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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30 16:41:58 好文 我要投稿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通用)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通用)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廣州總部會議管理。

  3、管理權責:

  3.1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3.2會議提擬人或主辦部門(含各中心/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3.3會議的審批權限詳見“5.1會議提擬與審批”。

  4、會議分類:

  序號

  會議名稱

  主題/特點

  類別

  主持人

  參加人

  1

  例會

  (含早會)

  固定時間、固定匯報程序,

  盡量解決即席提出的問題。

  公司例會

  主辦中心/部門

  負責人

  部門/中心或公司

  全體人員

  2

  動員會

  發言固定、沒有討論程序

  公司臨時

  行政會議

  主辦中心/部門

  負責人

  會議提擬人提擬

  3

  研討會

  對某一課題或問題切磋、探

  討,不一定有結果

  公司臨時

  行政會議

  中心/部門

  負責人

  會議提擬人提擬

  4

  鑒定/評審會

  對某事物的價值、性能,質

  量鑒別,必須有結論

  公司臨時

  行政會議

  集團總經理或其指定

  會議提擬人提擬

  5

  專題會

  為某一專題而開,必須有結

  論

  公司臨時

  行政會議

  提擬人指定

  會議提擬人提擬

  6

  評比會

  一般在年底或某一重大活動

  結束后召開

  公司例會

  人力資源中心

  總監

  會議提擬人提擬

  7

  總結會

  總結前一段工作,研究、部

  署下階段工作

  公司例會

  中心/部門

  負責人

  會議提擬人提擬

  8

  匯報會

  下級向上級或有關人員匯報

  工作情況

  公司臨時

  行政會議

  會議提擬人指定

  會議提擬人提擬

  9

  調度會

  任務安排,人員派遣,設備

  物資情況的調動

  公司臨時

  行政會議

  會議提擬人提擬

  會議提擬人提擬

  10

  部門例會

  各中心/部門固定匯報程序

  部門會議

  中心/部門負責人

  自定

  5、管理內容:

  5.1會議提擬與審批。

  5.1.1公司月度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5.1.2公司臨時行政會議、公司年度例會由集團總經理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集團總經理批準。

  5.1.3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其中,中心/部門會議屬非例會性質且需另行核給專項費用的,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批同意;屬例會性質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擬方案呈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2會議計劃與統籌。

  5.2.1每月28日前,總經辦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臨時行政會議,統一報集團總經理審批后,匯同公司月例會編制《月度會議計劃》,于月底前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

  5.2.2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行政會議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擬和報批手續,并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5.2.3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5.3會議準備。

  5.3.1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5.3.2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4、部門在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公共會場的,應向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由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

  5.4會議組織。

  5.4.1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5.4.2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5.4.3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詳見附件3)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5.4.4多個部門參加的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主持,集團總經理另有授權的,從集團總經理授權。

  5.4.5公司月度例會、臨時行政會議一般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根據會議進行情況確需延時的,主持人須征得與會人員同意。

  5.4.6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5.5會議記錄。

  5.5.1公司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

  5.5.2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部門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為本部門的內務文員,名單報總經辦備案),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集團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秘書負責會議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5.3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5.5.4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1、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

  2、須會后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5.5.5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的會議紀要須報總經辦一份存檔備查。

  5.5.6會議原始記錄的備檔按以下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行政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用完后的記錄本應作為機要檔案及時轉總經辦統一歸檔備查。

  2、本部門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統一歸檔備查。

  5.5.7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閱應嚴格按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5.6會議跟進。

  5.6.1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5.6.2集團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辦負責落實,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6.3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5.7獎懲。

  5.7.1獎勵。按《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5.7.2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后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5.7.3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6、附則。

  6.1本制度由集團總經辦負責解釋。

  6.2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3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2

  第一條、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和精細化管理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會議內容和程度,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要求:

  一、 會議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著眼于有效溝通、協調公司內部各方面關系、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二、 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嘲笑地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三、 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四、 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部門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參會。

  第三條、 本制度適合于公司及穩中有降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如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總經理辦公會、公司銷售例會、公司專項會議、部門例會等。

  第四條、 公司各類會議及其安排如下:

  一、 公司領導工作例會

  (一)公司領導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于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召開。

  (二)公司領導工作例會出席人員為公司領導成員,列席會議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出席時,授權公司其他領導成員主持。

  (三)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重要事項;各部門負責人報告本部門上月工作情況,對照上月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 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體工作并宣布議定事項。

  (四)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領導工作例會會議紀要》,由辦公室起草,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后,由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其他公司領導簽發。

  二、 總經理辦公會

  (一)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由總經理根據需要決定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題如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前提出。

  (二)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公司重大事項,主要內容:

  1. 審議公司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審批重大投資項目、資產重組和對外合作項目;

  2. 審議決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和內部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3. 審議公司業績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資制度;

  4. 研究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組織機構設置與調整方案;

  5. 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6. 審議通過公司重要規章制度;

  7. 研究決定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8. 討論公司年度工作報告,聽取公司各部門的工作匯報;

  9. 總經理認為應研究審議的其他問題。

  (三)總經理辦公會參加范圍為:公司領導成員;根據會議議題,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總經理主持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出席人員為公司領導成員,列席會議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

  (四)總經理辦公會議定事項形成《總經理辦公會紀要》,由辦公室根據會議記錄起草,報總經理簽發。

  (五)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的有關文件原則上會前要求送與地人員閱研。

  (六)總經理辦公會的材料、記錄、紀要均為公司涉密文檔,由辦公室妥善保存,并于下一年度的二月底前歸檔。查閱會議材料、記錄、紀要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

  三、 公司專項會議

  公司專項會議是公司領導依據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總經理委托,就專項工作召開的辦公會議。

  專項會議由總經理或其他公司領導成員召集和主持,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會議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負責組織和記錄,辦公室配合。會議議定事項形成《專項會議紀要》,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起劃,經辦公室審核,報主持會議的公司領導簽發。

  四、 公司銷售例會

  (一)公司銷售例會每月召開一次,于每月的25日至次月5日之間召開,具體日期由銷售總監決定。

  (二)公司銷售例會由銷售總監主持,銷售部經理、銷售主管和區域銷售專員、銷售助理、電話銷售專員參加,總經理根據需要出席。銷售總監因故不能出席時,授權銷售經理或銷售主管主持。辦公室負責人列度會議。

