一步規范公立醫院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有效防范和管控內部運營風險,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內部制約機制,促進公立醫院服務效能和內部治理水平不斷提高,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等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國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舉辦的各級各類公立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其他部門舉辦的公立醫院參照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內部控制,是指在堅持公益性原則的前提下,為了實現合法合規、風險可控、高質高效和可持續發展的運營目標,醫院內部建立的一種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業務組織形式和職責分工制度;是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運營風險進行有效防范和管控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總稱。

  第四條醫院內部控制的目標主要包括:保證醫院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五條醫院內部控制主要包括:風險評估、內部控制建設、內部控制報告、內部控制評價。

  第六條醫院內部控制應當以規范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有序開展為主線,以內部控制量化評價為導向,以信息化為支撐,突出規范重點領域、重要事項、關鍵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約機制,建立與本行業和本單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相適應的、權貴一致、制衡有效、運行順暢、執行有力的內部控制體系,規范內部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辦事、推進廉政建設、保障事業發展。

  第七條醫院內部控制應當覆蓋醫療教學科研等業務活動和經濟活動,要把內部控制要求融入到單位制度體系和業務流程,貫穿內部權力運行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形成內部控制監管合力。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八條醫院黨委要發揮在醫院內部控制建設中的領導作用;主要負責人是內部控制建設的首要責任人,對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醫院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抓好各自分管領域的內部控制建設工作。

  第九條醫院應當設立內部控制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包括: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建設組織體系,審議內部控制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審議內部控制規章制度、建設方案、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等;組織內部控制文化培育,推動內部控制建設常態化。

  第十條醫院應當明確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職能部門或確定牽頭部門,組織落實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包括研究建立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編訂內部控制手冊;組織編制年度內部控制工作計劃并實施;推動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組織編寫內部控制報告等。

  第十一條醫院由內部審計部門或確定其他部門牽頭負責本單位風險評估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制定相關制度;組織開展風險評估;制定內部控制評價方案并實施,編寫評價報告等。

  第十二條醫院內部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本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開展內部權力運行監控;建立重點人員、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和評估等制度。

  第十三條醫院醫務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醫療業務相關的內部控制工作,加強臨床科室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設備的引進和使用過程中的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防范相關內涵經濟活動的醫療業務(即實施該醫療業務可以獲取收入或消耗人財物等資源)風險,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等。

  第十四條醫院內部各部門(含科室)是本部門內部控制建設和實施的責任主體,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內部控制建設和實施的有效性負責,應對相關業務和事項進行梳理,確定主要風險、關鍵環節和關鍵控制點,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持續改進內部控制缺陷。

  第三章風險評估管理

  第十五條本辦法所稱風險評估,是指醫院全面、系統和客觀地識別、分析本單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存在的風險,確定相應的風險承受度及風險應對策略的過程。

  第十六條風險評估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外部環境、業務活動、經濟活動或管理要求等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風險進行重新評估。

  第十七條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或確定的牽頭部門應當自行或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風險評估工作,風險評估結果應當形成書面報告,作為完善內部控制的依據。

  第十八條醫院應當根據本單位設定的內部控制目標和建設規劃,有針對性地選擇風險評估對象。風險評估對象可以是整個單位或某個部門(科室),也可以是某項業務、某個項目或具體事項。

  第十九條單位層面的風險評估應當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一)內部控制組織建設情況。包括是否建立領導小組,是否確定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牽頭部門;是否建立部門間的內部控制溝通協調和聯動機制等。

  (二)內部控制機制建設情況。包括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監督是否實現有效分離;權責是否對等;是否建立健全議事決策機制、崗位責任制、內部監督等機制。

  (三)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包括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是否體現內部控制要求,相關制度是否有效執行等。

  (四)內部控制隊伍建設情況。包括關鍵崗位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和能力;是否建立相關工作人員評價、輪崗等機制;是否組織內部控制相關培訓等。

  (五)內部控制流程建設情況。包括是否建立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內部控制流程;是否將科學規范有效的內部控制流程嵌入相關信息化系統;內部控制方法的應用是否完整有效等。

  (六)其他需要關注的內容。

  第二十條業務層面的風險評估應當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一)預算管理情況。包括在預算編制過程中醫院內部各部門之間溝通協調是否充分;預算編制是否符合本單位戰略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預算編制與資產配置是否相結合、與具體工作是否相對應;是否按照批復的額度和開支范圍執行預算,進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無預算、超預算支出等問題;決算編報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及時等。

  (二)收支管理情況。包括收入來源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符合價格和收費管理相關規定,是否實現歸口管理,是否按照規定及時提供有關憑據,是否按照規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據等;發生支出事項時是否按照規定程序審核審批,是否審核各類憑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的情形等。

  (三)政府采購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政府采購業務歸口管理;是否按照預算和計劃組織政府采購業務;是否按照規定組織政府采購活動和執行驗收程序;是否按照規定保管政府采購業務相關檔案等。

  (四)資產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資產歸口管理并明確使用責任;是否定期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賬實不符的情況是否及時處理;是否按照規定處置資產等。

