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會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會管理制度1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工會法〉及財政部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工會財務規章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三、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審核各類原始憑證,經審核無誤后,填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填制要完整、數字準確、情況真實、帳目清楚,內容摘要文字要求簡潔、清楚。
四、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保證憑證、帳薄報表、核算資料的真實性及所有資料準確性,堅持各項資金、財產增減變動及財務收支的合法性。
五、做好全年的預算、決算報表,進行會計分析和事業收支效益,促進管理和增收節支。
六、全面、準確、完整、真實的反映各方面的.會計資料,及時地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會計信息。
七、積極搞好工會的各項工作,完成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會管理制度2
工會工作管理制度是對工會組織日常運作、職責分配、活動策劃及執行、會員權益保障等方面進行規范化管理的一套規則體系。它旨在促進工會工作的高效、公正與透明,確保工會能夠有效地履行其代表員工利益、維護和諧勞動關系的職能。
內容概述:
1. 工會組織架構:明確各級工會的職責、權限和工作流程,包括工會主席、副主席以及各委員會的設置和職能。
2. 會員管理:規定會員入會、退會程序,以及會員權利和義務。
3. 活動組織:設定工會活動的'策劃、審批、執行和評估流程,包括文化娛樂、教育培訓、福利發放等。
4. 勞動權益保護:制定處理勞動糾紛的程序,包括調解、仲裁、法律援助等。
5. 財務管理:規定工會經費的籌集、使用、審計和報告制度。
6. 內部溝通:建立有效的信息傳遞機制,確保決策的民主化和透明度。
7. 監督與評估:設立對工會工作的監督機制,定期進行自我評估和改進。
工會管理制度3
醫院工會管理制度是確保醫院職工權益、促進和諧勞動關系、提升員工滿意度的重要制度。它涵蓋了工會組織架構、工作職責、會員權利義務、活動策劃與執行、福利保障、糾紛調解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工會組織架構:明確工會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門負責人的選舉流程和職責分工。
2. 工作職責:規定工會在維護員工權益、參與醫院決策、組織文化活動、提供員工援助等方面的工作內容。
3. 會員權利義務:明確員工加入工會的權利,如參與決策、提出建議等,以及應履行的義務,如遵守工會章程、積極參與活動等。
4. 活動策劃與執行:規定工會舉辦各類活動的程序,包括活動目的.、預算審批、執行與反饋等環節。
5. 福利保障:設定工會在員工福利方面的角色,如協助制定福利政策、監督福利實施等。
6. 糾紛調解:建立內部糾紛解決機制,包括調解流程、申訴程序等。
工會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景,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景,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供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教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所以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景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景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景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教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供給其中一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并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工會管理制度5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工作方針、政策、制度、紀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收支由主管會計審核簽字,工會主席審批。
三、年底及時編好下年度工會經費預算,做好本年度決算。
四、根據工會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工會主席作為法人代表是工會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會會計是直接責任人。
五、站工會財務必須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至少對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查,并向站工會委員會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六、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經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接受民主監督,并予以公示。會員有權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和質疑。
七、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財務帳表、憑證、檔案、資料。
八、開支要有計劃,否則不予報銷。借款外出采購,需經主席批準,及時報帳。
九、站行政向站工會撥繳的全員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工會實體創收的收入和會員上繳會費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會員福利性開支。
十、按季度做好資金平衡表。
十一、工會經費、財產和站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十二、根據特別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
工會管理制度6
醫院工會管理制度是確保醫院職工權益、維護和諧工作環境的重要機制。它涉及到工會組織的建立、運行、監督以及職工參與等多個方面,旨在通過有序的管理,促進醫院的穩定與發展。
內容概述:
1. 工會組織建設:包括工會的成立程序、組織架構、成員資格以及職責分工。
2. 工會活動管理:涵蓋工會活動的策劃、執行、經費管理以及效果評估。
3. 職工權益保障:涉及工資福利、勞動保護、職業發展以及糾紛解決機制。
4. 監督與評估:設立內外部監督機制,對工會工作進行定期評估,確保其公正公平。