  (三)公司銷售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公司總體市場情況;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總結公司當月銷售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區域銷售專員、銷售助理、電話銷售專員匯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對下一工作月度銷售工作進行預測,研判行業發展趨勢及銷售工作的對策,宣布下月銷售工作安排;總經理通報重要事項并提出工作要求。 公司銷售例會期間,銷售總監與管區域銷售專員個別談話,進行指導,銷售部、銷售主管參加;同期,由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主持,對銷售人員進行培訓、考試和考核。

  (四)公司銷售例會由銷售部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銷售例會紀要》,由銷售部起劃,經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審核后,報銷售總監或其他會議主持人簽發,副本送辦公室備案。

  五、 部門例會

  (一)部門例會,由各部門自行安排,或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但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開會時間、參會人員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

  (二)部門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該部門全體員工參加。

  (三)部門例會的主要內容:部門負責人傳達公司會議精神,通報公司近期總體工作安排和面臨的問題;每名員工匯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建議和本月工作安排;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下周工作要點、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

  (四)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一名員工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主持人、議題、發言概要、工作要點及時限要求。

  六、 公司及部門其它臨時性會議,另外安排確定。

  第五條、 會議計劃與統籌

  一、 每月28日前,辦公室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各類公司級會議,統一報總經理審批后,會同公司領導工作例會、部門例會,編制《公司月度會議計劃》,于月底發放給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

  二、 凡辦公室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的臨時會議時,會議主辦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議和報批手續,并報請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三、 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總經理辦公會、公司領導工作例會、公司銷售例會、部門會議。

  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本規定限制。

  第六條、 會議準備

  一、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會議主辦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參會人員;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主辦,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 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 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 其它主辦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和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

  二、 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主辦部門應提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落實并布置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2、公司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辦公室負責。

  3、各部門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七條、 會議組織

  一、 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二、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核,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部門、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三、 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四、 會議記錄。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 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并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決議”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方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會議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負責會議考勤記錄,并報會議主持人核準;

  6、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五、 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的發放、傳閱、歸檔:

  1、公司級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范圍由會議主持人確定,并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2、各部門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同時將一份副本送辦公室統一歸檔備查;

  3、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閱應嚴格按照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會議跟進

  一、 會方決議、決策事項需要會后跟進落實的,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由主辦部門躍進落實,

  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

  二、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決議、紀要及會議原始記錄為準;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3

  第一條、根據公司管理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區域會議內容和程序,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會議要求:

  一、會議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著眼于有效溝通、協調區域內部各方面關系、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二、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各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三、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四、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區域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區域經理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參會。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區域內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

  第四條、區域各類會議及其安排如下:

  一、區域領導工作例會

  (一)區域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于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召開。

  (二)區域工作例會出席人員為區域內各項目主管,區域各部門負責人;會議由區域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出席時,可授權區域其他領導成員主持。

  (三)區域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區域經理通報重要事項;各項目隊長報告本項目上月工作情況,對照上月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 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區域經理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體工作并宣布議定事項。

  (四)區域工作例會必須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重要事項和公司指示及時傳達給項目每個隊員。

  二、項目例會

  (一)項目例會,由區域內所著項目隊長自行安排,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開會時間、參會人員等。 (二)項目例會由項目隊長主持,該項目全體隊員參加。 (三)項目例會的主要內容是:項目隊長傳達區域會議指示,通報項目近期總體工作安排和面臨的問題;各班組領班匯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建議和本月工作安排;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項目隊長提出部門下周工作要點、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

  (四)項目例會由項目隊長指定一名員工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主持人、時間、議題、發言概要、工作要點及時限要求。

  三、區域及項目其它臨時性會議,另行安排確定。

  第五條、會議計劃與統籌

  一、每月28日前,區域經理與各項目隊長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各類會議,編制《區域月度會議計劃》。

  二、凡已列入《區域月度會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會議時,主管部門應提前2天通知。

  三、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本規定限制。

  第六條、會議準備

  一、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區域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主辦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參會人員;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主辦,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主辦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與會人員;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

  二、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主辦部門應提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落實并布置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2、各區域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七條、會議組織

  一、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二、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部門及項目、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三、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四、會議記錄。

  區域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并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會議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負責會議考勤記錄,并報會議主持人核準;

  6、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1.0 職責

  1.1 項目隊長負責保安裝備的發放和保管。

  1.2 各領班負責對各類裝備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

  1.3 當班保安員負責當班時期各裝備的維護和保管。

  2.0 工作要求

  2.1 保安裝備包括:

  a)對講機及其配件;

  b)電警棍、警棍。

  2.2 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2.2.1 保安各崗位配置一部對講機,使用" "頻道。

  2.2.2 對講機只供當班保安員使用,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對講機損壞未查出責任人時,由當班班長負責維修和賠償。

  2.2.3 對講機備用電源由專人負責集中充電,統一調換,以保證對講機正常使用。

  2.2.4 使用對講機時,嚴禁隨手亂放。

  2.2.5 對講機通話必須使用規范文明用語,禁止大聲喧嘩。 a)呼叫:"×××(部門/崗位)收到請講。"

  b)回答:"我是×××,收到,請講。"

  c)完畢:"收到。"或"完畢"。

  d)報告情況時應按人、地、時、事、歷、因、果七字要素報告,報告時語言要簡練,發音要清楚干脆。例如:"我是中銀5號,9:30有一不明身份人員強行闖入,請指示。"

  e)稱呼規范:一律使用文明用語,男性稱"先生",女性稱"女士",小孩稱"小朋友",領導的稱呼應是:"姓加職務"。

  f)呼叫程序規范:當有人在使用對講機,且沒有通話完畢時,其他人不得搶用。

  g)如需匯報值班情況,有情況匯報情況,無情況只需匯報:" 正常"。

  2.2.6 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2.3 電警棍、警棍的使用管理

  保安員應當愛護和妥善保管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志,穿著保安員服裝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同制式保安員服裝不得混穿,保安員服裝與便服 不得混穿,不同季節的保安員服裝不得混穿;

  (2)按照規定佩戴帽徽、肩章、領花、袖章等標志,不 同制式標志不得混戴, 不得佩戴、 系掛與保安員身份或者值勤無關的標志、物品;

