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管理制度15篇[熱]
在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司機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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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管理制度1
1、每日給客戶的到貨信息反饋(電子郵件)。
2、提供聯想所需要的貨物暫存報表。
3、負責統計匯總所有業務訂單表;
4、跟蹤派單客戶信息,并及時做好統計;
5、協調送貨司機與客戶之間異常問題。
6、做好派單預約工作,在司機拿單前與客戶溝通確定送貨時間以及了解倉位等信息,再確定是否派單;
7、提供客戶咨詢的'貨物信息。
8、根據業務部反饋將訂單的輕重緩急信息反饋至物流經理助理并協助派單;
9、派單計劃表每日早上9:00前發送至業務部物流專員;
10、破損貨物的處理。
11、與客戶預約送貨的相關事宜(系統、郵件、電話)
12、聯想信息的導入、維護(系統)
13、做好訂單開票以及送貨過程的追蹤結果,及時反饋問題訂單信息至業務部物流專員。
司機管理制度2
1范圍
1.1本標準規定了xxxx郴州xx煤矸石綜合利用工程項目籌建處綜合管理部小車司機在安全工作中應負的責任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標準適用于xxxx郴州xx煤矸石綜合利用工程項目籌建處綜合管理部小車司機的安全工作。
2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20xx.06.29
《中國xx集團公司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xx集團制(20xx)41號
《中國xx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xx集團制(20xx)17號
《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電安生「1996」64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7號)1992.04.03
3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及要求
3.1在綜合管理部主任的領導下,對小車的安全行駛工作負責。
3.2認真貫徹執行綜合管理部小車司機的規章制度、上級有關指示和要求,及時糾正小車司機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3.3在主任的.領導下,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制度及其實施細則。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完善。
3.4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合格駕駛證書,經有關部門領導認可后,方可駕駛機動車輛。
3.5機動車輛實行專車專人,司機對各自車輛的安全駕駛負責。
3.6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出車要攜帶好駕駛證和行駛證,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超載、超高、嚴禁無證人員駕駛。
3.7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機動車輛的年檢、年審以及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3.8駕駛員應積極參加籌建處和公安機關規定的時間參加安全活動,學習上級交通安全管理機關下發的文件和資料,交流安全行駛經驗和教訓。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者,應進行批評教育、補課或經濟處罰。
3.9嚴格執行行駛“六不準”和堅持“三檢”制度。駕駛員的安全行駛和違章肇事要進行嚴格考核和記錄,并與經濟責任掛鉤或獎勵、處罰、行政處分。
3.10當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訂防范措施,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4檢查與考核
4.1本標準由xxxx郴州xx煤矸石綜合利用工程項目籌建處綜合管理部主任進行檢查與考核。
4.2本標準與《xx發電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制》、《xx發電有限公司工作標準》、《xx發電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獎懲標準》一并考核。
5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xx籌建處、安全監察部起草
司機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制度的目的是加強對司機的管理,以促進其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的提高。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司機。
第二章:司機行為規范
第三條:公司全體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相關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四條:司機須憑《用車申請表》出車,未經允許,不得因個人私事使用公司車輛。
第五條:上班時間沒有出車任務時,司機應在行政部等侯派遣,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時,須向行政部請假。
第六條:接送員工上、下班的班車司機,應做到出車準時、按時。
第七條:司機請事假前,必須獲得行政部批準。全體司機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正當理由缺勤者一律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無論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無權將自己負責保管的車輛借與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借與無證人員駕駛
第九條:司機駕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車。
第十條:司機應時常檢查自己所開車輛證件的有效性,確保出車時證件齊全。
第十一條:公務車內不得吸煙。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司機應禮貌制止;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司機可委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得直接制止。
第十二條:司機下班后,需將車輛開回車庫。第一次違反規定的,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批評教育并罰款。第二次違反起,每次加倍處罰。
第十三條: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如下兩點:
(1):司機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將車門窗鎖好。
(2):車內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妥善鎖在后備廂內。
第十六條:司機必須經行政部經理及相關人員批準后,才可對車輛進行大修。車輛修理完后,應認真確認。(并將更換的零部件帶回)。
第十七條:司機還應做好如下工作:
(1):出發前,明確路線及目的地,盡可能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2):收車后,司機應詳細填寫行車記錄。
(3):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應向相關管理人員報告。
第三章:司機禮儀規范
第十八條:司機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需要注意一下幾點:
(1):言行大方得體。
(2):注意頭發、手足等的清潔衛生。
(3):保持著裝衛生整潔。
(4):在駕駛過程中,盡量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十九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需做到以下要求: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司機應主動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3):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主動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次辦事時,司機應將車停好等候,嚴禁不耐煩。
(5):等候時,司機不得遠離車輛,不得在車內睡覺,不得翻閱乘車人的物品,嚴禁用喇叭催人。
第二十條:車內客人談話時,司機嚴禁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二十一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嚴禁傳播乘車者的講話內容,違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節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二條:接送公司客人時,司機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并進行自我介紹,然后主動為客人開關車門。
第二十三條:司機在行車中聽收音機或音樂時應獲得乘車人同意,同時,應避免音量過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二十四條:在涉外活動中,司機對待外賓既要注重禮節又要不卑不亢,做到態度自然。如對方主動打招呼時,司機可按一般禮節同其握手交談。
第二十五條:司機在涉外活動中不得接受客人禮品或示意索取禮品。對確實無法拒絕的禮品,司機可先接受,然后按照公司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
第四章:車輛養護規范
第二十六條:司機有義務對所開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時常檢查車輛主要機件,確保車輛能夠正常行駛。
第二十七條:司機應每天擦洗所開車輛,保持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的清潔,要經常洗輪胎外側和防護罩,做到無積土。
第二十八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時,必須注意選取合適的.停放地點,嚴禁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確保車門窗鎖好,以防止車輛被盜。
第二十九條:出車前,司機應做好車容衛生,車外擦洗干凈,打蠟擦亮,并保持車內整潔美觀。
