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了各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建立了企業內部的運作規則,保障了企業的安全生產。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及訪客,包括辦公室、生產廠房、倉庫等所有場所和設施。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公司領導層提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要求,成立工作小組進行制定。
2、起草:小組對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進行收集、整理并起草制度文本。
3、研討:制訂完成后,小組內部進行研討并邀請相關部門參加,對制度內容進行修改完善。
4、審批:最終版制度提交公司領導層審批,并進行公示。
5、執行:制定后文本分發到各部門,并與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四、制度名稱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五、制度內容
1、企業安全生產內容
(1)明確企業安全生產的目標,重點關注火災、事故等高風險工作環節。
(2)制定預防措施,明確員工應當遵循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3)建立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問題。(4)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加強員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2、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
(1)企業領導對安全生產、環保等問題負有最終責任。(2)各部門負責人應當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進行定期檢查和整改。
(3)員工應當嚴格遵守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對安全生產行為有責任主體。
3、企業安全生產執行程序
(1)企業應當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并落實值班制度。(2)對于特殊崗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3)必要時應當組織消防和安全排查,確保安全。 4、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1)對于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員工,將嚴格追究責任。
(2)若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將根據事故性質進行嚴肅處理。
六、責任追究
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對于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根據規定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對于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員工,將承擔相關責任,并予以處罰。
七、附則
1、企業應當將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好宣傳普及工作,讓員工知曉并嚴格遵守規章制度。
2、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及有關監管機構保持聯系,及時了解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政策和要求。
3、為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企業領導應當督促部門負責人全面貫徹執行。
4、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當定期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2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以“預防為主、安全生產”為方針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3.掌握本責業務知識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5.作業中不得脫崗、睡崗、串崗
6.做到腿勤、手勤、眼勤
7.認真做好“七不充裝”的檢查
8.杜絕不符合規定的`氣瓶上充裝臺
9.做好充裝記錄的真實性、準確性
10.提高安全生產指標和產品質量的合格率
氣瓶充裝操作規章
1.充裝前必須確定待充氣瓶合格率
2.充裝臺控制閥門、安全閥、壓力表、卡具管道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3.防錯裝卡具螺紋是否與鋼瓶螺紋相符
4.操作任何閥門時必須站在側面,嚴禁猛開、關閥門
5.充裝時速不得大于8m/h,禁止插入空瓶
6.逐只檢查瓶體溫度和鋼瓶閥是否漏氣
7.充裝時嚴禁用扳手鐵器敲擊瓶閥管道
8.充裝人員不準穿戴化纖衣帽及釘子鞋,嚴禁油脂
9.做好氣瓶氣體置換工作
10.充裝過程中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超壓,做到氣瓶放穩,嚴禁空重瓶混放
11.充裝壓力是否在12.5Mpa范圍內
12.瓶閥密封性瓶體鼓包、變形、缺陷、附件是否齊全良好等,有問題一律不得上充裝臺
氣瓶裝卸操作規程
1.必須了解氣體性質,掌握熟練知識
2.氣瓶搬動時,一手握氣瓶沿地面旋轉
3.不準平地滾動,需滾動時嚴禁撞擊
4.裝車時一定做好精準到位
5.裝車中不得把氣瓶從車上掉下,以免爆炸危險
6.做到氣瓶數據登記和標號登記工作
低溫液體泵操作規程
1.工作前做好防護工作
2.開機前確認集流排放空充裝準備
3.檢查頁面高度及壓力
4.打開排液閥關閉放空閥,開啟回氣閥對泵進行預冷盤車啟動
5.汽化器掛霜和預冷15分鐘
6.確認泵正常運行
7.聽排出液體活門聲音和機器振動是否正常
8.充裝完畢后,關閉下液閥和回氣閥,打開放空閥停車
9.液體泵排出壓力小于15Mpa,入口壓力大于1.2Mpa
10.做到泵體無異常工作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3
1、零件物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按規定及時編制零件、材料計劃。做好訂貨、領件、供應等工作。
2、庫內要通氣良好,地面干燥,一切零件、材料、附件都要定區,定位、定架、定箱。清潔整齊擺放.要鐵離地,鏈離墻,橡膠物品避陽光;精密零件裝柜箱。零件要上放輕,下放重,中間放常用。
3、各種零件、材料都要根據保管技術要求合理保管。定期維修,做到勤檢查,勤整理、勤涂油,不潮濕,不腐蝕、不生銹,不變形,不丟失.
