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備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設備維修安全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1
第一條維修動力設備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需切斷電源時,必須切斷電源。切斷電源后作業要堅持“沒電當作有電干”的原則
第二條切斷電源后,應立即在現場設立警示標志,以防他人誤操作發生危險。
第三條維修人員特別是電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第四條高空作業人員從事維修工作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帶,并有專人在場監護。
第五條維修設備時,動用電、氣焊明火作業時,現場周圍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條維修作業中,當維修人員中途必須離開無人看守時一定要設立警示標志,防止他人誤操作發生事故。
第七條維修工作完成時,維修人員要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通電試運行,設備正常工作后交付有關人員使用。
第八條維修工作全部結束后,清理好現場。
第九條維修人員要嚴格遵守本規定,不準違章作業。
第十條本規定由動力設備室制訂和檢查,報生產總監批準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2
1、在開工前由主任工程師負責編制安全防護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編制特殊工種及臨邊、四口、腳手架外側等各工種防護工作。
3、主任會計師認真審核安全防護設施費、臨時設施費及勞動保護計劃費。
4、監督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費及臨時設施費的專款專用。
5、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方能撥款購置。
6、購置防護用具必須由項目提出申請,由主任工程師審核,在由主任會計師審查、方能批準。
7、入庫要認真檢查、妥善保管、發放。
8、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必須按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實施。
9、安全防護設施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并有質量保證資料。
10、安全防護設施的設計、制作、搭設必須合理,符合標準化、定型化的要求。
11、全防護設施的拉結、支撐、間距、搭接方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支撐和搭接。
12、經檢查驗收或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安全防護設施不準投入使用。
13.出的問題和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并把檢查、驗收、整改、復查情況記錄在案。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3
一、為保證設備檢修的安全、順利實施,本規定對設備檢修的作業前準備、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和措施及檢修中安全要求做出了相應的規定。
二、檢修前準備
1、根據設備檢修項目要求,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檢修人員、檢修組織、安全措施;
2、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按檢修方案要求,組織檢修人員到現場,交代清楚檢修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并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3、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過程和安全工作;
4、設備檢修若需要高空作業或不可避免動火作業,則必須按相應規定執行;
三、檢修前的安全教育
1、檢修前必須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內容:
1)有關檢修的安全規章制度;
2)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或對策;
3)個人防護用品和用具的正確佩戴和使用;
4)檢修作業項目、人物、檢修方案和檢修安全措施。
四、檢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檢查各種工器具,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采取可靠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定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票志并加鎖;
3、對檢修作業使用的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設備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應對檢修現場進行檢查,保證無安全隱患;
5、對檢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器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6、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7、夜間檢修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五、檢修作業中和結束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修作業的工種人員應遵守本工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 3、電器設備檢修應遵守電器安全工作規定;
4、嚴禁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5、對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6、檢修結束后,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有關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7、檢修結束后,應及時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
8、檢修結束后應及時清理雜物、垃圾;
9、檢修結束后應對設備進行調試。
六、根據本公司的生產特點,生產車間設備在檢修時,還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拆裝設備零件要分類擺放整齊;
2、使用鏟車,拆裝分散設備機關時,要注意防滑落;
3、分散機檢修必須首先拆除分散盤;
七、安全檢修禁令:
1、不帶安全帽,不穿工作服禁止進入現場;
