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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作業方案

時間:2025-11-26 12:56:58 好文 我要投稿

[經典]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經典]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篇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

  為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有效管控中毒窒息、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省、市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嚴格遵循“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以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作業人員安全素質為主線,圍繞有限空間管理和作業的各個環節,集中整治重點難點問題,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標

  圍繞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開展整治,提升有限空間作業本質化安全水平。

  ——加強有限空間基礎管理工作。各單位要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辨識、管控,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制定有限空間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到位。

  ——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保障措施。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防護裝備、安全設施及救援裝備落實到位,有限空間應急救援能力得到提高,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強化有限空間安全監管工作。各單位要建立有限空間監管工作臺賬,將有限空間安全列為檢查必查內容,制定計劃實施嚴格檢查。

  三、整治范圍

  市政排水、供水、供氣、供熱、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等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管理和作業的活動納入整治范圍。重點是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窒息風險的有限空間。主要包括:

  (一)地下有限空間:如閥門井、排氣井、排水井、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地下管溝、暗溝、地坑、深基坑、廢井、地窖、檢查井室、沼氣池、化糞池、污水處理池等;

  (二)地上有限空間:如供水箱、發酵池、料倉、儲藥間、加藥間等;

  (三)密閉設備:如貯(槽)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窯爐、爐膛、煙道、管道及鍋爐等。

  四、重點內容

  堅持以提升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基礎管理為主導,以制度和措施落實為主要有色、內容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整治。

  (一)全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各單位必須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的主體責任。一是必須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與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實際相適應的風險辨識管控、作業審批、承發包管理、現場作業管理、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明確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以及外協承包單位等的安全生產職責。二是必須加強風險辨識和管控。對有限空間開展全面辨識與評估,確定有限空間名稱、數量、位置、類型和危險因素等基本信息,根據危險因素種類、參數、特性評估風險等級,制定管控措施和管理臺賬。要提高涉有限空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對存在中毒窒息和易燃易爆危險因素的有限空間必須實施重點管控,劃定管控區域,實行人員出入及過程管控,必須在適當位置加裝監測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并將監測參數和監控視頻聯接至操作室或值班室內,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提升風險管控等級。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各單位必須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一是形成制度化。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的類別、數量、分布、危險因素等;有限空間作業程序、操作規程;有關設備、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二是必須涵蓋重點作業人員。重點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等參與人員開展培訓。人員必須經過嚴格教育培訓,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后方可上崗作業。對不具備培訓能力和條件的各單位,必須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或者聘請專門技術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培訓資料存檔不少于一年。

  (三)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要求,系統配備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完善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落實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一是必須保證作業裝備投入。要按照作業崗位,逐一對照操作規程,配齊配全有限空間作業所需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等作業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存在中毒窒息風險的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空氣呼吸裝置或者呼吸防護用品,并定期檢測、維護,確保隨時能正常使用。二是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示。有限空間出入口、關鍵部位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必須設置醒目、清晰、規范的安全警示標識和警示牌,載明有限空間名稱、編號、危險因素及管控措施、管理責任人、應急裝備和器材、禁止事項等信息,防止人員隨意進入,要及時進行檢查,發現有脫色、污損、殘缺、掉落、遺失等情況時,要加快修補更換。

  (四)嚴格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和過程管理。各單位必須遵循先審批后作業、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內部作業外部監護、持續作業動態監測的原則,一是必須嚴格作業前準備。嚴格落實先審批后作業,制定專門作業方案并由相關技術人員、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作業。作業前明確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并進行安全交底,必須在作業現場周圍采取隔離措施,設置醒目警示標識。作業前必須進行清洗、清空或置換,并做好通風檢測等準備工作,檢測合格后方可作業。二是必須強化作業過程管理。作業中必須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實時監測,作業過程要持續進行通風,通風中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照明和手持電動工具應使用安全電壓。作業結束后,現場人員必須對作業人員、設備設施等進行清點,對現場進行清理。

  (五)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個人防護工作。各單位必須規范作業現場管理,做好人員防護。一是必須落實作業防護。作業人員必須根據作業環境選擇佩戴符合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裝備,并能夠正確使用。存在中毒窒息風險的作業,必須強化個體防護,采用隔絕式空氣呼吸防護用品;對風險等級高的作業區域,鼓勵企業使用替代措施,采取外部控制或者機器人作業的技術改造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進入。二是必須規范使用設備。存在易燃易爆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穿著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在垂直區域有限空間內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并設置救生繩、救援三腳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電纜溝等因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內作業,必須佩戴符合標準的隔離式空氣呼吸防護用品。

  (六)強化有限空間作業應急保障措施。各單位必須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一是必須強化應急演練。作業單位必須結合日常工作環境和存在的安全風險,健全完善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圍繞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救援人員職責、救援設備器材等內容,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具有季節性特點或者特殊規律的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在作業前一個月內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二是嚴禁作業盲目救援。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現場負責人必須負責全過程組織指揮,監護人員必須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一旦發現有人員身體不適、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過限值等情形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全部人員,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

  五、實施步驟

  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確摸底再動員階段(20xx年4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各單位要在總結分析前期整治工作基礎上,結合實際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按照《規定》內容和此次專項整治要求,研究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壓實工作責任。

  2、再動員再部署。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將《規定》內容、專項整治要求傳達到每個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班組,確保宣傳發動到位。

  3、全面調查摸底。要對本單位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排查摸底,匯總并掌握所監管有限空間底數,及時更新有限空間類別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無盲區、全覆蓋。各監管處室要按照職責分工,健全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臺賬。

  (二)集中攻堅再整治階段(20xx年5月至10月)

  1、認真選樹標桿企業。局將根據各單位開展有限空間整治情況,選擇1至2家基礎較好的典型單位,在專家全程指導下將其打造成為制度健全、管理規范、設備完善、員工素質高的有限空間作業的標桿單位,并組織其他單位交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經驗做法,實施典型引路。

  2、嚴密組織培訓宣傳。各單位要將教育培訓作為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做到“兩個必須”,必須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警示培訓;必須組織對有限空間作業從業人員進行實操培訓。培訓中將《規定》以及《指導手冊》作為必培必考內容且存檔備查,未參加培訓或考有色、試不合格的要補訓補考。要結合安全生產月工作,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普及,通過舉辦知識競賽、印發宣傳資料、開辟宣傳專欄等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形成全員參與整治、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氛圍。

  3、扎實對標自查自改。存在有限空間的各單位,必須對照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開展自查自改,沒有相應能力的,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各單位做好有限空間風險辨識、隱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實施整改、進行評估等,督促各單位健全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制度和操作規程,全面提高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

  4、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各監管處室和各單位要將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各項檢查必查有限空間管理。依據《規定》,檢查管理臺賬、危險因素辨識及管控、作業方案、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應急救援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及演練、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緊盯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風險隱患,將檢查貫穿安全監管始終。檢查中,對專項整治工作不積極、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依法責令停產整改,未整改驗收合格的堅決不能開展作業。同時按要求將有關檢查信息公示,將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三)驗收總結再提升階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評估驗收。要按照分級監管要求和專項整治內容,安排部署開展評估驗收。由各單位聘請專家或者委托技術服務機構,對納入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驗收,對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對于未組織評估驗收和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各單位,要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2、認真總結。各單位要及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要深入分析專項整治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固化整治工作成果。要在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將工作總結(電子版)于20xx年1月10日前報送局安委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經常性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要始終做到動員安排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安全隱患整改到位,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確保全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好轉。

  (二)落實監管責任。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處室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按照“三個必須”的要求,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為基準,抓好分管領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全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要按照《規定》內容以及《指導手冊》等標準規范要求,加強對不同氣候條件、不同作業領域等環境下作業規律研究,及時下發安全提示函(卡),指導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督促作業單位嚴格落實安全措施。

  (三)拓寬宣傳渠道。各單位要針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文化水平較低、工作年齡偏大的特點,開展常識宣傳,以語言簡練、通俗易記、實用性強的宣傳方式,重點對《規定》內容以及《指導手冊》開展宣傳,積極講解有限空間常識、存在危害、自救法則等,提高干部職工對有限空間知識的了解。要在運用好課堂培訓、專家講解等基礎上,借助手機報、微視頻等媒介,因地制宜地宣傳有限空間作業注意事項和警示案例,提高全體干部職工安全防范意識和參與意識。

  (四)加大督導考核。局安委辦將根據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采取明察暗訪、集中督導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執法檢查和督導,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進行約談通報,依法依紀嚴肅追責。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將列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日常督查、執法以及事故情況作為考核重要依據。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2

  1、總則

  為了預防進入污水處理廠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提高員工在事故突發狀態下快速、高效、有序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擴大,特制定本預案。

  2、有限空間的范圍

  2.1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或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

  2.2 有限空間作業包括但不限于進入以下三類場所進行的作業。

  2.2.1 密閉設備設施:如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管廊等;

  2.2.2 地下有限空間:如各類檢查井(包括城區內各類檢查井)、泵坑、格柵等水下設備的安裝井(坑、渠道、廊道等);安裝有地下設備(包括各類閘、閥、風機、管道等)的井、坑、室;容積較小的構筑物(如沉砂池、初沉池、濃縮池、儲泥池等);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2.2.3 地上有限空間:如通風不暢的儲藏室、設備間、發酵池、垃圾站等;容積較大但可能局部積存有毒氣體的生物池和沉淀池等構筑物區域。

