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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4 09:58:58 好文 我要投稿

[優]公章的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章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優]公章的管理制度15篇

公章的管理制度1

  1、為保證醫院印章、介紹信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維護醫院利益,杜絕違法、泄密等行為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醫院對公章、財務章、合同章及介紹信等重要印鑒憑證的管理。

  2.2凡屬以醫院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醫院公章;

  2.3凡屬醫院內部行文、通知,使用醫院公章;

  2.4凡屬醫院對外簽訂合同文件,使用合同專用章;

  2.5凡屬財務會計業務憑證,使用財務專用章;

  2.6部門(科室)印章只在醫院內部有效,對外無法律效力;

  2.7凡屬介紹醫院員工對外辦理重要事項,使用加蓋公章的介紹信。

  3、內容

  3.1印章的刻制

  3.1.1醫院需刻制公章、財務章時,應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報送集團董事長批準后,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憑有效證明文件統一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制手續。

  3.1.2醫院刻制其它印章,由用章部門(科室)負責人報送總經理(院長)審批后,方可刻制。

  3.1.3印章選擇的材質、形體及規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3.2印章的啟用

  3.2.1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3.2.2印章啟用前應向集團總部及其它關系單位正式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和使用范圍等信息。啟用印模應用藍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3.3印章的保管

  3.3.1醫院各類印章均由主管人員指定專人保管,并在院辦(人事行政部)備案。

  3.3.1.1醫院公章、專用印章、鋼印、總經理(院長)的手章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或總經理(院長)指定人員保管;

  3.3.1.2.部門(科室)印章由部門(科室)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3.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機關、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3.3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險柜。印章要保存在辦公室或隨身攜帶,不準委托他人代管。

  3.3.4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保衛部門查辦。

  3.4印章的`交接

  3.4.1印章交接須辦理移交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3.5印章的停用

  3.5.1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3.5.1.1機構變動,機構名稱改變;

  3.5.1.2上級部門通知改變印章圖樣;

  3.5.1.3印章使用損壞;

  3.5.1.4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3.5.2印章停用要提出處理辦法,報經總經理(院長)批準(醫院公章停用須報集團董事長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至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并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3.6印章的使用

  3.6.1使用印章,一律嚴格執行審批手續。用印人需填寫

  《用印申請單》(附件4.1),由總經理(院長)或授權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后,方可蓋印,凡不符合用印要求的,均應拒絕蓋印。

  3.6.2使用印章,一律實行登記制度,在《用印登記表》中填寫用印事由、數量、申請人、批準人、用印日期。

  3.6.3因工作急需而又無合適的印章時,可以采用借章的辦法,借章要在落款處加注“借印”或“代”字樣。

  3.6.4使用印章時,印章保管人員應對蓋印的文書內容、手續、格式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請示領導,妥善解決。

  3.6.5嚴禁在空白的信箋、介紹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員長期外出時須將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貽誤工作。

  3.7介紹信管理

  3.7.1介紹信種類:存根介紹;信箋介紹;證明信(材料)。

  3.7.2介紹信一般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保管與開具。

  3.7.3介紹信開具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一般事宜由部門(科室)負責人簽字后交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重要事宜需報總經理(院長)審批。 3.7.4嚴禁開出空白介紹信。

  4、罰責

  4.1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仿制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公章的管理制度2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廣大村民合法權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保管、交接

  (一)村委會印章由專人負責保管

  1、村委會公章一般情況下由大學生村干部負責保管,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其他村干部或村工作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2、嚴禁管理員或其他人員私自將公章帶出村委會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登記在冊,由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同意并做好記錄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對蓋章內容進行把關。借用人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章使用損壞。

  2、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公章使用程序

  1、凡涉及村級財務預決算和非生產性重大開支預算方案;集體經濟項目規劃和立項方案;村集體項目投資;村集體企業改制方案;村集體資產處置及債權債務處理;村集體土地征用及補償分配方案;村集體工程項目及集體資產、土地、魚塘等承包租賃合同;村公益事業立項、經費統籌方案;村計劃生育指標分配方案;上級劃撥或接受社會捐贈資金、物資的分配使用方案;村干部報酬及享受誤工補貼人數、標準等重大事項需使用公章時,應附帶村民代表會議記錄,由村委會主管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村各組織的公章在使用時,須經村主要領導同意并簽字后方可使用。原則上未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保管人不得使用公章。

  2、日常事務報表、出具證明等,由保管人審定后蓋章。非公章管理人員不得蓋章。

  3、公章使用嚴格登記備案。保管人在使用公章時必須逐項登記用章事由、時間、批準人和經辦人等情況。不符合規定的和未經主管村干部審核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4、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

  5、村民辦事要村上蓋章時,必須由本組組長簽字蓋章方可到村上辦理。

  6、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審批人,既要嚴格遵守公章管理規定,又要方便群眾生產生活。在遵守村規民約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村民辦理參軍、婚姻狀況證明、外出務工證明等手續時,拒絕使用公章,更不得借機吃、拿、卡、要,增加村民負擔。

  7、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審批人在公章使用過程中,需嚴格審查需蓋章村民的'環境衛生情況和計劃生育情況,如出現該農戶環境衛生情況或計劃生育情況不好的現象,應督促農戶搞好環境衛生或落實好計劃生育相關事項,相關事項予以整改后給予蓋章。

  8、因公章管理,審批使用不當造成集體重大損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追究蓋章審批人和公章管理人員的責任。

