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用[15篇]](/pic/00/d6c6b6c805_6136d9e1db7f1.jpg)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并保證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
3、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總結、評比、獎懲安全生產工作。
4、督促檢查并考核公司各崗位責任人的安全生產工作。
5、啟動并組織實施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認真進行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安全員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協助經理做好分管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對經理負責。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定工作計劃、方案、措施,做好階段性工作總結。
3、負責對安全生產各環節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提出預防措施,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整改。監督車輛、設施、設備的安全使用,落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4、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資料的歸檔、上報。
5、組織召開每月的安全例會,定期開展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
從業人員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制度及操作規程,對應急運輸要服從政府或交通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各種證件要齊全有效,隨車攜帶,并持證上崗,按時參加安全例會和安全培訓、教育學習活動。
3、按時嚴格執行車輛的保養維護、檢驗制度,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合格達標。
4、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要及時準確的進行報告。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為了促進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于全國各類煤礦企業。
三、煤礦企業必須建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滿足下列規定:
(一)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
(二)內容具體,責任明確,能夠對照執行和檢查,嚴格管理措施,有針對性、可操作;
(三)對違反制度的各種行為有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和責任追究辦法;
(四)所引用的依據及適用范圍和時間明確,表述規范,條款清晰,能確保相關人員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發布,并確保其能夠約束涉及到的部門和人。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內容的具體要求。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按照崗位、職能、權利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各級負責人、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要將企業、部門或單位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逐項分解,逐級落實到各崗位和人員。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要明確安全辦公會議的召開周期、內容、主持人和參加人員。安全辦公會議必須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會議應當有完整的記錄,載明議定的事項、決定以及落實的人員、措施和期限。會議記錄、紀要應納入檔案管理。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應依據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或階段安全生產目標,并將指標逐級分解,明確責任、保證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穩定的安全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統、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安全投入資金要專款專用;煤礦企業應當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明確檢查標準、檢查周期、考核評級獎懲辦法、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應保證煤礦企業職工掌握本職工作應具備的法律法規知識、安全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明確企業職工教育與培訓的周期、內容、方式、標準和考核辦法;明確相關部門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職責和考核辦法;明確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計劃,確定任務,落實費用。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應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礦井在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隱患;明確事故隱患的識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標準;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隱患治理的責任和義務。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應保證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額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地監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程、標準、規范等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礦井“一通三防”的裝備、管理情況;明確安全檢查的周期、內容、檢查標準、檢查方式、負責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對檢查結果的處理辦法。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應按“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落實處理,并將結果進行通報及存檔備案。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要確定各類工程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術審批的內容、程序、標準、時限、審批級別;審批人員職別和資格,編制、審核、審批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義務。安全技術審批應保證依據充分、正確、內容全面、具體、安全措施可靠,能夠有效指導生產施工、作業和操作。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應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明確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的檢測標準、程序、方法和檢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使用過程中的檢驗標準、周期、方法和校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維修、更新和報廢的`標準、程序和方法。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要明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沖擊地壓、職業危害等主要危險,有針對性地分別制定專門制度,強化管理,加強監控,制定預防措施。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生事故后的上報時限、上報部門、上報內容、應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必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獎罰對應;明確獎罰的項目、標準和考核辦法。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明確入井人員禁止帶入井下的物品和檢查方法;明確人員入井、升井登記、清點和統計、報告辦法,保證準確掌握井下作業人數和人員名單,及時發現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員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要涵蓋從進入操作現場、操作準備到操作結束和離開操作現場全過程的各個操作環節。要分別制定各工種的崗位操作規程,明確各工種、崗位對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標準,明確違反操作程序和標準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
六、煤礦企業及其所屬單位、部門應制定相關配套的制度,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七、負有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加強對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實施安全監察時,發現煤礦企業未按本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制度內容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八、本規定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解釋。
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保證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規程、制度得到有效實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
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領導。
2.2設備安全課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3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管理內容
3.1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組織機構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3.2公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接受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的監督管理。
3.3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各單位對其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3.4公司各級安全監督機構在履行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同時,應積極探索和推廣科學、先進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產技術。
3.5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及職責
3.5.1公司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各單位的從業人數超過300人的也應設置相對獨立的二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不足300人的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3.5.2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a)從事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任職資格證,人員數量必須按照國家和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配備;
b)專業搭配合理,分工明確,并有各崗位職責規定;
