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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時間:2025-11-30 11:24:58 好文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動力保安部按消防規范統一配備,由動力保安員定期檢測、保養和維修。

  2、各部門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并保持清潔衛生。

  3、動力保安人員定期檢查和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處于有效狀態。在對器材檢查和保養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門店經理,需要維修的要按設備規程進行檢修,嚴禁違規操作。

  4、各類消防器材只能用于滅火,嚴禁挪做他用。嚴禁在消防器材上懸掛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將消防器材遮擋,對破壞消防器材的人員將給予嚴懲。

  5、因滅火使用滅火器材后,動力保安人員要對滅火器材及時補充,并登記存檔。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如需在門店內部動火,動火部門須填報動火登記表,報門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2、進行動火時,現場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有專門人員監管。

  3、進行電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應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4、操作儀器設備作業時,操作人員要隨時觀察儀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嚴禁帶故障作業。操作完畢后,要及時關閉電源。

  5、各類機械設備和電源線路的安裝維護,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規操作。

  6、動力保安員負責門店用火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7、建筑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安全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基建部門應在訂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門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氣瓶、易燃易爆化學試劑、燃氣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場所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場所是門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專人負責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實行禁煙、禁火、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要按規定配置防爆燈具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室內通風和恒溫。

  5、易燃、易爆化學試劑要嚴格控制領發數量,建立消耗臺帳,并實行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專項使用。 6、高壓容器工作人員要按規程定期檢查和保養設備,并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7、使用氧氣等助燃氣體前,要檢測壓力表。

  8、管道燃氣出現堵塞或漏氣等問題,要立即通知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到場檢修。嚴禁非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四)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險隱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由動力或保安人員具體組織實施。

  2、在組織防火檢查時,一旦發現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填寫《責令當場改正通知書》或《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被檢查部門整改火險隱患。

  3、被檢查部門對所存在的火險隱患,由本部門及時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門的整改,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監督與落實。

  4、火險隱患整改完畢,整改部門或人員應對整改情況寫出書面報告,報酒店總經理,并存檔備查。

  5、對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火險隱患,應及時向酒店報告。

  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9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項目施工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消防宣傳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現場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五、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六、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高溫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烙鐵、電燙斗、熱水器等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七、倉庫應裝置醒目的防火標志,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2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特制訂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實行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并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學校領導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學校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本部門、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四、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火災預防和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六、重點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③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七、學校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學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遵守學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

  八、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增強防火滅火應變能力。 培訓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事故危害,確保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結合《茅山九年一貫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學校、處室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學校校長是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組織、領導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長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負責部署和協調,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校內各處室的行政第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是對學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并作出決策的.機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全辦)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能部門,全面履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對校內各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全方位的監督。校內各處室應接受安全辦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應當認真負責、忠于職守。因未盡職責,造成火災事故和損失的,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法規及學校的相關規定予以追究責任。 第五條對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校內處室,學校對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之一的: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部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全面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2.積極參加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召集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認真傳達、布置落實到全體師生員工;

  3.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與本部門的教學、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不安全隱患的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整改火險隱患;

  6.組織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7.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積極參加公安消防部門和學校安全辦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等活動;

  9.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二)校內各處室(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違反消防法規定,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或使用明火的;

  3.埋壓、撞擊造成消火栓損壞,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動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員聚集場所和高層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部門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發生火災事故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反映火災情況、推卸責任的。

  (三)學校消防職能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個人整改的; 2.利用職務之便,為使用單位購買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條違反國家消防法規或學校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或停止有關活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一)裝飾工程項目未經校安全辦備案,未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

  (四)組織集體活動,活動場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不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五)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線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

  第七條因下列行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災事故的,該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先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實后,學校給予相關責任人以黨政紀律處分,有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相應的損失。

  (一)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冒險作業的;未及時發現重大火險隱患的;對責令整改的隱患不予組織及時整改的;

