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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作業方案

時間:2025-11-26 10:26:57 好文 我要投稿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匯編(15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匯編(15篇)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源頭和基礎抓起,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此次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工貿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堅決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全鎮所有工貿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在建材、機械、輕工、自來水廠、沼氣池、污水處理設施等重點部位。

  四、重點內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點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企業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情況;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標識設置情況;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有限空間作業規范要求情況;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器材配置情況以及是否有員工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五、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宣傳發動階段

  1. 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居要結合實際迅速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并于2月底前將工作方案報蔣家橋鎮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 宣傳發動。鎮各有關部門通過各種新聞媒介,主流報紙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企業、進村場、到農戶,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

  3. 全面調查摸底確認。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并建立健全企業臺賬。

  (二)培訓教育階段

  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督促轄區內工貿企業開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專題安全培訓,同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確保全體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應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階段

  1. 企業對標自查自糾。企業要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整改。6月30日前各企業將有限空間自查自改情況及《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簽字蓋章后上報鎮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 組織專項執法。鎮安監辦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新《安全生產法》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59號)的規定,將執法檢查貫穿始終,對相關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對建材、自來水廠、機械、沼氣池等重點企業要實施全覆蓋檢查;對其他有限空間企業的`抽查不少于80%。

  (四)全面執法檢查階段

  1. 全面督導檢查。鎮安監站將有計劃地組織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執法、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抽查,要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特別是倒查各有關村場和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 及時總結和通報。各村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并通報整治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場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地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強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每月調度一次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處罰,要選擇典型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降低其誠信等級并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村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鎮安監辦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將嚴格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2

  根據高新區安委會《關于在全區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要求,為全面推進全區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深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企業防范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和事故能力,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著力解決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不夠全面、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政策法規安全知識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現場危險辨識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實不力、應急處置能力不高、審批制度執行不嚴以及各項防護裝備不足等問題,建立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專項管理制度,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基礎和管理水平得到明顯改善和提升,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檢查主要內容

  (一)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并建立臺賬情況

  1.是否對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對本企業的有限空 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了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2.是否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對本企業的有限 空間作業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風險進行辨識;

  3.建立的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是否及時更新;

  4.是否將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報送屬地應急部門及行業主管 部門;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1.是否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 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了專項安全培訓;

  2.是否建立健全了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由生 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詳細、準確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3.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 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4.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存在可燃性氣體、粉塵的,電工作業人 員是否取得防爆電氣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三)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設施情況

  1.是否在存有有限空間作業的場所或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警示標識必須指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間風險,標明嚴禁擅自進入和盲目施救風險;

  2.是否按照規定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 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3.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照明燈具電壓是否符合《特低電壓限 值》(GB/T3805)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4.存在可燃性氣體、粉塵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其電氣設施設備及照明燈具的防爆安全要求是否符合《爆炸性環境第一部分:設備通用要求》(GB3836.1)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四)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情況

  1.是否根據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限空間作業 應急預案;

  2.是否定期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演練;

  3.是否按照應有限空間作業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物資及 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配備相關的.呼吸 器、防毒面罩、通訊設備、安全繩索等應急裝備和器材;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前,是否進行了事故風險辨 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三、檢查時間安排

  分三個階段實施,自8月11日開始,到9月11日結束。

  第一階段:自查整改階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各街道(發展區)安環辦組織轄區內小微企業,各科室(大隊)組織包靠的規上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一次全面自查確認,區分出坑、溝、槽、池、井、管(道)、罐、箱、爐、室、倉(斗)、塔(釜)等不同的有限空間,并重點篩查出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分類登記造冊,建立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辨識臺帳(附件2)。

  企業通過對有限空間排查確認,在建立有限空間臺賬的基礎上,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及安全專家,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執法檢查表》(附件1)逐項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按照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要求,建立隱患和問題臺賬,按照“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第二階段:執法檢查階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在企業自查自糾基礎上,各科室(大隊)結合企業上報的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組織執法人員和安全專家,對規上企業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執法檢查表》(附件1)內容開展執法檢查,指導包靠的街道安環辦對小微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查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監督企業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各項要求。對問題突出的企業,要立案依法查處,在頂格處罰的基礎上,進行通報、曝光,提高涉事企業違法違規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形成強大的執法威懾力,通過強力執法檢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二階段:總結提升階段(9月1日至9月11日)

  各街道(發展區)安環所、科室(大隊)對前期開展的執法檢查進行“回頭看”,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閉環,并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執法檢查情況形成書面總結連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執法檢查情況匯總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領域,全面開展執法檢查

  一是突出冶金、建材、輕工(農副產品、食品、造紙、醬腌菜、酒類生產加工)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確保所有涉及有限空間胡企業檢查到位,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及時下達整改指令、堅決依法予以處罰、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堅決有限空間事故發生。二是重點抓好生產經營單位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和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在全面抓好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和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抓好生產經營單位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摸清涉及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風險辨識和臺賬建立、作業人員安全培訓、作業審批及執行、警示標識設置、通風檢測作業儀器裝備配置、應急演練、外委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排查整改,推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落實到位。三是突出危險化學品、粉塵涉爆、高溫融溶金屬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已排查出重大隱患和問題的企業、大排查大整治行動中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采取突擊抽查和“雙隨機”檢查等方式,嚴厲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二)加強事前執法,加大事前處罰力度

  切實推進事故防范關口前移,對違法行為,發現一起、立案一起、處罰一起。聘請專家參加,執法人員依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表》對明知故犯、頂風違法的企業,從嚴從重予以打擊。切實做到整改一批、處罰一批、關停一批、移送一批。各街道(發展區)安環辦、各科室大隊要加強聯合執法,嚴格做到“五個一律”, 即凡是發現企業不開展隱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處罰;凡是發現企業存在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處罰;凡是發現企業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停產整頓;凡是經停產整頓到期仍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提高執法效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本市各類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城市安全運行,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及《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上海市公路管理條例》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道路和公路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洋山島港區市級基層應急管理單元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可參照本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本預案所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是指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和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引發的,或因橋梁隧道設施性能退化導致的設施損壞(包括主體結構、路面系、附屬設施及附屬管線損壞等)及由此導致的次生事故。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響應、聯動應對,以人為本、快速處置。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市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市應急辦負責。

  2.2應急聯動機構

  市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作為本市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2.3市應急處置指揮部

  重大、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視情成立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實施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市領導確定,成員由相關部門、單位和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領導擔任,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就近開設。

  2.4職能部門

  市交通委是主管本市市政設施的職能部門,也是本市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責任單位,綜合協調本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是:

  (1)動態掌握橋梁隧道運行狀態,及時組織收集、研判、報告、通報橋梁隧道預警信息和運行事故信息。

  (2)會同市應急聯動中心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應急力量和資源,采取必要措施,對相關橋梁隧道運行管理單位下達指令,實施聯動處置;必要時,協助區縣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

  (3)組織實施公共交通的緊急調度,并協助疏散人員。

  (4)會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事發地及周邊區域道路的交通組織及時發布交通誘導信息,減輕事故對交通的影響。

  (5)對事故現場周邊水域實施警戒和通航管制,維護相關內河水域的航運交通秩序。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和后續措施。

  (7)對受損的橋梁隧道設施組織檢查、評估和修復;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做好事故調查、評估、總結等善后工作。

  2.5專家機構

  市交通委負責組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家咨詢組,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提供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預警預防

  3.1信息監測

  3.1.1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各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利用現有的橋梁隧道運行安全監測體系,結合日常檢查、檢測和養護,并依托公安、交通、地震、氣象等部門現有的全天候、全時段、全覆蓋監測網絡,及時開展橋梁隧道運行狀況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

