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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車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車管理制度1
為使我院車輛管理更加規范化、合理化、統一化,本著“節省開支,合理使用,削減漏洞,杜絕事故”的原則,合理進行調配和使用,保證每部車輛在醫院的行政和醫療工作中充分發揮服務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使用管理:
1、醫院各種公務車輛由院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派車本著“先急后緩、保障重點”的原則,車輛使用范圍包括:院領導和各職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車、各種會議用車、醫院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用車、請專家會診用車以及經院領導批準的其他用車。
2、120搶救車由急診科負責調度,搶救車主要用于120急癥搶救使用,未經請示批準,任何人不得隨便轉變“120”值班車輛用途。確因工作需要轉變車輛用途的,由急診科書面對分管院長請示經同意后方可轉變,并在規定期限內恢復其原用途.外出醫療急救用車,由醫務科請示分管領導后調配,醫務科支配出車后報院辦公室備案。
3、院領導黃州區內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合理派遣;黃州區以外辦公用車,須報請分管領導批準。醫院各職能科室使用車輛,需提前一天到院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并寫明用車時間、地點、事由經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由院辦公室統籌支配,并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通知出車司機;超出黃州區范圍的.,必需由院長批準。凡事先未填申請單的部門,用車不予保障,使用車輛時應按派車單批準的路線行駛,不得隨便指使駕駛員更改行車路線。
4、醫院全部職工用車原則上不予支配,確有特別狀況需要用車,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和院長批準后,院辦公室賜予支配。
5、司機必需憑派車單出車,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出車,否則發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擔當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6、醫院全部車輛在節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車時,必需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車輛鑰匙統一由醫院辦公室保管。非經分管領導和院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車輛鑰匙。(值班車輛鑰匙由值班司機保管)。
7、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公務車輛參與婚喪嫁娶等活動;嚴禁駕駛員在非工作日、非執行公務擅自動用公務車輛。凡公車私用造成違章及交通事故,由責任人擔當后果并賠償經濟損失。
8、司機每次出車回院后,要準時告知院辦公室,以便辦公室把握車輛狀況,合理調配。如遇特別狀況不能按時返回,應準時通知院辦公室,并說明緣由。
9、醫院車輛專職司機,負責車輛的保管和維護,每次出車后要對車輛進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以保證平安行駛。
10、搶救車內的急救設備和物品必需保持完善,不得隨便挪用。搶救車司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以適應搶救需要,不得無故脫崗,保證隨叫隨到。
11、司機駕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章,證件配戴齊全,不酒后駕車、疲憊駕車,凡因自身緣由違章或證件不全被懲罰,全部后果及費用由駕車司機本人負責。
12、院辦公室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建立詳實的車輛管理檔案,按規定辦理交納有關費用,按規定審計車輛費用憑證;全部車輛有關證件的年檢及保險資料統一由院辦公室保管,并負責支配
13、醫院車輛一般狀況不予外借,上級部門或相關單位因工作緣由,確需借用車輛的,必需經院長同意后辦公室方可支配借用。
二、車輛油料及修理管理
1、機動車輛的修理實行分級管理,機動車輛有故障后,駕駛員要準時向辦公室報告,確需修理的由辦公室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核辦理。
2、實行車輛百公里耗油標準,超出部分由司機負責。車輛用油由辦公室出具加油單到定點加油站加油。用車加油做具體登記。外出在外加油由辦公室簽字后,報請院長審批,方可入庫報銷。
3、車輛需要修理時,由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核準后方能進行,重大檢修項目須經院長審批同意。路途中遇特別狀況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準時根據上述程序補辦手續。
4、車輛修理必需在醫院定點修理廠修理,修理車輛時,辦公室書面報請分管領導批準并注明修理部件、費用準時間等后,方可保養或修理。
5、車輛檢修或修理費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領導核準,車輛檢修或修理費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長核準。
三、司機管理
1、實行車輛出勤登記制度,司機每次出車均需將出車事由、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耗油數登記清晰,備查。
2、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接通知后保證按時出車,保持車容干凈衛生,定期進行車輛的檢修、保養,保證車輛平安行駛。
3、司機擅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和責任事故,所需費用等均由本人擔當,并追究責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擔當相應責任。
4、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執行醫院各項管理規定,禁止酒后開車,嚴禁車輛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出車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而被交警部門處以違章罰款時,由駕駛員自行擔當全部罰款費用。
5、車輛保養費、修理費、停車費、過路費、油料費等憑票據和出車登記及派車單報銷。
6、無論值班、休息手機應保持24小時通暢,全部車輛駕駛人員必需聽從統一指揮。
7、實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車輛狀況處于良好狀態(急救物品、油、擔架等),不得帶“病”出車。
8、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公車管理制度2