4、建立貼目、零件器材卡片。嚴格執行領發、登記手續,做到賬物相符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4
1 、目的
為使各類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按照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運行,實現安全生產,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建設、使用、維護、報廢和拆除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生產設施從建設到報廢拆除全過程中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保障對生產設施的.管理中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生產設施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三同時”)生產和使用。
4.1.2 、公司根據危化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4.1.3 、各部門需增置的設施經批準購買后,須報生技科備案。
4.1.4 、生產設施項目確定或購進后,各相應項目組或生技科負責組織安裝,并負責監督檢查安裝的質量。
4.1.5 、對新置設備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4.2 、生產設施使用
4.2.1、各類生產設施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組織使用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由生技科的技術人員講解。
4.2.2 、使用人員應達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性能、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方可上崗操作。
4.2.3 、按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機器開動和停車,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車,并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4.2.4 、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嚴重事故時,按照操作規程要求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報告班組長或有關人員。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
4.2.5 、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玩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處分。
4.2.6、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格的各項運行記錄。
4.2.7、為保證生產設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兼職設備員,協助生技科對各類設施進行管理。
4.2.8 、實行操作者包機管理。做到各類生產設施有專人負責。
4.3、生產設施維護
4.3.1、所有動力設備不經車間、設備主管允許,不準私自拆卸,不準在電氣設備上搭濕物和放置金屬、棉紗類物品。
4.3.2、嚴禁私拆或改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發現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損壞或失效立即報告設備維修人員進行維修。設備主管部門應建立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維修保養檔案。
4.3.3、操作工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對本崗位設備、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凍、不腐蝕,及時消除跑、冒、滴、漏。認真做好交接記錄。
4.3.4、對封存、閑置的設備,不經生技科批準,不得隨意啟動、轉移、拆卸。
4.4、生產設施報廢和拆除
4.4.1、各類生產設施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
4.4.2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生技科安排人員按有關規定及時拆除或另行處置,在生產設施臺帳中注銷。
4.4.3、生產設施拆除前,拆除負責人要組織人員做好拆除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完全可靠。如需辦理安全作業證時,按規定要求辦理。
4.4.4 、生產設施拆除前,其所屬單位應對其進行徹底的清理和置換,確保無殘留物質,不會對環境及人身安全造成傷害。
4.4.5 、拆除作業過程中,負責人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安全作業。
4.5 、安全設施管理
4.5.1 、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5.2、對各種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磁、防銹、反腐蝕、防霉變、防蟲蛀等工作。
4.5.3、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積壓、浪費,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5.4 、設施設備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
4.5.5、對生產設施進行檢維修時,對安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維護。
5、相關制度
《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生產設施驗收單》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促進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充分發揮作用,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所有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意識,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執行力,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中民新能運營有限公司的電站安全生產責任管理。
3上游程序和參考文件
《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4定義
無
5職責
5.1總經理部
5.1.1負責審批本細則,并監督實施。
5.2運維中心
5.2.1負責編寫、升版并解釋本細則;
5.2.2推動電站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并監督其執行。
5.3電站
5.3.1落實電站安全生產責任制。
6管理細則
6.1站長安全職責
6.1.1負責做好電站日常行政事務和生產管理工作;
6.1.2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年終總結,做好職工管理、考核、調配工作,掌握職工動態,及時為電站提供決策依據;
6.1.3對電站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6.1.4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6.1.5抓好職工隊伍建設,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及進行政治思想、安全知識學習教育,運用各種形式開展思想、安全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工作、職業道德和安全意識;
6.1.6做好生產和安全月報、季報、年報及統計分析等各項統計工作;
6.1.7根據生產的實際需要,定期編制年度及月份生產計劃,安排電站設備的周期性試驗、小、中修及年度檢修;
6.1.8廣泛開展合理化建議,積極采用新技術,大力推選新的改造,為公司總經理當好生產技術參謀;
6.1.9負責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書籍;
6.1.10負責監督電能經營管理,做好電量統計和電費計算工作;
6.1.11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電站員工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整改事故隱患和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6.2電站安全員(兼職)安全職責
6.2.1協助電站站長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
6.2.2協助電站站長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6.2.3組織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4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第一安全責任人報告;
6.2.5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全體員工、新進員工、變換崗位員工的教育,檢查、督促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6.2.6組織并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負責職工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6.2.7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制定的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參加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6.2.8按照電站制定的應急處理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不斷地總結經驗;
6.2.9管理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消防器材,隨時檢查員工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佩戴;
6.2.10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和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6.3電站值長安全職責:
6.3.1執行發布的技術、管理、工作和考核標準及上級指示和規定;
6.3.2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制定和編寫年、季、月實施計劃和工作總結,向主管領導報告電站的工作情況;
6.3.3負責對本值運維人員工作進行檢查與考核;
6.3.4組織編寫本站的年工作計劃,并組織落實,并按要求及時做出年度工作總結;
6.3.5搞好本站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班組建設,堅持全面質量管理,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確保全部門各項工作的全面完成;
6.3.6負責光伏電站設備定檢工作或難度較大的運行、維護、檢修工作;
6.3.7審查工作票,負責安排光伏電站的倒閘操作和檢修試驗;
6.3.8負責光伏電站內新設備和檢修后的設備驗收,做好交接資料工作;
6.3.9接受和執行調度命令、上級指示,并做好記錄。
6.4電站值班員安全職責:
6.4.1值班員應掌握有關的系統和設備運行情況;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協助值長搞好運行管理和設備維護工作;
6.4.2積極協助值長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及安全措施的設置工作;
6.4.3根據值長命令填寫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協助值長做好事故、異常情況的處理;
