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碰97免费丨国产又粗又爽又黄丨法国伦理少妇愉情丨中文一级片丨杨贵妃情欲艳谭三级丨亚欧乱色丨91成人免费在线观看丨亚洲欧洲成人精品av97丨国产午精品午夜福利757视频播放丨美丽人妻被按摩中出中文字幕丨玩弄丰满熟妇xxxxx性60丨桃色五月丨粉豆av丨国产亚洲综合一区二区三区丨国产午夜福利精品一区丨亚洲一级淫片丨羞羞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丨日本亚洲欧洲色α在线播放丨麻豆精品国产传媒av丨使劲快高潮了国语对白在线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5 23:37:57 好文 我要投稿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優秀)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優秀)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主要內容)本規定適用于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構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原則、范圍、程序和結果處理等工作。

  第三條(職責職能)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組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監測、檢測、通報和監督措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要求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第四條(原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監測信息和科學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為基礎,遵循科學、透明和個案處理的原則。

  第五條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依據本規定和章程進行風險評估,可以委托有關技術機構具體承擔相關科學數據、技術信息、檢驗結果的收集、處理、分析等任務。

  風險評估經費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第六條(獨立性)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以及承擔風險評估任務的機構應獨立開展風險評估,保證風險評估結果的科學、客觀和公正。

  第七條(評估范圍)以下情形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

  (一)為制定或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提供科學依據的;

  (二)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進行檢驗后認為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

  (三)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并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的;

  (四)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風險評估的建議,并同時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

  (一)發現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隱患的;

  (二)因科學技術發展,需要對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進行重新評估的;

  (三)為確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的需要的。

  第九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建議應提供《風險評估項目建議書》,并盡可能提供相關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科學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第十條(與食用農產品風險評估關系)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已有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的結果等相關資料,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第十一條(不予評估的情形)對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提出意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作出不予評估的決定:

  (一)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存在違法行為,通過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決的;

  (二)對于食品安全風險較低或者可以通過簡單的風險管理措施解決的而缺乏評估必要性的;

  (三)國際已有風險評估結論且適于我國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發現有新的科學數據和有關信息證明仍有必要開展風險評估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重新做出風險評估的決定。

  第十二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確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計劃和優先評估項目。

  第十三條(任務說明)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時,應向提出風險評估建議的部門收集以下信息:

  (一)危害的性質、涉及的食品種類、食品數量和分布范圍;

  (二)危害進入食品的途徑和含量;

  (三)危害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

  (四)危害涉及的人群和數量;

  (五)國內外現有的監督管理措施;

  (六)其它與風險評估相關的信息。

  第十四條(任務下達)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以《風險評估任務書》的形式向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風險評估任務書》應包括風險評估的目的、需要解決的問題和結果產出形式等內容。

  第十五條(制定評估方案)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根據評估任務提出風險評估實施方案,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對于需要進一步補充信息的,可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數據和信息采集方案的建議。

  第十六條(實施評估)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按照評估方案,遵循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和風險特征描述的結構化程序開展風險評估。

  第十七條(風險交流)風險評估過程中,受委托承擔風險評估具體任務的風險評估機構應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需要,及時提交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對于風險評估過程中需要進一步補充數據才能進行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做出報告和工作建議。

  第十八條(評估結果)風險評估機構應當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要求的時限內提交風險評估結果,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議通過后上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和有關風險評估機構應對風險評估結果和報告負責。

  第十九條(應急評估)發生下列情形,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立即研究分析,對需要開展風險評估的事項,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立即成立臨時工作組,制定應急評估方案。

  (一)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眾高度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需要盡快解答的;

  (三)國務院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應急評估建議的;

  (四)處理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國際貿易爭端需要的;

  (五)其它需要通過風險評估解決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十條(進行評估)臨時工作組按照應急評估程序和應急評估方案進行風險評估,及時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結果報告。

  第二十一條(公布結果)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風險評估結果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用語定義如下: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指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所進行的科學評估,包括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風險特征描述等。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對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狀況。

  危害識別:指對食品中可能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某種危害的定性描述。

  危害特征描述:指定性或定量分析危害的量效反應關系或危害作用機理。

  暴露評估:不同人群攝入某種危害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風險特征描述:根據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評估的結果,綜合分析該危害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嚴重性和可能性。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2

  1 目的

  確保不符合產品要求的產品得到識別和控制,以防止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原料、輔料(含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廠產品所發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程序

  3.1 在超出關鍵限值條件下生產的產品由關鍵控制點監視人員直接識別潛在不安全產品,對其進行標識和隔離。

  3.2 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條件下生產的產品,現場生產人員先行將其標識和隔離。通知質檢人員評價不符合的`原因和對由此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滿足如下情況的取消標識和隔離,否則應更改標識為潛在不安全產品。

  a)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在產品進入食品鏈前將降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c)盡管不符合,但產品仍能滿足相關食品安全危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3.3 對潛在不安全產品由質檢員從如下方面獲得證據可作為安全產品放行,否則應作為不合格產品處理:

  a)除監視系統外的其他證據證實控制措施有效;

  b)證據顯示,特定產品的控制措施的整體作用達到預期效果(即達到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c)充分抽樣、分析和(或)充分的驗證結果證實受影響的批次產品符合被懷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3.4當認定為不安全產品時

  a)出現的批量不合格品或異常不合格產品,由質檢員填寫《不合格品評審記錄》,上報總經理,處置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生產部實施;處置方案有報廢、移作他用、返工、讓步放行等;返工產品應重新進行檢驗;讓步放行產品應詳細記錄,并應單獨存放和標識;

  b)當發現個別不合格品,由生產部確認后作出處置,處置方案有:報廢、移作他用、返工,并應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作詳細記錄;返工產品應重新進行檢驗。

  c)報廢產品需放置到報廢區,按規定作好標識,由生產部負責具體實施。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項目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優化施工組織方案,組織方案,提高施工現場安全預控有效性,根據《關于開展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試行工作的通知》(交質監發[20xx])217號)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目的與適用范圍

  第二條公路橋梁和隧道施工環境條件復雜,施工組織實施困難,作業安全風險居高不下,一直是行業安全監管的重點環節。在工程實施前,開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風險估測,能夠增強安全風險意識,改進施工措施,規范預案預警預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風險,嚴防特大事故發生。

  第三章評估范圍

  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范圍,可由各地根據工程建設條件、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當地工程建設經驗,并參與以下標準確定。

  第三條橋梁工程

  一、多跨或跨徑大于40m的石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150m的鋼筋混凝土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350m的鋼箱拱橋,鋼桁架、鋼管混凝土拱橋;

  二、跨徑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橋;

  三、墩高或凈空大于100m的橋梁工程(巖根河大橋);

  四、采用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新技術的特大橋、大橋工程;

  五、特殊橋型或特殊結構橋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六、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橋梁工程。

  第四條隧道工程

  一、穿越高地應力區、巖溶發育區、區域地質構造、煤系地層、采空區等工程地質或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隧道,黃土地區、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二、淺埋、偏壓、大跨度、變化斷面等結構受力復雜的隧道工程;

  三、長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級圍巖連續長度超過50m或合計長度占隧道全長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四、連拱隧道和小凈距隧道工程;

  五、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隧道工程;

  六、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隧道工程。

  第四章評估方法

  第五條施工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分為總體風險評估和專項風險評估。

  一、總體風險評估。橋梁或隧道工程開工前,根據橋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質環境條件、建設規模、結構特點等孕險環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橋梁或隧道工程施工期間的整體安全風險大小,確定其靜態條件下的安全風險等級。

  二、專項風險評估。當橋梁或隧道工程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等級)級以上時,將其中高風險的施工作業活動(或施工區段)作為評估對象,根據其作業風險特點以及類似工程事故情況,進行風險源普查,并針對其中的重大風險源進行量化估測,提出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六條評估方法應根據被評估項目的工程特點,選擇相應的定性或定量的'風險評估方法。具體評估方法的選擇,可參照《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

  第五章評估步驟

  第七條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制定評估計劃、選擇評估方法、開展評估方法、開展風險分析、進行風險估測、確定風險等級、提出措施建議、編制評估報告等方面。評估步驟一般為:

  一、開展總體風險評估。根據設計階段風險評估結果(若有),以及類似結構工程安全事故情況,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項目孕險環境與孕險因子,估測事故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確定項目總體風險等級。

  二、確定專項風險評估范圍。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風險)以上橋梁或隧道工程,應進行專項風險評估。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或隧道工程可視情況開展專項風險評估。

  三、開展專項風險評估。通過對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中的風險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基礎上,卻大重大風險源和一般風險源。宜采用指標體系法等定量評估方法,對重大風險源發生事故的概率及損失進行分析,評估其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與嚴重程度,對照相關風險等級標準,確定專項風險等級。

  四、確定風險控制措施。根據風險接受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應明確重大風險源的監測、控制、預警措施以及應急預案。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隧道工程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成本效益原則確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六章評估組織與評估報告

  第八條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及專項風險評估由項目具體負責實施。

  第九條評估工作負責人應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經驗,并有參與類似工程施工的經歷。

  第十條風險評估工作應形成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反映風險評估過程的主要工作。報告內容應包括評估依據、工程概況、評估方法、評估布置、評估內容、評估結論及對策建議等。評估結論應當明確風險等級、可能發生事故的關鍵部位、區域或節點、事故可能性等級、規避或降低風險的建議措施等內容。