  (二)防火重點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靜電、雷擊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內外私拉亂接電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違反禁令,在校園內流動吸煙、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僥幸或疏忽大意行為而造成的。 第八條若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停職檢查,取消當年評先授獎、晉職晉級的資格,并取消年度考核獎。由公安消防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查清事故引發原因,依法追究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學校給予其黨政紀律處分。

  第九條本制度由學校安全辦負責解釋。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3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辦理相關消防手續,確保建設工程的合法性。單位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應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三、熟知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和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四、擬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資源保證。

  五、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六、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并完整填寫防火檢查記錄。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七、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其中人員密集場所應組建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場所從業人員數量的30%。

  八、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4

  一、總體目標

  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要以“四個四”為著力點,即:落實政府職能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夯實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力爭通過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責任有效落實,社區火災防控基礎更加牢固,社會單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監督管理服務水平明顯增強,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有效遏制,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落實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1.落實組織領導責任。一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任期工作目標,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適應。二是區政府將每半年召開一次由區發改、財政、民政、安監、執法、文體、教育、衛生、公安、工商、質監及各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參加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通報、分析全區消防安全形勢,交流工作經驗,研究討論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擬定消防安全對策、措施。三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在每年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提示和教育培訓活動。四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迅速提請區政府組織、指揮滅火救援及火災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召開火災事故現場會。

  2.落實監管責任。一是各相關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教育培訓;在行業、系統內部,逐級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例會制度,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逐級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二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與本轄區、本行業單位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定期進行檢查考評,獎優罰劣。三是要確定行業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活動,每年都要組織開展火災隱患專項治理活動,重大火災隱患按期整改率要達到100%。四是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對涉及消防行政許可、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宣傳教育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公安、安監、教育、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要齊抓共管,聯合執法,共同解決。五是要嚴格依法審核重點工程和重要公共建筑項目,加強消防安全源頭控制;具有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者移送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3.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責任。一是相關部門在本年度內,要完成全區消防規劃編制(包括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消防通信),并逐步實施。同時抓緊制訂突發公共事件消防專項應急預案,建立政府統一指揮,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快速反應系統。二是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集中力量努力解決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區政府將依據年初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對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的情況進行檢查考評,并進行表彰。

  (二)夯實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1.夯實基層消防工作機構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并督促社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機構,落實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指導社區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并加強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

  3.夯實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督促轄區居民小區、家屬院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組織開展消防工作;社區內的小場所要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開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

  4.夯實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基礎。各街道辦事處要根據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義務和志愿消防隊。設有治安巡防隊的社區,要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加強保安人員消防安全培訓,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治安巡邏的同時開展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并承擔撲救初起火災職能。其他社區要建立群眾參加的志愿消防隊。

  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省城市社區消防建設標準》的要求,努力開展社區消防工作“六有”建設,即:有消防組織機構、有防火公約、有志愿消防隊、有宣傳陣地、有消防水源和滅火設施、有職責制度。力爭在本年度內使全區20%的社區達標。督促全區所有社區基本達到“六有”標準。

  (三)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各單位要充分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把火災預防的關口前移到單位內部,不斷加強消防安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防火檢查、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等規章制度。結合一系列消防安全活動的開展,促使本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四個能力”顯著提高。

  (四)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1.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消防、治安、內保、警務督察及派出所“多警聯動”的消防執法機制,形成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一是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針對我區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主動對我區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分析研判,及時提請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集中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等為重點,以建筑消防設施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二是年內要啟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優活動,制定下發達標活動標準和考核細則,督促各單位自行對照完善,并統一組織驗收評定。三是要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協調規劃、建設等部門共同把關,杜絕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投入使用。四是要嚴格履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職責,落實分管消防工作領導和專兼職消防民警,加強對轄區九小場所的監督檢查。在消防監督工作中要達到“五化”、“三會”。“五化”即:消防責任明晰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管理標識化,消防培訓演練制度化,檢查巡查經常化;“三會”即:會宣傳消防常識、會檢查消防安全、會組織指揮撲救初起火災。五是要將消防監督工作納入派出所的目標責任之中,定期檢查,年終考核。

