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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5 18:47:35 好文 我要投稿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篇[精選]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篇[精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

  1目的

  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2.范圍

  適用于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職責

  3.1項目部:

  3.1.1負責監督相關單位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

  3.1.2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廢舊物品的3.1.4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鍋爐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3.2項目專業公司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3.3資產管理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

  3.5機械化公司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3.6物資公司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4管理制度

  4.1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資公司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4.1.2施工單位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資公司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4.1.3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后的排放,項目部要負責制定方案,并與業主方聯系排放到指定地。

  4.2噪聲控制

  4.2.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噪聲的控制措,施工單位按批準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管理。

  4.2.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4.2.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2.4增加綠化面積降低噪聲。

  4.2.5進入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4.2.6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4.2.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4.3大氣污染控制

  4.3.1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4.3.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4.3.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4.3.4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4.3.4.1使用燃煤鍋爐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鍋爐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4.3.4.2燃煤鍋爐煙氣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4.3.5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4.3.5.1車輛限速行駛。

  4.3.5.2路面灑水。

  4.3.5.3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干凈。

  4.3.5.4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4.3.6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4.3.7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4.3.8砼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采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4.3.9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由責任單位統一處理。

  4.4辦公區域環境保護

  4.4.1辦公區域的垃圾要分類放置;

  4.4.2更換下來的廢硒鼓、墨盒等廢舊辦公設施及配件統一交項目部,由供應商回收處理。

  4.4.3一般文件要求雙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應將單面已用過的紙張扔進垃圾箱,此類紙張可用于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

  4.4.4每天下班離開辦公室時,應關閉辦公電源。

  4.4.5用水完畢及時關閉水閥,節約水資源。

  4.5廢水控制

  4.5.1項目部負責對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應的措施,并負責同地方環保部門保持聯系。

  4.5.2食堂嚴禁將食物的加工廢料、食物殘渣及剩飯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應經常清理,防止淤積堵塞。

  4.5.3施工生產的污水應按照污染程度分別處理。

  4.5.3.1鍋爐化學清洗產生的污水要根據業主的要求進行處理后排入指定區域,盡量減少對水或土壤的污染。

  4.5.3.2對污染影響嚴重,排放時間較長的污水,要編制污水處理方案,經工程部批準后實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經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4.5.3.3施工過程中各種高濃度的有機溶劑,化學廢液和油類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專門容器進行收集,統一處理。

  4.5.4施工過程中應節約用水,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4.5.5工程管理部要加強對施工用水和污水處理的管理和監督。

  4.6環境監控和檢查

  4.6.1環境監督檢查執行《安全環境檢查制度》。

  4.6.2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對現場周邊群眾的投訴及時溝通與處理。

  4.6.3項目部進駐現場后要向業主索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4.6.4下列材料的分類、標簽、儲存和處理作為重點檢查對象:

  ●廢舊電池,電腦廢舊材料?

  ●廢油?

  ●廢涂料?

  ●廢溶劑

  ●焊接廢料

  ●油料?

  ●潤滑劑

  ●輻射性添加劑

  ●易燃氣體(如乙炔)

  ●氣霧劑罐?

  ●油漆

  ●溶劑(清潔劑脫脂劑稀釋劑)

  ●泥漿材料

  ●粘合劑

  ●氨水

  ●次氯酸鈉

  ●酸類物質

  ●腐蝕劑

  ●水處理化學品

  ●水處理聚合體

  4.6.5現場環境的監控和檢查由項目部進行,發現問題時應由責任單位及時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實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或防止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和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滿足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

  2、環境保護管理的依據是:國家、行業及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上級的有關規定;設計文件。

  3、環境保護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強化過程控制”的原則,施行“縱到底,橫到邊”的管理體系。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1、在公司總工帶領下成立生產手藝部,設立一名專職環境崗位,具體負責施工中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總工職責:負責環境保護帶領工作;制定環境保護方針和目標、指標;審批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對嚴重污染源的治理方案進行研究,做出決定;評估環境保護整體狀況;保證環境保護資本配置;對環境保護做出光鮮明顯成績和貢獻的員工做出表揚獎勵決定;負責確定有關人員配合政府主管部分調查、處理環境事故。生產手藝部通報我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情況,分析研究重要環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進一步改進環境保護工作決定與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和目標、指標。

  3、生產技術部負責傳達貫徹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訂,并指導實施,監督檢查治理方案的執行情況,參加重大環境保護事件調查。

  4、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范圍,收集國家、地方政府、行業環境保護的信息及行業標準,并負責貫徹落實,針對特殊施工環境、關鍵過程、特種作業設備對環境保護的影響,制定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導實施及檢查落實情況同時做好記錄。

  三、環保宣傳教育

  1、對環境知識和意識的培訓、教育工作實行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將環境培訓教育計劃納入員工培訓教育計劃。

  2、側重對分公司、項目部帶領、環境保護專(兼)職管理人員的教育工作。

  3、負責對員工和勞務工進行《環境保護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項目部的有關環境保護規定的研究教育,進行崗前環保知識教育,使部分員工熟悉環境保護的法規標準和管理辦法,掌握本崗位的環境影響和環境因素,進步環保意識。

  4、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控制的技能培訓。

  5、基地和施工工地進行必要的標語、圖片、文字宣傳,教育員工和勞務工樹立“愛護地球、保護自然生態、環保從我做起”的思想。

  6、黨政工團各級組織應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緊密結合企業環境保護的形勢,廣泛深入環保活動和宣傳教育活動。

  7、各項環保活動要安排具體、目標明白、力爭實效,樹立典型、以點帶面增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順遂開展。

  8、建立員工個人環境知識和意識培訓教育檔案。

  四、辦公區域環境管理

  1、為維護公司、分公司辦公場合環境衛生和員工健康衛生,特制定本制度。

  2、辦公場合采光必須良好,氛圍能夠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節里有裝備或措施保持相宜的溫度。

  3、工作場所(包括辦公室、會議室、接待室、榮譽室及走道、樓梯等)內均須保持整潔,確保窗明幾凈,不得堆積有礙衛生的垃圾、污垢。

  4、嚴禁隨地吐痰,貼有禁煙標志的區域禁止吸煙。

  5、提倡節約用水,生活廢水應有專用管道引送與市政管網相連。

  6、清洗物品時使用無磷洗滌劑,嚴禁將茶葉殘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

  7、辦公場所不得大聲喧嘩,如因裝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現噪聲污染時,應盡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時間進行。

  8、辦公垃圾分類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貼有明顯標記。

  9、提高節電意識,在保證照明情況下,減少照明燈具或降低總能消耗,下班時及時關閉用電設備的電源。

  10、加強消防意識,各區域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氣、電器等易燃、易爆品時應嚴格執行說明書的規定。

  五、采購管理

  1、物資采購:

  在物資采購過程中,要把好物資進場檢驗關,著重檢驗物資的物理性能、化學性能、技術指標、包裝儲存是否符合環境法律、法規的要求。

  對挖掘機、推土機、打夯機、打樁機、電鉆、電錘、空壓機、切割機、混凝土振動棒等主要施工設備,主要檢驗噪聲的排放,以及設備使用燃料的管線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

  對沙、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產品包裝、運輸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該物資進場使用時粉塵的排放。

  對油漆、油料、化學材料等物資,主要檢驗產品的質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是否穩定,產品的使用說明、包裝運輸是否詳盡規范,物資儲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確保該物資進場使用中不得泄漏。

  采購其他物資時,均要求對設備或材料的耗能作比較選擇,原則上首先選購節能低耗、環保少污的產品。材料采購時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環境要求的有關證明。

  2、勞務采購:

  把好勞務輸入關,按勞務分包相關規定執行。檢查相關的證明,如資質、單位誠信度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六、施工噪聲管理

  1、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應充分考慮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合理布局作業機械,妥善安排施工時間,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

  2、建筑施工作業噪聲可能超過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的,項目部應按當地有關規定向對該項目有管轄權的環保部門(以下簡稱為環保部門)提出申報,申報內容包括:

  工程項目名稱;

  施工進度和安排;

  建筑施工場所和作業機械;

  施工期限;

  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場界的環境噪聲強度和擬采用的.防治措施;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場環保聯絡員姓名和聯系德律風。

  3、對于當地法規中明確規定禁止在施工現場生產混凝土的,應使用商品砼。因特殊原因,確需在施工現場生產的,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報環保部門驗收通過后,方可在現場生產混凝土。

  4、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產生強烈噪聲的設備(如柴油發電機等),若因條件所限,確需使用的,應報環保部門批準,并采取防治環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

  5、對確因手藝前提所限,經由過程治理排放的噪聲仍不能達到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標準的,應采納限制施工作業時間等有效措施,把噪聲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減少對四周居民釀成的影響,同時在環保部分掌管下,與受影響居民協商解決。

  6、在城市建成區內,項目部必須遵照法定的施工時間,禁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有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企業(搶修、搶險作業除外),符合前提確需連續施工作業的,經建設部分預審后向環保部分申請,經批準取得《施工噪聲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7、有下列情況的,可申請連續施工作業:

  因混凝土澆灌不宜留施工縫的作業,一般為地下室和頂層封頂部分,以及大型裙樓的轉換層;

  較大型樁的沖孔、鉆孔樁成型;

  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廢料白天無法清運的;其他特殊情況。

  8、重大節假日,嚴格按環保部門和主管部門所限定的施工時間進行施工。

  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管理

  1、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的定義: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易燃品有: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氣、木材及制品、竹材、油毛氈、電器及裝備。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易爆品有: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鋼瓶、油桶。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化學品有:油漆、涂料、防水材料、有機溶劑。

  2、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采購時,由項目部材料員向供方索取性能常數,并根據供方提供的性能常數(當供方未提供性能常數時,應查閱資料),填寫“易燃、易爆化學品性能常數表”。

  3、對于明確規定要求且數量較大的化學品的運輸,應選擇有資格的專業公司進行,裝貨時對碰撞、相互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以及化學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物品不能混裝;對遇熱、受潮時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物品,運輸中要采取隔熱、防潮措施。化學品的運輸應包裝完好,防止灑漏。

  4、易燃易爆及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項目部材料員負責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進場檢驗。項目部倉庫保管員負責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臺帳建立,盡可能做到限額領用。

  項目部倉庫保管員每半月負責倉庫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檢查,需要時做好記錄。

  5、由倉庫保管員對易燃、易爆及化學品分類堆放、標識,并保持安全距離,儲存環境應符合規定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防護器具,特別是對溫、濕度反應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助燃氣不得與可燃氣同放一處,并與明火保持10m以上距離。

  6、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及化學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使用過程中防止揮發及灑落。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m,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氧氣瓶與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得小于5m或采取隔離措施,不得曝曬。施工現場、生活、工作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滿足要求。安全員對操作過程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7、緊急情況的處置:一旦發生泄漏或灑落時,應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確的方法及時進行清理,按《事故應急響應預案》執行。

  八、固體廢棄物管理

  1、固體廢棄物:是指在施工生產、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

  2、固體廢棄物按《固體廢棄物清單》進行分類3、廢棄物的標識:

  不成回收廢棄物:制作標牌懸掛于廢棄物堆放處,并標明不成回收及名稱。

  可回收廢棄物:制作標牌懸掛于廢棄物堆放處,并標明可回收及名稱。

  有害廢棄物:單獨放置在密閉內或對其進行全封閉,并注明“有害”字樣。

  4、廢棄物的收集:

