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室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監控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控室管理制度1
1.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控制室。
2.加強工作責任心,發現違反管理制度的行為應立即阻止。
3.不準在工作場所打鬧、睡覺、吸煙、看書報雜志、吃零食等,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之事。
4.貫徹保衛保密制度,做到不打聽、不傳播。
5.執行對口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必須對操作、觀察的設備儀表、工具、記錄簿等仔細檢查,交班人員必須把本班發生的.情況交接清楚,做到班班清,事事明,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6.不得隨意更改操作健鈕,不得隨意更改電腦設置,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7.做好控制室內衛生保潔工作。每日早班人員擦試消控、監控操作臺等設備,每星期五大掃除,做到窗明門凈,環境整潔,設備無灰塵。
8.發現問題,特別是涉及“四防”的重大問題,應立即按照有關管理制度的規定,向保安主管、管理處經理報告或者直接向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報告。
監控室管理制度2
管理制度
中心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設備運行、監控的心臟,直接關系到大廈(小區)的各項安全。為保障業主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須持證上崗。
2、各種相關制度、規程、流程、應急電話等須上墻懸掛或張貼。
3、值班人員必須熟悉相關工作流程、規定,值班時不得擅離崗位。認真注視顯示器、儀表、信號燈等,認真作好各項記錄,交接班時須對設備運行狀態進行檢查。
4、火災報警控制、聯動系統的終端設備(如水泵控制柜、風機控制柜等),須將主令開關置于自動檔位,中控室(消防中心)聯動柜可置于手動檔。當值班人員發現報警信號后,須立刻核實信號的真偽,信號為真時,將其置于自動,并按相關程序對設備進行操作;信號為誤報時,及時將設備復位。
5、中控室(消防中心)設備應由有資質的`人員進行維修保養,對計真機軟件進行備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復軟件。設備密碼須報物業部備案。作用者應在使用界面內進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統程序、密碼等。設備供貨商(保修單位技術人員)對系統進行調試、維修、系統升級時必須征得管理處同意、登記,且管理技術人員在場情況下方可進行,無關人員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設備。
6、辦理業主裝修申請時,管理處須對擬裝修部分的火災報警裝置、噴淋裝置、弱電裝置狀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須由業主簽字確認,裝修造成的系統故障或損壞,須由業主支付系統維修恢復費用。
7、保持中控室(消防中心)清潔、干凈和堆放雜物。
8、禁止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物。
監控室管理制度3
1、管理員要認真學習監控的.操作規程,維護和保養好監控設施。監控設備屬高科技精密儀器,與此無關人員禁止亂動。
2、保持監控室內衛生清潔、干燥,有關物品擺放整齊。
3、微機儲存、顯示的有關數據、資料、磁盤、錄像屬機密不得泄露外傳。
4、未經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監控室。
5、監控用的計算機不得做與監控工作無關的事情。
6、各監控點攝像機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如發現被移動和損壞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確保監控范圍內夜間照明,發現路燈缺失、損壞,及時向學校總務處報告,總務處要及時修復。
8、管理員要認真做好監控記錄,重大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監控室管理制度4
監控室主任工作職責
1、負責監控室的全面工作,認真落實崗位職責,嚴格執行行業操作規程。
2、負責各類技術資料的收集,制定有關管理條例及各項工程的計劃實施。
3、負責監控員工的工作安排
4、負責落實工作實施方案,不斷改進技術,大膽創新。
5、掌握科技動態,引進新技術、推廣新產品;
6、定期檢查、實時掌握監控系統的實時運行情況。
7、定時安排技術人員做好日常維護工作
8、對監控相關人員制定(長期、短期)培訓計劃,提高整體素質。
瓦斯監控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嚴格遵守礦規礦紀。
二、嚴格交接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
三、做好監測設備的調校臺帳和出入井臺帳。
四、對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主機每月調校一次;甲烷傳感器必須每10天調校一次。
五、瓦斯探頭應垂直掛于頂板下0.3米內,距巷道側壁不小于0.2米。
瓦斯監控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嚴格遵守礦規礦紀。
二、嚴格交接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
三、做好監測設備的調校臺帳和出入井臺帳。
四、對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主機每月調校一次;甲烷傳感器必須每10天調校一次。
五、瓦斯探頭應垂直掛于頂板下0.3米內,距巷道側壁不小于0.2米。
六、每天必須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并使用瓦斯器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做好檢查記錄;出現誤差時,以較大值為依據,同時必須在8小時內調校完畢。
七、負責對甲烷檢測報警儀的收發及維護,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八、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在井下處理故障,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井下監控設備作業規程
一、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禁與調度電話或動力電纜等共用。
二、斷電儀、傳感器下井之前必須在地進行調試,穩定運行后方可下井。
三、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接線時必須遵守井下機電防爆要求。
四、安全監控設備必須有故障閉鎖功能,當其與閉鎖控制的有關設備未投入正常運行時,必須切斷該監控設備所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安型電器設備的電源并閉鎖。
五、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器沒各,需要安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礦調度室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監控調度值班制度
一、監控調度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電腦和產量監控方面的知識,24小時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交接班。