  3、應急指揮小組

  組長:廠長

  副組長:副廠長(或廠長助理)

  組員:各個部門負責人

  聯系電話:急救電話 120

  消防電話:119

  4、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4.1 組長職責:

  4.1.1 負責安全救援事故統籌安排,及事故上報;

  4.2 副組長職責:

  負責現場救助總體安排,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救助,保護好作業現場,負責救險人力,物資和車輛的調配工作。

  4.3 組員職責:

  4.3.1 服從組長,副組長的安排,積極參與組織人員進行救援;

  4.3.2 組織做好防護物品日常檢查工作,保證正常使用。

  5、污水處理主要危害物質

  5.1 主要危害物質和因素有:一氧化碳、硫化氫、二氧化碳和甲烷等;

  5.2 危險物質特性及危險性

  5.2.1 硫化氫為無色有雞蛋味的氣體。比重 1.19(空氣為 1)。在空間易積聚,不易飄散。易溶于水,也溶于醇類。硫化氫化學性質活潑,能與許多金屬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化合物,當空氣中硫化氫含量達0.035 毫克/立方米,人們即可嗅到,當濃度超過 10 毫克/立方米,臭雞蛋味反面減弱,不易察覺,往往會出現“閃電式”中毒死亡。

  5.2.2 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臭窒息性毒氣。比重 0.968(空氣為 1)。當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達到 11.7g/立方米,呼吸 55 分鐘,可引起死亡。一氧化碳主要由呼吸道進入肺泡,在肺泡中通過氣體交換而進入血液循環系統。與人體血液中的血紅蛋白結合,生成碳氧血紅蛋白,影響了血液的輸氧功能,出現窒息中毒。

  5.2.3 二氧化碳在通常狀況下是一種無色、無臭、無味的氣體能溶于水,溶解度為 0.144g/100g 水(25℃)。在 20℃時,將二氧化碳加壓到 5.73×106 Pa 即可變成無色液體,常壓縮在鋼瓶中存,在-56.6℃、5.27×105 Pa 時變為固體。液態二氧化碳堿壓迅速蒸發時,一部分氣化吸熱,二另一部分驟冷變成雪狀固體,將雪狀固體壓縮,成為冰狀固體,即俗你“干冰”。

  “干冰”在 1.013×105 Pa、-78.5℃時可直接升華變成氣體。二氧化碳比空氣重,在標準狀況下密度為 1.977g/L,約是空氣的 1.5 倍。二氧化碳是一種窒息性氣體。二氧化碳對人體的危害最主要的是刺激人的呼吸中樞,導致呼吸急促,煙氣吸入量增加,并且會引起頭痛、神智不清等癥狀。

  5.2.4 甲烷是一種沒有顏色沒有氣味的氣體,沸點為-161.4℃,比空氣輕,它是極難溶于水的可燃性氣體。甲烷對人體基本無毒,但濃度過高時,使空氣中氧含量明顯除低,容易使人窒息。當空氣中甲烷達到25%-30%時, 可引起頭痛、頭暈、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心跳加速等,若不及時脫離,可致窒息死亡。皮膚接觸液化本品,可被凍傷。

  6、預防事故的措施

  6.1 企業現場安全負責人應對現場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應該包括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勞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和自救知識;相關事故的經驗和教訓。

  6.2 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或安全措施,應該包括監護人與作業人員約定聯絡信號、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和救護方法、現場應配備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

  現場作業人員應熟知應急預案內容,在受限空間外的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材,比如空氣呼吸器、供風式防護面具、救生繩、滅火器材等。保證其暢通無阻,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便于出入和搶救疏散。

  6.3 當受限空間狀況改變時,作業人員應立即撤出現場,并在入口處設置警告牌“嚴禁入內”,并封閉受限空間入口防止誤入。處理后需重新辦理許可證方可進入。

  6.4 通風措施,可采用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管道送風前應對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嚴禁向內充氧氣。作業人員每次進入受限空間工作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作業或休息。

  6.5 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受限空間,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掛“有人作業、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6.6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進入金屬容器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不大于12 V。

  潮濕環境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當用電電壓大于12 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其接線箱嚴禁帶入容器內使用。

  6.7 作業前 30 min 內,應根據受限空間設備的工藝條件對受限空間進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氧含量進行檢查,檢測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中斷時間超過1小時,應重新進行檢測分析。

  氣體濃度檢測儀器必須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6.8 受限空間容積較大時,應對受限空間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檢測分析,保證受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和氧含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受限空間內溫度應在常溫左右。監測結果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6.9 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要佩戴便攜式氣體濃度報警儀,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 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

  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氣體濃度報警儀報警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對現場進行處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6.10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作業人員所帶的工具、材料須登記,禁止與作業無關的人員和物品工具進入受限空間。

  6.11 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面具、空氣呼吸器,必要時應拴帶救生繩等。使用供風式面具時,必須安排專人監護供風設備。

  6.12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期間,在相關工序操作平臺掛牌警示,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受限空間有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

  7、中毒窒息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7.1 當有限空間內有人中毒窒息,暈迷或受傷時,監護人必須戴上防毒面罩后,方可進入救人,其他人員負責在有限空間外接應;

  7.2 監護人下到出事地點,受傷人員無法站立時,可用安全繩直接往上拉,監護人可一邊托著傷者,一邊指揮上面的人拉的節奏,同時保護作者不被觸傷或刮傷,同時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7.3 其他人員在拉繩子的過程中,要使重心盡量往中心移,用力要均勻,與下面的人配合好,一定要注意不能碰傷傷員;

  7.4 受傷者被救出安全區域后,才能解下防護裝備,讓傷者平躺下, 救護人員對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壓,并用擔架并傷者送往醫院。

  8、中毒表現癥狀

  輕度:頭痛、頭暈、耳鳴、惡心、嘔吐、心悸、四肢無力或有短暫的暈厥。離開中毒環境,吸入新鮮空氣后,癥狀可很快消失;

  中度:除上述癥狀加重外,出現程度較淺的昏迷。患者面色潮紅、口唇及皮膚呈櫻桃紅色、脈快多汗、煩噪、此時若搶救及時,可使病人蘇醒;

  重度:除上述癥狀外,常并發肺水腫、腦水腫、呼吸困難、心律失常等。如呼吸中樞麻痹,可在短時間內死亡。

  9、現場急救

  9.1 缺氧窒息者的急救

  一旦發現有人員缺氧窒息,應立即將中毒者救出,這是搶救成功的關鍵。應迅速將缺氧窒息者移到空氣新鮮流通的地方,松開領口和緊身衣服及妨礙呼吸的一切物品,讓其頭部側偏,以保持呼吸暢通。視情況對窒息者進行輸氧或人工呼吸;

  9.2 中毒急救:

  9.2.1 由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9.2.2 經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劑逼其將毒物吐出;

  9.2.3 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9.2.4 眼,耳,鼻,咽喉粘膜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癥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后由專科醫生處理。

  10、應急結束恢復現場

  10.1 先檢測,后進入;

  10.2 保持出入口及緊急疏散,搶救通道暢通;

  10.3 必須將有限空間內固體垃圾及時清理和處理,并保持足夠通風;

  10.4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0.5 結束應急,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應急指揮組長批準,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結束后,各部門應按照常規要求, 積極修復設備,組織展開事故調查,統計事故損失,嚴格按事故“四不放過”處理原則進行處理,并將事故調查結果匯報上級領導或相關部門。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本市各類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城市安全運行,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及《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上海市公路管理條例》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道路和公路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洋山島港區市級基層應急管理單元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可參照本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本預案所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是指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和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引發的,或因橋梁隧道設施性能退化導致的設施損壞(包括主體結構、路面系、附屬設施及附屬管線損壞等)及由此導致的次生事故。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響應、聯動應對,以人為本、快速處置。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市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市應急辦負責。

  2.2應急聯動機構

  市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作為本市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2.3市應急處置指揮部

  重大、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視情成立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實施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市領導確定,成員由相關部門、單位和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領導擔任,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就近開設。

  2.4職能部門

  市交通委是主管本市市政設施的職能部門,也是本市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責任單位,綜合協調本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是:

  (1)動態掌握橋梁隧道運行狀態,及時組織收集、研判、報告、通報橋梁隧道預警信息和運行事故信息。

  (2)會同市應急聯動中心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應急力量和資源,采取必要措施,對相關橋梁隧道運行管理單位下達指令,實施聯動處置;必要時,協助區縣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

  (3)組織實施公共交通的緊急調度,并協助疏散人員。

  (4)會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事發地及周邊區域道路的交通組織及時發布交通誘導信息,減輕事故對交通的影響。

  (5)對事故現場周邊水域實施警戒和通航管制,維護相關內河水域的航運交通秩序。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和后續措施。

  (7)對受損的橋梁隧道設施組織檢查、評估和修復;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做好事故調查、評估、總結等善后工作。

  2.5專家機構

  市交通委負責組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家咨詢組,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提供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預警預防