  第七章實施要求

  第十一條項目應根據風險評估結論,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對項目施工過程實施預警預控。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的風險控制,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重大風險源的監控與防治措施、應急預案經項目總工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由建設單位組織論證或復評估。

  二、項目應建立重大風險源的監測及驗收、日常巡查、定期報告等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項目在工程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技術教育與交底;施工現場應設立相應的危險告知牌。

  四、適時組織對典型重大風險源的應急救援演練。

  五、當專項風險等級為ⅳ級(極高風險)且無法降低時,必須提高現場防護標準,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試情況開展第三方施工監測;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第十二條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等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第十三條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費用應在項目生產費用中列支。

  第十四條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參照《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要求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如有與國家頒布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相一致的,以國家頒布的為準。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項目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地目標和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

  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地通知》(魯政辦字〔20xx〕36號)、《關于深化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推進企業安全風險

  管控工作地通知》(魯安發201616號)、聊城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地通知》(聊安委辦發〔20xx〕16號)、臨清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地通知》(臨政辦字〔20xx〕17號)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地思想,實現對風險地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地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地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地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地物地危險狀態、人地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地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地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地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地損失地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 各部門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地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

  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地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 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地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地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地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地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二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 公司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地責任主體。 第九條 公司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地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安全負責人對排查出地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全科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察責任。

  第十條 公司安全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科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監察、歸檔和報告地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地,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地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地職責。

  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 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二條 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地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地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地隱患。

  第十三條 對查出地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地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地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地方政府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安全負責人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車間解決不了,須由部門解決地安全隱患。 D級:班組、車間、安全負責人能夠自行解決地安全隱患。

  第十四條 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公司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節、維修。

  第二節 安全隱患地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五條 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崗位、班組、車間、公司。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5

  危險點

  防范類型

  預控措施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懂安全防護和安全操作知識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認真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認真開展班組安全活動。

  2、嚴格安全考試制度,禁止弄虛作假。

  3、明確安全職責及必要的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未交底施工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分部工程及重要、危險性作業均應編制安全措施,并經交底、履行全員簽字手續后方可施工。

  2、施工人員對無安措或未交底有權拒絕施工。

  3、嚴格按經審批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若對方案或措施有疑問時,應征詢審批人的'意見。

  安全技術措施不嚴密或不完善,有疏漏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編制人要有高度責任感,有嚴謹科學的工作態度,技術措施編制前應認真進行調查研究,明確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審批人要仔細認真,把好審批關。

  3、未經審批嚴禁實施。

  違章指揮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嚴禁違章指揮。

  2、對違章指揮現象任何人都有責任、有權力制止。

  3、施工人員遇有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施工。

  違章違紀作業,違反安全交底要求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遵章守紀,按規程作業,施工中嚴禁打鬧、拋物等違章違紀行為。

  2、嚴格按技術交底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3、強化現場安全監督檢查。

  進入現場不戴或不正確佩戴安全帽

  物體打擊

  1、進入施工區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帽帶要系緊。

  2、嚴禁坐、踏安全帽或把安全帽挪作他用。

  高處作業不系或未正確系安全帶

  高處墜落

  1、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且宜使用全方位防沖擊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拴在牢固的構件上,并不得低掛高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安全帶是否拴牢。

  2、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安全帶(繩)斷股、霉變、蟲蛀、損傷或鐵環有裂紋、掛鉤變形、接口縫線脫開等嚴禁使用。

  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其他傷害

  禁止酒后進入作業現場、嚴禁酒后作業。

  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各級工作人員工作中要精力集中,盡職盡責。

  2、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

  3、加強日常的監督檢查。

  違反規定,派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嚴格身體檢查制度,禁止職業禁忌者或其他不合要求者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3、嚴禁無證作業,無證駕駛。

  危險作業項目不辦安全施工作業票

  起重傷害

  高處墜落

  觸電等

  1、所有輸變電作業項目均要執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2、所有工作人員應清楚作業票內容,且帶票施工。

  機械設備未按計劃檢修,帶病作業

  機械傷害

  1、施工機具要求工況良好,嚴禁帶病作業。

  2、嚴格執行機械管理制度,定期檢修、維護和保養。

  野獸、深溝暗洞等傷害

  其他傷害

  1、在有毒蛇、野獸、毒蜂、干螞蟥的地區施工或外出時,應攜帶必要的保衛器械、防護用具及藥品。

  2、在深山密林中施工應防止誤踩深溝、陷井;施工人員不得單獨遠離作業場所;作業完畢,施工負責人應清點人數。

  3、在人煙稀少、有野獸活動的大山區施工時,應取得當地群眾的配合,并采取防范措施。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6

  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實現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評價目的

  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

  二、 評價范圍

  (一)項目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二)常規和異常活動;

  (三)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四)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

  (五)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六)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七)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八)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九)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三、評價方法

  (一)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四、 評價時機

  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五、 評價準則

  采用風險度r=可能性l×后果嚴重性s的評價法,具體評價準則規定為: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發生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人員

  財產損失/萬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設備停工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

  行業內、省內影響

  3

  不符合上級公司或行業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設備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舒服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邊范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形象沒有受損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r

  風險度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六評價組織

  1.公司成立的風險評價領導小組

  2.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崗位員工要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七其它要求

  1.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重大風險,并制定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2.評價出的重大隱患項目,應建立檔案和整改計劃。

  3.風險評價的結果由各單位組織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崗位和作業中存在的風險和控制措施。

  4.按照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風險評價的內容。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7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運用經濟手段調動廣大干部和職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杜絕人身死亡事故,消滅火災,重大設備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創造一個穩定的安全生產局面。結合本項目部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1.2本細則依據電力部頒發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和部、網、省局有關文件精神制度。

  1.3實施細則執行范圍為昌西~桃苑、西郊線項目部全體上崗職工。

  1.4項目部安全風險抵押采取各施工隊、各職能部門安全風險株連制,其考核按本制度4.1—4.1.9款有關內容執行。

  1.5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項目部原已制定的《安全施工獎罰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仍然同時執行。

  2.目標

  2.1杜絕人身死亡事故,消滅重大火災、重大設備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2避免重傷事故。

  2.3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6%以內。

  3.管理

  3.1項目部財務科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專項帳戶,安全風險抵押金資金來源為職工個人工資中支付。

  3.2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額為每年每人200元。第一、三季的第一個月交納100元,分兩次交清。

  3.3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期為一年,具體工作由安全科和財務科負責執行。計算方法為:返還金額=年風險抵押金-扣除金額。抵押金被扣除后,被扣人必須立即補齊。被扣除的風險抵押金轉入獎勵基金。

  3.4結合安全風險抵押制度設立安全掛鉤季度獎,獎金來源從昌西~桃苑、西郊線項目部安全獎勵基金和工資含量結余中提取。

  3.5安全掛鉤季度獎標準為每季每人50元,按本細則4.2.1—4.2.8款考核。在考核期的下一季度未前發放。計算方法為:季實際發放額=季標準安全獎-扣除額

  4.考核

  4.1根據當年各施工隊、各職能部門安全狀況考核,對發生事故的施工隊、職能部門按事故性質、責任及株連單位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扣除額。

  4.1.1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安全風險抵押金扣除額:事故直接或主要責任人扣50元;事故發生隊(班)每人扣20元。

  4.1.2重輕事故安全風險抵押金扣除額(每發生1人/次)事故直接或主要責任人200元,次要責任人150元;事故發生隊每人100元、相關職能部門每人50元。

  4.1.3人身死亡事故安全風險抵押金扣除額:事故直接和主要責任人200元;次要責人200元;事故發生隊每人200元;項目部各職能部門每人100元。

  4.1.4重大及特大事故項目部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全部扣除。

  4.1.5交通事故中,凡負同等及以上責任,按事故性質對照4.1.1—4.1.4款執行。交通事故中,負有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扣除責任人風險抵押金額為:重傷事故100元;死亡事故200元;重大及以上事故200元;該類事故不株連。

  4.1.6凡越崗或無證開車發生事故,均應追究司機和越崗人員責任。無論事故及責任大小,扣除其全部安全風險抵押金,并按有關規定加重處罰。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株連按事故性質,不論責任大小,均接直按責任對照4.1.1—4.1.4款執行。

  4.1.7發生火災及設備事故,分析事故性質責任后對照4.1.1—4.1.4款執行。

  4.1.8凡發生事故(含嚴重未遂事故)違反項目部有關規定隱瞞不報,采取誰隱瞞誰受罰的'原則,扣除隱瞞者全部風險抵押金,此類情況不株連。

  4.1.9以上事故若發生多次,則按上述標準重復計算至風險金全部扣除后不再計算。

  4.2安全掛鉤季度獎考核

  4.2.1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扣發事故責任人當季全部安全獎,事故發生隊每人扣當季安全獎罰20元。

  4.2.2.重傷事故:扣發事故發生施工隊、職能部門當季全部安全獎計算扣除。

  4.2.3死亡事故:扣發項目部全體職工當季全部安全獎。

  4.2.4重大及以上事故:扣發項目部全體職工當季全部安全獎及停發全年各季安全獎。

  4.2.5交通事故凡負有同等及以上責任,按事故性質,對照4.2.1—4.2.4款執行。交通事故中,負有次要或一定責任的責任人當季安全獎扣發額為:重傷以上事故全扣。此類事故不株連。