  2.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公安分局要大力加強消防執法規范化建設。以強化執法制度為重點,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構建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公開透明的消防執法工作機制,確保執法活動履職到位,程序合法,快捷高效。一是規范消防執法例會制度,確保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執法例會。二是要建立單位和個人執法檔案,及時對執法檔案進行展評,對執法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討論。三是要大力加強消防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實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執法裁量網上裁定、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線管理模式。四是要深化警務公開,向社會公開消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程序、進度、結果,增強執法透明度。五是要加強廉政建設,制定廉潔執法自律標準,分管領導與全體消防干警都要簽訂廉潔執法承諾書,公開承諾,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集中整改人民群眾最不滿意、反映最強烈的執法問題,提高消防監督執法的公信力和滿意度。

  3.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不斷創新方式方法,豐富宣傳內容,加大宣傳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一是要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在主要媒體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動。依托消防隊站,建設向社會開放的消防宣傳教育基地。二是要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消防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培訓,適時舉辦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訓班。三是要全面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推動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積極培育發展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機構,開展社會化消防教育培訓,培養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堅力量,提高社會消防從業人員素質。四是要建設面向社會單位和群眾的互聯網公共消防服務平臺,火災預警信息,開展網絡消防宣傳教育和在線消防咨詢。

  4.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公安分局要針對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時期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探索、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和模式。一是要深化“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嚴格執行消防便民利民措施,強化服務意識,拓寬服務領域。二是要成立技術服務隊,為轄區單位提供消防技術咨詢服務。三是要全面推進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員、消防安全檢查人員職業資格證制度,提高消防管理人員專業技能。全區所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取得職業資格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構筑“防火墻”工程的重大意義,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工作職責、目標任務和措施要求,層層簽訂責任書,自上而下,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單位落實、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培訓,廣泛宣傳。公安分局要加強對消防監督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業務培訓,充分發揮消防執法監督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輔導員、消防知識宣傳員的“三員”作用,指導社會單位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對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確保每個單位有一至兩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明白人”。同時,要運用各種宣傳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重要意義和內容標準,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規定,制定本責任制。

  一、董事長、總經理

  (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消防工作計劃。

  3、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督促組織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組織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批準建立防火機構及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二、總經理、分管消防工作副總經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三、副總經理消防安全責任制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集團(股份)公司副總經理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所分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對董事長、總經理負責。

  2、針對所管轄范圍內生產、經營、生活等不同的工作性質,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應按照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進行審核驗收,做到“三同時”。

  5、運用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形式把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到實處,嚴格考核。

  6、主持召開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工作會議,聽取消防工作匯報。

  7、抓好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消防器材設施落實。

  四、分廠廠長、經理、部、處長(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及上級對消防工作的要求,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2、支持、督促副職、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協調消防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的關系。

  3、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將消防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經濟責任制考核掛鉤,研究決定獎懲。

  4、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5、加強義務消防隊伍建設,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防火滅火知識、技能培訓。定期開展事故預案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不斷完善預案。

  6、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接受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

  7、組織實施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損壞或丟失。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和分管副總經理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9、發生火災事故,組織現場指揮撲救,并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

  10、實行消防安全目標責任管理,逐級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分廠、分公司、部、處室副職消防安全責任制

  在單位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逐項落實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加強對生產裝置、工藝設備、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分管工作范圍內存在的火災隱患。

  3、在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施工的同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4、及時協調處理生產、工藝、設備、檢修、施工與消防安全工作的矛盾。

  5、定期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所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6、配合做好分管工作事故調查。

  六、工段長、班組長消防安全責任制

  各單位的工段長、班組長是本工段、班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工段、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工段、班組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修訂,實行消防安全目標管理。

  2、認真執行公司和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項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消防安全活動。

  4、開展班前班后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5、嚴格管理配備在本工段、班組的各類消防器材、設施,責任到人,實行“三定”,列入交接班制度,禁止用于消防無關的地方。

