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維修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維修管理制度1
一、日常檢查、維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檢查:由司機在每日使用前進行檢查,多班作業由交接班司機共同按規定的項目進行檢查。
2、經常性檢查:每月由維修保養單位的機械員同司機共同對起重機的主要部位和潤保養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組織處理。
3、定期檢查:每年由起重機械安全責任人、專責人和維修保養單位的機械員共同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檢查內容:
(1)起重機正常工作的技術性能;
(2)安全保護裝置和儀器的可靠性;
(3)傳動機構、制動系統、液壓系統、電氣線路及電器元件;
(4)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接,鉚接的聯接情況;
(5)鋼絲繩的磨損、變形和尾端固定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問要立即組織修復。
4、檢驗:除按定期檢查的內容進行外,邀請維修保養單位的'機械員承擔對其重機械的技術性能、安全保護裝置做全面試驗。
需全面試驗的起重機械包括有:
(1)正常工作的起重機械,每二年進行一次;
(2)經過大修、新安裝、及改造過的起重機械,交付使用前;
(3)閑置時間超過一年的起重機械,在重新使用前;
(4)當起重機械的強度、剛度、構件的穩定性、機構的重要性能受到損害時。
二、起重機械事故處理制度
1、發生起重機械事故,專責司機應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維修保養單位報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員傷亡的,專責司機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2、事故現場調查、處理完畢后,專責司機應會同維修保養單位的機械員對發生事故的起重機械進行及時檢查、維修和處理。
3、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聘請專業人員對發生事故的起重機械進行鑒定。鑒定人員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了解相關情況、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或者干涉事故調查的正常進行。
4、扣發起重機械第一責任人、安全責任及專責人安全獎。
三、起重機械現場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應急方案
為了保證一旦發生起重相關事故,能夠迅速、有效的開展電氣生產現場處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生產工作,防止事故擴大,確保起重機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訂現場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應急方案。
1、初期處置:有關領導接到起重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進入工作狀態,通知有關部門人員到場成立救援組,指導現場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各相關部門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趕赴現場,積極控制事態發展和進行處理,按各自職責立即開展工作,把現場情況及時向領導報告。
2、密切配合,合力救援。若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時,以“救人第一”為原則,全力搶救生命。救援組及現場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保證救援各環節工作落實到位。
3、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及時弄清電力設備受損情況,采取技術措施,隔離事故設備。對受影響而停運的生產工作,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快恢復生產工作。
4、全力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a)組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報有關領導審批后,組織現場人員實施。同時組織事故的調查、分析、落實救援工作的安全技術、組織實施。
b)所屬各部門和有關生產班組要全力支持救援組的工作,按照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各施其職,及時落實救援所需物資、器材、設備、資金等。
c)救援工作結束后,由起重機械安全責任人組織人員驗收,救援組制訂《起動方案》,報領導批準后,撤離現場。
四、起重機械安全使用責任制
1、設立起重機械第一責任人及安全責任人
2、經起重機械作人員全面檢查(檢查保養起重機械時必須停止作業),確認起重機已具備安全可靠使用條件,方可按指揮信號作業。起重機械如發生異常要及時報告處理,應修理好后再投入工作,嚴禁帶故障作業。
3、起重機械工作時,重物上不準站人,以免發生危險。
4、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操作時要集中精力,注意信號和作業場區,避免發生過卷和碰撞。
5、非起重機械操作人員不準進入起重機械操作室內。
6、起重機械軌道和電纜要符合規定,經常檢查并做好記錄。
7、對違章指揮,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8、堅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動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吊。
(8)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五、起重機械安全責任人、操作人員職責
起重機械安全責任人:
1、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并掌握起重機械的性能、結構、操作方法及保養規則。
