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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課考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網課考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網課考勤管理制度 1
為了保證我校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維護勞動紀律的嚴肅性,形成良好的校風、教風,使我校考勤工作有章可循。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后勤人員由校長辦公室考勤,中學部教師由中教處考勤,小學部由小教處考勤。
二、考勤實行每天簽到制與當日領導隨時檢查相結合。
三、實行坐班制。
1、每天上午第一節至第四節課,下午第一節至第三節課為坐班時間,第一節課預備鈴前必須簽好簽到薄,值勤領導認真檢查記錄當日考勤情況。
2、上午第四節課,無課和無工作安排的教師,可提前15分鐘離校。下午第三節課后,無其它工作安排的教師可離校。
3、不得代人簽到,否則對代簽人予以20元罰款,同時對缺勤者予以處罰,簽到后應及時到辦公室,否則作遲到和曠班處理。
4、嚴禁私自調課,一經查出按曠班處理。
四、遲到、早退、曠課、曠班
1、遲到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集會)
2、早退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集會)
3、曠課一節扣款30元,曠工半天扣款30元,有課的重復計算,依此類推。
五、請假手續
1、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必須到教導處登記,一天以上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按批假權限審批后方可離校。
2、所有請假的必須到李主任處登記,并通知教導處。
六、批假權限
教師請假一天以內由教導處登記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兩天以內由值日領導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行政領導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七、請假類別與相關規定
1、法定假:婚假七天,晚婚假十八天;
女方產假兩個月,晚育產假四個月零兩天,男方七天;
喪假五天(直系親屬)路途遠所用時間核定后另加,未盡的法定假按上級規定執行,不扣款。
2、進修假:
教師進修學習請假,必須有函授學校或組織單位的正式通知或學習考試安排,不扣款。
3、坐班假:
教師請假半天以內且不需要調課為坐班假,教師每月坐班假請6節不扣款,每次不超過三節;需代課的坐班假每節扣款2元,當月由教務處核消。
4、事假:
教師請事假兩天以內不扣款。一學期累加3—7天之內扣款10元/天,超過部分按20元/天扣款。
5、病假:
病假需有市級(或本礦)以上醫院證明,銷假時需要有住院發票作證明。一學期病假七天以內不扣款,8—30天每天扣5元,30天以上每天扣10元,扣完除工資外的.學期工作量及有關獎金福利為止。
7、護理假:
護理對像必須是教師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子女)住院(縣級以上醫院)治理。護理時間:每學期10天(含節假日)護理假。護理假超出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八、出差:
教師因公出差,按上班處理,但事先必須和考勤領導、教務處打招呼。
九、以上扣款每月結算一次,扣不完部分在工資中扣減。
十、滿勤獎(含開會)
一個月滿勤者30元,未出滿勤者全扣,每月兌現。
十一、對考勤情況每月由教務處小結一次,每月校辦公室公布一次,學期累計計入教師檔案,以備教師評優、評先、晉級時作參考依據。
十二、本制度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級文件辦理,未盡事宜,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本制度從本學期執行。
網課考勤管理制度 2
為了加強學校的管理,規范教職工的教育教學行為,增強教師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及其處理
㈠、請假類別
1、事假:因事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或培訓等,可請公假。
4、產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職工,產假為90天;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懷孕在四個月以上七個月以骨流產的給假四周,七個月以上者給假六周;產假期滿因病需繼續治療且有醫院證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術的給假兩周。
5、婚假:教職工結婚給假一周。
6、喪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給假一周,如假期滿需繼續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㈡、批假權限
1、兩天以上(包括兩天)請假由校長批準。連續請兩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長批準。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長批準。
3、臨時假由教導主任批準。
4、會議請假由主持會議的相關領導批準。
㈢、請假手續
1、凡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條,并按請假類別交驗相關證明,經批準后生效。
2、有事必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不許他人代為請假,因病或因緊急事故確屬來不及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者,可托親屬代為履行請假手續(電話,過后補辦手續)。