  (五)建設項目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行建設項目歸口管理;是否按照概算投資實施基本建設項目;是否嚴格履行審核審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標控制機制;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套取建設項目資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規定保存建設項目相關檔案并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等。

  (六)合同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合同歸口管理;是否建立并執行合同簽訂的審核機制;是否明確應當簽訂合同的經濟活動范圍和條件;是否有效監控合同履行情況,是否建立合同糾紛協調機制等。

  (七)醫療業務管理情況。包括醫院是否執行臨床診療規范;是否建立合理檢查、合理用藥管控機制;是否建立按規定引進和使用藥品、耗材、醫療設備的規則;是否落實醫療服務項目規范;是否定期檢查與強制性醫療安全衛生健康標準的相符性;是否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等。

  (八)科研項目和臨床試驗項目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科研或臨床試驗項目歸口管理;是否建立項目立項管理程序,項目立項論證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批復的預算和合同約定使用科研或臨床試驗資金;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技術成果;是否建立科研檔案管理規定等。

  (九)教學管理情況。是否實現教學業務歸口管理;是否制定教學相關管理制度;是否按批復預算使用教學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等。

  (十)互聯網診療管理情況。包括實現互聯網診療業務歸口管理;是否取得互聯網診療業務準入資格;開展的互聯網診療項目是否經有關部門核準;是否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電子病歷及處方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等。

  (十一)醫聯體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醫聯體業務歸口管理;是否明確內部責任分工;是否建立內部協調協作機制等。

  (十二)信息系統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信息化建設歸口管理;是否制定信息系統建設總體規劃;是否符合信息化建設相關標準規范;是否將內部控制流程和要求嵌入信息系統,是否實現各主要信息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強化信息系統安全等。

  第四章單位層面的內部控制建設

  第二十一條單位層面內部控制建設主要包括:單位決策機制,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決策和執行的制衡機制;內部管理制度的健全;關鍵崗位管理和信息化建設等。

  第二十二條醫院內部控制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本單位內部控制管理工作。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牽頭部門應當圍繞本單位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制訂內部控制工作計劃。充分發揮醫務、教學、科研、預防、資產(藥品、設備、耗材等)、醫保、財務、人事、內部審計、紀檢監察、采購、基建、后勤、信息等部門在內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二十三條醫院應當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的原則,在職責分工、業務流程、關鍵崗位等方面規范授權和審批程序,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規范內部權力運行,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條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包括運營管理制度、組織決策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將權力制衡機制嵌入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醫院應當加強關鍵崗位人員的管理和業務培訓,明確崗位職責和業務流程,關鍵崗位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建立定期輪崗機制。醫院內部控制關鍵崗位主要包括:運營管理、預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購管理、醫保結算管理、資產管理、基建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績效獎金核算管理、人力資源與薪酬管理、醫教研防業務管理以及內部監督管理等。

  第二十六條醫院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會計機構,明確會計機構的職責和權限,依法合理設置會計工作崗位,配備具備資格條件的會計工作人員,加強會計人員專業技能培訓。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對醫院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項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確保財務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充分發揮會計系統的控制職能。

  第二十七條醫院應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將內部控制流程和關鍵點嵌入醫院信息系統;加強信息平臺化、集成化建設,實現主要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包含但不限于預算、收支、庫存、采購、資產、建設項目、合同、科研管理等模塊;應當對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情況進行評價,推動信息化建設,減少或消除人為因素,增強經濟業務事項處理過程與結果的公開和透明。

  第五章業務層面的內部控制建設

  第二十八條預算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涵蓋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和績效評價等內容。

  (二)明確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牽頭部門、預算歸口管理部門和預算執行部門的職責,分級設立預算業務審批權限,履行審批程序,重大事項需要集體決策。

  (三)合理設置預算業務關鍵崗位,配備關鍵崗位人員,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經濟業務活動的預算編制與預算審批,預算審批與預算執行,預算執行與預算考核,決算編制與審核,決算審核與審批,財務報告的編制、審核與審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建立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的分析考核工作流程及業務規范;加強預算論證、編制、審批、下達、執行等關鍵環節的管控。

  (五)強化對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基本建設等活動的預算約束,使預算管理貫穿醫院業務活動全過程。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第二十九條收支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收入、支出業務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應當涵蓋價格確定、價格執行、票據管理、款項收繳、收入核算等內容;支出管理制度應當涵蓋預算與計劃、支出范圍與標準確定、審批權限與審批流程、支出核算等內容。

  (二)醫院收入、支出業務活動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各類收入的歸口管理部門及職責,各項收入必須納入醫院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賬外賬;支出業務應當實行分類管理,明確各類業務事項的歸口管理部門及職責;設立收入、支出業務的分類審批權限,履行審批程序,重大經濟活動及大額資金支付須經集體決策。

  (三)合理設置收入、支出業務關鍵崗位,配備關鍵崗位人員,明確其職責權限,確保醫療服務價格的確認和執行、收入款項的收取與會計核算、支出事項申請與審批、支出事項審批與付款、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業務經辦與會計核算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規范收入管理、票據管理、支出管理、公務卡管理等業務工作流程,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醫療收費、退費、結算、票據、支出業務審核、款項支付等重點環節的控制。

