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接送學生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接送學生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接送學生制度1
按照市教育局、公安局印發《關于集中開展校車與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秦教[20xx]95號)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青龍滿族自治縣學校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青字[20xx]35號)文件要求,4月份,按照教育局的安排部署,我校再次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詳細摸排,并把我校上報的4輛接送學生車輛的詳細信息分別上報市教育局和縣公安局,縣公安局對摸排車輛進行了逐一審核,現已確定符合接送學生要求的車輛4輛。有效防止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了學生的人身安全。
一、嚴把接送學生車輛準入關。
接送學生車輛的選用,必須在縣公安交警部門審核確認符合接送學生車輛標準的4輛車中選用,并經交警部門注冊備案后,持有“接送學生車輛專用標識”的客運車輛方可準許接送學生;對審核不合格的,要予以取締,也要通知學生家長,不要再租賃未取得“接送學生車輛專用標識”的車輛接送學生。學校要廣泛發動廣大師生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嚴格監督,一經發現不符合條件的車輛或未履行備案手續的車輛接送學生,要進行勸阻,引導車主主動到交警部門履行接送學生車輛備案手續;勸阻不改者,要以文字形式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同時,要進一步加大接送學生車輛的摸排力度,確保不漏一車,不漏一人;要高度關注接送學生車輛的變化情況,針對本次整頓治理后,可能出現新租用的車輛,也要及時建立臺賬,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申報、審核,履行手續,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二、健全接送學生車輛管理檔案
要做好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乘車學生的基本情況和相關信息的摸排、審驗、登記、整理工作,健全車輛管理檔案,并對變更車輛和駕駛員的`信息及時更新。接送學生車輛必須做到一車一檔。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開設好安全教育課,要做到課時、教材、教師、考核四落實;利用宣傳櫥窗、發放《學生安全出行倡議書》、《致家長的一封信》、張貼《交通安全管理明白紙》和進村廣播;定期召開師生會、家長會、車主(司機)會等形式,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健全預案防控體系,加強應急演練,提高安全乘車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四、嚴格日常管理,確保監管到位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細化分工,明確職責,加強領導,周密安排,做好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與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人員簽訂責任書,與符合規定車輛的車主(司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家長向學校簽訂《學生乘車安全承諾書》,健全安全工作網絡,強化各自職責,健全日常監管制度,完善應急工作臺賬,規范接送學生車輛的檢查、監管工作。
1、有教育主任專門負責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每臺接送學生車輛要明確一名管理教師,負責承包該車輛的日常管理。放學時,認真核定乘車人數,確保不超載;觀察司機的精神狀態,是否飲酒或疲勞駕駛等,保證路途平安,履行相關手續后,再放行;上學時,負責在校門口接學生下車上學。每臺車要選一名乘車小組長,負責乘車途中的管理工作。
2、定期將上放學作息時間通知公安交警部門,每次開
學放假時,提前一天告知公安交警部門,協助本校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3、每次開學放假時,安排專人提前通知家長放假、開學時間及注意事項。上放學或開學放假時如遇雨雪等惡劣天氣,要明確專人及時和家長、司機提前聯系,告知臨時調整安排情況。
4、每次放學(放假)時,帶班領導、承包教師要按時到崗,承包教師按定員、定車、定座的原則做好乘車學生的安排;乘車小組長協助承包教師核對本車次乘車學生人數、座位等情況,乘車途中做好對乘車學生秩序的管理,對司機不要超速、不隨意增員和惡劣天氣注意慢行等情況的提醒。對乘車情況做好記錄,及時反饋到承包教師。
5、每次上學(開學)時,乘車學生在規定時間、指定地點等候;家長要監督司機規范運營,如遇超員載客或酒后駕車等違規違章行為要予以糾正,并報告承包教師或學校;乘車小組長要履行好相應職責。帶班領導、承包教師要提前到崗,迎候學生,檢查車輛,詢問情況。
6、定時召開總結分析會,對監管中發現問題和反饋的情況認真核實,立即整改。
7、發動師生、家長進行監督,將發現的問題及時和公安交通部門聯系、溝通,共同加大檢查整改力度,確保安全。
接送學生制度2
1、教師必須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責任意識,杜絕一切隱患。負責當日接送的管理工作。督促學生自覺遵守乘車安全制度。做到“五定”即:“定路線班次、定人數、定座位、定停車點、定上下車時間”。“三禁止”即:“禁止頭、手伸出窗外、禁止亂搭車、禁止隨便帶客”。
2、負責檢查車輛情況,負責與駕駛員、學生家長簽訂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責任狀。
3、建立好管理臺帳。即駕駛員與車況;路級圖與路橋況;全校乘車學生情況一覽表與點名冊;途中與學生家長反映情況記錄;學生安全教育與全校安全會議記錄,車況整改與跟蹤檢查記錄。
4、合理安排好各接送車輛各班次乘座的學生,堅持每天在校門口清點上下車學生人數,督促檢查各班在放學時不準借故耽誤學生乘車,負責好侯車學生的秩序,確保安全。
5、教師每日與駕駛員做好乘車學生的'交接手續,填寫好當日接送學生的記錄。
接送學生制度3