  (3)執勤時需佩戴專用武裝帶的,應規范佩戴。

  (4)保安員辭職或者被辭退、開除的,需歸還保安員服裝。

  二、 保安員裝備管理制度

  保安員裝備是指保安從業單位按照公安部規定的標 準,為保安員配備執勤所需的交通、通信、防衛、防護等裝備器材。

  保安從業單位對保安員裝備應當集中保管, 指定專人 負責定期保養維護,并建立領用登記制度。 非執勤時間,不得使用保安員裝備。

  對講機

  1、對講機只供當班保安員使用,對講機的使用人員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制,交接班時,必須做好交接登記和查驗工作,發現故障立即報告,如屬人為造成,應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講機損壞未查出責任人時,由當班班長負責維修和賠償。

  2、對講機按編號登記入帳,有專人負責管理,并按使用說明的要求做好維護保養。

  3、對講機原則上不予外借,并在使用中必須嚴格執行“三禁”規定:一是嚴禁通話內容涉及工作機密,二是在通話中嚴禁閑聊或拉扯與工作無關的內容,三是嚴禁帶回家私作通訊工具。

  4、保安各崗位配置一部對講機,使用" "頻道。

  一、警棍

  1、警棍僅限于當班保安巡邏員佩帶,只限于制止犯罪和正當防衛時使用。

  2、警棍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編號登記入帳,并做好領用登記。

  3、警棍不得外借,并嚴禁攜帶外出。

  4、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驗收,發現問題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當班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使用和維護,如損壞按價賠償。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4

  設立會議制度,實行民主管理,是公司管理程序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日常經營管理中所遇到的各類問題通過各層面會議形式,進行橫向、縱向的溝通和戰略戰術研討,有效的加以檢查和指導,同時通過制度的確立,保證公司會議的有效性、連貫性和會議質量,達到會議預期目的特編制此管理文件。

  1、會議類型

  公司會議分為高層會議、管理層周例會、員工大會和年會四類。

  1.1高層會議

  1.1.1會議組織:常務副總組織召集,總經理主持、副經理(分公司總經理)、總監參加,會后形成會議紀要,并以電子版形式發給參會人員。

  1.1.2會議時間:常態下高管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時間定在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五;如遇重大事件或亟待會議研究解決的事項和重大問題時,臨時召集。

  1.1.3會議內容:

  ⑴通過對階段性目標及成果的總結和檢驗,驗證經營目標及方向的正確性; ⑵研究調整經營戰略,決策公司重大事件;

  ⑶決定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任免;

  ⑷結合公司發展戰略,研究審議組織機構的變動與調整; ⑸審議公司規章制度修訂案;

  ⑹研究決策公司投資立項、撤項、調整與具體實施步驟和方案。

  1.1.4會議要求:

  ⑴參會人員必須提前作好會議準備,帶著工作成果、制約經營發展的問題及解決方案參會;

  ⑵對于公司經營思路、規劃以及內部管理有建設性意見或改進建議的,提前一周提交意見建議書,提請會議研究討論。

  1.2管理層周例會

  1.2.1會議組織:企管中心組織召集,常務副總主持,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職或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員參加,會后形成會議紀要,并以電子版形式發給參會人員。

  1.2.2會議時間:每周一8:30——9:30(冬季9:00——10:00)時為法定會議時間。

  1.2.3會議內容

  ⑴傳達公司高管會議精神;

  ⑵通報階段性經營成果;

  ⑶各部門主管上級匯報總結上周工作進展及成果,通報一周工作安排; ⑷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和出現的問題,協調跨部門協作配合事項; ⑸重要或緊急工作以及專項工作布置;

  ⑹通報重大工作思路調整和重大人事變動或調整。

  1.2.4會議要求:

  ⑴工作總結與計劃由各部門主管領導向會議作詳盡匯報,要求統一格式(見附件),匯報內容包括:

  A、本部門上周工作落實情況;

  B、本部門本周工作安排;

  C、一周工作計劃要明確責任人、執行人、時間節點、目標成果; D、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點及初步做出的解決方案; E、需要其他部門配合解決或公司支持的事項;

  ⑵ 總結計劃定于每周五下班前以電子版形式提交企管中心行政前臺工作人員。

  1.3員工大會

  1.3.1會議組織:企管中心負責組織召集,常務副總主持,運營副總作工作報告。

  1.3.2會議時間:員工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時間定在每季度初第一個周五。

  1.3.3會議內容:

  ⑴通報公司季度經營狀況,季度表彰和嘉獎; ⑵通報公司經營戰略和目標調整及重大人事變動。

  1.4年會

  1.4.1會議組織:企管中心負責組織召集,運營副總主持,總經理作年度工作報告。

  1.4.2會議時間:每年12月下旬召開全年工作會議,時間定在12月20-28日之間。

  1.4.3會議內容:

  ⑴ 總結公司全年經營管理狀況,提出下年戰略發展思路和經營目標;

  ⑵年度表彰和嘉獎;

  ⑶公司大聯歡。

  2會務準備

  2.1除高層會議外,其它會務準備由企管中心統一負責,根據會議類型提前做好會議安排;

  2.2除管理層周例會外,其它會議提前3天通知到參會人員,并明確會議主題以便做好會前準備;

  2.3根據不同會議類型,必要時提前做好會議布置、材料印發等工作。

  3會議紀律

  3.1為保證會議質量,倡導高效會議,參會人員必須在會前3分鐘到達會場,因遲到影響會議不能準時開始者,請站立參會或自覺繳納罰金100圓整,否則不可入席,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一次論處。

  3.2會議要求提交的材料,必須無條件、高質量按時提交。

  3.3會議開始前須將手機調至靜音狀態,原則上不許接聽,特殊情況必須接聽時,可短信回復,會議結束后回撥。

  3.3會議期間不得隨意走動,非討論時間請不要交頭接耳,不得退席。

  3.4重要會議不能按時出席者需事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并需指派代表參加,并須提前與代理人員就發言內容進行溝通。未請假、未指派代理人員、未交流的,按無故缺席處罰。

  3.5參會期間禁止吸煙。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篇一、會議召開之前應確定議題,參會對象,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文件。

  二、各種會議由召集者負責組織安排,并對出席對象提前發出通知。

  三、會議出席者應安排好工作,準時到會,并帶筆記本及相關會議資料,如因故無法參加會議,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