3、除緊急事故或不得己情況外,各類會議原則上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按事假半天對待。
4、事假必須提前一天請假。
5、請假批準后,必須將請假條交教導處,請假期間內工作任務或內容安排告知相關領導。假期期滿后,須及時返校銷假。臨時假銷假不及時按告知銷假的時間為準。
6、學校根據需要可查閱請假者病歷、檢驗相關證明,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準假,并視其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份,誤工時間按曠職處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
3、產假、婚假、喪假,不扣款。
4、遲到、早退一次(以簽到、會議點名為準),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簽到者;每次雙方各扣0.5分。
5、會議、活動請假一次,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計請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學校發放考核資金,當年職稱考評不能評為優或良,不能評為先進。
6、學期設全勤獎100元,臨時假不超8次(每次臨時不超1小時,超1小時按2個臨時小假,超了3小時,按半天)。
二、曠職及其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手續,但未批準而擅自離校者,按曠職處理。
2、請假到期不按時辦理銷假和續假手續,又不按時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曠職處理。
3、教職工曠職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職工曠會一次,科任老師無故曠課一節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輔人員工作具有階段性,平時請假按正常對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體上班的教職工實行坐班制,不得隨意離崗。
2、全體上班教職工須按時簽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對各類請假或曠職人員,按請假和曠職時間的多少,在考評結果中扣除相應的分值。
4、考勤結果實行月匯總制,由教務主任匯總,每月公布一次。
5、對出全勤的教職工在年終考評中給予適量加分。
網課考勤管理制度 3
一、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實行坐班制。
2、不無故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必須準時到校。
3、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一般情況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填寫統一印制的《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因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應盡快按規定補辦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4、請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須主管部門主任請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請假);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包括三天),必須向分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向校長請假,并提前兩天以便學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請假一周以上,應報請科教體育局批準。
5、請假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辦存底,一份交教研組長考勤,由教研組長交總務統計。
6、病假憑醫院證明;函授學習請假憑面授通知;對婚假、產假、喪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師的照顧,按有關規定執行。
7、假期期滿應及時主動向批準部門銷假,否則,視同超假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應主動、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8、不存在補假,工作時間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便離崗,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得擅自離校,如有違者按曠工處理。確實需要請假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出校門必須出示出門條,否則門衛不予出門。(出門條是用于出門辦事,出門條使用一次不得超過半天,不能代替請假條)
9、病、事假條必須分管領導或主管部門領導簽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辦法
絕大多數教職工都能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但仍有極少數教職工,出門不出示出門條,無故遲到、早退等,為嚴明紀律,做到一視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簽到制,早上、下午負責簽到同志提前20分鐘到崗,本著認真負責態度進行工作,一視同仁,禁止代簽(代他人簽到的.發現一次,扣代簽人5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每次扣考勤獎5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扣10元,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以內扣15元,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扣25元,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累計不夠扣的再從福利中扣除,(檢查早退現象一般采取不定時抽查,抽查時間一般為下班前20分鐘開始)。