  (五)醫院應當依法組織各類收入。嚴格執行診療規范、價格政策和醫保政策,定期核查醫療行為規范及物價收費的相符性;定期核查收入合同的履行情況;加強票據管理,建立票據臺賬,專人管理。

  (六)醫院應當嚴格支出管理。明確經濟活動各項支出標準和范圍,規范報銷流程,加強支出審核和支付控制;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應當按照財政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七)醫院應當建立債務管理制度。實行事前論證和集體決策,定期與債權人核對債務余額;醫院應當嚴格控制債務規模,防范風險。

  (八)醫院應當加強成本管理,推進成本核算,開展成本分析,真實反映醫院成本狀況;加強成本管控,優化資源配置,務實績效管理基礎,提升單位內部管理水平。

  第三十條采購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采購管理制度,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陽光操作、嚴格監管的原則,涵蓋采購預算與計劃、需求申請與審批、過程管理、驗收入庫等方面內容。

  (二)采購業務活動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和職責,明確各類采購業務的審批權限,履行審批程序,建立采購、資產、醫務、醫保、財務、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相互協調和監督制約機制。

  (三)合理設置采購業務關鍵崗位,配備關鍵崗位人員,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采購預算編制與審定、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批、招標文件準備與復核、合同簽訂與驗收、采購驗收與保管、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采購執行與監督檢查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醫院應當優化采購業務申請、采購文件內部審核、采購組織形式確定、采購方式確定及變更、采購驗收、采購資料記錄管理、采購信息統計分析等業務工作流程及規范,并加強上述業務工作重點環節的控制。

  (五)醫院應當嚴格遵守政府采購及藥品、耗材和醫療設備等集中采購規定。政府采購項目應當按照規定選擇采購方式,執行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加強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管理。

  第三十一條資產業務內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涵蓋資產購置、保管、使用、核算和處置等內容。資產業務的種類包括貨幣資金、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在建工程等。完善所屬企業的監管制度。

  (二)醫院資產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和職責,明確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固有資產的審批權限,履行審批程序。

  (三)合理設置各類資產管理業務關鍵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及權限,確保增減資產執行與審批、資產保管與登記、資產實物管理與會計記錄、資產保管與清查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建立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和對外投資等各類資產工作流程及業務規范,加強各類資產核查盤點、債權和對外投資項目跟蹤管理等重點環節控制。

  (五)醫院應當加強流動資產管理。加強銀行賬戶管理、貨幣資金核查;定期分析、及時清理應收及預付款項;合理確定存貨的.庫存,加快資金周轉,定期盤點。

  (六)醫院應當加強房屋、設備、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管理。嚴禁舉債建設;按規定配置大型醫用設備并開展使用評價,推進資產共享共用,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依法依規出租出借處置資產;建立健全"三賬一卡"制度,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定期盤點清查。

  (七)醫院應當加強對外投資管理。對外投資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按照規定報送相關主管及財政部門審核審批;加強項目和投資管理,開展投資效益分析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八)醫院所辦企業應當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等企業內部控制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開展內部控制規范建設。

  第三十二條基本建設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建立項目議事決策機制、項目工作機制、項目審核機制和項目考核監督機制。

  (二)明確建設項目決策機構、歸口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資產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的職責權限。

  (三)合理設置建設項目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建設工程的立項、設計、概預算、招標、建設和竣工決算的工作流程、業務規范,建立溝通配合機制;強化建設工程全過程管理、資金支付控制、竣工決算辦理。

  第三十三條合同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業務決策機制、工作機制、審核機制、監督機制、糾紛協調機制。

  (二)明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權限,明確合同承辦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法律部門、采購部門、院長辦公室等內部相關部門在合同管理中的職責權限。

  (三)合理設置合同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以及合同授權審批和簽署權限,確保合同簽訂與合同審批、合同簽訂與付款審批、合同執行與付款審批、合同簽訂與合同用章保管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合同前期準備、合同訂立、合同執行、合同后續管理的工作流程、業務規范,建立溝通配合機制,實現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購管理相結合。

  第三十四條醫療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診療規范和診療活動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門批準范圍開展診療活動,診療項目的收費應當符合物價部門、醫保部門政策;明確診療項目和收費的審查機制、審批機制、監督檢查機制。

  (二)醫療業務活動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內部醫務管理部門、醫保部門、物價部門在醫療活動和診療項目價格政策執行方面的職責。

  (三)醫院應當合理設置診療項目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明確診療項目的內部申請、審核和審批權限,確保診療項目的申請與審核、審核與審批、審批與執行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醫院應當加強對臨床科室診療活動的監督檢查,嚴格控制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的行為;診療活動的收費應當與物價項目內涵和醫保政策相符合;建立與醫保部門、物價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分析診療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執行醫保、物價政策風險,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五)醫院應當設置行風管理崗位,定期檢查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設備引進過程中的行為規范以及各臨床科室是否嚴格執行本部門的申請機制,建立與紀檢監察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嚴厲查處藥品耗材設備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

  (六)醫院應當建立與醫療業務相關的委員會制度,明確委員會的組織構成和運行機制,加強對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設備引進的專業評估和審查,各臨床科室應當建立本部門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設備引進的內部申請和決策機制。

