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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4 14:02:14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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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計量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計量管理制度

計量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加強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監督管理,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是指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設置或者授權建立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考核合格的計量檢定機構。

  第三條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全國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律、法規,保障國家計量

  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實施計量監督提供技術保證。

  第五條 申請作為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或者有獨立建制,其負責人應當有法人代表的委托書,能獨立公正地開展工作;

  (二)在申請開展的項目上有相應的技術水平和計量管理能力;

  (三)有與其申請開展的項目相適應的計量基、標準裝置和配套設備;

  (四)有與其申請開展的項目相適應的計量檢定人員和計量管理人員;

  (五)有能保證申請開展的項目正常進行的工作環境和設施;

  (六)有相應的質量保證體系。

  第六條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受理下列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申請并組織考核:

  (一)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法設置或者授權建立的國家級計量檢定機構;

  (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設置的省級計量檢定機構。

  第七條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下列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申請并組織考核:

  (一)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設置的省級以下(不含省級,下同)計量檢定機構;

  (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建立的計量檢定機構。

  省級以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建立的計量檢定機構,由當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受理考核申請和組織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第八條 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或者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復查考核按照國家計量技術規范《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或者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復查考核由組織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派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評員和特邀專家承擔。

  第十條 經考核合格的計量檢定機構由組織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批準并頒發計量授權證書。

  經考核不合格的,應當進行整改,整改期為三個月;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開展申請授權項目的工作。

  第十一條 計量授權證書的有效期由授權部門決定,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在有效期滿前六個月應當向授權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復查考核申請,經復查合格的,換發計量授權證書。

  經復查不合格的,應當限期三個月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換發計量授權證書。

  第十二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需要新增授權項目,應當向授權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新增授權項目申請,經考核合格并獲得授權證書后,方可開展新增授權項目的工作。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需要終止所承擔的授權項目的工作,應當提前六個月向授權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未經批準,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不得擅自終止工作。

  第十三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根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建立計量基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或者本專業項目的計量標準;

  (二)承擔授權范圍內的量值傳遞,執行強制檢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三)開展校準工作;

  (四)研究起草計量檢定規程、計量技術規范;

  (五)承辦有關計量監督中的技術性工作。

  第十四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偽造數據;

  (二)違反計量檢定規程進行計量檢定;

  (三)使用未經考核合格或者超過有效期的計量基、標準開展計量檢定工作;

  (四)指派未取得計量檢定證件的人員開展計量檢定工作;

  (五)偽造、盜用、倒賣強制檢定印、證。

  第十五條 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監督,主要內容包括:

  (一)本辦法規定內容的執行情況;

  (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規定內容的執行情況;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對所建計量基、標準狀況進行賦值比對;

  (四)用戶投訴舉報問題的查處。

  第十六條 對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應當認真進行整改,并報請組織實施監督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仍不合格的,暫停其有關工作;情節嚴重的,吊銷其計量授權證書。

  第十七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開展須經授權方可開展的工作的;

  (二)超過授權期限繼續開展被授權項目工作的。

  第十八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計量授權證書: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未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或者批準,擅自變更授權項目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二、三、四項規定之一的。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偽造、盜用、倒賣強制檢定印、證的,沒收其非法檢定印、證和全部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決定。吊銷計量授權證書,由發證部門決定。

  第二十一條 從事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的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一營私舞弊,情節輕微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接受考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考核工本費。組織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十三條 與本辦法有關的計量檢定機構考核申請書、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復查考核申請書、變更授權項目申請書以及計量授權證書的式樣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制定。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計量管理制度2

  (一)宣傳、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計量法》,對計量實施監督管理。

  (二)制訂本單位醫用計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報院長批準后實施。

  (三)統一管理醫用計量器具的申購、采購、驗收、入庫、貯存、發放、降級和報廢的各個環節。

  (四)組織對計量器具確認間隔,以保證在用計量器具的準確可靠。

  (五)做好計量資料、檔案的`管理工作。

  (六)做好計量器具的維護保養及維修管理,確保計量器具始終在合格的情況下使用。

  (七)做好法定計量單位的管理。

  (八)做好計量人員的管理。

計量管理制度3

  一、計量室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計量室管理人員、計量標準負責人和檢定、核驗人員具體分工和職責。

  1、計量室是本站計量標準存放的地方,也是計量檢定、核驗人員進行量值傳遞的場所。因此計量室所有人員都應認真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主人翁的態度進行工作。

  2、計量室管理人員要認真執行國家各項計量法令、文件和有關校驗規程,負責本室所屬計量器具的送檢、校驗及維護。本室最高計量器具必須按上級計量部門在所規定的周期及時送檢,送檢率達到100,超期的標準計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各項目的計量標準負責人要按本站程序文件的要求,保管、保養好各自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確保計量標準的正確、完整、齊全。

  4、計量檢定及核驗人員都應熟悉本職工作范圍內的計量器具的檢定規程和檢定方法,正確維護、保養和使用標準計量器具,并能熟練操作。

  5、計量檢定員要嚴格按國家現行的計量檢定規程認真檢定,負責把計量器具檢定結果的標識固定在計量器具上,做好檢定原始記錄,出具檢定證書或檢定結果通知書,字跡應清晰、準確。原始記錄認真保存以備核查,做好計量室環境條件的監測和記錄。

  6、核驗員要對計量器具的檢定結果的正確性、檢定證書及檢定結果通知書的規范化等給予校核,并在檢定結果書上簽名。

  7、做好防盜防火工作,遵守保密規定。

  二、計量標準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計量標準的使用、維護、保存、修理、更換、改造、封存及撤銷以及恢復使用等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

  1、計量標準的使用必須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環境條件,具有稱職的使用、維護、保管人員,非檢定人員不能任意使用計量標準。計量標準器和配套設施要放置在固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更不得隨意拆卸和組裝。

  2、經上級計量行政部門考核,并取得相應項目的《計量檢定員證》的人員才有資格使用計量標準。檢定人員在使用計量標準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術條件要求。

  3、標準計量器具要按有關規定定期送檢、自檢,經檢定合格的標準器具方可使用。計量標準器檢定合格后,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粘貼設備唯一性標志,在不影響讀數的情況下,唯一性標志應貼在標準器醒目、易識別的顯著部位。

  4、發現計量標準器異常時應及時排除,若故障較大需要修理時,應再次檢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級做工作計量器具用。若需要報廢更新,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填寫更換申請表等,報計量標準考核部門審批。

  5、標準計量器具,儀器,儀表等使用完畢后或臨時離開時,應切斷電源,電源部分應定期檢查絕緣,不合格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對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壞或丟失者,追究責任,給予賠償。

  6、標準裝置、器具應保持清潔,經常擦拭,儀器儀表放置整齊,定期清理,保證設備的完好。標準計量器具的定期維護、修理要做好記錄,標明維護項目、內容、更換零部件等,并存檔。

  7、標準計量器具、儀器元件的保管應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塵及規定的溫度,濕度等條件。

  8、如遇特殊情況項目暫停,對該項目標準器要向原審核批準機構申請封存。如決定此項目停止,立即向審核批準機構申請撤銷該標準裝置。

  9、標準儀器儀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報上級領導批準方可外借。

  三、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在用計量標準器和主要配套設備的周期檢定計劃和執行程序,包括偏離時應采取的措施。