3.5.3公司的安全監督機構由公司行政正職或行政正職委托的行政副職主管。
3.5.4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正職領導人員的任命或者免職,必須及時報中電裝備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備案。
3.6安全監督機構職責:
3.6.1監督各部門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事故預防措施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的貫徹執行,及時反饋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見;
3.6.2監督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的安全狀況;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督通知書,限期解決,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3.6.3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6.4組織編制公司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監督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監督勞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和使用;
3.6.5監督所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的落實;
3.6.6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群眾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原則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見;
3.6.7對安全生產做出貢獻者,提出給予表揚和獎勵的建議或意見;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人員,提出批評和處罰的建議或意見;
3.6.8參與公司規劃、工程和技改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隊伍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3.6.9對發現的重大安全問題,應提出整改要求。
3.6.10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突出和重大問題,向主管領導匯報,并積極向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職能部門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3.7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7.1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b)熟悉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制度等,熟悉本企業的生產過程;
c)身體健康。
3.7.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7.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職權:
a)有權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了解安全情況;
b)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
c)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有權向企業內任何人員調查了解事故有關情況,提取、查閱有關資料,有權對事故現場進行照相、錄音、錄像等;
d)對事故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理有不同意見時,有權提出或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反映;對違反規程、規定、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糾正或越級反映。
3.7.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具有以下義務:
a)在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工作時有維護正常生產秩序的義務;
b)在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時有解釋理由的義務;
c)因事故調查需要向有關人員了解事故情況時,有為當事人保密的義務;
d)對涉及事故單位或部門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時,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e)對隱瞞事故或事故處理不當的行為,有深入調查的義務。
3.8安全生產措施與保障
3.8.1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8.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8.3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圍:
a)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b)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c)安全評價、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d)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體檢;
e)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f)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g)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物品或者活動。
3.9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10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11公司各單位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了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12勞動者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做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13工會發現單位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和改進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3.14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統稱“三同時”)。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3.15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3.16建設項目進行初步設計時,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規定編制安全專篇。安全專篇應當包括有關安全預評價報告的內容,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3.17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施工質量負責。
3.18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作重大變更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19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評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3.20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當報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1公司和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實行分級管理。對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并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2公司和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職業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條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23計量、檢測用的放射源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許可證。
3.24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暫時不能整改完畢的,應當制定具體整改計劃,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檢查及整改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25加強對施工、檢修等工程項目和生產經營項目、場所(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措施費用應當納入工程項目承包費用。
3.26公司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承包單位應當服從統一管理,并對工程項目的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3.27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與器材,定期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并按照規定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3.28建立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安全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監護記錄、危險源管理記錄、安全資金投入和使用記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三同時”審查和驗收資料、有關設計資料及圖紙、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檔案管理制度,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報告、記錄等及時歸檔。
3.29為從業人員配備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使用。
3.30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31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校驗。對超過使用年限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設備,及時予以報廢。對現有設備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3.32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逐步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
3.3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
3.34公司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3.35檢查依據“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實施。檢查分為:
3.35.1經常性檢查:
a)公司各單位的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每天對本班組進行檢查,并填寫《班組安全檢查記錄》。利用班前會、班后會等多種形式,發動群眾進行互查。發現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b)公司各單位的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對本單位檢查一次,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c)安全監督部門負責生產現場的日常安全巡檢,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3.35.2專項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組織,針對公司特種設備、勞保用品、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等進行專門檢查。