5. 溝通與協調: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促進醫院管理層與職工間的協商與合作。
工會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維護職工得合法權益,認真履行工會職能,建立協調穩定得勞動關系,提高員工隊伍素質,促進企業發展與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與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
第三條工會就是職工自愿結合得群眾組織,就是公司得重要組成部分;工會就是以《憲法》為活動準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企業工會工作條例》與《勞動法》得規定建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
工會得基本職責就是代表與維護職工得合法權益。
第二章
工會組織
第五條公司依法建立工會組織,并接受上級工會組織監督與領導。公司工會組織設兼職工會主席、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會小組。
第六條工會主席、工會委員、經費審查委員由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選舉產生得人選需上報上級工會組織批準。
第七條工會委員會下設得各機構小組或工會小組,由工會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推薦,接受公司工會得領導與管理。
1、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由工會副主席擔任,委員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2、女職工委員會主任由女工委員擔任,委員由工會委員會推薦;3、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主席擔任,委員由工會委員會推薦;4、各工會小組組長由工會委員會推薦。
第八條工會主席任期為五年,任期未滿不得隨意調離或撤換,確需調整其工作,應事先征得公司黨支部同意與書面征得上級工會同意,并按程序免去其職務。
第三章
工會得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工會必須遵守憲法,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工會工作得法律、法規、規章與政策,以公司發展與建設為中心,堅持黨得領導,依照《工會法》與《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十條通過會員代表大會或其她形式,組織職工參與公司得民主決策、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
第十一條通過組織職工培訓,開展職工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道德素質與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得職工隊伍。
第十二條圍繞公司生產經營,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等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充分發揮職工在公司發展建設中得主力軍作用。
第十三條維護職工得合法權益就是工會得基本職責,工會通過平等協商、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等形式,協調勞動關系,促進企業與諧穩定。
第十四條開展群眾性宣傳教育活動,組織有益于身心健康得文化體育活動,用先進文化引導、教育職工。
第十五條發揮工會會員作用,推進人文關愛工作,關心職工生活,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
第十六條參與公司EHS管理,協助公司行政領導改善勞動條件,參與安全檢查,認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七條完成公司黨支部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四章
工會主席、各委員及工會小組職責
第十八條工會主席職責
1、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基層工會工作暫行條例》,在上級工會組織及公司黨支部得指導下,按照工會職責,組織開展各項工會工作。
2、負責召集工會委員會會議,主持工會日常工作。
3、參加企業涉及職工切身利益與有關生產經營重大問題得會議,反映職工得意愿與要求,
4、以職工方首席代表得身份,代表與組織職工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5
6、代表與組織職工依法監督企業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等法律法規,
7、擔任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
8
9、負責管理工會資產與經費,負責工會經費開支得審批。
10、組織完善工會得各項規章制度。
11、組織制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按計劃抓好落實總結工作。
12、完成公司黨支部書記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十九條工會副主席職責
1、按照工會職責與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協助工會主席,按計劃有序地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得工作。
2、負責會員入會申請得保管工作。
3、建立健全并保管工會組織得檔案資料(會員檔案、困難職工檔案、工會報告、會議記錄、活動記錄等)。
4、負責工會所有證照、印章得辦理、變更與保管。
5、負責工會組織召開得各類會議得記錄工作。
6、在工會主席出差時,負責主持工會得日常工作。
7、協助公司及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8、完成工會主席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條生活委員職責
1、按照工會職責與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協助工會主席,按計劃有序地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得工作。
2、關心工會會員生活,經常了解會員生活狀況,為會員辦實事,改善會員得工作與生活條件。
3、組織發放工會福利(三節福利、防暑降溫物品、各類活動禮品、員工生日禮物等)。
4、為困難職工排憂解難,協助工會主席做好一線員工、困難職工得慰問工作。
5、組織開展職工體檢活動。
6、協助公司及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7、完成工會主席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一條組織委員職責
1、按照工會職責與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協助工會主席,按計劃有序地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得工作。