1、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家長要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避免或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2、教師要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要提前通知學生家長。門衛人員要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班級要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3、每天上、下學時間段,學生接送區域要有值班教師和家長自愿者進行監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安全隱患。放學時,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隊,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師整隊帶到家長接送區。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小學門口指定的地點,并密切注意來接人員的性質,如果發現可能對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有威脅的`人員,應當立即上前詢問、留住學生,確保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門衛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4、小學要求學生最多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后及時回家。家長要根據小學作息時間,規定好學生上學出門和放學回家時間。接送的家長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學生送到小學,確保學生按時到校。家長送好學生后,應當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小學大門暢通、校園內秩序正常。
5、家長只能將兒童送至小學門口指定的地點。如果家長用車送學生,務必停在校門前指定的區域,以確保小學門口暢通。騎摩托車、電動車或自行車接送學生的家長,從公路進入校區水泥路面后要推行,且不要和學生搶道,不得在接送線外停車,更不得將車騎進校園。開汽車接送學生的家長請在公路邊停車,不得將車開進校區。
6、家長在指定的時間內接學生放學,如果不能按時接學生,學生應當退回指定地點,在有關人員的看管下等待家長來接。家長在校園門口等待學生放學,不應當進入校園以免影響校園正常的教學秩序。
7、上學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開小學。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準,并通知門衛老師后,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小學為自己辦事。
接送學生制度4
為切實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接送家長、送子車駕駛員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地進行,特制訂接送學生車輛學校管理制度:
一、完善管理機制。在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送子車運行安全的教育、管理、監督;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具體分工,各負其責。
二、嚴格行政報批制度。凡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按照《接送學生車輛行政審批》的要求,通過審批后,方可接送學生。
三、建立送子車駕駛員及學校信息檔案。學校摸清每一名乘車學生的底子,建立送子車駕駛員及學校的信息檔案,并將信息通報給乘車學生家長、送子車駕駛員及學校具體負責人,以便于各方的信息溝通。
四、落實責任制,實行學校、送子車駕駛員與家長的無縫隙交接。學校組織簽訂家長、送子車駕駛員及學校《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確保乘車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和無縫隙交接。(注:《安全責任書》內容必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安全責任書》簽訂的主體是雙方,即學校與送子車駕駛員、家長與送子車駕駛員,不能對第三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限定,否則條款無效。)
五、強化監督。學校在校門口等顯要位置公布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公安交警部門、凱程送子車公司的.監督電話,對車輛超員、非法接送學生車輛等問題,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群眾的監督與投訴。
六、注重交通安全教育。配合學校采用多種形式幫助學生系統掌握乘車安全知識,采取多種途徑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乘坐送子車安全教育。
七、加強車輛的“六定”管理。對接送學生車輛實行“六定”管理模式,定人(固定駕駛員、隨車安全監管員)、定車(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學生座位)、定檢(定時對車輛進行檢測維護)、定路線(固定接送線路、站點)、定時間(固定接送時間)。
八、完善車輛檔案管理。為每輛送子車建立完整的檔案,驗審情況必須在學校存檔,協助駕駛員建立好個人檔案。
接送學生制度5
為了保證每位學生安全順利離校、返校,體現我校“一切為了學生,一切方便家長”的服務宗旨,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坐班教師職責
1、坐班教師必須在學生離校當天中午12:00準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要求學生安靜耐心等車,不允許學生在戶外活動,配合跟車接送教師安排學生上車回家。返校時,必須在學生返校當天下午上班時間按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
2、坐班教師留守到最后一個學生回家,離校時必須將本人負責班級的門窗、水、電關好,鎖好門,將鑰匙交到門衛室,方可離校,否則按曠工處理。如果有學生家長沒有來接,必須要將學生交給行政值班,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二、接送學生教師職責
1、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通知到各家長,約定停車點把學生安全送到,交給家長。出現問題由帶隊教師負責,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校長室報告。接送學生時要事先與家長、學生約好時間、地點,以便學生順利安全返校。
2、學生離校時,接送教師必須將自己負責的學生組織到指定的地點整隊,等候上車。
3、負責自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放學時間通知到各家長。