第三十條:出車前,司機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和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一條:出車前,司機要對車輛的燃料、潤滑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等例行檢查,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緊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檢查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第三十二條:按照車輛技術規定啟動引擎,查聽聲音是否正常,查引擎連動裝置的緊固情況,查看有無漏油、漏水和漏氣。如有故障應予以排除并向行政部匯報。
第三十三條:行車過程中,司機應密切注意路面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距離。行經十字路口、繁雜地段和轉彎拐角時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第三十四條:收車后,司機要將車身、車輪擋板和車底等處沖洗干凈,清潔車廂內壁、沙發、腳墊。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因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導致人身傷害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賠償金額。
第三十六條:執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外,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承擔和全部罰金。
(2):因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或車輛傷害,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內的,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范圍外的,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差額的50%。
(3):當公司車輛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系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由當事人承擔全部罰款。
第三十七條:酒后駕車導致車輛損壞者,由司機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支付維修費用外,司機還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當發生交通事故時,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如下幾點:
(1):如導致人身傷害的,應立即將傷者送到附近醫院進行治療。
(2):立即向公司匯報,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3):應準確記錄對方車輛的車牌號和駕駛證號等相關信息,填寫《交通事故處理報告書》。
(4):準確記錄對方的姓名、電話、住址、工作單位和身份證號碼等相關信息。
(5):盡可能取得對方名片,以便事后聯系。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盡可能利用手機、照相機等拍下現場實景。
(7):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和聯系電話等相關資料。
第六章:司機的考核與獎懲
第三十九條:為確保上述規定得到貫徹執行、使公司司機的綜合素質能有顯著的提高,人力資源部將對所有在崗的司機進行文明、禮儀、安全方面的考核。
第四十條:考核采取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本部門考核與用車人員考核相結合的辦法,考核的內容包括儀態儀表、敬業精神和安全行車等。
第四十一條:工作勤奮、嚴格遵守制度并表現突出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節予以嘉獎、記功等獎勵。
第四十二條:工作怠慢、違反制度和發生事故者,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警告,記過、降級直至辭退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所有。
第四十四條:經公司總經理批準,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司機管理制度4
1.公司機房及機房內服務器硬件設備、網絡設備由公司網絡管理員負責管理維護,機房內服務器進機柜的,要保證機柜上鎖。
2.公司機房要按規定安裝空調,機房內要保持整潔、干凈。要保證服務器、網絡設備上無積塵。
3.機房內要安裝溫濕度計、溫度要根據機房溫度變化進行適當調整,保持機房適宜機器設備正常運行的溫度。機房內要安裝滅火器、煙霧感應器、報警器等安全設備,保證機房處于安全狀態。
4.機房門窗要保持封閉狀態,防止外部灰塵進入機房。
5.非機房管理人員進出機房要申請主管領導批準,并填寫進出機房登記表方可進出。
6.進入機房要注意保持機房內衛生,禁止在機房內抽煙、吃東西、亂扔紙屑等雜物。
7.離開機房時要仔細檢查,確保窗戶關閉、房門上鎖,人走燈滅。
司機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明確司機工作職責,特制訂本制度。
2、依據
公司員手冊
3、范圍:
4、內容
4、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駕駛車輛,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的規章制度。
4、2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4、3公司所有車輛歸倉管統一管理,司機出車由倉庫管理統一安排。
4、4司機必須保護好隨車工具,不得損壞和丟失。
4、5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部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6出車前要例行檢查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量不足一格時,應馬上到辦公室領取加油卡加油后歸還加油卡。
4、7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要立即向主管人員匯報,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的'維修經費)。
4、8車輛修理所需零件的購買,必須事先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購買,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4、9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4、10出車在外或出車回來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4、11晚間出車時,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后駕車。
4、12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違章或證件不全),違章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4、13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車,應隨時在司機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它辦公室,有要事需要離開司機室時,要和主管領導打招呼。
4、14下班后,應將車停放在廠區內并將鑰匙交給倉管,不準私自用車。
4、15司機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將自己駕駛的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4、16司機在執行運輸任務時,必須按行車單所指定的時間、地點運輸貨物,及時將貨物送至客戶或物流公司,并開好單據并簽字帶回。
4、17 嚴格按照公司指定物流發貨,控制物流費用,了解新的合適物流公司,能準時、有效并降低費用發貨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司機管理制度6
管理對象
叉車司機
管理責任人
運輸二隊隊長
監管部門
安全管理科,機電動力科
監管人員
安監員、機電管理人員
工作任務
叉裝作業
編號
snmh—ysed—叉車司機—08
所需工具
叉車、車輛專用工具、礦燈
所需個人防護
工作服、礦用膠靴、自救器、安全帽、手套、防塵口罩、護目鏡、耳塞
管理標準
1、叉車司機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區域內是否有人員存在,確認作業區域內沒有非作業人員存在時方可作業。
2、叉車司機在作業前嚴格控制非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區。
3、叉車作業區域內設置危險警示標識牌,禁非作業人員進入。
4、叉車司機在出車前檢查發動機機油、液力傳動油、冷卻液、燃油是否量足,發動機啟動后不能立即投入工作,要有足夠的預熱時間,至少在5分鐘以上,預熱后檢查各儀表是否正常,待正常后方可投入工作。
5、叉車司機在叉運物體時要找準物體的重心,以防叉車負重行走時將物體掉下或車輛掀翻,叉車叉運時不得超出額定噸位,以防車輛液壓部件受到損壞。
6、叉車司機在放置貨物時操作要準確無誤,放置平穩。
7、叉車停止工作后,發動機的冷卻液和各處的'潤滑油都處于高溫高壓下,司機必須待各部位的冷卻液、潤滑油等冷卻后,再認真檢查各部位的冷卻液、潤滑油等是否處于正常位置,確認正常后方可離開。
管理措施
1、運輸二隊要對叉車司機進行“叉車操作規程”的培訓學習。
2、運輸二隊管理人員對現場進行監督管理,控制作業區域內有非作業人員進入。
3、叉車司機將警示標識牌設立在工作區域外(100米以外),提醒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
4、選擇平整、合適的場地放置貨物。
5、運輸二隊管理人員隨機對叉車作業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章操作者對司機進行相應處罰。
司機管理制度7
為了進一步完善小車司機管理制度和工作考核管理,提高車輛使用率和工作效率,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特指定小車司機管理制度,并對小車司機實行收入與安全、考勤等掛鉤考核,具體辦法如下:
一管理制度
1.派車規定
1.1堅持公車公用的原則,所有用車必須填寫派車單,并經辦公室主任、分管領導簽字后才可用車,項目領導可直接安排司機,但司機必須向辦公室主任匯報。
1.2司機嚴禁借車給他人使用或者駕駛,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司機個人負責承擔。
1.3未經辦公室核準,不得私自開車外出。
2.工作規定
2.1小車司機必須按時上班,上班時間如不出車,可在自己辦公室待命,并接受辦公室安排臨時性任務。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上級領導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或外出歸來時,應立即到上級領導處報到。
2.2司機接待來賓,應具備基本禮貌禮儀。司機需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證服裝的整潔、衛生,注意個人的言行,禮貌待人,熱情親切。嚴守公司秘密,樹立良好個人道德形象。
