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病案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病案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病案管理制度1
(一)病歷保管制度
1、嚴格執行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2、凡在醫院就診的病人,統一由醫院掛號室和住院處建立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編號。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應標注頁碼。
3、門(急)診病歷由患者自行保管,但住院時應附在住院病歷后,出院時連同出院小結交病人保管。住院病人死亡后其門診病歷歸入住院病歷內由醫院統一保管,醫保病人的門診病歷若醫保部門要收回,可復印一份留存。
4、在患者住院期間,其住院病歷由所在病區負責集中、統一保管。患者的化驗單、醫學影像檢查報告等應在收到后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因醫療活動或復印、復制等需要將住院病歷帶離病區時,應由病區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住院病歷不得帶出醫院。
5、出院后由患者所在病區負責將住院病歷及時上交病案室統一保存與管理。出院后收到的檢驗、檢查報告單由科室統一送病案室,由病案室對號粘貼在相應的病歷中。
6、病案室應按時收取出院(死亡)病人的病歷,負責對病歷進行整理、查核、登記、編碼、裝訂、歸檔及保管,配合統計人員做好有關統計資料的整理分析,做好病歷的安全保管和內容的保密工作,定期向質管科報告病歷歸檔、借閱、歸還情況。
7、病區和病案室應嚴格管理病歷,保持病歷整潔、完整、排列有序,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丟失病歷。
8、住院病歷的保存時間不少于15年。
(二)病案借閱制度
1、病案必須經病案室裝訂、立卷后方可借閱。
2、本院住院病案原則上不予外借。必要時外單位憑單位介紹信經醫務科簽字同意提出查閱、摘抄,復印方式的意見,并指出查找的`具體內容后方可辦理,摘抄、復印的內容要經病案管理人員檢查核準蓋章后,方可帶走。
3、凡本院醫務人員因醫療、科研工作需要借閱病案,必須憑服務證辦理借閱手續,如委托實習生、進修生借閱的,需憑帶教老師簽字的借條方可辦理。
4、病案外借限期不得超過1個月,特殊情況需延期者,應辦理續借手續,續借最多兩次。一次借閱不超50份。
5、凡本院工作人員辭職、調離前均應歸還所借病案。
6、凡借閱的病案應妥善保管和愛護,不得涂改,轉借,拆散和丟失。
7、本院非醫務人員一般不得借閱病案。因院外就診需要,經院預防保健科同意后,可借閱本人病案。
(三)病歷及病案復印制度
一、可以申請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的人員及機構:
1、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二、申請人應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為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身份印件,經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三、以上條件的申請人,在下列任一情況下,可予以復印或復制:(必須在醫務人員在規定時限完成病歷資料后予以提供。)
1、患者轉科的;
2、長期住院患者間隔一個月以上提出復印或復制要求的;
3、患者在本機構診療活動終結的;
4、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
5、患者死亡的;
6、省級以上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以上條件的申請人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可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五、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應當出具采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并經醫務科審核。
六、病案室指定人員負責病歷資料的復印工作。特殊情況外,由家屬、醫護人員共同去院外復印,費用由患方支出。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應在申請人在場情況下進行,復印或復制完后,經申請人核對無誤,方可在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上加蓋證明印記。
七、病案室應設立病歷復印登記本,申請人充分查對病歷復印件,核對無誤后,必須簽字留檔。
八、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醫院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應當在患者其代理人在場情況下封存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記錄意見、病程記錄等。封存病歷由醫療質量監控的部門專兼職人員保管。封存的病歷可以是復印件。
