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消防管理制度[熱門]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宿舍消防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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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消防管理制度1
一、宿舍管理安全制度
1、宿舍管理員應負責對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2、宿舍管理員每天應到學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內抽煙、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并向消防安全負責人匯報。
3、值日宿舍管理員在熄燈后,應對男、女生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
4、值日宿舍管理員如沒認真履行職責,發生責任事故者,宿舍管理員應負直接責任并接受處理,值日領導、教師負連帶責任并接受處理。
二、廚房、食堂倉庫消防安全制度
1、照明電路如老化,電路出故障,炊事員和倉管員要及時向總務處分管領導報告,由總務處分管領導指派水電管理員及時排除故障。
2、燃燒用煤應堆放在遠離灶門口的`地方,木柴等其它點火物不準堆放有灶門口。總務處分管領導應負責檢查督促。
3、午間、晚上飯菜煮熟后,炊事員應認真檢查,及時清除煤渣,在確保無火源的情況下,方可離開,炊事班長要負責檢查。
4、總務處分管領導要經常下廚房檢查,發現有違反本制度者,應及時教育處理并向校長匯報。
5、炊事員如不遵守本制度,被檢查發現者,每次扣發工資人民幣伍拾元。
三、教師宿舍區消防安全制度
1、居住在教師宿舍樓的教職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內擅自牽接電路,使用電爐。
2、使用煤氣灶者,應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沒有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3、住校教職工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的情況與年度考評掛鉤,發生事故者應直接負責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
4、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將經常到教師宿舍區、學生宿舍區檢查消防安全落實情況并作記錄。消防安全領導組履行職責情況將與年度考評掛鉤。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2
目的:為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入住
1. 本公司員工可根據各自情況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權審核員工是否適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 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準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如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進行登記。
3. 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4. 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的房間和床位,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換床位、房間。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違反者,公司將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最高可取消入住資格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 所有住宿員工因事退房或離職時,到企管部辦理取消住宿手續,并交清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在正式離職之日起的2天內在企管部或宿舍長人員的陪同下搬離宿舍。
6. 每晚門衛22:00準時鎖公司大門。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員必須在警衛室的《外出人員登記表》登記,并由門衛簽字批準后將大門鎖好。
二、宿舍規定
1. 嚴禁在休息時間22:00-06:00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等,影響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須關燈。
2. 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除手機充電器之外,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熱管、電爐、電飯煲、電壺、電暖器等其它家用電器。凡發現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視為正在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予以罰款。
3. 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哄鬧事。
4. 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有毒、易燃、易爆、兇器、武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5. 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
7. 嚴禁無故擺弄和自行移動消防器材。
8. 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9. 最后離開宿舍的員工必須將燈管、門窗關好。
10. 嚴禁飼養任何動物。
三、衛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宿舍長由住宿舍的員工推舉并報公司同意后產生,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 申報日常維修, 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床位, 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衛生大掃除等。
2. 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宿舍長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衛生值日員,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3. 公司辦公室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安全、衛生等方面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衛生死角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處理完畢。對檢查中連續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全體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四、物品管理
1. 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后與宿舍長進行確認,確認文檔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2. 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
3. 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
4. 宿舍內非私設施,未經宿舍長批準,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從工資中作價扣出。
5. 宿舍內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禁止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貼、亂掛、亂涂、亂畫,禁止私自鑿洞、打釘、拉線等。
6.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后,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系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匯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
五、除原價賠償外,違反以上任何一項規定罰款50-500元/人次。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20xx-3-1起執行,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監管,并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修改和補充完善。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3
為改善宿舍樓教職工生活環境,保障教職工生活的安全與健康,強化宿舍樓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安全管理制度
1、 為落實鎮江市教委安全管理條例,入住學校宿舍樓的教職工必須與學校簽訂《宿舍樓入住協議書》,所有在住教職工必須遵守《宿舍樓安全、消防、衛生管理制度》并盡相應的安全義務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 各住戶不得將自己的房間、床位轉租、轉借,不得隨意留宿校外人員,確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報告樓長或學校辦公室登記。私自轉租轉借校方收回其住房。
3、 住戶加強防火、防盜、防毒的安全意識,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自家的品的嚴格看管,廚房門鑰匙不得隨意外借,廚房無人時要隨手鎖門,確保飲食安全。
4、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人走關窗鎖門。
5、 樓道內不準堆放雜物、私設爐灶、私改線線路、私拉電線、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和焚燒物品。