  3.1.2完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信息的綜合分析與評估,提高相關預報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3.1.3在氣象災害及重大節假日、重要會議和重大社會活動期間,由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加強橋梁隧道運行狀態的監測和預報工作。

  3.2預警級別與發布

  3.2.1根據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和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對橋梁隧道設施運行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及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本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和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輕微損壞或附屬設施受到一定損壞,預測相關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響。

  (2)黃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一定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較大影響。

  (3)橙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嚴重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極其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區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響。

  (4)紅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極其嚴重損壞,極有可能發生橋梁隧道坍塌,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大范圍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嚴重影響。

  3.2.2預警信息發布

  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發布。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備案。

  3.3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市應急聯動中心、有關區縣政府和相關單位,可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實施相應應急處置措施。

  (2)根據需要,對相關橋梁隧道采取封閉、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提供必要的繞行線路提示,并通過道路通行指示牌、電臺廣播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

  (3)必要時,做好相關區域內人員疏散和車輛轉移的準備。

  (4)組織有關應急處置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視情動員后備人員。

  (5)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及設備。

  (6)對相關橋梁隧道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與通報

  4.1.1一旦發生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有關單位和個人可及時通過“110”向市應急聯動中心報告,也可通過其他方式向市交通委、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4.1.2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后,應當及時相互通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要在半小時內口頭、1小時內書面,將相關情況報告市政府總值班室;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或特殊情況發生后,必須立即報告。

  4.1.3一旦出現事故影響范圍超出本市行政轄區的態勢,應當依托與毗鄰省市的信息通報協調機制,由市有關部門及時向毗鄰省市相關主管部門通報。

  4.2響應等級

  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分別對應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當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4.2.1Ⅳ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重大運行故障或相關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響;

  (2)現場重傷1-2人;

  (3)現場造成少量人員受傷;

  (4)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000萬元以下。

  4.2.2Ⅲ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隧道設施損壞,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較大影響;

  (2)橋梁隧道主體結構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嚴重;

  (3)現場死亡1-2人;

  (4)現場重傷3-9人;

  (5)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3-9人;

  (6)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2.3Ⅱ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隧道主體結構嚴重破壞,區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響;

  (2)現場死亡3-9人;

  (3)現場重傷10-19人;

  (4)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10-19人;

  (5)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4.2.4Ⅰ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坍塌或隧道塌方等事故導致橋梁隧道主體結構完全破壞,嚴重影響大范圍道路和水域交通通行且態勢可能進一步惡化;

  (2)現場死亡10人以上;

  (3)現場重傷20人以上;

  (4)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20人以上;

  (5)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億元以上。

  4.3應急處置

  4.3.1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相關的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應當在判定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市應急聯動中心應當立即指揮調度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搶險救援,實施先期處置,采取必要措施,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并消除危險狀態,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市交通委和相關聯動單位應當按照指令,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地開展聯動處置。處置過程中,市應急聯動中心要實時掌握現場動態信息,并進行綜合研判及上報。

  4.3.2涉及人員生命救助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救援,現場救援指揮長由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現場最高指揮員擔任。無人員傷亡或人員生命救助結束后,現場指揮長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指揮實施專業處置。根據橋梁隧道管理權屬和屬地響應原則,由區縣視情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對屬地第一時間應急響應實施統一指揮,總指揮由事發地所在區縣領導擔任,或由區縣領導確定。現場處置措施如下:

  (1)事發地所在區縣公安機關立即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實施道路和水上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維持社會治安,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2)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門應急力量迅速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和切斷危害鏈。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

  (3)及時清除、轉移事故區域的車輛和船只,組織搶修被損壞的橋梁隧道設施,根據專家意見,實施加固、維修等工程措施。

  (4)必要時,組織疏散、撤離和安置周邊群眾,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5)加強道路交通組織和現場指揮,發布必要的繞行線路提示等信息,將事故對交通的影響降到最低。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4.3.3一般和較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由交通、公安等部門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組織、指揮、協調、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4.3.4重大和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并視情成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調度全市相關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事發地所在區縣、市交通委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立即調動相關應急隊伍和力量,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

  4.4人員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應當加強個人防護,落實搶險和控制事態發展的安全措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和事態擴大。

  4.5信息發布

  4.5.1一般、較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發布工作,由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或市交通委負責。

  4.5.2重大、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發布工作,由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市交通委提供發布口徑。

  5后期處置

  5.1善后工作

  事故責任單位和交通、公安、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及時做好受傷人員救治、救濟救助、家屬安撫、保險理賠及設施修復等善后工作。

  5.2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交通、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和單位要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影響范圍、受損程度、責任及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評估與核實。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化、強化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配備相應的專業施工設備,積極開展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演練。

  6.2交通運輸保障

  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由公安部門及時對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及時組織相應的交通運輸工具,滿足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需要。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或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6.3裝備物資保障

  進一步加強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業處置物資保障工作,完善信息數據庫,并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儲備點和調度規則等。

  6.4通信保障

  由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6.5經費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關處置應急情況的財政保障規定執行。

  7預案管理

  7.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委負責解釋。

  7.2預案修訂

  市交通委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評估修訂本預案。

  7.3預案報備

  市交通委負責將本預案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本預案定位為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是本市處置橋梁隧道突發事件的行動依據。各區縣政府和本市相關部門、單位可根據本預案,制訂相關配套實施方案,作為本預案的子預案,并抄送市交通委備案。

  7.4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市交通委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4

  一、有限空間的定義及其特點:

  1、有限空間的定義:

  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2、有限空間的特點:

  2.1、空間有限且與外界相對隔離;

  2.2、進出口首先,但人員能夠進入進行指派的工作;

  2.3、未按固定工作場所設計,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

  二、有限空間分類:

  1、密閉設備:

  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2、地下有限空間: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間:

  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流程:

  1、制定作業方案,明確人員職責;2、作業審批;3、安全交底;4、設備檢查;5、封閉作業區域及設置安全警示;6、打開井蓋自然通風;7、管道檢查、封堵、導流;8、氣體檢測與評估;9、機械通風;10、二次檢測;11、個人防護;12、安全作業;13、作業監護;14、連續檢測與通風;15、作業結束;16、應急救援。

  四、有限空間作業方案:

  1、有限空間電動強制送風呼吸器

  電動送風長管呼吸器是利用小型送風機將符合大氣質量標準的新鮮空氣經無毒無味長管供給作業者,是一種保護人體呼吸系統安全的防護裝備。

  電動長管送風空氣呼吸器使用說明:

  1.1、用處與使用范圍

  本產品屬于作業型呼吸保護裝具,主要用來防御吸入有害氣體、粉塵、煙霧等污 染物質,并有效抵補缺氧危害。對化工、石油化工,制藥工業、煤氣廠、城建地下施工等行 業,在檢個塔罐、地下施工等作業環境,用作職工呼吸保護。

  1.2、構造

  長管送風呼吸器由:全面罩、腰帶、長管(10 米)、送風機組成。

  1.3、特征

  1.3.1.產品是通過送風機不斷地給工作者提供新鮮空氣的'呼吸器,

  1.3.2.不受時間限制。

  1.3.3.由于送風機不斷地給面部提供空氣,所以面部始終保持比大氣壓高的壓力(低壓)。從而使用時由于出現一點點的操作失誤,臉部與面罩之間出現氣密不好的地方也不會出現往處漏氣的現象。因此,有害氣體無法進入面罩內;

