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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6 18:05:05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管理制度15篇(精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管理制度15篇(精選)

消防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概況:廣東星盟公司依托政府的大力支持,以高素質的管理團隊、高水平的技術支持、高效率的服務質量,以繁榮數字文化社區為己任,以“誠信服務、追求卓越”為方針,以“務實規范、整合連鎖”為理念,從客戶需求和利益出發,竭誠服務社區,遵紀守法經營,全力打造“星空網盟”品牌,把星盟公司締造成享譽南粵,輻射全國的著名網絡服務連鎖企業。

  第二條

  為加強門店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三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安全管理調度

  第一條

  總公司根據需要制訂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辦法,下發給分公司。

  分公司負責貫徹總公司下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將相關條文下發給分公司所管轄的門店。

  門店店長負責將總公司制訂的安全管理辦法貫徹到門店工作人員的日常安全工作中。

  第二條

  門店應定期將日常營業過程中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匯總成報表上交到分公司。

  分公司應定期匯總所管轄門店上交的安全管理情況報表,將安全情況統計結果上交到總公司。

  總公司根據各分公司匯總、統計的結果,對門店的安全管理作出指導、調整、優化,必要時制訂新的管理規定并下發給各分公司貫徹落實。

  第三章

  門店治安管理

  第一條

  門店對員工進行治安知識培訓,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了解各種治安事件及相關國家法規;

  (二)發生治安事件時,能正確處理,必要時能及時報警。

  第二條

  門店治安管理要貫徹以“防范為主”的方針,實行“人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落實“四防”(防搶、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確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三條

  要害部位是門店治安防范工作的重點,它包括:

  1、供水、供電、空調、通風、消防系統的核心部位;

  2、機房、服務器系統的核心部位;

  3、現金、貴重票證的存放部位;

  4、貴重器材、設備及危險品庫;

  5、物資倉庫。

  第四條

  做好門店治安防范工作,首先要加強門店內部的治安管理,必須堅持:

  1、門衛值班制;

  2、保安巡邏制;

  3、會客登記制;

  4、物品出入登記制。

  第五條

  員工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都屬違反門店治安管理制度的行為:

  1、參加和組織群眾性非法活動的;

  2、傳謠造成混亂、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3、偷看、傳播、復制淫穢書畫、錄像、物品的;

  4、以財物為賭注進行聚眾賭博的`;

  5、偷竊公共財物,騙取私人財物的;

  6、私拆他人信件、電報及郵包的;

  7、侮辱、誹謗、威脅或毆打他人的;

  8、違反勞動紀律,進行無理取鬧,干擾辦公秩序的;

  9、將危險物品堆放通道,違反消防、治安管理的;

  10、故意損壞環境美化設施的。

  第六條

  門店必須經常進行安全防范檢查,建立“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防范責任制度,對危及要害安全的不安全隱患,應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

  門店消防管理

  第一條

  門店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了解本崗位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掌握滅火基本方法;

  (三)發生火災時,能及時報告火警,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及正確運用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第二條

  門店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置明顯“禁止吸煙”標志;

  (二)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其正常使用;

  (三)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次通道的寬度不小于1.1米;

  (四)通道不準堆放物品;

  (五)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

  (六)地面和頂棚選用不燃材料進行裝修;其他允許使用可燃材料進行裝修的,應做阻燃處理;

  (七)疏散通道和門的兩側,不準設置座席或堆放任何物品;

  (八)安全疏散門、通道設有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備,應急照明時間不少于20分鐘;

  (九)每日停止營業后,對營業場所進行防火檢查,做好自查登記;

  (十)值班人員應進行消防安全巡邏檢查;

  (十一)不準留宿顧客。

  (十二)任何人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爐,妨礙消防安全;

  第三條

  門店的工作人員應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消防責任。

  第四條

  門店的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電氣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安裝、檢查、維修;

  (二)電氣設備選型和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

  (三)門店的照明線路與營業性線路應分別設置,設備的測試、維修的電源必須是營業性電源,禁止超負荷用電;

  (四)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護裝置;

  (五)配電設備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可燃物品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0.5米;

  (六)未經門店有關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設備;

  (七)霓虹燈的變壓器、日光燈的鎮流器及高溫燈具應設置在非燃結構上,并采取隔熱、散熱保護措施;

  (八)停電或停止營業后,應切斷營業性電源。

  第五條

  門店內臨時安裝電氣線路,應由門店負責人批準,必須采用絕緣套電纜,使用完畢應及時拆除。

  第六條

  門店營業場所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需動用明火的,須做好現場保護和防災預案,經門店負責人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用火前應清除周圍可燃雜物,配備滅火器材,有專人監護。用火后應清理用火現場,清除火災隱患。

  第七條

  門店的配電室、主機房、辦公室等非營業場所,應根據火災危險性制訂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第八條

  門店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備相應種類、數量和有效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明顯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

  第九條

  門店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消防給水、火災報警,并定期檢查、維修。

  第五章

  安全管理績效考核

  第一條

  門店根據分公司下發的員工安全工作績效考評辦法定期對門店工作人員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估,將評估的結果作為對員工進行獎勵、表彰或反激勵的依據。門店定期向分公司上報員工安全工作的評估和獎懲結果。