公章的管理制度3

  為了規范小區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敗、瀆職、濫用職權等行為的發生,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業主委員會公章是業主大會的財物,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隨意使用。

  第二條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自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委員會決定、決議的有效性;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沒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的文件,不得視為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第三條業主大會會議的決定、決議自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之時起生效,在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會議決定、決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業主委員會公章因故無法正常使用時,可以以半數以上有表決權委員簽字的方式代替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同時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繳或廢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五條業主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業主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由專人保管,也可由業主委員會決議另行指定其他業主代表專人保管。

  第六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管理公章,不得隨意擺放,以防止他人盜用,更不能將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和蓋章文件的復印件等文件。

  第八條保管業主委員會公章的業主委員會委員被暫時停止工作或資格終止的,應當自停止工作或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決議指定的專人。

  第九條更換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應將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蓋章文件的復印留底存檔文件等資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條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的程序為:

  1、使用人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注明事由并簽字

  2、批準人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

  3、公章保管人員在公章使用登記簿上簽字、填寫日期;

  4、申請單和加蓋公章的文件復印留底存檔。

  第十一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使用的批準人員為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審核人員為業主委員會主任,也可由業主委員會決議另行指定專人負責審核。

  第十二條對于存在明顯的錯誤,不宜加蓋公章的,公章審核人員和保管人有責任提醒批準加蓋公章的人員,并且有權拒絕任何違反本制度加蓋公章的要求但無權拒絕符合本制度的蓋章要求。

  第四章審批權限

  第十三條下列事項經公章使用審核人員審核同意后可直接加蓋業主委員會

  公章:

  1、業主車輛在建筑區劃內出險,需要業主委員會在現場證明上蓋章;

  2、業主委員會成員的任職證明;

  3、須蓋章文件已經有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的業主大會會議決議和文告;

  4、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給相關單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須有主任的簽字)該等函件不得包含有業主委員會承諾義務和責任等內容;

  5、已經有生效決議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提起訴訟的起訴狀、授權委托書,及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交的證據材料

  6、按已經生效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合同約定,催促合同相對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7、向有關部門申請政策解釋、投訴的文件

  第十四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各種合同、備忘錄(合同、備忘錄文本須有主任的.簽字);

  2、向政府有關部門、其他單位申請辦理有關事宜的手續文件。

  第十五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布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

  2、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3、專項維修基金使用的申請文件、管理情況報告;

  4、公共服務性收費的財務審計結果及其他財務性文件;

  5、本制度和業主委員會決議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事項。

  第十六條在緊急情況下,有五名以上業主證明或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必須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但無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續的,公章保管人經電話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同意后,可以先予加蓋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須在事后三天內補齊蓋章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責任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無法證明由于他人的責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責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擔。

  第二十條本制度從20xx年8月22日起生效。

公章的管理制度4

  規格尺寸:

  1、黨章一律為圓形,中央刊鐮刀、錘子,直徑為4.2cm,圓邊寬為0.1cm,鐮刀、錘子外刊黨組織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章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2、工會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外邊為雙邊,外邊為粗邊,邊寬為0.1cm,內邊為細邊,邊寬為0.01cm、上弧為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3、國有企業、國營股份制企業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門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徑為1.4cm,圓邊寬為0.12cm,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的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后段自左而右橫行,即單位部門名稱放在星下方作橫排,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4、專用章一律為圓形,中心部位一律為空白,直徑為4.0cm,圓邊寬為0.1cm,上弧為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專用章內容放在章的下邊作橫排,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5、其他企業所屬部門及個體、私營企業的印章規格為圓形,直徑為3.8cm,圓邊寬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營業執照上核準的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文字體一律使用簡化的宋體。

  6、工商企業合同專用章不論何種經濟成分一律為圓形,直徑為5.8cm,圓邊寬為0.15cm,上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業開戶銀行、銀行帳號、電話號碼及企業地址,自上而下橫排,如刻多枚合同專用章,印章下端應加刻編號,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7、有限責任公司印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0cm,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印章直徑為3.8cm,圓邊寬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后段自左而右橫行,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8、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圓邊寬為0.12cm,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印章直徑為4.0cm,圓邊寬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后段自左而右橫排,印章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9、中外合資(合作)、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的印章規格為橢圓形,橫徑為4.5cm,豎徑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業標志可準予),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自左而右橫排,根椐用章單位的要求,可刻制鋼印和中英文印章。

  10、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印章規格為圓形,直徑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會團體名稱,左而右環行,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11、學校及其所屬職能機構的印章一律為圓形,高等學校印章,直徑為4.2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其所屬職能機構印章,直徑為4.0cm,自左而右環行學校名稱,職能機構名稱垂直于學校名稱自左而右橫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中等(含中等)以下學校印章,直徑為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其所職能機構印章直徑為4cm,自左而右環行學校名稱,能機構名稱垂直于學校名稱自左而右橫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級各類學校鋼印,直徑一律為、3.6cm 12、發票專用章

  發票專用章的形狀為橢圓形,長軸為40mm、短軸為30mm、邊寬1mm,印色為紅色。

  發票專用章中央刊納稅人識別號;外刊納稅人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如名稱字數過多,可使用規范化簡稱;下刊"發票專用章"字樣。使用多枚發票專用章的納稅人,應在每枚發票專用章正下方刊順序編碼,如"(1)、(2)……"字樣。

