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學生制度(共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接送學生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接送學生制度1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學生上學放學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特制定以下規定。
1、全體教師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避免或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2、全體教師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
3、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提前通知學生家長。
4、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5、按時開啟校門,按時清校。
6、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
7、每天上、下學時間段,門口要有值班教師,進行監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不安全隱患。
8、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9、放學時,各班要在班級門前排好隊,班主任或帶班老師要檢查路隊旗等各種標識,整隊帶到校門口,叮囑好安全后放學。
10、一年級、二年級學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監護人接送孩子上下學,避免上、下學途中的意外事故發生。
11、放學時、一年級、二年級的學生,班主任或帶班教師要逐一送到家長手中。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12、家庭接孩子的人員要固定,并與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況的家庭(如:離異家庭、孩子吃小飯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況)要有家長的委托書,與班主任說明情況,與委托人見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3、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提前與班主任溝通或電話告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4、家長接孩子時不要擁堵校門,自覺、有序站在校門口兩側等候,做到文明禮讓,方便你我他。
15、每天送孩子上學盡量錯過高峰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囑孩子站在校門口兩側的.較安全地帶,做到前后有序、不擁擠、不打鬧。
16、上學期間,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有年級主任、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準,并通知門衛老師后,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7、學校必須堅持對早晨入校(園)的學生進行晨檢的制度。學校行政領導、值周教師和班主任每天上學、放學必須在校門處值班。
18、每學期初學校要與年級主任、班主任、安全責任書,強化安全意識。
接送學生制度2
為了加強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根據上級文件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我校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機制。學校在上級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監督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學校派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交通安全環境,落實有關工作。
2、實行報批制度。堅決要求家長自行接送學生,特殊情況下,凡用于我校學生接送的車輛,經審核必須由交通運管部門及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時、定范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3、駕駛員執證上崗制度。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駕齡,必須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近三年發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學生接送駕駛活動。學校要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
4、學校學期初要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車輛運行要做到“五定”(定線、定車、定人、定時、定點),確保不超載。學校和家長、學生每學年簽訂《交通安全協議書》,家長不得雇用無牌無證、三輪車輛、農用車輛及報廢車輛接送學生。
5、建立車輛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車輛要按照規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
6、實行年檢制度。學生接送車除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須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綜合安全性能檢測。
7、定期檢查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每學期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報廢車、“病車”、“黑車”、超載車等。
8、強制保險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接送學生制度3
我校地處城鄉接壤部,距市內相關場所較遠,集體出行不便。因此在活動時學校需提前報經云龍區文教體局批準并備案后為學生包車集體前往。為了確保乘車學生往返學校的安全,特制定學生接送車管理制度。
1、成立學生接送車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各班班主任為組員,做到有組織,有領導。
2、做好交通安全知識宣傳。讓學生熟記常用交通標記和信號。正常性的開展學生乘車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學生不乘拖拉機、摩托車、殘疾車和改裝、拼裝、報廢客車等運營車輛,做到文明乘車。
3、及時召開乘坐接送車同學會議,依據活動要求,以班為單位分成若干小組,確立組長,明確各項要求。
4、學校組織用車接送時,必須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的人數乘坐,嚴禁超載,且有隨車監護人員(教師)在車中監護,副駕駛座不準乘坐學生。
5、學校指派專人負責簽審學生接送車管理營運單。
6、學校建立健全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其用車必須是專業客運公司車輛。凡用于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必須強制為接送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車輛必須安裝行車記錄儀。做到車輛顏色統一,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車輛右前方表明“徐州市城新實驗學校接送車”。包車前對學生接送車進行證件及車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7、對接送學生的'車牌號碼、拉載人數、駕駛人保險情況、接送時間、路線、趟次、接送方案及協議等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8、及時總結,不斷改進,努力做好接送車的管理工作。
接送學生制度4