  第三十五條科研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科研項目管理制度,建立項目決策機制、工作機制、審核機制和監督機制。

  (二)明確科研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權限,明確科研項目組織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采購部門、資產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科研管理中的職責權限。

  (三)合理設置科研項目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項目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審批與實施、項目資金使用與付款審核、項目驗收與評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科研項目申請、立項、執行、結題驗收、成果保護與轉化的工作流程、業務規范,建立溝通配合機制,加強科研項目研究過程管理和資金支付、調整、結余管理,鼓勵科研項目成果轉化與應用;建立橫向課題和臨床試驗項目立項審批和審查制度,加強經費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條教學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教學業務管理制度,建立教學業務工作的決策機制、工作機制、審核機制和監督機制。

  (二)明確教學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權限,明確教學業務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采購部門、資產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教學管理中的職責權限。

  (三)合理設置教學業務管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權限,確保教學業務預算編制與審核、教學資金使用與付款審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四)優化教學業務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規范,建立部門問溝通配合機制;按批復預算使用教學資金,專款專用,加強教學經費使用管理。

  第三十七條互聯網醫療業務內部控制

  (一)開展互聯網醫療業務的醫院應當建立健全互聯網診療服務與收費的相關管理制度,嚴格診療行為和費用監管。

  (二)醫院應當明確互聯網醫療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權限。明確臨床科室、醫務部門、信息部門、醫保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等內部相關部門在互聯網醫療業務管理工作中的職責權限。

  (三)建立互聯網醫療業務的工作流程、業務規范、溝通配合機制,對互聯網醫療業務管理的關鍵環節實行重點管控。

  第三十八條醫聯體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聯體牽頭醫院負責建立醫聯體議事決策機制、工作機制、審核機制、監督機制;建立健全醫聯體相關工作管理制度,涵蓋醫聯體診療服務與收費,資源與信息共享,績效與利益分配等內容。

  (二)各成員單位要明確醫聯體相關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及其職責權限。建立風險評估機制,確保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醫聯體經營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促進醫聯體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

  第三十九條信息化建設業務內部控制

  (一)醫院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涵蓋信息化建設需求分析、系統開發、升級改造、運行維護、信息安全和數據管理等方面內容。

  (二)信息化建設應當實行歸口管理。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和信息系統建設項目牽頭部門,建立相互合作與制約的工作機制。

  (三)合理設置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崗位,明確其職責權限。信息系統建設管理不相容崗位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統規劃論證與審批、系統設計開發與系統驗收、運行維護與系統監控等。

  (四)醫院應當根據事業發展戰略和業務活動需要,編制中長期信息化建設規劃以及年度工作計劃,從全局角度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信息系統建設進行整體規劃,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防范風險。

  (五)醫院應當建立信息數據質量管理制度。信息歸口管理部門應當落實信息化建設相關標準規范,制定數據共享與交互的規則和標準;各信息系統應當按照統一標準建設,能夠完整反映業務制度規定的活動控制流程。

  (六)醫院應當將內部控制關鍵管控點嵌入信息系統,設立不相容崗位賬戶并體現其職責權限,明確操作權限;相關部門及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范,遵守相關業務流程及數據標準;應當建立藥品、可收費醫用耗材的信息流、物流、單據流對應關系;設計校對程序,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校對。

  (七)加強內部控制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建立用戶管理制度、系統數據定期備份制度、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和泄密責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確保重要信息系統安全、可靠,增強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章內部控制報告

  第四十條本辦法所稱內部控制報告,是指醫院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編制的、能夠綜合反映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的總結性文件。

  第四十一條醫院是內部控制報告的責任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四十二條醫院內部控制報告編制應當遵循全面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客觀性原則和規范性原則。

  第四十三條醫院向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報送內部控制報告,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匯總所屬醫療機構報告后,形成部門內部控制報告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

  第四十四條醫院應當根據本單位年度內部控制工作的實際情況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夠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為支撐,按照財政部門發布的統一報告格式編制內部控制報告。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一般包括:會議紀要、內部控制制度、業務流程圖、風險評估報告、內部控制培訓材料等。

  第四十五條醫院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使用,通過對內部控制報告反映的信息進行分析,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監督措施,確保內部控制有效實施。

  第七章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所稱內部控制評價,是指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或確定的牽頭部門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出具評價報告的過程。本辦法所稱內部控制監督,是指內部審計部門、內部紀檢監察等部門對醫院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的監督。

  第四十七條醫院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可以自行組織或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實施。已提供內部控制建設服務的第三方機構,不得同時提供內部控制評價服務。

  第四十八條醫院內部審計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應當制定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明確監督的職責、權限、程序和要求等,有序開展監督工作。

  第四十九條醫院內部控制評價分為內部控制設計有效性評價和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評價。

  (一)內部控制設計有效性評價應當關注以下幾方面:內部控制的設計是否符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等規定要求;是否覆蓋本單位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是否涵蓋所有內部控制關鍵崗位、關鍵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和工作任務;是否對重要經濟活動及其重大風險給予足夠關注,并建立相應的控制措施;是否重點關注關鍵部門和崗位、重大政策落實、重點專項執行和高風險領域;是否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單位經濟活動的調整和自身條件的變化,適時調整內部控制的關鍵控制點和控制措施。

