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精選2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1
一、專間的管理應做到“五專”: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消毒設施。
二、專間工作人員工作時應嚴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傳遞食品時從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進行;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并應有詳細記錄。
三、專間應為獨立隔間,專間內應設有專用工具清洗消毒設施和空氣消毒設施,專間內溫度應不高于25℃,宜設有獨立的空調設施;專間入口處應設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的`通過式預進間,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應設有相應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設施。員工專用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應有洗手消毒方法標示;水籠頭宜采用腳踏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四、專間不得設置兩個以上(含兩個)的門,專間如有窗戶應為封閉式(傳遞食品用的除外);專間內外食品傳送窗口應可開閉,宜設為進貨和出貨兩個,大小宜以可通過傳送食品的容器為準,并有明顯標示。
五、涼菜間、裱花間應設有專用冷藏設施,需要直接接觸成品的用水,還宜通過凈水設施。
六、專間以紫外線燈作為空氣消毒裝臵的,紫外線燈(波長200-275nm)應按功率不小于1.5W/m3設置,紫外線燈宜安裝反光罩,強度大于70μW/cm2;專間內紫外線燈應分布均勻,距離地面2m以內;工作前要打開紫外線燈進行紫外線消毒30分鐘以上,然后對工作臺進行消毒。
七、專間的面積應與就餐場所面積、供應就餐人數相適應;工作結束后,清理專間衛生,工作臺無油漬、污漬、殘漬,地面衛生清潔。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2
一、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臵于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3
一、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二、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
三、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并有明顯標識。
四、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于5分鐘。
五、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六、消毒后餐具專柜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臵,保潔柜應有明顯標志,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七、餐具消毒應有記錄、存檔備查。
八、餐飲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飲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記。餐飲器具保潔設施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九、餐飲器具使用前應按《餐飲器具清洗消毒推薦方法》的規定洗凈并消毒。
十、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十一、消毒后餐飲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十二、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十三、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十四、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十五、盛放調味料的容器應定期清洗消毒。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4
一、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并現場查驗產品一般衛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
二、從固定供貨商或供貨基礎地采購食品時,索取并留存供貨基地或供貨商的資質證明,與供貨商或供貨基地簽訂保證食品衛生質量的合同。
三、從食品生產企業或批發市場批量采購食品時,按照生產批次向供貨商索取符合法定條件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復印件并經供貨商簽字或蓋章。非批量采購食品時,索取購物憑證。
四、采購食用農產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五、采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索取購物憑證。采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索取購物憑證。
六、采購食品添加劑時,查驗該產品獲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食品衛生許可后購買,并索取購物憑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1、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檢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檢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銷售生鮮食品的,查驗檢驗檢疫等上市憑證資料是否相符。
2、對進入商場、超市、食雜店懸掛“總經銷” “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并將文書復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檢驗記錄制度。
二、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
3、食品索證索票后,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三、進銷貨臺賬制度
1、食品批發商建立食品進銷臺賬制度,零售商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
2、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3、批發商銷貨時按照市局下發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憑證格式為二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臺帳),第二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帳)。
4、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供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時復印或掃描備案。銷售生鮮食品的認真做好進貨臺帳記錄和票據粘貼。
5、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四、質量自檢制度
1、經營生鮮食品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建立食品質量檢測室(臺)、為主開展生產、蔬菜等食品的檢測工作。
2、設置食品質量檢測崗位,配備兩人以上專(兼)職食品質量檢測人員,購置必要的檢測設備,自行開展質量檢測。
3、通過檢測,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經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并將檢測結果及時存檔上報轄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
4、在市場、超市內設立公示牌,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3、確定受理后,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并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復印存檔。
4、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后,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將企業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屬于本單位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6
一、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及時清理銷毀。
三、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一)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二)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
(三)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7
一、學校食堂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二、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的食品樣品應采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五、
五、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留樣人。
七、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8
一、設立事故專職人員、規定人員職責,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處臵小組。負責食品安全的登記、上報和反饋;現場調查;原因分析;采取控制措施;作出處臵決定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應經常瀏覽查閱國家有關食品安全信息網,及時注意當前有關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如有接到或發現食品安全的有關信息后,處臵小組立即按要求仔細詢問有關情況,填寫情況記錄,提出初步控制意見,情況比較嚴重的要立即上報食品安全管理的有關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人員調查、核實、處理。
四、在知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報告衛生、質檢等部門,并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要求,作出階段性報告。
五、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報告后,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到達現場進行調查處理,采取下列措施:
(一)、協助衛生機構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二)、立即停止有關食品的采購、食用,對可疑中毒食品及有關食品工具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三)、積極配合衛生、食品監管部門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四)、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證據證明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采取下列臨時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其所有物品。
2、封存被食用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在取得食品監督部門的`同意后,再及時清潔消毒。