2、穿涼鞋、高跟鞋者,禁止進入現場;
3、上班前飲酒者禁止進入現場;
4、在作業中,禁止打鬧或有礙作業的行為;
5、檢修現場禁止吸煙;
6、禁止用汽油或其他化工溶劑清洗設備、機具和衣物;
7、禁止隨意潑灑油品、化學危險品;
8、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9、禁止挪用或損壞消防工具、設備;
10、現場器材禁止為私活所用。
設備管理制度
一、設備管理是生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現場管理的重要環節。加強設備管理,及時維護保養,使設備處于最佳狀態,對于保持正常的生產秩序,保證安全生產,穩定生產具有重要意義。
二、為減輕設備磨損,保持設備良好性能,延長使用壽命,防止設備與人身事故,提高設備利用率,使設備能優質、高產、低耗、節能、安全地運行,本制度對設備合理使用作如下規定:
1、學安排生產負荷,嚴禁設備超負荷運轉,禁止精機粗用;
2、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四懂三會”,持證上崗,嚴禁控制工藝條件各項指標,安全操作;
3、盡可能為設備創造良好的工藝條件,注意防腐、保溫、防潮;
4、針對設備的不同特點,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操作使用規程,并嚴格執行。
三、為保證設備的良好狀態,本制度對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作了如下規定:
1、設備的維護保養可分為:
1)日常保養(或稱例行保養)
重點是進行清洗、潤滑,緊固松動的螺絲,檢查零部件的狀況;
2)一級保養
除普遍地進行清洗、潤滑和檢查外,還要部分地進行調整;
3)二級保養
對設備的損耗件進行更換,對潤滑系統、電氣、機械轉動系統進行周期性維護
4)三級保養
設備主要部分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工作,同時更換一些磨損零件并對主要部件的磨損狀況進行測量、鑒定。
2、設備的日常保養由設備包干責任人每天進行;設備的一級保養由設備管理員負責進行,每周進行一次,并作記錄;設備的二級保養由設備管理員和包干責任人共同進行,每月進行一次,由設備管理員負責記錄;設備的三級保養收生產組長組織人員進行,每季度進行一次,由設備管理員負責進行記錄。
3、設備保養制度必須得到有效執行,執行情況可通過監督檢查來驗證,生產主管負責對生產現場設備完好情況的檢查來監督設備的日常保養,生產經理、生產主管負責對保養臺帳進行檢查來監督設備一、二、三級保養的執行。
4、設備管理員負責建立設備維護保養臺帳,并負責記錄詳細情況,并在每年年初編制設備年度保養計劃,在年底做好設備保養經驗總結。
5、本公司生產設備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養的主要設備為:磨砂機、分散機、電子稱、空壓機、噴房、鏟車、冷卻循環水泵、配電柜、靜電水處理器。
四、本制度對設備的檢修也作了如下規定:
1、設備的檢修可分為搶修和計劃檢修兩部分:
1)搶修
生產設備監時出現故障,而對設備進行的臨時性的更換零部件,并調整機構,以保證設備能使用到下一次計劃檢修。
2)計劃檢修
根據我公司的生產特點,我公司的計劃檢修可分為:
①、小修
對設備進行局部修理,清洗、更換和修復少量容易磨損和腐蝕較少的零件并調整機構,以保證設備有使用到下一次計劃修理。
②、大修
對設備進行全部拆卸、更換和修復所有已磨損及腐蝕的零部件,以求恢復設備原有性能。
2、設備搶修,必須成立搶修小組,通常由生產主管任組長,由操作工、維護保養責任人、設備管理員等人參加,必須要有計劃、有準備、有目的性、有安全防范措施,由設備管理員負責記錄歸檔。
3、設備的計劃檢修由設備管理員提出申請,收生產主管負責安排、組織、實施,收設備管理員負責記錄歸檔,計劃檢修同樣要做到有計劃、有措施。
4、設備的檢修必須符合《設備檢修安全規程》。
5、設備的計劃檢修必須根據設備使用實際情況而定,通常設備小修與設備的三級保養同步進,一個季度進行一次,而大修則通常每年進行一次,以具備的實際運行狀況而定。
6、設備的檢修必須建立臺帳,由設備管理員負責記錄歸檔,并由生產主管負責隨時抽查記錄歸檔情況,設備檢修臺帳必須包括公司所有設施、設備。
五、設備的日常管理和事故處理
1、設備的日常管理
1)必須對設備進行合理的分類、編號和登記,建檔案卡片。
2)必須建立設備臺帳。
3)每臺設備必須由專人保管,設備必須懸掛包機卡,注明設備型號、名稱、編號、制造廠名和保管人姓名。
4)必須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在檔案袋上標明設備名稱、型號、出廠編號、制造廠名與國別、出廠日期、設備統一編號、使用日期、使用單位、價值等,設備檔案包括:
①、設備出廠檢驗單
②、設備到廠驗收單
③、設備安裝完工報告單
④、設備使用說明書
⑤、設備修理圖冊
⑥、設備使用維護規程
2、設備的事故處理
按照本公司《事故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六、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設備管理員負責進行,由生產主管負責擔查。
七、設備管理員應及時推薦、實施現代科學的設備管理新方法,及時總結設備管理的經驗與教訓,改進管理方法,使各個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4
1、目的:
為了保證機臺正常運行,積極開展設備預防性維護,及時維修保養設備,防止設備異常停機和故障重復發生,避免維修操作不當造成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以達到消滅事故和安全運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機電設備維修安全操作管理
3、責任者:
設備工程組、生產部及機電設備使用部門
4、程序:
4.1電氣維修
4.1.1檢修低壓電器設備,應將設備停電后進行,并對可能送電和倒送電的開關斷開,熔斷器取下,并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4.1.2更換供電電源裝置時,必須關閉控制柜的總閘,鎖上安全鎖,維修人員負責保管鑰匙,合閘前由2人檢查電氣裝置安裝是否合理,確定準確無誤后方能送電。
4.1.3維修主攪拌、研碾機、灌裝機時應切斷斷路器,鎖上安全鎖。
4.1.4在調味室、空調房或熱水房等潮濕場維修電氣都要先切斷電源,不能停電時,至少有兩人在場一起工作。
4.1.5停電檢修時應先通知有關部門及時懸掛標志牌,以免發生危險。
4.1.6架梯登高工作時,應放穩靠妥,高空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如更換油炸段的照明設施
4.1.7清掃配電箱時,刷子的金屬部分必須用膠布包裹。
4.1.8使用電錘、沖擊鉆打墻孔時,必須帶好防護眼鏡。
4.1.9拆除線路時,應包扎好線頭,清理掉落的銅絲
4.1.10使用搖表測量絕緣電阻時,必須停電后方準進行。
4.1.11不準帶電作業,線路停電后,必須逐個驗電,確認無電壓后方可進行維修工作。
4.1.12注意感應高電壓,不能絕對信賴絕緣體,不可完全相信裝置,各種接地引下線在雷擊時不可靠近。
4.1.13檢修中,拆卸或組裝零、部件時,要保護好易損件和絕緣層。詳細檢查零部件緊固情況和導線的絕緣有無擠壓現象。
4.1.14保持操作現場衛生,不得亂扔包裝物、廢線頭、廢零件。
4.2機械維修
5)各種壓力機械的施壓部分,以及其它機械對人體有發生傷害的部分,都要設有安全裝置。
4.5.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要安設安全裝置。