  3.1信息監測

  3.1.1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各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利用現有的橋梁隧道運行安全監測體系,結合日常檢查、檢測和養護,并依托公安、交通、地震、氣象等部門現有的全天候、全時段、全覆蓋監測網絡,及時開展橋梁隧道運行狀況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

  3.1.2完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信息的綜合分析與評估,提高相關預報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3.1.3在氣象災害及重大節假日、重要會議和重大社會活動期間,由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加強橋梁隧道運行狀態的監測和預報工作。

  3.2預警級別與發布

  3.2.1根據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和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對橋梁隧道設施運行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及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本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和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輕微損壞或附屬設施受到一定損壞,預測相關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響。

  (2)黃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一定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較大影響。

  (3)橙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嚴重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極其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區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響。

  (4)紅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極其嚴重損壞,極有可能發生橋梁隧道坍塌,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大范圍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嚴重影響。

  3.2.2預警信息發布

  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發布。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備案。

  3.3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市應急聯動中心、有關區縣政府和相關單位,可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實施相應應急處置措施。

  (2)根據需要,對相關橋梁隧道采取封閉、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提供必要的繞行線路提示,并通過道路通行指示牌、電臺廣播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

  (3)必要時,做好相關區域內人員疏散和車輛轉移的準備。

  (4)組織有關應急處置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視情動員后備人員。

  (5)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及設備。

  (6)對相關橋梁隧道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與通報

  4.1.1一旦發生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有關單位和個人可及時通過“110”向市應急聯動中心報告,也可通過其他方式向市交通委、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4.1.2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后,應當及時相互通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要在半小時內口頭、1小時內書面,將相關情況報告市政府總值班室;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或特殊情況發生后,必須立即報告。

  4.1.3一旦出現事故影響范圍超出本市行政轄區的態勢,應當依托與毗鄰省市的信息通報協調機制,由市有關部門及時向毗鄰省市相關主管部門通報。

  4.2響應等級

  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分別對應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當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4.2.1Ⅳ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重大運行故障或相關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響;

  (2)現場重傷1-2人;

  (3)現場造成少量人員受傷;

  (4)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000萬元以下。

  4.2.2Ⅲ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隧道設施損壞,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較大影響;

  (2)橋梁隧道主體結構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嚴重;

  (3)現場死亡1-2人;

  (4)現場重傷3-9人;

  (5)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3-9人;

  (6)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2.3Ⅱ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隧道主體結構嚴重破壞,區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響;

  (2)現場死亡3-9人;

  (3)現場重傷10-19人;

  (4)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10-19人;

  (5)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4.2.4Ⅰ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坍塌或隧道塌方等事故導致橋梁隧道主體結構完全破壞,嚴重影響大范圍道路和水域交通通行且態勢可能進一步惡化;

  (2)現場死亡10人以上;

  (3)現場重傷20人以上;

  (4)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20人以上;

  (5)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億元以上。

  4.3應急處置

  4.3.1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相關的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應當在判定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市應急聯動中心應當立即指揮調度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搶險救援,實施先期處置,采取必要措施,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并消除危險狀態,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市交通委和相關聯動單位應當按照指令,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地開展聯動處置。處置過程中,市應急聯動中心要實時掌握現場動態信息,并進行綜合研判及上報。

  4.3.2涉及人員生命救助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救援,現場救援指揮長由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現場最高指揮員擔任。無人員傷亡或人員生命救助結束后,現場指揮長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指揮實施專業處置。根據橋梁隧道管理權屬和屬地響應原則,由區縣視情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對屬地第一時間應急響應實施統一指揮,總指揮由事發地所在區縣領導擔任,或由區縣領導確定。現場處置措施如下:

  (1)事發地所在區縣公安機關立即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實施道路和水上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維持社會治安,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2)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門應急力量迅速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和切斷危害鏈。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

  (3)及時清除、轉移事故區域的車輛和船只,組織搶修被損壞的橋梁隧道設施,根據專家意見,實施加固、維修等工程措施。

  (4)必要時,組織疏散、撤離和安置周邊群眾,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5)加強道路交通組織和現場指揮,發布必要的繞行線路提示等信息,將事故對交通的影響降到最低。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4.3.3一般和較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由交通、公安等部門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組織、指揮、協調、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4.3.4重大和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并視情成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調度全市相關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事發地所在區縣、市交通委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立即調動相關應急隊伍和力量,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

  4.4人員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應當加強個人防護,落實搶險和控制事態發展的安全措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和事態擴大。

  4.5信息發布

  4.5.1一般、較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發布工作,由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或市交通委負責。

  4.5.2重大、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發布工作,由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市交通委提供發布口徑。

  5后期處置

  5.1善后工作

  事故責任單位和交通、公安、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及時做好受傷人員救治、救濟救助、家屬安撫、保險理賠及設施修復等善后工作。

  5.2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交通、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和單位要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影響范圍、受損程度、責任及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評估與核實。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化、強化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配備相應的專業施工設備,積極開展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演練。

  6.2交通運輸保障

  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由公安部門及時對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及時組織相應的交通運輸工具,滿足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需要。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或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6.3裝備物資保障

  進一步加強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業處置物資保障工作,完善信息數據庫,并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儲備點和調度規則等。

  6.4通信保障

  由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6.5經費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關處置應急情況的財政保障規定執行。

  7預案管理

  7.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委負責解釋。

  7.2預案修訂

  市交通委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評估修訂本預案。

  7.3預案報備

  市交通委負責將本預案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本預案定位為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是本市處置橋梁隧道突發事件的行動依據。各區縣政府和本市相關部門、單位可根據本預案,制訂相關配套實施方案,作為本預案的子預案,并抄送市交通委備案。

  7.4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市交通委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4

  一、概況

  本方案針對本公司有限空間場所的檢查、維修等作業方案及相應的措施。

  二、有限空間作業程序

  1、作業申請

  本公司內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序如下:

  向安全部門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安全部門根據作業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安全部門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辦領《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2、作業方案

  作業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序:

  作業部門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三、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檢查防護是否安全,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監督人應檢查管溝防護措施是否正常

  四、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作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④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⑤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作業、檢修、清理作業的,作業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并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范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作業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五、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作業單位應根據現場情況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2、防護設備

  作業部門應該對其要進入作業的有限空間進行防護,出入口兩側禁止堆放物品

  3、應急救援裝備

  作業部門應配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六、應急預案

  1、作業安全

  (1)進入作業場所前,要詳細了解現場情況,對作業現場進行危害識別和評估,并有針對性地做好檢測與防護器材;

  (2)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配備監護人員和救援人員;

  (3)強化安全意識,嚴格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審批制度。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有新鮮空氣的通風處。

  (2)視情況對窒息者輸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交醫生處理。(打120電話)。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3、報警程序

  事故發生情況救護電話119、120。電話內容:報告事故地點、事故類型、事故大小、發生時間、明示行車路線,并派專人到村口或路口迎接救援車輛。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5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有分布范圍廣、事故發生呈現季節性等特點,每年3月至10月為事故易發高發期,春夏兩季尤為突出。近年來,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20xx年7月30日,中天會展城B區至南廣場地下污水管網清理淤泥發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充分暴露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存在盲區、死角,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屢禁不止,突發事件發生后盲目救援情況突出。為進一步深化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貴陽市貴安新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確保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圍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污水處理、市政工程、環保工程、城鎮燃氣、物業管理、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電力、通信等行業以及工礦商貿企業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二)責任分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切實履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職責,督促指導行業領域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房屋、燃氣、城市排污等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按職責分工對電力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負責對市政工程建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燃氣、電力、城市排污等網管、房屋、市政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生產、維修、保養、使用、拆除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3.應急管理部門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4.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環衛、市政及城市園林綠化、所屬公園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5.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城市軌道交通、公路水路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6.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長輸油氣管道設施、電力設施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7.教育部門負責各類學校、幼兒園、教學培訓基地(機構)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8.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煤礦、民爆物品生產和經營、儲存、工業和工業園區、通信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9.民政部門負責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社會養老場所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0.水務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水利設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污水處理廠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1.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生產、漁業生產、農藥使用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2.商務部門負責成品油等專業性能源及汽車加油站、加氣站、燃料加注站、商貿企業、各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報廢汽車、二手車行業、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3.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文旅行業(包括旅行社、星級飯店、景區、文物保護單位、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等)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4.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5.林業部門負責林場、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木材加工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6.人防部門負責人防設施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7.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涉及放射性物品、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8.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其監管范圍內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9.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貴安新區各鄉(鎮)、大學城街道籌建委員會。負責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轄區內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0.生產經營單位(社會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帳;強化作業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嚴禁未經培訓合格上崗作業;配齊并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充分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制度,強化全過程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并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齊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速差自控器(防墜器)、三角架等防護設備。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等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單位技術負責人員審查通過后,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五)強化全過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作業點(處)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或者氧含量濃度低于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六)做好作業后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必須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后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七)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20xx年9月底前)

  1.再動員、再部署。當前正處于夏季和汛期,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認真落實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責任,在2018年貴陽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基礎上,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動員一切實力量對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真查實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確保不漏一家。