  1、每年制定計量標準器和配套設備的周期檢定計劃,執行就地就近經濟合理的原則,并嚴格按周檢計劃及時送檢。

  2、周期檢定計劃在每年年底以前,由技術負責人根據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周期檢定的要求,編制下一年度的周期檢定計劃上報站領導,并負責組織、監督、實施。

  3、按計劃到期的計量標準器,由技術負責人下達周期檢定通知,并且將檢定證書與所屬器具包裝好送檢;檢定后的計量標準器必需經技術負責人檢查驗收,確認完好后,將檢定證書交項目負責人存檔。

  4、按計劃自檢的計量器具,由技術負責人下達自檢通知書,項目負責人完成后將原始數據及檢定證書交技術負責人驗證蓋章,并進行登記。自檢計量標準器具的檢定證書長期保存。

  5、經檢定合格后才能使用,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標準不能再做計量標準使用,降級至工作計量器具。

  6、到期的計量標準器應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站領導,超期使用嚴格按相關法規追究責任;出現故障的計量標準器應立即停止使用,上報站領導,由領導確定報廢、檢修或新購。

  7、計量檔案管理員及時做好周檢計劃執行情況和檢定結果等歷史資料記錄,認真貼好標準標識和合格標識。

  四、環境條件及設施管理制度

  本制度確保了計量室的設施和環境條件適合計量標準的保存和使用,同時應滿足所開展計量檢定或校準項目的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的要求。應對溫度、濕度等環境條件進行監測和記錄,對計量室互不相容的活動區域進行有隔離。

  1、計量室設備環境狀態應達到以下標準:設備保存,對號就位;管理有帳,流轉登記;柜外存帳,加罩防護;設備設施,清潔防塵;空氣無絲,地面無灰;空氣干凈,室溫穩定;室內無雜物,擺放要整潔;用電有保險,停用斷電源。

  2、易燃易爆、有毒品的存放,設專人保管,保存在密封、避光、避熱源、避火花源、防振、防碰的安全處,并建立領用消耗登記本。做到隨用隨領,用多少領多少,同時注意安全,防護措施完善,使用人必須掌握安全使用知識和熟悉處理事故的能力。

  3、使用強電源的計量器具及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使用前,必須對電器線路進行全部檢查,在無短路、無斷路、無破露、無腐蝕、接線正確、接地良好、保險合適的情況下,方可啟用。無操作能力者不得啟用設備。

  4、操作使用汞作為介質的計量器具的檢定工作時,必須在專門計量室進行,做到防溢、防漏、防破碎,對于室內散落汞物質必須進行嚴格的清理和回收。

  5、計量室要配備空調、溫、濕度計等必要的監控設備對溫度、濕度等參數進行監測并記錄。操作人員嚴格按要求進行監控并記錄,發現不符合規定時,應及時進行調整以滿足要求。

  6、對電磁干擾、灰塵、震動、電源電壓等嚴格控制,對發生較大噪聲的檢測項目采取隔離措施;相鄰區域的工作不相容時,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進行隔離。

  7、當環境條件可能危及到計量檢定或校準結果時,應停止計量檢定工作,并向技術負責人報告,以采取措施保證檢定工作的有效進行。

  8、計量室必須堅持做到定期清潔,計量器具等定期保養、定期檢查,根據不同設備及部位分別使用不同清潔器具,對于精密部件,不得用粗糙物、有腐蝕油劑進行擦洗;對于使用汽油、酒精擦洗設備的部件時,必須做好通風、防火措施,之后及時排除油氣揮發物,保證室內安全。

  五、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管理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開展計量檢定或校準時必須要采用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并對規程或規范的發放、領用、更換進行了具體規定。

  1、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是建立計量標準,開展檢定或校準工作的必備技術文件,開展計量檢定時,應當使用與計量檢定項目對應的、現行有效的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如無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則可使用部門或地方計量檢定規程。

  2、要確保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發放到位,并作好發放記錄;填寫《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由領用人簽收。

  3、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由專人管理,統一編號,由站長確定發放范圍,進行發放登記。受控文件由綜合室加蓋“受控”印章進行標識,并注明分發號作為受控號。

  4、若原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變更,要將更改通知及時發放到原文件持有人手中,由文件持有人進行相應更換,由綜合室對更改情況進行檢查,并對作廢文件收回,防止誤用作廢文件。

  5、作廢文件應及時清理銷毀,若須保留應加蓋“作廢”和“保留”印章,并作好記錄。

  六、原始記錄及證書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計量檢定或校準過程原始記錄、數據處理、證書填寫、數據核驗和證書簽發等環節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原始記錄是評定計量器具性能的原始依據,原始記錄采用國家檢定規程中所附格式,填寫記錄必須是檢定員本人,邊檢定邊取數據,不能搞回憶錄。

  2、原始記錄的填寫要求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字跡工整無涂改,示值讀數應按規程要求取值。原始記錄如要修改時,應劃去原數據,并在該數據上方簽上修改人姓名,重新填寫該數據。

  3、為了確保檢定數據正確,檢定員對自己填寫的檢定記錄要認真核實,確保無誤后交復核人員復核,復核人要嚴肅認真,復核無誤后方可簽字。

  4、證書是計量器具準確可靠、一致性的憑證,證書的格式與填寫內容必須按照檢定規程的要求正確填寫,對于檢定合格的儀器,發給檢定證書,不合格和儀器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并注明不合格項目。

  5、原始記錄、檢定證書及檢定結果通知書等,所需數據由檢定員用鋼筆填寫,檢定員、核驗員簽字必須用鋼筆由本人填寫姓名,不得用圖章、編號代替。

  6、檢定員、核驗員必須對出具的證書及數其據負責,主管簽字必須嚴格執行檢定規程,證書上數據必須與原始記錄數據相符,對于不嚴格執行計量檢定規程弄虛作假者,按計量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7、檢定員、核驗員出具的檢定證書、檢定結果通知書等由技術負責人嚴格審核驗證合格后,加蓋本站檢定專用章,方可有效。

  七、事故報告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儀器設備、人員安全和工作責任事故的分類和界定以及各種事故的發現、報告和處理的程序。

  1、本制度所指事故,包括在計量檢定測試范圍內的儀器設備(包括儀器、工具損壞)、人員安全和工作責任事故等。

  1、1儀器設備事故:工作過程中違章操作,造成計量標準及配套設備損壞或技術指標不滿足要求,以及非工作原因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

  1、2人員安全事故:工作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人身傷害,甚至死亡。

  1、3工作責任事故:工作過程中玩忽職守,造成檢測結果錯誤,并造成政治、安全、經濟上的嚴重損失。

  2、按照《石油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事故劃分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3、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或發現人應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人,對故意拖延不報或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者,一經查明,嚴肅處理。

  4、一切事故經由事故責任人如實填寫事故分析報告,報告事故經過及造成事故的原因、損失情況和采取補救措施。事故當事人應實事求是地寫出書面報告,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等,事故旁擊者予以證明,室負責人簽字,上報站領導。

  5、對于一般事故,可由本單位領導會同有關人員調查了解,實事求是地對事故進行調查并做出結論,通知當事人并報告主管領導和業務部門。

  6、對于非一般事故,由主管部門處理,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或調離崗位、行政處分直到提請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對于事故報告及處理結果的有關資料,建立管理檔案,及時存檔。

  八、計量標準文件集管理制度

  1、計量標準文件集主要是建立計量標準的文字資料,必須認真、妥善保管。計量室計量標準文件集的管理由各項目負責人負責。

  2、計量標準文件集應當包含以下文件:

