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車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車管理制度1
為了加學校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學校各部門服務,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學校可對外運行的所有車輛。
2、本制度適用于學校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的教職員工(不含實習期駕照)。
二、駕駛員管理
1、學校行政部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學校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學校車輛不能正常運行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學校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具備高度的事業心、敬業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熱情為學校服務的精神。
2、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學校保持聯系,第一時間回復學校的任何聯系,并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辦公室人員,并說明原因。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車輛學開車。
3、駕駛員要服從學校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如有特殊情況不適合駕駛車輛的,必須提前向行政辦公室人員作出說明。
4、因駕駛員違章行車,造成交通事故或處罰的,由駕駛員本人負全責;如在行車中,乘車人要求駕駛員違章的,駕駛員應堅決阻止,否則責任將由駕駛員和乘車人共同承擔。
5、駕駛員應愛惜學校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例保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做好發動機維護和保養,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三、駕駛員工作職責
1、負責所指配車輛的安全駕駛。
2、負責車輛出車前、收車后的車況檢查。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負責車輛的清潔和內務。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上班不出車時間,必須在學校待命等候,臨時有事須離開,必須報行政辦公室批準后方可離崗。
4、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辦公室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四、車輛管理
1、學校行政辦公室將根據車輛申請單進行車輛調配安排,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要求進行出車,辦公室負責所屬車輛使用過程的日常管理。
2、任何員工申請用車都必須填寫車輛申請單,并填寫清楚申請部門、日期、申請人、用車事由、出車路程、用車時間等事項,報行政辦公室審批,行政辦公室每日對此單進行整理存檔。
3、學校所有車輛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嚴禁管理人員公車私用或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嚴禁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要求駕駛員出私車,帶私貨。行政辦公室對每臺車輛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的主要數據和資料,包括:車輛型號、購買時間、保養記錄、維修記錄、出現故障、原因以及車輛像片與各種證件復印件等。
4、駕駛員每天工作后,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停放,違反停放規定導致車輛損壞的費用由駕駛員支付。
五、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1、車輛出現故障必須及時書面報行政辦公室,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廠修理,未經批準擅自修理的費用,由送修人本人自付。維修車輛提倡勤儉節約,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車輛確需修理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項目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方可進廠修理。
2、出車前檢查:
駕駛員出車前,應事先對用車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檢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池水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是否堅固;
(3)檢查手、腳制動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4)檢查方向盤、轉向器及擋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5)檢查喇叭、燈光、雨刷是否正常,電瓶接線是否牢固清潔;
(6)檢查隨車工具是否正常;
(7)檢查車輛聲音是否正常。
3、收車后的檢查:
駕駛員出車返回學校后,應對用車例行檢查后方可交車,收車后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有無松動;
(2)檢查車的冷卻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電池水;
(3)檢查燈及雨刷是否關閉,關好車門、車窗并鎖上保險鎖。
4、車輛的清洗:
(1)駕駛員應經常整理車輛內部的雜物,保持車內及尾箱整
(2)駕駛員應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車輛清潔;
(3)如需由洗車場清洗時,應經行政部同意,方可進行清洗。
5、駕駛員出車的規定
(1)服務要熱情友好、使用禮貌用語、保持精神飽滿。
(2)必須提前五分鐘發動著車或到達所需地點。
六、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造成損失的,駕駛員應承擔全部責任。
2、無照駕駛(包括不按準駕車型駕駛的)。