2.3行車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反交通規章造成罰款、扣分等由司機個人負責承擔。
2.4司機保證24小時開機,不能隨意更改號碼,如更改號碼及時在辦公室備案。
2.5車輛行駛證和保險證由司機本人攜帶,不得丟失。
2.6行車前要堅持檢查,做到燃油、機油、剎車、水、輪胎氣壓、轉向、喇叭、燈光等良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狀態。
2.7出車前搞好車容衛生,車外要擦洗干凈,車內要勤打掃,不得有垃圾雜物,保證車輛內外整潔、美觀。
2.8司機出車必須確認車輛的停車安全,晚上必須把車放項目部院子。
2.9嚴禁司機酒后駕駛,下班后喝酒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行駛時精神高度集中,嚴禁在行車時與坐車人員談笑風生。 3.0不得開車比拼趕超,道路條件不好的,應減速慢行。
3.1注意保持車輛的經濟駕駛,節能減排。
3.車輛維修保養
3.1司機應嚴格執行保養規范,利用空閑時間保養車輛,維護車輛最佳狀況。確實需要進場維修的,需提前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相關部門、領導簽字后方可維修,維修時物設部派專人去修理廠旁觀。
3.2對車輛發現任何操控異常應立即檢查,通知物資設備部。
3.3司機需到指定修理廠維修。
二、獎懲辦法
1.司機每月無違章、無事故的,給予200元出車補助。
2.酒后駕車的,給予辭退,并扣除最后一個月工資。
3.未經允許司機借車給他人使用或者駕駛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第二次罰款20xx元,第三次辭退。
4.未經允許司機開車外出的,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5.無特殊原因不服從辦公室派車,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6.每月進行車輛單機核算,超過核定耗油的,給以司機超出油款兩倍的處罰。
7.與其他車輛、個人、物品出現安全交通事故負全責的',給予司機3000元罰款,超過50%的責任的,給予司機1000元罰款。
8.物資部建立小車維修臺賬,在配件質量期范圍內早晨配件損壞的,維修費用由司機承擔70%。
9.自己獨自發生交通事故,沒有造成其他車、人、物損壞的,有司機承擔維修費用的30%。
司機管理制度8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為了加強股份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生產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車輛(含內轉車)的安全運行可靠性,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減少或避免股份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及公司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生產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與交通活動的運行控制規定和要求。
2、本制度適用于進入本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生產區道路所有機動車在其資產所屬區域及道路上進行可能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的管理與處罰。
三、職責
1、總經辦職責
(1)負責公司經理層領導的公務用車安排,確保車況安全可靠。
(2)負責部室有重要、緊急公務用車的協調安排,確保車況安全可靠。
(3)負責對公司小車駕駛員的業務、法規學習及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督促公司小車駕駛員做好車輛的定期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確保車輛運行的安全可靠。
3、1、5負責督促公司小車駕駛員做好車輛和駕駛資質的年審認證工作。
2、安全管理部門職責:
(1)負責對公司停車庫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督促管理人員維護停車庫的安全使用秩序。
(2)負責對公司停車庫的交通標志的設置、維護。
(3)組織、參加對公司駕駛員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和處理。
(4)督促、考核有關職能部門對公司小車駕駛員的法規學習、日常管理、定期查改安全隱患、車輛和駕駛資質的年審認證等工作的有效開展。
(5)負責對公司所屬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和監督、考核。
3、各部門職責
1、對本部門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負全責。
2、負責對本部門所有駕駛人員(含內轉車駕駛員,下同)的駕駛資質審查和職業禁忌癥體檢管理,做到安全用工。
3、負責對本部門所有駕駛員進行定期技能培訓、業務及法規學習和日常管理,做到及時、有效,建檔管理。
4、負責對本部門所有車輛(含內轉車)的定期車況檢查和隱患整改,確保資金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人,確保車輛運行的安全可靠。
5、負責做好本部門所有車輛及駕駛員的年審、認證工作,做好自檢、年審認證的建檔管理工作。
6、組織、參加對本部門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現場勘查、認定和調查、處理工作。
7、負責做好本部門所有車輛及駕駛員的保險及理賠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公司停車庫應有足夠的照明和安全警示標志,庫管人員應做好及時調度和管理。
2、機動車進入公司停車庫時,必須聽從管理人員的調度指揮,嚴禁亂停、亂放,妨礙車輛、行人進出,甚至導致事故發生。
3、機動車入庫實行先出后進原則,防止堵塞或插掛事故。庫滿時,庫管員應及時指揮車輛停放其他車庫。
4、停放公司停車庫的車輛駕駛員不聽指揮且亂停、亂放的,公司車庫管理者有權勸其離開或立即報告公司經營管理部協調解決。
5、內轉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
(1)內轉車駕駛員屬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駕駛員的從業資格,取得內轉車駕駛執照,方能從事內轉車駕駛員崗位。
(2)送培持證工作歸口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確保100%持證上崗。
(3)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新增內轉車駕駛員的,由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經分管領導批示同意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健康體檢、送培持證,并完善用工手續。
(4)牌照車駕照人員安排駕駛內轉車的,由安技環保部和交通安全自檢組審核資質和能力、人力資源部完善用工手續后,持證上崗。
(5)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按規定時間做好內轉車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和業務培訓、指導,并做好學習記錄。
6、牌照機動車的安全管理
(1)各有車部門的車輛原則上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公車私用(經批準的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不準公車用于旅游
(2)各有車部門車輛的日常調度、使用和駕駛員的管理由各部門領導負責,車輛的使用實行派車制度,由部門領導或專人進行安排,并由專人對每一次用車詳細填寫派車記錄單(派車記錄單格式見附表)。
(3)派車記錄單因是對車輛使用情況的有效證明,各有車部門必須認真填寫,妥善保存,自覺接受分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與檢查(事故因公用車的證據)。
(4)車輛必須由專人駕駛,禁止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
(5)駕駛員嚴格按派車要求安全出車,嚴禁酒后駕駛,嚴禁超速、超載行駛,嚴禁將車輛交給他人練車或私自用車。
7、考核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50元以上、500以下罰款
(1)在禁停區域亂停、亂放,妨礙道路安全暢通的。
(2)不按生產區道路指示標志行駛的。
(3)不按公司規定超速、超載行駛的。
(4)不遵守本公司上下班時間禁行令、不履行進出公司大門登記檢查強行沖卡的。
(5)不服從生產區道路管理人員的檢查和指揮、強行沖卡的。
(6)駕駛員若無故不參加定期的安全學習的。
(7)無故不開展對車輛日常維護保養造成帶病車運行的。
(8)無故不參加周期檢查、年審認證的。
(9)不遵守公司規定、開出限行區域的。
(10)不遵守公司規定、酒后駕駛的。
(11)不遵守公司規定、擅自將公車交給他人駕駛練車的。
(12)不遵守公司規定、擅自公車私用或公車組織旅游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1)載遺灑、飄散氣體、液體、其它松軟物體或未加蓋密封沿途撒漏的(同時責令其行為人及時清除)。
(2)在生產區道路上傾倒生活、工業、建筑等垃圾和其它廢棄物品,造成交通安全隱患情節嚴重的(同時責令其行為人及時清除)。
(3)損壞或擅自移動生產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或者以其它方式影響生產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的。
(4)未經本公司職能部門批準,擅自在生產區道路上挖掘道路、占道施工或未按限期恢復原狀的。
五、附則
1、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司機管理制度9
1、管理規定:
①司機由行政辦統一管理,定期考評;
②人車相對固定,車輛專人保養,專人管理;
③建立車輛管理檔案,實行一車一檔專人管理;
2、司機資格
司機必須持有b牌駕照,并有三年相關工作經驗。
3、司機守則與權限
①熱情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②作息時間須服從工作需要,接到出車指令后,迅速做好出車準備,不得無故拖延出車時間,或拒絕接受出車指令。
③為客服務時,主動招呼,開關車門;乘車者攜行李較多時,主動予以幫助。
④確認目的地后,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準時、快捷到達目的地。
⑤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⑥未經批準不得私自開車外出,或擅自將車借給他人駕駛,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責任由司機承擔。
⑦提倡微笑服務,對內服務酒店各部門,對外宣傳、維護酒店的良好形象。熟悉了解酒店經營信息,隨時在車上備有酒店宣傳資料及地圖等。
⑧有權謝絕沒有派車任務或私人私事的用車要求。
4、違規處理
①違反交通規則的一切罰款由司機自行負責。
②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損毀、失竊,由司機賠償損失。
③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酒店共同負擔。
④違反《司機守則與權限》條款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5、費用報銷