一、車輛使用
1、本公司的車輛為工作用車,統一由中心辦公室負責調度并填寫派車單,通知出車。
2、各工作人員工作用車應提前告知中心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
3、禁止公車私用。婚、喪、嫁、娶一律不準用公車;不準用公車接送子女上學、娛樂和辦私事等。確有特殊情況的,需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使用。
4、駕駛員要根據中心辦公室的安排,憑派車單出車(車輛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辦公室)。無派車單出車的`,按公車私用論處(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時補辦出車手續)。
二、車輛的管理
1、駕駛員平時要保持車輛良好狀態,無特殊原因按時上下班,保證按時出車。無工作用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2、駕駛員憑派車單每月向公司領導核實里程,由公司領導負責核算報銷汽油費、高速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
3、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交通有關法規,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行車,嚴禁超載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4、駕駛員要確保車輛行駛安全,提高警惕,做到無事故。
5、休息日、節假日、晚上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休息日、節假日應將車鑰匙統一交給車輛主管保管。
6、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實行定點維修保養。維修必須到定點維修部維修(除外出用車等特殊情況外),維修保養時駕駛員要向中心辦公室和公司領導報告,經中心領導同意后維修。維修后將維修發票、維修清單(需有駕駛員簽字認可)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負責維修費用報銷事宜。
三、獎懲
1、公車私用經發現查實,當事人個人承擔機械磨損費,燃料費、過路費、過橋費等相關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2、駕駛員未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或擅自將車輛錯給他人造成車輛失盜或損壞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
四、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車管理制度3
1、本單位小車主要供應本單位領導工作用車、適當支配工作人員用車的原則。
2、全部用車必需經主任同意,由辦公室統一調度,無特別狀況,不得直接要求駕駛員出車。辦公室人員需要用車應提前預報辦公室,未經同意私自出車責任自負。
3、嚴格掌握私事用車。干職工如特別狀況需要用車,報經主任批準,方可用車。
4、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章,常常檢查車輛,確保平安行車。晚上車輛必需停放在指定停車點,確保車輛平安。
5、車輛修理及配件購置應先向主任匯報,經批準后,由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核,并由財務聯絡員伴同駕駛員將車開至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并簽字驗收后方可報銷。
6、駕駛員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員駕駛,不得私自出車,若因上述緣由消失車輛的損壞、被盜、發生交通事故等,視情節輕重,賜予批判教育或辭退處分,并追究其引起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駕駛員必需遵守勞動紀律,聽從領導支配,凡未出車時必需在辦公室待令,不得隨便外出,如有特別狀況外出,必需報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批準,并保持通訊暢通。
公車管理制度4
一、車輛管理與調度
1、學校公車由學校辦公室對車輛進行日常管理和校內工作調度,明確記錄使用時間、使用事由、使用人、批準人、目的地備查,因應急使用公車,使用后,相關人員應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2、學校小車牌號為鄂N33669,專職駕駛員負責相關車籍資料、證件、保險等保管、車輛審驗工作,車輛維修和維護、保養由專職駕駛員與學校辦公室負責人前往。
3、嚴禁公車私用,專職駕駛員未經學校辦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車。專職駕駛員因擅自出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4、車輛執行長途出車任務時,要服從調度,按時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時,專職駕駛員應及時向學校辦公室報告;長途出車回校后,專職駕駛員應及時向學校辦公室報告,以便車輛調度,嚴禁在出車途中隨意變更行車路線、用車對象或捎辦其它事情。
5、學校公務用車未安排出車任務時,一律停放在學校指定車位。專職駕駛員由學校辦公室安排零時工作。
6、學校公車校外借用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原則上同級單位不予借用)。
7、學校辦公室要建立車輛使用檔案,詳細記錄車輛調度、維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表數、月末里程表數。月底對每輛車的使用情況、維修情況、用油量、行車里程、百公里耗油等進行匯總,填寫報表。
8、車輛的附帶證件及相關資料除按規定由專職駕駛員隨身攜帶外,其余均由學校辦公室統一保管。
二、車輛維護
9、專職駕駛員應每周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況良好和行車安全。
10、車輛一律實行定點維修。車輛出現故障,專職駕駛員本人又不能及時進行排除者,應立即報告學校辦公室,經核實原因后,填寫維修項目申報單,經學校辦公室書面同意,到學校指定維修點維修,同時需由總務處管理人員隨同。經指定維修點檢驗后,方可開具維修單,按規定程序進行維修。換件維修須將換下舊件交校辦留存。不經允許私自維修者,所需費用一概不予報銷。
11、校辦與學校指定維修點定期將車輛維修費用進行校對、匯總,交由財務室結算。
12、長途出車途中,車輛出現故障,應及時維護,修理費用經隨車領導簽字后,交財務審核登記,按規定程序報銷。
三、車輛用油
13、車輛用油由學校辦公室簽單,車輛加油采用辦理加油卡的方式進行,油卡由學校財務室辦理、辦公室負責保管,按實際情況由專職駕駛員領取并做好記錄。
14、長途出差確需中途加油,須及時通知學校辦公室,經批準后方可加油。出差歸來,經學校辦公室核準登記后,按規定程序報銷。
四、專職駕駛員的管理
15、嚴格遵守國家關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16、不斷加強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專業技能和服務意識。按時認真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學習教育活動,注重思想修養,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牢固樹立服從領導、安全第一、優質服務意識,養成良好的駕車作風。