九、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衛生部規定或當地查閱檔案規定收取工本費。
十、申請人復印或復制的病歷應妥善保管,無特殊情況不予重復復印或復制。
病案管理制度2
一、病歷病案管理
(一)每位住院病員應有一份完整的病歷,在院病歷由科室負責保管,未使用時上鎖。
(二)病員出院(或死亡)時,由醫師按規定的格式填寫,病人出院后10日內上交病案室,病案室應定期回收全院病歷,并進行整理和保管。
(三)病歷歸檔后,病案室應注意檢查病史首頁各欄填寫有否完整,并將首頁信息錄入電腦,病案依序整理、編碼,按號排列上架存檔。
(四)本院醫師借閱病歷,需辦理借閱手續,病歷應妥善保管、愛護,不得任意涂改、轉借、遺失。借閱的病歷不得遺失,否則作嚴重差錯處理。
(五)住院病案原則上作永久保存。
二、 病案保護與信息安全制度
(一)嚴格執行病案借閱制度,凡借閱病案者應當愛護病案,不得自行拆散、玷污、損害、涂改、偽造、丟失病案。
(二)病案管理人員做好每日借閱記錄,定期清查病案及借閱登記本,督促借閱者按期歸還,以防丟失。
(三)制訂病案調閱復印的審核程序,嚴格執行病案管理中的保密制度,患者及家屬,一定要有身份證和主管部門的審批單才可,企事業單位、司法機關等必須有病人的授權委托書、單位介紹信、身份證、主管部門的審批單,方可調閱復印客觀病案內容。
(四)加強病案信息計算機檢索及電子病案的調閱密級審核工作:對病案首頁內容的檢索要設立密碼,防止無關人員檢索病案首頁信息,要設立電子病案的分級保密管理,各密級出院電子病案的查閱管理要嚴格審核,逐級審批
(五)制定病案庫房的防護措施:病案庫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電源、線路要經常檢查維修,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時要切斷電源;必須裝備有滅火器材。庫房內按裝火災報警裝置。
(六)保持庫房清潔衛生和適當的溫度、濕度,定期通風,玻璃窗上掛用簾布,必要時用滅蟲劑噴酒地面。
三、 病歷書寫制度
(一)基本要求
1 、病歷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
2 、病歷書寫是指醫務人員通過問診、查體、輔助檢查、診斷、治療、護理等醫療活動獲得有關資料,并進行歸納、分析、整理形成醫療活動記錄的行為。
3 、病歷書寫應當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規范。
4 、病歷書寫應當使用藍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復寫的病歷資料可以使用藍或黑色油水的圓珠筆。計算機打印的病歷應當符合病歷保存的要求。
5 、病歷書寫應當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縮寫和無正式中文譯名的癥狀、體征、疾病名稱等可以使用外文。
6 、病歷書寫應規范使用醫學術語,文字工整,字跡清晰,表述準確,語句通順,標點正確。
7 、病歷書寫過程中出現錯字時,應當用雙線劃在錯字上,保留原紀錄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時間,修改人簽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
8 、上級醫務人員有審查修改下級醫務人員書寫的病歷的責任。
9 、病歷應當按照規定的內容書寫,并由相應醫務人員簽名;實習醫務人員、試用期醫務人員書寫的病歷,應當經過本醫療機構注冊的醫務人員審閱、修改并簽名;進修醫務人員由醫療機構根據其勝任本專業工作實際情況認定后書寫病歷。
10 、病歷書寫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書寫日期和時間,采用24小時制記錄。
11 、對需取得患者書面同意方可進行的醫療活動,應當由患者本人簽署知情同意書。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簽字;患者因病無法簽字時,應當由其授權的人員簽字;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簽字。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患者近親屬,由患者近親屬簽署知情同意書,并及時記錄。患者無近親屬的或者患者近親屬無法簽署同意書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關系人簽署同意書。
(二)門(急)診病歷書寫內容及要求
1、 門(急)診病歷內容包括門(急)診病歷首頁(門(急)診手冊封面)、病歷記錄、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
2 、門(急)診病歷首頁內容應當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狀況、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藥物過敏史等項目。門診手冊封面內容應當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或住址、藥物過敏史等項目。
3 、門(急)診病歷記錄分為初診病歷記錄和復診病歷記錄。初診病歷記錄書寫內容應當包括就診時間、科別、主訴、現病史、既往史,陽性體征、必要的陰性體征和輔助檢查結果,診斷及治療意見和醫師簽名等;復診病歷記錄書寫內容應當包括就診時間、科別、主訴、病史、必要的體格檢查和輔助檢查結果、診斷、治療處理意見和醫師簽名等;急診病歷書寫就診時間應當具體到分鐘。