  廢棄物應放在指定地點,有毒有害廢棄物必須使用有蓋或全封閉,單獨存放,防止再次污染。易燃廢棄物的存放應注意防火,必要時設置消防器材。

  5、廢棄物的運輸與處置:

  由專門人員負責將廢棄物運輸到指定存放地點,并分類堆放,在運輸過程中,確保不撒漏、不混放。對有毒有害廢棄物,利用密閉儲運。對于分公司施工、生活、辦公中發生的廢棄物,需要委托外運處置的應簽訂《廢棄物清運協議書》,并相應負責監督。各單位應對分包方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的能力進行調查,并索取資質證明。

  6、廢棄物處置的實施及跟蹤檢查:責任部門在廢棄物處置時,做好可回收的廢棄物和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統計,包括廢棄物的種類、數量、處置方向。

  7、對于產生危險廢物的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并自覺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和日常檢查。危險廢物定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九、能源、資源管理

  1、工程開工前及過程中,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施工現場相關人員,根據本項目具體情況,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水電及施工材料的使用控制計劃。

  2、用水、用電的控制措施:

  宣傳節水意識,人走關閉水龍頭,杜絕常流水;盡量采用再生水澆水、降塵、沖洗車輛及沖地;水龍頭、閥門、水管漏水應及時修理;清洗餐具等用品盡量避免流水沖洗;

  在保證照明情況下,減少照明燈具或降低總能消耗;接納節能型燈管;

  宣傳節點意識,杜絕常明燈,及時關閉裝備的電源;采用環保低能耗辦公、施工設備。

  3、施工方案中施工材料使用控制計劃應包括:預算用量及預訂節約指數;

  制定符合工程情況的材料消耗計劃;對應制定相關控制措施,即對材料采購、運輸貯存及發放等各環節的管理要求;

  對應制定施工過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術處理方案;

  確定責任及督促檢查的部門人員;

  嚴厲對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孕交底、檢查及驗收)。

  4、能源、資源的運行控制:

  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工程師必須根據所管理控制內容、目標對相應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工程施工中質檢員應隨時檢查計劃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需要時報項目工程師進行研究分析及調查;

  計劃措施結束后由主任工程師或項目工程師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十、污水排放管理

  1、施工現場的污水有雨水、生產污水、生活污水。

  2、施工及生活區域雨水管網與污水管網分開設置,保證向市政雨水管排放未經污染的雨水。

  3、生產污水管理:

  項目部必須建立與市政管網相連接的污水管網。

  凡需要向有關職能部分辦理排污申請登記注冊的,應在工程開工前辦理有關登記注冊手續,項目部負責辦理。

  對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類處理。對含有泥沙殘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處設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對沉淀物進行清理。

  嚴格將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網。

  4、生活廢水管理:

  提倡節約用水,減少生活廢水的排放。

  食堂、餐廳應設置廢油桶,嚴禁食物加工廢料、食物殘渣及剩飯菜倒入下水道。清洗餐具使用無磷洗滌劑,污水出口處設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時清理。

  生活洗滌不得使用含磷產品。

  施工現場臨時廁所,應設置相配套的化糞池。

  生活廢水應由專用管道引送與市政管網連接。嚴禁在生活污水管線中傾倒化學品及其他污染物。

  十一、施工揚塵管理

  1、施工垃圾應分類堆放,專人負責,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在建筑施工時,采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灑。

  2、水泥等粉細散裝材料,應接納室內存放或嚴密遮蓋,卸運過程中要采納有效措施減少揚塵。

  3、現場臨時道路及頻繁活動區域面層必要時應鋪設細石、焦渣、瀝青、砂漿、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揚塵,有條件時,可采取臨時綠化達到降塵美化環境的效果。

  4、施工時,應設專人或設備采取灑水降塵措施。

  5、在市區工程施工時,應盡量采用商品砼;在現場攪拌時,應搭設防護棚。同時可實行三級沉淀,二級排放。

  6、現場使用的鍋爐等設備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嚴禁使用敞口鍋熬制瀝青。

  7、對可能發生較大揚塵的活動,施工前手藝負責人應進行手藝交底或編制作業指導書。

  8、施工現場應保持清潔衛生,隨時灑水防塵。

  十二、有毒有害氣體控制

  1、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

  2、在施工作業現場和室內嚴禁燒木頭雜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氣體排放,二是避免人員中毒。

  3、不準在施工現場焚燒油氈、油棉紗、廢油漆、木頭等廢棄物,避免造成大氣污染。

  4、施工現場要嚴厲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和防火平安交底制度,嚴厲執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責任人,確保防火平安和環境控制。

  5、在室內、地下通廊及管道內進行焊接、油漆、防腐作業,要采取強制通風,戴防毒口罩,安排專人監控等措施,嚴防作業人員中毒。

  6、采購部門對采購的焊條、油漆、防腐材料等物資應選購無毒無害氣體或采用新技術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材料,最大限度地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排放和對人體的傷害。

  7、焊工和其他作業人員在煤氣管道、易燃易爆場合作業時,必須嚴厲遵守有關規定,嚴厲按平安措施方案進行施工作業。

  8、焊工或動明火作業的其他人員下班時,應嚴格檢查作業現場有無火種和火災隱患,確認無隱患后方可下班。

  9、購買或大修汽車和廠內機動車輛及發動機等設備時,應檢驗設備、車輛排放尾氣是否達標,不達標的不準購買和出廠。駕駛員、操作工和車輛、設備管理部門應經常查看尾氣排放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修理。

  10、運輸、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品部門應嚴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門的報批、報檢手續并嚴格執行。

  11、現場對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分庫、分類存放,不得超貯。

  12、在易燃、易爆危險作業園地和存放庫區應設置平安警示標志,建立緊急預案和需要的規章制度,并認真執行。

  13、施工現場應接納水沖式廁所,防止惡臭污染。

  十三、環境因素識別、評價

  1、生產手藝部負責組織和指導公司環境因素識別、更新與評判及運行控制工作,并進行匯總、分析,確定公司重要環境因素。組織編制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并上報公司帶領考核、發布。

  2、在工程項目開工前,由項目部負責人組織技術、環保、材料、機械人員,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工藝流程圖所確定的工序,共同識別、評價出施項目部域的重要環境因素和施工過程的重大污染源,未進行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工程項目不得開工。

  十四、環境經費計劃管理

  1、本著滿足環境保護需要的原則,必須注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經營投入。環境保護的投入歸生產術部管理,實行年度計劃管理。

  2、環境保護的重點、難點及重要環境因素,要重點研究環境技術措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測算相關費用,納入環境投入計劃。

  3、使用環境資金時,經辦人必須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有效單據,財務部分方可列帳。財務部分要優先安排,保證環境投入的資金供應,并建立輔助帳項。

  十五、監督檢查

  1、環境保護人人有責,各級領導、各部門都對環境保護負有檢查、督促、指導的責任和義務,都應通過各自業務工作的開展,保證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實施。

  2、XXX依法對違反環境法規、構成重大環境、事故隱患和環境危害,提出處理意見和解決方法,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

  3、生產技術部是環境保護檢查監控的主責部門,牽頭組織定期的環境大檢查,并負責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制止,督促整改。

  4、各級、各類檢查均應做好記錄,對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建議。

  十六、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

  1、凡發生嚴重環境污染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由事故單位逐級上報到公司,并按規定向中央有關部分報告,組成事故調查組,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2、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

  3、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統計,由各主責部分施行,歸口生產手藝部管理。

  十七、獎勵處罰

  1、對環保作出貢獻的部門和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對造成環境事故和事件的單位和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2、符合下列前提之一的,項目部寫出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資料、證書、文件的復印件報公司,公司經考核批準給予獎勵;

  獲得總公司、市、省、部、國家級環境保護榮譽稱號的單位、部門、人員。

  在環境保護工作理論、方法、實踐等方面卓有建立者。及時排除環境污染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環境保護受到業主或地方政府通報批評或處罰的單位。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3

  為做好迎接中央環保督察、省環保督查開展的環境保護督查工作,進一步加強我校周邊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全面深入排查環境風險隱患,解決建設項目環保手續突出問題,對各類突出環境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各項政策、法規,有效解決建設項目環保突出問題。以清查、整治建設項目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為總目標;以摸清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和健全環境管理檔案為前提;切實把建設“政府滿意、人民滿意”的生態環境管理體系落到實處。

  二、整治范圍

  專項整治的范圍是:檢查過程中查處的學校校內外環境,主要包括學校廁所的清理、周邊環境的.治理、校園環境和樓道環境及室內環境。

  3、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環境整治的檢查指導工作。

  (一)成立環境整治文稿組,協助學校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環境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和檔案歸類。

  組長:

  成員:

  (二)成立環境整治督導組,協助學校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日常環境整治工作的檢查指導工作。

  組長:

  成員:

  (三)成立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上報檔案資料等工作。

  組長:

  成員:

  (四)后勤保障組,職責是負責聯系清掃所用的工具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組長:

  組員: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分兩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調查摸底時段(8月19日上午)

  按照專項整治范圍和整治重點工作任務,對學校周邊環境問題逐個排查,確保所有項目不遺漏,堅決做到問題一個也不放過。對清查出的問題必須逐個列出,并明確提出整治要求、完成整治時限等內容。

  2.完善整治時段(8月19日下午至8月21日)

  針對第一階段全面摸底清查出的各種環境整治問題清單,由環境整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清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及時處理,對下達限期整改環境違法行為的問題,由環境整治督導組促其盡快全面落實限期整改要求;并由文稿組教師編撰活動總結和簡訊,保存好第一手資料,以圖片和影音資料的形式交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上報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成立建設項目環境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專項整治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要加強溝通與聯系,共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加強宣傳教育和信息公開。及時公布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進展,定期通報檢查整改、驗收情況、對環境重視不夠造成上級督導檢查的影響惡劣的環境保護系列問題,形成集中整治高壓態勢。

  城臺鄉中心學校

  20年8月19日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4

  第一條目的

  為確保公司投資項目實施后符合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的要求,實施源頭控制,避免新投資項目形成新的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改造、運用和調試項目。

  第三條引用文件

  《安全生產法》

  《環境保護法》

  《消防法》

  第四條定義

  三同時:

  指生產經營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職業健康與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五條職責

  一、制造管理部是“三同時”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三同時”工作的綜合組織和協調。參與投資項目“三同時”的內部評估、審核和驗收。依照政府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的規定程序辦理職業健康衛生、勞動安全和環境保護“三同時”手續;建立和保存“三同時”項目檔案。

  二、行政管理部保衛處負責依照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規定程序辦理投資項目消防安全“三同時”手續;負責組織消防安全“三同時”的內部評估、審核和驗收,并完備檔案技術資料。

  三、規劃發展部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立項,負責投資項目“三同時”的申報,并向設計單位提供與“三同時”相關的方案、技術資料和數據。對工藝調整、設備定型、材料更換等技術項目的實施方案進行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和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并提出治理技術措施方案,列入項目整體實施計劃。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四、財務部門應確保項目“三同時”的資金投入;對未進行“三同時”的投資項目不予立項、審核和結算付款;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五、設計單位根據項目主體設計方案和“三同時”評估意見,提出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方面的設計方案。負責參與投資項目的“三同時”評估、審核和驗收。

