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制度錦集(15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微型消防站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微型消防站制度1
一、在站長領導下負責消防站的日常各項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認真履行消防站工作中職責,正確行使職權。
三、提出消防宣傳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好各類消防教育培訓,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培訓任務。
四、組織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計劃,組織解決好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協助站長督促、檢查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
五、要掌握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動態,定期組織收集、分析、綜合學校的消防安全情況,主動做好調查總結,定期匯報消防安全信息情況。
六、完全上級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務。
微型消防站制度2
一站內所有工作人員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掌握基礎消防法律法規知識。
二隊長要組織站員學習站點內消防設施,器材的性能參數,使用方法,維護保養方法。
三消防站內工作人員要學習本區域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熟悉自身職責。四隊長要組織站員學習基本初起火災撲救方法和疏散逃生方法。五保證學習時間,每周不少于2小時的消防知識學習。
微型消防站制度3
一、負責學校消防工作,對于學校情況做到“四熟悉〞。即:熟悉學校道路、熟悉學校水源、熟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位置、熟悉學校的'消防設施。
二、結合日常巡邏,切實履行防火檢查職責,嚴格落實“四查糾〞。即:查糾學校存在的“三合一〞、“二合一〞現象、查糾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現象、查糾埋壓、圈占、損壞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現象、查糾建筑物周圍堆放易燃物、可燃物現象。
三、在日常巡邏中對發現的問題,落實“四報告〞。即:消防安全隱患報告、公共消防設施損壞報告、新開業場所動態報告、火情處置報告。與時將上述情況登記上報。
四、協助社區居委會開展消防宣傳提示,做到“四提示〞。即:提示杜絕“多合一〞場所、提示用火用電用氣安全、提示消防器材配備維護、提示保持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暢通。
五、一旦發現火災和險情,與時進展前期處置并撥打“119〞報警。
六、完成上級交給的其它消防工作任務。
微型消防站制度4
一、為積極引導和規范學校志愿消防隊伍發展,建設“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的校園微型消防站,實現有效處置初起火災的目標。
二、以“救早、滅小、3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劃定最小滅火單元,依托網格化消防管理平臺和體系,發揮治安聯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隊伍作用,建立學校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
三、學校微型消防站應確定1名站長、1名副站長、6名接受過滅火技能培訓的保安員、各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等兼職或志愿人員擔任隊員。
四、學校微型消防站應充分利用現有的場地、設施,設置在便于人員出動、器材方便取用的位置,房間和場地應滿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
五、學校微型消防站應根據撲救本學校初起火災的.需要,配備消滅火器、消防水槍、消防水帶等基本的滅火器材;站房內配置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等通訊器材;配置滅火防護服、正壓呼吸器、救援繩、擔架等防護救援器材。
微型消防站制度5
1、消防站應設站長、副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人員,人員配備不少于6人,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不少于3人。
2、消防站應根據撲救初期火災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配置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選配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消防站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人員要迅速核實火情,啟動滅火處置程序。消防員要按照“3分鐘到場”趕赴現場處置。
4、消防站值班室不允許閑雜人員進入,不允許在墻上亂釘亂畫,器材裝備隨意亂扔,確保值班室衛生干凈整潔,器材裝備擺放有序。
5、消防站要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每日對器材裝備進行擦拭保養,確保完整好用,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站長不定期進行檢查。
6、消防站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消防站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值班期間不得脫崗、漏崗,工作時間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未經請假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7、消防站人員要定期開展撲救初期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檢查、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器材的使用等基本知識的培訓。新上崗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8、消防站要納入本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參與周邊區域滅火處置工作。
消防站長工作職責
1、消防站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的直接領導下建設單位微型消防站,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負責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和人員工作任務分工,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救援訓練。
3、擬訂消防站日常管理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按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站建設標準》配置裝備器材,并定期組織檢修、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4、組織指揮初期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火災調查工作。
5、定期向單位領導匯報消防站的工作情況,整理和收集消防站的日常管理資料,做好內部協調,確保消防站正常運行。
6、副站長在站長的領導下協助站長工作,站長不在時履行站長的職責。
消防員工作職責
1、消防員在站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熟悉建筑消防設施情況和滅火應急預案,熟悉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實器材維護保養。
3、負責初起火災的撲救和人員疏散,做好單位日常的消防防火檢查、巡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4、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接到火警后立即趕赴現場,運用正確戰術和撲救方法進行有效控制,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5、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滅火救援訓練,協助站長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培訓,協助站長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6、愛護裝備器材,管理好值班用品和個人防護器材,管理好防火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認真進行交接班,負責填寫交接班記錄。
7、發現火警信號,及時報警,牢記自己的分工,做好個人防護,迅速著裝出動,積極參與撲救,服從火災現場負責人的指揮。
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
1、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值守,做好檢查、操作等任務。