  4.2.6凡越崗或無證開車發生事故,無論事故大小,停發責任人司機及越崗人員全年安全獎,并按有關規定加重處罰。扣發事故發生單位每人當季安全獎30元。

  4.2.7發生火災及設備等事故,分析事故性質責任后,對照4.2.1—4.2.4款執行。

  4.2.8凡發生事故(含嚴重未遂事故)違反公司有關規定隱瞞不報,采取準隱瞞誰受罰的原則,扣除隱瞞者當季全部安全獎。此類情況不株連。

  5發放

  安全獎由安全科考核制表,項目部領導審批,由財務科發放到各施工隊、職能部門。

  6附則

  6.1本細則中株連的項目部各職能科室(部門)是指:昌桃線項目部領導、總工、工程技術科、質量安全科、材料供應科、經營計劃科、行政涉外科、財務科。

  6.2本辦法與上級頒發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6.3 本細則解釋權屬昌桃線項目部。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8

  1、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電網建設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電網建設安全施工水平,加強和規范施工風險的評估管理,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結合廣東電網公司電網建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于廣東電網公司新建、擴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110千伏及以下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參照此辦法進行。具體規定由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2、依據和參照文件

  2.1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南方電網計[20xx]27號

  2.2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

  2.3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20xx)。

  2.4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3、定義

  3.1輸變電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擴建和改造的輸電線路工程和變電站工程。

  3.2運行管理部門――指承擔諸如電力、公路、鐵路、航道、通信等各種設備、設施、物業管理等的有關部門。

  3.3建設單位――指受廣東電網公司(業主)委托的承擔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建設的相關部門。

  3.4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指在電力生產設備附近或在帶電區域內施工、與運行設備有關聯或因施工改變運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為指導工程項目或施工項目、作業活動按預定目標實施的書面文件,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業指導書等。

  4、職責

  4.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各類施工項目的施工方案,評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提出處理措施。

  4.2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4.3各建設單位負責對已經監理單位審查的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或批準,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或者由建設單位通知有關部門,監理單位組織方案審查會,經各方通過的方案,由監理批準實施。)

  對不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經監理單位審查后,報建設單位備案。

  4.4建設單位對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或安全風險等級評為5級的施工方案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和協調,并報省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5省公司運行管理部門、其他相關部門參與工程管理部門組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為最終批準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資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在輸變電工程建設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動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項目和重要施工項目、危險及特殊作業項目、惡劣氣候及惡劣條件下的施工作業項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運行的其他施工項目(見《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附錄a和附錄b),必須編制含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對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是評價當施工方案失敗或不能按預期目標實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嚴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風險等級根據預計的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來劃分,見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嚴重程度評估表

  事故嚴重等級

  事故后果

  參考標準

  輕微

  人員輕傷事故

  施工機械一般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故障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

  10萬元以上

  一般

  人員重傷事故

  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文《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

  施工機械嚴重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故障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一般

  50萬元以上

  嚴重

  人員死亡事故

  施工機械重大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事故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重大

  100萬元以上

  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1、區域電網解列

  2、負荷損失10萬千瓦時以上。

  表二風險等級評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嚴重程度

  極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輕微

  1級

  2級

  3級

  一般

  2級

  3級

  4級

  嚴重

  3級

  4級

  5級

  注:1級-可忽略風險2級-可容許風險3級-中度風險4級-重大風險5級-不可接受風險

  5.3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對事故的可能性,必須考慮施工時的氣候條件、作業環境條件(如夜間施工等),對人為失誤、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緊急等情況應考慮在內。

  5.4施工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

  5.4.1施工方案編制前必須識別現場風險源(危險點)、施工項目涉及的相關方對施工項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現場風險源的識別: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5.4.2施工方案選擇應綜合考慮現有的施工技術水平、資源能力水平和相關方對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設目標要求。

  5.4.3施工方案編制必須識別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可能對電網設備、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增加的新的風險,并提出相應控制措施或應急措施。

  5.4.4在審批施工方案時,應把滿足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為優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風險等級水平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及以上時,應重新選擇和評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確沒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查后,分別報請相關的'運行管理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5.5監理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查

  5.5.1監理單位應對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觀性。

  5.5.2監理單位應對重要項目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從“人(施工單位資質、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施工人員熟練技能、精神狀態等)、機(機械設備、電源設備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貨商資質、原材料出廠合格證、進場復測報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藝、作業指導書、規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環(地質、氣候、雨季、臺風、夜間施工、周圍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個方面評估。

  5.5.3經監理單位審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凡涉及運行安全的,施工單位必須報送建設單位備案,需有關部門協調的還要進行協調,其中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或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施工單位還必須報請建設單位和有關單位審查和批準方可施工;對不涉及運行安全的,經監理審批后報送建設單位備案。

  5.6各級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

  5.6.1工程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運行等有關部門對涉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或由監理組織,建設單位召集,協調意見后監理批準。)

  5.6.2根據工程特點(工程項目的物點、性能、工程進行的條件、內外環境等),對安全風險項目進行定性分析確定,找出施工實施中有可能對人身及電網安全影響最大的風險項目,對其發生的后果進行定性分析。

  5.6.3以確保人身、電網安全為前提,進行風險成本及風險處理成本評價,確立是否可以接受風險,進行權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建設單位還必須報請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和批準。

  5.6.5規避安全風險,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對嚴重危害人身及電網安全的方案,予以否決,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另行編制新的方案,重新報審。

  5.6.5.2要求運行等相關部門提供充分條件,制訂相應的預案,降低安全風險等級至3級及以下后再批準方案實施。

  6、附錄

  6.1附錄一:《評估流程圖》

  6.2附錄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流轉單》(表1、表2、表3)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9

  1.目的

  識別企業在生產(管理)、服務、活動過程中能夠控制與可能施加影響的危害,評價和確定一級風險、二級風險和重大風險,以確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為制定安全標準化目標的基礎與依據,并進行有效控制。

  2.范圍

  本廠生產活動區域和全體員工。

  3.內容

  3.1評價組織及職責

  (1)本廠成立風險評價小組

  組長為本廠安全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成員。

  (2)職責

  組長:直接負責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審批《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風險評價工作。負責風險評價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進行風險評價定期評審;

  成員:對各單位上報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本廠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2風險管理

  (1)危害識別

  1)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

  ①火災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時間或事故的活動或行為

  ②沖擊與撞擊;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

  ③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電磁輻射、同位素輻射);

  ④暴露于化學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

  ⑤人機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設備的腐蝕、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包括水、氣、聲、渣、廢物等污染物排放或處置以及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時還應考慮:

  ①人員、原材料、機械設備與作業環境;

  ②直接與間接危險;

  ③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及緊急狀態;

  ④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及將來。

  (2)人的不安全行為:

  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類別: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清掃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11)不使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等。

  (3)物的不安全狀態:

  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產場地環境不良。)

  1)物質:火災、爆炸性物質;毒性物質;

  2)物體: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4)有害作業環境:

  1)作業場所缺陷:間距不足;信號、標志沒有或不當;物體堆放不當。

  2)作業環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風不良或缺氧;溫度過高或過低;濕度不當;外部噪聲;風、雷電、洪水、野獸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設計、監測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糾正措施不當;(人機工效學);

  2)人員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訓不足;雇用不當或缺乏檢查;超負荷;禁忌作業等;

  3)工藝過程、作業程序缺陷;

  4)相關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識別的范圍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10)后期服務活動。

  3.4危害識別的方法

  危害識別以事先分析為主的思想為指導,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檢查表(scl)、現場觀察法等多種方法,可單獨或聯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檢查表(scl):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3)現場觀察法:由專家和咨詢師組成現場調查組,通過現場實地觀察、詢問、交談,從而快速識別出部門的環境因素;

  3.5危害識別的步驟

  (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設計危害識別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寫《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管理部門;

  (3)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4)安全管理部門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小組討論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6風險評價

  (1)風險評價范圍

  1)生產經營活動;

  2)生產裝置;

  3)儲存設施;

  4)檢維修作業;

  5)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

  6)拆遷工程;

  7)后期服務活動。

  (2)評價準則的依據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2)行業的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合同規定;

  5)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3)評價準則

  采用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嚴重性s及風險度r進行,r=l×s

  1)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參照表1來制定

  表1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等級

  標準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標準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作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標準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防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

  標準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危險事故或事件。

  標準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3.7危害的分級管理

  (1)危害管理分為二級:

  對判定為一級風險和二級風險的危害,作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進行控制管理;

  對判定為三級風險和重大風險的危害,由其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報本廠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上報的控制措施進行整理、匯總,形成本廠《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報本廠評審小組組長批準。并將批準后的本廠《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反饋到各單位。

  (2)對確定為重大風險的應制定《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3)對確定為重大隱患的項目的風險,本廠應制定隱患治理方案,明確責任人、責任部門、技術方法、資源、時間表,并定期對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隱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實施。重大隱患項目治理結束后,有關部門應進行驗收,形成報告。

  本廠對重大隱患的項目應建立檔案,對項目的立項、治理、竣工驗收等過程進行管理。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評審意見;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竣工驗收報告。

