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通用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
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企事業單位安全可持續發展,遵循“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管理制度》。
一、規定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全體員工及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辦公所在建筑物,生產設備,庫房、辦公用品等的安全防護。
二、責任及分工
1.一級負責人:
①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企事業單位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
②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大對防火、滅火設備的投入和管理;
③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別制定防火計劃和火災應急預案;
④組織全體員工定期的'消防演習,并對演習結果進行分析和總結;
⑤嚴格把控生產過程中的火源和易燃物料庫存量,負責全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2.安全主管:
①全面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參與防火、滅火設備的選型、安裝和維修工作;
③參與防火、滅火設備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如有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④定期對本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和督促落實;
⑤指導組織全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習。
3.各部門負責人:
①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參與安全設備的使用、維護,確保防火、滅火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③開展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④建立部門消防安全臺帳,每周一次對設備進行檢查、記錄;
⑤每季度對部門的消防工作開展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員工:
①嚴格遵守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及相關規定;
②遵循消防安全的工作作業程序和流程,嚴禁使用明火;
③參加本單位的消防演習,了解逃生自救和滅火方法;
④發現火災和事故隱患,必須及時向上級或安全主管匯報,不能擅自處理或瞞報;
⑤積極配合本單位相關負責人的安全檢查工作,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
三、處罰機制
1.員工違反規定:
①發現員工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時,一經核實,將作出相應處罰,如警告、記過、記大過等紀律處分,并加強安全教育;
②發現員工涉嫌嚴重危害單位消防安全違規行為,一經核實,將立即停職、調離現任職務,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2.部門負責人、安全主管違規:
①發現部門負責人、安全主管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時,將作出相應處罰,如警告、降級、撤職等紀律處分,并加強安全教育;
②涉嫌嚴重危害單位消防安全違規行為,一經核實,將立即停職、調離現任職務,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級負責人違反規定:
①發現一級負責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時,將作出相應處罰,如警告、降職、撤職等紀律處分,并加強安全教育;
②涉嫌嚴重危害單位消防安全違規行為,一經核實,將立即追究其法律責任,并向有關部門和群眾公開通報處理結果。
四、獎勵機制
一是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制度,通過節點安全、技能競賽、安全投訴等方式,對消防安全得到突出成效且獲得表彰的部門、個人進行獎勵;
二是確定安全生產優秀班組、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樹立安全文化建設的標兵和榜樣。
五、其他要求
1.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演習,把握演習、演練的成效和質量;
2.定期開展消防設備的檢查、維護和保養;
3.及時修復消防設施的故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加強與消防機關的配合和溝通,互通有無,形成合作。
六、執行和監督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主管負責實施并監督;
2.每年至少兩次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安全檢查、審查;
3.對不遵守本規定的行為,及時開展通報、批評、教育和懲戒。
本《消防安全責任管理制度》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的全體員工和管理人員,嚴格執行本規定,將能夠堅決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有效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2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擬定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熟悉掌握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和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責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四、按要求設置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志(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室內外消火栓、滅火器、消防電梯、防排煙風機、水泵結合器等處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或用文字、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設置“提示”、“禁止”類消防標識)。
五、負責確定本單位各部門的消防責任人。
六、熟知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確定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制定滅火和應急預案,明確第一、第二滅火力量,并實施演練。
七、制定檢查制度和巡查制度。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組織實施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并完整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八、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九、定期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十、如臨時動火,辦理動火手續,并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十一、發現火情后,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警并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十二、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
十三、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熟記現場組織滅火應急演練的基本程序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發現火情后,立即報警,并組織第一、第二滅火力量撲救初期火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3
1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項目部職能部門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我合同段消防安全責任牌已經張掛于各部門、各單位門口,具體消防安全責任劃分如下:
經理部駐地領導辦公區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技術室、安全環保部、計劃合同部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中心試驗室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員工宿舍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經理部駐地員工食堂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混凝土拌和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李援朝xxx
鋼筋加工制作場消防安全責任人:xxxxxx
梁板預制場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臨時油庫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2 、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監管,安全監察部門協助管理,設置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3 、項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針對項目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4 、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四有”:有責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組織,有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放置在安全、醒目地點,必須懸掛明顯標志。
5 、對從事易于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期火災),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 、項目部根據需要,建立由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有針對性的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提高火災撲救能力。
7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區域,倉庫、廢品集中站和辦公生活及機械站等區域。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并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鐵鍬等。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5m,使用時兩者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10m 。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和生火作業。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應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制定施工現場火災事故預案及緊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組織義務消防隊,每班有消防員;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建立各級消防負責人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4