  六、施工單位應按照投資項目“三同時”設計方案,確保“三同時”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和申請驗收;確保“三同時”項目的施工質量,負責參與“三同時”項目評估、審核和驗收,并根據驗收結論組織改進,達到設計標準。

  第六條 管理內容

  一、項目的申報

  (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等投資項目正式批準后,規劃發展部必須向制造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填寫《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見附表一)

  (二)財務管理部在投資項目總額中,必須包含項目的“三同時”治理投資費用,若該項目無“三同時”投資必要的,必須在《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中注明。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由制造管理部向政府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消防)申報執行“三同時”程序:

  1、建成后有新的環境污染產生和排放的項目,必須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三同時”;

  2、涉及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項目,必須辦理環境保護、消防安全和職業衛生“三同時”;

  3、對員工生產過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資項目必須辦理職業衛生“三同時”;

  4、特種設備投資項目申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二、項目“三同時”方案評估、評價

  (一)制造管理部根據項目申報資料組織對該投資項目進行“三同時”評估和評價,可采用下列方式:

  1、組織專業安全檢查組進行內部評估、評價;

  2、委托具有相關評估資質的設計單位和中介機構進行評估。

  (二)組織評估、評價的單位應根據評估、評價結果,提出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三同時”的設計依據。

  三、項目“三同時”的設計

  (一)項目設計單位根據“三同時”可行性研究報告,將“三同時”設施納入主體項目設計方案;不具備相關專業設計資質的,可委托設計。

  (二)報政府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審批的“三同時”項目,其主體工程設計方案中必須設立“三同時”專篇文本資料。

  (三)設計工作結束后,設計單位將初設方案按審批流程和權限報批后,轉入施工程序。

  四、項目“三同時”的施工

  (一)施工單位要嚴格按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職業安全健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

  (二)規劃發展部對“三同時”設施的'施工過程進行日常管理;制造管理部對“三同時”設施采購、安裝、施工等全過程進行監控,對出現的問題予以及時解決。建立相應的原始記錄,索取相關的檔案資料和資質證明。

  五、項目“三同時”的驗收、運行

  (一)規劃發展部在投資項目完工后,主體工程驗收的同時,驗收“三同時”設施。并填寫《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驗收表》(見附表二)報制造管理部。

  (二)凡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視該項目未完工,財務管理部不予結算付款。

  (三)規劃發展部對驗收中提出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改進意見,應積極安排人力、物力、財力按期解決,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制造管理部。

  (四)規劃發展部確保“三同時”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運行。

  (五)申報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的“三同時”項目驗收,由政府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六、投資項目“三同時”治理設施范圍

  勞動安全、職業衛生類:

  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裝置

  塵、毒、害治理設施

  采光和照明

  安全通道和安全操作空間的布局設計

  安全標志、標識、標線、信號裝置、安全色度。

  通風、降噪、保暖設施

  物流安全設計

  消防安全類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設計

  消防通道、疏散出口設計

  報警裝置、警示標志配置

  滅火系統:包括消防用水源、噴淋裝置、消防栓、滅火器材

  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保管設施

  電氣防爆設計

  環境保護類

  污染物(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的處置、治理設施

  生態環境設施(綠化、衛生)

  其他類

  防雷系統設施

  電氣安全設計

  防洪排水功能設施

  地質災害預防設計(滑坡他、塌方、塌陷、地震、泥石流等)

  第七條 報告和記錄

  《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申報表》

  《安全、衛生、環境、消防“三同時”驗收表》

  《安全評價報告書》

  《環境影響報告書》

  第八條 附則

  本制度由制造管理部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公司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和諧發展,防止和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保護生態環境,依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堅持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以人為本、環保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面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確保“一控雙達標"全面實現,構建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促進能源節約、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發展。

  第三條 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行全過程、集約化、法制化、規范化管理,各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地方環境保護具體要求,追求“零事故、零傷害、零污染”,履行社會責任,建設環境友好型企業。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生產經營單位。

  第二章 環境保護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根據公司環境保護管理模式及經驗,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同時履行環境保護管理職責,是領導和協調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決策機構,由公司總工程師具體負責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公司安委員在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二)組織制定公司環境保護發展戰略、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

  (三)負責公司系統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考核。

  (四)審定重點環境保護治理項目建設計劃和實施方案。

  (五)協調公司所屬各企業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第二條 公司安委會設立環境保護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代理安委會管理公司日常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公司安委會環境保護管理管理辦公室的職責是:

  (一)定期組織召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執行《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施工例會制度》),向安委會匯報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傳達并組織落實安委會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相關要求.

  (二)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公司標準、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三)負責對所屬各部門年度目標中環境保護指標的考核,組 織對所屬部門日常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對環保隱患整改措施負責檢查落實。

  (四)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和“三同時”管理,組織或參與有關部門編制、審查環境保護技術措施及計劃。

  第三條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部門,應設立環境保護領導機構,統一領導本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各企業環境保護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司環境保護規章制度、企業標準、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本企 業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完成上級公司和地方政府下達或規定的環境保護指標要,并對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

  (三)建立和健全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和環境保護設備運行管理制度,確保環境保護設施安全、穩定、連續運轉,負責本公司環境統計、培訓和宣傳工作。

  (五)負責編制本企業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現場處理方案,并組織培訓。

  (六)組織實施本公司ISO14000環境保護管理體系的落實工作。

  第三章 環境管理體系崗位職責及監督管理

  第一條 各部門要建立環保統一管理、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的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崗位責任制,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

  第二條 各級部門總經理是環境保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環境保護管理負全面責任。負責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協助其直接領導環境保護管理機構. 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對本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實行歸口監督管理。其他各職能管理部門和生產單元對與其業務相關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

  第三條 環境保護的專業管理要與全員性管理以及其他專業管理相結合,形成縱橫交錯、上下協調的環境保護管理網絡。

  第四章環境保護管理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計劃管理.各部門應將環境治理項目納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第二條 設備管理.要將環保設備納入設備管理范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標,并與施工設備同時維護、同時檢修、同時運轉;環保設施、設備臺賬和運行記錄,應單獨建立和存放。

  第三條 指標化管理.建立環境保護管理指標體系,結合本單位實際設立指標體系。

  第四條 標準化管理。環境保護工作標準化是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標準,對環保有關部門和人員,在進行環境管理工作中所應完成的具體工作任務、內容、職責和必須達到的要求做出明確規定,并嚴格執行。

  第五章 新建及改造項目環境保護管理

  第一條 所有新建、改建項目,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規定。

  第二條 對現有設備、設施的'技術改造,通過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資源、能源的利用率;技術改造方案必須符合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

  第三條 建設項目,必須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各部門要按照國家及所在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規定,嚴格履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序,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工作,并及時將相關手續報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工程技術部備案。嚴禁出現“三邊"工程。

  第六章 事故應急管理

  第一條 各部門要根據上級公司制定的環境保護目標編制本公司的環境保護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制定年度實施計劃; 各部門要在每年12月中旬將下一年度的環境保護年度計劃報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審核、備案; 各部門應按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按地方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進行備案。

  第二條 各企業應根據事故應急預案或應急措施的需要,配備控制污染的應急設備和物資并定期檢查,保證應急設備和物資處于隨時可以使用的狀態。

  第三條 對從事可能發生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生產作業活動的員工,應進行應急反應培訓,應急預案或應急措施組織演習。

  第七章 宣傳、培訓教育管理

  第一條 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應優先安排節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綜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開發項目,積極推廣應用先進、實用的環境保護科研成果。

  第二條 各級企業在培訓干部和員工時,要把環境保護、循環經濟列為基本內容之一。要經常開展環保有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各級環保干部、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管理人員的環境管理業務水平。

  第三條 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時機,宣傳國家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普及環境保護科學知識,提高人們的環境意識和環保參與能力,樹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良好風尚.

  第四條 加強國內外相關環境保護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積極參與相關國際環境保護交流活動.在安排技術引進、出國進修、技術交流和專業考察時,應對環境保護業務予以考慮。

  第八章 檢查、考核與獎懲

  第一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環保檢查可采取定期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檢查、臨時檢查和經常性檢查等方式進行。環境保護綜合檢查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其它類別檢查可與《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試行)》同時開展。

  第二條 呼和浩特市益聯亨通信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技術部依據年度環保責任書和相關考核辦法,負責對各企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考核。各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本企業的環境保護管理考核工作。 各部門應該對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獎勵資金應列入年度資金預算。

  第三條 不依法治理污染或委托運營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而導致污染物排放超標或超總量,未執行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三同時"制度擅自開工建設和生產運營的,將追究企業主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條 未經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變更或降低環境保護設施技術性能的,將追究有關負責人員的責任。

  第五條 在設計、施工、監理過程中,未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要求的,將追究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責任.

  第六條 對未按規定程序上報并獲得相關主管部門批復認可,而擅自對環保設施實施維修、拆除、停運和更換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對造成嚴重生態破壞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處理。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6

  一、目的:

  1.1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

  1.2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3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工、實習考察人員等。

  三、職責:

  環保部門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其它各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本制度的實施。

  四、引用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xxxx年1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xx年6月)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五、術語、關鍵詞:

  5.1預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減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種過程、慣例、材料或產品,可包括再循環處理、過程更改、控制機制、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國家法律法規:包括所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文(GB8978-1996)(GB16297-1996)(GB18596-20xx)(GB12348-1990)件。

  5.3后勤部門:是指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公司內所有部門,包括技術部、質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銷售部、倉庫、財務部、環保部門等。

  5.4環保事故隱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環境污染的設備、操作等所存在的環保隱患。

  5.5微小環保事故:指小量人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現象,所轄區域環境衛生未達標等。

  5.6一般環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溝、地面、空氣等大面積污染的環保事故。

  5.7較大環保事故:指因環境污染造成周邊村民與公司產生矛盾糾紛,引起群體性影響的環保事故。

  5.8特大環保事故:指環境污染被省、市、縣級環保部門通報,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環保事故。

  六、內容:

  6.1環境方針: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經營;持續改進公司的環境行為,為不斷提高環境質量而努力。

  6.2環境口號:清潔、精益生產,“三廢”達標排放;全員、全過程參與,推行開源節流,循環節約運行。

  6.3在我公司現行的制度中,環保與績效考核相掛鉤,并且具有一票否決權。

  6.4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6.4.1新改擴建項目、新工藝、新產品和新設備引進時,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5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執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6.5.1水質指標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懸浮物排出的水必須做到無色、無味、無油跡。

  6.5.2各生產車間尾氣必須全部接入廢氣吸收系統,達標排放。

  6.5.3固體廢棄物必須分類管理,危險性固體廢棄物必須送到有環保處理資質的部門處理。

  6.5.4對周邊生活環境造成影響的工業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6.6環保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環保培訓教育工作,逐步增強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全民動員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6.7環保主管部門要建立監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監督巡查管理規范,加強對各環境因素的監督和管理,定期通報公司的環境狀況并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

  6.8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必須從小試進行跟蹤分析,制定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等污染物的處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的不能進入中試。

  6.9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確立后必須進行公司內環評論證會,對生產工藝過程中所產生的“三廢”,根據公司實際處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給新產品建設項目提供可靠的保證。