  發票專用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簡化字,字體為仿宋體;"發票專用章"字樣字高4.6mm、字寬3mm;納稅人名稱字高4.2mm、字寬根據名稱字數確定;納稅人識別號數字為Arial體,數字字高為3.7mm,字寬1.3mm。

  公章材質:

  公章最好使用銅、不銹鋼、牛角或木頭的材質,因為如需在銀行開對公賬戶時紅膠、光敏印等屬偏軟材質,銀行不給予備案,無法完成留印鑒的程序。

  以上公章規格、尺寸僅供參考,實際請依照所在地公安局規定的尺寸。

  各個公司都有自己的

  項目部印章管理辦法

  為加強對項目部印章刻制、保管、使用、收回進行規范管理,從源頭上預防項目部印章因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經濟糾紛,特制訂項目部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條項目部印章由項目部負責人向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報公司審批,批準后由綜合辦公室在公安機關指定并備案的刻章點刻制,項目部無權刻制,未通過公司刻制且未在綜合辦公室備案的印章均為非法印章,由項目負責人承擔非法印章刻制產生的所有后果。

  第二條項目部印章由公司或項目負責人指定的專人保管,領用人必須在《項目部印章使用責任承諾書》上簽字并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如因個人原因不慎丟失印章或被盜,專管員要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刊登遺失公告,必要時予以報警處理。

  第三條印章專管員必須按照公司的印章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圍用印。

  第四條項目部技術資料專用章只能用在與本工程相關的技術資料、質量資料、安全資料;與工程相關方的工作聯系單、會議紀要、備忘錄、工程往來文件、施工方案、向業主請款報告、與業主各類簽證,與上級往來文件等資料等,經項目負責人批準后可以直接用印。項目部技術資料專用章嚴禁用在項目部分包合同及結算單等經濟資料上。

  第五條項目部公章用在本辦法第四條相關資料上時,經項目負責人批準后可以直接用印,項目部公章用在項目部分包合同及結算單等經濟資料上時,必須通過公司工程部的審核,經批準后方可用印。

  第六條項目部印章嚴禁對外進行經濟合同與協議、投資、墊資、經營、貸款、擔保、公證、抵押和處置資產等事項。

  第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收回項目部印章,構成違法犯罪的報請公安部門處理。

  1、項目部印章用于非項目工程資料使用的;

  2、利用項目部印章從事詐騙等非法經營活動的;

  3、未經批準擅自刻制項目部印章。

  第八條項目部印章專管員是項目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因管理使用不當引起的經濟糾紛由印章專管員及項目負責人共同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違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司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調離崗位、單處或并處200元~500元罰款。

  第十條私自刻印技術資料專用章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項目部伍仟元至壹萬元處罰并交回公司銷毀,并由責任人承擔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技術資料專用章使用在勞務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結算資料等經濟文件上時,處罰責任人貳仟元至伍仟元。

  第十一條私自刻印項目部公章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項目部壹萬元至伍萬元處罰并交回公司銷毀,并由責任人承擔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私自刻印公司合同專用章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項目部伍萬元至拾萬元處罰并交回公司銷毀,并由責任人承擔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私自刻印公司公章或公司財務專用章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項目部拾萬元至貳拾萬元處罰并交回公司銷毀,并由責任人承擔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涉及到印章的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三百七十五條【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偽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公章的管理制度5

  山水名園、翠園芳鄰小區業主委員會公章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山水名園、翠園芳鄰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敗、瀆職、濫用職權等行為的發生,根據《山水名園、翠園芳鄰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業主委員會公章是業主大會的財物,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隨意使用,公章投入使用前應在房管局、公安局、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單位預留印鑒。

  第二條業主委員會的決議自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委員會決議的有效性;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沒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的文件,不得當然視為業主委員會的決議。

  第三條業主大會會議的決議自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會議決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業主大會的決議自業主大會按有效票權數表決通過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決議的有效性;

  第五條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未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的文件,不得視為

  業主大會的決議。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六條業主委員會公章由業主委員會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管理公章,不得隨意擺放,以防止他人盜用,更不能將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公章申請單、登記簿和蓋章文件的復印件等文件,由趙雪蓮、崔惠杰負責,必須妥善保存。

  第九條保管業主委員會公章貨文件的委員被暫時停止工作或資格終止的,應當自停止工作或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決議指定的專人。

  第十條更換業主委員會公章或文件保管人,原保管人應將公章或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蓋章文件的復印留底存檔文件等資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條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的程序為:

  1.使用人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注明事由并簽字;

  2.批準人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

  3.山水名園8人業委會或翠園芳鄰5人業委會,過半數委員的簽字;

  4.在公章使用登記簿上登記蓋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簽字、填寫日期;

  5.另一業委會復議,過半數委員簽字;

  6.公章保管人員加蓋公章;

  7.文件保管人把申請單和加蓋公章的文件復印件存檔;

  第十二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使用的批準人員為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委會委員,山水名園審核人員趙偉,翠園芳鄰審核人員鄭杏慧。

  第十三條當需要加蓋公章的文件存在明顯的錯誤或有損另一小區利益,不宜加蓋公章的,負責復議的業委會成員有權拒絕簽字,并且有權拒絕任何違反本制度加蓋公章的要求,但無權拒絕符合本制度的蓋章要求。