3、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4、由于駕駛員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學校車輛如在公務途中發生事故,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急救傷患人員,并即與行政辦公室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行政辦公室報告。
七、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公車管理制度2
第一條、車輛管理與使用
一、全院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與調配,所有車輛只負責全院的公務用車。
二、行政辦公室負責車輛的'保養、維修、油料、保險以及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等事宜。
三、車輛責任落實到個人,并與主管領導簽訂安全責任狀。
四、車輛必須做到入庫或后院停放。
五、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
六、不允許公車私用。
七、本院人員用公車應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向行政辦公室申請調配,不按規定辦理申請,不予派車。
第二條、車輛費用管理
一、車輛油料管理
1、全院車輛用油實施刷卡加油,行政辦公室管理油卡,做好每次加油總價錢登記,并詳細記錄本次加油前車輛行駛里程。
2、控制耗油量,無特殊情況不得用現金加油,如長途出車需在外加油,由乘車領導或同行人簽字。
二、車輛維修費管理
1、駕駛員發現車輛有問題后應及時報告,經行政辦公室檢查核定后,方可去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
2、車輛如需美容、補胎、換胎、裝飾等,駕駛員應先進行詢價比對,經行政辦公室核定確認后,方可進行更換與維修。
第三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一、凡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分管車輛領導,不準私自了結,未經批準擅自處理者,一切損失自負。
二、以下行為屬違規行為:
1、使用公車外出旅游或進行娛樂等活動;
2、使用公車辦理私人事宜;
3、其它違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的行為。
三、如有違反以上條、例,與年終考核掛鉤。
第四條、駕駛員崗位責任制
一、駕駛員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事宜。
二、駕駛員上班時間不得飲酒
三、駕駛員未出車時應留守單位待命。
四、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范,服從管理,優質服務,做到“安全駕駛、準時出車、節約油耗、遵守紀律”。
五、駕駛員應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擦洗,加強對車輛的維護與保養,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
六、駕駛員之間不得隨意交換車輛駕駛。
七、遵守按時打卡、良好紀律、保守機密。
八、經鑒定由于駕駛員維護不及時,使用不當而造成的車輛損壞(如缺機油等造成發動機損壞)時,由駕駛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五條、本制度由20xx年4月15日起施行,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與修改。
公車管理制度3
一、職責劃分
1、礦車、材料車屬機電設備管理范疇,由機電科負責對現有的礦車、材料車進行建帳、監督、考核和管理,確保安全運轉;平板車屬綜采設備管理范疇,由機電科負責發放、回收和維修,并對平板車使用單位進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2、運輸隊是礦車、材料車的使用、維修和現場控管單位;要協助機電科加強對所屬礦車的使用和管理,以滿足我礦的生產用車需要,并負有對全礦各用車單位進行協助、監督、控制和管理的責任。
3、調度室是生產指揮調度中心,要根據生產需要,對礦車的.使用進行合理調度和協調,確保礦車的安全合理使用。
4、機電科負有的礦車管理責任,要不定時的對整個礦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抽查礦車使用情況,并根據礦車使用及管理情況對上述管理部門進行監督考核。
二、管理規定
1、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到貨后,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礦車,不得投入使用。
2、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投運前,由運輸隊對所屬的每輛礦車進行統一編號、建卡。機電科(設備組)同時建賬并將其納入管理。
3、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對現有礦車、材料車進行全面的清查,對無號、重號的礦車重新建卡、編號;存在缺碰頭、少輪對、銷子閉鎖裝置失效、輪對不轉或轉動不靈活的車輛要及時修復,確保礦車安全使用。
4、用于礦車的聯接裝置(插銷、連接環),必須是具有資質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并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對聯接裝置定期做探傷、拉力等試驗,試驗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為保證在用礦車合理調配和使用。各單位應提前制定用車計劃,經調度室審批后,由運輸隊按計劃進行調配。少量臨時用車,由各單位直接向運輸區申請,并現場辦理用車手續。未經批準私自用車的,每次罰責任單位1000元。
公車管理制度4
1、本單位小車主要供應本單位領導工作用車、適當支配工作人員用車的原則。
2、全部用車必需經主任同意,由辦公室統一調度,無特別狀況,不得直接要求駕駛員出車。辦公室人員需要用車應提前預報辦公室,未經同意私自出車責任自負。
3、嚴格掌握私事用車。干職工如特別狀況需要用車,報經主任批準,方可用車。
4、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章,常常檢查車輛,確保平安行車。晚上車輛必需停放在指定停車點,確保車輛平安。
5、車輛修理及配件購置應先向主任匯報,經批準后,由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核,并由財務聯絡員伴同駕駛員將車開至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并簽字驗收后方可報銷。