6、 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拴掛蚊賬。
7、 不準私自使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設備,不準拆卸水暖設備、電器設施。遇有壞人侵擾、偷竊破壞,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二、 消防管理抽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住戶房主為第一責任人。
1、 樓內的消防水龍、滅火器等各種防火設施,除專管人員任何人不得隨意損毀,挪動。各廚房配備的消防器材四周不準堆放雜物,確保防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2、 樓內嚴禁亂拉電線,私設灶臺,不準使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3、 各住戶必須保證防炎通道暢通,嚴禁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4、 各住戶不準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備,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氣設備上拴掛蚊帳。
5、 各住戶使用煤氣罐,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使用完畢,必須關好煤氣,保證安全。
6、 各住戶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采取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通報學校綜治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案人姓名及派人一到路上迎接消防車。
三、 衛生管理制度
1、 各住戶保持門前清潔,不亂扔雜物,樓道內只準放一個內有垃圾袋的`垃圾紙簍或小垃圾箱,垃圾袋裝滿后自覺丟在樓外的垃圾車內。
2、 各住戶使用的廚房、水房要經常打掃,不積存生活垃圾,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
3、 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離走鎖門關窗,及時關閉水龍頭,確保安全。
4、 不得在走廊內亂潑水,亂倒飯菜,亂仍雜物;不得往樓外潑污水及雜物;不得在墻上亂涂亂畫;不得在廁所內隨地便溺,便后沖水,手紙投簍。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4
一、機構和人員組成
成立學工部學生宿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宿舍消防安全的綜合協調和指揮督查等工作。小組組長學工部部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部長擔任,成員包括科長、副科長、各樓棟樓棟長和管理員。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學生宿舍事務科負責。
二、消防安全制度
1、學生要養成安全用電、用水的良好習慣,愛護用電設施,服從宿管部門工作人員管理,杜絕火災隱患發生;
2、學生宿舍樓內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分區制度,責任區(樓棟)負責人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采取措施,并通過消防安全通道緊急疏散;
3、嚴禁私自占用消防管道和損壞公共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工作程序;
4、學生嚴禁在學生宿舍室內生火做飯、違章用電、使用高能電器以及私拉亂接電線;
5、嚴禁攜帶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險品進入學生宿舍;
6、學生宿舍內禁止吸煙,嚴禁在宿舍內焚燒紙張、燃放煙花爆竹,按照正常的'作息時間休息,熄燈后嚴禁點蠟燭,以免引發火災;
7、因違章用電或其他人為原因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三、消防水槍、水帶操作規范
1、使用程序
⑴打開防火栓門,取出水帶、水槍;
⑵檢查水帶及接頭是否良好,若有破損嚴禁使用;
⑶向火場方向鋪設水帶,避免扭折;
⑷將水帶靠近消防栓端與消防栓連接,連接時將連接扣準確插入滑槽,按順時針方向擰緊;
⑸將水帶另一端與水槍連接(連接程序與消防栓連接相同);
⑹連接完畢至少2人握緊水槍,對準火場(勿對人,防止高壓水傷人);
⑺緩慢打開消防栓閥門至最大,對準火場進行滅火。
2、使用與維護
⑴使用和存放時,應避免摔、撞和重壓,以防變形而裝折困難;
⑵連接之前,應認真檢查滑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砂粒等雜質須及時清除,以防裝折困難、密封不良;
⑶存放時注意避免與酸、堿等化學物品等接觸,以防金屬件腐蝕和橡膠密封圈變質。
3、注意事項
⑴用消防栓滅火至少3人,2人握水槍,1人開閥;
⑵防止水槍與水帶、水帶與閥門脫開,造成高壓水傷人;
⑶使用消防栓應先檢查是否斷電,斷電后方可進行施救;
⑷使用消防栓救火,盡量避免消防水流向樓梯。
四、手提滅火器使用規范
1、滅火操作
⑴手提滅火器,先將滅火器上、下翻轉幾次,將干粉筒內的干粉抖松;
⑵扯去鉛封,拔出保險銷,立于離著火點的有效距離處;
⑶手握膠管,將噴嘴對準火焰根部,按壓使干粉噴出,適當擺動噴嘴,使噴霧橫掃整個火焰根部并逐漸向前推移;
⑷如遇多處明火,可移動位置射著火點,直到火焰安全熄滅,以免復燃;
⑸滅火后,抬起滅火器壓把,即停止噴射。
2、注意事項
⑴滅火時,不可沖擊液面,以免飛濺;
⑵滅火器一經開啟,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氣、裝粉后才能保證使用;
⑶使用時若遇干粉噴不出情況,應慢慢擰松蓋,讓氣粉噴出。
五、消防檢查范圍
⑴消防栓每月查看是否堵塞、閥門是否靈活,發現問題,及時聯系維修;
⑵消防通道每周查看是否暢通、有無堆積雜物,通道門、鑰匙是否齊全完好。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5
一、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巡查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二、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情況。
4、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四、用火、用電管理: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定期對用電器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養老院內嚴禁使用明火。
五、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對全體職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培訓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逐級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應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能夠達到“四懂” “五會”的要求。 “四懂”即懂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火災措施、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懂火場逃生方法。“五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會開展消防宣傳。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6
一、消防主管負責單位各階段消防安全工作的計劃編制、檢查落實和總結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二、專兼職消防員嚴格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記錄應用黑水筆填寫且不得潦草)。
三、專兼職消防員堅持對責任區進行巡回巡視檢查,每小時巡視檢查次數不得少于1次,同時配合安全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夜班須對單位內部和外圍進行消防巡查1至2次。
四、消防主管每日(公休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重點部位的設備、電、水路等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每班次監督檢查不少于3次(接班以后和班中及下班以前)。
五、專兼職消防員嚴格按照巡查五要素(嗅、聽、看、幫、說)及巡查規范做好單位巡查工作,專兼職消防員可單獨或在安全員的配合下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巡查。
六、專兼職消防員巡查過程中不得任意離開本單位,在班前二小時內和班中不得飲酒,任何時間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七、消防主管在巡視和檢查工作過程中,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治安隱患等必須追查到底,同時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上報有關部門和人員,不得隱瞞和草率處理。
八、為確保單位消防安全和規范有序的工作環境,應著重對本單位重點防火部位及相關責任區進行如下各項的日常性消防監督檢查:
1、防火間距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2、防火卷簾門運行狀態是否良好,其下有無放置物品;
3、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無被挪作他用;
4、消火栓被家具或雜物遮擋情況,是否影響使用;
5、責任區內是否有人吸煙,員工及廠商駐場人員勸阻義務是否盡到;
6、有無私拉亂接電線或違反電器安裝、使用規定的現象;
7、裝修廠家是否有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
8、責任區是否有違章動火用火現象;
9、下班后用電器是否關閉,電源是否切斷;
10、責任區內有無非使用中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存放;
11、防火安全隱患死角存在情況;
12、毗鄰商場外部有無搭建臨時建筑物,是否存在防火隱患;
13、毗鄰商場的垃圾場中的可燃垃圾一旦著火有無對商場造成危害的可能;
14、商場建筑內外各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等是否有損毀或缺少的情況;
15、違反消防安全的其他行為及現象。
