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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8 12:47:58 好文 我要投稿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精品)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設項目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精品)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2

  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人身傷亡、設備故障及火災事故的發生,創造文明施工的良好環境,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由工程部負責實施。工程部監督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如下管理:

  一、安全

  1、制定安全管理目標

  2、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3、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

  4、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安全防范意識

  5、進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6、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7、現場安全標志齊全、醒目

  8、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9、按規定上報工傷事故

  10、完善現場安全設施

  二、文明施工

  1、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2、按規定進行現場圍檔

  3、對施工現場進行封閉管理

  4、施工現場按要求進行地面硬化、排水、綠化等處理措施

  5、按規定標準為工人提供現場住宿設施

  6、完善施工現場防火制度和設施

  7、建立綜合治理制度并貫徹執行

  8、完善施工現場標牌

  9、完善生產工人各種生活設施

  10、健全保健急救人員和器材

  三、突發事件處理

  在遇到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等突發事件時,工程部及監理單位應及時根據現場情況的`需要,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避免事態擴大。有關情況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后,應及時向總經理提交處理報告。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3

  第一條建設項目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二條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實施安全、衛生、消防等負全面責任,建設項目實施安全、衛生制度。

  第三條加強對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工程調查審查、總體開工方案審查、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職業安全衛生監督。

  第四條加強建設項目的“三同時”安全管理,開工前報有關部門審批備案。

  第五條對用于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建設項目,必須搞好安全預評價,并報有關部門審批備案。

  第六條設計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對其設計安全負責。

  第七條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應嚴格按審查通過的基礎工程設計進行,不得隨意對基礎工程設計進行任何變動、刪減。確需進行修改的,應征得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同意。

  第八條建設項目的安全、衛生和消防專項驗收由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進行,企業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減少或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園區企業新、改、擴建項目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園區企業新、改、擴建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入生產使用全過程。

  三、職責

  1、園區企業負責人履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主體責任。

  2、園區行政部負責園區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三同時”監管。

  四、工作程序

  (1)總要求

  1.凡園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企業,從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企業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

  2.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企業的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企業概算,園區企業負責人應保證安全設施資金的足額投入。

  (2)可行性研究

  1.園區企業需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由主要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

  2.對于安全風險較大的`建設企業,如危險物品倉庫,噴油車間等,在進行企業可行性研究時,應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專門論證。應委托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對建設企業安全設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安全生產對策的具體方案。

  3.對于安全風險較大的建設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書應對建設企業安全生產設施的科學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

  4.對于安全風險較小的建設企此,在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時,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建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設施進行綜合分析,并編制安全設計專篇。

  5.負責可行性研究的機構和負責安全生產評價的機構不能是同一單位,且要具備相應的資質。

  6.主要負責人應將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交園區行政部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設計

  1.園區企業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應委托有資質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設計。

  2.設計單位應嚴格依據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評價的要求進行安全設施設計,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3.安全設施設計應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經審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

  (4)施工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前,園區企業應報相關政府企業立項審批,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2.施工時,應聘請具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并聘請具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不能是同一單位。

  3.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供應等單位,應嚴格依據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供應,確保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的有效實施。

  (5)驗收

  1.建設企業竣工驗收前,園區企業應委托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2.園區企業應將安全驗收評價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安全設施專項驗收。

  3.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后,園區企業應向建設單位申請對建設企業進行總體竣工驗收。

  (6)投入生產和使用

  建設企業必須通過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和建設企業總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正式投產使用后,不得將安全設施閑置不用或拆除,應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7)生產設備設施的變更

  1.生產設備設施的變更包括設備設施型號變更、配件更換、電氣設備變更、安全設施變更和設備設施更新改造等。

  2.施工過程中或設備設施生產使用過程,若需要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變更時,應對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設計,并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書》,經過原設計單位簽字同意。

  3.在生產設備設施變更的全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8)“三同時”檔案管理

  園區企業ehs(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人員收集與“三同時”相關的資料,并建立“三同時”資料檔案,永久保存。“三同時”資料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可行性報告研究、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的資質證明復印件;

  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企業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設計圖紙、施工萬案、施工許可證:材料供貨證明資料;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證明、建設企業總體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安全設備設施變更申請和變更意見書;與“三同時”相關的其它資料。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5

  (一)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及按照合同規定付給施工企業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具體內容有7項:

  (1)各種房屋和建筑物支出;

  (2)設備附著物支出;

  (3)資源開采工程支出;

  (4)道路建筑工程支出;

  (5)水利工程支出;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支出;

  (7)拆除、整理支出。

  確定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①建設單位預付給施工企業的工程款和備料款,在未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手續前,只能作為往來款處理,不能計入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

  ②建設單位自營工程所發生的各項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都必須按實際支出數計入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不能按預算價格進行結轉

  ③由于管理不善、設計方案變更等原因而造成的報廢工程損失,經批準后,應當從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中轉到待攤投資支出

  (二)設備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設備投資支出是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具體內容需要安裝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為生產準備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

  確定設備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①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和工具、器具購入時,無論是驗收入庫,還是直接交付使用單位,都直接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②需要安裝的設備購入后,無論是驗收入庫,還是直接交付安裝,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能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一是設備的基礎和支架已經完成;

  二是安裝所需的圖紙已經具備;

  三是設備已經運到安裝現場,驗收完畢,吊裝就位并繼續安裝

  ③對列入房屋、建筑物等建筑工程預算的附屬設備,如暖氣、通風、衛生、照明、煤氣等設備,出庫安裝時,不能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④需要安裝設備的基礎、支柱等所發生的建筑安裝費用,不能作為設備投資支出

  (三)待攤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按照規定應當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

  具體內容有33項:建設單位管理費用;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土地復墾及補償費;勘察設計費;研究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設備檢驗費;負荷聯合試車費;合同公證及工程質量監理費;(貸款)項目評估費;國外借款手續費及承諾費;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查)費;招投標費;經濟合同仲裁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匯兌損益;報廢工程損失;壞賬損失;借款利息;固定資產損失;器材處理虧損;設備盤虧及毀損;調整器材調撥價格折價;企業債券發行費用;航道維護費;航標設施費;航測費及其他待攤投資支出

  確定待攤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問題:

  ①經營性項目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不作為土地征用及遷徙補償費的內容,而直接計人其他投資支出中無形資產項下

  ②建設單位發生固定資產和設備的盤虧、盤盈要先作為待處理,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后,再計人待攤投資支出

  ③對取得的器材處理收入和調撥溢價,要沖減待攤投資支出

  ④為進行可行性研究而購置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支出,不能列入待攤投資支出

  ⑤建設項目的土地平整、原有障礙物的拆除和建筑場地的布置所發生的費用,不能列入待攤投資中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項目

  ⑥建設單位支用的借款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擠占挪用部分的罰息支出以及不按期歸還借款而支付的滯納金,應該由建設單位在留成收入中支付,不能列作待攤投資支出

  (四)其他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房屋購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購置、培養、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種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發生的支出具體內容有以下7項:

  (1)房屋購置;

  (2)基本畜禽支出;

  (3)林木支出;

  (4)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購置費用;

  (5)為可行性研究購置固定資產的費用;

  (6)購買或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費用;

  (7)遞延資產。

  (五)交付使用資產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已經完成購置、建造過程,并已交付或結轉給生產、使用單位的各項資產。

  (1)房屋、建筑物、管道和鐵路等固定資產成本;