  6.10“三廢”處理中心的要求:

  6.10.1確保廢水處理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運行,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水達標排放。

  6.10.2確保廢氣吸收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氣達標排放。

  6.10.3對各類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廢固的跟蹤監督管理。

  6.10.4由環保站負責打水的集水池,必須安排員工及時打水,杜絕出現滿溢現象。

  6.10.5定期做好各種環境因素的監測檢測工作,同時做好登記。

  6.10.6保持“三廢”操作記錄、運行臺帳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6.11生產車間的要求:

  6.11.1各生產車間必須保持周圍的清水溝清潔無污染物。水質經檢測,如果超標的,由環保監督管理人員立即通知當事車間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分析,做好有關記錄,提出處理意見,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1.2各生產車間的物料必須按規定堆放在指定地點,杜絕液體原料桶露天堆放,搬運輸送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如果經環保監督管理人員檢查后發現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書面檢查。

  6.11.3各車間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特別是水沖泵用水量),以達到清潔生產的目的。

  6.11.4各車間所產生的工藝廢水、水沖泵廢水、洗各種物料的廢水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車間負責的集水井必須安排員工打水,杜絕出現溢流現象。

  6.11.5生產區各部門含有各種化工原料的工具(離心袋、烘布、拖把等)應在指定的地點清洗,嚴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車間地面做到無積水。

  6.11.6在運輸過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灑落物料,做到先清掃,后用拖把擦凈,使地面不留痕跡,嚴禁用水沖洗排入清水溝。

  6.11.7凡公司內動火,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絕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污水產生量,緩解污水處理的壓力。

  6.11.8對機械維修產生的污油,不得亂排亂放,必須先收集存放后統一處理,灑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須及時吸附清掃,統一處理。

  6.11.9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水,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0嚴格控制氣體的無組織排放,對所有桶、壇、罐、鍋等使用后必須做好加蓋密封措施。

  6.11.11對生產廢氣的排放,各車間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環境管理目標、指標要求限期整治,對吸收回收設施未能正常運行或隨便停止運行,或對回收液體達到濃度且不及時排放到指定地點的,對回收設施泄漏未及時修理的,一經發現和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6.11.12各車間廢氣吸收設施和廢氣處理系統必須正常運行,嚴格執行《廢氣吸收系統操作規程》。6.11.13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氣,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4各車間產生的不同種類的固體廢棄物不得混放,固體廢物放置見廢物放置標識牌,各生產車間應注重減少各類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做到節能降耗、清潔生產。

  6.11.15對于一般工業固廢,生產車間有沉淀池的要對殘渣進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對不能利用的,經壓濾后,濾渣運到指定的堆放點,由后勤負責統一處理,濾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對于危險固廢,由各部門收集后送至危險固廢堆放場,由采供部負責統一送有環保資質的處理部門進行處理,環保負責全過程監控。

  6.11.17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固,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8噪聲污染防治,必須嚴格控制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生產設備時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6.11.19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如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并采取應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車間所有管路走向必須規范、標識清楚,設備布局整齊。

  6.11.21各車間發生大小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環保主管部門,由環保主管部門會同當事車間對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論證,決不允許在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不報。

  6.11.22各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必須盡職盡責、實事求是協助環保監督管理人員對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做好記錄,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2后勤部門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墻色彩保持統一,鋼架結構車間定期除銹、油漆。

  6.12.2對各部門清理的廢紙、舊報紙及塑料類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門內部進行分類,由后勤收集、聯系外賣。對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和垃圾由清潔工統一收集至垃圾場后,由后勤統一運至環衛所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6.12.3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辦公用紙(盡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減少生活廢棄物的產生量。

  6.12.4后勤負責辦公樓及廠區公共區域垃圾筒的生活廢棄物的收集、分類。

  6.12.5對于廢電池、廢舊日光燈管、墨盒等應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處理。

  6.12.6實驗室、化驗室產生的廢水必須全部送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7實驗室、化驗室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特別是廢溶劑必須倒入廢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環保站原水池,進行處理。

  6.12.8實驗室技術員在做實驗時,如果所做實驗氣味較大,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

  6.12.9實驗室、化驗室各試劑瓶使用后必須及時加蓋,避免氣味溢出,污染大氣。

  6.12.10食堂餿飯菜由后勤安排運走,食堂的餿飯菜不準儲存過夜,每天清運,并對存放餿水桶處應及時清理和清洗,清洗廢水應排入廢水管路。

  6.12.11廠區內的通道及綠化帶內的固體廢棄物,每天由后勤清掃后運到廠區垃圾場。

  6.12.12公司內化糞池、食堂洗菜,員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廢水全部接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13保證公司內的綠化帶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時增補,使綠化面積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必須在指定地點清洗。

  6.13獎勵與懲罰

  6.13.1獎勵

  6.13.2在公司的環境保護中做出較大貢獻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張榜表揚。

  6.13.3懲罰

  6.13.4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公司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處理各類環保事故。

  6.13.5公司生產部下屬各車間環保員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后勤各部門的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如發生環保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對當事部門的經理、生產部車間主任、組長進行連帶處罰(負全面領導責任),但是環保罰款總額每月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總額的30%(該標準僅適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對于環保事故隱患,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門(車間)落實具體措施,環保協助并登記、備案,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類似事故隱患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微小環保事故,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月底對車間環保員處以5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1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2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

  6.13.7對于微小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50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5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1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2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微小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一般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100元,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200元,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300元。

  6.13.8對于一般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100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100元的扣款,對車間組長處以200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300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4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200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一般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較大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30%,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20%,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10%。

  6.13.9對于發生較大、特大環保事故的,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再作出處罰決定,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門處理。

  6.13.10環保事故由環保部門每月統計并全公司通報,年終分類統計后,上報公司經理執行層,進行績效考核。

  七、附則

  7.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7.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7.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7

  為落實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保護企業職工和周圍群眾的切身利益,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同步增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組織與職責分工

  1.1總經理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環境保護領導工作;制定環境保護方針和目標、指標;審批環境保護制度;對重大污染源的治理方案進行研究,作出決策;評估環境保護整體狀況;保證環境保護資源配置;對環境保護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員工作出表彰獎勵決定;負責確定有關人員配合政府主管部門調查、處理環境事故。

  1.2公司層面設置安環部作為管理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和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并負責具體實施。落實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各項環保指令。監督環保管理制度的執行,發現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協商討論,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隨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1.3動力保障部門負責對環保治理設備的檢查,保證其正常運行。對“三廢”處理設施的運行參數負有控制責任。在制訂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環保、減噪等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定期維護保養。組織環保設備專項檢查,按時完成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計劃。協助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1.4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定本單位環境保護目標,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加強設備操作與管理,完成公司職能部門下達的節能、降耗、減噪等控制檢修計劃;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相關環保知識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1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2.2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2.3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2.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2.5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2.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2.7有建設項目時,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2.8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2.9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2.10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公司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2.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2.12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公司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2.13建設項目竣工后,公司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2.14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公司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2.15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2.16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為保證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環境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3.1環境保護設施,是指為防治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對環境的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所建成的處理處置、凈化控制、再生利用設施,以及配套的設施運行監控系統。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處理利用設施、工業廢水處理利用設施、工業固體廢物處理利用設施、生活垃圾處理利用設施、自動監測系統等設施。未經上級環保部門批準不得隨意停用、拆遷或損壞。

  3.1.1本公司的環保設施包括:VOC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

  3.1.2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是指從事環境保護設施操作、維護、管理、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對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和利用的活動。

  3.1.3各部門應建立健全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操作運行等規章制度。

  3.2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包括以下兩種方式:

  3.2.1自行運行:是指污染物產生單位對自己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運行、維修和管理,對污染物處理處置和利用,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

  3.2.2委托運行:分為代理運行和社會化運行。代理運行: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接受污染物產生單位的委托,對其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維修和管理,對污染物處理和利用,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社會化運行: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接受污染物產生單位的委托,利用社會投資或自己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為其提供污染物的處理處置和利用的社會化服務,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

  3.3自行運行環境保護設施達不到污染排放標準要求的,必須實行委托運行。本公司的環保保護設施是自行運行。

  3.4各班組應加強對環保設施的巡檢,并做好環保設施的維護與保養,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清掃、檢修,確保完好率100%,做到環保設施與主體生產設施同步運轉。

  3.5環境保護設施投入運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3.5.1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施施工和建設,無工藝設計缺陷和工程質量問題,設施建設應優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導則”推薦的技術。

  3.5.2能滿足所處理處置污染的需要并能連續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能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要求。

  3.5.3通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竣工驗收。

  3.5.4配備設施故障或污染事故發生時的預警和污染預防應急處置設施;

  3.5.5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單位應按照上述條件(但不僅限于上述條件)。組織對將投入運行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考核,符合上述條件的設施方可投入運行。不符合運行條件的環境保護設施投入運行的,由設施運行單位承擔由此導致的相關環境責任。

  3.6已建成的環境保護設施,嚴重不符合建設要求的,應限期進行技術改造,達到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3.7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實行資質許可制度。所有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的單位必須取得環境保護設施運行資質許可證書;未取得環境保護設施運行資質許可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活動。

  3.8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制度,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的人員必須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未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崗位的工作。

  3.9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崗位培訓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

  3.10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環境保護施投入運行后,應保證設施無故障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與環境保護設施配套的自動監控設施應符合《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的要求。

  3.1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員持證上崗、崗位責任、操作規程、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運行記錄臺帳、監測報告、運行信息公開,做好運行記錄,確保與主體生產設施的同步運行率達到100%。

  3.12要對環保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和隱患,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出現故障時,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維修或更換。因不可抗拒原因,設施必須停止運行時,應當事先報告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說明停止運行的原因、時段、相關污染預防措施等情況,并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恢復設施運行的,環保部門責令污染物產生單位停止生產,待環保設施修復后,經環保部門批準,方可恢復生產。

  3.13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單位因設施運行不正常發生污染事故時,必須在1小時內向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消除環境污染,確保環境安全。

  3.14定期向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設施運行情況。主要內容包括:設施的運行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取樣和監測情況、連續運行記錄等。

  3.15公司有義務將設施的運行狀況、日常監測數據和各項管理制度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公從監督。

  3.16必須接受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現場檢查,如實報告情況,提供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不得隱瞞情況,提供虛假材料。

  4、三廢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保護環境,規范公司內部排污行為,確保相關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長效穩定地達標排放,特制定本制度。

  4.1與原、輔材料供應方、協作方簽訂的原料供應服務協議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危險化學品包裝、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環保要求。

  4.2揮發性原料、產品的'儲存必須采用密閉設施,儲罐必須設置呼吸閥、壓力調節裝置或采用內浮頂儲罐,原料、產品裝卸要采取回收處理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4.3揮發性原料、產品在輸送、儲存過程中,安全閥、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氣體必須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處理措施。

  4.4企業對排放的廢氣必須采用有效措施進行治理。生產設備排氣口排放廢氣必須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燒等合理的措施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要求,嚴禁不經處理直接排放。

  4.5對散發惡臭污染物等化工異味的設施必須采取密閉處理,并對惡臭污染物采取凈化回收措施處理,以達到企業廠界外無異味的要求。

  4.6各生產裝置排出的廢水,必須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進行有效處理并達標排放。廢水輸送管道及廢水儲存、處理設施必須采取密閉措施并設置廢氣回收處理設施,防止異味氣體揮發。