  第二條

  分公司具體貫徹落實總公司制訂的安全管理績效考核辦法,并將門店工作人員的安全工作績效考核辦法下發給管轄的門店。

  分公司應按總公司規定的考核內容定期對所管轄的門店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并根據考核結果對有關門店進行獎勵、表彰或負激勵。

  分公司應向總公司匯報所管轄門店的安全檢查情況、安全管理績效考核結果和獎懲情況。

  第三條

  總公司制訂安全管理績效考核辦法,下發給分公司,由分公司具體落實操作。

  總公司不定期對各市門店的安全管理進行抽樣突擊檢查,檢查的結果作為對該門店和該市的安全管理績效考核的依據。

  總公司定期根據各分公司上報的安全管理情況統計和績效考核結果,結合對各市門店的突擊檢查的結果,對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績效進行考評、獎懲。

消防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化工企業生產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和《河南省消防條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中原大化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條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消防工作由各生產單位負責,按《消防法》規定,加強專職消防隊伍,增強撲救火災能力。

  第四條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第五條各單位至少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全員的消防意識。

  第六條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獎勵。

  第二章消防責任

  第七條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簽訂目標責任書,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八條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九條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條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的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一管理。

  第十一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裝置、罐區和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火災預防

  第十二條消防安全布局包括: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裝置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本單位總體規劃,落實消防經費,做到專款專用。消防設施、消防設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第十三條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裝置、罐區、棧臺、倉庫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處、調壓站等應當設置在合理的位置。不符合規定的,有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限期解決。

  第十四條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和裝飾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設計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單位的消防部門應參加審查,并按規定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審核和審核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第十五條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并在各級責任制中明確防火安全責任;

  3、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準、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單位領導要定期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本單位應當依照前款有關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六條本單位有關關鍵部位及要害單位安全管理的規定,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員重大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部位,確定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1、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確定火災危險源(點),實行嚴格管理;

  2、結合崗位職責,實行防火巡檢,做好巡檢紀錄;

  3、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4、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5、各單位要制定禁煙禁火制度,確定消防重點部位并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消防設施及器材分布、維護臺帳。

  第十七條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適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和集團公司安全規定。生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對產品應當附有燃點、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的說明書,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對獨立包裝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當帖附危險品標簽。

  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罐區要實行封閉式管理。

  儲存可燃物資的倉庫管理,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

  第十八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明火作業的,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動火作業的有關規定,事先辦好審批手續。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規定,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和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公司各單位禁止使用未經合法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消防產品。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的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電、截斷通信線路有可能影響消防滅火救援時,必須事先通知本單位消防隊,經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方可進行。

  第二十一條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個人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四章消防組織

  第二十二條生產、存儲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專職消防隊,實行軍事化、專業化管理,配置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消防隊在企業主管安全的領導的直接領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消防法》,做好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業主要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深入繼承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消防道路通暢。

  (3)組織建立、健全企業義務消防隊并對其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訓練,負責全體職工防火、滅火知識的教育。

  (4)負責防火防爆區內固定動火點的管理,參加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及技錯工程有關防火措施、消防設計的“三同時”檢查和驗收。

  (6)負責編制企業專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購計劃,負責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和維修。

  (7)負責健全企業防火檔案,對有關部位和要害單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消防滅火預案,每年至少演練兩次。

  (8)消防車輛隨時處于完好狀態。接到火災報警后,5分鐘內到達現場。

  (9)對消防隱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計劃。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消防和安全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協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條對專職消防隊伍的管理,應參照《企業事業專職消防隊組織條例》、《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條令》(試行)和《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業務訓練大綱》(試行)的要求,建立學習、訓練、執勤、工作、生活的正規秩序。

  第二十五條公司各單位應當建立由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的主要職責是:

  (1)學習宣傳消防法規,定期參加消防訓練,參加實地消防演習。

  (2)協助本單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

  (3)熟悉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明確危險點和控制點,維護本單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熟練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4)補救初期火災,協助專職消防隊撲救火災。

  第五章宣傳與培訓教育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認真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活動,有進行消防安全宣傳的義務,宣傳消防法規,普及消防知識,剖析消防案例,結合消防日、重大節日以及季節特點,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職工消防意識。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擬定職工消防培訓教育規劃和計劃,有關部門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內容。

  第二十八條消防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專項培訓,學習掌握相應的操作技能,經考試合格上崗。

  第二十九條對新入廠及轉崗的職工和進入生產區的各類人員,在進行安全教育時,必須有相適應的消防安全知識內容。

  第六章基礎設備與裝備

  第三十條各單位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必須與單位建設相配套,做到統一規劃,同步發展。

  第三十一條單位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裝置、器材、應滿足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標準規范以及科技進步的要求。加強對現有消防設施的管理,確保何種消防設備、設施、裝置完整好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應從實際出發,按規定配置必要的破拆、照明、舉高等特種消防車和重型消防車;通訊、滅火、放火、防護、訓練器材和監測儀器等,要滿足戰備和防滅火的需要。

  第七章滅火救援

  第三十三條本單位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必須立即報警。任何人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情。

  發生火災的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控制和撲救火災。

  專職消防隊接到報警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第三十四條在組織和指揮火災現場撲救時,消防總指揮有權根據撲滅火災的需要,決定下列事項:

  ⑴使用各種水源;