3、對于中途溜號情況,一經發現,半小時以內每次扣20元,一小時以內每次扣40元,一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每次扣80元,以次類推。(不定時進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職工按上述時間計算。)
4、遲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簽到的教職工到校后應立即補到,并按第2條款內容執行。
5、教職工大會一般不得缺席,確有特殊情況應向學校領導請假,無故缺席一次扣20元,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扣5元。
6、曠工半天扣除半個月職務津貼;半天以上1天以內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扣兩個月職務津貼;2天以上上報區科教體育局,按教科體育局意見處理。
7、不論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調好課,每缺一節課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因缺課造成后果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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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嚴格工作紀律,提高辦學質量,獎勤罰懶,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特擬此制度。
一、全體教師必須以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特殊事,不得耽誤工作。
二、有事必須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后方能離校,所誤工作應及時補上。教師請假,由學校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杜絕教師請假后無人上課或造成工作失誤等現象。
三、學校領導公正合理地執行考勤制度,全體教職工根據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不同分別歸納為按課時量計算考勤。
1、學校值周行政實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師日平均課時計算考勤(包括所任課時)。
2、政治業務學習、學校黨、政、工、隊、研等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每次按2課時計入考勤。
四、假的類別
1、事假:有特殊事請假,必須有假條,并經學校領導批準,值周、值日教師登記,調整安排好工作后離校者作事假處理。
2、病假:有鄉鎮以上醫院證明,但必須由本人或他人及時向學校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準喪假一周,由學校安排課時;一周以上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4、婚假、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因公出差計公假。公假以日計考勤。
6、遲到:上課鈴響后進教室的為遲到。5分鐘后作缺曠一節處理。
7、早退:下課鈴響前下課的計早退一次,計缺曠一節。
8、缺曠:無故不上課者,先離崗后補手續者,請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曠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40元。
2、事假3天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內,每節扣活津貼30元;超過一周的.超過部分按缺曠計算。
3、病假3天以內,每節扣活津貼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一周以上每節扣活津貼30元;如需住院治療按有關規定執行。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員獎金,并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并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后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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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維護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秩序,提高在線開放課程教學質量,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的若干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線開放課程類型主要為我校在各類教學平臺為學生開設、選用的通識選修課;我校教師自建的在線課程;我校教師利用教學平臺,改造、使用的在線課程等。
第三條在線開放課程教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大規模在線開放課程、小規模專有在線課程、視頻公開課、資源共享課、純在線教學、線上線下混合式教學、翻轉課堂等。