2、熟悉本公司采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3、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接撥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4、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5、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消防安全例會應定于每月第一周召開。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站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2、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站站長主持,無特殊事由,站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設記錄本及簽到表,有專人記錄,并存檔備查。
3、會議應聽取站員有關防火巡查檢查、滅火業務訓練、設備器材的使用等有關情況的匯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下一階段的工作。
4、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當報送轄區公安公安消防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5、如遇單位發生火災事故,事故后應及時召開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時,將自己分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設備等進行移交。交接時,雙方在場認真點清,交接后雙方在值班記錄上簽字。交接內容包括:
1、介紹當班滅火、火災隱患及遺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況。
2、認證檢查器材(裝備)保證裝備完好
3、認真清理值班室衛生,保持衛生干凈、整潔、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制定合理的訓練計劃和演練任務,并按時組織實施。
5、將分析出來的特殊安全隱患資料作以整理,向上級匯報解決。
器材(裝備)管理制度
消防站必須嚴格執行器材(裝備)管理的有關條例,遵守維護保養、保管、檢查制度和使用規定,防止器材(裝備)損壞、丟失、銹蝕和失效,保證器材(裝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1、使用器材(裝備)的人員必須熟悉器材(裝備)的性能,做到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一切故障。
2、各種器材(裝備)必須按照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并按規定及時填寫器材(裝備)卡片。
3、使用器材(裝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
4、嚴禁擅自動用消防站的器材(裝備)。
5、添置器材(裝備)應從嚴掌握,確需增添時應按照先報批,后按正規渠道采購的程序辦理,并由專人負責,嚴格履行經辦、驗收、入庫等手續。
6、領用(配置)器材(裝備)應在消防設施(裝備)登記表上登記,并由領發人簽字確認。
7、器材、裝備應設置細致準確的臺賬,每季度清點一次器材的數量和完好狀態。
微型消防站制度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揭陽市微型消防站的建設和管理,提高微型消防站滅火救援和火災預防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關于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xx]37號)、《關于印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公消[20xx]301號)、《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規定》(粵辦函[20xx]9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微型消防站的建設和管理。
本規定所稱的微型消防站是指依托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社區志愿消防隊建設,以救早、滅小和“三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由志愿、兼職消防隊員組成的站點。
第二章 建設規則
第三條 微型消防站由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社區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需要和財力水平組建。合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聯合建立微型消防站,已有專職消防隊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不組建微型消防站。
第四條 微型消防站的建設應與本地區、本單位防火滅火、應急救援的實際需要和能力相適應,配備不少于六人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通信器材、破拆工具、個人防護裝備及外線電話;可選配消防車或消防摩托車。
第五條 微型消防站的設立或者撤銷,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微型消防站在設立前十個工作日內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撤銷前十個工作日內告知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第三章 管理規范
第六條 微型消防站由組建單位負責管理,人員由組建單位任免。
第七條 微型消防站實行站長負責制,站長應當經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崗前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站長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
第八條 微型消防站應當建立24小時值守制度,分班編組值守,每班不少于三人。同時,建立日常管理、訓練和滅火工作制度,定期開展基本技能訓練。微型消防站必須納入當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實行統一調度。
第九條 微型消防站站長的任免、力量配備、裝備配置等的變動情況,應當及時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章 職責任務
第十條 微型消防站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社區微型消防站應當承擔以下任務:
1.熟悉轄區內單位(場所)情況,制定完善滅火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滅火救援演練;
2.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3.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
4.實行統一調度,并納入當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協助處置轄區單位、場所初起火災撲救。
(二)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應當承擔以下任務:
1.接到火警信息后,值班員應迅速核實火情,啟動滅火處置程序,消防員應按照“3分鐘到場”要求趕赴本單位火災現場處置;
2.熟悉所在單位(場所)情況,制定完善滅火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滅火救援演練;
3.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4.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
5.接受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調度,參與處置毗鄰聯防單位、場所初起火災撲救。
第十一條 社區微型消防站應當結合工作實際開展防火巡查,及時發現并督促有關單位、人員消除火災隱患。經督促仍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消防隱患排查整治管理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
第十二條 微型消防站應當加強消防宣傳培訓工作,利用各種途徑宣傳普及消防常識和消防法律法規,培訓志愿消防隊員和職工群眾,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三條 微型消防站執行滅火救援任務應當貫徹救人優先、科學施救的'原則,及時救人和轉移物資,并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開展災害事故原因調查與統計工作。
第五章 保障機制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社區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設管理主體,負責微型消防站的基礎建設、營房建設、裝備建設、業務建設和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社區微型消防站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制定標準給予一定補貼和經費。
第十五條 微型消防站的滅火執勤消防車輛納入機動車管理,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牌照,可以安裝、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