  4.7企業產生的固體危險廢棄物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分類。廠內固體廢棄物的臨時儲存場要依據《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和《危險廢棄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的要求建設,固體廢棄物在場內的臨時貯存場應設置防止滲漏、密閉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以及污水、廢氣回收處理設施。固體廢棄物應及時清運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均達到100%。

  4.8對工藝過程中產生的可用尾氣,不參加化學反應或反應過剩的化學介質,都要回收利用或處理,嚴禁直接排放。

  4.9對生產和設備檢修中產生的廢液、殘液或有機溶劑,必須做到本廠分檔、循環套用于生產,或者經過加工處理后交給具有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對設備檢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要統一收集處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為了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推廣清潔生產,避免或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鼓勵對危險廢物的合理利用,實現危險廢物的無害化處置,特制定本制度。

  5.1適用范圍:公司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等活動。

  5.2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廢水處理污泥等。

  5.3定義: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5.4公司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危險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危險廢物的原則。

  5.5公司對危險廢物實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5.6安環部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5.7公司禁止任何部門或個人隨意棄置危險廢物。

  5.8公司委托有相應經營類別和經營規模的,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對危險廢物進行回收、利用、處置。并嚴格執行五連單規定,報上級環保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5.9公司建立健全危險廢物信息登記檔案、合理化回收、利用、處置臺賬,并報上級環保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5.10公司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棄物管理規定對危險廢物進行包裝,在收集、貯存、合理化處置場所,設置危險廢物警示標志。

  5.11公司分管安全環保負責人須保證公司危險廢物的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公司的危險廢物環境安全負責。

  6、環境保護運行管理制度

  環境保護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一份義務,只有有一個清潔優美的環境,我們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為保護環境,搞好企業的環境衛生,制定本制度。

  6.1職責

  6.1.1生產部負責對公司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生產設備及操作法,進行改造及修改,保證生產過程中不產生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6.1.2安環部負責公司的環境衛生的檢查,對于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整改,并上報總經理。

  6.1.3實行環境保護責任制制度,各級安全生產負責人即為環保負責人,負責對生產現場的環保工作,負責對各生產崗位環保問題的巡視、檢查、處理工作。

  6.2生產管理

  6.2.1生產班組出現人為跑、冒、滴、漏現象,按公司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處罰。

  6.2.2任何人不準往廠區內的下水道口傾倒有機廢物,違者應按考核辦法進行處罰。

  6.2.3發現跑、冒、滴、漏要立即修復處理,跑、冒、滴、漏的物料應盡量收集入桶,短時間無法修復的要用小桶盛接滴漏的物料。

  6.2.4公司在每年總結生產情況時,同時總結環保工作,使之逐步完善。

  6.3生產工藝

  6.3.1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生產工藝進行生產、儲存,對于現有的生產工藝要不斷的進行改進,盡量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從源頭上杜絕“三廢”的產生。

  6.3.2盡量采用無毒、無害和能源強度低的原、輔材料。

  6.3.3按時檢修裝置,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減少因檢修設備污染環境。

  6.4教育和培訓

  6.4.1經常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教育,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環保法規、標準。

  6.4.2針對公司現有的生產裝置,對職工進行清潔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6.4.3經常安排各種活動提高職工的清潔生產意識,使他們真正認識到,愛護環境、保護環境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義務。

  7. 環保事故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環保事故管理,及時匯報和處置環保事故,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依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標準、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7.1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突發性事件。

  7.2環境污染事故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污染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農藥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7.3根據危害程序,環境污染事故可分為以下幾類:

  7.3.1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使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出現人員中毒死亡,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事故。

  7.3.2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人群發生中毒癥狀,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因環境污染使社會安定受到影響,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的事故。

  7.3.3較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含萬元)以上,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下,人員發生中毒癥狀,引起工廠與群眾沖突,對環境造成危害的事故。

  7.3.4一般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事故。

  7.4由于環境污染,使附近車間或工段人員感官受到刺激,影響正常工作的事故稱為環境污染事故。

  7.5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7.6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類型、現場情況等。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已經采取的措施。

  (5)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7.7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環保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和財產損失。

  7.8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要按“三同時”的原則,由總經理和技術人員、環保員召開會議,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7.9一般環保事故發生后,當班人員應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速報從發現事故后起,48小時以內上報;確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立即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

  7.10速報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確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報告應采取適當的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影響。

  7.11速報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等初步情況。

  7.12確報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7.13公司環保管理部門應當保證報告內容的準確性與可靠性。當發現報告內容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時,應立即糾正如實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7.14各類環境污染事故均應記入環保事故臺帳。

  7.1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調查處理。

  7.16對違章操作,不聽勸阻,而發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傷亡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門處理。

  8、環保培訓教育制度

  為提高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的意識,防止和減少各類環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8.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和部門,與公司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進入公司各單位和部門的外來承包商施工人員、參觀和實習的人員。

  8.2公司安環部負責對各單位和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并實施指導、檢查和監督。

  8.3公司總經理是本單位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安環部為公司環境保護管理主管部門。

  8.4新入廠的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環保知識培訓,主要內容為:

  8.4.1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規章制度;

  8.4.2環保知識;

  8.4.3公司環保情況及物料危險特性介紹;

  8.4.4公司環保事故應急預案以及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8.4.5環保設施、設備崗位操作規程;

  8.4.6典型環保事故案例。

  8.5環保培訓的形式分為脫產培訓和自學兩種形式,公司職工每年至少應接受一次環保培訓,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崗。

  8.6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環保教育工作負責。

  8.7每年初公司制訂環保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并按照計劃組織實施。不斷了解職工對環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總結一次,根據匯總結果及時修改培訓計劃。保證環保教育培訓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

  8.8對認真開展環保教育并在防止環保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職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8.9對未按本規定要求進行環保教育的單位進行處罰,環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8.10公司各級領導應積極引導、鼓勵各級人員加強交流,不斷學習環保專業知識。

  9、環保獎懲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環保監督管理,規范公司員工環境保護行為,防止污染事故發生,保護人民身體健康,落實環保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市、縣環保部門的有關文件,制定本制度。

  9.1公司安環部要認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的重大意義,增強環保意識,保護環境。

  9.2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種類:

  (1)警告;

  (2)罰款;

  (3)開除;

  9.3發生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單位的先進稱號和當月職工的單位,一次性罰款20xx-10000元,發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單位一次性罰款500-20xx元。發生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單位,一次性罰款100-500元,罰款額從事故單位年度獎金扣除。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國家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9.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給予一次性獎勵:

  9.4.1全面落實環保責任制目標,單位環保指標得到有效控制,經考核取得優異成績的;

  9.4.2在安全生產競賽等專項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現的;

  9.4.3嚴格執行環保規章制度,在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上堅持原則,對環保作出特殊貢獻者;

  9.4.4精心操作,保持生產穩定,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者;

  9.4.5對于及時發現、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處理果斷、及時,奮勇搶救人員和企業財產,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減少事故損失貢獻突出者。

  10、環境治理管理制度

  10.1公司環境治理目標:各項環保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工業廢水不外排。

  10.1.1主要負責人對本公司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安環部為公司環境保護管理主管部門,安環部設一名環保員,各車間主任兼環保員。

  10.1.2公司每個單位和每位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批評和檢舉、控告。

  10.1.3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確有必要拆除或閑置的,必須征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技術和設施、設備。

  10.1.4根據有關標準,為崗位職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裝備。

  10.2環境治理主要措施:

  10.2.1禁止向雨排系統排放油類、廢油墨類或酸堿液體、工業廢渣;

  10.2.2禁止在廠區內清洗油類、廢油墨類或酸堿液體貯罐和容器;

  10.2.3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10.2.4各車間及時清理所轄區域內地溝、地井,防止雜物堵塞地溝、地井,造成污水外溢現象的發生;

  10.2.5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

  10.3本公司應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按應急預案的條例健全應急組織,并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演練。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環境保護應急預案。針對事故演練和實際處置過程中發現的預案中的問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修訂完整。環境保護應急預案應報區環境保護部門備案。

  10.4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接到報告的領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10.5接受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環境事故調查時,應采取積極主動配合的態度,嚴禁隱瞞、說謊和拒絕調查情況的發生。

  10.6各單位環保工作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范圍,定期考核。

  11、原料裝卸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原料安全裝卸,杜絕裝卸過程中跑冒滴漏現象的出現,我公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1.1裝卸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具,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11.2卸料管理。在來料后,首先由倉庫管理員核對無誤,并由裝卸人員檢測原料是否正確,方可卸料。

  11.3在裝卸過程中,必須確保原料包裝的密封性,防止泄露。以確保環境不受污染及人身安全。

  11.4原料由倉庫管理員統一指揮,放入規定位置。

  11.5各類原料應由倉庫管理員貼好標簽,分類擺放整齊。

  12、附則

  12.1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負責解釋。

  12.2本制度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加強選煤廠環境保護管理,達到“環保設備正常運轉率達到95%,廠區噪音與污染物100%達標排放,生產廢水100%循環利用,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為0”的環境管理目標,特制定本環保管理制度。

  二、適應范圍及權限

  1、本制度匯編適用于選煤廠范圍內的環保管理。

  2、名詞術語

  ①環境保護: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防止對環境污染和破壞,以求保持和發展生態平衡,擴大有用資源的再生產,保障人類社會的發展。

  ②環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質或因子進入環境,并在環境中擴散、遷移、轉化,使環境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現象。

  ③環境管理:是指在環境容量的允許下,以環境科學理論為基礎、運用技術的、經濟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對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進行管理。

  ④環境監測:是指間斷或連續地測定環境中污染物的濃度,觀察分析其變化和對環境影響的過程。

  ⑤可持續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3、本制度歸口管理單位是技術部,安全部、調度室配合。在技術廠長的領導下,進行環境保護工作。

  第二章、環境保護工作制度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全面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制,預防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并結合選煤廠環境保護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責任制。

  二、適用范圍

  本責任制適用于選煤廠各級、各崗位人員。

  廠級、部門、車間的主要領導是選煤廠、部門、車間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部門、車間的環保工作負主要責任,即“一把手負責制”。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對選煤廠、部門、車間下屬人員貫徹執行本規定負責,真正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負其責。

  廠長為選煤廠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廠長授權環保領導小組管理環保工作。技術部是選煤廠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

  三、環保機構

  設立以廠長為首、各部門、車間領導組成的環保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選煤廠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組長:廠長、支部書記

  常務副組長:副廠長(分管技術)

  副組長:副廠長(分管安全)副廠長(分管生產)

  副廠長(分管機電)副廠長(分管后勤)

  成員:技術部、調度室、安全部、采供組、各車間、班組負責人

  四、選煤廠各級領導環保職責

  1、組長職責

  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把環境保護列入選煤廠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選煤廠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

  ②了解選煤廠的主要排污情況及所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宏觀控制選煤廠環保的發展方向。

  ③負責健全環境保護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環境管理員,督促檢查各部門負責人抓好環境管理工作。

  ④負責組織環保制度、環保規劃和環保目標(包括污染物減排目標)的制定。

  ⑤保證環保資金落實到位。

  2、常務副組長職責

  ①分管環境管理的副廠長是選煤廠環境保護的直接責任人,熟知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地方的環保要求,負責領導選煤廠環境保護工作。