17、堅守崗位,服從調度,根據出車安排準時出車。禁止私自出車。
18、專職駕駛員出車前應對各種證件逐項檢查,確保證件齊全。
19、嚴禁危險行車,如酒后駕車、疲勞駕車、故障行車等。工作期間嚴禁喝酒,如發現有酒后駕駛車輛者,一律停職檢查。因酒后駕駛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專職駕駛員個人承擔。
20、停放車輛要注意選好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禁停路段停車。
21、專職駕駛員要保證車輛的安全,要按規定停放車輛,離開車輛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22、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與整潔。
23、嚴禁公車私用。不準私自將自己駕駛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24、因專職駕駛員違章行駛、危險駕駛、私自出車、疏于防范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專職駕駛員個人承擔。
25、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專職駕駛員必須立即報告學校辦公室,必要時報告校長,并保護好現場,待學校有關人員到達后進行處理。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送受傷人員去醫院搶救治療。
26、專職駕駛員要隨身攜帶通訊工具,并保持通訊暢通,對車輛管理人員的呼叫要及時回復。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回復的,事后要說明原因。
27、專職駕駛員須按時上班,并及時完成緊急性、臨時性出車任務。上班期間通訊工具須保持24小時暢通。
28、每月有學校辦公室考核后按規定發放安全獎。
五、附則
29、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30、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學校管理學校安全監督管理獎懲制度
1、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懲。
2、年初各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3、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對班主任實行月考核、月獎懲制度。
4、學校根據每月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5、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6、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7、獎懲標準由各學校根據自身情況制定。
3、學校管理學校安全監督管理獎懲制度
1、各學校保衛(科)要建立學校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2、臺帳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值班記錄;
(2)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臺帳;
(3)危險物品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4)重點部位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5)安全防范設施、器材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6)特殊工種人員管理臺帳;
(7)安全工作例會臺帳;
(8)安全資金投入管理臺帳。
公車管理制度5
為確保公車服務中心公務用車能夠安全、正常的運行,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實現“勤儉節約、安全守紀、保障有力”的目標,現制定車輛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如下:
一、中心綜合部負責公務用車的日常維修保養的管理工作,嚴格按規定建立車輛管理檔案,包括車輛的各種證書、保險資料和維修記錄檔案等內容。把車輛每次維修保養的詳細記錄存檔,作為車輛日常維修保養的重要參考。
二、中心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當車輛需要維修時,由車輛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項目審批單》,報中心綜合部審核,經中心主任和車輛維保負責人審核并經辦公室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維修。車輛維修時,駕駛員和平臺維保人員必須在維修現場檢查維修內容和換件情況,嚴禁弄虛作假。維修完畢后,要認真檢查和試車,合格后,方可在維修廠的修車單上簽字確認,并在車輛管理檔案中詳細記錄每次維修情況。
三、車輛維修費用審核、報銷方式按照花山區財政局財務制度執行,要求嚴格控制所有車輛的年維修總費用。未經申請而私自維修的車輛,一律不予報銷;車輛所更換的零部件與技術檔案不符合的,將不予報銷,并按照中心有關規定處理。
四、因駕駛員責任心不強、維護保養不力、駕駛操作不當造成主要零部件的`非正常損壞,由駕駛員承擔相關維修費用,并追究其責任。
五、車輛在出車途中出現故障,需回中心或者當場進行車輛維修的,要先報告中心主任和維保負責人批準,所更換的零部件應當隨車帶回,維修票據要經過用車單位人員簽字證明方可報銷。
六、車輛保養管理。駕駛員應嚴格按照車輛保養要求,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杜絕車輛超時保養。為保證出車服務質量,必須做到每次出車前對車輛進行一次內外清潔,出車任務保障完畢,返回到中心停車場后,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做到停放整齊、車容整潔、車況良好,確保公務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公車管理制度6
一、保安人員負責管理公司區道路及外來車輛。
二、公司區道路必須保證通暢,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三、公司區內禁止摩托車,自行車通行。
四、公司區道路每天上班前由保安人員負責清掃。
五、外來車輛進公司前必須到保安室登記并領取防火罩。
六、外來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停車場。
七、公司區內機動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
八、外來車輛進公司后駕駛員必須聽從保安人員指揮。
九、進入作業區的機動車輛必須佩帶防火罩。
十、外來車輛出公司一律憑行政部簽發的放行條方可出公司。
公車管理制度7
一、車輛使用
1、本中心的車輛為工作用車,統一由中心辦公室負責調度并填寫派車單,通知出車。
2、各部門工作用車應提前告知中心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