  6、發現火災事故立即報警,并按公司《義務消防隊撲救初起火災的滅火程序及預案》迅速組織事故處置和撲救,協助專職消防隊滅火救援。保護火災現場,配合事故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7、加強對火源、電源管理,嚴格動火審批手續。8及時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七、設備、工藝技術人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設備、工藝技術人員在進行設備、工藝設計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其主要職責是:

  1、設備、工藝消防安全管理,要確保各項技術指標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管轄范圍內的設備、工藝消防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對員工進行設備、工藝操作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

  4、檢查設備安全運行和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消除設備、工藝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操作。

  5、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設備、工藝改造和操作條件、工藝條件變動時,應充分考慮消防安全、消防設施,使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參與調查處理設備、工藝火災事故。

  八、員工消防安全責任制

  集團(股份)公司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本崗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本崗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不擅離崗位,不違章作業。

  2、加強對本崗位火源、電源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匯報、整改,并采取安全措施。

  3、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4、熟悉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掌握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做到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會協助專職消防隊滅火、會逃生自救。

  5、自覺維護和保養配備在本崗位上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對撲救初起火災使用的消防器材要及時上報。

  6、保證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暢通。

  7、接受、協助、配合消防部門管理。

  九、安全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安全員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是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目標和考核。

  2、負責制定或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執行情況。

  3、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的性質,負責制定或修訂本單位滅火救援預案,并組織教育演練,做好演練記錄。

  4、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防火滅火知識培訓,積極組織員工參加消防安全活動。

  5、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制止違章行為,消除不安全因素。

  6、落實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措施,及時上報消防器材損失,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7、負責火災統計、上報,參加火災事故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6

  一、總則

  1、項目經理部確定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規定各部門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2、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按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求,制定各級人員消防安全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級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對本部門人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項目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1.1項目經理是項目部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1.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將消防安全作為項目部施工管理的重要內容,并與生產管理實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1.3負責確定項目部消防責任人,各級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4督促檢查統計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定期聽取同級副職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匯報,對項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指導意見;

  1.5將消防工作與項目部的施工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1.6為項目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資源保證;

  1.7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2、安全副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2.1為項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對項目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2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2.3擬定項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5組織制定符合項目部實際的滅火和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2.6組織實施對項目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2.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8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2.9組織實施項目部范圍內的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10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1定期向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項目部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項目總工消防安全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3.2督促檢查各分管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3.3參加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審定,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與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

  4、工會消防安全職責

  4.1認真貫徹落實關與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和規定,督促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

  4.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程,并將其列為工會評比先進性的重要條件進行考核;

  4.3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4.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提出火災隱患的整改意見,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5參加重大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各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4.6定期聽取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匯報。

  5、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消防安全職責

  5.1貫徹落實消防方針,落實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5.2負責制定本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3參加擬定項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4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5.5負責配備、維護并定期檢查本部門的消防器材、設施、通道、標志等;

  5.6指定本部門的義務消防隊隊員,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事實和演練;

  5.7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本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5.8組織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法規及消防基礎知識宣傳活動,使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救火、火災中逃生的技能;

  5.9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10在職責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項工作。

  6、安全環保監察部消防安全職責

  6.1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組織制定項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6.2組織擬訂項目部各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3組織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4確定項目部重點防火部位及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定期組織演練;

  6.5組織實施對項目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6.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培訓;

  6.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8組織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6.9發生火警、火災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組織撲救初期火災;

  6.10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有關事故責任者履行處理手續;

  6.11完成上級機關及項目部領導交辦的工作;

  6.12負責對外來人員在項目部內工作期間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6.13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技術部消防安全職責

  7.1在組織實施施工策劃、制定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等,考慮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2參加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3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督促各部門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7.4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5定期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8、綜合辦公室消防安全責任

  8.1參加并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2組織起草綜合性報告、計劃和總結時應有消防工作內容;

  8.3與安全保衛主管部門配合及時批轉有關消防工作的各類文件;

  8.4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8.5參與研究對重大火險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8.6負責對駕駛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對車庫及燃油的管理。