  (二)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評價應當關注以下幾方面:各項經濟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在評價期內是否按照規定得到持續、一致的執行;內部控制機制、內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內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執行業務控制的相關人員是否具備必要的權限、資格和能力;相關內部控制是否有效防范了重大差錯和重大風險的發生。

  第五十條醫院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至少應當包括:真實性聲明、評價工作總體情況、評價依據、評價范圍、評價程序和方法、風險及其認定、風險整改及對重大風險擬采取的控制措施、評價結論等內容。

  第五十一條醫院向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報送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各級主管部門匯總所屬醫療機構報告后,形成部門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醫院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牽頭部門根據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審批結果組織整改,完善內部控制,落實相關責任。

  第五十二條醫院依法依規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外部門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監督檢查,要及時整改落實,完善內部控制體系,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衛生部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試行)的通知>》(衛規財發〔20xx〕227號)中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內控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參照本制度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內部控制是指由企業董事會(或者由企業章程規定的經理、廠長辦公會等類似的決策、治理機構,以下簡稱董事會)、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共同實施的、旨在合理保證實現企業基本目標的一系列控制活動。

  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內部控制的制訂原則

  1、合法性原則。本制度的制訂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有關政府監管部門的監管要求。

  2、全面性原則。本制度的制定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和事項。

  3、重要性原則。本制度的制訂在兼顧全面的基礎上突出重點,針對重要業務與事項、高風險領域與環節采取更為嚴格的控制措施,確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則。本制度相關具體業務控制能夠為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企業全體員工應當自覺維護內部控制的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當能夠得到及時地糾正和處理。

  5、制衡性原則。本制度制訂的七項具體業務控制,涉及的企業的機構、崗位設臵和權責分配科學合理并符合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確保不同部門、崗位之間權責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6、適應性原則。本制度制訂的七項具體業務控制,合理體現了企業經營規模、業務范圍、業務特點、風險狀況以及所處具體環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隨著企業外部環境的變化、經營業務的調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斷改進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則。本制度的制訂在保證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權衡成本與效益的關系,爭取以合理的成本實現更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貨幣資金

  第五條本制度所稱的貨幣資金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六條資金內部控制的關鍵控制點:

  1、職責分工、權限范圍和審批程序需明確,機構設臵和人員配備應合理;

  2、現金盤點和銀行對賬單的核對應當按規定嚴格執行;

  3、與貨幣資金有關的票據的購買、保管、使用、銷毀等應有完整的記錄,銀行印鑒和有關印章的管理應當嚴格有效。

  第七條貨幣資金不相容崗位包括:

  1、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與執行;

  2、貨幣資金的保管和盤點清查;

  3、貨幣資金的會計記錄和審計監督。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等級工作。

  第八條貨幣資金的審核批準程序:申請→審批→復核→支付。

  第九條企業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賬,不得坐支現金。

  第十條企業需指定專人定期與銀行對賬,并指派對賬人員之外的其他人員進行審核,確定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是否相符。

  第十一條企業應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第十二條會計印章管理的要求。

  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2、銀行印鑒的個人名章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或其指定的會計人員管理。

  3、現金收(付)訖章、銀行轉訖章由出納員管理。

  4、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等印章,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管理。

  5、會計人員印章應由本人自行保管使用。

  6、會計印章保管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用途和范圍使用,不準交由非責任人使用,不準在空白單證及紙張上用印。

  7、會計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單位使用的,須經公司負責人或其授權人批準,并由保管人監督使用。

  第十三條票據管理的要求。

  1、空白支票等銀行票據和其他有價證券由出納員保管。

  2、發票應由專人保管使用,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發票的蓋章、領用備查登記應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發票開具人員從指定人員處領用發票后,會計人員進行備查登記。發票存根聯應交存會計機構存檔。

  第三章采購與付款

  第十四條本制度所稱的采購與付款是指企業外購商品并支付款項的行為。企業外購勞務并支付價款的控制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關鍵控制點:

  1、權責分配和職責分工應當明確,機構設臵和人員配備應當合理;

  2、請購依據應當充分,請購事項和審批程序應當明確;

  3、采購與驗收的管理流程及有關控制措施應當清晰,對供應商的選擇、采購方式的確定、采購合同的簽訂、購進商品的驗收等應當明確;

  4、付款方式、程序、審批權限等應當明確。

  第十六條企業采購與付款業務的不相容崗位包括:

  1、請購與審批

  2、詢價與確定供應商

  3、采購合同的訂立與審核

  4、采購、驗收與相關的會計記錄

  5、付款的申請、審批與執行

  第十七條各部門負責人根據部門需求和庫存情況做出商品申購計劃,填寫物品申購單,報值班領導審核,上交倉庫主管審批,倉庫主管根據倉庫庫存情況及各部門總需求制定采購計劃。