九、專兼職消防員對發現存在的違反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規定的行為有權責令當即改正;對當即不能改正的,要下發《防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限內督促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十、對火災隱患進行及時、有效的整改是防止火災發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對火災隱患整改提出以下要求:
1、消防主管要將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商場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通過檢查發現隱患和電工、保安員、樓層在工作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一并匯總并出具《防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每周報總經理辦公室進行立案,由安保部主管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整改方案,執行單位應按要求限期整改結束。
2、在整改過程中由單位安全部指定人員負責監督消防整改實施的全過程。
3、整改結束后,由商場安保部指定人員負責對整改部位進行檢查、驗收,直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整改結束后屬于當地消防監督部門發出的整改通知,由單位辦公室發文通知其對消防整改進行復查。
4、整改完畢,通過驗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方可銷案。
5、單位各部門和各廠商對消防整改工作應給予積極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和拖延整改工作的進行,發現上述行為的,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商場所在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有關規定依法追究責任或責令停業。
十一、罰則:
1、消費者違反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和損失的,應以勸說和教育為主,并責令當場改正違章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請示單位領導處理或送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遇有廠商進出貨或談生意等特殊情況下偶爾無意存在的違反一般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和現象,應靈活處理;對廠商在裝修過程中或單位建筑長期存在的防火隱患要堅持原則,一抓到底。
十二、根據不同時期的火災特點,制訂相應的預防措施。
十三、制定滅火作戰計劃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加強與友鄰單、位互防聯動合作。
十四、對商場員工、廠商駐場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十五、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訓練,做好消防安全宣傳工作,主動與各部門之間進行溝通與合作。
十六、協調與主管上級機關及轄區中隊的業務聯系,多頭并舉、齊抓共管,在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改進消防工作。
十七、認真學習和鉆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能及管理水平。
十八、完成單位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7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商場市場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商場市場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商場市場應當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專業人員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二、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商場市場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四)經營戶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五)員工、經營戶掌握消防知識的情況;
(六)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
(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整改。
三、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商場市場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小時開展一次,并明確巡查人員和部位;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發電機房、變配電室、營業廳、廚房、可燃物品倉庫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六)營業結束后應當檢查是否遺留火種,是否切斷非必要的電源、氣源。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強消防設施管理。商場市場應當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出具維保記錄,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
自動消防設施的各種聯動控制設備應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系統應當設在自動狀態,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啟動開關應當處于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五、嚴格消防控制室管理。商場市場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員應當持有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在值班期間嚴禁脫崗、擅離職守。
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在明顯位置張貼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應急處置程序。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警后,應當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確認火災后,立即確認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并立即啟動單位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
六、設置消防安全標識。商場市場的消防設施及器材應當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走道與營業區之間應當設置明顯的界線標識;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當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當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七、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所有員工、經營戶應當懂得本場所、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商場市場應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員工上崗、轉崗前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商場市場內應當以圖文、廣播、電子廣告屏等多種形式對顧客進行消防安全提示。
八、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設有消防控制室且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商場市場,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可聯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九、制定預案并開展消防演練。商場市場應當制定本單位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商場市場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演練;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商場市場的每個經營或其他功能區域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當明確每班次、每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
十、禁止行為。商場市場應當嚴禁下列行為:
(一)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的建筑、場所;
(二)違法新建、改建、擴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違規使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員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筑;
(三)違規搭建雨棚、連廊等臨時建(構)筑物;
(四)營業時間動火施工;
(五) 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
(六) 外墻門窗、陽臺處設置柵欄、架空管線、廣告牌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七)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
(八)生產或違規儲存、經營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九)在火災和爆炸危險的區域內吸煙、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燃放煙花爆竹;
(十) 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十一)商場市場內敞開式的食品加工區使用明火,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氣;