  3.8風險的控制

  (1)本廠應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采取措施消減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預防事故的發生。

  本廠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該先考慮消除危害,再考慮抑制危害,修訂或制定操作規程,最后采用減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風險;同時還應考慮: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企業的經營運行情況、可靠的技術保障和服務。

  (2)控制措施的選擇應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2)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4)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危害。

  3.9風險信息更新

  本廠應不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1)識別、評價的時機

  1)對于常規的活動每隔一年應組織一次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

  2)對于非常規性(如拆除、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項目、開停車、較重要的隱患治理項目和較重要的工藝變更、設備變更項目等)的危險性較大的活動,在活動開始之前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在此基礎上編制實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等),并經有關領導嚴格審批。如果有發生嚴重事故可能的作業活動,還應制定應急措施、編寫應急預案,并且要在活動或施工之前進行演練。

  3)當下列情況發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2)危害(風險)的更新按以下原則進行:

  1)各部門將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和《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后,交本廠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人員(或評價小組)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判定,修改后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2)安全管理部門、對口部門分別保存危害更新所產生的記錄。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0

  通過安全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減少安全風險的影響,以合理有效的管理行為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為做好本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組織機構及相應職責

  成立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領導小組,明確人員職責。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組長負責安全風險評估的全面領導工作。

  副組長負責指導組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風險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的搜集和編制以及施工中的動態風險管理工作。

  組員負責制定計劃和策略,確定風險評估對象及目標、風險等級標準和接受準則,提出風險識別和評價方法,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風險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具體落實本制度規定的相關內容,積極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組員有權要求其他相關部門參與配合安全評估與管理工作。

  第二條風險評估與管理原則

  1、隧道風險評估應主要對造成人員傷亡、環境破壞、財產損失、工程經濟損失、工期延誤等風險事件進行評估;

  2、風險評估是風險管理的基礎和重要工作內容,風險管理是風險評估的`目的,均應隨著項目建設各階段的推進而動態地進行;

  3、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目標為安全風險、環境風險、工期風險等;

  4、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應遵循以下基本流程:

  第三條風險評估

  1、確定風險的來源并分類,建立適合的風險指標體系。風險識別應提出風險指標和風險清單等結果。風險識別方法可采用核對表法、專家調查法、頭腦風暴法和層次分析法等。

  2、風險估計和評價應建立合理、通用、簡潔和可操作的風險評價模型,并按下列基本程序進:

  (1)對初始風險進行估計,分別確定各風險因素對目標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風險概率難以取得時,可采用風險頻率代替;

  (2)分析各風險因素對目標風險的影響程度;

  (3)評價初始風險等級;

  (4)根據評價結果制定相應的風險處理方案和措施;

  (5)對風險進行再評價,提出殘留風險。

  3、風險估計和評價方法可采用專家調查法、風險矩陣法、層次分析法、故障樹法、模糊綜合評估法、蒙特卡羅法、敏感性分析法等。

  第四條風險管理

  1、風險管理應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將鐵路隧道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類風險降到可接受的水平,在此基礎上最大保障安全、保護環境、保證工期、提高效益。

  2、風險管理是動態的過程,應根據施工環境的變化、工程的推進情況及時進行修正、登記及監測檢查,定期反饋,隨時與建設、監理單位溝通。

  3、風險管理應首先針對工程特點、上階段風險評估成果、接受準則等制定風險管理計劃。

  4、制定風險管理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

  (1)確定風險目標、原則和策略;

  (2)規定相關報告的內容及格式;

  (3)提出階段性工作目標、范圍、方法與評估標準;

  (4)明確工程參與各方的職責;

  (5)組織開展各方自身與相互之間的風險管理及協調工作。

  5、風險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根據項目的風險評估結果,按照風險接受準則,提出風險處理措施。風險處理基本措施包括風險接受、風險減輕、風險轉移、風險規避。

  (2)根據風險處理結果,提出風險對策表。風險對策表的內容應包括初始風險、設計或施工應對措施、殘留風險等。

  (3)對風險處理措施結果實施動態管理。當風險在接受范圍內,隧道風險管理按預定計劃執行至工程結束;當風險不可接受時,應對風險進行再處理,并重新制定風險管理計劃。

  6、制定風險管理實施細則及應急預案,形成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7、風險監測應符合下列規:

  (1)制定風險監測計劃,提出監測標準;

  (2)跟蹤風險管理計劃的實施,采用有效的方法及工具,監測和應對風險;

  (3)報告風險狀態,發出風險預警信號,提出風險處理建議。

  8、風險管理的目的應使建設、監理單位等各方了解風險現狀,保證相關單位各方共同利益,合理的分擔風險,避免重大損失。

  9、在施工期間對可能發生的突發風險事件,應劃分預警分級。根據突發風險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性、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可可控性等情況,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嚴重)和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第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要求執行;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1

  隨著人們對健康與安全意識的提高,幼兒園食品安全問題越來越備受關注。幼兒園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不僅僅關系到學校的聲譽和信譽,更重要的是關系到幼兒的身體健康與成長。在這里,我們將圍繞幼兒園食品安全,從風險管理的角度進行探討。

  一、幼兒園食品安全風險概述

  幼兒園食品安全風險是指由于人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食品過期變質、食品加工不當等導致食品產生食品安全隱患的可能性。食品安全風險的存在會給幼兒帶來身體傷害,從而影響到幼兒的身心健康。因此,對于幼兒園食品安全風險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二、幼兒園食品安全風險管理措施

  1、加強食品檢查管理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幼兒園應該加強食品檢查管理。首先,學校應該選用經過國家認證的食品供應商,并且要對食品供應商進行評估和審查。其次,學校應該加強食品進貨檢驗,對進貨的食品進行病原菌、重金屬、農藥殘留、致癌物、季節性病原等方面的檢驗,以確保日常食品的安全。

  同時,學校還應該進行食品的可追溯性管理。每件食品都應當有唯一的標識碼,以便于今后的追溯過程。如果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學校可以通過標識碼查找出問題源頭,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2、制定合理的飲食計劃

  幼兒園應該制定合理的飲食計劃。飲食計劃一定要符合適宜年齡段的幼兒身體需求,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從供應商進貨的食材中進行配備。在制定飲食計劃時,幼兒園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1)平衡飲食:食品供應應當具有營養平衡特點,不可偏重于供應某一營養元素而導致整體營養不均衡。

  (2)謹慎選擇食品:幼兒園應該嚴格選擇無公害、非轉基因等優質的食材,并且使用新鮮、干凈、無添加劑的食材。

  (3)餐后飲水:幼兒餐后需要適量的飲水,以促進消化吸收。

  3、規范食品加工操作

  學校食堂在進行食品加工操作時,應該遵循嚴格的操作規程。加工人員需要進行專業的培訓、考核與聘用,并且有健康合格證明。同時,食品加工人員應該穿戴工作服及帽子,保持手部清潔,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此外,食品加工過程中應該使用切割板、刀具等工具,以避免污染。在食品加工過程中,需對食品進行分類、分開加工和存放,防止急性胃腸炎等腸道感染病的傳播。

  4、加強食品儲存管理

  食品的儲存過程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為了確保食品的安全性,學校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食品新鮮:學校應該在室內干燥通風的環境下儲存食品,并且按照使用期限對食品進行合理的分裝和標識。

  (2)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學校在儲存食品時需按照食品種類分類放置,不同類別的食品應該分開存儲以避免交叉污染。

  (3)定期檢查食品:學校應該定期對儲存在庫房中的食品進行檢查,檢查食品是否合格,及時處理問題食品。

  5、營養師參與食品管理和培訓

  營養師對于幼兒園的食品安全管理起著重要的作用。幼兒園應該聘請專業營養師參與食品管理、制定飲食方案和營養素的`配比,并對食堂加工人員進行培訓,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和科普。

  三、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機制

  1、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

  學校應該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委員會成員應該包括食品安全專業人員、幼兒園領導和家長代表等。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應該指導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會議、檢查、調查和解決相關問題。

  2、加強食品安全監測

  學校應該建立食品安全監測機制。食品安全監測應該由具有食品安全專業知識的人員進行,建立健全的監測機制,并且OA流程化實行。

  3、定期組織食品安全培訓

  學校應該定期組織食品安全培訓。食品安全培訓應該包括食品安全條例、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內容。食品安全培訓應該覆蓋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家長和幼兒等群體。

  結語

  在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中,風險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學校應該對食品加工、儲存、供應等環節進行全面的監管,加強幼兒園內部食品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嚴把每一道食品安全的關口。只有通過科學有效的管理,才能為幼兒們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2

  1、目的

  識別企業在乳膠基質和現場混裝生產活動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害,確認風險等級,以便于確定防治對策,作為制定安全標準化目標的基礎與依據,并進行有效控制。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評價組織及職責

  (1)本企業成立風險評價小組

  組長為本企業安全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安全生產部長,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安全。

  (2)職責

  組長:直接負責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審批《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風險評價工作。負責風險評價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進行風險評價定期評審;

  成員:對各單位上報的《lec評價法》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企業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2風險管理

  (1)危害識別

  1)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

  ①火災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時間或事故的活動或行為

  ②沖擊與撞擊;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

  ③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電磁輻射);

  ④暴露于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

  ⑤人機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設備的腐蝕、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包括水、氣、聲、渣、廢物等污染物排放或處置以及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時還應考慮:

  ①人員、原材料、機械設備與作業環境;

  ②直接與間接危險;

  ③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及緊急狀態;

  ④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及將來。

  (2)人的不安全行為:

  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類別: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清掃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11)不使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等。

  (3)物的不安全狀態:

  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產場地環境不良。)

  1)物質:火災、爆炸性物質;毒性物質;

  2)物體: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4)有害作業環境:

  1)作業場所缺陷:間距不足;信號、標志沒有或不當;物體堆放不當。

  2)作業環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風不良或缺氧;溫度過高或過低;濕度不當;外部噪聲;風、雷電、洪水、野獸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設計、監測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糾正措施不當;

  2)人員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訓不足;雇用不當或缺乏檢查;超負荷;禁忌作業等;

  3)工藝過程、作業程序缺陷;

  4)相關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識別的范圍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10)后期服務活動。

  3.4危害識別的方法

  lec評價法: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即lec法,定量計算每一種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公式為d=lec(其中d-生產作業條件的危險性,即風險值;l-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e-人體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c-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

  3.5危害識別的步驟

  (1)安全辦負責設計危害識別所用的《lec評價法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寫《lec評價法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生產部;

  (3)安全部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4)安全辦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小組討論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6風險評價

  (1)風險評價范圍

  1)生產經營活動;

  2)生產裝置;

  3)儲存設施;

  4)檢維修作業;

  5)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

  6)拆遷工程;

  7)后期服務活動。

  (2)評價準則的依據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2)行業的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合同規定;

  5)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3)評價準則

  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即lec法,定量計算每一種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公式為d=lec(其中d-生產作業條件的危險性,即風險值;l-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e-人體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c-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

  分值取值見表1。

  序號

  分值

  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l)

  1

  10

  完全會被預料到

  6

  相當可能

  3

  不經常,但可能

  1

  完全意外,極少可能

  0.5

  可以設想,但高度不可能

  0.2

  極不可能

  0.1

  實際上不可能

  2

  分值

  人體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e)

  10

  連續暴露于潛在危險環境

  6

  逐日在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幾次暴露在潛在危險環境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3

  分值

  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c)

  100

  大災難,許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40

  災難,數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財產損失

  15

  非常嚴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財產損失

  7

  嚴重,嚴重傷害,或造成較小的財產損失

  3

  重大,致殘,或造成很小的財產損失

  1

  引人注目,需要救護,不利于基本的安全生產要求

  根據公式計算風險值d,確定危險源風險級別的界限值和危險程度,風險評價結果分為ⅰ~ⅴ(或1~5)從高至底五級,為風險控制策劃提供依據。

  風險值見表2。

  危險源風險等級

  風險值(d)

  危險程度

  ⅰ(或1)

  >320

  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ⅱ(或2)

  160~320

  高度危險,需要立即整改

  ⅲ(或3)

  70~160

  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ⅳ(或4)

  20~70

  可能危險,需要注意

  ⅴ(或5)

  <20

  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4)定性評價

  根據運行經歷及現有的控制能力對作業活動區域內的設備設施、人員、生產工藝、材料、能源、作業環境、管理情況及相關方等進行定性判斷某種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以及一旦危險事件發生后所帶來的后果,并確定該危險源的風險級別,對下述情況可直接定為較高級別的風險:

  ——不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易發生較大事故的,評為ⅰ(1)級;

  ——符合gb182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源,評為ⅰ(1)級;

  ——曾經發生過事故而至今未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評為ⅰ(1)級;

  ——上級或本單位最高管理層特別關注的風險或事故;評為ⅰ(1)級;

  ——緊急狀態下的風險或事件,評為ⅰ(1)級或ⅱ(2)級;

  ——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評為ⅱ(2)級;

  ——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評為ⅱ(2)級。

  (5)風險控制

  a)風險控制策劃原則

  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對于可接受風險(ⅴ級風險),應維持管理,通過有效措施保障其處于有效控制狀態;對于不可接受風險(ⅳ級及其以上級別風險),應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即安全對策措施),消除或降低風險,最終使其變為可接受風險。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應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經濟合理性,對象是事故隱患,重點是安全設施,不能以安全管理措施替代安全設施

  b)風險控制措施制定的基本要求

  各單位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應從兩方面制定,一是安全技術對策措施;二是安全管理對策措施。

  安全技術對策措施按下列等級順序優先選擇:直接安全技術措施、間接安全技術措施、指示性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管理和個體防護。具體應遵循先后順序:消除、預防、減弱、隔離、連鎖、警告。

  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應包括的主要內容:一是單元的技術、布局、工藝、方式和設施、設備、裝置方面;二是單元配套和輔助工程方面;三是應急救援措施方面;四是職業健康方面;五是安全管理方面。

  4、風險信息更新

  本企業應不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4.1識別、評價的時機

  1)對于常規的活動每隔一年應組織一次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

  2)對于非常規性(如拆除、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項目、開停車、較重要的隱患治理項目和較重要的工藝變更、設備變更項目等)的危險性較大的活動,在活動開始之前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在此基礎上編制安全生產方案,并經有關領導嚴格審批。如果有發生嚴重事故可能的作業活動,還應制定應急措施、編寫應急預案,并且要在正式生產之前進行演練。

  3)當下列情況發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4.2危害(風險)的更新按以下原則進行:

  1)各部門將更新的《lec評價法記錄表》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后,交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或評價小組)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判定,修改后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2)安全生產部保存危害更新所產生的記錄。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編制依據為加強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減少各類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項目的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六鎮高速3標項目經理部橋梁工區。

  第三條、橋梁工程安全方針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落實質量、安全、工期、優質、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項目施工任務,規范我標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業行為,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工地。

  二、橋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責任事故。

  2、杜絕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3、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事故。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

  一、為加強橋梁工區安全管理工作,項目經理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任組長、副經理及總工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對橋梁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工區成立了以工區主任為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區主任是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全面責任;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日常工作,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及管理責任;其他負責人及成員,按照各自分工負有相應安全責任。

  第五條、安全教育和檢查

  一、安全教育

  1、堅持安全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制度,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基礎教育和技術培訓。

  2、對擔負橋梁重點工程項目和重要崗位的人員如焊接、登高作業、起重等,要重點培訓、持證上崗。

  3、抓好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宣傳教育,要設立固定的安全宣傳標語、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標志。

  4、建立施工安全準備工作驗收制度,每項工程開工前驗收內容主要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機械設備是否符合技術和安全規定,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是否有預防措施等。

  二、安全檢查

  1、定期安全檢查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項目經理主持,質檢安全科牽頭,工程科、物資裝備科、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參加。

  2、不定期安全檢查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施工任務、氣候環境等情況,工區要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同時專職的安全員進行日常的巡回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防洪、防火、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盜、防高空墜落等;安保部組織,各部門參加。

  3、專項安全檢查對橋梁工程不定期地進行專業性安全檢查。檢查由項目質檢科主持,各部門參加,檢查的內容和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施工安全檢查針對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術、施工安全作業等認真檢查仔細并做好記錄。對安全檢查發現的不符合規定的情況,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

  第六條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基本安全要求工地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圍護設置,入口處一般應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牌,并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概況表(或稱“施工公告”)、安全紀律(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使進入該工地員工,能對該工程的概況有一個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運輸工地主要道路應與主要臨時建筑物道路連通。場內運輸道路應盡量減少彎道和交叉點。頻繁交叉處,必須設有明顯警告標志。

  3、材料堆放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預制構件、施工設施構件等)都應該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各類材料堆放不得超過規定高度。

  4、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設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防護罩、各種限制保險裝置都必須齊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實需要移動時,必須經工地施工管理負責人同意,并需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復原。

  5、安全標識、標牌施工現場除應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外,危險部位還必須懸掛按照《六鎮高速施工標準化管理手冊》規定的標牌。夜間有人經過坑洞等處還應設紅燈示警。

  6、安全防護內容參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安全技術規范》(gb12602-90)、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6-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 《現場施工安全防護用品標準與使用》(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關規定執行。

  7、安全文明施工根據環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塵工作,不準亂排、亂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棄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條件或有要求的道路與場地應平整、硬化、暢通,并有交通標志。

  8、施工機械設備對進入現場施工的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并在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應定期對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維修保養,保證各類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4

  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項目部生產安全風險管理,全面辨識、管控在施工過程中,針對各標段、各道工序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上級公司要求并結合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X關于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XXX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和《XXX生產安全風險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上級及公司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安全風險管理堅持“全員參與、突出重點、分級管控”的原則。

  第四條項目部各部室部門長、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XXX各部室及所屬單位。第二章職責與分工

  第六條項目部負責指導監督所屬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監督所屬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重大危險源依法開展管控。

  第七條工程部各部室、所屬施工單元是安全風險管理的責任主體,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機制,實現安全風險自辨自控,晉升安全生產整體預控能力。

  第八條所屬各部門、各施工單位應制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本部門、本施工單位職責范圍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對安全風險進行管控;存在的重大危險源應依法進行報告、建檔、檢查、監控。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九條成立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組長:副組長:

  成員:

  第十條崗位職責:

  1、組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負責安全風險分級評估、管控工作的整體組織、協調,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

