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共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
1.人員變更管理
1.1領導管理層人員變更,需及時補充責任制,簽訂責任狀,進行上崗培訓教育。
1.2安全主管、安全員變更,需及時補充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并到管理部門報名參加業務培訓,獲取安全員資格證書,方能上崗。
1.3技術人員人員變更,需進行技能考核和崗前培訓教育。
1.4新工人上崗,需進行三級教育培訓考核。
1.5換崗復工人員,需從新進行崗前培訓教育。
1.6特殊工種操作人員變更,需進行體檢,辦理操作證,進行崗前教育和培訓。
2.機構變更管理
2.1中層管理部門變更,需及時補充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傳達規章制度。
2.2車間班組變更,需及時補充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傳達規章制度。
2.3按照管生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不能隨意進行機構變更。
3.工藝和技術變更管理
對變更環節進行評估、評價,組織建立管理檔案,注重完善安全的工藝流程和技術標準,工作人員開展四新教育。
4.設施變更管理
嚴格執行設備、設施驗收和設備、設施拆除、報廢管理制度,建立檔案,完善手續,新設備安裝驗收,必須安全設施齊全,狀態良好,達到標準操作環境狀態。
5.作業過程變更管理
制定詳實操作規程,建立危險辨識與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檔案,對作業全過程進行安全狀態評估評價,保障安全作業過程良好運行。
6.環境變更的管理
6.1環境變更必須要嚴格執行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值管理,保證事故應急、安全救護、疏散條件,通道、設施標準規范。
6.2變更前做好審批、申報工作,不能隨意違建、改建。
6.3充分調查了解周邊環境影響狀態,落實評估評價程序,以免造成建后變更,財產損失。
7.制度管理
嚴格執行安全組織機構執行制度的責任落實工作,充分發揮組織機構的`管理職能,發揮工會、員工代表的監督作用,為企業領導決策保駕護航。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2
公司的領導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根據環評的要求,加強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廠內需要設置專門的環境管理和監測機構。根據工廠的規模和特點,設置與其它行政科室平行的安全環保部。建立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在建設期和運行期要設置環保專職機構——安全環保部,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由副總工程師分管該部門,負責全廠的安全環保工作,同時任命安全環保部經理一名,專職環保員一名,協助環保工作的監控技術人員兩名,并制定了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安全環保部經理工作職責和環保員崗位職責,具體如下:
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方針、目標的`制訂、分解、實施和考核;參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編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績效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考核工作。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有關安全標準化的規章制度、作業標準及安全技術規程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5、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工作。
6 、負責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負責監督車間及相關部門的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活動計劃。
7、會同生產部門負責壓力容器、安全設施附件和罐體安全監督工作。
8 、負責動火證、高處作業證、設備內作業證的簽發工作。
9、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0、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11、參與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到公司匯報。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崗位,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開展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并作會議記錄。
13、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考核、評級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一)建立企業環境管理組織架構。指導有關企業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設立環境管理機構,明確企業環境管理總負責人和企業環保員工作職責;
(二)提高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素質。組織有關企業參加由我部統一組織的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管理臺帳和資料。指導有關企業做到臺帳和資料完善整齊,裝訂規范,監測記錄連續完整,指標符合環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業的環境管理情況;
(四)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制度。指導有關企業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企業污染減排計劃、環境應急管理制度、環境治理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導有關企業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圖、污染物處理流程圖和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圖;
(六)規范管理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和報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銜接。重點探索與環保專項資金使用、清潔生產示范、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上市環保核查、限期治理、停產整治等環境管理制度或環保工作相銜接的方法。
xx年x月x日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3
第一條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第二條適用于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第三條項目部:負責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廢舊物品的控制;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灶具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第四條項目部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五條物資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第六條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1、物資部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2、項目部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3、壓力管道、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作業后的排放,項目部負責制定方案,并與業主方聯系排放到指定地。
第七條噪聲控制
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制定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等所產生的噪聲控制措施,施工現場按批準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有條件的施工區域利用綠化地降低噪聲。
5、進入辦公區、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6、壓力管道、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第八條大氣污染控制
1、禁止焚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第九條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1、食堂使用燃煤灶具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灶具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2、燃煤鍋爐煙氣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第十條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1、車輛限速行駛。
2、路面灑水。
3、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干凈。
4、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第十一條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第十二條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第十三條設備基礎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采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第十四條項目部在施工中的產生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統一處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4
(1)所有原材料及工程剩余材料應堆放整齊,不得隨意亂放;并應劃分原材料和成品區域,不得混放。庫房材料成堆、成型、成色進庫。鋼材必須按規格、品種堆放整齊;油漆材料、焊材等輔助材料要存放在通風倉庫內,并堆放整齊。
(2)噪聲必須限制在95分貝以下,對于某些機械的噪聲無法消除時,應重點控制并采取相應的個人防護,以免帶來職業性疾病。嚴格控制粉塵在10mg/m3衛生標準內,操作時應佩帶有良好和完善的勞動防護用品加以保護。進行射線檢測時,應在檢測區劃定隔離防范警戒線,并遠距離操作。
(3)保持車間整潔干凈,成品、半成品、零件、余料等材料要分別堆放,并有標識以邊識別。要使食堂、廁所等特殊部位保持清潔,防止流行病的傳播。
(4)施工現場必須做到道路暢通無阻,排水通暢無積水,現場整潔干凈,臨時建筑搭設整齊,宣傳、安全標志醒目;施工現場應封閉,完善施工現場的出入管理制度;施工人員在現場佩帶工作卡,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在居民區附近施工要避免夜間施工;施工現場的螺栓、電焊條等的包裝紙、袋及廢鐵應及時分類回收,避免污染環境,保持施工場地清潔;在焊接時周圍用彩條布圍住,防止弧光和焊接的煙塵外露。
(5)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教育,加強職工的.文明施工意識;實行區域管理,劃分責任范圍,定期進行文明施工檢查。
(6)高強度螺栓連接施工中擰下來的梅花頭,要隨擰隨收到地面集中存放和處理。
(7)涂裝施工前,做好對周圍環境和其他半成品的遮蔽保護工作,防止污染環境。反腐涂料施工中使用過的棉紗、棉布、滾筒刷等物品應存放在帶蓋的鐵桶內,并定期處理掉,嚴禁向下水道傾倒涂料和溶劑。施工現場應做好通風排氣措施,減少有毒氣體的濃度。
(8)夜間施工時不得敲擊壓型鋼板,以免噪聲。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或防止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和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滿足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