(十二)違規設置員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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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并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設備和設施。
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1.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使用電腦的人員需至hrm部登記,并得到允許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6.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7.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里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8.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對于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并結合產生后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9
全體學生應自覺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員對學生宿舍防火檢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項:
1.宿舍生管、管理員、樓層長、寢室長和學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識、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救火、會組織人員疏散。
2.學生宿舍內的消各類滅火器均屬宿舍消防設施,嚴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內消防設施。
3.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使用各種家用電器,不得亂接亂拉電源線和私接電源保險,嚴禁使用電爐。
4.不得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酒精爐。
5.不得臥床吸煙,嚴禁點蠟燭學習。
6.嚴禁學生在宿舍存放、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鍋、電熱杯、熱得快、電吹風、電夾板等禁用電器,嚴禁學生在宿舍內私拉電線。
7.樓梯、走廊和陽臺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各種物品。
8.發現他人違章用火、用電或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9.了解消防知識,掌握簡易的滅火方法,發生火災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在確認不會傷害到自己時,使用滅火器撲救初起火焰。
凡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并視情節給予處分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為員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第二條 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寢室長每月2日前,須核對本宿舍住宿人員及宿舍內的所有餐廳財產報宿管員,再由宿管員報餐廳辦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4.寢室長有義務向酒樓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第三條 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 的形式報宿管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1次,宿管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填寫夜歸證明單。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管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兩次者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造成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 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相應的`處分。
第五條 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0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第六條 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飾品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元,次。
第七條 管理規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餐廳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餐廳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2.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3.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4.宿舍內嚴禁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11
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一、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門窗,切斷宿舍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或總電源。
二、生活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運營部負責人,負責生活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發生。
四、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五、保證宿舍內用電安全,嚴禁宿舍員工私接電源、私拉電線插座,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以免引起電線過載,造成短路失火。
六、禁止私自開啟配電箱,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等。
七、禁止私自挪用、開啟、玩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在火警時刻正常使用。
八、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下穿過或與可燃物接觸。
九、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空調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十、23:00以后需自覺熄燈,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聚眾賭博活動,色情活動及吸毒等的違法行為,違者將上報公安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十一、保管好自己財物,不在寢室存檔大量現金,手機、電腦等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財物失竊。
十二、生活區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十三、火警:119匪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12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保障黃記煌各公司員 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并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設備和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1、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禁宿舍員工私拉電線插座及使用電飯鍋、電炒鍋、電熱水等電器,以免引起電線短路失火、。嚴禁宿舍員工做飯, 并使用明火照明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如果遇特殊條件需要使用的,由餐廳經理申報人力資源部,并得到允許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5、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6、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里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7、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9 、員工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10、 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品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11 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手賭局、賭資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對于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并結合產生后果的輕重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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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指導老師和各班班主任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對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好則。應對所管理的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二、生活指導老師、各班班主任每天應到住宿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內抽煙、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并向值周行政匯報。
