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市場管理制度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市場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市場管理制度1
為保障太西社區便民市場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制定便民市場日常經營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內容包括:
一、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在店、攤位內亂拉電線,不得使用煤氣及其他非經營性電器設備。
二、經營戶應當確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計量、價格、環保、衛生、安全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三、進入市場銷售的商品應當具有廠名、廠址、合格證等標識以及有關質量標準的證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食品類商品標注生產日期,有效期和保質期。
四、經營戶應當經常對自身商品質量進行檢查,對變質、損壞商品應立即撤柜、撤攤,并做好商品退市的臺帳記錄。
五、經營戶應當嚴格按照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不得超范圍經營,不得在店外、攤外經營。
六、經營戶必須保證計量設備完好、準確,應定期對計量器具進行檢查,嚴禁短斤缺兩。
七、經營戶應當保持所經營的店面、攤位衛生狀況良好,定期做好清潔工作。店面、攤位及其附近必須做到無積水、無垃圾。
八、經營戶所經營的.商品應當擺放整齊,不得超過陳列臺面,不得店外設攤,攤外設攤。
九、經營戶應當做好防蟲、防蠅、防蚊、防鼠工作。
十、經營戶應當對門前實行三包,不得隨意將垃圾扔到過道等市場公共場所。
十一、經營戶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管理人員的衛生檢查,并服從管理。
十二、經營戶及消費者應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根據市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在規定的場所有序停放車輛。
市場管理制度2
1、制訂銷售策略:根據公司市場戰略與市場銷售目標,結合所掌握的市場信息進行市場預測,制訂市場拓展目標、銷售策略與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并指導銷售代表,完成銷售、回款與市場目標。
2、銷售體系管理:根據公司銷售策略,建立維護公司的銷售網絡與渠道管理體系,通過系列市場推廣活動,營造市場環境,提升公司與產品品牌,支撐公司產品銷售的增長;
3、銷售業務管理:根據客戶需求與公司營運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戶訂單,跟蹤生產、計劃、庫存、發貨執行、客戶資信與回款等情況,完成銷售服務。
4、客戶關系管理:通過客戶拜訪、客戶培訓和推動客戶意見、建議與投訴的處理等服務活動提高客戶滿意度,建立、鞏固均衡的客戶關系平臺,逐漸滲透終端客戶,掌握最終消費群體。
5、市場信息分析:通過一線銷售代表收集市場信息,如:客戶、產品、競爭對手等,并進行統計與分析,及時向公司市場、研發等部門反饋,推動快速響應。
6、費用管理:根據公司費用政策,指導下屬了解銷售重點,評估客戶資源需求,制訂預算使用計劃,確定費用開銷方式,合理協調、分配公司資源,并審核費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產出比。
7、部門內部管理:根據公司經營方針和部門業務需要,合理設置部門組織結構和崗位,優化業務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開發和培養員工能力,對員工績效進行管理,提升部門工作效率,提高員工滿意度。
大區經理崗位職責:
1、分析市場狀況,正確作出市場銷售預測報批;
2、擬訂年度銷售計劃,分解目標,報批并督導實施;3、根據中期及年度銷售計劃開拓完善經銷網絡;
4、根據網絡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配備;
5、匯總市場信息,提報產品改善或產品開發建議;6、洞察、預測渠道危機,及時提出改善意見報批;
7、把握重點客戶,控制70%以上的產品銷售動態;8、關注所轄銷售人員及經銷商的思想動態,及時溝通解決;9、參與所屬區域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同;
10、組織建立、健全客戶檔案;11、指導、巡視、監督、檢查所屬市場的各項工作;
12、向直接下級授權,并布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議。
14、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并對其作出工作評定;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直接下級的工作崗位,報批后實行并轉人力資源部備案;
16、負責本區域市場銷售人員任用的提名;
17、負責制定銷售區域的工作程序,報批后實行;
18、負責區域銷售部門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檢查;
19、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按照程序執行;
2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作出裁決;
21、每周定期組織例會,并參加公司有關銷售業務會議。
22、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領導責任:
1、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
2、對所屬區域銷售網絡建設的`合理性、健康性負責;
3、對所屬區域確保經銷商的信譽負責;
4、對所屬區域確保貨款及時回籠負責;
5、對區域銷售指標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負責;
6、對所屬區域銷售給公司造成的影響負責;
7、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8、對所屬區域銷售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9、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10、對區域銷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業秘密的安全負責。
主要權限:
1、有對銷售部所屬員工及各項業務工作的管理權;
2、有向營銷總監報告的權力;
3、對篩選客戶有建議權;
4、對重大促銷活動有現場指揮權;
5、有權對直接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8、對直接下級有獎懲的建議權;
9、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有考核權;
10、一定范圍內的經銷商授信額度權;
11、有退貨處理權;
12、一定范圍內的銷售折讓權。區域經理
1、負責產品的市場渠道開拓與銷售工作,執行并完成公司產品年度銷售計劃。
2、根據公司市場營銷戰略,提升銷售價值,控制成本,擴大產品在所負責區域的銷售,積極完成銷售量指標,擴大產品市場占有率;
3、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實時把握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的服務
4、根據公司產品、價格及市場策略,獨立處置詢盤、報價、合同條款的協商及合同簽訂等事宜。
5、動態把握市場價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場分析及預測報告。
6、協助經銷商維護和開發及完善專賣店系統。
7、收集一線營銷信息和客戶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售后服務、等提出參考意見。
8、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銷售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五服裝規范
著裝規定:
1、工作期間,公司要求員工穿統一工作服,女性身著統一職業裝;男性穿西裝打領帶,夏季要求身著白襯衣深色西褲(領帶)。
2、上班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儀容要求:
1、工作期間,員工應注意自己儀容。女性要求淡妝,并梳齊頭發,男性頭發不能蓋耳,至少每月理發一次,勤洗頭、頭發應梳理整齊,不凌亂,不留胡須。
2、所有員工應每天打掃衛生后將鞋面擦干凈,上班期間應保持鞋面無污物、灰塵。
3、員工應隨時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時講究禮儀,謙虛寬容,時刻保持微笑。
4、所有員工工作期間衣著必須保持整潔,無污物,衣服應熨燙整齊。
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銷售人員自己打卡簽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時間標準:以標準時間為準。要求每位銷售人員均核對自己的時間。
