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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時間:2025-11-28 11:45:57 好文 我要投稿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提取費用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治理安全隱患。油站的隱患治理資金由油站經理自行籌措。油站要在安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排用于隱患治理的資金,確保隱患整治資金的落實。安全管理部負責監控。

  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按照"項目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納入公司財務安全費用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用于以下事項:

  安全隱患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和其他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關的支出。

  四、核算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治理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油站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費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

  為建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校長對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教育教學活動的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巡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存在各類事故隱患。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

  四、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的登記,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帳,對學校制定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備案。

  五、每周召開一次班子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每月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現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及時報告校長,校級領導研究決定后上報主管部門。

  七、學校及時向縣教育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八、學校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勵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處室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處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3

  一、在公司成立安全隱患排查小組并委任小組長(原則上由企業最高主管擔任)。

  二、擬定排查程序。

  三、事故排查程序:

  1)排查事故隱患;

  2)查處事故隱患;

  3)整改事故隱患;

  四、責任追究。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4

  一、目的和內容

  為進一步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

  安監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三、定義

  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

  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四、職責

  1、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公司性隱患自查帶頭工作,并簽發全公司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對全公司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2、車間主任負責各自車間隱患自查工作;并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班組長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負責對車間隱患整改情況驗收。

  3、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公司隱患排查工作:并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對隱患整改情況驗收。

  4、公司安全辦公室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

  5、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6、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并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辦公室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范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2、重點部位“十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企業供電、供水等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況必查;

  二是工藝技術管理、儀表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三是設備維護保養、主體設備、特種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四是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必查;

  五是設備檢修作業、廠內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六是企業防雷、防汛、防構建筑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

  七是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行操作規范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

  八是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情況必查;

  3、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

  企業建立車間(部門)、企業、安監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安全辦公室;企業每月25日前要向鄉鎮(街道)報送隱患自查自改情況表,企業當月排查和整改的較大隱患,應以書面形式上報。企業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部門。 六、重大事故隱患管理

  1、重大事故隱患申報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向當地縣監局申報,由縣安監局公示并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省安監局,由省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事故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5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6

  為了貫徹落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做好公司下發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任務,鞏固和提高我廠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實現我廠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結合本單位現場實際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標

  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公司下發的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為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職責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范相結合,對制氧廠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檢查類型: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經過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形式來對施工現場的檢查,有深度,能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周期根據我廠實際情景,確定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大檢查。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每月采取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來對現場生產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并及時消除,保證生產正常進行。廠部領導、安全員、班組安全員等不定期下車間檢查,并構成記錄。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

  根據季節變變化,按事故發生的規律對易發的潛在危險,突出重點進行季節檢查,如冬季防凍保溫、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等檢查。

  由于節假日(異常是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國慶節)前后,職工注意力在芝節上,容易發生事故,因而應在節假日前后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4、專業(專項)安全生產檢查:對某個專業(項)問題或在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的單項定性或定量檢查。如對危險較大的在用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環境條件的管理性或監督性定量檢測檢驗則屬專業(項)安全檢查。專業(項)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專業要求,用于檢查難度較大的項目。經過檢查,發現潛在問題,研究整改對策,及時消除隱患,進行技術改造。我廠每月應各做一次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用電安全專項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廠部、安全員、車間主任等進行的全面綜合性檢查,每月檢查一次,資料涵蓋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環境衛生、安全技術操作等。

  四、排查治理資料

  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景和安全生產職責制建立及落實情景;

  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景;

  3、對風險性較大工程風險評估及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落實情景;

  4、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景,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5、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景;

  6、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情景;

  7、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景是否到達要求;

  8、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景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設備是否合格;

  五、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二是與日常安全生產監管結合起來,完善應急體系,建立長效機制;三是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結合起來,聯合各職能部門開展抽查,加強督促指導;四是與強化安全管理和技術提高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和落實安全投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升本質安全度。

  六、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制氧廠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整改和上報職責制。

  1、對部門和個人經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并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廠部部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景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廠部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并立即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負責協調解決;項目經理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公司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廳局或政府報告。

  4、廠部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群眾舉報、檢查發現、上報等各類事故隱患的發現、隱患具體情景、采取的措施、監管職責人、整改結果、復查時間等逐條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所在單位、具體位置和部位、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控措施、管理職責人、監控職責人、檢查時間、減產情景等詳細登記、記錄。

  5、辦公室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匯總向項目領導匯報,并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景進行督查。

  6、對事故隱患未履行職責,不認真監管或未按規定上報的各類隱患,發生問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廠部領導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的職責,將工作職責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職責到人,凡是由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后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職責人員的職責。

  結合制氧廠情景,建立監督和激勵機制,公布隱患舉報電話,強化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加強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及極端天氣多發季節的值班和檢查,及時溝通和掌握安全隱患治理活動進展和動態趨勢,推動各階段工作任務的開展實施。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7

  安全是幼兒園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幼兒的周圍或者我們的工作中都存在著影響幼兒的安全隱患,為了預防和消除火災等各種不安全隱患,確保幼兒在園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加強領導,嚴格管理,明確責任,抓好幼兒園安全工作

  1、“安全”是我們幼兒園永恒的主題。抓安全是幼兒園領導的頭等大事,安全工作重在落實,要落實在每個人的思想上,更要落實在實際行動中。為此,園內實行人人齊抓共管,設專人具體負責安全工作。針對幼兒園特殊性質,園內以班級為單位劃分安全責任區每個區設安全負責人,所有安全負責人互相監督,園里隨時檢查負責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室內外門窗、大型玩教具、桌椅、電源、開關、電源、床鋪、被褥等)。并要求各崗位人員在上崗下崗前必須將所負責區域所有環節進行安全檢查,待每一環節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上崗或離崗。每天安全組人員進行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上報,切實將安全工作做扎實。

  2、園內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微杜漸,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為完成安全工作任務打下良好基礎。我們在安全管理中還突出重點,堅持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通過有計劃、有組織的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全體教職員工認識到“安全”直接關系到幼兒園的生死存亡,直接關系到幼兒園在社會中的地位和聲譽;沒有安全保障,就談不上任何工作。從而在思想上、行動上形成共識。

  3、堅持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排查工作:排查門衛,對值班人員和所有教職工的健康情況(精神狀態;有無精神病史等)進行排查;排查園內各種設施、設備、活動場地、大型玩教具、器械、護欄、門窗、電源、開關、大灶、庫房等的安全狀態;排查滅火設施(滅火器是否過期)及報警裝置(電話)的數量及安全情況和放置位置及完好使用狀態情況;排查第二應急通道是否暢通等,以確保出現緊急情況時,可及時獲得外來援助等,從而確保安全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幼兒園安全保衛意識