4.5.2要切實做到不因安全裝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6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設備,應有0.6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圍有高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的欄桿。
7)電動機及動力傳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接觸的部分,應圍以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8)設備的拆卸、貯槽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設置堅固的圍柵、扶欄或蓋子。
9)發現操作的設備有嚴重故障,并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10)機械設備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志。
11)機械在轉動時禁止做以下維修工作:
a)用手拿拭布清掃軸或軸頭轉動部分。
b)取下或停用安全裝置及設施。
c)進行安裝、拆卸、修理等工作。
d)向轉動輪結合處澆抹潤滑油。
12)使用的活門及其它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置在照明充足的適宜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13)使用的活門及其它調整裝置,要便于操縱管理,反扣活門或經常關閉的活門和閘板應掛上明顯的標志。
15)為防止可燃性氣體產生爆炸應注意檢查:
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的嚴密程度,要達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在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證充分的換氣,禁止隨意動火。
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產生負壓。
含有可燃性氣體的管道、設備,停車修理前必須進行置換,分析合格。
16)開停車時必須作好檢查與聯系工作,在確認無問題后按規定進行開停車。
17)檢修后的設備開車,按《安全生產檢修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18)基建部門設備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設備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范,要知道試車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員在試車指揮者現場指揮下,方可進行試車。新安裝的基建設備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后方能帶負荷試車。
3.特種設備維修
3.1電梯維修
1.電梯設備維修人員必須是負責電梯設備維護保養并熟識電梯設備運作原理的電梯維修持證人員。
2.電梯維修人員在工作時必須戴安全帽,使用電梯專用安全工具。
3.電梯維護人員在每天工作開始前除對電梯作準備性試車外并應每天到機房內對機械和電器設備作巡視性檢查。
4.進行安全技術檢查時,不應一人進行,應有主持和助手互相配合。
5.電梯在作定期的維修性檢修或加油時,或在修理后試車時,不得載客和裝貨,同時應在首層廳門口處懸掛“檢修停用”的標示牌。
6.電梯在進行維修、檢查、清潔工作時,應根據具體情況斷開相應位置的開關。
⑴在機房時應將電源總開關斷開。
⑵在轎頂時應將安全鉗聯動開關和轎頂檢修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⑶在轎廂內應將操縱盤上的電源開關斷開。
⑷在底坑時,應將限速器張緊裝置的安全開關和底坑檢修按鈕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7.電梯在維護檢查、修理時所使用的行燈必須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使用單位應在機房、井道底坑,轎頂裝設檢修用低壓插座。
8.電梯所有的電氣裝備和管道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裝置。
9.嚴禁維修人員在井道外探身到轎廂頂或轎廂地坎上各站一只腳來進行較長時間的檢修工作。
10.每次維修均應作好記錄,存于設備檔案。
11.電梯在發生下述三種嚴重情況時,須經有部門嚴格檢查,修復鑒定后方可使用:
⑴當電梯發生嚴重沖頂和撞底時;
⑵發生地震時;
微震和輕震對電梯的破壞不大,但轎廂或對重導靴有可能脫開導軌或一部分電線被切斷,此時開動電梯就會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發生火災時:
把各層廳門關閉,防止火勢向其他層樓蔓延,將電源切斷。
12.不可用身體或腳來代替手操作,更不可利用物體吊在控制開關上或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電梯上下行駛。
13.當電梯在運行時,應絕對禁止揩拭,潤滑或維修機件(在檢修時例外,但要做好安全措施)。
14.不允許乘客電梯經常作為載貨電梯使用。
15.不允許裝運易燃、爆炸的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技術部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16.嚴禁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
17.不允許撳檢修、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中消除信號之用。
18.不允許開啟轎廂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來裝運長物件。
19.在等待裝物或人員時,其他人員不可站在轎廂和井道廳門之間,應站在轎廂內或井道廳門外面等候。
20.轎頂上部,不得放置雜物。
21.行使時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將轎廂停止,再換向啟動。
22.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起動或停止。
23.載荷應盡可能穩妥地安放在轎廂中間,以免在運行中傾斜。
24.如果遇井道底坑內的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后,才可把水弄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25.如遇有電氣設備發生燃燒時,應把有關的電源切斷,除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外,采用1211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等避電滅火機進行搶救。
26.電梯發生事故,電梯維修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須設標志,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27.必須為電梯建立健全的管理維修保養制度<>,并將每次發生的故障、每次檢查的經過、結果,維修保養等作詳細的記錄。