6.4.4協助值長填寫各種記錄、報表、做好圖紙、資料、記錄的整理工作;
6.4.5協助值長做好設備的巡視和特殊巡視工作;
6.4.6發現設備異常應立即報告值長,不得擅自處理,(對明顯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時除外);
6.4.7做好站內衛生清掃工作;
6.4.8在值長的指令下正確迅速地進行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和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場所。
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根據企業的發展,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辦公室主任和車間主任為副組長、各部門經理為成員的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兼任。
第五條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車間主任負責維修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公司房屋和建筑物的安全完好、防火用電安全及車輛運行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消防、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以及人身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建立健全。
第六條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從實際和經營發展的需要出發,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并嚴格貫徹執行各工種及各種機電設備設施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投入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條公司各區域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應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服務站定人定期對維修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第八條在大總成件搬運、車輛裝卸、車輛維修過程中,公司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如,墊木、支撐架、警示牌、裝卸機、防護機具設備設施等,以保證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九條特殊工種崗位,均須按國家規定進行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包括司機、焊工、司爐工、行吊使用證等。食堂工作人員應每年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持健康證上崗。
第十條針對特定的工作項目,責任部門編制規劃時應包括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車輛大修、房屋建筑物整改、整車配件或舊件的裝卸等。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崗位的性質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工具,公司員工必須正確地佩戴和使用。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
第十二條公司有計劃地經常組織員工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意識、安全基礎知識、安全操作規程等。
第十三條公司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有關安全規定,確保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在組織學習和培訓的基礎上,必要時組織考核,考核合格的才能上崗,并簽訂相應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或《安全協議書》。
第十四條車間主任應隨時掌握維修進廠車次、維修進度,對維修過程中的安全措施、不安全的行為等應隨時進行檢查和現場指正。各部門領導應每天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查,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隨時糾正員工違反安全規定的不良行為和習慣,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防范措施。把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活動中。
第十五條使用行車吊裝時,由維修班長本人操作,并且有指定的監護人(特殊情況下應請示車間主任),吊裝大箱及其它重物時,車間主任必須在場指導;車間內的氧焊、電焊設備須由專人使用,其他維修人員一律不得動用。電路和電器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在電閘處安排監護人。
第十六條維修車間及維修作業現場,嚴禁吸煙。
第十七條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客戶車輛。出廠檢驗需要進行試車時,必須由公司指定的專人負責,嚴禁無證駕駛。
第十八條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地點。非電工不得啟動備用電機,不得搬弄配電盤上的開關及電器設施。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十九條駐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門衛制度,夜間駐站人員非因公外出或夜不歸宿發生的任何人身安全、社會治安事件純屬個人行為,公司概不負責,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章安全隱患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各部門領導在巡查、督促和檢查安全生產時,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當場糾正,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同時做到事故隱患不過夜,對當天解決不了的必須采取封存、警示等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條各員工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者部門經理、離現場最近的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辦公室應建立有效應急預案,包括安全領導小組有效的通訊方式,建立火警、醫護急救的有效聯系方式,出現人身傷害、火災等安全事故時的應急預案。
第六章安全事故報告
第二十三條公司建立安全事故報告制度,明確事故發生后的快速響應及相應的措施。
第二十四條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的任何人員均有義務立即向現場負責人報告,事故較大或事故沒有得到及時控制的,還應同時報告公司第一安全負責人及總公司總經理、董事長。
第二十五條現場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二十六條在采取相應搶救措施后,現場負責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事故現場人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二十七條在采取相應的搶救措施后,公司第一負責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市安全生產管理局。成立調查小組或聯合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安全事故處理要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不明不放過,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不受到教育不放過。
第七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司任何員工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進行制止,有權向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第三十條公司任何員工都有權拒絕違反安全規定的指揮和指令,遇到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停止操作;對由于指揮不當或管理不當而造成事故者,相應的指揮或管理者應負領導責任。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活動中,各級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出現“三違”的(即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按公司有關規定嚴格進行考核,對造成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安全領導小組人員,有失職、瀆職行為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保證生產安全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值班范圍:行政值班、節假日值班、臨時性值班等。
2.2本制度適用于廠內所有值班人員。
3、管理要求
3.1各類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若要請假必須得到上級批準。
3.2值班期間如遇重大應急搶險時,應在第一時間向廠部主要領導匯報同時積極組織應急搶險。
3.3行政人員在夜間值班中要進行兩次查崗,對全廠發生的設備事故要立即組織搶修、處置,保證生產穩定,發生人身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
3.4值班維修工對夜間本車間發生的設備故障要及時進行排查、處置,保證生產平穩運行。
3.5行政值班時間為早上18:00到次日早上8:00。當日18:00時值班人員必須到調度室簽到。
3.6行政人員值班地點在廠值班室,車間人員值班地點在車間維修室。
4、相關記錄
4.1《值班記錄表》
4.2《交接班記錄表》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8
1、村委會制定安全生產檢查計劃,每月至少組織1次的安全生產檢查。根據轄區特點,組織經常性、季節性、突擊性和專業性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做到安全檢查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2、嚴格領導帶隊檢查制度。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在重大節日、重要時段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每月至少1次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3、日常安全檢查一般要查機構、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認真填制安全檢查記錄。參加檢查的有關人員與被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現場負責人在檢查記錄上簽字。檢查時發現安全問題必須立即反饋給生產經營單位,并督促其及時落實整改。存在安全生產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應立即向鎮政府或有關部門報告。
4、對轄區高危行業領域企業、重大危險源、特種設備、隱患路段等重點部位實施重點管理。對危險化學品、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隱患路段以及其他事故易發單位和場所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9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置的規范。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范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抵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范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范圍,在這個范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1、醫務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