  2、副組長具體負責實施分擔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對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全面負責,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管控組織機構,明確各級評估責任,組織制定本分擔專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辦法或細則,明確組織程序、方式、方法、監督管理及考核獎懲等內容。

  3、成員負責具體實施本部門、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4、各施工單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施工區域和工藝、工序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施工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評估管理。

  第四章定義與分類分級

  第十一條風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

  第十二條安全風險,是指生產過程中發生危險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害、健康損害和財產損失的嚴重性組合。

  第十三條按照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將安全風險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傷害等20類。

  第十四條按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將安全風險劃分為四個級別:

  1、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為重大風險;2、大概造成較大事故的,為較大風險;

  3、大概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重傷事故的,為一般風險;4、大概產生個體重傷及以下傷害的,為低風險。第十五條重大風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風險物品,風險物品的數目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五章辨識與評估

  第十六條安全風險辨識,是指辨認生產過程當中存在的風險源并確定其特征的過程。辨識可采用基本分析法、工作安全分析、安全檢查法、預先風險分析、現場觀察、查閱有關資料以及詢問、交談等方法。

  第十七條安全風險評估,是指對風險源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評價,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對現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慮以及對風險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

  第十八條安全風險評估過程應突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高度存眷暴露人員,聚焦重大風險源、勞動麋集型場所、高危作業工序和受影響人群的規模。

  第十九條工程開工前,應組織有關部門專業人員會同監理人員對施工單元安全資質、整體施工組織設想、安全和技術管理人員配備、作業人員資質、施工所需工器具和特種設備檢測、檢驗等開工安全前提進行綜合分析評估,展開預先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建立安全風險清單,并針對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進行風險管理籌謀;組織專家和全體員工,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動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辨識應做到系統、全面、無遺漏,并持續更新完善。

  第二十條每年由工程部經理親自組織,制定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抽調各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圍繞人的不安全行動、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結合我工程部施工任務、使用機械設備、作業場所等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合斟酌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原因物、引起事故的引誘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風險源的調查、風險區域的界定、存在前提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風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

  第二十一條每月由項目部分管專業負責人牽頭組織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一次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及隱患排查,召開一次安全風險分析會,結合本專業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以及操作行為、職業健康、環境條件、安全管理等,動態辨識和評估安全風險,更新安全風險清單。

  第二十二條每周由項目部各部室部門長、施工單位負責人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本部門、本單位作業區域開展全面的安全風險辨識,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根據辨識情況編寫施工區域安全風險綜合評估報告,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每日由項目部所屬各施工單位班組長班前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加強現場監管,全面掌控作業現場班組、崗位人員的風險辨識情況;崗位員工上崗前對上崗區域內的環境、設備、設施、勞動防護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現安全風險后及時向當班跟班隊長、班組長匯報,若發現存在不符合項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本班班組長或所屬單位負責人,所屬單位負責人處理不了的及時向項目部匯報處理。

  第二十四條在施工(生產)、管理、環境、重大技術方案等產生變化或變更時,應重新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

  第二十五條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對確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并按規定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司安全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其他評估。

  1、設備、物質購置及出入庫。觸及安全建設的設備、物質購置前,要對設備、物質是否適應本單元安全建設請求進行安全、技術選型論證,并按規定程序報批。設備、物質入庫前,應對其完好情況、技術參數、安全性能等進行評估驗收,符合請求方可入庫。材料、配件、工器具、勞動防護用品等出庫投入運行前,使用單元(人員)應對其完好情況、安全性能進行檢查評估,符合安全請求方可投入運行。

  2、工程部員工。新入場員工和從公司其他工程部及公司創管中心調入工程部的員工上崗前,應對其身體健康狀況、職業禁忌情況、崗位所需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術、規程措施和有關規章制度掌握情況等是否具備上崗資格進行綜合考核評估。

  3、作業人員。各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利用每日班前會對作業人員上崗前的精神狀態、是否飲酒、是否攜帶違禁物品、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器具配備等狀況進行動態評估。4、重大災害。項目部負責人應定期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重大災害及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可靠性進行分析評估。

  第五章分級管控及要求

  第二十七條工程部根據安全風險等級,明確各層級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及具體管控負責人,完善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實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1、低風險:工程部組織展開崗位安全操作技術培訓,督促班組展開班前“風險預知”和“三工”活動,晉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2、一般風險:項目部要明確安全技術保障措施,對作業人員進行交底后實施;3、較大風險:項目部從組織、制度、技術、應急等方面制定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經審批后實施;

  4、重大風險:項目部組織編制、審核、批準安全風險管控方案(必要時組織專家論證),報公司備案后由項目部負責實施,相關部門要加強過程監管。

  第二十八條項目部每月對安全風險管控方案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和確認,對所采用風險控制措施、工作程序等有效性、適宜性進行評價,提出改進措施及實施方案,做到持續改進。

  第二十九條根據風險分級,工程部制定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和重大風險源應搶救濟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裝備,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搶救濟練訓練。

  第三十條項目部將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關從業人員,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警示說明,并在施工(生產)現場分區域進行安全風險公示。

  第三十一條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對安全風險控制情況實施檢查,對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進行驗證,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發布預警預報信息,落實應急防范措施,對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停工,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二條如存在較大及以上風險作業區域,必須落實帶班人員和安全監管人員實施監控,嚴禁在無安全監控情況下實施作業。

  第三十三條展開安全技術改造和工藝設備更新,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應用,推行“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消除或下降安全風險,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應對其安全性能、環境適應性、存在的風險因素、大概造成的危害及應對措施、人員技術能力等是否具備安全試驗或推廣應用前提進行綜合評估。

  第三十四條嚴格遵守規程標準,依據標準標準和風險評估結果,確定需管理風險作業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工程,如臨近高壓輸電線路作業、風險場所動火作業、有(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爆破作業、封道作業、跨線施工等,標準審批并嚴格執行。作業審批應包含安全風險分析、安全及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應急處置等內容。

  第三十五條加強勞動密集型作業場所風險管控,科學合理控制高風險作業場所人員數量,在人員較多或集中的作業區域、部位,應采取有針對性的空間物理隔離等措施,每個隔離區域或部位人數不得超過9人,如確需超過9人,應制定專項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并進行重點監控。

  第三十六條嚴格遵照國家、行業有關規定進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管控,對照行業規定的清單,充分識別出項目所涉及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制定專項施工方案,超過一定規模的應組織專家對方案進行論證。

  第三十七條工程部制定的專項施工方案中應按有關規定明確需求驗收的重要工序,在方案實施前,對所有相關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實施過程當中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嚴格執行簽字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安全風險消除后應及時申請銷案。

  第六章檢查考核

  第三十九條項目部年對各部門、所屬各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控制情況、制度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將其安全風險控制的開展情況納入責任制考核。

  第四十條項目部建立安全風險評估考核獎懲機制,對各部門、各施工單位安全風險評估執行情況進行動態檢查督導,定期檢查考核。

  第四十一條每季度對各部門、各施工單位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考核(考核標準見附件5),平均得分低于90分的定為不合格部門或不合格施工單位。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項目部安保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一是進行風險點排查。組織對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風險點排查,并重點排查生產工藝技術及流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產經營場所,有限作業空間等設備設施、部位、場所、區域以及相關作業活動。

  二是進行風險因素辨識。對排查出的風險點選擇適用的分析辨識方法進行風險因素辨識,明確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為、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和環境影響因素。

  三是進行風險評價和分級。根據風險因素辨識情況,對風險點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將風險等級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

  四是重大風險和較大風險的確定。產生過死亡、重傷、重大財產喪失事故且產生事故的前提依然存在的,觸及重大風險源等風險點,該當確定為重大風險。產生過1次以上不足3次的輕傷且產生事故的前提依然存在的,具有中毒、爆炸、火災等風險因素的場所且同一作業時間作業人員在3人以上不足10人的風險點,該當確定為較大風險。

  將風險進行分級后,針對分歧等級的風險,《辦法》中規定了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

  一是所有風險均適用的管控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列明管控重點、管控機構、責任人員和技術改造、經營管理、培訓教育、安全防護和應急處置等管控措施,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檢查一次風險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實情況。

  二是較大風險的管控措施。對較大風險的管控,應當制定專項管控方案,嚴格限制人員進入并實行登記管理,由生產經營單位分管負責人負責管控,并定期進行檢查、排查。

  三是重大風險的管控措施。對重大風險的管控,應當制定專項管控方案,實時進行監控或者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并嚴格限制作業人員數量,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管控,并定期進行巡查、排查。

  四是其他風險管控措施。對于進行危險作業,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場地、設施設備,在同一區域內多個單位同時作業的,規定了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

  五是風險管控評審。對于風險管控措施,應當每年至少開展1次風險管控評審,確保管控措施持續有效。對于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標準和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調整等情形,應當及時開展風險管控評審。

  (一)為全面辨識、管控煤礦生產過程中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明確安全風險的辨識范圍、方法和安全風險的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的規定,制定本制度。(二)建立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體系,礦長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各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1、礦長對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各項規章制度。(2)負責保障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所需人員、技術、資金等的有效投入。(3)負責組織實施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4)負責全礦井范圍內安全風險定期檢查分析工作,檢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落實情況,評估管控效果,完善管控措施。

  (5)使用每個月的安全辦公會議,分析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針對管控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