  第十八條根據審批后的采購計劃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制定具體的詢價方案,編制詢價文件,通過收集信息來確定被詢價供應商的名單,通過供應商提供的報價單、售后服務承諾及相關優惠條件確定二至三名候選供應商,將供應商名單上報,按審批后的.意見確定最終供應商并進行采購。

  第十九條購回商品交倉庫管理員驗收,倉庫管理員憑采購單及銷貨清單清點貨物,填寫入庫單。采購部根據入庫單及收到的發票填寫付款申請,財務中心依據合同協議、發票等對付款申請復核后,按規定權限逐級審批后同意付款。

  第二十條由于質量或規格不符等原因要退換貨的,倉儲部門需對符合

  退、換貨條件的商品辦理出庫手續,并做好退換貨的記錄,記錄退換貨的日期、貨物名稱、數量、購貨日期、供應商、批準人等。如需退貨,采購部門應向財務中心確認是否已部分或全部付款,若已付款,由財務中心盡快聯系供應商收回貨款。對換回貨物嚴格按照購進貨物驗收、入庫的程序辦理。

  第四章存貨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企業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類材料、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商品等。

  第二十二條存貨內部控制關鍵控制點:

  1、存貨的驗收、領用、盤點及處臵的控制流程清晰;

  2、存貨成本核算方法、跌價準備計提等會計處理方法符合國家規定。

  第二十三條倉儲部門倉庫管理員要對預備入庫的商品的數量、質量進行檢測,審核送(收)貨單,并與實物一一核對,無誤后,方可入庫,倉庫管理員按物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開具一式三聯的入庫單(一聯倉庫留存、一聯交采購部門留存、一聯送交財務中心登記入賬)。由供應商直接運抵現場使用的貨品:公司采購、倉儲及使用部門的有關人員必須到現場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并簽字確認,生成入庫單和領用單,入庫單交采購員簽字確認,領用單交領用部門簽字確認。

  第二十四條倉儲部門必須設臵存貨明細賬,倉庫管理員根據存貨入庫單,詳細登記存貨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及金額等。財務中心審核采購合同、入庫單及采購發票等單據是否準確、真實,經審核無誤后按相關會計規定進行賬務處理。財務中心每月對倉庫管理員存貨明細賬進行稽核確認。

  第二十五條存貨領用時,倉庫管理員應按存貨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開具一式三聯的領用單(一聯倉庫自存、一聯領用部門留存、一聯送交財務中心登記入賬),領用人員需在領用單上簽字確認,倉庫管理員按領用單登記存貨明細賬。

  第二十六條公司倉儲部門每月按存貨的品種進行抽盤,每季進行全面盤點一次,填寫盤點表,并與財務中心賬表數據核對,對盤點差異進行分析,將分析結果按相關規定上報,倉儲部門根據審批意見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財務中心按公司規定的存貨計價方法,正確核算存貨的實際成本,至少每年根據倉儲部門及采購部門等提供的資料進行存貨跌價準備分析,需計提跌價準備的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五章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內部控制關鍵控制點:

  1、固定資產取得依據應充分適當,決策和審批程序應當明確;

  2、固定資產取得、驗收、使用、維護及處臵等環節的控制流程應當清晰;

  3、固定資產成本核算、計提折舊和減值準備、處臵等會計處理符合國家規定。

  第三十條對一般固定資產的采購由使用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采購申請,待批準后交由采購部門采購;對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需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可行性分析與評價,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報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審批。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依據申購單、送貨單及發票對新增的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并填制驗收直撥單將固定資產交付給申購部門。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固定資產丟失、損壞等現象發生;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能及使用情況提出維修計劃,由維修部門審核,按規定權限報批后實施;使用部門確定哪些固定資產需辦理保險,按確定的結果報批,根據批準后的意見進行處理。

  第三十三條財務中心會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并負責固定資產的盤點,填寫盤點表,與財務賬表核對,同時需確認固定資產所有權的歸屬。對盤點的盈虧進行分析,提出處理意見,根據合理的證據及按規定權限審批后,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確保賬實相符。

內控管理制度12

  為規范政府采購業務,防范采購風險,減少采購成本,防止差錯和舞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結合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采購業務的界定

  政府采購業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建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服務是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為加強內部控制管理,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和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應當比照政府采購業務控制程序執行。

  二、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制度與機構

  1、按內部牽制制度要求,單位設立政府采購管理、政府采購執行和政府采購監督機構。一般情況下,政府采購管理機構由單位負責人(即一把手,下同)和班子成員組成。政府采購執行機構由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沒有專設的由辦公室兼任)、政府采購業務承辦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凡文中涉及以上部門時,均由單位細化)的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單位紀檢、內審部門(凡文中涉及以上部門時,均由單位細化)對政府采購業務實行全程監控。

  2、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業務承辦部門,負責擬定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管理制度、政府采購活動管理制度、政府采購驗收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

  三、政府采購業務預算與計劃控制

  1、單位業務承辦、財務部門,根據實際需求和相關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按照已批復的預算安排政府采購計劃,實現預算控制計劃,計劃控制采購,采購控制支付。

  2、年初收支預算時,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將涉及政府采購項目的有關內容,根據政府采購目錄規定,細化到具體貨物、工程和服務,財務部門按批準的收支預算單獨編制年度采購預算。

