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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校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30 11:08:58 好文 我要投稿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精華)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精華)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

  1、負責學校資產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校產的.建帳、建檔及存檔工作,負責組織檢查校產管理使用情況。

  3、年度初指定校產管理計劃,年度結束編制新增校產匯總表,及時歸集校產檔案資料。

  4、組織部門管理員管好,用好校產。

  5、在師生中組織宣傳愛護校產活動,搞好校產管理。

  6、參與班級目標管理相關內容考核,對損壞公物和賠償情況及時通報。

  7、負責組織對校產的維修維護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2

  一、指導思想:

  探索新形勢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與途徑,同時加強對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過程(平時)考核與終結(期中或期末)評議相結合,重在平時考核的`考核評估機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正常化。

  二、考核領導組

  組長:陳曉波

  副組長:萬德良、倪濤

  成員:楊宗勝、繆國梅、陳智明、劉禮奎、郭平、黃建。

  領導組下設工作組,工作組由學校行政人員、后勤人員、值周組、值周班級、值周學生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情況收集整理、考核評估等具體工作。

  三、考核對象:

  班主任、下班教師(補充職責及其考核辦法附后)

  四、考核內容及辦法

  1、學月考核

  考核內容:班隊紀律、環境衛生、安全工作、黑板報、表冊資料、學生活動。(具體操作附后)

  2、學期考核

  考核內容:常規工作(15分)班級建設(15分)、體育衛生(30分)紀律(20分)、學生活動(25分)。(考核細則附后)

  五、 考核結果及使用

  1、學月考核結果作為當月班級工作考核質量獎。

  2、根據學期考核結果設班級評估一等獎6名;其余均為二等獎。

  3、學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級才能被評為校文明班;各級先進班隊集體的推薦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班級中推薦;各級優秀班主任、輔導員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教師中推薦。

  4、各班主任負責該班的班級考核結果,直接與當年的年度考核、增資、晉級掛鉤。

  六、班級常規管理考核未盡事宜由考核領導組負責解釋。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3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信號及交通標志,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保持自行車功能的`齊全可靠,落實人員對自行車進行檢查。

  3、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靠右側行走,要走人行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通口的護欄。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通過鐵路道口,確認安全后,方準通行。不準在鐵路上行走,玩耍。

  四、乘坐車輛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輛。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經批準的由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并簽訂有關安全協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建立路隊制,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系,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八、交通安全工作專人主管,落實責任。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4

  為了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充分地利用好現有的先進教學設備、設施進行現代化教學,延長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提高校產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設一名兼職教師負責校產的管理及登記工作。

  2、對新添置的設備、設施等校產必須及時做好入冊登記手續。做到先入冊后使用。

  3、各功能室(包括課室)都有一位專職或兼職教師負責室內設備、設備的保管。

  4、各功能室都必須有規章制度,要求師生進室后必須遵守。

  5、凡各類設施、設備的“進出”(包括教學儀器的臨時借用),都要辦理相應的借記手續。

  6、功能室每次使用完后,任課的老師要按要求把該功能的設備、設施等放回原位。負責功能室的教師有權要求使用功能室的老師把該室的設備、設施整理好。

  7、未經領導或負責老師批準,任何人不能隨便動用學校的設備、設施和場室。如有違反,則追究責任

  8、設備、設施的損壞:

  (1)屬自然損壞或失效的`,負責的教師要及時上報總務處進行維修或報廢。

  (2)屬人為性損壞的,分責任,按價賠償。

  9、每學期末,負責校產登記的老師要做好校產的清點工作,作好記錄。該添置的上報添置、該維修的安排維修。做到科學管理、物盡其用,盡可能發揮現有設備、設施的作用。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5

  中小學校園管理制度

  一、校園規劃完整,布局合理,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相對獨立。校園力求做到凈化、綠化、美化。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建立衛生包干和檢查評比制度,教學、辦公、生活、運動場所的衛生管理責任到班、到人,定期開展檢查評比。校園大環境整潔有序,無亂堆、亂放、亂建現象。校內排水通暢,道路平整。車輛停放整齊,地面無雜物,墻面無污損,無衛生死角。教室、辦公室、實驗室、餐廳、運動館所窗明幾凈,空氣流通,物件安置有序。廁所設施齊全,清潔衛生,無亂涂亂寫,無污水雜物。

  三、搞好校園綠化、美化。種好、管好樹木花草,適當建設校園小景區,力求簡潔、實用,做到“上有大樹遮蔭,下有綠草鋪地,間有鮮花點綴”。花草樹木無踐踏、攀摘現象。綠化、美化要與建筑的總體布局相適應,校園綠化覆蓋率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四、重視校園文化建設。校園環境的布置高雅大方,體現教育特色;校門端莊,校牌得體,校訓上墻。按規定懸掛、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地圖、名人畫像、名言警句、師生書畫作品;校園內要張貼《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黑板報、公示欄、宣傳櫥窗及時更新,內容健康;大力推廣普通話,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語規范。搞好圖書閱覽室、團隊活動室和教育展覽室建設。常組織開展有益的、健康向上的團隊活動,不搞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動,嚴禁暴力、兇殺、色情、恐怖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在學校中傳播。

  五、凈化校園周邊環境。杜絕學校周圍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校園內無高壓線穿過,校園外不靠近河流、水庫及山體坍塌、滑坡等危險地段,學校周邊無電子游戲機營業點、歌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200米內無網吧。