  2.進一步全面調查摸底。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以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對有限空間重新開展一次系統辨識,確認風險并登記建檔,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有限空間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因素進行精準辨識和評估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3.開展現場指導。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開展調查摸底的同時,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指導,切實解決好安全監管最后“一公里”問題,確保企業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臺賬》(附件1),報各地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各地安委辦匯總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匯總情況表》(附件2),各地安委辦于20xx年9月30日前將附件1和附件2一并報市安委辦。20xx年9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即日至20xx年9月30日)

  1.對標自查自改。各企業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和時限,組織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致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企業,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制訂整改方案、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各企業將自查自改情況報所在地安委辦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業要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3.配齊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20xx年9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4.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后,方可上崗作業。20xx年9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至少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5.深化“雙控”體系運用。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并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9月底前,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運用好“雙控”體系系統。

  6.加強應急管理。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全面總結階段(20xx年10月至11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專項督查和檢查,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11月30日前報市安委辦。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行政綜合執法、水務、農業農村、住建、工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電力、通信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嚴格執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和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松散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大新聞媒體曝光力度,及時將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并建立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厲問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加大對各地、有關部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的企業,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厲處罰。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對外包單位疏于管理發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的,要依法從重處理,并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市安委辦把專項整治情況列為20xx年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的內容。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6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部署,加強我市建設施工安全管理,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建筑施工生產事故預防工作,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地下涉水有限空間氣囊封堵作業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開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有效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嚴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參建責任主體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未經風險辨識不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作業、沒有監護不作業、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不作業、未經審批不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作業),確保我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內容

  (一)整治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有限空間作業。

  (二)整治重點內容

  1.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

  施工單位要對有限空間場所進行風險標識,編號管理,并建立臺賬。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未經風險辨識不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作業、沒有監護不作業、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不作業、未經審批不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作業)的安全管理,強化作業人員的風險意識。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文書(格式詳見附件1)應在項目部存檔備查。

  2.有限空間作業“七個有沒有”檢查

  施工單位要結合項目實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七個有沒有”自查自糾:一是有沒有全面辨識有限空間風險,并建檔立冊,在所有有限空間現場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二是有沒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間安全規章制度和作業流程,特別是強化作業前、作業中的'通風和檢測管控措施;三是有沒有為員工配備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是配齊配全通風檢測作業儀器、呼吸器等各類應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沒有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中的安全監護措施,特別是按要求配備監護人員;五是有沒有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設備設施安全,特別是電氣設備符合防爆、安全等規定;六是有沒有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申報審批管理;七是有沒有定期組織員工開展常態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并且有計劃地開展有限空間應急救援演練。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施工單位要結合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項措施”、《中山市橡膠充氣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及《中山市水體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要求,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要結合施工作業活動環境、實時工序特點和提級管控要求,將設備設施、作業活動及工藝操作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應采取的防范措施,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崗位人員及相關方,使其掌握規避風險的措施并落實到位。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點內容認真逐項開展自查自糾,建立隱患問題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有限空間作業要立即落實專人跟進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暫停有限空間作業,制定整改計劃,按期落實整改。

  (二)全覆蓋檢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分析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建立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工程項目臺賬,對屬地所有含有限空間作業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隱患全覆蓋檢查,消除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盲區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續安全施工的防線。

  (三)開展事故應急演練(20xx年第一季度)

  為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綜合處置能力,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擬于20xx年第一季度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間作業在建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參加。通過演練,進一步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在演練中檢驗各類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搶險救援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開展安全培訓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為進一步加強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規范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保障地下有限空間作業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技術水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擬于20xx年第二季度對全市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監督人員、各含有限空間作業工程項目參建單位開展《中山市水體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培訓安全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管理及作業人員依法依規、按章安全作業的意識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間作業關鍵部位和關鍵節點安全風險防范,進一步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及作業人員風險識別和應急處置能力。

  (五)開展專項檢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組成5個檢查組,于6月份組織開展一次針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及工作臺賬管理情況;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執行有限空間作業“七不”措施工作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結束后,將對檢查情況進行全市通報。

  (六)開展常態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結合本部門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分工、工作重點、檢查頻次和執法要求,常態化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對本地區在建項目有限空間作業每月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全覆蓋檢查,對發現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查企業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要清醒認識當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此次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要把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作為推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安全監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全面掌握轄區內在建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確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壓實五方主體責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要依法依規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完善安全承諾制度。將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納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管理。建設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首要職責,督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安全隱患。施工單位要根據水文地質條件等,組織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履行相關審批程序,按照規定組織論證。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進行閉環整改。監理單位審查施工單位關于有限空間作業的專項施工方案,對施工單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防范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壓實安全監管責任,在各項目隱患自查的基礎上,全面掌握轄區內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間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風險源頭管控。強化對有限空間作業全覆蓋檢查和常態化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個建立臺賬,推動項目五方責任主體實事求是、立行立改,認真落實整改措施要求,把執法檢查和督促落實閉環整改工作落實、落細,確保完成各項整治工作目標任務。

  (四)強化監管執法。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有限空間作業違法違規行為,壓實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形成嚴打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督促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繼續鞏固行動成果。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檢查組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一般隱患,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項目進行整改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同時對項目責任主體進行省動態扣分或者誠信扣分。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約談、通報批評、誠信懲戒、行政處罰等手段進行上限處罰,對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應付式整改的項目采取掛牌督辦。

  (五)及時總結報送。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落實屬地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方案,及時總結轄區項目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每月28日前將本鎮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隱患閉環整改、執法檢查、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處理處罰情況形成整治工作臺賬,并將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督科。12月25日前,將本鎮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年度總結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督科。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7

  1.總 則

  1.1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公路隧道內的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修復工作,保障公路的安全暢通,保護司乘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北省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北省安監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隧道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鄂安監發【20xx】3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省普通公路隧道內發生的大、中、小型車輛交通事故、危化品泄漏、火災、設備設施故障等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

  2.工作原則

  2.1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提高全員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預警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2以人為本,生命第一。始終將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最終目的,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2.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公路管理部門應成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單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上下聯動、部門聯動,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落實崗位責任制。

  2.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實現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2.5資源整合、協同應對。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各部門間密切協作,發揮各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作用,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突發事件聯動處置機制。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處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職工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綜合素質。

  3.應急指揮體系

  應急指揮體系由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辦公室、監控中心、應急工作組構成。各市州公路管理部門參照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3.1.1為加強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防御和處置能力,省局成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指揮 長:省公路局局長

  副指揮長:省公路局副書記、紀委書記、副局長、質量監督長

  成員:各處室主要負責人。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安監處(應急辦),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指揮部負責落實及督促其他部門應對公路隧道安全生產工作。

  3.1.2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部署全省普通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檢查落實情況;

  (2)統一指揮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3)及時了解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情況,分析、研判事故發生的規模及可能帶來的損害后果,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二次事故,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4)根據事故等級,視需要成立臨時專家組,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后處理意見;

  (5)召開成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宣布處置救援方案,分配工作任務;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6)現場指揮、協調、督導各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檢查處置救援方案執行情況,隨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7)當應急處置工作由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統一指揮時,按照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的指令,執行應急救援行動;

  (8)向上級匯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2應急辦公室

  應急辦公室是應急指揮部的應急工作機構,其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修訂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辦法;

  (2)負責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分析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出報告和建議;

  (3)組織協調各應急工作組工作;

  (4)傳達、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5)根據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組的要求,負責應急處置的具體日常工作;

  (6)負責收集、匯總隧道交通事故信息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

  (7)負責組織局機關各部門研究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運行機制和隊伍建設,組織指導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

  (8)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監控中心(應急指揮中心)

  應急狀態時監控中心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如下:

  (1)實施24小時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處理上級和應急協作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跟蹤監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實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負責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持系統正常運行工作,負責通信保障工作;

  (4)協助應急辦公室收集、匯總隧道突發事件信息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

  (5)充分利用各種專業手段實時發布預警信息;

  (6)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省局指揮部內相關部門人員組建,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組分為六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應急辦公室擬定,應急指揮部審定。各組人員應分工明確、責任清晰。當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時,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長因故缺位時由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3.4.1綜合協調小組

  由應急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安監處、黨委辦公室、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應急指揮部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本級及上級報送應急工作材料;

  (2)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向社會通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影響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2交通秩序小組

  由路政負責人任組長,路政施救、養護應急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1)根據現場的范圍和交通情況,協助交警和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志;

  (2)協助交警及時實施對隧道道路的監控、應急封道、分流、清障施救和恢復交通等工作,提出車輛繞道方案并組織實施;

  (3)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于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置警示標志。

  (4)維護搶險現場等候車輛及行人的秩序,組織、協調疏通隧道突發事件導致的道路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及時做好疏導交通或單幅雙向通行等工作;

  (5)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3現場勘查小組

  由養護負責人任組長,路政、養護人員組成。

  (1)確定事故現場安全后,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里、由整體到局部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范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2)檢查隧道質量狀況及附屬設施受損情況,確定維護方案并展開作業;

  (3)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4通信保障小組

  由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任組長,相關處室人員組成。

  (1)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等工作,確保信息聯絡暢通;

  (2)做好和公安交警、消防部門和120急救中心等相關單位的聯系工作;

  (3)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5后勤保障小組

  由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財務處、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6總結評估小組