2、負責組織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及安全學習。
3、負責配合維修保養單位的機械員對起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
4、督促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定》和隨機出廠的有關《安全規定》規程。
5、辦理起重機械的年審工作及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有關證件的年審換證工作。
指揮人員的職責及其要求:
1、指揮人員應根據標準信號要求,與起重機司機進行聯系。
2、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清晰。準確。
3、指揮人員應站在能使司機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和障礙物。
4、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司機和負載時。必須增設中間指揮人員。以便逐級傳遞信號。當發現錯傳信號時,應立即發出停止信號。
5、負載降落前。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域安全時。方可發出降落信號。
6、當多人綁掛同一負載時,起吊前,應先作好呼喚應答,確認綁掛無誤后,方可由一人負責指揮。
7、同時用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負載時。指揮人員應雙手分別指揮各臺起重機,以確保同步吊運。
8、在開始起吊負載時,應先用“微動”信號指揮。待負載離開地面100mm~200mm穩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揮。必要時。在負載降落前,也應使用“微動”信號指揮。
9、指揮人員應佩帶鮮明標志,如標有“指揮”字樣的臂章、特殊顏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指揮人員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別。
六、起重機司機的職責及其要求:
1、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當指揮信號不明時,司機應發出“重復”信號詢問,明確指揮意圖后,方可開車。
2、司機必須熟練掌握標準規定的通用手勢信號和有關的各種指揮信號,并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
3、當指揮人員所發信號違反標準的規定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
4、司機在開車前必須鳴鈴示警,必要時在吊運中也要鳴鈴,通知受負載威脅的地面人員撤離。
5、在吊運過程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止”信號都應服從。
維修管理制度2
一、所有使用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建立儀器檔案,并顯示儀器使用狀態。儀器檔案內容包括:儀器的技術資料(中英文名稱;廠商;型號/證書;出廠日期;購買日期/合同日期;價格;操作手冊;檢測主要原理;本科管理人員;應用環境和條件;檢測精密度;年檢測標本量和產值),保養維修登記,使用登記,儀器操作規程和保養方法。
二、每臺儀器均由專人保管,制訂各類儀器的使用、保養和維修的程序,在規定期限內做好保養、校正,以保證儀器的可靠性。
三、每臺主要儀器都要提供標準化操作流程(SOP)和指南,未經培訓者嚴禁擅自開啟儀器設備。未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而造成儀器損壞的,視情節輕重,按院有關規定處理。
四、貴重設備指定專人負責、使用、保管和維護,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儀器設備的性能,能夠排除一般故障,保持儀器清潔、干燥、運轉正常。不用時定期檢查和通電。
五、每臺儀器設備每次使用、維修及保養都應有使用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以便查考。
六、根據各儀器使用的規定,定期進行校準,或者當試劑全部更換、大保養、更換主要零件、出現不正常偏移及認為有必要時,都要對儀器進行校準,并記錄。
七、所有儀器設備未經相關部門的同意不得隨意借出使用。
八、儀器設備保養,分為預防性保養和常規保養。一般在儀器設備的.操作手冊中有詳盡的書面說明,使用者應按其規定執行。常規保養指每天開始工作前和結束工作后規定做的保養工作;預防性保養指定期(一周,一月)做的保養工作。有些零配件、材料雖然沒有出現損傷現象,有時亦要定期更換。
維修管理制度3
為了合理利用各種資源,加強公司內部運輸車輛管理,節省時間和費用,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和項目進度,特制訂本規定。
一、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運輸車輛均適用此規定。
二、維修原則
1、凡公司所轄運輸車輛能在車隊維修的,一律在車隊維修。
2、車隊因技術、裝備所限,不能完成維修任務的(如修輪胎、電、氣、路、修理大梁等),可由各廠自行找外協維修。
3、各單位每年可確定兩家外協單位做為運輸車輛維修點。一旦確定需報公司備案。
4、運輸車輛在內部維修所需零配件,由車輛所屬單位負責領取,車隊維修師傅幫助提供型號、規格等咨詢服務。
5、運輸車輛產生的維修費用,計入車輛所屬單位成本費用。
三、維修管理
1、車隊維修處應建立各單位單車維修臺帳。
2、各單位運輸車輛在公司廠區內出現故障,一般將車輛拖至車隊維修。特殊情況下,修車師傅可到車輛故障現場維修。在廠區外出現故障,可直接到外協維修點維修。出現爆胎直接找外協維修。
3、車隊無法實施的維修項目,由車輛所屬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車隊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到外協維修。情況緊急的,須電話告知,三天內補辦簽字手續。否則,各單位不能入帳。
4、維修人員應執行24小時值班,保證不因維修不及時而影響生產。
5、故障車(非所轄車輛,下同)駕駛員負責本車零配件的領取,車隊負責維修或更換。時間緊急時,車隊有零配件可暫時借用,并履行簽字等借用手續,兩天內由故障車駕駛員負責領取歸還。
6、故障車修好后,駕駛員要在修理清單上簽字確認。修理清單一式三份,第一聯由車輛所屬單位核算單位存,第二聯維修方存,第三聯由車輛駕駛員保存。
7、各廠應根據本單位車輛及零配件易損易壞情況,適時上報零配件采購計劃。