第十六條 微型消防站參加撲救外地或者外單位火災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損壞消防器材裝備的費用,由火災責任單位負責補償;撲救居民住宅火災所消耗的費用,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補償;撲救參加保險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居民住宅火災所消耗的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保險公司償付的施救費中予以補償,償額不足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足。
第十七條 組建單位根據消防職業高危險性的特點,結合實際情況建立隊員高危補貼制度,并購置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八條 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隊員在防火滅火、應急救援等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激勵。
第十九條 志愿消防隊員在滅火救援或者執勤訓練中受傷、致殘、死亡的,依法享受工傷、醫療、撫恤待遇;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按照《烈士褒揚條例》規定申報烈士。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行政村微型消防站的建設管理參照本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1月30日止。
微型消防站制度7
一、學校微型消防站建立24小時值守制度,分班編組值守,每班不少于6人,以“救早、滅小和3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工作。
二、按時上下班,嚴禁出現遲到、早退現象的發生,如有違反按學校相關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三、對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絕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所有人員不得對工作處于消極態度。
四、上班期間嚴禁酗酒,如有違反造成任何后果由責任人本人承擔。
五、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所負責的責任區域。
六、消防站公共衛生應人人遵守,禁止在墻上亂釘亂畫、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保持良好的內務衛生;
七、值班期間要保持高度警惕,接收到火警電話和火警信號后要迅速攜帶消防器材趕赴火災現場。
八、工作期間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未經上級批準嚴禁私自離開工作崗位。
九、積極參加每次的體能訓練、體能考核及業務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微型消防站制度8
一、微型消防站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進行考評,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二)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敷陳者;
三)發現初起火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置,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五)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演練;
六)在日常事情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處罰:
一)不履行本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的.;
(二)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的;
三)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練訓練的。
四、獎勵和處罰依照公司制度執行。
微型消防站制度9
一、領導和組織開展學校消防監視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實施工作目標,對消防站日常工作全面負責;
二、明確人員分工,落實人員消防監視管理工作職責;三、定期召開消防監視管理工作會議,與時研究、部署、檢查和總結工作,定期組織考核;
四、組織消防監視管理業務學習,提高義務消防員的消防監視管理業務素質;
五、組織實施上級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務。
微型消防站制度10
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
一、明確微型消防站隊長、工作人員及職責。
二、消防站人員應定期開展消防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聯合各項目管理部門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一天以上,需經隊長簽字批準。未經批準,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離開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計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對于發現的火災的隱患和違法行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站隊長應制定站內學習、訓練計劃,按照計劃組織學習、開展訓練,并達到一定標準。
六、定期對站內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有效。
七、做好站內各項巡查、檢查記錄,設備臺賬記錄及檔案管理工作。
微型消防站崗位職責
一、微型消防站職責:
1、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協作做好消防工作;
2、開展防火巡查,報告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3、制定防護區域滅火預案,定期開展演練;
4、撲救初起火災,協助保護火災現場;
5、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微型消防站隊長應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
2、組織制定執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員和裝備情況,組織開展滅火救援業務訓練、落實安全措施;
3、組織熟悉所在單位的道路、水源和單位情況以及滅火救援預案,掌握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種類、特點及處置對策,組織建立業務資料檔案;
4、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
5、及時報告工作中的重要情況。
三、站點消防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根據職責分工,完成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任務;
2、掌握所在單位的道路、水源、單位情況和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處置程序及行動要求,熟悉滅火救援預案;
3、保持個人防護裝備和負責保養裝備完整好用,掌握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負責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5、根據值班備勤制度,班長負責監督檢查值班人員的各項工作情況,與防護區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信息溝通情況,及時通知到巡查、檢查消防員。
6、各站設專門的通信員,負責站內、站與站、站與各項目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消防控制中心對消防安全情況的實時聯系與信息溝通;負責站內通訊設備日常維護管理,保障通訊正常。
微型消防站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進行考評,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二)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三)發現初起火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置,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五)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演練;
(六)在日常工作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處罰:
(一)不履行本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的;
(二)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的;
(三)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演練的。
四、獎勵和處罰按照公司制度執行。
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站內工作人員每季度進行一次培訓。