為了給孩子一個更加安全的環境,同時讓班級學生有序放學,鞍馬池小學就學生上(放)學接送做如下規定。小學生實行1~4年級學生可以家長接送,5~6年級提倡學生自行上下學,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學生家長早上送學生到校門口不超過接送線(伸縮門處),車輛一律停放在山前街,服從交警和護導隊的指揮。下午接學生的`車輛同樣停在山前街,家長步行到指定區域(人行道的班牌處)等待孩子。過了接送學生時間,不見孩子出來可以與班主任電話聯系,必要時得到班主任的同意,并填寫臨時訪客單方可進校。進入教學區家長要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能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秩序。如遇雨雪天,到校時,家長可護送到教學樓門廳的石級處,但車輛還需按原規定停放。
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家長不準私自接走。如有特殊情況,家長須經班主任同意,并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同時班主任填好《學生臨時外出證明》。
三、學生在校期間或在上課時,沒有特殊情況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
四、班主任對來校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學須家長接的,家長必須按規定時間(周三14:30,周一.二.四.五15:30,當天下午有第三節或課外活動的班級16:00,四點鐘管理的學生16:40,延長班學生17:20之前),在相應的班級家長等待區域等待孩子(雨天除外)。
七、如遇特殊情況家長不能按時接走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委托老師管理。
接送學生制度5
為切實做好接送學生車輛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要求:
1、車輛駕駛員要本著“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精神,認真履行學校關于接送學生車輛管理方面的責任,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2、車輛駕駛員要按公安、交通部門要求辦齊各類證照后,方可接送學生。
3、關心、檢查車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排除沿途路橋的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嚴格執行交通規則,不違章、不超載、不酒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5、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不得延誤接送時間,影響學生到校及回家。
6、確保學生乘車安全,禁止學生在車內打鬧和將頭、手伸出窗外,及時關好車門,上下車不得擁擠,做到有秩序上下車。
7、禁止雨、霧、雪天無燈開車,在停靠點,車未停穩不得上下車。
8、接送學生必須做到三點清:即上學時點清人數;放學時點清教師交接的人數;回家下車時,點清學生數交給家長。
9、在接送過程中,必須做到禮貌行車,主動與過往行人、車輛謙讓,限時行駛,保證不出任何事故。
10、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學校安全工作例會,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管理的做法,改正自身工作中的不足,接受學校安全工作考核。
接送學生制度6
一、學校應會同鎮政府、交管所、派出所等部門與中巴車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
二、中巴車車主必須手續齊全,有駕駛證、營運證,購買“車上乘客保險”。
三、接送學生期間,車主在規定停靠時間內,不得漏帶學生,不得私自帶客,對乘車學生關心愛護。
四、車主在行車過程中負責學生的安全,特別是雨雪天、霧天要倍加小心。若發生車禍造成學生傷亡事故,全部責任由車主負責。
五、學生在校內上車前由值班老師點名,并填好學生乘車情況記錄,對到上車時間還未到的學生查明原因。
接送學生制度7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
三、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四、負責值日領導教師對來校接送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在校住宿的學生,如果家長未按時接,學生必須等候家長的到來,不能獨自離校。
七、如遇情況,家長不能接送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
八、周末負責接送學生的教師和值日教師必須與學生家長做好一切交接手續,方能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辦公室請假,辦公室臨時安排其他人員負責。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九、學生家長在接送學生途中,須按“家校交通協議書”上的條款施行。
接送學生制度8
為保證學生出行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洪利
副組長:李春亮于順禮
組員:蘇艷生、龔大平、李長立、李昌茂、年級組長和各位班主任。
二、學校要對本學校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三、學校每天安排值班教師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四、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超載、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五、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六、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接送學生制度9
為了確保學校統一管理,保證學前班學生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接送制度,家長必須親自按時接送自己的孩子上、下學。
一、每天早晨8:00送孩子到校,中午12:15接孩子離校。每天下午1:40送孩子到校,傍晚4:30接孩子離校。
二、不準家長讓孩子自己來校,不準未成年人(中小學生)來接送孩子。
三、家長有事不能親自接送孩子,而托付親朋接送的,須先跟班級老師打招呼予以告知。
四、遇幼兒親朋來接孩子,教師必須詢問清楚,如果是孩子認識的,教師也必須與家長取得聯系,情況屬實后,方可交由親朋帶走。未得到家長許可不得把孩子交給他人。
五、放學時間后,不準學生在學校內逗留。
六、家長須將自己的電話號碼告知老師,以方便聯系。
七、家長接送孩子時,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進入校園,更不能騎自行車或摩托車闖入校園內。
八、學校有權阻止陌生人進入校園,來訪者如欲強行進入校園,門衛人員有責任予以阻攔,并視情況報警。如果遇到幼兒親戚(或離異父母)來接孩子,教師可以拒絕。
接送學生制度10
為切實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接送家長、送子車駕駛員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地進行,特制訂接送學生車輛學校管理制度:
一、完善管理機制。在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送子車運行安全的'教育、管理、監督;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具體分工,各負其責。
二、嚴格行政報批制度。凡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按照《接送學生車輛行政審批》的要求,通過審批后,方可接送學生。
三、建立送子車駕駛員及學校信息檔案。學校摸清每一名乘車學生的底子,建立送子車駕駛員及學校的信息檔案,并將信息通報給乘車學生家長、送子車駕駛員及學校具體負責人,以便于各方的信息溝通。
四、落實責任制,實行學校、送子車駕駛員與家長的無縫隙交接。學校組織簽訂家長、送子車駕駛員及學校《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確保乘車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和無縫隙交接。(注:《安全責任書》內容必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安全責任書》簽訂的主體是雙方,即學校與送子車駕駛員、家長與送子車駕駛員,不能對第三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限定,否則條款無效。)