6、駕駛員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員駕駛,不得私自出車,若因上述緣由消失車輛的.損壞、被盜、發生交通事故等,視情節輕重,賜予批判教育或辭退處分,并追究其引起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駕駛員必需遵守勞動紀律,聽從領導支配,凡未出車時必需在辦公室待令,不得隨便外出,如有特別狀況外出,必需報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批準,并保持通訊暢通。
公車管理制度5
根據市委、市政府踐行群眾路線對公務用車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經局務會研究決定,制定如下公車使用管理制度。
一、車輛使用
1、本單位的車輛為工作用車,統一由單位辦公室負責調度并填寫派車單,通知出車。
2、各部門工作用車應提前告知單位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
3、禁止公車私用。婚、喪、嫁、娶一律不準用公車;不準用公車接送子女上學、娛樂和辦私事等。確有特殊情況的,需經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使用。
4、駕駛員要根據單位辦公室的安排,憑派車單出車(車輛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辦公室)。無派車單出車的,按公車私用論處(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時補辦出車手續)。
5、本派車單由申請用車部門填寫后送單位辦公室簽字確認后交指定駕駛員,駕駛員憑此單出車,收車后由駕駛員及時交回單位辦公室存檔。
二、車輛的管理
1、駕駛員平時要保持車輛良好狀態,無特殊原因按時上下班,保證按時出車。無工作用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2、駕駛員憑派車單每月向車輛主管核實里程,由車輛主管負責核算報銷汽油費、高速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
3、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交通有關法規,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行車,嚴禁超載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4、駕駛員要確保車輛行駛安全,提高警惕,做到無事故。
5、雙休日、節假日、晚上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雙休日、節假日應將車鑰匙統一交給車輛主管保管。
6、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實行定點維修保養。維修必須到定點維修部維修(除外出用車等特殊情況外),維修保養時駕駛員要向單位辦公室和車輛主管報告,經單位領導同意后維修。維修后將維修發票、維修清單(需有駕駛員簽字認可)報車輛主管,由車輛主管負責維修費用報銷事宜。
三、獎懲
1、公車私用經發現查實,當事人個人承擔機械磨損費,燃料費、過路費、過橋費等相關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2、駕駛員未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或擅自將車輛錯給他人造成車輛失盜或損壞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
公車管理制度6
為了嚴格鎮政府機關車輛管理,使車輛管理正規化、規范化,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鎮政府車輛管理規定如下:
一、車輛管理的原則、范圍
1、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及上級公車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厲行節約、保障正常工作開展”的原則,實施本制度。
2、車輛管理的范圍:凡屬鎮政府機關、計生辦所屬的車輛,均納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圍。
二、車輛的管理和調度
1、公車使用實行“統一調控、領導簽批、用車登記、專職司機出車”的管理制度。
2、車輛使用的范圍是公務用車,其它私人事務一律不得使用公務用車。
3、鎮機關所有車輛由鎮黨政辦統一調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車的,必須上報黨政辦,經領導簽批后由專職人員憑簽批意見出車。
4、鎮機關所有車輛,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須停放在鎮政府大院內指定地點,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節假日用車的,需事先向鎮主要領導請示,經同意后由黨政辦進行登記后方可用車。
6、嚴格控制車輛用油管理和維修費用,車輛用油及維修費憑正式發票或有效憑證實報實銷。
三、車輛的使用
1、車輛由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開車,其它人員一律不準私自駕駛。
2、公務車不得借給非本單位人員使用。如將車輛私自借給他人或不用專職人員出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違反規定的個人負責。
3、車輛駕駛員必須具備車輛駕駛資格,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速超載、酒后開車、疲勞駕駛和違反操作程序駕駛,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駕駛者負責。
4、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
5、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由駕駛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違規公車私用時若受到處罰或發生事故、損毀、失竊的,在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責任者負擔。
四、車輛的保養
1、駕駛員要時刻注意車輛保養,車輛的維修養護由專職駕駛員負責,有問題及時維修,不開帶病車;
2、車輛需要維修的,由駕駛員事先向主要領導提出申請,到鎮政府指定地點進行修理,否則修護費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理者,可憑購買材料零件費用憑證報銷。
3、如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鎮政府與駕駛員或車管專人負擔。
公車管理制度7