8、車隊維修班應保證維修質量,堅決避免剛經過維修的.部位或零配件前修后壞。否則與維修員績效掛鉤。
9、各單位更換的廢舊零配件應按《廢舊物資管理制度》處理。
四、要求及考核
1、各有車單位應提高車輛駕駛人員對車輛定時保修意識,切實在規定時間,對重要部位進行保養。若因保養不到位,如缺油、無潤滑等,造成車輛損壞、故障,車隊應在維修清單原因欄目說明。不據實填寫,每處處罰車輛駕駛員100元,扣所在單位月度績效0.5分/次。各廠未對有效保養的車輛駕駛員進行處罰,每次處罰各單位核算辦負責人200元,扣所在單位月度績效1分/次。車隊未在維修清單原因欄目說明,每次處罰車隊負責人100元。
2、車隊能夠維修的車輛而車輛所屬單位弄虛作假,外出維修的,一經發現,每次處罰車輛駕駛員200元,連帶所在單位月度績效1分/次(駕駛員操作不當原因除外)。
3、車隊能夠維修的故障車,而以各種理由拒絕維修,或遲緩維修影響生產的,每次處罰車隊負責人100元,連帶單位月度績效0.5分/次。
4、維修質量不高,支差應付,前修后壞,每次處罰車隊100元,連帶單位月度績效0.5分/次。
5、每季度對外協維修價格進行市場核查并向各廠核算辦遞交詢價報告,確保不高于市場維修價。各廠核算辦應依據市場調查報告價或低于報告價計算。
6、違反本規定相關要求,每次處罰責任人50-200元,連帶單位月度績效考核0.5-2分。
7、車輛所屬單位因各種理由不提供零配件,車隊有權拒修(夜間等特殊情況除外),駕駛員或車輛所屬單位借用零配件不還,車隊向綜合管理處投訴,查證屬實,每次處罰車輛所屬單位月度績效0.5分,單位負責人100元,車輛駕駛200元,并限期歸還。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維修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市局機關車輛維修管理,節約車輛費用,根據《萍鄉市工商局財務體制改革方案》和《萍鄉市工商局機關機動車輛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維修按照確保運行安全和厲行節約的原則,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
二、為確保車輛維修質量,指定2家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并由市局辦公室每年年初與其簽定當年維修合同,按合同規定維修車輛。
三、凡有車輛的科(室、局、事業單位),駕駛員要經常加強對車輛的保養與維護,確保車輛完好。
四、各單位的車輛維修費用根據品牌、購買年限及往年修理費情況實行年度包干(不含車輛保險、養路費),超額經費不補,節余部分5%予以獎勵,5%即留轉下年度使用。包干維修費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檢驗車的維修費單列,修理費根據實際情況按程序報批,并從嚴把握。
五、車輛報修程序:
1、凡機關各單位的車輛進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不管金額大小必須由本科(室、局、事業單位)負責人(駕駛員)向辦公室提出具體項目清單;由辦公室根據提出的項目及實際情況開具《車輛派修單》,辦公室主任簽字確認;分管領導簽署維修保養等意見;報局長審批同意后,方可進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
2、駕駛員持《車輛派修單》到定點的修理廠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所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修理完畢,車主驗收合格后,應對修理所用材料進行核對,查驗是否更換配件,必要時,還應將調換的配件交辦公室核對。并在所用材料、工時費等驗車單上簽字確認。
六、在城外執行公務或異地出差的過程中遇特殊情況必須修車的,經隨車或分管領導同意,并電話向市局主要領導報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維修,但僅以恢復車輛運行為限,同時上報辦公室備案。
維修管理制度5
1、維修熱線值班是物業維修服務的窗口,工作人員必須熱愛本職工作,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
2、每天24 小時接聽報修電話,將報修內容及時通知到維修人員,并隨時做好記錄。
3、接聽電話要使用文明標準用語,服務熱情不講粗話。
4、對維修服務范圍以外的報修,工作量小、便于處理的`,通知維修工盡快解決。對于工作量大、用工用料多的不要擅自處理,可以向用戶做合理解釋,或者讓用戶直接和工程部經理聯系。
5、負責做好維修材料的驗收、保管和發料工作,負責在每月初將上一個月材料的進、出、存情況統計后,分門別類報綜合管理員。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維修管理制度6
1. 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
1.1設施、設備管理工作在總經理的統一指揮下進行。
1.2安全部負責設施、設備的計劃、購置、安裝、調試、驗收等全過程的管理工作。
1.3設施、設備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各單位負責本部門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所負責人員要定期檢查其在用狀況,對于重點設施、設備要每日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
1.4設施、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測,確保能夠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護保養工作。
2.設施、設備的`維護制度
2.1使用部門負責對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并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三好'、'四會',并遵守'四項要求'。
2.1.1'三好':對設備要用好、管好、維護好;
2.1.2'四會':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2.1.3'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2.2使用單位應制定計劃,對安全設備進行一級保養和二級保養.一保、二保完成后都應記錄在維護保養記錄上。
2.3對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應實行四定:定使用人員,定檢修人員,定維護操作人員,定維修方式和備品備件,并嚴格執行使用維護相關要求。
