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生請假制度(實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學學生請假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爭取做到不請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須請假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校或回學生寢室。
一、學生請假離校1、學生因病請假,必須持校醫務室或醫院診斷證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有病外出就醫,必須出示校醫務室的建議書,否則不予批準外出就醫。
2、學生因事請假應從嚴控制,一般不予批準,特殊情況下請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準假。所有學生請假必須以政教處統一印刷的正規請假條為憑證,其他不合規范的請假條一律無效。請假的`學生必須到班主任處備案,否則以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假條應包括以下內容:請假理由、請假時間、請假離校者應寫出家庭聯系電話及住址。
4、除特殊情況外,學生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請假手續,不準其他學生代為請假;禁止采用“先斬后奏”的方式請假,不論是否有正當理由,凡是事先沒有辦理請假手續,事后一律不予補假。
5、對于緊急情況請假,離校前學生本人必須先打電話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請假。
6、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課或參加活動,必須在原批準假期限結束前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照曠課論處。如遇學校放長假,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沒有續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7、凡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準擅自離校或不參加學習、勞動、活動等的學生按曠課處理,并加重一級處理。
8、學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員負責,凡學生上課遲到、早退、請假、曠課,各班考勤委員必須認真進行登記,并把每周登記情況向班主任匯報。班主任要經常對班級的出勤情況進行檢查,節假日前后要進行重點檢查。
9、學生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嚴禁弄虛作假,撒謊偽造,請假時間不能涂改,對有此類行為者,要責令其做公開檢討,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10、凡請假學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處理。因特殊原因須延長假期者,由本人申請續假,經政教處批準后方為有效,不得事后補假,否則曠課論處。
二、學生請假回寢室1、 必須寫出書面假條,注明請假的起止時間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須經校醫及班主任同意,簽字后方可,如須拿取個人學習物品須經班主任同意、簽字方可進入。
3、 寢室管理教師只有見簽字條后,方可允許學生回寢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嚴格按請假時間進行操作。
4、 上課期間,學生回寢室,寢室管理教師應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記等項工作。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2
1.學生應自覺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學習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學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向班主任請假,嚴禁不請假而擅自離開學校;因特殊情況無法及時請假者,須電話與班主任請假或事后補假;無正當理由的缺席者,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3—7天由年級組長批準,7天以上由教務處或主管校長批準。學期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超過者應辦理休學手續。
4.學生請假期滿后,須及時辦理消假手續,如需續假,應辦理續假手續。
5.學生在校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校門,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核實后報政教處,由政教處開出門證方可出校,嚴格遵守出門時間及返校時間。門衛應在規定時間準其出門,并做好登記手續。學生出門所持的請假條,門衛應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處,用于班級考核。學生在校突感不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聯系,親自將孩子交于家長。
6.上課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計算;無故不參加學校、班集體活動,一律按曠課計算。無故兩次不出課間操,按曠課一節處理。一天按八節課計算,一周按五天計算。
7.連續曠課兩天或累計曠課三天,給予警告處分;連續曠課三天或累計曠課七天,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連續曠課一周或累計曠課兩周,給予記過處分;連續曠課兩周或累計曠課四周以上,給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有經常性缺勤現象,但尚未構成以上情節的,給予通報批評。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3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按時
上課,按時參加學校的一切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二、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要履行請假手續,
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為曠課處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請假,更不得以口頭或他
人代請假,請假時須由醫生正經和家長親筆簽名,可由家長代請。
四、學生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在校內外出必
須經主管人員簽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主管部門審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凡正常休息日學生必須離校,特殊情況不走的.經