  9、工程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9.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9.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9.3在編制項目部生產計劃的同時,應編制防火安全措施計劃,保證安全生產;

  9.4在布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要布置檢查防火安全措施,并經常檢查消防措施的管理情況,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0、質量管理部消防安全責任

  10.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0.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0.3參加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0.4在控制工程質量的同時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

  11、機電物資部消防安全責任

  11.1參加并協助組織項目部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11.2參加項目部防火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整改火險隱患及落實安全措施;

  11.3組織安裝機械和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機械安裝規程》、《電氣安裝規程》、《爆炸和危險場所電氣裝置設計規范》要求,對建設項目的“三同時”負責;

  11.4在消防重點部位安裝、增設、拆除機械和電器設備時,必須會同安全保衛主管部門研究切丁消防措施,并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1.5參加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12、財務部消防安全責任

  12.1對經批準的消防器材、裝備、設施等費用納入項目部財務計劃、予以保證;

  12.2根據已批準的消防安全措施計劃項目,監督專款專用,對已完成的項目技術辦理結算手續。

  13、作業隊消防安全責任

  13.1負責本廠隊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13.2管理好本廠隊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3.3堅持周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

  13.4發現火情后,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警并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13.5經常對本廠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13.6保證本廠隊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完好并落實到責任人。

  14、班組長消防安全責任

  14.1經常對班組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14.2堅持班組日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后立即解決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

  14.3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

  14.4如臨時動火,需辦動火手續,并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4.5做好員工“三懂”、“三能”、“三會”的消防安全教育。

  15、員工消防安全責任

  15.1負責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并掌握本崗位的火災隱患、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程序、措施、方法、通訊聯絡等要求;

  15.2管理好本崗位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5.3每天對本崗位的安全防火、消防器材、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主管領導;

  15.4發現火情后,應及時報警,條件允許時積極參加撲救、搶救物資、隔離火源、危險時按應急預案疏散。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7

  一、前言

  隨著人類工業文明的不斷進步,機械制造業已發展成為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它包括動力機械、農業機械、礦山機械、金屬加工機械、發電輸配電設備、化工設備、冶金設備和汽車、船舶、航天設備等制造業。其生產經營活動無不與消防安全工作有著至關重要的聯系。因此,各級政府和企業必須要高度重視。

  二、機械制造業的火災危險性

  機械制造過程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生產過程,在生產過程中極易發生火災。機械加工中使用較多的油、液壓油和煤油等可燃液體,使用、保管不當時,容易形成著火源;加工時由于刀具和工件相互作用產生的高溫和熾熱的鐵皮,容易引燃周圍易燃、可燃物質;在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中要使用大量的棉紗,棉紗浸油后如處置不當,也容易引發火災;機械加工設備多以電力為動力,車間里有較多電線和開關,如其絕緣損壞、發生短路等也會導致火災的發生。此外,機械制造業還普遍存在如下火災隱患:建筑物耐火性等級低;消防設施無法投入使用,消防器材嚴重不足;電氣設備、供電線路陳舊老化,增大火災荷載;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較多。

  三、機械制造業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消防安全負責人重視不夠,未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人普遍存在著“重效益,輕安全”的麻痹思想,對消防安全只在“口頭上、文件上、會議上”重視,沒有真正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2.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盡管大多數機械制造業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但仍有部分企業仍未建立或已建立的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比如值班制度不落實,經常出現離崗、代崗、上崗不在位,發生火災時不及時報警,延誤滅火最佳時機,致使小火釀成大災。

  3.員工消防意識淡薄,缺乏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

  機械制造業的企業員工大多數年齡結構復雜,員工本身缺少安全方面的知識和相關的技能,甚至部分新入廠的員工沒有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就進入企業工作。企業對此重視不夠,缺少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絕大部分員工不了解生產崗位的火災危險性,不懂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發生火災時,不會報警,不會使用滅火器材,不能逃生自救。

