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一、車輛管理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
2、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3、落實車輛例保制度,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車輛須按期年檢,過期未檢的'車輛嚴禁上路行駛。
4、堅持車輛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月對車輛普查一次,每季度對車輛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節日、大型活動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完好率達100,以上。
5、嚴格執行長途車匯報制度,凡長途車行程超過400公里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同時當班駕駛員要對車況進行檢查。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6、嚴禁嚴禁將車交給非營運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7、要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自覺遵守行車規定,嚴禁超速行駛、反道行駛、違章鳴號。
二、車輛安全檢查
1、公司不定期地對所屬車輛進行檢查,每逢重大節日、會議或重要活動將組織專門檢查。
2、駕駛員每天要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
3、公司檢查車輛時,采取普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受檢車輛的行車駕件、年檢情況及發動機、轉向、制動、燈光、輪胎等部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登記。
4、凡在檢查中檢查出的問題,由檢查人員視情況通知駕駛員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繳行車輛、駕駛證,車輛行駛限期恢復車況接受復查等處置。
5、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情況,擬發檢查情況通報,對車容車況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公務活動租車管理和保障行車安全,我們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管理原則
1、局機關公務用車由辦公室統一租用。
2、城區內公務活動自行動手,如實報銷;下鄉或出差原則上乘坐客運車,特殊情況需租車需按程序申報:先審批,再租車。
3、特急事項需租車時,經辦公室請示主要領導同意后再統一安排,用車人第二天須完善相關手續。
二、用車程序
1、相關股室負責人填寫《檔案局公務用車申請單》,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簽,由辦公室聯系。
2、辦公室建立公務用車臺賬,并每兩周向主要領導報告一次公務用車情況。
三、費用報銷
1、城區公務每月報銷一次。
2、公務活動結束后,由車主提供相應金額的車票,由相關用車股室填寫差旅費用報銷單,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簽后交給財務室支付費用。
3、如有緊急情況需租車時,可由辦公室先行墊付部分租車費,再由辦公室憑租車發票和“公務用車租車申請單”統一結算。未經辦公室安排私自租車的'費用不予報銷。
四、安全管理
每次租車,務必選擇車況良好且駕駛員駕駛技術過硬的車輛,以確保公務出行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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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使公司車輛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務于公司總體生產經營活動。
二、適用范圍:公司所有車輛,3.1、本公司車輛分為售后服務車、辦公用車。
3.2.售后服務車是指主要用于電梯維修、現場解決質量、技術問題的車輛。
3.3辦公用車是指主要用于辦理公務和給予部門經理個人配置的專用車輛。
四、管理職責
4.1公司辦公室:負責車輛調配、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車輛包干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
五、管理細則
5.1各類車輛日常調度使用:
l售后服務車出車審批權維修部與辦公室負責人。
l辦公用車上班時間內由辦公室統一調度。
5.2出現如下情況,所有車輛均可由辦公室緊急調用,手續使用后補辦:
5.3.車輛的日常保養
l清潔衛生:司機必須隨時保持整個車輛內外清潔衛生,辦公室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l定期保養: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定期保養一次,保養點由公司確定。
l加油:加油點由公司確定,一般情況下只準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下路途加油不得超過30公升,每月不得超過100公升。
5.3.9行車記錄:服務用車每周由司機填寫行車記錄,并由使用人員簽字確認,否則財務不得報銷相關出差費用。
5.4車輛的維修管理:一般情況下,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維修。車輛在路途中出現故障需維修者,由司機電話告之辦公室,同意后方可維修,車輛回公司后補辦手續。
5.5車輛的安全管理
5.5.1車況檢查:司機每日必須檢查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并填好《車況點檢表》。對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5.5.2安全行駛:司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超速、撞紅燈、無照駕駛、酒后駕駛及任意停車。
5.5.3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由于司機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司機責任事故在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個人賠償50%。對于酒后駕車或沒經批準私自出車的,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個人賠償。
5.5.4鑰匙保管:非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復制車輛鑰匙;車輛回公司后或司機請假鑰匙由辦公室托管專人保管;司機離職鑰匙交回公司辦公室。
5.6辦公車輛的費用管理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車輛使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辦法
5.6.1包干管理:按國家規費(年審費、養路費、保險費)、加油費、維修保養費、等涉及車輛的全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費用情況。
5.6.1.1單車全年費用若超過包干金額,則超過部分由使用人負擔,從年終獎金中一次性扣除。
5.6.1.2單車全年費用若低于包干費,則節約部分加入年終獎金一并發放。
5.6.1.3包干費用指標由辦公室制定下達。
6、罰則
6.1服務用車的司機不按要求使用車輛如:不經批準私自出車、不按規定保養車輛、酒后駕車、以及在加油、維修中營私舞弊等,一經發現,將視情節情況給與批評教育、罰款、以至于解雇等處分。
6.2車輛實行費用包干以后,包干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對于因車輛問題耽誤正常辦公三次以上,收回車輛,另行分配。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無任務車輛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經許可車輛不得在施工現場隨意運行。
四、早晚有接送領導及其它任務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由相關領導安排其去向。
五、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人員駕駛。
六、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車隊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一、司機職責與業務要求
