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獎懲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獎懲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獎懲管理制度1
1、引言
1.1背景介紹
在一個公司中,員工是最重要的資源之一。為了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團隊的工作效率和績效,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1.2目的和意義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過明確的激勵機制和懲罰措施,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促進員工的個人成長和團隊協作。同時,獎懲管理制度還可以幫助公司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提高整體績效和競爭力。
2、獎勵相關規定
2.1獎勵的目的和原則
獎勵的目的是承認和鼓勵員工的優秀表現,激勵其繼續努力。獎勵的原則包括公平、公正、及時和透明。
2.2獎勵的'種類和條件
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貢獻,設立多種獎勵形式,如獎金、晉升、榮譽稱號等。獎勵的條件可以包括業績目標的達成、創新成果的產生、團隊協作的優秀等。
2.3獎勵的程序和流程
獎勵的程序和流程應該明確簡潔,包括提名、評審、決定和頒發環節。同時,應該建立獎勵檔案和公示制度,確保獎勵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懲罰相關規定
3.1懲罰的目的和原則
懲罰的目的是糾正員工的不良行為和違規行為,維護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利益。懲罰的原則包括合理、合法、公正和適度。
3.2懲罰的種類和條件
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不同違規行為,設立相應的懲罰措施,如扣罰工資、調整崗位、停職等。懲罰的條件可以包括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態度消極、工作績效不達標等。
3.3懲罰的程序和流程
懲罰的程序和流程應該公正、公開、公平,包括事實調查、聽證、處罰決定和執行等環節。同時,應該建立申訴和復議機制,確保懲罰的合理性和正當性。
4、獎懲管理制度的操作步驟
4.1獎懲管理的規劃和制定
公司應該明確獎懲管理的目標和原則,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規劃和制定,確保獎懲制度與公司的戰略目標和文化價值相一致。
4.2獎懲管理的宣傳和培訓
公司應該通過內部宣傳和培訓,向員工介紹獎懲管理制度的內容和操作流程,提高員工的認知和理解,增強員工的參與和合作意識。
4.3獎懲管理的執行和監督
公司應該建立健全的執行和監督機制,確保獎懲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同時,應該加強對獎勵和懲罰的監控和評估,及時調整和改進制度。
4.4獎懲管理的評估和改進
公司應該定期評估獎懲管理制度的效果和運行情況,收集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和優化制度,提高其適應性和靈活性。
5、獎懲管理制度的優勢和挑戰
5.1優勢:激勵員工、提高績效
獎懲管理制度可以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進而提高整體績效和競爭力。
5.2挑戰:公平性、操作難度
獎懲管理制度的公平性是一個重要的挑戰,公司需要確保獎懲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主觀性和不公平現象的出現。同時,制定和執行獎懲管理制度也需要一定的操作和管理能力。
6、結論
6.1 總結獎懲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是激勵員工、提高績效的重要手段,對于公司的發展和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6.2展望未來的發展方向
隨著公司的發展和變化,獎懲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斷地調整和改進,以適應新的挑戰和需求。公司應該不斷學習和借鑒其他公司的經驗,優化獎懲管理制度,為員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環境和激勵機制。
獎懲管理制度2
在當月中,教工工作職能范圍內無不安全事故發生,發給安全獎xx元;如有不安全事故發生,則不發安全獎;如因瀆職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除不得安全獎外,還得追究其責任。
(出勤獎元)
教工當月內無病事假,遲到、早退及私自離崗現象,發給精勤獎xx元,病事假累計不超過四小時,發給滿勤獎元;
病事假一5天少發元,超三天者不發給出勤獎;遲到、早退及私自離崗者取消
出勤獎;病事假超過一周者,取消當月月份獎勵。
(教育教學質量獎元)
按時完成當月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發給獎金元;
如教案缺項,不夠進度,書寫不規范,學生本簿不夠次數,批改不及時,錯批、漏批,講課出現知識性錯誤,不按要求開展活動的,出現一次少得獎金元。教學質量抽測“三率”,有“一率”不達標者, 10扣發獎金元。
學校領導、后勤人員此項獎勵,比照一線教師。
專任教師教學課時標準為課時,超過課時者, 22每節獎勵元;代課一節,獎勵元。
學校設紀律、衛生紅旗,中隊獲紀律、衛生紅旗一面,獎勵一元;連續獲雙紅旗次者,另獎勵元,連續次未獲一面紅旗 5者,扣教育管理費元。
每月獎勵文明辦公室,每次獎勵科室每人元。
二、半年獎勵
教工出勤半年內達精勤者,發給獎金元;滿勤者,發給獎金元(病事假累計不超過天);遲到一次扣元,早退及擅離 20崗位者每次扣發元,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獎金無。病事假一天少 5發元,事假超過三天獎金無。
學期中師德“十不準”,教案、學生作業、安全、各項活動無差錯,班主任三率達標者,發給獎金元,校級領導、教導主任依 10扣發獎金元。
半年內按時參加師培活動,并能按規定完成學習任務的,被評為優秀者,發給獎金元,合格者獎金元,及格者獎金元。
三、年終獎勵
全年精勤者發給獎金元,滿勤獎元(病事假累計不超503020發給獎金元,合格者發給獎金元,及格者發給獎金元。
四、特殊貢獻獎
1、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經實踐效果好的,一項發給獎金元。
2、除本職工作外,優質完成學校交給的特殊任務的,發給獎金100 元。
3、在市、區開展的各項大型活動中為學校取得最佳名次的,受到重大獎勵的發給獎金元,單項發給元。
說明:
1、教工獎懲由各方代表組成的評估小組,按期進行評估(黨、政、領導、教師代表、少先隊、后勤)。
此項獎懲制度不包括教師福利待遇,學校福利待遇不低于元(包括教師節)。
3、教師獎懲情況作為年度評優選先、晉升職稱和教師聘任的重要參考。
4、此獎勵制度中的'獎勵數額為暫行規定,隨學校經濟狀況的變化進行調整。
3 學校獎懲制度更好的執行管理制度特制訂如下獎懲辦法, 并嚴格執行,讓孩子從中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提高執行能力,希望學生及家長積極配合。
懲罰:
第一條:節約糧食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的優良品性,因此用餐一定要取舍有度,如出現剩飯.、剩菜現象,則扣一分,如一周連續兩次違反,則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志”當中,并告知家長;
第二條:午休期間必須遵照規定,如有違反,則扣一分,連續兩天中午不休息的學生,扣一分,并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志”當中,并告知家長;
第三條:上學、放學未按時到午托中心、未經家長同意并未告知午托中心老師私自不到中心、家長未到自行回家的,連續一周中午為大家朗誦《管理規定》以及《獎懲制度》,每天兩遍,并扣三分,則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志”當中,并告知家長;
第四條:做作業期間如違反規定將有輔導老師根據情況抽取課文進行抄寫,并扣一分;
第五條:認真并工整的完成作業,字跡不工整,輔導老師會要求擦掉或撕掉重新做,每人準備一個練習本,如果不會做或者做錯作業,輔導老師會要求在練習本上重新做,或者布置類似的題型做。
第六條:視學生違反規定輕重,將向家長如實反應給,并與家長共同協商給學生進行懲罰,必須要求學生遵守規章制度并執行。
第七條:如不服從老師安排,擅自橫穿馬路,在馬路上奔跑、嬉鬧的學生,一次扣兩分。
獎勵:
第一條:用餐、午休和做作業時表現良好的學生,會在“比一比”積分榜上增加積分。
第二條:主動幫助同學,能夠做到團結友愛的學生會在“比一比”積分榜上增加積分。
第三條:值日生協助老師管理學生,表現優異的,在“比一比”積分榜上增加積分。
第四條:表現優異,累積得到個積分以上的學生獎勵文具或玩具件。
第五條:連續一個學期表現優異,獎勵文具盒或作業本,并列為“模范好學生”
獎懲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規范員工獎懲行為,促進企業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提高企業整體績效。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所有員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確定制度的工作組成員;2.調研分析,收集有關資料,撰寫工作方案;3.草擬制度,組織討論,形成初稿;4.邀請相關人員、單位審核初稿,收集反饋意見;5.修改完善制度;6.制度公布、實施。
四、各項制度的內容
1.員工獎勵制度
名稱:員工獎勵管理制度范圍:本企業全體員工目的:激勵員工,提高績效內容:(1)獎勵的種類:表彰、榮譽、物質獎勵等;
(2)獎勵的標準: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業績突出等;
(3)獎勵的程序:申報、評選、審批、公示等;
(4)獎勵的執行:落實獎勵制度,保證獎勵公正有效;
(5)獎勵的監督:獎勵情況監督、督促執行。
2.員工懲罰制度
名稱:員工懲罰管理制度范圍:本企業全體員工目的:規范員工行為,維護企業形象內容:(1)懲罰的種類: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等;
(2)懲罰的標準:違規違紀、失職瀆職等;
(3)懲罰的程序:調查核實、聽取申辯、審批決定、告知結果等;
(4)懲罰的執行:制定執行計劃,落實各項措施;
(5)懲罰的監督:對懲罰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進行監督。
3.獎懲管理的責任主體
(1)企業領導層:負責獎懲制度的制定、落實和監督;
(2)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獎懲制度的具體操作和執行;
(3)員工:必須遵守企業的獎懲管理制度。
4.獎懲管理的執行程序
獎懲管理的程序應明確、嚴格。 1)獎勵:
(1)各部門定期報送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業績突出等情況;
(2)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材料進行評選;
(3)企業領導層審批決定;
(4)公示結果。
2)懲罰:
(1)人力資源部門調查核實;
(2)聽取申辯意見;
(3)企業領導層審批決定;
(4)告知結果。
3)追究責任:
對獎懲管理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失誤、玩忽職守等行為進行追究責任。
五、責任追究
對違反獎懲管理制度的行為,企業將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及公司內部相關管理制度的要求,予以追究責任,嚴格執行企業獎懲制度,保證企業運營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并維護企業形象。
獎懲管理制度4