  1、加強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建設和規范管理,建立健全幼兒園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將幼兒園衛生防疫、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做到職責到崗,責任到人,提示保健員對食堂的食品衛生加大監管力度,保證食堂各項設施、設備、物品和事物的采購符合安全要求,嚴格把食品安全質量,嚴防出現幼兒園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強化廣大教職工的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健康知識,自覺抵制不干凈食品,增強防病能力和公共衛生責任感,從而,保證廣大教師和幼兒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堅持定期不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切實有效地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時排查食品衛生安全隱患,要求庫房嚴把出入庫關,堅持發票索要制度,不進過期、腐爛、變質食物,做好消毒記錄、物品采購和食品留樣記錄。

  2、加強門衛管理制度。為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幼兒安全,園內實行及時開鎖門制度,并設專人在門口進行監護,家長中途有事可打電話,由教師將孩子安全送到家長手中。并規定凡不認識的人或未成年人來接孩子,一律不準放行孩子,以確保孩子安全。嚴格門衛外來人員登記、簽字手續,禁止外人入內。

  三、結合實際,著力抓好幾項重點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結合幼兒園的工作特點,抱著對家長對幼兒高度負責的'態度,合理安排各項工作,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各崗位嚴格按崗位責任制、一日活動規程、生產操作規程去做,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保證教學工作安全有序,確保安全無事故。

  1、加強教學管理。嚴格執行《保教人員一日工作程序》,把緊每個環節,每段時間都要安排活動內容,杜絕“放羊”。教學活動和戶外活動時,幼兒一定要處在保教人員的視線之內,不讓孩子單獨留在室內或室外。按照上、下樓示意圖,班與班錯開時間,保持距離,老師先檢查幼兒衣物是否穿好,鞋帶是否系牢,并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后,方可由教師和保育員一前一后進行保護,上、下樓梯時遵照樓梯上的小腳丫靠右行,在樓梯拐彎時,老師適當停留,待幼兒全部進入視線內再繼續前行,對年齡偏小或體弱幼兒,老師應適當給予幫助。經常檢查幼兒手中是否有不安全的木棍、鈕扣等異物,在戶外滑滑梯、蕩秋千時做好安全監護,嚴防意外。早操時排出時間表,每個班按固定時間下樓,防止幼兒在樓梯走廊里交叉沖突。“幼兒接送卡”制度繼續嚴格執行。早上入園時,家長親自把幼兒送到教師手中,防止走失,晚上接孩子時,家長持卡進園,持卡接孩子,教師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防止接錯或被生人領走,保證幼兒人身安全。教學樓嚴把門,閑人不得進入教學樓。

  2、加強食堂管理。開飯、打掃衛生、清洗餐具都有明確規定。嚴把“三關”,即采購關、驗收關及衛生關。職工代表進行市場考察后,指定采購地點,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更改,和供貨方簽定供貨合同,索要“五證一票”,即衛生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從業人和送貨人的健康證、身份證復印件和發票。做到生、熟分開。根據幼兒的特點,科學制訂食譜,精炒細作,保證飯菜品種多樣化。做好餐具、炊具消毒,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和炊事人員的個人衛生,著裝整齊,衣帽整潔,把好衛生關,防止病從口入。對食品出庫、物品采購、食品入庫進行民主監督,防止購買腐爛、變質食物,嚴防食物中毒,確保飲食安全。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操作間。

  3、做好衛生防疫。衛生防疫是我們常抓不懈的一項工作。幼兒入托時,嚴格查體,建卡率100%,杜絕傳染源。嚴格晨檢制度,做到一摸、二看、三問、四查,清查事故隱患,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和隔離制度,定期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落實“一人、一巾、一杯”制,堅持做到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班定期進行紫外線消毒,防止傳染病發生,確保幼兒健康。玩具、用品每天消毒,餐具要餐餐消毒。化學物品安全存放,防燃、防爆和防誤食。危險品專人管理,登記造冊,責任到人。

  4、加強值班。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我們嚴格落實值班制度,每天一名領導查職工出勤,查工作開展情況,查中午值班。晚上接孩子時,配合門衛把好大門關,嚴防閑雜人員進園,防止幼兒跑出大門。下班時,檢查各部門門窗、水電,并叮囑各班人員關好門窗、水管、電燈、電視、錄音機、飲水機。堅決杜絕常明燈,從電上把好安全關。

  四、開展教育,運用多種形式和手段,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1、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我們要求保教人員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兒童觀,認真遵守教師職業道德,關心愛護幼兒,從早上入園開始,在游戲、上課、戶外活動中滲透安全常識。要求教師備課時,把交通、用電、煤氣、防火等安全內容寫進教案,教幼兒遵守交通規則,注意用電安全,認識安全標志,遇到火險時能自救、逃生,知道“110、120、119”等報警電話,在各種活動中學會保護自己,并注意不碰傷他人,學會正確的活動方法,具有一定的躲避防御能力。

  2、發動家長,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我們注意發揮家長的作用,取得家長的配合,請家長不在私人攤點購買飲料、零食,經常檢查孩子的書包和衣物,不讓孩子佩帶易劃傷孩子的銳利裝飾品或攜帶危險品進園,幼兒患病期間,如需服藥,家長要寫清用法、用量以及注意事項,親自交給老師,老師接藥后一定要向家長重復服藥方法,并在離園時向家長反映幼兒病情及服藥情況。建議家長不要給孩子購買危險的或過小的玩具及物品,以免幼兒劃傷或吞服,通過發動家長,配合安全教育,不讓孩子出事。

  3、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一是經常召開班子會、中層會、班組長班主任會、職工大會,層層傳達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使安全工作警鐘常鳴。二是利用政治學習時間,安排安全教育內容,認真學習安全制度、三是聘請上級有關部門人員來園進行安全知識講座、普法知識講座。四是大力宣傳安全知識,在園門口橫掛安全警示標語。

  安全就是生命,每個教職員工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切實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突出幼兒一日生活中各環節的保育與安全工作。特別要把好戶外活動關,組織戶外活動時要觀察全面,指導幼兒玩的有度,玩的得法,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加強保教人員的責任心與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規范管理,責任到人。還要進一步加強安全檢查力度,堅持每日一查,每月一巡,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確保幼兒在園安全。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切實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促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及時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減少事故,根據(安監總管三[20xx]103號)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

  2.1隱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 是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風險管理要素的重點內容,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則,明確職責,建立健全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證制度有效執行的管理體系,努力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保證企業安全生產。

  2.2 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定期排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專業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及時發現、不留死角。

  2.3 隱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學、資金到位、治理及時、責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隱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實監控責任,防止隱患發展為事故。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確分管負責人。