主管部門批準方可。
六、凡開學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時到校者,需
用電話迅速說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長到政教處請假,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長期治療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
年,休學期滿憑醫院證明辦理付息手續。
八、凡請假期滿仍不能上課或會回校者,須辦理續假
手續,否則以曠課處理。
九、請假手續
1、請假須由班主任調諧請假條,簽署意見報政教處審批。
2、請假期滿返校后,須到主管部門銷假,逾期不銷假者,以曠課處理。
3、請假條一式三份,主管部門、班主任、班長各一份。
4、續假手續同請假手續。
十、每班設立點名冊,即每節課均考勤登記。考勤情
況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報主管部門,學期結束后將出勤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缺勤情況通知家長,未經
請假批準,學生整天缺課,班主任要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情況,將情況上報主管部門報。
十二、一學期內無故曠課24節課(三天)給與警告處
分,曠課滿40節(五天)給與記過處分,曠課滿80節課(十天)做自動退學處理,并正式通知家長,從處分之日起,取消學生學籍。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4
為加強和規范對學生請假銷假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
1.由請假人到班主任處領取并填寫請假條;
2.班主任根據具體情況(學生請假必須要經學生家長同意,證實其請假事由是否真實)對學生的請假事由給予審核;
3.班主任在審核無誤后在學生的請假條上簽署意見,并簽名;
4.若學生的請假時間包括了午休、晚寢,請假人必須拿著班主任已簽名的請假條到門衛處登記,以便生活老師查寢。
5.出校門時請假人將已審批的請假條交給門衛,并登記,門衛審查核對無誤后即可放行。
6.當班結束時門衛將學生的請假條按班級分內存底,以便查。
7.批假權限:
①兩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
②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班主任審查核對簽字后再交學校主管校長審批。
8.所有的請假,班主任處必須有詳細的'登記。
二、消假
1.請假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并及時到班主任處進行銷假登記。
2.不履行銷假登記的按曠課處理(從應到時間開始按45分鐘一節計時)。
3.在規定時間沒有到校履行銷假登記的,班主任應及時跟學生家長聯系,弄清學生具體情況。若情況不明又沒有續假的,班主任應及時將詳細情況書面匯報到政教處。
三、續假
1.請假人若因緊急事由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臨時續假的,一天以內的,由學生家長親自電話向班主任說明情況,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續假,
2.若續假時間超過一天的,需到校重新履行請假手續。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5
一、請假原則
本著以學習為主的思想,望全體同學謹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請假則不請假”的原則,珍惜能在學校學習的每一分時間!
二、請假步驟
1、學生有事需請假,先電話致家長要求家長來接;
2、寫好請假條,待家長來之后,到班主任處請假;
3、班主任斟酌請假理由,若確需請假,準予請假;
4、學生待家長來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處,并取請假條到值班室簽條,與家長一起回家;
5、假滿后,家長致電班主任告之學生返校時間,學生返校;
6、學生返校后,到班主任處銷假,并搬回凳子;
三、請假紀律
1、請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學生無按班級規定程序請假,按情況嚴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視作曠課處理或作其他處理;
3、若父母確實比較忙沒有時間來校接學生,電話致班主任由其他親屬來接學生回家,若感覺請假不值得有人來接,則說明此假可請可不請,則班主任將不準假;
4、對于請假頻繁的`學生,班主任將作另外處理;
四、班主任寄語
望全體同學用清晰的頭腦認準自個所處的時間階段,科學定位;再回頭時,可以問心無愧的告之自己,不虛此行!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6
一、 教職工(含臨時工)因病、因事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教學人員、職工、行政干部請假由辦公室審批。
二、辦理請假手續的程序:
1、本人填寫請假單;
2、請假1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批準,一天以上由校長批準;
3、由教研(備課)組長簽名落實代課(代工)后,報教務處。
三、一周以上的.病假,須持人民醫院病假證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四、教職員工親屬中,父母、子女、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喪假七天,兄弟死亡給喪假三天,教職工結婚,結婚假七天,產假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給假。
五、事假一天扣資金20元,扣目標管理分0.1以上,事假三天,不發當月出勤獎,超假者扣除請假期間內的全部獎金與福利。
六、病休一天扣獎金5元,扣目標管理分0.01分,病休七天以上,不發當月出勤獎,全年累計病假在一個月以上者,扣除病假期間內的全部獎金。
七、全年累計事假在10天以上(含10天),病假在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年終不評先進。
八、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課)處理:
1、不假;
2、請假未批;
3、請假手續不完備;
4、請假超假。曠課一節,扣資金100元,曠工一天, 扣獎金100元,停發當月出勤資,并通報批評。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學秩序,現對在校學生請假作如下規定:
一、批假權限
學生請假(病假憑市級醫院證明或就醫收據),事假半天班主任批準(家長到校向班主任說明情況),一天由年部主任批準,兩天由政教科批準,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領導批準。必須上報教務科、政教科共同備案。學生請假后,班主任老師需通報給任課老師。
二、請假條件
1、學生家中有重大突發事件,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請假并帶回。
2、學生因病在校無法妥善治療,須回家就診時由家長打電話聯系后方可準假。