一、編寫規章制度的目的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落實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方針,規范員工獎懲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員工權益合法,實現企業、員工和社會的共贏。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獎懲管理。
三、制定程序
制定員工獎懲管理制度,需要經過以下程序:
1.確定制定的必要性及制定目的。
2.成立制定小組,由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及法務部門的代表組成,起草制度草案。
3.組織全體員工對草案進行討論和征求意見。
4.經過修改,由法務部門審核后,報經公司領導審定。
5.印發并組織實施,做好員工知悉、理解、遵守的工作。
四、獎懲制度的名稱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五、獎懲管理制度的范圍
本制度所規定的獎懲管理范圍,包括員工在公司所發生的行為和工作表現。
六、獎懲管理制度的目的`
1.促進員工工作效率的提升和工作質量的改善。
2.調動員工工作激情,提高員工的責任心和工作積極性。
3.塑造公司良好的企業文化和員工形象,提高員工的榮譽感。
4.維護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減少人力資源管理爭議。
七、獎懲管理的內容和執行程序
1.獎勵
(1)獎勵的種類
公司采用物質獎勵和非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如表彰、獎金、晉升、榮譽證書、工作經驗分享等。
(2)獎勵的目的和對象
獎勵是為了獎勵員工取得的優秀成績和表現,激勵員工繼續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整體業績和形象。獎勵對象為員工個人、團隊和部門。
(3)獎勵的內容和實施程序
根據工作性質和員工表現,制定獎勵規定,明確制定獎勵的條件、內容、方案、備選人選、實施程序等。
2.懲罰
(1)懲罰的種類
公司采取警告、罰款、降職、停職和開除等方式進行懲罰。
(2)懲罰的目的和對象
懲罰是為了糾正員工的錯誤和不當行為,督促員工自我約束,提高員工的自覺性和責任性。懲罰對象為違反公司制度和法規的員工。
(3)懲罰的范圍和實施程序
根據工作性質和員工的違規行為,明確制定懲罰的條件、范圍、方案、備選人選、實施程序等。
八、責任主體
1.綜合管理部門
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實施和監督獎懲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員工合法權益。
2.人力資源部門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獎懲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和執行,對獎勵和懲罰的資料及時匯總上報。
3.各部門
各部門根據員工工作表現和工作質量,提出獎勵和懲罰申請,并對員工進行獎勵和懲罰。
九、責任追究
對于管理不力或不適當使用獎懲權力的人員,一經查實,應按照公司有關規定予以追查和追究責任。同時,為合法維護被懲罰員工的權益,員工可以提出申訴,公司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和處理。
以上為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的制定內容,公司應嚴格根據制度執行,實現企業、員工和社會的共贏。
獎懲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 年度安全評價獎罰
第三條 公司對各施工現場及分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以建設部頒發的《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等為依據,以月檢查評分、年度總評比的方式進行評價。
月檢查評分在次月底10日前公布,作為對施工現場項目經理部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年度內各月平均評分為評比獎罰的依據,評比結果于次年1月25日前公布。
第三章 獎罰規定
1、公司制定安全獎罰制度,獎勵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成績或避免發生重大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批評或處罰違章違紀造成不安全隱患或事故的單位或個人。
2、公司對基層單位或個人的罰款一律由財務轉到基層單位。
3、各經理部和分公司要結合自己的施工生產特點,制定獎罰的具體標準。罰款項目要由財務填寫收據。對分包單位或民工隊的罰款可以從工程款中扣除。對現場違章的民工個人,可執行現金罰款或罰義務工,參加施工現場整理。
4、安全獎罰要針對問題或事情,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具體人,對單位綜合安全管理差、問題多的可罰單位,其管理者按工作責任承擔相應部分罰款。
5、公司聘任基層單位負責人和業務人員,應考慮在施工生產中對安全工作的態度或業績。對在職的基層單位領導或業務人員,安全部門應向安委會報告他們對安全工作的態度或業績,納入工作考核。
6、上級主管部門檢查工地時開具的罰款,公司對基層單位和個人開具的罰款,一律由基層單位交納,并不得列入成本。
7、公司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和制定工作計劃時,應同時定出獎罰的要求。
第四章 安全管理獎勵
在施工生產管理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遵照“三同時”的原則,對保障安全生產的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每年末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名額按年度內基層單位總數的5-10%確定,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度2人。
對先進單位獎勵額3000元、對個人獎勵額1000元,有突出貢獻的根據業績增加獎勵額,但最高不超過獎勵額的兩倍。
日常工作中有如下表現之一的項目和個人可受到獎勵: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條例、標準、規范和制度、成績顯著的獎勵500-1000元;
2、在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科研方面有革新或發明,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1000元;
3、在創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活動中,始終保持施工現場較高安全管理水平,在行業或企業內處于領先地位的獎勵1000元;
4、工作中,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管理經驗的獎勵20xx元;
5、防止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在事故搶救中表現突出的獎勵1000元;
在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被評為行業或企業先進的。對先進個人與單位獎勵20xx元;
獲得市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按照土建項目2元/m2計獎;
獲得省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按照土建項目4元/m2計獎;
獲得國家3A級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土建項目8元/m2計獎。
第五章 安全管理處罰
對發生死亡、重傷,一次三人以上傷害事故的單位,按成都市違反《勞動保護法規處罰實施辦法》,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公司同時對發生亡人事故單位追加100000元、重傷事故50000元罰款。對項目經理處以50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0-5000元/次罰款。公司安委會將對責任項目管理人員進行約談,視人員工作情況進行停職或者調離;
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的單位,項目經理對工傷事故不積極處理,一經查出責令其補報,除按第八條處罰外,按第八條加倍罰款。對責任人按有關條款另行加重處罰。
有如下情節之一的單位,依據責任程度給予1000元至30000元的罰款。對項目經理處以5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5000元/次罰款;
①構成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處以每項5000-30000元罰款。
②構成違章和隱患,處以每項3000-20000元的罰款。
③構成一般問題和缺陷,給予警告批評,限期整改,限期內未完成的,處以每項1000-10000元的罰款。
④在同一現場內,由于安全管理存在多項違章或嚴重違章及多處隱患和重大隱患而被處罰,其罰款額累計最高不得超過該工程造價的0.5‰ 。
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個人,根據情節予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加重處罰,但不超過罰款額度的一倍,報紀檢部門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送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項目經理處以5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5000元/次罰款;
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經指出不改,造成不安全隱患和險情,釀成未遂事故或致人傷害的;
對不安全隱患孰視無睹,不采取消除措施造成事故的,作為專職安全員對于工作玩忽職守進行加倍處罰;
不服從管理、粗暴抗拒安全檢查人員指導,威脅、侮辱、毆打安全管理人員的;
對安全管理不嚴、抓的不緊,造成失誤,而又不能及時解決的,安全內業資料不能及時完善歸檔的;
違反安全技術管理規定,造成險情或發生傷害、其它事故的;
非工作原因攀登、跨越各種欄、網、架、墻、乘坐非載人提升設備上下,從高處拋擲物料、垃圾的;
擅自改變安全技術方案,拆改、移動、損毀防護設施、安全標志,造成險情或事故的,重要工序和部位作業監督旁站不到位的;
安全值班人員不盡職盡責敷衍推脫、無安全值班記錄,對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10、無有效操作證進行特種作業,拒不接受檢查的;
11、持特種作業學習證無操作監護人時作業的;
12、私接臨時用電線路、擅自動用用電設備的;
第六章 安全獎罰的實施
進行獎勵必須有安全管理部提供的獎勵報告單和獎勵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決定。
領取獎勵金憑安全管理部門開具的《安全生產獎勵通知單》到財務部門直接支取。
獎勵款從安全獎勵基金中支付。
罰款以質安部填發的《安全生產罰款通知單》為依據。
對單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該單位當月的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
對外埠施工隊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其所在單位帳號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由該單位從外埠施工隊的結(預)算款中扣除。
對個人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受罰人所在單位的當月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罰款由受罰人所在單位從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安全獎罰基金專項專用,不準挪用。
