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
轉讓人: (簡稱甲方)
受讓人: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縣城郵電局對面橋北市場旁,西靠105國道,門面(二層,計165平方)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愿意以陸拾捌萬元整(¥:680000.00元)的房屋土地購買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應證件齊全、保證無他人有爭執。
三、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土地將房產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隨房產轉讓,房產土地使用,建筑面積以產權證件登記的為準。乙方付清房款后,房屋土地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協同辦理好房屋土地轉戶登記手續后,乙方在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轉戶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轉讓房屋土地時,房屋內的固定生活設施一并轉讓給乙方,乙方適當折舊給付費用,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日后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應與相鄰方洽商進行,甲方應協調好相鄰雙方關系,避免糾紛發生。
八、乙方購得房屋土地后,有使用、管理、處分的權利,甲方無權干涉。房屋土地轉讓后,甲、乙雙方不得另有爭執。
九、本合同是雙方自愿簽訂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存檔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
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3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面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 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 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筑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據本合同9. 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項目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9.5 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7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準文件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后,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后,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 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 .4、 .5條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歷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2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于償付當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4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 .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后余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 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為準),自9. 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著物。
11.7 違約事實發生后,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事先未經本合同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5.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 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復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 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16.7 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于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耕地(坐落: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土地質量: )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支付方式:現金支付,乙方分次(每年)支付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
2、支付時間: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1、交付時間: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土地轉讓承包經營權交付乙方。(合同完后交土地)
2、交付方式:協議約定土地一次性全部轉讓交付乙方。
第1頁(共3頁)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土地只補,種子補助屬于農戶)、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5、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改變土地的協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6、協議期滿后乙方應重新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不能重新簽訂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歸還所承包土地并移除占用土地的附著物及其他設施。
7、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大寫: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5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生產經營建工廠的需要,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購買其位于________市開發區地段的土地,現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以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依法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依法享有對該塊土地的使用權。乙方在土地法使用權的范圍內進行開發利用及依法轉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及深圳市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但乙方經營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轉讓土地的位置、面積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地段(詳細座標見紅線圖)。土地總面積經雙方測量確定為________平方米(實際面積以轉讓地塊的紅線圖范圍面積為準)。
第三條:轉讓土地的價格甲方轉讓的土地以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共計總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和時間
1、合同簽定后,第一期付款,乙方向甲方付定金_____萬元人民幣。
2、余款在合同簽訂日起_____年內付清。
第五條:土地交付使用的時間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轉讓的土地。
第六條:土地使用年限甲方轉讓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七條:甲乙雙方責任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一年內完成該塊轉讓土地的路通、水通、電通、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的工作。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土地轉讓的下列事項:
(1)在合同簽訂后,協助乙方向國土管理局辦理乙方使用該土地的各項土地轉讓手續,直至寶安區國土分局與乙方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保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
(2)協助乙方辦理在該土地上建造廠房、宿舍及其配套設施所需的設計規則許可、報建施工審批、領取《房地產權證》等各項手續。
(3)協助乙方辦理乙方委托的有關該土地的其它事項。
(4)因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給乙方而引起的土地權屬和工農關系方面的糾紛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民事、經濟法律責任。而且,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并確保乙方的土地使用權不受第三方的侵犯。
乙方的責任:
1、甲方在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時,乙方須盡力配合,并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如因乙方延誤提供有關資料時間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所載明轉讓的土地在其報批辦理手續過程中,寶安區國土分局所收取的土地出讓費,土地開發費、市政配套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用地內的水、電、道路等設施由乙方自行規劃和建設,所發生的建設和增容費等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依法配合當地行政部門的治安、計生、消防、環保等行政工作。
5、乙方在廠房建成使用后,協助甲方解決本村青年就業人員,工業區內產生的廢品在同等條件下全部由甲方負責回收;并按土地面積計算,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向甲方繳交管理費(按實際生產時間收取)。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書內容條款有關規定,若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應付的款項,應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按天計算,以乙方所欠甲方部分款項的千分之_______支付給甲方,如逾期_____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履行協議書,收回所轉讓的土地。