28.轎廂頂部除電梯自身的設備外,不得放置其它雜物。人在轎頂工作時,站立時應有選擇,且腳下不得有油污,否則應先打掃干凈,以防滑倒。
29.人在轎廂頂準備檢修開動電梯以觀察有關電梯部件的工作情況時,必須牢牢握住轎廂繩頭板、轎架上梁或防護柵欄等機件。不能握住鋼絲繩,并注意整個身體置于轎廂外框尺寸之內,防止被其他部件撞傷。
31.因維修保養需停機時,須確認轎廂內無乘客方可停機,斷開相應開關,掛標示牌,用相應絕緣等級工具進行操作。
32.在維修保養中必須注意工作協調和配合,有人協同工作時,行機、停機都必須揚聲,得到對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33.在機頂檢修、保養工作時,除判斷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止快車運行。
34.維修保養結束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
4、機修房工具、設備
1、使用銼刀、刮刀、手錘、臺鉗等工具前應仔細檢查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損裂,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2、鑿、鏟工件及清理毛刺時,嚴禁對著他人工作,要戴好防護鏡,以防止鐵削飛出傷人。使用手錘時禁止戴手套。不準用扳手、銼刀等工具代替手錘敲打物件,不準用嘴吹或手摸鐵削,以防傷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時和毛刺。
3、用臺鉗夾持工件時,鉗口不允許張得過大(不準超過最大行程的2/3)。夾持園件或精密工件時應用銅墊,以防工件墜落或損傷工件。
4、鉆小工件時,必須用夾具固定,不準用手拿著工件鉆孔,使用鉆床加工工件時,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輪機按砂輪機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5、用汽油和揮發性易然品清洗工件,周圍應嚴禁煙火及易然物品,油桶、油盤,回絲要集中堆放處理。
6、使用扳手緊固螺絲時,應檢查扳手和螺絲有無裂紋或損壞,在緊固時,不能用力過猛或用手錘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時,應該特別注意安全。
7、使用手提砂輪前,必須仔細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防護罩是否完好,電線是否磨損,是否漏電,運轉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處,防止砂輪片接觸地面和其他物品。
8、使用非安全電壓的手電鉆、手體砂輪時,應戴好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橡皮墊上。在鉆孔或磨削時應保持用力均勻,嚴禁用手觸摸轉動的砂輪片和鉆頭。
9、使用手鋸要防止鋸條突然折斷,造成割傷事故;使用千斤頂要放平提穩,不頂托易滑地方以防發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統一指揮及必要安全措施,協調行動。
10、使用剪刀車剪鐵皮時,手要離開側刀口,煎下邊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時處理,防止刺戳傷人;帶電工件需焊補時,應切斷電源施工。
11、維修機床設備,應切斷電源,取下保險絲并掛好檢修標志,以防他人亂動,盲目接電,維修時局部照明用行燈,應使用低壓(36v以下)照明燈。
12、不得將手伸入已裝配完的變速箱,主軸箱內檢查齒輪,檢查油壓設備時禁止敲打。
13、高空行業(3米以上)時,必須戴好安全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4、使用強水、鹽酸等腐燭劑時要戴好口罩,耐腐燭手套,并防止腐燭劑倒翻。操作時要小心謹慎,防止外濺。
15、設備檢修完畢應檢點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在確認沒有遺留在設備里時,方可啟動機床試車。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5
1.總則
1.1為加強對高壓設備維修的管理,預防不安全作業引發的打擊、沖擊、火災、爆炸等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高壓設備維修作業的管理,縣域公司參照執行。
2.術語
高壓設備維修作業是指在設計壓力不小于10.0MPa的設備、固定式壓力容器和移動式壓力容器進行的維修行為。場站包括母站、子站、標準站、L-CNG站等,成員企業其他類似場站可參照執行。設備包括:壓縮機、儲氣井、加氣機、卸氣柱、順序控制盤、高壓氣化器、儲氣瓶組、緩沖罐等高壓設備。
3.高壓設備維修作業的準備
3.1凡屬高壓設備維修作業,必須按照本公司的`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證。
3.2作業前應根據該次作業的對象和條件進行風險評估,識別出危害并確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3申請人作業前應編制維修作業方案,包括組織安排、人員分工、安全措施等,包含拆除作業、恢復供氣作業。
3.4作業前應由現場負責人對參與作業的人員進行作業安全技術交底,作業人員知曉安全風險和防范措施。
3.5現場負責人應對作業范圍、環境、人員資質和狀況、安全措施等全面檢查,確認滿足作業條件方可下達作業指令,并記錄。
3.6應對承包商的作業人員組織專門的培訓教育,并做好相關記錄。
3.7作業前作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3.8對維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設備應經專人檢查,確認處于正常狀態。
4.高壓設備維修作業的實施
4.1嚴禁無證、超范圍維修。
4.2作業人員嚴禁擅動作業范圍以外的設備。
4.3歸口管理部門人員指定人員實施現場監督。
4.4嚴禁帶壓進行維修作業,作業前屬于維修范圍的管道及設施必須卸壓,且應檢測壓力并記錄。
4.5能拆卸的設備應安排在非防爆區進行維修。
4.6監護人應針對安全措施進行專項檢查,對作業過程進行監護。
4.7恢復供氣時,要嚴格按照檢修方案實施,全面落實安全監護工作。
4.8通氣后要進行泄漏性檢查;CNG壓縮機工作前,要對壓縮機進行人工盤車。
5.高壓設備維修作業的結束
5.1現場負責人應會同有關維修人員確認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5.2因檢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要恢復正常。
5.3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安全措施設備等應及時拆除。設備、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應進行檢查,并簽字確認。
5.4現場負責人會同設備管理部門對設備等進行試壓、試漏、試運行,并做好記錄。
5.5維修后累計運行一定小時數后應對該次維修范圍的設備應再次進行檢查,具體由各部門根據設備說明書等確定。
6.現場應急處置
6.1現場負責人應明確作業人員的應急分工;作業人員應熟悉應急處置措施,會使用應急器材和物品。
6.2作業現場應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和物品,并建立清單。