第四條在線開放課程應符合社會發展形勢,結合我校辦學理念特色,契合人才培養目標定位,考慮與線下課程互補互促等。不得選用“刷課”問題頻出、課程質量低劣、管理服務落后,被教育行政部門列入“黑名單”平臺的在線開放課程。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學校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在線教學活動。開展在線、線上線下混合式課程建設與管理,負責對教學單位所開的課程進行審核、備案、排課、教學質量監督和考試組織管理等工作,將在線課程納入日常教學管理,做到線上與線下課程同管理、同要求。
第六條教學單位對在線教學管理負主體責任。對在線課程實行意識形態審查、內容審查和質量監督,確保課程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符合科學性、適用性要求。組織教師和學生有序開展在線教學,及時掌握在線教學過程中師生反饋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在線教學管理,保障在線教學運行。
第七條任課教師對在線教學管理負直接責任。更新教學內容,豐富教學手段,規范課堂秩序,增強教學實效。任課教師確定后原則上不能更換,確需更換的須經所在單位核準,報教務處審批。
第八條教學單位和任課教師要加強學生誠信宣傳教育。規范學生學習和考試行為,不得采取如“刷課”“替課”“刷考”等不正當手段進行學習及成績獲得,維護教育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強化在線課程的過程性考核和考試監管。根據課程教學實際,結合平臺監測工具及大數據分析,綜合評判學生學習狀況,加強幫扶指導,對違規違紀行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三章教師管理
第十條教務處和教學單位組織教師參加在線教學技能培訓,促進教師掌握先進方式方法,提升教學技能水平。
第十一條教學單位組織和指導任課教師結合學生實際情況和教學平臺功能,根據課程性質、教學特點制定適合本課程的在線教學方案。同時,要及時更新課程內容,確保在線課程質量。
第十二條在線開放課程主講教師及教學團隊應按教學大綱要求,加強學習組織和課業輔導,實施完整的教學活動。校內教師開設的全程線上教學課程,須另外開展線下答疑輔導,次數不少于線上課時的1/4。
第十三條嚴肅教師教學行為,對造成教學事故的在線課程教師或課程負責人,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四章學生修讀
第十四條學生應按照學校選課要求,通過教務系統修讀在線課程,簽署在線學習誠信承諾書。根據課程和任課教師的要求,遵守課程學習紀律,認真完成在線學習的各項任務,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應學分。
第十五條學生嚴禁出借個人賬號給他人使用;嚴禁通過非法軟件或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術服務等方式獲取學習記錄和考試成績;嚴禁任何形式的“刷課”“替課”“刷考”行為;嚴禁在考試過程中和考試結束后,以任何形式傳播課程考試內容及答案。
第十六條學生在學習和考試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根據學校有關管理規定,取消該課程成績,視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相應處分,并記入學生檔案。對參與組織“刷課”“替課”“刷考”并構成違法行為的學生,將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質量保障
第十七條針對在線教學的特點,完善教學質量監控與督導的內容與方式,保障在線教學效果和學生在線學習質量。
第十八條教學單位要督查所有開課課程教學資源、在線教學平臺等準備情況,對在線課程的教學材料進行審查把關,組織好本單位教學工作,對教學質量進行監控與督導。
第十九條教務處加強校網絡教學平臺管理,組織在線教學巡查督導,開展課程教學質量過程監控,統計分析校網絡教學平臺相關數據,及時進行教學效果分析。
第二十條學校優化完善教育信息化建設,加強網絡教學平臺管理,優先從列入教育行政部門“白名單”的網絡教學平臺中選用學分課程。
第六章安全防控
第二十一條廣大師生應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強化網絡安全法治教育,增強網絡安全防范意識。學校教務、學工、信息化、安保等部門要協同加強安全風險防控,共同打造清朗的網絡空間和健康的`育人環境。
第二十二條任課教師對因開展在線教學建立的微信群、QQ群等負有管理責任,要嚴格實行身份驗證和實名入群制度,嚴格核實所有成員身份,杜絕陌生人隨意入群現象。如遇網絡安全突發事件,任課教師應立即固化證據,實施預案處置,并及時報告所在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
第二十三條學生參與在線教學活動,應遵守國家和學校關于學生行為規范的有關規定,尊師重教,言行自律,不參加與課程無關的活動,不討論與課程無關的內容,不發布與課程無關的信息。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錄課,更不得將視頻、課件、資料等分享給他人或提供給其他網絡平臺謀取利益。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本科生在線開放課程的教學管理。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網課考勤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維護線上教學秩序,規范線上教學活動,保證線上教學效果,全面提升線上教學質量,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的若干意見》以及自治區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線開放課程及教學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大規模在線開放課程(MOOC)、小規模專有在線課程(SPOC)、視頻公開課、資源共享課、純線上教學、線上線下混合式教學、翻轉課堂等;課程平臺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樹、東西部課程聯盟、超星、中國大學MOOC、學堂在線、優課聯盟等上級管理部門推薦認可平臺。