  四、會議堅持講效率、開短會原則,發言者做到事先準備,簡明扼要,暢所欲言,使會議起到應有的效果。

  五、固定性會議為:物業部辦公會議、公司經理辦公會議、項目區域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班組例會。

  1、物業部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物業部正、副經理、經理助理、各公司經理、物業部職能主管及相關人員。

  2、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公司經理、各項目區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及相關人員。

  3、項目區域辦公會議,于每月10號召開,參會對象為常務經理、經理助理、項目區域職能主管、管理處主任。

  4、部門例會,于每旬第一個星期五召開,參會對象為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班組長(負責人)以上。

  5、各班組每月至少組織1次例會,進行業務培訓、學習(具體時間由部門確定)。

  六、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召開會議。上一級別會議與本級別會議在時間有沖突時,以上一級別會議為主,本級別會議作相應時間調整。

  七、凡會議所作的決議、決定及重要事項必須形成會議紀要,經辦公室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發并貫徹執行。

  八、開會時與會者應尊重他人發言,使會議正常進行,將手機調至振動檔或關機。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加強對集團會議室等場所的管理,充分發揮作用,提高利用率,增強公司各部門工作的計劃性和協調性,進一步節約公司資源,保障各類場所的正常使用狀態。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辦公區會議室、接待室、茶藝室、洽談室等場所的管理與使用。

  三、權 責

  (一)辦公室:全面負責會議室、接待室、茶藝室、洽談室等場所日常管理。

  1、場所預定信息接收、審核及相關調配;

  2、場所使用時相關物資的準備;

  3、各類場所的日常清潔維護及整理。

  (二) 申請單位:負責部門召開會議或進行外部接待時場所的申請并遵循本規定規范使用各類場所。

  1、提前申請,并做好前期的相關準備;

  2、在場所使用過程中,場所內所有物品(含音像及音響器材、數碼設備、茶藝設備、裝飾品等)的保管與維護;

  3、場所使用完畢后,場所的清潔整理。

  四、具體流程及優先原則

  (一)部門經辦人申請(填寫會議申請表)——會議室管理員審核——申請部門負責人審批——會議室管理員登記并發布場所預約信息——經辦人及會議室管理員共同準備場所需物品——場所使用——場所清潔整理

  (二)相關安排:

  1、重要會議(全員大會、董事長辦公會、總裁例會等)和辦公室牽頭承辦召開的各類公司性重要會議,由相關組織部門安排人員協助會議室管理人員做好會務工作;

  2、部門會議及接待如與高管會議及接待發生場地使用沖突時,必須保證高管優先使用。各部門使用會議室按登記時間先后依次使用,如發生沖突,則由辦公室安排協調使用其他會議室或調整使用時間;

  3、使用茶藝室等專用性接待場所的,需提前向董事長進行申請,臨時使用的申請人需請示董事長獲批后方可使用。

  (三)申請要求:因會議等級不同,需準備會議物資,請按照以下時限執行:

  五、注意事項:

  (一)使用會議室等各類場所時,未經會議室管理員辦同意,不得改變設備、家具的`位置,不得將場所內的物品攜出室外。音響、話筒等設備不得擅自動用,如需調整使用應事先征求辦公室的同意,由辦公室派專人進行調試;

  (二)場所使用期間請使用部門自覺保持場所內的清潔,會后及時清掃場所衛生,關好門窗、空調、飲水機等設備,離開時應確認場所門口是否鎖好。否則若造成設備和物品損壞或丟失的,則由使用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六、附 則

  (一)本辦法的修訂、解釋權由集團公司辦公室負責。

  (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6

  為保證公司的經營目標順利實現,及時對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決策處理;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提高經營管理和工作效能,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決策貫徹到位。做如下規定:

  一、例會分為:周辦公例會、月經營管理例會、行政管理例會、部門工作例會。

  二、例會內容、形式、要求

  (一)周辦公例會

  1、會議召開程序:

  (1)會議的準備工作。總經理根據各部門經營管理中的問題,確定辦公例會召開。

  (2)會議議題的確定。總經理根據整體安排與各部門主管征求會議議題或意見,確定會議議題和會議的召開。

  (3)總經理根據會議議題、時間安排,落實各部門主管準備會議議題的匯報材料及相關依據,確定會議的召開時間。

  (4)會議由總經理主持。

  2、會議內容:按已確定的議題召開。

  3、會議參加的人員:公司的各部門主管。

  4、會議列席人員:公司指定的相關人員。

  5、會議記錄由辦公室文員根據與會人員發言、會議決議如實準確記錄、整理,并在會議結束后16小時內整理原始記錄,根據決議起草會議紀要報總經理審核簽發,各部門主管執行落實。

  6、公司召開的各項會議籌備組織由辦公室安排專人全面負責。會議召開的通知,與會人員的簽到登記,會議紀律的要求;會議場所的布置、衛生打掃,會議的用品及飲水等的準備工作。

  (二)月經營管理例會:

  1、會議程序:按以上周辦公例會的程序進行。

  2、會議內容:

  (1)各部門主管對上月工作情況及下月工作計劃作匯報;提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對運營情況進行全面分析。

  (2)總經理對各部門的經營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分析、講評,通報公司有關決策事項或會議精神,并對下月工作進行布置安排。

  (3)對各部門工作協調,統一思想,決策確定各部門需要解決的問題。

  (4)相互交流,互相通報信息,傳達公司對各項工作意見及時事政策。

  3、參加會議人員范圍:各部門主管。

  4、會議召開時間:每月一次或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進行安排,會議用時不得超過一個半小時。

  5、會議由總經理主持。

  6、會議紀要: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由辦公室文員根據與會人員發言、會議決議如實準確記錄、整理,并在會議結束后16小時內整理原始記錄,根據決議起草會議紀要總經理審核簽發,各部門主管執行落實。

  (三)公司管理例會:

  1、會議內容:

  (1)傳達公司管理文件,統一管理思想。

  (2)對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批評,表揚先進,獎優罰劣。

  (3)、對日常辦公秩序、勞動紀律、員工素質、信息傳遞、商務禮儀、文書處理、環境衛生、辦公用品、業務知識,工作督察督辦等進行講評。公司工作人員應知應會進行培訓。

  2、參加會議人員范圍: 公司全體管理人員及員工骨干。

  3、會議召開時間: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召開用時不得超過一個半小時。

  召開時間相對固定,具體召開時間由辦公室通知。

  4、公司管理例會由人力資源總監主持。分管領導列席參加。

  (四)部門工作例會:

  1、會議內容:

  (1)傳達公司管理層周辦公例會精神,與會人員匯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和下周工作計劃安排;以及需要上級幫助解決的問題。

  (2)部門主管對上周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對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工作創新、工作秩序、行政管理、勞動紀律、員工素質進行講評;批評落后,表揚先進;并對下一周工作進行布置安排。

  (3)對部門工作協調,統一思想,統一工作口徑。確定下屬需要解決的問題。

  (4)相互交流,互相通報信息,傳達公司工作安排意見,及經營管理決策、文件、會議精神等。

  2、參加會議人員范圍: 本部門的全部工作人員。

  3、會議召開時間:每周至少一次,會議召開用時不得超過三十分鐘。召開時間相對固定,具體召開時間由各部門自定,不得與公司例會沖突,并報辦公室確認。

  4、部門工作例會由各部門主管召集和主持,如部門主管因由不能履行職務行為時,需報告辦公室確認,由其指定人召集和主持。

  5、會議記錄由各部門主管安排專人負責,會后整理出會議記錄由部門主管簽發,最遲在次日上午九點前報送辦公室備案。

  6、部門主管對本部門會議決議進行督辦落實。

  三、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按會議召開時間前五分鐘到會議通知地點,嚴格遵守會議時間。若有緊急事宜應提前向組織召開會議的領導請假,同時報辦公室,事后補辦請假手續。不請假按曠工處理。遲到每一分鐘處罰二十元,以此類推計算處罰;滿三十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罰。辦公室負責辦理處罰手續,交財務在當事人當月工資扣除。

  (2)與會人員的手機必須設在震動或關閉,不得在會場接電話。違反一次處罰二十元,辦公室負責按規定辦理處罰手續。

  (3)與會人員發言力求言簡意賅有時間意識,禁止談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4)會議進行中不得隨意進出會場,沒有經得會主持人的'允許中途不得退會,否則以曠工論處并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5)會議中不允許喧嘩、來回走動,影響會議秩序。否則一次處罰二十元,并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6)與會人員應注意著裝與坐姿(站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否則,一次處罰二十元,并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7)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對他人發言者吹毛求疵。

  (8)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后將座椅整理好。否則,一次處罰二十元,并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9)與會人員及記錄員對會議內容的秘密事項負有保密的義務,涉及到秘密事項的會議紀要記錄員應在保密地方整理。否則,一次處罰六十元,并在全公司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下崗或辭退。

  四、人事管理制度

  1.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2.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適用,保持動態平衡。

  3.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7

  一、會議規定

  1、參會對像:全體職員

  2、參會時間19:00,人員不遲到,不早退,必須按時參會。提前10分鐘入會場,在簽到表上簽名并記錄簽到時間。

  3、參加會議,會議開始前手機關機或設置靜音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遇必接打電話時,需舉手向主持示意。

  3、參會人員未經會議組織者同意,不得中途退出。

  4、參會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會議,必須提前2小時以上提出申請,經會議組織者同意后方可不參加會議,但事后必須認真閱讀會議紀要,學習,領會會議精神。

  5、參會人員進入會場前,與會人員應修整自己的儀表,做到衣冠整齊,精神飽滿;會議期間要求坐姿端正、集中精力、認真聽取發言、不隨意走動、不得大聲喧嘩擾亂會場秩序,討論必須經會議主持者允許。

  6、會議結束后,自覺將桌椅歸位,收拾會場,保持會場原有的狀態。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8

  一、會議管理

  為建立高效、務實的公司運作機制和決策反饋機制,規范公司會議運作,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舉行的董事會會議、經營會議(一般以公司辦公會議方式召開)及專題會議。

  董事會會議是指董事會在職責范圍內研究決策公司重大事項和緊急事項而召開的會議,由董事長主持召開,根據議題可請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列席。

  辦公會議是指各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參加的會議,一般由總經理主持,主要是在職責范圍內討論、匯報和布置日常工作,根據需要可安排催辦員列席。

  專題會議是指由公司領導成員召集的會議,研討專項工作,解決疑難問題。主持人或召集人不在崗時可委托相應的其他領導主持。

  二、會議服務程序

  會前準備工作

  1、按規定提前發出會議通知(根據會議內容采用口頭或書面);

  2、安排會議室及布置會場;

  3、發放會議材料;

  4、根據需要安排記錄員,記錄會議內容。

  會間紀律

  1、關閉一切通訊設備

  2、積極配合主持人完成會議的'各項議程,發言踴躍、凝練、高效

  3、不得交頭接耳,影響與會者發言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領會會議精神,抓好落實。

  會后清理工作

  會議結束后,將會議紀要交辦公室存檔。其他會議上的資料也由辦公室保管。辦公室嚴守保密原則,會議議事過程及決議,要及時督促相應部門付諸執行,有知悉范圍和時間控制的會議內容不得向外泄露。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9

  一、例會規定

  1.季度(月)培訓及學習例會:

  ①培訓學習例會每季未或月末(28日――31日之間)召開,具體會議時間由公司總經辦提前一天通知各部門主管,部門主管通知各部門管理人員。

  ②培訓學習例會每季未由董事長主持,綜合部負責。會議內容主要是學習公司管理規定,相關崗位職責、技能等。

  ③綜合部在例會前需根據需要,準備培訓資料,并向各部門告知培訓學習內容; ④培訓及學習例會除崗位技能培訓學習會之外,原則上要求公司各部門全體管理人員參加,如因工作原因需要缺席的,除提前以書面形式請假外,還需于會后一周之內到公司綜合部學習培訓內容,報交書面學習心得。

  2.周例會:

  ①周工作例會由總經理或董事長主持,參會人員為各部門主管(其它人員如需參加,臨時通知,銷售部主管根據實際需要參加),總經辦負責會議簽到及會議記錄。

  ②周工作例會時間固定為:

  每周六上午8:30正式開始,例會結束后,召開資金例會。

  ③如因工作原因需要缺席的,必須直接向總經理請假,總經辦在會議簽到表上記錄請假原因。

  ④周例會內容:匯報上一周重點工作或需解決事宜的完成情況;報告本周的工作中需解決的問題及需其它部門配合完成的工作;總經理根據匯報情況進行工作安排、確定配合部門(人員)。