  第十四條設立公章使用登記冊,趙雪蓮、崔惠杰委員應該對所有蓋章文件進行編號存檔,隨時供業主委員會監督員或5人以上業主代表查核。第十五條不得攜帶公章外出鑒印。特殊情況確需外出鑒印,應由業主任和副主任批準。

  第四章審批權限

  第十六條下列事項無須批準人員批準,經公章使用審核人員審核同意后可直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業主車輛在建筑區劃內出險,需要業主委員會在現場證明上蓋章;

  2.業主委員會成員的任職證明;

  3.須蓋章文件已經有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成員簽字的業主大會會議決議和文告;

  4.在已經按程序加蓋過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復印件上經審核一致后加蓋公章;

  5.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給相關單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須有主任的簽字。)該等函件不得包含有業主委員會承諾義務和責任等內容;

  6.已經有生效決議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提起訴訟的`起訴狀、授

  權委托書,及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交的證據材料;

  7.按已經生效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合同約定,催促合同相對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向有關部門申請政策解釋、投訴的文件;

  第十七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各種合同、備忘錄(合同、備忘錄文本須有趙或者的簽字);

  2.向政府有關部門、其他單位申請辦理有關事宜的手續文件。

  第十八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布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

  2.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3.專項維修基金使用的申請文件、管理情況報告;

  4.公共服務性收費的財務審計結果及其他財務性文件;

  5.本制度和業主委員會決議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事項。第十九條下列事項必須具有有效的業主大會決議,并且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大會名義簽署的各類合同;

  2.以業主大會名義發布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經有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的決議和文告除外;

  第二十條在緊急情況下,有五名以上業主證明或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必須

  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但無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續的,公章保管人經電話征得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同意后,可以先予加蓋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須在事后三天內補齊蓋章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山水名園、翠園芳鄰因歷史遺留問題,兩個小區屬于同一物業管理區域,為方便管理可以分別刻制各自小區業委會章,必須經全體業主委員會同意方可生效,并限制權限范圍和使用期限。

  第二十二條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責任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提請業主大會取消業委會成員資格;如已經給業委會、業主大會造成損失必須全額賠償,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條規定事項以外,經業主委員會決議,可以由審核人員審核同意后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山水名園、翠園芳鄰小區業主委員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并全體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章的管理制度6

  公司印章是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審批。

  (二)法人名章、章、章、章,由行政管理中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規定執行,并經上海市公安局備案。

  (三)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的印章。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出圖章、)、注冊章、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

  5 、公司章程、。

  6 、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協議。

  2 、各類合同等。

  (三)公司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出圖章,用于圖紙證明其有效性;注冊人員章,用于出圖和備案等相關業務。

  (六)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人事行政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2、財務章財務部門專人負責管理。

  3、出圖章、注冊人員章由人事行政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4、印章管理者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公司批準后方可用章。

  2、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3、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權限使用。

  4、出圖章、注冊人員章應由項目負責人授權后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上報人事行政部或公司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的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人所持空白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管理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現場,管理者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圖

  北京藍圖設計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年7月16日

公章的管理制度7

  為了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有效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啟用和廢止

  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派人憑公司介紹信

  統一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并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二、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專用印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擅自借用或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三、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后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四、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復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公章的管理制度8

  一、家長學校工作制度

  1、家長學校實行制度化與規范化管理,做到:有牌子、有領導班子、有工作計劃和教學計劃、有教材。

  2、鼓勵家長以自愿為原則參加家長學校的學習,參加者必須遵守紀律,積極主動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3、家長學校正常運轉所需教育經費,由學校在辦學經費中按比例支出。

  4、通過學習使家長明確自己的義務和責任,形成良好的認知結構,提高家長的理論水平與實踐能力,家長學校每學期講座23次。

  5、充分利用現代教育技術,形式多樣生動活潑地搞好課內教學。

  二、家長學校教學規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l、凡參加家長學校學習的家長,應準時到校聽課,因事,因病應向班主任請假。

  2、面授培訓,由班主任負責考勤,認真做好書面記載。

  3、班主任及時公布考勤情況,凡學員面授缺勤者,必須參加下期培訓。

  二,聽課制度:

  1、聽課時應嚴格遵守紀律,專心聽課,做到不講話。

  2、不吸煙,不隨便走出課堂。

  3、隨帶手機的應關機。

  4、自帶筆記本,認真做好記錄。

  三、考核制度:

  l、家長學校授課完畢后,各家長應參加學校組織考核。

  2、學校實行考核登記,考試合格者,由學校發給證書。

  四、評比表彰制度:

  1、每期家長學校,學校將開展評比好家長或優秀家長以及家庭教育優秀論

  文評選活動。

  2、達到好家長或優秀家長評選條件者,學校將給予表彰。

  3、好家長或優秀家長表彰名額為參加學習家長總數的10%,家庭教育優秀論文篇數不限。

  4、有盡力辦好家長學校,帶頭學習家教知識,提高家長素質和義務。

  5、有協助班主任做好后進生轉化工作的義務。

  6、有協助學校、班主任調解校、班、家長之間爭議的義務。

  五、家長員會員,在本校各年級學生家長代表中產生,員產生后,經過學校調查了解,并征得其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后確定,使其既有代表性又有權威性。員實行“一年一調整“的交替任期制,中途學生畢業離校其家長員可隨之離任,同時補充新人選。