  由副指揮長任組長,應急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組成。

  (1)對突發事件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通信保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與現場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

  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預警狀態或應急響應行動終止時自動解散;綜合協調小組、通信保障小組、總結評估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4.預警預防

  4.1預警與預防原則

  本著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的預警和預防機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警、預防工作。

  4.2預防

  (1)加強路況信息及安全宣傳,努力提高民眾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普及安全常識,消除公路隧道安全隱患;

  (2)加強公路隧道安全行駛的宣傳,在隧道相應位置設置提醒駕駛員注意安全的標識標牌,及時變更信息提示內容;

  (3)要建立完善公路隧道安全監視系統,實現實時監控,做到早發現早處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4.3預警行動

  (1)應急辦公室接到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以電話形式向局應急指揮部通告隧道突發事件信息;

  (2)加強監測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并將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

  (3)監控中心跟蹤監測隧道突發事件信息,隨時向應急辦公室報告最新情況。

  (4)應急辦公室全面掌握事態發展趨勢,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具體處置意見,為決策提供依據。

  4.4信息報送和處理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信息報告制度和舉報制度,公布道路重特大事故報告電話。

  4.4.1信息報送原則

  遵循“迅速、準確、真實”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報送公路隧道重特大事故的有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死亡事件必須以快報形式逐級上報應急辦公室。特別緊急的情況下,可直接報至應急指揮部。各級應急救援機構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4.2信息報送程序與時限

  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信息實行第一時間報告制,交通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中規定的有關公路突發事件和險情應在30分鐘內將信息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報省局應急辦,1小時內報省廳和省政府應急辦,2小時內報部應急辦,并進行電話確認。

  4.4.3信息報送內容

  應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如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情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信息來源;事件起因、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以及影響范圍和事件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計劃;信息報送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對于情況不夠清楚、要素不齊全的信息要及時核實補充內容,并將后續情況及時上報。對突發事件處置的新進展、衍生的新情況要及時續報,特別重大事件的處置情況信息應每日一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要進行終報。

  4.4.4突發事件現場信息采集

  事發地公路管理部門應急機構、現場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報送。

  信息報告的主要方式是電話、網絡、傳真、手機短信及其他通信手段。

  需要重點采集的信息包括: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的情況;公路隧道損毀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影響范圍及發展態勢,可能會引起何類次生事故或衍生事故;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到達現場進行處置的單位、人員及組織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已發出的援助要求和已開展救援活動的時間、設備、聯系人等。

  4.4.5信息處理

  應急辦公室負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蹤事件進展,及時掌握最新動態,將事件分析結果報送應急指揮部。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信息報告同時上報省政府應急辦和廳應急管理機構,并通報有關單位。

  5.應急處置

  5.1預警級別的劃分

  按照應急啟動級別從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響應等級。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響應等級,并分別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加以表示。

  5.1.1Ⅰ級(紅色)啟動標準

  因隧道內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嚴重泄漏,致使隧道無法安全通行的;隧道內發生火災造成無法通行的;發生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并造成人員死亡、短時間難以恢復正常工作秩序的.突發事件;以及社會安全事件。

  5.1.2Ⅱ級(橙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并造成嚴重傷害的安全事故。

  5.1.3Ⅲ級(黃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小型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擁堵的,并造成人員受到傷害的安全事故;當氣象部門發出嚴重影響行車安全預警信息的;隧道進出口出現濃霧、大雪和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或雪后隧道進出口路面積結冰的;隧道附屬設施遭到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的。

  5.1.4Ⅳ級(藍色)啟動標準

  隧道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未造成交通擁堵的。

  5.2應急響應

  5.2.1啟動程序

  當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達到Ⅰ級響應條件時,由省局應急指揮部啟動特別嚴重級應急響應程序,并上報省廳備案。當應急響應條件達到Ⅱ級(含)以下響應條件時,由市州應急指揮機構宣布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程序,并上報省局備案。

  5.2.2響應行動

  (1)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和通信保障小組趕赴現場,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2)交通秩序組根據現場的范圍和道路交通情況,協助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志,待公安和消防部門到達后,積極配合公安交警實施交通管制、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于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在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置警示標志。配合交警封路或分流,明確分流路線。若發生火災,應第一時間通知消防部門,并指派專人引導,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完成火災施救工作。

  (3)現場勘查組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里、由整體到局部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范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4)總結評估小組及時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接到上報信息后立即報送指揮長。

  (5)當事態發展超出應急處置能力時,立即上報上級部門請求支援。

  5.2.3響應終止

  5.2.3.1Ⅰ級響應終止

  由省局應急指揮部采取如下程序終止響應:

  (1)應急辦公室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向應急指揮部提出Ⅰ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后,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明確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后續處理意見;

  (3)應急指揮部解除應急工作狀態,應急辦公室負責在2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恢復正常工作;

  (4)必要時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向社會宣布Ⅰ級應急響應結束,說明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應急響應終止后將采取的各項措施

  (5)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善后工作。

  5.2.3.2Ⅱ級(含)以下響應終止

  市州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由第一負責人決定終止響應。

  5.3處置措施

  5.3.1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專業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處置。省局應急辦要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和督促事后報告及總結工作。

  5.3.2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協調與聯動,配合交警實行交通管制措施。加強道路巡查,隨時掌握路面信息。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施救工作;

  5.3.3及時將所轄路段的事故情況、道路通阻信息、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3.4要加強與相鄰路段部門的聯系,保持與其經常的溝通,互通路況信息,做到心中有數,相互支持與配合;

  5.3.5當事故嚴重程度超出本級應急能力或目前已有應急人員、物資、設備不能滿足應急處置需要時,報請上級部門給予支持。

  6.應急物資與設備保障

  各市州、縣市區應建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統籌考慮轄區專用設備的配備。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設備配備計劃,按《湖北省公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規定》(鄂路安【20xx】157號)的要求,加強應急物資儲備與管理,采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隧道管理與應急處置的科學化、智能化、制度化,與業內相關資質企業建立應急救援合作關系,拓寬應急物資設備保障渠道。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7.1.1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7.1.2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7.1.3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不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出現瞞報、誤報、漏報、遲報等情況,造成人員傷亡和重特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7.2補助和撫恤

  對因參與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是全省公路行業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專項預案。應急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經應急指揮部審定,上報省廳備案。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7.3.1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做出調整或修改,或國家出臺新的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7.3.2原則上每三年組織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7.3.3根據日常應急演練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結束后取得的經驗,需對預案做出修改;

  7.3.4因機構改革需要對應急管理機構進行調整;

  7.3.5應急物資及設備的數據資料應每年更新一次。

  7.3.6有關部門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相應應急預案。

  7.4制定與解釋部門

  7.4.1本預案由省公路局制定,并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7.4.2各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7.4.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8.附件

  應急響應指南

  為了更好地實施隧道應急救援,隧道救援區段進行了合理劃分。救援區段的劃分不僅要考慮隧道事故影響范圍、通風排煙控制、救災設備的位置、救援隊伍的駐地,而且要考慮人行通道、車行通道以及逃生通道的位置,為明晰響應行動,現以東西向隧道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指南如下:

  Ⅰ級響應(危化品事故、大、中事件應急響應)

  8.1危化品事故應急響應

  8.1.1危險品事故的前方的車輛正常駛出隧道。

  8.1.2發生危險品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立刻下車,利用隧道內的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報警。

  8.1.3監控中心接到報警后,調整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指示器,并且通過有線廣播系統向隧道內的人員發出警報信號,封閉隧道交通。

  8.1.4監控中心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8.1.5監控中心向交警、路政和當地環保部門發出求救信號。

  8.1.6交警或路政趕到事故現場后立刻疏散被困車輛,引導被困人群撤離隧道,若事故現場有人嚴重受傷,現場交警或路政人員電話求救120.

  8.1.7醫院接到求救信號后,立刻安排相關科室做好救助準備,同時出動120救護車輛趕往事故現場。

  8.1.8 120救援車趕到后救助傷員,并立刻撤離返回醫院。

  8.1.9環保部門趕到現場后,分析危險品類型,提出處理方案;有關專業部門處理事故現場。

  8.1.10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由環保部門檢測,確定滿足衛生標準后,再通知現場救援指揮部。

  8.1.11指揮部向交警、公路等部門下達處置指令。公路部門通過監控中心通知路政、養護部門進入隧道處理現場,并檢查可否恢復通車。

  8.1.12若可以通車,則監控中心恢復隧道交通。

  Ⅱ級預案(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后方車輛行駛。左線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后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右線除進出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通過右線進口將車停放在右線事故點后的橫通道附近,徒步穿過該橫通道趕往事故現場。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后打開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后車行橫洞附件及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后,改變隧道內的交通信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事故點后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右線”,右線交通指示器除進口處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后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趕往隧道西口,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左線并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后掉頭原路返回,通過活動護欄到右線或通過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進入隧道右線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8.2.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后方車輛行駛。右線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后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左線除進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后,則交警、路政進入隧道右線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通過活動護欄逆行進入隧道左線。將車停放在事故點后第一個橫通道附近,徒步進入右線事故點,交警和路政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相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后打開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后車行橫洞附件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后,改變隧道內的交通信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如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右線事故點后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左線”,左線的交通信號指示器除隧道進口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右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后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左線,正向駛出隧道東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輛趕往隧道西口,通過活動護欄,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右線并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后掉頭原路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Ⅲ級預案(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待路政到達后,打開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的卷簾門。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右線經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駛向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交警路政則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并在隧道西口活動護欄掉頭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后的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監控中心打開事故點前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路政打開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120急救車提高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點救援后,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在事故點前方第一個車行橫洞掉頭進入右線,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在東口活動護欄掉頭從右線返回。