2、環境保護管理的依據是:國家、行業及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上級的有關規定;設計文件。
3、環境保護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強化過程控制”的原則,施行“縱到底,橫到邊”的管理體系。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1、在公司總工帶領下成立生產手藝部,設立一名專職環境崗位,具體負責施工中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總工職責:負責環境保護帶領工作;制定環境保護方針和目標、指標;審批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對嚴重污染源的治理方案進行研究,做出決定;評估環境保護整體狀況;保證環境保護資本配置;對環境保護做出光鮮明顯成績和貢獻的員工做出表揚獎勵決定;負責確定有關人員配合政府主管部分調查、處理環境事故。生產手藝部通報我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情況,分析研究重要環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進一步改進環境保護工作決定與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和目標、指標。
3、生產技術部負責傳達貫徹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訂,并指導實施,監督檢查治理方案的執行情況,參加重大環境保護事件調查。
4、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范圍,收集國家、地方政府、行業環境保護的信息及行業標準,并負責貫徹落實,針對特殊施工環境、關鍵過程、特種作業設備對環境保護的影響,制定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導實施及檢查落實情況同時做好記錄。
三、環保宣傳教育
1、對環境知識和意識的培訓、教育工作實行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將環境培訓教育計劃納入員工培訓教育計劃。
2、側重對分公司、項目部帶領、環境保護專(兼)職管理人員的教育工作。
3、負責對員工和勞務工進行《環境保護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項目部的有關環境保護規定的研究教育,進行崗前環保知識教育,使部分員工熟悉環境保護的法規標準和管理辦法,掌握本崗位的環境影響和環境因素,進步環保意識。
4、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控制的技能培訓。
5、基地和施工工地進行必要的標語、圖片、文字宣傳,教育員工和勞務工樹立“愛護地球、保護自然生態、環保從我做起”的思想。
6、黨政工團各級組織應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緊密結合企業環境保護的形勢,廣泛深入環保活動和宣傳教育活動。
7、各項環保活動要安排具體、目標明白、力爭實效,樹立典型、以點帶面增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順遂開展。
8、建立員工個人環境知識和意識培訓教育檔案。
四、辦公區域環境管理
1、為維護公司、分公司辦公場合環境衛生和員工健康衛生,特制定本制度。
2、辦公場合采光必須良好,氛圍能夠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節里有裝備或措施保持相宜的溫度。
3、工作場所(包括辦公室、會議室、接待室、榮譽室及走道、樓梯等)內均須保持整潔,確保窗明幾凈,不得堆積有礙衛生的垃圾、污垢。
4、嚴禁隨地吐痰,貼有禁煙標志的區域禁止吸煙。
5、提倡節約用水,生活廢水應有專用管道引送與市政管網相連。
6、清洗物品時使用無磷洗滌劑,嚴禁將茶葉殘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
7、辦公場所不得大聲喧嘩,如因裝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現噪聲污染時,應盡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時間進行。
8、辦公垃圾分類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貼有明顯標記。
9、提高節電意識,在保證照明情況下,減少照明燈具或降低總能消耗,下班時及時關閉用電設備的電源。
10、加強消防意識,各區域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氣、電器等易燃、易爆品時應嚴格執行說明書的規定。
五、采購管理
1、物資采購:
在物資采購過程中,要把好物資進場檢驗關,著重檢驗物資的物理性能、化學性能、技術指標、包裝儲存是否符合環境法律、法規的要求。
對挖掘機、推土機、打夯機、打樁機、電鉆、電錘、空壓機、切割機、混凝土振動棒等主要施工設備,主要檢驗噪聲的排放,以及設備使用燃料的管線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
對沙、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產品包裝、運輸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該物資進場使用時粉塵的排放。
對油漆、油料、化學材料等物資,主要檢驗產品的質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是否穩定,產品的使用說明、包裝運輸是否詳盡規范,物資儲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確保該物資進場使用中不得泄漏。
采購其他物資時,均要求對設備或材料的耗能作比較選擇,原則上首先選購節能低耗、環保少污的產品。材料采購時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環境要求的.有關證明。
2、勞務采購:
把好勞務輸入關,按勞務分包相關規定執行。檢查相關的證明,如資質、單位誠信度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六、施工噪聲管理
1、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應充分考慮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合理布局作業機械,妥善安排施工時間,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
2、建筑施工作業噪聲可能超過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的,項目部應按當地有關規定向對該項目有管轄權的環保部門(以下簡稱為環保部門)提出申報,申報內容包括:
工程項目名稱;
施工進度和安排;
建筑施工場所和作業機械;
施工期限;
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場界的環境噪聲強度和擬采用的防治措施;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場環保聯絡員姓名和聯系德律風。
3、對于當地法規中明確規定禁止在施工現場生產混凝土的,應使用商品砼。因特殊原因,確需在施工現場生產的,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報環保部門驗收通過后,方可在現場生產混凝土。
4、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產生強烈噪聲的設備(如柴油發電機等),若因條件所限,確需使用的,應報環保部門批準,并采取防治環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
5、對確因手藝前提所限,經由過程治理排放的噪聲仍不能達到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標準的,應采納限制施工作業時間等有效措施,把噪聲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減少對四周居民釀成的影響,同時在環保部分掌管下,與受影響居民協商解決。
6、在城市建成區內,項目部必須遵照法定的施工時間,禁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有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企業(搶修、搶險作業除外),符合前提確需連續施工作業的,經建設部分預審后向環保部分申請,經批準取得《施工噪聲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7、有下列情況的,可申請連續施工作業:
因混凝土澆灌不宜留施工縫的作業,一般為地下室和頂層封頂部分,以及大型裙樓的轉換層;
較大型樁的沖孔、鉆孔樁成型;
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廢料白天無法清運的;其他特殊情況。
8、重大節假日,嚴格按環保部門和主管部門所限定的施工時間進行施工。
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管理
1、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的定義: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易燃品有: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氣、木材及制品、竹材、油毛氈、電器及裝備。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易爆品有: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鋼瓶、油桶。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化學品有:油漆、涂料、防水材料、有機溶劑。
2、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采購時,由項目部材料員向供方索取性能常數,并根據供方提供的性能常數(當供方未提供性能常數時,應查閱資料),填寫“易燃、易爆化學品性能常數表”。
3、對于明確規定要求且數量較大的化學品的運輸,應選擇有資格的專業公司進行,裝貨時對碰撞、相互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以及化學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物品不能混裝;對遇熱、受潮時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物品,運輸中要采取隔熱、防潮措施。化學品的運輸應包裝完好,防止灑漏。
4、易燃易爆及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項目部材料員負責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進場檢驗。項目部倉庫保管員負責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臺帳建立,盡可能做到限額領用。
項目部倉庫保管員每半月負責倉庫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檢查,需要時做好記錄。
5、由倉庫保管員對易燃、易爆及化學品分類堆放、標識,并保持安全距離,儲存環境應符合規定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防護器具,特別是對溫、濕度反應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助燃氣不得與可燃氣同放一處,并與明火保持10m以上距離。
6、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及化學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使用過程中防止揮發及灑落。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m,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氧氣瓶與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得小于5m或采取隔離措施,不得曝曬。施工現場、生活、工作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滿足要求。安全員對操作過程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7、緊急情況的處置:一旦發生泄漏或灑落時,應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確的方法及時進行清理,按《事故應急響應預案》執行。
八、固體廢棄物管理
1、固體廢棄物:是指在施工生產、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
2、固體廢棄物按《固體廢棄物清單》進行分類3、廢棄物的標識:
不成回收廢棄物:制作標牌懸掛于廢棄物堆放處,并標明不成回收及名稱。
可回收廢棄物:制作標牌懸掛于廢棄物堆放處,并標明可回收及名稱。
有害廢棄物:單獨放置在密閉內或對其進行全封閉,并注明“有害”字樣。
4、廢棄物的收集:
廢棄物應放在指定地點,有毒有害廢棄物必須使用有蓋或全封閉,單獨存放,防止再次污染。易燃廢棄物的存放應注意防火,必要時設置消防器材。