  ⑤實行PPT匯報制度。為保證開會的效果和節約時間,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準備PPT文件,將會議中要提出的問題及建議用PPT文件整理好,凡提出問題者,要提供2種以上的解決方案或建議。

  所有會議用PPT文件,在會議開始前,拷貝到會議記錄者的電腦上,供播放和修改。 ⑥綜合部負責會議記錄和整理,并在會后形成電子文檔的會議紀錄和會議決議,傳遞給各部門,并做為下次會議檢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的依據。

  3.生產及安全例會

  ①生產例會每周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周一下午3:00-5:00;

  (可根據生產情況調整,但不得拖延到周三以后)

  ②參會人員:總經理、生產部全體管理人員、車間班組長;

  ③生產例會內容:匯報上周生產車間完成情況、上周生產車間安全及質量管理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本周的生產任務安排、本周生產過程中需注意的安全質量管理重點。

  ④會議須形成會議紀要和會議決議的電子文檔,報公司綜合部,并轉呈董事長、總經理審閱。

  4.車間班前例會:

  ①車間班前例會在各接班前五鐘進行,由當班生產主管或各班班組長召開。

  ②班前例會一般主要就當班的生產任務、工作安排以及需注意的事項向本班組當班工人交底,并進行工作任務分配及安排。

  ③班前例會要求簡短、清楚,例會時間以不超過五分鐘為最佳,如當班需要交待或需要注意的問題過多,例會時間也必須嚴格控制在十分鐘以內。

  ④生產部經理與車間主任每周各參加班前會不少于2次。

  5.資金例會:

  ①資金例會每周召開一次,會議召開時間:接周工作例會后召開。

  ②資金例會參會人員:銷售主管、貨款(工程款)回款率未達到公司要求的銷售業務員、工程項目負責人、財務人員、綜合部。

  ③資金例會內容:通報各項目(客戶)工程款(貨款)回收率,匯報各項目工程進展情況及付款截點,匯報上周工程款(貨款)收取(到賬)情況及收取中所遇到的問題,安排下周工程款(貨款)回收任務,討論貨款回收中遇到問題的解決辦法。

  ④資金例會前,財務部須準備好各項目應收賬款統計表,各銷售人員及工程項目負責人須就上次會議中所安排的資金回收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匯報說明。

  6.銷售例會

  ①銷售例會分正式會議及視頻(語音)會議兩種,輪流召開,兩周召開一次。正式會議時間為周六下午兩點開始,視頻(語音)會議為另一周的周六下午四點開始。

  ②銷售例會參會人員為董事長(總經理)、銷售業務員、總經辦銷售支持人員。

  ③銷售例會內容:各團隊各銷售人員報告兩周以來客戶拜訪、新客戶開發、在動或即將動工的項目等情況;客戶拜訪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與近段時間的收獲;團隊主管和董事長

  就以上問題給予建議和指導;銷售支持人員通報一下各業務人員的日報和周報的情況。

  二、其它會議

  1.員工大會

  ①員工大會參會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除年度表彰會固定在每年1月外,其它員工大會根據需要召開。

  ②員工大會召開前,綜合部提前將會議主題、會議議程、會議內容、發言人等,以通知文件的形式向各部門傳達。

  2.生產安全及職業衛生防護培訓大會

  ①生產安全及職業防護培訓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參會人員為生產部管理人員、綜合部經理、總經辦內業管理人員、生產車間全體員工。

  ②原則上生產安全及職業危害培訓大會召開時間安排在每季未,具體時間根據生產安排由生產部提前通知。

  ③培訓內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職業衛生注意事項、各崗位職業危害防護內容、公司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點及原因、公司及行業安全事故分析、經驗教訓吸取。

  ④生產安全及職業防護培訓大會全體生產員工必須嚴格簽到,會議簽到表將作為當月出勤的考核依據,未簽到或請人代簽者,一律作曠工處理,不記發當月工資。

  ⑤生產安全及職業防護培訓大會的簽到表及培訓內容會后由綜合部根據當月工資表核對后存檔,作為生產員工已接受安全及職業防護培訓的依據。

  3.專題討論會

  ①專題會議不定期召開,由專題會議發起人通知或提前一至三天報公司綜合部通知相關人員參加。

  ②專題討論會由發起人擬定會議議題,準備會議內容,確定參會人員。

  ③專題討論會的.性質由發起人提議,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根據會議性質確定參會人員名單及會議發言人。

  ④專題討論會必須形成正式的會議紀要或會議決議,并根據會議性質確定會議紀要或會議決議須傳達的部門及崗位人員。

  三、會議制度

  1.公司會議,要求參會人員一律簽到,會議簽到表由總經辦負責管理,遲到、早退、缺席均將作為績效工資、獎金的考核依據之一。

  2.公司會議如因工作原因確實無法出席,必須提前向上級領導請假(周例會須報總經理批準、資金例會須報董事長批準),但請假的次數,仍將作為績效與獎金的考核依據。

  3.參會人員必須攜帶筆和會議記錄本,對會議的重點內容和工作安排進行記錄。

  4.所有參會人員,進入會議室后要求手機一律調為震動(靜音)狀態或者關機。

  5.要求所有參會人必須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在主持人或其他發言人講話期間,任何人不得交頭接耳、打電話或做其他影響發言人講話或影響會場秩序的事情。

  6.會議討論時間,允許參會人員就工作中的問題進行爭論和辯解,但必須就事論事,不得借題發揮,故意刁難、挖苦、嘲笑爭論對方。

  7.所有參會人必須保持會場清潔衛生,不要在會議室內亂扔煙頭、紙屑等。

  8.會議進行中,如有重要電話需要接聽或回撥,需用手勢向發言人或主持人示意并走到會議室外方可接打電話。會議進行中,接打電話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9.培訓及學習例會、專題會議,由公司總經辦安排專人作會議記錄,會后將會議內容以文件的形式傳送給相關部門。