  (6)組織制定并實施風險分級管控培訓教育和培訓計劃。(7)負責組織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煤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本省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的專項辨識評估。

  (8)其他相關工作。

  2、副礦長對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協助礦長做好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的專項辨識評估。

  (3)負責組織分擔范圍內啟封火區、排放瓦斯、突出礦井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連續停工停產一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的專項辨識評估。

  (4)負責檢查、督促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的落實。

  (5)每旬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6)完成礦長臨時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3、總工程師對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協助礦長做好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負責組織分擔范圍內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想前的專項辨識評估。(3)負責檢查、督促分擔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的落實。

  (4)每旬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5)完成礦長臨時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煤礦安全管理部門為煤礦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考核標準,定期協調組織相關業務職能部門對各單位安全風險管控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四)其它業務職能部門是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專業管理部門,負責本專業范圍內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檢查督導。

  (五)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準備→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并執行管控措施→檢查分析及改進。

  1、準備工作。煤礦成立工作組,制定工作制度。對煤礦領導成員進行責任劃分,根據業務分工劃分各自的辨識單元,組織工作組人員研究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相關知識,收集資料(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程、標準;煤礦年度生產作業計劃、相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作業規程、事故案例、隱患排查記錄及檔案等)。

  2、危險源辨識。煤礦領導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識別,做到無遺漏。

  3、安全風險評估。根據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的嚴重程度評價風險等級,確定重大安全風險。

  4、制定并執行管控措施。依據《煤礦安全規程》(20xx)等制定技術、工程、管理措施,對安全風險進行管控。

  5、檢查分析及改進。礦長每月、分管礦領導每旬對管控措施的執行情況和效果進行檢查分析,發現安全風險辨識不全面、評估不準確應及時進行完善,管控措施執行不到位、

  執行效果不好應及時進行改進。

  (六)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范圍

  1、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重點對瓦斯、水、火、煤塵、頂板、沖擊地壓及提升運輸系統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

  (1)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的專項辨識評估應重點辨識待設計水平、采(盤)區、工作面地質條件,以及潛在的重大災害因素。

  (2)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的專項辨識評估重點辨識發生變化的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帶來的不利影響。

  (3)啟封火區、排放瓦斯、突出礦井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連續停工停產一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的專項辨識評估重點辨識高危作業、待應用的新技術新材料、復工復產時存在以及帶來的安全風險。

  (4)煤礦產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本省產生重特大事故后的專項辨識評估重點辨識以前的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和盲區。(七)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方法

  1、年度系統性安全風險辨識采用事故樹分析方法,專項安全風險辨識采用安全檢查表法。

  2、安全風險評估采用安全矩陣法;煤礦辨識出的安全風險分為重大安全風險和其他安全風險兩類;風險值≥ 18的為重大安全風險,風險值< 18的為別的安全風險。(八)安全風險管控

  1、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完成后及時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2、專項安全風險辨識完成后應根據辨識評估結果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九)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的運用

  1、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2、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3、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的安全風

  險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4、啟封火區、排放瓦斯、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連續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的辨識評估結果作為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依據。

  5、煤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技術文件。

  (十)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應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明顯位置進行公示,公示內容至少包括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及其管控措施和管控責任人。

  (十一)礦長應定期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度、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管控措施的實際運行效果進行分析和評價,根據上級新要求和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和修訂。

  (十二)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專項檔案,各類評估報告、安全評估表以及檢查記錄等文字資料,應做到誰評估、誰簽字、誰負責,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保存期限,存檔備查。(十三)每年至少對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進行一次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為主的教育培訓;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十四)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十五)煤礦領導帶班過程中,嚴格跟蹤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十六)煤礦別的業務部門要突出管控重點,對重大風險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系統、生產區域、崗位實行重點管控,有針對性地展開監督檢查等日常管控工作。(十七)對風險辨識管控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人員給予罰款處罰:

  1、未按規定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的;

  2、安全風險辨識不認真、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編制不合格或弄虛作假的;3、未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

  4、管控措施落實不好、監督不到位、未按規定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風險管理,防范電網事故和人身事故,維護電網安全和企業穩定,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實施指導意見》和省公司《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規定》及市公司《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各單位要按照分級控制的原則,建立分工明確、上下協同、專業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風險預警和控制體系,明確各級機構與各級人員的職責,建立安全風險預警和控制工作流程與節點標準,根據安全風險類別及嚴重程度,落實預防和應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風險。

  第三條、各專業管理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履行部門職責,落實安全責任,認真做好本專業管理范圍內安全風險預警和控制工作。

  第二章、控制對象

  第四條、電網安全風險是指電網在以下列條件情況下存在發生大面積停電的可能性:遭遇自然災害、遭受外力破壞、在特殊運行方式下。

  (一)自然災害,是指地震、臺風、洪水及暴風雪等對電網的破壞,其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程度一般比較大,危及范圍具有不確定性。

  (二)外力破壞,是指由于各種建設、施工作業人員以及社會其他人員的人為因素造成電力設施的停電、故障和損壞。外力破壞分為過失損壞、盜竊和蓄意破壞三類,電網遭受的外力破壞主要是過失損壞。過失損壞的主要類型有違章施工(作業)、異物短路、煙火短路、車輛撞桿等。

  (三)特殊運行方式,是指電網由于設備檢修、改造以及新設備投運,受電網結線的限制,致使22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和發電廠母線出現單線(單電源)、單變、單母線運行的情況。 第五條、人身安全風險是指人員在高危作業或設備巡視、檢修、施工等日常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或主觀違章或三措不落實,造成對人身傷害的可能性。

  (一)高危作業是指施工環境惡劣或施工難度極高,發生人身傷害可能性很高的作業。

  1、I類高危作業

  (1)變電專業

  在220kV變電站運行母線下方或設備附近進行吊裝作業、220kV主變壓器吊裝。

  (2)輸電專業

  在220kV帶電線路附近進行組立(拆除)鐵塔、在險惡地理環境下組立(拆除)220kV線路鐵塔、220kV線路大跨越施工放線。

  2、II類高危作業

  (1)變電專業

  在110kV變電站運行母線下方或設備附近進行吊裝作業。

  (2)輸電專業

  在110kV帶電線路附近進行組立(拆除)鐵塔、在險惡地理環境下組立(拆除)110kV線路鐵塔、跨越高速公路、鐵路、運河110kV及以上線路施工放線。

  (三)工作疏忽是指無主觀違章動機,但客觀上已形成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違章行為,如:沒有按工作流程與規程要求實施作業,登錯線路桿塔、走錯有電間隔、安全帶沒有扣好、誤操作等。

  (四)主觀違章是指存在僥幸心理,故意進行違章作業。

  第三章、控制原則

  第六條、企業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安全風險控制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企業安全風險控制工作的組織與協調,分管生產、基建的副總經理是生產、基建安全風險控制的第一責任人。

  第七條、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調度中心,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是本專業領域安全風險控制的管理部門,負責落實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安全監察部是安全風險控制的監督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工區(項目部)、班組及個人,是安全風險控制的具體執行者與責任人,負責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做細做實。

  第四章、控制分級

  第九條、公司負責控制管轄范圍內220kV變電站全停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一般電網事故。

  (一)調度中心是電網安全風險控制的`調度管理部門,負責做好電網運行方式調整、電網設備停電檢修計劃安排、電網運行監控與調度操作、變電站全停應急預案編制等工作,防止誤整定、誤調度。

  (二)生產技術部是電網安全風險控制的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調度部門、變電運行工區、變電檢修工區、輸電工區、配電工區做好電網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工作。

  (三)安全監察部是電網安全風險控制的監督部門,負責監督電網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到位。

  (四)變電運行工區負責做好變電運行操作、設備檢修許可、重要設備監視等工作,防止誤操作及安全措施漏項。

  (五)輸電工區負責做好重要線路的巡視防護工作,防止線路遭受外力破壞。

  (六)調度中心、變電運行工區、輸電工區控制管轄范圍內220kV變電站全停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一般電網事故。

  (七)基層班組控制班組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認真執行兩票、三措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防止發生人員責任障礙。

  (八)個人控制作業安全風險,遵章守紀,規范作業,防止發生個人違章行為。

  第十條、公司控制管轄范圍內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人身重傷和死亡事故。

  (一)生產技術部是生產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的管理部門,負責做好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工作。

  (二)發展建設部是基建、技改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的管理部門,負責做好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工作。

  (三)安全監察部是人身安全風險控制的監督部門,負責監督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到位。

  (四)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是控制高危作業人身安全風險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組織實施高危作業,落實組織措施、技術措施與安全措施,加強施工作業過程控制,落實預防和應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風險。

  (五)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控制管轄范圍內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人身重傷和死亡事故。

  (七)基層班組控制班組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認真執行安全施工作業票、《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防止發生人員責任未遂與異常。

  (八)個人控制自身作業安全風險,按照《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的要求,規范作業,防止發生個人違章行為。

  第五章、控制措施

  第一節、電網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十一條、在編制年度運行方式中,應明確各220千伏變電站的110千伏備用通道,特殊運行方式下應保持不得少于2條,且相鄰變電站應安排足夠備用容量。

  第十二條、對中低壓側有電源接入的變電站,應配置低周低壓解列裝置、高頻切機裝置、振蕩解列裝置以及相應的同期并列裝置;對可能形成孤立系統的電網,應安排足夠的低周低壓減負荷容量;變電站中低壓側應配置備自投裝置,條件允許時應投入正常運行。