5、廢棄物的運輸與處置:
由專門人員負責將廢棄物運輸到指定存放地點,并分類堆放,在運輸過程中,確保不撒漏、不混放。對有毒有害廢棄物,利用密閉儲運。對于分公司施工、生活、辦公中發生的廢棄物,需要委托外運處置的應簽訂《廢棄物清運協議書》,并相應負責監督。各單位應對分包方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的能力進行調查,并索取資質證明。
6、廢棄物處置的實施及跟蹤檢查:責任部門在廢棄物處置時,做好可回收的廢棄物和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統計,包括廢棄物的種類、數量、處置方向。
7、對于產生危險廢物的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并自覺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和日常檢查。危險廢物定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九、能源、資源管理
1、工程開工前及過程中,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施工現場相關人員,根據本項目具體情況,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水電及施工材料的使用控制計劃。
2、用水、用電的控制措施:
宣傳節水意識,人走關閉水龍頭,杜絕常流水;盡量采用再生水澆水、降塵、沖洗車輛及沖地;水龍頭、閥門、水管漏水應及時修理;清洗餐具等用品盡量避免流水沖洗;
在保證照明情況下,減少照明燈具或降低總能消耗;接納節能型燈管;
宣傳節點意識,杜絕常明燈,及時關閉裝備的電源;采用環保低能耗辦公、施工設備。
3、施工方案中施工材料使用控制計劃應包括:預算用量及預訂節約指數;
制定符合工程情況的材料消耗計劃;對應制定相關控制措施,即對材料采購、運輸貯存及發放等各環節的管理要求;
對應制定施工過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術處理方案;
確定責任及督促檢查的部門人員;
嚴厲對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孕交底、檢查及驗收)。
4、能源、資源的運行控制:
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工程師必須根據所管理控制內容、目標對相應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工程施工中質檢員應隨時檢查計劃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需要時報項目工程師進行研究分析及調查;
計劃措施結束后由主任工程師或項目工程師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十、污水排放管理
1、施工現場的污水有雨水、生產污水、生活污水。
2、施工及生活區域雨水管網與污水管網分開設置,保證向市政雨水管排放未經污染的雨水。
3、生產污水管理:
項目部必須建立與市政管網相連接的污水管網。
凡需要向有關職能部分辦理排污申請登記注冊的,應在工程開工前辦理有關登記注冊手續,項目部負責辦理。
對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類處理。對含有泥沙殘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處設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對沉淀物進行清理。
嚴格將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網。
4、生活廢水管理:
提倡節約用水,減少生活廢水的排放。
食堂、餐廳應設置廢油桶,嚴禁食物加工廢料、食物殘渣及剩飯菜倒入下水道。清洗餐具使用無磷洗滌劑,污水出口處設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時清理。
生活洗滌不得使用含磷產品。
施工現場臨時廁所,應設置相配套的化糞池。
生活廢水應由專用管道引送與市政管網連接。嚴禁在生活污水管線中傾倒化學品及其他污染物。
十一、施工揚塵管理
1、施工垃圾應分類堆放,專人負責,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在建筑施工時,采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灑。
2、水泥等粉細散裝材料,應接納室內存放或嚴密遮蓋,卸運過程中要采納有效措施減少揚塵。
3、現場臨時道路及頻繁活動區域面層必要時應鋪設細石、焦渣、瀝青、砂漿、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揚塵,有條件時,可采取臨時綠化達到降塵美化環境的效果。
4、施工時,應設專人或設備采取灑水降塵措施。
5、在市區工程施工時,應盡量采用商品砼;在現場攪拌時,應搭設防護棚。同時可實行三級沉淀,二級排放。
6、現場使用的鍋爐等設備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嚴禁使用敞口鍋熬制瀝青。
7、對可能發生較大揚塵的活動,施工前手藝負責人應進行手藝交底或編制作業指導書。
8、施工現場應保持清潔衛生,隨時灑水防塵。
十二、有毒有害氣體控制
1、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
2、在施工作業現場和室內嚴禁燒木頭雜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氣體排放,二是避免人員中毒。
3、不準在施工現場焚燒油氈、油棉紗、廢油漆、木頭等廢棄物,避免造成大氣污染。
4、施工現場要嚴厲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和防火平安交底制度,嚴厲執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責任人,確保防火平安和環境控制。
5、在室內、地下通廊及管道內進行焊接、油漆、防腐作業,要采取強制通風,戴防毒口罩,安排專人監控等措施,嚴防作業人員中毒。
6、采購部門對采購的焊條、油漆、防腐材料等物資應選購無毒無害氣體或采用新技術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材料,最大限度地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排放和對人體的傷害。
7、焊工和其他作業人員在煤氣管道、易燃易爆場合作業時,必須嚴厲遵守有關規定,嚴厲按平安措施方案進行施工作業。
8、焊工或動明火作業的其他人員下班時,應嚴格檢查作業現場有無火種和火災隱患,確認無隱患后方可下班。
9、購買或大修汽車和廠內機動車輛及發動機等設備時,應檢驗設備、車輛排放尾氣是否達標,不達標的不準購買和出廠。駕駛員、操作工和車輛、設備管理部門應經常查看尾氣排放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修理。
10、運輸、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品部門應嚴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門的報批、報檢手續并嚴格執行。
11、現場對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分庫、分類存放,不得超貯。
12、在易燃、易爆危險作業園地和存放庫區應設置平安警示標志,建立緊急預案和需要的規章制度,并認真執行。
13、施工現場應接納水沖式廁所,防止惡臭污染。
十三、環境因素識別、評價
1、生產手藝部負責組織和指導公司環境因素識別、更新與評判及運行控制工作,并進行匯總、分析,確定公司重要環境因素。組織編制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并上報公司帶領考核、發布。
2、在工程項目開工前,由項目部負責人組織技術、環保、材料、機械人員,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工藝流程圖所確定的工序,共同識別、評價出施項目部域的重要環境因素和施工過程的重大污染源,未進行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工程項目不得開工。
十四、環境經費計劃管理
1、本著滿足環境保護需要的原則,必須注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經營投入。環境保護的投入歸生產術部管理,實行年度計劃管理。
2、環境保護的重點、難點及重要環境因素,要重點研究環境技術措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測算相關費用,納入環境投入計劃。
3、使用環境資金時,經辦人必須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有效單據,財務部分方可列帳。財務部分要優先安排,保證環境投入的資金供應,并建立輔助帳項。
十五、監督檢查
1、環境保護人人有責,各級領導、各部門都對環境保護負有檢查、督促、指導的責任和義務,都應通過各自業務工作的開展,保證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實施。
2、XXX依法對違反環境法規、構成重大環境、事故隱患和環境危害,提出處理意見和解決方法,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
3、生產技術部是環境保護檢查監控的主責部門,牽頭組織定期的環境大檢查,并負責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制止,督促整改。
4、各級、各類檢查均應做好記錄,對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建議。
十六、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
1、凡發生嚴重環境污染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由事故單位逐級上報到公司,并按規定向中央有關部分報告,組成事故調查組,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2、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
3、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統計,由各主責部分施行,歸口生產手藝部管理。
十七、獎勵處罰
1、對環保作出貢獻的部門和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對造成環境事故和事件的單位和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2、符合下列前提之一的,項目部寫出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資料、證書、文件的復印件報公司,公司經考核批準給予獎勵;
獲得總公司、市、省、部、國家級環境保護榮譽稱號的單位、部門、人員。
在環境保護工作理論、方法、實踐等方面卓有建立者。及時排除環境污染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環境保護受到業主或地方政府通報批評或處罰的單位。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6
一、加大產品結構調整力度,依據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后的生產本事、工藝和產品。進取實施清潔生產審計并自覺實施清潔生產,創立“環境友好型企業”。
二、要建立專門的環境管理機構,健全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并納入正常管理,記錄環保設施的運行數據并建立環保檔案,環保設施穩定運轉率到達95%以上。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加強生產技術和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種資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產生或少產生廢棄物。凡是經過檢修、更換設備能夠解決污染問題的,要及時停產檢修、更換設備。
四、必須在查清污染現狀和排污底數的基礎上,制訂切實可行的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付諸實施。周圍居民和企業員工對環保工作滿意率到達90%以上。
五、現有化工企業的改擴建項目,必須貼合環境保護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政策及其他有關規定,實行以新帶老的原則,一并解決新老項目污染問題,確保增產不增污。
六、與原輔材料供應方、協作方簽訂的原料供應服務協議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危險化學品包裝、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環保要求。
七、揮發性原料、產品的儲存必須采用密閉設施,儲罐必須設置呼吸閥、壓力調節裝置或采用內浮頂儲罐,原料、產品裝卸要采取回收處理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八、揮發性原料、產品在輸送、儲存過程中,安全閥、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氣體必須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處理措施,取樣分析要采用在線閉路采樣。靜密封點泄漏率堅持在萬分之五以下。