  3.2分管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情況,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3.3其他負責人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4、隱患排查方式及頻次

  4.1 隱患排查方式

  4.1.1 隱患排查工作可與公司各專業的日常管理、專項檢查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科學整合下述方式進行:

  (1)日常隱患排查;

  (2)綜合性隱患排查;

  (3)專業性隱患排查;

  (4)季節性隱患排查;

  (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

  (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

  4.1.2 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隱患排查要加強對關

  鍵裝置、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

  4.1.3 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4.1.4 專業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區域位置及總圖布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

  4.1.5 季節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為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為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為重點;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為重點。

  4.1.6 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動和節假日前,對裝置生產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隱患、備用設備狀態、備品備件、生產及應急物資儲備、保運力量安排、企業

  保衛、應急工作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要對節日期間干部帶班 值班、機電儀保運及緊急搶修力量安排、備件及各類物資儲備和應急工作進行重點檢查。

  4.1.7 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內和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

  4.2 隱患排查頻次確定

  4.2.1 公司進行隱患排查的頻次應滿足:

  (1) 裝置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 2小時, 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儲存裝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1小時,宜采用不間斷巡檢方式進行現場巡檢。

  (2)基層車間(裝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員(主任、工藝設備技術人員)、電氣、儀表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裝置現場進行相關專業檢查。

  (3)基層車間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一起進行匯總;基層單位(廠)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

  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4)公司應根據季節性特征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每季度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季節性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必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基層單位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綜合性隱患排查和專業隱患排查,兩者可結合進行。

  (6) 當獲知同類企業發生傷亡及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應舉一反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

  (7)對于區域位置、工藝技術等不經常發生變化的,可依據實際變化情況確定排查周期,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進行隱患排查。

  4.2.2 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企業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業的隱患排查:

  (1)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新修訂的;

  (2)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

  (3)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生重大改變的,應按變更管理要求進行風險評估;

  (4)外部安全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5)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6)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4、隱患排查內容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特點,隱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安全基礎管理;

  (2)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3)工藝;

  (4)設備;

  (5)電氣系統;

  (6)儀表系統;

  (7) 危險化學品管理;

  (8)儲運系統;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統。

  4.1 安全基礎管理

  4.1.1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4.1.2 安全投入保障情況,參加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情況。

  4.1.3 安全培訓與教育情況,主要包括:

  (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3)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情況。

  4.1.4 企業開展風險評價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情況;

  (2)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生產設施進行風險評價情況;

  (3)風險評價結果的落實、宣傳及培訓情況;

  (4)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4.1.5 事故管理、變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況。

  4.1.6 危險作業和檢維修的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危險性作業活動作業前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控制情況;

  (2)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斷路作業、吊裝作業、設備檢修作業和抽堵盲板作業等危險性作業的`作業許可管理與過程監督情況。

  (3)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與使用情況;

  4.1.7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情況。

  4.2 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4.2.1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重要場所的安全距離。

  4.2.2 可能造成水域環境污染的危險化學品危險源的防范情況。

  4.2.3 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

  4.2.4 企業內部重要設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離,主要包括:

  (1)控制室、變配電所、化驗室、辦公室、機柜間以及人員密集區或場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設施等;

  (4)其他重要設施及場所。

  4.2.5 其他總圖布置情況,主要包括:

  (1)建構筑物的安全通道;

  (2)廠區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應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設計、建設與維護情況;

  (3)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4)其他與總圖相關的安全隱患。

  4.3 工藝管理

  4.3.1 工藝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藝風險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3)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查、使用與控制;

  (4)工藝安全培訓程序、內容、頻次及記錄的管理。

  4.3.2 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裝置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泄壓設施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2)針對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工藝參數設計的安全泄壓系統以及安全泄壓措施的完好性;

  (3)危險物料的泄壓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安監總管三〔20xx〕116 號)的要求進行危險化工工藝的安全控制情況;

  (5)其他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隱患。

  4.3.3 現場工藝安全狀況,主要包括:

  (1)工藝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藝卡片的建立和變更,以及工藝指標的現場控制;

  (2)現場聯鎖的管理,包括聯鎖管理制度及現場聯鎖投用、摘除與恢復;

  (3)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情況;

  (4)重點部位的巡檢、取樣、操作與檢維修的現場管理。

  4.4 設備管理

  4.4.1設備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主要包括: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本企業的設備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設備管理體系,設備管理人員按要求配備;

  (3)建立健全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及臺賬。

  4.4.2設備現場的安全運行狀況,包括:

  (1)大型機組、機泵、鍋爐、加熱爐等關鍵設備裝置的聯鎖自保護及安全附件的設置、投用與完好狀況;

  (2)大型機組關鍵設備特級維護到位,備用設備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3)轉動機器的潤滑狀況,設備潤滑的“五定”、 “三級過濾”;

  (4)設備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情況;

  (5) 設備的腐蝕防護狀況,包括重點裝置設備腐蝕的狀況、設備腐蝕部位、工藝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 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現場管理,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臺賬;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及定期檢測檢驗情況;

  (3)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管理維護。

  4.5 電氣系統

  4.5.1 電氣系統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電氣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管理;

  (2)電氣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規程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4.5.2 供配電系統、電氣設備及電氣安全設施的設置,主要包括:

  (1)用電設備的電力負荷等級與供電系統的匹配性;

  (2)消防泵、關鍵裝置、關鍵機組等特別重要負荷的供電;

  (3)重要場所事故應急照明;

  (4)電纜、變配電相關設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防爆電氣設備選型及安裝;

  (6)建構筑、工藝裝置、作業場所等的防雷防靜電。

  4.5.3 電氣設施、供配電線路及臨時用電的現場安全狀況。

  4.6 儀表系統

  4.6.1 儀表的綜合管理,主要包括:

  (1)儀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2)儀表系統的檔案資料、臺賬管理;

  (3)儀表調試、維護、檢測、變更等記錄;

  (4)安全儀表系統的投用、摘除及變更管理等。

  4.6.2系統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和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滿足安全穩定生產需要;

  (2)現場檢測儀表和執行元件的選型、安裝情況;

  (3)儀表供電、供氣、接地與防護情況;

  (4) 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的選型、布點及安裝;

  (5)安裝在爆炸危險環境儀表滿足要求等。

  4.6.3 現場各類儀表完好有效,檢驗維護及現場標識情況,主要包括:

  (1)儀表及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穩定可靠,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需求;

  (2)按規定對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3)現場儀表位號標識是否清晰等。

  4.7 危險化學品管理

  4.7.1危險化學品分類、登記與檔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按照標準對產品、所有中間產品進行危險性鑒別與分類,分類結果匯入危險化學品檔案;