第七章 附 則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行之有效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 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問題性質認定:
一、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嚴重違章:
1、 在"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未編制安全措施方案。
2、 高大異形架子無設計、方案,無驗收。
3、 施工中未做安全技術書面交底。
4、 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檢查。
5、 對施工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培訓不合格人員參加施工。
6、 安裝塔式起重機無任何驗收手續。
7、 安裝施工外用電梯無驗收安裝手續。
8、 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9、 中小型機械無管理制度。
10、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未按建設部規(JGJ46-20xx)的要求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在編制審核、批準、實施上未履行建設部規范規定的手續。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未按規定建立定期的檢驗、檢查制度,也未建立相應的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現場未設電氣管理負責人。
11、 按建設部規范JGJ46-20xx的有關規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與電工等級不相適應。非電工操作。
12、發生工傷事故隱瞞不報或遲報
二、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違章:
1、 施工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補充方案"等,未按規定上報審批。
2、 高大異形架子有設計,但驗收手續不齊全。
3、 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不全,未按規定簽訂。
4、 施工中安全檢查資料不齊全。
5、 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內容簡單,有關數據未按要求填寫,與機械安裝的實際情況不符。
6、 施工外用電梯安裝驗收手續缺項。
7、 實習機械操作人員操作時無監護人。
8、 臨時用電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未按要求履行申報、變更、補充審批手續。
9、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的檢查、檢測資料欠缺較多。
10、 現場人員未按規范要求使用臨時用電設施,現場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
11、 施工現場的人員未按有關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三、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一般問題:
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等無針對性。
2、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無針對性。
3、 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復查、整改。
4、 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手續個別項目填寫不詳細。
5、 施工外用電梯安裝驗收手續內容填寫不詳細。
6、 中小型機械管理責任不明確。
7、 起重吊裝作業的指揮人員無明顯標志。
8、 臨時用電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內容對現場的指導性不強,且其它內業管理資料欠缺較多。
9、 臨時用電工程的設施檢查、檢測資料部分欠缺。
四、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重大隱患:
1、 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2、 無許可證從事人工挖擴樁孔施工,以及在控擴樁孔施工中未按〈〈人工挖、擴樁也施工安全管理辦法〉〉施工。
3、 使用不符合規程要求的'材料支搭腳手架。
4、 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
5、 腳手架未按規定設十字蓋或未按規定與建筑物做拉結。
6、 結構腳手架使用荷載超過2646牛頓/平方米(270公斤/平方米)裝修腳手架使用荷載超過1960牛頓/平方米(200公斤/平方米。)
7、 井架、龍門架、卸料平臺無防護門、吊籠無門,無超高限位,不設纜風繩,進料口無防護棚。
8、 四口臨邊無防護。
9、 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10、 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物料。
11、 磚加氣塊等物料堆放嚴重超過標準,或有倒塌危險。
12、 塔式起重機路基枕木糟、朽,鋼軌接頭懸空,無接地設施,道釘數量少于50%。
13、 塔式起重機電纜線破損嚴重,且無卷線器。
14、 塔式起重機四限位、二保險有一項失靈。
15、 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嚴重松動或缺少螺栓。
16、 塔式起重機或提升設備吊索具破損嚴重。
17、 塔式起重機接地電阻大于4歐姆。
18、 施工外用電梯限位裝置有一項失靈。
19、 施工外用電梯附墻拉接點松動,挪板、螺栓安裝不符合標準。
20、 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21、 卷場機未搭設防砸、防雨操作棚。機身未設固定地錨,傳動部分無防護罩。
22、 攪拌機未搭設防雨、防砸操作棚,用輪胎代替支撐,保險鏈、防護罩不齊全。
23、 機動翻斗車時速超過5公里,方向機構、制動器、燈光未做到靈敏可靠。
24、 乙炔瓶、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超標準。
25、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采用三相五線制接零保護方式。配電系統的接地、接零保護方式的做法嚴重違反有關標準、法規。
26、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未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27、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采用分級配電方式。
28、 施工現場的配電線路不按規程、規范要求架設。
29、 施工現場的電器設施、線路,未根據規程規范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存在嚴重問題。
30、 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31、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不按規定選接漏電保護裝置和接線破損不符合要求。
32、 現場的照明系統未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裝置或未按要求選用安全電壓。
五、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隱患:
1、 溝、槽等土方施工放坡不符合規定,支撐不牢固。開挖深度超過2米,未做防護欄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險處未設紅色標志燈。
2、 腳手架施工中基礎不墊板,立桿、大小橫桿間距或操作面防護不符合標準,腳手板下無兜網。
3、 腳手架的十字蓋不全,腳手架與建筑物拉接點超過垂直距離4米、水平距離6米,拉結材料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或未做支頂。
4、 井架、龍門架等卸料平臺有防護門而不使用,超高限位失靈,纜風繩(含繩、地錨、連接)不符合標準。
5、 四口臨邊防護不標準、不牢固。
6、 安全網支搭不嚴密,水平網的寬度,隔層網的數量及風底距下方物體表面的垂直距離不符合標準。
7、 塔式起重機路基采用長短枕木間隔使用時,短枕木連續超過三根,未設接桿,或拉桿間距大于6米。
8、 塔式起重機鄭線器運轉不正常。
9、 施工外用電梯各傳動機構有松動及齒輪、齒條磨損部分超標。
10、 中小型機械傳動部分防護設施不全或損壞。
11、 安裝攪拌機未拆輪胎,墊木不牢固。
12、 卷揚機鋼絲繩未做過路防護或使用開口式滑輪。
13、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違反有關規范標準。
14、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開關插座、熔為器、保護裝置和計量、指示裝置不按規定選型及裝設。
15、 施工現場的電動機具電源線拖地,明設未做防護。
16、 電焊機的裝設,未采取防雨水措施,一、二次側防擴罩不全,焊把線借路或雙線不到位。
17、 施工現場220伏固定照明器具的安裝不符合規范、規程、規定,移動式照明器具的安裝線不符合安全使用不要求。采用安全電壓的照明燈具、燈線和變壓器的安裝不符合安裝和使用要求。
18、 金屬塔、架未按要求裝設避雷裝置。
六、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缺陷;
1、 土方施工中,在坑、溝、槽1米以內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2、 腳手架基礎不墊通板,或用其它小規格材料代用墊板。
3、 安全網在使用過程中,連接松動未及時修復,未及時清理安全網內雜物。
4、 腳手架、防護設施等,在施工過程中未經允許臨時拆改,未及時修復。
5、 塔式起重機路基未做排水或排水不暢。
6、 操作人員離開卷揚機或作業中途停電時,未切斷電源,也未采取防止吊籠墜落的措施或未將吊籠降至地面。
7、 攪拌機停止使用時料斗升起,未掛好保險鏈。
8、 中小型機械不按要求認真保養。
9、 各類電源箱未按要求統一編號管理,未加鎖和內、外部臟亂。
10、 電焊機的防護罩存在缺陷和二次線路超長。
11、 施工現場的電源箱裝設高度不符合規范的規定。
12、 內、外電線路和設施的的防護裝置未做醒目標志。
13、 電源箱內的開關電器和接線端子板不按要求標清名稱。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獎懲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嚴肅培訓紀律,獎優罰劣,保障培訓管理制度的順利執行。
2.適用范圍
均豪公司參加各級培訓的所有員工。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全公司內部助理級別以上人員的培訓獎懲工作。
3.2項目部行政管理部負責項目部范圍內的培訓獎懲工作。
4.術語
4.1'培訓獎勵'是指對培訓工作業績突出的員工進行精神或物質上的鼓勵而采取的'各種激勵措施。
4.2'培訓懲處'是指對公司培訓造成不良影響的員工而采取的各種懲處措施。
5.程序
5.1培訓獎勵的種類與標準
5.1.1表彰:頒發獎狀、證書或一次性獎金,并通報表彰。
5.1.2嘉獎
5.1.2.1最佳管理者:公司按年度培訓管理效果及參訓情況評選,授予最佳管理者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并通報表彰。
5.1.2.2優秀培訓教師:公司按年度評選,授予優秀培訓教師稱號,頒發公司特聘證書并實行課時補助制度。
5.2獎勵執行程序