2.4安全設備使用單位應對每臺設備制定維護保養規程,操作人員嚴格按規程執行。
維修管理制度7
1、維修工作業時,不準赤背穿拖鞋,電工、電焊工作業時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及眼睛,護罩。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修自卸車起斗作業時必須架好安全架。
3、維修工使用各種電動工具時,必須戴手套、打磨時戴眼鏡。
4、電工維修線路時,拉閘后必須懸掛警示牌,專人看守。
5、保持作業場地和地溝的環境衛生,防止因油污滑到摔傷。
維修管理制度8
為加強營運車輛技術和維修管理,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證安全生產,充分發揮營運車輛的效能和降低運行消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車輛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二、對公司營運車輛實施“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合理改造,適時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管理,健全單車技術檔案。
三、車輛行駛里程達到1500公里以上,必須進行清洗、潤滑、緊固、及制動、轉向、傳動等部位的'探傷檢查。
四、車輛行駛里程達到10000公里或間隔3個月,必須按期到二類以上汽車維護企業進行二級維護作業,并及時記入車輛技術檔案。
五、按規定參加車輛技術上線檢測,確保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合格,做好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工作。
六、營運車輛駕駛員要堅持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對車輛的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杜絕車輛帶病上路行駛,防止發生機械事故。
七、未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和綜合性能檢測的車輛,不得上路參加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維修管理制度9
1、0目的
為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按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工作,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zz城服務中心工程維修技術人員在工作中應遵守的規程。
3、0職責
3、1服務中心經理負責安全操作的教育、檢查、考核工作;
3、2工程維修主任負責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培訓、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工作;
3、3工程維修人員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工作前,必須檢查工具,測量儀表和防護用具是否完好。
4、2任何電器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準用手觸及,二次回路必須有一個明顯的.斷口點。
4、3電氣設備及其帶動的機械部分需要修理時不準在運行中拆卸修理,必須在停車后切斷設備電源,取下熔斷器,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并驗明無電后,方可進行工作。
4、4在配電總盤及母線上進行工作時,在驗明無電后應掛臨時接地線;裝拆接地線都必需由值班電工進行。
4、5臨時工作中斷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電源確已斷開,并驗明無電。
4、6每次維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
4、7低壓設備上必須進行帶電工作時,要經過負責人批準,并要有專人監護。工作時要穿長袖衣服、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進行,臨近有帶電部分和接地金屬部分應用絕緣板隔開,嚴禁使用銼刀、鋼尺等進行工作。
4、8動力配電箱的閘刀,禁止帶負荷拉開。
4、9帶電裝卸熔斷器管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
4、10熔斷器的容量要與設備和線路安裝容量相適應。
4、11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接零)。接地線要符合標準(不小于0、5∏m)。有電設備不準斷開外殼接地線。
4、12電器或線路拆除后,可能來電的線頭必須用絕緣膠布包扎好。
4、13安裝燈頭時,開關必須接在火線上,燈口螺紋必須接在零線上。
4、14使用梯子時與地面之間角度60度為宜,不準墊高使用,在滑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時要有防滑措施。沒有搭鉤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時有拉繩必須牢固。
4、15使用電動工具時,要戴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工作。
4、16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切斷電源,并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4、17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5、0支持性文件
無
6、0質量記錄
無
維修管理制度10
目的:
為了保障設備時刻處于良好狀態,提高生產效率。
范圍:
本廠各類生產使用設備。
內容:
一: 設備的管理
1. 部門廠長對轄區部門各機械、電氣等各類設備全面負責,部門主管對所屬部門的各類設備全面負責。保障其正常投入生產和使用。對不能解決之問題由部門廠長協助解決。
2. 當班管理員對正在投入使用的'設備全面負責,