①停車費、路橋費及維修費憑證實報實銷。
②車輛維修、清洗、打臘等報批后到指定維護廠家維修保養,否則維護費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復的,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③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時,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無迫切需要應請求批示,否則修理費不予報銷。
6、部門用車程序
①部門用車必須提前書面申請,部門經理簽字,經辦人持'申請單'到行政辦辦理用車手續。批準后,按時到指定地點出車。
②行政辦統一組織日常車輛的調度,用車部門必須服從安排,不得擅自對司機提出用車要求,或強行要求行政辦調配車輛;司機不能無派車任務出車。
7、部門特別用車程序
①各一線部門經理在12:00—14:30和17:30—8:00,如有緊急需要,可以持部門經理簽名申請單直接通知值班司機。
②值班司機立即向行政辦車輛調度人員報告,如無其他特殊情況,司機按確認出車。
③司機有權拒絕沒有調度人員簽字或緊急口頭通知的'出車任務。
8、司機出車程序
①司機憑車輛調度單到保安部領取車匙及相關行駛證件,出車完畢后及時交回,不得私自帶著車匙下班。
②出發前,先檢查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油等及核對登記公里數,如發現不符及損壞,應向主管報告。
③按時到指定地點候人,并為服務對象提供優質服務。
④出車后報告主管,并按規定填報行車記錄、出車時間、返車時間及公里數做好所負責車輛的日常檢修、保養工作,并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9、汽車保養與檢查
①每次出車后及時清理車內衛生,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留在車上,做到車內無異味,無雜物。
②每天上旗開得勝,司機第一件事檢查指定車的車次(衛生、機油),視情況洗車、加油。
③汽車一周未使用時,由車輛保管人發動一次,溫車5分鐘。
④定期保養。
司機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公司機械設備的合理應用與管理,本著節約公司開支、保證機械正常運轉的原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有關機械設備采購、檢修、保養、周轉、使用等的管理制度。
1.機械設備采購管理制度
1.1大型機械設備由公司統一進行采購。
1.2由機械設備需用部門做出機械設備需用計劃,上報機械設備管理部門。
1.3由機械設備管理部門制訂機械設備采購計劃,上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
1.4由機械設備專業人員進行市場調研分析,將調查信息匯總上報公司主管經理,確定供貨廠家。
1.5由機械設備采購人員簽定機械設備采購合同,并負責合同的管理。
1.6機械設備購入后,由機械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清點驗收,并同廠家專業人員一起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檢測、調試、交接工作。
1.7機械設備購入后,由機械設備管理員辦理機械設備的入庫手續,并建立設備臺帳,建立設備檔案。
2.機械設備檢修制度
2.1日常檢查維修:
(1)機械維修人員每天要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巡檢。
(2)對機械設備松動的零部件要及時緊固、調整。
(3)對機械設備的制動裝置,安全裝置要重點檢查(如塔機的剎車片、限位器、卷揚機的剎車帶等)。
(4)對風險性較高的零部件、易損件要重點檢查。(如起重鋼絲繩、塔機地腳螺栓,高強連接螺栓等)。
(5)發現機械零部件破損或有缺陷,已不能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隱患,要立即修復或更換。
(6)發現機械設備運轉異常或出現異常噪音,要立即停機檢查,異常情況排除后,機械方能準許重新使用。
(7)機械設備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機械維修人員不能解決時,要立即向機械設備管理部門匯報。
2.2中修:機械設備從施工現場返回倉庫或轉運到其他施工現場時,機械維修人員要對該機械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
(1)機械局部磨損:對機械進行局部解體,排除故障或修補磨損部位。
(2)檢查潤滑油:
①清除油內雜質。
②如出現渾濁及變質時,要更換潤滑油。
(3)檢查機械其它部位,進行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2.3大修:機械出現整機磨損較大或機械故障嚴重時,要對機械進行大修。
(1)整機全部解體,對磨損部位進行修復,對損壞的零部件或局部機體進行維修或更換。
(2)更換潤滑油。
(3)機體清除污物和銹蝕,整機進行噴漆防腐處理。
3.機械設備保養制度
3.1機械設備使用部門必須對機械設備按時進行保養。
(1)開機保養
①機械運轉前,由機械操作人員檢查機械需要潤滑的部位,如缺少潤滑油脂,需及時涂注潤滑油脂。(如外露傳動齒輪、滑輪、滑軌等)。
②機械連續運轉工作時,每隔六小時,要涂注潤滑油脂一次。
③機械設備有注油孔的潤滑部位,每隔24小時,檢查注油一次。
④有強制潤滑部位的機械,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機械操作使用要求進行潤滑(如js系列攪拌機、混凝土輸送泵等)。
(2)停機保養
①機械停機后,機械操作人員要對機械進行清潔工作,清除機械的內外雜物,并做好機械的潤滑、防腐工作。
②機械零部件如出現松動和移位,機械操作人員需配合機械維修人員進行機械零部件的緊固和調整工作。
3.2機械設備停止使用,在施工現場存放或返回設備倉庫后,機械使用部門或機械設備管理部門要對封存設備進行庫存保養。
(1)機械維修人員要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進行整機防腐蝕處理,合格后才能登記入庫。
(2)機械如露天存放,經防腐處理后,要對機械進行苫蓋。重要部位需苫蓋嚴密(如配電柜、電機等)。
4.機械設備周轉管理制度
4.1施工部門需用機械設備時,需提出設備使用申請,上報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機械設備管理部門上報主管經理,審批后,機械設備方可調出。設備使用部門與設備管理部門辦理設備調出手續,要有出庫單。
4.2機械設備在兩個施工部門之間調轉時,兩個施工部門分別要同設備管理部門做好設備的調出和調入手續,以出庫單、入庫單據為準。
4.3嚴禁私下轉借、調轉機械設備,如出現部門之問私下轉借或調轉機械設備的情況,公司要嚴格處罰。造成機械設備丟失、損壞的,責任方要按價賠償。
4.4機械設備返回入庫時,使用部門要到設備管理部門辦理入庫手續,要有設備入庫單。
4.5機械設備調出時,設備部門要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合格。
4.6機械設備返回時,使用部門要保證機械設備的零部件齊全,并沒有非正常損壞現象。
5.機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5.1機械設備所有權屬于公司,施工單位有使用權。
5.2備在施工單位使用過程中,施工單位必須按照維修保養制度,對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工作。機管員每天要有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5.3單位機管員每天瞄頁喇刪捅斃酎指亍i(嫁》t作,保證機械設備的安芻≥使用。
5.4大型起重運輸設備和大型混凝土設備(如塔吊、攪拌站等)必須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有交接班記錄。
5.5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對各施工項目部的機械設備進行一次檢查評t;l-e作,并不定期對各項目部的機械設備進行抽查,對不按公司制度愛護公司機械設備的施工部門要進行處罰。
5.6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零部件丟失或非正常損壞,使用部門要按價賠償。
5.7妥善管理好機械設備檔案資料,如發生機械事故或進行了機械大、中修理,要詳細記錄歸檔。
5.8機械設備要嚴格遵守機械設備安全使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帶病運行或野蠻操作。
5.9機械設備使用時,操作人員要定人、定機、定崗,嚴禁無證上崗和無證操作。
5.10 起重運輸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需由設備管理部門聘請有相應資質的拆裝隊伍來完成。
5.11 機械設備因無法正常使用而需要報廢時,需由專業機械技術人員對該設備進行技術鑒定,并由設備管理部門做出機械設備報廢申請表,上報公司,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機械設備方可報廢,由設備管理部門核銷該設備臺帳,封存該設備檔案。
6.設備部門工作指導方針
6.1以人為本,團結同志,工作認真,嚴肅活潑,全力抓好公司的機械設備管理,為施工生產做好機械設備方面的服務工作。
6.2設備部fi t作目標
(l)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率達到98%以上。
(2)保證及時為施工部門提供機械設備,合格率100%。
(3)保證機械設備全年無惡性機械事故。
(4)保證為施工部門做好機械設備的技術支持工作。
6.3設備負責人崗位職責
(1)在公司主管經理領導,負責公司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機械設備的調配、運轉工作。
(3)負責機械設備維修保養的管理工作。
(4)負責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庫存的管理工作。
(5)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及零部件采購的管理工作。
6.4設備工程師崗位職責
(1)在設備部門領導下,負責公司機械設備的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質量的檢查。
(3)負責機械設備的技術革新改造工作。
(4)負責機械設備及零部件采購質量的檢查。
(5)負責機械人員的培訓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檔案的建立及技術資料的補充工作。
6.5設備采購員崗位職責
(1)在設備部門領導下,負責公司機械設備及零配件的采購工作。
(2)負責機械設備及零配件采購的前期的市場調研,統計和分析。
(3)負責簽訂并管理采購合同。
(4)負責采購物品的運輸工作。
(5)負責采購物品的檢查、清點、安裝、調試和交接工作。
(6)負責辦理采購物品的入庫工作。
6.6設備管理員崗位職責
(1)在設備部門領導下,負責機械設備運轉狀態的監控工作。
(2)每月對在用機械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檢查和評定。
(3)不定期對機械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抽查和評定。
(4)對機管員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5)對庫存閑置設備狀態進行監控。
司機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杜絕和減少各類車輛設備、交通事故,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證安全生產。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修訂本規定。