2、做好工會各項活動得組織與協調工作。
3、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積極培養活動骨干。
4、負責組織召開工會委員會與會員代表大會。
5、負責工會各項福利、活動物品得采辦工作。
6、協助工會主席加強工會組織得建設,做好會員發展得工作。
7、協助公司及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8、完成工會主席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二條女工委員職責
1、按照工會職責與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協助工會主席,按計劃有序地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得工作。
2、維護女職工得合法權益,針對女職工得特殊情況,做好“經、孕、產、乳四期”得勞動保護監督工作。
3、關心女職工得工作環境,負責組織公司開展得婦女衛生健康檢查工作,維護女職工得身體健康。
4、協助女職工解決婚姻家庭矛盾,積極提高女職工得婚姻家庭生活質量。
5、開展有益于婦女身心健康得文化娛樂活動及有關講座。
6、組織女職工積極參加工會組織得各項活動,聽取女職工得意見,對有效建議積極予以實施。
7、協助公司及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8、完成工會主席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二條宣傳委員職責
1、按照工會職責與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協助工會主席,按計劃有序地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得工作。
2、圍繞公司中心工作,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得宣傳。
3、宣傳與職工利益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有關得國家重要文件、上級與公司得重要政策。
4、深入一線調查研究,隨時了解職工得思想動態,結合公司實際,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得宣傳教育活動,及時化解矛盾,消除思想障礙,維護公司穩定。
5、大力宣傳好人好事、先進人物與先進事跡,弘揚正氣。
6、負責做好向上級有關部門得宣傳報道工作。
7、協助公司及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8、完成工會主席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三條安全委員職責
1、按照工會職責與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協助工會主席,按計劃有序地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得工作。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EHS體系。
3、協同公司開展各種形式得安全生產競賽與安全教育活動。
4、依法組織職工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得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得合法權益。
5、協助公司做好日常安全檢查,及時組織對安全隱患得整改,確保公司生產安全、財產安全與職工人身不受侵害。
6、協助公司及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7、完成工會主席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四條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職責
1、按照工會職責與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協助工會主席,按計劃有序地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得工作。
2、管理與監督工會得各項收入、支出款項。
3、妥善保管現金與一切財務帳表、憑證、檔案、資料,工會得各項支出及時登記賬目,按時編制財務會計統計報表。
4、每年向工會會員通報有關經費得收支使用情況。
5、協助公司及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6、完成工會主席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五條女職工委員會職責
1、按照工會職責與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協助工會主席,按計劃有序地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得工作。
2、維護女職工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勞動、社會與家庭等方面得合法權益與特殊利益,參與公司制定保護女職工權益得制度。
3、督促、檢查有關女職工特殊利益得法律、法規、條例與文件得貫徹落實情況,協助工會委員會妥善處理侵犯女職工合法權益得行為。
4、調查了解女職工中存在得帶有普遍性得問題,及時向工會委員會反映,并提出可行性建議。
5、針對女職工得思想、特點與文化技術素質狀況,開展具有特色得教育活動,提高女職工得素質。
6、組織女職工開展有利于身心健康得文體活動。
7、協助公司及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8、完成工會主席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六條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職責
1、按照工會職責與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協助工會主席,按計劃有序地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得工作。
2、依法調解本企業內發生得勞動爭議。
3、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調結合”得勞動爭議處理得方針,通過宣傳教育、做職工思想工作、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等各種方式,開展勞動爭議預防工作,努力把勞動爭議解決在基層,達到化解矛盾,增強團結、促進生產、穩定大局得目得。
4、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自身得組織建設與制度建設,提高調解委員會成員得政策法律水平與業務能力。
5、協助公司及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6、完成工會主席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七條工會小組長職責
1、按照工會職責與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協助工會主席,按計劃有序地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得工作。
2、組織本小組會員參加工會組織得各項活動。