4、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著裝整齊,儀容儀表于會前整理好,不規范者不得參加晨會。5、調休、請假需提前一天經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備考勤。
6、請假1天以內由上級主管負責人簽字批準,2天以內由銷售總監簽字批準。3天以上需總經理簽字批準(總經理不在由副總經理批準)。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否則按照曠工處理。月底核算,扣發請假日工資。
7、休假按公司制度調整年休,具體參照<公司規章制度>
8、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銷售部上班時間做如下規定:
市場管理制度3
一、市場推廣工具
1、廣告:電視,報紙等。
2、促銷:贈送小禮品、優惠打折等。
3、直復營銷:網絡、電話等。
4、公共關系:親朋好友、物業等。
二、市場推廣原則長遠規劃短期計劃近期策劃
三、市場推廣策劃流程圖
1、確定目標客戶
2、確定目標
3、設計內容
4、選擇渠道
5、制定市場整體推廣預算
6、衡量結果
7、組織及管理整體市場推廣工作
四、公司廣告宣傳管理規定
1、廣告宣傳由企劃部負責
2、廣告宣傳業務工作內容構成
(1)起草廣告宣傳方案
(2)向公司內部征集廣告創意,并對各種創意進行評價和選擇。
(3)、與廣告公司進行交涉,聯系廣告制作業務(限廣告牌)。
(4)廣告效果的測定與檢驗。
(5)市場調查
(6)各種用于有獎營銷,展示會。慶典的紀念品,贈品和禮品的設計制作,選擇與購買。
3、廣告宣傳必須有計劃地進行,廣告實施分為兩種
(1)定期廣告,一年若干次。
(2)臨時廣告。
4、原則上采用下列廣告媒體。如采用其它媒體,需經過總經理批準。
(1)電視、電臺
(2)網絡
(3)宣傳傳單、報紙、雜志
(4)交通廣告、廣告牌、霓虹燈
(5)掛歷、毛巾、傘等小禮品
5、廣告宣傳費原則上不得超過經費預算的`范圍(另定),特殊情況下,須經總經理批準。
6、廣告效果主要反映在營業額上,其次多方面測評。
7、努力與廣告業者搞好關系,增進相互了解。
(1)各種媒體
(2)廣告代理商
(3)印刷業者
(4)紀念品
(5)贈品及獎品生產者
(6)其它關系者
市場管理制度4
一、為加強時常調查工作
確切把握市場動態,為確定營銷政策提供依據,提高營銷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二、市場調查
是指在本公司為客戶服務過程中,對服務觀念,行業營銷動向及營銷政策等進行調查、統計、分析和解釋說明。
三、市場調查分類
1—1、定期調查:每年12月底前確定下年度的調查項目和具體方案。
1—2、臨時調查:
1—3、資料收集:
四、市場調查方式
1、對小區戶主進行抽樣書面調查,征詢對行業質量要求及服務當面的意見,然后根據反饋資料寫出分析報告。
2、組織人員進行客戶訪問,每年進行一次,訪問結束,填好客戶訪問登記表并寫出書面調查報告。
3、營銷人員應利用各種與客戶接觸的機會,征詢客戶意見,收集時常信息,寫出書面匯報。
4、搜集客戶日常來電,進行分類整理,需要處理的問題及時反饋。
5、不定期召開客戶聯誼會,交流行業信息,反映對行業的'意見及所需求情況。
五、市場調查的對象范圍
1、市場占有率調查。
2、客戶成交動機或理由調查。
3、客戶反映意見調查。
4、客戶對本公司評價(知名度)調查。
5、客戶類型收入狀況調查。
六、實施市場調查,需要注意下列問題
1、制定通俗易懂,易于填寫調查問卷或調查表。
2、確定科學易行的統計、分析方法。
3、組織培訓調查人員。
4、確定適宜的調查期限,費用預算。
七、調查資料應視下列方法進行整理、統計、分析、解釋和說明
1、將調查卡或調查資料依調查目的予以分類統計。
2、將統計調查資料與下列原有資料進行比較分析。
市場管理制度5
1、市場業務員同其他員工一樣一天三次點名。早晨中午下午
2、每天填寫業務匯報單,每周有業務匯報總結、業務計劃。
3、上班期間不允許辦私事,有事請假或匯報,經領導同意批準方可。
4、需要宴請客戶,必須申請匯報,不能先斬后奏,憑正規發票報銷。
5、業務洽談期間不允許不經匯報批準承諾業務以外事情。
6、業務洽談成功后,不準許吃、拿客戶或私自交往,有事匯報經批準公事公辦。
市場管理制度6
為加強xx城區便民市場管理,方便群眾生活,滿足市民生活 需求,根據《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和《陜西省衛生城 市標準》等有關規定,結合xx城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設置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疏堵結合、便民利民的原則,以不影響市容、
不影響交通、不污染環境、方便市民生活為前提,按照控制規模、 壓縮品種、限時定點的要求,在城區部分居民聚居區和小街(巷) 統一規劃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便民市場,解決部分下崗失業人員 就業謀生和農民進城賣菜難的問題,緩解城區市場規劃建設先天 不足給市民帶來的生活不便,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務、滿足廣大
市民群眾的日常生活需要。
二、管理責任
對在xx城區設置的'臨時便民市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辦事
處是轄區各臨時便民市場的管理責任單位,負責搞好轄區內臨時 便民市場的綜合整治,抓好規范運營,強化日常監管,確保轄區 各便民市場達到干凈衛生、經營有序、車輛停放整齊,市場周邊
市容環境衛生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暢通的管理目標。
三、設置期限
城區所有臨時便民市場的過渡期均暫定為兩年。
在過渡期間,
2 根據城市發展和市場配套建設的進展情況,對需要撤銷的臨時便 民市場予以撤銷或取締,在撤銷或取締時,市場內的各類經營戶
應無條件服從。
四、申報程序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所需設置的臨時便民市場由市場所屬的辦事處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設置報告。
2按照便民市場設置原則,辦事處必須建立和完善臨時便民市場管理機構、制度,使市場設置布局合理化。
五、管理標準
定位標識
經批準設置的臨時便民市場必須明確標識,
統一掛牌劃線,
在各便民市場出入口設置統一規格的市場標識牌,
確定市場內各類產品(商品)的經營區域,合理設置市場攤位,
劃行歸市,并對各經營區域施劃明顯的標線(黃色)
,注明 經 營 范 圍、經 營時 間、
管理單位
(部門)
責任人姓名、
監督電話等內容,
便于群眾監督。各類經營戶要在指定的區域內按要求經營,禁止 超越界限擺攤設點或流動經營。
市場管理制度7
一、日常管理內容
1、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考勤制度,每日外出須先到公司報到。如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簽到,須在前一天下班前報公司行政,逾期不補。
3、上班時必須穿戴整潔,女職員不許穿拖鞋。
4、因陪客戶等工作需要在餐廳用餐,須提前報批,憑書面用餐單用餐,不許先做后報。
5、如客戶到公司,不許在會議室以外場所和客戶溝通。
6、注意禮貌用語,接電話先說“您好,百鋢文化”。如無緊急事情不許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時間不許超過三分鐘。
7、每周五下午四點公司進行內部培訓,所有人員不得遲到。
8、補休、事假必須提前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嚴禁先休后報,病假必須出示醫生假條。
8、有事補休要將手上工作事宜交待給指定同事,重要活動期間不許補休。
10、完成公司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資料管理內容
1、市場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和接觸的資料包括:宣傳冊、基本情況介紹、營銷手冊、傳真、協議書、合同副本、客戶檔案、記事本、人員銷售記事卡、各種報表、銷售報告表等等。
2、資料可分為經營表格類,宣傳資料類,協議、合同類,業務通信類,內部通知、啟事、文件類,客戶檔案類,和其他。
3、客戶檔案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地址、背景、生日、個人愛好、拜訪次數、拜訪結果、需求等。
4、公用資料、不涉及保守商業機密的資料,如內部報表、宣傳冊等,由銷售人員領取、使用和保管;合同書、協議書等文件由行政部保管,本部門人員查閱在當天必須歸還,不得帶出辦公室。
三、合同管理
1、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采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2、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匯報業務進程及具體情況。合同簽訂后將原件交公司存檔。
市場管理制度8
物業清潔保養是物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是體現物業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高質量的物業清潔保養為業戶提供整潔、舒適、優美的工作環境與生活環境。而且,物業通過清潔保養,可以延遲和減緩物業裝飾物表面自然老化及人為磨損,保護物業的裝飾材料,延長物業再裝修翻新的周期,既經濟又能保持物業美觀。
在XX農貿市場,我們將對XX農貿市場的環境衛生提供高標準的服務,努力營造一個舒適、整潔、明亮的居住、辦公和經營環境.