  第十三條、安排計劃停電時,應充分考慮電網的可靠性和電力電量平衡,按照主設備與輔助設備、變電與線路、一次設備與二次設備同時檢修的原則安排停送電,統籌協調好基建、技改、檢修停電計劃,切實減少現場操作,一旦無法避免出現特殊運行方式,則啟動預警程序。

  第十四條、當電網出現特殊運行方式時,分管生產副總經理是防范電網安全風險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組織各專業部門認真分析特殊運行方式期間電網運行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危險點,認真分析、評估電網存在的安全風險,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采取措施,降低風險。

  (一)調度中心

  1、填寫電網特殊運行方式預警通知單,分送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及有關調度機構和運行單位。

  2、做好特殊運行方式下的電力電量平衡,督促運行單位做好用電負荷轉移運行方式調整方案,盡量轉移220千伏變電站內的重要負荷和重要用戶。

  3、做好特殊運行方式的供電潮流、電壓計算工作,核對可能出現的最大潮流是否滿足線路、主變的限額,無功電壓是否滿足規定要求。

  4、特殊運行方式下,為保證系統運行安全,相應的線路、主變、母線全保護運行,原則上不安排保護及二次回路停用校驗工作。

  5、在特殊運行方式申請單開工前應核實相關要求的落實情況,并作為開工的必備條件之一。在特殊運行方式的倒閘操作前,應向現場值班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及特殊運行方式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

  6、特殊運行方式下需要加強巡視的設備,應在檢修申請單中明確,同時通知相關單位。調度運行人員要加強對特殊運行方式的運行情況的監視,確保相關的線路、主變、母線等設備輸送功率、潮流控制合理。

  7、加強對特殊運行方式的運行情況監視,并做好變電站全停的事故預想及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反事故演習,確保特殊運行方式下盡快恢復供電。

  (二)生產技術部

  1、嚴格執行防誤操作管理要求,加強操作票的逐級預審工作,并及時反饋審核意見和操作注意事項。

  2、深入現場,靠前指揮,組織協調變電運行工區、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及施工單位認真開展危險點分析預控,做細做實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三)、安全監察部

  1、嚴格執行工作票管理規定,加強工作票的逐級預審工作,確保工作票的正確性。

  2、跟蹤檢查《電網特殊運行方式預警通知單》流轉情況,現場檢查兩票、三措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安全風險控制措施落實情況。

  3、應密切關注天氣變化趨勢,保持同市氣象臺的聯系,按照《江蘇電網應對重大氣象災害處置預案》進行特殊氣候條件的預警。

  4、填寫特殊氣候條件預警通知單,分送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調度中心。

  (四)變電運行工區

  1、變電所遇到特殊運行方式,操作班班長應組織操作人員對該運行方式危險源點進行認真分析,并制定詳細防范措施。

  2、操作班班長對操作票要進行審核把關,并合理安排人員進行操作。對于重要操作項目,還要執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

  3、加強解鎖鑰匙管理,原則上正常情況下不允許使用解鎖鑰匙。如確實因操作需要使用解鎖鑰匙,如特殊運方、事故處理等,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工作票許可人需到現場許可工作票,要詳細交代特殊運行方式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及安全注意事項,許可過程要有錄音保存。

  4、工作許可人員必須按照《變電一次設備作業現場圍欄和標示牌設置規范》、《變電二次設備作業現場安全措施設置規范》做好現場安全措施。

  5、運行人員要加強對運行設備的巡視,對運行與檢修或施工設備的交圈地帶要嚴防死守,特別是在進行施工搭接和與運行設備的安全距離接近允許值時,設備運行單位應安排專人對運行設備進行重點監護。

  (五)輸電工區

  1、單線運行前,要對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巡視檢查,并做好事故預想和搶修準備。

  2、單線運行期間,要加強對線路接頭、耐張線夾等部位的紅外測溫檢查,防止接頭發熱造成斷線。

  3、單線運行期間,要保持對線路的不間斷巡視,重點區域要進行全天候巡視,發現異常和隱患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派專人24小時看守,并及時上報。

  4、單線運行期間,對可能危及線路安全運行的建筑施工作業,必要時要積極與地方行政部門聯系,實施暫停施工措施。

  (六)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

  1、檢修、施工前,要根據對檢修、施工現場的勘察結果,編制《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按程序審核批準后,組織檢修、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2、開工前,要按照工作票或安全施工作業票的要求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作業人員的身體精神情況、施工機械的性能情況,并認真進行施工任務、安全措施交底。

  3、在高層平臺上工作,工具、材料使用絕緣繩索上下傳遞,地面用絕緣繩索控制,保持其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高層平臺應設置專用的檢修電源箱,禁止隨意上下施放臨時電源線。

  4、同塔(桿)架設的線路,當其中一回路停電作業時,檢修、施工人員上下傳遞工具、材料時應使用絕緣繩索,桿塔下人員應將絕緣繩索控制,保持與帶電線路的安全距離,防止擺動;工作線路加掛接地線時,應將較長的地線固定好,防止風擺觸及帶電線路。

  5、起重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及重物等與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的規定。

  6、加強設備資料的管理,設備調整、更名、線路改道后要做到及時修改資料,確保設備資料與現場實際一致,并且設備、桿塔上必須有的名稱、編號、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護等標志應明顯、齊全。

  7、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合理安排人員分工,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時或危險作業,必須安排專職監護人進行現場監護。認真按照《作業指導書》開展作業,規范檢修、施工作業行為,加強關鍵環節和關鍵節點的安全控制,確保檢修、施工安全。

  第二節、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生產技術部召開月度停電平衡會,分析確定下月設備停電檢修、技改擴建施工及新設備啟動投運中的高危作業,由生產技術部啟動預警程序。發展建設部通過定期召開工程協調會,分析確定近階段基建、技改施工中的高危作業,由發展建設部啟動預警程序。

  第十六條、當高危作業確定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管副總經理是防范高危作業人身安全風險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組織各專業部門認真分析高危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點,評估安全風險,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采取措施,降低風險。

  第十七條、對于輸變電專業I、II類高危作業,公司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應分別上報市公司生產技術部、基建部、安全監察部。

  第十八條、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要認真組織編制高危作業《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按程序審核批準后,組織檢修、施工安全交底。

  第十九條、安全監察部要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監查,檢查督促兩票、三措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執行到位,防范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章行為。

  第二十條、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要針對高危作業的特點,按照《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選派工作負責人及工作成員,配備施工作業器具,做好安全措施,組織開展施工。

  第二十一條、檢修、施工班組,要組織班組人員認真學習《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熟悉和掌握施工特點及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積極配合工作負責人完成指定的檢修(施工)任務。

  第二十二條、工作負責人,要認真組織好開工會、收工會,確保每一位成員都清楚工作任務、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停電范圍、鄰近帶電部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點。工作中,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在現場認真履行監護職責。當工作地點分散、工作環境比較危險、多班組、多工種作業時,工作負責人應增設專責監護人和確定被監護人員。

  第二十三條、登桿塔前,作業人員認真核對應停電檢修線路的識別標記和雙重名稱無誤后,方可攀登。登桿塔至橫擔處時,應再次核對停電線路的識別標記與雙重稱號,確實無誤后方可進入停電線路側橫擔。

  第二十四條、在帶電設備區域內使用汽車吊、斗臂車時,車身應使用不小于16mm2的軟銅線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應設圍欄,并設置適當的警示標志。

  第二十五條、工作地段如有鄰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桿塔架設線路(平行或鄰近帶電設備),為防止感應電壓傷人,應加裝接地線或使用個人保安線,加裝的接地線應登錄在工作票上,個人保安線由工作人員自裝自拆。

  第二十六條、擴建、技改設備與運行設備應做到界面清楚,應用高為170cm的固定式臨時圍欄將作業地點與運行設備進行有效隔開,不得將尚處在施工中的設備提前接入運行系統中。

  第二十七條、帶電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直接操作。監護的范圍不得超過一個作業點。復雜或桿塔作業必要時應增設(塔上)監護人。

  第二十八條、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

  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的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絕緣隔離措施。

  第二十九條、配電帶電作業時,作業區域帶電導線、絕緣子等應采取相間、相對地的絕緣隔離措施。絕緣隔離措施的范圍應大于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實施時,應按先近后遠、先下后上的順序進行,拆除時順序相反。裝、拆絕緣隔離措施時應逐相進行。 第三十條、雙電源和有自備電源的用戶,應采取機械或電氣聯鎖等防返送電的強制性技術措施。在雙電源和有自備電源的用戶線路的高壓系統接入點,應有明顯斷開點,以防止停電作業時用戶設備返送電。

  第三十一條、各級領導干部及專業管理人員,要按照到場要求和到位標準,深入作業現場,深入基層班組,開展檢查、監督和指導,切實做到安全責任落實、工程管理規范、風險控制到位,不斷降低和努力化解人身安全風險。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1-21

(通用)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1-25

(集合)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5篇11-24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5篇【熱門】11-21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大全15篇]11-21

企業風險管理制度11-19

安全風險管控制度11-16

安全風險管控制度【精品】11-18

【合集】企業風險管理制度15篇11-19

(優選)企業風險管理制度15篇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