九、生產裝備貼合相關清潔生產標準中國內清潔生產先進要求,設備運行無故障,設備完好率要堅持在98%以上。
十、企業對排放的廢氣必須采用有效措施進行治理。生產原料、產品的裝卸要采用自動密閉裝卸設施。生產設備所有排氣口排放廢氣必須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燒等合理的措施進行處理,到達排放標準要求,嚴禁不經處理直接排放。
十一、對散發惡臭污染物等化工異味的設施必須采取密閉處理,并對惡臭污染物采取凈化回收措施處理,以到達企業廠界外無化工異味的要求。
十二、各生產裝置排出的`廢水,必須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進行有效處理并達標排放。廢水輸送管道及廢水儲存、處理設施必須采取密閉措施并設置廢氣回收處理設施,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
十三、企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分類。廠內固體廢棄物的臨時儲存場要依據《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的要求建設,固體廢棄物在廠內的臨時貯存場應設置防止滲漏、密閉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以及污水、廢氣回收處理設施。固體廢棄物應及時清運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均到達100%。
十四、對工藝過程中產生的可用尾氣,不參加化學反應或反應過剩的化學介質,都要回收利用或處理,嚴禁直接排放。
十五、對生產和設備檢修中產生的廢酸液、廢堿液、殘液或有機溶劑,必須做到本廠分檔、循環套用于生產,或者經過加工處理后出售給具有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對設備檢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要統一收集處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十六、各廢氣排放點源必須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十七、國家、省頒布新的標準后執行新的排放標準。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7
為搞好公司新建、改擴建項目保護管理,防止建設項目產生新的污染源、破壞生態環境,制定本制度:
1、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2、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3、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5、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7、有建設項目時,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8、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9、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10、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12、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13、建設項目竣工后,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14、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15、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8
一.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為了員工建造適宜和工作和勞動環境,保障群眾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和噪聲經處理后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制定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范圍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環節。
3職責
生產部、總務部及各生產車間。
4資料
4.1"三廢"定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4.2生產部具體負責日常的"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貼合達標的排放源應豎立合格排放標志。
4.3設立"三廢"處理人員崗位負責制,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4.4生產部負責維護環保治理設施,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停產,以杜絕污染物排放的出現。
4.5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4.6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理解市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7廢水方面
4.7.1鍋爐房消煙除塵廢水。
4.7.2車間生產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污水。
4.7.3純化水站、鍋爐房及車間產生廢水直接進入廢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經過濾池濾過達標后排放。
4.8廢氣方面:鍋爐燃燒產生的含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經水幕除塵處理。
4.9生產車間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及鍋爐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設堆放場。
4.10空調機、空壓機及鍋爐引風機等動力設備采用隔音、吸音及減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內危險品必須按照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貯存、保管以及銷毀等,不得對生產區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二.各級環境保護任制
1.1環境管理者代表
由總經理任命的,代表其建立,實施,堅持環境管理體系,并負責向總經理匯報運行經果和管理者
1.2環境管理委員會
由由主任委員(環境管理者代表)及各委員組成的一個環境方面的審議機構。
1.3各層人員的職責
總經理:
三.三廢處理方案
1.1廢氣的處理:少量有毒氣體能夠經過排風設務排出室外,空氣稀釋。毒氣量大時,必須處理生再排出。
1.2含重金屬廢液的處理
1.3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處理
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構成的物質。對此類物質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對難于燃燒的物質及可燃性物質的'低濃度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再者,廢液中包含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可是,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即經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其稀溶液經用水稀釋后,即可排放。
1.4廢料銷毀
鍋爐房中出現的固體廢物不能隨便亂放,以免發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氣體或自燃的危險廢料不能丟進廢品箱內和皋廢水管道中,不溶進水的廢料禁止丟進廢水管理中,必須在適當的地方燒掉或用化學方法處理面無害物。
1、堅決執行和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杜絕環境污染和擾民。
2、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研究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作業中組織實施。
3、定期進行環保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煥發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散。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5、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6、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應采取防止揚塵措施。
7、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運輸應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采取保證車輛清潔的措施。
8、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堅實。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9、施工現場混凝土場所應采取封閉、降塵措施。
10、施工現場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并及時清運出場。
11、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車輛的尾氣排放貼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的要求。
12、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13、施工現場設置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14、施工現場存放的油料和化學溶劑等物品應設有專門的庫房,地面做防滲漏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15、食堂設置隔油池,并及時清理。
16、廁所的化糞池應做抗菌素滲處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間的下水管線設置過濾網,并與市政污水管線連接,保證排水通暢。
18、施工現場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音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為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為員工建造適宜的工作和勞動環境、保障群眾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特制定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環境保護應貫徹國家的環保法規,遵循"全面規化,綜合利用、化害為利"的方針,提高全體員工的環境法制觀念,重視環保工作;
2、技術中心做好環保基礎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景,按期測定污染排放數據,并根據企業實際情景,制定長期規劃和年度治理計劃;
3、企業改造和生產,必須注意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設備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4.生產廢棄物的管理:生產中產生的各種包裝袋、包裝桶等其他廢棄物應分類存放,盡量回收利用,對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總務部門回收;
5."三廢"處理:生產中產生的廢氣、廢液和廢渣,必須經過處理才可排放,處理必須貼合排放標準;
6.躁聲的管理:采用低躁聲設備。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9
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不斷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身傷亡事故管理
1、各子(分)公司發生輕傷事故,由肇事單位自行調查處理。
2、各子(分)公司發生重傷事故,肇事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報經營企管處,由肇事單位組織,經營企管處指導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處理,10日內結案。