  六、家長員會由學校領導,家長代表1015人組成。根據家長員會的職能,各

  員要有適當分工。

  七、家長員會每學期召開一至二次,以總結檢查家教工作,家長員會的工作凡與學校教育有關者,則盡量與學校教育工作有機配合,同步進行。

  八、、在實踐中發現本章程有不妥之處,由校家長員會修改補充。

  三、家長員會聯系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與家長的溝通,更好地調動和發揮家長的教育作用,實現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的有機配合,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家長員會制度

  1、各年級根據學生布局,綜合考慮學生家長的工作職務,工作態度和能力,聘請部分家長成立家長員會。

  2、家長員會要在學校組織下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學習和交流教育子女的經驗,提出適合社會形勢發展,適合學生心理特點的教育建議,探討研究教育規律,共商教育計。

  3、家長員會的員要多了解學校教育教學情況,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時向學校提出建議,以便更好地助學校改進工作。

  4、要認真做好家長員會工作記錄,積累和總結經驗材料。

  二、定期召開家長會制度

  1、新生每學年第一學期期中后,由主管家長工作德育副校長翟校長具體負責召開新生家長會,主要介紹學校基本情況,講解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要求,以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2、每學年根據教育教學情況,各班可根據情況自己安排召開不同規模、不同類型的家長座談會,互相溝通情況,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學生教育。

  3、召開家長會的幾點要求:

  (1)各班召開家長會,要提前報教務處,以便統一協調安排。

  (2)家長座談會要求學生父母或監護人參加(極特殊情況例外)。

  (3)家長要按時間規定準時到校開會。凡在規定時間家長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到校開會的,必須在家長座談會召開前三天或后三天到校與班主任聯系,了解開會內容。

  (4)家長要如實向班主任老師、學校介紹學生在家中的表現,映真實思想,使學校教育有針對性、有實效性。

  (5)因學生原因致使學生家長沒能到校參加家長座談會的,由學校單通知家長,同時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

  三、健全家長書面聯系制度

  1、每學期員會印發致家長一封信,總結本學期學生教育情況,提出假期要求,共同教育好學生。

  2、班主任要落實家長通訊方式,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對于個別無法面談的學生,可由班主任填寫書面聯系卡,針對學生情況,書寫簡明扼要的意見建議和要求,通知家長,請家長附注意見,簽名后帶回,完成與家長的'聯系。

  四、家長學校考核表彰制度

  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質,為此,我們將教育的陣地延伸到校外,為了提高家長的教育水平,我們特制訂《新興中學家長學校考核表彰制度》:

  一、考核內容

  1、立為國教子思想,自覺履行教育子女的職責。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養子女遵守社會公德的習慣,增強子女法律和社會責任感。

  3、關心子女的智力開發和科學文化學習,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要求要適當,方法要正確,孩子有突出成績或明顯進步。

  4、培養和訓練子女的良好生活習慣,鼓勵子女身心健康發展。

  5、引導子女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支持子女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培養子女的自理能力和勞動習慣。

  6、愛護、關心、嚴格要求子女,不溺愛、不打罵、不歧視,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7、舉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業進取,為子女做榜樣。

  8、保持家庭和睦、創建平等的家庭關系,形成良好的家庭環境。

  9、學習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和方法,針對子女的年齡特征,個人特點,實施教育。

  10、要和學校,社會密切聯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并積極支持家長學校工作,關心和支持學校工作并有突出貢獻。

  二、考核方法

  1、每學期定期組織部分家長進行學習活動。

  2、要求家長不定期寫好學生的饋信息。

  3、每學期召開家長會,由教師提名、家長評議評選本年度優秀家長。

  五、家長學校聯系制度

  1、在校長的領導下,每學期由主管家長工作德育副校長翟校長具體負責主持制定全校的家長工作計劃和撰寫家長工作總結。

  2、每學年在各班推選兩名家長代表的基礎上成立家長員會,具體按照我校的《家長員會工作章程》開展工作。

  3、成立家長學校,每學期按照我校制定的《家長學校工作章程》及《家長學校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及規章制度》開展工作。

  4、根據工作的需要聘請有專長的家長為學校的特別顧問,頒發顧問聘書。

  5、每學年開學初召開全校新生家長會一次。

  6、每學期初和學期末由各班組織召開家長會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7、每學年初完成新生和插班生的家工作,并做好家記錄。對于特殊學生可根據情況增加家次數。

  8、各班每學年安排一次與全校家長半小時以上的單約工作,向家長詳細介紹學生在校的情況;平時根據工作需要隨時與家長交流溝通,并做好約、交流工作記

  9、建立每周二的校長接待日,開展家長咨詢、約、接待工作,平時有問題可隨時解決。

  10、建立家長宣傳欄,每月更換一次家教宣傳欄和班級家長園地內容。

  11、各班在每學期從第二月開始,每月向家長開放一次教育教學活動。

  12、各班根據實際情況認真開展家長助教活動,充分利用家長資源豐富學校的生活和教育活動,鼓勵家長積極參與。

  13、各班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家庭聯絡小組,利用休假日開展校外家庭聯誼活動。

  14、學校每學年根據實際情況對班級進行“班級開展家長工作情況評價”、“家長對學校整體工作情況評價”工作,各班對家長開展“家長參與學校活動情況評價”工作。

公章的管理制度9

  一、印章管理由專人負責,印章管理者要加強政治業務學習,遵紀守法,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自覺抵制任何不正當的行為。