b)安全監督部門根據季節特點組織防火、防暑降溫、防寒、防汛等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3定期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配合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b)由公司辦牽頭,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參與,對所屬單位以及重點防范部位進行節假日前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4檢查內容
a)查思想:檢查各級人員對安全的認識,有無忽視安全的思想和行為。即檢查全體員工的意識和素質。
b)查制度: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在生產活動中是否得到了貫徹執行。
c)查紀律:檢查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和各級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d)查領導:檢查安全工作的管理情況。
e)查隱患:檢查在用設備設施、工藝裝備、廠房建筑以及生產作業環境等的隱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3.36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檢查。
3.37當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管理能力。
4、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號)
GB/T 24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中國電力技術裝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20xx]29號)
文書制度文件制度文體制度
文化局制度文化館制度文印室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監控與預警機制,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動態監控及安全預警,加強安全生產動態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交通運輸有關法規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重大風險監控的領導機構。確保重大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安全科具體負責組織對重大風險監控決議事項的實施、日常工作、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重大風險監控領導機構工作職責
1、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制度,開展公司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工作,組織落實重大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等相關工作,防范和減少事故。
2、組織建立應急隊伍,完善應急隊伍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檢查督促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經驗教訓。
4、制定落實公司重大風險源的控制措施。
5、組織編制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安全科重大風險監控工作職責
1、積極參與公司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相關工作。
2、動態監控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對安全生產隱患隨時予以警示或向重大風險監控領導機構匯報,并收集相關資料。
3、根據重大風險控制措施,做好重大風險的'控制工作。
4、積極組織參與應急演練,并做好相關記錄。
5、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重大風險源告知工作。
6、組織對應急物資進行定期檢查,并按照應急預案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
(一)風險監測
1、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防控規定,每季度對安全生產風險進行辨識評估和上報。
2、定期組織對重大風險源進行安全檢查(每月一次),并收集相關記錄。
3、加強對重大風險源的監控,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做好預警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對整改結果查驗。
4、重點部位的重大風險應派專人進行重點監控。
5、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全面辨識,對識別出的重大風險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對重大隱患進行重點監控和限期治理。
(二)風險預警
1、風險預警是指在全面辨識反映安全生產狀態的指標的基礎上,通過隱患排查、風險管理等安全方法及工作,提前發現、分析和判斷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信息,定性定量表示公司生產安全狀態,及時發布生產預警信息,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發生概率及后果嚴重程度。
2、預警條件,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風險預警:設備事故:出現某設備故障、爆炸時;防汛:出現較大雨水時;自然災害:發生自然地質災害、惡劣天氣;出現安全生產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重大節假日:元旦、春節、十一國慶節、五一勞動節等;本行業連續發生一般事故和較大以上事故時;與往年相比事故上升幅度較大;事故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事故控制指標超出;遲報、瞞報、漏報、謊報事故;其他情況。
3、預警要求
(1)由安全科組織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運行情況、隱患隨機抽查、現場檢查,及時進行預警、糾偏。
(2)安全科對安全預警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必要時予以公示。
(3)發出預警后,應立即組織分析和查找公司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有針對性的作出相應安全生產工作布置。
(4)安全生產預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實,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并做好記錄備查。
(三)風險控制
1、依據風險的等級、性質等因素,科學制定管控措施。
2、建立風險動態監控機制,按要求進行監測、評估、預警,及時掌握風險的狀態和變化趨勢。
3、嚴格落實風險管控措施,保障必要的投入,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4、將風險基本情況、應急措施等信息及時告知從業人員和進入風險區域的外來人員,指導、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5、針對公司可能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或完善應急措施。
6、當風險的致險因素超出管控范圍,達到預警條件的,應及時發出預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針對性管控措施,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7、對公司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登記、管控、應急等情況進行總結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8、如實記錄風險辨識、評估、監測、管控等工作,并規范管理檔案。重大風險應單獨建立清單和專項檔案。
9、加大安全投入,積極開展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相關技術研究和應用,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10、對進入重大風險影響區域的從業人員組織開展安全防范、應急逃生避險和應急處置等相關培訓和演練。
11、重大風險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標明重大風險危險特征、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12、將重大風險的名稱、位置、危險特性、影響范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與應急措施告知直接影響范圍內的相關人員。
13、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機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儲備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定期組織預案演練。
14、加強對重大風險源以及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跟蹤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驗證。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確保安全費用能夠維護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安全費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項安全費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圍
第三條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四條公司應單獨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條專項資安全費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項目、職業衛生改善項目、安全教育宣傳、科研方面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六)安全設施、特種設備的檢測、校驗。(七)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三章安全費用提取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國家規定每年應提取安全費用。第七條企業是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計提依據,逐月進行提取,公司按規定提取比例為3%(根據實際情況定),財務部負責安全費用的'提取并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八條財務部負責每月月初向安環部報送安全費用的提取數額,安監部長負責人負責對安全費用的使用進行審批,凡包括上述范圍內的所有支出均可從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費用時必須經安環部負責人審查并加蓋“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專用章”方可交財務部辦理使用手續。
第九條安環部負責對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臺帳,并同時負責向上級部門報送安全費用統計報表及其他要求報送的資料。
第四章使用流程
第十條各部門將本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匯總后報至安環部,主管項目安全生產副經理根據各部門的意見召集總工程師、質檢部、安環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舉行專門會議討論編制安全資金投入計劃。編制安全資金投入計劃時應考慮利用現有的設備和設施,挖掘潛力,講究實效,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與工程進度同步,避免安全生產資金脫節現象。
第十一條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報財務部,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公司分管副經理、經理審批。專項資金根據不同階段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實行分階段使用,原則上由安環部按計劃支配使用,或根據需要,由各部門、施工班組提出申請,經安環部批準后使用。
第十二條屬于專項資金范圍內費用的使用與報銷,按財務規定要求,經安環部負責人審核,經公司分管副經理、經理審批簽字確認后,方可向財務部報銷,項目部財務部每季度予以匯總,并同安環部對賬,發現差錯,及時整改。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項目部對財務部與安監部專項資金投入與使用的情況,由項目部分管領導、安監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每季度進行一次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一)檢查安監部安全費用使用的臺賬、報表等。(二)實物與賬冊是否相符。