第二條各級安全部門、機電物資部門、人力資源部門、財務與產權管理部門要按職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協作,共同做好集團公司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集團各成員企業對其所購置的機動車輛,及其對所屬勞務組織、分包隊伍以及租賃的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章相關職責
第四條安全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安全主管部門:
1、歸口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或參與車輛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3、負責車輛傷害事故的統計報告。
各單位安全主管部門:
1、負責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機動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對駕駛員持證上崗、遵章守紀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負責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負責組織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操作證的取證和復審,以及駕駛員駕駛執照、從業執照的年審工作;
5、負責機動車輛戶籍管理;
6、組織或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7、負責車輛傷害類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五條機電物資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機電物資部職責:
1、歸口集團公司機動車輛的實物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設備操作證”的發放、管理;
3、組織或參與重大機動車輛設備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負責機動車輛設備事故的統計報告。
各單位機電物資管理部門:
1、負責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機動車輛安全操作堆積及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設備安全運行及機動車輛設備管理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
3、協助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設備操作證”的發放、管理;
4、負責機動車輛的技術、安全鑒定及管理;
5、負責建立機動車輛檔案;
6、負責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機動車輛重大隱患整改方案;
7、組織或參與機動車輛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8、負責機動車輛設備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負責指導、協助用人單位招聘機動車輛駕駛員;
2、協助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設備操作證”的發放工作;
3、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
1、負責機動車輛駕駛員的試用、錄用、解聘工作;
2、負責建立機動車輛駕駛員檔案;
3、協助、配合安全部門做好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培訓及考核工作;
4、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第七條各單位財務與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機動車輛各類費用的收繳、籌集,并監督落實。
第八條機動車輛及駕駛員所屬單位(項目部、廠隊)職責: 1、嚴格執行上級并適時建立本單位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2、負責對本單位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的各項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機動車輛駕駛員聘用、解聘信息資料的提供;
4、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和落實工作;
5、負責建立機動車輛及駕駛員檔案;
6、負責機動車輛的維護保養及安全運行;
7、參與機動車輛設備事故及車輛傷害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8、負責機動車輛設備事故及車輛傷害類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三章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單位要堅持機動車輛的維護、保養、檢查制度,保證車輛安全裝置、零部件等齊全完好,車輛正常運行。
第十條建立并完善機動車輛檔案(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出廠合格證及車輛性能的相關證明、說明書等,車輛維護、檢修、自檢記錄,車輛改裝、改型記錄,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審驗記錄等)。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實行機動車輛、駕駛人員集中管理、統一調配制度。杜絕私自開車,無證駕駛,公車私用,亂停亂放等現象,規范管理,減少違章違紀行為。
第十二條停車場所要按規定劃出停車區域和通道線,保持道路暢通,并配有專(兼)職人員管理。
第十三條禁止盛裝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與其它車輛混合停放。
第十四條機動車輛和停車場所應按規定配齊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并有應急裝備和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特種車輛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廠內車輛運輸,要嚴格執行《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公路運輸及特殊運輸(超長、超高、超寬)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個體車輛不準在任何單位掛靠和以單位名義辦理私人車籍證明和證件及上繳各類規費。
第十八條對已達到報廢條件的機動車輛要強制報廢,并及時辦理報廢、回收、銷戶手續。特殊情況需繼續使用的車輛必須報車籍所在地的'車輛管理部門批準,未經批準的車輛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凡機動車輛產權關系發生變化(如轉讓、變賣等)時,應及時到車籍所地的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戶籍或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對機動車輛實行承包、租賃和使用外單位車輛的單位,要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并將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納入本單位統一監督、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章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對駕駛員實行聘任制,經資審、考試、考核、試用后,擇優錄用。不得以各種理由不實行公開招聘。
第二十二條招聘錄用駕駛員的基本條件:
(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駕駛證》和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持證上崗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大型施工生產車輛,應同時持有集團公司核發的《設備操作證》;
營運性運輸車輛應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并且具有三年以上駕齡;
大客車及危險物品運輸的駕駛員應取得國家規定的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書;
(二)身體條件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無妨礙駕駛機動車輛的禁忌癥或生理缺陷;
(三)經理論和實際考核,駕駛技術滿足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職業道德,一年內無違章及其它不良記錄;
(五)試用期至少3個月,且試用期間無肇事,無違章違紀行為;
(六)愛護設備,精心保養,且滿足使用單位其它規定要求。第二十三條對上崗駕駛員的要求:
1、駕駛員要根據招聘單位錄用后所確定的車型,盡早熟悉指定車輛的設備性能,掌握車輛駕駛技術;
2、駕駛員對駕駛的車輛要進行經常性檢查,勤保養,勤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開“湊合車”、“帶病車”;
3、駕駛員要具有良好的駕駛作風和職業習慣,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違章駕駛,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將車輛交給無證、無關人員駕駛。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對不遵章守紀、不服從管理、缺乏職業道德且性質惡劣及駕駛執照、從業資格證、操作證等審驗不合格的駕駛員實行解聘。
第二十五條聘用駕駛員單位要建立健全機動車輛駕駛員檔案(包括駕駛員個人簡歷,駕駛執照、從業執照、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復審記錄,安全培訓記錄,表彰獎勵、違章違紀、肇事處罰記錄,聘用及解聘記錄等)。
第二十六條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肇事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接受集團公司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的有關條款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各級各部門要參照機動車輛的管理職責,針對本單位實際,制訂相應規定,明確責任,落實好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每年12月26日前將機動車輛明細臺帳(含新增、報廢、戶籍變更車輛)(見附表)報集團公司質安部。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集團公司《機動車輛及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自行作廢。