3、各子(分)公司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傷亡事故,肇事單位必須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報經營企管處,經營企管處接報后立即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4、各子(分)公司發生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局交警隊組織調查處理。廠(礦)區內交通事故,由肇事單位組織,經營企管處指導進行調查處理。
5、各子(分)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發生爆炸事故或火災事故,由肇事單位邀請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6、各子(分)公司人身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必須遵照實事求是,準確及時,不許瞞報或托延不報。
7、工傷認定標準和程序必須依照三政(1998)58號文件第二章第六條執行。
二、設備事故管理
1、各子(分)公司發生小、中(按行業劃分)設備事故,由肇事單位自行組織調查處理。
2、各子(分)公司發生大、特大設備事故,由肇事單位組織經營企管處指導,對事故原因和經濟損失進行調查處理。
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要達到找出原因、查明責任,消除隱患,吸取教訓的目的進行,不能借機打擊報復。
三、安全生產檢查
1、每年至少組織兩次集團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各子(分)公司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安全基礎工作及隱患整改情況。
2、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各子(分)公司范圍內的安全教育、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和職工自我保護意識的.安全大檢查。
3、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前十天對各子(分)公司過節(假)期間安全狀況進行抽查。
4、在汛前、汛期及森林防火期,要根據具體情況深入現場,對各子(分)公司進行檢查,避免和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5、每次檢查要對查出的隱患寫出書面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并要有整改信息反饋。
四、安全環保標準
1、安全標準
(1) 化機公司、機床公司、超硬材料分公司、制藥公司:
①年均死亡費<0.009%;
②重傷率<0.03%;
③塵毒監測合格率>85%;
④職業病發病率<0.009%;
⑤無火災。
(2)金礦分公司
①年均死亡費<0.12%;
②重傷率<0.33%;
③塵毒監測合格率>85%;
④職業病發病率<0.009%;
⑤無火災。
2、環保標準
(1)廢水排放標準
①金礦分公司:總汞≤0.05mg/l,ss≤70mg/l,氰化物≤0.5mg/l,硫化物≤1.0mg/l。
②制藥公司、機床公司、化機公司codcr≤100mg/l,bod5≤30mg/l, ss≤70mg/l。
③金渠醫院:大腸桿菌群≤500個/l。
④超硬材料分公司 ph值6—9
(2)廢氣排放標準
①超硬材料分公司硫酸霧<70mg/m3;
②各子(分)公司鍋爐二氧化硫<1200mg/m3,林格曼黑度≤1.0,煙塵≤100mg/ m3。
(3)噪聲:
各子(分)公司廠界噪聲不準超標排放。
(4)各種污染物不能造成污染事故。
五、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每半年組織一次檢查各子(分)公司宣傳、學習、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2、根據國家制訂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結合各子(分)公司實際情況,監督其達標排放。
3、認真組織各子(分)公司“三廢”治理的技術革新工作,達到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利用,化害為利。
4、根據集團公司年度
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協助各子(分)公司制訂其環境治理年度計劃和規劃。
5、每年組織一次各子(分)公司環境保護知識競賽,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0
公司成立公司、企業、班組三級環境保護管理網,開展全面、全員、全過程的環保管理和環保技術監督工作。
1、根據《環境保護法》要求,公司設置專門的環保管理部門,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面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2、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3、企業環保管理部門應配備必需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處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制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消弱。
4、環保管理部門職責:
(1)、在公司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公司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作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5、公司設立環境監督員1名,以強化環境監管,落實企業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
(1)、協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環保計劃、規章制度。
(2)、負責定期、不定期檢查企業生產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入網、運行情況,并按要求記錄檢查臺賬。
(3)、負責監督企業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廠界噪聲排放的達標情況。
(4)、負責對企業新建、擴建、改造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掌握企業污染減排情況,并按要求記錄檢查臺賬和污染減排臺賬。
(5)、按規定向環保部門報告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減排情況。
(6)、協助企業進行清潔生產、節能節水、污染減排等工作。
(7)、協助組織編寫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對企業突發性污染事件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告,并參與處理。
(8)、負責組織對企業員工進行環保知識培訓。
(9)、負責按規定要求記錄各級環保部門人員來企業檢查臺賬。
一、廢水排放管理
1、公司廢水排放標準執行國家標準《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公司應加強對生產的生產生活污水的治理與監測,確保廢水治理達標排放。
2、公司必須在廢水排放總口處安裝污水流量和水質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對污水水質進行實時監控。
3、公司應努力開發利用水循環利用技術,節約水資源,減少廢水排放,力爭實現污水零排放。
4、公司應做好污水治理設施的管理、維護和檢查,做好運行記錄。
二、廢氣排放管理
1、公司《廢氣排放標準》執行公司應加強對生產產生的大氣污染的治理和監測,確保達標排放。
2、公司在用燃煤鍋爐必須安裝除塵和SO治理設施,并做好設施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做好運行記錄。
3、公司應積極采用廢氣回收利用、余熱余壓利用技術,減少環境污染。
4、公司應盡可能的'選用低硫煤,以減少SO的產生。
三、固體廢物處置管理
1、公司生產、生活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鍋爐爐渣、生活垃圾和煤矸石。
2、公司應做好對鍋爐爐渣和生活垃圾回收填埋。
3、公司應有專人負責對煤矸石進行處理和填埋,保持場地道路的通暢,避免因清理不及時而影響生產。
四、污染事故管理
1、針對可能發生的水污染、大氣污染等事故,公司應制定完善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有效應對突發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
2、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救援隊伍職責,對信息報送、出警、現場處置、污染跟蹤、調查取證、后勤保證等做出詳細的規定。
3、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修訂和演練,一般每年至少演練一次,并做好演練記錄,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補充和完善預案。
4、公司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啟動預案,并上報環保部門與政府主管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將污染突發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
5、公司發生污染事故后,應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規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并協助環保部門做好事故原因的調查和處理,制定處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
五、新建項目環保管理
1、新建設項目嚴格執行環保設施“三同時”,即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新建設項目在設計施工前開展環評,并逐級上報環保部門批復。
3、新建設項目試運行后,須向環保部門申請驗收。
六、環保臺帳與報表管理
1、公司環保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建立、管理和保管環保臺帳,及時填寫環保各項數據,保證數據的真實、準確。
2、公司環保職能管理部門報送環統報表,并做好數據的分析。遲報、漏報、錯報一次,扣主管人員20元。
3、公司環保臺帳或報表報管年期為三年。外單位人員借閱,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七、獎勵和懲罰
1、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照《環境保護法》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賠款、行政處罰、開除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2、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業環保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環保職能管理部門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保領導組工作崗位職責
一、環保領導組承擔本企業范圍內的環保工作和監測任務,具體負責各項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監督;
二、負責協調與上級環保部門和各類業務往來,按規定向環保部門報告本企業的環境保護情況。
三、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四、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五、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六、監督檢查本公司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七、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作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八、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提高環保管理水平;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企業環境影響動態,及時對生產中存在的各種環境問題采取科學有效的處理措施,及時指導環境保護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公司每年年初進行一次環保工作總結和環保計劃安排會議,部署企業全年的環保工作,并征詢員工意見,形成環保會議紀要,報公司環保委員會審批執行。
第二條
公司每季度召開季度環保工作會議,對上季度環保工作重點、防范區域、季節性環境問題進行總結,并督促執行下季度環保工作計劃。
第三條