3、主動了解、掌握本小組會員得思想、工作、生活等情況,并及時向工會委員會反饋。
4、負責本小組會員各種福利、物品得領取與發放。
5、負責本小組范圍內得發展會員工作,并在會員加入工會得申請上,提出就是否同意入會得意見。
6、協助公司及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7、完成工會主席交辦得其她工作。
第五章
工會經費管理
第二十八條
公司工會經費來源
1、工會總經費來源由公司根據政府相關規定,按員工工資總額得2%計提,再由上級工會返還(比例為計提得57%)。
2、其她收入。
3、員工加入工會采取“免費制”,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九條工會經費使用管理
1、工會經費支出主要包括:(1)員工或會員得活動費:(2)會員得福利費;(3)工會業務費;(4)工會慰問費;(5)其她支出等。
2、經費得申請使用:申請人需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填寫《借款審批單》,經工會副主席、工會主席審批,申請人到經費審查委員處領取經費。單次使用金額超過500元以上得借支,需報備公司黨支部書記同意。
第三十條工會經費報銷管理
1、經費申請人報銷工會經費時,需提供正規發票作為報銷憑證,發票抬頭應開具:xxx公司工會委員會,如無法提供正規發票,則需就經費開支情況作書面用途說明,提交工會副主席、工會主席
簽字作為報銷憑證附件。所有票證均需有經辦人與證明人簽字。
2、經費報銷時,使用人需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填寫《費用報銷單》,工會慰問費報銷時,需有工會領導批示得“員工關愛標準請示單”、慰問對象得身份證復印件與市級以上醫院開具得書面證明材料得復印件做附件;通過經費審查委員初審后,依次交工會副主席、工會主席審批,到經費審查委員處報賬或沖賬。
第三十一條工會經費賬務公開管理
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應在每年元月份,編制出上年度工會經費財務收支報表,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交工會委員會與公司領導審閱。
第六章
工會會員管理
第三十二條員工入會管理
1、員工加入工會得條件(1)擁護中國共產黨得領導,熱愛公司,無違法犯罪記錄;(2)公司所有正式聘用得員工;(3)認同《中國工會章程》,自愿加入工會組織。
2、員工加入工會得流程(1)員工本人填寫《入會申請表》;(2)員工所在工會小組組長審核;(3)工會主席審批;
(4)《入會申請表》交工會副主席蓋章、存檔;(5)員工正式入會,入會時間以工會主席審批時間為準。
第三十三條員工退會管理1、出現下述情況之一者,員工退出工會組織:(1)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公司辭退、員工辭職等);
(2)嚴重違反公司與工會得規章制度;(3)員工自行提出退會申請;2、員工退出工會組織,工會副主席應及時注銷其會籍。
第七章
工會慰問
第三十四條工會慰問管理(員工違法、犯罪、打架、斗毆造成得傷、病、喪不在此列。)
類別慰問對象慰問對象在司服務年限慰問標準說明傷病慰問因公受傷住院需手術治療者5年以下(含5年)200元1、因公受傷未住院者其治療費由人力部按工傷報銷流程進行報銷;
2、重病范圍:大病得具體病種為:慢性腎功能衰竭在接受腎透析治療者;惡性腫瘤(含白血病);腎移植或移植后排斥者;尿毒癥;腦溢血、腦梗塞、腦血栓偏癱;工傷致殘不能自理者(工傷等級15級,含5級);肝硬化腹水嚴重者;精神病;糖尿病合并感染并發癥;系統性紅斑狼瘡;慢性遷延性肝炎;冠心病心絞痛(三級以上);風濕性心臟病;股骨頭壞死;慢性腎小球腎炎;血友病16種疾病。(參照南昌市總工會關于困難員工建檔通知中確定得大病范圍)5年以上500元身患重病員工5年以下(含5年)1000元5年以上20xx元身患重病員工直系親屬5年以下(含5年)300元5年以上600元喪事慰問直系親屬逝世得員工5年以下(含5年)300元直系親屬指:員工得父母、配偶、子女5年以上600元員工本人逝世5年以下(含5年)500元5年以上1000元困難慰問上級工會評定為困難員工者上級工會發放得慰問金,全部交由困難員工本人節假日慰問全體工會會員距節日當月入會一年以上得會員。全額發放(春節400元、端午100元、中秋100元)慰問時:不足一個季度按1個季度計算。距節日當月入會未滿一年得會員。按季度發放(春節100元/季度、端午25元/季度、中秋25元/季度)
說明:
1、慰問對象僅針對工會會員,服務年限按會員加入我司工會時間計算;
2、上述慰問標準為頂格標準,特殊情況得慰問標準由工會與黨支部共同協商確定。
以上所列得工會慰問對象均為加入工會得會員。
第八章
工會活動
第三十五條工會活動得主要內容
1、開展有益于員工身心健康得文娛、體育活動;2、以崗位練兵、崗位比武得形式組織各種提升員工專業知識與操作技能得活動;3、開展各項學習、教育與培訓活動;4、聽取與反映員工得意見與要求,維護員工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工會活動管理流程
工會活動得開展須以年度工會工作計劃為依據,具體活動方案審批流程如下:
1、擬開展活動得部門起草活動方案,包括:活動項目名稱、目得、擬召開得時間、地點、人員、實施安排、實施過程中得安全防護、意外情況得應急措施、經費預算等,提交工會委員會商討。
2、根據工會委員會討論意見,由工會組織委員協同活動發起人對方案進行修改與完善,并由發起人在OA中走“工會事務審批流程”(將活動方案作為附件呈閱)。
3、活動方案經組織委員——工會副主席——工會主席——黨支部書記批準同意后實施。
4、工會組織開展得提升員工專業知識與操作技能得勞動競賽活動獲獎人員獎勵標準為:10人以上參與時:一等獎200元/人,二等獎100元/人,三等獎50元/人,參與獎10元/人。10人以下參與時:一等獎200元/人,二等獎100元/人,參與獎10元/人。參與人不得少于5人。開展活動時,必須有經過批準同意得活動方案,有活動得照片,取得得成果等。
第三十七條工會活動應本著就近、安全、方便、節省得原則選擇活動場所,工會活動經費要嚴格服從工會年度預算開支。
第九章
工會印件、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工會印章、證照管理
1、印件保管
(1)工會法人章由工會主席負責保管;工會公章由工會副主席負責保管;工會財務章由經審委員陶振負責保管。
(2)工會證照由工會副主席負責保管。
2、印章與證照得辦理、變更、年檢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由工會副主席負責辦理。
3、印件使用
(1)申請人填寫《蓋章申請單》或《證照使用審批表》,經工會副主席、工會主席簽字同意后,申請人憑《蓋章申請單》或《證照使用審批表》至印章或證照保管人處辦理使用手續。
(2)《蓋章申請單》或《證照使用審批表》交工會副主席處存檔。
第三十九條工會檔案管理
1、工會檔案包括:員工入會檔案、工會公文、工會活動資料、困難職工檔案。
2、工會檔案由工會副主席負責管理,按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單獨立卷建檔。
第十章
工會會議
第四十條工會會議管理
1、工會委員會會議由工會主席主持召開,全體工會委員參加。
2、工會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遇重大事項或工會主席認為必要,可以臨時召開。
3、工會委員會會議參加者應遵守保密紀律,屬保密范圍得事項不得外傳。
4、工會委員會會議由工會副主席負責記錄,對會議形成得重要決議應提報公司黨支部審批,再以工會得名義向下屬各工會小組正式發文。
5、會議得所有資料及會議紀要參照《檔案管理制度》做好存檔。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xx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