二、站內工作人員更換,新進人員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微型消防站隊長;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三)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消防站轄區內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五)組織、引導相關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六)轄區內建筑消防設施的基本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消防水源情況、消防車通道等。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一)由微型消防站隊長對轄區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二)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三)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四)通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因工作需要人員換崗前進行再教育培訓。八、培訓要做好相關影音視頻記錄并存檔。
微型消防站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站內隊長和隊員擔任。
二、微型消防站每月至少對區域內的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三、防火檢查由隊長對轄區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防火檢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六、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七、發現站內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提示告知責任單位。
微型消防站訓練制度
一、每周開展一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訓練,熟練掌握站點內消防設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每月開展一次滅火或疏散逃生訓練,掌握初起火災撲救方法和基本火場逃生方法。
三、每月開展一次消防站區域內道路、水源熟悉的工作,掌握本區域基本情況。
四、每季度開展一次滅火疏散預案實戰演練,熟悉掌握本站點制定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內容。
五、總結每次滅火疏散演練和實戰演練,找出不足之處,使之更加完善。
微型消防站學習制度
一、站內所有工作人員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掌握基礎消防法律法規知識。
二、隊長要組織站員學習站點內消防設施、器材的性能參數、使用方法、維護保養方法。
三、消防站內工作人員要學習本區域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熟悉自身職責。
四、隊長要組織站員學習基本初起火災撲救方法和疏散逃生方法。
五、保證學習時間,每周不少于一次2小時的消防知識學習。
微型消防站制度11
為積極引導和規范城鄉居民社區志愿消防隊伍發展,建設“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的社區微型消防站,實現有效處置初起火災的目標,特制定本標準。
一、建設原則
以救早、滅小和“3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劃定最小滅火單元,依托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平臺和體系,發揮治安聯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隊伍作用,建立社區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
二、人員配備
社區微型消防站應確定1名人員擔任站長,確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滅火技能培訓的保安員、治安聯防隊員、社區工作人員等兼職或志愿人員擔任隊員。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應充分利用社區服務中心等現有的場地、設施,設置在便于人員出動、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間和場地應滿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設置外線電話。
(二)微型消防站應根據撲救本社區初起火災的需要,配備消防摩托車和滅火器、水槍、水帶等基本的'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裝備。具備條件的,可選配小型消防車。
四、崗位職責
站長負責社區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掌握人員和裝備情況,組織開展業務訓練,組織指揮撲救初起火災。其他成員按照職責參加撲救初起火災。
五、值守聯動
(一)微型消防站應建立24小時值守制度,分班編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
(二)鄉鎮(街道)轄區內建有多個社區微型消防站的,應實行統一調度,并納入當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
六、管理訓練
(一)社區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設管理主體,社區微型消防站建成后,應向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二)微型消防站應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訓練和滅火工作制度,定期開展基本技能訓練,熟悉本社區情況,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1、消防站應設站長、副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人員,人員配備不少于6人,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不少于3人。
2、消防站應根據撲救初期火災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配置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選配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消防站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人員要迅速核實火情,啟動滅火處置程序。消防員要按照“3分鐘到場”趕赴現場處置。
4、消防站值班室不允許閑雜人員進入,不允許在墻上亂釘亂畫,器材裝備隨意亂扔,確保值班室衛生干凈整潔,器材裝備擺放有序。
5、消防站要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每日對器材裝備進行擦拭保養,確保完整好用,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站長不定期進行檢查。
6、消防站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消防站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值班期間不得脫崗、漏崗,工作時間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未經請假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7、消防站人員要定期開展撲救初期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檢查、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器材的使用等基本知識的培訓。新上崗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8、消防站要納入本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參與周邊區域滅火處置工作。
微型消防站制度12
一、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轄區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2、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3、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人員的安全疏散,并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4、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并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展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后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圍人員。
微型消防站制度13
一、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二、對學校內居住的人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等進行信息采集,建立檔案.