為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做到宏觀有人管,微觀有人抓,嚴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和消防宣傳教育的所需經費的配置由校長負責,檢查,督促。
2、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負責。
3、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單位法人總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①班主任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年級辦公室消防安全由年級組長負責。
③茶水房消防安全由劉本學負責。
④微機室由秦公維喜負責。
⑤實驗保管室由理化教師負責。
⑥男、女生宿舍消防安全由石立國負責。
⑦會議室消防安全由總務處負責。
4、責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違規操作、責任心不強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將追究責任:
①、一般輕微的事故(只造成校產輕微損失,無人員傷亡)責任。賠償經濟損失,不能評先進,評優。
②、校產損失較大,有人員出現傷害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人應賠償校產損失和大部分醫療費用。當年不評優、不能晉級。
③、校產損失較大,出現人員傷亡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責任人賠償損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5
為了加強和規范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逐級負責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其他有關消防安全責任規定如下:
一、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本單位總經理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單位職能管理部為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能管理部總監為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責任人;職能管理部確定一人為本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五、各單位應確定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部門責任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總經理擔任,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責任人為副組長,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為成員。
七、根據人員變動及時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構人員,每年年初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調整。
八、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人員不低于本單位職工數的20%;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1、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在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計劃;
3、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4、組織落實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督促加強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5、擬訂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計劃,負責職工的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完成滅火和緊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1、在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負有檢查、指導、督促管理的職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對部門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其整改;
3、分析單位防火安全情況,參與擬定單位消防工作計劃,防火措施和滅火預案,負責協助其領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為領導當好參謀;
4、加強督促其下屬單位對消防監控設備、滅火設施、器材的管理和維護保養,使之處于良好的運行及使用狀態。
5、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1、所有員工都必須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明確自己的責任區和具體崗位的防火任務。
2、嚴格遵守局和所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本崗位的消防安全。
3、經常結合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點進行自檢,及時處置火災隱患。
4、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學會撲救初起火災;熟悉本崗位周圍的疏散通道,學會逃生自救;熟知消防報警的各種途徑,遇到發生火災時能夠快捷、有效地報警。
5、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及本崗位消防安全的行為,有制止和向主管部門報告的義務。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工程。
本規定所稱施工現場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堆放各種建筑材料、設備的倉庫或堆場;施工人員辦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臨時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業區以及有較大火災危險性的臨時變電所(配電箱)、乙炔發生器間、油漆間、木工間、電工間、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等。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訂立合同時應當明確雙方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誰施工,誰負責”原則與分包單位逐一訂立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安全責任。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單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分包單位應當在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實施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明確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分包單位應設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二)根據建筑工程的規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協助消防安全負責人做好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制訂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衛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組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檢查;
(四)根據建筑工程規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現場應當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動用明火的審批手續。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對未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協調;
(二)明確一名行政領導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第八條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保管員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包括消防安全等內容的安全培訓,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第九條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將下列資料存檔備查:
(一)施工現場平面圖,并標明各臨時建筑物的使用性質;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及品種、數量清單;
(三)施工人員數量和住宿情況清單;
(四)施工進度計劃;
(五)防火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和各項制度;
(六)消防器材和其它滅火設施的配置清單;
(七)其它需要存檔的資料。
第十條施工現場發生火災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并迅速組織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為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條件。火災撲滅后,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原因和火災事故責任。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三章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要求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應當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及臨時生活辦公區、廢品集中站等區域,設置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區宜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米之外;
(二)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宜設置在施工區、生活辦公區25米之外。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保證臨警時消防車能夠停靠施救。
第十三條建筑物高度超過24米時,施工單位應當落實臨時消防水源,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滅火需要時,應當增設臨時消防水箱。
第十四條在建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禁止用作施工和其他人員的住宿場所。