2、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范。
3、對急危患者,應到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3.電力設備、醫療設備、辦公電器、生活電器管理和使用部門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4.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情況;
5.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日常管理情況;
6.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廚房煙道等定期檢查情況;
7.病理科、檢驗科及各種實驗室內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情況;
8.火災隱患整改和動火管理、臨時用電等日常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9.裝修、改造、施工單位向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和簽訂安全責任書情況。
(三)消除安全隱患。建立消防安全隱患信息檔案和臺賬,形成隱患目錄,并在單位內部公示。隱患治理要實行報告、登記、整改、銷號的一系列閉環管理,確保整改責任、資金、措施、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五、劃定紅線,嚴禁違規行為
(一)嚴禁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建筑物及場所,嚴禁違規新建、擴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構筑物(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等)。
(二)嚴禁采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彩鋼板作為建筑材料。
(三)嚴禁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備設施以及埋壓圈占消火栓,嚴禁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嚴禁鎖閉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撲救場地。
(四)嚴禁違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管理規范,嚴禁違規儲存、使用危險品,嚴禁在病房樓等人員密集場所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嚴禁在非吸煙區吸煙。
(五)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非醫療需要的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
(六)嚴禁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在室內和樓道內存放、充電。
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訓演練
(一)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全體員工(包括在編人員、學生、實習生、進修生、規培生、合同制人員、工勤人員等)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職工受訓率必須達到100%,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二)應當對新職工和轉崗職工進行崗前消防知識培訓,對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及時開展消防安全提示。
(三)監督第三方服務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受訓率必須達到100%。
(四)人人掌握消防常識,會查找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結合老、弱、病、殘、孕、幼的認知和行動特點,制定針對性強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并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配備相應的輪椅、擔架等疏散工具,對無自理能力和行動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確疏散救護人員。
(六)醫療機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根據需要設立微型消防站,配備必要的人員和消防器材,并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七、加大投入,改善設備設施
(一)醫療機構要確保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所需經費,持續加強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
(二)持續加大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靈敏、可靠,有效運行。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當張貼維護保養、檢測情況記錄卡。
(三)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療機構,每年應當至少檢測1次。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
(四)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點部位應當設置警示提示標識。
(五)確保報警系統和應急照明的齊全、靈敏、有效。
(六)推進“智慧消防”建設,促進信息化與消防業務融合,提高醫療機構火災預警和防控能力。
八、建章立制,加強隊伍建設
(一)醫療機構黨政領導班子每年專題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每年帶隊檢查消防安全不少于1次。
(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時總結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操作標準。
(三)對消防工作人員和消防安全員進行經常性的業務培訓、崗位培訓、法規培訓,切實增強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四)關心愛護消防工作一線人員,不斷改善工作環境,依法依規保障和提高薪酬等方面待遇,加大考核培養及交流使用力度。
九、強化管理,嚴格考核獎懲
(一)醫療機構要認真遵守本規定,自覺接受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的檢查指導,持續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如實、及時上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以及消防救援機構,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三)建立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主動研究分析各地各類典型火災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嚴防類似事故發生。
(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衛生健康委消防工作相關考核辦法,將消防工作情況納入單位年度考評內容。
(五)科學制訂和實施獎勵制度,每年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約談機制,對未依法履行職責或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損失的責任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
一、二級以上醫院和婦幼保健院,應當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兒復蘇技術的醫護人員在分娩現場。分娩室應當配備新生兒復蘇搶救的設備和藥品。
二、產科醫護人員應當接受定期培訓,具備新生兒疾病早期癥狀的識別能力。
三、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嚴格按照護理級別落實巡視要求,無陪護病房實行全天巡視。
四、產科實行母嬰同室,加強母嬰同室陪護和探視管理。住院期間,產婦或家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抱嬰兒離開母嬰同室區。因醫療或護理工作需要,嬰兒須與其母親分離時,醫護人員必須和產婦或家屬做好嬰兒的交接工作,嚴防意外。
五、嚴格執行母乳喂養有關規定。
六、新生兒住院期間需佩戴身份識別腕帶,如有損壞、丟失,應當及時補辦,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
七、新生兒出入病房(室)時,工作人員應當對接送人員和出入時間進行登記,并對接收人身份進行有效識別。
八、規范新生兒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兒出入院應當由醫護人員對其陪護家屬身份進行驗證后,由醫護人員和家屬簽字確認,并記錄新生兒出入院時間。
九、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加強醫院感染管理,降低醫院感染發生風險。
十、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應急演練。
十一、對于無監護人的新生兒,要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門妥善安置,并記錄安置結果。
十二、對于死胎和死嬰,醫療機構應當與產婦或其他監護人溝通確認,并加強管理;嚴禁按醫療廢物處理死胎、死嬰。
對于有傳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嬰,經醫療機構征得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同意后,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應當在醫療文書上簽字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妥善處理,不得交由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自行處理。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醫院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報告與管理是發現安全隱患、防范醫療事故、保障患者安全、保護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為實現衛健委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標,落實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主動報告機制的建立與完善,依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0號)》、《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衛醫管發〔20xx)4號)》、《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xx)5號)》、中國醫院協會團體標準《中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T/CHAS 10-4-6-20xx)>的相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建立健全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和預警制度,完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動報告機制,及時發現醫療不良事件、安全隱患,對醫療安全信息、不良事件進行分析、反饋,促進醫院管理體系、運行機制與規章制度的集成創新,以推動我院醫院管理質量持續改進,切實保障醫療安全。