3、禁止公車私用。婚、喪、嫁、娶一律不準用公車;不準用公車接送子女上學、娛樂和辦私事等。確有特殊情況的,需經中心領導批準方可使用。
4、駕駛員要根據中心辦公室的安排,憑派車單出車(車輛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辦公室)。無派車單出車的,按公車私用論處(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時補辦出車手續)。
二、車輛的管理
1、駕駛員平時要保持車輛良好狀態,無特殊原因按時上下班,保證按時出車。無工作用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2、駕駛員憑派車單每月向車輛主管核實里程,由車輛主管負責核算報銷汽油費、高速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
3、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交通有關法規,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行車,嚴禁超載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4、駕駛員要確保車輛行駛安全,提高警惕,做到無事故。
5、雙休日、節假日、晚上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雙休日、節假日應將車鑰匙統一交給車輛主管保管。
6、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實行定點維修保養。維修必須到定點維修部維修(除外出用車等特殊情況外),維修保養時駕駛員要向中心辦公室和車輛主管報告,經中心領導同意后維修。維修后將維修發票、維修清單(需有駕駛員簽字認可)報車輛主管,由車輛主管負責維修費用報銷事宜。
三、獎懲
1、公車私用經發現查實,當事人個人承擔機械磨損費,燃料費、過路費、過橋費等相關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2、駕駛員未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或擅自將車輛錯給他人造成車輛失盜或損壞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
四、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車管理制度8
一、為加強公車管理,節約開支、保證行車安全,提高用車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富平縣覓子鄉衛生院全體干部職工。
三、主要負責人為車輛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四、單位公車配備、更新、過戶、報廢,須經院務會成員研究同意并報局黨組批準后,再按相關規定辦理。
五、公車由所在單位辦公室統一調度。
六、公車一般只用于公務。嚴禁公車用于婚喪嫁娶、旅游等與公務無關的`活動,嚴禁個人利用公車經商,嚴禁公車對內對外承包經營。干部職工因疾病等特殊情況確需使用公車的,應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
七、法定休息時間無公務時,公車應在本單位指定地點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八、非專職駕駛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駕駛公車,因工作確需駕駛公車的,必須持有本人的汽車駕駛證照。
九、個人不得向單位借用車輛并擅自駕駛,不得利用公車學習駕駛技術。
十、嚴禁公車借于私人使用。公車借給上級單位公務使用時,須經院長同意,并由辦公室做好相關記錄方可外借。
十一、駕駛人員要經常檢查車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和處理,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十二、車輛正常檢修,應事先報院長批準。在行車途中發生故障應及時修理,并電話報告院長。
十三、司機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因違章受到處罰,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十四、駕駛員應做好公車日常保養,保持車輛清潔衛生。
十五、司機不得擅自離崗。因事外出,應向辦公室請假并保持手機暢通。節假日和其它休息時間公務用車,應隨叫隨到。
十六、違反上述規定,由院務會研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責任處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責任。
十八、本制度由富平縣覓子衛生院負責解釋。
公車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公務用車紀律,提高公務用車使用效率,根據《關于徐匯區教育系統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徐教(20xx)15號,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宛平中學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一、公務用車使用范圍
(一)公務用車使用僅限于以下公務活動:
1、處置突發事件或執行相關公務;
2、緊急文件資料或重要物資等運送;
3、參加各類會議和學術交流;
4、接待市、區和外省市人員考察調研用車;
5、學校集體活動;
6、接送學生校外活動用車;
7、因特殊情況確需使用公車的,應由學校黨政領導同意。
二、公務用車使用程序
1、公務用車由校長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調配和安排使用。
2、使用公務用車必須提前一天到校辦填寫用車申請單,寫明日期、目的地、使用人和用車事由。
3、申請單由分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總務處做好統籌安排;行政干部使用公務用車由人事處和校辦審核、審批。
4、處理緊急公務,可先安排用車,但事后相關用車人須補辦上述手續。
5、公務用車出上海市,須經區教育局審批。
三、公務用車管理:
1、駕駛員每次出車必須填寫《宛平中學公務用車使用臺賬》,詳細記載出車情況,出車記錄是校車駕駛員報銷過路過橋費、停車費、油料費的依據。
2、駕駛公務用車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加強車輛技術知識和安全行車知識的學習;嚴格做好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的車輛例行檢查與保養,保持車容整潔,確保車況良好與行車安全。
3、公務用車在完成出車任務后一律停在學校;法定休息時間無公務時,公務用車應在學校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4、將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情況列入校務公開內容,每學期定期公示。
四、責任追究
1、學校黨政領導為公務用車管理的`第一負責人。黨支部和紀檢組織要加強對學校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并將其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
2、嚴禁公車私用,不得將公務用車用于帆務活動。