5.2.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評選辦法和標準,經審批后,下達至各項目部作為評選的依據。
5.2.2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項目行政管理部組織全體員工參加公開評選工作,當場投票。
5.2.3公布名單,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報行政總監審批。
5.2.4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項目行政管理部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并通報表彰。
5.2.5凡獲得公司培訓表彰的人員,其事跡記入個人檔案,作為今后考核與使用的參考依據。
5.3培訓獎勵的對象及行為
5.3.1組織培訓者
5.3.1.1計劃、組織、實施培訓工作及時到位,具有實用性和創造性。
5.3.1.2各項目部培訓工作負責人能夠及時上報《月培訓計劃》及《月培訓實施表》。
5.3.1.3作為培訓教師能夠認真負責,撰寫教案,備課詳盡,專業知識水平較高,所講內容具有實用性。
5.3.2參加培訓者
5.3.2.1積極參與公司及項目部組織的培訓。
5.3.2.2不遲到早退,自覺維護課堂紀律。
5.3.2.3學習態度積極,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5.4培訓懲處
5.4.1過失懲處對象及過失行為
5.4.1.1一類過失
5.4.1.1.1受訓者
5.4.1.1.1.1培訓無故遲到、早退或替他人簽到者。
5.4.1.1.1.2培訓期間交頭接耳、大聲喧嘩、吃食物、咀嚼口香糖或在培訓過程中接打手機、吸煙等對培訓講師作出不禮貌的行為。
5.4.1.1.1.3未經許可擅帶外公司人員參加培訓。
5.4.1.1.2項目部培訓負責人不按公司規定及時上報培訓計劃及培訓實施表。
5.4.1.2二類過失
5.4.1.2.1受訓者
5.4.1.2.1.1連續兩次培訓課程遲到或早退
5.4.1.2.1.2培訓課程曠課。
5.4.1.2.1.3培訓過程中睡覺。
5.4.1.2.1.4未參加或未按規定通過指定的崗位培訓課程的培訓及考核。
5.4.1.2.2培訓負責人對培訓工作態度消極、抵觸,工作效率低下。
5.4.1.3三類過失
5.4.1.3.1受訓者
5.4.1.3.1.1連續兩次培訓課程曠課。
5.4.1.3.1.2故意損壞培訓教具、培訓設備。
5.4.1.3.1.3經免薪培訓及補考后,仍為達到指定的崗位培訓課程的培訓要求。
5.4.1.3.2培訓組織者
5.4.1.3.2.1不能勝任培訓工作,工作能力有限。
5.4.1.3.2.1外瀉公司內部保密培訓資料。
5.4.2培訓懲處形式與程序
過失類別行使權利范圍
一類過失項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訓負責人
二類過失總部部門經理、培訓經理或項目執行總經理
三類過失0-3級員工部門經理報行政總監(或項目執行總經理)批準,4-8級管理人員由行政總監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4.2.1獎懲單由簽發部門交過失員工簽字,再送項目行政管理部或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根據過失類別的輕重程度分別由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罰,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存檔。
5.4.2.2對員工反映部門經理以上人員過失行為經核實后,由行政總監或總經理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5.4.3懲處標準
參見《獎懲管理制度》。
5.4.4申訴
參見《獎懲管理制度》。
6.監督執行
公司行政總監
7.相關/支持性文件
《員工手冊》
《獎懲管理制度》
《培訓管理制度》
《各類培訓管理規定》
《員工入職/崗前培訓管理規程》
8.質量記錄及表格
《獎懲單》
獎懲管理制度7
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級圖書角的圖書,更有效地激發學生的讀書熱情,培養熱愛讀書、自覺讀書的行為習慣和心理品質,提高班級圖書角圖書的使用效果,營造書香班級,針對本班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班級圖書管理制度:
1、班級圖書為班級同學捐獻,同學捐獻時請寫好姓名,書名,單價以便日后歸還。
2、學生借閱圖書應先翻閱《圖書目錄》后,向圖書管理員提出所要借閱的書名及編號,每位每次只能借書一本,不準隨意在圖書角亂翻。借閱圖書時,聽從圖書管理員的安排,不得擠、搶或其他影響秩序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停借1-5次。
3、借閱圖書者應愛護圖書,不得撕頁、折頁、剪裁、折卷圖書,不得在圖書上畫線、批注或涂寫,如有發現者,視其情節輕重進行相應賠償罰款。
4、借出的'圖書,管理員應認真登記好圖書書名、編號、借閱時間及圖書完好程度。
5、借出的圖書兩周內必須歸還圖書角,歸還圖書時管理員應檢查破損情況,及時處理賠款事宜。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歸還者,必須在最后之日補辦續借手續。
6、借閱的圖書若被遺失,應按原價賠償,破損的圖書視其破損程度酌情賠償。有偷竊圖書的行為,一經發現按情節輕重按原價的5-10倍進行賠償。(圖書丟失由該讀者賠償,如是由于管理員沒有認真記錄造成無法找到遺失,則由管理員賠償);
7、兩周內未歸還也未辦理續借手續的,由管理員及時把借書人的姓名及書名、單價抄送班主任,班主任應指令其及時歸還或賠償。
8、設班級圖書管理員3名,其中1名負責圖書整理,1名負責登記本的整理,1名具體負責圖書的外借管理等工作;
9、放假前一周,由圖書管理員清查一次借出的圖書,把未還圖書人的姓名及書名、單價抄送班主任處理。
10、學生休學、轉學前必須歸還清楚所借圖書。
11、圖書角不向其他班級、校外開放。貴重圖書應經班主任同意后借閱。
12、圖書借閱時間:周一至周四下午第八節課
二、班級圖書管理員職責:
1、圖書管理員在班主任的幫助和指導下將圖書編號,便于整理、分類和進行借閱記載。
2、負責記錄同學們的借閱情況,利用課間整理,管理圖書。
3、查看還回的圖書是否完好,如有損壞及時記錄并向老師匯報,督促損壞圖書的同學粘補或賠償。逾期不還者,督促將書收回。
4、期末前兩周將所有外借的圖書收回,清理后歸還給圖書的主人。
5、協助班主任或年級組開展各種讀書活動。
三、獎懲辦法:
對于工作出色的班級圖書管理員,在每學期或每學年結束時,評為“優秀圖書小管理員”。并且在每學月中的班級德育量化中獎勵1至2分。對于工作不負責的班級圖書管理員,則經過班委會討論后重選。
初一四班20xx年9月
初一四班班委成員(暫定)
班長:王博寧
紀律檢查班長:李佳睿
學習委員:張東晁郁焓
生活委員:國雅俊劉詠
團支書:陳佳彤
衛生委員:程靈寶王驍翰
宣傳委員:左豐豪馮奕如
文娛委員:閆文靜劉暢
體育委員:苑竣堯
統計委員:魏麟蘄
語文科代表:連家怡張子遷
數學科代表:韓子恒喬文豪
英語科代表:李曉璐閆彥
政治科代表:宋潤澤
歷史科代表:李佳茵
地理科代表:王子牛
生物科代表:李暢
微機科代表:趙玉卓
音樂科代表:高莫楠
美術科代表:杜一晨張一
勞技科代表:武文君
航模科代表:左宇航張其盈
心理科代表:高躍為
學習小組(暫定)
一組:趙傳睿籍朝陽王子牛孫月禾左豐豪李暢高莫楠國雅俊左宇航
二組:李佳茵許蘇韜程靈寶閆邯王博寧晉曉彤趙玉卓杜一晨高躍為
三組:李鑫楚張明月朱一諾史甜樂陳佳彤武文君閆文靜孫文琪劉暢
四組:馮奕如吳浩冉李佳睿韓子恒張子遷王路璐劉慧君王驍翰李曉璐
五組:楊子恒邵星宇呂一然喬文豪張東苑竣堯孟子顏晁郁焓許昌宇張一
六組:閆彥蘇韋銘連家怡劉詠張立珠孟依然張其盈魏麟蘄宋潤澤
注:黑體為組長。
獎懲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加強宿舍的`安全管理,強化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意識,創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宿舍管理常規化。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北京東方雙冠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德麥特捷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全體內宿員工。
3、評比規則:由綜合部每月進行一次評比活動。
獎勵標準:每月評選優秀標兵一個,并給予獎勵5分。
處罰標準:對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違反情節較輕的一次說服,二次警告,第三次情節嚴重者扣除5-10分。
3.1、發現煙頭,有人承認每根扣5分,無人承認集體均攤,宿舍長雙倍。
3.2、不疊被子,床鋪凌亂,隨意懸掛衣物占用空床扣2分。
3.3、床下鞋子未在線內,擺放凌亂扣2分。.
3.4、桌椅擺放凌亂,桌面臟亂扣2分。
3.5、地面臟,堆積雜物扣2分。
3.6、博物架、衣架、鞋架等擺放凌亂扣2分。
3.7、私拉電線,離開時未關閉電器扣2分。
3.8、外宿人員不通知管理員自行留宿,扣2分。
3.9、在宿舍內賭博、斗毆、喧嘩、酗酒、大聲播放音樂影響他人正常休息,每人扣5分。
3.10、宿舍長負責安排輪流值日并進行監督,住宿人員如多次違反上述制度,經說服無效者,取消其住宿的資格。
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監督和檢查。檢查結果與績效考核掛鉤,1分等于10元。請大家自覺遵守本制度。
獎懲管理制度9
第一條目的
1.為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產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由由此,質量管理成效如何尤為重要,上至高層領導,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質量、抓質量,堅持出精品,減少直至杜絕不合格品、廢品。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從事管理、生產的所有人員。
第三條獎懲規定
1.原材料控制(含外協件)
(1)采購標準及技術。
①工作標準。
a.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由技術中心產品工程師根據產品要求制訂并發放到采購部和品管部。
b.采購員須按照技術中心制定的采購標準選擇適宜的供應商采購原材料。
c.品管部根據材料采購標準/技術要求制訂檢驗計劃,實施檢驗。
②處罰規定。
a.需采購材料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或采購標準/技術要求不明確導致無法采購,每次處罰相應產品工程師50~200元人民幣,如影響生產進度,處罰相應產品工程師200~500元人民幣。
b.無采購標準/技術要求而采購原材料者,每次處罰相應采購人員50~200元人民幣。
c.因采購原材料不合格影響生產者每次處罰相應采購人員50~2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幣。
(2)入庫驗收。
①標準。
a.原材料采購到廠后倉管員清點到貨數量并填寫“入庫報檢單”向來料檢驗員[外協、五金/化學分析員(化工原材料)]報檢。
b.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根據“入庫報檢單”對來料進行檢驗/驗證,合格后出具“檢驗報告”并在“入庫報檢單”上簽字,同時對相應材料進行標示。
c.倉管員根據經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簽字的“檢驗報告”和“入庫報檢單”辦理入庫手續。
d.不合格材料若需特采入庫,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后方可入庫。
②處罰規定。
a.材料未經檢驗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而辦理入庫,處罰相應采購人員、倉庫保管員每人50元人民幣,如未經檢驗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據對公司造成的影響及損失酌情處罰50~300元人民幣。
b.對已檢驗合格入庫的材料發現批量不合格或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現批量不合格,對相應檢驗員按造成損失情況酌情處罰50~200元人民幣。