  ⑵截斷電源、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⑶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⑷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筑物、構筑物;

  ⑸為調動企業、事業單位內供水、供電、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協助滅火救助;

  ⑹向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和集團公司消防聯防單位單位請求增援。

  第三十五條對因參加撲救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補償。

  第三十六條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

  第三十七條專職消防隊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后,應依照規定要求對方補償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

  第三十八條消防車(艇)以及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和搶先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第八章法律責任和處罰

  第三十九條對火災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凡《消防法》中已經作出規定的,按《消防法》中的規定進行;違犯《消防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違犯公司防火規定,在上述場所攜帶火種、吸煙、使用明火的;

  2、未經批準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3、穿易生產靜電的服裝和帶釘的鞋進入油氣區,或者在罐區用黑色金屬或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擊和作業的;

  4、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犯勞動紀律造成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5、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犯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6、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7、不執行火場指揮或故意阻礙消防車(艇)通行的、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8、有重大火災隱患,經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9、阻攔報火警或者謊報火警的;

  10、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追究單位領導或有關主管部門領導的責任。

  1、本單位發布的指令、命令、決定、規章制度違犯《消防法》的;

  2、無視消防監督管理部門的警告,未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的;

  3、消防安全工作無人負責,管理混亂的;

  4、不按規定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因缺乏消防安全知識發生火災事故的;

  5、設備帶病運行,不按規定檢修,造成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6、作業環境不安全,消防設施不齊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火災或影響火災撲救的;

  7、規章制度不健全,無安全操作規程作業,造成火災或影響火災撲救,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8、不按設計施工或擅自降低防火等級,造成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9、未經完工驗收擅自投產、使用、造成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0、發生火災事故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消防管理制度3

  一、目點: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特制定本特度。

  二、范圍:本制度適適宜和于公司各相關部門及全體所有職員。

  三、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單位的消防工作、督促、檢查公司的消防工作。

  2、督促各部門確定防火負責人,落實各項防火責任制。

  3、根據季節特點與消防安全需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宣傳與檢查。

  4、建立建全防火制度。

  5、組織防火檢查,消除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6、把消防工作的納入單位總結、評比內容之一,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工廠法人代表)的消防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問題。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職責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范防安全的操作規定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消防和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與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與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保衛部門消防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公司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督促檢查各部門貫徹執行消防規章制度,協助有關領導檢查落實各級消防責任制的情況,消除火災隱患。

  3、協助有關部門追查處理火災責任者。

  4、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建議,督促解決,并公司消防領導小組匯報。

  4、負責全廠消防工作的宣傳,消防技術的培訓和消防器材的配備,監督使用。

  5、落實每日的'防火巡查和每季度的防火檢查,對查出的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公司領導小組匯報,并認真督促解決。發生火災時,協助公司領導指揮對火災的撲救工作,并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時匯報。

  七、義務消防隊隊員職責

  1、認真學習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了解掌握公司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和防火措施情況。

  3、定期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提高預防和補救火災的能力4、做好公司夜間防火巡查,并填寫巡查記錄。

  5、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6、一旦發生火災,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火災撲滅后,應協助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

  八、生產車間防火安全職責

  1、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吸煙,需要動火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應熄滅火。

  2、加工木料的各種機器設備的轉動軸承部位要經常加油潤滑防止摩擦生熱。

  3、經常檢查維護電器設備,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或超負運行,應立即報告電工檢查,修理。

  4、車間內的刨花、木梢、油漆等雜物,每天要清掃到安全的地方存放并妥善處理,保持室內清潔。

  5、配置必要的滅火器材,定期檢查、及時更換。

  九、倉庫保管員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除企業消防管理規定之外,還必須做到:

  1、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

  2、庫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設火爐、不準亂拉亂搭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油燈、不準易然物品或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貨物堆放要留墻距、柱距、頂距、燈距、堆放要整齊劃一。

消防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加大管理力度,防止影響人民生活的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各經營戶要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一、各經營點負責人要及時組織經營人員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并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月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一次,重大節日前,單位召集各經營戶會議,加強安全生產意識、責任意識的教育。

  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各經營戶每日對攤點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月及重大節日前,對各攤點消防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及巡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經營戶,若發現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各攤點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四、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五、各攤點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在防火安全檢查中,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攤點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值班人員堅決不能使用電爐子。煤爐取暖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

  七、油庫、車庫、氣庫、易燃易爆物品等重點部位,必須實施必要的技術防范措施,設立明顯的禁止標志,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到期及時檢修。

消防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公寓住宿學生自身及公私財物的安全,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結合公寓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貫徹學校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把消防安全作為經常性重要大事來抓,經常對全體工作人員和住宿學生進行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教育,認真制定制度和措施。

  二、公寓全體工作人員都應做到“三懂”、“三會”:懂本公寓的火災危害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兆事故;會撲救初期火災;會報火警(火警電話119)。學校定期對相應工作人員和學生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樓道工作人員必須把做好防火安全作為主要工作內容,堅持定期對公寓內所有房間逐一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糾正和處理。

  四、嚴禁學生在公寓內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嚴禁在公寓內使用明火,如焚燒紙張和雜物,使用煤餅爐、煤油爐、酒精爐、煤氣灶等有明火的器具,不準點蠟燭照明。