  (2)按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檔案;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

  4.7.2化學品安全信息的編制、宣傳、培訓和應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管理;

  (2)危險化學品“一書一簽”制度的執行情況;

  (3)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或應急代理;

  (4)危險化學品相關安全信息的宣傳與培訓。

  4.8 儲運系統

  4.8.1 儲運系統的安全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儲罐區、可燃液體的裝卸設施、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維護規程制定及執行情況;

  (2)儲罐的日常和檢維修管理。

  4.8.2 儲運系統的安全設計情況,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體及可燃氣體的罐區,如罐組總容、罐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統等;

  (2)重大危險源罐區現場的安全監控裝備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 號)的要求;

  (3)危險化學品安全控制及應急措施;

  (4)可燃液體、液化烴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設施;

  (5)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儲存。

  4.8.3 儲運系統罐區、儲罐本體及其安全附件等設施的完好性。

  4.9 消防系統

  4.9.1 建設項目消防設施驗收情況;企業消防安全機構、人員設置與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員培訓、消防應急預案及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消防系統運行檢測情況。

  4.9.2 消防設施與器材的設置情況,主要包括:

  (1)消防站設置情況,如消防站、消防車、消防人員、移動式消防設備、通訊等;

  (2)消防水系統與泡沫系統,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儲罐、消防給水管道、消防管網的分區閥門、消火栓、泡沫栓,固定式消防水噴淋等;

  (3)危險化學品罐區、裝置區等設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滅火系統;

  (4)生產區、工藝裝置區、建構筑物的滅火器材配置;

  (5)其他消防器材。

  4.9.3 固定式與移動式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現場狀況

  4.10 公用工程系統

  4.10.1 給排水、循環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的設置與能力能否滿足各種狀態下的需求。

  4.10.2 供熱站及供熱管道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是否存在隱患。

  4.10.3 空分裝置、空壓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

  5.1 隱患級別

  5.1.1 事故隱患可按照整改難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嚴重性,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5.1.2一般事故隱患,是指能夠及時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隱患。對于一般事故隱患,可按照隱患治理的負責單位,分為班組級、基層車間級、公司級。

  5.1.3重大事故隱患,是指無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的隱患。

  5.2 隱患治理

  5.2.1 企業應對排查出的各級隱患,做到“五定”,并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管理進行監督,及時協調在隱患整改中存在的資金、技術、物資采購、施工等各方面問題。

  5.2.2 對一般事故隱患,由企業(基層車間、班組)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5.2.3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企業要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確定風險可接受標準,評估隱患的風險等級。

  5.2.4 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應滿足以下要求:

  (1)當風險處于很高風險區域時,應立即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盡快進行隱患治理,必要時立即停產治理;

  (2)當風險處于一般高風險區域時,企業應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

  (3)對于處于中風險的重大事故隱患,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盡可能將其降低到低風險。

  5.2.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間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2.6 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應及時歸入事故隱患檔案。隱患檔案應包括以下信息:隱患名稱、隱患內容、隱患編號、隱患所在單位、專業分類、歸屬職能部

  門、評估等級、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傳真、會議紀要、正式文件等,也應歸入事故隱患檔案。

  5.3 隱患上報

  5.3.1 企業應當定期通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向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上報隱患統計匯總及存在的重大隱患情況。

  5.3.2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企業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5.4 獎懲

  5.4.1 企業各級領導對認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防止事故有功人員,要對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時表揚和獎勵。

  5.4.2對忽視安全生產、發生事故和拖延整改時間或不積極整改安全隱患的人員,要對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考核處理。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9

  為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為安全生產、安全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登記消除報告、隱患排查責任、事故隱患獎懲五項制度。

  一、隱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環節、逐部位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布情況,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人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狀況;從業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從業人員是否正確佩帶;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行為;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對從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是否及時發現和制止;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

  4、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執行。

  5、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暢通隱患舉報渠道,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和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對及時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舉報,按照《事故隱患獎懲制度》標準兌現獎勵。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然。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本制度:

  1、隱患整改的基本原則是:“六定、五不準”;。六定:定安全隱患項目、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責任人、定隱患整改時間、定隱患整改質量要求、定整改驗收部門。五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準推到班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準推到下班;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到車間(或分廠);凡車間(分廠)能整改的不準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準延遲時間。

  2、各級各部門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盡快解決。

  3、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基層有條件整改的項目,要立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5、建立隱患整改督辦驗收制度。安全員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并督促責任單位按時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員負責組織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

  6、對車間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車間應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報安全員審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門無力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的,應報安全科,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9、各專業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驗收人對安全隱患的整除結果承擔驗收責任。

  10、由于資金或技術問題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報告,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計劃。

  11、物資供應部門應對安全隱患整改所需的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和產品質量負責,嚴禁購進假冒偽劣產品或“三無產品”;。

  12、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并經有關人員簽字后存檔。

  13、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于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協調整改到位后,書面申請下達整改指令的部門組織驗收。

  三、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

  1、設立“兩本臺帳”;即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上報和存檔備案工作。

  2、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報告后應根據隱患等級作出立即整改決定或報告請示主要負責人。

  4、一般隱患整改完畢并驗收合格后,在隱患治理臺帳上記錄并銷號,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后,申請主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驗收銷號。

  5、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復查申請,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銷號。

  6、局面復查申請的主要內容包括,隱患類別,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資金,整改到位情況以及整改責任人。

  7、對排查出的隱患以及隱患整改消除情況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匯總報告,接受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派查治理長效機制,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派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對于一般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應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公司將聯系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做出暫時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并督促有關部門進行限期徹底整改。第二條、任何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公司舉報。公司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所舉報事故隱患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第三條、事故隱患的范圍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傷害。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6、在敏感地區進行作業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8、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9、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第四條、結合安全生產會議制度每周應會同各相關部門,對廠區進行隱患排查一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所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公司同相關部門編制整改措施,并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

  第五條、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或者停止作業,對難以暫停或停產停業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以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條、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車間、部門組織整改,整改責任人為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七條、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公司領導組織檢查驗收。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第八條、公司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部門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內容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3定義

  3.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4職責

  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廠隱患自查帶頭工作,并簽發全廠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對全廠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車間領導負責生產車間隱患自查工作;并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成員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車間領導負責對生產車間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隱患排查專家組負責專家隱患排查工作:并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隱患排查專家組對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安全部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5工作要點

  5.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產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各分管領導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并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員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范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5.2重點部位“九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企業供電、供水、供汽、供風等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況必查;

  2)工藝技術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3)設備維護保養、主體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4)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必查;