(3)入庫材料的保管。
①標準。
a.入庫原材料須標志清晰、完整(標志至少應包含: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批號、供應商名稱、生產/加工日期等),包裝完好,檢驗狀態標示明確。
b.入庫后的材料須定置定位擺放整齊,標志清晰、完整,賬卡填寫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執行先進先出。
c.倉管員在辦理入庫手續前須檢查材料標志是否符合上述規定,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材料要求相關人員予以現場整改;否則,倉管員可拒絕辦理入庫手續。
②處罰規定。
a.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的相關人員,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b.對入庫后的材料未進行定置定位擺放或擺放不整齊、無標志或標志不清晰、賬卡記錄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處罰倉管員50~200元人民幣。
(4)來料檢驗/分析。
①標準。
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接到報檢后,須按照檢驗標準對每種材料進行抽樣檢查,記錄檢驗試驗結果并出具檢驗報告,同時對材料進行檢驗狀態標示,對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進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并將特采意見附至檢驗報告。
②處罰規定。
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者每次處罰1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5)倉庫發料。
①標準。
倉庫發往車間的材料須標志清晰、完整,包裝完好,如出現拆分包裝現象,倉管員須對發至車間的材料重建標志并簽字,車間領料人員對無標志材料可要求倉管員予以建立,否則可拒收材料。
②處罰規定。
發至車間的材料無標志,每次分別處罰車間領料員和倉管員50元人民幣,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車間領料人員和倉管員各承擔50%的損失,同時處罰每人罰每人1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2.過程控制
(1)客戶要求的轉化。
①產品工程師負責將客戶要求轉化為內部技術要求及工藝要求,同時對客戶要求轉化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
②對已轉量產的產品因工藝設計不合理或技術要求不明確而導致產品不合格或客戶索賠,對相關責任人處罰50~200元人民幣,對其直接主管處罰200~500元人民幣。
(2)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確定。
①產品工程師負責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的確定。
②對已轉量產的產品現場無作業指導書及生產過程參數,致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工程師50元人民幣;導致不合格品造成損失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工程師50~2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100~300元人民幣。
(3)設備有效性的管理。
設備科負責設備有效性的管理,因設備不合格導致產品批量不合格,處罰直接責任人50~2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幣。
3.檢驗管理
(1)無標志的材料、產品轉入本工廠,檢驗員須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并上報,隱瞞不報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2)在檢驗工作中不得出現批量錯檢、漏檢現象,每發現一次處罰直接檢驗員20~200元人民幣。
(3)檢驗員在工作中如發現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直接主管或部門主管匯報,不能擅自做主影響工廠生產,否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50~100元人民幣。
(4)檢驗員檢驗出產品不合格后有權要求員工暫停生產,以控制不合格品繼續產生,同時立即通知班長并上報廠長和品管部,如不及時上報,影響生產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對檢驗員發出停止生產要求而拒不執行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幣。
(5)負責保管好圖紙、相關技術文件、檢驗章、丟失圖紙、技術文件每張罰款50元人民幣,丟失檢驗章罰款20元人民幣。
(6)對檢驗任務應做到日清日結,當天工作如無故不完成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人民幣。
(7)對生產中由于檢驗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視情節予以處罰50~200元人民幣。
4.現場控制
(1)生產工藝和操作指導由產品工程師負責起草并發放至車間,設備的操作指導由設備部負責起草并發放至車間,缺少相關指導一份處罰責任人20元人民幣。
(2)操作員按生產計劃填寫“流轉單”,流轉單填寫應字跡清晰,內容正確完整,對不符合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
(3)生產開始前操作工必須按要求對設備進行點檢,確認設備完好后方可開始生產,點檢表應填寫完整,內容正確、字跡清晰;如發現設備異常,須立即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上報廠長或設備管理員,同時在點檢表中標注異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點檢每次處罰相應操作員20元人民幣,設備帶病作業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記錄填寫不符合者每次處罰10元人民幣。
(4)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要求和設備操作指導書進行生產并記錄過程、產品數據填入相應記錄單,不按工藝要求進行生產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未按要求記錄過程、產品數據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記錄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
(5)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產品進行自檢并將檢驗數據填入相應流轉單,未按要求記錄過程數據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發現的不合格品及時上報直接主管或檢驗員進行登記、隔離、標示和處置,對隱瞞不報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導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處罰50~100元人民幣。
(6)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按要求使用相關生產工裝器具、防護工具和帶有合格標志的材料,確保產品質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裝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造成質量損失者酌情處罰50~2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幣。
(7)車間檢驗員按要求對過程進行巡檢并記錄檢驗數據,未執行或未記錄檢驗數據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巡檢發現不合格品,操作工應根據評審結果及時進行處理,發現以次充好,以廢充好現象,一次罰款50元人民幣。
(8)對生產完畢的半成品、成品,須經檢驗員抽檢,抽檢合格后檢驗員在流轉單上簽合格章,產品隨流轉單一起轉入下道工序,未向檢驗員報檢而轉入下道工序,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50元人民幣,產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未經特采而轉入下道工序者,處罰相關操作人員50~1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幣;對已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道工序發現批量不合格,經確認屬本工廠責任者,每次處罰工廠檢驗員50~100元人民幣,處罰廠長100~200元人民幣。
(9)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標志清晰、完整,檢驗試驗狀態明確,確保不接受、不傳遞無標志或狀態不明確的材料或半成品;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10)操作完畢后,應對現場進行清理,確保現場整潔有序,設備完好;現場未用完的材料應及時放入相應的庫位,產成品用相應的周轉工具移入混煉膠儲存區進行停放,并做好標志和防護,流轉單交由倉管員整理存檔;現場雜亂、不整潔者,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20元人民幣,不按規定存放或標志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50元人民幣;工廠內設有倉庫的,倉管員每次發出材料前需對材料建立完整的標志(材料名稱、生產日期、檢驗狀態),否則可拒收,發至工廠的材料無標志,每次分別處罰工廠領料員和倉管員50元人民幣,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工廠領料人和倉管員各承擔50%的.損失,同時處罰每人1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11)工廠內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規定進行存放,擺放整齊,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損傷表面,不按規定存放者,處罰相關責任人50元人民幣,同時發現表面損傷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檢驗員登記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庫,發現因過程防護不當導致產品缺陷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元人民幣,因不按規定擺放用錯材料者處罰相關責任人50元人民幣。
(12)生產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設備、工具、模具完好無損,擺放整齊,檔案完整;現場使用作業指導書、工藝文件完整、有效;現場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應區域且區域標志顯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發現一處不符合處罰車間主任50元人民幣。
(13)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復發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須被處罰,處罰金額為操作員累計被處罰金額的兩倍。