3. 對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培訓,要求使工人務必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工藝流程。三會是指: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4. 由各部門建立部門設備管理臺帳及檔案,特種設備并報安監辦必須建立全面管理檔案。
5. 部門內使用各類設備,每周必須檢查一次,特種設備必須每班次對設備檢查一次;一般常見問題由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排除。
6. 對本部門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及時反饋給部門主管并開請修單,申請專業人員維修。
7. 維修人員凡涉及到動火作業的或危險檢修的作業必須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安全作業證。
8. 機械設備及電氣等各類設備均由機修部專業人員或外發進行檢修。其它一切人員不得檢修。
9. 設備的檢修必須定人、定時、保障質量、并按照有關規定制定相應安全措施方可。
10. 檢修設備必須經機修部管理人員驗收認可,并在請修單上簽收方可。否則一律不得投入正常生產使用。(采取誰驗收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11. 特種作業設備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到指定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測方可繼續使用。由各使用部門主管定時提報安監辦統籌檢測。
12. 特種設備均由各部門當班管理員進行安全運行管理,作好相關記錄。定時檢查交接班等相關記錄。部門廠長監管,安管部門進行不定時巡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改善,保障特種設備正常運行。
13. 部門內各類設備因使用狀況和具體內在因素,并經維修仍不能恢復正常使用,需由廠內或政府部門相關資質人員檢測證明,按照相關規定提出申請報廢。
維修管理制度11
1、工作目標
規范對業戶房屋設施的養護和修繕管理,保持并恢復房屋使用功能。
2、工作職責
2.1管理處工程、維修主管確定維修方案,并安排實施。
2.2維修調度及值班人員接到投訴或維修通知后,及時安排維修人員上門服務,疑難問題及時報告工程維修主管。
2.3管理處操作員工實施對房屋維修,保證其使用完好。
3、工作指引
3.1管理處工程維修主管工作
3.1.1執行管理處經理指示,確保房屋完好及使用。
3.1.2根據維修、保養計劃以及業戶的投訴,確定維修方案,并及時安排操作員工進行維修,并作好監督跟進工作。
3.1.3督促檢查下屬員工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員工守則,上門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服務標準并遵守'六要八不準'。
3.1.4負責管理業戶的投訴,調度以及回訪的服務工作,以保證及時率和滿意率達到要求。
3.1.5負責外包維修項目的`聯系和組織工作,協調好維修單位之間關系,監督跟進維修過程,要求各維修單位遵守小區管理規定,保質、保量、保工期地完成維修工作。
3.1.6督導下屬員工要不斷提高維修技能,以保證對業戶提供及時、快捷的服務。
3.1.7經常巡視所轄區域,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安排相關人員解決,以求減少投拆。
3.1.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2管理操作員工工作
3.2.1接到維修調度或班長通知后,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維修。
3.2.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六要八不準'規定,做好維修服務。
3.2.3遇有維修困難時,及時向領導報告,尋求公司或外委單位幫助解決。
4、質量記錄
4.1《業戶維修投訴登記表》
4.2《維修服務單》
4.3《維修記錄表》
5、參閱文件、資料
5.1《維修操作規程》
5.2《六要八不準規定》
5.3《維修服務規范用語》
5.4《維修服務項目收費標準》
維修管理制度12
1 目的
對設備維修人員的維修行為進行約束,保證維修人員的人身安全。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青特集團所屬各子公司的設備維修人員。
3 管理職責
3.1 設備維修人員按照本規定的規定執行。
3.2 各公司設備管理人員監督檢查本公司該規定的'執行情況。
3.3 設備工裝處監督檢查各子公司的規定執行情況。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維修工作前,先檢查設備是否停止運行,電源、氣源是否斷開。如果機器與動力線未切斷時,禁止工作,并在開關處懸掛“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4.2設備維修時應懸掛“在修設備”標牌,置于顯眼處,并告知設備操作人員,之后實施維修。
4.3穿戴好防護用品。
4.4維修前應仔細檢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損裂,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4.5鑿、鏟工件、清理毛刺及使用手提砂輪時,嚴禁對著他人工作,要戴好防護鏡,以防止鐵削飛出傷人。使用手錘時禁止戴手套。不準用扳手、銼刀等工具代替手錘敲打物件,不準用嘴吹或手摸鐵削,以防傷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明顯的毛刺。
4.6在裝拆側面機件時,如齒輪箱的箱蓋,應先拆下部螺絲,裝配時應先緊上部螺絲。重心不平?的機件拆卸時,應先拆離重心遠的螺絲,裝時先裝離重心近的螺絲。裝拆彈簧時,應注意彈簧崩出傷人。
4.7清洗零件時,嚴禁打火或進行其它明火作業。
4.8使用扳手緊固螺絲時,應檢查扳手和螺絲有無裂紋或損壞,在緊固時,不能用力過猛或用手錘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時,應該特別注意安全。
4.9使用手提砂輪前,必須仔細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防護罩是否完好,電線是否磨損,是否漏電,運轉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處,防止砂輪片接觸地面和其他物品。