第三十條本規定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處,以國家規定為準。與集團公司有關文件年抵觸處,按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最終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質量安全保證部。
司機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要加強各類機動車輛的維修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加強駕駛員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務質量與水平,確保順利完成各項行車準備,促進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第二章機動車輛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的運行技術條件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條各種機動車輛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集中管理,統一控制使用,并負責車輛的申領牌照、驗車、更新等事宜。
第五條公司機動車輛的.使用應堅持最大限度利用現有資源,方和滿足工作需要,確保公司領導用車。一切與工作無關的,均不得使用公司車輛。凡路線較近、乘坐公交車比較方的,一般不安排用車。
第六條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必須填寫公司《用車登記》,并于實際用車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統一安排用車。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在安排用車時,將根據路線長短、攜運物品、《用車登記》送交的時間先后等情況進行合理調配、統一安排,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
第八條如遇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可由用車人向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提出口頭申請。經情況核實后,行政人事部可以臨時調整用車,并由該負責人直接通知駕駛員,說明用車人、用車時間、地點和路線。緊急用車人事后應補填《用車登記》,并由駕駛員于第二天交辦公室保存。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憑《用車登記》出車,用車人不可直接向駕駛員要車。
第十條專職駕駛員出車前后應認真做好車況的檢查工作,并在《用車登記》備注中予以注明。
第十一條員工因住院、婚喪等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司車輛時,一般應盡量提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響工作用車的情況下,行政人事部將予以安排。
第十二條外借機動車輛,應由我位安排駕駛員駕駛,有特殊要求的,必須經地產常務副總經理批準,簽訂有關協議,并由駕駛員做好車輛的交接手。外借車輛所耗用的汽油,一般由借車位自行解決,或收取汽油費(票)。外借期間車輛若有損壞,由借車位負責修復,并酌賠損失。
第十三條機動車輛的年度檢查,須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并做好檔案記錄。
第三章機動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第十四條要加強機動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雨后須及時清洗擦拭,車身常打蠟、座套常換洗,保持良好車況和整體清潔。
第十五條各種車輛的大、中、小維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駕駛員不得擅自聯系修理和自己采購配件。
第十六條車輛的一、二級保養,由駕駛員按實際行駛公里數或規定時間進行。一般一級保養為10000公里;或“一保”每季度一次,“二保”一年一次。
第十七條公司每年進行一次車況考核評定,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第四章機動車輛的使用
第十八條公司領導用車須確保。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應于實際用車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統一安排用車。
第十九條行政人事部一般按各部門送交用車時間的先后安排用車。如遇緊急要車,可臨時調整,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路程較近、公交車輛比較方的一般不安排用車。
第二十條駕駛員須憑《用車》出車,無《用車》的一律不得出車。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住院、喪事等特殊情況需借用車輛,一般應提前1天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響公司工作用車的前提下,行政人事部將予安排。
第五章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條例》、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駕駛員操作規程,保證行程安全。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必須自覺參加規定的安全學習活動。學習出席率必須達到80%以上,在百日安全競賽及審證期間則不低于90%。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應遵守市公安局規定的年度審證制度,無故逾期不辦致使駕駛證自行失效的,后果自負。因保管不善而遺失駕駛證、行車證及車上物品等,由其自行補辦各種手,補證費自理。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必須注意自身儀表舉止,講禮貌,守紀律,從調度,文明行車;不得公車私開,不得索要禮品和其他費用(收受禮品一律上交公司)。無出車任務時,須在公司留守等候;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外出。
第二十六條車輛行駛途中發生各種事故,駕駛員不得私自處理,須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凡涉及人事故,須主動及時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如拖延不報,造成后果自負。
第六章安全行車
第二十七條為加強安全行車管理,駕駛員須做到:
1、遵紀守法。行駛途中,禮讓三分,不超速,不超載,不強行超車。
2、出車前須全面檢查車況,作好各項行車準備工作,不帶故障出車。
3、行車時要集中思,不和乘客閑談,不開“英雄車”、“賭氣車”,不準叼著煙開車。
4、上班時間不喝酒,參加宴請不喝酒,有值班任務時不喝酒。
第二十八條、附則:
本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司機管理制度13
一、聘用條件
(一)須持合法、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A2牌。如鹽田國際允許,可以持C1以上牌參加培訓取得相關證件后上崗。
(二)須具有1年以上拖車駕駛經驗。
(三)須熟悉駕駛拖車的要點,并了解碼頭行業的業務流程。
(四)須身體健康,視力良好,無傳染疾病或妨礙安全駕駛的其他疾病。
(五)通過面試、理論筆試及實操考核,且經碼頭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正式錄用上崗。
(六)司機在任職期間,須保證每月參加2小時以上的操作業務及安全培訓。對違反作業要求或發生事故的司機,最低受訓時間相應增加。
二、港區內作業基本要求
(一)須持有碼頭認可的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須正確穿戴反光衣、安全帽,且不得穿拖鞋(包括露腳趾涼鞋)或赤腳駕駛車輛。
(三)須自配手機并保持24小時暢通,手機號碼變更須在第一時間告知公司。且及時收看公司發布到手機上的各類信息。
(四)侯工期間,在接到司機班長指令后須按要求時限趕到工作地點,如無特殊正當理由未按指令行事,按曠工處理。
(五)交接車輛或啟動車輛前,須認真檢查車輛燈光、機油、電瓶水、水箱水及外觀等性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向班長匯報;行駛中車輛出現故障時,也須及時向班長報告;收車時應將電源切斷,手剎拉起,尾牌收好,車窗玻璃搖好,鎖好車門。
(六)作業時,TMT(俗稱Call機)收到指令后,須馬上到Call機顯示位置進行裝、卸箱;并須嚴格按照Call機指令作業,避免發生走錯位情況。
(七)龍塔行線時,任何車輛不得在龍塔專用行線上停留。
(八)車輛在駛入橋邊或堆場時,須將車兩邊車窗玻璃下搖至三分之一處,車輛在待工時必須關閉空調并熄火。
(九)車輛作業中收到加油料指令時,須立即去加油,并不得借故延長加油時間。加油完畢后須及時報班長放料。
(十)規范使用對講機、TMT,每次通話不能超過1分鐘。車輛收車熄火后必須將TMT關閉,洗車時應防止水濺入對講機和電源變壓器中,防止對講機及電源燒毀。
(十一)應積極配合碼頭各部門的檢查,主動出示證件。發生投訴或事故應立即報告班長,保護現場并自覺接受調查,如實報告事件經過。
(十二)現場作業時應聽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不得與他人發生爭吵或斗毆行為。
(十三)停放車輛時須聽從班長、保安及堆場管理人員指揮,按照指定位置停車。
(十四)不得擅自攜帶碼頭物件離開碼頭,不得擅自挪用、損壞車上的附加物品(如對講機、CALL機、加油系統、油卡、滅火器等)。
三、安全要求
(一)任何情況下不得擅自把車輛交于無證或證件不符者駕駛;嚴禁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車輛駕駛室;帶學員師傅須在駕駛室前方掛“學”字牌。
(二)嚴禁酒后或服用含鎮靜劑藥物后在港區內駕駛車輛。
(三)在身體疲勞、患有妨礙行車安全的疾病狀態下,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專注工作的干擾因素時嚴禁駕駛車輛。
(四)進入堆場后,須遵守堆場交通標志及安全提示,留意周圍作業環境和交通狀況。
(五)人員和車輛應主動避讓重型流動機械,嚴禁在旋吊的重物下通過。
(六)作業時須按照碼頭標志、標線行駛,前后兩車間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七)碼頭內車輛行駛最高時速限制為35公里/小時,雜貨堆場、轉彎或橋邊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八)作業時須系好安全帶,謹慎駕駛,小心操作,避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生,如發現任何安全隱患,須立即報告當值班長予以解決。
(九)嚴禁在作業區及駕駛室內吸煙、打盹、看書報、聽收錄音機等;嚴禁在車輛行駛中打電話。
(十)集裝箱上落拖架時,須確認排架或吊箱升至安全高度后,車輛才能移動。
(十一)車輛須與正在作業的龍門吊、麻鷹(正面吊)保持一個以上自然箱間位安全距離。
(十二)下班后要合理安排休息時間,杜絕因疲勞駕駛引發事故。
(十三)在職期間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將社保轉入其他公司,如發生意外傷害,一律由當事司機自行承擔。
(十四)須嚴格遵守鹽田國際的各類安全規章制度。
四、獎懲