3、干部要以身作則,模范執行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
4、領導和其他個人不得使用公務用車上下班。
5、不得將公務用車用于婚喪喜慶、探親友、度假休閑、接送親友、學習駕駛等活動。
6、對違規定的行為,除個人承擔用車費用外,要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暫行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上級出臺公務用車新政,則按上級政策執行。
公車管理制度10
一、職責劃分
1、礦車、材料車屬機電設備管理范疇,由機電科負責對現有的礦車、材料車進行建帳、監督、考核和管理,確保安全運轉;平板車屬綜采設備管理范疇,由機電科負責發放、回收和維修,并對平板車使用單位進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2、運輸隊是礦車、材料車的使用、維修和現場控管單位;要協助機電科加強對所屬礦車的使用和管理,以滿足我礦的生產用車需要,并負有對全礦各用車單位進行協助、監督、控制和管理的責任。
3、調度室是生產指揮調度中心,要根據生產需要,對礦車的.使用進行合理調度和協調,確保礦車的安全合理使用。
4、機電科負有的礦車管理責任,要不定時的對整個礦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抽查礦車使用情況,并根據礦車使用及管理情況對上述管理部門進行監督考核。
二、管理規定
1、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到貨后,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礦車,不得投入使用。
2、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投運前,由運輸隊對所屬的每輛礦車進行統一編號、建卡。機電科(設備組)同時建賬并將其納入管理。
3、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對現有礦車、材料車進行全面的清查,對無號、重號的礦車重新建卡、編號;存在缺碰頭、少輪對、銷子閉鎖裝置失效、輪對不轉或轉動不靈活的車輛要及時修復,確保礦車安全使用。
4、用于礦車的聯接裝置(插銷、連接環),必須是具有資質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并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對聯接裝置定期做探傷、拉力等試驗,試驗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為保證在用礦車合理調配和使用。各單位應提前制定用車計劃,經調度室審批后,由運輸隊按計劃進行調配。少量臨時用車,由各單位直接向運輸區申請,并現場辦理用車手續。未經批準私自用車的,每次罰責任單位1000元。
公車管理制度11
機關黨政各部門:
集團公司辦公室管理的車輛系公司財產,每一位駕駛人員都要以高度的責任心愛惜車輛,端正駕駛作風,開好平安車。為使車輛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提高車輛運行效率,確保平安,掌握成本,特制定此規定。
一、公車的使用管理
1.辦公室負責公有車輛、駕駛員的調度與管理。
2.司機班長負責保障公車車況良好。
3.因公外出確需使用公車的部門或人員,需經部門負責人申請、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4.辦公室主任負責調配車輛和駕駛員,并準時通知用車部門領導及用車人員,如有問題,應準時與用車部門或個人協調。
5.公車駕駛員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輪胎、外觀等),如發覺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馬上報告。
6.公車駕駛員要樹立節支的觀念,節省用油,仔細填寫行車記錄。
7.辦公室應對公車進行建檔管理,按月、分車輛對各種費用進行匯總、統計,如油耗、修理費、保養費等,年底出具統計報表,報主管領導。
二、公車維護、修理的管理
1.辦公室負責對公車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2.生產平安部負責對公車的年檢、保險等的手續辦理。
3.當車輛消失故障需進行修理時,駕駛員要具體說明車輛故障表現,待批準后到指定修理廠修理,修理完畢后閱歷收提車,并由主管填寫車輛修理檔案。
三、車輛日常油耗的管理
加油卡由辦公室車輛主管人員統一購買及保管,原則上不允許使用現金加油,遇長途、出差或特別狀況除外。
2.公車駕駛員在出車前后應隨時檢查油量并準時加油,不得因車輛缺油而影響工作。
3.每月具體記錄加油量,做油耗統計,包括日期、公里表讀數、加油量。
4.準時依據油耗推斷車輛運行狀況,發覺不明狀況的`油耗增加,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修理。
四、駕駛員的管理
1.公車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公司形象,爭做文明駕駛員。
2.公車駕駛員必需具有駕照,不得將公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不得私自將公車借給他人使用、不得酒后駕車。
3.保持車容干凈,做到車身清潔,車窗光明,發動機潔凈,車內無雜物,后備箱物品整齊。
4.未經允許不能用公車辦私事或將公車開回家中。在此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各種損失均由當事人擔當,情節特殊嚴峻者,集團公司將賜予辭退處分。
5.因交通違章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或違章超標的,公司依據被懲罰額度,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懲罰。
五、違規及事故處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反交通法規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2.違反交通規章,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車輛在公務途中發生事故的,應先急救傷員,愛護現場向“122”報案,并馬上通知辦公室負責人處理。
4.因公外動身生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或賠償,經交管部門鑒定我方有肯定責任的,在扣除保險金額后視詳細狀況由當事人擔當剩余費用的10%-50%。
5.由于駕駛人員違章駕駛及上述第1條情形造成車輛損壞和人員傷亡的,或對所駕車輛操作不當,未按操作要求駕駛,致使車輛損壞的,由駕駛人負擔全部損失。
六、嘉獎方法
對工作仔細、全年無事故,節省用油,車輛保養、修理費用合理的司機,經集團公司各部門評議后在年終授予優秀駕駛員稱號,并嘉獎500―1000元。
七、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試行。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辦公室。
公車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公車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規范行車安全行為,確保教學、科研、管理、后勤保障及其他公務活動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中共貴州師范大學委員會貴州師范大學關于加快推進公車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校黨政發12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是使用財政撥款經費、科研經費、學校自籌經費及社會捐款等資金購置的并以貴州師范大學名義進行登記上牌的車輛均為學校公務車輛,必須依照本辦法納入學校進行統一管理。