  2、1計量標準考核證書(如果適用)2、2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書

  2、3計量標準技術報告

  2、4計量標準的重復性試驗記錄

  2、5計量標準的穩定性考核記錄

  2、6計量標準更換申報表(如果適用)2、7計量標準封存(或撤銷)申報表(如果適用)2、8計量標準履歷書

  2、9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如果適用)2、10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

  2、11計量標準操作程序

  2、12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使用說明書(如果適用)2、13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的檢定或校準證書

  2、14檢定或校準人員的資格證明

  2、15計量室的相關管理制度

  2、16開展檢定或校準工作的原始記錄及相應的檢定或校準證書副本

  2、17可以證明計量標準具有相應測量能力的其他技術資料

  3、凡新購或在用計量標準器具的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均應歸入計量標準文件集保管,并進行登記編號后歸檔。歷次送檢、送修的計量標準器具,其檢、修后的合格證及檢定結果,均應歸檔。

  4、計量標準文件集,未經批準不得借閱,確因工作需要時,應辦理借閱手續,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借閱單位和個人須按規定期限歸還資料,并經項目負責人簽字驗收。發生逾期不還、丟失

  5、損壞的情況時,應立即匯報,并做出相應的處罰。

  6、計量標準文件集的保存過程中,應保持其整潔完好,不得有污損、霉斑等。超過保存期的檔案應分門別類,選冊登記,經批準后上交保存或銷毀。

計量管理制度4

  一、為了保證使用中的計量儀表值的統一、準確,計量標準器必須按檢定周期送上級有關計量部門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超期末檢驗的計量標準器具,不得使用。

  二、加氣站內壓縮機房、充裝臺上用于生產和計量的各類壓力表,由計量檢定員檢定、調試、修理,根據各類儀表的檢定規程,結合本站實際情況,制定檢定周期,檢定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國家檢定規程所規定的時間,在用儀表周期受檢率應達100%,檢定不合格或超期的.儀表不得使用。

  三、本站計量員不能檢定的計量器具,由本站申請市技術監督局按檢定周期安排就近送檢。

計量管理制度5

  1.目的:

  加強計量設備的校驗管理,確保測量工作的準確性。

  2.適用范圍:

  適用小區工程維修部及需有測量工作的部門。

  3.引用文件:

  3.1iso9002標準第4.11章

  3.2質量手冊第4.11章

  4.職責:

  4.1工程維修部負責計量設備的校驗、發放的管理工作。

  4.2維修班負責計量設備的校準、校驗、測量工作。

  5.工作程序:

  5.1工程維修部對計量設備的購買作出計劃安排。

  5.2購置計劃要明確計量設備的名稱,規格與型號,數量,購置用途及要求。(本小區主要計量設備是:測溫表、萬用表)

  5.3采購員根據購置計劃,選擇儀器儀表專營店,進行購買。

  5.4計量設備的發放:

  5.4.1工程維修部負責計量設備的`發放、檢查和登記。

  5.4.2冬季供暖測溫表,供暖前由維修班長負責領取,供暖結束后交回工程維修部。工程維修部要檢查測溫表是否損壞,并在發放記錄上登記。

  5.4.3萬用表由維修班長或維修電工領取,并在發放記錄上登記。

  5.5計量設備的正確使用:

  5.5.1冬季供暖測溫時,測溫人員首先要校準測量準確度。

  5.5.2測溫要在正確位置測量:(房屋中間距地面1.5米處)測溫表數字,升至一定溫度后,不再上升后保持3分鐘沒有變化后,即認為是此時,此地的準確溫度。

  5.5.3電工維修電氣設備時,首先要將萬用表打到電阻檔,效準萬用表,方可測量。

  5.5.4測量不同項目,要將萬用表打到相應檔位,并且根據經驗,選擇量程范圍,以免損壞萬用表。

  5.5.5測量人員正確使用計量設備,愛護計量設備,不得損壞,如使用不當,人為損壞計量設備,由本人負責賠償。

  5.5.6測量人員要正確使用計量設備,使用時首先檢查計量設備準確度,如計量設備不準確;例:測溫表量程范圍是在0℃-30℃,經過調整旋扭達不到量程范圍,萬用表打到電阻檔,正負表筆相觸經調正旋扭不回零時或其它情況,即認為計量設備不準,不能用此設備進行測量,應交回工程維修部更換,領取新表并當場檢查校驗。

  5.6計量設備的校驗:

  5.6.1測溫表在每年供暖結束后,由工程維修部指派人將測溫表送交國家計量部門進行校驗,校驗合格后,將校驗合格標志貼于測溫表上。

  5.6.2如校驗不合格,應將儀表送儀器儀表維修部門修理,然后再次經國家計量部門校驗。

  5.6.3萬用表每年校驗一次,由工程維修部派專人將萬用表送交計量局校驗。校驗合格后,將校驗合格標志貼于萬用表上。如不合格,處理方法同測溫表。

  5.6.4工程維修部要將校驗情況詳細在《計量設備校驗登記表》上登記。

  5.6.5對于經過再校驗不合格的計量設備應貼上《設備停用證》上報公司申請報廢。

  6.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6.1《計量設備校驗登記表》ej-qr-qp-7.1-01

  6.2《計量設備發放記錄表》ej-qr-qp7.1-02

  6.3《設備停用證》ej-qr-qp7.1-03

  6.4《報廢申請表》ej-qr-qp7.1-04

計量管理制度6

  計量管理制度目的與編制依據

  1.1為規范公司的計量管理,保證計量器具的準確可靠,充分發揮計量管理對公司生產、研發、質量、安全、成本管理的保障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的編制依據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國家計量局,1987)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國家計量局,1987)《質量手冊》(××××公司,20xx年)

  《測量和監視裝置控制程序》(南××××公司,20xx年)

  2主題內容

  本制度規定了計量器具購置、領用、維護、檢定以及計量技術檔案管理的基本流程和工作要求,明確了有關部門、崗位的計量管理職責。

  3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生產、生活、倉儲裝置使用的A、B類計量儀表(壓力表、真空表、溫度計、流量計、酸度計等)、生產與倉儲衡器(磅秤、電子臺秤等)以及分析技術部檢測儀器、玻璃計量儀器的管理。

  4職責

  4.1質量保證部(以下簡稱“質保部”)負責組織本制度的編制、修訂,設備動力部(以下簡稱“設動部”)、分析技術部、生產部、采購部、研發部、倉庫和其他有關部門參與上述工作。

  4.2設備動力部(以下簡稱“設動部”)負責公司所有計量器具的管理,分析技術部、生產部設置兼職計量員,協助設動部管理本部門使用的計量器具。質保部負責對上述工作的監督。

  4.3計量器具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計量器具的維護,保持計量器具在有效檢定期內的精密度和可靠性。設動部、質保部負責監督檢查。

  4.4本制度經公司管理程序審核批準后,由行政部頒布實施。質保部負責將本制度及其修訂版本報行政部備案。

  5計量器具的等級分類

  5.1 A類計量器具

  國家規定強制檢定的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和環境檢測的計量器具,包括機械臺秤及其砝碼,電子臺秤,蒸汽流量計,污水流量計,自來水(含工業水、生活水)流量計,電度表,電子天平,分光光度計,玻璃液體溫度計(質檢用),臺式酸度計,壓力表。5.2 B類計量器具