公司定期召開環保生產工作座談會,就環保工作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環境問題處理意見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并回答代表的提問,形成會議紀要,提交環保委員會及時研究解決。
第四條
公司根據環保工作形勢,不定期召開環境問題通報和事故案例分析總結會議,制定防范措施、吸取教訓、總結經驗。
第五條
公司就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環保資金投入、污染源治理等重大問題,召開環保工作專題會議,聽取各方面的建議、意見,并
形成計劃和實施方案。
第六條
環境保護檢查原則上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側重于檢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發現新風險,并及時制定解決方案。
第七條
公司每月組織一次環境衛生文明大檢查,對檢查的情況進行通報、總結、評比、考核。
第八條
安全環保部和各二級單位專(兼)職環保員不定期對所轄生產區域、生活區域等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第九條
班組環保員每日進行巡回檢查,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環保工作。
第十條
各級環保管理人員進行的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定期檢查要有詳實的記錄,提出整改建議,并對整改結果及時進行驗證。每月 20 日將檢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環保部存檔。
第十一條
公司成立環保委員會辦公室,配備專業工作人員,處理日常事務,并隨時檢查、監督各項環保工作。
第十二條
公司接受全體員工、社會人士、地方政府對公司各項環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環保部。
環保管理臺賬和資料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環保工作,建立健全環保管理臺帳和資料,并根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堅持認真做好環保臺賬和資料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環保臺賬和資料主要包括上級部門關于環保方面的指示文件、國家及地方和行業規范標準、環保管理制度、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污染因子檢測臺賬、環保運行設備管理臺賬、污染物排放匯總臺賬、向上級部門匯報的資料等,公司環保資料管理主要由安全環保部負責。
第二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獲取國家、地方、行業和上級部門在環境保護方面出臺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并及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貫徹落實。
第三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新建、擴建、改建等基礎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和“三同時”管理情況,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和建檔工作。
第四條
各排污部門定期做好對排放污染物的`環境監測工作,并將監測報告送報安全環保部進行審核和匯總。對于存在的超標問題,由排污單位配合安全環保部盡快采取科學合理的措施解決。
第五條
各排污部門做好環保設施設備和采樣點位的日常維護、疏通和清障工作,保證環保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轉,完善相關維護資料,及時匯總報送安全環保部審核和存檔。
第六條
對于新進環保設施設備,安全環保部與設備管理部負責其資料的審查,做好新設備基本資料登記工作。
第七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排污申報和排污情況的上報工作,并做好上報情況的記錄存檔。
第八條
安全環保部不定期進行全公司環保工作執行情況的檢查,公布檢查結果,啟動相關環保工作的考核機制,并將相關記錄存檔。
第九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環保部。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2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單位管段內的環境保護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環境保護管理的范圍為…………以及所能影響的范圍,主要包括主體工程、臨時工程的施工場地、施工營地、施工便道、取棄土場、砂石料場及儲存場、施工機械營地及其臨近受影響的范圍。
第三條 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應貫穿鐵路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確保環保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
第二節 工作體系
第四條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相關領導和部門成員為組員的環境保護管理小組,保證環境保護工作自上而下有效的實施。環境保護管理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各架子隊應成立相應的施工環境保護管理小組。
第五條 項目經理部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進場管理人員的環保宣傳和教育,提高管理人員環保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二)嚴格執行設計要求,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將環保措施落實到施工全過程。
(三)負責做好環保措施實施記錄、工作總結及文檔管理,做好竣工驗收準備工作。
第六條 各架子隊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進場施工人員的環保宣傳和教育,提高全員環保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二)嚴格執行設計要求,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將環保措施落實到施工全過程。
(三)編制詳細環境保護的施工措施。
(四)及時向項目經理部匯報施工中出現的環境保護問題,認真執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指示。
(五)負責做好環保措施實施記錄、工作總結及文檔管理,做好竣工驗收準備工作。
第三節 保護重點
第七條 各架子隊有責任采取措施防治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任何環境污染。
第八條 在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定詳盡的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和計劃,按規定報批。
第九條 在居民集中居住區和靠近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區,應嚴格控制噪聲大的施工作業,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必要時可采取隔聲罩、聲屏障等臨時降噪措施,將建筑施工場地的噪聲控制在《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990)要求的標準之內。
第十條 在城鎮范圍不得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對施工機械的噪聲與振動擾民的,應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控制。
第十一條 為減少施工作業產生的揚塵,應對人口稠密地區的施工場地、施工道路進行硬化或采取灑水等措施,控制揚塵。
第十二條 易于引起粉塵的細料或松散料運輸或堆放必須遮蓋或適當 灑水濕潤。運輸時可采用帆布、蓋套及類似遮蓋物覆蓋。
第十三條 運轉時易產生粉塵的施工場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場)、大型碎石場、灰土拌和場等必須配備防塵設備。
第十四條 各架子隊應確保使用的運輸、裝卸、挖掘等施工機械工況狀態良好,并使用清潔燃料,保證其尾氣達標排放。
第十五條 各種主要臨時施工設施和場地,如堆料場、加工廠、碎石場等距居民區不宜小于 300m,而且應設于居民區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應嚴格控制工程破壞植被的數量,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外,嚴禁發生其他形式的人為破壞。
第十七條 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鐵路兩旁的古樹名木和法定保護的樹種。第十八條 在施工期間應始終保持施工場地和施工營地的良好環境狀態,生活垃圾不得隨意丟棄,應設置垃圾箱統一收集后,按照環衛部門的統一要求集中處理;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不得隨意亂潑亂排,應設置臨時排水設施統一處理達到相應標準后,排入地方環保部門指定的地點。
第十九條 沖洗集料污水、隧道施工滲水、鉆孔泥漿污水等含有懸浮物的施工污水,必須采取過濾、沉淀等處理措施,做到達標排放。
第二十條 施工期間,應對施工物料如瀝青、水泥、油料、化學品等存放嚴格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時將物料隨雨水徑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第二十一條 施工機械應防止嚴重漏油,禁止機械在運轉中和維修時產生的含油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應對含油污水進行隔油處理后再行排放。
第二十二條 施工產生的廢棄土、砂、石料等,在施工期間和施工結束以后應及時清理,統一收集,妥善處理,以減少對環境的污染,防止對河道、溪流造成淤積。
第二十三條 如有采石場,采石場的位置,應結合環境保護的要求選擇,應特別重視其中噪聲、爆破引起的地下振動、公共安全等問題。采石場的位置,征得當地政府及環境管理部門的同意并辦理必要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沿線施工過程中,如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附近施工,應做好防火及安全工作,對施工人員加強保護自然資源及野生動植物的教育,在雇用合同中增加嚴禁偷獵和隨意砍伐樹木等方面的規定。
第四節 施工、檢查與驗收
第二十五條 項目經理部設專人負責環境保護方面的管理工作。環境保護管理人員要經常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與檢查,了解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對重點工序和重點施工地段進行重點檢查,了解環境保護工程的進展情況。
第二十六條 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項目要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環境保護工程與主體工程要同步施工,各工區環境保護工程不達標的不予驗收,不予驗工計價。
第二十七條 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與安質部應切實落實環境保護工作,加強日常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對環境保護工作不重視或采取措施的'不力的工區,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八條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竣工驗收,由環保審批機關組織。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向業主報檢,責任工區不得進行結算。
第五節 文明施工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路基
1、現場施工中應有防止大氣、噪聲(振動)污染、水土保持和保護環境衛生的有效措施。
2、臨近居民區施工產生的噪聲不應大于現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界限》(GB)的規定,強夯場地與建筑物間應按設計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當強夯施工所產生的震動對鄰近建筑物或設備會產生有害影響時,應進行監測。
3、采用粉狀材料對路基填料進行現場拌和施工時,應避免在大風天氣作業,施工人員應佩戴防塵口罩等勞動保護用品,并采取相關環境保護措施。
4、施工現場土石方作業應采取防止揚塵措施,裸露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考慮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5、巖溶地段注漿作業應加強地面觀測,注意環境保護,及時清理漿液污染物。