  4.未開展有效的防火檢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

  機械制造業大多數沿用已有的消防管理制度,疏于管理。此外,由于企業資金困難,缺少必要的經費投入,也使火災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以致養患成災。

  四、機械制造業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必須要增強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的消防法制觀念,不斷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加強機械制造業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本著“安全自管、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原則,要做好以下八個方面的工作:

  1.狠抓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首先,機械制造業企業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依法執行消防安全職責,狠抓“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制度落實。其次,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企業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抗御火災的能力。

  2.建立消防安全組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1)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切實做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針對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尤其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例會、組織管理、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消防值班、安全疏散、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消防設施器材維護、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等管理制度。此外。還要建立健全:熱處理工藝操作、電(氣)焊操作、噴漆工藝操作、清洗工藝操作、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操作等規程。

  (3)建立防火檔案,防火檔案除了必要項目外要重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設施檢查、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記錄;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防火檢查、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宣傳、培訓、滅火應急疏散及演練記錄等。

  3.結合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滅火技能

  機械制造業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和員工應加強消防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的學習,熟悉了解消防設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等:“三懂、三會、四能”的要求。尤其要抓好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的崗前消防培訓。

  4.開展有效的.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存在的火災隱患

  機械制造業企業應當按照消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要求,開展定期防火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以及滅火器材配置情況;用火、用電、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等,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落實專人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五、結束語

  開展機械制造業企業的防火研究,是東北老工業基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充分重視的一項重要課題。機械制造業企業的火災危險性從實際情況看,隱患和問題十分突出,火災呈逐年上升趨勢。加強機械制造業企業不斷增強自身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增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心和緊迫感,認認真真地做好上述各個環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災減少火情。另一方面也需要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針對機械制造業的特點,有的放矢、常抓不懈地做好監督執法工作,不斷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為機械制造業的發展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8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幼兒園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小組成員必須參加會議。必要時,可要求全體教職員工參加。

  2、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幼兒園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幼兒園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3、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納入幼兒園安全工作,對存在的重點問題做好記錄。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要每日進行防火巡查。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負責人,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擺放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滅火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五)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和交接工作,工作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4、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后勤理員負責,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后勤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9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確保經理部現場消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理部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經理部各部門必須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3、項目經理作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分管生產的副經理為消防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協助項目經理統一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安質部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傳、培訓、檢查、監督、考核。

  4、各部門確定一名消防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工作。

  5、各級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評比、有總結;

  (4)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教育(包括本部門外來人員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5)設立兼職消防員,明確崗位責任制,經常檢查本經理部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整改火險隱患;

  (6)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組織撲救,并協助查明事故原因。

  (7)負責做好本經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工作。

  火災預防

  6、凡屬經理部內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部門),應將本單位的消防制度張貼公布,所屬人員達到“兩懂三會”(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本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級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預防、會使用滅火器)的消防素質。

  7、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向公安分處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8、經理部的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9、經理部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非電工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經理部(含集體宿舍)私用電爐。

  10、加工班在施工期間需要焊、割作業時,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1、施工作業隊在施工期間,應嚴格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及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各作業隊要嚴格遵守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等級,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1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埋壓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0

  為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做到宏觀有人管,微觀有人抓,嚴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和消防宣傳教育的所需經費的配置由校長負責,檢查,督促。

  2、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負責。

  3、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①班主任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處室消防安全由該處室負責人負責;教師辦公室消防安全由該辦公室當日值日人員負責。

  ③廚房消防安全由廚房工人負責。

  ④微機室、圖書室由總務處負責。

  ⑤儀器室由儀器室保管員負責。

  ⑥宿舍樓消防安全由總務處負責;教學樓教師消防安全由教導處負責。 ⑦會議室消防安全辦公室主任負責。

  ⑧各教學點消防安全由該校負責人負責。

  ⑨值日人員應檢查當日是否有消防安全隱患并做記錄。

  4、責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違規操作、責任心不強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將依據學校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追究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1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下列范圍的顯著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顯著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顯著聚集場所(以下統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顯著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顯著經營企業;