4.10使用非安全電壓的手電鉆、手體砂輪時,應戴好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橡皮墊上。在鉆孔或磨削時應保持用力均勻,嚴禁用手觸摸轉動的砂輪片和鉆頭。
4.11使用手鋸要防止鋸條突然折斷,造成割傷事故;使用千斤頂要放平提穩,不頂托易滑地方以防發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統一指揮及必要安全措施,協調行動。
4.12用臺鉗夾持工件時,鉗口不允許張得過大(不準超過最大行程的2/3)。夾持園件或精密工件時應用銅墊,以防工件墜落或損傷工件。
4.13鉆小工件時,必須用夾具固定,不準用手拿著工件鉆孔,使用鉆床加工工件時,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輪機按砂輪機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4.14維修空氣壓縮機時,必須把余氣全部放掉。
4.15維修時局部照明時應使用低壓(36v以下)照明燈,嚴禁使用高壓燈,謹防觸電。
4.16試車前要檢查電源聯接是否正常,各部位的手把、行程開關、擋塊等是否正常,傳動系統有無問題,機床內部有無遺留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安全防護裝置要裝好,然后才能開車。不得將手伸入已裝配完的變速箱,主軸箱內檢查齒輪。檢查液壓設備時禁止敲打,禁止任意拆卸各接頭,以防止高壓液體噴出傷人。
4.17高空作業時,嚴格按照高空作業要求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并有人看護;升降平臺在使用前要全面檢查安全互鎖裝置的有效性,并有人看護。
4.18使用強水、鹽酸等腐燭劑時要戴好口罩,耐腐燭手套,并防止腐燭劑倒翻。操作時要小心謹慎,防止外濺。
4.19拆卸下來的零件,應盡量放在一起,并按規定安放,不要亂丟亂放,防止踩在零件上摔傷。
5 檢查與考核
5.1對違反《設備維修工安全操作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對操作人員處以1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的處罰。
維修管理制度13
1、所有設備必須根據維修保養手冊及相關規程,進行定期檢修及保養,并制訂相應年度、季度、月度保養計劃及保養項目。
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項目,以便盡可能延長系統設備正常使用之壽命,并減少緊急維修之機會。
3、保養檢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并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設備維修檔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4、各系統之維護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項目之制訂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并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經理審閱;保養檢修及更換零配件之記錄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
5、進行正常系統維修保養及檢修時,如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管理處,由管理處發出通告,確定檢修起止日期及時間,以便使受影響之業主做好充分準備。
6、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須立即通知工程部經理,安排有關人員立即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7、如因緊急維修,必須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時,管理處須立即通知業主,并向受影響之業主發出緊急通告,同時,需考慮盡量減少影響范圍。
8、如發生故障之設備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之應急處理,以盡量減少對業主之影響,并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之保修負責人。
9、緊急維修結束后,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并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管理方工程部報告。此報告由工程部資料管理人員存入設備維修檔案,備查。
維修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利,建立和完善公司規章制度,規范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單位、各子公司和被錄用的員工,適用本規定,并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卸、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
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二章員工勞動關系的確立和解除
第五條公司實行聘用制。公司與員工通過訂立勞動合同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公司采用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依工作崗位需要、品德端正、專業對口、身體健康、履歷清楚、業務熟練、經驗豐富等標準,個人的學識、能力和
經驗能適合于招聘崗位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經過筆試和面試,擇優錄用符合標準的各類人員和其他臨時用工人員。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新增設部門或各部門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統籌計劃,呈報標準,經公司業務主管領導同意,并報總經理核準后,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辦理人員招聘事宜。
第八條試用期:
一新聘員工應試用合格后方可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三、新聘員工報到時,必須辦理報到手續:
1、填寫規定的`表格和個人簡歷;
2、提供本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復印
件和照片;
3、學歷證明;
4、體驗證明(縣級以上醫院)。
手續完備后方可上崗。
四、公司有權根據新聘員工的考核情況和實際具體情況,選擇終止試用、調換崗位或正式聘用。
第九條新聘員工經試用合格后,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臨時合同。
第十條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有刑事處分記錄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2、貪污公款受處罰有案者;
3、 精神病或傳染病患者;
4、因品行惡劣,被原單位除名者;
5、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為不適合者;
6、年齡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者。
第十一條新聘員工接到《正式錄用通知》后,戶口在本市的必須在一個月內,由原單位 辦妥調離手續,將人事關系轉入本公司(待業人員持本人待
業證明到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報到和辦理手續),戶口在外省市的時限二個月新聘員工如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將人事關系轉入本公司者,一律視為不能來本公司工作,公司有權終止《勞動合同》(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同意者除外)。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維修管理制度15
1.設置目的
手持電動工具是手直接接觸帶電設備進行操作生產的小型設備,極易發生漏電、短路等問題。為防止手持電動工具造成傷亡事故,保護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屬下列小型設備均為手持電動工具:
電鉆(含沖擊電鉆);
電動螺絲刀和沖擊扳手;
電動砂輪機(含角向磨光機、直向砂輪機、模具電磨、濕式磨光機、電磨、拋光機和盤式砂光機);
砂光機(含平板砂光機、圓板砂光機、帶式砂光機);
圓鋸;
電錘(含電鎬);
不易燃液體電噴槍、
電剪刀(含雙刃電剪刀、電沖剪);
攻絲機、往復鋸(含曲線鋸、刀鋸);
插入式混凝土振動器;
電鏈鋸;
電刨;
電動修枝剪和電動草剪;
電木銑和修邊機;
電動石材切割機(含大理石切割機)。
3.規范性引用文件
gb 3787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
4.職責
4.1本制度由設備動力或工具裝備部門負責管理
4.2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5.內容與要求
5.1工具的'日常檢查內容:
5.1.1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5.1.2保護接地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5.1.3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5.1.4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5.1.5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5.1.6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5.1.7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象;
5.1.8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5.2管理
5.2.1工具應有專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
5.2.2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5.2.3在濕熱和溫度常有變化的區域應縮短檢查周期;
5.2.4在梅雨季節前應及時檢查;
5.2.5絕緣電阻應不小于ⅰ類2;ⅱ類7;ⅲ類1
5.3保管
5.3.1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單位工具室統一保管,個人不得長期保存各類電動工具。
5.3.2單位工具室必須嚴格執行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借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5.3.3電動工具借出和收回時,工具室應嚴格檢查插頭、導線等有無破損、變形、失靈和松動,不得帶病借出。
5.3.4各類手持電動工具除日常檢查外,每季5日前由工具室進行定期檢查,每年初5日前由本單位電工進行檢測絕緣電阻,按檢查表填好記錄,由工具室保存,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5.3.5.各單位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設立臺帳,以便安全人員隨時檢查或抽查。
5.3.6各單位經常使用的電烙鐵,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須專人負責。小組統一按此制度進行定期檢查。
6.考核
6.1.按照《安全獎懲》制度規定處罰。
6.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將追究其責任。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部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設備動力部負責解釋。
【維修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11-30
維修設備管理制度11-29
【經典】維修設備管理制度11-30
設備維修安全管理制度11-30
維修班管理制度11-17
【精華】維修設備管理制度11-29
(優選)維修班管理制度11-17
維修設備管理制度(合集15篇)11-29
維修設備管理制度必備[15篇]11-30
維修班管理制度7篇(精)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