(三)報銷手續是否齊全,報銷憑證是否有效。
(四)財務部設置科目與列入科目、記帳是否符合要求。第十四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相關責任人及時予以調整整改,如屢次違反,項目部將對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五條編制的專項資金不足有缺額時,應及時追加投入資金額,新增的計劃仍按上述審批的要求執行;在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完成后,若其專項資金尚有盈余,累計到下一個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作為專項資金的積累。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內所有從業人員。
第三條企業領導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領導機制和責任體系,明確安全生產的各個層次的責任及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的'基礎。
第二章重要性
第五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對于企業的發展和利益保障都非常重要。
第六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可以:
加強對安全生產的專項有效管理明確職工的安全生產義務
落實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
對職工安全生產意識進行有效的宣傳和培訓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章職責分工
第七條本企業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安全生產部門責任為: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政策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和宣傳
統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事故數據和安全問題負責組織執行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第九條各部門主管負責:
制定本職責內實施安全生產的方案組織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本部門內職工進行指導、督促和提醒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條安全生產工作涉及生產環節,要從生產計劃開始,明確安全要求,并逐步推行。
第十一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人員,要保持安全技能的有效性,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生產水平。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一般定于每月一次。
第十三條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第一時間發現的負責立即通知企業領導和安全生產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處理和上報。
第五章處罰與獎勵
第十四條對于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導致嚴重的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將依法追究企業法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予以行政處罰。
第十五條對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到位,有效避免或妥善處理事故的企業,在年度評優中給予表彰。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部門提出,總經理審批后施行,并在企業內部公示。本制度的修改,由安全生產部門提出,經總經理審批后施行,并在企業內部公示。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總則
為了提高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制定本《安全標準化管理文件》。
二、標準化管理組織架構
1、設立標準化管理部門,負責化工企業的標準化管理工作。
2、在生產車間設置標準化管理崗位,加強標準化管理工作的落實。
3、成立標準化管理領導小組,制訂出具體的標準化管理目標和計劃。
三、標準化管理流程
1、標準化管理的'流程包括:制定、實施、監督和改進。
2、制定階段:制定標準化管理標準和檢測規范。
3、實施階段:將標準化管理標準和檢測規范落實到化工生產過程中。
4、監督階段:對落實標準化管理標準和檢測規范的過程進行監督。
5、改進階段:根據監督結果,制定改進方案并執行。
四、標準化管理的具體措施
1、建立標準化管理檔案,對標準化管理的過程、計劃、檢查、評估等進行記錄。
2、制定標準化管理標準和檢測規范,按照標準進行生產操作,并定期進行檢測。
3、提高員工標準化管理意識,進行標準化管理培訓。
4、根據監督結果,總結經驗,制定改進措施,提高標準化管理水平。
五、標準化管理評估
1、設立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體系,對標準化管理水平進行評估。
2、收集評估結果,制定改進計劃,并定期進行跟蹤檢查。
3、通過評估,提高標準化管理水平,從而保障化工生產的安全。
六、附則
1、本管理制度自審批后執行。
2、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或補充,需經公司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實施。
3、未盡事宜,可根據需要進行補充規定。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由操作人員每天使用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檢測人員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檢測人員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一)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二)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三)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部門,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五)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 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二)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三)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辦公司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四)整改后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公司負責人以及各安全責任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職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三)公司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四)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二)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三)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四)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五)公司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六)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4、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三)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到廠區各處巡查。
(四)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二)在廠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10米。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
(三)安全組在批準危險作業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批準危險作業。
(四)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器等,以備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五)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六)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七)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八)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
(九)對未批準危險作業而進行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部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二)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三)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四)現場排水要有前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五)道路運輸平坦,并保持暢通。
(六)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七)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八)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九)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十)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一)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二)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三)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帳,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四)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五)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六)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七)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八)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九)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十)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十一)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子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十二)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十、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一)公司每次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并由專人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二)對安全生產會議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內容不準漏記或錯記。
(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四)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五)年終結束,匯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裝訂成冊入檔。