三、值周行政、老師,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在熄燈后,應對男、女生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師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認真開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識教育,讓住宿生盡快適應在校集體生活,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寢室公約》。
五、注重發揮班隊干部、寢室長的作用,管理好學生在宿舍就寢情況,維持就寢紀律,確保就寢安全。發現問題要及時給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匯報,以便在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宿舍內的照明開關要有專人負責,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開關好室內的燈。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商場消防安全管理, 保護國家財產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商場,除遵守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外,還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商場是指經銷百貨、 服裝、五金交電、日雜土產、副食、糧油、書刊及其他商品的室內場所。
在本市舉辦展覽展銷活動,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條市公安消防局是商場消防安全的監督機關。市和區、縣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具體實施商場消防監督檢查、火災原因調
第五條商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依法對其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
(二)組織制定、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三)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培訓;
(四)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根據本商場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方案,定期進行演練;
(五)組織維護、管理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
(六)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整改火災隱患;
(七)組織職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八)根據營業場所規模及經營商品的火災危險性,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并向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六條商場的電工、 焊接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工及從事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的操作人員應經公安消防機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七條商場應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 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了解本崗位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掌握滅火基本方法;
(二)發生火災時,能及時報告火警,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第八條商場營業場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置明顯"禁止吸煙"標志;
(二)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其正常使用;
(三)柜臺售貨區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3米,次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四)柜臺外不準堆放商品;
(五)敞開售貨區應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
(六)疏散樓梯間、地下商場應選用不燃材料進行裝修;其他允許使用可燃材料進行裝修的,應做阻燃處理;
(七)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防煙樓梯間前室、疏散通道和防火卷簾門的下方,不準設置柜臺或堆放任何物品;
(八)安全疏散門、樓梯、通道應設有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備,應急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九)每日停止營業后,應對營業場所進行防火檢查,做好自查登記;
(十)值班人員應進行消防安全巡邏檢查;
(十一)不準留宿無關人員。
第九條商場出租場所、 柜臺或從事聯銷活動應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消防責任。
第十條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售貨區與經營其他商品的售貨區之間,應設置防火分隔。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不準同柜臺出售。
第十一條商場電氣設備的`安裝、 使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電氣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安裝、檢查、維修;
(二)電氣設備選型和安裝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
(三)商場的照明線路與營業性線路應分別設置,商品的測試、維修的電源必須是營業性電源,禁止超負荷用電;
(四)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護裝置;
(五)配電設備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可燃物品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0、5米;
(六)未經商場有關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設備;
(七)霓虹燈的變壓器、日光燈的鎮流器及高溫燈具應設置在非燃結構上,并采取隔熱、散熱保護措施;
(八)停電或停止營業后,應切斷營業性電源。
第十二條商場內臨時安裝電氣線路,應由商場負責人批準,必須采用絕緣套電纜,使用完畢應及時拆除。
第十三條商場營業場所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 需動用明火的,須經商場負責人批準。用火前應清除周圍可燃雜物,配備滅火器材,有專人監護。用火后應清理用火現場,清除火災隱患。
第十四條商場的配電室、木工室、辦公室等非營業場所,應根據火災危險性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第十五條商場應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配備相應種類、數量和有效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明顯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商場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消防給水、火災報警、自動滅火、防火門窗、防火卷簾、防排煙等設施,并定期檢查、維修。
第十七條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商場, 應按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如期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的,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對違反本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消防機構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
宿舍消防管理制度1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吉林省消防條例》,我院對學生宿舍特規定如下:
一、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扯電線、私接燈具和電源插座等,嚴禁使用一切電爐子、電褥子等電熱器具,違者按規定給予沒收。
二、宿舍內嚴禁動用明火、燒水、做飯等,不準點燃蠟燭、蚊香,不準焚燒廢紙、垃圾,如有違反,按規處罰。
三、宿舍內嚴禁吸煙、喝酒、賭博等行為,如有違反,從重處罰。
四、宿舍內嚴禁外人留宿,如有學生親屬探視需住宿,上報醫務科批準。
五、愛護消防設施和器材,維護醫院公共財產和基礎設施。
六、以上條款如有違規,一律罰款50—200元。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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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11-19
公司宿舍的管理制度11-17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1-18
(實用)宿舍管理制度11-19
宿舍衛生管理制度11-28
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