  五、要使用有合格標志的.電源插座,電源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快、電熱杯、電熱毯、取暖器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及未經管理部門批準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電器設備。嚴禁亂拉電線,電線不準穿過床鋪。

  六、個人所有的微型充電設施或電腦,嚴禁在無人情況下使用。

  七、提倡不吸煙,嚴禁躺在床鋪上吸煙,嚴禁亂丟煙蒂,亂彈煙灰。

  八、公寓內的生活垃圾和雜物應及時清除,不得亂堆亂放。

  九、樓道和疏散通道嚴禁堆放物品及自行車,更不得改作它用,時刻保持通道暢通。

  十、公寓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位,任何人都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十一、學校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和規定的行為、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十二、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6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確保經理部現場消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理部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經理部各部門必須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3、項目經理作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分管生產的副經理為消防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協助項目經理統一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安質部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傳、培訓、檢查、監督、考核。

  4、各部門確定一名消防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工作。

  5、各級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評比、有總結;

  (4)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教育(包括本部門外來人員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5)設立兼職消防員,明確崗位責任制,經常檢查本經理部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整改火險隱患;

  (6)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組織撲救,并協助查明事故原因。

  (7)負責做好本經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工作。

  火災預防

  6、凡屬經理部內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部門),應將本單位的消防制度張貼公布,所屬人員達到“兩懂三會”(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本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級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預防、會使用滅火器)的消防素質。

  7、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向公安分處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8、經理部的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9、經理部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非電工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經理部(含集體宿舍)私用電爐。

  10、加工班在施工期間需要焊、割作業時,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1、施工作業隊在施工期間,應嚴格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及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各作業隊要嚴格遵守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等級,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1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埋壓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火災撲救

  14、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有義務迅速報警,準確撥打“119”,講清起火地點、單位。任何部門或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

  15、發生火災的部門要迅即組織力量撲救,并確定人員到交通路口為消防車引路。

  16、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起火原因。

  17、火警、火災撲救后,實行“五不放過”(即起火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不明不放過、隱患未得到整改不放過、職工未受到防火安全教育不放過、獎勵未兌現不放過)。

  18、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事跡突出;

  (3)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

  (4)積極撲救火災,對搶救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5)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作出顯著貢獻的。

  19、對于違反本制度的部門或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和火災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罰及賠償損失,經理部財務部門協助執行罰款處罰和扣發獎金,造成人員傷亡、經理部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追究其刑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一、組織機構

  以企業領導為總負責,組建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由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

  1、滅火行動組:由保衛科科長任組長,并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本企業的一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2、通信聯絡組:由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通信聯絡及各部門的統一協調。

  3、疏散引導組:由人事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人員的安全疏散及財產的安全轉移。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安全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后勤保障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序

  1、報警監控中心必須配備火警電話,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企業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監控中心收到監控區的火警信號及火警電話后,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值班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并電話通知值班領導。

  3、值班室必須配備必要的救災設施。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后,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警示信號的報警原因,并做詳細記錄。

  4、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立即撥打“119”報告消防隊,并將信息反饋監控報警中心,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與措施

  1、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保衛科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聚集場所(人員相對集中的場所)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盡量簡捷,就近安排,走道內應設疏散指示。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著冷靜,采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于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于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

  4、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 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

  5、當消防人員趕到后,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并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6、火災撲救完畢,保衛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三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員應打開通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信聯絡組長的調遣。

  2、救災小組成員應在火場待命。

  3、醫務室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系救治工作。

  4、應調集車輛,確保交通暢通。

  5、指定專人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六、日常工作

  1、落實消防責任制,宣傳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意識。

  2、每年應保證1-2次消防演習。

  3、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消防管理制度8

  1.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和有關消防法規。

  2.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指導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定期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強化員工消防法制意識,提高員工消防技能。

  4.定期開展防火檢查,發現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5.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應及時組織滅火成員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6.協助主管部門對重點崗位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7.制定詳細符合公司實用的消防演練預案,每年定期舉行一次中型消防演練。

  8.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與工作、學習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9.組織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對在消防工作中涌現的好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

  10.熟悉轄區的地形與環境,消防設施的分布,不得損壞消防設施。

  11.每月定時巡查園區消防設施(滅火器、消防栓、水帶、水喉、是否過期、完好),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轉。

  12.會同工程部檢查水泵供電系統及控制系統,如電壓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的水壓是否正常。

  13.檢查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無阻,(如:在安全出口或在緊急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14.檢查消防安全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消防廣播等設施的完好度,是否處于有效工作狀態。

  15.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管理,禁止在有火災、爆炸等危險隱患的場所動用明火。

  16.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軟件工作,建立規范的消防工作檔案,積極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消防管理制度9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條例和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防范工作,杜絕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2、建立健全消防領導組織,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定防火重點及部位,成立義務消防小組,按現場實際情況劃分區域,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指定負責人,實行掛牌負責制。

  3、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發動和依靠群眾自覺遵守防火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4、按照項目法施工規定,實行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要做好一個施工現場多家隊伍施工的協調工作。對土建、安裝、裝飾三方的`交叉作業事先要對各方負責人進行防火交底堅決做到沒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動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關器具。安裝和高級裝飾人員進行工作必須攜帶小型滅火器。