  5)設備檢修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6)企業防雷、防汛、防臺風、防構建筑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

  7)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行操作規范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 8)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與當地政府部門應急聯動機制、“清潔下水”;防止環境污染措施情況必查; 9)新改擴建建設項目設立批準、安全防護設施設計審查、試生產方案備案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等審查程序執行情況必查;

  5.3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

  企業建立班組、車間(部門)、企業、安監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領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企業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部門。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0

  20__年__月__日,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__人死亡。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抓好轄區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國家、省、__市、__市系列部署,根據__市安委會《關于立即開展全市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__安字〔20__〕__號)要求,__街道辦事處決定在轄區范圍內立即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結合轄區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嚴格落實中央、省、市領導重要批示,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安全紅線,堅持“生命重于泰山”的原則,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零事故”單位創建,深入開展各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事故,全力遏制一般事故,維護轄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__月__日。

  三、排查治理重點及分工

  此次行動由街道安監站統籌安排,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科室牽頭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重點排查整治以下內容:

  交通運輸。要盯緊“兩客一危一貨一面”(公路客運、旅游客運、危化品運輸車、貨車、面包車),加強臨水、臨崖、連續長坡、下坡、急彎陡坡的路段安全檢查排查。重點檢查運輸車輛是否取得運輸資質,從業人員是否取得從業資格的檢查,是否違法從事危貨運輸及非法運輸違禁物品、危險物品,危貨運輸企業超范圍經營,是否承運不具備合法經營資質企業、單位貨物。(責任科室:安監站)人員密集場所。對餐飲娛樂、賓館酒店、大型綜合體、高層建筑、“多合一”場所,加強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電氣線路、制冷機房、保溫材料、室內密閉空間場所。堅決杜絕采用聚氨酯彩鋼板等可燃易燃材料裝修。嚴格商業促銷、會展、慶典、集會等大型活動的安全監管,堅決防止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責任科室:安監站)特種設備。重點對大型商場超市、游樂場所、醫院、賓館酒店等人員密集場所和人員聚集區內的電梯、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落實情況以及安全保護裝置是否有效、可靠性等進行排查整治,嚴格落實運營單位的主體責任。(責任科室:城管辦)

  危險化學品。要強化對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管;嚴格核查危貨運輸車輛和人員資質,強化運輸車輛源頭管控。(責任科室:安監站)建筑施工。持續推進建筑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加強對轄區住宅小區、自建房的排查。突出用作經營場所的'城鄉結合部自建房屋,重點對飯店、農家樂、民宿客棧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房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嚴厲打擊高空作業人員作業不系安全帶和高處拋物,建筑施工危大工程方案編審、交底、實施、驗收等重點環節管控措施不落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責任科室:城管辦)城鎮燃氣。燃氣安全方面認真組織餐飲場所開展燃氣使用安全監督檢查,督促餐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規范燃氣儲備。(責任科室:城管辦)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加強對轄區學校、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管,對校內設施、疏散通道開展隱患排查;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組織應急疏散演練,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責任科室:環保辦)

  其他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各自實際,舉一反三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開展排查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街道、各社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負全責。專項行動開展期間,街道領導班子成員要親自帶隊對本轄區、所分管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檢查,要做到全覆蓋,推動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落地落實。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五落實、五到位”要求,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二)立即開展行動。街道有關科室、各社區要結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檢查內容和整治標準、明確責任部門和階段劃分,嚴格落實整治措施,對安全生產設施、設備、人員、流程、制度、機制等全面檢查,確保不走過場、不走形式。街道安監站將對各社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

  (三)強化工作措施。各社區、網格員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要嚴格遵循隱患排查、填單登記、簽字確認、收集整理、下達通知、整改實施、監督檢查、復查驗收、信息反饋、銷號登記10個環節的閉環式管理。對發現的問題隱患,下達整改通知單,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對問題突出、整改緩慢、整改不力的企業,按照屬地管理職責,及時上報有關職能部門,適時督促其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四)加強應急值守。街道、各社區要加強值班值守工作,“中秋”、“國慶”期間,嚴格執行24小時領導在崗帶班、值班員在崗值班制度及事故報告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暢通,遇到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及時、有力。

  各社區、街道有關科室要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于__月__日前報街道安監站。每月__日、__日分兩次上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包括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統計報表),專項行動結束后__日內,上報工作總結及安全隱患清單。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人員健康,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等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定義及隱患分級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

  4.1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2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對各類隱患提出整改提議,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落實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分析,制作報表;對隱患排查、整改職責人員提出獎勵提議。

  4.3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按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

  4.4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備及生活設施的隱患檢查及整改。

  4.5公司員工均有義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報告,積極參與相應的隱患整改工作。

  5.資金保障

  5.1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5.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事故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5.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須編制專項使用計劃,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使用。財務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單獨建帳加強管理。

  6.隱患排查

  6.1公司實行定期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公司級檢查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或臨時通知),由安全管理員組織,各部門安全職責人員參加;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每周進行,由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人組織,具體時間根據生產計劃確定;各班組長應當組織人員對本班組進行日檢;崗位安全檢查應班前,班中,班后檢查,由崗位工人實施。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員臨時通知。

  6.2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使用檢查表的形式進行。公司級檢查表由安全管理員制定,各部門、班組、崗位檢查表由各部門、班組安全職責人確定。隱患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

  6.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范圍:公司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生活用建筑,廠內道路,生產設備,人員作業,各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檢查依據,指依法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經公司制定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設備設施供應商供給的安全使用說明書或各類文件。

  7.隱患整改

  7.1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產職責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依通知書內指定的措施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整改;隱患未消除前,各職責人員應當制定臨時的安全措施,保證在隱患消除前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能夠暫停使用相應的設施、設備和場所,直至消除隱患。

  7.2公司級隱患檢查由安全管理員制定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送達整改職責人員。車間,班組級隱患檢查,由車間部門班組安全職責人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崗位檢查出來的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向上級報告處理。發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人員,負責隱患整改的驗收工作,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

  7.3公司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隱患整改所需要的.資金,協調解決隱患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管理員組織技術人員討論整改中的技術難題。

  7.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完成整改工作,負責有職責的部門給予配合。

  8.重大隱患

  8.1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并提出整改措施提議。

  8.2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單位蓋章后,報安監中隊或市安監局。

  8.3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資料:

  (1)隱患概況;

  (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重大隱患治理按《方案》認真組織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內完成。

  8.4治理結束后,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景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8.5隱患治理評估經過后,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并附評估報告報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復審經過后,事故隱患銷案。復查未經過,繼續整改,直至復查經過。屬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復查經過后恢復生產經營。

  8.6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舉報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隱患整改檔案管理