  1.3.4.本產品使用 AC-220V的電源。

  1.4、作用方法

  1.4.1、送風式長管面具在使用前必須檢查各連接口,不得出現松動。以免漏氣而危害使用者的健康。

  1.4.2、請將插入面罩一端的適當長度軟管先穿入安全腰帶上的帶扣中,收緊腰帶,使長管固定于腰帶上,防止拖拽時影響面罩的佩帶。

  1.4.3、檢查整機的氣密性;用手封住插入送風機一端的接頭吸氣,感覺憋氣說明面罩的氣密性良好。然后插入送風機軟管插座,同時開啟送風機,將新鮮空氣輸入面罩供使用者呼吸。

  1.4.4、送風機使用前應實現可靠接地。

  1.4.5、每次使用后應將面罩、通氣管及其附件擦拭干凈,并將長管盤起放入儲存箱內。儲存場所環境保持干燥、通風、避熱。面罩鏡片不可與有機溶劑接觸,以免損壞。另外應盡量避免碰撞與磨擦,以免刮傷鏡片表面。男士在佩戴面具之前應將胡須刮凈,以免胡須影響面罩的佩戴氣密性。長管面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必要時更換損壞的另部件。

  2、有限空間三角架救援系統

  2.1、救援三腳架簡述:

  應用于有限空間的作業與救援

  輕質高強度鋁合金 MILLER 三角架尺寸小,重量輕,強度高!腿長最大可至 2.1 米,跨度最大可至 1.5 米。可單人迅速提至使用地點并且快速進行安裝。

  多功能的 MILLER 絞盤采用耐用的鋼結構,尺寸小巧。卷動裝置平滑順暢,易于控制。帶超速裝置和墜落指示器,機械效能 5:1,并帶自鎖裝置。集成支架可單人迅速安裝于 MILLER 三角架

  組合適用于多種場合,包括:有限空間的進出,救援,定位和物品吊裝。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5

  1事故風險分析

  1.1作業現場風險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有限空間的空氣中的氧氣濃度低于 18%或者存在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時,可能造成中毒事故、缺氧窒息事故。

  1.2事故征兆

  1.作業人員缺少個體防護用品。

  2.作業前未采取送風設備對有限空間送風。

  3.雖送風但未檢測有限空間氧氣含量而進入作業。

  4.監護人員與作業人員未約定或缺少聯絡方式。

  5.未配戴防護用具搶救。

  1.3地點或裝置名稱

  在生產、管理和維修的過程中,由于有限空間本身具有進出口受限制、密閉狹窄、通風不良、潮濕等特點,其作業環境易出現缺氧和有毒有害物質造成中毒,在有限空間環境下作業是危險的。可能發于前處理清洗池、污水池、消防水池、電梯井道、隧道烤爐;化糞池委外清理,同時不允許下池作業,故不列入。

  2應急工作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本現場處置方案的應急自救組織機構設置如下:成立現場應急小組,由現場負責人、班組長和工作人員組成,由部門負責人或現場負責人任現場應急小組組長,班組長任副組長。現場負責人不在現場時,班組長為現場應急小組組長。

  2.2工作職責

  (1)工作人員職責

  ①發現有限空間事故發生,應立即高聲呼叫求救;

  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停止設備設施運行;

  ③立即執行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④報告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

  ⑤接受并執行本應急小組的指令。

  (2)班組長職責

  ①接到工作人員報告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確認;

  ②組織本班組員工,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立即上報現場負責人;

  ④接受并執行本應急小組組長的指令。

  (3)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①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

  ②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如果傷者傷情嚴重需送醫院治療時應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④接受并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指令。

  3應急處置

  3.1應急程序

  1)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人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人員到現場救援。

  2)有限空間作業事故一旦產生,該方案即啟動。

  3)有限空間作業事故進一步擴大時由現場指揮員或理級主管宣布啟動應急響應升級

  3.2應急處置措施

  (1)搶險救援:

  1)現場應急指揮員和應急人員首先對事故情況進行初始評估。根據觀察到的`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范圍和擴展的潛在可能性。

  2)搶險人員要穿戴好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正壓式或長管或空氣呼吸器、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安全繩等),系好安全帶,以防止搶險救援人員受到傷害。

  3)使用檢測儀器對有限空間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和氧氣的含量進行檢測;也可采用動物(如白鴿、小雞、鴨子等)試驗方法或其他簡易快速檢測方法作輔助檢測。

  4)加強通風換氣等相應的措施,確保整個救援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5)發現有限空間有傷害人員,用安全帶系好被搶救者兩腿根部及上體妥善

  提升使患者脫離危險區域,避免影響其呼吸部位。

  6)搶險過程中,有限空間內搶險人員與外面監護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并確定好聯絡信號,在搶險人員撤離前,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監護崗位。

  (2)傷員現場救護:

  中毒急救

  1)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2)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3)眼、耳、鼻、咽喉粘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癥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后由醫生處理。

  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通風處新鮮空氣。

  2)視情況對窒息者供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送醫院處理。(打 120 電話)

  4注意事項

  1.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2.充分自用救援器材,不得冒險蠻干。

  3.對所有中毒、窒息事故休克者,不管情況如何,都必須從發現開始持續進行心肺復蘇

  搶救。

  4.作業過程保持連續監測,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時,立即撤離所有作業人員。

  5.進行心肺復蘇救治時,必須注意中毒、窒息者姿勢的正確性,操作時不能用力過大或頻率過快。

  6.進行人工呼吸前,施救者應注意首先清除中毒、窒息者口中的異物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6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源頭和基礎抓起,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此次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工貿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堅決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鎮長萬新建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全立波同志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單位及各行政村村委會為成員的武圣宮鎮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監辦主任岳建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工貿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在有色、食品藥品加工、污水處理設施等重點部位。

  四、重點內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點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企業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情況;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標識設置情況;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有限空間作業規范要求情況;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器材配置情況以及是否有員工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五、方法步驟

  按照“輕重緩急、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總體原則,20xx年在鞏固近年來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重點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輕工行業以及存在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工貿企業。20xx年進一步鞏固20xx年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重點整治機械、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和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較差、安全風險仍然較高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一)動員部署,宣傳發動階段(每年1-2月)

  1.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區)要結合實際迅速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并于2月底前將工作方案報鎮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宣傳發動。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各種新聞媒介,主流報紙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企業、進鄉村、到農戶,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

  3.全面調查摸底確認。各村(社區)要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對照《工貿行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見附件1)進行有限空間確認。

  (二)培訓教育階段(每年3-4月)

  各村(社區)要按照分級屬地監管原則,督促轄區內工貿企業開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專題安全培訓,同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確保全體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應急救援方法。

  (三)自查自糾階段(每年5-6月)

  1.企業要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整改,并填報《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

  2.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凡企業自檢自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徹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諾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關企業于每年6月25日前將《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簽字蓋章后報送至鎮安監辦。

  (四)執法檢查階段(10月底前)

  1.全面督導檢查。鎮安監辦將有計劃地組織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執法、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抽查,要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特別是倒查各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及時總結和通報。各村(社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并通報整治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地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強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每月調度一次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處罰,要選擇典型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降低其誠信等級并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村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鎮安監站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將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7

  一、總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適應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通過演練,進一步加強我工區應急組織機構各小組之間的協同配合,提高應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組織指揮、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氛圍,制定預案演練計劃。

  二、應急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傳,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職工風險防范意識和應對突發事故時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緊密集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際,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重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圍繞演練目的,精心策劃演練內容,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

  4、統籌規劃,厲行節約,統籌規劃應急演練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努力提高應急演練效應。