  5、施工現場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做得好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質獎勵,不重視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并且與經濟利益、評職稱、升職掛鉤。

  6、為實行規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確消防責任人,全面實行掛牌負責制,各防火區域要懸掛醒目的禁火標志,提示大家自覺防火。

  7、義務消防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掌握消防技能,熟悉滅火器性能,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檢修,保證性能良好。

  8、高層建筑必須有充足的消防水源,應有動火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措施。

  9、對于違犯消防安全管理標準行為的,依據消防、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碘鎢燈,功率超過200w燈具,宿舍應做到人走燈息,禁止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1、搞好消防培訓,熟悉滅火方案及滅火器材的使用按計劃配備消防器材,定期按時實戰演練。

  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規定及保養措施。

  13、施工現場總平面圖標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點部位和目標。

消防管理制度10

  1、成立本廠消防組織機構

  組長:廠長

  成員:廠部安全員萬能員

  廠部安全員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2、成立義務消防隊

  隊長:廠部安全員

  成員:各班組長

  職責:

  1、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制定消防應急疏散預案,并進行消防演練。

  2、義務消防隊應加強學習和訓練,達到“兩知三會”即:知防火、滅火知識,會報火警、會疏散自救、會協助救援。

  3、發生火災應立即報警,組織撲救,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失火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加強旅游超市的安全管理,保障超市和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本縣接待旅游團隊的超市均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負責本單位安全管理規定的落實。超市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和治安保衛人員。

  第四條超市的新建、改建、擴建和內部裝修工程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還需進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以上檢查驗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或開業。

  第五條超市應制訂并完善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處置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等,并每半年進行1次演練。

  第六條超市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培訓和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特殊工種要依法取得資質證書,持證上崗。全員消防安全培訓至少每半年進行1次。

  第七條超市要按規定設置自動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并由取得檢測資質的單位每年進行1次全面檢測。

  第八條超市內柜臺、貨架應合理布置,不得遮擋消防設施,主要疏散通道應直通疏散門或疏散出口,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疏散通道和其它疏散線路應按規定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超市應根據營業區疏散通道的面積限定購物車的數量。

  第九條超市的裝修、裝飾及柜臺、貨架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疏散通道、疏散樓梯間的裝修材料應使用不燃材料,并保證耐火極限不低于1小時;中轉庫與營業廳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庫房應嚴格按防火標準進行設置和使用。

  第十條超市電氣線路的敷設、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和有關電氣安裝技術的要求,并由專業人員實施安裝敷設,不得接拉臨時線路。

  第十一條高層建筑的燃氣應采用管道供氣,禁止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設置在地下商場、超市內的食品加工、餐飲等部位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料,并應設置獨立的防火分區。

  第十二條超市在營業期間內禁止電、氣焊等明火作業。設備維修等特殊情況確需動火作業的.,應由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確保用火安全。

  第十三條超市所用特種設備的使用應當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在用的特種設備應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超過檢驗周期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1次自行檢查,并作記錄。

  第十四條超市在營業期間應當安排專職人員至少每兩小時進行1次消防安全巡視,并做好巡視和整改記錄。

消防管理制度12

  酒店一旦發生火災,為能夠有領導、有組織、有效地進行撲救和疏散住店賓客和員工,搶救國家財產,保護賓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把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1、發現火情立即報警

  每個員工發現火情都有責任報警,必須迅速將火情信息傳到總機和消防監控中心(監控室)。

  (1)員工發現火情時,不要驚慌失措,要沉著冷靜,就近用電話通知總機室和監控室。緊急情況下可采用各通道、樓層墻面上的紅色緊急報警按鈕報警。(對著中間的觸點用力按一下即可)。

  (2)員工在報警時,應語言清晰的將火情發生地點、區域、樓層房號、燃燒物品、目前狀況、報警人的部門、姓名(或工號),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2、接到報警的行動措施

  (1)總機值班人員接警后應立即報告保部經理和總經理。

  (2)監控室和總機值班人員應迅速準確地記錄火情信息,冷靜詳細的了解火情發生的區域部位和火勢大小等情況。

  (3)監控室值班員應立即通知保安部經理或隊長攜帶對講機趕赴現場,及時了解火情并撲救初起火災,隨時向監控室反饋火情信息。

  (4)火情經確認后,總機值班人員立即通知保安部、客房部,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并組成調查、甄別、確認小組,迅速查清下列問題:

  A、火情的具體位置,燃燒物品類別?燃燒范圍大小及火勢走向?

  B、火源是什么?是電起火還是其他原因?

  C、火場的詳細情況,有無人員被困?有無貴重物品?