六、總結分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訓、認真反省,按有關要求進行整改,并提出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七、加強有關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加強有關物件的清潔消毒。
八、嚴格檢驗,做到不合格、不衛生的食品不采購、不食用。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9
一、根據“按需購進,擇優選購”的原則,依據市場動態、庫存結構及質量部門反饋的信息編制購貨計劃,報經理批準后執行。要建立供銷平衡,保證供應,避免脫銷或品種重復積壓以致過期失效造成損失。
二、嚴格執行本店制定的保健食品購進程序,確保從合法的本店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三、要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法定資格、經營范圍和質量信譽,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時會同質量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現場考察,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協議書應注明購銷雙方的質量責任,并明確有效期。
四、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簽訂的購貨合同必須注明相應的質量條款。
五、質量管理部門要做好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核工作。向供貨單位索取加蓋企業印章的、有效的'《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和樣品實樣,執行《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核制度》。
六、購進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購進記錄保存至超過保健食品有效期五年,但不得少于五年。
七、嚴禁采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衛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
(2)無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10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1.1、制定本店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1.2、制定本店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1.3、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1.4、組織本店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1.5、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6、對本店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1.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1.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2、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2.1、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2.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堅持落實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2.2、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2.3、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2.4、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2.5、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2.6、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2.7、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3、食品采購管理制度
3.1、食品采購登記
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2、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3.3、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3.4、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3.5、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4、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4.1、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2、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作。
4.3、應當建立健全本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4.4、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4.5、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5、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5.1、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5.2、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5.3、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5.4、平日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5.5、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5.6、工作時嚴禁吸煙。
5.7、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5.8、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5.9、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5.10、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打噴嚏。
5.11、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5.12、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6、食品倉庫衛生崗位責任制
食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冷藏貯存:0℃至-10℃條件下貯存 2 冷凍貯存:0℃至-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1、貯存基本要求:清潔衛生,通風干燥,無鼠害
2、食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3、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 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3)食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11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愈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崗。
4、公司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后,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發,注意個人衛生。
7、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12
一、為維護本企業質管部門在質量控制、管理中的權威,確保質管人員正確行使否決權,確保食品經營法制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業質管部門負責對預包裝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工作的質量屬性予以確認,并行使質量否決權,企業領導要堅決支持質管部門的質量裁決。
三、質管部門對以下情況予以否決,并相應決定改進或糾正措施:
1、對未辦理首營企業、首營品種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經評審決定取消某供貨方供貨資格和停售其預包裝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的,供貨方被吊銷執照的,作出更換供貨方或停止采購的決定。
2、對被國家吊銷批準文號或通知回收封存的食品予以否決,作出停售和追回的`決定。
3、對所購預包裝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超出本企業經營范圍或供貨方經營(生產)范圍的予以否決,作出停購、封存、停售或追回的決定。
4、對經質量驗收不合格或有質量疑問、質量爭議的食品,作出拒收或抽檢的決定。
5、對在儲存、養護、出庫復核和售后發現的質量問題,在確認后予以否決,作出停售和召回的決定。
6、對在執行質量制度定期檢查或質量內審中發現不合格項目予以否決,作出限期整改和復查的決定。
7、對違反質量管理制度和程序而致秩序混亂,造成差錯的人和事予以否決,作出限期整改的決定。
8、對違反勞動紀律和道德規范而致的工作質量、服務質量問題予以否決,作出教育整頓的決定。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13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方可上崗,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并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離開工作崗位時,要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工作服及工作帽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干凈。
4、必須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常洗澡、換衣、修剪指甲、洗發,做到個人儀表整潔。
5、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中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6、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凡是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7、食品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應當組織單位參與食品經營的'員工開展食品安全的培訓活動,做到培訓有計劃(培訓計劃書),召開有記錄(簽到表、影像資料),每年培訓不得少于 40 個小時。
8、食品安全培訓應當重點圍繞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日常經營的各種規范制度開展。
9、從業人健康證在有效期止 30 日前辦理新的健康證明。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14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嚴格的食品過程與控制制度,對不合格食品以及法律禁止經營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采取銷毀措施予以處理,保障消費安全。
2、經營過程中,對不合格產品執行退市制度,包括:
(1)發現其生產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造成損害而主召回的食品;