(一)盡忠職守,服從調度和指揮。出勤公務時,司機應隨時待命并迅速就位;非出差期間,在局內正常辦公并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任務。特殊情況需要外出,必須請假并獲得許可。
(二)精研業務,熟知車輛各項性能,主動進行車輛維護。每次出行前,都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故障及時修理。若無法自行解決,應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并在得到允許后,由辦公室派人陪同司機將車輛送到工廠維修。返回后,要立即清潔車輛并將車輛停放在安全位置,以防意外。
(三)堅持以安全為首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范駕駛操作,堅決禁止酒駕、快速駕駛和強制超車,確保行車安全。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照人員駕駛,防止因技術不熟練、操作不當引發事故。
二、車輛調度
(一)車輛調度遵循"先急后緩"的原則,所有人必須以大局為重,優先滿足公務需求。
(二)本局車輛調度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因公用車的人員需填寫派車單,注明用車時間、原因、目的地及油量需求,并報局長或副局長審批。批準后,因公用車人員需將派車單交予辦公室存檔,作為派車依據。辦公室憑派車單調度車輛,并通知司機按時出發。無派車單或未經領導同意,辦公室不得私自調度車輛,司機也不能隨意行駛。
(三)在本地處理公務,短途一般不派車。除了局領導外,其他干部長途出差通常不提供專車,確因任務緊急或繁重需用車的,且經過局長或副局長領導同意的`,可安排車輛。
(四)小汽車所需的汽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管理油票。每次出行前,司機或因公用車人員需憑派車單與辦公室辦理油料手續,簽名領取油票。遵循"按需供給"的原則,車輛油料用量統一登記統計如下:
三、車輛管理
(一)建立每輛公務用車的完整檔案,實現一車一檔(一車一檔是指車輛購置回后,即時創建一個檔案,保存購車相關的審批文件等資料,并記錄該車每次加油、維修、保養、購買保險等情況)
(二)嚴格實施車輛定點存放和節假日封存。如果假期中需執行公務用車,需向縣紀委(監察局)備案。
(三)嚴格執行"三定制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做好公務用車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等工作,降低運行成本,便于建立公務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管理檔案,對公務用車的油耗和維修費用實行單車核算,杜絕轉嫁、攤派、隱匿公務用車運行費用等行為。
四、本局干部、職工因私事用車
(一)干部、職工原則上嚴禁公車私用,但遇到特殊情況需用車,也需填寫派車單,在取得局長或副局長同意后,才可安排車輛。
(二)干部、職工因私事用車,燃料費自理。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調配、使用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廣田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定義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指對公司使用的車輛、駕駛員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綜合管理。
4.職責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負責本制度的解釋與修訂;
4.1.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并負責監督實施;
4.1.3負責公司車輛的配置規劃、具體購置與統一管理,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配使用;
4.1.4負責公司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辦理車輛年審、保險等相關手續;
4.1.5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
4.1.6負責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車輛使用部門
負責對本部門駕駛員和使用車輛進行管理,貫徹執行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領導
根據不同權限負責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關事項及費用的審批。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車輛使用管理
5.1.2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5.1.3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5.1.4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5.1.5用車申請流程
5.1.5.1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詳見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息,并由用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現異地辦公等用車部門負責人不方便簽名確認的情況時,用車申請人可填寫好電子版《車輛使用申請表》后發至用車部門經理,用車部門經理在網上確認后轉發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處。原則上《車輛使用申請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給人事行政中心,如計劃有變,應及時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當天來回,經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確認后即可出車;如需過夜,應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確認后方可出車。確認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據當天用車情況安排司機、車輛。未經批準擅自動用車輛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5.1.5.3如臨時工作急需用車的,當天來回/過夜分別須經人事行政中心經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電話確認同意后才能使用車輛,并于用車后三天內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5.1.5.4駕駛員出車前,需進行證件檢查和車況檢查:檢查行車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檢查車輛輪胎、機油、冷卻水、儀表、后視鏡、方向、剎車等。
5.1.5.5車輛行駛中,駕駛員必須注意車輛使用狀況,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要做好記錄,并及時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報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調派車輛時,要根據公司當天使用車輛的型號、乘車人數、次數、行車路線和急緩程度,有計劃地安排使用車輛。
5.1.7駕駛員交接車輛時,要辦好交接手續,并檢查車上各種證件和隨車設備是否齊全、車輛外觀有無破損、車況是否良好等。
5.2車輛的保養、維修
5.2.1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精心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5.2.2惡劣天氣檢查:雷雨、臺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必須加強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內容與月度檢查內容相同,重點檢查車輛燈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在定點維修保養廠家進行維修/保養。如發生異地出差時車輛爆胎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維修/保養,否則不予結算。