  (2)動力設備和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成本;

  (3)運輸設備及不需要安裝設備、工具、器具和家具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成本;

  (4)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成本;

  (5)林業建設單位為農場而引購的畜禽、役畜和林木等實際購置成本和種植成本。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6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做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并提交安監部門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核。

  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設計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可研報告應有職業衛生專篇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內容。

  四、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應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要求在初步設計中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向安監部門提交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衛生審查,經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經安監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復的要求,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

  六、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委托具有資質的評價單位在12個月內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當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對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項目部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規定,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健康安全部應委托取得省級以上安監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八、職業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規定》和安監部門的要求在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審查、竣工驗收中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九、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評審,并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

  十、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審查、控制效果評價、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書、批復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職業健康安全部移交給設計單位和項目部,并做好相關交接手續。

  十一、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XX有限公司。

  三、術語和定義

  1、建設項目指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項目。

  2、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項目,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3、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指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分為職業病危害一般、職業病危害較重和職業病危害嚴重三類。

  四、職責

  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是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的責任部門。

  2、生產部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階段和施工與試生產階段“三同時”的執行部門。

  3、財務部負責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資金的有效投入與管理。五、工作程序

  1、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應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建設項目概況;

  (2)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勞動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評價;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類型分析;

  (4)對建設項目擬采取的職業病預防設施的技術分析和評價;

  (5)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配置及有關制度建設的建議;

  (6)對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措施的建議;

  (7)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結論。

  2、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完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后,應當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并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3)建設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4)職業衛生專家對預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5)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審查一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或備案同意后,建設項目的選址、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職業病防護設施等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辦理相應的備案或者審核手續。

  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初步設計階段,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并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完成后,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其進行評審。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設計的依據;

  (2)建設項目概況;

  (3)建設項目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來源、理化性質、毒理特征、濃度、強度、分布、接觸人數及水平、潛在危害性和發生職業病的危險程度分析;

  (4)職業病防護設置和有關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

  (5)輔助用室及衛生設施的設置情況;

  (6)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7)對預評價報告中職業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對策及建議采納情況的說明;

  (8)職業病防護設施投資預算;

  (9)可能出現的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防及應急措施;

  (10)可以達到的預期效果及評價。

  5、對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較重的建設項目,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

  6、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2)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4)建設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評審意見;

  (5)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7)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7、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經審查同意后,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等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根據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并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相應的審查手續。

  8、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由取得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進行。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和有關施工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工程監理單位、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工程實施監理,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工程質量承擔建立責任。

  9、建設項目完工后,需要進行試運行的,其配套建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國家有關部門另有規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業除外。

  10、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項目沒有進行試運行的,應當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11、在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12、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自行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竣工驗收,并自驗收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提交下列文件、資料:(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3)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4)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5)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7)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8)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一件;

  (9)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自行驗收情況報告;

  (10)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13、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復文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4)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5)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7)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8)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9)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10)(10)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14、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復文件(復印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4)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5)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6)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7)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15、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分期與建設項目同步進行驗收。

  六、記錄

  1、《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臺帳》

  2、《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臺帳》

  3、《職業病防護設施臺帳》)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強化我公司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三、職責

  安全設施“三同時”具體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落實。

  四、管理內容

  1、凡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3、公司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條件論證;

  (2)設計單位在進行初步設計時,應同時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并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安全設備設施的變更應經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履行變更程序,作好變更記錄,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7)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五、管理要求

  1、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護、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3)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4)設備選型和建構筑物,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2、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4、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5、公司相關各部門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項目均不能驗收。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9

  第一條

  建設項目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二條

  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實施安全、衛生、消防等負全面責任,建設項目實施安全、衛生制度。

  第三條

  加強對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工程調查審查、總體開工方案審查、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職業安全衛生監督。

  第四條

  加強建設項目的“三同時”安全管理,開工前報有關部門審批備案。

  第五條

  對用于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建設項目,必須搞好安全預評價,并報有關部門審批備案。

  第六條

  設計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對其設計安全負責。

  第七條

  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應嚴格按審查通過的基礎工程設計進行,不得隨意對基礎工程設計進行任何變動、刪減。確需進行修改的,應征得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同意。

  第八條

  建設項目的安全、衛生和消防專項驗收由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進行,企業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10

  為適應教育事業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學校項目決策和建設的科學管理,提高學校建設規劃和建設水平,確保學校基本建設管理科學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園總體規劃審批。學校上報教育局校園總體規劃,然后教育局工程辦組織專家進行集體會審,再由局黨委研究決定,資金不足的項目,學校要一次性規劃,分步實施。

  二、校園總體規劃圖修改。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圖由于某種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須上報教育局再審批才能修改,學校無權修改校園總體規劃圖。

  三、校園建設無論是新建、改擴建、維修改造和校園綠化等建設工程,都要上報工程辦,審批以后才能開工建設。

  四、學校校舍建設施工圖紙都要送專業圖審機構審核,未經審核的施工圖紙不允許使用。

  五、嚴格實行工程預審和終審制。不論是新建、改擴建、綠化、維修、校園文化等建設工程開工前要進行預審(工程預算審計),校監會監督按預審價簽訂施工合同,竣工后要進行終審(竣工決算審計),學校工程都必須由校監會實行全過程監督管理。需要進行工程預審和終審的項目,學校必須準備好完整的工程預審和終審資料,上報教育局工程辦,學校進行初審后,再統一協調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由教育局工程辦與學校校長簽字認可并加蓋公章,未經以上程序審計的結果無效,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六、嚴格實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造價咨詢合同、勘察設計等合同是工程結算、工程安全、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依據;是確定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不論工程大小都要簽訂合同,合同的內容必須完整,格式必須規范,計價必須合理。學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統一格式。

  七、嚴格實行工程監理制。學校新建、改擴建、維修改造項目工程都要聘請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實行全過程監理,學校也應挑選1-2名熟悉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工地現場管理。竣工驗收主要環節必須請校監會負責人參加。所有工程都必須按相關施工規范、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安全規則實施,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指在校園總體規劃內進行的自然勘測、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技術文件材料。

  九、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是學校規劃、新建、擴建、維修和發展的.重要依據,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管理。

  十、凡在學校內建設的項目,應按下列規定范圍建立檔案資料

  1.基礎資料檔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比例尺地形圖、地下管線測量成果圖、地名以及學校歷史沿革等方面的歷史、狀況和校園建設管理規章制度等。

  2.規劃方面檔案:校園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工程規劃、專業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等。

  3.工程建設管理檔案:項目建議書、項目論證書、規劃審批、土地征用與劃撥、項目審批意見書、計劃任務書、項目批復、設計方案審批、施工圖紙、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資料、招投標書、預決算書、施工合同書、增減工程結算證明書、審計結論等。

  4.學校基本建設檔案中的項目工程批復、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概算書、竣工審計報告、施工圖紙、備案證等,必須交學校檔案室存檔。

  十一、對未申報而私自建設的工程項目,直接責任人要進行通報批評,并作書面檢查;對未簽訂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項目,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作誡勉談話;對未進行工程預審、終審和直接撥付工程款的,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行政和黨紀處分;對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造成質量安全和經濟損失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黨紀、經濟處分,并作降職或免職處分;對存在嚴重失職、瀆職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違法行為,直接將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經濟、行政和刑事責任;對學校建設管理較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和表彰。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強化我公司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主管領導及管理部門