4 、門(急)診病歷記錄應當由接診醫師在患者就診時及時完成。
5 、急診留觀記錄是急診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觀察期間的記錄,重點記錄觀察期間病情變化和診療措施,記錄簡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搶救危重患者時,應當書寫搶救記錄。門(急)診搶救記錄書寫內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歷搶救記錄書寫內容及要求執行。
四、 電子病歷管理制度
(一)為加快醫院信息化建設,規范電子病歷使用管理,維護電子病歷實施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xx版病歷書寫基本規范》及配套文件,綜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電子病歷管理辦法(暫行)。
(二)參與電子病歷活動的醫務人員應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誠實信用原則。
(三)電腦房、醫教科、護理部依據其職能分工,分別負責計算機系統的安裝與維護、電子病歷流程的'監控與協調、醫療文書格式的審定與規范、醫務人員的操作培訓與用戶確認,以及制定和完善電子病歷相關規章 制度。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逾越電腦房、醫教科、護理部擅自修改程序或增減功能。
(四)電子病歷使用權的準入和注銷:
1、 使用電子病歷的醫務人員,應接受計算機書寫病歷的操作培訓,經審核合格后,由醫教科、護理部給予準入并注明使用范圍,電腦房開通用戶。因工作需要,經有關職能部門同意進入電子病歷系統的其他人員,應在相應的職責和權限范圍內開展工作;
2 、醫務人員或管理人員調離崗位或較長時間外出或停止授權范圍工作后,有關科室應及時向醫教科、護理部提出注銷其使用權限,電腦房接到通知后應及時給予辦理注銷。
(五)電子病歷使用權的管理。醫教科、護理部應建立電子病歷使用人員明細單,內容包括批準人、開通或變更日期、使用范圍、注銷日期,注銷人等。未經過醫教科、護理部審批同意,其他任何部門或人員不得私自開通、變更、注銷電子病歷使用權限。
(六)電子病歷的簽字:
1 、在《電子簽名法》尚未全面推行期間,當事的醫護人員應依規定核實后制作紙質病歷,病歷中所有簽名須手工簽名后方可生效;
2 、在實行電子簽名數字認證后,應嚴格按照要求通過密鑰安全認證合法身份后進行電子簽名,以確保電子病歷的有效性。
(七)電子病歷的建立。病人就診時由掛號室輸入病人的基本信息,住院處置室人員在核對病人基本信息后補充完成病歷首頁上的部分記錄。病人的醫囑、病史及相關記錄由臨床醫師輸入;護理信息由護士輸入;輔助檢查報告單由相應科室工作人員輸入;住院費用由住院收費處輸入。
(八)電子病歷的書寫要求:電子病歷的書寫應當客觀、真實、規范、完整;電子病歷的書寫應符合《20xx版病歷書寫基本規范》及配套文件的要求。
(九)電子病歷書寫及修改權限:
1、 書寫電子病歷的醫務人員應取得書寫病歷的資格,進修實習、輪轉醫生書寫的電子病歷應當經過帶教老師審閱、修改、經手工簽名后方可生效。
2 、醫務人員應按照醫院賦予的權限書寫及修改電子病歷,修改電子病歷時必須進行身份鑒別。
(1)進修、輪轉醫生僅可書寫入院大病史;住院醫生可書寫本組內所有的醫療文書,修改本組進修、輪轉醫生記錄,并在規定的時限范圍內修改自己的記錄,最后手寫簽名確認。
(2)副主診醫師書寫入院48小時副主診醫師意見,并有鑒別診斷和診治意見,按要求書寫相應的醫療文書,可修改本組住院醫生記錄;主診、科主任按要求書寫相應的醫療文書,可修改本組(本科)下級醫生的記錄,最后手寫簽名確認。
(3)上級醫師對所屬下級醫師用計算機記錄的病歷和其他各種醫療文書應及時、認真地審核、修改。也可在打印的紙質病歷上應用紅筆修改和簽名,同時應注明修改時間。
3、 經管醫師休息期間,病人的病情有變化或有新入院、轉出、轉入情況時,應由值班醫師通過自己的工作站進入該患者的電子病歷,記錄有關內容并親自手工簽名。
4、 住院期間的電子病歷,除所屬上級醫師外,嚴禁修改非本人建立的病歷內容。
(十)電子病歷的完成時限:
1 、醫務人員應按照《XX省病歷書寫基本規范(20xx版)》文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電子病歷的書寫。
2 、應搶救極危患者,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
(十一)電子病歷的修改留痕。為保護患者和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保證在處理醫療事故、判定法律責任時有據可查,電子病歷在使用過程中一經“完成”確認后,所有修改痕跡均予保留。包括書寫人、書寫時間、書寫內容和歷次修改人、修改時間及修改內容。
(十二) 電子病歷的保存:
1、 為確保病歷的恒久保存,電腦房應對每份電子病歷病歷做好災難備份,為患者的病史、診療經過和治療效果等的查證提供一項永久記錄。
2、 病歷文書必須按規定時間定時打印,出院后應有一份完整的紙質病歷,按出院病歷歸檔程序,將該病歷及時送病案室存檔。
3、 若電子簽名實行后,除醫院電腦房數據庫中的保存外,另備份一份在電子簽名專用數據庫中。
(十三) 電子病歷安全性保護:
1、 為滿足臨床、科研、教學和醫院管理工作需要,電子病歷系統必須保證每周7天、每天24小時安全運行。
2、 所有用戶應嚴守個人工作密碼,對使用密鑰和數字認證的科室,應妥善保管使用好密鑰,在系統登陸及書寫過程中,嚴格按照要求通過密鑰安全認證合法身份或進行數字簽名保存,以保證系統信息的安全性。