6.3如出現異常情況,危及檢修人員的人身安全時,運行管理部門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維修,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6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設施、設備的安全技術管理,保證公司設施、設備的技術狀況良好、安全生產、節能增效,充分發揮設施、設備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確公司內所有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所有檢維修作業。
3職責
1)總經理對大檢修計劃進行審批,計劃停車檢維修由廠長批準。
2)生產安全委員會對檢修現場的作業安全進行監督。
3)生產安全委員會負責對檢維修現場的交叉作業和檢維修期間的生產活動進行協調。
4)各系統職能部室負責對所屬生產設施的檢維修情況進行監督。
5)各系統職能部室相關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區域的檢維修作業進行管理。
6)作業相關人員必須對整個作業過程負責。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檢修計劃的下達:
1)設備檢修計劃分大修計劃、計劃停車檢維修、日常檢維修。
2)根據設備檢維修間隔期以及日常設備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各部門應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產設施(包括安全設施)大修計劃、計劃停車檢修計劃(包括安全設施),大修計劃由企業管理匯總,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和設備運行狀況,組織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計劃,送交檢修單位副經理審核,由總經理批示,下達年度大修計劃。
3)年度大修計劃由企業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編制上交,同時提出備品備件、材料、工具計劃,制訂的檢修計劃應包括檢修項目及內容、檢修單位各級檢修負責人、檢修進度等;計劃停車檢修計劃應根據生產任務、外部供電情況、供水情況或節假日等情況制定。
4)日常檢維修計劃由各系統職能部門編制,分管副經理審核后下達。
4.2檢修準備工作
1)大修計劃實施:成立大修工作組,設立大修指揮長、成員、指揮部地點、時間,形成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與協調。
(1)“五到現場”:思想工作到現場、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設計科研到現場、生活服務到現場,切實抓好停車、置換、檢維修、試壓開機“四個環節”。
(2)大修計劃實施過程中,采用“五新技術”必須辦理審批手續,進行風險控制,對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設施的校驗或檢測,組織有關部門試車驗收。
(3)重大設施檢維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檢維修項目、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安全措施、人員配置、備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設施,試機驗收規程,并經檢修單位分管副經理審批。
2)企業管理部根據檢維修計劃制訂風險分析、風險控制措施,方可實施。
(1)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計劃編制檢修施工方案,落實檢修人員的具體分工及安全措施。
(2)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任務劃分作業組,凡兩人以上的檢修作業,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檢查和落實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和檢修人員必須到檢修現場核實檢修任務,并與作業人員及其相關負責人交換意見,制定安全措施。
(4)檢修負責人要做好檢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檢查,安全可靠。
4.3檢修作業管理
1)檢維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現場應設安全防護欄桿、警示標志,確保檢維修安全。
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執行。
3)檢維修過程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進行作業管理。檢修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辦理動火、高處、進入受限空間、能源介質、大型吊裝、交叉、其它危險作業等的作業證,作為檢維修、施工依據。
4.4設施交接
1)檢修前交接
(1)生產部門應制定停車方案,并按規定進行停車,對生產設施進行卸壓、降溫、排凈、置換、隔離,切斷需要檢修設施的水、電、汽、氣。
(2)分析測定檢修環境空氣中的有毒和可燃氣體的含量,應達到安全要求。
(3)檢修負責人和生產部門負責人應在現場檢查檢修設施,符合安全條件的交檢修單位,同時指派一人在檢修現場協助工作。
(4)設施移交后,生產單位未征得檢修負責人同意,不得使用。
2)檢修后交接
(1)檢修完畢后,檢修單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設施內部遺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掃管路,清理應拆除的盲板或墊圈阻塞;三是清除現場的雜物垃圾。
(2)檢修完畢后應進行試漏、試壓、試車,做好記錄,恢復原有的安全防護設施。
(3)檢修完畢要執行交接驗收手續,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合格,安全設施恢復完備。
(4)生產單位對檢修前切斷的管線、重點設施及人孔等,要由專人檢查處理并復原。
(5)生產設施、安全設施大修、計劃停車檢維修要有完整檢修記錄,并存檔。
(6)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后,由企業管理部組織使用單位對大修質量進行驗收,計劃停車檢修、日常檢維修由使用部門組織驗收,并記錄。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7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志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B、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C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設備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設備檢驗