  一、安全設施“三同時”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負責。

  二、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由設備動力部負責管理。

  第三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職責

  一、凡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二、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三、公司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論證;

  (2)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時,應同時編制《安全專篇》;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并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作好變更記錄,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第四章 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要求

  一、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護、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3)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4)設備選型和建構筑物,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二、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三、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四、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五、公司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項目均不能驗收。

  第五章 附 則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

  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12

  目錄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1.2依據

  1.3適用范圍第二章職責與權限

  2.1工程總監

  2.2工程中心

  2.3項目經理

  2.4項目副經理(分公司工程項目負責人)

  2.5土建工程師

  2.6水、電工程師

  2.7項目檔案員

  第三章監理單位的管理制度

  3.1與監理單位的關系

  3.2監理人員要求

  3.3施工階段管理

  3.4監理例會、月報要求

  3.5監理獎、懲措施第四章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4.1工作關

  系4.2質量管理

  4.3材料質量管理

  4.4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管理

  4.5成品保護

  4.6質量事故處理第五章進度計劃管理制度

  5.1工程進度計劃組成編制

  5.2工程進度的落實、檢查、實施

  5.3趕工措施

  5.4工期延長的審批第六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1安全管理原則及規定

  6.2管理措施及要

  求6.3重點檢查的事項

  第七章現場簽證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7.1現場簽證原則

  7.2現場簽證管理

  7.3可簽證原則

  7.4不可簽證的內容

  7.5簽證時效性

  7.6零星工程管理目的7.7零星工程要求原則、實施程序第八章獎懲制度

  8.1公司部門及人員處罰8.2監理單位處罰

  8.3施工單位處罰

  8.4獎勵

  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1.1目的

  為規范房產公司所屬項目的建設管理,明確在工程管理過程中有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和工作流程,全面提高集團公司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管理水平,進一步建立建全質量、進度、安全、效益保證體系,實行建設工程項目標準化管理,確保建設進度和企業的綜合效益達成一致,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據

  1、依據公司《20個運營管理模塊規定》等相關管理制度編制;

  2、公司與承包單位簽訂的各類工程承包合同;

  3、公司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建設監理合同;

  4、現行建筑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及相關的技術規程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5、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有關的政策和規定;

  1.3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房產公司總部及所屬公司建設項目的工程管理業務。

  2.本制度與房產公司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3.公司在建項目在執行本制度的過程中,可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完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4.本制度的條款如與國家的規范、標準或地方法規有矛盾之處,應以國家規范、標準或地方規定為準。

  第二章職責與權限2.1工程總監:

  建立和完善以項目為基點的適應市場經濟的責任管理機制,利用經濟手段、法制手段對建筑項目出臺規范化、科學化的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負責檢查監督項目的建設進度、質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負責落實、完善政府對項目建設的各項批準手續,確保項目的建設符合政府相應的管理規定。

  負責審批下屬上報的有關工程管理方面的報告及上報政府管理部門的重要文件。

  代表公司履行總包合同及各分包合同的責任,負責處理工程建設過程中重大的合同糾紛。

  公司重大事項的參與評定,項目技術問題的處理及重大施工計劃、組織方案的審核。

  房產公司所承建項目款項的監督、審核、審批及下屬職員的人事考核建議權。

  .2工程管理中心

  對公司確定的項目開發計劃、質量目標以及成本目標的實施、監控及完成情況負責任,制定并出臺相應的項目管理措施。負責審核分公司季、月生產計劃,協助主管領導結合實際下達生產計劃指標并監督其實施情況。

  負責每月定期向工程總監申報>,內容要求:全面、客觀、準確反映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等現場實際情況。

  配合研發、行政、營銷等部門進行項目前期的運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參加項目監理例會,并對在建項目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價。參與在建項目零星工程量及現場簽證工程量的核實及合同簽署過程的洽商談判。

  審定重要的施工方案,參與總包、分包、材料采購的招標工作。負責政府部門、總包單位、分包單位、監理公司及公司各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

  主持項目內部會議,審定或簽發對內對外的重要文件。按照監理合同及相關監理條例對監理公司的工作進行全面督促檢查,落實有關責任制。負責審定工程款項的支付。

  2.3項目部經理

  代表企業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在管理中貫徹執行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在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企業整體利益和經濟權益。

  負責落實集團公司年度責任目標及項目部全面管理工作。負責各方單位綜合協調,督促項目生產落實方案,確保工程按合同簽署條款履約完成。

  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技術管理工程,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標準、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

  負責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及處理工程建設過程中重大的合同糾紛。

  負責組織施工圖紙會審,配合設計部門完善施工圖設計。負責組織項目的專項驗收及總體竣工驗收工作,并簽批有關驗收文件。

  負責建設項目零星工程及現場簽證工程的合同談判及合同簽署。負責項目款項的監督、審核、審批及重大事項的參與評定。負責貫徹各級技術責任制,明確本部門員工的職責分配與考核。負責違規單位及監理單位的處罰權限。 2.4項目部副經理(分公司工程項目負責人)協助部門經理開展各項管理工作。

  負責每月25日前向工程管理中心申報>,內容要求:全面、客觀、準確反映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等現場實際情況,并指出工程施工中存在、潛在的主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工程進度計劃,制定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技術措施,處理施工質量和施工技術問題。負責各階段驗收工作:組織內部驗收工作;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等相關單位進行工程的階段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專項工程驗收項目竣工備案驗收事項等。

  負責組織工程部及監理單位每月進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對蔑視安全、違規操作的施工單位進行嚴厲處罰。

  負責總包單位、獨立分包單位以及材料設備供貨廠商的協調管理工作。

  負責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配合集團公司完成各項部門的綜合業務工作。

  負責分解部門的工作計劃,保證工作流程順暢。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2.5土建工程師

  熟悉建設項目的實施程序,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嚴格掌握各項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執行相關行業的法律、法規,杜絕安

  全質量事故發生。

  負責在建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控制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

  負責制定各管轄范圍內具體的工期進度計劃與質量保證體系。參與施工圖紙會審工作,負責各階段的項目驗收工作;組織內部、隱蔽、專項及項目竣工備案驗收事宜。

  負責總包單位、獨立分包單位以及材料設備供貨廠商的協調管理工作;嚴把材質關,對各施工過程進行嚴格監控。

  負責監理單位的督促監管及施工區域場容、場貌的文明安全管理。負責工程進度款項及現場簽證量的審核、審批;記錄項目《工程日志》,記錄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相關事宜。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2.6水、電工程師

  嚴格掌握水電項目工程各項施工工藝、技術、質量標準,執行相關行業的法律、法規,杜絕安全質量事故發生。

  參與施工圖紙會審工作,負責聯系設計單位,協調解決水、電施工過程中存在各類問題。

  負責監理單位的監管及隱蔽工程的檢查與認證;配合其他專業,確保各項施工工序符合設計要求標準。

  負責總包單位、獨立分包單位以及材料設備供貨廠商的協調管理工作;嚴把材質關,對各施工過程進行嚴格監控。

  負責各階段工程的驗收工作,組織完成項目驗收及工程移交任務;配合物業部門做好入住及保修期內的維修工作。

  負責工程進度款項及現場簽證量的審核、審批;記錄項目《工程日志》,記錄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相關事宜。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2.7項目檔案員