  六、建立安全防范制度。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在教學活動和交通、飲食,取暖、用電以及體育、勞動、集體活動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的財務、檔案、食堂、宿舍、專用教室和傳達等部門、場所指定人員負責,實行崗位責任制。節假日安排人員值班、護校。

  七、校內商店具有經營許可證,不強迫學生消費,不出售無保質期和過期的食品。

  中小學校舍管理制度

  一、學校校舍(含附屬設施,下同)的建設符合學校的長期規劃,滿足學校發展的需要,有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有投資計劃和資金籌措方案,按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新建校舍要專人負責,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竣工后須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才可使用。建立校舍資料檔案,做到產權歸屬清楚,產籍資料完整,全面準確地反映校舍的變化情況。

  二、學校嚴格按照校舍設計的功能,確定用途、荷載和使用年限。學校校舍未經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不得隨意改變校舍的使用功能,不得隨意拆建、改建,不得違章搭建建筑(構筑)物,也不得將校舍出借、出租給外單位或個人長期(半年以上)使用。

  三、學校校舍的改建、擴建或者拆除(部分拆除),須由學校提出意見并籌備好資金,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由設計單位搞好施工圖紙,通過合法程序向社會公開招標具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四、重視校舍安全。對建設年代久遠、結構質量低、抵抗自然災害能力差,地處山坡邊、水岸邊,抗震設防地區的混合結構、石結構的校舍,要定期組織檢查,并聘請具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對出現問題的校舍做出鑒定。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應及時發出危險校舍通知書。屬D級危房的要立即封閉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時改造。屬B、C級危房的,要及時加固、維修或改建。

  五、建立自然災害預防制度,制定防險救災應急預案,切實做好防洪、防風、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師生提高安全意識,維護好校舍。發生災害性天氣時,要加強值班巡查,發現校舍損壞和險情時,要做力所能及的維護、加固。

  六、加強校舍的維護管理。校舍的走道、樓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堵塞緊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門、上鎖。經常檢查和維護學校的排水系統、供電線路及消防器材等設施。各類建筑物的'豎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應保持通暢,發現破損,要及時修補。對老化的供電線路,必須及時更換。要保證校園內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中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遵守秩序,按組入座,不許喧嘩,不得擅自動桌上的儀器。

  二、實驗前,學生必須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原理、步驟和儀器的使用方法,根據實驗教師開出的儀器清單,檢查實驗用的儀器是否齊全,如發現儀器、用品破損或遺漏應立即報老師處理。

  三、實驗時,學生應在老師的指導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實驗步驟進行,要仔細觀察實驗現象,如實記錄實驗數據。實驗過程如儀器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老師,聽候處理。

  四、愛護儀器,節約水、電和藥品。實驗時應注意人身安全,操作帶電儀器及使用有毒有腐蝕性藥品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觸電、中毒、受傷等事故發生。凡違犯操作規程,造成儀器損壞者,應按規定賠償經濟損失。確屬正常損壞,經老師核實,予以報損。

  五、實驗完畢,要關閉電源、水源,拆開實驗裝置,將所有儀器擦試(或洗滌)干凈,并清點整理好,放在規定的位置上。不得將實驗室的任何物品帶出室外。

  六、實驗廢液應在實驗結束后收集并進行委托處理,經處理后方可排放。排放應達到國家廢水綜合排放水質標準。

  七、各室應備有效的消防措施。每個化學實驗室應設置一個事故急救沖洗水嘴和急救箱。滅火器及急救箱中的藥品應注意及時更換。

  八、學校應設專職實驗教師,并由其對上級調撥或學校自購的教學儀器(含標本、模型、藥品、掛圖等,下同)進行驗收入庫、做帳。做到實驗室有明細帳、實驗教研組和學校總務處有總帳,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做實驗所需教學儀器,必須提前通知實驗教師做好準備。要及時辦理借用、歸還手續。實驗教師驗收歸還儀器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報損或賠償)。學期結束,實驗教師必須認真進行一次教學儀器清查盤點工作,并向學校報告盤點結果。對需要維修、保養的儀器、器材應采取措施及時維修保養。

  九、儀器應有專室存放,并科學地擺放在儀器櫥中,做到陳列整齊、取用方便、科學合理。櫥外應標明儀器類別、編號、名稱和數量。組合儀器要單箱保管,以防配件散失。化學藥品應和其它儀器分室保管。劇毒及危險藥品應按不同性能進行專門管理,妥善放在專庫、專柜中,實行雙人雙鎖保管,嚴格領用登記手續,嚴格控制發放量,剩余部分應及時收回。儀器儲藏做到“十防”。

  十、教學儀器僅供本校教學使用,一般不得借與外單位和非教學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準方可借出,歸還時如發現損壞,應視具體情況照價賠償。

  十一、實驗室要建立技術檔案。對各種技術文件,如實驗室操作規程、產品說明、線路、圖紙、化學配方、技術標準等要分類編號,妥善保存。

  十二、實驗室、儀器儲藏室嚴禁進行其它活動,嚴禁存放私人物品。

  中小學體育器材場地管理制度

  一、各類體育器材均應登記造冊,臺帳清楚,新購器材及時登記,物品實際數量與記錄相符合。易損耗器材要定期補充,保證數學、活動正常進行。

  二、可移動器材要有專室存放,專人保管。器材存放規范、有療,特殊器材有專用設備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潔。

  三、各種器材安裝要牢固,使用時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傷害的器材不要讓學生搬運。嚴禁劣質體育器械進入學校,學校在安裝器械時應遠離電線、高壓線等危險物。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記,有器材借還和損壞賠償制度。