第三條在線開放課程分為引入課程和自建課程。課程根據開課單位分別由學校和相應學院(部)進行管理。(一)引入課程是指國家智慧教育平臺、中國大學MOOC、智慧樹等上級管理部門推薦認可的在線教學平臺上的優質課程。供全校學生修讀的引入課程,開課單位為學校;供單個學院(部)學生修讀的引入課程,開課單位為學院(部)。
(二)自建課程是指獲得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學校或學院立項,教師團隊或個人自主建設的在線開放課程,開課單位為學院(部)。
第四條學校將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納入日常教學管理,做到線上與線下課程同管理、同要求。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學校統籌規劃全校線上教學活動,開展線上、線上線下混合式課程建設與管理,負責對各開課單位所開課程進行審核、備案、排課、教學質量監督以及考試組織管理等工作,確保線上教學質量。
第六條開課單位對線上教學課堂管理負主體責任,組織教師和學生有序開展線上教學,及時掌握線上教學過程中師生反饋的意見和建議,多措并舉保障線上教學運行;加強線上教學管理,推進線上及線上線下混合式課程建設。
第七條任課教師對教學課堂管理負直接責任,規范課堂秩序,豐富教學手段,更新教學內容,增強教學實效,及時將優秀的線上教學課程轉化為線上或線上線下混合式教學成果。
第三章課程和教師管理
第八條開課單位應對線上開放課程的內容實行嚴格的意識形態審查、內容審查和質量監督,確保課程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符合科學性、適用性要求。不得選用內容陳舊、服務質量差的在線開放課程。對選用的在線開放課程配備課程負責人,全面負責課程教學管理與服務,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加強學生違紀行為認定與處理。
第九條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及各開課單位組織教師參加各級各類線上教學技能培訓,使教師掌握方法、提升技能。開課單位組織、指導任課教師結合學生實際情況和教學平臺功能,根據課程性質、教學特點制定適合本課程的線上教學方案。
第十條任課教師課前充分準備,將學習資料發布到教學平臺,及時通知學生預習;制定應急備用教學方案并在開課前告知學生,以確保在教學平臺無法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仍能順暢開展教學活動。
第十一條各二級學院(部)組織學生進行各級各類線上學習技能培訓,使學生熟練掌握在線學習的.方式方法,并制訂相應的學習計劃,做好線上學習準備。
第四章教學過程管理
第十二條任課教師必須堅持始終堅定正確政治方向,恪守《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任課教師在線上教學各環節中遵守法律法規和學術規范,傳播優秀思想文化和專業知識,充分滲透“滴灌式”教育理念,挖掘“三全育人”功能,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課程思政建設,發揮好課程的價值引領作用。
第十三條任課教師認真撰寫課程教學大綱、教案和教學日歷等教學材料,圍繞課程教學目標和課程標準(教學大綱)要求,結合課程性質和教學特點,合理分配學時,有效利用線上優質資源,并結合線上線下實際開展教學活動,積極探索線上教學新方法、新手段;強化線上教學全過程管理,課前、課中、課后三者并重,注重提升線上課堂的教學質量與效果;加強線上授課各環節教學設計,通過互動討論、在線測驗、問卷調查等形式調動學生積極參與教學活動;課后及時填寫教學反饋,總結線上教學經驗;根據學生的意見反饋及時調整教學方式,持續提升線上教學質量。線上教學過程應具有可追溯的學生在線學習記錄。
第十四條任課教師要制定與線上教學模式相適應、面向在線學習全過程的課程考核模式,合理設置在線學習時長、課堂互動表現、練習/作業/測驗/考試等多元考核評價體系與指標權重,在開課第一周公布在線學習紀律和課程考核要求,充分調動學生在線學習熱情,綜合考察學生在線學習成效。
第十五條任課教師要積極利用課程平臺功能開展課程互動,教學活動過程要可追溯。課程實施混合式教學,線下學時安排原則上不少于總學時的50%,線上教學學時安排原則上不少于20%。
第十六條學校對造成教學事故的線上課程教師或課程負責人,將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第五章學生修讀要求
第十七條學生根據課程表及任課教師的要求,認真完成在線學習的各項任務。
第十八條學生應服從任課教師的管理,課前主動預習課程學習資料,課中認真聽講、積極參與在線互動交流,課后按時完成教師布置的學習任務;本著對自身學業負責的態度,積極發揮個人主觀能動性,充分利用優質在線課程資源開展自主學習,深度閱讀,獨立思考,積極交流。
第十九條學生嚴禁出借個人學習賬號給他人使用,嚴禁通過非法軟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術服務等方式獲取學習記錄和考試成績的“刷課”“替課”“刷考”等行為,嚴禁以任何形式傳播課程考試內容及答案。
第二十條學生在學習和考試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學校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嚴肅處理,取消課程成績及補考機會,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并記入學生檔案。對參與組織“刷課”“替課”“刷考”“等行為并構成違法的人員,學校將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檢查及督導
第二十一條學校及開課單位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對線上教學活動各個環節進行檢查與評估,推動教育理念更新,促進課程資源建設,深化課堂教學改革,保障線上課堂教學質量。
第二十二條任課教師要自覺接受檢查評估,協助配合檢查評估人員進入教學平臺或教學群開展線上聽課;在教學過程中積極開展即時性評價和自我評價,不斷提高線上教學水平。