  四、處罰制度

  1.凡開會遲到者,每人每次現場交納罰款金10元,遲到時間超過五鐘者,按10元/分鐘現場交納罰款金。

  2.未經請假或未征得批準缺會者,第一次罰款200元,以后依次翻倍。罰款單由綜合部出據,總經理簽字批準,從工資中扣除。

  3.未經請假或未征得同意早退者,由綜合部出罰款單,每次罰款100元。

  4.會議進行中,未按規定關手機或未將手機調為靜音(震動)者,每手機鈴聲響一次,現場交納罰款金20元。

  五、附則

  1.本《會議管理規定》為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本《會議管理規定》于20xx年月日起正式頒布執行,試運行六個月,試運行期間的未盡事宜,公司將以文件的形式進行修改、完善。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管理原則:

  一、為保證管理效率和會議質量,根據服務中心日常工作安排和服務規范要求,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會議管理制度旨在增強會議的規范性和操作性,提供會議質量和效果。

  第二條會議組織

  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一、部門綜合會議:公司員工大會,整體工作部署、安排、計劃總結等,由辦公負責組織,部門領導主持召開。

  二、專業會議:公司性技術,業務綜合會,由主管部門提出,部門負責人審批,部門主管負責組織召開。

  三、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負責人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四、外辦會議:有外辦單位組織的各種會議,由辦公負責組織安排。

  五、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二)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三)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四)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五)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第三條會議安排

  一、行政事務會--總評當月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二、公司員工大會--總結上期工作情況,部署本期工作任務。

  三、經營活動分析會--匯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

  四、部門事務--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五、每周例會--每周五2:30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例會,提出對各部門的工作安排及各部門匯報一周工作情況,布置下周工作安排。

  六、每日晨會--每天早上8:00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晨會,聽取各部門昨日的工作匯報,存在問題,提出具體要求,對本日工作進行安排。

  七、臨時會議--主要是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突發事件,和其他外辦單位會議等。

  八、會議安排的原則--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九、公司月度例會、臨時行政會議一般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其他會議盡量控制時間。

  第四條會議準備:

  一、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通知參會者)。

  二、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

  三、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4、參加公司例會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準。

  四、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五、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六、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第五條會議紀律:

  一、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二、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三、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四、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五、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六、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七、討論式會議參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義,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八、遲到、早退、缺席按正常考勤制度處理,通知人員未通知到位同樣予以考勤處理

  第六條會議記錄:

  一、各類會議原則上由辦公負責記錄。

  二、部門會議由部門主管或指定人員負責記錄。

  三、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一)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

  (二)須會后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

  (三)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第七條會室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員工非接待客人和參加會議,不得隨意進入和會議室。

  二、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清潔,會議結束后要整理好會場。

  三、不得隨意移動會議室,接待室的家具和物品,不得隨意拿走接待室的報刊,雜志等資料。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11

  為了正確、規范的使用會議室,提高會議舉辦的效率及質量,發揮會議室作用,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使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規范化、合理化,以確保公司各類會議的正常召開,現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會議室的管理作如下規定。

  第一章管理部門及管理職責

  第一條公司會議室由公司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統一管理。

  第二條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職責:

  (一)會議室的.安排與協調;

  (二)負責會前物資的準備;

  (三)負責會議室使用記錄;

  (四)保證室內整潔衛生、設施完好。

  第三條在會議室使用后,及時檢查,督促使用人恢復原狀。

  第二章會議室使用規定

  第四條為了避免會議室使用時發生沖突,各部門如需使用會議室,需提前一天由向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提出申請,填寫會議室使用登記表,以便統一安排。

  第五條臨時召開的緊急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時,要及時通知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并在會后完善登記。

  第六條如遇公司緊急及重要的會議,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在不能調換的情況下,公司會議優先于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由部門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七條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設備、使用時間、參加人數、以及與會后與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檢查交接會議室的人員等。

  第八條會議室使用期間,請愛惜會議室的設備設施,使用部門需保持會議室的整潔,不允許有亂丟垃圾、亂扔紙屑等;請不要在桌椅上寫畫、敲擊和刻畫,請不要改變會議室設備、家具的位置,愛護會場設施(包括:麥克風、桌、椅、投影儀、屏幕、空調設施等),使用完畢后,務必將所有移動過的桌子、椅子、白板、設施設備等還原,離開時關閉電源、空調,并通知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共同檢查交接,如會議涉及使用視頻會議系統,行政部需增加設備管理員共同參與檢查交接。

  第九條使用完畢后,使用部門負責清潔會場。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予以警告。警告三次以上,列入黑名單。

  第三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一條未盡事宜由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解釋。

  會議室使用申請表

  xx年xx月xx日

  注:

  1、請不要在桌椅上寫畫、敲擊和刻畫,請不要改變會議室設備、家具的位置,愛護會場設施(包括:麥克風、桌、椅、投影儀、屏幕、空調設施等)。

  2、使用完畢后,使用部門負責清潔會場,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予以警告。警告三次以上,列入黑名單。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12

  一、會議的召集: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召集;總裁辦公會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召集;常務執行總裁主持召開的各種例會由總裁辦負責召集;其它委員會會議由委員會執行秘書召集;部門會議由各部門根據情況自行負責召集;總公司全年經濟工作會議由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召集。

  二、總公司會議根據會議內容分為:

  1、研究性會議。就總公司運營中具體問題進行研究的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做出多個可供選擇的方案和對策。

  2、決策性會議。對重大問題做出決定的會議。在充分明確決策內容和目的的前提下本著科學、求實與創新的原則,對重大問題做出切合實際的決策。

  3、貫徹性會議。就已經決定的事項進行貫徹的會議。會議布置的任務要明確。措施要實際,要求要具體,同時明確權責。

  4、業務性會議。非以上三類會議。召集者要精心組織,認真準備,以求達到會議的目的。

  三、總公司會議按照召集的對象分為:

  1、股東大會。是總公司的最高決策會議。每次召開會議前二十天由董事會辦公室發出通知并做好會議的`一切準備工作。

  股東大會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的事項負有督辦的責任。

  2、董事會會議。是股東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決策會議。每年召開若干次,每次會議召開前五天由董事會辦公室發出會議通知并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

  3、董事會特別會議。是董事研究突發性事件的重大決策會議。召集者必須在會前二十四小時發出會議通知,告知董事要研究的問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的事項負有督辦的責任。

  4、總裁常務會議。是在董事會決定、決議框架下就某類具體事項做出決策的最高級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總裁主持,參加人為總裁、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等人。由董事長辦公室在會前的兩日內發出通知。