為使我院車輛管理更加規范化、合理化、統一化,本著“節省開支,合理使用,削減漏洞,杜絕事故”的原則,合理進行調配和使用,保證每部車輛在醫院的行政和醫療工作中充分發揮服務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使用管理:
1、醫院各種公務車輛由院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派車本著“先急后緩、保障重點”的原則,車輛使用范圍包括:院領導和各職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車、各種會議用車、醫院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用車、請專家會診用車以及經院領導批準的其他用車。
2、120搶救車由急診科負責調度,搶救車主要用于120急癥搶救使用,未經請示批準,任何人不得隨便轉變“120”值班車輛用途。確因工作需要轉變車輛用途的,由急診科書面對分管院長請示經同意后方可轉變,并在規定期限內恢復其原用途.外出醫療急救用車,由醫務科請示分管領導后調配,醫務科支配出車后報院辦公室備案。
3、院領導黃州區內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合理派遣;黃州區以外辦公用車,須報請分管領導批準。醫院各職能科室使用車輛,需提前一天到院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并寫明用車時間、地點、事由經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由院辦公室統籌支配,并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通知出車司機;超出黃州區范圍的,必需由院長批準。凡事先未填申請單的部門,用車不予保障,使用車輛時應按派車單批準的路線行駛,不得隨便指使駕駛員更改行車路線。
4、醫院全部職工用車原則上不予支配,確有特別狀況需要用車,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和院長批準后,院辦公室賜予支配。
5、司機必需憑派車單出車,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出車,否則發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擔當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6、醫院全部車輛在節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車時,必需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車輛鑰匙統一由醫院辦公室保管。非經分管領導和院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車輛鑰匙。(值班車輛鑰匙由值班司機保管)。
7、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公務車輛參與婚喪嫁娶等活動;嚴禁駕駛員在非工作日、非執行公務擅自動用公務車輛。凡公車私用造成違章及交通事故,由責任人擔當后果并賠償經濟損失。
8、司機每次出車回院后,要準時告知院辦公室,以便辦公室把握車輛狀況,合理調配。如遇特別狀況不能按時返回,應準時通知院辦公室,并說明緣由。
9、醫院車輛專職司機,負責車輛的保管和維護,每次出車后要對車輛進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以保證平安行駛。
10、搶救車內的急救設備和物品必需保持完善,不得隨便挪用。搶救車司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以適應搶救需要,不得無故脫崗,保證隨叫隨到。
11、司機駕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章,證件配戴齊全,不酒后駕車、疲憊駕車,凡因自身緣由違章或證件不全被懲罰,全部后果及費用由駕車司機本人負責。
12、院辦公室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建立詳實的'車輛管理檔案,按規定辦理交納有關費用,按規定審計車輛費用憑證;全部車輛有關證件的年檢及保險資料統一由院辦公室保管,并負責支配
13、醫院車輛一般狀況不予外借,上級部門或相關單位因工作緣由,確需借用車輛的,必需經院長同意后辦公室方可支配借用。
二、車輛油料及修理管理
1、機動車輛的修理實行分級管理,機動車輛有故障后,駕駛員要準時向辦公室報告,確需修理的由辦公室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核辦理。
2、實行車輛百公里耗油標準,超出部分由司機負責。車輛用油由辦公室出具加油單到定點加油站加油。用車加油做具體登記。外出在外加油由辦公室簽字后,報請院長審批,方可入庫報銷。
3、車輛需要修理時,由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核準后方能進行,重大檢修項目須經院長審批同意。路途中遇特別狀況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準時根據上述程序補辦手續。
4、車輛修理必需在醫院定點修理廠修理,修理車輛時,辦公室書面報請分管領導批準并注明修理部件、費用準時間等后,方可保養或修理。
5、車輛檢修或修理費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領導核準,車輛檢修或修理費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長核準。
三、司機管理
1、實行車輛出勤登記制度,司機每次出車均需將出車事由、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耗油數登記清晰,備查。
2、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接通知后保證按時出車,保持車容干凈衛生,定期進行車輛的檢修、保養,保證車輛平安行駛。
3、司機擅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和責任事故,所需費用等均由本人擔當,并追究責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擔當相應責任。
4、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執行醫院各項管理規定,禁止酒后開車,嚴禁車輛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出車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而被交警部門處以違章罰款時,由駕駛員自行擔當全部罰款費用。
5、車輛保養費、修理費、停車費、過路費、油料費等憑票據和出車登記及派車單報銷。
6、無論值班、休息手機應保持24小時通暢,全部車輛駕駛人員必需聽從統一指揮。
7、實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車輛狀況處于良好狀態(急救物品、油、擔架等),不得帶“病”出車。