三、請假程序
1、學生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假條中應詳細說明請假事由及請假期限(病假憑醫院證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審批,最后交政教科審批。
2、批準后,學校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假條,在班級日志上作好記載,并將假條向有關考勤人員出示。
3、其他特殊情況由校值班領導處理。
4、學生請假統計將列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學分認定表修習時間記載之中。并將做畢業證發放的.依據。
四、制定本規定目的在于保護學生自身安全。營造一個安心求學的環境,維護學生的學習利益,以使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8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員、工人均系考勤對象,校長室領導有關職能科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
2、教職工的考勤由所在處室進行。
3、考勤員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每周向職能科室上交記錄情況;職能科室按月將統計情況報校長室,并記入教職工工作檔案。學校校行政值班領導堅持定期檢查崗位,并將檢查情況記錄作為考評依據。
4、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按規定的`辦公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5、教職工因事、因病離崗、離校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填好請假單),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按礦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考勤員,并作好記錄。
6、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礦工論處。
7、教職工集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集體活動均列入考勤之列。
8、學校將教職員工的考勤情況同考評、獎金、憑先評優等掛鉤,對違反學校勞動紀律,情況嚴重的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除名。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9
為加強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的平安,規范學生出入校門的手續,特制定本請假制度,要求全體學生遵照執行。
一、學生請假必需運用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條〞,必需由班主任簽字批假方可離校。同時,班主任還須把學生請假事由電話告知家長。凡請假者都要備案(班主任保管好請假存根),用于學生學期考勤記錄;超過一周的請假手續要存入學生檔案,超過1個月的請假時間,要按規定辦理休學手續。
二、學生請假離校,出校門時把班主任簽名的假條交門衛,門衛將記錄請假學生的出校時間。學生返校時要到門衛室銷假,門衛記錄好學生返校時間。
三、需續假或有特殊狀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時,由家長打電話向班主任請假,過后用短信發給班主任,用于備案。
四、請假審批權限:兩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至一周內由班主任獲知簽字后,拿給年級長批準;超過一周由班主任獲知簽字后再政教處批準,并告知主管校長。班主任收好學生的請假憑證和后續跟蹤。
五、不按學校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續者,一律按曠課處理。凡出現曠課行為者,在班內點名指責并檢討;累計曠課5次或20節(3天)者,在年級點名指責并檢討;累計曠課60節者,學校賜予警告或嚴峻警告處分;累計曠課100節者,學校賜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累計曠課150節者,學校將勸其轉學。
六、學生在家期間的請假,必需由家長向班主任打電話,之后用短信發給班主任,用于備案。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0
1、學生應自覺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學習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學生因病請假者,需憑醫院就診病歷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因特殊情況無法及時請假者,須電話與班主任請假;無正當理由者,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3-7天由年級組長批準,7天以上由教務處或主管校長批準。學期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超過者應辦理休學手續。
4、學生請假期滿后,須及時辦理消假手續,如需續假,應辦理續假手續。
5、學生在校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批準的請假條,嚴格遵守出門時間及返校時間。門衛應在規定時間準其出門,并做好登記手續。
6、嚴格會客制度,學生上課期間嚴禁讓家長進校會見學生,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學校同意后再做安排。
7、無故遲到早退或曠課達一定程度者,按《學生違紀處罰規定》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1
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在校學習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二、學生請假須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年級組長審批,一天以上兩天以內由行政主管審批,兩天以上一周以內由德育處領導審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內報分管德育校長審批,一月以上必須報校長審批。
三、學生請假一律填寫請假條。請假條一式三聯,一聯作存根交班主備案,另一聯按正常程序審批后出校門時交給門衛,若不在學校住宿需把第三聯交到舍管員處。
四、學生因病因事需連續請假者,本人應提出申請,班主任審查簽字,報學校審批,否則,按自動退學處理。
五、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在門衛處出具請假條和學生證,否則不予放行。
六、凡請病假的學生要得到校醫的'證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處理。
七、進校門時要憑放在門衛處的學生證進入,若門衛處沒有學生證的學生不得進入校園,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應處理,如屬私自離校的將嚴肅處理。