5.2.4車輛維修前,專職司機應進行現場檢查,鑒定故障原因、維修項目及維修價格,并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表》(詳見附件二),按流程報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維修。單次維修/保養金額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長審批。
5.2.5車輛維修后,需由專職司機及維修公司共同驗收,檢查車上裝備、物品是否齊全,故障是否排除,損壞的機件是否修復;確認維修達標后,由專職司機簽名后方可作為報賬依據。
5.3車輛燃油管理
5.3.1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加油卡,定點加油。如出現油卡余額不足的情況,需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人事行政中心在審核費用時,應根據車輛型號、排氣量大小進行審核,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車輛故障造成損耗的,要馬上檢修;駕駛員弄虛作假的,不予報銷并提請予以相應處罰。
5.4車輛保險
公司車輛的保險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單位進行投保。
5.5車輛路橋費及其他費用管理
5.5.1公司車輛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辦理粵通卡交納路橋費。如在省外或在粵通卡連網范圍外等特殊情況,可酌情處理,但事后要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級領導。
5.5.2公司車輛所產生的其他費用,統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審驗、登記,并送人事行政中心總監審批后方可報銷。
5.6駕駛員管理
5.6.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定和操作規程,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道路管理實施辦法》,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貫徹安全行車要點。
5.6.2駕駛員必須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觀念和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加強駕駛技術學習,愛護車輛,文明駕駛。
5.6.3駕駛員要依時辦理駕駛證年審。
5.6.4公司聘用專職司機,必須驗證并進行駕駛技術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駕駛。
5.5.6每次出車完畢后,駕駛員要及時將車輛使用狀況及停放地點等情況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組織專職司機填寫好《出車情況登記表》(詳見附件三),并做好里程數等的統計。
5.6.7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妥善保管車輛的各種證件、鑰匙等。每輛車的購車發票、行駛證、購置附加繳費憑證、保險憑證等,必須復印備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組織專職司機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每月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檢查登記表》(詳見附件四)。
5.6.9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公司車輛使用費用的審核和控制,并做好費用統計,具體包括:油料、年審、保險、停車、保養、維修等費用項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結束,需填寫好《車輛使用費用統計表》(詳見附件五)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6.10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負責對公司的車輛違章、維修等情況進行定期統計匯總。每季度結束,需填寫好《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六)及《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詳見附件七)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
5.7車輛安全管理
5.6.1車輛平時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辦事時要盡量將車輛停放在正規的停車場,嚴禁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要將車上各種證件帶走,鎖好車門及上好防盜鎖,保管好車鑰匙。
5.7.2專職司機對車輛的各項技術指數定期檢查,確保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5.7.3嚴禁用車人員強令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或違章駕駛。連續行車2小時或行駛200公里要安排駕駛員休息約20分鐘,然后再行駛。
5.8交通事故處理
5.8.1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處理
5.8.1.1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5.8.1.2迅速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及人事行政中心總監或上級領導,聽候事故處理,并由相關管理人員到現場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定損,賠償金額。
5.8.1.3事故發生后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生的詳細報告。
5.8.1.4發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應即時上報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級領導,并于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后,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備案。
5.8.2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
5.9處罰規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車輛被盜、嚴重損壞等事件,當事人負直接管理責任,公司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5.9.2工作用車時因未做足防盜措施造成車輛被盜的,公司要視具體情況,由駕駛員承擔部分損失。
5.9.3因車輛檢查、保養不到位、事故隱患消滅不及時造成行車過程中的車輛損壞事故,由該車的直接責任人負主要責任,間接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5.9.4凡駕駛車輛違章行駛或違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門處罰的,公司有權要求駕駛員支付罰款及其他費用。
6.附錄
附件一:《車輛使用申請表》(另附);
附件二:《車輛保養維修申請表》(另附);
附件三:《出車情況登記表》(另附);
附件四:《車輛檢查登記表》(另附);
附件五:《車輛使用費用統計表》(另附);
附件六:《車輛違章情況季報表》(另附);
附件七:《車輛維修情況季報表》(另附)。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第一章車輛使用
1.公司車輛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2.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3.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4.駕駛人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處罰50~200元,經公司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8時者例外。
5.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則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事先向主管申報,由主管核實車輛暫無公用方可批準。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使用人承擔。