在建工程內設置辦公場所和臨時宿舍的,應當與施工作業區之間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設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備工地照明等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搭建臨時建筑物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壓架空線下禁止搭建臨時建筑物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二)辦公場所、臨時宿舍的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三級,禁止搭建木板房;
(三)臨時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5米。成組布置的臨時建筑物,每組不得超過10幢,組與組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米;
(四)臨時建筑物不宜超過2層,臨時宿舍的房間建筑面積大于50平方米的,應當設置兩個安全出入口;臨時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質材料封堵。每個房門至疏散樓梯的距離不得超過25米(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疏散距離減半)。
第十六條施工現場動力與照明電源線應當分開設置,并配備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施工現場應當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臨時宿舍內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照明、取暖和電加熱設備。
第十七條作業人員動用明火前,應當清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品,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并配置必要的滅火器具。
高層建筑的主體結構內動用明火進行焊割作業前,應當將供水系統安裝至明火作業層,并確保正常取水。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7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之要求,依據安全生產評價之內容,為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防范責任制的落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建立了施工現場消防制度,其規定如下: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
1、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2、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項目經理部每半年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現場設置消防車道,特別是通往倉庫、生活區的道路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4、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5、現場進水管直徑不小于100mm,消火檢處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6、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7、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項目部物資員對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資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庫內嚴禁吸煙。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項目部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二、堅持防火月檢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8、防火巡查情況;
9、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0、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建立消防安全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和職責分配,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7、醫療救護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練評審程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調狀況,并作出評審報告。
9、各人員集中和封閉場所有疏散圖和導向標志。
四、建立動火須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責任不清、職責不明的現象發生,確保“誰動火、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㈠一級動火
1、禁止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一周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
㈡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動火作業屬于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四天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㈢三級動火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屬于三級動火。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在作業三天前提出動火申請,經施工隊和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8
一、 目的
為明確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我公司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消防工作基本原則
1、消防工作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實行部門領導負責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度。
2、消防安全是我公司進行生產、工作中的一項經常性任務,各班組負責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與其他工作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
三、 職責
1.車間主任是車間消防安全的主要責任人,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職責包括:
A.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與公司的管理規定,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法規要求,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B. 組織實施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C. 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D. 將消防工作與本車間的其他活動統籌安排;
E.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F. 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G. 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H. 組建專職或義務消防組織;
I. 組織制定滅火方案,帶領員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2.安全專員職責
A. 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工作。
B. 組織落實車間的消防演習以及相關訓練和培訓。
四、班組長職責
各班組負責人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對本班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本管轄區域的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五、本車間所有員工負責按照公司相關消防管理規定,定期對消防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和測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六、員工應本著“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遵守消防規定及要求,發現事故及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
七、二級倉庫管理人員應確保庫內物品堆放整齊,易燃、易爆、可燃物品要分庫儲存,并留有暢通的消防通道。化學品要按照要求進行存儲。
八、義務消防隊員應積極參加演習活動。火災發生時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撲救初起火災、組織員工疏散,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協助救火、并維持現場秩序。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9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主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3)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
3.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檢。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Om;如達不到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0
一、總體目標
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要以“四個四”為著力點,即:落實政府職能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夯實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責任有效落實,社區火災防控基礎更加牢固,社會單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監督管理服務水平明顯增強,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有效遏制,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落實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1.落實組織領導責任。一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任期工作目標,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適應。二是區政府將每半年召開一次由區發改、財政、民政、安監、執法、文體、教育、衛生、公安、工商、質監及各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參加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通報、分析全區消防安全形勢,交流工作經驗,研究討論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擬定消防安全對策、措施。三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在每年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提示和教育培訓活動。四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迅速提請區政府組織、指揮滅火救援及火災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召開火災事故現場會。