  熟知建設工程檔案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規范。負責項目部全員的'出勤工作,月底上報行政部門。按照工程施工進展及時督促有關人員整理相關技術資料。負責項目部日常收、發文件和技術資料簽章、整理、登記和集中管理工作。

  嚴格保管相關技術資料,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外借。

  按照>整理技術資料,協助行政部門完成建設項目的相關備案程序。

  指導并協助施工單位進行行政建設單位竣工資料的報送工作。積級協助公司各部門同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監理單位的管理制度3.1工作關系:甲方與乙方(委托與被委托)監理單位應按照與公司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條款規定的范圍正確履行監理職責和義務,必須在工地現場設立常駐機構、配備與工程階段相適應的專業監理人員,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控制,每月向項目部、工程中心定期提交監理月報,針對項目實施管理過程中進度、質量、安全做出分析,提出有益的建議和意見。

  3.2監理人員要求

  監理總監: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5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按國家規定取得“監理工程師證書”的人員。

  水、電監理工程師: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3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

  監理工程師: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3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

  監理人員: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2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

  3.3施工階段管理

  正確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按>嚴格要求承建單位按規范要求施工。

  組織參與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工作,根據項目特點,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負責督促、審查承建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方案,質量保障體系等技術文件,并檢查落實情況。

  負責施工現旁站監督,核查施工過程中的主要環節部位,做好隱蔽工程驗收,組織分項及初步工程檢查驗收,協助業主單位提供竣工驗收資料及報告。

  定期組織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針對違規單位進行教育處罰。督促、審檢、指導施工單位歸整技術及業務資料,建立建全項目檔案資料。

  負責施工進度款項及現場工程量簽證的審核、審批。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4.2監理例會、月報要求

  每周進行監理例會,針對施工過程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進行及時處理。

  明確會議目標,提高工作效率,解決施工中實際問題,保障正常的工程進度和質量。

  進行監理例會的抄送、簽發及存檔。

  每月25日前,及時向項目部、工程中心上報>。 《監理月報》的內容應全面、客觀、準確反映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等現場實際情況,并指出工程施工中存在、潛在的主

  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5.2監理獎、懲措施

  在滿足質量及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如監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工程投資節約,則1個月內按節約投資成本比率的10%以予獎勵。

  對項目具體施工方案審查嚴謹,能及時修正方案中的技術、經濟不合理的因素,能為降低工程建設成本提出有效的實施意見的,經公司確認采納,則1個月內按節約成本比率的10%以予獎勵。對監理單位的處罰由項目部執行;處罰分建議性處罰、經濟性處罰、解除合同處理。

  向總監建議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向監理單位建議更換不勝任的總監;向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不公正、不守法的監理單位出現以下情況對監理單位進行1000-3000元經濟處罰處理。 1.每月25日前未向項目部、工程中心上報>;2.為施工單位指定承包商、建筑構配件、設備材料生產廠家;3.收受被監理的施工單位的任何禮金;

  4.玩忽職守,未嚴格執行旁站制度、未嚴格執行材料進場檢驗制度、未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驗制度,未能及時發現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進度問題;

  5.未經甲方同意核實,擅自確認簽署施工單位提交文件;6.責任心不強,不具備任職資格的監理人員。解除合同處理。

  1.因監理單位監管不力,造成較大安全、質量事故,對以后使用有構成安全威脅的,由項目部上報集團公司直至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2.工程開工后監理單位仍未能組織監理人員入場;

  3.監理實施過程中,以施工單位相互串通損害公司利益,使成本提高、工程質量下降,進度目標未能完成;

  4.監理實施過程中,監理單位無能力勝任或監理人員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進度失控。

  第四章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4.1工作關系:甲方與乙方(發包與承包)公司將工程建設項目發包以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應按施工承包合同規定的內容嚴格按設計施工圖紙、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組織施工,接受公司項目部、工程管理中心的監督與檢查。施工單位應按承包合同工期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務,有義務向建設單位提出工程施工合理化提議,有義務在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配合營銷中心的部分需要,進行展示宣傳;向監理單位、業主單位定期匯報工程實施情況,按時提交施工工程量報表,周、月、年項目進度計劃。項目部、工程中心有責任和義務幫助承包單位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受理、審查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合理要求。 4.2質量管理原則

  質量管理堅持“預防為主、全面控制、千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原則。

  項目部以設計文件、圖紙、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及施工技術規范、規程、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標準為依據,監督監理單位、承建單位全面實現合同中約定的工程質量目標。

  項目部明確項目施工工序,(包括腳手架等臨時設施的拆除和運輸),確保已完成的工程不受后續工程的影響。

  項目部完善監管機制,隨時現場檢查監理人員、施工單位技術管

  理人員的工作情況以及工程施工情況,確保工程質量滿足規范標準和合同要求。

  4.3材料質量管理

  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材料、設備進場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填寫《材料報驗單》,經監理單位、項目部驗證及取樣送檢合格,方可使用。

  施工單位使用新產品材料前,必須提交施工材料的《出廠合格證》及《檢驗證明書》,填報《材料報驗單》等資料,經監理單位、項目部核驗無誤后方可進場實施。

  由項目部牽頭監理單位見證取樣,對建設項目使用的進場材料,報送有關檢測機構檢測,檢測合格后產品方可使用,不合格的產品,須即日內要求清理退場。

  嚴禁控制檢驗報告過期,未經甲方或監理方見證取樣,未在有資質檢測機構檢測的材料產品進場使用。

  4.4分部、分項、單位工程的質量管理施工方案與技術交底

  分部、分項、單位工程施工前,項目部、監理單位檢查施工單位施工方案是否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了細化,技術人員是否對操作工人進行了技術交底工作;對于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施工部位,著重進行施工工藝、次序、方法的落實檢查。

  施工樣板:在主要分部及單項工程(含主體、裝飾、樓地面、屋面、門窗、安裝、景觀、道路工程)開工前,項目部提前通知施工單位先做施工樣板。施工樣板完成后,項目部組織監理、施工單位及通知公司高層進行現場驗收,經驗收合格,方可全面開展分項工程。

  自檢與報驗:分項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單位先自檢合格填報《工程質量報驗單》。項目部會同監理單位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驗收不合格,由監理部位下發《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完成。分項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嚴禁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過甲方或監理單位驗收后,方可進行隱蔽實施;隱蔽工程不合格的不許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隱蔽工程須有施工記錄和驗收記錄。

  整改與旁站監督:對于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的施工項目,項目部、監理單位進行現場旁站,監督施工單位按照>的內容要求進行整改。

  施工交接驗收:為明確工程質量的責任劃分,施工單位不同班組交叉作業,必須進行交接檢查驗收;不同施工單位交叉作業,由項目部組織、協調各施工單位進行交接手續驗收。

  階段驗收、分項驗收:工程的階段驗收和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項目部邀請設計、質檢、監理單位及公司上級部門參加,檢查評價工程施工的質量,提出改善工程質量的建議和意見。

  4.5成品保護

  項目部必須組織制訂《單項工程成品保護規定》,并責令施工單位成立成品保護小組,落實成品保護的崗位責任。

  項目部、監理單位對成品保護的重點部位進行巡視,要求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各自采取成品保護措施,必免竣工交戶前出現各類問題。

  施工單位對成品保護不力,由項目部出臺、制定相應處罰措施。 4.6質量事故處理工程出現質量事故,項目部、監理單位應及時處理,情況嚴重的上報上級領導并按審批權限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停工通知,同時要求施工單位提出整改方案,經監理單位、項目部認同后監督實施。