7.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并定期將車輛清洗干凈。
8.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貴重物品及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發生盜竊。
第二章車輛保養
1.車輛維修、保養、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保養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指定地點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300元時,應與主管聯系請求批示。
4.若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輛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實際情況與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或主管負擔。
第三章駕駛員管理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領導,經批準后送汽修廠維修。
3.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后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因公務經特批的情況除外)。
4.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在公司配合工廠做好各方面工作,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5.未經批準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負面效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第四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1.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立即與公司領導聯絡協助處理。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
3.發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經協商后共同負擔。
第五章獎勵條例
1.駕駛員在一月內若沒有任何交通違章以及賠付,并且在安裝過程中沒有出現包括返工、客戶投訴、延時延期等在內的一切造成影響公司聲譽和形象以及損失的`事件,則獎勵駕駛員100元的額外績效獎。
2.對全年無違章、無事故的駕駛員獎勵300元。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的獎勵100元。
4.舉發、設法防止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損失者,獎勵100元。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車公營的管理,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使車輛運行有章可循,維護企業信譽,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公司所屬公營車隊及相關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調度紀律
第三條各公營車隊應配備專(兼)職公營車輛調度員。應班駕駛員應提前30分鐘憑安檢合格證、駕駛員上崗證,經調度核實后發放牌證。
第四條車輛在始發站不能正常應班的,駕駛員須及時報告,經車隊確認同意后,另行安排車輛頂班。
第五條節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級指定的特定運輸任務,駕駛員必須服從調度員的統一調度,
第六條駕駛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停放。
第七條完成當日行車任務后,應向公營車隊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三聯單、牌證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車輛的清潔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車輛。
第三章運行規定
第八條車輛必須按規定懸掛客運班線牌,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客運附加費繳訖證、運管費繳訖證、養路費繳訖證、行駛證以及其他各種證件,否則,被查處的罰款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條車輛應按規定的線路、班次營運,不得脫班、蹋班。
第十條運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駁,確需繞道運行的,應及時向公營車隊匯報,車隊接到匯報后,應及時做好運力調整及班次時間安排。
第十一條車輛接駁及費用結算:車輛在運行途中確因拋錨、路阻、肇事無法繼續運行時,除駕駛員必須就近電告應班站外,同時所有車輛必須無條件接駁。
1、共營線路車輛順路捎帶的,一律不實行結算。
2、接駁手續的辦理:另派車接駁的`,在接駁現場由被接駁司機寫出地點、時間、車號、載客情況便條、交接駁車司機帶回車隊填開接駁清單作為結算依據。共營線路車輛實行互相對駁的,由雙方司機在對方三聯單上簽注接駁地點和時間作為計算班次的依據。
第十二條蹋壓班的處理:公營車隊從事快班工作全體人員應切實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確保正班正點運行。
凡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安排或無故蹋壓班的,按該班單邊全程80實載率予以賠償,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禁中途上客或裝運行包;嚴禁以車謀私;嚴禁工作人員的親屬、朋友無票或持無效票乘車;嚴禁內部員工無票乘車。
第十四條駕駛員不得以節約燃油而降低服務質量。
第四章牌證管理
第十五條班線牌、進站(證)等牌證由公營車隊調度員負責日常保管、發放。
第十六條當班駕駛員按規定的調度室報班時領取班線牌、進站卡(證)等牌證;向車隊申領車輛行駛證、規費繳訖證及加油專用本,當次(天)任務完成后或應及時交回,并實行簽字制度,無論是向調度室領取牌、證還是向車(分)隊領取的證件,在車輛運行時,駕駛員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七條因駕駛員的原因造成班車誤點、脫班、停班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并按該班次全額收入的80補償。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200元,第二次扣罰20__元。若造成了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款,經查證屬實,按實際收入票價3-5倍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室的統一調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條不按規定行車路線行駛或私自改變運行線路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可視情予以解聘處理。
第二十三條凡未及時報告導致塌班的按塌班論處,或拒絕接駁的,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20__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條營運牌、證遺失、被盜,責任人應無條件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另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
第二十五條因駕駛員原因造成旅客投訴或報紙、電臺、電視臺公開批評的,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視情給予解聘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因車隊、車站及調度管理人員失職造成駕、乘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損失及處罰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凡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處罰,由公司運輸管理部門調查核實后進行處罰,罰款全額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解釋權與修改權屬公司,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第一節公司車輛管理辦法