  用于原料和產品檢驗、內部物料轉移的計量器具以及生產裝置上的部分計量器具,包括各種規格的移液管及容量瓶,數字熔點儀,自動旋光儀,凝固點儀,電位滴定儀,旋轉粘度計,雙金屬/熱電阻/熱電偶溫度計,工業酸度計、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等。

  5.2.3 C類計量器具

  公司使用的除A、B類計量器具以外的其他計量器具(如玻璃液位計、水池標尺等)。計量器具的采購與領用管理

  6.1采購/入庫管理

  6.1.1各部門購置計量器具時,應明確該器具的計量精度與量程,根據其使用場合的具體要求選型。計量器具請購單應準確填寫需采購的計量器具的名稱、量程、計量精度、防爆要求等技術數據。設動部對請購部門的'選型提供技術支持。

  5.1.2采購部購置計量器具時,必須選擇持有合法有效的《制造計量許可證》的供應商,所采購的計量器具上應有該許可證的標志,并有產品合格證或合格印,A、B類計量器具應配備使用說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設動部負責驗收上述標志、合格證或合格印,并在驗收單上簽字。

  5.1.3采購部憑倉庫和設動部共同簽發的驗收單辦理入庫和報銷手續。沒有產品合格證(或合格印)、生產許可標志或生產許可標志不合格的A、B類計量器具,倉庫不得辦理入庫和報銷,由采購部負責退貨。

  5.2領用管理

  5.2.1 A、B類計量器具的領用部門必須在設動部辦理登記和設置統一編號手續。倉庫在確認設動部簽發的計量器具領料單后方可發貨。

  5.2.2 A、B類計量器具使用部門應將所領用計量器具的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的原件交設動部保管(可保留復印件)。設動部根據領料單和上述文件建立計量器具管理臺帳和每件計量器具的原始技術資料檔案(見本規程第8.1節)。C類計量器具的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由使用部門負責保存。

  6計量器具/檢測儀器的使用與維護管理

  6.1使用管理

  6.1.1設動部對所有在用A、B類計量器具(含檢測儀器,下同)設置統一編號。計量器具使用部門應確保所使用的全部計量器具均在規定的量程和精度范圍內使用,且使用環境符合計量器具使用要求。

  禁止超量程、超精度和在超出允許環境的條件下使用計量器具。

  6.1.2計量器具使用者必須了解計量器具的性能、原理,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分析技術部負責編制本部門使用的A、B類計量器具的使用說明書,設動部負責編制其他A、B類計量器具的使用說明書,并協助使用部門培訓和考核。計量器具使用部門不得安排未經培訓和未通過考核的人員獨立操作使用A、B類計量器具,其測量數據不可作為貿易結算、工藝、質量、安全、環境檢測等方面的依據。設動部應保存A、B類計量器具使用部門的培訓考核記錄(或復印件)備查。

  6.1.3計量器具每次使用前,使用者均應檢查其狀態是否正常。凡使用說明書要求自檢的計量器具每次使用前均必須自檢,并由使用者記錄自檢結果。要求自檢的計量器具未經自檢即使用或自檢記錄缺失均屬質量違章行為。

  6.1.4計量器具使用中出現量值反常、數據不穩定以及失靈,失準等異常情況時,使用人員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上級報告。使用部門應及時通知設動部安排檢定、維修,并更換計量器具。禁止使用有明顯故障的計量器具。使用人員不得擅自拆卸、修理計量器具。

  6.1.5因選型、使用、維護不當造成計量器具損壞、報廢和由此引發的各類事故按公司有關規定調查處理。

  6.2維護管理

  6.2.1計量器具使用人員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維護操作。計量器具在安裝、拆卸和使用過程中應防止硬器、銳器的碰撞,避免劇烈振動,避免與禁忌物質的接觸,保持計量器具的清潔和良好的工作狀態。

  6.2.2非定點使用的計量器具(如機械臺秤、電子臺秤等)每班使用后都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維護,及時清除沾染的化工物料。使用部門應將非定點計量器具的使用和清潔狀況列入交接班檢查內容。

  6.2.3設動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公司計量器具的使用與維護狀況的全面現場檢查,并通知質保部和計量器具使用部門參加。及時發現并糾正計量器具使用、維護中的錯誤,停用超過有效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制止違章操作,并檢查結果錄入《計量器具現場檢查表》(見附件一)。

  6.2.4計量器具現場檢查的重點為A、B類計量器具的狀況,參檢人員均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檢查結果,并協助使用部門處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質保部重點追蹤檢查中所發現問題的糾正以及預防措施的落實狀況。

  6.3轉移、停用與報廢管理

  6.3.1定點使用的計量器具轉移工作場所或計量器具停用時,其使用部門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設動部備案。設動部負責編制《計量器具停用通知單》(見附件三),由設動部經理、質保部經理共同簽發。停用的計量器具由使用部門負責從使用點拆下或設置顯著的停用標識,防止被誤用。

  6.3.2設動部負責檢查、確認計量器具轉移后工作場所的適用性和停用計量器具的拆卸、封存情況,并及時錄入計量器具管理臺帳。

  6.3.3設動部負責計量器具報廢的技術審核。計量器具無修復價值或因品質不良無法有效使用時,使用部門在辦理報廢手續時由設動部負責技術確認。屬于固定資產的計量器具按固定資產管理程序實施報廢。因其質量問題報廢的計量器具設動部確認后應通知采購部,并協助采購部與供應商交涉。

  6.3.4報廢的計量器具禁止使用,由使用部門負責實施有效封存(轉移出使用場所,拆卸關鍵部件并設置明顯的“報廢”標識)或拆卸后交設動部處理。設動部負責報廢計量器具臺帳的注銷,并妥善保存相關資料。

  7周期檢定管理7.1周期檢定標準

  7.1.1公司A、B類計量器具均應進行周期檢定,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A、B類計量器具送檢率應分別達到100%和95%,計量器具檢定合格率應≥95%。

  7.1.2設動部依據國家標準和行業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負責編制各類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標準,經使用部門確認和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作為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的依據。分析技術部計量器具周期檢定標準由分析技術部自行編制。質保部協助并監督計量器具周期檢定標準的編制和修訂。

  7.2周期檢定計劃編制與實施

  7.2.1設動部根據管理臺帳和周期檢定標準,編制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計劃,并在檢定有效截止日期前20個工作日向計量器具使用部門提交《計量器具/檢測儀器周期檢定通知單》(見附件二)。通知單應標明所需檢定的計量器具的編號、安裝使用地點、有效期截止時間、計劃送檢日期和計劃完成檢定日期。

  7.2.2計量器具使用部門接到檢定通知單后,應合理安排檢定對象及其相關裝置的運行或使用計劃,及時停止使用,并最晚在有效期截止時間前3個工作日將計量器具拆卸并清潔后交設動部。在計量器具送檢期間因生產、生活或安全管理需要不能停車的裝置,使用部門應提前申請采購或領用備用計量器具。需要檢定單位現場檢定的計量器具應由使用部門在檢定日期的前一個工作日完成檢定準備。

  7.2.3設動部根據周期檢定計劃和檢定通知單,負責聯系具有合法資質的檢定單位,及時實施周期檢定,盡可能縮短計量器具和相關設備因檢定造成的停用時間。分析技術部計量器具的檢定由該部門自行聯系,并告知設動部。