3、如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協議書所規定的義務,甲方應向乙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按天計算,以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已向甲方支付的土地費總金額的千分之_____支付給乙方。如果甲方逾期____個月不能交付全部土地給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協議,收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土地費,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方式在本協議書有效期間,凡因執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仍不能解決時,雙方可將爭議提交給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審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條:協議書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書及其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土地的紅線圖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6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建筑覆蓋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并已被核準。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7
出讓方(甲方):___
受讓方(乙方):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二條因辦理《X國用(20xx)第0XXX號》、《X國用(20xx)第0XXXX號》土地使用證時,乙方青海元通鉀肥有限公司剛注冊成立,沒有公章,委托甲方青海鹽湖三元鉀肥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土地使用證,導致現《X國用(20xx)第0XXX號》、《格國用(20xx)第0XXXX8號》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青海鹽湖三元鉀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甲、乙雙方依據本協議變更土地的使用權。
第四條使用權人由甲方變更為乙方的.地塊為土地使用證編號《X國用(20xx)第0XXXX號》位于格爾木市察爾汗鹽湖,面積為XXXX平方米及土地使用證編號《格國用(200
8)第0XXXX號》位于格爾木市察爾汗鹽湖,面積為4021。10平方米。其位置與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人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七份,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協議附件。
(蓋章):
(簽字):
(簽字)
(蓋章):(簽字)(簽字)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8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3、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二、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1、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3、場地位置和面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4、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三、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2、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四、場地交接
1、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2、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五、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1、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2、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3、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4、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六、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9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xxxxxxx
法定住址:xxxxxxxxxxxxxxx;郵政編號: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受 讓 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xxx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座落為,面積(號碼:XXXXXXXXXXXX)及界址圖劃定范圍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作商業用地。
第三條 本合同轉讓的土地是在原XXXXXXXXXX出讓合同規定條件下的轉讓,該地塊使用期限約40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轉讓地價(評估地價)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地價款總額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十天內半地價款總額50%即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作履行合同定金,逾期不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減半返還。甲方收到全部款項后,將從《國有土地使用證》和轉讓地塊移交給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備查,送(市)縣地產交易所一份,余下送有關部門。
第七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通訊和付款,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自行收到起生效。雙方的地址和銀行帳號應為: 。
甲 方:
乙 方:
法定名稱:XXXXX有限公司 法定名稱: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任何一方若變更以上通訊地址和帳號,在變更后3天內應將新的地址和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XXXXXX簽訂。
甲方(章):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帳 號: 開戶銀行: 郵政編號: 電 話: 法定地址: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0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____市委宣傳部(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 掛牌 方式以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 B202-31 地塊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 80 %的權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確認,交易標的物是指按照份額轉讓的 B202-31 地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 80%的權益。乙方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出全資建設整個項目工程,保證甲方享有建成房地產20%的權益
第二條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概況: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辦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質:商品房(可進入市場部分)
4、土地位置:____區新洲____與蓮花____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掛牌轉讓成交之日起________年
6、土地面積:5298.32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575862,其中辦公面積339362 、單身公寓113122 、地下室12338 2 (地下室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8、建筑容積率:8.6
9、建筑覆蓋率:40%
10、房地產證號: ______
11、____市規劃國土局規劃設計要點94-204
1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深規土建許字【1996】2103號
13、產權狀態:已交清協議地價并辦理房地產證(綠本),無抵押、查封,產權清楚
14、租賃狀況:無
15、債務情況:無
16、瑕疵披露:根據深規土函第031877號該項目已列入問題摟盤范圍,經報批可享受有關問題摟盤政策
17、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________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現狀為準。因該項目停工時間長,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不合格,有關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合格,有關的修補、加固費用由乙方負擔。
18、經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審核,本地塊 80 %土地權益進入市場需補交地價款人民幣 柒 仟 貳 佰 捌 拾 柒 萬 貳 仟 捌佰 柒 拾 陸 元(小寫72,872,876.00元),由乙方從競得價款中先行扣繳支付國土管理部門。
甲方對本條前述概況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負責。
第三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1000 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 種付款方式:
(1)在《轉讓合同》簽訂后 5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轉入乙方指定帳戶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5天內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證金);
第二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____月內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體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付14,407,000.00元;
尾款: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3)競得人首期款項必須打進乙方指定的帳戶委托監管,其余款項直接向甲方支付,對此甲方并無異議。前述委托監管(簡稱托管),是乙方為保證甲方與競得人的資金安全而提供的服務。具體運作程序如下:競得人將全部或部分成交價款(即托管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帳號,并在轉讓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扣除甲方應交納的土地交易服務費、應交的地價款和轉讓稅費后,剩余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經本次轉讓,乙方享有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 80 %權益,甲方保留 20 %的權益。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交易標的物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并取得轉讓批復后,雙方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九條 在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原件由雙方另行協商保管。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承接《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深地合字(94)104號)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乙方分別按照 20 %、80 %的比例享有和承擔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讓批復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要求及時交納轉讓方稅費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四)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過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或在登記過程中交易標的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將交易標的物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甲、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亦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市委宣傳部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 (簽章)
法定代表人:羅____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市____區振華路東____設計大廈二樓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1、甲方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委托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于 ,面積確定為 。(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復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托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為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的關聯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______元/㎡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后,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一)計費方式
為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 %,即人民幣 。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戶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甲方將余下 %即人民幣 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帳方式匯入以下指定帳戶: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托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 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稅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2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該宗土地座落于山東省新泰市汶南鎮巖莊村,宗地編號為新國用(20__)第0187號,面積為6024㎡。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及現狀的具體情況如土地使用權證種"付佃明宗地圖"所示。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倉儲用地,土地使用權終止期限至20__年7月22日。地塊范圍內現有的`建筑物及附著物的所有權隨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第二條:
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包括該宗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金總額為___元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
土地轉讓金支付方式為下列第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第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負責提供該宗土地使用權現有的一切有關文件,負責提供辦理土地過戶中所需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資料;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過戶手續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本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解除或變更本合同,否則,賠償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3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
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建筑覆蓋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并已被核準。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
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
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4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之概念。在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城市土地的利用均是通過劃撥方式進行的,即都是無償劃撥供應的,只存在單一的劃撥土地供應制度。改革開放之后,隨著外資的進入,我國對外資企業開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費。1990年,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頒布與實施,標志著出讓土地使用權制度的建立,由此開啟了劃撥土地使用權通過辦理出讓手續可再行轉讓的歷史。而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法釋(20xx)5號文《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則根據司法實踐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方式作了全面的總結和規范,對今后房地產市場的規范發展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
一、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含義及特點。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各種方式,除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外或完全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特點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其用途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并且必須經過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
(2)取得的無償性。這是劃撥土地使用權與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本質區別,即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者除繳納補償、安置費外無須向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即國家支付土地使用費;而出讓土地使用權人則必須向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即國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費在內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使用的無期限性。依照法律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權利的受限制性,劃撥土地使用權人不能隨意地處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要處分,必須經過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
二、未經政府部門批準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合同的效力問題。