工會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1、為規范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及其他資金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區教育工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3、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事業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5、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中學工會主席的審批權限為1000元,超出權限金額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審批后,方可執行。
6、工會必需設置獨立會計賬戶,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財會工作,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7、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工會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8、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勤儉節約的原則。
9、制訂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共同審定。
10、調整預算,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區教育工會審核批準后方可追加。
11、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12、會費收入,是核算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的0.5%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月按照行政轉來的會費數額入賬,工會用以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項目,不得用于其他。
13、撥交經費收入,是核算學校行政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按學校每月工資總額的2%,撥付給工會。其中,40%上繳上級工會,60%用于本級工會活動開支。
14、上級補助收入,是核算上級工會撥入的指定項目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設備等項目內容,基層學校工會應積極爭取上級工會的支持和幫助。
15、行政補助收入,是核算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活動等項目,做到專款專用,落到實處。
16、其他收入,是核算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各種收費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種收費標準、范圍,并使用規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17、會員活動費,是核算工會開展群眾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在使用上,要進一步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于職工福利補貼。會費使用原則上應合理安排,做到當年會費用于當年活動,實現無赤字,無結余。
18、職工活動費,是核算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的費用。按照工會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掌握發放標準和范圍,對發放的有關紀念品等應予以登記造冊及簽收。
19、工會業務費,是核算工會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干部培訓費用,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干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掌握困難職工的具體情況,把工會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和照顧落實到位,同時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做好凝聚力工程。
20、其他支出,是核算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21、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按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不超限額。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月末賬面使之余額與銀行賬戶對賬單進行核對,使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按規定調節后相符。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22、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超過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
23、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杜絕代領現金支付方式。
24、工會組織會員外出活動,如確需備用現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周內辦完結算手續。
25、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后,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
26、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付該款。
第七章財務稽核管理
27、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要求,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于重大開支項目,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審核簽章。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6)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7)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于未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各項會計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務摘要、金額、張數、日期等內容進行審核,上述內容若有一項登記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該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28、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29、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