  9.1公司對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9.2隱患整改檔案應當貼合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要求。應以紙質文件為主,電子版為輔。

  10.獎勵與處罰

  10.1安全生產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給予獎勵。不落實本制度規定的檢查及整改職責的部門和人員,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給予處罰。獎勵與處罰依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

  11.隱患上報

  11.1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中隊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11.2在xx企業安全生產數據中心網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平臺上上報隱患。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2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分管礦(廠)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協助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安全生產隱患分級。

  隱患分級:按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程度不同,將隱患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廠)、部解決不了,須經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科(隊)、車間(工段)解決不了,須經礦(廠)、處解決的隱患。

  c級:由科(隊)、車間(工段)和生產業務部門可以解決的隱患。

  第九條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十條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二條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三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xx集團公司。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3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車間主管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

  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安監處(站)協助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 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 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 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九條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條 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一條 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山東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4

  1、目的

  為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揮全員排查安全隱患的積極性,及時發現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根據《xx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xxx號)、《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安監總管三〔20xx〕103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所有車間及部門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定義及分類

  本制度所稱事故隱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或導致事故后果擴大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業場所、設備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情況。

  (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相關制度未作明確規定,但企業危害識別過程中識別出作業場所、設備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與分工

  4.1隱患排查治理原則:“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

  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確分管負責人。

  分管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情況,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其他負責人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4.2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由安保部、生產部、設備部及相關工藝、電氣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對公司的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等。

  4.3各車間及相關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日常檢查并組織群眾性的安全自查活動。

  5內容與要求

  5.1隱患排查工作可與公司各專業的日常管理、專項檢查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按下述方式進行:

  (1)日常隱患排查;

  (2)綜合性隱患排查;

  (3)專業性隱患排查;

  (4)季節性隱患排查;

  (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

  (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

  5.1.1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隱患排查要加強對關鍵裝置、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

  5.1.2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5.1.3專業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區域位置及總圖布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

  5.1.4季節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為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為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為重點;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為重點。

  5.1.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動和節假日前,對裝置生產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隱患、備用設備狀態、備品備件、生產及應急物資儲備、保運力量安排、企業保衛、應急工作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要對節日期間干部帶班值班、機電儀保運及緊急搶修力量安排、備件及各類物資儲備和應急工作進行重點檢查。

  5.1.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內和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

  5.2隱患排查頻次確定

  5.2.1隱患排查的頻次:

  (1)崗位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2小時,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的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1小時,宜采用不間斷巡檢方式進行現場巡檢。

  (2)各車間管理人員(主任、工藝設備技術人員)、電氣、儀表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裝置現場進行相關專業檢查。

  (3)各車間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一起進行匯總;職能科室等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4)公司根據季節性特征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每季度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季節性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必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5)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各單位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綜合性隱患排查和專業隱患排查,兩者可結合進行。

  (6)當獲知同類企業發生傷亡及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應舉一反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

  (7)對于區域位置、工藝技術等不經常發生變化的,可依據實際變化情況確定排查周期,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進行隱患排查。

  5.2.2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業的隱患排查:

  (1)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新修訂的;

  (2)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

  (3)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生重大改變的,應按變更管理要求進行風險評估;

  (4)外部安全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5)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6)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5.2.3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應每五年至少開展一次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3隱患排查內容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特點,隱患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基礎管理;

  (2)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3)工藝;

  (4)設備;

  (5)電氣系統;

  (6)儀表系統;

  (7)危險化學品管理;

  (8)儲運系統;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統。

  5.3.1安全基礎管理

  5.3.1.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5.3.1.2安全投入保障情況,參加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情況。

  5.3.1.3安全培訓與教育情況,主要包括:

  (1)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3)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情況。

  5.3.1.4開展風險評價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情況;

  (2)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生產設施進行風險評價情況;

  (3)風險評價結果的落實、宣傳及培訓情況;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5.3.1.5事故管理、變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況。

  5.3.1.6危險作業和檢維修的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危險性作業活動作業前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控制情況;

  (2)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斷路作業、吊裝作業、設備檢修作業和抽堵盲板作業等危險性作業的作業許可管理與過程監督情況。

  (3)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與使用情況;

  5.3.1.7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情況。

  5.3.2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5.3.2.1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重要場所的安全距離。

  5.3.2.2可能造成水域環境污染的危險化學品危險源的防范情況。

  5.3.2.3公司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

  5.3.2.4內部重要設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離,主要包括:

  (1)控制室、變配電所、化驗室、辦公室、機柜間以及人員密集區或場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空分裝置、空壓站;

  (4)點火源(包括火炬);

  (5)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設施等;

  (6)其他重要設施及場所。

  5.3.2.5其他總圖布置情況,主要包括:

  (1)建構筑物的安全通道;

  (2)廠區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應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設計、建設與維護情況;

  (3)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4)其他與總圖相關的安全隱患。

  5.3.3工藝管理

  5.3.3.1工藝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藝風險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3)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查、使用與控制;

  (4)工藝安全培訓程序、內容、頻次及記錄的管理。

  5.3.3.2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裝置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泄壓設施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2)針對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工藝參數設計的安全泄壓系統以及安全泄壓措施的完好性;

  (3)危險物料的泄壓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安監總管三〔20xx〕116號)的要求進行危險化工工藝的安全控制情況;

  (5)其他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隱患。

  5.3.3.3現場工藝安全狀況,主要包括:

  (1)工藝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藝卡片的建立和變更,以及工藝指標的現場控制;

  (2)現場聯鎖的管理,包括聯鎖管理制度及現場聯鎖投用、摘除與恢復;

  (3)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情況;

  (4)劇毒品部位的巡檢、取樣、操作與檢維修的現場管理。

  5.3.4設備管理

  5.3.4.1設備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主要包括: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本企業的設備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設備管理體系,設備管理人員按要求配備;

  (3)建立健全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及臺賬。

  5.3.4.2設備現場的安全運行狀況,包括:

  (1)大型機組、機泵、鍋爐、加熱爐等關鍵設備裝置的聯鎖自保護及安全附件的設置、投用與完好狀況;

  (2)大型機組關鍵設備特級維護到位,備用設備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3)轉動機器的潤滑狀況,設備潤滑的“五定”、“三級過濾”;

  (4)設備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情況;

  (5)設備的腐蝕防護狀況,包括重點裝置設備腐蝕的狀況、設備腐蝕部位、工藝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5.3.4.3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現場管理,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臺賬;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及定期檢測檢驗情況;

  (3)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管理維護。

  5.3.5電氣系統

  5.3.5.1電氣系統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電氣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管理;

  (2)電氣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規程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5.3.5.2供配電系統、電氣設備及電氣安全設施的設置,主要包括:

  (1)用電設備的電力負荷等級與供電系統的匹配性;

  (2)消防泵、關鍵裝置、關鍵機組等特別重要負荷的供電;

  (3)重要場所事故應急照明;

  (4)電纜、變配電相關設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防爆電氣設備選型及安裝;

  (6)建構筑、工藝裝置、作業場所等的防雷防靜電。

  5.3.5.3電氣設施、供配電線路及臨時用電的現場安全狀況。

  5.3.6儀表系統

  5.3.6.1儀表的綜合管理,主要包括:

  (1)儀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2)儀表系統的檔案資料、臺賬管理;

  (3)儀表調試、維護、檢測、變更等記錄;

  (4)安全儀表系統的投用、摘除及變更管理等。

  5.3.6.2系統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和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滿足安全穩定生產需要;

  (2)現場檢測儀表和執行元件的選型、安裝情況;

  (3)儀表供電、供氣、接地與防護情況;

  (4)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的選型、布點及安裝;

  (5)安裝在爆炸危險環境儀表滿足要求等。

  5.3.6.3現場各類儀表完好有效,檢驗維護及現場標識情況,主要包括:

  (1)儀表及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穩定可靠,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需求;

  (2)按規定對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3)現場儀表位號標識是否清晰等。

  5.3.7危險化學品管理

  5.3.7.1危險化學品分類、登記與檔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按照標準對產品、所有中間產品進行危險性鑒別與分類,分類結果匯入危險化學品檔案;

  (2)按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檔案;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

  5.3.7.2化學品安全信息的編制、宣傳、培訓和應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管理;

  (2)危險化學品“一書一簽”制度的執行情況;

  (3)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或應急代理;

  (4)危險化學品相關安全信息的宣傳與培訓。

  5.3.8儲運系統

  5.3.8.1儲運系統的安全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儲罐區、可燃液體、液化烴的裝卸設施、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維護規程制定及執行情況;

  (2)儲罐的日常和檢維修管理。

  5.3.8.2儲運系統的安全設計情況,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體及可燃氣體的罐區,如罐組總容、罐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統等;

  (2)重大危險源罐區現場的安全監控裝備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的要求;

  (3)天然氣凝液、液化石油氣球罐或其他危險化學品壓力或半冷凍低溫儲罐的安全控制及應急措施;

  (4)可燃液體、液化烴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設施;

  (5)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儲存。

  5.3.8.3儲運系統罐區、儲罐本體及其安全附件、鐵路裝卸區、汽車裝卸區等設施的完好性。

  5.3.9消防系統

  5.3.9.1建設項目消防設施驗收情況;企業消防安全機構、人員設置與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員培訓、消防應急預案及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消防系統運行檢測情況。

  5.3.9.2消防設施與器材的設置情況,主要包括:

  (1)消防站設置情況,如消防站、消防車、消防人員、移動式消防設備、通訊等;

  (2)消防水系統與泡沫系統,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儲罐、消防給水管道、消防管網的分區閥門、消火栓、泡沫栓,消防水炮、泡沫炮、固定式消防水噴淋等;

  (3)油罐區、液化烴罐區、危險化學品罐區、裝置區等設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滅火系統;

  (4)甲、乙類裝置、罐區、控制室、配電室等重要場所的火災報警系統;

  (5)生產區、工藝裝置區、建構筑物的滅火器材配置;

  (6)其他消防器材。

  5.3.9.3固定式與移動式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現場狀況

  5.3.10公用工程系統

  5.3.10.1給排水、循環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的設置與能力能否滿足各種狀態下的需求。

  5.3.10.2供熱站及供熱管道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是否存在隱患。

  5.3.10.3空分裝置、空壓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

  各部分具體排查內容詳見附件。

  5.4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5.5各項檢查內容應包括國家生產法律法規、廠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人員培訓教育及持證上崗情況,設備管理,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是否完善,安全標志、定置管理、勞動紀律、防火滅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護用品(具)的保管等情況。

  5.6各專項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中發現的隱患開據《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后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車間及其它部門進行的各項隱患排查,排查記錄于《隱患排查記錄表》上,并將處理意見方法上報相關部門領導。

  5.7對事故隱患存在部門,不能解決的問題由部門專題報告,提交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解決。

  5.8隱患治理

  5.8.1對排查出的各級隱患實行“五定”管理,并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管理進行監督,及時協調在隱患整改中存在的資金、技術、物資采購、施工等各方面問題。

  5.8.2對一般事故隱患,由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5.8.3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公司安保部負責確定風險可接受標準,評估隱患的風險等級。

  5.8.4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應滿足以下要求:

  (1)當風險處于很高風險區域時,應立即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盡快進行隱患治理,必要時立即停產治理;

  (2)當風險處于一般高風險區域時,企業應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

  (3)對于處于中風險的重大事故隱患,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盡可能將其降低到低風險。

  5.8.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間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8.6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應及時歸入事故隱患檔案。隱患檔案應包括以下信息:隱患名稱、隱患內容、隱患編號、隱患所在單位、專業分類、歸屬職能部門、評估等級、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傳真、會議紀要、正式文件等,也應歸入事故隱患檔案。

  5.9隱患上報

  5.9.1公司安保部負責定期通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向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上報隱患統計匯總及存在的重大隱患情況.

  6、考核與獎懲

  6.1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各類隱患,無故未及時整改的,根據隱患大小,每項次經濟罰款100-500元。

  6.2對于積極排查隱患并及時上報的,安保部將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判定,根據貢獻大小每項次獎勵200-1000元。

  6.3由安保部提出申請公司專門設立安全獎罰基金賬戶,專款專用,以上獎罰均在安全獎罰基金賬戶中落實實施。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5

  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安全管理方針,動員全公司職工參與隱患的排查治理,變事后處理為事前預防,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經公司研究,在公司及所服務礦井實施以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1.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公司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總經理是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報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負責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各分管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對分管范圍內排查的隱患進行治理、驗收;安全處負責對公司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和報告工作。

  1.1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日常隱患排查體系和專家隱患排查體系。即:總工程師-分管副總工程師-業務處室-科室部門負責人-技術員。總工程師是隱患排查及措施制定的總負責人,分管副總、業務處室負責人、科室技術員負責各級隱患排查、措施制定及驗收工作。

  1.2建立以生產副總經理為首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即:生產副總經理-處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科員。生產副總經理是隱患治理的總負責人,各處室領

  導、科室負責人、科員負責督促各礦隱患的治理。

  1.3建立以安全處長為首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體系。即:安全處長安全處管理人員-安監員。安全處長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總監察,負責各級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驗收。