第二十三條任課教師要嚴格規范學生學習過程和考試監管,要將學生學習過程和參與情況納入成績考核中。學校負責安排監考教師,在考試中通過人臉識別、雙機位等技術手段強化考試監督。
第二十四條充分發揮學生教學信息員等學生骨干群體參與信息搜集和質量反饋的積極作用,加強教師與學生、學校與家庭之間的溝通,促進線上學習效果提升。
第七章安全防范
第二十五條廣大師生應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加強安全風險防控,提高知識產權意識。教師承擔網絡安全防護責任,學生依法依規自律參與,共同打造清朗的網絡空間和健康的育人環境。
第二十六條強化網絡安全法治教育,增強網絡安全防范意識。對因開展線上教學而建立的微信群、QQ群、釘釘群等在線群組,任課教師負有管理責任,要嚴格實行身份驗證和實名入群制度,嚴格核實所有成員身份,杜絕陌生人隨意入群現象。如遇網絡安全突發事件,任課教師應立即固化證據,清理相關人員出群,并及時報告開課單位。開課單位和有關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及時處置上報。
第二十七條學生參與線上教學活動,應遵守國家和學校關于學生行為規范的有關規定,尊重教師,舉止文明,上課期間不參加與課程無關的活動,不討論與課程無關的內容,不發布與課程無關的信息。充分尊重教師的知識成果,未經教師許可,禁止在課堂上錄課,更不得將視頻、課件、資料等分享給他人或提供給其他網絡平臺謀取利益。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適用于包括所有開展線上教學、線上線下混合式教學、翻轉課堂等線上教學的有關教學活動。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網課考勤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省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維護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秩序,提高在線開放課程育人實效,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的若干意見》(教高〔202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高校實際,現就加強高校用以認定學分的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教學規律,深化高等教育教學改革,主動適應學習者個性化發展和多樣化學習需求,加強在線開放課程平臺運行監管,推動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促進優質教育資源應用與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三條本實施辦法適用范圍為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適用對象為高校、教師、學生及在線開放課程平臺。
第二章 高校主體職責
第四條健全管理機制。高校是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制定本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實施辦法,建立激勵保障、質量保證機制,強化建設主體的自我管理機制。規范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工作,建立并規范課程選用、教學、評價、督導和學分認定等管理制度,將在線開放課程納入日常教學管理,做到線上與線下課程同管理、同要求。
第五條嚴格選用管理。各高校要對選用的課程實行嚴格的意識形態審查、內容審查和質量監督,確保課程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符合科學性、適用性要求。不得選用內容陳舊、服務質量差的在線開放課程。
第六條規范學分認定。高校要探索建立多元化學習路徑和學習成果的認定機制,制定在線開放課程學分認定辦法,規范明確學分認定的課程范圍、數量、標準和程序,嚴格學分認定流程管理。
第七條注重應用共享。堅持應用驅動、建以致用,整合優質教育資源和技術資源,實現課程和平臺的多種形式應用與共享,促進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制度創新,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三章 教師的職責與管理
第八條課程責任教師。高校要對選用的在線開放課程配備課程責任教師,全面負責課程教學服務與管理,加強學生誠信教育。課程責任教師應是高校正式聘用,具有豐富教學經驗和較高學術造詣的教師。課程責任教師應當配合在線開放課程主講教師及教學團隊的教學活動,加強學習組織和課業輔導,強化課程考核監督管理。
第九條主講教師及教學團隊。在線開放課程主講教師及教學團隊應按照教學大綱要求,實施完整的教學活動,并及時更新課程內容,做好在線服務,確保課程質量。支持和鼓勵教學名師、知名專家主講在線開放課程。課程團隊成員均應在教學一線長期承擔本課程教學任務,團隊結構合理、人員穩定。在線開放課程需配備必要的助理教師和現代教育技術人員,能長期在線服務課程建設,承擔課程內容更新、線上輔導、線上答疑等教學活動。
第十條規范教師教學行為。嚴肅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紀律,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預防和減少教學事故的發生。對造成教學事故的在線開放課程教師或選課高校責任教師,由其所在高校根據教師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教學事故處理辦法等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一條創新教學方式。注重探索以學生為中心的課程教學組織新模式,構建教與學新型關系。積極探索課程教學新方式新方法,探索利用在線討論、競賽、辯論、問答等方法,推廣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教學。