A、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并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志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B、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C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設備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設備檢驗
A、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并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8
1.總則
1.1為了加強施工與檢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與檢修人員的,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并解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維修作業管理。
2.施工組織
2.1由企業組織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
1.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動土施工,必須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
2.所有建筑安裝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內容。大型吊裝、水下及深坑作業、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2.2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等,在逐級布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項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
2.3有兩個以上部門聯合施工時,應由建設部門和總承包部門統一組織管理現場安全工作,分包部門必須服從建設部門和總承包部門的指揮,對分包的工程項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部門,不得對其發包工程。
2.4參加施工的人員以及外來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項的安全教育培訓,施工部門必須同時遵守生產建設部門的有關安全制度并接受監督。
2.5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關危險作業分別按危險作業有關規定執行。第八條 對承包、外包給有資質的建設施工部門進行的施工項目,企業應與建設施工方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同時遵守本制度,若建設施工部門的作業對企業構成影響、危及企業安全,應及時制止。
3.施工現場管理
3.1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并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時建設的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衛生的要求。
3.2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危險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措施、安全標志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或拆除。
3.3施工現場的道路、溝渠必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志。
3.4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季節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雨季來臨之前應對排水系統、臨時設施、電氣設備和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檢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季過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3.5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臨時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程要求。
3.6施工工地材料、機具、設備的堆放,必須整齊穩固。拆除的材料、腳手架、工具等要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7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存放,必須設專庫專人管理,并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3.8施工現場要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關履行動火、用火手續。
4.施工機械與電氣設備
4.1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該機械安全規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持機械設備完好。
4.2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位,都要裝設防護裝置。
4.3起重機械、木工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4.4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工具、線路必須配有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4.4.1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護接零或接地良好。
4.4.2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和臨時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
4.4.3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用具,必須絕緣良好,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4.4塔吊、龍門吊、汽車吊及鉚焊平臺等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5.拆除工程
5.1施工部門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經技安、設備等部門審查確認,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
5.2拆除工程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