十一、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二)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三)有專人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四)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各單位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所在市(區)的防雷檢測所,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測報告、合格證失效前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防雷檢測所提出檢測申請,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五)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建,通過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后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
(六)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十二、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應提前申請報公司辦公室,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二)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三)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四)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五)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六)臨時用人部門負責臨時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關管理部門有權對臨時工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處理結果通知公司辦公室及有關部門,罰款可直接從臨時工工資內扣除。
(七)臨時工不得進入公司安全重點部位、要害部門,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審查批準,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八)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十三、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一)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發生所在部門負責人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二)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三)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填報職工工傷確認申請表。經勞動安全部門確認后,公司持《職工工傷確認表》到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
十四、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二)事故調查報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三)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四)對于事故責任人要有獎懲,必須再培訓的則由安全生產管理員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各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生產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工作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十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需動火作業時,作業部門應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申請。
2、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區域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并備好滅火器材,結束作業后即時放回原處,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裝費用,如若造成其他損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并承擔相應責任.(四)在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五)節假日現場加班時的動火作業,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六)未向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申請動火作業,擅自動火作業者,公司人員予以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施工單位則處以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后再施工。
十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十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安全生產小組對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十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二十、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設備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雷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二十一、公司勞動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一)勞動保護用品發放
1、勞動保護用品是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對塵毒有害物質的防護。
2、職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
3、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4、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安全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違章作業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二)防護用品使用標準及其它規定
1、領用防護用品按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勞動條件及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發放。
2、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區別,不能強求統一,做到基本合理。
(三)賠償辦法
1、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包括借用的);
2、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賠償價格按公式計價:提前領用月數/規定使用月數×現行價格= 賠償費
4、需補領的防護用品經本人申請,本單位領導審批,交賠償費后,由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補發。
二十二、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備檢修安全等工作程序的規范,特制定本制度,該制度適用于公司儀器設備檢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二)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三)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四)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五)各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六)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七)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八)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九)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十)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十一)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十二)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十三)做到“四不拆”:設備帶壓不拆;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設備高溫過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十四)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十五)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十六)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十七)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第一條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時間應相對固定。
第二條安全生產例會的參會對象為單位領導,部門經理,班組長等。
第三條會議主要資料有:
(一)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各種文件精神;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二)各部門上報安全生產工作月總結(上月例會工作任務完成狀況總結,含采取措施,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等)。
(三)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提出工作重點,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務。
第四條參會人員須做到:
(一)按時參加會議并匯報工作,同時上報主要工作任務狀況的文字材料。
1,匯報工作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文字材料1000字內。
(二)認真聽會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有安全生產工作專用記錄本。
(三)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狀況,須向單位負責人請假。
第五條遵守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務必提前10分鐘到場,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開會時務必將手機設置為關機或震動狀態:
第六條安全生產例會工作資料,完成任務狀況,會議記錄將列入年度考核資料,與相關人員獎金掛鉤。
第五條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目的: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明確責任、分工、權利、義務,維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規避事故風險,保障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責任。
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內所有員工、管理人員和外來人員。包括本企業所在的所有部門、分支機構和現場。
制定程序:
1.明確主管部門、組織起草人和協作人員;
2.制定初稿,調研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收集企業內部意見;
3.提交初稿至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4.送至法律部門審核;
5.實施意見反饋,并經過修改完善最終版本;
6.制定正式文件,開始執行。
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制度
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