30、基層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31、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更好發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32、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33、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同時和各種資料均要按會計檔案要求保管年限為十五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34、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的檔案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35、合并、撤消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并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九章財務監督
36、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37、工會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38、建立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39、本制度與上級部門的制度有矛盾時,以上級部門的制度為準。
40、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會管理制度9
為保障工會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根據《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和信息中心財務管理制度,為加強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工會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
(一)工會的經費來源:
主要是全體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扣除應上繳廳工會的會費)、及中心撥入的工作經費,及工會自行開展的創收等費用。主要用途是用于工會的會議、工會開展各項文體活動所需費用、慰問職工住院、幫扶困難職工及社會上的捐贈等。
(二)支配方式:
金額超過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工會需要請示分管領導,并請分管領導審批,5000元以上的重大開支,需要中心財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由工會組織實施。支出不超出1000元的`,由工會委員研究決定,工會主席負責審核報工會財務。凡慰問本單位職工的,由工會委員統一購置慰問品,標準不超過200元。直系親屬辦理喪事的,慰問金標準500元(指父母),非直系親屬不予慰問,慰問其他有關人員酌情處理。慰問金的支出是由參與慰問的工會委員,報告需要慰問人理由后,由工會研究決定從工會財務辦理支付手續,經辦人簽字,工會負責人簽字,工會財務按照支出情況規定制表入帳。
二、工會財務人員職責與管理
工會設立會計、出納各一人(兼職),在工會主席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工會財務收支和資產管理、銀行轉帳和結算、各項經費收支及票據的審核、記帳、報銷。每季度上報給中心領導財務報表,年底公布全年收支情況。
工會管理制度10
校務公開檔案專管制度
一、主要負責部門:校務公開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門
二、主要任務:
1、校務公開檔案分類管理;
2、及時收集檔案資料,按時立卷歸案;
3、檔案的`查閱嚴格履行手續,做好登記。
本制度自七屆三次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行。
校務公開工作報告制度
一、主要負責部門:校務公開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門
二、主要任務:
根據校務政務公開要求,每年學校工作報告、工作計劃和總結要接受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監督,學校特制定工作報告制度。
(1)學校在召開教代會、家長會之前,必須認真征求教職工、家長和學生意見和建議。
(2)學校根據工作實際和師生意見認真撰寫報告。
(3)每年由校長向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或家長會匯報校務政務(包括財務運行)公開或廉政建設情況。
(4)學校班子成員接受教師、學生和家長咨詢和建議。
(5)將每年校務、政務公開報告或匯報材料公開,對群眾提出意見或建議在適當場合給予答復和解決。
工會管理制度11
為推進城區工會改革向縱深發展,發揮鎮(街道)總工會作為一級地方工會的作用,更好地推動工會工作落實,根據《自治區總工會關于開展建立鄉鎮(街道)總工會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南寧市興寧區工會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城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鎮(街道)總工會的職責
(一)負責指導轄區內“兩新”組織和村(社區)的工會組建、換屆審批以及組織管理工作。20xx年12月31日之前由城區總工會批準建立的企業工會組織,仍由城區總工會負責管理。
(二)負責指導轄區所屬基層工會的會員發展、會員證的發放及會員管理等工作。
(三)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和職工文體活動,指導所屬基層工會開展企業文化和職工文化建設。
(四)指導和督促基層單位健全并落實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開展區域性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勞動合同制度。
(五)建立健全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參與協調處理勞動爭議,推動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會議制度。
(六)監督轄區企業落實勞動保護措施,改善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七)動員和指導所屬基層工會組織職工參加醫療互助保障。
(八)負責所屬基層工會干部的培訓和管理工作,維護基層工會干部合法權益。