6、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機動車輛沖洗設施、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7、不得隨意占用或破壞與施工現場周圍相鄰的土地、道路、綠地以及各種公共設施場所;不得影響人們進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動。
8、取土場的設置應根據各地段取土性質、數量并結合路基排水、地形、土質、施工方法、節約用地、環保等,統一規劃。取土后的裸露面應按設計采取土地整治或防護措施。取土場的位置、深度、邊坡應結合當地土地利用、環保規劃進行布置,不得隨意取土及在水下取土。取土場、復耕土存放處應設置明示標志,標志制作和安裝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9、棄土堆(場)的位置與高度應保證山體和自身穩定,不得影響附近建筑物、農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環境等。不能滿足時應加設擋護或采取其他措施。棄土堆放處應設置明示標志,制作和安裝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第三十條 橋梁
1、臨近居民區施工產生的噪聲不應大于現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界限》(GB)的規定。
2、鉆孔樁施工應設置泥漿循環系統,防止泥漿外溢污染環境;沉淀池和泥漿池應分開設置,并設置防護欄。
3、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機動車輛沖洗設施、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4、施工機械設備產生的廢水、廢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飲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5、不得隨意占用或破壞與施工現場周圍相鄰的土地、道路、綠地以及各種公共設施場所;不得影響人們進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動。
6、棄土堆(場)的位置與高度應保證山體和自身穩定,不得影響附近建筑物、農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環境等。不能滿足時應加設擋護或采取其他措施。棄土堆放處應設置明示標志,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第三十一條 攪拌站
1、根據場地條件合理設置廢水沉淀池和洗車區,布設排水系統,設置明示標志,標志的制作和安裝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2、地面應定期灑水,對粉塵源進行覆蓋遮擋。
3、每次混凝土拌合作業完成后,及時清洗機具,清理現場,做到場地整潔。
4、臨近居民區施工生產的噪音不應大于現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界限》(GB)的規定,否則應進行監測。
5、應根據需要設置機動車輛、設備沖洗設施、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6、施工機械設備產生的廢水、廢油及生產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飲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7、水泥、粉煤灰等材料進料時,要注意材料罐頂的密封性能,當粉塵較大時,應暫時停止上料,待處理完成方可繼續。
8、定期、專人進行攪拌站的清理和打掃,保持攪拌站內衛生。
第三十二條 材料加工場
1、易產生粉塵、有害氣體的材料加工場、存放場應采取除塵、有害氣體凈化措施,且遠離生活區、居民區,盡量將加工廠設于場地下風向。
2、施工機械設備產生的廢水、廢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飲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3、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或廢料要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4、嚴禁將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入地下。
第三十三條 便道、便橋
1、便道便橋設專人養護,定時清掃,定時灑水抑塵。
2、有條件的工程要求選擇混凝土路面,以減少揚塵以及對周邊農作物等的影響。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3
1、施工現場要做到圍擋嚴密,路面要硬化、灑水,指派專人加強對揚塵的管理。
2、運輸散料車輛要嚴密遮蓋,防止遺撒、揚塵。卸料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揚塵,車輛不準夾帶泥沙出現場。
3、施工現場內的水泥和其它飛揚的.細顆散體材料應安排在庫內存放或嚴密遮蓋。
4、高層或多層建筑清理施工垃圾時,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灑。
5、攪拌機應設置除塵裝置。攪拌機前面及運輸車清洗處,必須設置沉淀池,廢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線。
6、加強控制大氣污染、四環路以內施工現場的大灶、茶爐全部采用清潔燃料。
7、施工現場的臨時食堂,應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淘油,防止污染。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時清理出現場。
8、貫徹食品衛生法、加強施工現場衛生防疫工作、杜*物中毒及事故發生。
9、施工現場的強噪聲設備,必須封閉使用,并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減輕噪聲擾民。
10、對人為的施工噪聲應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嚴格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事件發生。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4
1目的:
1.1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
1.2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3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2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工、實習考察人員等。
3職責:環保部門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其它各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本制度的實施。
4引用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xx年6月)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6-20xx)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1990)
5術語、關鍵詞:
5.1預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減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種過程、慣例、材料或產品,可包括再循環處理、過程更改、控制機制、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國家法律法規:包括所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文件。
5.3后勤部門:是指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公司內所有部門,包括技術部、質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銷售部、倉庫、財務部、環保部門等。
5.4環保事故隱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環境污染的設備、操作等所存在的環保隱患。
5.5微小環保事故:指小量人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現象,所轄區域環境衛生未達標等。
5.6一般環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溝、地面、空氣等大面積污染的環保事故。
5.7較大環保事故:指因環境污染造成周邊村民與公司產生矛盾糾紛,引起群體性影響的環保事故。5.8特大環保事故:指環境污染被省、市、縣級環保部門通報,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環保事故。
6內容:
6.1環境方針: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經營;持續改進公司的環境行為,為不斷提高環境質量而努力。
6.2環境口號:清潔、精益生產,“三廢”達標排放;
全員、全過程參與,推行開源節流,循環節約運行。
6.3在我公司現行的制度中,環保與績效考核相掛鉤,并且具有一票否決權。
6.4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6.4.1新改擴建項目、新工藝、新產品和新設備引進時,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5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執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6.5.1水質指標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懸浮物排出的水必須做到無色、無味、無油跡。
6.5.2各生產車間尾氣必須全部接入廢氣吸收系統,達標排放。
6.5.3固體廢棄物必須分類管理,危險性固體廢棄物必須送到有環保處理資質的部門處理。
6.5.4對周邊生活環境造成影響的工業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6.6環保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環保培訓教育工作,逐步增強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全民動員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6.7環保主管部門要建立監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監督巡查管理規范,加強對各環境因素的監督和管理,定期通報公司的環境狀況并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
6.8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必須從小試進行跟蹤分析,制定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等
污染物的處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的不能進入中試。
6.9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確立后必須進行公司內環評論證會,對生產工藝過程中所產生的“三
廢”,根據公司實際處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給新產品建設項目提供可靠的保證。
6.10 “三廢”處理中心的要求:
6.10.1確保廢水處理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運行,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水達標排放。
6.10.2確保廢氣吸收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氣達標排放。
6.10.3對各類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廢固的跟蹤監督管理。
6.10.4由環保站負責打水的集水池,必須安排員工及時打水,杜絕出現滿溢現象。
6.10.5定期做好各種環境因素的監測檢測工作,同時做好登記。
6.10.6保持“三廢”操作記錄、運行臺帳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6.11生產車間的要求:
6.11.1各生產車間必須保持周圍的清水溝清潔無污染物。水質經檢測,如果超標的,由環保監督