  7.2.4所有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均應有檢定單位頒發的檢定合格證。設動部將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送還使用部門時,應按規定將合格證(或復印件)粘貼在計量器具上或保留在計量技術檔案中。

  7.2.5周期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由設動部負責設置醒目的“不合格器具”標識,存放至機修車間配件庫或在使用現場封存,并逐一登錄在案。設動部負責組織對不合格計量器具進行鑒別,可以修復的由設動部聯系外送修復,無修復價值的辦理報廢(見6.3節)。

  7.2.6質量保證部負責監督計量器具檢定計劃的實施過程,協助設動部和使用部門組織檢定,并重點監督A、B類計量器具、超過檢定期計量器具的檢定安排和檢定不合格器具的處理。對有可能造成質量、安全、設備事故的過期未檢定計量器具,由設動部負責向使用部門發布《計量器具/檢測儀器停用通知單》(見附件三),并監督實施。

  7.3內部檢定管理

  7.3.1設動部負責組織公司除分析技術部以外的各類計量器具的內部檢定,分析技術部計量器具的內部檢定由該部門自行組織。

  7.3.2內部檢定對象為在周期檢定標準期內(見7.1節)的計量器具。對超過檢定期的計量器具的內部檢定結果無效。

  7.3.3設動部負責編制計量器具內部檢定計劃和檢定方案,并負責實施和保存內部檢定記錄。計量器具內部檢定方案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的相關規定,檢定器具合法,檢定方法正確、簡便。計量器具使用部門應積極協助內部檢定工作。7.3.4內部檢定不合格且無法校準的計量器具應立即停止使用,由設動部負責聯系提前實施周期檢定,按周期檢定操作程序實施(見7.2節)。

  8計量技術檔案管理

  8.1計量技術檔案內容

  設動部負責建立全公司除分析技術部以外的全部計量器具的技術檔案,其主要內容為:

  ①原始技術資料,包括計量器具的說明書、合格證、生產廠家資質證明、安裝施工檢驗記錄以等;

  ②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臺帳,包括計量器具的統一編號、周期檢定計劃、內部檢定計劃以及檢定合格證、檢定原始記錄等;

  ③現場檢查記錄、停用通知單、維修記錄;

  ④退貨與報廢記錄。

  分析技術部的計量技術檔案由該部門負責建立和保存,基本內容同上。

  8.2管理職責

  8.2.1設動部負責計量技術檔案的建立和管理,確保其完整性、可靠性。

  8.2.2設動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質保部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計量技術檔案狀況,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檢查結果(見附件四)對短缺、遺失、損毀的計量技術檔案,由設動部通過供應商、檢定單位等渠道盡力收集。

  8.2.3計量技術檔案可供公司各部門查閱,但不得外借。特殊情況下需要外借時,應按公司技術資料管理規定辦理借用手續。附件

  附件一《計量器具/檢測儀器現場檢查表》附件二《計量器具/檢測儀器周期檢定通知單》附件三《計量器具/檢測儀器停用通知單》

  附件四《計量技術檔案檢查表》

計量管理制度7

  1、計量器具的采購、入庫、發放、報廢。

  ①各科室申請計量器具的購置計劃,均應經醫院分管領導審查核準。凡不符合計量法規的計量器具,不得購置。

  ②凡購置的計量器具,應由專職計量工作人員和有關方面人員參加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③計量器具入庫時,倉庫管理人員應協助計量工作人員登記、編號、建帳、填卡,建好計量器具檔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完善各項入庫手續。

  ④計量器具應妥善存放,防止損壞。

  ⑤發放計量器具應由使用科室填表寫領取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并經主管部門計量人員登記備案后方可發放使用。

  ⑥屬固定資產的計量器具,發放使用前應同時由設備科填寫器械技術檔案一式三分。按照有關規定管理。

  ⑦計量器具損壞需要報廢時,使用單位寫出申請報告,由計量工作人員進行技術鑒定,并寫出鑒定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查批準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報廢手續。對于改型淘汰的計量器具,由醫院直接通知使用部門辦理有關的'報廢手續。

  2、計量器具的使用、維修、保養。

  ①大型、精密計量儀器應定點存放,專人管理,專人使用,責任落實到人,未經主管人員允許,他人不得使用。

  ②使用人員應熟練掌握和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使用記錄。輪換人員操作時,應填寫交接班記錄。

  ③儀器發生故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科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并填寫書面記錄。有關領導應盡快組織人員查明原因進行維修,并送計量部門進行鑒定。

  ④計量器具的放置應按有關規定和要求,符合儀器本身需要的環境條件,并保持相對穩定。

  ⑤儀器使用人員應經常做好初級保養、維修工作,如清潔、防塵、固定螺絲等。

  ⑥器械維修人員對計量器具應定期檢查,對在大型精密、貴重、進口儀器拆修時,應經醫院領導批準,并做好記錄存檔。

  3、計量器具的技術檔案和資料保管、使用。

  ①凡計量器具和測試儀器,均應按要求,建立技術檔案。

  ②屬固定資產的計量器具,應按有關規定同時建立普通器械技術檔案,將計量器具的申報審批手續、合同副本、儀器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入檔,并按規定分級管理。

  ③檔案資料應由專人管理,不準外借,不得隨意涂改。調換管理人員時應做好交接班記錄。

  4、醫用計量器具現場抽檢制度。

  ①為了保證計量器具經常處于良好狀況,應在檢定周期內進行抽樣檢定。

  ②每次抽檢數量應占周期內器具總數的10%以上,醫院有條件檢定的由計量室檢定,不能檢定的送檢定部門進行檢定,抽檢合格的儀器要做好登記、記錄入檔,對抽查不合格者,應報告醫院領導進行處理。

  ③計量器具在使用中發現問題時,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或計量管理人員隨時安排檢定處理。

  ④抽檢合格率應高于周期合格率。

  5、計量監督。

  ①醫院可委托醫療設備科對醫院計量工作負責實施監督。

  ②對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未按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者,責令其停止使用,并按有關規定處以罰款。

  ③對損壞計量器具準確度隱瞞不報,給工作造成損失者,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④監督計量器具使用、維護、保養制度執行情況。對違反制度,不聽勸阻造成計量器具損壞者,要令其賠償損失的一部或全部。

  ⑤監督檢查各種文件、報表處方、病歷等資料是否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⑥監督計量器具是否有超期使用現象。

  ⑦監督計量檢定人員正確執行計量技術法規,保證檢定數據的準確、可靠。

計量管理制度8

  總則

  計量工作企業實現現代化管理要基礎工作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全國公司工礦企業計量管理實施辦法》,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設立適應生產需要的檢驗室,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計量人員,在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協同各部門,統一管理全公司的計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并要妥善保管,其內容主要有:

  1、1.計量器具檢驗設備臺帳;

  2、2.計量器具、檢驗設備歷史檔案;

  3、3.計量器具、檢驗設備周期檢定計劃

  4、4.計量器具檢驗設備的技術資料(包括說明書、合格證、送檢合格證、檢定原始記錄、報廢單等)。

  三、能源、工藝、質量、經營管理計量器具、檢驗設備配備的各種類、規格、數量必須與實際需要相應,并能滿足要求。

  四、在用的計量器具、檢驗設備必須執行周期檢定制度,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檢率達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項計量管理制度,并且要嚴格遵守,計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庫、流轉、降級、報廢核制度;