  3、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在政府采購預算指標批準范圍內分季提交本部門的政府采購計劃,送財務部門匯總。由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經市政府采購辦審批后,財政局歸口業務股室下達。

  4、政府采購計劃一經下達,原則上不作調整。計劃執行過程中確需變更調整的,應當重新履行審核和審批程序。因重大項目需要追加政府采購計劃的,單位要先落實資金,專題報告政府采購辦批準,增加金額較大的(具體金額由單位細化),須報分管市長同意。

  四、政府采購活動的控制

  1、政府采購活動由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政府采購、資產管理、財會、紀檢、內審等部門崗位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聯動機制。

  2、采購項目申請。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根據批準的采購計劃提出政府采購申請,申請中應填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金額、資金來源、需求部門、需求登記日期、采購項目分類等要素。

  3、采購項目審核。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對業務承辦部門申請的`采購事項應進行合理性審核。包括采購事項是否已列入預算,是否與資產配置標準相符。專業性設備是否附相關部門的審核意見。

  4、采購項目審批。對政府采購目錄以內、采購限額以上的工程、貨物、服務經單位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批準后(金額批準權限單位細化),由單位政府歸口管理部門報政府采購辦審批。屬于招投標項目的,按招投標規定辦理。采購進口產品、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等事項必須按程序報批。對政府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零星貨物和小額服務(工程除外),屬政府采購預算計劃內的,由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報政府采購辦備案。

  5、采購方式選擇。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購文件,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5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貨物、3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服務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除此之外,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分別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方式。對暫未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貨物和服務,單位業務承辦部門可按內部管理規定自行采購,也可比照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6、對經過批準的政府采購項目,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按規定選擇代理機構或確定供應商,按《合同業務內部控制制度》規定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7、按照規定需要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向社會公開,提高政府采購活動的透明度。向社會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主要有:公開招標公告、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告等。

  8、審核和審批過程中要重點控制:隨意改變采購方式,規避公開招標的事項;人為化整為零,逃避政府采購的行為。

  五、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控制

  1、單位對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控制包括:組建驗收小組,確定驗收方式,出具驗收證明。

  2、組建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單位歸口管理部門、財會、內審、紀檢、代理機構和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驗收小組應根據政府采購合同協議、供應商發貨單等文件,對所采購貨物、服務或工程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技術要求及其它內容進行驗收。

  3、確定驗收方式。依法自行組織采購的,單位按照采購合同約定自行組織驗收;委托代理機構組織采購的,由單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按照采購合同約定組織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采購項目,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與驗收。

  4、出具驗收證明。驗收結束后,參與驗收工作的相關人員應在驗收證明上簽署驗收意見,驗收單位加蓋公章,落實驗收責任。

  六、政府采購業務的記錄控制

  1、單位財會部門按預算計劃指標和政府采購合同規定支付價款,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政府采購業務核算。定期與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業務承辦部門、資產管理等部門核對信息,分類統計,綜合分析。

  2、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做好采購業務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政府采購業務檔案。將業務承辦、資產、財務等部門報送的資料定期移送單位檔案管理部門,防止資料遺失、泄露。政府采購業務檔案主要包括: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等。

  七、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與答復

  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工作由單位政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牽頭,提出政府采購需求的業務承辦部門、支付款項的財會部門、實行監督的內部審計和紀檢監查等部門參加,按照國家法律有關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做好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工作,對答復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文件由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整理歸檔,定期移送單位檔案管理部門。

  八、政府采購項目安全的控制

  對于涉密的政府采購項目,單位業務承辦部門應當與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強化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的保密責任,保證涉密政府采購項目的安全。

內控管理制度13

  第1條 為規范企業銷售行為,明確銷售業務中涉及的審批權限,加強對銷售業務的監督與控制,防范銷售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

  第2條 銷售部根據市場情況、目標利潤、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制訂銷售計劃與預算,經企業銷售副總審批后實施。

  第3條 經審批的銷售預算應層層分解到各部門,細化到銷售人員,以便于在銷售過程中對銷售成本進行有效控制。

  第4條 生產部負責制定產品價目表,銷售部負責制定賒銷及折扣等銷售優惠政策、付款政策等,報銷售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具體實施。

  第5條 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情況,如按價目表上的規定價格、按規定條件給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確定的付款政策,應由銷售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6條 銷售業務中需要執行特殊價格、需要超出規定條件給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執行特殊付款政策的.業務項目,應報銷售副總審批,并于通過后執行。

  第7條 銷售業務員在開展銷售活動中,應及時收集并提供客戶的信用信息和資料,為企業評估客戶信用等級提供參考數據,財務部參與客戶信用等級的評估。

  第8條 根據客戶信用等級評價標準,銷售部可依客戶情況將客戶分為A、B、C、D級4個信用等級,并將客戶信用等級評估報告提交銷售經理、銷售副總審核。

  第9條 銷售合同審批規定

  1.銷售業務員在銷售談判中,應根據客戶信用等級施以不同的銷售策略。

  2.銷售業務員在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時,應按照以下權限執行。

  (1)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10萬元以下的,屬銷售業務員權限范圍,無需報批,可直接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2)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10萬~50萬元的,由銷售經理審批,予以訂立。