  四、應急演練要求

  1、在開展演練準備工作以前應制定演練計劃,包括演練的目的、方式、時間、地點、日期安排、演練策劃領導小組組成、經費預算和保障措施等。

  2、演練準備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演練計劃成立演練組織機構,設計演練總體方案,并根據需要針對演練方案對應急人員進行培訓,使相關人員了解應急響應的職責、流程和要求,掌握應急響應知識和技能為演練實施奠定基礎。

  3、演練實施是對演練方案付諸行動的過程,是整個演練程序中核心環節,演練實施當天演練組織機構的相關人員應在演練前提前到達現場,對演練設備進行檢查,確保正常工作,確認無誤后按時啟動演練。

  4、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組織參加演練單位和個人按照改進計劃中規定的責任和時限要求,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進,修改完善應急預案、有針對性的加強應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對應急物資裝備有計劃的更新等。

  五、作好演練總結

  在演練結束后,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在演練結束15天內寫出演練報告備案。報告應有如下內容:

  1、演練組織落實

  2、演練情況

  3、演練應急中的存在問題及整改要求

  4、演練后對安全工作的建議和安排。

  六、應急預案演練安排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時間為20xx年10月。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8

  為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有效管控中毒窒息、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省、市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嚴格遵循“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以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作業人員安全素質為主線,圍繞有限空間管理和作業的各個環節,集中整治重點難點問題,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標

  圍繞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開展整治,提升有限空間作業本質化安全水平。

  ——加強有限空間基礎管理工作。各單位要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辨識、管控,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制定有限空間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到位。

  ——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保障措施。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防護裝備、安全設施及救援裝備落實到位,有限空間應急救援能力得到提高,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強化有限空間安全監管工作。各單位要建立有限空間監管工作臺賬,將有限空間安全列為檢查必查內容,制定計劃實施嚴格檢查。

  三、整治范圍

  市政排水、供水、供氣、供熱、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等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管理和作業的活動納入整治范圍。重點是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窒息風險的有限空間。主要包括:

  (一)地下有限空間:如閥門井、排氣井、排水井、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地下管溝、暗溝、地坑、深基坑、廢井、地窖、檢查井室、沼氣池、化糞池、污水處理池等;

  (二)地上有限空間:如供水箱、發酵池、料倉、儲藥間、加藥間等;

  (三)密閉設備:如貯(槽)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窯爐、爐膛、煙道、管道及鍋爐等。

  四、重點內容

  堅持以提升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基礎管理為主導,以制度和措施落實為主要有色、內容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整治。

  (一)全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各單位必須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的主體責任。一是必須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與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實際相適應的風險辨識管控、作業審批、承發包管理、現場作業管理、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明確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以及外協承包單位等的安全生產職責。二是必須加強風險辨識和管控。對有限空間開展全面辨識與評估,確定有限空間名稱、數量、位置、類型和危險因素等基本信息,根據危險因素種類、參數、特性評估風險等級,制定管控措施和管理臺賬。要提高涉有限空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對存在中毒窒息和易燃易爆危險因素的有限空間必須實施重點管控,劃定管控區域,實行人員出入及過程管控,必須在適當位置加裝監測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并將監測參數和監控視頻聯接至操作室或值班室內,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提升風險管控等級。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各單位必須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一是形成制度化。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的類別、數量、分布、危險因素等;有限空間作業程序、操作規程;有關設備、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二是必須涵蓋重點作業人員。重點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等參與人員開展培訓。人員必須經過嚴格教育培訓,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后方可上崗作業。對不具備培訓能力和條件的各單位,必須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或者聘請專門技術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培訓資料存檔不少于一年。

  (三)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要求,系統配備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完善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落實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一是必須保證作業裝備投入。要按照作業崗位,逐一對照操作規程,配齊配全有限空間作業所需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等作業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存在中毒窒息風險的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空氣呼吸裝置或者呼吸防護用品,并定期檢測、維護,確保隨時能正常使用。二是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示。有限空間出入口、關鍵部位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必須設置醒目、清晰、規范的安全警示標識和警示牌,載明有限空間名稱、編號、危險因素及管控措施、管理責任人、應急裝備和器材、禁止事項等信息,防止人員隨意進入,要及時進行檢查,發現有脫色、污損、殘缺、掉落、遺失等情況時,要加快修補更換。

  (四)嚴格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和過程管理。各單位必須遵循先審批后作業、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內部作業外部監護、持續作業動態監測的原則,一是必須嚴格作業前準備。嚴格落實先審批后作業,制定專門作業方案并由相關技術人員、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作業。作業前明確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并進行安全交底,必須在作業現場周圍采取隔離措施,設置醒目警示標識。作業前必須進行清洗、清空或置換,并做好通風檢測等準備工作,檢測合格后方可作業。二是必須強化作業過程管理。作業中必須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實時監測,作業過程要持續進行通風,通風中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照明和手持電動工具應使用安全電壓。作業結束后,現場人員必須對作業人員、設備設施等進行清點,對現場進行清理。

  (五)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個人防護工作。各單位必須規范作業現場管理,做好人員防護。一是必須落實作業防護。作業人員必須根據作業環境選擇佩戴符合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裝備,并能夠正確使用。存在中毒窒息風險的作業,必須強化個體防護,采用隔絕式空氣呼吸防護用品;對風險等級高的作業區域,鼓勵企業使用替代措施,采取外部控制或者機器人作業的技術改造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進入。二是必須規范使用設備。存在易燃易爆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穿著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在垂直區域有限空間內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并設置救生繩、救援三腳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電纜溝等因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內作業,必須佩戴符合標準的隔離式空氣呼吸防護用品。

  (六)強化有限空間作業應急保障措施。各單位必須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一是必須強化應急演練。作業單位必須結合日常工作環境和存在的安全風險,健全完善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圍繞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救援人員職責、救援設備器材等內容,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具有季節性特點或者特殊規律的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在作業前一個月內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二是嚴禁作業盲目救援。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現場負責人必須負責全過程組織指揮,監護人員必須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一旦發現有人員身體不適、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過限值等情形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全部人員,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

  五、實施步驟

  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確摸底再動員階段(20xx年4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各單位要在總結分析前期整治工作基礎上,結合實際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按照《規定》內容和此次專項整治要求,研究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壓實工作責任。

  2、再動員再部署。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將《規定》內容、專項整治要求傳達到每個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班組,確保宣傳發動到位。

  3、全面調查摸底。要對本單位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排查摸底,匯總并掌握所監管有限空間底數,及時更新有限空間類別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無盲區、全覆蓋。各監管處室要按照職責分工,健全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臺賬。

  (二)集中攻堅再整治階段(20xx年5月至10月)

  1、認真選樹標桿企業。局將根據各單位開展有限空間整治情況,選擇1至2家基礎較好的典型單位,在專家全程指導下將其打造成為制度健全、管理規范、設備完善、員工素質高的有限空間作業的標桿單位,并組織其他單位交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經驗做法,實施典型引路。

  2、嚴密組織培訓宣傳。各單位要將教育培訓作為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做到“兩個必須”,必須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警示培訓;必須組織對有限空間作業從業人員進行實操培訓。培訓中將《規定》以及《指導手冊》作為必培必考內容且存檔備查,未參加培訓或考有色、試不合格的要補訓補考。要結合安全生產月工作,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普及,通過舉辦知識競賽、印發宣傳資料、開辟宣傳專欄等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形成全員參與整治、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氛圍。

  3、扎實對標自查自改。存在有限空間的各單位,必須對照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開展自查自改,沒有相應能力的,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各單位做好有限空間風險辨識、隱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實施整改、進行評估等,督促各單位健全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制度和操作規程,全面提高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