  四、室內體育場地有固定開放時間,按時開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時整理,保持清潔衛生。

  五、體育器材布局要合理、擺設要整齊有規律、方便使用,用后必須放回原處。

  六、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體育場地,嚴禁一切機動車輛進入運動場。

  七、室外場地、設施符合有關標準和安全要求。

  八、場地、器材應定期檢查,按時保養,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中小學藝術專用教室管理制度

  一、藝術專用教師(含音樂教室、美術教室、器材室等)供學校藝術課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要制定有關使用、保管、器材借還和損壞賠償制度,有專人管理,定時開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各室所有藝術教學器材要登記造冊,建立明細帳目,做到帳物相符。特殊器材有專用設備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

  三、室內布置有一定的藝術氛圍,各類器材擺放整齊有療,方便教學。各室要定時打掃,保持地面、墻壁、桌凳、器材清潔,環境整潔美觀。

  四、儀器設備管理科學合理,器材室內器材設備全部入櫥,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專業教室內鋼琴、音響系統,多媒體系統等要固定位置安裝擺放。

  五、教學時要愛護器材,細心使用。平時對各種器材要經常檢查、養護,出現故障要及時維修。并根據器材不同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銹、防腐蝕工作。

  六、學校音樂、美術器材專供師生教學訓練使用,不準借給私人使用。

  七、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各種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員安全,有防火、防盜、防霉等措施。

  八、認真做好教室、器材的教學及使用記錄。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6

  1、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2、教學設備的維護和安全管理: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學生宿舍、實驗室、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定在教室、實驗室、圖書室、食堂、學生宿舍、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人員密集的放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在師生密集場所設置人員疏散指示標志,由學校教導處、總務處組織開展夜間活動(包括住宿晚自習等)應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學生在宿舍私自接線使用各類電器,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各部門、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門反饋,主管部門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7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于手機對待。

  2、在校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請值班人員、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部的辦公室電話、班主任(科任老師)的電話、校內電話亭電話、校門衛室電話、值班人員電話等方式聯系。

  3、學生確有特殊情況的,只能攜帶非智能機(老人機)或電話手表,且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向學校提出申請與保證,由學校審批。申請程序: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簽字申請——班主任審批——年級部審批——政教處審批。申請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和政教處各執一份。手機或電話手表使用申請表向政教處領取。

  4、獲批準攜帶非智能機的,入校后第一時間須將手機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嚴禁帶入課堂。

  5、凡發現學生未經允許帶手機入校,學校將立即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至學期結束,并及時與家長聯系溝通。

  6、對違規攜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學校將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一旦給予處分,取消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等。

  7、在教師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給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8、學校藝術節、社團、運動會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人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9、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等電子產品,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等問題,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其它未列出的違規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的情況,參照本規定由學校酌情處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及該班班主任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8

  一、定期檢查,消除隱患。學校校舍要定期檢查,經常巡視,運用不同的檢查方法,對校舍及其設備進行監測,并做好檢查記錄,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保證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要做好校舍的養護工作,做到隨壞隨修。要根據季節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換窗紗、防寒保暖、換季維修工作。

  三、做好修繕計劃,定期進行維修。要全面考慮,統籌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監督管理。盡量利用寒暑假時間,避免影響教學。

  四、結合基建,進行危房改造。對于使用年限較長,危及安全的校舍要進行大修。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9

  1、為了加強學校教育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安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課堂教育管理要以預防為主,本著保護學生,教育先行,明確責任,教管結合,實事求是,妥善處理的原則,做好教育管理和處理工作。

  3、學校課堂教育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管理責任人,具體落實至每位任課教師,每位班主任,切實加強教育。

  4、任課教師要認真做好課前一分鐘進任課教室,并做好點名工作,對發現缺課學生,要問清情況后及時向所任班級班主任以及相關責任人匯報,所任班級班主任要及時向缺課學生家長聯系反饋情況,并向相關責任人匯報備案。

  5、任課教師對教學的`實驗設備,體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安全隱患的教學工具要及時修理,避免學生受傷而出現安全事故;

  對容易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體育課,活動課要及時進行使用說明和安全教育;

  活動要求班主任做好組織管理工作,體育教師要做輔導工作,要全程控制局面;

  對那些因身體原因或本身有殘疾但可以做輕微活動的學生,要求上操場,確實不能出操的學生,應安排留教師復習,預習文化功課。

  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應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

  6、學生發生意外事故情況時,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0

  各教研組設教研組長一人,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教務處任命。教研組長的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帶領全組教師認真鉆研《新課程標準》、《考試說明》、《德育大綱》,端正教育思想,認真執行學校計劃,擬草并實施本組教研工作計劃,指導備課組及教師制定計劃。

  2、每學期開學階段,根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與要求,組織教師討論、制定教研工作計劃。根據計劃具體實施,期末認真做好教研工作總結。

  3、支持教研活動,組織集體備課、觀摩教學、相互聽課等活動,積極進行教學改革,努力形成本學科的教學特點,不斷提高本學科的教學水平和質量。

  4、協助教務處、教科研室安排本學科教師的教學教研任務,檢查、評價本組教師的教學質量。有計劃地了解掌握本組教師的教學情況,并根據具體情況對有關教師進行必要的工作指導,要組織對本組教師全面聽課,一學期內至少聽每個教師一節課。