為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備保障,特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公務用車,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第二條公務用車輛,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第三條公務用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證件、保險卡、養路費證明及保養手冊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辦公室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由管理部保管,并負責一切違規費的繳納及維修。
第四條司機的雇用解雇獎懲各項,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辦法處理。
第五條車輛使用人意圖虛偽欺瞞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時,除依法嚴辦外,應按殘價(損失)一次償還。
第六條實行公司駕駛員對車輛負責制。機動車違反交通規則罰款概由使用人負擔,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車于該車司機外的第二人,該車司機應紀錄并告知用車人車輛狀況,方可借用,并且牢記借車時間。如果時間記錄有出入,交通違章費用由負責該車的司機負責。
第七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管理聯絡,應即刻前往處理外,并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八條車輛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
第二節公司司機管理辦法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需要維修的及時向領導匯報,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的清潔),一個月必須清洗一次車內座套。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根據一天的用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
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司機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據或貴重物品放在車上,丟失由自己負責。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不齊全或已到期、過期的及時向車管部門報告。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對車內外人員不文明用語,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十一條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隨公司人員外出辦事的駕駛員,如果不需要駕駛員跟隨進入的,駕駛員應呆在車內或整理車內車外衛生,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第十二條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十三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行政部或隔壁會議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以確定收車時間及其他事宜。
第十四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第十五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原則上不允許車輛在外過夜。
第十六條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電話(睡覺除外)。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電話,應盡快回電。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電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司機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行政部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視為曠工行為。
第十八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九條司機在收車之后,一定要在確保車內外干凈整潔的情況下再離開車輛去干其他事情。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1.車輛管理
1.1基本原則
l公司車輛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
l公司有關車輛的購置費、保險費、租賃費、汽油費、維修保養費等費用均由行政部向總經理辦公室報批后統一辦理。
l公司的車輛由公司的專職司機駕駛,其他有駕駛執照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須經過總經理辦公室同意,否則將按違規處理,并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l嚴禁無駕駛執照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
l總經理出國期間或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
1.2用車原則
l公司車輛用于保障總經理日常接送,業務活動中接著公司領導、政府部門領導、重要客戶和重要合作伙伴。
l本公司人員在業務中下列情況可以申請用車:陪同重經領導或貴賓、攜帶大件貴重物品、提取大額現金、公共交通無法到達、氣候條件很差、事情緊急。
l員工和家庭成員出現生病或緊急情況可以向公司申請用車。
l員工非緊急事項的私事用車請勿申請公司車輛。
2.車輛調度流程
2.1申請和調度
l公司員工使用車輛請提前向行政部申請,填寫《派車單》,明確用車事由、用車人、出車時間、返回時間、到達地點、行駛路線、過橋過路費數額;經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部辦理車輛調度。
l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公司填寫《派車單》的,可以通過電話向行政部申請,由行政部報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出車(回公司當天即補辦手續)。
l行政部接到派車申請后,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合理調度。
l行政部做出調度后,確認《派車單》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機。
l司機出車前在《派車單》上填寫車輛初始公里數,用車結束后填寫截止公里數,并交由用車人簽字確認。
2.2車輛使用
l用車人憑經確認的《派車單》使用車輛。無《派車單》或行政部(或總經理)的口頭通知,司機不能出車。
l司機須提前作好出車準備工作,保證能夠按時出車;用車人上車后,司機問清到達地點及行車路線。
l司機在行車過程中要謹慎駕駛,避免違章或發生事故。對于用車人應熱情服務,盡最大可能滿足用車人的工作需要。
l如果用車人因工作需要改變車輛使用時間、行車路線時,請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續用車。用車人請勿利用工作用車的機會,在未得到批準的情況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l用車人應遵循交通規則合理用車,請勿要求司機違反交通規則,否則一切責任由用車人承擔。
l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違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機或用車人應及時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l車輛使用結束后,司機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到,并報告車輛截止公里數,便于行政部掌握車輛狀況或作進一步安排。