  4、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各監管處室和各單位要將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各項檢查必查有限空間管理。依據《規定》,檢查管理臺賬、危險因素辨識及管控、作業方案、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應急救援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及演練、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緊盯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風險隱患,將檢查貫穿安全監管始終。檢查中,對專項整治工作不積極、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依法責令停產整改,未整改驗收合格的堅決不能開展作業。同時按要求將有關檢查信息公示,將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三)驗收總結再提升階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評估驗收。要按照分級監管要求和專項整治內容,安排部署開展評估驗收。由各單位聘請專家或者委托技術服務機構,對納入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驗收,對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對于未組織評估驗收和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各單位,要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2、認真總結。各單位要及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要深入分析專項整治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固化整治工作成果。要在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將工作總結(電子版)于20xx年1月10日前報送局安委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經常性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要始終做到動員安排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安全隱患整改到位,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確保全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好轉。

  (二)落實監管責任。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處室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按照“三個必須”的要求,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為基準,抓好分管領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全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要按照《規定》內容以及《指導手冊》等標準規范要求,加強對不同氣候條件、不同作業領域等環境下作業規律研究,及時下發安全提示函(卡),指導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督促作業單位嚴格落實安全措施。

  (三)拓寬宣傳渠道。各單位要針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文化水平較低、工作年齡偏大的特點,開展常識宣傳,以語言簡練、通俗易記、實用性強的宣傳方式,重點對《規定》內容以及《指導手冊》開展宣傳,積極講解有限空間常識、存在危害、自救法則等,提高干部職工對有限空間知識的了解。要在運用好課堂培訓、專家講解等基礎上,借助手機報、微視頻等媒介,因地制宜地宣傳有限空間作業注意事項和警示案例,提高全體干部職工安全防范意識和參與意識。

  (四)加大督導考核。局安委辦將根據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采取明察暗訪、集中督導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執法檢查和督導,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進行約談通報,依法依紀嚴肅追責。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將列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日常督查、執法以及事故情況作為考核重要依據。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9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魯安辦明電〔20xx〕30號),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淄安辦明電〔20xx〕20號),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防范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汲取教訓,嚴防有限空間作業事故

  7月25日,德州市山東速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勞務工在天衢辦事處于莊排污泵站排污井內部作業時掉落污水池,造成3人死亡。7月31日,菏澤市牡丹區菏澤華西物業服務公司工作人員在高新區中華路、蘭州路交叉路口東南側污水提排口進行提排電機泵維修作業過程中,發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清晰認識當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面臨事故多發、頻發的嚴峻形勢,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增強抓好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目前天氣炎熱,使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系數增高、隱患增多,由于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聚集,氧含量不足,存在缺氧室息、中毒、觸電等多種危險因素。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堅決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將有限空間作業作為安全生產檢查必查項目。各類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緊抓重點環節,明確責任人員,進一步開展風險辨識,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堅決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發生。

  二、迅速行動,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在鞏固安全生產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行動成效基礎上,結合正在深入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針對存在有限空間的重點行業領域,從現在開始至8月底,立即開展為期1個月的安全專項整治。住建部門要以建筑、市政工程為重點,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以市政設施的'養護維修、改(擴)建、城市排水為重點,水利部門要以水利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污水作業等為重點,交通運輸部門要以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建設、養護為重點,環保部門要以環保工程為重點,應急管理部門要以危險化學品、食品加工、皮革等工貿企業為重點,開展有限(受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其他部門也要結合自身實際,扎,實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對發現的不履行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責任,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規章制度的企業(單位),要依法從嚴處罰。

  三、嚴格管控,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部門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八個到位”;一是安全責任到位。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作業人員、監護人員、應急救援人員、作業方案審批人員等的安全生產職責。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到位。企業應建立完善的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作業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等。三是安全教育培訓到位。企業必須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作業、應急救援人員等進行專項安全培訓教育,并經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四是風險辨識和風險評估到位。企業必須對本企業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及時評估有限空間中危險物質、危險因素來源、危險物質可能導致的事故等風險。五是作業審批到位。有限空間作業前,作業隊伍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制定作業方案,經批準后方可實施作業。六是作業過程安全管理到位。作業前要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原則;作業時要采取連續通風和連續監測,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空氣呼吸器等安全防護設備,監護人員必須全過程持續監護;作業完成后要及時將全部作業人員撤離有限空間。七是外包作業管理到位。企業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實施的,要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作業時發包單位應派專人監督管理。八是應急準備到位。企業應根據有限空間類型,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補齊短板,預防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要加大防范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宣教,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及各種新媒體打造全方位立體化科普宣傳氛圍,提高全社會對有限空間作業的風險認識。要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堅持安全生產警鐘長鳴,提高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做到遵章守紀、杜絕違章。要開展針對性地應急演練,發生意外時,要科學施救,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人員傷亡擴大。要建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前風險評估制度,將有限空間安全教育納入項目建設的日常監管。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原則,做好外包隊伍、臨時雇傭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技術交底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對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進行監督,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

  五、有關要求

  (一)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立即進行安排部署,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

  (二)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部門要建立問題清單和問題調度臺賬,強化閉環管理,確保每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各專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部門請于8月27日前將問題清單及調度臺賬、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報告(包括基本情況、檢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報送鎮安環辦。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0

  一、總體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工貿行業領域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電力、水利建設等行業領域重大生產安全隱患,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避免盲目施救,促進我市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堅決防范此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5月20日至12月15日。

  三、整治范圍

  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工貿行業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設、垃圾余熱發電、燃氣、熱力、排水、環保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

  四、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內容

  (一)整治有限空間辨識和條件確認不到位的問題。針對企業有限空間場所辨識不到位,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識別不充分,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識未設置或設置不符合要求的問題,一是要按照“全覆蓋、無遺漏”的要求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企業再排查摸底工作,認真開展有限空間再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務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企業、單位的真實數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失控、漏管。二是對于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納入有限空間監管臺賬,建立“一企一檔”。三是對于辨識出來的有限空間場所,要納入企業有限空間管理臺帳,要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樹立危險告知牌。

  (二)整治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針對沒有組織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培訓,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四類人員(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嚴重不足、作業程序不清楚,監護人員監護救援知識和能力缺乏的問題。一是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對企業、單位進行督查、檢查時,重點要對企業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測試來檢驗企業安全培訓效果,對于培訓不到位達不到培訓目的的企業、單位要責令整改,務必做到培訓測評合格方可上崗作業。二是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縣區級及行業領域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培訓計劃,聘請專家授課,參與人員要覆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四類人員,有效提升安全教育培訓效果。

  (三)整治有限空間企業檢測設施設備和應急救援器材配備不到位的問題。針對未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呼吸防護用具不符合要求,檢測設施未按規定校驗等問題。一是摸清各轄區、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二是要求企業配備長管呼吸器,配備防墜落用具(安全帶、安全繩、自鎖器,緩沖器、三腳架等),安全器具(通風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安全梯等),其他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三是嚴格要求作業人員規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問題。企業是否制定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與本企業、單位實際不符、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按規定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內容不全、填寫不規范,作業票要素記錄不全、防范措施不切實際、氣體檢測記錄不規范等問題。一是嚴格要求企業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二是指導轄區、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充分利用好省應急廳印發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手冊》,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三是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實施。

  (五)整治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企業是否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的有限空間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是否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未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或演練走過場,造成有限空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一是進一步強化對所屬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的督促檢查,著重查看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編制情況以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二是大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教育;三是督導所屬企業、單位樹牢杜絕盲目施救的應急處置理念,提升科學施救能力。