1.環境衛生管理主要任務和組織結構
(1)環境衛生管理的'主要任務:
a.負責XX農貿市場內公共部位的保潔,使其達到標準的清潔要求;
b.負責制定清潔設備和清潔用具的采購,合理掌握清潔費用的支出;
c.負責對清潔員工的業務培訓,使他們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d.負責接受客戶的委托清潔業務。
(2)組織結構
(3)12小時保潔制度
XX農貿市場實行12小時兩班組保潔制度,早晨7:00上班直至晚上19:00時下班。以保證XX農貿市場的衛生達到要求,每日的衛生全面清掃在XX農貿市場人流低谷時和下班時進行,盡量減少對業戶的影響。
2.垃圾分流
在狠抓環境管理和培養業戶環保意識的基礎上,我們將對垃圾實施“三化”管理,即垃圾收集袋裝化、垃圾回收資源化、垃圾處理無害化,從而實現有效的垃圾分流。
(1)垃圾收集袋裝化:垃圾收集,統一采用垃圾袋進行袋裝。
(2)分類功能的垃圾箱。
(3)垃圾回收資源化:通過垃圾箱,從中分撿出可回收物品進行回收利用,避免資源浪費。
3.殺蟲滅鼠
殺蟲滅鼠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主要消殺對象是老鼠、白蟻、蒼蠅、蟑螂及蚊子。
(2)花錢買安全,可聘請專業隊伍進行消殺工作。
(3)專業消殺公司應出示營業執照許可證,保證所用藥物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對人體不構成為危害。
(4)雙方簽訂合同,明確各自的責任、義務、消殺范圍、要求和標準。
(5)定期進行二次防滅蟲藥、三次防滅鼠藥的工作,如發現或出現問題,消殺公司應保證隨叫隨到隨殺。
(6)實行重點防治,配電房、倉庫等等部位以防鼠為主,其他設施和場所以殺蟲為主。
(7)殺蟲滅鼠工作通常安排在下班后或節假日進行。殺蟲滅鼠實行施工記錄卡管理,做好簽字驗收工作。
(8)對由市、區愛衛會等部門布置的除四害活動或專項檢查工作予以配合。
市場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月薪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月薪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年終雙薪、年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月薪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占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占月工資的30%。
1、 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范圍,在此范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 月薪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 月薪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 月薪支付日
1、月薪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 月薪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月薪中扣除。
第二章 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 初任工資
1、 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月薪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公司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后確定。
第二條 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 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 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于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 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范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并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于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干。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 銷售人員月薪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 月薪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
第三章 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 公司視員工的工作表現于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 因試用期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 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后工資調整的;
3) 對公司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準的。
第二條 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匯總,交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五條 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核匯總。調動核準程序按()文件灰頂執行。
第六條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月薪格:
1、 錄用不滿一年;
2、 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 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 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 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月薪格者。
第四條 提薪標準
第四章 月薪保密管理
第一條 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月薪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月薪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 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月薪,不評論他人月薪,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 各級人員的月薪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月薪,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月薪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吐露本身月薪或評論他人月薪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 月薪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市場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貿市場的食品衛生管理,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活動的農貿市場。
第三條農貿市場的舉辦者(以下簡稱市場舉辦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規范規定,承擔農貿市場的食品衛生管理職責。
市場內從事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生產、加工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進場經營者)應保證所生產、加工或經營食品的衛生安全,其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本規范的規定。
第二章農貿市場的衛生管理要求
第四條農貿市場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衛生審查,審查合格的予以公告。衛生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一)農貿市場的選址、建筑、衛生設施和設備情況;
(二)攤位布局情況;
(三)農貿市場衛生管理機構和衛生管理員情況;
(四)衛生檢驗設備和人員情況;
(五)衛生管理制度制定情況;
(六)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五條農貿市場的選址和衛生防護距離應符合衛生要求,不得有影響食品衛生的污染源。
第六條農貿市場的建筑和設施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備與食品衛生要求相適應的給排水設施;
(二)采光和照明設施符合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的需要;
(三)有防塵、防蠅、防鼠和垃圾收集設施;
(四)市場的地面應當平整結實、易于沖洗、排水通暢。
第七條為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區域的食品攤位設置要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合理劃定功能區域,分類設置攤位,并在不同區域作明顯標示。攤位分區和分類的要求如下:
(一)食品經營區域與非食品經營區域分開設置;
(二)經營鮮活畜禽、水產的區域與其他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區域隔開,相互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三)生食品攤位與熟食品攤位分開;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攤位相互分開;
(四)經營餐飲服務應設置在專門區域,并相對集中;周圍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圍內不得經營鮮活畜禽。
第八條農貿市場應指定一名負責人為農貿市場食品衛生責任人,負責本規范的貫徹實施;并配備專職食品衛生管理員,負責按照本規范第三章、第四章的要求,對進入農貿市場的食品和農貿市場內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檢查。食品衛生負責人和食品衛生管理員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
食品衛生管理員的數量應當與農貿市場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數量相適應。
第九條農貿市場應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和檢查制度。制度的`內容應包括以下方面:
(一)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和經營條件審查制度;
(二)對進場食品的檢查和防止假冒偽劣食品進場管理制度;
(三)日常食品衛生檢查制度;
(四)食品衛生違規處理制度;
(五)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十條農貿市場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配備的快速檢測設備和人員能夠開展對可疑受農藥或其他污染物污染的蔬菜、農副產品、食品原料和食品進行快速抽樣檢測。
第十一條農貿市場內應當配備衛生保潔人員,保證市場內的環境清潔,維護市場內衛生設施與設備正常使用。
第十二條農貿市場應設立食品衛生知識宣傳公示欄,建立食品衛生公示制度,公布食品衛生檢查、檢測情況,對檢查、檢測不合格的食品及進場經營者應在公示欄公告。
第三章市場舉辦者的食品衛生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市場舉辦者應當做好市場食品衛生管理工作,維護好市場的設施、設備和環境衛生,對市場所生產、加工和經營的食品進行檢查、指導。
第十四條市場舉辦者應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經營條件進行審查,建立進場經營者的衛生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市場舉辦者應當與進場經營者簽訂食品衛生保證協議書,約定違反本規范的責任,加強對進場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十六條市場舉辦者應對所有進場的食品進行檢查,對可疑受污染的食品進行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銷售。
第十七條市場舉辦者及其食品衛生管理員應當每天對進場經營者的食品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記錄。檢查和記錄的內容有:
(一)是否按本規范第二十條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及經營內容與許可范圍是否一致;
(二)經營人員是否按規定接受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三)是否根據本規范第二十一條規定落實進出貨臺賬制度;
(四)禽畜肉類是否經過獸醫衛生檢疫,并查驗檢疫證明與肉類數量是否相符;
(五)食品進貨是否按本規范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進行索證;
(六)生產、加工或經營過程是否符合本規范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的衛生要求;
(七)是否有本規范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尤其要對食品加工、經營中使用的原料進行檢查,防止使用非食用物質或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原料;