2.落實監管責任。一是各相關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教育培訓;在行業、系統內部,逐級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例會制度,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逐級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二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與本轄區、本行業單位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定期進行檢查考評,獎優罰劣。三是要確定行業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活動,每年都要組織開展火災隱患專項治理活動,重大火災隱患按期整改率要達到100%。四是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對涉及消防行政許可、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宣傳教育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公安、安監、教育、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要齊抓共管,聯合執法,共同解決。五是要嚴格依法審核重點工程和重要公共建筑項目,加強消防安全源頭控制;具有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者移送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3.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責任。一是相關部門在本年度內,要完成全區消防規劃編制(包括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消防通信),并逐步實施。同時抓緊制訂突發公共事件消防專項應急預案,建立政府統一指揮,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快速反應系統。二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集中力量努力解決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區政府將依據年初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對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的情況進行檢查考評,并進行表彰。
(二)夯實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1.夯實基層消防工作機構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并督促社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機構,落實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指導社區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并加強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
3.夯實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督促轄區居民小區、家屬院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組織開展消防工作;社區內的小場所要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開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
4.夯實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根據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義務和志愿消防隊。設有治安巡防隊的社區,要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加強保安人員消防安全培訓,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治安巡邏的同時開展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并承擔撲救初起火災職能。其他社區要建立群眾參加的`志愿消防隊。
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省城市社區消防建設標準》的要求,努力開展社區消防工作“六有”建設,即:有消防組織機構、有防火公約、有志愿消防隊、有宣傳陣地、有消防水源和滅火設施、有職責制度。力爭在本年度內使全區20%的社區達標。督促全區所有社區基本達到“六有”標準。
(三)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各單位要充分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把火災預防的關口前移到單位內部,不斷加強消防安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防火檢查、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等規章制度。結合一系列消防安全活動的開展,促使本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四個能力”顯著提高。
(四)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1.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及派出所“多警聯動”的消防執法機制,形成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一是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針對我區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主動對我區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分析研判,及時提請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集中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等為重點,以建筑消防設施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二是年內要啟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優活動,制定下發達標活動標準和考核細則,督促各單位自行對照完善,并統一組織驗收評定。三是要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協調規劃、建設等部門共同把關,杜絕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投入使用。四是要嚴格履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職責,落實分管消防工作領導和專兼職消防民警,加強對轄區九小場所的監督檢查。在消防監督工作中要達到“五化”、“三會”。“五化”即:消防責任明晰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管理標識化,消防培訓演練制度化,檢查巡查經常化;“三會”即:會宣傳消防常識、會檢查消防安全、會組織指揮撲救初起火災。五是要將消防監督工作納入派出所的目標責任之中,定期檢查,年終考核。
2.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公安分局要大力加強消防執法規范化建設。以強化執法制度為重點,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構建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公開透明的消防執法工作機制,確保執法活動履職到位,程序合法,快捷高效。一是規范消防執法例會制度,確保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執法例會。二是要建立單位和個人執法檔案,及時對執法檔案進行展評,對執法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討論。三是要大力加強消防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實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執法裁量網上裁定、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線管理模式。四是要深化警務公開,向社會公開消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程序、進度、結果,增強執法透明度。五是要加強廉政建設,制定廉潔執法自律標準,分管領導與全體消防干警都要簽訂廉潔執法承諾書,公開承諾,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集中整改人民群眾最不滿意、反映最強烈的執法問題,提高消防監督執法的公信力和滿意度。
3.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不斷創新方式方法,豐富宣傳內容,加大宣傳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一是要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在主要媒體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動。依托消防隊站,建設向社會開放的消防宣傳教育基地。二是要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消防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培訓,適時舉辦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訓班。三是要全面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推動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積極培育發展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機構,開展社會化消防教育培訓,培養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堅力量,提高社會消防從業人員素質。四是要建設面向社會單位和群眾的互聯網公共消防服務平臺,火災預警信息,開展網絡消防宣傳教育和在線消防咨詢。