二、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機房,不得接觸機器,特殊人員需進入機房時需經有關領導批準,且要聽從監控人員的指揮。
三、監控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各項記錄和報表,并報有關領導申簽。
四、嚴禁任何人帶易燃易爆、強磁性物體進入監控室。
五、嚴禁在監控主機上使用不明來歷的U盤、軟盤、光盤、硬盤等存儲介質,如果必須使用,應先進行殺毒,確認無病毒后再使用。
六、若出現監控系統異常或網絡通訊異常等情況時,要及時匯報有關領導并做好相關記錄。
七、每班至少對監控系統巡查4次。
八、保證監控室的清潔與衛生,做到空氣新鮮,無灰塵、雜物。
九、認真填寫各項記錄,做好各種報表的申簽工作。監控室管理制度
一、監控調度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電腦和瓦斯監控、人員定位、產量監控等監控方面的知識,學習《規程》中監控系統的有關規定,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交接班。
二、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機房,不得接觸機器,特殊人員需進入機房時需經有關領導批準,且要聽從監控人員的指揮。
三、監控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各項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四、監控人員要對運行信息定期備份。
五、嚴禁任何人帶易燃易爆、強磁性物體進入監控室。
六、嚴禁在監控主機上使用不明來歷的U盤、軟盤、光盤、硬盤等存儲介質,如果必須使用,應先進行殺毒,確認無病毒后再使用。
七、不準在監控室吸煙、與閑人聊天,嚴禁在監控電腦上玩游戲、上網。
八、若遇到監控異常、數據傳輸不正常等情況時,要及時匯報有關領導。
九、保證計算機的正常工作,加強監控室的防電、防火措施。
十、保證監控室的清潔與衛生,做到空氣新鮮,無灰塵、雜物。
十一、專機專用,不能在監控電腦上打印文件,不準隨便更改電腦設置和操作系統。
監控微機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礦安全監察與管理工作,發揮煤炭安全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在安全監察中的重要作用,保證系統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微機室要經常保持干凈,清理室內衛生不要用掃帚打掃,應用拖布拖,以防塵土揚起,影響計算機使用精度和縮短使用壽命。
二、保持24小時不離人,發現脫崗一次罰款50元。
三、如發現非工作人員進入機房,聊天、玩游戲、上網等現象,處罰值班人員50元,其他人員50元。
四、如由于非正常操作,導致系統文件丟失或影響工作不能正常傳送資料,一次罰款100元。
五、嚴禁任何人帶強磁性物體進入機房,以免影響計算機的正常運行。
六、嚴禁在監控主機上使用不明來歷的U盤、軟盤、光盤、硬盤等存儲介質,如果必須使用,應先進行殺毒,確認無病毒后再使用。
瓦斯超限報警處理措施
為了促進我礦安全生產,有效預防瓦斯超限報警,防止瓦斯事故的發生,特制定瓦斯超限報警處理措施。
一、井上監控人員發現監控系統在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和瓦斯超限報警等事故隱患時,應立即通知調度室及值班領導,及時向縣煤炭局監控中心發傳真匯報,同時通知井下瓦斯檢查員查明原因。
二、值班領導接到超限報警等通知后,馬上負責組織隱患的排查處理工作。
三、調度室接到超限報警等通知后,配合值班領導,及時通知各職能人員做好隱患的排查處理工作。
四、井下瓦斯檢查員在接到超限、報警隱患通知后,迅速趕到
瓦斯監測監控管理制度
一、瓦斯檢測監控系統必須具備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
二、地面中心站應設置主機2臺,其中1臺備用,還應配置打印機、錄音電話,屏幕顯示器等設備。
三、地面主機報警要有聲、光形式。
四、瓦斯監測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
五、斷電儀、傳感器在下井前必須在地面進行調試,穩定運行后方可入井。
六、瓦斯監測監控設備布置圖和接線圖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范圍、傳輸電纜等,并根據井下實際部署及時修改。
七、地面瓦斯監控中心站應設置防雷、防電、防火裝置。監控設備必須專機專用,不得玩游戲和做其它事情,非監控人員禁止上機操作。
監控室計算機運行管理制度
計算機管理系統在我礦安全監察中起著重要作用,所以加大監管力度勢在必行,特制定以下幾點規定:
一、努力學習計算機管理系統運行的知識,熟練掌握操作步驟。
二、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每天24小時不間斷地向煤炭局上傳瓦斯監控數據。
三、每日適時將本礦生產情況,領導下井情況,通風瓦斯等輸入煤炭局中心控制主服務器。
四、不可隨意改變操作系統,防止文件的刪除或丟失,保證瓦斯監控軟件的`正常運行。
五、如一旦發現軟件有不正常現象或有其它故障,如處理不了,向領導匯報。
六、嚴禁存監控主機上使用不明來歷的U盤、軟盤、光盤、硬盤等存儲介質,如果必須使用,應先進行殺毒,確認無病毒后再使用。
七、按時填寫計算機逐日運行日志。
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一、安全監控系統操作人員必須經省、市煤炭信息系統中心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不可隨意改變操作系統,防止文件的刪除或丟失,保證瓦斯監控軟件的正常運行。
二、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地面中心機房必須每天24小時值班。
三、值班人員必須認真監視終端機所顯示的各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負責傳輸監測數據和上傳各類報表和圖紙,并負責打印監測日報表。
四、值班人員每天8點前必須將前日監測報表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簽。
五、監控系統值班人員瓦斯超限報警、無數據及瓦斯曲線不正常時必須立即通知礦調度室,由煤礦值班領導負責組織隱患的排查。
六、監控系統值班人員必須及時將領導干部下井情況、安監人員檢查情況及時錄入微機。
七、每月l、10、20日,值班人員要把礦井圖紙或圖層及時更新。
八、每月l、10、20日前,值班人員要把井下采掘面情況、通風系統、通風設施、設備參數及風量等數據及時錄入微機。
九、監控人員要對運行信息定期備份。
十、監控系統值班人員要對監控系統的運行安全、傳輸數據的真實準確負責。
監控系統逐日報表傳送審閱制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為把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讓監控系統工作在安全生產過程中起到良好的效果,特制定監控系統報表傳送審閱制度。
一、監控室傳送各類報表,必須做到認真準確按時傳送匯報。
二、每日早上8點鐘準時把前日報表送往調度室,由技術負責人審閱,并匯報監控情況。
三、每日調度會后,監控室人把監控報表送往礦長辦公室,由礦長審閱,并向礦長匯報監控系統的情況。
四、把各審閱后的各類報表存放調度室,整理歸檔,嚴格遵守。
監控人員交接班制度
為保證我礦監控系統工作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監控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1、為明確職責,交接班時,雙方應履行交接手續。接班人員應提前l0分鐘到達,由值班員查閱交接班記錄薄,了解有關運行工作事項,確認各項工作無誤后,由交班、接班人員先后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名,完成交接工作。