5.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天然氣管道、水管網線、供熱管道等干線通往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5.5施工人員從事拆除工作時,應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其它穩固的`結構部位上操作。
5.6拆除區周圍應設圍欄,掛警告牌,并設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5.7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后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嚴禁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應保持穩固。
5.8拆除的物體不準由上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或順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場地。
5.9在拆除石棉瓦及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其長度不得超過3米),鋪設跳板(或使用移動板梯),腳踏瓦釘處進行拆除。
5.10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電線路,應設置另外的配電線路。
5.11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載拆掉后,方可以拆除。
5.12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準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生倒塌。
6.土石方工程
6.1凡在地面上開挖建筑、構筑物基礎、設備基礎以及其它基礎和在地面上建造圍墻及橫穿公路、開挖各種管溝、電纜溝等作業都屬于動土作業。
6.2動土作業必須按規定由施工部門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經批準后方能施工。
6.3動土作業施工時應按《危險作業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7.檢修準備
7.1重大檢修項目應在檢修前必須事先制定安全檢修計劃,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7.2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計劃要求,親自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7.3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7.4根據檢修計劃的要求,生產部門要為檢修部門創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部門,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7.5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7.6檢修轉動設備、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的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標志牌或上安全鎖卡。
7.7檢修部門的項目負責人要檢查動火證、設備內作業證、高處作業證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情況。
7.8檢修部門的項目負責人應檢查檢修中需用防護器具、消防器材準備情況。
8.檢修安全規定
8.1檢修前,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詳細檢查并確認工藝處理合格、盲板加堵準確等情況,每項作業前,按要求對現場進行檢查,經檢修分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作業。
8.2檢修中的危險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進入設備作業、吊裝作業、抽堵盲板作業、動土作業等)應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8.3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進入檢修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工),必須佩戴安全帽。
8.4檢修的設備、管道與生活區域內的設施、管道及運行中的設備、管道有連通時,中間必須隔絕。
8.5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
8.6在生產危險化學品場所檢修時,要經常與操作工聯系溝通。當生產發生故障,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等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
8.7各部門使用的臨時工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在生產車間現場用工時須接受車間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可以使用臨時工的崗位作業(作業內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溫或其它特殊作業)。
8.8臨時工作業時,項目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同步監護,監護人必須是責任心強,有經驗的人員擔任。
8.9監護人必須堅守現場,并檢查、落實好相應的措施,當生產現場發生異常情況時,須及時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并作好自我保護。
8.10檢修完工后,必須做到一切安全設施恢復到正常狀態。清理現場,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8.11檢修后的設備,必須按規程進行試運行,合格后生產、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9.維護、保養
9.1定期對設備設施、安全附件、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10.附則
10.1本制度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10.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9
1目的:機械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在機械壽命的全過程中,采取各種形式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消除一切使機械遭到損壞、使人身健康與安全受到威脅、使環境遭到污染的因素或現象,避免機械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施工生產。
2適用范圍
2.1機械安全管理貫徹于機械管理的全過程。