4、特殊情況:學生離校提前或延遲的,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和返校時間通知家長(自接送學生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學生家長),確保學生安全。
三、班主任職責
1、開學初,班主任必須將學生的接送基本信息登記好,確保準確無誤。在學生第一次離校時,將“學生接送安排表”通知班級每一位學生家長,使家長掌握接送時間。
2、對自接送的學生,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將“桃李園學校學生離校批準單”填好。
3、臨時改路線的學生,班主任必須將改動信息及時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4、有家長自己來校接學生的,班主任必須將學生名單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接送學生制度6
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學、幼兒園要對本轄區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二、學校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三、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四、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接送學生制度7
1.學生原則上要求家長親自接送,特別是一、二年級學生,家長每天早上7:50之前將孩子送到學校門口,目送孩子進入校園后方可離開;下午4:40放學,家長準時到校門口等候。
2.如果家長用車輛接送,務必將車輛停在校門口50米處;家長接送好孩子后,應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校門口道路暢通、秩序井然。
3.學生生病、有事不能來學校上課,家長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做好請假工作。
家長不接送,自行到校、離校的學生,家長要保證好孩子的路途安全。
4.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檢工作,發現班級學生無故缺課、學生身體不適等情況,及時與家長聯系。
5.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6.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候接。
7.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學校門口,并密切注意來接人員,如果發現可能對學生的人身安全有威脅情況,應當立即與校門口值班老師聯系,采取相應措施。
8.學校會預先以“告家長書”或小黑板通知等形式及時發布因學校教育教學之需而臨時變動的作息時間,保證家長能按時接送,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
接送學生制度8
為確保學生往返學校途中乘車的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把“安全第一”真正落到實處,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開學初責成相關人員對本校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
二、學校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乘車安全等教育,學期初與家長簽訂乘車安全協議書,要求家長做好學生的'教育與監督。學校要求家長不讓孩子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搭乘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如:“三無”(無牌、無照、無客運證)車輛、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三輪車、拖拉機、低速載貨車、超載車輛等。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讓學生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三、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四、要求被租用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應當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
五、學校隨季節更改作息時間提前告知學生家長。
六、宿管老師做好相關情況的記載工作。
七、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加強對學生管理。
接送學生制度9
州泰實驗中學接送車的安全與組織程序
1、接送老師每周五15:00點前到學生處副主任室(B302)領取小靈通和接送學生名單,周一15:00點前交到學生處副主任室(B302)。
2、所有的接送老師須在周五下午16:05點到廣場組織學生上車并簽名,到達接送點后,接送老師先下車組織學生安全離開后,再上車檢查學生是否遺漏行李在車上,一切檢查完畢方可離開(否則出現意外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3、周日晚上必須在18:50分到達接車地點(否則按遲到處理,出現意外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組織學生上車并簽名,如有學生未按時到達,打電話與家長聯系,到了時間校車可以開出,接送老師隨車護送學生安全到校后方可離開。
4、為了保障學生的安全,車輛在中途不停車,學生須在指定地點下車。接送車的老師不能隨便委托他人代替接送任務,如有事不能接送與學生處協商調換時間。
5、學生簽名的名單和小靈通,請于周一交給學生處副主任(B302)。
6、領用的小靈通是方便老師與乘車學生聯系時使用,不能隨便作私自使用。
7、如與接車司機聯系不上,可電話與汽車運輸公司黃小姐直接聯系(z)。
8、突發事件可與朱校長(z)聯系。
接送學生制度10
為保證學生出行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洪利
副組長:李春亮于順禮
組員:蘇艷生、龔大平、李長立、李昌茂、年級組長和各位班主任。
二、學校要對本學校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三、學校每天安排值班教師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四、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超載、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五、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六、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接送學生制度11