2、當值人員因故提前離開或遲到應有專人代替,亦應該辦理交接手續,絕對不允許不辦理交接手續而離開崗位。交接禁止使用電話等通訊方式或在途中進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員未到崗位,交班人員不得離開監控室。
3、交接班手續未結束前,一切工作應由交班人員負責。交接班手續結束后,一切工作應由接班人員負責。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為準,凡遺漏應交代的事情,由交班者負責;凡未接清楚聽明白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交接班雙方都沒有履行交接手續的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4、交接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著裝整潔、精神飽滿、高度負責。
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一、地面瓦斯監控中心站應設置防雷、防電、防火裝置。監控設備必須專機專用,不得玩游戲和做其它事情,非監控人員禁止上機操作。
二、不可隨意改變操作系統,防止文件的刪除或丟失,保證瓦斯監控軟件的正常運行。
三、瓦斯監測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
四、斷電儀、傳感器在下井前必須在地面進行調試,穩定運行后方可入井。
五、瓦斯監測監控設備布置圖和接線圖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范圍、傳輸電纜等,并根據升下實際部署及時修改。
六、必須在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風巷設備甲烷傳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設置便攜式甲烷監測報警儀。
七、掘進工作面串聯通風時,必須在被串掘進工作面的局扇前設置甲烷傳感器。
八、甲烷傳感器應垂直懸掛,甲烷傳感器在頂扳下0.3米,距巷道側壁0.2米處。
九、甲烷傳感器必須安裝在堅固的支護處,防止冒頂以及其它的機械損傷。安設在采掘工作面中的瓦斯探頭,放炮時由瓦斯員將其移到安全防護地點,放炮后再按要求移回規定的位置。其它人員不得擅自移動甲烷傳感器。井下作業人員不得人為封堵甲烷傳感器。
十、每天必須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并使用瓦斯器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作檢查記錄。出現誤差時,以較大值為依據,且必須在8小時內調校完畢。
十一、瓦斯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主機每月至少一次,甲烷傳感器必須每7天使用標準氣樣調校1次;并做好檢測設備的調校臺帳和出、入井臺帳記錄。
十二、地面瓦斯監控中心必須保證24小時值班,認真監視終端機屏幕所顯示的各種信息。每天必須將瓦斯報表打印報礦長,礦總工程師簽字,要求配備的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對監控系統進行日常維護。
監控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查檢修制度
一、為了保障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正常運行,我們必須對這些設備進行定期檢修。
二、井上下各設備之間使用的傳輸設備必須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并要對電纜進行懸掛。電纜的敷設、連接方式,必須符合《規程》有關規定。
三、礦井監控系統中心站機房應采用空調設施及抗靜電地板,應配備兩臺主機,一臺工作,一臺備用,并配有打印機,中心站計算機電源應經在線或不間斷電源或交流穩定壓器加后備或不間斷電源供給。當電網停電后,系統必須保證正常工作時間不小于2小時,系統還必須有防雷電保護和斷電狀態、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打印報表功能。
四、對礦井監控系統,甲烷斷電儀等監控的饋電開關,啟動器的工作狀態應采取措施進行監測,每月應進行不少十一次的檢查,并有記錄可查。確保瓦斯超過規定后被控開關斷電靈敏可靠。
五、安全監測設備調校、校正每月一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監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必須按照《規程》的要求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進行調校,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并將測試記錄保存備查。系統在井下連續運行6個月后,必須將井下設備全部運到井上進行全面檢修。
六、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應建立以下帳卡及報表:
(1)設備、儀表臺帳;
(2)監控設備故障登記;
(3)檢修記錄;
(4)巡檢記錄;
(5)中心站運行日志;
(6)礦井安全監控日報;
(7)礦井安全監控設備使用情況月報、季報表;
(8)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示意圖,標明井上、下設置的分站、傳感器的位置和傳輸線路等情況。
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網絡運行管理制度
為確保我礦瓦斯監控系統網絡正常、穩定、可靠運行,允分發揮其監測預警作用,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網絡的運行管理機構,建立專門的網絡管理與維護的專業隊伍,做到各負其責。制定各崗位人員責仟制和和突發情況處理應急預案。
2、做好煤礦安全監控網絡系統和網絡設備運行日志的記錄,即每天要檢查監控網絡及網絡設備的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
3、要積極與上級監控管理部門溝通、匯報,一旦發現網絡出現問題要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上報上級監控中心或有關部門進行協商解決。
4、加強節假期問對安全監控網絡的管理與維護,安排專人值班,確保監控網絡及上班正常運行。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故障匯報制度
為了充分發揮監測監控系統千里眼的作用,保證出現故障和事故隱患后迅速處理,根據本礦具體情況特制定監測監控系統故障排除匯報制度。
一、監控系統無數據
1、監控員迅速匯報調度室。
2、調度室向值班領導匯報。
3、由值班領導安排向井下瓦斯員、監控維護員詢問無數據原因,根據井下匯報情況,提出處理竟見,處理完畢,瓦斯員、機電工匯報調度室。
4、由監控值班人員向上級監控中心發傳真匯報,相關人要在瓦斯監控異常情況匯報表上簽字。
二、瓦斯超限現象
1、監控員迅速匯報調度室。
2、調度室向值班領導匯報。
3、由值班領導向井下瓦斯員、監控維護員詢問瓦斯超限因,根據井下匯報情況,提出處理竟見,處理完畢,瓦斯員、機電工匯報調度室。
4、由監控值班人員向上級監控中心發傳真匯報,相關人員要在瓦斯監控異常情況匯報上簽字。
三、通訊停止現象
1、監控員迅速匯報調度室。
2、調度室向值班領導匯報,由值班領導安排礦自動化科檢查通訊線路,非本礦故障時,由自動化科立即匯報礦調度室。
3、值班領導聯系上級監控中心、監控廠家對本礦監控系統進行分析處理。
4、處理結束到監控恢復正常運行,有關人員要把相關情況在監控系統登記薄上登記清楚并簽字。
四、動力、風機停止運轉
1、監控員迅速匯。報調度室。
2、調度室向值班領導匯報。
3、由值班領導向井下瓦斯員、機電工詢問動力、風機停止運轉原因,根據井下匯報情況,提出處理竟見,處理完畢,瓦斯員、機電工立即把原因匯報調度室。
4、監控值班人員要盡快向上級監控中心發傳真匯報,相關人員要在瓦斯監控異常情況匯報表上簽字。
瓦斯監控探頭使用及處理制度
為了做到監控數據準確,特對監控探頭使用及管理情況作如下規定:
一、要保持瓦斯探頭靈敏可靠,每次交接班時,監控維護員和瓦斯員都要對瓦斯主機和瓦斯探頭外觀及數據顯示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匯報。
二、回采工作面的瓦斯探頭要懸掛在回風順槽離工作面小于10M的地方,瓦斯員必須每班向后移,保證探頭至工作面的規定距離,另一個懸掛在回風順槽距回風口10—15米的地方。上隅角由當班瓦斯員負責懸掛瓦斯報警器,開炮時負責收回。
三、單巷掘進工作面必須在距掘進頭不大于5米的地點(風簡出風口的另一側)、距回風口10—15米的掘進頭回風流地段以及與全風壓風流混合的地點(回風巷內)設置三個瓦斯監控探頭;雙巷掘進工作面與單巷掘進面布置瓦斯探頭類似,探頭數量不能少于5個。掘進工作面懸掛在掘進頭的探頭,在開炮時要由瓦斯員負責,后移至離掘進頭10米的范圍,并用專門的鐵板擋住保護好,放炮結束待炮煙吹散后,要重新拉到掘進規定地點。
四、瓦斯探頭要懸掛在距頂板不大于30CM、距巷道側壁不小于20CM的地點。
五、放炮時,炮檢瓦斯員要對掘進頭的瓦斯探頭和信號電纜進行保護,以防打壞探頭和信號電纜線,放炮后,炮檢瓦斯員要把探頭懸掛在離掘進頭不大于5米的地點。每次透貫時,炮檢瓦斯員必須把受放炮危險的探頭拉到安全地點,以防透貫時打壞探頭和電纜。
六、如果瓦斯探頭超限發出警報,瓦斯員要立即檢查原因,并排放瓦斯使瓦斯探頭進行正常工作,并報調度瓦斯監控值班室說明原因。
七、如果瓦斯探頭超限發出警報,經瓦斯員檢查發現確實不是瓦斯超限的原因,瓦斯員要立即找電工進行更換探頭,并報調度瓦斯監控值班室說明原因。
八、調度瓦斯監控室發現某地點有超限報警情況,或發現某一個探頭數據傳不到電腦上時,要立即打電話到到該工作面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同時還要通知井下監控維護員,監控維護員接到電話后要立即到指定地點進行檢查,排除故障或更換探頭,處理完畢后要向調度瓦斯監控值班室說明原因,以備記錄在案。
九、每班瓦斯員檢查瓦斯時,每次都要對各地點的瓦斯探頭進行實地檢查對比,如發現瓦斯器和探頭數據誤差超過允許值時,首先要以數據較大的為依據進行處理,然后再進一步檢查校對。
十、瓦斯探頭由礦監控室工作人員每10天送縣煤炭局儀器中心校檢一次,井下監控維護員要對到期的探頭進行及時換,不準使用過期的瓦斯探頭。發現一個探頭過期一次罰監控負責人50元。探頭的日常管理瓦斯員如果發現誤差超過規定值而不上報的,一次款50元。不按規定移動探頭的一次50元。監控人員在瓦斯超限未按規定進行上報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監控系統瓦斯瞬間超限處理措施
瓦斯瞬間超限的原因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甲烷傳感器失靈,造成工作面瓦斯假超限。另一種是由于煤層瓦斯含量不均勻,在炮后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回采工作面頂板垮落造成的瓦斯真超限。根據以上原因,我礦特制定瓦斯瞬間超限的處理措施:
1、瓦斯超限監控分站斷掉工作面供電以后,要立即由瓦斯員用光學甲烷檢測儀進行檢測,如果瓦斯濃度不對照,要立即用其它瓦檢儀進行比對,經比對是由于甲烷傳感器失靈原因造成的假超限,要由監控維護員立即更換探頭。在此期間不得進行一切與處理瞬間超限無關的活動。
2、如果經瓦斯檢測,確實是瓦斯濃度超限,要由瓦斯員逐段檢查巷道瓦斯濃度,一旦達到3%。不可再向工作面前進,如果在3%以下,要一直檢查到工作面,檢查分析瓦斯涌出的地段和原因,如果瓦斯濃度持續不降,要利用調節風窗增大工作面風量。稀釋工作面涌出的瓦斯。在處理瓦斯超限過程中,工作面不得從事其它活動。
3、瓦斯超限要由瓦斯員立即向跟班安監人員或跟班礦長報告,跟班礦長要向調度室匯報超限原因及處理結果,調度室要向安監站及縣煤炭局監控中心發傳真匯報。
4、嚴禁甩開監控探頭不用,工作面嚴禁超限作業。一旦發現此類情況以重大三違人員論處,直至開除出礦。
監控中心機房操作規程
1、控中心機房工作人員一律穿鞋套入內。
2、要求安裝軟件的請通知機房管理負責人員,并預約安裝時間。
3、機房內保安靜,不得大聲喧嘩,雨具不要帶入室內;嚴禁吸煙吐痰、亂扔廢棄物,注意保持整潔衛生,堅持經常清掃室內衛生。
4、愛護操作鍵盤、鼠標要輕敲,若發現主機有異常現象,立即通知管理負責人員;因操作不當而損壞者,照價賠償。
5、請愛護光驅和軟驅,如發現故障應向管理負責人員匯報。
6、不能攜帶違紀光盤、軟盤及U盤及其它存儲介質進入監控機房,以防病毒感染,如需安裝軟件須和管理負責人聯系。
7、不得在監控機房內玩游戲。
8、若遇機器故障,監控主機、機柜設備由管理負責人員檢修,其他人員禁止擅自維修。由機房管理負責人員現場及時處理,不能馬上解決的一周為響應周期。
9、機房人員必須按正常程序開關機。
10、愛護計算機設備,嚴禁對計算機拆卸、改裝,嚴禁改動任何接線,違者后果自負。
11、網絡運行發生故障,要及時處理并報告機房管理負責人員。要做好故障發生時間、處理方法、故障原因分析等必要的記錄。
12、應提前上崗,在值班期間不能擅離工作崗位,認真負責,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13、做好上機記錄,有問題做到及時登記、查找原因并上報。
地面瓦斯監控系統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開機步驟
先開顯示器等外圍設備。
(二)關機步聚
如需關閉所有運行的程序,點擊右上角的“X”再點擊左下角的“開始”,選擇“關閉系統”,選擇“關閉計算機或者重新啟動計算機,最后按下顯示器的電源開關,方能關閉顯示器。
(三)進入KJ 70N監控系統
1、開機進入windows界面,KJ70N監控系統自動啟動,便進入主監控界面。
2、堅持2 4小時值班,不得做與監控工作無關的事情。
3、每天打印瓦斯日報表,做好瓦斯監控記錄。
4、井下瓦斯傳感器顯的瓦斯數據超限時,必須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并作好原因分析與處理記錄。
5、在監控中發現瓦斯超限達l%以上時,必須及時匯報礦長或技術負責人處理。
6、監控室必須保持清潔衛生。
7、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監控室。
監控室管理制度5
監控(消控)室管理制度為加強監控室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安全、規范、高效運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
發現事故、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巡邏崗或離事故區域最近的安管員趕往現場,并即時通知上級領導。
二、愛護和管理好各項設備,早班接班后半小時內負責對設備進行清潔擦拭,監控室內的所有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嚴禁動用;
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維修,或通知相應的責任單位人員進行維修并向領導報告。
三、接值班電話時必須規范用語、語言清楚、態度和藹可親;
接到職責外的報警求助,不允許簡單拒絕,應立即通知上級領導,盡量提供幫助。
四、不得擅自脫崗,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
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向接崗同志交代清楚;
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五、嚴禁在監控室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書、看報、打私人電話、玩游戲、聽音樂等;
不得在監控室內會客或進行娛樂活動;
按照相關規定詳細、規范地做好值班記錄,不得在值班記錄本上亂寫亂畫。
六、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
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填寫《監控查看審批表》,必須經安管部領導簽字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七、保持監控室干凈整潔,禁止帶零食進入室內,監控室內不準吸煙,亂丟紙宵雜物以及大聲喧嘩,水杯應放置在遠離電器設備的地方;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