  二、使用印章時,要嚴格遵守審批制度,未經黨委書記、局長、黨委副書記審批簽字的,一律不得使用印章。三、設立專門的公章使用記錄,使用印章時,要記錄清楚用章時間、文件內容、審批人、經辦人。

  四、不得將印章攜帶出辦公室外使用,特殊情況需經局長、書記審批。

  五、印章加蓋要符合公文制作有關規范要求,位置要正確,印跡要清楚。

  六、要妥善保管印章,防止丟失、損壞;要保證印章清潔。

公章的`管理制度10

  一、公章的使用范圍

  以單位名義上報的文書,包括各類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報表等,代表幼兒園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相關材料,與我園簽訂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等。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等必須由園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提出書面申請,由園長簽批后蓋章。

  3.凡在幼兒園重要數據、發布信息、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介紹信等材料上加蓋公章的,須由園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4.一般性報送材料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園長或辦公室主任簽字同意后蓋章。

  5.嚴禁在空白紙張、表格、信函、證件、合同、協議等上面加蓋幼兒園公章,如遇特殊情況,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園長審批后蓋章。

  6.對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禁止加蓋公章。

  7.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園領導簽批的《公章使用申請單》,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8.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向園領導說明事由后可先行使用,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按照審批權限及時補辦手續。

  9.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務必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要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0.規范使用公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公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公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1.財務專用章、圖書管理專用章、固定資產管理專用章、工會章、黨支部章等印章僅限對口業務和內部使用,不得對外作為公章使用。

  三、公章的保管

  1.幼兒園公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未經園領導批準不得私自交于他人。

  2.部門章和業務專用章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3.公章要安全存放,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4.公章遺失或被盜,及時上報并聲明作廢。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濱城區教育實驗幼兒園

  20xx年11月27日

公章的管理制度11

  1、主持辦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

  2、準確傳遞校領導對后勤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與學校各部門之間的業務協調工作。

  3、協助總經理召集安排集團員工大會、總經理辦公會議等,負責督促檢查會議決議執行情況。

  4、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組織起草集團工作計劃、起草決議、報告、規章制度等文件。

  5、根據集團領導的指示和有關會議決定,組織草擬和發布通知、通告、會議紀要及其他文件。

  6、協助集團領導做好進一步深化后勤體制改革工作。

  7、負責做好各種來訪接待工作,處理好信息反饋。

  8、檢查、督導各部門員工的政治、業務培訓工作;加強辦公室內務工作管理,督促檢查辦公室工作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并予以考核。

  9、注意調查研究,主動了解、收集集團的服務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領導的工作決策提供參考。

  10、嚴格遵守國家的財稅政策,督促財務人員做好集團財務工作。

  11、正確貫徹執行有關人事、勞動工資等方面的政策和規定,做好各部門的績效考核與職能監控工作。

  12、認真做好學校和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主任到底是個什么職位?

  一加強學習鍛煉,提高綜合素質

  辦公室主任應從政治素質、品德素質、心理素質、知識素質等方面,加強自身學習和崗位鍛煉,不斷提高綜合素質。了解法律法規、經濟、科學知識等的基礎知識,使自己成為一個知識寬廣的人。

  二認真履行職能,講究工作藝術

  辦公室主任的主要職能就是為領導的科學決策和決策的正確執行服務,大體分為參謀、服務、管理和協調四大基本職能。辦公室主任應在認真履行職能的過程中,講究藝術技巧,注重方式方法。

  (一)參謀超前。參謀職能指辦公室主任在輔助領導決策過程中所應有的職能和應盡的責任。辦公室主任在履行參謀職能中,要找準位置,不以言輕而金口難開,不以位低而隨聲附和,不以好惡而固執己見,不以陰晴而見風使舵,不以理直而氣壯如牛,不以無關而沉默寡言,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盡職而不失職。

  (二)服務到位。服務職責指辦公室主任為領導、基層和群眾服務方面所應有的職能和應盡的責任。辦公室主任在履行服務職能中,應細致周到,抓住重點、分清主次,又要統籌考慮、兼顧一般,做到側重不失重,在被動中求主動,忠心耿耿為領導服務,使領導更加信任;誠心誠意為基層服務,使基層更加滿意;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使群眾更加親近。

  (三)管理有方。管理職能指辦公室主任在對行政事務進行管理方面所應有的職能和應盡的責任。辦公室主任在履行管理職能中,應提高兩種藝術,努力使管理有方、工作順暢。一是要提高處理人的藝術。處理人際關系是辦公室主任的本能,包括爭取領導的重視支持、充分調動干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等方面的藝術。

  二是要提高處理事的藝術。處理事是辦公室主任的本職,包括統籌全局、掌握工作重點、擬定實施方案、安排工作程序、制定操作規程、建立責任制度等方面的藝術。要善于化繁為簡,勇于刪繁就簡。要完善制度規范事,明確責任,分解任務,逐級負責,分工合作,形成眾人挑重擔的工作格局。要優化機制使用人,量才用人,放手用人,做到抓大局放小節、抓原則放具體、抓結果放過程。

  (四)協調有術。協調職能指辦公室主任在聯系內外關系、溝通上下左右等方面所應有的'職能和應盡的責任。辦公室主任在履行協調職能中,應把握原則,講求方法和藝術,使協調工作取得實效,各方面關系理順,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要把握原則,找準綜合協調的切入點。講究說話的技巧,努力創造一個寬松和諧的環境。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程序性與時效性相結合。對那些特別緊急事項的協調,因找不到或來不及向領導請示,可以根據情況進行妥善處理,然后再將處理結果和事件動態向領導報告。