二、定義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是指臨床診療活動和醫療機構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患者的診療結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等級劃分
根據中國醫院協會發布的團體標準《中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第4-6部分:醫療管理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要求,結合我院質量與安全工作實際,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為以下四個等級。
I級事件(警訊/警告事件):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的永久性功能喪失。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界定的一、二級醫療事故,原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中規定的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以及醫院內部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事件。
II級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差錯事件):在醫療過程中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集體與功能損害。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界定的三、四級醫療事故,原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中規定的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以及醫院內部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事件。
III級事件(無后果事件、臨界差錯):雖然發生了錯誤事實,但未給機體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的事件。
IV級事件(隱患事件、未遂事件):由于及時發現,錯誤在實施之前被發現并得到糾正,未造成危害的事件。
四、事件分類
共分為11類(詳見附件1),包括醫療管理類事件、護理管理類事件、藥品管理類事件、醫技管理類事件、輸血管理類事件、器械管理類事件、院內感染管理類事件、職業防護管理類事件、信息管理類事件、后勤管理類事件、治安管理類事件。
五、報告原則
(一)強制性:I、II級不良事件屬于強制性報告范疇,報告原則應遵照國務院《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1號)》、衛健委《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衛醫發〔20xx)206號)執行。
(二)自愿性:IILIV級不良事件屬鼓勵報告的范疇,醫院各科室、部門和個人有自愿參與(或退出)的權利,提供信息和報告是報告人(部門)的自愿行為。
(三)保密性:本制度對報告人以及報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門的信息完全保密,報告人(部門)可通過系統選擇匿名上報,相關科室與職能部門將嚴格保密。
(四)非處罰性:報告內容不作為對報告人、被報告人(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的`違規處罰依據。
(五)公開性:對事件信息及其結果在醫院內定期通過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分析、討論、共享,用于醫院和科室質量持續改進。但對報告人、被報告人及其單位信息保密。
六、報告方式
電話報告、面對面報告、信息網絡報告。
七、報告時限
應遵循早發現、早報告的原則,ITI級事件應立即電話報告,24小時內通過不良事件管理系統報告;III-IV級事件應在發生后48小時內通過不良事件管理系統報告。
八、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醫院發生的與患者、職工安全相關的不良事件與隱患,含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事件、醫療器械不良反應、輸血不良反應、院內感染個案報告及非計劃再次手術等。凡醫院內與患者、職工安全相關的部門、科室、人員均適用,醫院鼓勵全院職工主動、自愿報告院內發生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
九、獎懲措施
(一)鼓勵自愿報告,對及時阻止I、II級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發生的報告者,經調查核實后給予報告人500元現金獎勵。
(二)主動報告I、II級不良事件者給予報告人40元/例的獎勵,主動報告III、IV級不良事件者給予報告人20元/例的獎勵;雖主動報告但仍引起糾紛造成賠償者,視情節輕重在醫院相關規定要求當事人賠償比例的基礎上減少其賠償比例。
(三)對于I、II級不良事件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300-500元/例的處罰,若因此造成醫療糾紛引起賠償,視情節輕重在醫院相關規定要求當事人賠償比例的基礎上增加其賠償比例。
(四)科室不良事件年上報例數每百張床位不低于20例,年不良事件上報例數排名前三的科室給予1000元/科的獎勵,年上報例數不足每百張床位20例的科室分別扣除科主任、護士長安全獎500元/人。
十、組織管理
(一)醫院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醫院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與監督工作。下設辦公室在質量控制辦公室,質量控制辦公室除負責不良事件管理系統的維護工作外,應定期對全院職工進行不良事件相關知識培訓,監督全院各臨床科室、職能科室對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落實情況,每季度對發生率高或情節嚴重的不良事件,組織相關部門或科室討論并提出改進建議,必要時提交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或院辦公會討論。
(二)職能科室應設專人負責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工作,每月對不良事件上報的質量及內容進行審核并將不良事件上報人員獎勵的名單上報至質量控制辦公室。運用質量管理工具對已上報不良事件的成因進行分析討論、制定整改措施并對事件的結果及整改情況進行追蹤評價。
(三)各科室應按要求上報不良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結果并記錄發生原因、處理情況、改進措施等。每月組織科室人員召開醫院安全(不良)事件討論會(格式見附件2),針對嚴重的不良事件(I、II級不良事件)進行討論,分析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嚴格落實,科主任為科室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四)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既往相關制度作廢,質量控制辦公室負責對本制度解釋。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0
一、各級安全生產職責
總經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示和各種規章制度,對所負責的單位,安全生產負有全面責任。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生產工作。
3、組織員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檢查,負責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4、對工傷事故負責組織調查,分析,上報,采取改進措施,對情節嚴重者提出處理意見。
5、積極支持主管部門的工作。
辦公室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并結合本廠的隱患,提出和監督有關部門制訂具體措施,并檢查實施情況。
2、協助技術部編制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組織全廠性安全大檢查和群眾性的評比工作,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有權向各部門提出安全生產要求。負責全廠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4、負責人參與事故和參與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報告工作,并提出處理意見、幫助和監督有關部門制訂措施。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消除不安全隱患。
5、嚴格檢查消防、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的使用、管理和處理情況。
6、及時向生產供應部編報符合安全的防護用品計劃。負責制訂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保健費的發放標準和具體管理辦法,并且按規定發放。
7、負責組織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員的業務學習,總結交流經驗,提高業務水平。
8、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工程設計和重大技術革新試驗以及投產的安全措施,并且參加工程驗收。
9、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發現緊急的不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制止有關人員(部門)停產,并立即通知車間(部門)領導采取措施。
10、錄用新職工時,應按照身體條件,妥善按照有關工種、職工身體條件有變化時,應妥善調換工種。
11、新工人、實習人員等新進廠員工應進行入廠的安全生產教育。
12、在制訂工時定額和安排勞動組織等工時時,應考慮操作安全。
生產供應部職責
1、組織均衡生產,消除生產緊松現象。
2、在編制年,月生產計劃和技術組織措施的同時,將安全技術措施納入全廠措施監督執行。
3、對外來單位提貨、協作都要關心使用設備、裝卸和運輸的安全。
4、訂立設備定期檢查制度,保證全廠機電、動力設備安全運轉,在安裝、改裝拆卸和檢修機電、設備時關心檢修人員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對新設備和經過大修的的設備,在投入生產前應配各種防護裝置,并通知有關部門驗收簽定后才能移交生產。
6、對主要設備,如應加強維護和定期檢修,并保證經常處于安全狀態。
7、對各部門的通風降溫、防塵等各種設備應保護正常使用和安全運轉。
8、對主要設備的工種人員,要經過考核合格并發給操作證后才能工作。
9、做好交通安全的運輸工作,保證車輛維修物質,不準車輛帶病出車。
10、對化學易燃、易爆物品運輸、貯藏、發放應加強管理,對各種容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要經常檢查是否處于良好狀態,對領導和使用人員負責業務指導和檢查他們的.使用情況,凡不按規定使用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1、按照廠辦提出的防護用品計劃及時購買勞動用品,購買時應注意規格和質量。
質量部職責
1、在檢查產品時,要注意堆放安全整齊,不得隨意亂放,保持通道通暢。
2、在檢查防護用品時,必須堅持質量第一,把好質量關,不合格的堅決不予檢驗。
財務部職責
1、對批準的安全措施計劃所需的資金,應給予保證,并督促合理使用。
2、對于勞動保護費用,應予保證,并督促合理使用。
車間職責
車間的安全工作由車間主任負責,并設立兼職安全員,負責車間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車間主任和兼職安全員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執行上級和廠部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指示和規定。
2、組織和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和表揚好人好事,做好安全生產和競賽評比工作。