盡管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由于歷史原因仍存在大量的劃撥土地。此類劃撥土地的使用雖不符合現行法律的規定,但也不宜馬上收回。由于利用能力與現實利益趨使,許多劃撥用地或明或暗的通過轉讓方式進入市場。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 因此,以劃撥方式出得土地使用權的,須經有批準權的市、縣人民政府審批后,方可進行轉讓。《條例》第四十五條還規定了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條件,但同樣規定政府審批是轉讓的前提。未經政府部門批準擅自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所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應屬于無效合同。 筆者認為,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無償使用國有土地的方式,不需要支付使用土地的對價。嚴格地說,現行法律規定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并非真正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根據《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經政府批準轉讓的實質是國家收回劃撥的土地使用權,然后再出讓給受讓方。或經批準不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但土地收益須上繳國家。可見,劃撥土地的使用權人依據轉讓合同取得的并非土地使用權的對價,充其量算作是對其交回土地使用權的一種補償(含地上附屬物的補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之說及相關程序規定顯得不倫不類。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變相轉讓,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土地市場的混亂,也是造成國家土地資產流失的一個巨大黑洞。隨著使用劃撥土地的范圍越來越小和土地市場的逐步規范,建議取消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之規定,規定禁止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凡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一律變成有償使用,無力支付土地出讓金的由國家直接收回或變更為租賃等其他使用方式。 根據《解釋(征求意見稿)》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意見,“轉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為補償合同,合同約定的土地轉讓價款應認定為對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的補償。”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確定為補償合同可謂定性準確,把握到了此類合同的實質所在,有利于有關轉讓合同糾紛的正確處理。
三、《解釋》實施后,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分為三種情形處理。
《房地產管理法》實施后,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應當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但由于對人民政府的批準截止時間等事項沒有詳細規定,在司法實踐中遇到了難題。對此,《解釋》作了規定。
1、劃撥土地使用權未經批準轉讓無效,但在起訴前經批準并辦理出讓手續的則有效。 根據《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在起訴前,轉讓人經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辦理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則轉讓人與受讓人間的合同按有效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處理。而實際上,這時轉讓的已不是劃撥的土地使用權,而是已轉化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這里遵循的還是《條例》確立的“先出讓后轉讓”的原則,只不過辦理出讓手續的時間寬延到了起訴前。
2、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在起訴前經批準并由受讓人辦理出讓手續的,轉讓合同按補償性質合同處理。 該《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同意轉讓,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合同處理。”該規定的法律依據應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但彌補了《房地產管理法》對轉讓人與受讓人訂立的合同沒有明確定性易產生爭議的缺陷,將其明確定性為補償性質的合同,并將受讓人辦理出讓手續的時間寬延到了起訴前。
3、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在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政府決定劃撥給受讓人使用,轉讓合同按補償性質合同處理。 該《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決定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將該劃撥土地使用權直接劃撥給受讓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合同處理。”該規定的法律依據應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而實際上,這時已不是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而是劃撥土地使用權的重新劃撥,當然,這里的受讓人必須按法律規定具有劃撥土地使用資格。由于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時,可能支付了相應的補償、安置等費用,轉讓該土地使用權時可能有地上附著物或存在職工安置等問題,新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人支付補償、安置等費用也符合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條件的法律規定。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注意的幾個關鍵問題
1、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根據《條例》等規定,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是指市、縣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設有區的市,其權利部門仍是市級主管部門而不是區級主管部門。
2、政府批準的依據。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經過政府批準,那么有批準權的政府依據什么來批準呢?根據20xx年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第四條規定,“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20xx年10月國務院國發(20xx)28號文《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以最高行政命令重申,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經依法批準轉讓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在土地有形市場公開交易,按照市場價補繳土地出讓金。因此,如果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人協議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用于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則很可能永遠得不到政府的批準,如此則轉讓合同無效。
3、取得批準的時限。“起訴前”是該《解釋》貫徹始終的一個“無效合同”補正為“有效合同”的時間截止點,就是說,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在起訴前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追認批準,則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的合同就有效。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5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電話:
乙方(居間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1、甲方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委托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于,面積確定為。(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復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元/㎡,大寫: 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托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為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的關聯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 元/㎡,大寫: 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后,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一)計費方式
為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大寫: 。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 %,即人民幣,大寫: 。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戶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甲方將余下 %即人民幣,大寫: 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賬方式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托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大寫: 。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元/㎡,大寫: 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大寫: 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 %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稅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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