  (六)整治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落實不力的問題。目前我市有限空間監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部分縣區、行業主管部門對轄區、行業有限空間監管工作還不夠重視,對相關制度規定和安全知識技能宣貫培訓工作還不到位,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督落實不力、認識模糊、監管臺帳底數不清,安全監管“最后一公里”仍沒有打通,監督檢查和執法處罰失之于寬、失之于軟。一是指導企業充分利用好省廳印發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手冊》,規范企業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做到有限空間辨識全面、管理臺賬標準規范、作業審批制度嚴格執行、警示標識和危險告知牌風險提示到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齊全;二是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問題突出的企業、單位要進行通報、曝光,加大處罰力度,提高涉事企業、單位違法違規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形成監管執法威懾力,推動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管控有限空間作業風險。

  五、實施步驟

  (一)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對監管范圍內的企業和單位進行全覆蓋排查,掌握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底數,建立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單位信息表(見附件3)。(5月31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上報整治方案和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單位信息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1日—11月30日)

  企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開展隱患自查自改,建立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見附件4)、管理臺賬(見附件5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基本情況表)、隱患整改臺賬。各縣(區)應急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全面執法檢查,填寫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表(見附件2),有限空間作業執法檢查表(見附件6),對企業、單位排查的隱患跟蹤指導,集中整治。(7月30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報第一輪企業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管理臺賬、隱患整改臺賬、專項檢查表、執法檢查表;11月30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報第二輪企業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管理臺賬、隱患整改臺賬、專項檢查表、執法檢查表。)

  (三)互查、督查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11月15日至30日)

  市安委辦組織各縣區開展交叉互查,并成立督查組,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12月1至12月15日)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于12月1日前向市安委辦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市安委辦總結通報全市專項整治情況,研究分析重點突出問題,建立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內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教訓,充分認識有限空間作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守住安全生產這個基本盤,聚焦主業主責,認真查擺問題、查找不足、補齊短板,拿出過硬措施,研究制定本轄區、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工作方案,穩扎實干,推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市安委辦統籌指導、督查專項整治工作,各牽頭部門具體組織落實本行業領域的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工貿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住建部門負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設、排水、燃氣等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發改(能源)部門負責垃圾余熱發電、熱力、油氣管道等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保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其他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內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

  (三)強化主體責任。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深入開展安全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責任“六項機制”建設,加強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外委外包作業安全管控。

  (四)強化安全監管。要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檔,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要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安全管理松弛、隱患突出、基礎較差的企業開展精準檢查,發現問題的要責令整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查處。今后凡是發生此類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造成人員死亡的由市級以上調查,對發生事故的企業、單位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專項整治階段,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縣區和行業主管部門從嚴追責。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1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應急管理水平,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援等方面能力,減少突發事件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帶來的損失,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以應急演練為抓手,結合我市突發事件的類型特點,緊緊圍繞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廣泛參與、聯動處置、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調動企業、學校、醫院、社區、鄉村等基層單位的積極性,實現應急演練的全覆蓋、全響應,通過演練增強廣大民眾的安全意識,樹立“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檢驗預案的實戰性和實用性,提升各級、各部門、各行業應急管理能力,實現鍛煉應急隊伍、磨合聯動機制、提升安全意識的目的,使我市應急管理、突發事件處置、應急救援等工作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全面推進我市應急管理工作邁上一個新臺階。

  二、目標任務

  (一)市政府主辦的示范性綜合應急演練4場(次)

  1.開展“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清鎮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市應急局、中鋁貴州分公司礦業公司

  完成時限:20xx年6月

  2.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清鎮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市應急局、經開區管委會、中精公司

  完成時限:20xx年7月前

  3.開展“全市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清鎮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站街鎮

  完成時限:20xx年7月前

  4.開展“全市防汛抗旱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清鎮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市水務局

  完成時限:20xx年5月

  (二)市級專項預案管理部門主辦的應急演練10場(次)

  1.開展“高風險地區、高危行業應急演練”

  主辦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承辦單位:

  完成時限:20xx年7月

  2.開展“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限:20xx年9月

  3.開展“建筑施工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完成時限:20xx年9月

  4.開展“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演練”

  主辦單位:市交警大隊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前

  5.開展“醫院醫鬧應急處置演練”

  主辦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承辦單位:清鎮市第一人民醫院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

  6.開展“學校治安安全應急演練”

  主辦單位:市教育局

  承辦單位:清鎮三中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

  7.開展“消防火災應急演練”

  主辦單位:市消防大隊

  完成時限:20xx年12月

  8.開展“民族宗教糾紛應急處置演練”

  主辦單位:市民宗局

  完成時限:20xx年11月

  9.開展“反恐應急演練”

  主辦單位:市公安局

  完成時限:20xx年12月

  10.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完成時限:20xx年9月前

  (三)各村(居)、學校、醫院、旅游景點、企業等基層單位開展的應急演練活動累計達到1000(次)以上,實現應急演練全覆蓋、全動員,貫穿于全年度、全行業

  由各鄉(鎮)、社區負責督促指導每個村(寨)年內開展1次以上應急演練;由市教育局牽頭,各鄉(鎮)、社區、管委會配合,督促指導每個中小學年內開展3次以上不同形式的應急演練;由職教城管委會負責督促指導每個職教院校年內開展1次以上應急演練;由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各鄉(鎮)、社區、管委會配合,督促指導每個醫療機構年內開展1次以上應急演練;由市文體廣電旅游局負責督促指導每個旅游景點年內開展1次以上應急演練;由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各鄉(鎮)、社區、管委會配合,督促指導每個地質災害點年內開展1次以上應急逃生演練;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鄉(鎮)、社區、管委會配合,督促指導每個工業企業年內開展1次以上演練活動;由市應急局牽頭督促每個非煤礦山企業、工貿企業開展1次演練活動。

  三、演練主題

  (一)煤礦應急演練主要以瓦斯爆炸、冒頂和透水為主題開展演練;

  (二)學校演練根據校園周邊環境及實際情況主要以地災、火災、洪災和地震災害為主題開展演練;

  (三)非煤礦山演練主要以火災、透水、冒頂為主題開展演練;

  (四)危險化學品演練主要以爆炸、中毒、泄漏(包括運輸車輛泄漏)為主題開展演練;

  (五)地質災害主要以山體滑坡、泥石流、塌陷為主題開展演練;

  (六)消防演練主要以高層建筑、老舊小區、危險工廠為主題開展演練;

  (七)工業企業主要以爆炸、火災、中毒、有限空間作業為主題開展演練;

  (八)建筑施工主要以坍塌、滑坡、高空墜落為主題開展演練;

  (九)防汛抗旱主要以抗洪搶險為主題開展演練;

  (十)工貿企業主要以防觸電、防一氧化碳中毒為主題開展演練;

  (十一)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其它企業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救援演練。

  四、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社區、管委會及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演練工作,要成立領導機構,統籌抓好本級本部門的演練工作,并針對性地制訂演練方案。各單位要加強與市應急局的溝通,圍繞此方案做好人力、物力、財力等籌備工作。演練可采取桌面推演、實地實戰、電子模擬推演等形式進行。

  (二)演練牽頭部門要認真策劃,完善演練方案,做到定時、定點,定主題、定責。配合演練單位要積極配合、服從指揮、統一調度,演練活動要盡可能地降低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企業生產經營、日常工作的影響,對容易引起公眾誤解的應急演練活動,要提前發布公告,以免輿論炒作。

  (三)通過全年的演練活動,總結經驗,找出突發事件處置中的薄弱環節,分析問題短板,改進工作流程,要綜合分析、梳理在加強應急管理工作上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實時修訂應急預案,完善機制。