(14)當月工廠PPM值超過目標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處罰100元人民幣)對本工廠進行處罰,計算方式:當月PPM值-目標值/目標值×100%,處罰金額最大不超過20xx元人民幣。
(15)對于發現的質量問題要根據相關程序及作業標準做出及時處理,每延期一天對相關責任人處罰50元人民幣。
5.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匯總分析,并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1)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量不合格及時上報并隔離,從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產生的,每次給予獎勵50~100元人民幣。
(2)對當月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工廠內通報表揚并獎勵50元人民幣;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100元人民幣,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500元人民幣。
(3)對當月班組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予以獎勵200元人民幣;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并獎勵該班班長500元人民幣,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授予“優秀團隊”稱號并獎勵該班組1000元人民幣。
(4)對當月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廠長100元人民幣,獎勵過程檢驗員50元人民幣;連續3個月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廠長300元人民幣,獎勵過程檢驗員150元人民幣;連續半年PPM值低于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授予該工廠“優秀團隊”的稱號,并獎勵該工廠20xx元人民幣,同時獎勵廠長1000元人民幣。
6.辦事處質量管理
(1)銷售部各辦事處及業務員負責外部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業務員需及時了解本公司產品在客戶處及客戶市場的使用情況和質量表現,及時發現本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的異常和潛在的問題,并在第一時間內反饋至品管部,以便于公司及時整改,避免質量損失的產生。
(2)對于新開發產品,業務員應參與新產品發貨前評審工作,對在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每提出一條,經確認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
(3)對試裝過程中的新產品業務員在試裝過程應及時準確詳細地記錄裝車情況,對裝車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反饋至公司品管部和技術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戶投訴和索賠;反饋信息及時準確,問題處理及時有效,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因反饋不及時、信息不準,發現的問題處理不及時導致客戶投訴或抱怨者,每次處罰責任業務員200元人民幣。
(4)對評審后的新產品在試裝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導致新產品量產后出現批量問題,經確認屬實者,處罰相關業務員500元人民幣。
(5)對已量產產品,業務員在客戶之前發現存在的潛在質量問題并實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戶投訴或索賠,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
(6)對本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發生的質量問題,業務員應于客戶發出當日或次日及時、準確地將信息書面反饋至公司品管部,信息內容應包含:產品名稱、品號、圖號、不合格現象描述(發生時間、地點、客戶、現象)、不合格數量、涉及數量(客戶生產線、客戶庫存、辦事處庫存)、批次、生產日期、采取措施等;問題反饋不及時,每延期一天處罰相關責任人100元人民幣;弄虛作假或信息不準確者,每次處罰200~500元人民幣;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導致客戶索賠者,每次視情節處罰200~500元人民幣。
(7)對于客戶索賠信息,業務員應于客戶索賠信息發出當日予以調查處理并采取相應措施,以將損失降至最低,并將信息在兩日內詳細準確地反饋至公司品管部,對信息反饋及時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減少客戶索賠的,每次獎勵100~1000元人民幣;如因反饋不及時或措施不力,導致客戶索賠定案,處罰相應業務員200~500元人民幣。
獎懲管理制度10
一、嘉獎制度
凡具備以下條件作為評優秀員工的條件部門賜予通報表揚賜予獎金激勵
1、拾金不昧者視情節賜予5-50元嘉獎。
2、工作精彩多次受顧客表揚賜予5-10元嘉獎。
3、工作表現突出并能為部門工作提出良好改革建議并賜予接受運用賜予20-100元嘉獎。
4、工作仔細細致獨立處事實力強并在工作當中剛好發覺隱患賜予剛好妥當處理避開一些突發事情的發生賜予10-100元嘉獎。
5、工作業務技能嫻熟按規定時限或提前很好地完成任務者賜予5-10元嘉獎。
6、每月業務考核成果優秀第一名賜予50元嘉獎。每月會員售卡第一名者完成任務額售卡量處于酒店第一賜予50元嘉獎
二、懲處制度
1、無故未按時參與部門例會、培訓或未經請假而遲到、早退的扣10元。
2、無故遲到早退扣10元。
3、無故不執行上級領導工作指令推委扯皮的扣10元。
4、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受到來賓投訴、存在事故隱患等問題隱瞞事實真相不上報造成嚴峻后果扣10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5、接待來賓不主動、熱忱扣10元。
6、來賓通知單發生差錯未剛好修正、補救或通知相關部門扣20元。
7、來賓交辦的事項未剛好記錄、沒按時按質完成扣10元。
8、會議確認后未剛好開單、送單導致接待連接失誤扣1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9、銷售人員答應客人的`條件客人到酒店時未守信而導致客人投訴扣100元個人支付答應客人的費用。
10、未做好交接班工作延誤來賓交辦的事情扣10元。
11、未做好客史資料的整理、保管及統計工作扣10元。
12、會議告示牌、橫幅未剛好落實辦理扣10元。
13、簽到臺未剛好落實辦理扣10元。
14、未做好預訂限制和信息溝通工作造成接待困難扣1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15、會議接待期間無人跟蹤服務造成接待連接斷檔扣50元直至扣除當月提成。
16、對來賓反饋的有關建議看法未剛好向領導匯報扣20元直至扣除當月提成。
獎懲管理制度11
獎懲架構
(一)獎勵:
1.小功
2.大功
(二)懲罰:
1.小過
2.大過
3.解職
4.解雇
(三)1.全年度累計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計三小過=一大過
3.功過相抵:
例:一小功抵一小過
一大功抵一大過
4.全年度累計三大過者解雇
5.a.記小功一次加當月考核3分
b.記大功一次加當月考核9分
c.記小過一次扣當月考核3分
d.記大過一次扣當月考核9分
獎勵辦法
(一)1.提供公司“行銷新構想”,而為公司采用,即記小功一次。
2.該“行銷新構想”一年內使公司獲利5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年終表揚。
(二)1.業務員主動反映可開發的“新產品”而為公司采用,即記小功一次。
2.該“新產品”一年內使公司獲利5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年終表揚。
(三)提供競爭廠牌動態,被公司采用為政策者,記小功一次。
(四)客戶信用調查屬實,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損失者(即:呆帳),記小功一次。
(五)開拓“新地區”、“新產品”、或“新客戶”,成效卓著者,記小功一次。
(六)1.達成上半年業績目標者,記小功一次。
2.達成全年度業績目標者,記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標20%(含)以上者,記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為“滯銷品”,業務員于規定期限內出清者,記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現優異者,得視貢獻程度予以獎勵。
懲罰辦法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并循法律途徑向保證人追蹤。
(二)與客主串通勾結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
(三)做私生意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雇。直屬主管若有呈報,免受連帶懲罰。若未呈報,不論是否知情,記小過二次。
(四)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不許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理處(按日不發給薪資),并記大過一次。若是干部協同部屬者,該干部解職。
(五)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或泄漏職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解雇。
(六)涉足職業賭場或與客戶賭博者,記大過一次。
(七)1.上半年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70%者,記小過一次。
2.全年度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80%者,記小過一次。
(八)未按規定建立客戶資料經上司查獲者,記小過一次。
(九)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1.言語頂撞上司者,記小過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記大過一次。
(十)私自使用營業車輛者,記小過一次。
(十一)公司規定填寫的報表,未繳交者每次記小過一次。
獎懲管理制度12
目的:
本制度旨在規范公司獎懲管理,明確員工的工作職責和行為規范,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同時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的'正常運營。
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層制定并經過公司法務部門審核,向全體員工公布并在公司內部執行。
相關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管理法》等。
制度內容:
一、獎勵政策
1.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出色表現和業績,給予相應的獎勵和激勵;2.員工的獎勵方式包括現金獎勵、物質獎勵、榮譽獎勵等;3.獎勵的級別和金額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績效得分進行評定。
二、懲罰政策
1.公司將制定相應懲罰制度,并在明確行為規范的前提下進行;2.對于輕微違規行為,公司將采取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等方式進行懲戒;3.對于嚴重違規行為,公司將采取停職、降職、開除等措施予以嚴肅處理;4.懲罰政策的執行程序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三、責任主體