(九)組織開展送溫暖、金秋助學和困難職工幫扶等活動,負責調查、審核轄區困難職工家庭情況,建立并規范困難職工檔案。積極開展職工幫扶服務工作,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
(十)做好基層工會經費的收繳工作,指導企業依法計提、撥繳工會經費,管好用好工會資產。
(十一)健全工會經費審查組織,加強對本級及所屬基層工會的經費審查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本級和所屬基層工會女職工組織,保護好女職工特殊權益。對基層工會的“職工之家”、“愛心驛站”等場所建設進行指導和管理。
(十三)完成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條人員配置
按照《南寧市興寧區工會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落實相關人員配置,即鎮(街道)總工會設主席一名,由黨政班子成員兼任;設專職副主席和副主席各一名,由各鎮(街道)在現有工作人員中調配安排。
第三條經費保障
(一)上級工會補助。根據自治區、南寧市總工會對鎮(街道)以及社區的工會工作經費補助標準,城區相應適當配套,落實鎮(街道)總工會日常工作經費。
(二)工會經費收入。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以及會員會費在開展服務職工活動后所結余的經費,可適當作為工作經費使用。
(三)工會專項工作經費。上級工會開展專項重要活動,需要鎮(街道)突擊落實完成相關任務時,安排相應的專項工作經費。
(四)行政補助。鎮(街道)總工會開展各項活動,經費不足時,可向同級行政申請專項活動(工作)經費補助。
(五)稅務代收回撥獎勵。由鎮(街道)總工會動員轄區非公企業(除本通知印發之前已繳費的企業外)按規定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經市級以上總工會核算回撥給城區的經費,全部獎勵給相關鎮(街道)總工會作為工作經費使用。
(六)其他收入。接收社會捐贈等其他收入。
第四條本規定(試行)由興寧區總工會負責解釋。
第五條本規定(試行)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工會管理制度12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要獨立建立銀行帳戶。實行單位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用于支付因工會活動產生的費用。
2、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3、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基層工會經費應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
4、堅持預算和管理原則。一切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按上級工會要求,認真編報和執行。
5、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依靠職工用好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6、堅持民主管理原則。要定期公布帳目,接受會員監督和經審會審查。
7、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會員活動費。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及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如會員活動日、郊游活動、聯歡會、參觀、電影、舞會、游園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2、職工活動費。用于開展職工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以及其他活動等方面的開支。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教師、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舉辦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與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誤餐費、夜餐費等。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黑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舉辦圖書館、閱覽室、讀報組所需圖書、報刊以及工會廣播站的消耗用品費等。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其他活動的費用。如:職工集體福利事業補助等。
3、工會業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學習政治、業務所需費用;如: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學習政治、業務所需費用;培訓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所需教材、參考資料和講課酬金;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獎勵;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費用;工會之家
活動費用;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工會辦公、差旅、維修等方面的費用。
4.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會組織的活動費用。
5.上繳經費支出。按規定比例上繳上級工會的經費。
三、國家規定由學校承擔的費用開支根據《工會法》、全國總工會、財政部及國家的有關規定,下列費用應由工會費列支:
1、基層工會辦公用房、文藝、體育、教育和服務等活動場地設施、設備及其維修取暖等費用。
2、基層工會兼職干部短期學習工資及差旅費。
3、工會組織的勞動競賽、技術交流、技術革新活動所需的獎勵費用。
4、區教育局工會委托工會布置的慶祝"五一"節、“國慶”節及其他重大節日所需的宣傳活動費。
5、工會為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所需的費用以及勞動保護宣傳教育費。
6、單位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所需的各項費用。
7、工會組織勞模、先進生工作者休養活動的往返差旅費、宿費、伙食補助。
工會管理制度13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設立專兼職出納人員,實行錢、賬分管。
2、工會各項資金均統一納入工會預算會計核算,嚴禁設置“小金庫”和賬外賬。
3、設立“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記賬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4、每日現金結余數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多余現金應及時送繳銀行,每月終了,應當計算當月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