  (八)顯著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顯著;

  (九)顯著、制鞋等勞動密集型顯著、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顯著單位;

  (十一)顯著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顯著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顯著重大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顯著。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顯著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顯著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顯著集中的大型倉庫和顯著,國家和省級等顯著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本規定對顯著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顯著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顯著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顯著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顯著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顯著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職責' target='_blank'>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顯著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顯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地顯著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顯著,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顯著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顯著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顯著明確;

  (三)顯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顯著規程;

  (四)員工經過顯著安全培訓;

  (五)建筑顯著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顯著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顯著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顯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顯著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制度,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顯著。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顯著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顯著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顯著規程,并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顯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顯著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顯著設備的檢查和管理(顯著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顯著考評和獎懲;其他顯著的消防安全內容。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2

  為加強學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災的發生,保護學校教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5、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并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度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了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主動消防隱患,并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上崗。

  四、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內容。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煙、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范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五、獎勵與處罰

  1、對在執行和落實安全防火規定工作中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個人,學校進行表彰和獎勵。

  2、對不認真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違反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3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部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部門的配送管理工作統籌安排。

  3、確實逐級防火責任制,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按照消防安全法規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對本部門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職工撲救,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指責

  1、擬定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部門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部門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組織實施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安全有效,確保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疏散口暢通。

  5、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職工消防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法規、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不發生火災隱患。

  2、每日班前、班后對本崗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隨時排除火線隱患。

  3、熟知本崗位的消防安全知識和自防自救知識。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本部為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4、自身做到不違章作業,并有義務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發生火災時,積極參加撲救。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4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嚙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墻體插座,閑置其他墻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臺布等可燃物體,并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厘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煙,吸煙區不得亂扔煙頭,煙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一、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資料、部位和頻次。巡查的資料應當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景做好記錄。

  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景。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志、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占、挪用、遮擋、覆蓋。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并落實整改資金。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景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資料、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職責。 2、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3、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4、營業結束后,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后關掉營業用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5

  1、車輛、機械設備使用的各種油類設儲蓄庫,各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氧氣瓶、乙炔瓶等分別設儲存倉庫,間距應在5米以上;

  2、油庫、危險品庫周圍15米以內嚴禁煙火,庫房門口設置安全防火警示牌,設置消防器材:鐵鍬不少于4把、膠桶4只、砂子1立方米、10公斤級以上的干粉或泡沫滅火器不少于3只;

  3、氧氣瓶、乙炔瓶存放安全間距要保持5米,乙炔瓶在存放時要保持直立狀態,嚴禁臥置使用;

  4、氧氣瓶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同車裝運、同間共存,禁止敲擊、碰撞,搬運、運輸時,氧氣瓶、乙炔瓶須裝有瓶帽和防振圈,防止碰斷瓶閥;

  5、乙炔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時,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0℃,超過時應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6、氧氣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小于10m(高空作業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氧氣瓶、乙炔瓶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規定的剩余壓力;

  8、使用前應檢查瓶閥、接管螺紋、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膠管是否完好,發現有問題要及時更換。

  9、嚴格執行各級動火、防火的有關規定,根據本工程的特殊要求予以加強并落實;

  1)、各單位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和消防隊,建立各項動火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并落實。

  2)、按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并建立消防器材分布圖和消防檔案。

  3)、建立電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險品管理員、物資倉庫管理員、油庫管理員等人員的防火責任制,明確重點防火部位,落實安全防火措施。

  4)、建立并落實危險品、木工間、油庫、物資倉庫、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儲運、使用防火管理制度和巡視制度。油庫、危險品倉庫和變配電間要獨立設置,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準露天堆放油桶,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入庫管理。

  5)、建立并落實消防培訓制度,使從業人員熟悉消防知識,了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做到三懂(懂得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措施,懂得火災補救方法)、三會(會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火災事故、會火災報警)、三能(能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能及時發現火災火險、能有效補救火災做好自防自救)。定期進行消防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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