8、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公車管理制度8
一、計劃原則
(一) 工作計劃必須完整,不能缺項和漏項;
(二) 工作計劃必須確保先進性,不能瞞報和虛報;
(三) 工作計劃必須準確,條理清晰,節點明確。
二、計劃構成
計劃主要包括計劃內容、責任主體、完成時間和考核標準。
(一)計劃內容:是指具體工作內容,要求描述具體、明確,與實際一致,不得含糊其辭;
(二)責任人:每項具體工作必須有明確的責任人;
(三)完成時間:每項工作均應有明確的完時間,完成時間必須與公司總體工作節點一致;
(四)考核標準:每項工作必須有明確可考核的標準,不得模棱兩可。
三、計劃節點
(一)年度計劃:
公司在每年11月20日以書面形式發布次年公司年度計劃,各部門據此編制部門次年度工作計劃,編制時間為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年度計劃考核周期為每年12月26日至次年12月25日止。
(二)月度計劃:
1、每月25日前公司以書面形式下達各部門次月重點工作內容,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公司的工作計劃制定部門的工作計劃,于每月的28日完成,交分管總經理審批,被修改一項扣1分,增加一項扣2分;
2、各部門員工根據部門負責人的月度工作計劃制定工作計劃,于每月29日前報部門負責人審批;
3、 工作計劃審批后,主管級(含)以上在每月最后一天將計劃交行政人資部,以便監督落實和考核;各部門員工由部門統一存檔,行政人資部實行抽查;
4、每年的二月份,月計劃的發布和提交日期均提前2日。
(三)節點計劃:
項目于公司確定之日起5日內,由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和行政人資部通過會議形式制定倒計時計劃,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四、計劃編制
(一)公司實行部門計劃和個人計劃相結合的管理形式,公司所有人員均需要制定個人計劃;
(二)部門負責人計劃等同部門計劃;
(三) 工作計劃采用統一的格式編制(見附件)
(四) 工作計劃必須按以下要求編制:
1、主要內容: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分解及項目節點計劃,公司階段性重點工作,部門(崗們)職責內容,公司會議決議所形成的工作事項,上級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事項;
2、完成日期:指預計完成某項工作事項的具體日期,跨月度的工作事項要明確本月應完成比例;
3、責任主體:工作計劃中必須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主體,落實到個人;
4、目標設定:重點工作事項必須設定達成目標,跨度工作應設定階段目標,并在工作總結中對目標達成情況進行匯報;
5、 工作計劃必須根據月計劃的'重點內容,年度工作計劃中的重點工作應在月工作計劃中具體體現,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五)在編制月工作計劃時,上月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須納入下月工作計劃。
五、計劃調整
(一)由于公司經營計劃、重點工作、經營策略發生調整,各級人員相應進行工作計劃的調整;
(二)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工作計劃的,應書面報請計劃審批人批準同意,并將審批文件交行政人資部備案。
六、管理職責
行政人資部負責監督各部門計劃制定與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分解、監督本部門計劃的實施與考核。
(一)行政人資部主要職能
1、負責督促實施、跟蹤各部門重點工作,及時向相關領導反饋信息;
2、負責建立公司工作計劃管理和評價體系,并對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匯總、考核。
(二)部門負責人職責:
1、負責組織編制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
2、負責與公司保持工作計劃銜接關系,并接受公司的指導和監督;
3、負責組織跟進、協調、落實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協調、落實公司重點工作計劃的實現;
4、負責建立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管理,并對部門工作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總強、分析和評價;
5、負責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的上報與計劃執行情況的總結。
七、計劃考核
(一)考核方式:上級領導對直接下級月度工作計劃進行考核,與每月5號前將考核得分報與行政人資部;行政人資部對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并對重點工作進行抽查,對各部門月底考核得分情況進行復核,一旦發現弄虛作假進行雙倍扣除部門負責人及當事人得分;
(二)考核標準:
1、工作未完成,該項工作得零分;
2、本項權重分數,扣完為止。
八、計劃得分直接與績效工資掛鉤,每月計劃得分也將做為年度考評重要參考依據。
九、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由行政人資部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執行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如有特殊情況,報請總經理審批后按特例執行。
公車管理制度9
為加強公車管理,保證行車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車僅限于公司公務活動。嚴禁公車用于婚喪嫁娶、旅游等與公務無關的活動。
二、鑒于車輛狀況,公車原則上只限于XX市內行駛,嚴禁公車市外長途駕駛。
三、各部門因公務用車需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用車。
四、法定休息時間無公務時,公車應在本單位指定地點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駕駛人員要經常檢查車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并處理,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六、車輛正常檢修,應事先報公司領導批準。
七、駕駛人員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因違章受到處罰,由駕駛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八、員工個人一般不得擅自借用公車,不得利用公車學習駕駛技術。
九、公車的日常保養、修理、保險及稅費辦理等事宜由綜合管理部具體負責。