5、因工作或業務需要臨時借款,應按批準權屬履行借款手續,現金當面點清,工作或業務結束,督促及時結賬,禁止無故拖欠借款。
6、工會與外單位的經濟往來,除在規定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必須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現金結算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執行。
工會管理制度14
幼兒園工會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幼兒園內部的工會運作,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幼兒園和諧穩定的發展。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工會組織架構與職責
2. 工會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3. 工會活動的.策劃與實施
4. 工會經費管理
5. 工會民主決策程序
6. 工會糾紛調解機制
7. 工會監督與評估
內容概述:
1. 組織架構:明確工會主席、副主席及委員的選舉流程,以及他們在維護教職工權益、組織活動等方面的具體職責。
2. 會員權利:確保教職工參與工會活動的權利,如會議出席、提案提出、意見表達等。
3. 工會活動:規定各類工會活動的舉辦頻率、內容和目的,如員工培訓、團隊建設、節日慶祝等。
4. 經費管理:規范工會經費的來源、使用、審計和公示,確保資金透明公正。
5. 民主決策:建立有效的工會會議制度,保證教職工在重大事項決策中的參與權。
6. 糾紛調解:設立專門的調解委員會,處理教職工之間的矛盾,維護工作環境和諧。
7. 監督評估:定期進行工會工作的自我評估和外部評價,以持續改進工會服務。
工會管理制度15
基層工會與單位行政方面有關費用劃分的法律、法規(摘錄)說明在這次修訂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繼續摘錄了工會與行政有關費用劃分的相關規定,作為附件印發。
一、關于工會房屋、設備費用方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第45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2、國家計劃委員、國家建設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物資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妥善解決各級工會房屋、設備問題的通知》(【79】財事字第426號工發總字【1979】162號):
產業公司工會和基層工會及所屬職工集體文化、福利事業所需房屋設備及其維修和水電取暖等費用,均由同級行政解決。
二、關于工會專職人員費用方面
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41條:
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委員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由所在單位支付。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4、全國總工會、財政部《關于〈工會法〉中有關工會經費問題的具體規定》(工總財字【1992】19號):
工會脫產專職人員工資等列支問題。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
事業單位和機關支付工會委員會脫產專職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勞動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與所在單位行政管理人員有關經費的列支渠道相同。
5、財政部《關于企業基層工會工作人員離、退休費和退職生活費開支問題的復函》(【82】財企字第98號):
關于企業基層工會工作人員的離退休費及退職生活費開支問題,應與企業職工一樣,由企業行政方面負責支付,在營業外列支。
三、關于工會開展活動有關費用方面
6、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解決勞動保護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工廳生字【1986】21號):
基層工會為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所需費用,應在本單位的行政勞動保護經費中支付,不能再工會經費中開支。
7、國家勞動總局《關于企業勞動保護宣傳教育經費開支問題的函》
【(80)勞護字18號】:
“凡企業開展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包括裝備勞動保護教育室)所需經費,應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第四項規定,在企業勞動保護措施經費中開支”。
第四項的規定為:
“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電影片等。
舉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展覽會、設立陳列室、教育室等。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訓練及座談會、報告會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措施。
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研究與實驗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儀器等。
8、全國總工會財務部《關于職工代表大會的費用由誰擔負的通知》【工財字(1981)29號】:
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是整個企業的工作,其開支費用應由企業負擔。
四、關于職工教育、療休養活動費用方面
9、財政部、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少數勞動模范、現金工作者短期休養活動經費開支問題的通知》(工發財字【1982】100號):
組織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休養活動的往返路費、伙食補助和床位費由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所在單位的企業基金或利潤留成中列支;活動費、公雜費有組織活動的工會負擔。
10、財政部《關于企業職工療養費用開支的復函》(【82】財企字100號):
職工經批準到療養所療養的往返路費,屬于因公負傷的,全部企業報銷;屬于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五十公里以內的,由職工本人自理,五十公里以外的,原則上由企業補助二分之一。職工在療養所療養期間的伙食費,可由企業適當給予補助,最多不得超過伙食費二分之一,如因身體衰弱或經濟確實困難負擔不起伙食費的,可酌量提高補助費,但不得超過伙食費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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