管理人員立即通知當事車間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分析,做好有關記錄,提出處理意見,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1.2各生產車間的物料必須按規定堆放在指定地點,杜絕液體原料桶露天堆放,搬運輸送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如果經環保監督管理人員檢查后發現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書面檢查。
6.11.3各車間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特別是水沖泵用水量),以達到清潔生產的目的。
6.11.4各車間所產生的工藝廢水、水沖泵廢水、洗各種物料的廢水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車間負責的集水井必須安排員工打水,杜絕出現溢流現象。
6.11.5生產區各部門含有各種化工原料的工具(離心袋、烘布、拖把等)應在指定的地點清洗,嚴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車間地面做到無積水。
6.11.6在運輸過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灑落物料,做到先清掃,后用拖把擦凈,使地面不留痕跡,嚴禁用水沖洗排入清水溝。
6.11.7凡公司內動火,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絕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污水產生量,緩解污水處理的壓力。
6.11.8對機械維修產生的污油,不得亂排亂放,必須先收集存放后統一處理,灑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須及時吸附清掃,統一處理。
6.11.9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水,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0嚴格控制氣體的無組織排放,對所有桶、壇、罐、鍋等使用后必須做好加蓋密封措施。
6.11.11對生產廢氣的排放,各車間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環境管理目標、指標要求限期整治,對吸收回收設施未能正常運行或隨便停止運行,或對回收液體達到濃度且不及時排放到指定地點的,對回收設施泄漏未及時修理的,一經發現和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6.11.12各車間廢氣吸收設施和廢氣處理系統必須正常運行,嚴格執行《廢氣吸收系統操作規程》。6.11.13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氣,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4各車間產生的不同種類的固體廢棄物不得混放,固體廢物放置見廢物放置標識牌,各生產車間應注重減少各類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做到節能降耗、清潔生產。
6.11.15對于一般工業固廢,生產車間有沉淀池的要對殘渣進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對不能利用的,經壓濾后,濾渣運到指定的堆放點,由后勤負責統一處理,濾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對于危險固廢,由各部門收集后送至危險固廢堆放場,由采供部負責統一送有環保資質的處理部門進行處理,環保負責全過程監控。
6.11.17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固,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8噪聲污染防治,必須嚴格控制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生產設備時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6.11.19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如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并采取應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車間所有管路走向必須規范、標識清楚,設備布局整齊。
6.11.21各車間發生大小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環保主管部門,由環保主管部門會同當事車間對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論證,決不允許在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不報。
6.11.22各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必須盡職盡責、實事求是協助環保監督管理人員對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做好記錄,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2后勤部門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墻色彩保持統一,鋼架結構車間定期除銹、油漆。
6.12.2對各部門清理的廢紙、舊報紙及塑料類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門內部進行分類,由后勤收集、聯系外賣。對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和垃圾由清潔工統一收集至垃圾場后,由后勤統一運至環衛所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6.12.3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辦公用紙(盡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減少生活廢棄物的'產生量。
6.12.4后勤負責辦公樓及廠區公共區域垃圾筒的生活廢棄物的收集、分類。
6.12.5對于廢電池、廢舊日光燈管、墨盒等應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處理。
6.12.6實驗室、化驗室產生的廢水必須全部送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7實驗室、化驗室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特別是廢溶劑必須倒入廢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環保站原水池,進行處理。
6.12.8實驗室技術員在做實驗時,如果所做實驗氣味較大,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
6.12.9實驗室、化驗室各試劑瓶使用后必須及時加蓋,避免氣味溢出,污染大氣。
6.12.10食堂餿飯菜由后勤安排運走,食堂的餿飯菜不準儲存過夜,每天清運,并對存放餿水桶處應及時清理和清洗,清洗廢水應排入廢水管路。
6.12.11廠區內的通道及綠化帶內的固體廢棄物,每天由后勤清掃后運到廠區垃圾場。
6.12.12公司內化糞池、食堂洗菜,員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廢水全部接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13保證公司內的綠化帶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時增補,使綠化面積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必須在指定地點清洗。
6.13獎勵與懲罰
6.13.1獎勵
6.13.2在公司的環境保護中做出較大貢獻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張榜表揚。
6.13.3懲罰
6.13.4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公司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處理各類環保事故。
6.13.5公司生產部下屬各車間環保員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后勤各部門的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如發生環保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對當事部門的經理、生產部車間主任、領班進行連帶處罰(負全面領導責任),但是環保罰款總額每月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總額的30%(該標準僅適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對于環保事故隱患,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門(車間)落實具體措施,環保協助并登記、備案,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類似事故隱患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微小環保事故,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月底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
6.13.7對于微小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微小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一般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ⅹⅹ元,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ⅹⅹ元,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ⅹⅹ元。
6.13.8對于一般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一般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較大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30%,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20%,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10%。
6.13.9對于發生較大、特大環保事故的,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再作出處罰決定,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門處理。
6.13.10環保事故由環保部門每月統計并全公司通報,年終分類統計后,上報公司經理執行層,進行績效考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
1、環保設施要固定操作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設備維護保養制和操作規程。使設備完好率、開機率達到100%。
2、各環保設備必須建立設備臺帳和運行記錄。
3、井下生產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須經礦井污水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外排,化驗人員做好日常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工辦。盡量提高水資源復用率,滿足復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4、鍋爐房廢氣經TXD型陶瓷多管除塵裝置處理,確保煙塵和SO2排放濃度符合國家大氣排放一級標準,對除塵設備定時檢查,定時維護,保證除塵設備正常運轉。
5、對道路和車輛運輸過程中造成粉塵的無組織排放進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灑水和車輛限量不超載、上蓬布圍護處理。
6、生產車間或作業場所的.噪聲,首先從整體設計考慮,盡量把噪聲源與人群密集的場所遠離,在廠界周圍、高噪聲車間、辦公樓周圍、及廠區道路兩側種植喬木、灌木和林帶綠化,設備須安裝減振基礎,布置在廠房內,人員操作應設隔音操作室。
7、加強排矸場的管理,嚴防矸石自燃和經雨水沖刷而流失,對矸石溝周圍進行綠化,積極開展矸石、渣等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工作。
8、對首采區開采要設站進行地表移動變形觀測,總結本礦的地表移動變形規律,影響范圍、程度和特點,以便用于以后礦井生產和煤柱留設的科學性及可靠性,提高保護效果。環境監測管理制度為保證礦井的環境保護措施處理效果,日常運轉工作提供科學、可靠的數據,我礦設立了化驗室對污水處理進行日常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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