  (11)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2)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8.3.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車道第一個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后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監控中心打開事故點后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路政打開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救護車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左線,經事故點后第一個車行橫洞駛進隧道右線事故點救援,救援后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并在隧道東口活動護欄掉頭駛進隧道右線,救援后經隧道西口撤離。

  (11)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Ⅳ級預案(一般事件應急響應)

  8.4一般交通事故救災應急響應

  (1)隧道監控中心發現或接受報警信號厚街,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2)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交通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3)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和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4)事故處理完畢后,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好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隧道監控中心。

  (5)隧道監控中心接到報告后,若已正常則恢復隧道交通信號。

  8.5隧道雨雪、霧應急響應

  (1)大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大霧天氣、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發送“隧道外霧大、減速慢行”。

  (2)在小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天氣有霧、減速慢行”;隧道出口發送“隧道外有霧、減速慢行”。

  (3)在大、中、小雨的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雨天路滑、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發送“隧道外下雨、減速慢行”。

  (4)在雪天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雪天路滑、減速慢行”。

  8.6隧道附屬設施應急響應(隧道停電應急響應)

  (1)中控人員發現停電后,立即停止巡邏車前往隧道預警,并切換可變情報板(隧道停電注意安全);

  (2)通知交警、路政、施救車、急救單位前往隧道口預警,通知監控中心;

  (3)及時聯系供電部門,了解停電原因和大致來電時間;

  (4)隧道電工接到雙路停電的信息后,立即進行自發電供電,配合巡邏人員做好預警工作后,在配電房內監視供電系統,隨時準備來電切換;

  (5)巡邏人員在接到通知5分鐘內帶上必備器材(錐形警示帽、閃光燈)穿反光背心,駕車前往現場;

  (6)巡邏人員在20分鐘內在規定位置按要求完成設置臨時警告標志、限速標志,提醒過往車輛急行慢行;

  (7)停電期間加入巡查力度,預防隧道內各類突發事故,保證執勤時的人身安全;

  (8)恢復供電后,配電房立即恢復隧道正常供電,巡邏人員撤除各類臨時標牌,監控室切換信號燈、可變情報板為正常通行模式,防滑隧道正常通行。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8

  演練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了解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結合現場假設2車間混合機摔拌機罐內檢修作業籌備此次演練。

  演練時間:20xx年XX月XX日下午16:30分鐘

  演練地點:2車間混合機摔拌機維修

  參演人員及職責:所有參加消防演習之人員態度必須認真,堅決服從指,并按預先制定方案,有秩序地撤,以免造成驚慌和恐亂;

  參加人員:

  職責作業人員:

  監護人員:

  負責人員:、

  現場指揮員:

  現場監督:

  后勤保障:

  應急司機:

  演練內容:

  受限空間的'混合機摔拌機罐內有聯系閥門、管線加合格規定要求的盲板隔離進行吹掃、蒸煮清理工作,在履行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申批手續后作業,在作業過程中突發休克,面對這種突發狀況而采取突發預案相應措施。

  演練步驟

  1、檢測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法用蠟燭法在混合機摔拌機罐內點燃一支蠟燭觀察10分鐘時間,看蠟燭火焰是否熄滅,熄滅則表示罐內空氣質量不佳,需繼續通風換氣,然后再次檢測合格證明罐內空氣質量良好,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將分析罐內含氧量、可燃氣體含量、有毒有害氣體記錄。

  2、危害評估后實施受限空間作業前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于安全受控制狀態。

  3、通風本次演練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罐內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氣進行通風換氣補氧方法。

  4、防護設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本次演練應該給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設制專人保管,并按規定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正常運行。

  開始作業

  1、按照“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凡是要進入受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入罐內作業,在未準確測量定氧氣濃度,嚴禁進入罐內作業。

  2、作業前30分鐘應再次對罐內受限空間有害物質檢測、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罐內作業。

  3、檢測分析合格后編制施工方案再辦理《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施工作業中涉及其他危險作業時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4、在受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檢測。

  5、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超過安全電壓36伏以下的照明燈、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6、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危險作業時必須有監護人員在旁邊、保持聯系,檢修后準備離開時應及時清罐內物品、雜物清理干凈。

  7、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受限位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并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志。

  作業人員突發休克。

  1、立即啟動受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

  演練開始按照“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先進行檢測通風然后進行作業,假如:2車間混合機摔拌機罐內檢修作業時突然暈倒現場監護員第一時間發現維修人員暈倒后,立即向車間主管部門、安環部報告,同時電話依次通知公司領導部門消防局、120、公司保安救援人員款未穿戴好防護用品,不得進入受限空間進行救援工作。受限空間內有害環境性質未知,缺氧或無法確定是否缺氧,安環部處組織迅速抵達現場就近取用氧氣袋或人工呼吸進行急救人員把傷員用擔架抬到救護車,將傷員及時送往醫院。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9

  為進一步深化全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省統一組織,部門分工負責,組織各類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進一步摸清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災風險的有限空間底數,建立健全管理臺賬。有限空間涉及的各類安全生產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全部按要求落實到位,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全省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大幅下降。

  二、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以及礦山、化工、市政工程、物業管理、地下管網、污水處理、電力、通信等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三、重點內容

  (一)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并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二)完善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用品。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通風、檢測、照明、通訊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三)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作業前,做到“三個必須”: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相關技術人員審查通過后,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四)強化作業過程安全管理。作業過程中,做到“五個必須”: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五)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六)做好作業后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必須應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后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1月底前)。

  各級(特別是縣、鄉兩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按照職責分工,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再排查再摸底,進一步完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要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以全省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再次對本單位存在的有限空間進行認真、全面、精準辨識,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20xx年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至10月)。

  1.深化“雙控”機制建設。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制定針對性強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并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6月底前,相關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完成必須完成“雙控”機制建設;10月底前,相關中小微生產經營單位全面完成“雙控”機制建設。

  2.強化宣傳教育。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針對有限空間管理要求和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特殊群體,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要針對廣大一線作業人員流動性大、管理松散、思想麻痹大意、長期違章作業的實際情況,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及時推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和事故警示案例等信息,暢通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和社會群眾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專項培訓。

  3.實施風險診斷。以縣級為主,統籌開展第三方危害評估或檢測,引導生產經營單位對各類有限空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種類以及濃度、數量等進行分析,掌握危險聚集規律,結合作業周期和作業要求,實施精準化管理。20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組織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完成評估檢測工作。

  4.加強應急管理。各地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按規定配備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定期進行檢驗、維護,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5.開展執法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省級重點檢查各市工作落實情況,對事故頻發、問題集中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進行抽查執法。各市重點檢查各縣工作落實情況,對高危行業企業和一般行業重點企業進行抽查執法。各縣對轄區內高危行業企業和其他規模以上企業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

  (三)驗收總結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認真組織驗收。各地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納入整治范圍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填寫《有限空間驗收確認表》。省安委辦將對各地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2.全面進行總結。各市以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省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12月20日前報省安委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有限空間作業涉及的領域廣、行業部門多,從業人員大都是體力勞動者,文化素質低、安全知識貧乏、安全意識差,極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且施救不當極易造成事故后果擴大。近年來我省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充分認識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時刻牢記“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宗旨,切實抓好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應急管理、住建、工信、市場監管、城管、電力、通信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并要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三)落實主體責任。堅持把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核心,采取多種措施,調動其積極性和主動性。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糾,對排查出的隱患,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四)堅持統籌實施。各地要將專項整治與“雙控”機制建設、教育培訓、應急管理等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通過深入開展“雙控”機制建設,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完善相關制度規定,改進安全設備設施,細化崗位操作規范,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控能力。要通過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切實提升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與標準化作業能力,特別是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避免盲區施救發生。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以及驗收不合格的,相關的標準化創建、“雙控”機制等一律不得通過。

  (五)嚴格責任追究。省安委辦將持續加大對各地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各級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0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各類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進一步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建立健全管理臺賬;有限空間涉及的安全生產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和應急救援裝備及個人防護用品等全部配備到位;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安全生產制度和規程建立,并嚴格執行;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促進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二、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以及礦山、化工、市政工程、物業管理、地下管網、污水處理、電力、通信等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并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齊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設備。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等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做到“三個必須”: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相關技術人員審查通過后,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五)強化作業過程安全管理。做到“五個必須”: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六)做好作業后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必須應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后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七)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1月底前)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按照職責分工,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再排查再摸底,進一步完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

  以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存在的有限空間進行認真、全面、精準辨識,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20xx年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至10月)。

  1.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0xx年3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相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