  停工通知的簽發:局部停工、復工,由項目部或監理單位負責人簽發通知,并送工程中心備案;停工、復工范圍較大或影響較大的,必須由工程總監簽發停工、復工通知,并送總經理備案。重大的質量、安全事故必須通知總經理。以下情況可以發出停工通知:

  1.擅自使用未經認可的材料;

  2.擅自變更設計圖紙施工;

  3.上一道工序未經驗收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4.未經甲方、監理審核同意,分包單位進場施工的;5.分包單位進場后,發現其不具備施工管理能力的;

  6.施工質量出現異常,施工單位不整改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

  7.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措施不到位的;出現質量、安全事故;

  第五章

  工程進度計劃管理制度

  5.1工程進度計劃的組成編制計劃總工期小于合同總工期。

  項目建設總體計劃:項目部負責人依據公司的總體要求及與承包單位簽署施工合同內容,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施工進度控制計劃,確定分部、分項工程的主要節點完成時間,報總經理批準。分包項目工程進展,由工程中心根據總包單位申報的工程進度計劃,進行計劃編制,并于合約采購部能正常進行項目招標,滿足項目建設需要。

  進度計劃文件以甘特圖、網絡圖形式表述。

  5.2工程進度的落實與檢查實施項目部負責實施完成。

  公司各有關部門極力配合支持項目部,確保工程按計劃完工。監理單位、項目部、工程中心對工程施工進度實行動態管理,時刻對工程進度進行跟蹤檢查,一經發現影響工程進展的因素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調整。

  項目部重點檢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總體進度計劃的管理,明確承包單位對工程總體進度的責任,同時協調管理好各分包方的進度要求。

  項目部督促施工單位要求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監理書面上報>內容必須具體、詳細并且符合階段性工期要求和總進度計劃要求,內容包括:人力安排、工程量、施工機械安排、材料安排等,經甲方、監理審核定實施。

  項目部各專業工程師、監理單位應每天對各單位(單項)工程進度檢查,了解工程的進度情況,及時發現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及隱患。

  周監理例會中,工程進度是重點要求檢查的內容之一。項目部副經理每月對施工計劃控制點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措施匯集以>內容中。

  監理單位每月提交的《監理月報》,工程管理中心上報公司的《月度報告》應涵蓋工程進度的檢查、對比、差異分析、措施內容等。對于工程進度實際情況與進度計劃相比發生較大差異、可能影響整體開發進度及計劃入住時間的,公司高層應及向董事局匯報。

  5.3趕工措施

  當工程滯后工期出現延誤時,應采取趕工措施:

  1.當進度形象比計劃拖延5天以內的,應分析原因并要求施工單位采取切實可行的趕工措施,在下一工序內趕上。

  2.當進度形象比計劃拖延10天以上時,應分析原因并責成施工單位采取切實可行的趕工措施,應制訂短期的工程進度計劃指導施工。

  3.工程工期控制點出現延誤,應采取趕工措施,并按施工合同條款規定及時以予簽證處罰。

  4.由于施工單位資金、設備、人力不足、材料供應不上導致工程進度滯后,雖經要求采取趕工措施但仍無明顯的改善的,應與公司高層協商解決。 5.4工期延長的審批

  除以下條件外,合同工期不許調整:

  1.不可抗力原因(如雨水、現場環境、地震、戰爭等);

  2.甲方原因導致關鍵工序延長;

  3.合同中明確確定的其他工期延長條件。

  工期延長的審批;項目部依據合同規定書面答復施工單位提出的工期延長申請,施工單位逾期申請,任何人不得補辦工期延長簽證手續。

  施工單位申報工期延長審批,按照以下審批權限進行:1.工期延長天數≤10天的,由監理單位及項目經理審批;

  2.工期延長天數≤20天的,由項目經理審批;

  3.工期延長天數≤30天的,由工程管理總監審批;

  4.工期延長天數≤45天的,由總經理或董事局審批。

  工期順延的批準文件應以《變更費用確認書》的形式發出,并注明調整工期后工程完工的時間。

  工程款支付階段,是否按合同要求扣除延期罰款,由工程總監及總經理定奪。

  批準工期延長可能引起的各類索賠,由公司高層列入重大事項評審會議決策。

  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1安全管理原則及規定

  管理原則:安全管理堅持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對于任何的工程事宜,安全問題均有一票否決權;安全措施未作好,不允許施工;不遵守安全規定的人員驅逐出現場。項目經理為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責任人,工程總監及總經理應經常到現場巡視,檢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實施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1.項目部為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責部門;

  2.項目部應結合項目工程實際,編制項目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安全生產與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的組織架構、職責劃分、管理規定、檢查機制、處罰事項與標準等。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及兼職安全員由現場甲方代表(各專業工程師)負責。

  項目部安全員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每日巡視施工現場,檢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狀況,查驗有關分包單位、設備、人員資質情況,按管理規定

  執行有關處罰事項;

  3.參加監理例會,總結本周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狀況,向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出管理要求;

  4.每周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進行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檢查,及時消除存在的隱患,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形成紀要文件下發施工單位;

  5.處理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相關事宜。

  6.2管理措施及要求

  項目開工前,項目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應分別落實現場安全負責人,確定有關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檢查的工作機制,注重項目場容、環境保護、消防與保安、衛生與防疫、施工擾民等工作,樹立良好的項目形象。

  督促施工單位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細則,明確組織架構、職責劃分和負責人,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張貼。施工單位的安全員應對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養他們的安全意識,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情況發生。

  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檢查是項目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每日必須的工作重點內容之一,經常檢視工地現場及周邊環境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風險。

  每周的監理例會,對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工程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每月定期進行聯合安全與文明施工檢查,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應形成紀要。

  >中應對安全管理的內容有專項說明。

  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工作應滿足項目所在地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達不到要求被政府管理部門勒令停工整改的,施工單位自行承擔后果。

  6.3重點檢查的事項

  施工單位應設專職安全員,安全員上崗應具備相應的資格,并建立建全建全安全臺帳。

  各方管理人員及現場工人應佩帶工卡證件,工卡證件應進行基本崗位描述,加蓋單位公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進出場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單位應在簽署施工合同后方可進場施工;

  2.施工場區門衛應對進場人員、車輛、設備、材料等進行檢查和記錄。工程部安全員應經常對進場情況及記錄進行檢查;3.施工單位進場后,應向甲方、監理提交一份詳細的統計表,其格式和提交的間隔時間應符合甲方和監理的規定。

  4.嚴禁與合同范圍外,以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材料、設備進場;

  5.施工場區內施工材料、設備、機械進、出場應得到項目部的批準;施工材料、設備、機械出場應作記錄。

  施工場地內嚴禁人員住宿。施工單位的生活區與施工場地應有明顯的分隔。施工人員由生活區進入施工場地時須檢查工作證(工卡)。嚴禁與工程無關的人員隨意進入施工場地。

  各項工程開工前,在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時,項目部和監理單位應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要求施工單位制定

  安全管理規定和相應技術措施。審查的主要內容是:

  1.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包括組織、人員、職責、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檢查、特殊工種人員的持證上崗制度等是否落實;

  2.審查有無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土方、水下、基坑、井下、腳手架等是否編制了有效的單項安全技術方案;

  3.審查施工單位現場施工是否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包括對施工垃圾的處理以及環境保護的有關措施。