3、提出修訂安全操作規程的意見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協助廠辦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好新工人、實習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
5、深入現場,發現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生產并及時匯報。
監督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6、搞好本車間的防塵、防暑降溫、防寒保暖。
7、負責一般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報表工作。
生產班組應設不脫產的安全員(一般由班組長兼),他們的職責是:
1、組織好班組安全生產的活動。
2、組織班組人員維護檢查安全措施,合理使用防護用品。
3、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糾正違章操作的現象,發現有不安全的情況及時報告與預防,認真檢查交接班制度的執行。
4、參加事故分析、處理,協助領導實現安全措施。
5、負責對新工人、新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包教包學,表揚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
6、以身作則,在安全生產方面起模范帶頭作用。
生產工人要以主人翁的態度,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令、規定。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人人關心,發現有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人有權勸阻和報告。
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1、牢固樹立生產必須注意安全,安全才能生產的思想。
2、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正確、合理使用防護用品,并同一些違章作業現象作斗爭。
3、熟練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在有旋轉的機床上戴手套操作。
4、經常檢查和維護設備,發生事故(包括重大事故苗子)要保持現場,立即向車間或有關部門報告,認真填寫傷亡事故登記單。
5、操作時仔細檢查機床、工具和工件等有無毛病,下班后要切斷電源,做好清潔工作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保證安全生產,現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禁止非電工作人員拆裝電器線路,各車間、部門的電器線路必須處于良好狀態。
2、各種機床的護罩必須保持完好。因維修或其它原因拆下的機床護罩必須在試車前裝好,嚴禁把機床護罩當墊腳板、油盆使用。機床的電器、轉動部位缺少護罩的,不準生產。
3、上班期間必須合理穿戴防護用品,特殊工種不穿戴好防護用品不準上班。
4、上班期間不管是什么工種,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褲或奇裝異服,也不準拖長辮子進入生產車間。
5、嚴禁將火種帶入易燃、易爆地點,特別油庫等地。
6、消防器材是保衛國家財富免遭火災的重要措施之一,人人應該愛護,并且會使用,嚴禁任何人擅自玩弄消防器材。
7、各車間、部門凡是發生需要休息2天以上的發生事故的必須在發生事故24小時內上報給廠辦;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應盡量保護現場,立即向總經理匯報。
8、不管發生什么事故,都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不出事故的原因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有關人員不接受教育不過,沒有制定出合格的防范措施不放過。
9、上班期間應是緊張、嚴肅的氣氛,嚴禁嬉笑、吵鬧。
10、凡廠辦下達的“安全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的項目,必須按期完成。
11、廠區內嚴禁吸煙(包括生產車間),吸煙者到辦公室。
12、新招學徒工,未經安全生產三級教育,不得安排上崗工作(廠級、車間、班組)。
13、廠區(含生產車間)嚴禁亂扔瓜皮果殼及廢紙、手套、毛巾。
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根據上級精神,發生各類事故后企業的領導和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除給予黨政、紀處分外,要給予經濟制裁和扣除人月工資額的20%,3—6個月。
2、凡車間和部門發生一次安全事故的責任者扣除當月獎金;發生重大人身或重大設備事故的,車間或部門扣除全月獎金;事故的責任者、車間負責人、班組的安全員要扣除工資10%—15%,時間3—6個月。
3、非電工拆裝電器線路,發現一次罰款1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責任。各種電器、特別是閘刀蓋、保險盒必須保持完好狀態,不準“拆東墻、補西墻”,違章罰款20元。
4、各種機床護罩必須保持完好。因維修或其它原因而拆下的機床護罩必須在試車前裝好,否則罰款10元,把機床護罩當墊腳板、油盆使用或其它用的,罰款20元,因缺少護罩而造成事故的,拆護罩者要嚴肅處理。
5、上班期間,嚴禁小孩帶進車間,違者罰款10元。
6、將火種帶進易燃、易爆地點的,罰款20—50元,造成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7、任何人不得擅自玩弄消防器材,違者按治安管理條例規定罰款70—140元,揭發上述行為的獎勵50—70元。
8、發生需要休息2天以上的安全事故的,必須在事故后的24小時內上報給安保部,過期不報者,是班組安全員責任的,罰款20元,是車間安全員的職責的罰款30元。
9、上班期間打架、斗毆的,罰款30—50元,造成事故的除加倍罰款外,一切損失和費用由肇事者負責。
10、同各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作斗爭并及時上報安保部的,給予表揚和適當的獎勵。
11、對于安全工作做得好或者有貢獻的負責人、車間安全員、班組安全員要不定期的給予獎勵或者有條件的時候給予津貼;對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職工也不定期給予獎勵。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四、主要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主要設備的運行操作工,必須經過一定的培訓并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2、必須做好運行記錄,如交接班記錄,定期巡回記錄,事故記錄及故障檢修記錄等。
3、設備運行時,操作工必須集中精力,不得擅離崗位,不嬉笑談天,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4、在運行中如遇到不正常的情況時,值班員應根據操作規程進行緊急處理,并匯報上級。
5、主要設備不得超過規定壓力、溫度運行,各種指示儀表和安全裝置應靈敏、準確可靠。
6、主要設備不得帶病運轉現象,應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做好記錄,使心中有數。對不經常使用的設備,停止使用時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重新使用時要認真檢查。
7、操作工進行事故防范教育,提高安全責任感。
8、主要設備檢修人員,必須做到認真工作,加強責任心,不得草率從事。
9、工作場地要保持清潔、整齊,操作方便,不得讓閑人入內。
五、相關文件化信息
QR7.1.4—03 《安全生產檢查表》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1
搞好公司的安全費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作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國家規定,每年提取公司銷售額的4%作為公司的安全費用;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及為滿足和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項目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財務應將安全費用納入公司財務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費用應當用于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6、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8、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企業安全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
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
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
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審核。
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
企業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
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2
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車間安全生產獎罰規定、車間安全生產方案、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間安全生產通則、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總結、服裝企業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技術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安全管理制度、機械制造公司加工車間安全管理制度等。
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避免造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采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
一、企業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二、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車間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紅沖車間、儀表車間、數控車間、拋光車間和組裝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準并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ˇ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車間主任、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任申請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后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任申請,經批準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廠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干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吃飯、吸煙、聊天、嬉向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后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煙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門外。違者依《行政管理制度ˇ理。