  2.配齊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20xx年4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3.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后,方可上崗作業。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4.實施風險診斷。以縣級為主,統籌開展第三方危害評估或檢測,引導生產經營單位對各類有限空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種類以及濃度、數量等進行分析,掌握危險聚集規律,結合作業周期和作業要求,實施精準化管理。20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組織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完成評估檢測工作。

  5.深化“雙控”機制建設。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并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6月底前,相關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完成必須完成“雙控”機制建設;10月底前,相關中小微生產經營單位全面完成“雙控”機制建設。

  6.加強應急管理。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驗收總結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嚴格組織驗收。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納入整治范圍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填寫《有限空間驗收確認表》。市安委辦將對驗收情況進行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要完成對涉有限空間企業整治情況的驗收。

  2.全面進行總結。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12月15日前報市安委辦。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應急管理、住建、工信、市場監管、城管、電力、通信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并要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嚴格執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市有關部門要對直屬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并對各縣工作落實情況及企業進行抽查執法;各縣要對轄區內高危行業企業和其他規模以上企業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其他企業抽查不少于30%。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糾,對排查出的隱患,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和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松散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大新聞媒體曝光力度,及時將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并建立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厲問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加大對各地、有關部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以及驗收不合格的企業,相關的標準化創建、“雙控”機制、誠信等級評定等一律不得通過,并依據省政府2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嚴厲處罰。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1

  為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xx年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20xx〕19號)、《省安監局關于蘇州昆山優諾乳業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情況的通報》(蘇安監〔20xx〕64號)、市安監局《關于印發<20xx年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連安監〔20xx〕115號)、縣安監局《關于印發<20xx年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灌安監〔20xx〕48號)的要求,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進一步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結合臨港產業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各企業務必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教育培訓“三個全覆蓋”(即“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全覆蓋、主要負責人全覆蓋、從業人員全覆蓋”),實現“四個明顯提高”(即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明顯提高,作業安全裝備質量明顯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明顯提高),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

  臨港產業區轄區內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企業。

  三、工作重點

  (一)摸清底數、完善安全管理。企業要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安監總廳管四〔20xx〕56號)進一步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逐一辨識,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各級安全許可審批管理。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教育培訓。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崗前培訓制度,做好培訓記錄,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考試成績等有關情況備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項培訓并考試合格,未經考試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配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裝備。要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用品。有限空間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因素時,作業裝備要符合規范要求。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規范有限空間作業程序和現場管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按規定進行作業審批。必須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對有限空間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進行檢測,檢測合格方可作業。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作業過程中應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作業現場必須有負責人員、監護人員,要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五)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數(8月20日前)。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一企一檔。對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逐一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基礎信息臺賬。

  (二)檢查整改(9月20日前)

  1、企業自查自改。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工作方案,按照規章制度完成自查,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基礎信息臺賬。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2、臨港產業區檢查促改。各部門在企業自查自改基礎上,開展專項檢查,及時掌握隱患整改情況,對逾期沒有整改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3、縣安監局抽查通報。對全縣各相關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通報。

  (三)總結(9月底前)

  各企業于9月底前總結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整改。

  五、責任分工

  經研究決定,成立臨港產業區20xx年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徐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樹青任辦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監管、規范管理。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督促轄區內企業深化有限空間辨識,摸清有限空間數量、位置等,強化風險因素辨識、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臺賬。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一地一冊”,生產企業配有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要認真組織核查,單獨建檔。

  (二)突出重點、從嚴執法。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對未按規定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對未制定作業方案或未經審批擅自作業的,以及未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必須依法嚴處重罰。

  (三)加大宣傳、提高意識。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督促企業通過聘請專家培訓、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力度,提高企業全體員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避免因違規作業、施救不當、盲目施救而導致傷亡擴大或引發次生事故。

  (四)強化外包隊伍作業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對外發包的企業,要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做好作業人員培訓和技術交底、加強作業過程管控,做到作業有方案、檢查有記錄、隱患有登記、整改有措施、落實有結果。

  (五)嚴格監管、依法追責。企業是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全面負責,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專項整治工作以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的企業,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依法處理,特別是對外協單位疏于管理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并倒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予以公開曝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2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主體責任,規范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行為,著力解決我縣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基礎薄弱、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政策法規知識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現場危險辨識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實不力、應急處置演練不夠、審批制度執行不堅決以及各項防護裝備不足等問題。以三項制度為抓手,建立全員參與、持續改進、層層落實的有限空間作業機制,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基礎得到明顯改善,安全水平得到顯著提升,堅決杜絕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二、整治范圍和場所

  (一)整治行業: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四大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單位。

  (二)整治場所:企業涉及作業人員進入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不能長期在內工作、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間。區分為: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清理漿池、沉淀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涉及有限空間內容見《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

  三、工作重點

  (一)健全安全管理

  1.企業要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安全審批管理。

  2.企業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場所進行充分辨識,全面掌握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對有限空間風險和有害因素的類別、數量和狀況登記建檔,建立有限空間管理基礎臺賬,并及時更新完善。

  3.企業應建立完善培訓制度,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員、檢測人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規程、檢測儀器和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等,并有完整的培訓記錄。

  4.企業應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保證作業和施救人員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和救援技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二)規范作業現場

  1.企業應在有限空間出入口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保持出入口暢通,并告知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2.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至少有一名監護人員。

  3.企業應按規定保證安全投入,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通風設備、呼吸器、通訊設備、安全繩索等應急裝備和器材,并定期檢測維護。

  4.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應當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管理制度,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要進行安全交底,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對作業安全負主體責任。

  (三)落實條件確認

  1.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原則,履行審批手續。

  2.作業前必須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并將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應急措施告知作業人員。

  3.必須對有限空間的氧濃度、有毒有害氣體(如一氧化碳、硫化氫等)濃度等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合格后,方可作業。

  4.作業過程中應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3月—4月)。各企業要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制度,做好安排部署工作,要通過會議、發布公告、媒體宣傳等形式,使企業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要摸清有限空間作業企業的基本情況,建立“一企一檔”,明確分級分類監管職責。確保每一家企業、每一個有限空間均納入監管范圍。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5月—7月)。企業要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自查)表》(見附件2)內容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問題應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人,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及時將本企業執行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整改計劃落實情況整理匯總備查。

  第三階段,檢查督查階段(8月—10月)。各科室按照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對企業自行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特別對涉及冶金煤氣管道、水泥窯爐、紙漿池、釀酒池、腌漬池、污水池、電解槽等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及時了解掌握整改情況。認真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自查)表》、《工貿企業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表》(見附件3),對排查出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關企業限期整改,各科室和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前將《冶金等工貿行業重點監管工作(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季度統計表》及時上報經信委安全辦。

  第四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1月-12月)。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分別于6月18日前、11月18日前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報縣安監局安全監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整治工作,我委成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形成職責明確,分工協作、責任到人的監管機制,明確檢查范圍、實施步驟和工作重點,落實工作措施,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的有序推進。

  經信委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監督、指導,督促系統工業企業開展工作。

  (二)加大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傳媒作用,通過事故現場會、培訓班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危險性及有關規定的宣傳力度,提高企業職工防范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消除因施救不當、盲目施救導致傷亡擴大或引發次生事故。

  (三)堅持統籌兼顧。各企業要把有限空間作業違規、違章行為作為“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點之一,要抓住企業有限空間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突出重點部位、場所和重點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要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創新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四)嚴格責任追究。通過檢查、暗訪抽查等方式,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的檢查力度,將有限空間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對不認真開展專項治理的,要公開予以通報;對存在違法行為整改不力的,要依法從嚴處罰;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嚴肅追究企業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3

  1、編制目的

  為防止出現地下工程、涵洞、窨井、化糞池等狹小空間施工時人員中毒死亡事件的發生。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編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指導思想

  以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為目標,全面提升我委突發事件處置綜合能力和應急管理整體水平,為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3、編制依據

  為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從業人員的身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亳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有限空間作業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4、組織機構

  4、1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亳州市住建系統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等工作,小組結構如下:

  組長:市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市住建局分管安全副局長

  成員: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市質量檢測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相關機關科室負責人、各縣區住建局負責人、各工程項目法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建管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為:

  (1)組織落實市住建局決策,協調和調動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對突發事故相關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各相關的應急預案;

  (3)負責應對突發事故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5)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突發事故應急演習、演練;

  4、2職責任務劃分

  主管部門職責:各縣區住建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單位、監護者職責。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施工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作業負責人職責:掌握整個作業工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方可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立即終止作業。

  監護人員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呼叫應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批準的人員進入。

  有限空間作業者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5、適用范圍和定義

  5、1適用范圍

  各項目施工區域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班組適用于本預案。

  5、2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1檢測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根據作業現場和周邊環境情況,檢測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

  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處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每隔30分鐘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檢測符合要求后,項目部重新進行審批并安排繼續作業。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必須處于安全環境,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害氣體濃度值等,檢測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

  有限空間作業危害因素檢測時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見附件1),相關人員簽字齊全;臨時作業或項目檢測設備達不到檢測條件時,必須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樣須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由檢測單位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6、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12331《有毒作業分級》等標準進行。

  6、3防護設備和防護用品

  在有限空間作業施工入口處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在有限空間實施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可采用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害,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應急救援裝備

  施工單位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6、5其他技術措施

  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至少有兩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間只能容一人作業時,監護人須隨時與正在作業的、人取得聯系,做預防性防護。