十、本辦法由X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公車管理制度10
隨著公司生產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便于員工工作需要,公司將允許部分員工駕駛自有車輛(含摩托車)進行公務活動。為加強私車公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私車公用的前提條件:
1、確因公司業務車輛資源存在不足;
2、通過集團公司領導批準審批;
3、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稅、牌照、保險單(全保)等各種證件應齊全。
二、私車公用審批程序
擁有私車的員工,確因公司業務需要,當事人可提出申請,提交職能部門領導或公司領導同意,送交集團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審核,再經高級副總裁審批后,方可自帶車公用,辦理有關手續后,享受公司私車公用的`有關待遇。
三、私車公用的基本待遇
1、油費:公務用車的油費由公司擔當,但節假日(如周末、元旦、五一、國慶、春節等)非業務用車油費不予報銷。私車加油必需按公司規定的用油型號加油,加油前必需向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申請和登記,經同意后方可加油。
2、車輛補助費:公司給私車公用車主每月供應肯定車輛補助費,補助標準:月行駛1000公里以內補助500元/月;1000-20xx公里補助800元/月;超過20xx公里補助1000元/月;摩托車100元/月(含油費,不再報銷油費)。
3、路橋費:公務用車路橋費予以報銷,非公務用車的路橋費車主自行擔當。
4、車輛修理維護保養費:由車主自行支配負責。
5、車輛保險費(全保)、年審費、年票、車船稅等:由車主自行支配負責。
6、車輛補助費每月發放一次,車輛路橋費、油費每周報銷一次。
四、車輛的管理
1、私車出車都必需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派遣,并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負責登記私車的行車記錄(每次動身和回來的大路數、時間等信息),常駐林區的護林人員私車(摩托車)公用人員用車不需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派遣和登記。
2、私車公用的車輛在正常上班時間應停放在公司停車場或指定位置。
五、違章與事故處理
1、車輛違章罰款由當事人負責。
2、非公務用車,因私車主借與他人使用;或未經公司同意,私車主擅自借與他人公務而造成的全部損失,全由私車主自行擔當。
3、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理費,由當事人負責處理。
4、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私車公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按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處理,非公務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由車主自行負責。
六、本規定最終解釋權屬集團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七、本規定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公車管理制度11
一、本單位車輛由鎮辦公室統一負責管理,統一調派,按先急后緩、保證重點的原則,確保鎮班子和重要工作任務用車。
二、車輛外出(縣外)公務活動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駕駛員憑鎮辦公室派車單報銷過路費或其它費用(包括辦事處車輛)。因用車緊張需租用其他車輛的,由鎮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登記,私自用車的不予核銷。
三、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項規定,對違反交通法規受到罰款,由駕駛員負責,單位不予報銷。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造成交通事故的.,應根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責任,對駕駛員作出相應處罰。
四、嚴格控制公車私用。車輛實行專人駕駛,定點維護保養。
五、駕駛員雙休日及因事、因病請假的,車輛鑰匙必須交鎮辦公室保管。在節假日、雙休日確需工作用車的,需經鎮辦公室備案后方可用車。
六、日常車輛由駕駛員負責維護管理,車輛要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確保正常工作用車和行車安全。
七、油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發放油料充值卡,實行專卡專用,不得擅自提供其它車輛使用。充值卡費用使用完后需充值,經鎮辦公室登記后,再進行充值,鎮辦公室應對公務車充值費用進行登記,以便全面了解車輛油料使用情況。
八、車輛需要保養和維修時需報鎮辦公室,保證維修費用清楚。
九、駕駛員將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或其它人駕駛,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駕駛員和駕車人承擔。
十、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各辦事處按照執行。
公車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規范和合理調配、使用好(車牌號:)公務車,保證行車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車輛使用
1、公司為便于車輛管理和維護保養,車的駕駛人員由公司指定(見附錄一);
2、車因公用車由市場部負責統一安排,統一管理,統一調配。車因公用車由總經辦負責統一安排,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3、車輛只能用于公司業務工作,未經批準不準用于辦私事;
4、車輛設置“公務用車記錄表”,使用前由車輛管理人員登記使用時間、行車地點、用車事由;
5、確因特殊情況非公務用車的,應事先請示總經理,批準同意后在總經辦辦理用車手續,填寫“非公務用車記錄表”;非公務用車使用人須支付汽油費、過路費、違章罰款,并承擔全部責任;總經辦在考核公車月度里程數時,應扣除非公務用車所產生的里程數。
6、車輛油料管理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制度,不得轉借。油卡由總經辦保管,并設置“車輛用油登記表”,記錄每次加油的里程數和加油量。
第三條車輛管理