(2)定時開展產品質量抽查確認并公開的不合格食品;
(3)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而要求緊急退市的食品;
(4)經營者主動對上柜食品進行清查而發現的過期變質食品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
(5)消費者反映已經發生危害后果的食品;
(6)國家法律規定應予以退市的其他食品。
3、食品經營者發現應予以退市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及時撒柜,予以銷毀,或者退回供貨單位,主動將其退出流通領域。
4、食品經營者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應當在營業場所內公示,并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通知購貨人立即停止銷售、食用,負責將該食品召回、銷毀。
5、食品經營者應加強對其經營食品的跟蹤服務和管理,對發現的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在停止銷售同時、及時通知供貨商,并向有關監督部門報告。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15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以下簡稱市場主辦者),應當增強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履行管理責任。
一、經營者入場資格審查。
應當認真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相關資料。
對材料不完備、不具備食品經營資格的,應當禁止其入場經營。
市場開辦者應當與場內食品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和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應暫停或者取消其入場經營資格。
建立食品經營者健康檔案,定期組織經營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應取消其經營資格。
發現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二、建立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應當建檔記載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等信息,建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監督經營者嚴把進貨關。
設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時公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三、認真履行管理責任。
1、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自律制度;
2、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其他包裝標識;
3、監督經營者不得對食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虛假宣傳;不得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食品;不得銷售“三無”、變質過期、有毒有害食品;不得銷售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及“貼牌”食品;
4、為食品經營者提供保證食品衛生、食品安全的經營設施和經營環境;
5、協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清查和處理退出市場的不合格食品;對發現進場交易有重大問題的食品,及時報告和協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
6、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及不合格食品的下架處理、召回、退貨協議;
7、督促經營者主動為消費者出具信譽卡,作出公開的質量承諾;
8、定期對入場銷售者的進貨查驗記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入場銷售者建立并切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9、定期檢查食品經營者的食品進、銷、存情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陳列場所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10、對入場銷售的食品,應簽訂“場廠掛鉤”、“場地掛鉤”協議而不簽訂的,或者不嚴格審核有關資質證明等材料出現問題的,將其清除出場。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16
1、保健食品出庫必須經發貨、復核并加蓋質量“未見異常”專用章等手續方可發出。
2、保健食品按“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出庫。如果“先進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現矛盾時,應優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則.近期是指接近失效期。
3、保管人員應先對“銷售單”的`內容準確審核,而后按照“銷售單”取貨完畢后,交復核人員復核,復核員應根據蓋有財務章的銷售清單核對購貨單位、品名、規格、生產廠商、數量、批號、有效期等項目內容,并檢查包裝的質量狀況,核對無誤后,方可出庫。出庫應當填制《保健食品出庫記錄》,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與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庫復核:整件保健食品出庫時,應檢查包裝是否完好;拆零保健食品應按逐批號核對后,由復核人員進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發貨時應注意:盡量將同一品種的不同批號或規格的產品拼裝于同一箱內;若為多個品種,應盡量分劑型進行拼箱;若為多個劑型,應盡量按劑型的物理狀態進行拼箱;液體制劑不得與固體制劑拼裝在同一箱內。
6、下列保健食品不準出庫:過期失效、霉爛變質、蟲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內包裝破損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瓶簽(標簽)脫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種;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的;懷疑有質量變化,未經保健食品質量管理人員明確質量狀況的品種。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17
1、發現經營的保健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并協助保健食品生產者執行保健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保健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保健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要求的保健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3、對儲存中發現有質量疑問的保健食品,應立即將營業場所陳列和庫存的保健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及時通知質量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4、對近效期的保健食品,應按月填報“近效期保健食品催銷表”;對不合格保健食品應單獨存放,專帳記錄,并有明顯標志。
5、對消費者投訴的質量問題,應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時間予以處理,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負責人,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18
1、企業應建立一支專業的售后服務隊伍,負責解答和處理顧客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注意事項以及質量問題的咨詢和投訴。
2、售后服務部應建立售后服務檔案,對顧客提出的'意見和處理結果予以登記,定期匯總上報企業相關部門。
3、定期開展用戶訪問,積極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反饋客戶質量查詢或投訴信息,并落實相關質量改進措施。
4、對消費者投訴的質量問題,應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時間予以處理,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企業主管負責人。
5、營業場所內應設立顧客意見本、服務公約、服務電話和行業主管部門投訴電話,便于消費者監督。
6、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應積極予以采納,并予以感謝
7、制定便民服務措施,提供義務咨詢、免費送貨上門等服務提高顧客滿意度。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19
1、生產人員上班前15分鐘到車間主任處簽到,不得代簽。
2、全體員工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作好本職工作,有事提前請假,不準遲到、早退、離崗、串崗。
3、生產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和戴戒指,勤洗手、勤洗澡、勤理發、勤換衣服。
4、各工序操作員按規定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鞋靴、工作帽、和口罩,工作服必須罩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口罩必須罩住口鼻,必須定時洗手消毒,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必須定期清洗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靴出車間。
5、車間內的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不得飲用;需要飲水時到車間指定飲水處,用自備杯子飲水,不得用生產用瓶子飲水。
6、不得將與生產無關的用品帶入車間,禁止在生產場所吸煙、進食,更不準在車間打鬧及進行其他有礙制水衛生質量的活動。
7、上班前、下班后打掃環境衛生,并用紫外線殺菌燈對車間空氣、工作服、工作帽,各殺菌消毒30~60分鐘,垃圾雜物桶必須帶蓋,垃圾雜物及時清出車間。
食品經營許可證制度 20
第一條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包括: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三條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第二條所列的食品,應停止銷售,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
(二)將標識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退回供貨方
(三)將質量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市場開辦者或者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的質檢、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五)食品經營者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應當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消費者退貨。
第四條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經營者在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
第五條堅決杜絕未按照規定采取退市措施、在責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者名義上退市實際改頭換面繼續銷售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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