  二要掌握方法,找準綜合協調的著力點。首先要搞好上下、內外關系的協調,對上要尊重而不盲從、服務而不奴婢,待下以禮、以誠、以情、不欺下瞞上,對外求支持協作,待內求團結向上,既敢于牽頭,當好主角,又善于協作,當好配角。特別要搞好領導成員之間的協調,當班子中意見不一致、甚至出現對立狀況時,多做促進統一認識的工作,切忌火上澆油或撥弄是非;要搞好單位或部門之間的協商,當遇到發生扯皮的情況時,應全面了解情況,找有關人員進行協商,將意見匯集、歸納,呈報給領導,以利于主要領導作正確的決定,保證工作的正常運轉。

  其次在處置事務中出現一些超出預見、難以料理的事情時,要講品質,在關鍵時刻,就應該代領導沖鋒陷陣;要講藝術,既講原則,又講靈活,不能一個面孔、一個腔調、一種方法;要講精神,敢碰硬,否則協調蒼白無力、處事優柔寡斷,什么事也辦不成。

  三堅持內外兼修,樹立良好形象

  辦公室主任除了提高綜合素質、充分履行職能外,還應從外在形象和內在形象方面,加強自身修養,樹立良好形象。

  (一)要注重外美。講究行為美,做到行動合乎法紀、合乎道德、合乎人情,尊重別人,決不能高傲自大、粗暴蠻橫,或者卑躬屈膝、阿諛奉承。講究語言美,做到講話文明、簡潔、有情感,切忌庸俗下流、粗聲粗氣、啰啰唆唆、官腔洋調。講究儀表美,做到衣著素雅整潔、佩戴適合時宜、姿態大方得體、神采氣宇軒昂,不要穿奇裝異服、油頭滑面、庸俗土氣、萎靡不振。

  (二)要體現內秀。對事業有春天般的熱情,做到愛崗敬業,任勞任怨,盡心奉獻。對他人有大海一樣的胸懷,做到容人勝己,不嫉賢妒能,助人為樂,甘為他人做嫁衣。對名利像湖水那樣平靜,做到不為名所累、不為利所縛、不為欲所惑,經得住誘惑,守得住清貧,始終保持一顆平常心。對自己像旁觀者一樣清醒,做到不斷反省自我,揚長避短,取長補短,戰勝自我。

公章的管理制度12

  一、使用印章時,首先應當檢查是否有機關、單位負責人批準用印的簽字。

  二、應當審閱、了解用印內容,不能不看內容就盲目蓋印。

  三、每次用印都應當進行登記。

  登記的項目包括:用印日期、編號、內容摘要、批準人、用印單位、承辦人、監印人、用印數等項。

  四、蓋章。

  蓋章時精神要集中,用力要均勻,使蓋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觀、便于識別。

  印章文字不能蓋歪或蓋得顛倒。

  機關的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處蓋章。

  帶有存根的介紹信、證明信或公函等要蓋兩處印章,一處蓋在落款處,一處蓋在公函的連接線上。

  凡是在落款處加蓋印章,都要端正蓋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壓正文,下不壓成文日期,大批量印發的帶有固定版頭的機關文件,可以不加蓋機關印章。

  五、使用正式印章要在辦公室內,一般不能將印章攜帶出機關或單位以外使用。

  六、印章管理人員應不允許出現蓋有印章的空白憑證。

  如需在空白憑證上加蓋印章,要按照以下要求進行處理:

  (一)要有機關領導的特別批準。

  (二)此類憑證要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了這種指定的用途以外,不能再用作別的憑證。

  (三)對于此類憑證要辦理領取登記手續。

  登記項目包括:憑證名稱、起止頁碼、張數、領取人簽名等項目。

  七、黨委印章由黨辦機要秘書科專人保管。

  印章必須存放在牢固加鎖的抽屜內或保險柜中。

  因故停止使用時,要鎖牢抽屜和保險柜并貼好封條。

  重新啟用前要驗鎖、驗封條、發現疑點,立即上報。

  八、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蓋章,不得隨身攜帶印章出辦公室,不得將印章交他人帶走使用,也不能在空白紙上蓋印,讓他人帶走使用。

  九、印章管理人對用印有監督權,對不合手續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當的用印,有權拒絕。

  印章管理人不得用掌握印章的權力為自已謀私利。

  十、單位印章在該單位名稱變更、機構撤銷、式樣改變或其他原因時,印章停止使用。

  首先要發文給與該單位有業務往來的單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說明停用的原因,標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的時間。

  停用的`廢印章不能在原單位長期留存,要及時地送交頒發單位處理。

  十一、正式印章使用和作廢,并啟用新章時,要發舊章作廢、啟用新章的通知。

  作廢的舊印章在“□”內,作紅色;啟用的新章印在“□”內,用藍色,表示剛剛啟用。

  十二、請領導審定舊印章的處理辦法。

  根據領導的批示,分別不同的情況,或者上繳頒發機構切角封條;或由印章作廢單位填制作廢印章卡片,加同作廢印章一起交給檔案室立卷備查,并將作廢印章予以銷毀。

公章的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公章是我公司在職權范圍內進行公務活動,行使職權的重要標志。為加強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確保公章的正確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公司經理