  5緊密結合本學科特點,組織本組教師積極探索、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學之中。

  6、組織本學科各年級“月考”、期中、期末考試的閱卷和試卷分析工作,對改進教學、提高質量提出指導性意見。

  7、組織本組教師指導本學科課外活動和學科竟賽活動。

  8、組織好本組教師的.教育理論學習和業務進修,全面提高教師的業務素質。

  9、關心本組教師思想、工作、生活及健康情況。

  10、經常聽取教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并向校長室、教務處及時反映,匯報教研活動和各年級學科教學工作情況。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校產涵蓋的范圍

  第一條

  校產涵蓋的范圍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1、教室

  2、專用室(含操作室、準備室)

  3、辦公室

  5、田徑場地(含籃球場、器械場)

  6、物品(器具)儲藏室

  7、總機房

  8、其他公共區域:報告廳、自行車庫、校門、圍墻、

  操場公廁、照明及消防設備、衛生設施、草坪、花壇及廣場、宣傳長廊等。

  第二章

  管理組織系統

  第二條

  校產管理組織系統

  1、在室的統一領導下,由分管主管,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2、各類設備、校產根據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各教師辦公室財產負責人為各辦公室主任;各財產分塊主管為年段長及年段核心小組,具體負責人為;各專用室(含報告廳、會議室、、圖書閱覽室、音、體、美、勞室等)的財產負責人為各專用室負責人;

  田徑場(含籃球場)財產負責人為體育室負責人;

  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第三條

  總務處協助核算中心建立學校固定財產帳并立卡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帳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各處室(包括教室、

  辦公室、實驗儀器室、

  以及各專用室等)現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第四條

  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習慣。

  第三章

  購物與領用制度

  第五條

  學校添置財產,須先經校長同意,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

  第六條

  學校基建和較大型維修,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長組織人員進行預算編制,交校長辦公會議確定,必要時須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基建維修和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須通過公開招投標形式,必要時報請鎮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公開招投標。

  第七條

  添置校產經校產專管員驗收簽字后,登記入冊,方可分配使用,嚴禁未報購物和購物后未報驗收入冊擅自領用。

  第八條

  上級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無償調撥的儀器和贈送的設備,應由驗收人員或接受人員填報《固定資產調撥使用單》入帳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

  各處室的用品、常規教具由總務處根據需要和可能情況統一配備。各處、室負責人或教職工個人領用公物均需填寫《領物登記本》,寫清數量、用途并簽字,嚴格手續,明確責任。筆墨紙張雖屬低價易耗品,也力求勤儉節約,減少浪費。

  第四章

  使用、借用和檢查制度

  第十條

  處室財產由其負責人負責或由有關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總務處每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一條

  班級

  使用財產,原則上每一學期清點驗收一次。在期初由總務處與班主任簽定責任書(年段長證明),中途發生變化(增減),發現損壞應及時記載,由負責人追究責任人的具體責任,期末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清點結算,作為考核和獎懲負責人的依據。

  第十二條

  教師寢室財產由其教師本人負責,總務處一般一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三條

  總務處依據以上規定期限進行檢查外,有權利可以對各處室及部門的校產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產使用及維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損壞,查明原因及時理賠維修。

  第十四條

  校長室要定期對總務處校產管理情況進行驗審,保證帳帳相符。

  第十五條

  校產原則上不出借。如確實需要的,應由借物單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條,說明物品、數量、歸還時間等內容。出借人簽名并經校長室批準后,總務處備案方可出借,并由總務處開具出門證。本校教師確因特殊需要向學校借用財產的`,也應辦理相關手續。出借財產由總務處限期收回。歸還時應嚴格驗收,遺失或損壞的,應按賠償制度處理,儀器為常用設備,原則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

  賠償制度

  第三款

  各處室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向責任人了解并核實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索賠。

  第四款

  專用室內的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專用室負責人依據借用登記記載情況,書面向總務部門報告,追究借用人的責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五款

  公共設第十六條

  財產缺損的責任追究

  第一款

  學校校產被損壞或缺少,由總務處逐級追究財產損壞或缺少者的責任。

  第二款

  班級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級中的責任學生并索賠。

  施被損壞或損失的,由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查實情況,追究損壞人或攜帶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六款

  班級中損壞或損失的財產,班主任未能查明責任人;各處室損壞或損失的財產,處室負責人未能查明責任人;專用室負責人未能查明專用室內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未能查明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追究有關負責人應承擔的失責責任。

  第七款

  報損財產修復后,各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責任人應在修理單上填上明確回復意見。否則,將分別追究相關處室責任人及修理人的責任,必要時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款

  學校貴重物品及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如有失竊,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及保安的責任。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照價賠償”的原則和“有意損壞,從重賠償”的原則。

  第十八條

  未增值校產損壞照價賠償,已增值校產損壞按現價賠償,貶值校產損壞由有關部門或領導估價后賠償。

  第十九條

  無法評估現價的校產,按原價的一倍至三倍進行賠償;有意損壞的,原則上按原價的三倍進行賠償。

  第二十條

  損壞后經修理仍可使用的校產,考慮到修理后校產內在質量影響及外觀影響,按修理價(含工、本費等)的2——3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班級財產損壞,堅持先賠償后修理的原則。班級有關設施損壞賠償金額參見《錢清鎮中學班級財產賠償金額參考表》。

  第二十二條

  賠償途徑

  第一款

  由損壞責任人向相關負責人報告設備損壞情況,再由負責人用書面形式向總務處報告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