1、車輛在行車時應帶齊所有交通部門備查的證件。駕駛員駕車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維護交通秩序,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2、用車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總經辦和瑞風車駕駛員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法定的節假日、休息日或無出車任務時,車輛應停放在公司的停車位上,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私用;
4、公車的保險、年檢、油料由總經辦負責。因公用車產生的路橋費、停車費按照誰使用誰承辦的原則參照公司財務制度按程序辦理報銷手續;
5、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監督管理和考核。每月初車輛使用部門將上月填寫完整的車輛各項記錄表交總經辦存檔,作為備查和考核的依據。
第四條事故處理
1、因公用車出現的違章罰款,駕車人承擔金額的50%。因路邊違章停放造成車身損壞和違章罰款,有關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特別是無照駕駛或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用車人或借車人承擔;
2、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總經辦聯絡,并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五條車輛檢修
1、公車的檢修需到總經辦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
2、車輛在執行任務時發生故障,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要電話請示分管總經辦的公司領導,否則其維修費用不給予報銷。
第六條其它
1、車輛使用人應愛護車輛衛生,保持車內整潔有序;
2、車輛外借與外借車輛事宜統一由總經辦安排管理;3、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嚴格執行。
附錄一:公車指定駕駛人員名單
附錄二:公務用車記錄表
附錄三:非公務用車記錄表
附錄四:車輛用油登記表
公車管理制度13
機關黨政各部門:
集團公司辦公室管理的車輛系公司財產,每一位駕駛人員都要以高度的責任心愛惜車輛,端正駕駛作風,開好平安車。為使車輛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提高車輛運行效率,確保平安,掌握成本,特制定此規定。
一、公車的使用管理
1.辦公室負責公有車輛、駕駛員的調度與管理。
2.司機班長負責保障公車車況良好。
3.因公外出確需使用公車的.部門或人員,需經部門負責人申請、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4.辦公室主任負責調配車輛和駕駛員,并準時通知用車部門領導及用車人員,如有問題,應準時與用車部門或個人協調。
5.公車駕駛員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輪胎、外觀等),如發覺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馬上報告。
6.公車駕駛員要樹立節支的觀念,節省用油,仔細填寫行車記錄。
7.辦公室應對公車進行建檔管理,按月、分車輛對各種費用進行匯總、統計,如油耗、修理費、保養費等,年底出具統計報表,報主管領導。
二、公車維護、修理的管理
1.辦公室負責對公車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2.生產平安部負責對公車的年檢、保險等的手續辦理。
3.當車輛消失故障需進行修理時,駕駛員要具體說明車輛故障表現,待批準后到指定修理廠修理,修理完畢后閱歷收提車,并由主管填寫車輛修理檔案。
三、車輛日常油耗的管理
加油卡由辦公室車輛主管人員統一購買及保管,原則上不允許使用現金加油,遇長途、出差或特別狀況除外。
2.公車駕駛員在出車前后應隨時檢查油量并準時加油,不得因車輛缺油而影響工作。
3.每月具體記錄加油量,做油耗統計,包括日期、公里表讀數、加油量。
4.準時依據油耗推斷車輛運行狀況,發覺不明狀況的油耗增加,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修理。
四、駕駛員的管理
1.公車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公司形象,爭做文明駕駛員。
2.公車駕駛員必需具有駕照,不得將公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不得私自將公車借給他人使用、不得酒后駕車。
3.保持車容干凈,做到車身清潔,車窗光明,發動機潔凈,車內無雜物,后備箱物品整齊。
4.未經允許不能用公車辦私事或將公車開回家中。在此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各種損失均由當事人擔當,情節特殊嚴峻者,集團公司將賜予辭退處分。
5.因交通違章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或違章超標的,公司依據被懲罰額度,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懲罰。
五、違規及事故處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反交通法規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2.違反交通規章,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車輛在公務途中發生事故的,應先急救傷員,愛護現場向“122”報案,并馬上通知辦公室負責人處理。
4.因公外動身生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或賠償,經交管部門鑒定我方有肯定責任的,在扣除保險金額后視詳細狀況由當事人擔當剩余費用的10%-50%。
5.由于駕駛人員違章駕駛及上述第1條情形造成車輛損壞和人員傷亡的,或對所駕車輛操作不當,未按操作要求駕駛,致使車輛損壞的,由駕駛人負擔全部損失。
六、嘉獎方法
對工作仔細、全年無事故,節省用油,車輛保養、修理費用合理的司機,經集團公司各部門評議后在年終授予優秀駕駛員稱號,并嘉獎500―1000元。
七、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試行。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辦公室。
公車管理制度14
為了切實加強我鎮的車輛管理,嚴格車輛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一)統一調度:車輛由黨政辦統一調度,鎮域內使用由分管領導簽批,出鎮使用由主要領導簽批。
(二)使用前登記:嚴格執行公車使用申報審核制度,實行專人負責。車輛出鎮使用的一律通過公車管理平臺申報,經審核同意后派車;車輛在鎮域范圍內使用前需先填寫相關用車登記表,存檔備查。