2.2從選購開始就要注意機械的安全設計是否先進,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防護標準的高低,并把在用機械的使用情況反饋給設計、制造單位。
2.3機械設備實行專業化管理,公司、各項目工地、各施工處必須建立機械管理網絡,明確職責,責任到人。
2.4加強機械正確使用、安全運行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本機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注意機械本身及機械化施工的安全。特別要重視安全裝置的檢查與使用。
2.4.1保養和修理時既要消除機械故障、恢復機械性能,保證機械使用安全,又要注意保養和修理作業中的安全。
2.4.2保管和運輸中要注意不使機械受到損傷、產生故障,引起不安全因素;不使機械備品配件、附屬裝置和油料損壞或變質。
3管理的內容
3.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械的安全指標應列入企業經理的任期目標,企業經理是企業機械的總負責人,是“第一安全員”,要對企業的機械安全負全責。
機械安全責任制的雙落實:一是組織落實,要有施工生產的安全機構,既管施工生產的安全,又要管機械的安全。機務部門也要有人專管機械的安全;二要內容落實,安全管理的內容和責任要落實到各項制度中,落實到每個人頭上,落實到施工生產的實踐活動中。
3.2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
對于機械化施工中的重大吊裝方案,重要機械拆裝方案,大型機械的轉運、改造方案,特大、特重對象的運輸,危險地段的施工以及季節氣候變化對機械安全運行的影響等等,都要編制安全施工、安全運行的技術措施,以確保施工、生產和機械的安全。對機械應按要求使用安全保護裝置,以加強和提高機械的安全防護能力。在機械修理、保養中要制定安全作業技術措施,保障人身和機械安全。
3.3貫徹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3.1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超載、超重、超壓、超速使用機械,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3.3.2聽從施工人員指揮,正確操作機械。對違反機械性能、安全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3.3.3保持機械、工具和工作場所的整齊清潔。從事危險作業的區域,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3.3.4隨時注意機械的儀表指示、起吊信號和公路標志等,認真做好機械的維護、保養工作。
3.3.5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具。
3.3.6嚴格電氣設備的使用,非本機人員不得啟動開關,不使用不合要求的熔絲,離開崗位時應切斷電源,發生問題時,應請電工處理。
3.3.7作業場地的地面和周圍環境應能保證機械安全工作,進入施工地點的道路應能保證機械安全通過,必要時應加以修整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3.8與安監部密切配合,每天關心天氣預報,尤其在沿海大風季節及時作好防風措施,提高吊機抗風能力;
3.4對各種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業技術訓練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后,方可獨立操作。在企業的.安全生產教育中都應有機械安全教育的內容。
3.5認真搞好機械安全檢查活動
3.5.1機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裝置的檢查,主要是消除機械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3.5.2機械安全施工生產檢查,主要是檢查施工條件、施工方案、措施是否能確保機械安全施工生產;
3.5.3機械安全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堅持推行定期檢查與非定期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制度,檢查、信息反饋、隱患消除、質量認可,必須有書面記錄,形成閉環管理。
3.6從嚴抓安全,發生機械設備事故時,做到“三不放過”,處罰要嚴,反之對在事故預防上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重獎,做到賞罰分明,安全責任與經濟責任掛鉤。
3.7按規定抓好機械設備的前期管理,機械從選購開始,就要注意機械的設計是否安全、可靠,安全裝置是否完善、可靠,防護標準的高低,并將在用同機型的使用情況及時反饋給設計、制造單位,必要時派人進行監造。
3.8加強機械設備各類機務人員的培訓,提高機務人員的思想和技術業務素質,培養合格的管理、技術、操作、維修、保養人才;
3.9鍋爐壓力容器、儀器儀表等其它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按國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有關規程、制度執行。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10
1、目的
為確保設備安全經濟運行,使設備經常處于最佳技術狀態,以良好的設備效能和投資效果來保證企業生產經營目標的實現。設備維修保養分為計劃性、故障性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xx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工程部:是公司設備安全運行及維護保養的制度制修訂與實施的歸口管理部門和執行機構。
3.2門店管理中心:負責依據本制度規定對各項設備的安全運行、操作規程、日常維護及保養、故障維修的組織執行情況予以監督,并有義務配合組織部門協同兌現落實。
4、管理內容及要求
4.1計劃性維修的管理
4.1.1維修計劃:維修計劃由各門店作業車間負責編制,維修計劃分年度計劃(設備大修計劃)和月度計劃(設備中、小修計劃),年度維修計劃在每年的1月10日前將全年的設備大修計劃編制完成后上報,月度維修計劃在每月5號前上報。
A類、B類設備原則上每年應進行一次計劃性大檢修。
4.1.2維修計劃的`上報和管理:
設備年度維修計劃:作業車間→門店店長→門店管理中心→公司商品部→公司總經理
設備月度維修計劃:作業車間→門店店長→門店管理中心→公司商品部→公司總經理
設備維修計劃上報批準后,作業車間、店長、門店管理中心、公司商品部均應保存備查。維修計劃均以OA傳送存檔。
4.1.3維修計劃的執行和檢查:
門店店長為維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門店作業車間負責人應根據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相關文章:
設備維修安全管理制度11-30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11-30
維修設備管理制度11-29
【精華】維修設備管理制度11-29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1-28
維修設備管理制度(合集15篇)11-29
維修設備管理制度必備[15篇]11-30
(熱門)維修設備管理制度15篇11-29
維修設備管理制度常用(15篇)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