3 、在病歷制作過程中,任何作假和失密行為致病歷不真實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輸入者或修改者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4 、參與制作和使用電子病歷的當事人,未經同意和授權,無權進入他人電子病歷工作系統,否則,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由違者自負。
(十四) 電子病歷的查閱、調用與交換:
1 參與制作和使用電子病歷的當事人,在工作時間和權限范圍內,可以查閱和共享相關病人歷次就醫的病歷資料、處方/醫囑內容、檢查/檢驗結果、醫學影像/圖文報告以及整個診療過程的費用等各種有關信息。
2、 患者及其家屬,公安、司法及保險公司等部門因公務需要查閱、復印電子病歷資料的,一律憑《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配套文件規定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到醫院病案室查閱、復印紙質病歷。
3 、因臨床醫療工作需要,經批準后可以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電子病歷的內部交換。
4 、在查閱、傳遞中,有關人員應注意做好保護病人隱私和防止系統敏感信息外泄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3
1、患者出院5天內(死亡病歷一周內)回收至病案室
2、嚴格執行院內病案交接制度,臨床科室與病案室人員交接查收后,在“病歷交接登記本”上簽名。病案室應及時向臨床科室查詢未歸檔病歷下落。
3、病案室每月統計病案歸檔情況,及時向有關科室反饋。
4、病案回收情況納入科室考核內容
病案管理制度4
1、病案科病案庫由病案室管理人員專人管理,非本科室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2、庫房內設置必要的設備,記錄溫、濕度,根據季節變化及時調節,保持適宜的溫、濕度。
3、必須做好庫房防火、防盜、防光、防塵、防蟲、防霉等工作,及時更換防蟲、防霉藥物。
4、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安全制度,嚴禁用火,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房,嚴禁在庫房內吸煙。研究在病案庫房內使用違禁電器,嚴禁在庫房內手機、蓄電池充電燈。病案庫房應備有滅火器材,自動消防系統,每位工作人員都應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維護保養。電器設備和供電線路須經常檢查,破損設備和電線須及時維修和更換。
5、定時做好庫房內唯獨記錄,配備專業的除濕器和溫度計,控制庫房溫度在14°C-24°C之間,相對濕度在45%-60%之間。白癡病案室庫房自然通風和自然光線充足,絕對不設置成“死庫”。當照射病案光線太強時,窗簾關閉,而光線不足時,照明系統開始工作。
6、兵安徽的'排水管路須經常查看維修,確保存放病案的庫房干燥。
7、病案室密集架不直接落地,以防病案跟地面直接接觸。
8、定期用殺蟲劑和滅鼠藥進行殺蟲滅鼠處理(殺蟲劑、滅鼠藥長期存放在病案架上,如有過期,及時更換。)
9、庫房內不得存放食品和和堆放雜物,應經常進行清掃,保持庫房內清潔。利用病案盒、密集架存放病案。定時進行衛生打掃(每天清掃地面,每2各月徹底清掃地面、密集架、窗戶、病案盒)。保持庫房清潔衛生。
10、經常檢查庫房內各種安全措施,及時排除隱患。檔案人員離開庫房時,要關好門窗和關滅電,需進行防火、防盜等安全檢查,確保庫房安全。
11、庫房內病案資料應分類存放,排列整齊,標號有序。
12、對庫房內檔案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
病案管理制度5
1、本院工作人員因醫療、教學、科研等需要借閱病歷,填好借閱卡,由科主任簽名,請在二周內歸還。
2、借閱再次入院病人的病歷,需攜帶本次入院病歷的首頁,填好借閱Word版本,下載可自由編輯
卡,科主任簽名,限在一周內歸還。
3、實習生因教學檢查需借用病歷,應提供精確住院號,由醫教科簽字。不得反復抽調、翻閱,限在一周內歸還。
4、病歷質量檢查發覺書寫錯誤或書寫不完整,需修正或補填的,應在病案室內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門因辦理案件需查閱或復印病歷,必需憑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經醫教科同意簽字后,在病案室內查閱、復印病歷。
6、申請復印者為保險機構的,應提供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實,保險合同復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證實材料;患者死亡的,應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實,及患者近親屬同意的法定材料,由醫教科同意簽字后方可復印。
7、患者復印病歷,需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證;病人家屬復印病歷,應展示患者、家屬的有效身份證及互相間關系的法定證實。填寫好病歷復印申請單,由醫教科簽字后方可復印。
8、為死亡患者復印病歷,需提供患者死亡證實、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以及患者與近親屬之間關系的法定證實。