4.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公安分局要針對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時期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探索、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和模式。一是要深化“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嚴格執行消防便民利民措施,強化服務意識,拓寬服務領域。二是要成立技術服務隊,為轄區單位提供消防技術咨詢服務。三是要全面推進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員、消防安全檢查人員職業資格證制度,提高消防管理人員專業技能。全區所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構筑“防火墻”工程的重大意義,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和措施要求,層層簽訂責任書,自上而下,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單位落實、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培訓,廣泛宣傳。公安分局要加強對消防監督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業務培訓,充分發揮消防執法監督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輔導員、消防知識宣傳員的“三員”作用,指導社會單位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對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確保每個單位有一至兩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明白人”。同時,要運用各種宣傳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重要意義和內容標準,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1
一、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員工在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和性質確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整改。
二、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根據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性質及分工,將火災隱患情況、整改措施和建議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實整改資金,確定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進行整改。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有權暫時將危險部位停止經營或采取消除火災隱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進行復查。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對消防救援機構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上述規定,確定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內向消防救援機構報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報告。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2
1、車輛、機械設備使用的各種油類設儲蓄庫,各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氧氣瓶、乙炔瓶等分別設儲存倉庫,間距應在5米以上;
2、油庫、危險品庫周圍15米以內嚴禁煙火,庫房門口設置安全防火警示牌,設置消防器材:鐵鍬不少于4把、膠桶4只、砂子1立方米、10公斤級以上的干粉或泡沫滅火器不少于3只;
3、氧氣瓶、乙炔瓶存放安全間距要保持5米,乙炔瓶在存放時要保持直立狀態,嚴禁臥置使用;
4、氧氣瓶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同車裝運、同間共存,禁止敲擊、碰撞,搬運、運輸時,氧氣瓶、乙炔瓶須裝有瓶帽和防振圈,防止碰斷瓶閥;
5、乙炔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時,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0℃,超過時應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6、氧氣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小于10m(高空作業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氧氣瓶、乙炔瓶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規定的剩余壓力;
8、使用前應檢查瓶閥、接管螺紋、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膠管是否完好,發現有問題要及時更換。
9、嚴格執行各級動火、防火的'有關規定,根據本工程的特殊要求予以加強并落實;
1)、各單位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和消防隊,建立各項動火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并落實。
2)、按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并建立消防器材分布圖和消防檔案。
3)、建立電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險品管理員、物資倉庫管理員、油庫管理員等人員的防火責任制,明確重點防火部位,落實安全防火措施。
4)、建立并落實危險品、木工間、油庫、物資倉庫、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儲運、使用防火管理制度和巡視制度。油庫、危險品倉庫和變配電間要獨立設置,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準露天堆放油桶,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入庫管理。
5)、建立并落實消防培訓制度,使從業人員熟悉消防知識,了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做到三懂(懂得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措施,懂得火災補救方法)、三會(會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火災事故、會火災報警)、三能(能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能及時發現火災火險、能有效補救火災做好自防自救)。定期進行消防檢查。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3
一、總則
1、項目經理部確定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規定各部門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2、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按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求,制定各級人員消防安全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級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對本部門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項目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1.1項目經理是項目部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1.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將消防安全作為項目部施工管理的重要內容,并與生產管理實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1.3負責確定項目部消防責任人,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4督促檢查統計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定期聽取同級副職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匯報,對項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指導意見;
1.5將消防工作與項目部的施工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1.6為項目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資源保證;
1.7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2、安全副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2.1為項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對項目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2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2.3擬定項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5組織制定符合項目部實際的滅火和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2.6組織實施對項目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2.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8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2.9組織實施項目部范圍內的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10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1定期向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項目部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項目總工消防安全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3.2督促檢查各分管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3.3參加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審定,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與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
4、工會消防安全職責
4.1認真貫徹落實關與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和規定,督促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4.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程,并將其列為工會評比先進性的重要條件進行考核;
4.3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4.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提出火災隱患的整改意見,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5參加重大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各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4.6定期聽取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匯報。
5、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消防安全職責