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八、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值班電話接、打私人電話;
對講機應時時保持電量充足與信號暢通。
九、不得無故中斷監控;
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長房時代廣場安管部20xx-08-13
監控室管理制度6
學校監控室是學校視頻監控系統的控制中心,為了加強學校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一、行為準則
1、上崗時要著裝整齊、舉止文明;
2、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的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換崗,嚴禁監控、睡崗;
3、要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不準在監控室內存放雜物和個人物品;
4、嚴禁在監控室內吸煙、使用明火及違章電器;
5、軟件人員嚴禁酒后上崗、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堅持對系統監控管理軟件的日常維護,保持系統視頻監控管理軟件的清潔;
7、注意防潮、控制恒溫,經常檢查各系統運行情況,保證系統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8、嚴禁視頻監控管理軟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
9、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二、管理準則
1、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管理軟件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向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或保衛處領導報告;
2、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
4、不得擅自復制、提供、傳播視頻信息。
5、嚴禁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軟件;
6、熟練掌握各種情況的處置方案,接到“校園110”報警及在監控中發現情況,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報告保衛處領導;
7、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三、保密準則
1、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師生員工、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經保衛人員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2、未經保衛處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得修改系統設置;
3、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校園監控的范圍、監控設備的布防嚴禁外傳,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4、配合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或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詢調用;
5、微機儲存、顯示的有關監控數據、資料、發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員應妥善將其保存,并打印、分類裝訂成冊歸檔保存,未經領導批準不準泄露。
監控室管理制度7
一、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監控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做好設備運轉記錄;
二、值班人員在接到消防或監控的報警信號后,在排除誤報可能后,應立即做出反應,通知經警和電工現場察看。繼續密切關注現場情況并做出相應的反應;
三、對值班時間發生的'異常悄況和設備故障情況,值班人員應認真如實的進行記錄,不得漏記或做虛假記錄;
四、認真履行每日的監控報警系統的設、撤防工作(晚上設防、早上撤防);
五、嚴禁在消防監控中心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其他工作及活動;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監控中心,嚴禁查閱錄錄像帶,如工作需要,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并做好登記。值班人員不得私自將錄像帶供他人查閱;
七、消防監控設施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要及時修復,無法當場修復的應及時通知設備安裝公司前束處理;
八、保護消防監控中心設備、環境的清潔衛生和合理的溫濕度。嚴禁用電話進行聊天和長時間通話,保證報警電話能及時正常接通,確保通道的安全暢通。
監控室管理制度8
一、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發現事故、異常情況和接到報警應立即通知巡邏崗或離事故區域最近的保安趕往現場,并即時通知主管領導。
二、愛護和管理好各項設備,早班接班后半小時內負責對設備進行清潔擦拭,監控室內的所有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嚴禁動用。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維修,或通知相應的責任單位人員進行維修并向領導報告。
三、接值班電話時必須規范用語、語言清楚、態度和藹可親。接到職責外的報警求助,不允許簡單拒絕,應盡量提供咨詢或聯系有關部門給予助。
四、不得擅自脫崗,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向接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五、嚴禁在監控室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書、看報、打私人電話、下棋、玩游戲、聽音樂等。不得在監控室內會客或進行娛樂活動。按照相關規定詳細、規范地做好值班記錄,不得在值班記錄本上亂寫亂畫。
六、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師生員工、觀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經總務處同意后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七、保持監控室干凈整潔,禁止帶零食進入室內,監控室內不準吸煙,亂丟紙宵雜物以及聲喧嘩,水杯應放置在噪電器設備的地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八、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接警專線電話接、打私人電話。對講機應時時保持電量充足與信號暢通。
九、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前期頒布的各類制度、規定繼續有效,但凡與本《規定》有抵觸者,均以本規定為準。