第十一條作業時間謝絕探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臺或流水線上,違者《行政管理制度ˇ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并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后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裝車間完工后要將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并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ˇ理。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作業規定,不論適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后,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并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并簽字后更改。
第二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檢測等工具。對閑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并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人事管理部門按《行政管理制度ˇ理。
第二十二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志,不能混料。車間主任、檢驗員、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和產品質量。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否則,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干凈,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后)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設備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并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后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潔衛生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并扣發一個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并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車間主任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協同生產部制訂、解釋并檢查、考核。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3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有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布)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了認識和了解與我公司生產活動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并將這些信息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方,規范安全生產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安全生產科負責對各部門各途徑識別和獲取的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匯總報分管安全負責人批準后轉發至相關部門;每年組織一次“獲得適用的安全年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評審會議;負責公司級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項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審批、檢查和驗證。
2、各部門負責不定期獲取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識別其適用性,追蹤新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及時交安全生產科備案;負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年度執行情況報告”
3、安全生產科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匯總清單后,負責文件的發放。選擇適合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負責編制公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年度評價報告”
4、各部門對本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及時進行宣貫,傳達給相關方。
三、內容:
1、獲取渠道和時機
1.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通過官方網站、行業報刊、數據庫和中介服務機構、媒體及上級有關部門等渠道獲取。
1.2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從各級安全生產監督行政管理部門獲取。
1.3企業各職能管理部門通過上述渠道以走訪、電話、傳真、信件、會議等方式獲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同時建立必要的聯系;
1.4企業各職能管理部門通過閱讀和整理有關報刊收集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登記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獲取記錄表上,并及時傳遞到安全生產科備案。各管理部門對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適用性判定,報主管公司領導審批后,立即實施。安全生產科適時調整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每年在符合性評審會議前整理一次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規處于最新狀態。
2、識別適用性
2.1安全生產科根據公司的特點,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識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適用性,并每年進行一次評審工作。
2.2安全生產科將各部門獲取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中的適用條款對從業人員和相關方傳達。
2.3當現行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更新時,應重新對相應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識別。
3、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3.1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獲取和識別的安全標準妥善保管。
3.2安全生產科應對各部門已獲取和識別的安全標準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匯總,建立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檔案,并監督檢查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3.3安全生產科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及時轉發給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和培訓,并傳達給相關方。
3.4安全生產科應將過期或作廢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文件及時收回并進行管理。
4、符合性評價
4.1各部門于“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會議”前將本部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年度執行情況報告”遞交給安全生產科。
4.2由安全生產科及管理部于“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會議”前,編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年度評價報告”
4.3主要負責人應每年組織一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評審“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年度評價報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年度執行情況報告”。消除違規現象和行為,從而確保公司和從業人員相關方能夠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和開展業務活動,對于不符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項整改要求。
4.4各部門對評價出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項提出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整改方案。
4.5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項提出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整改方案進行審批、檢查和驗證。
4.6各部門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項進行糾正、整改。
4.7各部門制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續改進的計劃。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分包、船舶及機械設備租賃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交建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
受中交集團委托,由中國交建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準入、清退機制,明確安全、環保職責,依照工程特點和需要合理選擇分包隊伍、租賃船機設備,嚴格分級管理,杜絕非法分包、轉包或違規租賃船機設備。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實施的行為。
第五條 工程分包須取得建設單位同意,且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優先選用中國交建合格分包商名錄中的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未經審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條 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資質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滿足分包工程要求的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崗位證書齊全。