3.車輛維護
3. 1車輛維護工作
l公司的車輛應落實司機負責維護。車輛維護的優劣作為司機績效考核的一個項目。
l司機應負責公司車輛的車況車貌,保證隨到隨用。車輛內使用的裝飾用品、清潔工具和簡單維修工具由司機向行政部申請,并報總經理批準。
l司機應充分了解車輛使用的狀況,及時對車輛作保養和維修處理。
l司機負責完善車輛年檢資料、維修資料、配件更換資料、保險資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統一歸檔。
3.2車輛維護費用
l車輛需要裝飾、保養、維修時,司機應提出申請,由行政部選擇價格合理、質量優良的修理廠家,詢價后報總經理辦公室核批,獲準后及時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后緩,先重要后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于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并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景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職責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職責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進取采取措施,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于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景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準后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于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我處理的故障盡量自我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后,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景就地維修,但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于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景,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堅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車輛要堅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并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職責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職責,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景并統一公布,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景報單位領導。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1、 為加強對集團車輛維修的管理,降低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2、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3、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要定期保養或者維修,需經得主管部門同意后,送到修理廠維修。
4、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點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5、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和車輛主管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集團辦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6、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交綜合辦報審,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7、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結算維修費用時一并出具查證。
8、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9、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須電話征得車輛主管同意方可維修,如果有隨車人員時需在修理費用單上作簽字證明。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機動車輛(主要有鏟車、農用車等)是礦山主要裝運工具,為確保安全行駛,規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安裝普通“水箱型”凈化裝置)
6、運輸礦碴時,不準超出馬槽高度的20厘米。
7、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8、井下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應減速慢行。
9、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
10、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1、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5米的間距,以防發生碰撞。
12、在料場、溜井口、鎊房等車輛密集場所,應按秩序行駛,以防車輛擁擠發生事故。
13、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14、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
2、檢查規定:
、篷{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后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品止拒囬g主管車輛的隊長或硐長,對本隊的'所有車輛每旬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欠止景踩泼吭聭獙Ρ締挝坏能囕v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犬敯喟踩珕T要對本班車輛駕駛員持證情況和尾氣凈化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⑸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蕦`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為加強駕駛員及公司車輛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聘用
1、初選: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適時招聘駕駛員,應聘者需如實填寫有關招聘表格,并提供相關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公司從報名者當中進行初選。
2、考核:根據駕駛員理論、業務考試成績和基本素質、安全意識、工作態度等綜合情況,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門進行考核、選聘。
。场⒑炗喩蠉徹熑螘焊偲干系鸟{駛員,簽訂上崗責任書。
。础⑿缕格{駛員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駕駛員薪酬
1、駕駛員薪酬由基本工資、安全獎、出車補貼和年終獎金組成。
2、基本工資為固定部分,每月400-600元;安全獎每月300元,駕駛員當月無交通安全事故發全獎,若有一次責任事故,當月安全獎取消,若一年內出現三次以上責任事故,則取消全年安全獎,且公司有權解聘駕駛員;出車補貼按《鼎成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計發;年終獎金按照公司當年經營效益確定。
三、車輛調用及管理