  5、總裁辦公會議。貫徹落實總裁常務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的會議,由總裁或常務執行總裁召集并主持。參加人為總裁、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各部門負責人、總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辦公室在會前的兩日內發出會議通知。

  總裁常務會議、總裁辦公會議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負有督辦責任。

  6、常務執行總裁辦公會議。貫徹落實總裁辦公會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的會議,由常務執行總裁召集并主持。參加人為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各部門負責人、總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由總裁辦在會前的一日內發出會議通知。

  常務執行總裁辦公會議由總辦負責會議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負有督辦責任。

  7、需其他部門參加的部門會議由會議召集者提出申請,經常務執行總裁(重大會議須經總裁)批準方可召開。會議通知由會議召集者發出。

  四、會議注意事項:

  1、召開各種會議,要講究會議成本,注意會議效果。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開,可在小范圍內開的不在大范圍內召開。杜絕“會海”。

  2、任何會議的召開,必須做好會議準備,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議題、會議文件以及會議程序的編制等。

  3、任何會議的召開都要圍繞會議主題來展開。研究性的會議每人都要發言,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會議結果要提出問題的解決辦法,結果屬于所有參會者。會議要按時召開和結束,參加者必須準時到會,不能參加或準時到會時,須向會議主持者請假,否則每次罰款100-500元。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使公司的會議管理規范化、有序化,提高會議質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xxx有限公司會議召開。

  3、職責

  1、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級會議的組織、會場紀律的管理,會議記錄;

  2、行政人事部對公司級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安排的工作進行跟蹤、落實,以確保工作能夠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3、各單位內部會議由各單位自行組織,行政部予以協助。

  4、內容

  1、會議召開的原則

  2、公司所有的會議必須以精簡、有效、節儉的`原則進行;

  3、只有在需要時才召開會議;

  4、公司嚴格控制未預見的臨時性會議,對此類會議須按一會一報原則審批(臨時會議需報行政部批準)。

  5、會場紀律

  6、公司定于每周xxx下午xxx召開周工作總結與計劃例會,由行政部負責組織,緊急會議提前半小時通知。 周會的議程:總結上周工作,安排本周主要工作任務,商討工作中出現問題的具體解決方案。

  7、月底會議、季度會議、年度會議由行政部根據具體工作安排確定時間,提前二天通知各部門,各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確定會議時間。

  8、開會前5分鐘與會人員必須到達會場,同時將手機調到振動狀態或關閉;

  9、會場內嚴禁吸煙,未經批準,不得在會議期間進行私自討論;

  10、與會人員因為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出席會議,須在會前向會議組織單位請假,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能按時出席會議的原因(特殊情況可以采取口頭形式請假),得到組織單位批準后,才能請假。

  11、會議中途與會人員如有急事需離開,需向會議主持人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

  12、會議管理體制

  13、公司級會議召開前期,行政部準備好會議相關文件或資料,必要時進行會場布置、設備調試。

  14、行政部需在會議進行中做好記錄,記錄方式主要是速記筆錄。

  15、行政部做好會議記錄,并存放于公司共享資料相應文檔內。

  16、除各單位內部會議外,公司級會議資料由行政部整理、立卷、歸檔。

  17、對于沒有按時出席會議而又未請假者,由行政部參照公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5、引用文件

  1、無

  6、記錄

  1、《會議記錄》、《會議記要》、會議任務跟進表》

  2、其它

  3、本規定由行政部制訂并歸口管理;

  4、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14

  一、會議種類及時間

  1、公司月經營例會定于每月28日18:00召開;公司半月經營例會于每月15日18:00召開,以網絡會議形式,部門負責人參加;

  2、各項目部周例會定于每周五下午18:00,每月第一次周例會要求班長(含)以上管理人員全部參加,以后周例會主管以上人員參加;

  3、服務中心每天召開工作例會,做會議記錄,并以郵件形式報公司(指“總經理、總辦和品質部”以下相同);

  4、部門全體員工會議各職能部門每周召開一次,服務中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做好會議記錄并報公司。

  二、會議要求

  1、部門工作計劃和月報應于每月27日12:00前報公司,半月報于15日12:00前報公司。每延誤一次罰款責任人50元。

  2、與會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達,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因故不能按時參加公司級會議時,須向總經理請假,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部門級會議時,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無故遲到者,一次罰款20元;無故缺席者,一次罰款50元。

  3、如遇特殊情況,公司級會議開會時間、方式(地點)、參會者需要變更時,由總辦負責通知,通知不及時罰款10元/次人。

  4、公司會議由總辦組織并負責作記錄,并于次日下午18:00前整理出會議紀要并發至各部門郵箱。

  5、相關部門應定期召開部門會議,時間、地點、范圍由部門經理根據本部實際情況自行擬定,并將相關信息通知總辦。

  6、與會人員在會議開始前應將手機置于靜音和振動狀態。如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聽,經主持人同意后應到室外接聽,否則罰款50元。手機每響鈴一次,罰款20元。

  7、會議內容未正式發布前,嚴禁外傳,公司同意傳達的內容應及時向員工傳達;否則,對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15

  一、總經理辦公例會

  1、總經理辦公例會分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

  2、工作例會于每周一定期召開,由總經理主持。

  會議由總經辦召集。

  3、專題會議必須由主管副總經理提議,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召開。

  4、總經理會議都應做好會議記錄,必要時應形成會議決議。

  二、部門主管工作例會

  1、部門主管工作例會于每周一定期召開。

  2、公司經營班領導至少應有一人出席,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主持。

  三、重大事項專題會議

  1、需由部門經理提議,由總經辦統一安排。

  2、會議由部門經理召集、主持,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

  四、部門內工作例會

  1、部門內工作例會召開時間由部門自定。

  2、部門經理主持。

  五、以上會議共同事項:

  1、專題會議的召開應填寫《會議提案表》。

  2、會議經核準召開后,由總經辦發《會議通知單》。

  3、所有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

  4、會后形成會議紀要,及時傳達會議精神。

  5、以上第一、

  二、三項會議的會務工作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6、與會者應做好會議準備,準時出席。

  7、因故無法出席或無法準時出席者,應以書面形式請假,報上級領導批準,否則作無故缺席處理。

  8、由會議主持人負責會議考勤工作。

  9、會間應通訊工具,或將其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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