監控室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了加強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體經營場所,是指個體工商戶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固定場所。
第三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消防工作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公安機關對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負責實施。
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做好轄區內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個體經營者對其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負責,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公約,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接受消防監督檢查。
第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一)指導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其他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第八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一)對本轄區個體經營場所進行消防監督抽查;
(二)對村(居)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檢查;
(三)指導消防安全重點場所進行火災預防和滅火演練;
(四)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五)其他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第九條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一)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二)開展消防安全巡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發現的火災隱患;
(三)指導個體經營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工作;
(四)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抽查。
第十條個體經營者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依法配置符合標準的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三)遵守用電用氣用火用油安全規程;
(四)定期對本經營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并對本場所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六)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撲救并疏散人員;
(七)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撲救火災、調查火災原因。
鼓勵個體經營者制定符合經營實際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縣(市、區)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將娛樂、餐飲、住宿等個體經營場所,以及個體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油氣的場所,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場所,并以統一方式在個體經營場所明示。
前款規定場所的個體經營者除應當履行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消防安全義務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在經營場所明顯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演練;
(三)與相鄰生產經營場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區域聯防。
第十二條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時,應當對個體經營者履行消防安全義務的情況進行檢查,責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個體經營場所集中的建筑物,產權單位或者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等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四條個體勞動者協會、行業協會、市場開辦者等組織,應當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鼓勵志愿服務者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第十五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制定本轄區年度個體經營場所消防監督抽查計劃并實施。
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抽查時,應當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并不得影響個體經營者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六條公安派出所對個體經營場所下列事項進行消防監督抽查:
(一)用電用氣用火用油是否規范;
(二)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室內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四)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場所內。
公安派出所發現個體經營場所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改正,并將抽查情況在抽查記錄中載明,自抽查結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抽查記錄錄入網上消防監督管理系統。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或者期間組織監督抽查。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一定范圍公開存在火災隱患的個體經營場所名單。
第十九條縣(市、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服務事項,為個體經營場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第二十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建立個體經營登記信息共享機制。
第二十一條公民發現個體經營場所存在火災隱患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舉報;接到舉報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個體經營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體經營者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并監督改正:
(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存在火災隱患的;
(二)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場所內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員,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或者違法行為未依法責令個體經營者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監控室管理制度10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火消防設備,正確有效組織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監控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監控室管理制度11
為加強監控室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安全、規范、高效運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
發現事故、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巡邏崗或離事故區域最近的安管員趕往現場,并即時通知上級領導。
二、愛護和管理好各項設備,早班接班后半小時內負責對設備進行清潔擦拭,
監控室內的所有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嚴禁動用;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維修,或通知相應的責任單位人員進行維修并向領導報告。
三、接值班電話時必須規范用語、語言清楚、態度和藹可親;
接到職責外的報警求助,不允許簡單拒絕,應立即通知上級領導,盡量提供幫助。
四、不得擅自脫崗,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按規定時間交接班,
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向接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五、嚴禁在監控室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書、看報、打私人電話、玩游戲、聽音樂等;
不得在監控室內會客或進行娛樂活動;按照相關規定詳細、規范地做好值班記錄,不得在值班記錄本上亂寫亂畫。
六、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
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填寫《監控查看審批表》,必須經安管部領導簽字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七、保持監控室干凈整潔,禁止帶零食進入室內,監控室內不準吸煙,亂丟紙宵雜物以及大聲喧嘩,水杯應放置在遠離電器設備的地方;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八、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值班電話接、打私人電話;
對講機應時時保持電量充足與信號暢通。
九、不得無故中斷監控;
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監控室管理制度12
一、管理職責范圍劃分
1、監控系統由監控室統一管理,負責井上、下安全監控系統的安裝、維護、檢修、分站的標校,監測、監控、監視設備及線路的管理,以及井上監控中心站數據處理。
2、凡裝有安全監測監控、監視系統設備及線路的生產隊組,負責該區域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工作。隊長是第一責任人,對保護和維護設備完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3、各連隊管轄區域內,凡敷設有監控、通訊線路設備的連隊,對線路、設備的保護維護負有重要的責任。
4、生產連隊檢修更換與安全監控系統設備(如斷電用遠動開關等)相關聯的電器設備,或有計劃區域性停電檢修影響監控系統正常運行的,必須提前一天匯報監控室,經安全科、通風科批準后,配合巡檢員實施,生產連隊無權中斷斷電裝置的正常運行。
5、各生產連隊無權甩掉安全監測、監控設備(如斷電用遠動開關)進行生產,一經發現按嚴重“三違”處理,隊長為第一責任人。
6、各職能科室、值班管理人員,在斷電裝置出現故障未采取措施,未經安全科、通風科批準,不得指示甩掉斷電裝置不用。
7、瓦檢員負責所檢查范圍內瓦斯探頭的'現場監督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每班與光學瓦檢儀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通風值班人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時,先與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須在8小時內對兩種設備調校準。
8、監控室負責瓦斯探頭的定期校驗,建立臺帳。
二、監控設備安裝、拆移
1、凡需要安設安全監測、監控設備的工作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對傳感器數量、安裝地點、報警濃度、復電濃度,斷電裝置安裝地點,斷電的范圍和電源線及控制范圍等作出明確規定。
2、應安裝斷電儀的地點,開工前3天由施工連隊與監控室聯系由監控室下達通知單,監測工準備和調試所需斷電裝置,生產連隊準備連鎖開關、連鎖線,安裝前一天生產連隊與巡檢員具體聯系,安裝期間積極協助、緊密配合。凡因工作失誤影響斷電儀安裝、運行、影響采掘面正常開工者,將追究其責任。
3、斷電裝置由監測工安裝,連鎖開關到斷電設備部分由生產連隊負責,斷電線由生產連隊安裝,由巡檢員、生產連隊電工現場共同檢查測試瓦斯電閉鎖情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方可開工,否則不得生產。
4、采掘完工或搬家,不需要斷電裝置時,生產連隊提出申請,經安全科、通風科批準,下拆機通知。拆機通知單自停止采掘當天必須下達,監控室接通知后2天必須拆除,凡因延遲不下通知單和不及時組織拆機造成裝置丟失損壞的將追究責任。
5、工作面掘進或回撤時,生產連隊負責正常監控系統設備的移動,由于不及時或不按規定執行造成損壞的將追究其責任。
三、瓦斯電閉鎖試驗
采掘工作面瓦斯電閉鎖實驗,簡稱斷電實驗,由瓦檢員、生產連隊電工和巡檢員共同在現場完成,每7天進行一次測試,并詳細填寫斷電實驗記錄,列入日常檢查范圍。
四、安全監控系統發生故障處理期間安全技術措施
當安全監控系統發生故障時,各職能科室、調度指揮人員和值班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五、日常維修、維護、標校
1、監控室巡檢員要做好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日常檢修工作,杜絕裝置帶病運行。
2、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采掘工作面斷面裝置進行日常維護和標校,從地面中心站到井下分站的主傳輸電纜每月必須全面檢查一次,發現電纜吊掛不整齊有破損,連接裝置連接不好等要及時處理。
3、斷電儀、分站、探頭必須定期標校,及時排除故障,糾正誤差,提高斷電裝置運行的完好率和準確率。
4、采掘連隊對礦規定轄區的監測監控、監視、通信裝置和傳輸線負有日常維護及保護的責任,特別是掘進打炮和超前支護,必須保護好監測、監控設備和傳輸線,防止壓斷和擠壞。
5、瓦斯員、采掘連隊電工必須隨時掌握斷電裝置運行狀態,對可能影響斷電裝置完好因素,要及時排查,匯報監控室。