第三條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配置合理、使用有效、處置規范、監督公正的管理原則,建立動態精細化的管理系統,實現對學校公車從采購到處置全過程管理,切實做到實時的賬賬、賬實、賬事相符,確保公車用于公務。
第四條學校需購置公車,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審批程序。首先提出預算申報計劃、采購立項申請;其次在經學校相關部門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報學校領導審批,計財處安排落實經費;最后國有資產管理處按程序辦理報批和采購手續。未經批準未按程序,各學院(教學部)、各單位不得自行購置公務用車。
第五條因學校公車編制有限,原則上不鼓勵使用科研經費購置車輛。確因科研工作需要使用科研經費購置車輛,在符合科研經費使用管理有關規定及課題xxx方的預算批復的前提下,須由科研項目負責人提出立項申購報告,經科研管理部門審核,計財處核實經費,學校領導審批,國有資產管理處按程序辦理報批和采購手續。
第六條車輛購置后,購車單位(科研項目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貴州師范大學固定資產驗收入庫流程》進行固定資產登記入賬,并與學校簽訂公車使用承諾書,承諾承擔用車過程中因使用者違反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而引發的法律、經濟、安全、民事等責任,降低學校公車運行費用和責任風險。
第七條細化學校公車運行費用預算編制,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嚴格控制公車運行費用。使用科研經費購置的車輛,由科研項目負責人承擔車輛使用運行等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八條學校公務車輛應明確專人駕駛,購車單位(科研項目負責人)負責制定落實并經常檢查考評駕駛員職責。因工作需要,中層干部駕駛公務車,須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學校公車實行統一監管與分類歸口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全校公車的統一購置、入庫登記、車輛清查、調撥調劑、統計報告、使用監管和辦理報廢處置手續等工作。學校辦公室負責對其統一調度使用的校公務用車進行管理;各單位使用的.公車,由各單位負責管理;科研經費購置的公車,由該科研項目負責人負責管理;后勤保障用車由后勤服務集團負責管理;產業開發用車由科技與產業發展中心負責管理。
第十條各歸口管理部門和單位,負責各自使用和分類歸口公車的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公務用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落實學校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實施歸口管理范圍內公務用車管理辦法;
(二)負責本部門和單位使用的公務用車調度、使用、保管和維護保養等工作;
(三)負責組織辦理本部門歸口管理的車輛交通運行管理費的繳納、車輛年審等;
(四)負責加強公務用車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行為規范教育、培訓、考核等。
第十一條公務用車使用單位(科研項目負責人)應落實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應嚴格把好用車安全關,合理使用車輛,充分發揮車輛使用效益。
第十二條公務車輛及行駛執照、號牌、證件由使用單位責任人(科研項目負責人)自行保管,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抵押變賣、丟棄報廢,違反以上規定,后果由使用單位責任人(科研項目負責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駕駛學校公務車輛發生交通肇事或得知車輛被盜時,車輛使用單位責任人(科研項目負責人)及當事人必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或公安部門報案,同時向保險公司、學校保衛處和國有資產管理處口頭和書面報告。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經鑒定達到報損、報廢條件的或由于交通肇事需報廢的車輛及其車輛行駛執照、號牌、證件等,須交由國有資產管理處統一收回按有關程序辦理,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擅自處置。
第十五條學校各類公務用車,因各種原因需變賣、轉讓、報廢等處置的,須向國有資產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按相關程序辦理報批處置手續,并根據批復及時作出下賬和賬務調整。
第十六條對違反本辦法,使公務用車受到侵害、損壞的單位和個人,學校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國有資產管理處報學校研究決定。
公車管理制度13
1、自覺遵守醫院行政管理制度,按是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有事需要離開必須向辦公室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2、車輛使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服從安排,隨叫隨到,準時出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不得在出車過程中辦私事面影響工作,保證用車任務的完成。
3、未經批準,司機不得私自出車,私自出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及不安全事故全部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及賠償損失。
4、加強車輛保管和維護。車輛需維修時,如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送修。注意車輛保養、內外部件、輪胎、油、水、電等是否正常,以保證正常使用。
5、司機要嚴格按照交通法開車,不得酒駕、穿拖鞋、接打電話、光身子、創紅燈等違章行為,一切后果自負。
6、司機不得將車交于其他人駕駛,如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后造成的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司機承擔(包括人員傷亡及車輛損毀等)并對司機作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7、司機出車時,發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車輛損毀的,要及時向院辦反應,并按交警部門的結論進行處理。
公車管理制度14
學校公車管理使用制度