(一)獎勵
1、周獎勵(根據鹽田國際排名獎勵相關制度)
2、月獎勵(根據公司內拖部排名獎勵相關制度)
(二)懲處
1、主要方式:警告、停產培訓、取消生產安全表現獎、無條件解除合同。
2、一人有兩種以上違反本制度行為的,分別處罰,合并執行;二人以上共同違反本條例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罰。
3、主動承認錯誤并及時改正的,可以從輕或者免予處罰;后果較嚴重影響較壞的、教唆他人或對相關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從重處罰,同時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4、過錯性行為給客戶(客戶即:鹽港國際,以下同此。)或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司機本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直接損失和為了彌補損失或恢復生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除賠償責任外,公司還可視具體情節,對司機給與相應處罰。
5、司機無特殊正當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
(1)作業期間沒有按要求著裝;
(2)在堆場內吸煙;
(3)手機無法接通半個小時;
(4)車輛遲到;
(5)沒有按照規定參加培訓、部門會議、安全班組會議,或雖參加培訓但未達到相應要求;
(6)在操作區聽耳機、看書報、玩手機等;
(7)在操作區睡覺;
(8)不按港區交通標志、標線行駛;
(9)不主動避讓起重機械;
(10)港區內使用遠光燈;
(11)占用行龍通道、塔軌;
(12)車輛進入起重機械吊物運行軌跡范圍,或者在吊物下發滯留;
(13)駕駛車輛行駛出龍門吊操作區尾間時,不停車讓行、觀察確認環境;
(14)收車時,車輛沒有停放在指定位置;
(15)開車不系安全帶。
6、司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停產培訓和取消生產安全表現獎:
(1)當月被鹽田國際等級投訴(不分等級);
(2)當月被鹽田國際簽發告票;
(3)月度效率連續3個月在650名后;
(4)當月效率在上月效率基礎上有退步(只針對650名以后對比);
(5)港區內發生責任交通事故;
(6)不服從管理;
(7)離開車輛時沒有關閉發動機、取走車鑰匙、拉緊手剎、鎖好車門、關閉車窗等;
(8)在經過鹽田國際碼頭人員檢查工作后,當事司機不第一時間上報。
7、司機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其全年度每月生產安全表現獎:
(1)司機的違章行為,被鹽田國際碼頭在公開會議點名進行通報批評的;
(2)針對司機的違章行為,鹽田國際碼頭給予正式函件或公文到總公司投訴的;
(3)司機的違章行為,導致公司拖車配額被減少的;
(4)司機的違章行為,直接導致部門被鹽田國際碼頭整改或整頓的。
8、司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公司與其無條件解除合同:
(1)過錯行為導致客戶嚴重投訴、被客戶禁止進入作業或造成公司業務流失;
(2)年度內被鹽田國際碼頭給予等級一和等級二投訴達3次;
(3)年度內被鹽田國際碼頭給予等級三投訴達2次;
(4)年度內被鹽田國際碼頭簽發告票1次及被等級投訴1次(此等級投訴不分等級);
(5)年度內被鹽田國際碼頭給予等級四或等級五投訴1次;
(6)年度內被公司警告3次;
(7)過錯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形象,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8)辱罵、毆打公司工作人員;
(9)組織或參與罷工;
(10)在鹽田國際碼頭內打架;
(11)無故曠工連續3天或一個月內累積曠工達3天;
(12)年度內發生責任交通事故,且認錯態度不端正、綜合表現差;
(13)過錯性行為給客戶或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上;
(14)與班長發生爭執并動手打人,給予辭退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5)新上崗對新接手車輛或交接班時未按要求檢查車輛機油等導致車輛發生故障;
(16)未經批準休假或未按制度銷假。
五、本制度是公司與所有碼頭內拖司機所簽訂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合同中未列明或與此制度中有沖突的,均以此制度為準。
六、本制度解釋權歸xxxx有限公司所有。
七、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附:安全基本知識
1、安全的定義:是指不對人的身體造成危害和威脅,不會導致設備和財產和環境危害的狀態。
2、工傷事故的定義:勞動者在生產區域和生產時間內,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
3、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4、違章類型:
(1)事故:指在生產過程中發生違背生產者意愿,使生產局部或全部暫時或永久終止,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意外事故。
(2)違章告票:指安全保安部現場管理人員對違反碼頭規定的情況,所開出的處罰告票。
(3)行為違規等級投訴:碼頭現場管理人員對違反操作規定的行為發出的書面反映。
司機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我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三、職責
1營運部負責成品倉裝卸用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2叉車駕駛員負責把公司的叉車送修理處維修,并在現場監督維護過程,有特殊情況的要向上級主管匯報,否則
四、程序
(一)資格要求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違者罰款200元/次,因此導致了嚴重后果的因由叉車司機承擔最少80%以上的責任。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
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
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
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
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
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
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
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
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
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
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30c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貨運站場的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
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
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
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或裝卸貨物時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嚴禁超載行駛,不得在危險品區域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
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
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
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
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9所有違反操作規定導致貨物或車輛、人員損害的由叉車司機承擔60%以上責任,故意違反規定的將依情加大處罰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六)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師傅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
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每個月最少打兩次黃油。
每月最少要給升降鏈條加黃油一次。
4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五。獎勵制度,對于每個叉車司機在一個月內無差錯、安全事故,叉車保養良好的每月另給獎金壹佰元。
連續一年無安全責任事故及對叉車保養良好者獎勵20xx元/年。
六嚴格做好相關記錄
(一)叉車檢查記錄,實行每一個班次有記錄在案,如公司檢查時發現未備案的每次處罰50元
(二)制作維修單,對于每一次的維護做好詳細的記錄,每漏記一次罰10元。
公示:叉車司機名單(非以下名單的任何工作人員嚴禁開啟叉車,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但凡導致意外事故的當事人承擔一切后果!)
佛山市順德區望望物流有限公司
司機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后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準后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志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范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公司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后,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并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公司設施設備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煙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干凈。
10、停車區域嚴禁喧嘩、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后方能離開。
二、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安保部。