  1.4建立“專家查隱患、專業抓落實、安全抓監管”三位一體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提供安全技術支持。各分管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生產技術處、機電裝備處等負責人及技術骨干(有專業特長的工程技術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估師、安全評價師)為成員。在領導小組的組織下,專家庫成員為礦井進行安全會診、排查隱患,提供技術幫助,研究制定可靠措施,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公司每月開展一次專家會診、排查隱患工作,并形成專家報告。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組織召開會議,落實治理隱患所需的人員、資金、財物,落實治理措施,明確責任人、治理單位、治理時間。各礦按照要求進行治理、整改,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整改、落實治理情況。公司安全處督促整改、驗收。重大隱患實行分級管理,掛牌督辦,確保隱患及時整改。

  2.隱患分級排查治理原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礦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2.1嚴格執行“專家查隱患、專業抓治理、安全搞監察”三位一體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嚴格執行上級部門有關隱患排查管理規定。

  2.2.礦井事故隱患按其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A級:危害嚴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治理難度及工程量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協助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嚴重或者治理難度大的隱患。B級:危害比較嚴重,有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者較大經濟損失,或治理難度及工程量較大,區隊解決不了,須由煤礦限期解決的隱患。C級:危害較輕,治理難度和工程量較小,由區隊、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2.3事故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3.隱患排查治理及報告程序

  3.1崗位區域界定公司根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管理分工將分管范圍全部界定到具體的責任人,責任人對所服務礦井的隱患排查、治理負責,要做到不留空隙,責任不得出現重疊。

  3.2隱患排查與處理

  3.2.1規范隱患排查記錄本的格式、保存和使用與管理。

  3.2.1.1各處室規范現場隱患記錄本的格式、存放、使用與保存,界定隱患排查記錄本設立的.范圍、地點、排查人、處理人、驗收人員的考核,形成制度存檔并考核。

  3.2.1.2公司下礦人員到達工作地點1小時內必須填寫隱患排查記錄本,隱患排查記錄本填寫必須規范。隱患內容、整改日期、整改負責人等項目必須填全。

  3.3隱患排查治理及報告程序

  3.3.1每月26日前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各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生產處室負責人對本月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情況進行總結,對各礦的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追究,對下月公司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進行類別與等級的確認,安全處負責形成專門會議紀要。每月月初安全處要對各礦上報的“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表”認真檢查,對各礦上月事故隱患治理完成情況和下月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認真審查,每季的第一個月的上旬報長治縣煤炭局備案。安全處將每月排查的隱患項目按要求給責任單位整改負責人下D卡,各責任單位完成項目后3天內必須及時返卡。

  3.3.2副總工程師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聽取各礦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情況匯報(內容包括本月的隱患完成情況、下月的隱患排查情況),會后2日內通過辦公網報礦公司領導及安全處,由公司領導報安全辦公會審查。

  3.3.3公司領導每月1號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聽取各處、各專業領導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處長匯報隱患治理驗收情況(內容包括本月的隱患完成情況、驗收及考核情況)和總工程師對公司下月隱患排查情況及本月隱患排查治理完成情況匯報,會后由安全處匯總報辦公室形成紀要。

  3.3.4排查到的事故隱患項目,必須做到項目、措施、資金、時間、人員、責任、督察“七落實”。A級事故隱患由各單位礦長負責落實,集團公司專業處室協助解決;B級事故隱患由各單位專業分管副礦長負責落實;C級事故隱患由各區隊及業務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礦安全處負責監督和考核。

  3.3.5認真執行隱患治理檔案化管理驗收消號制度。對未完成的隱患項目,各礦要根據每條隱患的實際情況寫出分析報告,分析報告在隱患規定完成日期前經專業領導簽字并經生產副礦長簽字批準后報公司安全處。

  3.3.6各礦月度隱患完成情況驗收申請表必須于25日前報公司安全處,由安全處長根據各礦提供的隱患驗收申請復查表,安排有關人員進行復驗。

  3.4公司(礦)發生各類事故報告制度

  3.4.1.公司內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必須按事故報告和分析處理制度立即上報。發生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幸免事故,必須立即按程序上報上級煤礦安全監察部門,不準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否則視情節分別對主要負責人、盯班及值班負責人給予警告、記過或免職處分,并按有關文件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3.4.2.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重大隱患)責任分析處理制度。公司管轄范圍內發生的各類事故或重大隱患,除接受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外,公司要進行內部分析和處理。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幸免事故及重大隱患,要根據事故及重大隱患發生的原因和過程,分清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其他責任,同時要分析管理責任、技術責任和監督檢查責任,落實責任者,做到事事有分析、有處理,分清責任,對號追究,行政責任追究具體到每一個人。

  3.4.3.全公司范圍內任何個人及基層組織均有權向公司報告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和各級領導、專業部門安全失職行為,公司接報后要進行查證,經查證屬實對有關責任者按規定作出行政追究處理。

  4.考核

  4.1隱患漏排追究處罰執行隱患市場化規定。

  4.2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實行走動式檢查,排查的隱患要及時填寫在隱患排查記錄本上,否則,取消下井出勤。建立逐級隱患排查追究制,下級排查不出上級排查出來的,一項罰款10元,并聯責追究管理人員責任。前面人員排查不出的隱患,后面人員排查出的,對前面人員罰款10元。

  4.3實行管理人員對安監員的隱患排查、整改責任追究制度,安監處管理人員及副總以上管理人員發現安監員排查隱患不全或有隱患不督促整改的、隱患驗收閉合不實的,每項對安監員罰款10元。

  4.4嚴禁各級管理人員走馬觀花、弄虛作假,違反一次罰款50元。

  4.5隱患記錄本嚴禁撕毀,要保留序號完整,保持規整,否則對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各罰款50元。隱患記錄本用完后,采掘工作面的隱患記錄本由安監員交安監處信息站存檔,其它單位的隱患記錄本由技術負責人交安監處信息站存檔,保管期不少于1個月,不及時上交造成丟失的,對責任人罰款20元。

  4.6專業、區隊、管理人員的下井個數與隱患記錄本要相對應,對下井不填寫隱患排查的,按下井無效處理。

  4.7公司管理人員排查整改周期24小時以內的安全隱患,由井下安監處信息站人員2小時以內電話通知工區值班人員,并在管理人員信息單上注明通知人員及通知時間。一次不按規定通知,對責任人罰款10元。公司管理人員排查的安全隱患第二天必須上網,否則對安監處責任人罰款50元。

  4.8機運安監員流程本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安監員當班通知工區值班人員,并在流程本上注明通知人員及通知時間。一次不按規定通知,對責任人罰款10元。

  4.9本規定由安監處具體負責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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