(八)是否有其他違反市場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行為。
第十八條市場舉辦者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督促進場經營者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對懷疑有本規范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應及時向當地衛生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對發現有本規范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應立即對該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市場舉辦者應負責處理涉及食品衛生問題的群眾投訴,主動向衛生行政部門舉報進場經營者違反《食品衛生法》的行為,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調查處理市場內的食品衛生違法案件。
第四章對進場經營者的食品衛生要求
第二十條進場經營者按照規定需要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其從業人員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并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第二十一條進場經營者應建立進出貨臺帳制度,臺帳中應注明所銷售食品的來源、數量、保質期,并定期查驗所銷售食品的保質期限。
第二十二條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定型包裝食品及加工半成品的進場經營者均必須持有產品生產者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及產品檢驗合格證或檢驗結果報告單。
顧客需要了解產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的,銷售者必須保證能夠提供。
第二十三條經營定型包裝食品的,所銷售的食品包裝、標識應當真實,符合食品標簽、標識的衛生要求;經營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具有衛生部頒發的該產品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
第二十四條在農貿市場進行食品現場生產、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固定的地點并具備可封閉的獨立場所。場所的大小應滿足相應食品加工經營所要求的洗滌、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銷售所需要的面積;
(二)具備食品加工、經營所要求的給排水設施和洗滌、加工、冷藏和防蠅、防蟲設施;
(三)加工工具及食品容器清潔衛生,食品容器存放應當設置臺架,不得著地放置;
(四)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上崗,保持個人衛生,工作期間不得佩帶首飾、留長指甲和涂指甲油;
(五)使用新鮮和清潔及色、香、味正常的原材料,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和非食品用添加劑;
(六)營業場所和周圍地區的環境衛生,每日清除污水、垃圾和污物;
(七)其他為保證食品衛生所必須的設施和條件。
第二十五條生產、加工直接入口食品除符合上條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一)制作肉、奶、蛋、魚類或其它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熟食品的,應當燒熟煮透,生熟食品隔離;隔夜熟食品必須徹底加熱后再出售;
(二)散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有清潔外罩或覆蓋物,使用的包裝材料應當清潔、無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散裝食品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三)具備食具清洗、消毒條件或使用一次性使用餐具;
(四)餐具和切配、盛裝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嚴格進行清洗、消毒。
第二十六條經營鮮活產品應具備能夠保持產品鮮活的設施和條件。
第二十七條農貿市場禁止生產、加工和經營下列食品或當作食品的物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過期、變質、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
(三)使用了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高毒農藥或使用農藥后尚未超過安全間隔期采摘的蔬菜、水果;
(四)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包括野味)以及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六)河豚魚、野蘑菇等有毒動植物及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
(七)死的黃鱔、甲魚、烏龜、河蟹、蟛蜞、鰲蝦及死的貝殼類水產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產品;
(八)用污穢不潔或者被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容器、包裝材料盛裝的食品;
(九)無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份等商品標識的定型包裝食品和超過保存期限的食品;
(十)《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的其它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市場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貿市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集貿市場,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市場登記的下列農副產品市場、日用工業品市場和綜合市場:
(一)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100個以上的室內市場;
(二)占地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200個以上的室外市場;
(三)設在地下建筑內的市場。
其他集貿市場結合當地實際參照執行。
第三條 集貿市場嚴禁經營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條 集貿市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辦單位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助,消防監督機構實施監督。
第二章 消防組織
第五條 集貿市場主辦單位應當建立消防管理機構;多家合辦的應當成立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的防火領導機構,統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 集貿市場的負責人為該市場的防火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
(一)與參與市場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簽訂《防火災全責任書》;
(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電等防火管理制度;
(三)組織防火人員開展消防檢查,整改火險隱患,制定緊急疏散方案;
(四)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制定滅火預案,開展滅火演練;
(五)負責市場內滅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六)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人員疏散,保護火災現場。
第七條 各類集貿市場應當建立義務消防隊。下列集貿市場,應當配備專職防火人員:
(一)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1000個以上的室內集資市場;
(二)占有地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20xx個以上的室外集貿市場;
(三)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100個以上的地下集貿市場。
規模小于上述市場的其他集貿市場,可設兼職防火人員,有條件的可設專職防火人員。
第八條 下列日用工業品市場及綜合集貿市場,應當建立不拘形式的專職消防隊。一時難于具備條件的,應當采取臨時有效應急措施。
(一)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20xx個以上的室內市場;
(二)占有地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攤位4000個以上的室外市場;
(三)建筑面積20xx平方米或者攤位200個以上的地下市場。
第九條 集貿市場內應當實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邏檢查制度。
第十條 集貿市場內的各類人員,應當接受市場主辦或合辦單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攤位經營人員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參加義務消防組織及撲救火災的義務。
第三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十一條 所有新建、擴建、改建及室內裝修的集貿市場,其防火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規定,并報當地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工程竣工后,應當經消防監督機構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主辦單位和經營者如需改變建筑格局或使用性質,應當事先報經當地消防監督機構審核批準。
第十二條 凡在城鎮搭建室外集貿市場的,主辦單位或合辦單位應當事先將其選址及占用場地等情況,報經當地消防監督機構實施防火審核。
第十三條 室外搭建的集貿市場,其頂棚應當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
第十四條 室外集貿市場不得堵塞消防車通道和影響公共消防設施的使用;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倉庫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場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十五條 室外集貿市場在高壓線下兩側5米以內,不得擺攤設點。
第十六條 集貿市場要按商品的種類和火災危險性,劃分若干區域,區域之間保持相應的安全疏散通道。
第四章 用火用電防火管理
第十七條 集貿市場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部位或區域,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煙火標志。
第十八條 集貿市場內的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安裝規范的要求。
第十九條 集貿市場內經營者使用的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統一由主辦單位托具有資格的施工單位和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
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
第二十條 集貿市場營業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消防用電分開設置。
第二十一條 室外集貿市場不應設置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第二十二條 集貿市場內的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配電箱應當用非燃燒材料制作。
第五章 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及管理
第二十三條 集貿市場內的.營業廳、辦公室、倉庫等用房,應當按照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規定,由主辦或合辦單位負責配備相應的滅火機具。
第二十四條 集貿市場建筑物內的固定消防設施的維修和保養,由集貿市場產權單位負責。
第二十五條 專職或義務消防隊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裝備,由集貿市場主辦單位配備。
第二十六條 各攤位應當在市場主辦或合辦單位的組織下,配置相應的滅火機具,并掌握使用方法。
第二十七條 公共消防設施、器材,應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明確專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公共消火栓圈入攤位內。
第二十八條 集貿市場應當配備基本的消防通訊和報警裝置,一旦發生火災能做到及時報警。
第六章 獎懲
第二十九條 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場主辦或合辦單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消防監督機構予以表彰、獎勵。
第三十條 違本辦法規定的,按照有關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場管理制度12
一、工作原則
1、以公司信譽、利益為出發點,市場為導向、客戶為中心。
2、誠實守信、品德高尚、熱誠服務、勤奮努力、團隊精神、開拓創新。
二、工作范圍
1、公司市場開拓。
2 、客戶信息管理。