。薄C關機動車輛由行政部負責派遣調度,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派遣。公司領導急用車可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凡公司領導直接安排用車的,駕駛員在出車前或到達目的地時必須向公司行政部說明車輛去向。
。、公司領導、部門經理公出或接待可申請用車,一般工作人員不得申請用車。符合車輛使用范圍的工作用車,由使用者提出申請,行政部簽發《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后方能出車,特殊情況下可以電話與行政部聯系,事后補齊調車手續。
。、《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是考核司機工作量、報銷差旅費、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的憑據。乘車者用車后在《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上簽字。
。础Ⅰ{駛員不得私自借車或用車,沒有出車任務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公司行政部定期抽查車輛使用及保養、保管情況。
。、駕駛員若有事請假或休假,應將車鑰匙交于行政部保管。
。、行政部每月將駕駛員出車情況和各部門用車情況及公里數進行統計。
四、燃油管理
。、車輛用油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行政部車管人員按車建立燃油臺帳,據實登記加油數量。擅自加油不予報銷。
2、做好車輛加油的監控工作,行政部車管人員每月按派車單根據出車行程和單車百公里耗油計算出單車耗油量,凡超出范圍發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擔。
3、車輛發生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憑《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由車管人員審查記入臺帳,行政部經理初審,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4、外地加油,途中加油,必須請乘車者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
五、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1、復印存檔:購車手續、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
。病⒌怯浗n: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
六、有關費用的管理和報銷
。薄⒁浴抖Τ晒拒囕v派遣單》為依據填寫出車時間、地點、過路(橋)費、停車費、住勤補貼費等。
。、洗車費以30元/月固定計發。
。场箐N清單填好后送行政部審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七、維修
。薄④囕v實行定點維修,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說明理由,經行政部經理同意,方可維修。
。病⒐膭钭晕覚z修和保養,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報公司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維修。
3、車輛大、中修:駕駛員應于年初申報計劃(包括大、中修時間、修理廠、維修范圍、預算金額),報公司行政部經理審批后方可安排合適時間修理。
。、行政部每月將車輛修理費發生額進行統計。
八、車輛安全管理及事故處理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嚴禁司機酒后駕駛,不準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有疾病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平時做好車輛檢修,嚴禁帶故障出車。
。础Ⅰ{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怠④噹旌蛙囕v按規定配備有效的防火器材。
。、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司行政部。并立即通知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積極協同交警、保險公司處理。
。、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交警判決為依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比例如下:
全部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3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
主要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3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
同等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2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8%;
次要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1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九、駕駛員職業要求
。、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病圩o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场⒆裾率丶o行車,決不酒后駕車。
。、厲行節約,在修理、用油、用車上不弄虛作假。
5、不得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
。、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傳播小道消息,混淆視聽。
十、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本公司所擁有的機動車輛均為公司財產,用于公司各項經營業務活動使用。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保證各部門業務工作正常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公司機動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一、機動車輛的使用規定
1.本公司的機動車輛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分別按使用部門設立機動車輛檔案登記,詳細記載各機動車輛有關運行資料,統一辦理機動車輛的各類保險,車船稅,保險理賠手續,督促安排各部門車輛進行年度檢審,安排貨運車輛的營運繳納及二級維護。
2.公司車輛全部配備劃分給公司各業務部門,各分公司作業務用車,各業務部門經理本人作為部門車輛管理責任人,或者制定專人作為本部門的車輛管理責任人,負責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使用檢查工作,并承擔安全駕駛和使用管理的責任。
3.綜合部和車輛管理責任人,經常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4.綜合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部門機動車輛的技術狀況,明確責任,及時安排車輛檢修。確定車輛維修項目、內容、費用、檢驗修理后車輛技術狀況,并統一進行費用結算。(附車輛維修申請表及維修申請流程)
5.本部門確因工作需要,需向其它部門借用或換用車輛作為臨時使用,通過綜合部協調并征得借車部門經理同意,辦理借用手續后方可使用,不得亂抓亂開。使用完畢后,應清洗干凈完好無損了辦理移交。未辦理借用手續,私自動用車輛者,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6.雖持有駕駛證,但未經批準同意駕駛公司車輛人員,不得動用駕駛公司車輛,否則按無證駕駛處理,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7.未經公司領導和綜合部批準,不得將公司車輛外借他人駕駛,學車人員不得用公司車輛練習駕駛,嚴格禁止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未經批準同意不得私自開車外出,開車回家。否則每次罰款200元。如有違章或肇事行為,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并處以1000-20xx元罰款。
8.如果公司員工要借車私用,必須征得總經理批準,辦理借用手續方可使用。