一、學校應會同鎮政府、交管所、派出所等部門與中巴車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
二、中巴車車主必須手續齊全,有駕駛證、營運證,購買“車上乘客保險”。
三、接送學生期間,車主在規定停靠時間內,不得漏帶學生,不得私自帶客,對乘車學生關心愛護。
四、車主在行車過程中負責學生的安全,特別是雨雪天、霧天要倍加小心。若發生車禍造成學生傷亡事故,全部責任由車主負責。
五、學生在校內上車前由值班老師點名,并填好學生乘車情況記錄,對到上車時間還未到的學生查明原因。
接送學生制度12
為了給孩子一個更加安全的環境,同時讓班級學生有序放學,鞍馬池小學就學生上(放)學接送做如下規定。小學生實行1~4年級學生可以家長接送,5~6年級提倡學生自行上下學,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學生家長早上送學生到校門口不超過接送線(伸縮門處),車輛一律停放在山前街,服從交警和護導隊的指揮。下午接學生的車輛同樣停在山前街,家長步行到指定區域(人行道的班牌處)等待孩子。過了接送學生時間,不見孩子出來可以與班主任電話聯系,必要時得到班主任的同意,并填寫臨時訪客單方可進校。進入教學區家長要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能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秩序。如遇雨雪天,到校時,家長可護送到教學樓門廳的石級處,但車輛還需按原規定停放。
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家長不準私自接走。如有特殊情況,家長須經班主任同意,并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同時班主任填好《學生臨時外出證明》。
三、學生在校期間或在上課時,沒有特殊情況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
四、班主任對來校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學須家長接的,家長必須按規定時間(周三14:30,周一.二.四.五15:30,當天下午有第三節或課外活動的班級16:00,四點鐘管理的學生16:40,延長班學生17:20之前),在相應的班級家長等待區域等待孩子(雨天除外)。
七、如遇特殊情況家長不能按時接走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委托老師管理。
接送學生制度13
一、學生乘車要由家長護(接)送學生按時到乘車站點候車(接車),上下送子車講秩序,不擁擠,不吵鬧,不喧嘩。
二、遵守紀律,服從司機和管理教師的管理,按照管理老師安排的座號就坐,乘車必須系好安全帶。
三、不在送子車上大聲喧嘩,不離開座位隨便走動,不將送子車門窗私自開啟或將手、頭及身體伸向車外,保證乘車安全、有序、文明。
四、愛護車輛上的設施,不亂涂亂畫,不用腳蹬椅子靠背,不亂動空調開關,發現損壞設施的`現象及時向管理教師報告。
五、送子車行駛途中不看書、不寫作業、注意保護視力。
六、保持車內衛生,不在車上吃零食、嚼口香糖,不亂丟廢物,不隨地吐痰,下車時帶好自己的物品。
七、下車前提前做好準備,車輛停穩后再離座有序下車。
接送學生制度14
為切實做好接送學生車輛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1、車輛駕駛員要本著“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精神,認真履行學校關于接送學生車輛管理方面的責任,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2、車輛駕駛員要按公安、交通部門要求辦齊各類證照后,方可接送學生。
3、關心、檢查車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排除沿途路橋的.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嚴格執行交通規則,不違章、不超載、不酒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5、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不得延誤接送時間,影響學生到校及回家。
6、確保學生乘車安全,禁止學生在車內打鬧和將頭、手伸出窗外,及時關好車門,上下車不得擁擠,做到有秩序上下車。
7、禁止雨、霧、雪天無燈開車,在停靠點,車未停穩不得上下車。
8、接送學生必須做到三點清:即上學時點清人數;放學時點清教師交接的人數;回家下車時,點清學生數交給家長。
9、在接送過程中,必須做到禮貌行車,主動與過往行人、車輛謙讓,限時行駛,保證不出任何事故。
10、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學校安全工作例會,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管理的做法,改正自身工作中的不足,接受學校安全工作考核。
接送學生制度15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校園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特進一步對小學生的接送制定以下規定,希望家長認真閱讀并遵照執行。
1、家長除學生規定接送日(住宿生一般為周五和周日下午,通讀生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晚)外,無故不要進入學校探望。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取得聯系。如需帶孩子出門,必須親自到教室或寢室經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允許并憑接送卡和一中出校證明單方可。
2、正常接送時,必須由相對固定的家庭成員接送,并時常教育兒童不要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離開校園。接送要到位,住宿生家長還要做好簽字工作(接時到教室簽字,送時到寢室簽字)。進出校門時,請主動出示接送卡。如有特殊情況委托他人接送,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出示接送卡或事先電話聯系。
3、送兒童到校時不要過早,住宿生為周日下午四時后,通讀生為平時上課前十分鐘左右。
4、校車接送必須做到有相對固定的.家庭成員接送,家長必須負責兒童從上(下)車點到家的安全,不能讓兒童單獨一人行走,如需委托別人接送必須出示接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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