  2.使用、維護、保養制度;

  3.周期檢定制度;

  4.在用計量器具、檢驗設備現場抽檢制度;

  5.計量員培訓、考核、任用、獎懲制度。

  監視和測量裝置采購、入庫、流轉、降級、報廢、核準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根據生產的需要制訂計量器具的購置計劃,經公司批準后,交由采購業務部外購。

  二.新購買的計量器具,必須具有合格證,倉庫才能辦理入庫手續,入庫后應即報工程部備案。

  三.使用部門領用新購置的器具,必須報工程部,由工程部視其工作性質,決定器具的類型,規格和使用精度核對后才要發放,并做好有關登記工作。

  四.因機臺動遷或生產器具保管使用者的調動,計量器具要流轉時,須由車間班組報工程部辦理轉移手續。

  五.計量器具在周期檢定和抽檢中,發現精度達不到原來等級時,應降級使用。

  六.計量器具使用到殘舊,已不能再降級使用時,經工程部核準,作報廢處理,報廢后計量器具,不得繼續轉移,流入生產使用。

  七.計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于人為原因造成器具損壞,遺失的必須及時報車間和工程部,并寫明原因,損壞程度,責任者由車間根據《獎懲制度》提出處理意見,工程部根據實際情況簽署意見后提交公司處理;損壞至不能使用或遺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工程部根據生產的需要制訂計量器具的購置計劃,經公司批準后,交由采購業務部外購。

  計量器具使用、維護、保養制度

  一.計量器具的使用。必須有專人負責,流動性的器具應由專人保管,保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二.計量器具必須經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計量器具使用者,應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四.使用時必須注意愛護,經常保持清潔,小心輕放。

  五.使用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失靈、超差等異常現象,不得擅自拆修,應及時報技術質量部進行檢修,合格后方能續繼使用。

  六.計量器具的維護,保養落實到個人,不用時應清潔干凈,裝入盒內,保存在干燥處。

  七.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按規定接受周期檢定和抽檢以保證其完好合格。

  八.切勿將量具,儀器暴曬于日光中或置于塵埃沽污,潮濕之中。

  在用計量器具現場抽查制度

  一.在用計量器具在規定使用期限內、計量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到車間、班組進行現場抽檢,如發現有不合格現象、有權立即停止其使用。

  二.對關健工藝中的在用計量器具,在檢定有效期內按10%的比例抽檢,并計算出抽檢合格率。

  三.在抽檢中如發現抽檢合格率低于95%時,要及時提出整改措施,發確保測量精度和產品質量的穩定。

  計量工作制度

  一.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令、法規、組織學習有關計量文件。

  二.設計編制全公司的各種計量網絡圖,制定計量器具配備方案。

  三.制定本企業的計量管理辦法和各種管理制度,報總經理批準后貫徹實施。

  四.根據實際情況,組織一個由各車間各部門人員組成的計量管理系統。

  五.制定各種量值傳遞系統表和周期檢定日程表,組織全公司的計量器具的檢定工作,保證量值傳遞和測量數據的準確。

  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公司級標準計量器具,開展一些必要目的檢定,測試,組織按期送檢,保證標準計量器具的周檢合格率達100%,不合格一律不準使用。

  七.統管全公司計量器具和有關部門配合制訂計量器具購置計劃,組織好計量器具入庫、發放、使用、降級和報廢的登記工作,建立計量器具臺帳和歷史檔案卡。

  八.整理保管計量文件和技術資料,統計分析和各種計量數據,供公司決策參考。

  九.普及宣傳計量法令、法規和計量技術知識,對職工進行正確使用、維護、保養計量器具的教育,負責計量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十.監督全公司各部門執行計量法;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實施計量管理制度。

  十一.對違反計量法,違反計量管理制度的人和事必須作出處理。

  十二.負責調解處理管理范圍內的計量糾紛。

  計量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計量法令,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計量管理制度。

  二.按具體分工負責計量檢定,測試任務,提供準可靠的計量檢定,測試數據。

  三.對違反計量管理制度及因違反所造成損失的部門和個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有權向有關領導部門反映情況和提出處理意見。

  四.加強學習、熟悉所從事的計量工作業務,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培訓和考核。

  五.自覺維護和保養各種計量器具,經常深入車間、班組抽查計量器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監督指導車間、班組人員正確使用計量器具,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

  計量原始數據、統計報表、檢定證書的管理制度

  一.據實際需要,編制各種統計報表,對有關計量數據進行計算整理、分析,供有關部門參考、查對。

  二.收集整理、保存

  各種原始數據,不得偽造、刪改遺失。

  三.各種檢定證書(出公司合格證、檢定合格證等)由工程部負責保管。

  四.各種原始記錄,統計報表、檢定證書一般應保存三年以上。

  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管理辦法

  根據《計量法》和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我公司范圍內使用的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的'部門和個人,必須按規定將其使用的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報工程部登記、備案。

  二.工程部根據執行檢定機構的檢定周期,編制《計量器具周期檢定計劃》,并負責按期組織送檢。

  三.屬于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包括新購置的)未備案,檢定或經檢定不合格的,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使用。

  四.未取得《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人,不準修理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

  五.使用屬于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的部門或個人,不得拖延或拒絕送檢。

  六.對沒有執行或違反上述規定的,按照《計量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進行處理。

  七.計量監督人員,必須對強制檢工作計量器具按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對失職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追究法律責任。

  八.凡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環境監測,衛生等方面的強檢工作計量器具,使用者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工程部進行處理,計量監督員要經常到現場抽查,以保證使用準確、安全可靠。

  九.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的采購、入庫、領用、流轉、降級、報廢、使用、維護、保養等應按有關的計量管理制度執行。

  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制度

  一.我公司使用的各種類計量器具,必須按上級有關規定進行周期檢定,以確保其測量精度符合標準。

  二.根據計量器具的種類,使用頻度和環境條件等因素決定的可能保持精度的間隔時間,確定檢定周期、長度、?器等類的檢定周期原則上為12個月。

  三.工程部按照各部門、車間、班組的配備情況,有計劃地編制檢定周期計劃,統一組織安排送檢,送檢率達成100%。

  四.凡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應有檢定部門發給的合格證。

  五.標準計量器具一年送主管部門檢定一次,要求送檢率達成100%,送檢合格率100%,以保證全公司量值傳送的準確。

  六.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才能發放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過期未檢的應停止使用。

  七.對完成檢定的計量器具,做好詳細的檢修記錄,并把記錄歸類存檔,妥善保管。

  批準審核編制

計量管理制度9

  一、管理原則

  1、合理用水用電、方案用水用電、節省用水用電。

  2、全校用水用電裝表計量,按消耗量計價收費。

  3、保證教學、行政工作、師生員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堅持節省用水、用電教導,對不遵守用水、用電管理方法,鋪張水、電的現象舉行批判教導。

  二、管理職責

  小學水電管理由后勤與基建處水電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其職責是:

  1、管理全校各部門用水用電工作,負責和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相關工作的協調;

  2、組織全校各樓宇水電表具的`安裝,按時抄表,并報財務和有關部門;

  3、組織用水用電制度的采取,檢查全校水、電設備的完好狀況,削減線路損耗,組織實施節水、節電的獎懲工作;