  3、滅火指揮

  調查、甄別、確認小組確認火情后,應立即通知總機值班員報告總經理。總經理在察看現場情況后,應迅速成立滅火指揮部,總經理擔任總指揮。指揮部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工程、客房部及有關部門經理(或值班人員)組成。指揮部設在消防中心監控室。酒店內一切人員必須服從滅火指揮部的領導和指揮。

  (1)滅火指揮部的職責:

  A、確定現場滅火指揮人。及時召集組織力量,布置救人,搶救物質,供水、排煙,滅火任務,并檢查執行情況。

  B、視火勢大小,迅速作出是否通知消防隊的決定。

  C、視火勢情況不,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并組織實施。

  D、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或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按照統一布置帶領員工實施各項滅火工作。

  E、密切注意酒店內的一切情況,穩定客人情緒,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4、各部門的任務

  (1)義務消防隊的任務

  A、聽到報警后,立即帶好消防器材和工具趕赴現場,等候命令。

  B、聽從指揮部的命令,實施各項滅火工作。

  (2)保安部的任務

  A、保安部經理帶上對講機和必備物品趕赴指揮部。

  B、保安隊長攜帶對講機趕赴現場,隨時將火情反饋給監控室值班員。

  C、大堂崗要阻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酒店,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視可疑情況,防止治安、刑事案件發生。

  D、員工崗要及時清理酒店周圍的通道,為保證消防車接近大樓做好一切準備。

  E、指派專人保護財務部,加強對有關財務電腦資料、資金,帳冊存放的巡邏和戒備。必要時,按指令護送出納、會計將電腦資料,現金和賬本轉移到安全地方,并注意保護好其他貴重物品。

  F、監控員要通過監視器密切注意火災現場及其他區域的情況,隨時向指揮部報告。迅速開啟緊急廣播系統,聽從總指揮命令隨時發出緊急疏散通知。

  G、指派義務消防隊員,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指示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告之火災現場及酒店滅火指揮部的位置。

  H、指派義務消防隊員在出入口及著火層下一層擔任警戒工作。

  I、指派義務消防隊員協同保安員加強警戒巡邏、防止犯罪嫌疑人趁火打劫和進行破壞,搗亂活動。

  (3)工程部的任務

  A、指派一名技工攜帶對講機迅速進入消防泵房,按指令啟動、關閉消防泵,保證消防用水正常供應。

  B、派電工控制火災部位的電源,并設法解決現場必需的照明。

  C、采取排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按指令關閉空調裝置,切斷所有電源,專人值守油庫。

  D、其他人員服從指揮部命令,參加滅火工作。

  E、如火情發生在工程部空調房、配電房、發電房、變壓器房等部位,工程部理應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指揮部,如油庫著火,應采用專用滅火器滅火并采取隔絕空氣措施。

  (4)前廳的任務

  A、總臺停止營業,管好財物、帳冊和客人登記簿及電腦資料。

  B、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保險箱和客人行李。

  C、大堂副理要勸阻、告誡客人不要回房間和乘坐電梯,并勸客人離開大樓前往安全地帶。

  D、行李員要將電梯控制在一樓,禁止使用,并打開大堂大門以利疏散人員。

  E、總機保證滅火期間指揮部、現場及有關消防部門的通訊暢通。

  F、其他人員協助安保部將所有通向酒店外的門打開,引導客人疏散,并維護治安秩序。

  (5)客房部的任務

  A、客房、樓層會議室發生火情,客房部經理迅速趕赴滅火指揮部,主管應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B、領班應迅速準備足夠的濕毛巾,以備滅火員急用。

  C、樓層服務員平常應熟記本樓層各住客房號、人數和消防通道的走向。著火樓層服務員按指令組織引導疏散客人,檢查清理樓道和防火門,使樓道暢通,便于客人疏散;非著火樓層服務員聽到火警后,應堅守在消防通道外,隨時安撫客人不要驚慌。當聽到疏散命令后,應快速逐房通知并檢查督促住客離開房間,隨手關上房門并掛上“無人”指示牌,在確保樓層內已無住客后,才能離開并向指揮部匯報。

  D、檢查、尋找火源和被圍困的人員。

  E、撤離后關閉防火門,派專人警戒。

  (6)餐飲部的任務

  A、如火情發生在餐飲部的中餐廳、宴會廳、棋牌室和廚房,餐飲部經理和行政總廚、廚師長應立即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B、停止營業,管好錢物。迅速組織引導客人疏散。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

  C、迅速關閉爐灶煤氣或輸油閥門、通風抽風設備,關閉電源及電器設備。

  D、迅速轉移可能助燃的煤氣罐及食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E、如火情發生在其他區域,應組織本部門人員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門命令和安排。

  (7)營銷部的任務

  A、如火情發生在營銷部、會議室,營銷部經理應立即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B、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并協助財務部物料倉庫、前廳總臺轉移物品。

  C、如火情發生在其他區域,就組織本部門人員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的.命令和安排。

  (8)財物部的任務

  A、如火情發生在財務部或者火勢有可能危及財務部,財務部經理應按指令,迅速整理現金、帳冊及電腦軟件,在保安部人員的保護下轉移到安全地帶。

  B、其他財會人員按指令轉移貴重物品及賬本資料。

  C、如火情發生在財務部物料、調料、雜料倉庫,財務部經理應立即趕赴現場,堅守崗位,隨時將火情報告監控室和總機。

  D、如火情發生在其他區域,財務所有工作人員,應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接受指揮部的命令和安排。

  (9)其它

  辦公區域其他部門的任務,停止工作,按指令轉移工作檔案、帳冊、貴重物品,引導訪客或外來人員安全疏散,關閉各辦公室門、窗,關閉此區域防火門。工作人員集中備勤,隨時聽從指揮部的命令和安排。