3、市場調研,開發方案的制定,安排實施。
三、管理范圍
1、完善市場管理制度。
2、業務員日常業務活動的指導、招聘、培訓。
3、營銷網絡的維系,拓展。
4、業務員業務行為與業績的考核。
市場部人員崗位職責
一、部門經理崗位職責:
1、守國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管理部門,協同全體員工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
3、按期對員工進行培訓、案例分析;
4、指導監督市場部主管抓好小區管理;
5、鞏固已開發小區的同時開發新小區使工作有延續性;
6、重點落實團購裝修合作事宜;
7、重點落實大型房產公司樓盤的樣板房合作事宜;
8、準確掌握市場動向、分析市場發展及時定位市場的航向;
9、分析競爭公司優勢并及時總結出應對方案,及時反饋給公司;
10、逐步建立房產、建材、裝修等市場部門共同合作的網絡;
11、協調設計師、施工隊、企劃公司各職能部門共同發展名門世家品牌
12、監督促進協調各小區施工隊及工程部的關系,堅守第二營銷陣地;
13、管理部門同時協助市場部主管、開發項目負責人同業主洽談,擴大市場的整體業績;
14、以名門世家品牌為核心發展開拓加盟店及直營店發揮品牌效益;
二、市場部主管崗位職責:
1、遵守法律制度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協助部門經理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
3、各小區合作方式的起草協議書的落實;
三、市場部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1、遵守國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協調部門經理、市場部主管、開發項目負責人開展工作并為其提供服務;
3、日常工作管理;
四、營銷人員管理辦法:
1、家裝顧問每日下午應將當日業務情況以日報表方式向上級主管匯報,并根據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
2、高級家裝顧問(開發項目負責人)每周日應整理本星期區域業務進展和完成情況。分析原因,以書面方式向上級主管匯報,并根據情況調整業務戰略。
3、家裝顧問不得回答客戶的專業性問題。
4、家裝顧問不得隨意答應客戶任何的實質性要求。
5、家裝顧問對公司及保障性應實事求是,不得夸大。
6、員工應遵紀守法。
7、根據上級指定分配的工作與職責,接受上級指導。
8、尊重同事的職責,本著分工合作精神,互為聯系,力求配合。
9、公司的宣傳資料除正常運用外,不可另作它用。
10、應保持個人儀表,衣著。
11、在外進行業務期間,不得私自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其它工作。
12、確保業務機密。
13、不得積壓任務。
14、善盡職責,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有損公司的危險及損害。
15、對每一問題多思考、努力貢獻智能。
16、維護公司權益與信譽。
17、根據平時實際情況,提供合理化建設。
18、反饋信息應力求稱謂、數字準確無誤。
五、營銷人員職責:
1、認真遵守執行上級主管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按時報到,接受上級主管當天的工作安排。
2、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情禮貌地與客戶溝通,不得兼做其他公司的業務。如有發現者扣除全部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3、積極完成公司下達的個人經營指標,保證信息的.有效。
4、努力配合設計師對業務信息的反饋與跟進,參與談單,提高簽單率。
5、負責公司對外廣告宣傳,對外發放公司宣傳資料,提高公司知名度。
6、不得用任何方式購買業主電話單,不得用電話或其它形式騷擾業主,一經發現罰款100元—200元(暫不實行)。7、積極幫助客戶做力所能及的事。
六、項目開發負責人(高級家裝顧問)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及公司的規章制度;
2、每一位高級家裝顧問都應具有高度的職業道德及敬業精神,在小區內時刻維護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不得泄露公司機密;
3、每一位高級家裝顧問必須把每日搜集到的客戶名單及客戶與設計師溝通的情況如實上報給市場區主管。
日常工作管理:
為了加大管理力度,保證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完善市場部內部管理制度的規范化,使制度更加明朗化,特制定以下條例,以此來約束并提醒全體員工自覺遵守。
一、日常行為準則:
1、每日按時上班報到,遲到者罰款10元/次,連續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底薪;
2、有事需向部門經理請假,無故不到崗者,視曠工處理,10元/次,連續累積3次以上者給予500元處罰;
3、衣裝整潔,保證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及精神狀態上崗,違者5元/次;
4、每星期五上午業務人員自覺準時返交“市場部周總結表”及每月月底每位員工的述職報告,不按時上交者50元/次;
5、每星期五上午必須按時參加部里組織召開的周例會,無故不到崗者視曠工處理;
6、有事情向部門經理請示,擅自做主造成公司利益損失后果自己承擔,視情節輕重予相應的處罰,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7、辦公區域內大聲喧嘩,嘻笑打鬧,不注意言談舉止,損壞公司形象的10元/次;
二、業務行業準則:
1、愛護所在小區的宣傳用品,部門固定宣傳資產按時發放及回收,違者視具體情節給予100元-500元罰款,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2、業務人員擅自脫離崗位,無故不到所轄小區內巡視、聯系業務,一經核實給予50元/次警告處分;
3、與客戶商定洽談業務時間,由于我方業務人員不守時,自己的過失造成流失等,視情節輕重,部門經理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4、業務人員虛報業務情況,一經核實給予嚴重警告,100元/次;
三、辦公室(市場部經理助理)的工作環境:
1、負責辦公室內所有表格的整理及規劃;
2、負責每日記錄每位員工每日到崗情況并及時向經理匯報;
3、負責市場部所有員工的個人檔案整理及存放工作;
4、負責每星期五上午催交業務員周總結表并進行匯總;
5、負責每月月底整理員工的述職報告;
6、每日記錄經理每日或近期工作安排及計劃,提醒并協助經理完成相應工作任務;
四、業務管理:
1、負責發放、記錄相應宣傳物品的使用情況,并負責記錄小區內布展物品的發放及回收工作;
2、負責將已拿到手的住戶名單整理并歸檔,有計劃地進行拜訪;
3、將客戶有層次的整理入檔,并定期進行回訪,征詢客戶意見,整理匯總后上交經理;
4、各已開發、將要開發小區建檔立案,重點跟蹤落實
;5、項目開發負責人、設計師與業主協調安排落實工作;
6、洽談后對設計師業主的回訪工作進行后對項目開發負責人反饋信息工作;
五、小區管理:
1、新開發的小區在入住前七天完成入住布展工作包括入住需知的印刷、布標、條幅、展板、收費等相關事宜;
2、對已開發小區的項目開發負責人和小區形象的管理;
3、在鞏固已開發的小區的同時,開發新小區,使工作有延續性;
六、隨時巡查各小區解決各小區的開發問題;
七、監督小區設計師到崗及出圖時間;
八、搜集、追蹤、落實各項目開發負責人與業主、設計師洽談情況及進解決問題(不超過兩天);
九、監督、管理各小區施工隊,發現問題及時同施工隊工程部經理協調解決;
十、收集、匯總、反饋所管轄小區的競爭公司物業售樓、客戶等各種信息并提出解決的方案;
市場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維護集貿市場經營秩序,明確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和管理者職責,提高市場監管水平,促進市場規范化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月山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集貿市場,是指各種經濟組織和個人參加,以集中、公開方式,在固定場所依法進行商品交易的各類專業性市場、綜合性市場、租賃經營商場以及經當地政府批準的臨時性商品交易場所。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市場開辦者,是指按照“誰建設,誰受益”的原則,投資開辦或參與開辦集貿市場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市場經營者,是指進入集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各類企業、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
第五條市場開辦者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領取市場登記證及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市場經營管理活動。
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集貿市場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依法對集貿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及其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七條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集貿市場監督管理、商品交易活動、禮貌建立工作,務必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開辦者職責
第八條集貿市場開辦者應建立健全市場日常管理制度,設置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負責市場安全、商品質量、經營秩序、衛生保潔等管理工作,確保市場經營有序。
第九條負責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經營條件進行審核,與經營者訂立入場經營合同,明確雙方在市場經營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等。
第十條負責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對消費者在市場內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經查實的,幫忙消費者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或者由開辦者向消費者先行賠償,再依據有關規定,向經營者或生產者追償。
第十一條加強市場商品質量管理,指導、督促經營者建立進貨檢查驗收、索票索證、商品信譽卡、商品進銷臺帳等制度。
第十二條建立保證公平競爭的有效制度,設立公示欄、政策法規宣傳欄、違法經營行為公示欄、商品行情公布欄以及便民服務臺、意見簿、公平秤等設施,方便消費者。
第十三條市場應劃行規市,做到劃線定位,設施統一,衛生整潔,道路暢通,秩序良好,貼合禮貌建立標準和要求,用心參與禮貌建立活動。
第十四條組織經營者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引導經營者誠信服務、禮貌經商,樹立良好的經營作風和商業道德,不斷提高市場經營者的禮貌程度。
第十五條用心協助工商、農業、衛生等行政管理機關對市場內商品的檢驗、檢疫、檢測工作,配合有關執法機關對市場內的違法違章經營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六條建立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確保市場安全無事故。制定防控“禽流感”、食品安全等應急預案,用心配合主管部門做好防控工作。
第三章經營者職責
第十七條集貿市場經營者應主體合法,亮照經營,證照齊全,明碼標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除自產自銷的菜農外,都應辦理營業執照,并做到禮貌經商、禮貌待客,用心配合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的監督檢查,服從管理,依法按時、足額交納稅費。
第十八條務必守法經營,公平競爭,嚴禁欺行霸市、哄抬物價、強買強賣、騙買騙賣、短尺少秤,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國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第十九條自覺遵守市場管理各項制度,自覺愛護市場的公共設施,遵守市場的規劃布局,在指定地點經營,不得隨意設攤或流動經營,不得擅自張貼、懸掛和散發各種形式的宣傳品,不得占道經營或亂堆亂放雜物。
第二十條應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索票索證、商品信譽卡、商品進銷臺帳等制度,對售出商品的質量負責,實行商品質量保證及服務承諾制,保證售后服務周到、規范。
第二十一條遵守國家關于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用心配合消防等部門和市場開辦者做好市場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條不得在市場內打架斗毆、聚眾鬧事,不得從事“黃、賭、毒”、封建迷信活動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管理者職責
第二十三條工商部門應以屬地管理為基礎,不斷完善并認真落實市場巡查、商品質量準入、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和“經濟戶口”管理等各種市場監管措施。
第二十四條規范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市場內各類經營主體管理規范,監管到位,秩序良好。制假售假、無照經營、不正當競爭等各種違法違章經營行為能夠得到有效控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交易環境。
第二十五條加強對上市商品質量的監管,應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商品禁止上市銷售,嚴禁銷售國家禁止上市的各類商品。加強對上市商品質量的監測工作,及時公示不合格商品信息,并對相關經營者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第二十六條督促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嚴格執行和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貨臺帳、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銷售信譽卡和商品質量服務承諾等制度。