為規范學校公用車輛管理,保證工作用車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l.公用車輛管理堅持在校長領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的原則。
2.公用車輛調派堅持合理性原則,優先考慮教育教學中心工作需要。
3.公用車輛使用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4.認真落實上級'公車封存'規定。
二、車輛調派
1.各科室申請公務用,需提前到辦公室登記,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公務用車嚴禁私用。如遇特殊情況(如危重病人、學生急病等)可酌情處理。
三、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要忠于職守,服從安排。
2.駕駛員應做到遵章守紀,熟悉各項交通法規及車輛機械常識,勤檢查,勤保養,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正確駕駛車輛。每次出車必須提前檢查車輛情況,確保行車安全。
3.駕駛員每次出車回來,應及時檢查車輛情況,對影響安全行車確需修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4. 駕駛員必須按指定的地點、路線行駛。出車任務完成后,車輛一律入庫或在指定車位停放。
5.駕駛員報銷車輛費用票據,由辦公室主任審核簽字,報校長簽批。
四、車輛保養及維修
1.車輛維修,由駕駛員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經同意,由駕駛員到4s服務店安排維修。
2.車輛在行駛途中若遇臨時維修,駕駛員可自行安排維修,但必須有乘車人員簽字證明,由駕駛員報辦公室主任同意后安排維修。
3.駕駛員未經同意,不得擅自修車、換件的。
4.駕駛人員應按車輛保養規定做好車輛日常保養工作。
五、油料管理
1.車輛加油費用的支付方式按照財務規定執行,辦公室按各車輛實際所需,統一安排加油。
2.辦公室不定期對公用車輛公里數進行抄錄,核定車輛標準耗油量,結合實際情況檢查車輛用油量。
六、責任追究
l、對不服從調度或聯系不上的駕駛員,由辦公室主任分別做出口頭提醒、書面警告、責令書面檢查等處理,并登記備案;情節特別嚴重的,報校長研究后處理。
2.不按規定停放,造成損失的,由本車駕駛員負責賠償。
3.對違反交通法規,酒后駕車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4.車輛在行駛途中,如因駕駛員判斷不準確或出車前因發動機缺油、缺水,檢查不準確造成損失的,視情追究責任。
5.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車輛機械事故的,由駕車當事人賠償經濟損失;每年發生兩次以上的`,除賠償經濟損失外,視情進一步追究責任。
6.對不遵守交通法規,違反交通規則被扣證或罰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罰,因此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7.駕駛員擅自駕車外出或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壞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并視情節追究責任。
8.駕駛員未經同意,擅自修車、換件的,其修車工時費、材料費等一切費用由本人承擔。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學校辦公室。
公車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1、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3、公司人事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車輛的使用
4、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車申請,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寫《用車登記表》,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出車地點、預計公里數、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流程進行有車登記的`,人事行政部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5、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通知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后到人事行政部補簽《用車登記表》,交行政部存檔。
6、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則。
7、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三章車輛的停放
8、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
9、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公司辦公樓停車場,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10、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辦公樓停車場,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費用管理
11、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門店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
12、燃油費用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2)車輛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人事行政部登記領取;
(3)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
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13、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1)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2)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統籌安排;
(3)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人事行政部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4)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5)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6)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五章事故處理
14、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公司報告。
15、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16、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絡,人事行政部協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17、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1)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50%的費用;
(2)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30%的費用;
(3)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4)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5)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18、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凈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1)一次事故凈損失大于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2)一次事故凈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50元并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3)一次事故凈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4)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駕駛人員守則
19、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20、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并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21、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22、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并及時匯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注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23、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24、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
25、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行政部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26、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車輛行駛前必須系好安全帶,否則司機不得行駛。
27、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1)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布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2)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3)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回避。
28、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29、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30、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續工作后,立即就近診療。
31、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并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并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相關獎懲
32、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1)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2)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3)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33、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1)未經批準出車者,處罰100元。
(2)未經批準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3)酒后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4)未經批準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34、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1)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①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②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③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
(2)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①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②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③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云南百函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對于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盡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35、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36、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8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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