  第二款

  由總務處核實設備損壞程度,定出賠償金額,或根據損失財產的價值定出賠償金額,并由總務處出具賠償通知單。

  第三款

  由負責人督促責任人向財務處繳納賠償經費(由負責人直接向財務處繳納)。并向總務處出示已賠償金額的收據。

  第四款

  專用室內損壞或損失的財物由各專用室負責人查實情況,并通報給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由負責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徑執行賠償。同時專用室負責人應將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報給總務處備案。

  第五款

  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玻璃器具等低價易損失物品的賠償,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一般定價在課后立即索賠,并開具由財務處發給的收據單,收取的賠償款連同收據存根及時回交財務處。

  第六款

  教師損壞財產的,根據總務處核定賠償金額,相關負責人應督促責任人直接向學校財務處繳納賠償金。

  第七款

  教師個人損壞財產而隱瞞實情、謊報或逾期(直至期末檢查)不報的,將在期末崗位獎或月崗位工資中強行扣除賠償,并視情況按教師崗位責任制和月崗中有關條款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八款

  凡負責人無法查實財產損壞或損失者,由負責人個人承擔賠償。

  第九款

  各處室公物損壞,須先繳賠償金后修理,情況特殊的,可以由負責人先向總務處書面,經獲準可先修理后支付賠償金。

  第十款

  教職工調離學校,應如數交回領用的所有校產(含圖書、教參、耐用教學用具等)及寢室鑰匙等,再分別由有關處室負責人出具校產回收證明報校長室,校長室據此開具“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損壞或損失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六章

  報廢制度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超過使用年限,并被確定不能使用和修復的,或修復費用大于使用價值的,低值財產或另星校產應由總務處,校長室主管領導批準,填《報廢單》,調整財產帳。高價值校產或大宗校產的報廢須經校長批準或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必要時報請鎮政府審批。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所提校產,主要指固定資產即指在多次使用過程中并不改變它自身的實物形態者,不包括高(低)價易耗品、文具紙張、一般低價辦公用品、化學藥品、低檔塑料制品用具、衛生工具、報紙等。

  第二十五條

  在執行《學校財產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績或貢獻的有關部門負責人或其他個人,總務處將呈報校長室予以公開表揚,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所有條款與上級有關新規定不符,則執行上級規定。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2

  招生工作制度

  1、招生工作要以義務教育條例的有關規定為依據,保證學區內適齡兒童按時入學,適齡兒童的入學率達到100%。

  2、原則上只招學區內適齡兒童。如有特殊原因需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經校長批準后方可招生入學。

  3、招生時,由教導處搞好入學測試。摸清他們學前的智力和發展水平,為編班和有針對性教學打好基礎。

  4、新生報名時,必須由家長交驗“兩證”(戶口簿、房證),確屬本學區的方可履行報名手續。

  5、教導處負責招生登記、造冊等具體的業務工作。

  學籍管理制度

  1、各教學班必須建立以班為單位的學籍。

  2、各班學籍必須保證每月與在班人數相符。

  3、全校學生的總花名冊,必須按要求填寫。

  4、轉入學生,必須有完備轉學手續(學籍、學籍卡、轉學證)。

  5、轉入的學生,一律由主管主任領送,班主任不得推脫拒收。

  6、轉出學生必須由家長申請,班主任同意,攜帶接收學校的證明,經教導處批準,方可開轉學證。

  7、每到期末,管理人員必須按時發放學生學籍卡片(班主任登記),每到期初,管理人員必須及時收回學生學籍卡片并進行檢查驗收。

  8、新生分配后任何人不準調班。

  9、新生登記表在該生畢業時必須及時整理歸檔。

  10、未經教導處批準,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接收學生安排到班級。否則一經查出,教導處給予清除,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1、保留學籍:學生因故中斷學習,但又不符合休學條件,學校允許保留其學習資格,保留學籍以一年為限,期滿可向學校申請復學。

  12、開除學籍:對在政治品質和組織紀律方面犯有嚴重錯誤的,并被少年管教的,一律開除學籍。

  13、休學:學生因故因病需中斷學習時,經學校批準可辦休學手續,學校給其保留學籍。

  減輕學生過重負擔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減負”的指示精神,切實減輕學生家長經濟負擔、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心理負擔,規范辦學行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自主發展。

  2、嚴格使用國家法定教材,任何人不得訂購和幫助推銷法定教材外的教學參考書、復習資料、學習用品及其他用品。

  3、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通過學校學生搭車收費或向學生攤派課外讀物、報刊等。

  4、嚴格執行國家課程計劃,開齊學科、開足課時,加強校本課程的開發與建設,科學配置課程結構,加強非考試科目的管理,提高其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5、深入開展教師練功活動,努力提高教師整體素質,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效率。

  6、認真執行學校關于作業留、批有關要求,嚴格控制作業次數和作業量,并不斷改革作業內容,由留書面作業向留口頭作業、實踐性作業開放性作業轉變。

  7、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6小時之內),不準任何教師用放學后、節假日時間對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或大面積補課。

  8、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建立各種興趣活動小組,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培養學生的愛好,發展學生特長,張揚學生個性,提高學生的文化生活品位和綜合素質。

  9、嚴格控制考試次數,考試后不排名次、不張榜公布,并對學生實行多方面內容的等級制評價,決不單純用考試成績去衡量學生的優劣。

  10、全體教師要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規范,使用文明語言,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建立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尊重學生合法權利。

