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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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
一、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證件的人員不得上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四、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2
一、健康管理的范圍和要求
1、健康體檢的范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范圍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職工作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組織辦法
1、管理職責:對所有進入本店工作的員工將安排其到當地的防疫站進行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本店工作,將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2、上崗體檢: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員均須上崗體檢,到本店制定的市衛生防疫站進行體檢,并開展健康知識培訓。檢查范圍包括料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據體檢結果上崗:如果體檢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進入本店開始上崗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將不予安排進入本店上崗工作。
4、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店內辦公室負責保管員工的健康證,并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的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店經理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安排員工到指定市防疫站進行統一年檢。
6、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飲料生產的工作。如員工在職工作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如果屬于暫時性的,管理組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復檢合格后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愈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組應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觸的崗位上。
7、監督檢查:店經理對每年的健康證年審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員應立即指出責令作出正確處理,并對違規管理人員進行考核扣罰。
三、員工其它衛生管理規定
個人衛生要求:衣著應外觀整潔,做到常剪指甲、常理發、經常洗澡等,經常保持個人衛生。食品生產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接觸食品前以及接觸污染物后必須將手洗凈,方可進行從事操作或接觸食物。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3
1、目的
規范公司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職業健康監護管理。
3、職責
公司職業健康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本公司員工的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和職工的安置工作。
4、內容
4.1公司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職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為正常出勤。職工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由有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職業健康檢查應當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
4.2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4.2.1公司組織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
4.2.2新職工入廠后,為其建立個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2.3新職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后,確定無職業禁忌癥方可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4.3在崗期間定期職業健康檢查
4.3.1公司組織職工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每年一次。
4.3.2公司對每年的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匯總、入檔并如實告知給職工本人。
4.3.3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職工,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4.3.4發現有職業禁忌或者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4.4離崗時職業健康體檢
4.4.1職工離崗時,公司組織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4.4.2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職工,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4.5應急健康檢查
公司應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職工,及時組織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4.6發現疑似職業病的職工,經有資質的診療機構確診后,妥善安置。職業病人的診療費用由公司承擔。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4
醫院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廣大消費者和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飲從業人員在人事部門報到后,開始工作前(包括臨時工)必須先到指定的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工作。
四、餐飲部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要及時對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按照人事部門安排,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凡對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指患有如流涎癥狀、肛門漏、膀胱造瘺等)人員,人事部門必須立即通知所有部門予以調離,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規定進行治療。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保管。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5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方可上崗,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并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離開工作崗位時,要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工作服及工作帽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干凈。
4、必須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常洗澡、換衣、修剪指甲、洗發,做到個人儀表整潔。
5、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中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6、凡是參與食品經營的從業人員都應先取得工種為食品的健康證明,包括直接接觸食品的從業人員和可能接觸食品的從業人員。
7、食品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應當組織單位參與食品經營的員工開展食品安全的培訓活動,做到培訓有計劃(培訓計劃書),召開有記錄(簽到表、影像資料),每年培訓不得少于40個小時。
8、食品安全培訓應當重點圍繞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日常經營的各種規范制度開展。
9、從業人員健康證在有效期止30日前辦理新的`健康證明。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認真制定、落實、檢查本單位的各項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協助本單位法人、負責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實工作。
2、依法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認真查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產品合格證明、產品標識和商品質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嚴把商品進貨關。
3、建立健全商品進貨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保存進貨商品的各種信息和數據,保證進貨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銷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實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
4、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培訓,并做好建立培訓檔案工作;
5、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年度健康檢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檔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6、積極配合有關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規范經營行為,完善售后服務,妥善解決消費投訴和糾紛;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6
一、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解除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六、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首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七、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與表揚或獎勵:對總和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八、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九、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7
(一)食品采購
一.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二.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三.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四.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五.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六.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一.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二.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三.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四.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六.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七.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八.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
一.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二.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三.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一.每天對商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二.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三.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四.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六.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1.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即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8
職業學院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與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二、食品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如遇特殊情況還應接受臨時檢查。
三、新上崗或臨時上崗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前進行相關的食品知識、衛生知識、食品安全和有關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憑有效的'醫院證明方可重新上崗。