9、工作人員不得私自將病案借出院外,一經發覺將予以相應處罰。對造成不良后果,由當事人負所有責任。
10、本院人員因工作調離、外出進修、出差等離院時,必需辦妥病案歸還手續。
11、所借病歷必需妥當保管按期歸還,不得隨意涂改、毀損、走失。如發生以上狀況,視情節輕重處以:遺失病歷,每份扣100元,并設法補回。病案嚴峻毀損,每份罰款50元,并設法補回。對逾期不歸還者,每份每日罰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6
為加強病案管理,保證病案資料客觀、真實、完整,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病案分為住院病案及門、急診病案,住院和急診病房的病案由病案室保存,門診病案由患者自行保存。
二、門診病案號以印刷號為準。首次入院患者的病案號由入院處在病案首頁上填寫,病案室對所有歸檔病案逐一進行重號查詢,將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按唯一識別病案號集中保存,確保患者就診資料的完整性和連續性。
三、各類醫務人員必須根據病案質量標準的有關要求,完整、系統、客觀地記錄和填寫好所有的醫療文書(包括醫療、醫技、護理等)。
四、各臨床科室負責在院運行病歷的管理,原則上不得由非本科(專業)或非醫務人員查閱本科室(專業)病歷。
五、出院病人的病案必須在3日內(死亡病案在7日內)完成并由專人送交病案室歸檔,超過規定時限的`按50元/天進行處罰。
六、病案室負責出院病案的登記、整理、疾病編碼和保管工作,對病案內容排序、首頁填寫、主要疾病選擇等存在問題情況反饋給科室整改。涉及醫療糾紛爭議的封存病案及病案復印件由醫務處負責保管,封存病案解封后及時送交病案室歸檔。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及銷毀病案。
七、急診病歷檔案的保存時間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案原則上永久保存。
八、病案室負責病案查閱及復印接待工作,查閱及復印病案必須嚴格按照《四川綿陽四0四醫院病案查閱及復印管理規定》執行。
九、病案管理人員應切實做好病案室的安全以及防火、防鼠、防潮和保潔工作。未經批準,非病案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病案庫房。
十、違反病案管理制度,泄露患者病案資料或搶奪病案、遺失病案者,由當事人及管理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為保證患者就診時對所需病案的可及性,對已歸檔的病案的查閱和復印需求,原則上要求30分鐘內完成。
病案管理制度7
一、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安全制度,嚴禁用火,嚴禁在科室內吸煙。
三、病案庫房應備有滅火器材,每位工作人員都應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經常維護保養。
四、電器設備和供電線路經常檢查,破損設備和電線須及時維修和更換。
五、做好防塵、防蟲、防光、防輻射、滅鼠等工作。
六、保持工作間的清潔,不得將可燃、易燃物品與病案資料混存。
七、工作人員下班前,須進行防火、防盜等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才能離開。
病案管理制度8
醫院病案管理是醫院醫療質量管理的重要組成部門。客觀、真實、完整的病案資料不但是高質量醫療活動的體現,同時也是科學研究的重要資料來源和處理醫療糾紛的主要法律依據。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規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以保障醫療、護理質量達二級甲狀醫院水平,醫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員會,根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
1.病案管理委員會的組成
1)醫院病案管理委員會由分管院長,相關職能科室(醫務科、護理部、質控科等)負責人以及部分臨床醫技科室主任和老專家共同組成,由分管院長任主任委員,下設病案質量評審組,負責病案質量評審。
2)病案管理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醫院辦公會討論通過,并根據醫院的干部人事變動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3)病案管理委員會向醫院辦公會負責,醫務科為其日常具體辦事機構,主要負責病案的書寫質量管理,承擔歸檔病案的編號、歸檔、借閱、保管等責任,并依法提供復印服務。
2.病案管理委員會職能
病案管理委員會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能如下:
1)根據和其它規定,制定全院病案書寫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監督其實施與落實新的《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
2)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與標準,制定并不斷健全我院病案質量評分標準以及評判細則。