5.1貫徹落實消防方針,落實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5.2負責制定本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3參加擬定項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4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5.5負責配備、維護并定期檢查本部門的消防器材、設施、通道、標志等;
5.6指定本部門的`義務消防隊隊員,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事實和演練;
5.7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本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5.8組織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法規及消防基礎知識宣傳活動,使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救火、火災中逃生的技能;
5.9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10在職責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項工作。
6、安全環保監察部消防安全職責
6.1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組織制定項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6.2組織擬訂項目部各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3組織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4確定項目部重點防火部位及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定期組織演練;
6.5組織實施對項目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6.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培訓;
6.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8組織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6.9發生火警、火災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組織撲救初期火災;
6.10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有關事故責任者履行處理手續;
6.11完成上級機關及項目部領導交辦的工作;
6.12負責對外來人員在項目部內工作期間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6.13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技術部消防安全職責
7.1在組織實施施工策劃、制定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等,考慮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2參加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3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各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7.4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5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8、綜合辦公室消防安全責任
8.1參加并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2組織起草綜合性報告、計劃和總結時應有消防工作內容;
8.3與安全保衛主管部門配合及時批轉有關消防工作的各類文件;
8.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8.5參與研究對重大火險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8.6負責對駕駛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對車庫及燃油的管理。
9、工程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9.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9.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9.3在編制項目部生產計劃的同時,應編制防火安全措施計劃,保證安全生產;
9.4在布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要布置檢查防火安全措施,并經常檢查消防措施的管理情況,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0、質量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10.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0.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0.3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0.4在控制工程質量的同時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
11、機電物資部消防安全責任
11.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1.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1.3組織安裝機械和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機械安裝規程》、《電氣安裝規程》、《爆炸和危險場所電氣裝置設計規范》要求,對建設項目的“三同時”負責;
11.4在消防重點部位安裝、增設、拆除機械和電器設備時,必須會同安全保衛主管部門研究切丁消防措施,并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1.5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2、財務部消防安全責任
12.1對經批準的消防器材、裝備、設施等費用納入項目部財務計劃、予以保證;
12.2根據已批準的消防安全措施計劃項目,監督專款專用,對已完成的項目技術辦理結算手續。
13、作業隊消防安全責任
13.1負責本廠隊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13.2管理好本廠隊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3.3堅持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
13.4發現火情后,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警并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13.5經常對本廠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13.6保證本廠隊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完好并落實到責任人。
14、班組長消防安全責任
14.1經常對班組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14.2堅持班組日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后立即解決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
14.3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
14.4如臨時動火,需辦動火手續,并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4.5做好員工“三懂”、“三能”、“三會”的消防安全教育。
15、員工消防安全責任
15.1負責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并掌握本崗位的火災隱患、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程序、措施、方法、通訊聯絡等要求;
15.2管理好本崗位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5.3每天對本崗位的安全防火、消防器材、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主管領導;
15.4發現火情后,應及時報警,條件允許時積極參加撲救、搶救物資、隔離火源、危險時按應急預案疏散。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4
為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做到宏觀有人管,微觀有人抓,嚴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和消防宣傳教育的所需經費的配置由校長負責,檢查,督促。
2、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負責。
3、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①班主任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處室消防安全由該處室負責人負責;教師辦公室消防安全由該辦公室當日值日人員負責。
③廚房消防安全由廚房工人負責。
④微機室、圖書室由總務處負責。
⑤儀器室由儀器室保管員負責。
⑥宿舍樓消防安全由總務處負責;教學樓教師消防安全由教導處負責。 ⑦會議室消防安全辦公室主任負責。
⑧各教學點消防安全由該校負責人負責。
⑨值日人員應檢查當日是否有消防安全隱患并做記錄。
4、責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違規操作、責任心不強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將依據學校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追究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5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資料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并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景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并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資料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僅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相關文章: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11-29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1-30
[必備]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2-02
(精品)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1-30
(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5篇12-01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5篇(熱門)11-30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實用8篇)11-30
消防安全責任03-27
消防安全責任制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