  (四)各鄉(鎮)、社區、管委會及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將應急演練工作納入本單位、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之中,演練工作要提前安排、提前部署,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建立演練工作臺帳,將應急演練方案、圖片、簡報、演練臺帳表等有關資料收集歸檔上報應急管理局,應急演練工作將納入市年度目標考核內容。

  (五)各鄉(鎮)、社區、管委會及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按要求認真擬寫“應急演練年實施方案”于20xx年4月30日前報市應急局;“20xx年度演練總結評估報告”于20xx年12月底報市應急局。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2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各類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進一步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建立健全管理臺賬;有限空間涉及的安全生產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和應急救援裝備及個人防護用品等全部配備到位;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安全生產制度和規程建立,并嚴格執行;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促進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二、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以及礦山、化工、市政工程、物業管理、地下管網、污水處理、電力、通信等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并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齊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設備。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等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做到“三個必須”: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相關技術人員審查通過后,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五)強化作業過程安全管理。做到“五個必須”: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六)做好作業后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必須應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后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七)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1月底前)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按照職責分工,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再排查再摸底,進一步完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

  以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存在的有限空間進行認真、全面、精準辨識,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20xx年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至10月)。

  1.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0xx年3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相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

  2.配齊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20xx年4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3.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后,方可上崗作業。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4.實施風險診斷。以縣級為主,統籌開展第三方危害評估或檢測,引導生產經營單位對各類有限空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種類以及濃度、數量等進行分析,掌握危險聚集規律,結合作業周期和作業要求,實施精準化管理。20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組織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完成評估檢測工作。

  5.深化“雙控”機制建設。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并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6月底前,相關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完成必須完成“雙控”機制建設;10月底前,相關中小微生產經營單位全面完成“雙控”機制建設。

  6.加強應急管理。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驗收總結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嚴格組織驗收。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納入整治范圍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填寫《有限空間驗收確認表》。市安委辦將對驗收情況進行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要完成對涉有限空間企業整治情況的驗收。

  2.全面進行總結。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12月15日前報市安委辦。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應急管理、住建、工信、市場監管、城管、電力、通信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并要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嚴格執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市有關部門要對直屬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并對各縣工作落實情況及企業進行抽查執法;各縣要對轄區內高危行業企業和其他規模以上企業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其他企業抽查不少于30%。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糾,對排查出的隱患,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和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松散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大新聞媒體曝光力度,及時將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并建立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厲問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加大對各地、有關部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以及驗收不合格的企業,相關的標準化創建、“雙控”機制、誠信等級評定等一律不得通過,并依據省政府2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嚴厲處罰。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3

  一、概況

  本方案針對本公司有限空間場所的檢查、維修等作業方案及相應的措施。

  二、有限空間作業程序

  1、作業申請

  本公司內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序如下:

  向安全部門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安全部門根據作業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安全部門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辦領《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2、作業方案

  作業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序:

  作業部門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三、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檢查防護是否安全,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監督人應檢查管溝防護措施是否正常

  四、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作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④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⑤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作業、檢修、清理作業的,作業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并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范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作業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五、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作業單位應根據現場情況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2、防護設備

  作業部門應該對其要進入作業的有限空間進行防護,出入口兩側禁止堆放物品

  3、應急救援裝備

  作業部門應配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六、應急預案

  1、作業安全

  (1)進入作業場所前,要詳細了解現場情況,對作業現場進行危害識別和評估,并有針對性地做好檢測與防護器材;

  (2)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配備監護人員和救援人員;

  (3)強化安全意識,嚴格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審批制度。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有新鮮空氣的通風處。

  (2)視情況對窒息者輸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交醫生處理。(打120電話)。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3、報警程序

  事故發生情況救護電話119、120。電話內容:報告事故地點、事故類型、事故大小、發生時間、明示行車路線,并派專人到村口或路口迎接救援車輛。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4

  1、編制目的

  為防止出現地下工程、涵洞、窨井、化糞池等狹小空間施工時人員中毒死亡事件的發生。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編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指導思想

  以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為目標,全面提升我委突發事件處置綜合能力和應急管理整體水平,為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3、編制依據

  為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從業人員的身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亳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有限空間作業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4、組織機構

  4、1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亳州市住建系統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等工作,小組結構如下:

  組長:市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市住建局分管安全副局長

  成員: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市質量檢測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相關機關科室負責人、各縣區住建局負責人、各工程項目法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建管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為:

  (1)組織落實市住建局決策,協調和調動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對突發事故相關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各相關的應急預案;

  (3)負責應對突發事故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5)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突發事故應急演習、演練;

  4、2職責任務劃分

  主管部門職責:各縣區住建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單位、監護者職責。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施工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作業負責人職責:掌握整個作業工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方可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立即終止作業。

  監護人員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呼叫應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批準的人員進入。

  有限空間作業者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5、適用范圍和定義

  5、1適用范圍

  各項目施工區域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班組適用于本預案。

  5、2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1檢測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根據作業現場和周邊環境情況,檢測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

  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處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每隔30分鐘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檢測符合要求后,項目部重新進行審批并安排繼續作業。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必須處于安全環境,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害氣體濃度值等,檢測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

  有限空間作業危害因素檢測時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見附件1),相關人員簽字齊全;臨時作業或項目檢測設備達不到檢測條件時,必須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樣須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由檢測單位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6、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12331《有毒作業分級》等標準進行。

  6、3防護設備和防護用品

  在有限空間作業施工入口處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在有限空間實施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可采用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害,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應急救援裝備

  施工單位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6、5其他技術措施

  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至少有兩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間只能容一人作業時,監護人須隨時與正在作業的、人取得聯系,做預防性防護。

  6、6作業審批

  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施工單位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附件2),審批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始作業。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事故分級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四個級別。

  7、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發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7、2重大事故(Ⅱ級):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7、3較大事故(Ⅲ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7、4一般事故(Ⅳ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8、預防與預警

  8、1有限空間危險源監控

  各單位對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通過各主管部門及項目部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員對工程各分包隊伍進行監督控制,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分項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8、2信息報告與處理

  8、2、1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漏崗,做好值班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匯報。

  市住建局值班室,保證24小時管理人員值班;聯系電話:;夜間及法定節假日保證應急值守人員在位。

  急救電話:120;火警電話:119;匪警110

  8、2、2各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單位值班室→項目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室→亳州市住建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8、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了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9、應急響應

  9、1分級響應

  9、1、1響應分級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各單位做好各自分工準備,按領導小組指示響應各自救援行動。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各單位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做好指揮營救工作,積極動員所屬分包單位、周邊社會力量進行支援救助。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住建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9、1、2有關部門響應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相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9、1、3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響應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市住建局及市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請求政府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9、2指揮和協調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根據事故災難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溝通有關部門及請求政府應急機構、救援隊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負責人應組織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安全組織機構人員臨時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9、3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9、3、1醫療衛生救助

  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9、3、2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9、3、3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各單位在地方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9、4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作業工程人員、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9、5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以后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9、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項目部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撤離。

  10、信息發布

  事故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上級進行匯報后,經市住建局審核向社會進行公布。

  11、后期處置

  11、1善后處置

  各部門、各單位及相關作業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11、2事故調查流程

  組織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如下:

  11、2、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11、2、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11、2、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11、2、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10、2、5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12、保障措施

  12、1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組建專業應急處置隊伍,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12、2物資裝備保障

  各單位要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儲備、保養等制度,并按需求購置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當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組織車輛統一進行運送。