1.安全生產職責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分工協作,達成安全生產的目標。
內容:規定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員工的個人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工作流程、安全實際執行情況和緊急情況的處理方式等。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
執行程序:各級管理人員實施安全措施和員工的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2.應急預案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通過事故預案的制定,預先制定應對措施,有效減輕和規避事故風險,減少損失。
內容:制定全面應急預案,明確各級應急人員職責和安全設施的健康檢查、維護和更新規則等。
責任主體:各級應急人員和安全設施的管理員。
執行程序:各級應急人員執行應急預案中的預案,并負責及時報告事故情況和采取必要的措施處理。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3.工作場所安全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預防意外傷害和事故發生。
內容:規定工作場所內的安全設備、安全出入口、安全防護用品,對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和消除。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
執行程序: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執行安全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及時消除。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4.培訓和宣傳工作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全面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能力,促進安全生產文化。
內容: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訓安排、每年的安全宣傳計劃和年度安全站評估等。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負責人員和員工。
執行程序:各級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負責人員組織宣傳和教育活動。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5.安全檢查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設施和工作場所,確保符合安全生產標準。
內容:制定安全檢查計劃,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并指定專人進行檢查。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和安全檢查負責人員。
執行程序:安全檢查負責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對不符合標準的部分進行整改。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第一節:安全管理制度綱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巢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并嚴格落實執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嚴格落實執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范、規程和標準;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項目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項目和實施措施并組織實施。
4.監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定指示并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勞動保護法規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務勞動鑒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中存在的重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為有權越級向上級映。
9.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做好紀錄。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1.對本人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范圍的安全生產。 3.嚴格貫徹執行新建、改建、擴建、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范圍內的重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復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并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4.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不違勞動紀律;對班組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紀錄;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章作業,并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及時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并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后立即報告。
第三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整改通知單并建立復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并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項目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制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行,公司安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5、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行為、是安全生產的行為準則,下面是小編給家整理收集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家閱讀與參考。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行為、是安全生產的行為準則。其作用是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建立和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生產工人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設備、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
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內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行的內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
(7)特殊作業場所作業時的安全防護要求。
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得到認真貫徹,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時有一個行為準則,企業應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職工安全守則
(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6)特種設備、危險性的設備、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和動力管線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8)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時”評審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評審制度
(11)安全生產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2)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管理制度
(13)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運輸和廢棄處置安全規則
(14)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
(15)重危險源安全監控制度
(16)危險化學品托運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評價制度
(18)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要根據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劃分要按照企業生產管理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的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復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范,必須是符合客觀規律的,特別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那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復雜將難以順利執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以便于記憶、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實施
制度的作用舒范行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認真執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義。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成為廣職工的自覺行動,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執行自覺性
制度的條文只是提出了行為的規范、操作的要求,即規定“怎么做“,而“為什么要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條文中作詳細的解釋。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須使做事的人明白為什么要這樣做,從而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制度頒布后,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教育解釋工作,使職工明白為什么要制定這樣的制度,從而避免消極態度、抵觸能情緒,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對于操作規程更要輔以一定的培訓,對操作要領、安全要求作出詳細的解說。
2、檢查督促、嚴格執行
制度是從整體、長喳益考慮而制定的,對個人的某些利益與自由必然會產生一定的限制與約束,因而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很自覺地執行。要通過檢查,了解執行情況并督促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的人改正,以保證制度的貫徹、維護其嚴肅性。
3、違章必究、獎懲結合
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和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制度的人必須追究,給予教育、責令改正,嚴重違章的予以處罰,對模范執行制度的應予以表揚獎勵。
4、總結經驗、不斷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來的,由于知識、經驗的局限,考慮不周,制度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不足之處,往往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就暴露出來,這就需要總結經驗、修改完善。此外,隨著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改變,制度也要相應做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這也需對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