  ②了解選煤廠的生產工藝流程、主要產污環節、處理設施的運行情況以及選煤廠排污情況,支持和指導技術部開展環保工作。

  ③負責組織貫徹落實環保法律法規、環保規章制度、環保部門管理要求。組織制定、修訂選煤廠環保規章制度,分解環保目標。

  ④組織開展環保技術交流,推廣實施環保先進技術和經驗,協調選煤廠與上級環保部門的工作。

  ⑤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知識,促進選煤廠員工環保意識的提高。

  3、其他副組長職責

  ①對分管職能部門及業務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

  ②按職責分工做好分管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檢查、考核。

  ③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知識,促進選煤廠員工環保意識的提高。

  4、各車間部門負責人環保職責

  ①各部門及車間負責人為本部門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②組織制定和落實所管轄范圍內的環境管理制度、環保設備設施操作規程,負責解決所管轄范圍內環境保護方面出現的問題和環境事故隱患。

  ③負責所管轄范圍內的環保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證正常運行,并建立環保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和記錄。

  ④負責所管轄范圍內的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儲存、轉移臺賬和記錄。

  ⑤采供負責人在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采購、制造、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時,應有相應的節能、降耗、減排等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

  ⑥調度室(環境事故應急指揮中心)配合古城煤礦負責協助選煤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安全環境保護部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時的應急救援。

  ⑦技術部負責人負責環境技術措施項目、環境檢測、環境事故隱患整改等費用的投入。

  ⑧技術部負責人根據國家下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文件要求,需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落實環保責任制度,將除塵、降噪等環保設施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在組織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時,按照環保“三同時”制度,保證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⑨采供組負責人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應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各種環境管理規定。

  ⑩污水處理站負責人嚴格按照污水處理工藝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負責環保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證正常運行,并建立環保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和記錄及污水處理過程中相關運行記錄、廢水檢測記錄。

  5、班組組長環保職責

  ①各班組長為本班組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②貫徹執行選煤廠及部門環境保護的指令和要求,積極參加環保各項活動。

  ③參與本班組環境因素的辨識及環境因素的控制管理。

  ④加強本班組環保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不得無故停開、閑置,并做好運行臺賬、記錄。

  ⑤負責本班組范圍內的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儲存、轉移記錄。

  五、環保部門和其他部門職責

  1、技術部職責

  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主動了解熟悉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要求,負責組織選煤廠的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測工作。

  ②監督檢查選煤廠環保設備設施運行情況,保證正常運行,臺賬和記錄規范。

  ③監督檢查選煤廠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保證選煤廠危險廢物的儲存、轉移手續齊全,記錄規范。

  ④組織選煤廠環境內部監測和委外監測,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及時完成各項報表統計和上報。

  ⑤組織選煤廠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

  2、專職(兼職)環境管理員職責

  ①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選煤廠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

  ②負責選煤廠污染減排計劃實施和工作技術支持,協助污染減排核查工作。

  ③貫徹執行選煤廠環境保護的指令和要求,積極參加環保各項活動。

  ④負責檢查選煤廠產生污染的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及存在環境安全隱患設施的運轉情況,監督各環保操作崗位的工作。

  ⑤負責檢查并掌握企業污染物的排放情況。

  ⑥負責向技術部報告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接受技術部的指導和監督,并配合技術部監督檢查。

  ⑦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設備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3、調度室環境保護職責

  ①對選煤廠所有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正常使用管理責任,對因環保設備、設施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負總責。

  ②負責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綜合管理。定期組織對環保設備、除塵設施大檢查,及時處理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環境污染事故隱患。

  ③組織制定并實施環保設備、設施管理方案,建立健全環保設備、除塵設施臺賬,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標準和選煤廠的規章制度,有計劃地解決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等污染事故隱患。

  ④負責選煤廠三廢、噪聲等環保治理設施檢修、維護、保養等專業管理工作;落實設備大修期間相關環保措施。

  4、后勤和銷售環境保護職責

  ①建立健全辦公樓、宿舍、食堂和生活功能區(簡稱公共區域)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②負責選煤廠的綠化、美化、凈化工作,創造優良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③負責公共區域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上報并及時報告選煤廠安全環境保護部。

  5、生產車間環境保護職責

  ①對本單位所有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正常使用負設備專業管理責任,對因環保設備、設施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負總責。

  ②負責污水處理設施、除塵設施的綜合管理。定期組織對環保設備、除塵設施大檢查,及時處理環保設備、除塵設施方面的環境污染事故隱患。

  ③組織制定并實施環保設備、設施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環保設備、除塵設施臺賬,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標準和選煤廠的規章制度,有計劃地解決污染事故隱患。

  ④負責本車間三廢、噪聲等環保治理設施檢修、維護、保養等專業管理工作,落實設備大修期間相關環保措施。

  ⑤定期組織召開本車間環保設備、設施治理工作會議,總結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并實施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

  ⑥組織制定、實施本車間環保設備、設施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定期組織培訓和考試,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環保責任意識和操作水平。

  ⑦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設備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6、其他部門環境保護職責

  ①負責本部門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把環境保護內容列入工作范疇,做到統一規劃、統一實施。

  ②負責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定期組織教育培訓,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環境意識和環境法制觀念。

  ③履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環境保護考核和獎罰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選煤廠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的監督管理,保障環保設施正常、有效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實現環保目標。根據國家法律及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選煤廠實際,特制定環境保護考核和獎罰制度。

  二、范圍

  本責任制適用于選煤廠各車間、部門。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環境保護考核的歸口管理,會同選煤廠綜合辦公室對選煤廠范圍內的環境管理運行和活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提出考核意見,實施考核。

  2、其它管理部門均可對安全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環境風險考核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

  3、其它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活動的管理,接受安全環境保護部對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對本部門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考核。

  四、定義

  “異常排污”是指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超標排放、無組織排放、環保設備停運排污、有毒有害廢棄物處理不當,以及各種有害污染物嚴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響環境的情況。

  “環境污染事故”是在生產過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當、工藝控制、設備裝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選煤廠內部環境和周邊環境污染的事故。

  “現場管理”這里是指用科學的標準和方法對生產現場各生產要素,包括人、機(設備、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檢測方法)、環(環境)、信(信息)等進行合理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控制和檢測,使其處于良好的結合狀態,以達到優質、高效、清潔、均衡、環保、文明生產的目的。

  五、考核項目及內容

  考核項目為綜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監督、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異常排污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檢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和上級管理部門督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不規范行為進行罰款。

  七、考核辦法

  1、綜合管理考核

  ①各車間、部門應建立健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內部環保管理體系,及時、認真填寫各項環保臺賬,技術部進行定期檢查,臺賬記錄不符合要求,對該部門責任人罰款10—50元。

  ②各部門、車間應建立健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現場管理體系,按照選煤廠的管理制度,開展生產現場規范化管理工作,有技術部進行檢查,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對該部門當班責任人罰款10—50元。

  ③各車間、部門應定期開展環境隱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環境隱患排查制度,并對發現的隱患進行“五落實”整改,確保環境安全達標。

  ④各車間、部門對各自包干區域的綠化帶、裸露地面負有保護職責。如發生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土壤,視受污染面積大小,處罰責任部門200—1000元,并由責任部門負責恢復土壤和綠化,受污染的土填應有責任部門申報廠長批準后做危廢處理。

  ⑤選煤廠或上級管理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環保問題,需由技術部下達“環保隱患整改通知單”,經分管廠長批準后下發責任部門,責任部門需及時整改。無正當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視情節嚴重程度對責任部門罰款100—500元。

  2、污染物排放考核

  ①廢水排放考核

  a各生產車間、部門負責人必須提高環保認知,嚴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嚴禁有長流水行為,發現一次罰責任部門、車間100元。

  b調度室對選煤廠生產廢水的產生、收集和輸送負有主管責任,因生產行為不當造成廢水超標排放或環境污染的,罰款100—1000元。

  ②廢氣排放考核

  a車間應加強對生產設備和廢氣治理設施的巡檢,對生產廢氣的排放進行嚴格控制,除突發情況外廢氣不得隨意直排。發現直排一次,對責任車間罰款100—500元。

  b生產車間作為產污單位,應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確保責任區域內廢氣達標排放,廢氣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環保主管部門檢測超標并造成重大影響的,對該生產車間罰款200—20xx元。

  c車間應加強工藝控制,做好設備、設施的保養工作。因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造成環境污染事件的,對設備、設施責任人處50—500元罰款。

  3、環保設施運行情況考核

  ①車間應安排人員做好環保設備、設施的運行巡檢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寫巡檢記錄,確保設備、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未按照要求進行巡檢或記錄填寫不規范,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②環保設備、設施發現異常,所在車間必須及時組織檢修,并向選煤廠領導和技術部匯報。內部力量不能處理的,請示選煤廠領導外協處置。對環保設備設施的異常情況不予以積極處置造成惡劣影響,對責任車間罰款200—1000元。

  4、異常排污考核

  ①如遇到生產異常情況需要異常排污時,寫明異常排污的應急措施,及時通知調度室、技術部,并報廠長批準。

  ②因環保設備檢修或因故處理能力不足,車間無法迅速落實停產而需要臨時超標排污的,車間需提前一天向選煤廠技術部提出申請,并填寫“異常排污申請單”,經廠長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

  ③如遇到降水天氣,根據降水輕度對10—15分鐘的初期雨水進行收集、處理,后期雨水可直接從雨水系統外排,雨水收集池人員對外排雨水情況負責,有技術部進行監督。

  第四章、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選煤廠的環境風險管理,嚴格落實本選煤廠環境風險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預防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選煤廠的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實行定期(專項、季節、節假日等隱患檢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隱患排查)的隱患排查,及時根據隱患產生的原因,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三、主要從以下幾點進行環境風險排查:

  1、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

  2、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的安全狀況;

  3、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正確佩帶勞動防護用品;

  4、現場生產管理或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

  四、對排查出的隱患,及時查找原因,及時整改,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五、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六、其他各部門及人員對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選煤廠主要領導,以保證盡快解決。

  七、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八、對于由于資金或技術問題等暫時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九、對需要整改的環境隱患問題,要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并經有關人員簽字后存檔。

  十、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于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對所排查的隱患問題,要有隱患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要存檔備案。(備注:根據本選煤廠實際情況,本選煤廠的環境隱患排查排查記錄臺賬和隱患治理臺賬、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并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記錄臺賬和隱患治理臺賬、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一并管理。)

  十二、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后,要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復查申請。

十三、對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隱患問題都要做為下次排查的重點。

  十四、本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管理。

  十五、對因排查隱患不深入、不細致或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責任制不落實致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據本選煤廠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五章、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選煤廠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掌握環保設備的控制參數和操作規程,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選煤廠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選煤廠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三、職責

  1、安全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2、技術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選煤廠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四、一般規定

  1、凡新來選煤廠工作的員工應進行環保教育培訓,包括對基本的環保知識、選煤廠環保方面的有關制度等內容的培訓;選煤廠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兩次環保教育培訓。

  2、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3、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第六章、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廢水、廢氣排放管理,及時投運環保設備,合理控制工藝參數,將廢水、廢氣排放濃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選煤廠生產各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的管理。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是指環保設備巡檢管理。