  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危險工種、高空作業的施工方案在實施前應進行安全方面的審核并取得監理的批準。

  各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技術管理人員應向具體操作人員進行安全與文明施工方面的交底。

  對于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建筑障礙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工程,施工開始前項目部、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安全防護方案。安全防護方案不合格的不許進行工程施工。

  施工現場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保持正常狀態。

  監理單位對現場用電、用火、設備使用、人員上崗等應進行相應的資質核驗。

  對項目基坑周圍距離較近的建筑物需先做結構鑒定,預防基礎開挖對此建筑影響,邊坡支護應進行位移觀測。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它安全事故,項目部及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

  立即上報公司及行政有關部門,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場地的圍檔、硬化、排水、防洪、消防、安保、衛生、防疫等應符合當地建設管理部門的有關要求。

  施工場地應平整、清潔、暢通,材料堆放應整齊,建筑垃圾應及時清理外運。

  營銷路線及客戶可以見到的場地、立面要按營銷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確保營銷線路的安全、美觀、整潔。

  第七章

  現場簽證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7.1現場簽證原則

  事實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項目部本著對企業負責的精神及事實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簽證從嚴把關,并保證簽證內容的及時、準確、真實性。可追溯原則:現場簽證的資料,包括:簽證記要、簽證申請、簽證預算、簽證預算審核等原始文件應及時整理、歸檔,經辦人根據情況必要時保存復印件。

  工程承包范圍以外的簽證,必須遵循“先洽商、后實施”的原則。

  7.2現場簽證管理

  現場工程量簽證;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部、工程中心、預結算部)相關人員必須在場進行核定。

  工程簽證由施工單位上報,監理單位核定工程量并簽字蓋章后上報項目部,由項目部、工程中心、預算部核定準確無誤后生效并執行,每月25前統一上報工程中心預結算部備案。

  簽證必須達到量化的要求,現場隱蔽簽證工程必須用簡圖標注,并備注清晰簡明的文字說明,否則甲方不予簽證核算或按最低費用

  核算。

  監理單位、項目部對是否屬于簽證范疇的項目進行鑒定,后進行明確的責任劃分和費用劃分,對責任不明和費用劃分不清的簽證,不予簽收。

  預算部應每月對所發生的簽證進行匯總統計并建立項目簽證臺帳,及時對成本變化進行調整。

  簽證單由施工單位填寫申報,工程簽證單必須經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簽字并蓋章簽,簽證審定量以建設單位最小或最低意見為基準,有附頁時,相關部門簽證人員對附頁進行簽署意見。

  緊急(抗洪、搶險、自然災害等危急公司財產)的口頭變更指令或臨時任務,發生時及時通知預結算部,預算部在24小時內確認工作量。 7.3可簽證的施工內容

  合同以外新增的臨時性項目。

  合同內容中因甲方原因提出更改,且涉及相關內容費用部分發生變化的部分。

  工程設計變更通知單中,工程量需在現場確定的工程內容。項目現場出現的臨時性或緊急且預計發生費用在部門權限以內的工作內容。

  7.4不可簽證的施工內容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且出現反復簽證的項目不予簽證。施工單位臨時設施的圍墻、宿舍、辦公室、臨時給排水管、電器線路等在國家預算定額規定范圍內的工程。

  施工單位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自身原因造成停工,或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而返工增加的費用項目。

  施工單位承諾免費為我公司承擔的工作內容不予簽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內容不予簽證。

  7.5簽證時效性

  工程簽證內容數量金額小,且涉及面廣一時不宜完成,其內容納入分項、分部驗收,全部完工后進行簽證;各方單位簽證完成10日內,必須報預、結算部備案,超出時間視為自動放棄,公司有權不受理。

  隱蔽項目工程簽證,施工單位未在20日內,將各方確認簽證的工程量及相關資料上報公司預、結算部核算,視為自動放棄,公司將不以受理。

  項目部必須按簽證事件發生的時段按時簽證,工程中心、預算部必須在接到項目部通知24時內進行工作量核實7.6零星工程管理目的

  嚴格控制工程建設成本,提高項目經濟效益,進一步明確公司業務辦理流程及部門工作的崗位職責,同時為工程結算提供客觀、真實、準確的依據,結合工程實際,特制定本項目管理制度。 7.7零星工程要求原則、實施程序

  不宜通過招投標實施的零星工程,必須進行貨比三家的方法,通過競爭機制控制與降低實施成本。

  零星工程應先報價,確定價格后再施工,緊急項目至少要先商定計價方式原則,費率標準,經主管領導批示后方可安排實施。零星工程實施前,項目部提前申請填寫>,報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及總經辦審批。

  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參與零星工程洽商談判,并對所實施項目工程量進行審查、核實,并一同辦理簽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效簽證。監理單位、項目部負責零星工程實施過程的監管;零星工程實施完成,監理單位、項目部及工程管理中心共同實施驗收,驗收合

  格,進行簽字確認,交由預、結算、財務部門安排結算。

  第八章獎、罰規定

  8.1公司部門及人員處罰

  1.房產公司在建項目發生嚴重安全、質量事故,且受地方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勒令停工整改的;處以工程總監降職與經濟性處罰;部門負責人降職、調崗;現場代表調職、解聘。

  2.房產公司在建項目進度遲緩,未能按公司總體要求完成年度指標,(不可抗力原因:雨水、現場環境、地震、戰爭等)扣除項目部年底績效獎金。

  3.房產公司在建項目,未按本條款“第七章現場簽證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的若干要求實施,且會同施工單位、監理部門同流合污、弄虛作假、捏造事實從中收受施工單位好處的,除追究相應責任外,一律開除。(寧洱、江城項目酌情而慮)。

  4.工程管理中心制定本管理制度,在年工作指標中未完成職責權限內目標、任務調職、解聘。

  5.房產公司各項目部,未按本管理制度“第二章職責與權限”中要求每月申報計劃任務或申報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每次處以200-500元罰款,年累記出現5次以上的撤職、調崗。(該條由工程管理中心執行實施)。

  6.項目現場負責人員玩忽職守,對現場明顯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能及時要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落實整改的,處以該人200-500元罰款。(該條由工程管理中心執行實施)。

  7.扣罰說明:由執行部門依據相關處罰制度的要求內容,向部門總監匯報情況,部門總監審查核實,電話或口頭通知財務部從單月工資中直接劃撥,其后將該款項交由行政辦保管。

  8.2監理單位處罰

  1.監理單位處罰由項目部決策,處罰經額,按本案“第三章監理單位管理制度”的若干要求實施。

  2.扣罰說明:由項目部負責人在監理單位申報“工程監理款項支付簽證單”上注明處罰金額或備注處罰清單,財務部門見狀,直接從工程支付款項中劃撥,其后將該款項交由行政辦保管。

  8.3施工單位的處罰

  1.施工單位承建項目發生嚴重安全、質量事故,且受地方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勒令停工整改的,處以10000-50000元罰款,情況惡劣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并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2.工程進度延期,按>中簽署的相應條款內容履行實施。

  3.施工單位未按本條款,“第四章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第五章進度計劃管理制度、第六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中的若干要求實施,項目部可根據情況處以施工單位:100-10000元罰款。

  4.扣罰說明:由項目部具體負責落實;現場甲方代表或負責人在施工單位申報“工程進度款項支付簽證單”上注明處罰金額或備注處罰清單,財務部門見狀,直接從工程支付款項中劃撥,其后將該款項交由項目部處理。