6、瓦斯涌出量出現異常的工作面監測管理要有針對性管理措施,包片領導、包片管理人員、隊組必須經常檢查落實,及時排查隱患。
7、監控室負責瓦斯探頭的標校,標校期為7天,并建立臺帳。分站的標校由巡檢員進行,周期為一個月。
六、監控中心站管理
1、中心站計算機嚴禁使用監測系統軟件和非專用數據拷貝軟件,否則按嚴重“三違”處理。
2、中心站必須配備二臺主機,一臺工作,一臺備用,并配有打印機。中心站計算機電源,必須經在線式不間斷電源供給,當外供電源突然中斷時,備用電源必須能夠保持主機正常工作2小時。
3、中心站必須配備合格的避雷裝置,防止雷擊損壞監控系統事故發生。
4、中心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負責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正常運行的維護與管理工作,并保證系統入網點的安全監測、監控數據及時、準確、有效地傳送至上級監控中心。
5、值班人員認真監視電腦屏幕所顯示的各監測點變化情況,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運行狀態,負責打印報表。
6、接到報警(或斷電)信號后,應立即通知調度室,查明原因,并按規定程序上報監控負責人,處理結果應及時上報并做好詳細記錄備案。
7、監控室主任對當日獲得的信息進行分析整理,寫出主要情況、問題及時處理意見以及監測日報表,送安全礦長、生產礦長、通風科長和安全科長審閱,報告的主要內容及處理意見報送礦安全科。
8、值班人員及時接收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電子郵件或各種文件、指令、通知書等要及時通知礦值班領導,并就處理情況每半小時上報一次,若情況消除的只報送結果。
9、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或出現無信號、無數據、瓦斯超限等重大隱患,應立即通知調度室,并按規定程序上報,處理結果要及時上報上級監控中心,并詳細記錄備案。
10、監控室的數據必須保存一年,對井下事故的記錄應拷貝并長期保存。
11、按時報送安全監控系統報表。
監控室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監控系統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能正常和安全地發揮其防控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監控實行24小時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操作。
二、無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監控室,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觀訪的',須經保衛科領導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三、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四、不準在監控室內使用違章電器,不得隨意擺弄機器設備。
五、監控值班員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內的內容。
六、當監控發現到有可疑人員、車輛或事件時,應立即通知保衛科人員和相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七、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要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保衛科。請專業維修部門及時維修。
八、保持設備和監控室內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的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行。
監控室管理制度14
一、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二、電視監控室禁止如下行為:
1、會客;
2、無關人員隨意進入和觸動、使用設備;
3、使用接警、指揮通信設備撥打無關電話;
4、隨意改變、調整和移動監控設施設備;
5、使用大功率和強磁場電器;
6、違規操作或利用監控設備(包括電腦)從事與監控無關的事情;
7、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監控室的設施、設備、器材、工具、技術說明書和其他檔案資料、辦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8、大聲喧嘩和各類娛樂活動;
9、吐痰、吸煙、飲酒、使用明火、做飯或吃飯等;
10、存放各種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蝕、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1、堆放雜物和私人物品。
12、隨意亂配亂丟鑰匙等。
三、電視監控室應及時做好登記:
1、交接班登記;
2、配備物資物品用具登記;
3、各級各部門檢查記錄登記;
4、故障排除登記;
5、查詢情況及外來人員觀訪登記等。
四、保持監控系統正常運行的良好環境。室內要保持整潔、肅靜和空氣流通,設備上不準有灰塵;室內溫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相對濕度小于85%,特別要避免潮濕。
五、未經保衛處領導批準,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運行。
監控室管理制度15
一、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發現事故、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巡邏崗或離事故區域最近的安管員趕往現場,并即時通知上級領導。
二、愛護和管理好各項設備,早班接班后半小時內負責對設備進行清潔擦拭,監控室內的所有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嚴禁動用;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維修,或通知相應的責任單位人員進行維修并向領導報告。
三、接值班電話時必須規范用語、語言清楚、態度和藹可親;接到職責外的報警求助,不允許簡單拒絕,應立即通知上級領導,盡量提供幫助。
四、不得擅自脫崗,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按規定時間交接班,
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向接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五、嚴禁在監控室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書、看報、打私人電話、玩游戲、聽音樂等;不得在監控室內會客或進行娛樂活動;按照相關規定詳細、規范地做好值班記錄,不得在值班記錄本上亂寫亂畫。
六、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填寫《監控查看審批表》,必須經安管部領導簽字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七、保持監控室干凈整潔,禁止帶零食進入室內,監控室內不準吸煙,亂丟紙宵雜物以及大聲喧嘩,水杯應放置在遠離電器設備的地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八、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值班電話接、打私人電話;對講機應時時保持電量充足與信號暢通。
九、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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