  6、6作業審批

  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施工單位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附件2),審批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始作業。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事故分級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四個級別。

  7、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發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7、2重大事故(Ⅱ級):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7、3較大事故(Ⅲ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7、4一般事故(Ⅳ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8、預防與預警

  8、1有限空間危險源監控

  各單位對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通過各主管部門及項目部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員對工程各分包隊伍進行監督控制,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分項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8、2信息報告與處理

  8、2、1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漏崗,做好值班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匯報。

  市住建局值班室,保證24小時管理人員值班;聯系電話:;夜間及法定節假日保證應急值守人員在位。

  急救電話:120;火警電話:119;匪警110

  8、2、2各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單位值班室→項目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室→亳州市住建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8、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了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9、應急響應

  9、1分級響應

  9、1、1響應分級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各單位做好各自分工準備,按領導小組指示響應各自救援行動。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各單位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做好指揮營救工作,積極動員所屬分包單位、周邊社會力量進行支援救助。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住建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9、1、2有關部門響應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相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9、1、3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響應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市住建局及市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請求政府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9、2指揮和協調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根據事故災難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溝通有關部門及請求政府應急機構、救援隊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負責人應組織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安全組織機構人員臨時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9、3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9、3、1醫療衛生救助

  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9、3、2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9、3、3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各單位在地方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9、4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作業工程人員、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9、5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以后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9、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項目部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撤離。

  10、信息發布

  事故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上級進行匯報后,經市住建局審核向社會進行公布。

  11、后期處置

  11、1善后處置

  各部門、各單位及相關作業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11、2事故調查流程

  組織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如下:

  11、2、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11、2、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11、2、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11、2、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10、2、5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12、保障措施

  12、1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組建專業應急處置隊伍,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12、2物資裝備保障

  各單位要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儲備、保養等制度,并按需求購置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當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組織車輛統一進行運送。

  13、培訓與演練

  13、1培訓

  各縣區主管部門需組織針對應急救援隊伍以及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留存記錄,參加人員簽字確認。

  加強應急方面的安全知識宣傳,在板報、標牌等中的宣傳,以加強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教育,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13、2演練

  各單位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機構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經驗,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14、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屬于違反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4

  一、演練目的

  為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出能在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機制,保證企業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根據本單位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預案并進行演練。

  二、危險分析: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

  三、演練內容:

  xxxx年xx月xx日上午:模擬鈑噴車間干磨房因不明原因導致一名車間員工暈倒在地,車間同事發現并大聲呼叫,立即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xxx與安全專干趕往現場并通知現場人員不要盲目施救,以避免擴大傷亡,并撥打120救援電話,隨后通知公司主要領導;

  三、應急工作人員及職責

  由售后經理任安全小組組長,組員由車間主任、安全員、車間工人、保衛人員組成。

  1、組長: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制定條例標準和要求,研究解決有限空間施工中存在的中毒問題,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開展。

  2、安全員: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制度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有限空間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組織人員進行中毒引起的人員傷亡的'控制工作。

  3、車間人員:負責初步救援情況,配合安全員進行相關檢測,確認環境,同時對中毒人員進行救護以減少其傷亡,救護的方法執行《傷亡事故的緊急救護》中的規定。

  4、保衛人員:負責對外聯絡,如有中毒發生撥打120緊急救護中心電話,

  四、采取的措施:

  到達現場,發現干磨房大門緊閉,側面小門已打開,經檢查,判斷為風機未開,苯中毒,立即疏散周圍圍觀人員,并派人戴防毒口罩,身系救援繩索,從側面進入打開大門,用強力風扇對干磨房進行通風,救援人員進入并立即攙扶昏迷人員轉移至外面,做應急救援,心臟復蘇,等待120到來;將現場情況再次向公司領導匯報,等待具體情況調查,公司及時向安全主管部門匯報情況。

  五、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處理:

  1、中毒急救

  (1)由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2)經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劑促其將毒物排出。

  (3)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4)眼、耳、鼻、咽喉粘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癥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后由專科醫生處理。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有新鮮空氣的通風處。

  (2)視情況對窒息者輸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交醫生處理。(打120電話)。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六、應急救護小組名單和聯系方式:

  序號姓名職務聯系電話

  1組長xx

  2副組長xx

  3副組長xx

  4副組長xx

  5組員車間一組

  6組員車間二組

  7組員車間三組

  醫院:長沙市第四人民醫院

  事故發生后,車輛經瀟湘大道到達長沙市第四人民醫院

  設備

  1、擔架

  2、急救藥品

  事故的處理措施

  事故發生后安全員上報公司總經理并如實記錄現場發生的情況及傷亡損失,統計后填報月傷亡報表,由公司行政部向上級管理部門匯報,協同項目部做出有效的措施,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

  近年來,全國及我市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為深刻汲取有限空間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堅決防范和遏制類似事故頻繁發生,按照6月23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召開全國吸取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教訓視頻會議精神和《遼寧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控的警示函》(遼安委辦〔20xx〕30號)以及7月8日《遼寧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管控的警示函》的要求,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原安監總局第59號令)、《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AQ3028-20xx)、《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GBZ/T205-20xx)等規章和標準規范,市安委會決定在全市立即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檢查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各級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及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辨識有限空間基本情況,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管理。使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主管單位和企業實現有限空間篩查確認及登記建檔率100%;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教育培訓率100%;有限空間警示標志設置率100%;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率和現場監護率100%,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二、專項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5日。

  三、工作組織領導

  市安委會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安委會副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市級部門分管領導擔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聯絡協調、督導檢查和資料匯總上報等工作。

  四、專項整治范圍及重點

  (一)檢查整治范圍

  全市建筑、市政、交通、工業、農業、水利、電力、通信、醫藥、糧食、物資儲備等行業及復雜地質條件下各類隧道工程項目和危險化學品、工礦商貿企業所涉及的停產、復產、清淤、除污、檢維修、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間作業環節(詳見附件1)。

  (二)專項整治重點

  1.是否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辨識,確定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基本情況并建立臺賬;

  2.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主管單位及施工企業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是否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4.是否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并做好記錄;

  5.實施有限空間作業,是否嚴格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未經通風和檢測,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6.是否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護用品和設備;

  7.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間事故應急預案,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8.委托外包作業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外包作業單位是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五、責任分工

  此次專項檢查整治,采取“條塊結合”、層級負責、分類實施的方式進行。

  一是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負責組織本轄區的專項整治,安委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地區要成立由安委會領導任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全面評估分析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街道辦、鄉鎮政府要整合力量,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對轄區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企業包區劃片、專人負責、逐一入戶進行“全覆蓋”專項整治。

  二是市安委會各相關成員單位要按照行業監管責任,具體負責組織對本行業領域的'專項整治。要成立由本部門(單位)領導任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全面排查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并對各區市縣、先導區本行業整治情況“全方位”督導檢查。

  三是各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夯實主體責任,具體負責組織對本企業的專項檢查整治。企業要成立由本單位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專班,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廣泛宣傳,把專項整治責任落實到車間、到班組、到崗位、到具體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無死角”“無盲區”。

  市安委辦將適時對各區市縣、先導區、各部門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各重點企業進行抽查檢查。每月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調度、通報,并將開展情況納入20xx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把專項整治工作提升到“守底線、保民生、促發展”的高度,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企業負責人親自掛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層層落實責任,扎實推動專項整治工作落實落地。

  (二)強化措施,全力推進。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薄弱環節,把專項整治責任落實到具體機構、人員,覆蓋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所有經營單位、企業,督促各類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檔,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建立并落實作業審批制度和應急措施。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突出整治重點,嚴格執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出的問題逾期不整改或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嚴格落實聯合懲戒和責任追究制度。要與正在開展的“三年專項整治行動”相結合,建立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長效機制,本次專項整治結束后,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三年專項整治行動”,持續開展整治工作,鞏固階段整治成果,推動有限空間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堅決防止專項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過場。

  (三)加強宣傳,提高防范。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管理的宣傳力度,與當前正在開展的“五進”活動相結合,通過微信、網站、報紙、電視、標語等媒體手段,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傳力度,督促企業開展內部專題教育,落實崗前培訓,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和科學施救常識,切實使從業人員掌握危險作業風險和作業要求,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傷亡擴大。

  (四)從嚴整治,確保效果。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涉及有限空間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對本行業,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會要對本轄區專項檢查整治發現的問題隱患,明確建立隱患清單及跟蹤督辦的責任,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認真甄別、跟蹤管理、掛牌督辦;各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對檢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定人、定責、定時限立行立改,確保專項整治發現問題隱患及時整改到位,形成閉環管理。市安委辦將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專項整治階段開展情況以簡報形式印發至各單位,專項整治結束后,將對各單位一些好的經驗作法及存在的問題在全市予以通報。

  (五)強化信息報送。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將(區市縣、先導區、市級部門)每月底報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臺賬(附件2)及階段性進展情況小結;11月20日前報送專項檢查整治匯總表(附件3)及專項工作總結。同時,各區市縣、先導區安委辦要將轄區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企業所涉及的有限空間基礎臺賬報市應急管理局相應處室。各企業要認真開展自查,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臺賬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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