  8.4獎勵

  項目管理人員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本管理制度,按期完成工程進度、安全、質量目標的,年度考評予以2000-5000元獎勵。

  2.項目實施前給提出顯著降低成本、節約時效的員工年度考評中予以3000-8000元獎勵。

  3.項目部總目標完成率85%以予10000-50000元獎勵。

  一、工程質量合格率100%

  二、竣工驗收一次過關率100%

  三、工程按期交工率100%

  四、安全生產管理達標率100%

  五、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一人以上)0%;嚴重安全事故(重傷一人以上)0%輕傷類安全事故控制在2‰

  六、現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

  七、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獲得率30%

  八、業主投訴受理率30%;人員及時到位率100%;處理結果滿意率80%

  第九章

  附則

  9.1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辦審批,自20xx年元月1日起實行,原相關管理制度、規定(除簽署格式單外)作廢。凡公司下發的建設項目管理文件與本制度不一致之處均按本制度執行。各分公司如有與本制度內容相背離的規定,必須按照本制度進行調整。

  9.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在公司。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13

  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就是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安全生產的全部管理活動。建筑工程項目的工程量大、建設周期長、技術復雜、涉及的單位多、風險大;所以,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斷的加強和完善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予以高度重視,并常抓不懈。

  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特點和存在問題

  1、施工過程的特點

  1)動態多工種的立體作業

  2)生產設施的臨時性

  3)作業環境的多變性

  4)人機的流動性,形成了人—機—料的動態集中

  2、存在的問題

  1)建設、施工等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劃分不明確、管理不到位

  2)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力或者疏忽大意

  3)現場的安全措施沒有得到執行落實

  4)安全工作只是浮于表面,沒有做細做實,沒有認真貫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規程、未落實各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5)對安全管理工作認識片比較面,說一套做一套。

  6)存在浮躁的思想,安全觀念淡薄,平時不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督,沒有掌握第一手的、真實的、全面的現場信息,對現場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準確有效,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不進行深入細致研究,而熱衷于走過場、瞎指揮。

  二、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

  1、管理措施

  1)、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施工過程中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管理責任到位,是抓好施工安全工作、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關鍵所在。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設單位制定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與各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各施工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結合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制定出企業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層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施工安全職責具體落實到部門、班組、個人,將施工安全的職責、權限進一步規范化、明晰化,實現公司上下同欲、齊抓共管,確保施工安全和員工的人身安全。

  2)、加強防范措施

  防止誤操作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是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重點,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電氣操作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操作規程》等管理制度,健全和細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和獎懲措施,制定詳細準確的施工組織方案、技術措施作業指導書,規范員工作業行為,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統一、規范、切實可行的標準。

  3)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

  在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提高作業人員的素質方法有:通過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專業知識、技能和企業規章制度而獲得相關的知識,從而提高自身素質;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如安全警示教育、事故案例學習、觀看事故錄像等;重點應放在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發生事故后的危害性,說明發生安全事故與員工切身利益的關系,讓員工認識到意識到安全工作是與他們的生命、健康及財產是密不可分的;在隊伍中選拔一批有事業心和責任心、技術過硬的人員或資深的.專業人員擔任培訓員,為他們提供各種機會提高自然后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積極效應,營造出一種你追我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的氛圍,從而有效地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中存在的違章行為,真正從源頭上控制最大的安全隱患即:人的不安全行為。

  2、技術措施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文件。是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發生事故。主要的技術措施有:

  1)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2)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規定

  3)高處作業及立體作業的防護規定

  4)施工臨時用電防護規定

  5)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規定

  6)防火防爆的措施

  7)預防自然災害的措施

  8)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隨著科學技術水平不斷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和體制改革的深入,一方面人們對安全生產規律的認識及對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技術手段會有新的發展,由于施工企業實力的增強,可以采用更先進、更安全的設備、設施、工具和工藝方法;另一方面,由于涌現出很多新設計方案,由此出現大量新產品、使用新材料、新的施工工藝,可能產生很多新的安全問題,按照以往的安全管理方法有些隱患可能一時還無法識別。所以,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我國的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水平與國外工業發達國家相比,與市場經濟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要不斷的學的現代安全管理將是企業決策者和廣大安全工作者所思考的。總之,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光靠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要將我們的員工變成人人都是安全員,人人都是安全監督員,將“要我安全”變為“我要安全”;只有全員參與了安全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的保證安全生產,只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企業的發展才會更高、更遠、更強。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14

  為預防、控制和消退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加強和規范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平安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矩的要求,結合用人單位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該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該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二、用人單位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該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可以與平安設施“三同時”工作一并舉行。

  三、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采取分類監督管理。按照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分為職業病危害普通、較重、嚴峻三類建設項目。

  職業病危害普通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狀況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該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

  門組織驗收;

  職業病危害嚴峻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該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應該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四、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該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托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舉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五、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用人單位應該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舉行評審。

  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真切性、合法性負責。

  六、用人單位應該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用人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看法;

  職業衛生專家對預評價報告的審查看法;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機構的資質證實;

  法律、行政規矩、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涉及發射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需提交建設項目發射防護預評價報告。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審核同意后,建設項目的選址、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

  因素的種類、職業病防護設施等發生重大變更的,用人單位應該對變更內容重新舉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辦理相應的備案或者審核手續。

  八、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該托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九、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完成后,應該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舉行評審。

  用人單位應該會同設計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舉行完美,并對其真切性、合法性和有用性負責。

  十、對職業病危害普通和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該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根據有關規定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

  十一、對職業病危害嚴峻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應該根據國家平安監管總局《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方法》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用人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評審看法;

  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資質證實;

  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復文件;

  法律、行政規矩、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十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經審查同意后,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等發生重大變更的,用人單位應該按照變更的內容,重新舉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并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相應的審查手續。

  十三、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該由取得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舉行。

  十四、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期間,用人單位應該對其舉行常常性的檢查,對發覺的問題準時舉行整改。

  十五、建設項目完工后,需要舉行試運行的,其配套建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需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試運行時光應該不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國家有關部門另有規定或者特別要求的行業除外。

  十六、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用人單位應該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狀況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舉行監測,并托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舉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項目沒有舉行試運行的,應該在其完工后托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舉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用人單位應該為評價活動提供符合檢測、評價標準和要求的受檢場所、設備和設施。

  十七、用人單位在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應該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舉行評審。用人

  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真切性和合法性負責。

  十八、職業病危害普通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竣工驗收,并自驗收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申請書;

  預評價報告備案通知書;

  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的資質證實;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看法;

  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看法;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自行驗收狀況報告;

  法律、行政規矩、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十九、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用人單位應該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復文件;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實;

  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看法;

  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看法;

  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和監理單位資質證實;

  法律、行政規矩、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二十、職業病危害嚴峻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用人單位應該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復文件;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實;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看法;

  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評審看法;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實;

  法律、行政規矩、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二十一、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該分期與建設項目同步舉行驗收。

  二十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未經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意或者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項目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三同時”法律法規,確保公司建設項目(工程)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及消防標準,保障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防止環境污染,根據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及集團公司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

  3、術語和定義

  3.1建設項目

  指新建、改建、擴建的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的危化品建設項目。

  3.2 “三同時”制度

  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建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勞動保護、安全環保、消防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的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3.3 “三查四定”