3)委托或責成關于職能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醫院現住院病人病案、歸檔病案以及門診病歷的質量檢查;
4)制定病案質量關于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制度,加強職工的質量意識,保證甲級病案率在90%以上,杜絕丙級病案;
5)健全病案管理的管理網絡。
3.病案管理委員會會議制度
1)圍繞醫院年度工作計劃,制定病案管理委員會的年度工作計劃,包含工作目標,階段檢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評價等;
2)每年召開例會1—2次,其會議內容除制定工作計劃以外,還應包含如下內容:a.對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對照計劃檢查其落實情況;b.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和關于規定對不適宜的病案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健全;c.需要經委員會討論的其它問題。
3)特殊情況下可由相關職能部門建議臨時召開全體委員會議;
4)每次會議前病案質量評審組負責人將擬討論問題和資料準備充分,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并認真做好記錄;
5)重大問題和決議應向醫院辦公會議匯報。
病案管理制度9
一、在信息中心主任領導下,完成醫院計算機網絡管理及相關工作。
二、負責全院網絡系統管理、維修、保養工作。負責軟件開發、調試及版本升級工作。確保計算機網絡中心機房存貯數據的絕對安全。
三、按要求承擔值班工作。
四、負責科室計算機及網絡系統軟硬件維修、工作人員操作培訓等工作。
五、負責機房服務器軟硬件維護、保養工作以及機房及樓層管道井四防工作:防塵、防
水、防火、防斷電。
六、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10
1、住院病案是醫院重要的文書檔案,同時也是統計信息的`重要數據來源,必須設立病案室專門負責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裝訂、歸檔和保管工作。
2、病案歸檔前必須經專職質控醫師審核簽字,并由專職電腦錄入員將病案首頁內容輸入電腦。
3、負責出院病案的登記,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術索引卡以及疾病分類icd-10編碼工作。
4、負責再入院病案的借閱和為醫院醫療、教學、科研提供有關病案資料。
5、病案室工作人員每月應清理催收一次,各種借用病案應堅持借閱制度。病案送回時要進行檢查,發現有丟失、缺面、污損、涂改要及時指出、追回、糾正并要報告病案室負責人。
6、認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病案的清潔整齊、干燥、通風、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對封存病案需專人負責保存,封存病案需經信息科長(或病案室主任)和醫務科長共同簽字方可索取與借出,借出時間不得超過兩周。超過兩周時,專管人員負責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病案管理制度11
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負責醫院信息管理、計算機網絡管理、通信管理等工作。
二、貫徹落實醫院的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審定各項信息制度,制定本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三、推行信息管理一體化和網絡化,負責制定相關工作規劃、計劃和制度并組織實施和檢查。
四、協同各部門、科室研究全院信息流通中的有關問題,及時、準確收集、整理、分析醫療信息,為院領導當好參謀。
五、負責指揮協調網管室、病案室、統計核算辦公室、圖書資料室的`各項工作,督促其完成工作任務。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12
一、病案室病歷管理規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時后的病案都應回收到病案室,復印病歷有關資料必須在病歷歸檔后到病案室辦理。
(二)只允許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保險機構、公安和司法機關,持有效證件復印病歷的有關資料。
(三)要求復印者需出具有效證件,到病案室按章辦理復印有關資料事宜。
(四)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時,應當有病案室工作人員和申請者在場,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后,需加蓋病案室證明印章方視為有效。
(五)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資料。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患者的病歷,外單位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時,需經醫務科批準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閱。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臨床、教學、科研人員借閱,且不得隨意帶出病案室。如必須借出時,需辦理借閱手續,并在2周內歸還,過期歸還者按違規處罰。