  5、組織疏散

  如無法控制火情,迅速組織疏散,以免遭受重大傷亡。

  (1)如消防隊領導或火場臨時指揮部認為火勢不可控制,二次報警后,指揮部應立即做出疏散決定。

  (2)二次報警后,立即利用廣播將錄制好的中、英文“廣播通知”進行反復播放。主要內容是要求客人聽從指揮,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從最近的疏散通道撤離大樓以及不要乘坐電梯等。

  (3)酒店停車場為疏散人員集結安全區。由客戶服務員引導和護送客人向安全區疏散,并安撫客人情緒。

  (4)當接到疏散客人指令后,切記千萬不能使用電梯,引導客人從安全樓梯疏散。

  (5)疏散大樓客人時,應由上往下逐一房間搜尋,迅速檢查房內有無客人,檢查完畢后將門關好,并掛出房內“無人”的牌子后方可離去。

  (6)首先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氣罐、氧氣瓶等,組織人員迅速將其轉移。

  (7)客人已經撤離火災區域,必須阻止客人以任何理由重返火災區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8)財務部現金、賬冊、電腦軟件及其他貴重物品由專人在安保部人員保護下撤離。

  (9)人員撤離后,消防人員、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經理應再次檢查一遍。

  (10)疏散到安全地帶后,要集中客人,由總臺、客房部、保安部派員進行登記,核實人數。

消防管理制度13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目的: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

  1、2適用范圍:公司內部消防安全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2《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3《消防條例》

  2、4 isbn7-5011-4297-1消防安全管理

  3職責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訂、修訂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各部門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和考核。

  3、2各單位根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逐級防火責任制和相關的管理規定。

  4術語

  4、1火災----是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4、2按一次火災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受災戶數和財物損失金額,火災可劃分為特大火災、重大火災和一般火災三類。

  4、3特大火災: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重傷20人以上,死亡和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燒毀財物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

  4、4重大火災: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傷10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受災戶30戶以上,燒毀財物直接損失30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

  4、5一般火災:指除特大、重大火災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災事故。

  4、6火災隱患---是指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有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隱藏的禍患。含義包括以下三點:一是增加了發生火災的危險性;二是一旦發生火災,會增加對人身、財產的危害;三是一旦導致火災會嚴重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5組織領導

  5、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嚴格管理、科學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實現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領導下,實行四級責任制,即公司、生產廠(部門)、車間(科室、工段)和班組,各級責任明確,各負其責,使消防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統一布置,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指定一名副廠長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負責人要在廠長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廠長的統一領導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產廠(部門)由行政正職領導擔任本單位消防責任人,各車間主任(科長、工段長)、班組長是本車間(科室、工段)、班組的消防責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業生產和經營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領導要把消防工作與生產和經營管理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經常化、制度化、群眾化。

  5、5公司設立安全管理委員會,生產廠(部門)設立有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配置安全員。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和生產廠(部門)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均由公司和生產廠(部門)防火負責人擔任。

  6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任務

  6、1組織公司各部門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6、2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部署消防工作。

  6、3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

  6、4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6、5負責向上級防火安全委員會請示、匯報工作。

  6、6每年進行一次總結表彰活動。

  7生產廠(部門)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任務

  7、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布置和要求,落實消防安全工作。

  7、2對本單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7、1經常對本單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7、4組織和領導本單位的義務消防隊員活動,不斷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7、5負責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提出意見。

  8逐級防火責任制

  8、公司第一防火責任人職責

  8、1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作為企業生產和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來抓,并與生產和經營管理實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8、2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聽取消防安全工作匯報,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審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8、3督促檢查主管副廠長對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8、4經常對全公司管理人員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8、5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8、6在季節變化和幾大節日前,督促檢查各單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8、7發生火災時,組織領導指揮全公司員工進行撲救,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9公司第二防火責任人職責

  9、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9、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法規和決定,對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

  9、3經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員會檢查各單位防火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并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9、4組織制定、修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5組織督促防火安全大檢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險隱患。

  9、6經常聽取防火安全委員會消防管理員工作情況匯報,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開展。

  9、7督促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落實防火安全措施,審批臨時動火作業手續。

  9、8組織指揮撲救火災,認真組織查明起火原因,并嚴肅處理。

  9、9負責審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報告。

  9、10經常向廠長匯報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工作意見。

  10公司第三防火責任人(公司安委會防火組組長或者消防管理部門行政第一負責人)職責

  10、1負責落實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項任務。

  10、2在公司及上級公安消防機構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條例》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檢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責任人負責。

  10、3有針對性地采取多種形式抓好公司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10、4督促消防管理員認真管理好消防設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費用開支計劃。

  10、5監督檢查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落實防火措施情況,審批臨時動火作業手續。

  10、6做好重點防火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組織檢查公司重點防火部位情況,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10、7執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制度,制止和處罰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關人員。

  10、8發生火警、火災后,配合上級公安消防機構查明原因,對有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及時備案和上報,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1公司第四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部門消防主管)職責

  11、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1、2在上級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指導下,積極開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級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業務指導和檢查。

  11、3對公司發生的火警火災事故發生率負責。

  11、4負責經常督促檢查公司各生產崗位,嚴格執行各種防火規章制度。

  11、5負責組織公司各單位安全員堅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檢查工作。

  11、6負責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對公司重點防火部位進行防火安全巡查。組織公司各單位義務消防隊進行各項活動和訓練,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單位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工作。