  考勤制度

  1、工作人員應按照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到崗簽到。

  2、簽到應由本人親自填寫姓名,凡由他人代簽者,一律無效。

  3、簽到時間一過,由德育校長準時收好考勤表,并注明未簽人員的原因。

  4、外出人員一律填寫外出人員登記表,無正當理由未填寫外出登記表者,視為曠工。

  5、如有因病假、事假而不能簽到者應填寫請假條。請假不足1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超出1天的由校長批準。(1)病假:教職工因病無法堅持工作者,憑病假證明可請病假。(2)事假:教職工因私事必須親自處理者,應辦理請假手續。(3)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婚假期限按有關規定辦理。(4)產假:女教職工本人生育,產假期限按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辦理。(5)喪假:父母以及配偶喪亡,可請喪假,喪假期限按有關規定辦理。(6)遲到:凡未按規定時間到達學校,而又未辦理請假手續的均為遲到。(7)早退:凡未經批準而提前離開屬早退。(8)曠工:凡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或請假、續假未準而不上班,均為曠工,按有關文件和規定予以處理。

  6、上班簽到后,校內抽查時找不到人視為早退。

  7、請假至少要在1小時前通知有關人員(特殊情況除外)。

  8、每月末統計考勤情況,將匯總情況報 教導處。

  9、本制度由校務委員會解釋并負責組織監督執行。

  校務公開制度

  1、為增強學校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提高學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領導班子必須加強理論學習,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堅持以身作則,秉公辦事,依法治教。

  3、實行校務辦公例會制,每周一次,重大行政事務及工作安排,向教師公開,接受監督。

  4、學校重大基建項目,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實行招標、議標制,不搞一言堂。

  5、學校所有按規定的列項賬目、收支情況按月公布,使全體教師及時了解學校的經濟狀況。

  6、教師年終考核、后備干部的選拔、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崗位津貼、獎金以及市級以上的表彰人員堅持公開考評、張榜公布。

  7、校級領導以及中層干部每學期在全體教師會上公開述職,接受群眾考評,年終進行綜合考核。

  8、學校所有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張榜公布,向家長和社會公開。

  9、定期召開家長會及家長委員會,商議學校大事,征求家長對辦學的意見和建議,并采

  取書面測評的形式,征求家長對教師在師德方面和教學方面的意見。把家長對教師的評價納入教師考核標準之中。

  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一、建立安全工作領導班子,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強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督促學生遵守《學生安全管理規定》。

  二、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

  三、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強化班級管理。

  四、加強保衛和門衛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防止校外人員無故進入學校。

  五、積極消除危房安全隱患,對危房或拆除或圍欄隔離。

  六、建立校園巡查制度,及時檢查學校基礎設施方面的安全隱患。如籃球架、門窗、鍋爐、樓梯欄桿、年久失修的圍墻、廁所等等,定期檢查維修,加固加牢。新建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必須加強監管,是其符合安全標準和要求。

  七、注意學生的飲食衛生,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不賣地攤上的食品。

  八、防水、放火、防電,砌好校園圍墻,蓋好校園內道路井蓋,檢修老化的電路、電器設備,安裝好消防設施。

  嚴禁學生私自或單獨下河游泳,嚴禁學生玩火,嚴禁學生擅自拉線接電。

  九、精心組織好學生的一切活動,確保學生的活動安全。組織學生春游、旅游、外出參觀學習,舉行校外慶典性活動等,都要報教育局審批。如需要租車,必須租用車況好、證照齊的車輛并嚴禁超載,最好是由旅游公司承擔外出任務,在辦好保險等安全措施后外出。

  十、強化傳染病的防治和隔離,保證學生的飲用開水。

  十一、加強實驗藥品和儀器的管理,規范實驗操作程序,防范藥品中毒和實驗操作失誤帶來的安全隱患。注意“水、電、氣、”安全,化學危險藥品須采用低壓照明(36V),計算機網絡教室須安裝防盜設施,實驗室、儀器是裝好滅火器。

  十二、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十三、定期召開家長會,溝通與家長的聯系,學校和家長共同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

  校園值班巡查制度

  1、明確24小時領導帶班、有關人員值班。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成員,每半月對各項安全設施進行一次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3、建立由校領導牽頭,相關人員組成的學校巡邏隊,定期巡查,特別是加強晚上和節假日的檢查。

  ,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發現火災及時報警,積極撲救。

  小學門衛管理制度

  為嚴格門衛管理,確保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

  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四、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系并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準的出入證明,并經門衛查驗無誤后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準手續,并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

  六、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七、學校教職工實行持證上崗。凡到校上班的老師、職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佩戴上崗證,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拒絕進校。

  八、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衛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九、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和非本校車輛進入學校。

  十、門衛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十一、學校門衛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門衛對出入校門的人員,有權檢查學生證。凡騎車進出校門者,應主動下車推行。 在教工上、下班時或學生上學、放學時,門衛必須在門外值勤。

  外單位車輛進校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車輛出校前,應示意停車接受檢查。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

  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各級管理人員要做好本職工作,落實好“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各級管理人員對本人負責的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視,要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出現問題要及時、如實處理、匯報。

  三、對突發事件,各管理人員必須及時采取措施,要立即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點,沒有及時報告,或不能采取得力措施,按具體情況、后果影響追究其責任。

  四、各級管理人員每天要對本部門進行細致的事故隱患檢查,水、火、電、食品衛生、進貨質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

  五、人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當事管理人員的責任,按情節輕重取消評優選先,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對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勇于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學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校園治安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治安,創建文明校園,達到“四無”(無治安案件、無刑事案件、無重大災害事故、無違法犯罪)標準,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體師生必須樹立法制觀念,增強防范意識,做學法、知法、守法的典范。