五、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離開工作崗位時,更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干凈無污垢。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域內;必須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常洗澡、換衣、修剪指甲、洗發,做到個人儀表整潔。
七、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八、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程。
九、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其它要求。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9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或者專業人員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制定本制度。
一、門店食品安全員負責門店的日常食品安全自檢自查并負責報告。自檢自查內容包括個人衛生、清潔與消毒、溫度控制、蟲害控制、交叉污染、標識和可追溯性、產品監控、記錄等。
二、門店收貨部負責收貨區的自檢自查,包括產品的標識、質量、包裝、清潔、包材、添加劑等,并配合門店食品安全員的檢查。
三、營業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每日檢查表》上,并填寫行動計劃進行整改。
四、門店防損部負責門店整體公共區域和蟲害控制的`自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匯總記錄,配合門店食品安全員的檢查。
五、門店工程部負責門店各種設備設施的自檢自查,必須保證設備設施正常運轉,并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每日維修記錄表中。
六、門店食品安全員應定期對門店所有食品安全相關工作進行審計,并形成審計報告,報告給門店店長。
七、門店店長應仔細閱讀審計報告中的問題,并跟進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0
為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制度。
一、對從業人員實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檔案。每年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能上崗;對于健康證明過期的從業人員,立即停止食品從業經營活動,待重新進行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繼續上崗。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禁止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教育從業人員注意個人衛生,經營食品時,做到將手洗干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做到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許可申請人簽字或蓋章:xx
20xx年xx月xx日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1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2、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3、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詳細記錄。
5、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6、上崗操作前應洗手,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該經常用75%酒精擦手進行消毒。
7、自覺接受企業內部的健康晨檢制度;并熟記本崗位衛生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8、入廁前必須換下工服,出廁后必須洗凈雙手、重新換上工作服方可進入食品操作場所
二、食品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應當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三、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餐飲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規程。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廁,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
3、遵循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從事食品原料處理后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堅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洗工作衣帽);從業人員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礙食品安全的'首飾。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學校的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2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八、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后;3、處理生食物后;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6、處理動物或廢物后;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十、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十一、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十二、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十三、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3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師生的'健康。為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管理、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培訓證,方可上崗。
二、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合格者領取當年的健康證,健康證超過一年者,視為無證。
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健康證應在有效期內。
四、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等傳染性疾病、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實行每日晨檢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做好晨檢記錄。
六、從業人員操作前應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操作時保持手部清潔。
七、從業人員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八、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更衣室內脫去工作服,工作服不得穿到非食品處理區。
九、食堂管理員要定期檢查從業人員持證情況,發現無證上崗人員,除追究無證上崗人員責任外,還要追究管理人責任。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4
一、制度編寫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規范企業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行為,旨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企業整體形象,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所有在職員工、實習生、臨時工,包括全職和兼職人員。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企業管理團隊聯合人力資源部門、安全環保部門、生產部門及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組成的工作小組進行起草,并經企業領導團隊審議通過,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推行。
四、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 《勞動合同法》
2. 《勞動法》
3.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 《行政管理法》
5. 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6. 公司《員工行為準則》
7. 公司《醫療衛生管理制度》
五、制度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
1. 健康檢查制度
范圍: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和兼職。
目的:定期開展健康檢查,及早發現疾病,預防和治療疾病,促進員工身體健康。
內容:包括常規體檢、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防治等。 責任主體:人力資源部門、安全環保部門、生產部門及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
執行程序: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常規體檢,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健康檢查,按照國家標準開展職業病防治。
責任追究:不配合或故意拖延檢查的員工,視情況給予一定程度的懲處。
2. 日常防護制度
范圍: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和兼職。
目的:加強員工個人防護和環境維護,降低職業病發病率。
內容:包括安全培訓、防護用品發放、場所衛生控制等。 責任主體:安全環保部門、生產部門、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
執行程序:每季度開展一次安全培訓,定期發放防護用品,要求員工自覺維護場所衛生。
責任追究:不按要求配戴個人防護用品、不按要求自覺維護場所衛生的員工,給予相應的通報批評或者教育處罰。
3. 早期干預制度
范圍: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和兼職。
目的:發現員工身體不適或者早期癥狀,及時干預,預防病情加重。
內容:包括早期病癥發現、早期干預、疾病預警等。 責任主體:生產部門、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
執行程序:發現員工早期癥狀時,采取及時干預措施,如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提供必要的醫療保障等。
責任追究:不按照要求前往就醫、不按要求參與早期癥狀突發處理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六、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管理層所有。
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3. 本制度有關內容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行業規章存在沖突,則以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行業規章為準。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5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所有健康檢查檔案裝訂成冊,健康檔案必須保存兩年以上,以備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安全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申請單位(蓋章):
申請人(簽名):
時間:年月日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病診斷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二、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1.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1健康監護檔案冊。
1.2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
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
1.4職業健康體檢復查人員名單及復查結果報告。
1.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癥處理意見書。
1.6叢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2.職業病診斷檔案
管理部門應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并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2.1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
2.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2.4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2.5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
三、保管
1.檔案室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
2.檔案室嚴禁吸煙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導致火災的危險品。
3.檔案室要保持清潔衛生,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于資料的管理和使用。
4.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
5.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復制,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6.檔案室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
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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