八、學生證以班為單位統一在學校檔案室辦理。
九、學生請假離校時班主任必須與家長聯系。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2
為了加強對我校學生的管理,嚴肅校紀,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決定規范學生的請假行為,特制定本請假銷假制度。
一、請假規則
1、凡學生因事、因病需要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期滿后,應立即返校銷假或續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2、學生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打電話與班主任聯系,以說明緣由,在學生有充足的請假理由后班主任方予準假。
3、考試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安穩辦審批。
二、請假程序
1、請假由德育處、安穩辦、班主任負責管理。德育處統一印制請假條,班主任到德育處領取。
2、學生因事因病需請假離校,必須到班主任處領取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條。
3、請假學生要在請假條上寫明請假事由,注明返校時間,班主任準假后要在假條上簽署意見,并注明準假時間。
4、住校生在校期間請假離校需要填寫一式三張請假條,一張交給宿管人員,一張交給門衛室值班保安,一張帶回家家長簽字;走讀生只填寫兩張請假條,一張交給門衛室值班保安,一張帶回家家長簽字。
三、準假權限
1、學生的請假,必須由班主任審批;如果班主任不在學校由年級組長審批。
2、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銷假
請假期滿,學生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班主任要在假條上銷假,并保留請假條一學月,月底交德育處。
五、其它
1、班主任同意學生請假后,必須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否則,如果學生請假期間出現安全責任事故要追究班主任相應的責任。
2、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一經查出,將取消該生今后的請假資格,并與家長取得聯系,追究相應的責任。
3、住校生如果不請假離校或者不交請假條給宿管人員,按《云臺中學學生公寓考核辦法》考核該班。嚴禁口頭請假,如果沒有班主任簽署了意見的請假條,宿管人員按缺住處理。
4、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即予以休學。
5、如學生違反本請假銷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3
尊敬的老師:
我是 班學生 學號
因 原因, 需請假 日,從 年 月 日_____時(星期 )到 年 月 日__時 (星期 )。特懇請老師批準! 家長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家長意見:____________
學生請假簽名:____________ 實際銷假時間:____________
學生銷假簽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年級組長簽名:____________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4
一、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按實際打考勤并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遲到5分鐘以上扣1元,30分鐘以上扣10元,早退1次扣5元,一個月內3次遲到或3次早退取消當月出勤工資。
二、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經批準后方可離崗。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請事假半天扣15元,一天扣30元,連續3天以上每天35元計并扣除當月出勤獎;病假半天扣10元,一天扣20元,連續3天以上每天25元計,5天以上30元計。一學期內超過一天以上的不連續的事假則扣除本人當月平均每日工資(病假則扣除80%),從所扣工資補50%給配班人員。
四、班上有人請假時由共班人員完成班上工作,所扣請假人員工資80%給配班人員,請假人剛好輪到值中午班將加扣5元給值班者。
五、產假為2個月領基本工資,婚假為一個星期,喪假為3天。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5
為了嚴格管理、規范程序,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重慶市田家炳中學制定學生請銷假制度,凡我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因事因病不能上課,要認真履行請假手續。
一、學生請(銷)假程序
學生本人填寫由學校統一印制的學生請假單,班主任老師在得到家長的證實材料(家長意見書或電話記錄)之后將學生請(銷)假申請單規范填寫并交至門崗處。學校門崗驗收后放行學生。如果是住宿生請假并且當晚不在校住宿的,須同時向生活老師出具班主任簽字的請假證明并存檔備案。
學生請假結束返校后要及時到班主任處銷假備案,已到請假時間而沒有銷假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課處理,并由班主任及時上報學生發展處備案。
未辦理請假手續、私自離校的缺課時數按曠課處理。同時其擅自離校行為按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學生請假審批權限
1、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
2、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內須經年級組長批準。
3、請假一周以上須經學生處批準。
三、續假辦理
因有特殊情況到期不能返校的必須履行續假手續,續假權限與請假審批權限同。
四、學生請假須備材料
病假7天以內須持縣、區級或以上級別醫院診斷證明,超過15天的.須持市級或以上級別醫院診斷證明。學生休假期間按實際授課數計算病休課時,病休課時數達到一定數量,執行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
凡請假離校的學生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外還要有家長簽字的意見書或與家長電話通話記錄。學生請(銷)假申請單、家長意見書或電話記錄由學生發展處存檔備案。
五、關于寒暑假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說明
寒暑假、端午、五一、國慶、中秋、元旦和其他臨時放假時,學生必須按學院規定的離校時間離校,不得尋找理由請假提前離校。
新學期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結束開學時,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如果不按時返校,耽誤課時按曠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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