第二十七條根據上級要求及轄區具體狀況,適時組織開展市場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違章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第二十八條督促市場開辦者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加強市場安全管理,保證市場安全運作。
第二十九條對經營者進行法律法規宣傳,組織市場開辦者、經營者開展建立禮貌市場、誠信經營戶等評比活動,支持鼓勵經營者建立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開展工作。
第三十條用心配合相關執法部門,依法對集貿市場的有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第五章建立禮貌市場工作
第三十一條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建立領導機制,實行主辦單位一把手負責制,市場負責人具體負責,并完善市場建立內部督查獎懲機制,負責做好市場建立工作,自覺理解市禮貌委和工商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應充分利用集貿市場宣傳欄、墻板欄、廣播等形式,向交易雙方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宣傳集貿市場各項規章制度;宣傳建立資料,營造濃厚的建立氛圍。
第三十三條市場應實行全日衛生保潔和攤位衛生自治制度,定人定責定時清掃場地,及時清除污水和垃圾,督促經營者搞好攤位周邊衛生,持續市場衛生、整潔,實行垃圾袋裝化。
第三十四條市場內各項設施統一規范、整齊劃一,菜上臺、禽入籠、肉上案、魚入池,要做到貨架統一、吊掛統一,垃圾袋(桶)統一,不得亂搭、亂蓋、亂堆雜物。
第三十五條市場出入口暢通,無“吐舌頭”和亂擺攤點現象,車輛停放整齊,市場內道路暢通,秩序井然,不存在交通阻塞狀況。
第三十六條市場開辦者應用心協助工商部門開展“誠信經營戶”、“禮貌經營戶”等評選活動,構成禮貌經營、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貿市場監督管理,規范交易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是指有固定場地和相應設施,有若干經營者入場,對各類農副產品和食品實行集中、公開交易的具有公益性質的場所。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開辦經營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含橫琴新區管委會、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下同)應當制定促進農貿市場發展的措施,鼓勵、引導農貿市場逐步實現規范化和標準化,完善農貿市場功能,提高農貿市場整體服務水平。
第五條:各區人民政府按屬地原則,對本轄區內的農貿市場進行管理。
市、區人民政府商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貿市場的行業管理,制定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建設基本標準和升級改造基本標準,指導農貿市場建設和升級改造工作,開展對農貿市場的年度考核,并組織實施本辦法。
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經營主體的登記、交易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規劃建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農業、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價格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農貿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法對本轄區內的農貿市場開展日常監管,發現問題及時協調相關部門處理。
第六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貿市場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確定農貿市場規劃建設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應當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商業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經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實施。
第八條: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除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農貿市場,應當按規劃給予復建或者就近重建。
第九條:農貿市場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禁止不正當競爭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農貿市場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十條: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和農貿市場入場經營者能夠依法成立行業協會。
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行業自律和協調機制,促進行業誠信經營。
第二章
開辦和經營
第十一條:公民、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境外投資者,均可申請開辦農貿市場。
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商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方可進行農貿市場攤位、店鋪的招商招租和開業。
第十二條: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相應的場地、設施。
(二)必要的交通、衛生、環境保護等條件。
(三)入場交易的商品貼合國家相關規定。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實行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分離制度。
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設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對農貿市場進行服務管理。
第十四條: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在商事登記或簽訂委托合同后三十日內到商業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五條:農貿市場開辦者承擔農貿市場配套設施建設、維護經營秩序、保障衛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職責。
第十六條: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按照公益的原則,依法自主經營,收取場地、設施租金和其他相關服務費用,有權拒絕法律、法規規定外的其他行政性收費和各種形式的攤派。
第十七條: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在農貿市場辦公場所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經營許可證,配備的服務管理人員,應當佩戴標志上崗。
第十八條: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農貿市場入口處等顯眼位置設置宣傳欄和公示欄,公布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名稱、管理人員分工、農貿市場管理制度;公示經營者證照狀況、違法違章記錄、農貿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制度、農副產品的抽檢結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狀況等與交易有關的事項。
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在農貿市場內設立投訴受理點,公布消費者投訴電話,理解消費者投訴并進行調解,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交易糾紛。
第十九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對市場攤位設置和入場經營商品進行劃行歸市,并在貼合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安排經營場地。
以零售為主的農貿市場,應當劃出不少于農貿市場營業面積百分之五的專用區域,用于農民出售自產的農副產品;政府投資建設和改造的農貿市場農民自產自銷區域不少于農貿市場營業面積的百分之十。
有活禽入場經營的農貿市場應當按規定設立相對獨立鮮活家禽經營區域,并建立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制度,配備相應設施設備;未實行集中屠宰地區的農貿市場,還應當修建專門的活禽屠宰室,實行封閉式屠宰加工。
第二十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和完善農副產品和食品入場和溯源制度,履行農副產品和食品的安全職責,發現問題時應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協助查明產品來源和產地。
第二十一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與入場經營者簽訂書面合同(農民銷售自產農副產品除外),就場地安排、“門前三包”、收費標準、場內秩序、經營規范、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不合格商品退市、消防衛生等方面作出約定。
(二)對入場經營的農副產品進行查驗,發現入場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欺行霸市等擾亂農貿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協助查處。
(三)查驗入場經營者營業執照、許可證件和其他有關證明文件是否齊全。
(四)指導、督促入場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商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和服務質量保障等制度。
(五)設置貼合要求的公平秤等計量器具和檢測器具,并督促入場經營者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貼合要求的計量器具和檢測器具。
(六)配合工商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農貿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七)執行相關服務行業配套設施要求。
(八)遵守農貿市場年度考核和農貿市場統計制度。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二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實行入場經營者環境衛生區域職責制,根據經營面積配備足量的專業保潔人員,并配備專職環境衛生監督員。
第二十三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巡查管理制度,組織督促做好各職責包干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做到攤位(店面)清潔衛生,經營工具擺放整齊,無亂掛亂吊、無亂堆亂放、無積水外溢、無散落垃圾、無攤(店)外經營。
第二十四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管理公司應當明確入場經營者的安全管理職責,定期檢查其經營環境和條件,發現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第二十五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不得為入場經營者無照經營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帶給場地、保管、倉儲、運輸等條件。發現入場經營者有違法經營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和督促改正;對督促不改的應及時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禁止擅自擴大經營場地范圍,禁止擅自改變農貿市場用途和終止農貿市場的經營活動;應當按照農貿市場布局設計圖設立檔鋪,禁止隨意擺攤設點。
第二十七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不得對入場經營者和消費者違法設立收費項目。需要調整場地、設施租金或者其他服務性費用的,應與入場經營者進行協商,提前三十日告知,并在協議中約定。
農貿市場開辦者向入場經營者收取場地、設施租金或者其他服務性費用的,不得超過價格管理部門規定的指導標準。
第三章
入場經營者
第二十八條:入場經營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提出開業、變更、停業、歇業申請。
(二)對核準的農貿市場名稱享有與農貿市場開辦者約定的使用權。
(三)根據核準的經營方式依法自主經營。
(四)拒絕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規定之外的收費和各種形式攤派。
(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九條:除農民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外,入場經營者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入場經營者應當與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簽訂入場經營書面合同,遵守農貿市場公約和經營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入場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地明顯處懸掛營業執照,實行經營許可證制度的,還應同時懸掛相應的許可證,不得在農貿市場統一劃定的.經營場地之外擺攤設點。