(三)嚴格使用:
1、嚴禁違規駕駛公車。不準用公款或公務車輛學習駕駛技術;不準領導干部私自駕駛公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非專職駕駛人員,一律不得駕駛公車。特殊崗位工作人員確需駕駛公車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駕駛人員要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做到駕車不喝酒,酒后不駕車。
2、嚴禁公車私用。要嚴格執行中央、省、市、區關于嚴禁公車私用的有關規定,嚴禁使用公車進行辦理私事;嚴禁使用公車參與正常公務以外的旅游宴請、休閑度假等活動;嚴禁使用公車進行婚喪喜慶、探親訪友、接送子女親屬、個人迎來送往等私人活動。
(四)定點停放:非公務期間,公車必須實行定點停放,不準私自用車。駕駛員出車執行公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或外出需在外住宿的,應及時告知黨政辦,并說明原因,同時,駕駛員做好出車記錄。
二、駕駛員職責
(五)駕駛員在行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排除,發現故障,應按有關規定及時修理。
(六)各專職駕駛員應駕駛鎮里指定車輛,未經許可不可將車借與他人,未經批準也不可與其它駕駛員交換駕駛車輛。
(七)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上班時間不出車,必須在辦公室等候工作,臨時因私外出應口頭請假。
(八)車輛的維修和保養,需在定點廠修理和保養。
三、車輛維修
(九)車輛維修前,駕駛員應先到黨政辦填報修理項目審批表,經分管領導審核并送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送修;在維修過程中,駕駛員應隨車加強對維修過程監督,并由二人以上在維修結算單上簽字。
(十)車輛在區外發生故障,應在報告鎮主要領導同意后,由駕駛員根據就近的原則和方便實惠的原則決定維修地點,維修結算單經一人以上復核后送領導批準報銷。
(十一)各駕駛員要因地制宜停放好車輛,防止被盜和意外損壞。同時做好相關行車日程記錄。
(十二)車輛必須保持清潔,做到擦洗車,定點洗車,并由財務室統一結算。
(十三)車輛加油實行憑卡加油制度。
四、責任追究
(十四)如發現在公務用車期間駕駛員酒后駕車、公車私用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行為引起重大社會影響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聘用駕駛員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立即解除其用工合同;其他專職或兼職駕駛員的處分參照國務院轉發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五)凡被查到不按規定停車的,屬第一次的對聘用駕駛員扣除基本工資外2個月的`補貼;其他專職或兼職駕駛員扣除2個月的考勤補貼。如一年內被查到二次以上不按規定停車的,對聘用駕駛員視情節扣除除基本工資外2—6個月的補貼。其他專職或兼職駕駛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扣除2—6個月的考勤補貼。
(十六)由于擅自將公務用車停泊在外而發生被盜或其他損失的,由駕駛人員承擔全部責任(即:除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以外,其它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公車管理制度15
一、車輛使用
1、本公司的車輛為工作用車,統一由中心辦公室負責調度并填寫派車單,通知出車。
2、各工作人員工作用車應提前告知中心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
3、禁止公車私用。婚、喪、嫁、娶一律不準用公車;不準用公車接送子女上學、娛樂和辦私事等。確有特殊情況的,需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使用。
4、駕駛員要根據中心辦公室的安排,憑派車單出車(車輛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辦公室)。無派車單出車的,按公車私用論處(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時補辦出車手續)。
二、車輛的管理
1、駕駛員平時要保持車輛良好狀態,無特殊原因按時上下班,保證按時出車。無工作用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2、駕駛員憑派車單每月向公司領導核實里程,由公司領導負責核算報銷汽油費、高速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
3、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交通有關法規,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行車,嚴禁超載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4、駕駛員要確保車輛行駛安全,提高警惕,做到無事故。
5、休息日、節假日、晚上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休息日、節假日應將車鑰匙統一交給車輛主管保管。
6、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實行定點維修保養。維修必須到定點維修部維修(除外出用車等特殊情況外),維修保養時駕駛員要向中心辦公室和公司領導報告,經中心領導同意后維修。維修后將維修發票、維修清單(需有駕駛員簽字認可)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負責維修費用報銷事宜。
三、獎懲
1、公車私用經發現查實,當事人個人承擔機械磨損費,燃料費、過路費、過橋費等相關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2、駕駛員未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或擅自將車輛錯給他人造成車輛失盜或損壞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
四、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車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車管理制度12-02
公車管理制度常用【15篇】12-02
公車段片的作文08-26
公車上的美作文09-07
公車上作文(精選32篇)06-08
組織管理制度11-17
成本管理制度11-17
存貨管理制度11-17
模具管理制度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