  三、職責

  1、巡檢是搞好環保的途徑,目的是發現、查明、整改各種隱患,制止各種違章作業。保持環保工作正常、穩定地運營。

  2、組長、副組長、技術部、安全部、調度室及各車間部門負責人應不定期對各部門、車間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運行進行檢查。

  3、技術部每月組織對選煤廠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解決方案。

  4、車間主任日常不定時巡檢,整理數據,對于車間的環保設備、不合理的廢物堆放、廢水和廢氣排放有義務監督,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技術部及相關各級領導,避免環保事故的發生。

  5、技術部負責職責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6、各車間(班組)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管理。

  7、機修車間負責供水、排水及循環水技術改造、管網維護保養的管理。

  四、一般規定

  1、加強現有生產環保設備的技術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使污染物在生產過程中不斷減少或消除。

  2、生產過程中必須第一時間投運環保設備,技術部負責不定時巡檢,發現不投運、排放超標、設備跳停等問題要進行處罰。

  3、車間不能處理的環保設備問題,由技術部提出技術改造方案,報選煤廠領導審批實施。

  4、各部門(車間)負責管轄區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廢水要100%的利用,廢氣排放濃度要達到環保控制指標。

  5、各車間(班組)加強環保設備的運行管理,堅持巡回檢查,確保環保設備正常運行;環保設備的檢修,必須列入車間的設備檢修計劃內,明確檢修質量,減少環境污染。

  6、在生產異常情況下,若有緊急情況,需要臨時排放的,在5分鐘之內要向技術部、調度室口頭匯報。

  7、機修車間加強對設備潤滑管理,防止設備加油、換油造成的油污染,廢油按選煤廠有關規定回收處理。

  8、化驗室使用的酸堿有毒有害物的藥品,應加強管理,妥善處理殘液、廢液。嚴禁采取稀釋、深埋等辦法處理。

  9、倉庫負責倉庫現場的管理。運輸車輛運往選煤廠產品,要按照規定的路線,采取防灑、防漏、防揚等運輸措施,對道路采取灑水降塵措施,防止物料揚塵污染。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9

  1、環保設施要固定操作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設備維護保養制和操作規程。使設備完好率、開機率達到100%。

  2、各環保設備必須建立設備臺帳和運行記錄。

  3、井下生產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須經礦井污水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外排,化驗人員做好日常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工辦。盡量提高水資源復用率,滿足復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4、鍋爐房廢氣經TXD型陶瓷多管除塵裝置處理,確保煙塵和SO2排放濃度符合國家大氣排放一級標準,對除塵設備定時檢查,定時維護,保證除塵設備正常運轉。

  5、對道路和車輛運輸過程中造成粉塵的無組織排放進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灑水和車輛限量不超載、上蓬布圍護處理。

  6、生產車間或作業場所的噪聲,首先從整體設計考慮,盡量把噪聲源與人群密集的'場所遠離,在廠界周圍、高噪聲車間、辦公樓周圍、及廠區道路兩側種植喬木、灌木和林帶綠化,設備須安裝減振基礎,布置在廠房內,人員操作應設隔音操作室。

  7、加強排矸場的管理,嚴防矸石自燃和經雨水沖刷而流失,對矸石溝周圍進行綠化,積極開展矸石、渣等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工作。

  8、對首采區開采要設站進行地表移動變形觀測,總結本礦的地表移動變形規律,影響范圍、程度和特點,以便用于以后礦井生產和煤柱留設的科學性及可靠性,提高保護效果。環境監測管理制度為保證礦井的環境保護措施處理效果,日常運轉工作提供科學、可靠的數據,我礦設立了化驗室對污水處理進行日常監測。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0

  1、本工程按照公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在工程開工前組織相關人員分析本工程環境因素和重大環境因素,并針對重大環境因素制定環境管理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及應急預案,以便指導施工。

  2、工程開工前,主動和當地環保部門聯系,征求環保監測部門對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3、采用按施工階段對環境保護工作做出總結報給業主,并積極配合業主環保監測部門對工程環保的檢查評估工作。

  4、我方施工中損壞的道路橋梁涵洞等,由我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5、我方施工中所需的一切臨時建筑統一規劃搭建拆除及清理。經業主同意在所區空地內搭設的`臨時建筑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并安設專門的分類垃圾轉運站,將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后再處置。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目的

  為營造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創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范辦公環境衛生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辦公區域的衛生管理與辦公設備的使用維護。

  第三條:制度資料

  一、各公司部門衛生區域劃分:

  ①瀘州十建負責辦公樓(以樓梯階劃分)南片場地及一樓衛生間的打掃;

  ②策劃部負責本辦公室門前走廊至樓梯階;

  ③林鑫公司負責辦公樓北片場地的打掃;

  ④財務部與采購部負責二樓樓梯階以南的走廊衛生打掃(財務部周一、周三、周五;采購部周二、周四);

  ⑤辦公室負責樓梯間以北的走廊;

  ⑥長達嵐皋監理公司負責樓梯間以北的走廊及二樓至三樓的樓梯階衛生打掃;

  ⑦工程部負責樓梯階以南的走廊衛生打掃。

  二、日常衛生清掃工作安排:

  1、每一天上班前,按時清理各自職責衛生區的衛生工作,并堅持衛生清潔。

  2、隨時堅持地面、墻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丟垃圾、不吐痰,不亂張貼,能及時清理污物。

  3、所負責的衛生區域走廊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保證地面無污物和其他剩余遺留垃圾。

  4、使用會議室的員工應愛護會議室設施、堅持會議室的整潔,會后應將座椅歸還原位、擺放整齊,及時清理會議產生的.垃圾,關掉電器、照明電源。

  5、辦公區域所有的綠化植物由就該負責區域的公司定期進行一次葉面清理與維護工作。

  第四條:監督與獎懲

  1、公司辦公室不定期對公司負責區域的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衛生問題,第一次勸導職責人進行及時整改,第二次要求責令整改同時通報其直接上級,第三次對職責人給予一周辦公區域衛生打掃的處罰。

  2、每周由辦公室人員對各公司負責的區域的環境進行檢查,如有發現不貼合以上要求,一次罰款10元,請大家做好自律。

  3、公司辦公室人員必須以身作則,理解所有同事的監督,發現有違規定的行為,可向公司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反饋。同時,公司辦公室理解員工對于其他人員的環境衛生維護方面問題的反映與投訴。

  4、懲罰只是手段,創造良好辦公環境才是我們真正的目的,期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環境衛生!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2

  1 .總則

  ( l )為加強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管理,防治因建筑施工對環境的污染,依據國家、一化京市和集團總公司環境保護的相關法令、法規、條例、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制度

  ( 2 )公司所屬各施工單位必須遵守本制度。

  2 .組織機構

  ( 1 )各項目經理部必須成立現場環保領導小組。組長由總工程師擔任,設專(兼)職環保員一人,負責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工作,技術管理部為常設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日常管理工作。

  ( 2 )各項目經理部必須建立有效的環境保護組織機構和自我保證體系,并保持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的正常運行。

  3 .職責

  ( l )公司技術管理部主要職責

  l )認真傳達并貫徹上級部門下達的環保方針、政策及工作任務,接受上級部門的監仔檢查

  2 )認真學習環保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深入施工現場,對各單位的環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不斷提高全公司環境保護管理水平。

  3 )制訂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組織、檢查和督促各單位貫徹執行情況。

  4 )組織各單位環保員進行業務學習和交流,積極推廣環保科研革新等項活動。

  5 )負責制訂、吏新公司的《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 、《環境目標、指標》 、《環境管理方案》 、《重要環境因素清單》等有關環境管理體系文件。

  ( 2 )項目經理部主要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及其他上級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及工作任務,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

  2 )組織項目部人員學習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加強環境保護意識。

  3 )組織實施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及時配備環保設備。

  4 )負責施仁現場的環境監測,確保各項指標符合要求。

  ( 3 )環保人員的主要職責

  l )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

  2 )工程施工前到所在區環保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3 )掌握并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編制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并落實執行。

  4 )制訂并組織實施施工現場的環保治理方案及治理措施。

  5 )負責施工現場的環境監控,進行施工現場噪聲測定報告、噪聲測定原始記錄、污染源登記表等環保資料的積累和整理。

  6 )每月組織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現場環保工作的教育,并做好《應知應會教育》的記錄。

  7 )每月按規定對所在工地環保工作進行檢查評分,同時填寫《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表》 (環境保護部分)。

  8 )按照公司《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 、《環境目標、指標》 、《環境管理方案》 、《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和《程序文件》及《管理手冊》要求,填寫、編制項目部《環境因素調查表》 、《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 、《環境目標、指標》 、《環境管理方案》 、《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環境法律、法規遵循情況統計表》 、《環境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統計表》 、《施工單位環境管理監督檢查表》 ,并按時向技術管理部上報。

  9 )協助領導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污染事故、施工擾民等問題,及時上報公司并做好相關的記錄《環境信息記錄表》 。

  10 )積極組織施工現場環保宣傳教育、普及環保科研革新等項活動。

  4 .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 l )防止大氣污染措施

  l )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現場應采取覆蓋、固化、綠化、灑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濘、不揚塵。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區、大模板存放區等場地必須平整夯實。

  2 )施工現場不得使用鍋爐、燒煤的'茶爐、大灶等;現場食堂必須使用清潔燃料,設施符合環保要求。

  3 )規劃市區內的施工現場,澆筑混凝土量超過100耐的施工現場,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未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須在攪拌設備上安裝除塵裝置并將攪拌棚封閉。

  4 )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物應在庫內保存或嚴密遮蓋。

  5 )建立灑水清掃制度,配備灑水設備并指定專人負責灑水及清掃。

  6 )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施工現場應設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施工垃圾清運時應提前適量灑水,并按規定及時清運銷納。

  7 )施工現場出人口必須設置洗車池,施工車輛出人現場要嚴格清洗車輪,防止泥砂帶出現場;運土方、渣土車輛必須封閉,運輸和卸運時防止遺撒。

  8 )市政道路施工銑刨作業時,應采用沖洗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灰土和無機料拌合,應采用預拌料,碾壓過程中要灑水降塵。

  9 )遇有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 )拆除舊有建筑時,應隨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內清運完畢,并應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關規定。

  ( 2 )防止水污染措施

  l )施工現場必須設清洗處、排水溝、沉淀池,廢水經沉淀處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2 )現制水磨石作業必須控制污水流向,設置沉淀池,污水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3 )施工現場臨時食堂,用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必須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廢水經除油處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 3 )防止施工噪聲污染措施

  1 )施工現場遵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 (gb12523 )規定的降噪限值,制訂降噪制度。在四環路內,施工過程中使用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設備,應按事先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環保部門申報。

  2 )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有噪聲作業時,必須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22時至早6時不得作業。

  3 )制訂人為活動噪聲管理、獎罰制度,特別要杜絕出現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等現象。

  4 )電鋸、電刨、攪拌機、空壓機等強噪聲機械必須安裝在工作棚內,工作棚四周必須嚴密遮擋,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 )施工現場應定期進行噪聲值監測,監測方法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 ( gb12524 ) ,噪聲值不應超過國家或地方噪聲排放標準。