第十二條規范課程內容。堅持立德樹人,能夠將思想政治教育素材內化為課程內容,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循教育教學規律,體現現代教育思想。反映學科最新發展成果和教研教改成果。無危害國家安全、涉密及其它不適宜網絡公開傳播的內容,無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內容。
第十三條教師管理和考核。高校要建立在線開放課程責任教師、主講教師及教學團隊管理制度,完善教師教學考核辦法,強化教師教學工作職責。加強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培訓,提升信息素養、提高現代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的能力。
第四章 學習規范與考試紀律
第十四條加強在線學習管理。強化學生在線學習過程監管,嚴格在線學習規范與學習紀律。強化學生誠信教育,學生應當按照其所在學校選課要求,通過教務系統選修在線開放課程,簽署在線學習誠信承諾書,遵守課程學習紀律。課程責任教師要積極與課程平臺溝通,準確收集學生學業數據、科學分析數據、有效利用數據,讓數據為教學服務。課程責任教師可通過線上座談、問卷調查等方式,及時掌握學生學習情況,有針對性地解決學生在線學習中的問題,不斷提高學生在線學習的參與度和獲得感。
第十五條嚴格在線考試管理。高校不得將在線開放課程考試完全交由在線課程平臺等第三方負責。嚴肅在線開放課程考風考紀,借助信息技術手段提升考試綜合管理能力,加強考試監督,實現考試信息的即時、全面掌控。探索完善在考試中通過人臉識別、雙機位等技術手段強化考試監督。嚴禁通過非法軟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術服務等方式獲取考試成績的“刷考”行為,嚴禁以任何形式傳播課程考試內容及答案。
第十六條嚴查違紀違規行為。健全學生違紀行為認定與處理辦法,學生在線學習過程和考試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由涉事學生所在高校根據學生管理規定、學生紀律處分管理規定等,取消課程成績,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第五章 課程平臺管理
第十七條在線開放課程平臺須按照《中國互聯網管理條例》等規定,完成有關的備案和審批手續,確保平臺安全保護等級不低于第三級。
第十八條在線開放課程平臺要切實履行課程服務和數據安全保障的責任,完善在線開放課程建設工作流程、質量審核和管理制度。平臺對未經高校審查并正式推薦的課程不得受理,達不到基本規范要求的.課程不得上線。
第十九條嚴格遵守國家網絡安全管理規范,確保意識形態安全、信息內容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運行服務等安全。
第二十條課程平臺運行服務。課程平臺要根據高校教學需求,積極探索開發新的教學功能,向相關高校及時準確提供學生學習數據和課程運行數據等。要充分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依法依規對身份認證、課程內容、討論記錄、學習數據實施監控,有效識別“刷課”“替課“刷考”行為,發現“刷課”“替課”“刷考”的學生,應當予以記錄并通報學生所在學校。
第二十一條落實課程學習過程監管制度。省教育廳對省級在線開放課程教學過程實施大數據監測。提供學分課程的平臺必須向高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與服務平臺提供開放用戶身份數據,開放課程訪問數據、學習行為數據以及相關運行數據,便于教育行政部門對課程質量和教學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第二十二條嚴格落實課程平臺“黑白名單”制度。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能提供學分課程且監管規范、課程質量高、管理服務好的平臺進入“白名單”,“刷課”問題頻出、課程質量低劣、管理服務落后的平臺列入“黑名單”。高校必須從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政務網站上公布的被列為“白名單”的平臺上選用在線學分課程。
第六章 質量管理和激勵
第二十三條選課高校要對在線開放課程實施多維動態評價,通過網上監測、使用評價、年度檢查等方式對其在線運行、教學效果進行跟蹤和評價。通過監督強化課程的運行、維護和更新,實現常態化、安全化運行,促進課程建設質量和使用效益不斷提高。發揮學生評課積極作用,重視聽取學生在課程學習中的體驗感受和建議意見。
第二十四條高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在線開放課程建設和管理激勵政策,引導教師積極參與在線開放課程的開發、建設、應用和推廣,吸引教師、學生使用在線開放課程。高校對被選用的在線開放課程主講教師及團隊、配備的課程責任教師予以計算工作量。
第七章 協同聯動管理
第二十五條省教育廳牽頭負責本省高校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和監督學校落實主體責任,與省級網信、電信主管、公安、市場監督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信息共享,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治理。
第二十六條網信部門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研判意見,依法對“刷課”APP和違法售賣課程的平臺、賬號進行處置。
第二十七條電信主管部門依法處置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違法違規“刷課”網站和APP。
第二十八條公安部門依法打擊利用黑客手段提供有償“刷課”服務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十九條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職責查處相關違法違規市場經營活動。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職業教育以及高校舉辦的學歷繼續教育在線開放課程教學管理參照實施。
第三十一條本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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