6、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不管是各行各業,安全生產永遠是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如何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崗位職責等呢?下面是小編分享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一起來看一下吧。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詩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一、加強管理,明確職責,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照“管生產、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并實行三級管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公司(部門)級、車間級、班組級。生產主管、車間主任、班長分別是三級管理的責任人,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負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對安全生產事故承擔責任。
二、組織檢查,消除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管理的三級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經常組織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堅決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公司(部門)級安全檢查,每半月一次;車間級安全檢查,每周一次;班組級安全檢查,堅持每天一次。
三、教育為主,預防為輔,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各級領導和責任人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使員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入職員工、轉崗員工以及采用新工藝、新技術、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公司(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由生產部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由班長負責組織,生產部和車間主任配合。采取班前10分鐘召開會議的形式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生產內容,員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四、加強學習,自我提高,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每位員工必須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生產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五、堅持原則,賞罰分明,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給予獎勵:
1、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并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2、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效果明顯的;
3、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給予處罰:
1、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3、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發生的;
4、班長沒有按要求召開班前會議的,取消當月班長津貼;造成安全事故的,應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廠房、生產線、設備、設施等,職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操作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參加生產或獨立操作。電氣、起重、車輛的駕駛、鍋爐、壓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許可證操作。
(4)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要把發辮放入帽內;操作旋轉機床時,嚴禁戴手套或敞開衣袖(襟);不準穿腳趾及腳跟外露涼鞋、拖掛;不準赤腳赤膊;不準系領帶或圍巾;塵毒作業人員在現場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場所,不準穿能集聚靜電的服裝。
(5)操作前,應檢查設備或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防護、信號連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設備應定人、定崗操作;對本工種以外的設備,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培訓后方可操作。
(6)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將自己的工作交給別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工作場所不準打鬧、睡覺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嚴禁酗酒者進入工作崗位。
(7)凡運轉的設備,不準跨越、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不準觸及運轉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準站在旋轉工件或可能爆裂飛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進行操作、調整、檢查、清掃設備;裝卸、測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護罩時,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或敞開防護罩開車;不準超限使用設備機具;工作完畢或中途停電,應切斷電源,才準離崗。
(8)檢修機械、電氣設備前,必須在電源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護或采取防止意外接地的技術措施。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一切電源開關在合閘前應細心檢查,確認無人檢修時方準合閘。
(9)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并保持其連續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配用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并戴好絕緣手套后操作。行燈和機床、鉗臺局部照明應采用安全電壓;容器內和危險潮濕地點不得超過12V。
(10)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標志,嚴禁貪近道跨越危險區;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過或停留;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車間內不許騎自行車。在廠區路面或車間安全通道上進行土建施工,要設安全遮欄和標記,,夜間設紅標燈。
(11)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動火,易燃或承載壓力的容器、管道動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必須向安技部門和有關部門申報和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12)安全、防護、監測、信號、照明、警戒標志、防雷接地等設施,不準隨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滅火器具不準隨便挪動,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13)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并設專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不得在有毒、粉塵作業場所進餐、飲水。
(14)變、配電室、氧氣站、煤氣站、液化氣站、乙炔站、空壓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在封閉廠房(空調、凈化間)作業和深夜班、加班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15)生產過程產生有毒氣體、液體、粉塵、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必須使用防塵、防毒裝置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應先檢查和開啟防護裝置、設施,運轉有效方能進行工作。
(16)搞好生產作業環境的安全衛生;保持廠區、車間、庫房的安全通道暢通;現場物料堆放整齊、穩妥、不超高;及時清除工作場地散落的粉塵、廢料和工業垃圾。
(17)新安裝的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造后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后,方準進行生產作業。
(18)嚴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隱患必須記入記錄;下班前必須切斷電源、氣(汽)源,熄滅火種,檢查、清理場地。
(1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
(20)各類操作人員除遵守以上內容外,還必須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五、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六、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凡我公司的貨運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三、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善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
四、車輛發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五、嚴禁、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六、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亂停亂放。
八、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車;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回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7、嚴禁車未停穩時上下乘客;
8、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9、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10、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1、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七、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八、安全例會制度
為提高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意識,保證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的落實,實現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制定本規定。
一、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
二、例會內容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各種法律、法規,運輸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及公司階段性安全工作安排為主,并落實好各項安全活動。
三、進入會議室必須關閉通訊工具,保持會議秩序,不準交頭接耳。
四、確因特殊情況或執行運輸任務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歸隊后次日必須補會。
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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