  (3)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50萬~500萬元的,由銷售副總審批,予以訂立。

  (4)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訂立。

  第10條 發貨的審批

  1.銷售合同訂立以后,銷售業務員需開具發貨通知單,經銷售經理審核后,送至倉管員處以便備貨。

  2.倉管員核對發貨通知單,并嚴格按照發貨通知單中各項目內容準備貨物,并做好貨物出庫記錄。

  3.運輸主管負責辦理貨物發運手續,并組織運送貨物,確保貨物的安全準時送達目的地。

  第11條 客戶退貨的有關規定

  1.銷售業務員接到客戶提出的退貨申請,需經銷售經理審批并報銷售副總審批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2.質檢員負責對客戶退回的貨物進行質量檢查,并出具檢驗證明。

  3.倉管員對退回貨物進行清點后方可入庫,并填制退貨接受報告。

  4.銷售部對客戶退貨原因進行調查,并確定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第12條 應收賬款主管負責編制企業應收賬款明細表,督促銷售部及時催收應收賬款。

  第13條 銷售會計對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

  第14條 合同辦負責為企業制定訴訟方案,以應對催收無效的逾期應收賬款。

  第15條 銷售會計對確定發生的壞賬報財務經理、銷售副總審批后作出會計處理。

內控管理制度14

  為了進一步加強業務經營的安全性、規范業務操作,努力防范風險,明確各自職責,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內勤會計出納工作:必須按時簽到、簽退,離柜必須暫退,柜員卡嚴禁串用,密碼不能泄露于他人。

  2:新開戶必須核實客戶真實身份,身份證必須是18位數字的新身份證,登記真實地址。辦理福祥卡必須留有本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大額現金支付必須查驗取款人真實身份證件,是否屬本人支取,并經負責人簽字批準,實行大額現金支付審批制度。外地取款必須核對取款人身份證件,是否屬本人支取。

  4、掛失必須是本持身份證,留有復印件方可辦理。

  5、出納員按時上班,實時授權,保管好自己的柜員卡與密碼,按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對每筆業務進行認真復核、仔細查業務傳票,以免出現支付當存入。堅持票面登記,做好現金回籠和供應工作,保管好現金、有價單證,重要空白憑證。

  6、實行四雙制度,庫房鑰匙實行雙人分管,庫款實行雙人碰庫。

  7、嚴格憑證管理制度,借據、收貸收息等重要空白憑證由會計上鎖保管。收貸收息由會計經辦,嚴禁外勤人員經辦,以此避免少息、減息、收息不入賬的現象。出現問題、案件由會計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

  8、嚴格實行審貸分離制度,貸款發放必須堅持“四堅持”“四核對”“五不進賬”的原則,嚴禁信貸員自帶憑證外出辦理業務。

  “四堅持”:堅持借款人本人到場,本人持身份證,持授信材料,需擔保的,擔保人持身份證到現場簽訂好擔保合同。

  “四核對”:內勤必須對對借款人的真實身份、身份證、授信材料、印鑒進行核查,對借款人的由內勤會計監督簽字,沒有印鑒的統一按借款人右手拇指指摸,并將借款人、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附借據下。

  “五不進賬”:非借款戶本人未經辦的不進賬,超權限的`不進賬,無批準人和責任人未簽字的不進賬,借據要素不齊全的不進賬,抵押擔保手續不健全的不進賬。內勤人員違反規定不認真審查所發生案件損失的,內勤人員承擔相應責任的損失賠償。

  9、遵守業務操作規程,必須以原始憑證為依據,審核其內容再錄入,加強監督與管理,相互復核,賬務必須達到“五無、六相符”,賬務做到日清月結。強調每個季度會計人員要進行一次賬據核對。

  10內勤會計、記帳員要按日、按月、按季、按年末分別打印有關資料,將會計憑證、資料及時整理、裝訂、保管入檔。

  11、嚴格實行“雙人押運制度”,不是雙人押運的總社不予接受。

  12、嚴格用電制度,營業終了必須做到“人離電斷”。

內控管理制度15

  一、完善財務報銷手續,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接受單位及接受人名稱,經濟業務數量、單價、金額;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每一張票據必須經辦人、驗收人和負責人簽字。

  二、預算和決算必須在主管領導審查和監督下執行,重大開支由財務管理領導小組集體決定。

  三、依法設置會計帳簿,不準私設會計帳簿或私設賬戶。不準私設“小金庫”,更不得公款私存,杜絕私人長期截留公款或挪用公款的情況發生,嚴禁向外出借本單位銀行帳號。

  四、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及電匯支票每發生一筆業務都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名批準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方可辦理。簽發各種銀行支票時,必須由兩人同時簽印。單位領導要定期組織檢查銀行預留印鑒是否完整、安全,法人印鑒,現金收訖印鑒由現金員管理;單位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印鑒。如出現問題,要及時向上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

  五、出納員為現金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銀行支票、現金支票、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等的日常保管和歸檔。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禁止“白條”入賬、抵庫。

  六、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確保帳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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