五、強化監督。學校在校門口等顯要位置公布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公安交警部門、凱程送子車公司的監督電話,對車輛超員、非法接送學生車輛等問題,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群眾的監督與投訴。
六、注重交通安全教育。配合學校采用多種形式幫助學生系統掌握乘車安全知識,采取多種途徑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乘坐送子車安全教育。
七、加強車輛的“六定”管理。對接送學生車輛實行“六定”管理模式,定人(固定駕駛員、隨車安全監管員)、定車(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學生座位)、定檢(定時對車輛進行檢測維護)、定路線(固定接送線路、站點)、定時間(固定接送時間)。
八、完善車輛檔案管理。為每輛送子車建立完整的檔案,驗審情況必須在學校存檔,協助駕駛員建立好個人檔案。
接送學生制度11
1.學生原則上要求家長親自接送,特別是一、二年級學生,家長每天早上7:50之前將孩子送到學校門口,目送孩子進入校園后方可離開;下午4:40放學,家長準時到校門口等候。
2.如果家長用車輛接送,務必將車輛停在校門口50米處;家長接送好孩子后,應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校門口道路暢通、秩序井然。
3.學生生病、有事不能來學校上課,家長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做好請假工作。
家長不接送,自行到校、離校的學生,家長要保證好孩子的`路途安全。
4.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檢工作,發現班級學生無故缺課、學生身體不適等情況,及時與家長聯系。
5.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6.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候接。
7.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學校門口,并密切注意來接人員,如果發現可能對學生的人身安全有威脅情況,應當立即與校門口值班老師聯系,采取相應措施。
8.學校會預先以“告家長書”或小黑板通知等形式及時發布因學校教育教學之需而臨時變動的作息時間,保證家長能按時接送,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
接送學生制度12
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學、幼兒園要對本轄區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二、學校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三、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四、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接送學生制度13
為確保學生往返學校途中乘車的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把“安全第一”真正落到實處,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開學初責成相關人員對本校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
二、學校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乘車安全等教育,學期初與家長簽訂乘車安全協議書,要求家長做好學生的教育與監督。學校要求家長不讓孩子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搭乘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如:“三無”(無牌、無照、無客運證)車輛、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三輪車、拖拉機、低速載貨車、超載車輛等。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讓學生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三、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四、要求被租用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應當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
五、學校隨季節更改作息時間提前告知學生家長。
六、宿管老師做好相關情況的記載工作。
七、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加強對學生管理。
接送學生制度14
為了保證每位學生安全順利離校、返校,體現我校“一切為了學生,一切方便家長”的服務宗旨,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坐班教師職責
1、坐班教師必須在學生離校當天中午12:00準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要求學生安靜耐心等車,不允許學生在戶外活動,配合跟車接送教師安排學生上車回家。返校時,必須在學生返校當天下午上班時間按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
2、坐班教師留守到最后一個學生回家,離校時必須將本人負責班級的門窗、水、電關好,鎖好門,將鑰匙交到門衛室,方可離校,否則按曠工處理。如果有學生家長沒有來接,必須要將學生交給行政值班,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二、接送學生教師職責
1、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通知到各家長,約定停車點把學生安全送到,交給家長。出現問題由帶隊教師負責,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校長室報告。接送學生時要事先與家長、學生約好時間、地點,以便學生順利安全返校。
2、學生離校時,接送教師必須將自己負責的學生組織到指定的地點整隊,等候上車。
3、負責自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放學時間通知到各家長。
4、特殊情況:學生離校提前或延遲的`,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和返校時間通知家長(自接送學生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學生家長),確保學生安全。
三、班主任職責
1、開學初,班主任必須將學生的接送基本信息登記好,確保準確無誤。在學生第一次離校時,將“學生接送安排表”通知班級每一位學生家長,使家長掌握接送時間。
2、對自接送的學生,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將“桃李園學校學生離校批準單”填好。
3、臨時改路線的學生,班主任必須將改動信息及時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4、有家長自己來校接學生的,班主任必須將學生名單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接送學生制度15
由于我校周邊道路狹窄,且多彎,交通情況復雜,家長接送孩子的時間又相對集中,極易造成校門口及周邊道路擁堵。同時,為了培養學生獨立自理能力,確保上下學時間校園秩序和校門口暢通,特對家長接送學生工作作如下規范:
一、“送上學”的規范要求
1、家長不得進入校園。
2、利用交通工具送孩子上學的家長,不得將交通工具駛入校門口通道,應在外門口就讓學生自行進校。
3、學生不得將早餐帶到校門口吃。
二、“接回家”的規范要求
1、家長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
2、利用交通工具接孩子的家長,要將交通工具停放在距校門口200米以外的`寬闊地方,再徒步來到校門口,做到:不停靠路沿,不擁堵門口和通道。
建設路和二中路方向的家長,建議將交通工具臨時停放在聯通公司門前圓盤外的道路的兩側;
振興路方向的家長,建議將交通工具臨時停放在老人公寓內的空地及公寓門口下方的道路兩側;
跑馬坪弄方向的家長,建議將交通工具臨時停放在原算盤廠前面及下方的空地。
3、進入校門口通道接學生的家長,請站在學生通道兩側的白色實線外等候,不得走進學生通道而影響學生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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