  ( 4 )內業資料

  1 )環保資料應做到齊全(不散失)、清晰(字跡工整、不涂改)、準確(不錯記、不漏記)、及時(與工程同步進行)。

  2 )借閱環保資料時,應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3 )環保資料應由專人保管,除特殊規定外,工程竣工后應保留半年至一年,備查。

  4 )記錄表

  a .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組織機構和自保體系及人員分工。

  b .施工現場環保工作制度和措施。

  c .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針對性的環保技術措施復印件。

  d .施工現場污染源登記表。

  e .施工現場噪聲監測記錄和環保自檢記錄表。

  f .施工現場職工應知應會教育記錄和考核記錄。

  g .施工現場所在區域環保局批復的《排污申報登記表》 。

  5 .附則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環境管理包括生產工藝、設備、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間、操作體位、操作程序、勞動組織、氣象條件等。

  第二條

  加強現場管理,就能減少事故的發生,減少各種不安全隱患。

  第三條

  環境的管理是安全文明生產得要求。通過對生產作業環境的治理,對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加強,必然極大的優化企業安全產品的大環境。

  第四條

  在生產實踐中,作業人員可能接觸到的生產性毒物類型很多,這主要取決與生產條件,所以保護好環境有利于提高作業人員的身心健康。

  第五條

  作業環境、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企業要妥善處理好相關問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節分工與授權

  第六條

  主管領導負總責,逐級進行監督指導,保證生產秩序和生產環境。

  第七條

  辦公室、保衛部門直接參與公司的環境管理,指導廠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三節實施與執行

  第八條

  廠區環境

  (一)廠區內有定制圖,定制圖上應注明各建筑物、物料堆放點、道路及管線的位置。

  (二)垃圾定點存放,且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三)廠區大門開啟靈活,方便迅速,無卡死現象。

  (四)常去門口、危險路段,需設置限速標牌和警示標牌。

  (五)常去門口危險路段車速一般限速5KM/H。

  (六)廠區道路應有明顯的人車分隔線。

  (七)路面排水良好,路面平整,蓋板齊全,坡度適當。

  (八)照明燈布局合理,無照明盲區。

  (九)室外消火栓應合理配置,且有明顯的漆色標志,其1M范圍內無障礙物。

  第九條

  車間環境

  (一)車間實行定址擺放。

  (二)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

  (三)危險化學品要有專門的場所存放保管。

  (四)安全通道上,在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存放物品。

  (五)產品擺放要整齊,平穩可靠。

  (六)工具模具夾具存放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七)車間路面平坦,無積油積水,無拌腳物。

  (八)車間照明采光要符合標準。

  (九)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且靈敏可靠。

  (十)設備布局合理,有安全隔離措施。

  第十條

  倉庫環境

  (一)車行道,人行道寬度符合標準。

  (二)路面平坦,無積油積水,無拌腳物。

  (三)采光照明符合標準。

  (四)消防設施齊全,且靈敏可靠。

  (五)物品存放、擺放合理,且分門別類。

  (六)危險品要有標識。

  第四節監督與檢查

  第十一條

  主管領導負總責,逐級進行監督指導,保證生產秩序和生產環境。

  第十二條

  辦公室、保衛部門直接參與公司的環境管理,指導廠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十三條

  環境管理直接涉及到職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上下職能部門車間都要積極參與,全面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第五節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生產計劃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執行董事批準后生效。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4

  1 環境保護目的與意義

  控制重大環境污染因素及危險源,加強預拌混凝土行業的環境保護管控,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嚴格控制污染,促進文明綠色生產,還給人們藍天白云。

  2 混凝土企業如何做好環境保護制度

  霧霾的持續出現,對人們的健康及出行造成較大的影響。作為混凝土行業,要從自身來控制污染源頭,制定環境保護制度,為環保出份力。企業必須設立環境保護領導辦公室,負責組織、落實、監督環境保護工作,實時調取監控進行落實。

  在生產現場要有專人灑水降塵(做到早、中、晚各一次),防止揚塵,污染環境。廠內放置專用垃圾桶,垃圾清理前應進行灑水降塵,在生產區域要嚴格控制亂扔垃圾。

  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粉狀材料,應安排在罐內存放,砂、石等骨料應存放于安裝全封閉大棚的料場內,運輸時要防止漏灑,裝卸時應采取有效措施,砂、石料場安裝自動噴淋設備,用于降塵,降低大氣污染指數。

  混凝土運輸車輛清洗廢水、地面沖洗水,經收集、砂石分離、沉淀處理后回收再利用。生產中產生的廢渣、不合格產品要有專用存放池存放(定期外運),粉料罐體要安裝自動除塵裝置用來收集排氣口排出的粉料,做到回收再利用,杜絕粉塵外溢,對環境造成污染。

  企業內部設立的環保辦公室要制定定期內部檢查制度,采取“三定”原則(定人、定時、定措施)予以整改,要責任到人。制定周期環境保護培訓計劃,采取多種形式進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設有環境保護宣傳專欄),用于提高個人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3 臨沂市對環境管控的要求

  臨沂市就四大環境污染源及環境安全等出臺了《臨沂市大氣污染防治 20 條加嚴措施》。措施如下:

  (一)工業企業污染治理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落實“三個一批”措施。一是限期治理一批,對鋼鐵、焦化、電力、建陶、水泥等重點企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煙塵、無組織排放廢氣等不能穩定達到山東省大氣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的,實施限期治理。二是停產治理一批,對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和偷排偷放的實施停產治理。三是關停拆除搬遷一批,對停產治理期限內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實施關停、拆除;對城區內現有重點污染企業列入搬遷計劃,逐步實施搬遷。

  (2)土小企業關停、拆除。對外環線以內小鑄造、小石灰窯、小頁巖磚、小陶瓷、小鋼鐵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堅決關停、拆除,防止死灰復燃。

  (3)嚴格行業環境準入。外環線以內一律停止審批新上燃煤項目;五區內未批先建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嚴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項目、新增產能。其他新上項目環保設施必須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

  (二)城市揚塵治理

  (4)狠抓施工工地揚塵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必須嚴格落實“六個 100%”(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達到100%),視頻監控設施聯網貫通且正常運行。混凝土攪拌站要落實“粉料倉除塵、料場全封閉、車輛沖洗”要求,9 月 30 日之前未達到要求的,外環線內一律取締,外環線外停產治理。

  (5)狠抓渣土、散裝物料運輸揚塵治理。渣土運輸車實行集中掛靠、統一管理,嚴禁個人、社會閑雜車輛上路營運;渣土運輸車必須按照指定時間和路線行駛,一律實行全封閉運輸。加大夜間執法檢查力度,違規車輛一律查扣一個月以上。一經查扣,相關施工工地停工三個月以上。散裝物料一律密閉運輸,防止拋灑遺漏,違規車輛一律查扣一個月以上。

  (6)狠抓城區道路揚塵治理。外環線內主次干道使用高壓清洗車輛進行清洗沖刷,每 3 天至少清洗一次;除雨天外,每日全路段至少灑水保潔2 次。

  (7)裸露土地綠化。對主城區范圍內裸露地面及臨時閑置土地進行硬化或綠化。

  (三)機動車尾氣治理

  (8)加快黃標車淘汰步伐。年內完成 6.6 萬輛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任務(以山東省財政廳、公安廳、環保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5 部門統計數據為準),淘汰率進入全省前 3 位;外環線內黃標車一律禁行。

  (9)嚴格實行環保標志管理。全面落實機動車先環檢、再安檢措施,尾氣不達標的一律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年檢手續;開展機動車排氣路檢、抽檢,比例不低于在用機動車保有量的5%。

  (10)開展車用油品專項治理。油品不達標的加油站,一律停業整頓。

  (四)能源結構調整

  (11)全面整治燃煤鍋爐。外環線內 10 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電、氣鍋爐;開展西部板材業鍋爐集中整治,不能集中供熱的,限期改用電、氣鍋爐。

  (12)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措施。在禁燃區內,嚴禁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項目;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電、氣鍋爐。

  (13)大力推行城區集中供熱。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建設步伐,年內新增供熱能力 1000 萬平方米。

  (五)餐飲油煙治理

  (14)嚴格油煙排放管控。外環線內所有賓館、飯店、食堂等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8 月 31 日前必須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和專用煙氣排放管道,逾期未完成的',責令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停業整頓3 個月以上。

  (15)禁止露天燒烤。對燒烤攤點進行總量控制,城區范圍內嚴禁新增燒烤攤點。露天燒烤一律改為室內燒烤(使用環保型無煙爐具的限期1 年內改為室內)。室內燒烤廢氣必須集中處理,配套油煙凈化設備。無環保型無煙爐具和不正常使用環保型無煙爐具油煙凈化設施的,一經發現,沒收全部生產經營設備,取消飲食業從業資格。空氣自動監測站周邊2 公里范圍內嚴禁從事燒烤經營活動。

  (六)環境安全監管

  (16)強化節能環保剛性約束。對未通過能評、環評的項目,一律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辦理工商注冊,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貸款支持,不得供電供水。違反規定的,由紀檢監察等部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7)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大力推行排污企業公開承諾制,所有排污企業一律在門口顯著位置設立承諾牌,強制實行污染物排放信息公開。各縣區須與所有排污企業簽訂責任書。

  (18)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對偷排偷放企業實施嚴管重罰,查處超標一次予以頂格處罰,停電停產或停止施工3 個月;第二次超標堅決關停。

  (19)嚴格實行責任追究。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起,對市級及以上查處同一企業違規、超標 2次的,在嚴肅查處企業的同時,一并追究相應縣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縣區查處同一企業違規、超標 2 次的,一并追究相應鎮街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20)加強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在連續性異常天氣情況下,根據污染等級及時采取重污染企業限產停產、機動車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措施。

  (七)臨沂市制定“治本之策”

  嚴格產業環境準入。要提高環保準入門檻,從項目立項抓起,嚴格限制“兩高一資”項目落地。對達不到環評要求的項目,寧可忍一時之痛堅決放棄,也絕不能追求片面發展破壞環境。外環線以內一律停止審批新上燃煤項目;五區內未批先建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嚴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項目、新增產能;其他新上項目環保設施必須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各縣區對發展方式要重新審視,新上項目不得新增工業廢氣排放總量,做不到的一律不準落地。

  淘汰落后產能。要以壯士斷腕的勇氣和決心,按照國家發布的工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加快淘汰鋼鐵、火電、水泥等過剩產能,對沒有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縣區,要嚴格實行項目“區域限批”,切實降低市區、縣城周邊的污染物排放強度。

  優化工業布局。要按照主體功能區劃要求,合理確定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嚴格控制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地區建設“兩高”項目。要結合產業布局調整,加快重污染企業加快退城入園步伐,對市區內重污染企業實施搬遷改造,引導和推動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

  電池有限公司環境保護統計工作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開展環境保護統計工作。

  二、堅持實事求是,上報的.統計數據要做到真實可靠。

  三、準確、及時、全面系統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環境保護的統計資料,正確反映本單位對環保法規的執行情況。

  四、及時、準確地將環保情況提供給公司領導,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五、按時完成上級環保部門及本單位安排的環保統計工作;每年對公司“三廢”排放量進行一次考核。

  六、負責環保原始記錄管理,并積累、整理本專業統計數據資料,做好歸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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