  4、組織節省用水用電的宣揚工作。

  三、管理責任制

  1、教學樓、實訓樓等樓宇用電由教室管理員負責管理,準時關電源總閘。

  2、食堂用水由食堂管理員負責管理。

  3、宿舍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

  四、校園各樓宇用水用電都安裝水、電表、按月計量抄錄,監測水電使用狀況,水、電表具屬小學的財產,不得擅自移動改裝,不得損壞。電表具屬小學的財產,不得擅自移動改裝,不得損壞。

  五、校園基建和大修工程需用小學水電時,需經后勤與基建處批準并安裝水、電表后才干使用。安裝費由用戶擔當,并按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的標準交納水費、電費。

  六、同學宿舍不得擅自使用電爐取暖器等電熱設備。否則,按違章用電處理。

  七、違章用水用電處理方法。違章用水用電處理方法。

  1、公共場所、辦公室、集體宿舍等場所不得私拉電線、使用電水壺、電爐等電熱設備,一經發覺,沒收電熱器設備,并罰款200元,私拉電線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私拉電線者擔當所有責任。

  2、有意損壞水電設備除按價賠償工料費外,按照情節輕重處以工料費i一3倍的罰款。

計量管理制度10

  工廠計量器具的校驗、標識、使用管理辦法

  1、目的

  對計量設備進行有效的控制,保證設備的測量精度和準確性,滿足預期的使用要求。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計量設備的控制(分析天平.計量容器等)

  3、職責

  3.1質管科負責計量設備的控制和管理,計量設備周期檢定計劃的編制。

  3.2檢驗員負責計量設備的正確使用及維護保養。

  3.3 銷售部負責計量設備的采購。

  3.4質管科主管負責貴重的計量設備申購審核和周期檢定計劃的審批。

  3.5總經理負責設備購置申請單的批準。

  4、工作程序

  4.1、計量設備的范圍

  用于對采購產品、半成品及最終產品檢測所用的`設備。

  4.2、計量設備的購置

  4.2.1、使用部門需增添、更新計量設備時,由采購部負責人填寫《采購單》,經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采購。

  4.2.2、采購人員按要求進行采購,設備購入后通知質管科按照《進貨驗證記錄》中的內容,對其進行確認。

  4.2.3、在確認過程中發現與要求不符或是設備損壞、缺件時由銷售部負責向供應商調換。

  4.2.4、計量設備經確認后由質管科負責送檢,合格后進行登記、編號,進行標識,注明編號、有效期等,并根據使用的地點、位置,寫入《生產設施、設備一覽表》,統一進行管理。

  4.3、計量設備的周期檢定

  4.3.1、質管科負責制訂《設施保養檢修記錄》,并按其內容組織實施。

  4.3.2、 對需檢定的設備和即將到期的設備及時送檢,由質管科負責聯系國家法定計量部門進行檢定,并保存檢定報告。

  4.3.3、需自校的計量設備由質管科制訂相應的自校規程,進行自校,并作好自校記錄。

  4.3.4、檢定或校準合格的設備,進行合格標識,并標明有效期;校準不合格的,同樣進行不合格標識,經修理后重新校準;對不便粘貼標簽的設備,可將標簽貼在包裝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計量設備的使用、搬運、維護和貯存控制

  4.4.1、使用者應按使用說明書或規定的要求正確使用設備,確保設備的測量能力與要求相一致,防止發生可能使校準失效的調整,使用后要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

  4.4.2、在使用計量設備前應檢查該設備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檢定有效期內。

  4.4.3、對于重大的計量設備,搬運后應重新進行校準,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對于暫時不用的計量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封存申請,質管科同意后予以封存,做好標識與記錄;反之,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質管科同意,必要時送上級計量檢定部門檢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記錄。

  4.5、計量設備偏離校準時的控制

  4.5.1、發現計量設備偏離校準狀態時,應停止檢測工作;并追查使用該設備檢測的產品流向,再評價以往檢測結果的有效性,確定需重新檢測的范圍并重新檢測;質管科應組織對設備故障進行分析、維修并重新校準,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

  4.5.2、 對無法修復的設備,經質管科負責人確認后,由總經理批準報廢或作相應處理。

  4.6 、使用的計量設備應存放在適宜的環境里,防止設備遭受雨淋、曝曬,由質管科負責監督檢查。

  4.7、計量設備的記錄保存由質管科收集、保存直至該測量設備報廢為止。

  

計量管理制度11

  (一)原始憑證必須具備下列內容:

  1、原始憑證的名稱

  2、原始憑證的的填制日期和編號

  3、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

  4、經濟業務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的實物數量和金額及收付款方式

  6、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及填制人員、經辦人員的簽章

  (二)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記錄真實

  2、內容完整

  3、填制及時

  4、書寫清楚

  (三)原始憑證的.審核

  1、合法、合理性的審查

  2、完整、正確性的審查,以合法憑證審核憑證有關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無誤。

  3、自制原始憑證應有經手人、填制人、負責人的簽名。必須按符合規定的要求填制。

計量管理制度12

  一、計量監督檢查分為上級主管部門及計量行政部門監督檢查,用戶的監督和內容的監督檢查。

  二、加氣站計量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計量行政部門國家計量法及實施細則規定范圍內的監督檢查,并為計量監督檢查的`順利進行提供方便。

  三、加氣站計量實施,人員接受上級計量部門的檢查、考核合格才能執行計量任務。

  四、加氣站計量工作接受用護監督。

  五、未即使發現,解決計量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總結、交流經驗,在本部范圍內實行定期檢查,評方和不定期抽查結合的計量監督檢查,本站設計量監督員,進行經常的計量監督檢查。

  六、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各項計量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標準器具送檢率、計量器具合格率、計量系統無泄漏;

  (三)計量技術資料、檔案填寫,管理情況;

  (四)計量基礎,基本技術掌握水平;

  (五)對計量工作中違法、失職、不嚴格執行各項計量管理制度,可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接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計量管理制度13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計量管理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方法,檢查與考核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3、管理職責

  3.1機構及人員設置。

  3.1.1公司計量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

  3.1.2設備部是負責公司計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

  3.1.3設備部動力組負責公司計量管理的日常業務工作。

  3.1.4各廠、單位設專(兼)職計量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的計量管理工作。

  3.2職責

  3.2.1計量監督管理。

  3.2.1.1宣傳貫徹國家計量法令、法規,維護國家計量單位的統一。

  3.2.1.2制定公司計量管理辦法,監督檢查各廠、單位執行公司計量管理辦法的情況。

  3.2.1.3制定公司計量管理考核細則,負責對各廠、單位進行檢查考核。

  3.2.1.4制定計量員的工作標準,指導各廠、單位計量員搞好本單位的計量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

  4.1計量器具配備

  4.1.1公司生產經營中要按照工藝技術標準、規范及經營核算的要求配備計量器具。

  4.1.2計量器具配備計劃、選型由各廠、單位提出,報設備部審批。

  4.1.3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需要,于每年9月份向設備部申報下一年度的'計量器具配備計劃,經設備部審核后報公司審批。

  4.1.4計量器具配備計劃經公司批準后,由供應部負責采購。

  4.1.5各單位在計量器具計劃之外急需計量器具,應編制計量器具采購申請計劃,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報設備部審批,供應部負責采購。