2、安保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安保部對處罰車輛采取貼條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內網上予以公布。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保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安保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5、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第一條目的
為切實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使用,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運行。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范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機動車輛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車輛的管理:
1、公司所屬各種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駕駛人員私自出車造成交通、車輛機械等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并無條件離崗。
2、公司所屬車輛均由辦公室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并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辦公司負責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車輛的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4、公司各部門所用車輛應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辦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情調整修理。
5、未經公司同意,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違犯者,如發現一次即扣除當天薪金,發現三次者自動離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負全部責任。
6、車輛需要購置附件及物品,均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確需駕駛員購置的應報公司待批復后,再行購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7、各類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優質服務,增強工作責任感。
8、車輛行駛當中,如遇突發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就近安排維修(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交公司驗證)。
9、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均由辦公室統一辦理。駕駛員要主動配合辦公室辦理車輛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工作。車輛年審以行駛證期限為準,不得延誤,如因延遲年審發生的滯納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10、公司一般員工辦事,辦公室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特殊情況,辦事人員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報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批后,辦公室方可派車。
11、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車輛實行擇優送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查,修制維護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第四條車輛的使用
1、車輛的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車,后其它事務的原則安排。
2、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說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3、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公司領導人批準后,辦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車(派車)記錄。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駕駛員負責在出車前搞好車輛安全檢查及車輛的衛生。
5、車輛收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場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后方可執行。
7、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合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公里耗油標準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對無誤。
8、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五條車輛的保養
1、日常保養、檢查、維護,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響動,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立即補充或更換。
2、駕駛員應每周進行一次保養,每月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3、對車輛表面附著物要及時清洗,清理發動機罩,車門邊緣和所有蓋板上的所有接逢處時應用海綿仔細擦洗,并沖洗干。
4、車輛車窗應及時清除橡膠痕跡,油類等,風窗刮水片應定期清洗并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換。
5、定期保養合金輪殼,長期保持合金輪殼的漂亮外觀,光亮整潔。定期檢查汽車底盤,及時修補及重涂保護層,以保護車輛免受腐蝕及損傷,定期更換機油,定期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
6、保持車內無浮塵,無異味,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墊及腳墊平整清潔,車內應保持空氣清新,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7、車輛每行駛到規定公里數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第六條車輛的費用管理
1、車輛的油費實行"總量控制"包于使用的辦法。辦公室根據用車業務量的多少,提出具體的用油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公司非專人用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因私出車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的修理保養費用由辦公室統一匯總,經財務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因私修理費用自理。
4、當月行車產生的費用,須在次月五日前整清(節假日推延)如過期,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5、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年檢,及養修費用由公司匯總后統一支付。
6、車輛行駛當中,所有的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7、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8、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9、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10、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負責結算維修費用。
第七條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于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負擔損失,并予以罰款200元每次或免職處分。
2、違章停車、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3、各種車輛如在行車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時向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積極配合處理好現場。如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4、在執行公務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外,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在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視責任具體處理。
6、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謹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八條獎懲辦法
1、對模范執行車輛規章制度,工作成績顯著地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①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調離崗位直待開除公司。
②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③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④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50元,造成損壞,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其責任。
⑤未帶齊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得,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⑥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⑦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
⑧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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