1.管理層應當對獎懲政策進行制定和實施,并確保制度的有效性;2.各部門負責人應當對本部門員工的表現進行考核和評估,提出獎勵或懲罰建議;3. HR部門應當對獎勵和懲罰進行記錄、通知和執行。
四、執行程序
1.員工行為未達到規定標準,應由部門經理等直接負責人提出書面警告;2.經過一定期限后,如員工未能改進行為表現,按照懲罰政策執行相應的懲罰措施;3.獎勵的評定和發放應定期進行,保證及時性和公正性。
五、責任追究
1.管理層和相關部門對于獎懲政策的制定和監管承擔主要責任;2.如獎勵或懲罰不公、程序不規范等情況,應進行調查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3.如員工對公司的獎懲決定存在異議,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申訴和處理。
獎懲管理制度13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鉤的原則,確保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規獎懲管理
第一條:獎懲原則: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獎罰結合”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二條:獎懲方式
1.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精神獎勵(給予一定榮譽)和現金獎勵。
2.懲罰方式:行政處分和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第三條:獎懲種類和標準
1.獎勵種類:獎懲按等級大小分為不同的種類。獎勵有嘉獎、記功、記大功三種:懲罰有警告、記過、記大過三種。
2.獎懲標準;嘉獎一次發給獎金100元,記功一次500元,記大功一次1000元。與之相對,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記過一次扣薪500元,記大過一次扣薪1000元。
3.兩個嘉獎相當于一個記功,兩個記功相當于一個記大功;一年內被記三個大功者,公司給予破格晉升3級工資。
4.兩個警告相當于一個記過,兩個記過相當于一個記大過;若一年內被記三個大過者,予以開除。
5.功過可以相抵。
6.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領導交辦的工作,督辦第一次未辦的,記警告一次;督辦第二次未辦的,記過一次;督辦第三次未辦的`,記大過一次。
7.員工出現100元以上罰款時,直接上級同時被罰(被罰金額為員工罰款金額的50%)。按規定,公司對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1.嘉獎
(1)完成本部門計劃指標,產生良好經濟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思想進步,團結互助,事跡突出者。
(4)維護公司各項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總經理認為應給與獎勵的。
2.記功
(1)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的。
(2)工作有較大影響,工作績效比較突出者。
獎懲管理制度14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八、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車隊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車隊內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懲處違章違規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車隊的服務方針和規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行,使安全生產、運輸、服務質量得以保障,打造車隊服務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車隊負責落實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副總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二、車隊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部門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三、本車隊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的評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實效的原則;
四、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行業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運輸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五、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上年12月21日至當年12月20日,并將結果于12月31日前報車隊;
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3、車隊安全部將審查意見提交車隊安委會研究決定;
4、考核優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為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運營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安全管理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工作。
六、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車隊各項規章制度,表現優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車隊年度優秀駕駛員的評選,優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
2、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爭,保護國家、企業車隊和人民員工生命財產安全,被新聞媒體報道表彰的,車隊獎勵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500元。
3、對一貫堅持優質服務,為企業車隊贏得榮譽的、被上級授予市級優秀駕駛員的榮譽稱號,車隊獎勵500-200元。被授予省級優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500-1000元,被授予全國優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1000-20xx元。
七、處罰細則
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
罰單交回車隊存檔。違者由安全負責人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所有扣分和罰款均有駕駛員承擔。
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車隊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一次未參
加車隊處以50元違約金;
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置進行各級維護保養及檢測審驗工作的,一次未按期車隊處予50元違約金;
4、駕駛員未配合車隊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一次未配合車隊處予50元違約金;
5、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6、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發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為了及時準確地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德興銅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要求,結合我隊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幾點制度:
1.對事故單位和事故相關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對事故發生單位處5000元以上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10000元以下的考核,對責任人給予3000元考核,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1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2.2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2.3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2.4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2.5事故發生后逃匿的。
3.發生輕傷事故視情況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相關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發生負有管理責任的事故,對相關管理人員依照下列規定考核:
4.1發生輕傷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2發生重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考核,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4.3發生設備事故,按運輸部《設備事故管理細則》考核。
4.4發生鐵路運輸行車事故,按《鐵路運輸行車事故處理辦法》考核。
4.5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5.發生一般傷亡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
6.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調查處理的事故;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意見處理。
本制度與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不符的、按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執行。
8.交通事故的處理:
8.1根據公通字[1991]113號《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的規定,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損害程度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類,具體標準如下。
8.1.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8.1.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8.1.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8.1.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8.2發生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按以下辦法考核:
8.2.1負事故全部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8%考核。
8.2.2負事故主要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6%考核。
8.2.3負事故同等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4%考核。
8.2.4負事故次要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2%考核。
8.3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500元,考核金額超過20xx元時,按20xx元考核。
8.4發生一般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1000元,考核金額超過10000元時,按10000元考核。
8.5發生重大(含)以上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20xx元,考核金額超過20000元時,按20000元考核。
8.6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程度極大的交通事故,除按規定對事故責任者予以考核外并給予行政處分。
8.7事故直接損失是指由事故原因產生的直接損失費用。
8.8交通事故除對事故主要責任人進行考核外,各單位對負主要責任的駕駛人員應分別視情況給予停駕待崗處理:直接經濟損失在二萬元(不含二萬元)以內的可視情節給予一個月以內的停駕待崗處理;直接經濟損失在二萬元(含二萬元)以上至十萬元(不含十萬元)以內的可視情節給予一個月至三個月的停駕待崗處理;十萬元(含十萬元)以上的可視情節給予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停駕待崗處理。
8.9相關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發生負有管理責任的交通事故,按運輸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考核。
八、安全生產優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車隊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本年度無投訴。
九、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車隊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有好人好事記錄。
本制度從發布日期起執行。
獎懲管理制度15
為在公司樹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秩序,使各項管理井然有序,獎懲制度規范透明,特制定本獎懲規定。
第一條獎勵
為引導員工努力工作,為公司發展盡心盡職,公司獎勵分為以下幾種:
1.特別嘉獎,1次性獎勵100元—200元;
2.年終嘉獎,1次性獎勵500元—20xx元;
3.改善提案獎,月度20元—500元;
4.加薪或晉級,在原有工資級別上晉升一級工資,或提升一級職務。
第二條有下列事跡者,可給予特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安全或利益,確有實際功績者;
2.利用業余時間學習與本職工作相關知識,并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或資格證書者;
3.突發意外事故或災情,能積極應對、勇于負責并處理得當,有效避免損失、重大損失或減少重大損失者;
4.舉報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或舉報盜竊公司財物且數額巨大者;
5.具有其它重大功績,足以為其他人員樹立模范表率者;
6.在生產過程中及時發現并制止了因工作失誤、大意發生的批量質量問題事故者;
第三條有下列事跡者,可給予月度改善提案獎:
1.對于生產技術、生產工藝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善提案,并被采納且取得成效者;
2.對節約原輔材料的改善提案可以節約相應材料或降低相應價格、或對廢物利用取得成績或有提案價值者;
3.對作業方法所做的改善提案足以節約人力、物力、財力或材料者;
4.對設備、治具、工具的改善提案可以獲得重大經濟效益者;
5.對環境作業的改善有明顯效果者。
注:詳情請參照《改善提案管理規定》。
第四條有下列事跡者,可在年終給予年終嘉獎:
1.一年之中獲得二次以上特別嘉獎者;
2.具有其它重大功績,足以為他人員樹立模范表率者;
3.改善提案年度獲得金、銀、銅獎的提案小組。
第五條有下列事跡者,可給予加薪或晉級并給予其它物質獎勵:
1.在技術、管理方面為公司利潤大幅創收或節約成本做出顯著成績者;
2.對公司經營目標完成、經營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3.有研究發明創造,對公司發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4.具有其他特殊貢獻者。
第六條公司處罰分為以下幾類:
1.警告,并處以1次性罰款10—50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第一次處罰10—30元,第二次處罰40—50元:
2.記大過,并處以1次性罰款60—200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第一次處罰60—100元,第二次處罰100—200元:
3.降級降薪,有職務者予以降一級職務或免職,無職務者降一級基本工資;
4.辭退、除名、解聘,并可根據違紀程度以及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處以賠償相應的損失款項。
第七條因違紀違章或其它損害公司利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除參照本手冊第十條做出處理外,還應賠償公司相應的經濟損失:
1、造成20xx元—10000元經濟損失的,處以當事人經濟損失的5%的賠償,直接上司給予警告處分并處以經濟損失6%的罰款;
2、造成10000元—50000元經濟損失的,處以當事人經濟損失的10%的賠償,直接上司給予警告處分并處扣除一個月工資;
3、造成50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處以當事人經濟損失的15%的賠償,直接上司根據損失情況予以降級、降工資或開除等處罰。
備注:
1、重大損失指一次造成的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
2、如當事人無法查清時,對相關部門的.班長(含)以下全體人員處以經濟損失的2%的罰款,系長以上人員處以經濟損失的4%的罰款。
第八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后予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干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2.接打私人電話、復印或打印私人資料者;
3.因本人疏忽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礙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指定受訓而無故不參加培訓者;
6.損壞公物、浪費資源,但情節輕微者;
7.不遵守廠區出入規定,拒絕保安詢問檢查者;
8.不按規定著裝、不佩帶廠牌或上崗證者;
9.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破壞環境衛生者。
第九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后予以記大過處分:
1.無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務者;
2.因工作馬虎導致機器設備、儀器、車輛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壞或傷及他人者;
3.在工作時間睡覺者;
4.上班時間喝酒或酒后上班造成工作出現失誤者;
5.二次不遵從上司合理指揮者;
6.違反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
7.品行不端、缺乏禮貌、辱罵他人者;
8.不遵守食堂秩序及環境衛生者;
9.累計處以警告達三次者。
第十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后予以降級降薪:
1.累計三次以上(不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2.擅離職守,造成生產事故,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者;
3.擾亂公司生產或秩序者;
4.擅自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廠區者;
5.累計記大過三次者以上者(含)。
第十一條有下列違紀情節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后,公司將予以立即辭退、解聘或除名,
并終止雙方勞動關系:
1.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措施或擅自更改工作方法,致使公司生產經營遭受重大損失者;
2.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3.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客戶利益者;
4.故意損壞機器、工具、原料、產品及公司其他物品者;
5.帶頭罷工或消極怠工者;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者;偽造求職資料或考勤記錄者;盜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6.使用武力或兇器威脅恫嚇他人、或實施暴力行兇者;
7.侵占公司財物、營私舞弊利用職權收受賄賂者;
8.泄露公司商務機密者;
9.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處分或判刑者;
10.在公司(含集體宿舍)賭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毆、留宿異性者;
11.其它從事違法活動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的。
備注:違反公司宿舍規定者參照《宿舍管理規定》條款執行獎懲。
第十二條員工獎懲均由各部門以《員工獎懲呈報表》的形式申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審批
后實施。獎懲批準權限為:
1.警告——課長——所屬部長——管理部長復核
2.特別嘉獎、記大過——所屬部長——管理部長復核
3.加薪、晉級、辭退、解聘、除名——所屬部長——管理部部長——總經理
第十三條執行流程
1.所有發現有獎勵行為或違規行為人員的部門有權提出申請,并填寫《員工獎懲呈報表》逐級上報,然后由用人部門、管理部進行調查處理。
2.獎懲細則申報執行流程圖:
第十四條申訴建議
1.員工對所受獎懲存異議者,應于獎懲決定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管理部提請復議,并陳述理由,管理部在六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申訴后之核定由總經理簽發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
2.針對比較有爭議性問題,如有必要,經總經理許可,可以成立由當事人所屬部門和管理部人員聯合成立臨時賞罰會議,最后由總經理進行核定。
第十五條處理原則
1.公司員工必須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嚴格執行本規定,做到當獎者獎、當罰者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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