  4.1.6新建、改建項目,在計量系統方案審查階段必須通知設備部派員參加方案審查。

  4.2計量器具的使用與維護保管。

  4.2.1計量器具的使用單位要制定出相應使用、保管、維護辦法,確定專人負責,落實責任。保證計量器具有人管理,有人維護,有人保管。

  4.2.2各廠除標準器具外的計量器具,由各廠負責維護、校驗、保管。

  4.2.3計量器具或計量檢測系統,在交付使用時要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并建立相應的計量設備檔案。

  4.2.4計量器具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損壞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丟失的,責任人或責任單位應負責賠償損失。

  4.3計量數據管理。

  4.3.1計量數據采取分級管理。進出公司、各廠的物料數據,由供應部負責采集管理。各廠生產消耗的物料、能源介質的計量數據由各廠負責采集、管理,并在每月26日向設備部報匯總后的各項計量數據。各單位內部工序間的計量數據由各單位自行管理。

  4.3.2計量數據應以計量器具的計量數為依據,要保證數據的公正準確。

  4.3.3設備部負責生產廠計量數據的核實工作,并向公司上報月度各廠物料、能源介質消耗報表(見附表)。

  4.3.4發生計量異議,由計量異議提出單位向設備部提交書面報告。設備部負責協調、處理、仲裁。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

  4.4計量器具的標準檢定。

  4.4.1公司內所使用的計量器具都應進行有效的標準檢定。

  4.4.2計量器具在檢定周期內因故修理后,必須進行重新檢定。

  4.4.3公司最高標準,由設備部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要求定期送檢,保證公司最高標準的準確性。

  4.4.4計量器具在檢定周期內因故修理后,必須進行重新檢定。

  4.5計量檢定人員管理。

  4.5.1從事計量檢定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所從事的檢定項目必須與檢定員證書所標一致。

  4.5.2計量檢定人員必須定期參加有關的培訓考核,保證檢定人員證書的有效性。

  4.5.3計量檢定人員在從事計量檢定工作中,必須嚴格按有關標準規程進行檢定。

  5、檢查與考核

  5.1公司計量管理工作按《計量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5.2設備部動力組每年組織2次對各廠礦部門的聯合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否則加倍處罰。

計量管理制度14

  計量室計量標準文件集管理制度

  1、計量標準文件集主要是建立計量標準的文字資料,必須認真、妥善保管。計量室計量標準文件集的管理由各項目負責人負責。

  2、計量標準文件集應當包含以下文件:

  2、1計量標準考核證書(如果適用)

  2、2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書

  2、3計量標準技術報告

  2、4計量標準的重復性試驗記錄

  2、5計量標準的`穩定性考核記錄

  2、6計量標準更換申報表(如果適用)

  2、7計量標準封存(或撤銷)申報表(如果適用)

  2、8計量標準履歷書

  2、9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如果適用)

  2、10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

  2、11計量標準操作程序

  2、12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使用說明書(如果適用)

  2、13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的檢定或校準證書

  2、14檢定或校準人員的資格證明

  2、15計量室的相關管理制度

  2、16開展檢定或校準工作的原始記錄及相應的檢定或校準證書副本

  2、17可以證明計量標準具有相應測量能力的其他技術資料

  3、凡新購或在用計量標準器具的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均應歸入計量標準文件集保管,并進行登記編號后歸檔。歷次送檢、送修的計量標準器具,其檢、修后的合格證及檢定結果,均應歸檔。

  4、計量標準文件集,未經批準不得借閱,確因工作需要時,應辦理借閱手續,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借閱單位和個人須按規定期限歸還資料,并經項目負責人簽字驗收。發生逾期不還、丟失

  5、損壞的情況時,應立即匯報,并做出相應的處罰。

  6、計量標準文件集的保存過程中,應保持其整潔完好,不得有污損、霉斑等。超過保存期的檔案應分門別類,選冊登記,經批準后上交保存或銷毀。

計量管理制度15

  一、計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制度

  1、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有專人(計量管理員)負責管理和協調。

  2、在上級計量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醫院計量委員會和醫療設備管理部門按照《計量法》的要求和有關的規定,統一管理全院的計量工作。

  3、統一建立全院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臺賬、分戶賬、分類賬,保管好有關的技術檔案和檢定證書。

  4、加強與計量檢定部門的業務聯系,做好年度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工作。

  5、隨機地對在用計量器具進行抽檢,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6、對違反計量工作制度產生的后果,報領導作相應的處理。

  二、計量器具的采購、入庫、降級和報損制度

  1、購置時,要審查計量器具的型號、規格、精密等級、測量范圍、計量性能等,以保證計量性能的準確可靠。

  2、采購的計量器具應有cmc或cpa標志(并附有許可證編號),不得采購未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計量器具。

  3、計量器具購進后,應保管好有關的技術資料,使用前應將該計量器具送交計量部門檢定。

  4、驗收和檢定合格后的計量器具方可入庫,同時由計量管理員建立臺賬并編制定期檢定計劃。

  5、對驗收或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有設備科提出退貨報告,由原采購部門辦理退貨。

  6、計量器具經檢定達不到原準確等級,但能達到低一級精度時,可作降級使用,并作好技術檔案記錄的更改。

  7、經檢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過檢定的計量器具,由計量管理員提出報廢報告,經醫療設備管理部門統一處理。

  三、計量器具的使用、維護、保養制度

  1、使用計量器具的部門,必須做好計量器具的使用與保養工作,制訂出相應的使用操作規程,由專人負責,并嚴格按照說明書及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所有計量器具都應建立使用記錄并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常用計量器具應每次使用后擦凈保養,不常用者應定期做通電試驗。

  3、存放計量器具的場所,要求清潔衛生。溫度、濕度要符合檢定規程的規定,并保持相對穩定。易變形的計量器具,要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嚴禁計量器具與酸、堿等腐蝕性物質及磨料混放。

  4、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有計量鑒定證書或合格標記,發現合格證書丟失或超期的,要及時查找原因,辦理補證手續。

  5、計量器具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計量管理員處理,各使用部門無權擅自修理計量器具。精密貴重儀器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送修,并做好記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未經檢定或檢定不合格;超過檢定周期;無有效合格證書或印鑒;計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內失準、失靈;未經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批準使用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本單位不能修理的計量器具,應委托取得《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修理,并在取得該單位開具的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四、計量文件、技術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1、計量文件、技術資料、質量憑證、單據要由專人保管并進行編號、登記,借出時履行借用手續,以防丟失和損壞。

  2、認真填寫計量技術檔案,做到內容完整、字跡端正,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相關規范。

  3、按規定的保存時間保管好計量文件和技術檔案資料,若銷毀檔案資料須經批準。

  4、對發生丟失計量檔案的事件應做好記錄,查清原因再追究責任。

  五、計量事故管理

  在醫療過程中,可能會因醫療計量器具的準確度或其他計量問題引起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如發生這類問題,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處理計量糾紛的方式有檢定和調解,首先要查清事實、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在相互諒解的基礎上促使雙方當事人解決問題。

  2、計量調解是由縣級以上技術監督局對計量糾紛雙方進行的調解。根據計量糾紛的特殊情況,計量調解一般應在仲裁檢定以后進行。

  3、仲裁檢定是指由縣級以上技術監督局用計量基準或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所進行的以仲裁為目的的計量檢定、測試活動。仲裁簡短可以由縣級以上技術監督局直接受理,或指定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

  4、情節嚴重并引起醫療事故的,應保護現場,以便有關人員前來找出事故原因并記錄;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處理。

  5、一般事故如系人為因素引起,應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理;如系管理不善引起,應分析原因,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以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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