第九條 各單位應定期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有關資質予以審查,并對審核結果進行會簽,及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分包工程,嚴禁轉包;加強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條各單位與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簽訂分包/勞務協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建筑施工分發包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指定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嚴格管理,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亂、導致生產安全或環境保護事故、造成信譽或經濟損失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督促分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對勞務協作隊伍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并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施工前,各單位應組織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
第十六條施工前,各單位應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指派責任感強、施工實踐經驗豐富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的現場組織、安全施工設備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協作人員實際操作技能等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督促監督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足額投入安全費用,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施工中,各單位應監督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履行安全生產協議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違紀等不安全行為。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會議和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參加,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船舶租賃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輔助船舶的租賃行為。
第二十二條所租賃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第二十三條 所租賃船舶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具備經船舶檢驗和海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
(一)船舶營業運輸證;
(二)船舶登記簿(國際航線)或船舶檢驗證書簿(國內航線);
(三)船舶簽證簿;
(四)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
(五)船舶適航證書;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自航);
(七)船員適任證書;
(八)船舶垃圾管理計劃、記錄簿(國際航線、沿海400噸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簿和船舶油類記錄簿(400噸以上);
(十)乘客定額證書(交通船);
(十一)按規定由主管部門核發的其他證書或文件。
第二十四條租賃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機械設備應有維修、使用、保養說明書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五條 租賃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海事安全監督部門對以下設備、設施檢查合格后方可租賃:
(一)船體:船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體強度、長度、寬度、型深、吃水滿足船舶規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縱系統:自航船舶的舵機有良好舵效,磁羅經、測深儀、定位及了望設施,必須經校驗檢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機的舵效及有關操縱系統也應靈敏可靠;
(三)信號系統:船舶號燈、號型、聲響設備齊全有效,并符合國家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
(四)通訊系統:自航船舶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適航安全要求的通訊設備,確保聯絡暢通;工程船應配備滿足施工作業或拖航要求的通訊設備或設施;
(五)系泊設施:按租賃船舶等級應配備相應的系纜、錨鏈、錨爪、系纜柱(樁)、電動(或人力)絞車等,以滿足靠泊、錨泊和編解隊作業的要求;
(六)防污系統:按租賃船舶的等級,必須配備油水分離器、排污和防污設施;
(七)消防系統:按租賃船舶等級,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輔機系統:租賃機動船舶的主機、輔機應達到施工作業和航行的要求;
(九)應急救生系統:租賃船舶必須按其等級和使用功能,配備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賃的交通船應根據最大載客量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條 租賃船舶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船舶的船舶類型、船舶技術性能、限定的航區應滿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八條 承租方在下達任務指令時,應同時告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租賃船舶在調度、使用時,不準超越其船舶技術性能,不得超負荷作業。
第三十條嚴禁租賃使用不具備交通船條件的船舶作為交通船。
第三十一條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數,不準超員航行,船上作業人員及乘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條 承租方應加強租賃船舶安全管理,實施船舶安全監督、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船舶消防、通訊、救生設施和防臺、防汛、防突風襲擊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租賃船舶的船員,必須遵守承租方對船舶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章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機械設備租賃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車輛等的租賃行為。
第三十五條 租賃特種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當地特種設備技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檢測合格證;
(四)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五)特種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六)特種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二)機械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機械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四)機械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五)機械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七條租賃營運車輛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動車執照(號牌);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年檢合格證;
(四)車輛的使用、保養技術資料;
(五)機動車保險憑證(車損和第三方責任險、交強險等)。
第三十八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使用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應齊全,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第三十九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技術性能進行實況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賃。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四十條承租方必須依據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作業性能、技術狀態及其適應的工作環境合理調度使用。
第四十一條 承租方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下達任務通知單時,必須對操作、司駕人員進行該項任務的作業技術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租賃車輛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物體時,必須嚴格符合交通法規的要求,租賃車輛運送人員時,應嚴格控制乘員數量,不得超員,安全行駛。
第四十三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后操機作業和駕駛作業。
第四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第四十五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和隨機(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調度管理,安全生產。
第四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在進場前對設備、車輛的技術狀態、安全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作業完畢后進行例行保養,消除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七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予以糾正,無法立即糾正的,應限期整改并復查驗收。
第四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承租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予以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交建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賃船機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交股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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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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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11-18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11-26
【必備】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11-18
企業生產安全管理制度(熱)11-19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11-25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