  11、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檔案管理工作,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防火部位,設置防火安全標志。

  11、8負責貫徹執行上級公安消防機關下達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務。并定期向本部門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

  11、9負責全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裝置的管理、維修及年度檢測,擬定公司年度消防經費計劃。

  11、10負責制定公司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方案,并指導監督公司各單位按時整改火災隱患。

  11、11負責調查和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事故。

  12消防干事防火職責

  12、1在消防主管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工作,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嚴格貫徹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地完成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任務。

  12、2協助消防主管積極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單位和重點部位進行防火監督檢查、糾正違章作業,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向消防主管匯報檢查工作情況。

  12、3認真檢查消防器材、設施,發現有損壞、失效的,要及時更換,對消防器材、設施要進行維護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設施、設備完好,用之有效。

  12、4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場所,要加強日常巡查,嚴格管理,做好記錄,一但發現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消除不安全因素。

  12、5要認真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識。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種資料,集中歸檔工作。

  13安全員防火職責

  13、1在公司安委會和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13、2負責經常督促檢查各個生產崗位嚴格執行各種防火規章制度。

  13、3負責組織本單位積極開展月檢、周檢和日檢工作,堅持參加公司安委會每月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活動。

  13、4負責做好本單位新員工、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的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工作,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

  13、5負責貫徹執行公司安委會下達的防火指標和工作任務及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和維護。

  13、6加強本單位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7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和對違反者進行批評或經濟處罰。

  13、8對本單位發生的火警火災發生率負責。

  13、9負責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級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事故。

  14車間主任(科長、工段長)防火職責

  14、1負責本車間(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檢查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14、2管理好本車間(科室、工段)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4、1堅持周檢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上報。

  14、4發生火情后,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防火管理部,并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14、5經常對本車間(科室、工段)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15班組長防火職責

  15、1經常對班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確保生產安全。

  15、2堅持班組日檢制度,發現隱患后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及時上報。

  15、3指定專人負責消防設施、器材。

  15、4如臨時用電、動火,須辦理用電、動火手續,并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5、5如發生火情時,應積極組織班組人員進行撲救工作,及時報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責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16公司全體員工防火守則

  16、1嚴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6、2安全用電、動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在防火重點部位不準隨意吸煙,亂扔煙蒂。

  16、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匯報。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為。

  16、4嚴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亂堆亂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16、5臨時動火作業時,未經公司消防部門批準,不準動火。維護和管理好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不準挪用和損壞。

  16、6未經公司消防部門批準,不準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和電器設備。

  16、7公司員工都做到三懂三會,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崗位生產的火災危險性;二懂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懂本崗位撲救火災的方法。三會:一會報火警;二會使用本崗位消防器材;三會撲救初起火災。

  17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7、1本制度所稱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影響消防安全,妨礙消防安全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

  17、2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權屬武防火管理部,重大獎懲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見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批準。對處罰決定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投訴。

  17、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公司根據工作效果和經濟價值大小情況給予表彰和獎勵:

  17、4積極貫徹執行《消防法》和《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模范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17、5敢于同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現象作斗爭,有顯著成績者;

  17、6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確有成效者;

  17、7對發生火警、火災能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生者;

  17、8在滅火戰斗中機智勇敢,搶救人員、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17、9受到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表彰或嘉獎的有功人員。

  17、10違反本制度規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處罰:

  17、11重點防火部位未落實管理制度的;

  17、12在重點防火部位吸煙(包括事后有煙頭)、用火者;

  17、13違反制度規定,發生火警事故者;

  17、14在易燃易爆場所違章動火作業者;

  17、15擅自亂拉亂接電源、電線和未辦用電手續私自在生產區使用電爐者;

  17、16未落實本部門消防責任制和檢查制度者;拒絕或阻礙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者;

  17、17違反制度規定,不聽從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勸阻,強行違章操作者;

  17、18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17、19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和防雷裝置(損壞器材還要照價賠償)的;

  17、20單位發生火情,動用消防器材,事后未報告者;

  17、21外來施工人員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17、22違反本制度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有下列行為之一,對單位或個人處以500元以上20元以下的處罰:

  17、23未經防火管理部同意或未辦理動火、用電手續,私自動火、用電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既處罰負責管理單位又處罰施工單位和當事人;

  17、24違反制度規定,發生火災事故者;

  17、25發生火災后,不報警和延誤報警,甚至阻攔報警和謊報火警者;

  17、26有重大火災隱患,對防火管理部下達“不符合報告”逾期不整改或拒絕整改的;

  17、27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17、28隱瞞、掩飾起火原因,推卸火災事故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17、29違反本制度規定,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研究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8附則

  18、1本制度自公司發布日起實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負責解釋。

消防管理制度14

  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配置足夠的滅火器或消火栓以及安全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消防安全設施器材。

  二、為各類消防設施器材建立檔案,對消防設施的配置做到心中有數。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放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方,不能遮擋。

  四、不得擅自動用各種消防設施器材。

  五、每月對各類消防設施器材檢查不少于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保養,并要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消防管理制度15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及部61號令,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規章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驗和組織保障。

  4、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6、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7、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行為經行批評教育或給予處分、罰款。

  8、負責向消防監督部門匯報工作,接受安全消防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9、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火災事故的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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