(七)為科研或教學大批量借閱病案時,須事先與病案室約定時間,由病案室按時提供,每次借閱不得超過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內,一個月后歸檔。
(八)病案室受理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完畢后,可以按照省物價部門規定向申請者收取工本費,并出據發票。
二、病房病歷管理規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時后的病案都應回收到病案室,復印病歷有關資料必須在病歷歸檔后到病案室辦理。特殊情況由醫務科及時辦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歷應由所在病區負責集中、統一保管。病區應當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檢查結果后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歷已回病案室的結果檢查單,要到病案室補貼。
(三)住院病歷因醫療活動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當由病區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病人轉科時,病歷不得交病人或家屬轉送;病人轉院時,病歷不得借出。
(四)病區醫務人員應當嚴格病歷管理,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資料。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病人或家屬不得擅自查閱病歷,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竊、搶奪)獲取的病歷資料視為無效。
(五)因醫療、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的,必須是醫院醫護人員持簽名的借閱單,到病案室登記查閱,閱后立即歸還,不得隨意帶出病案室。如必須借出時,需辦理借閱手續,并在2周內歸還,過期歸還者按違規處罰。
(六)嚴禁我院醫務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幫助患者復印或者復制病歷的有關資料,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負。
(七)病歷封存的處理程序:
封存病歷原件者—醫患雙方在場—雙方簽字封存(病案室留復印件)。
病案管理制度13
1、在醫務科長領導下負責醫院的病案管理和醫療信息統計工作。
2、經常檢查各科病歷書寫情況,提出改進意見,提高病歷書寫質量。
3、負責病案的回收、整理、登記、歸檔、檢查和保管工作。
4、負責病案資料的索引、登記、編目工作,實行微機管理。
5、查找再次入院和復診病歷的病案號,保證病案的供求,辦理借閱病案手續。
6、提供教學、科研、臨床經驗總結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潔、整齊、透風、干燥,防止病案霉爛、蟲蛀和火災。
8、負責編投上級規定的報表和提供醫院領導及醫療教學、科研需要的.統計資料,統計資料編寫完畢后必須核對準確、完整,加以必要的說明,按期上報。
9、每天深入門診、病房及有關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別整理、核對,進行登記。
10、每月將門診、病房及醫技各科室登記好的原始資料分別進行統計,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別對比分析并做好病案分類統計工作。
11、保管好各種醫療統計資料。
病案管理制度14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病歷必須單獨管理。
二、醫院必須為醫保患者建立門診及住院病歷,醫保病歷單獨管理,就診記錄應清晰、準確、完整,并妥善保存備查,門診處方和病歷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歷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歷裝袋后按編號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歷,應于病人出院后72小時內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歷排放的時間、編號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衛生、清潔,注意檔案架的使用和保護。
七、保持病案室通風,病志擺放整齊,完好無損。
八、病案管理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
九、嚴守病案資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轉診、轉院病人的病案單獨管理,包括異地治療的病歷及相關資料復印件。
查房制度
為了更好的落實上級醫保中心的各項制度,發揮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動性,強化競爭機制,保證醫療保險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醫保查房制度如下:
1、醫保查房由醫保科人員每天查房。
2、查房人員要求清楚準確的'記錄好查房記錄。
3、各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必須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帶醫療證逐個對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閱、調閱有關資料各科室醫務人員應積極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問清什么原因,當班醫護人員是否清楚,是否有請假條。
6、各科醫護人員在收治醫保患者就診時,必須認真進行身份識別。查房時發現偽造、冒用和涂改的證件或與所持醫療證、身份不符時,拒絕記帳扣留醫保證并及時上報上級醫保中心。
7、查房時積極宣傳醫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問題。
8、各科醫護人員應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及時如實的提供有關情況資料。
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醫保患者必須符合《遼寧省綜合醫院住院病人診斷標準》方能住院,需持醫療證、身份證和住院通知單到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由醫保科審查人、證是否相符。
二、醫保患者住院后,到醫院醫保科登記備案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醫保中心。
三、醫保患者住院后,應早診斷、早治療,疑難病要在三天內做出診斷。為醫保患者提供優良的醫療服務,不得無故推委。
四、各種輔助檢查要合理,堅決杜絕不必要的輔助檢查及重復檢查,所有的輔助檢查必須下達醫囑,必要的重復檢查及重復檢查,所以的輔助檢查必須下達醫囑,必要的重復檢查病志要有記錄。凡病人使用基本醫療保險《目錄》之外的診療項目和藥品須經治醫生提出申請,患者或家屬同意簽字,科主任、主管院長同意簽字,醫保科審批后方可實施。
五、在治療上要做到合理用藥,所有用藥必須有醫囑,不使用與本病無關的藥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詳細的記載,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使用目錄外藥品須經治醫生提出申請,患者或家屬簽字,科主任、主管院長同意簽字,醫保科審批后方可使用。
六、要嚴格加強住院管理,不準掛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頂替住院,出院帶藥不超過三天量。
醫療保險住院管理制度
一、凡滿足《遼寧省綜合醫院住院病人疾病診斷標準療效評定標準》條件的需住院的醫療保險患者,由住院處審查人、證、卡須相符,ic卡由住院處保管(急、危、重癥來持證、卡者,須24小時完成補辦手續)。
二、病人住院后,一般情況下當日做出診斷,確定治療方案,疑難病要在三天內確定診斷,要做到不延診、不誤診、不漏診、早診斷、早治療。
三、凡需要會診的病人,按醫院會診制度執行。
四、各種輔助檢查要合理,堅決杜絕不必要的輔助檢查及重復檢查,所有的輔助檢查必須下達醫囑,必要的重復檢查病志要有記錄。凡是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須由經治醫生提出申請,科主任簽字后,家屬或患者簽字。到醫保科審批后方可實施。
五、在治療上要到合理用藥。所有用藥必須有醫囑,不使用與本病無關的藥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詳細記載,嚴格執行《醫保藥品目錄》表,在《藥品目錄》內的需藥品須由家屬或患者簽字及科主任簽字醫保科同意,醫保中心批準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回扣”“促銷”藥品,否則后果自負。
六、嚴格按《遼寧省綜合醫院住院病人疾病診斷標準、療效評定標準》安排參保人員入院、出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解住院或掛名住院,不得推委患者。對出院患者在《門診手冊》中記錄出院小結,防止重復住院。同一種病15日內不能重復住院,對于符合轉診條件,須科主任簽字,醫保科登記,主管院長審查登記蓋章,報醫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外轉,轉出醫院須是上級定點醫療保險機構。
病案管理制度15
一、在信息中心主任領導下負責疾病分類及醫療信息統計等工作。
二、完成病案首頁計算機錄入及其他統計資料的加工整理工作和統計分析工作。
三、完成醫院科研項目統計分析工作的.設計、組織、實施工作。
四、完成院內、外統計報表的計算、審核、打印、上報工作。
五、完成院內各科信息查閱接待、信息咨詢、信息管理培訓等工作。
六、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病案管理制度11-25
病案管理制度[熱]11-26
(實用)病案管理制度11-26
病案管理制度(必備)11-26
【優秀】病案管理制度11-25
病案管理制度(熱門)11-26
病案管理制度錦集[15篇]11-25
學籍管理制度11-17
校舍管理制度11-17
組織管理制度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