三、熟悉學校內消防通道、水源、消防器材設置點的.位置基本情況及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基本情況。
四、進行消防檢查,督促相關處(室)或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負責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做好檢查記錄,對于火災隱患較大或拒不整改的,及時上報所屬鎮(街道)或移交派出所。
六、指導學校相關人員舉行消防演練等活動,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七、學校發生火災時,應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進行滅火,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事故.
微型消防站制度14
一、每日防火巡查員每兩小時逐層進行防火巡查,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二、巡查內容:各樓層用火、用電等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及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三、防火巡查員巡查時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對發現的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站長。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四、當日值班站長應當在防火巡查記錄上簽字確認,并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記錄的情況。
微型消防站制度15
職能職責
一、微型消防站應承擔以下任務
1、根據火災報告,及時趕赴現場實施火災撲救;
2、熟悉所在單位(場所)情況,制定完善滅火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滅火救援演練;
3、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4、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
5、接受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調度,協助處置毗鄰單位、場所初起火災撲救。
二、(副)站長應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指揮初起火災撲救;
2、組織制定執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員和裝備情況,組織開展滅火救援業務訓練、落實安全措施;
3、組織熟悉所在單位的道路、水源和單位情況以及滅火救援預案,掌握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種類、特點及處置對策,組織建立業務資料檔案;
4、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
5、及時報告工作中的重要情況。
三、班(組)長應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指揮本班(組)開展初起火災撲救;
2、掌握所在重點單位的道路、水源、單位情況和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處置程序及行動要求,熟悉滅火救援預案;
3、熟悉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實維護、保養;
4、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5、管理本班(組)人員,確定任務分工。
四、駕駛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熟悉所在單位的道路、水源、單位情況,熟悉滅火救援預案;
2、熟練掌握車輛構造及車載固定裝備的技術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夠及時排除一般故障;
3、負責車輛和車載固定滅火救援裝備的維護保養,及時補充消防車輛的油、水、電、氣和滅火劑。
五、控制室值班員(通信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按照火災報告或地方政府、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的指令,及時發出出動信號,并做好記錄;
2、熟練使用和維護消防設施設備(通信裝備),及時發現故障并報修;
3、掌握所在重點單位的道路、水源、單位情況,熟記通信用語和有關單位、部門的'聯系方法;
4、及時整理滅火救援工作檔案;
5、及時向值班站長報告工作中的。重要情況。
六、消防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根據職責分工,完成初起火災撲救;
2、熟悉所在重點單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況;
3、保持個人防護裝備和負責保養裝備完整好用,掌握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負責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管理訓練
一、日常管理應符合以下規定
1、微型消防站由建設單位負責日常管理;
2、微型消防站的經費保障、崗位管理和人員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等由建設單位負責;
3、微型消防站隊員應定期開展體能和消防技能訓練;
4、微型消防站應定期對隊員進行在崗消防業務培訓;
5、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實考核獎懲;
6、微型消防站應開展遵紀守法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人員法紀觀念和職業榮譽感;
7、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安全防事故制度,定期開展安全防事故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執勤訓練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轄區公安消防中隊應指導微型消防站隊員開展滅火救援業務培訓,落實聯勤聯訓制度,定期對微型消防站執勤戰備工作進行督導,包括人員在位情況,裝備保養情況和制度落實情況;
2、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值班備勤制度,分班編組執勤,確保24小時值班(備勤),值班駕駛員數量不應少于本站消防車總數;單位專職消防員可執行不定時工作制,采取輪休調休等適當方式,確保休息休假權利;
3、微型消防站可參照《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公安消防部隊滅火救援業務訓練與考核大綱(試行)》建立執勤訓練制度,積極開展業務訓練,規范執勤行動;
4、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器材裝備檢查保養制度,定期檢查、及時維護保養;
5、微型消防站接到火災報告后,應在1分鐘內核實火警,并立即出動,在3分鐘內趕赴現場處置。
6、標牌標識為:××(社區或社會單位名稱)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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