第三十二條:入場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轉讓、出租、出借營業執照或者許可證,不得擅自改變經營范圍或者經營方式。
第三十三條:入場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商品進貨查驗制度、進銷臺帳制度,索取商品質量合格證明;購進并銷售持許可證件生產商品的,應當向供貨方索取查驗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明文件。農民在農貿市場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除外。
第三十四條:入場經營者應當遵守國家價格管理規定,經營的商品實行明碼標價。
入場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更換、退貨、補足數量等正當要求,無正當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絕。
第三十五條:入場經營者應當遵守和執行農貿市場食品準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職責:
(一)入場經營者初次與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當查驗其主體資格合法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
入場經營者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單位索取食品質量合格證明:畜禽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類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肉類的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等應當有相應的檢驗合格證明和進貨票據;其他產品的合法證明文件。
(二)應當從批準設立的定點屠宰場購進肉類及其制品,并在攤檔明顯位置懸掛、張貼肉品的檢疫檢驗合格證明。
畜禽及肉品經營者應當每日對經營場所實施清潔消毒,并在農貿市場開辦者組織下實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鮮活家禽經營者營業時應當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護品,銷售和屠宰應當分別由專人負責。
(三)經營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應當具備防塵、防蠅、防鼠設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檔應當設置預進間和售賣間,生熟食品應當分開存放,從業人員應當持有健康合格證明。
第三十六條:入場經營者禁止銷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使用虛假產地證明、假冒其他企業名稱或代號的商品;偽造或冒用優質商品、認證產品、許可證標志的商品。
(二)應當檢疫、檢驗而未經檢疫、檢驗或者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農副產品和依法應當標識而未標識的農副產品。
(三)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產品,有毒、有害、不貼合衛生標準的食品。
(四)使用不貼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的食品。
(五)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銷售的其他物品。
第三十七條:入場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使用未檢定或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以及人為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或者偽造數據。
(二)以虛假廣告等欺詐方式銷售農副產品。
(三)商住混合或者人與畜禽混合居住、搭建住人夾層或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夾層。
(四)強買強賣,騙買騙賣,欺行霸市。
(五)壟斷貨源,哄抬價格或者串通操縱農副產品價格。
(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建設管理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實施前規劃不明確但具有農貿市場用途的市場,經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明確為農貿市場的,納入農貿市場管理。
透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授權簽訂的產權轉讓合同已取得農貿市場產權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不得改變農貿市場原有用途;已改變的,應當限期恢復;拒不恢復的,依照本辦法查處。
第三十九條:市、區人民政府在新區建設和舊城區改造時,應當將農貿市場作為公共配套設施進行規劃,可由政府透過公開招標方式由貼合條件的中標者投資建設或實行配建制。
配建制具體實施辦法由規劃建設管理部門組織制定。
第四十條:新建、改建和擴建農貿市場的,應當貼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基本標準和相關建設規范要求。
本辦法實施前已設立的農貿市場應當按照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基本標準進行改造和完善。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給予扶持。
第四十一條:新建、改建和擴建農貿市場,應當配套建設停車場、公共衛生設施等項目,并與主體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同步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不得擅自改變農貿市場用途,禁止分割轉讓。擅自將農貿市場改變用途或分割轉讓的,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權屬登記。
第四十三條: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中止或終止經營的,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在六十日內重新確定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無法確定的,農貿市場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能夠委托貼合本辦法規定的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臨時管理,直至重新確定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為止,由此產生的管理費用由農貿市場開辦者承擔。
第四十四條:農貿市場合并、遷移、分立、撤銷、關掉或者變更重要事項的,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通知入場經營者,沒有約定的,應當在六十日前通知入場經營者,同時向社會公告,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變更登記。
第四十五條:商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牽頭組織對農貿市場進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達標的,應當將考核結果通報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年度考核結果開展相應執法監管活動。
農貿市場連續兩年考核不達標的,商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將該農貿市場列為掛牌督辦單位,并向社會進行公告,理解社會監督。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六條:商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農貿市場發展規劃,制定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
第四十七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行商事登記,向貼合條件的經營者核發營業執照,對其經營范圍和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維護農貿市場交易秩序。
第四十八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上銷售的農副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對蔬菜、水果等進行農藥殘留檢測等。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對禽畜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查驗禽畜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和進行定期清潔消毒。
第四十九條:海洋漁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上銷售的水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對水產品的藥物殘留進行檢測。
第五十條:公安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的治安管理,依法查處欺行霸市、強買強賣、阻礙執法、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并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第五十一條: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的消防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依照國家消防技術規范進行審核、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依法對未辦理消防行政許可而擅自開業的農貿市場進行查處。
第五十二條: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的規劃發展和建筑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進行審核和竣工驗收備案,依法對未經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而擅自開業的農貿市場進行查處。
第五十三條: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市容環境衛生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紅線范圍外的亂擺賣、亂張貼、非機動車輛停放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十四條: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進行監督管理,依照相關食品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范進行審查和驗收,依法查處食品衛生違法行為。
第五十五條: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經營活動中的計量器具和計量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計量違法行為。
第五十六條:價格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入場經營者銷售產品明碼標價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第五十七條: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轄區內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對農貿市場禮貌建立、食品安全、動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開展檢查和考核評比。
第五十八條: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公布相關監督管理和抽查檢驗結果,并根據各自職責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落實本辦法的各項規定。
第六章
法律職責