  13、培訓與演練

  13、1培訓

  各縣區主管部門需組織針對應急救援隊伍以及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留存記錄,參加人員簽字確認。

  加強應急方面的安全知識宣傳,在板報、標牌等中的宣傳,以加強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教育,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13、2演練

  各單位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機構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經驗,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14、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屬于違反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

  1范圍

  本制度匯編規定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本制度匯編適用于本公司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a)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b)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c)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d)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e)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f)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g)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2)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3)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

  3.2作業負責人職責

  a)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b)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

  c)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3.3監護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c)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e)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設備、設施、報警裝置等,并堅守崗位。

  f)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g)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應攜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見附件1)并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3.4作業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c)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嚴格按照“安全審批表”上簽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e)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f)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g)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3.5承包管理

  a)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b)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c)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利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對檢修、處理臨時設備故障時對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進行有效把關,對不合格事項在作業前能夠及時調整,從而保障作業人員安全。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部門應按制度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

  a)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中的申請欄內容并簽字;

  b)部門作業負責人接到申請后,與作業單位負責人共同對作業進行風險識別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欄填寫有關內容(如果作業安全許可證中列出的綜合安全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增加補充措施)并確認后簽字。同時,安排有關人員落實安全措施,并對有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

  c)部門領導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后,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審批欄內簽字,批準作業。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確認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實欄內簽字;

  d)該安全許可證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一份由施工人員保存作為有限空間作業的憑證以備檢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門兼職安全員保存,許可證不得涂改且要求存檔時間至少一年;

  e)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獨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2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a)設施名稱:填寫詳細,應寫到具體設施、設備,任何人無權擴大或更改作業對象;

  b)作業內容:指作業的具體內容,如對作業對象進行清理、檢修、電焊、涂刷防腐涂料等作業種類,任何人無權更改作業內容;

  c)作業人員:指直接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姓名,有幾人就填寫幾人,進去幾人,出來幾人,要相互一致,必須本人簽名;

  d)監護人員:

  1)監護人員自始至終必須在作業現場,對作業前必須落實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然后簽字確認;

  2)作業中密切注意作業安全狀況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和溝通;

  3)作業后清點人員和器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4)按事故應急救援,攜帶好相應的救援器材,以備急用;

  5)進行有限空間氣體檢測時必須詳細的填寫檢測時間、檢測地點、氣體名稱、檢測結果,并對檢測的氣體的代表性和準確性負責,然后簽字確認。

  e)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應為現場作業負責人,對整個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自始至終在現場直接指揮、參與作業。現場作業負責人應對安全措施給予確認,有權補充完善。

  5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1職責

  5.1.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

  5.1.2化學供水組負責取樣分析及數據填報。

  5.1.3作業現場所屬部門負責制定安全措施,填寫并審批《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5.2管理范圍

  包括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

  5.2.1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未辦理許可證,嚴禁作業。

  5.2.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5.2.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4小時。裝置全面停車檢修期間,經全面檢查合格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

  5.2.4作業期間如果安全措施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后,方可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2.5在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有限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等工作。

  5.2.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a)《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審批人應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

  1)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2)必要的安全知識、救護方法;

  3)便攜式檢測儀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對所進入的有限空間要切實做要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質(含氮氣)系統,必須用盲板與有限空間隔絕,不得用關閉閥門替代,盲板應掛牌表示;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有可視的明顯斷開點,配電室電源開關應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并設有監護;

  c)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分析。應保證有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含量不超過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部門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氧氣濃度在19.5%—23.5%(體積)之間,容器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復查一次(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確定檢測頻率),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如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必須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由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在部門共同制定作業方案,采取特殊防護措施,并在作業前組織模擬演練,確認安全可靠后,經公司分管生產領導批準方可作業。分析結果報出后,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d)分析合格1小時后作業,應再次分析,確認合格后方可作業;

  e)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電壓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用火應辦理“動火動焊許可證”,不得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代替;

  f)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內作業,作業前要對放射源進行處理,保證人員作業時接觸劑量符合國家要求;

  g)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h)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出設備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單位安全部門批準;

  i)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后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作業人員超過3人時,應對人員進行登記、清點;

  j)有限空間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繩索等急救器材;

  k)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和方法。作業時,應視作業條件實施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l)為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采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等方法通風。必要時,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器具。佩戴長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要采取防止長管被擠壓的措施,吸氣口應置新鮮空氣的上風口處,并有人監護;

  m)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進入有限空間,同時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報告工作。

  5.2.7其它非生產區域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6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1總則

  6.1.1為加強和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范傷亡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6.1.2所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都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1.3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6.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6.2.1凡新調入有限空間作業班組職工或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6.2.2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b)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c)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d)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6.2.3每年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6.3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常識

  6.3.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3.2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6.3.3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a)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b)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c)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6.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4.1檢測

  a)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

  b)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

  3氣體濃度(應<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0mg/m);

  c)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d)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e)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6.4.2危害評估

  a)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

  b)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c)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6.4.3通風

  a)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b)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4.4防護設備

  a)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b)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c)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6.4.5呼吸防護用品

  a)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

  b)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6配備應急救援裝備

  a)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b)應急通訊報警器材;

  c)現場快速檢測設備;

  d)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

  e)應急照明設備;

  f)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7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1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總

  副組長:安全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名單:見附錄B

  7.2職責

  a)組長:

  1)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組織演練;

  3)對應急救護組員進行培訓;

  4)指揮現場救護。

  b)副組長:

  1)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2)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c)組員:

  1)參加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預案演練;

  2)了解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4)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有限空間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7.3預防與預警

  7.3.1危險源監控

  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由各主管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7.3.2信息報告與處理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信息報告,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7.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應急救援組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7.3.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了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7.3.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流程圖見附錄C。

  7.4應急響應

  7.4.1應急響應行動由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實施,同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政府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應急增援。

  7.4.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7.4.3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7.4.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7.5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7.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項目部門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7.5.2醫療衛生救助: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7.5.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7.5.4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項目部門與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b)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現場人員突發事故疏散路線圖)

  7.5.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工程項目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6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以后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7.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撤離。

  7.8信息發布

  應急救援組長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社會進行公布,向上級進行匯報。

  7.9后期處置

  7.9.1善后處置:

  項目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7.9.2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安委會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措施如下:

  a)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b)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c)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d)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e)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f)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7.10應急物資

  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

  7.11培訓與演練

  7.11.1培訓:

  應急小組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b)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c)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d)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留存記錄,有參加人員的簽字確認。

  7.11.2演練

  根據有有限空間作業特點,應急救援小組長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經驗并對預案進行評估,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7.12獎勵與責任追究

  7.1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依據法律、項目部及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a)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b)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c)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d)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1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

  a)屬于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b)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c)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8.1按照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凡要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入。在未準確測定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嚴禁進入該作業場所。

  8.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氧氣含量應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要求。

  8.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

  8.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8.5發現可能存在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時,檢測人員應同時使用有害氣體檢測儀表、可燃氣體測試儀等設備進行檢測。

  8.6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

  8.7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要求的防爆型產品。

  8.8對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并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8.9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

  8.10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

  8.11如果作業場所的缺氧危險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

  8.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并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志。

  8.1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

  8.14在密閉容器內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8.15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密閉設備(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并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志。

  8.16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設備內作業時,一般打開出入口的門或蓋,如果設備與正在抽氣或已經處于負壓的管路相通時,嚴禁關閉出入口的門或蓋。

  8.17在地下進行壓氣作業時,應防止缺氧空氣泄至作業場所,如與作業場所相通的設施中存在缺氧空氣,應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氣進入作業場所。

  四、有限空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五、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告知牌

  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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