  指查設計漏項、查未完工程、查工程質量隱患;定任務、定負責處理單位和人員、定處理措施、定整改期限。

  4、職責

  4.1投資發展部

  負責公司建設項目的立項和驗收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a)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衛生、安全環保及消防“三同時”規定;

  b)在建設項目立項時,應含有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消防的論證內容;

  c)編制(或審批)建設項目計劃任務書時,應含有職業衛生、安全環保及消防設施所需投資計劃;

  d)根據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項目驗收專題報告,組織對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4.2安全生產部

  對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及檢查。其職責為:

  a)監督檢查建設單位及承擔建設項目的單位“三同時”的執行情況;

  b)根據建設項目的需求,配合投資發展部完成公司負責項目前期的預評價工作;

  c)違反“三同時”規定的建設單位及承擔設計、施工等任務的單位,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檢查其整改情況;

  d)參與對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及三查四定工作;

  e)建立健全建設項目“三同時”臺帳。

  4.3技術部的職責

  a)從項目范圍、進度、質量、投資等方面對項目的實施進行組織、協調和控制;

  b)參與項目的立項審查、驗收工作;

  c)組織對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設施審查;

  d)組織對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設施建設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向相關方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檢查其整改情況;

  e)在項目建設期間,配合建設單位,組織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進行三查四定。

  4.4分公司(項目組)

  負責對本單位區域內立項實施的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安全環保及消防“三同時”負全面管理責任。其職責是:

  a)在項目建設前期組織開展對項目預評價工作,并上報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審查、批復許可;

  b)在編報建設項目投資計劃時,應將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所需投資一并納入計劃,同時編報;

  c)對承擔建設項目的單位提出落實“三同時”規定的具體要求,并負責提供必需的資料和條件;

  d)在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前期,按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組織辦理建設項目試生產行政許可;

  e)在建設項目生產設備調試階段,應同時對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進行調試,對其效果做出評價。在人員培訓時應有職業衛生、安全環保的內容,應制定完整的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方面的規章制度;

  f)建設項目驗收前,應自主選擇并委托政府職能部門認可的、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勞動條件檢測、危害程度評價、環境監測分析并由其出具相應的報告;

  g)組織編制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消防驗收專題報告,并報請政府主管部門組織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消防單項驗收工作;

  h)對單項驗收中提出的有關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方面的改進意見應按期整改;

  i)建立健全本單位建設項目“三同時”臺帳。

  5、內容

  5.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建設項目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行政許可和“三同時”法律法規,主動、積極地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工作檢查和指導,及時落實政府有關工作指示和要求。

  5.2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進行建設項目安全、職業衛生預評價、環境影響評價;

  a)在政府部門進行了立項備案的建設項目;

  b)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c)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

  d)大量生產或使用Ⅰ級、Ⅱ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e)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f)有關部門確認的其它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5.3未在政府部門進行了立項備案但又符合5.2中的b-g的條款的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分公司)組織進行內部安全環保評估,并形成書面的評估意見。

  5.4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評價、施工及施工監理要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建設項目試生產應得到政府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正式投產要遵照法律法規要求及時辦理相應的排污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要取得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5.5建設項目各階段行政許可、“三同時”基本工作要求

  5.5.1可行性研究及項目設立審查階段

  5.5.1.1編制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5.5.1.2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報送資料。

  5.5.1.3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將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報送政府環境保護行政部門評審(審查)。

  5.5.1.4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將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報送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評審(審查)。

  5.5.1.5各項評審(審查)通過后,將各評價報告及評審意見存檔。

  5.5.1.6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項目立項審核、批文。

  5.5.2初步設計階段

  5.5.2.1工程建設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嚴格按照現行安全、環保、消防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進行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應包括安全、環保、消防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設計專篇,專篇內容應落實各評價報告書提出的措施及評審意見。

  5.5.2.2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及相關資料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

  5.5.2.3將消防設施初步設計專篇及相關資料報公安消防機關審查。

  5.5.2.4將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及相關資料報衛生行政部門審查。

  5.5.2.5將建設項目環保設施設計專篇及相關資料報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審查。

  5.5.3施工圖設計階段

  5.5.3.1督促設計單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及各評價報告書、初步設計評審意見完成安全、環保、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圖設計,施工圖中應詳細說明安全、環保、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的運行參數和技術指標。

  5.5.3.2將建設項目消防設施施工圖設計及相關資料報公安消防機關審查。

  5.5.4施工建設階段

  5.5.4.1認真落實消防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審查提出的意見,落實安全預評價、環境影響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及其評審(審查)中提出的措施,保證安全、環保、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進度和質量,確保安全、環保、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竣工、同時投入使用。

  5.5.4.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只能由具備相應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施工單位在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前須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5.5.4.3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工藝變化、生產規模變化及安全、環保、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改變等設計變更時,須將設計變更及說明報相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

  5.5.5裝置試生產前

  5.5.5.1項目建設完成時,向地方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和省安監部門提交試生產申請,試生產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組織試生產。

  5.5.5.2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研究建設項目試生產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并提出對策,且按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方案。

  5.5.5.3將試生產方案報送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5.5.5.4向公安消防機關提出消防設施驗收申請,驗收通過后方可轉入試生產。

  5.5.6試生產階段

  5.5.6.1委托并配合具有相應資質的環境監測單位監測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及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編制監測報告,將監測報告及相關資料報送負責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環保部門申請驗收。

  5.5.6.2委托并配合具有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開展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編制評價報告,將報告書及相關資料報送衛生行政部門審查驗收。

  5.5.6.3委托并配合具有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驗收評價,編制評價報告,將報告書及相關資料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驗收。

  5.5.6.4試生產必須在批準的規定時限內完成,試生產未完成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應及時辦理試生產延期手續,不得超期試生產和未經竣工驗收投產。

  5.5.6.5準備驗收資料并提交竣工驗收申請,經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后,轉入正式生產階段。5.6建設項目申請竣工驗收需具備下列條件

  a)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

  b)對建設項目中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的效果進行了測定;

  c)對試車或試生產中所發現的危及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問題進行了整改;

  d)對可能影響職工安全和健康的生產崗位進行了檢測,并建立了檔案;

  e)建立健全了職業衛生、安全環保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和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

  f)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并建立檔案制度;

  g)符合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要求。

  5.7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建設項目負責單位的有關部門及公司安全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要經常進行現場檢查監督。

  5.8建設項目負責單位要對項目的計劃、實施全面負責,對實施項目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

  5.9建設項目負責單位在項目建設施工后期應組織進行“三查四定”工作。

  5.10對建設項目中的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驗收不合格的,應組織限期整改。

  5.11建設項目驗收合格,正式投入運行后,生產設施和職業衛生、安全環保設施必須同時投入使用。

  5.12建設項目未經批準強行投產造成傷亡事故、職業中毒、職業病等職業危害和環境污染事故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批準投產單位(部門)和投產者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5.13建設項目行政許可、“三同時”檔案和臺賬

  5.13.1各級安全環保職能管理部門作為本單位建設項目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行政許可和“三同時”工作的監督管理歸口部門,負責建立健全建設本單位項目行政許可、“三同時”工作臺賬。

  5.13.2項目建設相關部門應當向安全環保管理部門提供建設項目相關技術資料、項目投資額及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投入基礎數據等有關資料。

  6、附則

  6.1本制度若與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按照國家及上級規定執行。

  6.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本制度及未盡事宜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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