  2、學校治安實行校長負責制,政教處具體分管,認真作好組織實施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學校安全保衛人員、門衛人員必須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堅守崗位,秉公辦事。

  4、值日領導要做好值日期間安全工作的檢查,值周教師及安全值日人員做到職責清楚,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5、各處室、各班級、都要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防盜、防火、防電意識。

  6、門衛人員、安全值日人員、值周(日)教師、對可疑人員要及時報告,并協助解決。

  7、加強飲食衛生管理、嚴防食物中毒。

  8、加強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嚴防在校園內傳播。

  9、加強休假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學校各種財物安全。

  學校安全工作宣傳教育制度

  為了加強交通安全學習教育,充分發揮教育職能優勢,通過主題班會、電化教育、板報比賽、演講比賽、知識競賽、宣傳櫥窗、校園廣播、現場模擬演練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等內容,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1、每學期上一堂交通安全課;

  2、每天老師要提醒學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知識作為地方課程的重要內容,并開辟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定期宣傳交通安全常識;

  4、加強管理,優化交通環境。交警部門要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確保家長接送學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時,要對學校周圍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進行集中整治,進一步優化校園周圍交通環境。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學校是培養合格人才的搖籃。學校的各項工作都必須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沒有安全做基礎,什么工作也無從談起。所以說,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須每時每刻強調,警鐘常鳴,為了防患于未然,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訂制度如下:

  一、學校領導必須建立一個督查小組,堅持每月進行一次安全保衛工作大檢查。并及時將發現的隱患杜絕在萌芽狀態。

  二、領導必須做到逢會必講安全,逢活動必強調安全,下鄉必查安全 ,進校必看安全,做支排查與督查相結合。

  三、要密切與公安、交通、衛生等部門的聯系與溝通,發現險情及時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級分工管理制度。

  1、層層落實責任并簽訂責任狀,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每周利用家長接送孩子之機,向家長了解途中存在的隱患,較嚴重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爭取家長和地方群眾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隊隱患。

  3、班主任,任課教師,利用班隊活動課,每周進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讓學生學會提醒自己和他人時時處處注意安全,學會保護自己和同學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課教師,每周一對學生強調在校應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強調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應注意什么。

  5.各班必須建立一個督查小組,班主任任組長,及時了解本周學生在校內外的一切安全情況。

  6、學校電管員要及時檢查電路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炊事員要隨時檢查廚房的火、電、鍋爐、開水等是否存在隱患,一旦發現,及時處理。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對校區的管理,規范校區的教育教學行為,更新教育觀念,以人為本,質量興校,科學發展,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特制定合江小學校區管理制度。

  一、升降國旗制度

  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要求升降國旗。

  2、升國旗時間為每周一課間操、重大節假日以及學校舉行重大活動時。

  3、按升旗儀式的程序主持。

  4、國旗下講話要事先定主題,定發言人,適時對全校師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進行黨史和國情教育,培養全體師生愛黨、愛國、愛人民的高尚情操。

  5、升旗時,全體師生要肅立,行隊禮、注目禮,不得做無關動作,唱國歌時,聲音洪亮,節奏要統一。

  6、每天舉行一次升降旗,遇到天氣惡劣時,按《國旗法》的.要求,不進行升降旗。

  二、作息制度

  1、要求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 學校要組織按時放學。

  2、上課不拖堂,課外不擠占學生的休息時間加班補課。

  3、不利用節假日補課,不辦贏利性輔導班。

  4、教師有事要向校長或村小負責人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校。

  三、開課制度

  嚴格按教育部制定的課程計劃開齊開足各門類課程,低年級開設品德與生活、語文、數學、體育、音樂、美術等課程;中高年級開設品德與社會、語文、數學、科學、外語、體育、音樂、美術等課程。在檢查中少課程的扣5元,就地進行更正。

  四、教學常規

  (2)計劃、總結常規

  A、計劃、總結包括學校、德育、班主任、教學、輔導、安全及校務如:教研、少先隊等。

  B、教學計劃應含教學目標、教材分析、學生分析、具體措施、研究課題、進度安排等6個方面;教學總結應從教學成果、情況分析、教學反思、改進方法等方面來寫。

  C、按時上交各種計劃、總結,未達到要求的一份扣1元。

  (3)備課常規:

  教學備課應深入分析教材,鉆研課標,了解學情,精心設計教案。

  質量:

  A、有教學目標(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B、有重點、難點;

  C、有流程設計(含導入、展開、過渡、練習、合作交流、學法指導、教具學具的使用、板書、小結等);

  D、每單元有分析、小結、學生考試成績單、試卷;E、三至六年級作文分開備,全期不少于16課時;

  F、備課要有日期、每兩周寫一篇教學反思。在檢查中,缺一項扣1元。

  (4)上課常規

  A、尊重學生主體地位,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B、不準無教案上課、遲到、早退、拖堂;C、上課不準吸煙、接打電話、做與教學無關的事;D、不準坐著上課;E、著裝莊重樸素整潔,使用普通話教學;F、每兩周至少要上一節電教課,違者一次扣2元。

  (5)作業常規

  數量:語文每天一次,數學每天一次,三至六年級作文每期8篇,重點批改不少于4篇。

  質量:批改作業要細致,評出等級,標明日期,發現錯誤應指出或更正。作文詳批詳改,要附批語,并劃出錯別字。除作文以外其他作業應當天發給學生,不準搞懲罰性作業,提倡多寫正面鼓勵性批語,違反一條扣2元。