  負責行政公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分管副經理

  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公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三)公章管理員

  1、負責公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公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公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三、規定

  (一)我公司的公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董事會章、專項業務章、經理(法人)工作用個人名章。

  (二)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由綜合管理部管理專人負責管理。

  2、董事會章由綜合管理部專人負責管理。

  3、專項業務章(財務章、合同章、各部門用章等)由各專業部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經理(法人)工作用個人名章兩枚,分別由公司指定綜合管理部、財務部專人負責管理。

  (三)未經公司經理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公章。

  公章的刻制,必須符合國務院頒布的有關公章刻制的規定,并經淄博市公安局備案。

  (四)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

  (五)公章一般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需攜帶公章外出,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由公章保管人攜章隨同。

  (六)公章使用(公司紅頭文件除外),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公章管理人員方可蓋章,公章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因使用公章不當造成損失的,應追究其相應責任。

  (七)公章管理人員如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公章,由重新確定的公章管理人員另行辦理接收公章手續,不得私自轉交他人。

  (八)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各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

  (九)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綜合管理部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十)任何公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公章。

  (十一)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批后,方可蓋章。

  (十二)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公章清晰、端正。

  (十三)公章如有不慎丟失,保管人員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備案。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章的管理制度14

  為嚴密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有效預防利用印章實施職務犯罪及其他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促進全局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結合本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章范圍

  本規定所稱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機關各科室章,局屬事業單位章,業務專用章。

  二、公章的'刻制、啟用與停用

  1、除由上級機關發放的公章外,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制發。

  刻制公章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新成立或更改名稱的單位刻制公章,需填寫書面申請,經局領導批準后,由局辦公室持單位介紹信、機構設置批件及印章式樣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印手續,并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刻制業務專用章時,需填寫書面申請,經法制科審核,局領導批準后,由局辦公室辦理刻制手續。

  2、局辦公室對局屬各事業單位、局機關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進行壓印登記。

  未經發文和壓印登記的不準啟用。

  如擅自啟用造成后果的,將視情追究相關責任。

  3、單位更名、撤銷,須及時將原公章送交局辦公室封存或銷毀。

  對字跡已經模糊或缺損的公章要及時向局辦公室申請更換。

  更換公章不再發啟用通知。

  4、對于因客觀情況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應及時寫明有關情況,經局領導批準同意后,將公章上繳局辦公室。

  三、公章的使用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應嚴格履行審批及登記手續,局發文一律憑局領導簽發、審閱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經局領導審閱同意后用印。

  對不符合手續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蓋章。

  下屬單位必須建立相應用章登記制度。

  2、公章保管人是本單位文件材料蓋章的第一責任人,蓋章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局行政章或業務專用章。

  3、局行政章不準攜帶出門或離開辦公室使用,特殊情況必須經局領導同意。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四、印章的保管

  1、局行政章由辦公室負責保管,業務專用章由相關單位負責保管,局機關各科室章、局屬事業單位章及業務專用章必須指定專人保管。

  2、公章保管人要切實加強責任心,認真保管好公章。防止他人隨意蓋章。

  3、對保管使用不當,擅自使用或亂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追究相關責任。

公章的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維護公司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從公司運作規范需要出發,避免印章管理出現不規范行為,以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托書、證件、證書、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須用公章的文本。

  3印章類別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法人章,財務章,黨支部章,計劃生育章及各部門專用章。

  4職責

  4.1印章管理權限

  公司授權企管部管理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公司授權財務物管部管理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公司授權各部負責人管理本部門專用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

  4.2印章的保管

  4.2.1行政公章有企管部部門負責人負責保管并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2公司部門專用章由部門負責人專管并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3印章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將印章隨意存放;

  4.2.4印章管理人員因事、病、出差等原因不在公司時,印章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在印章交接時,要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接起至日期,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交接時雙方的`簽字確認以備查詢,代管印章人屬于第二責任人,在管理印章期間與印章管理人員負有同等責任;

  4.2.5印章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用印程序;未經公司領導批準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2.6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印章使用簽批單,簽批單需注明印章使用的內容,日期,使用人;領導簽字等信息;簽批單年末留檔。

  4.3使用規定

  4.3.1未經公司法人、總經理授權及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印章的刻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頒布的有關印章刻制的規定,并經公安局備案;

  4.3.2以公司名義所發公文,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簽發文件的原稿用印,并同時在印章使用簽批單上登記備案;

  4.3.3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議,需評審并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在合同或者協議上簽字后方可用印,并同時在印章使用簽批單上登記備案;

  4.3.4公司對外報送的各類業務報表及其他須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需嚴格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4.3.5各類介紹信、便函、個人相關證明文件和授權委托書等的開據,嚴格按照用印審批手續辦理,經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辦理,嚴禁在空白文本上加蓋公章印戳;

  4.3.6公司領導在出差期間,用印事宜應有用印人員電話請示相關分管領導,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在用印簽批單上做好登記,注明電話請示某某相關分管領導后,方可用印;等分管領導回公司后,用印人員必須及時補辦用印審批手續;

  4.3.7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8人事勞資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人事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9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帶出印章者,應事先在用印簽批單上載明事項及帶出地點,經公司領導簽字后方可帶出公司;

  4.3.10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匯報,以采取相應補救措施;

  4.3.11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印章的,造成丟失、盜用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附則

  公司各部門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門的印章管理制度并報公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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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文公章句上·第四節原文解釋翻譯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