二、機動車輛的運行規定
1.本公司所有駕車人員經應持有相關合法證件,符合駕駛車輛的條件,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本公司制定的機動車輛使用管理規定,自覺遵守公司規定制度,加強工作責任心,做到安全駕駛。
2.駕駛人員出車前必須認真填寫《車輛出車記錄表》,如果當事人沒有填寫《車輛出車記錄表》,一經查實,每次出以100元罰款。
3.各部門各分公司每月車輛出行記錄表,必須報綜合部存檔備查。
4.駕駛人員出車前,須認真檢查車輛油、水、電、燈光、喇叭、輪胎、制動等項目內容,冬季出車應提前進行啟動熱車,確保車輛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態和上路行駛條件。否則,由此造成的車輛損壞、違規處罰由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5.駕駛人員應當愛護公司機動車輛,根據車輛保養操作有關規定,注意車輛的保養維護,檢查各部位技術狀況。經常清洗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內、車外、貨箱以及引擎的清潔)以維護公司的企業形象。
6.駕車人員發現所駕車輛存在故障應立即向車輛管理責任人匯報,雙方共同檢查確認,提出具體維修處理意見及方案,在綜合部的指導下送往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果當事人明知車輛有故障,不作匯報,不進行檢修,由此造成車輛發生較大損壞,發生安全事故的,由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并處以200元罰款。
7.駕車人員出車歸來,按規定停車位置停放車輛。出車在外應選取安全位置停放車輛,不能在危險路段或不準停車路段停放車輛。離開車輛時,要認真檢查車門、玻璃是否關好。坡地停車要輪胎打掩,載有貨物時要考慮車上貨物是否安全,作好汽車防盜安全工作。
8.駕車人員晚間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精神狀態,不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如酒后駕車造事被公安機關處罰羈留期間,公司一律按曠工處理,由其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酒后駕車,雖未被公安機關查處,但公司得到舉報或知曉情況后,仍將對酒后駕車者處以100元罰款。
9.綜合部在了解車輛存在故障,有可能對安全構成威脅的情況下,未對部門經理、車輛管理員和駕車人員提出建議、警示,致使部門車輛出車造事,對綜合部處以200元罰款。相反,綜合部已經提出建議忠告,而部門經理、車輛管理員或駕車人員堅持讓故障車輛上路行駛并且發生事故造事者,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500元罰款。
10.下班后無業務需要,嚴禁車輛外出,一經發現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如造成交通事故,所以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本人全部承擔。
三、機動車輛的維修規定
1.公司所以機動車輛的保養維護由綜合部統一調度安排,必須填寫《車輛保養維修報修單》經審批后方可送往指定的修理廠家進行維修,中修或大修項目綜合部有權指定或責成該駕駛員全程跟蹤監督修理過程,對一般較小故障的處理解決,有權調派公司的維修人員自己動手解決。若違反以上規定或不聽從調派,對相關人員處以500元罰款。
2.機動車輛在外發生故障,駕車人員應及時向公司車輛管理責任人和綜合部反映匯報,共同協商解決辦法,并按要求進行維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在外發生維修費用。(加氣補胎,零星小修外)
3.綜合部負責建立機動車輛維修保養技術檔案,詳細記載車輛廠牌型號、購車日期、行駛里程、保養等級、維修情況、主要換件情況、各車輛維修費用統計等情況,建立祥實的電腦檔案,以便清楚地掌握各機動車輛的運行情況,組織安排有效的定期保養,督促各駕車人員進行二級維護以及各類定期保養。
4.駕車人員應隨時保證車輛隨車工具的齊全完備,保證備用輪胎隨時可用,如需補充,更換,須經過安排有效的定期保養,督促各駕車人員進行二級維護以及各類定期保養。
5.綜合部與部門經理(車輛管理責任人)定期不定期對車輛進行技術狀況、車容、車貌進行抽查,檢查。如檢查發現被檢查車輛多次出現:
A輪胎氣壓不合標準;
B冷切液、電瓶電解液、制動液、潤滑油量不足;
C燈光不全;
D車容衛生差;
E車身廣告破損;
F車輛帶病運行等。
公司根據檢查結果對車輛管理責任人進行警告或處以100元罰款。
四、機動車輛的肇事處理規定
1.機動車輛發生下列行為均作為肇事處理范圍:
A、汽車相撞或與它種車輛相撞,致雙方或一方有損害傷亡者;
B、汽車撞及行人、牲畜、路旁建筑物、樹木及其他物品致有損害傷亡者;
C、汽車行駛失慎傾倒、傾翻致人員或車輛有損害傷亡者;
D、汽車行駛遭受意外的事變,如公路、橋梁、隧道突然崩塌等,致或車輛有損害傷亡者。本條款所指損害,包括足以致使本公司遭受任何經濟損失及請求保險理賠。
2.肇事發生后應立即保護現場、急救傷患、盡量尋找目睹現場證人、證據。立即報警,同時向保險公司進行報案。發生重大損害事故,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立即電話通知公司(總經理、行政辦公室、部門經理、車輛管理責任人)。
3.機動車輛發生肇事(包括擦、掛)必須向公司車輛管理責任人及行政辦公室匯報并詳細說明情況。必須在三日內提交肇事報告書,報告事故發生的經過。詳細說明造事時間、地點、氣候條件、道路情況、造事原因,以及采取何種措施,處理結果如何、損害情況、傷亡情況。必須如實報告,如有隱瞞事實真相者,一經查實,公司將對造事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并取消當月績效評獎資格。對造事后不按規定提交造事報告書的駕車人員,取消年度獎勵資格。
4.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造事責任人經法院判決緩刑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考慮留用。經法院判決徒刑者,公司予以解雇除名,并責令賠償造事應付的經濟損失。
5.肇事后畏罪潛逃者,除請司法機關緝辦外,公司予以解雇,并責令賠償承擔造事的賠付金額。
6.行車肇事責任判明后,責任屬于對方車輛或行人的過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不是公司公務出車造事,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肇事責任屬本公司駕車人員與對方駕駛員或第三者共同過失的,按照各方應負責任的比率共同分擔。
7.肇事責任屬于本公司駕駛員時,其賠償款項由保險公司負擔。若報保險公司全部賠付的,為教育員工,根據駕駛員責任大小,損失輕重,公司給予過失駕駛員每次100-500元的經濟處罰。但若因肇事賠償金額超過保險金額,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將視情節輕重,須由駕駛員本人承擔10%-50%。同時取消當月績效評獎資格。
8.機動車輛的肇事修復理賠工作由公司綜合部,責任人車輛管理員和造事責任人共同進行辦理。
五、其他規定
1.操作工程機械設備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造成損害及傷亡者,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2.違反本規定的各種違規行為所給予的經濟處罰,各種肇事責任所給予的經濟處罰以及賠償承擔的金額,均由公司行政辦公室開具處罰通知書,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簽字后,報送財務部進行扣款,并將公司處罰通知書送達本人。
3.各部門機動車輛全年考核標準:
(1)車輛出車記錄表;
(2)車輛維修保養報修單;
(3)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4)車輛狀況;
(5)無責任事故。
4.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各部門車輛管理責任人進行考核登記,將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獎金的依據,年底給予保險金額10%的獎勵對于工作不負責任,愛護車輛,安全行車的駕車人員,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對于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不必要損失浪費,發生重大損害傷亡事故的駕車人員,視具體情況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辭退處理。
5.凡本公司持有駕照的員工,在取得公司批準同意駕駛公司機動車輛前,必須認真學習本管理規定,認真遵守執行。
6.本機動車輛使用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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