  (6)輔導常規

  數量:每月寫輔導記錄兩篇

  質量:輔導內容明確,對象為學困生、缺課生和興趣特長生。有具體的時間和對象,每期寫2次階段性總結(原因分析、改進方法),在檢查中缺一次扣2元。

  (7)教研常規

  A、按時參加中心校組織的教研活動,并承當一定的教研任務,有自己的研究課題,每期寫一份高質量的教學論文或總結。

  B、每月寫業務筆記2篇。

  C、每月聽課任務:主人教師8節;教師4節。

  D、寫政治學習筆記2篇,在檢查中少一節扣2元。

  五、用書制度

  1、規范用書,認真地預測學生數,訂足教材。

  2、按教育局統一要求,嚴格按規定訂書。

  3、由中心校統一征訂。

  六、招生管理

  1、招一年級新生,憑戶口冊報名、注冊。

  2、新招生要滿6周歲才能入學。

  3、未入學的學生,教師要向村委匯報,并配合村委上門發動,要求其家長限期送子女入學。

  4、堅持就近入學原則。

  七、衛生制度

  1、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三、五徹底大掃,做到地面無臟物、溝渠無污水、桌面無灰塵、室內無雜物。

  2、愛護公共衛生,保持環境整潔,不亂丟果皮紙屑;不亂倒垃圾臟物,不隨地吐啖和大小便;不在墻壁、門窗及其他設施上亂刻亂畫。

  3、教室堅持開窗通風,經常保持空氣新鮮。

  4、定期進行體檢,發現傳染病及時隔離,治療。大力消滅老鼠、蚊子、跳蚤、蒼蠅,開展經常性的防腐防疫工作

  5、桌凳整齊、清潔。無蜘蛛網灰塵。衛生工具擺放有序。

  八、安全管理制度

  1、校區在開學初要制定好師生安全工作計劃,學期末要認真寫好總結。

  2、校區要成立師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班干部任組員,師生齊抓共管。

  3、要隨時隨地做師生的安全教育,做好書面記錄。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定期排查安全隱患。

  5、要利用思品課、時事課、社會課等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教育學生從小學法、知法、守法。

  6、教師不準體罰學生,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對違紀學生要經常與家長聯系,共同教育。

  7、要關心學生,遇到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事故等要及時通知家長,傷、病送正規醫院治療。

  8、上體育課、勞動課,開展室外活動等,教師在課前或活動前要認真強調師生安全。

  9、不準學生下河、下水庫洗澡,教育學生不準在不安全的地方活動或開展不安全的活動。

  10、保障信息暢通,發現師生安全問題要及時處理,及時匯報。

  11、遇到學生未按時上學、逃學、曠課等違紀現象,應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12、節假期間,要安排好守校人員,確保校產安全。

  13、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樹立教師形象,依法辦學。

  14、加強放火防盜工作,做到無相關事故發生。

  15、教職工來人來客(特別是要留宿的)一定要先登記后接待。

  16、不準學生坐無牌、無證的車輛等。

  17、搞好校園衛生、飲食、飲水衛生,防治各種流行性疾病的發生。

  18、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頒布的“十項禁令”,嚴禁向學生亂收費,嚴禁向學生攤派各種學習用具、復習資料、報刊雜志等,嚴禁在職教師家養家教。

  九、校產管理制度

  1、學校要建立好校產管理臺帳,制定校產管理制度。

  2、教師離校期間,要安排好守校人員。

  3、校舍、課桌椅不準向外租借。

  4、學校校產要經常進行維修。

  5、調離時,要實行校產交接制。

  十、財務管理制度

  規范辦學,按文收費。

  十一、此管理制度從制定之日起執行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3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4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域內,設置中心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區域內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6條中小學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定執行。

  第7條中小學校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機構統一領導。

  第三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8條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小學校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9條國家對中小學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中小學校特點、學校收支狀況、事業

  發展計劃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

  第10條預算編制原則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11條預算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學和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12條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中小學校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中小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13條預算執行和調整中小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15條中小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包括教育事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學費;借讀學生繳納的借讀費;住宿學生繳納的'住宿費;按照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的其他費用等。其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小學校附屬獨立核算的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8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建設性支出,即中小學校用于建筑設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等新建、改擴建建筑設施發生的支出。

  (三)經營支出,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中小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第19條中小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濟收入配比。

  第20條中小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21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主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習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22條中小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中小學校財務的管理制度8

  一、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的有關知識。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

  二、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技能。

  三、按照《會計法》和上級要求設立會計核算科目,建立帳冊,設立總帳和明細帳、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

  四、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對本單位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的預測,按照收支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并嚴格按照預算計劃執行。

  六、正確分清各類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財小組和校長匯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協助校長做好學校財務管理工作。

  七、學校所有的收費項目按物價局規定辦理,亮證收費,所有收費全部入帳,不設帳外帳。

  八、對往來款項設立明細帳,及時清理。對應上繳的款項,不拖欠挪用,及時上繳。

  九、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確保學校資產不流失,按規定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使用、報廢清理手續完整,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做好年終決算工作,全部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口徑一致,帳帳、帳表相符,編報及時說明詳實。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十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定期立卷歸檔。

  十二、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全部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并編制移交清冊。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5

  一、學校安全實行

  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干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每年年初,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鑒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師值班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范,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設備。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所有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范,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準。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后,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

  檢查結束后,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并及時調度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2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系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后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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