第五十九條:農貿市場開辦者或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未取得商事登記而擅自經營農貿市場的,或提交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商事登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六十條:違反第十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第二、六項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三、四項規定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違反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農貿市場開辦者或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明白或應當明白入場經營者無照經營行為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而為其帶給場所或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第六十三條:違反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百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第六十五條: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并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六條:違反第二十七條和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未按規定通知入場經營者或向社會公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七條:農貿市場內一個季度連續三次發現經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的,視其情節輕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辦法其他有關規定的,由工商、公安、質量技術監督、價格、稅務、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開辦者,是指依法從事農貿市場投資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是指農貿市場開辦者依法設立或委托,行使農貿市場經營服務管理職權,承擔相應職責義務,依法登記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本辦法所稱入場經營者,是指在農貿市場內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
第七十條:本辦法自20××年2月24日起施行。
市場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升市場信息的調查和管理工作,提高采購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整個采購管理系統。
第二章信息調查
第三條信息調查技巧:
(一)利用郵局編篡的電話黃頁,包括全國、省級、市級。一般黃頁每年更新一次,盡量使用最新編制版本。
(二)通過因特網。包括各種搜索性網站及專業性網站。但網站上的信息必須經過核實和對照。
(三)114臺。先查出所要查詢地點的區號,再撥打114臺查詢。
(四)批發市場、商場、建材市場、裝飾材料市場、家具市場、各種相關材料的展會等。根據物資的品種分析其出現頻繁的市場進行調查。
(五)產地調查。一般而言,每一種物資根據其特性都有集中的原料產地,可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品牌、規格、型號等。
(六)專業市場。全國有很多物資專業市場,如建材市場、裝飾市場集中了各種相應物資,便于進行相應的市場調查。
(七)供應商本身。這也是一個重要的信息來源。一些供應商于我們有共同的生產原料或進貨渠道,可通過他們了解相關原料、廠家或供應商的行情及市場信息。
(八)展覽會。通常會有一些行業性的展會。針對性比較強,通過展覽會可獲得最新的供應商信息和技術信息。
(九)行業協會。通常一些行業協會都會編訂一些行業資料,如行業廠家資料,行業政策資料等。
(十)報紙、雜志、專業書籍、圖書館、新華書店。可了解一些廠家信息及技術信息。另一些國家政策及行業政策也會通過這種形式發布。
(十一)已有的名片冊、信息庫。前期業務操作人員往往有些客戶資料可以直接利用。
(十二)朋友、同事、領導、老師。每個人的社會經歷和經驗不一樣,因而所掌握的知識結構及層次也就不一樣。
(十三)到競爭對手處學習或'竊取'。通常競爭對手與我們原料采購結構基本相同,因此其掌握的信息也就可以為我們所用。
(十四)同類廠家。我們所要調查的原材料可能不僅為肉制品所用,還有其他的銷售對象。通過對其他銷售對象的.了解了解該種物資。
(十五)政府機關推薦。我們可以通過對地方政府、工商局、稅務局等對相關的行業進行了解,包括調查企業的資信情況等。
(十六)各種媒體。包括廣播、電視、廣告等。
(十七)發布招標公告。一些工程及大類物資的采購可以采取這種形式主動吸引一些供應商前來投標。
(十八)各種經濟信息中心。包括國家和地方的一些統計結構和分析結構。
(十九)研究中心、大專院校、研究所。主要了解一些技術方面及產業變動的信息。
(二十)所聯系的新客戶。新客戶往往會主動提供各種最新信息。
(二十一)海關。可以了解一些受進出口影響較大物資的最新進出關情況。
(二十二)司機及各種信息靈通者。店主、旅社、報亭、記者及出租車司機等。
(二十三)通過運營公司發布手機信息。
(二十四)公交線路圖、地圖冊。一般公交站名及地圖上都會對一些有影響力企業的標示和說明。
(二十五)各種專業檢測機構。主要了解一些行業內技術方面信息。
第四條市內調查辦法:
(一)調查應注意區域性,一般一個大市場或一個區位的的價格相差不大,可調查3-4區位或集中市場的價格進行比較。
(二)價格調查可先調查其它物資,順便問一下所需物資,使其摸不透。如調查三級鋼可先問一下二級螺紋鋼或其他鋼材的價格。
(三)可冒充推銷人員,使其自行報價,此價應低于其進價。
(四)市內調查一般規格型號較多,可擇其一二進行調查比較,要分清材質、廠家、品牌等。
(五)注意市場的容量,市場的供應能量和潛在市場的可能性。
(六)在價格調查時與客戶多交流,其一般會告訴近期的價格波動行勢,同類或其它品牌的價格以及相關產品的價格情況。
(七)價格調查還價時要狠,至少砍一半,若其仍答應出售,則說明仍有很大降價空間,若其要求購買,則可以需求量較大,下次再來或要求其送貨上門脫身,走時勿忘要其名片。
(八)有些物資只是調查價格而不購買,則不需和其有較多的談話,不要讓其對你有太大的印象,否則以后不好再去調查。
(九)調查時千萬不可與其發生爭執,若感覺其言語不善時需冷靜,可立即離開,對其所說之話要充耳不聞,切不可怒目而視,更不可頂撞。要學會保護好自己,也要注意自己及公司的形象。
(十)說話盡量不要過于古板和嚴謹,保持隨便的形象。
(十一)一般情況下,不要自報家門,除非達成了較強的合作意向或是老客戶也不要輕易假報,如果達成了合作意向就不好解釋了。
第三章市場信息分析
第五條行情分析:
(一)物資名稱:主要包括哪些類別產品。
(二)行情時間范圍:按市場行情分析周期。
(三)最近行情總結:最近價格波動情況;與上期比較。
(四)最近采購情況:近期采購價格;近期采購量。
(五)原材料成本變化:近期原材料價格變動情況;產銷形勢。
(六)技術變化:替代品的產生;新工藝的應用;工作效率的提高。
(七)行業形式變化:行業格局變動;相關行業性會議;行業展會;影響性企業的內部變動。
(八)國家政策: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稅收政策;消費政策;市場
刺激政策相關突發事件及成本影響因素:重大事件;與本產品相關的其他成本影響因素變化,尤其是原油的價格波動。
(九)上年度同期波動情況:上年度同期本產品價格變動情況;最近年度總體變動趨勢。
(十)網絡及其他媒體的分析預測:相關網站、報紙、雜志、專家、客戶對未來行情變動趨勢的分析預測。
(十一)本人分析預測結論:本人對后期行情變動的預測趨勢;預測數值;建議對策。
第四章市場信息發布
第六條信息發布:
(一)所謂信息發布:指將相關物資的當日或近來的價格行情、原材料的成本變化、技術變化、國家政策及網絡和其他媒體的分析預測進行搜集,并分類匯總在信息論壇上進行發布形成資源共享,為我們能采購到質優價廉的物資提供首要資料。
(二)發布:將所獲物資的信息進行整理,并按照一定的格式(來源、信
息來源的時間、閱讀范圍、信息內容、評述)進行發布,這樣就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
第七條信息發布要求:
(一)發布的及時性:每周應發布1次,當物資市場行情變動較小時可適當延長時間,但須保證行情變動時及時發布。
(二)準確性:信息的發布最重要的一點,必須保證其準確性,失誤的信息不但浪費時間,更重要的是導致采購的失誤,給公司帶來損失。
(三)規范性:信息的發布須有固定的規范的格式。
例:標題:
信息來源:
來源時間:
閱讀范圍:
信息內容:
評述:
(三)信息的查尋:網上、市場、客戶、報紙電話直接詢價等途徑,主要是市場調查的信息及通過一些行業內的客戶進行調查。
(四)信息的發布要與物資有切實的聯系,無用或無明顯的相關的信息無須發布,以免浪費他人時間。
(六)要及時檢查有無錯字等其它方面的失誤,以確保無誤。
(七)要關注別人的反饋意見,及時與各業務相關人員進行溝通,信息互動。
第八條信息來源:
(一)可以通過相關網站查詢所需信息。
(二)通過對專業市場及產地進行調查獲得信息
(三)通過相關的報紙、雜志等來獲取信息。
(四)可以通過一些相關的組織機構來獲取信息;比如一些政府性或非政府性。
(五)可以通過一些相關的生產廠家交談來了解信息。
(六)可以通過對一些供應商進行巡檢來獲取信息。
(七)可以通過一些專家的預測。
第六章附則
第九條本規定解釋權、監督執行權歸集團采購管理中心。
第十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前期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采購管理中心
市場管理制度15
一、日常行為準則
1、每日按時上班報到,遲到者罰款2元/次,連續3次以上者,罰款10元;
2、有事需向部門經理請假,無故不到崗者,視曠工處理,10元/次,連續累積3次以上者給予100元處罰;
3、衣裝整潔,保證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及精神狀態上崗,違者5元/次;
4、每星期二上午業務人員自覺準時返交市場部周總結表及每月月底每位員工的述職報告,不按時上交者5元/次;
5、每星期五上午必須按時參加部里組織召開的周例會,無故不到崗者視曠工處理;
6、有事情向部門經理請示,擅自做主造成公司利益損失后果自己承擔,視情節輕重予相應的處罰,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7、辦公區域內大聲喧嘩,嘻笑打鬧,不注意言談舉止,損壞公司形象的5元/次;
二、業務行業準則
1、愛護所在小區的宣傳用品,部門固定宣傳資產按時發放及回收,違者視具體情節給予10元-50元罰款,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2、業務人員擅自脫離崗位,無故不到所轄小區內巡視、聯系業務,一經核實給予10元/次警告處分;
3、與客戶商定洽談業務時間,由于我方業務人員不守時,自己的過失造成流失等,視情節輕重,部門經理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4、業務人員虛報業務情況,一經核實給予嚴重警告,20元/次;
三、辦公室的工作環境
1、負責辦公室內所有表格的整理及規劃;
2、負責每日記錄每位員工每日到崗情況并及時向經理匯報;
3、負責市場部所有員工的個人檔案整理及存放工作;
4、負責每星期二上午催交業務員周總結表并進行匯總;
5、負責每月月底整理員工的述職報告;
6、每日記錄經理每日或近期工作安排及計劃,提醒并協助經理完成相應工作任務;
四、業務管理
1、負責發放、記錄相應宣傳物品的使用情況,并負責記錄小區內布展物品的發放及回收工作;
2、負責將已拿到手的住戶名單整理并歸檔,有計劃地進行拜訪;
3、將客戶有層次的整理入檔,并定期進行回訪,征詢客戶意見,整理匯總后上交經理;
4、各已開發、將要開發小區建檔立案,重點跟蹤落實;
5、項目經理、設計師與業主協調安排落實工作;
6、洽談后對設計師業主的回訪工作進行后對項目經理反饋信息工作;
五、小區管理
1、新開發的小區在入住前七天完成入住布展工作包括入住需知的印刷、布標、條幅、展板、收費等相關事宜;
2、對已開發小區的項目經理和小區形象的管理;
3、在鞏固已開發的小區的同時,開發新小區,使工作有延續性;
六、隨時巡查
各小區解決各小區的開發問題;
七、監督
小區設計師到崗及出圖時間;
八、搜集、追蹤、落實
各項目經理與業主、設計師洽談情況及進解決問題(不超過兩天);
九、監督、管理
各小區施工隊,發現問題及時同施工隊工程部經理協調解決;
十、收集、匯總、反饋
所管轄小區的競爭公司物業售樓、客戶等各種信息并提出解決的方案;
十一、展品
1、每一位項目經理拿取小區內展品必須在市場部進行登記,已便做好物品控制工作;
2、每日檢查自己分管小區內的布展物品(條幅、展板、資料、桌椅等)如有損壞、丟失等現象,要調查原因,并及時上報部門經理;
十二、工程部管理
1、項目經理每天到小區內巡查施工現場;
2、每一位項目經理有權利對施工隊的施工現場(施工進展、施工質量等)進行監督。如發現問題及時指正并上報,積極打造企業的品牌形象;
十三、設計師管理
1、項目經理在把客戶介紹給設計師以前,要把所了解的客戶裝飾傾向及主旨提前提供給設計師;
2、每日監督小區內設計師的到崗時間,必須監督設計師與客戶承諾的見面時間,對遲到現象要追究原因,并上報區域經理;
十四、小區管理
保證小區內的衛生(早晚要打掃一次,保證小區干凈),保護小區內擺放的公司展品及宣傳資料完好無損。
十五、業主溝通
項目經理在與業主接觸的時候,由于信息來源渠道不同,一定要注意溝通的.方式;
十六、物業
1、與售樓物業部保持良好的、長期的客情關系,了解物業信息(入住時間、入戶須知手冊等);
2、隨時搜集小區內的信息,如物業人員變動,有家競爭公司進入、同行業信息等;
十七、工裝信息
1、加強商務寫字樓、辦公、娛樂等工建信息搜集;
2、房產公司集體購房,充分發揮貸款裝修優勢,擴大百信裝飾知名度。
十八、項目經理獎勵條件
1、項目經理開發的小區,自己應有建議權,可以自己入駐小區,也可以自己選派自己的合作伙伴;
2、項目經理自己開發的小區,如果他人進入小區后可以提取2%給予所開發小區的項目經理開發費用;
3、項目經理自己有權選擇自己所在小區里的伙伴是否可以跟其繼續合作或選派其他的合作伙伴;
4、如項目經理所開發的小區因自己管理不過來,由其他人員進入小區幫助其共同管理,他人可以提取1%給予開發小區的項目經理的費用;
5、如項目經理連續三個月以上每月簽單在6萬元以上,市場部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
6、項目經理所在開發小區里,應能取得客戶名單、樣板間、入戶須知、落實布展等三項業務,市場部可以給開發者一定的獎勵;
7、項目經理所在開發小區里,如能在小區做到5戶以上,市場部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
8、如項目經理每月滿勤率都能保證,簽單在二個以上,市場部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
9、在小區管理過程中受到物業、售樓、業主等贊揚的優秀的項目經理,市場部給予一定物質、精神獎勵;
10、每位項目經理同房產公司談得入戶須知、裝修須知等宣傳,并取得建材商支持的,提取業務量的1%做為獎勵;業務部懲罰條例
十九、薪酬體系
1、底薪職務底薪市場部經理1200元項目經理300元
2、提成職務提成市場部經理按月產值總額的5計提
項目經理當月產值4萬元以下,提成按5計提當月產值4—8萬元(含4萬元),提成按1%計提3、相關規定項目經理每月享受100%的底薪必須做到以下工作中的4項以上,如完成其中3項可享受80%的底薪,完成其中2項可享受60%的底薪,1項沒有完成無底薪,連續二個月無業績,底薪減半,連續三個月無業績無底薪。1—1、當月有業績(完成此一項可享受100%底薪)b20份以上的小區客戶名單1—2、一套以上小區樣板房1—3、一套以上樓
盤樣板房1—4、做一處房產樓書廣告1—5、一處小區進駐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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