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規章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廠規章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規章管理制度1
第一條生產紀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工藝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車間內嚴禁吸煙,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找原因后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藥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輕拿輕放,避免表面劃傷。
4、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4、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5、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
6、原材料、作業工具、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并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工廠規章管理制度2
1、木材經營加工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經營、加工木材的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年檢;
2、凡是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加工,嚴禁違法收購加工木材,嚴禁經營、加工國家和省級保護的樹種;
3、木材加工廠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須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4、木材加工廠收購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須提供林木采伐許可、供貨合同及數、縣內木材運輸證等木材的合法來源憑證;
5、加工農民自用材的,必須持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采伐許可證;
6、各加工廠用木材來源合法憑證建立管理臺帳,按自己采伐、收購加工和加工農民自用材分類進行管理。同時持合法憑證到鄉鎮林業站登記并在林業站建立臺帳,實行雙臺帳管理。鄉鎮林業站應加強對轄區內木材加工廠的管理;
7、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年檢時必須提供管理臺帳,無管理臺帳或管理混亂的,縣級林業主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將吊銷加工經營許可證,取締木材加工廠;
8、各加工廠之間的'木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各采伐點之間的采伐指標不得相互沖抵、借用;
9、各木材加工廠要運輸木材的,向鄉鎮林業站申請。林業站根據所建臺帳對所申請運輸的木材進行檢尺,并出具檢尺單同時發放縣內木材運輸證。加工廠憑林業站檢尺單和縣內木材運輸證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
10、縣內運輸木材必須到鄉鎮林業站辦理縣內運輸證,出縣運輸必須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運輸期限:縣內運輸證有效期為1天,出縣運輸從當天算起,最多不超過10天。州內不超過2天,省內不超過3天,四川、貴州、廣西、廣東、重慶不超過4天,黑龍江、哈爾濱、新疆、遼寧、內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延長期限的,必須持有相關證明復印件;
11、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工廠規章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三)上班時間為每周六天,每天8小時,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嘩、打瞌睡及進行業務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準。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閑聊。
4、不準干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涂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全體員工要做好安全、消防、保衛工作。
(一)各單位主管在員工進廠前一定要強調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二)未經允許嚴禁員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屬自己工作范圍的機器設備。
(三)嚴禁亂動電閘電線,工作時出現故障必須請電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四)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五)機器設備使用人員要注意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停機匯報有關領導或通知維修部門進行維修。
(六)機電設備部門要經常到車間巡視,發現設備運轉異常或漏電、漏水、漏氣現象要及時進行維修、上報。
(七)所有員工都要做好消防防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八)門衛保安員值班時衣冠要整齊,服務要熱情,對工作認真負責,嚴格落實出入廠物品的登記制度,有突出表現者,給予獎勵。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二條、員工在工作期間的獎懲:
(一)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二)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納,給予表彰獎勵。
(三)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設備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四)無責任心,造成設備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工廠規章管理制度4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辦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閑逛,不得聊天,不給職工散布消極的東西。
三、每周召開一次車間治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況,調度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工序銜接是否合理)。發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四、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分析人員思想、設備、技術狀況以及原輔材料等諸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重要原因,及時提出辦法和措施。
五、堅持每月對原輔材料使用情況的檢查,分析超定額造成浪費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總結節約原輔材料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六、堅持安全文明生產,做到每月定期檢查兩次,內容:(1)設備安全與衛生情況,(2)電器是否正常運轉。(3)產品是否堆放整潔。(4)環境是否清潔衛生。
七、搞好原始記錄和日報工作,準確及時地綜合反映車間每日完成任務的進度,按時報送職能科室。搞好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資料分析生產活動的各種情況、指導生產,為總結提高打下良好基礎提供可靠資料。做好"五帳一卡"的完善和歸檔工作("五帳":產量、質量、考勤、用料、安全生產帳;"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持班組統計員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妥善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
車間會議學習制度
一、全車間職工每周必須按所布置的學習時間、學習內容,認真參加政治、生產、技術的學習,學習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學習,討論時積極發言。
二、學習按時參加,不準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請假。作好學習考勤記錄和學習記錄,把它作為獎金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車間召開小組長會(或組織學習),事先半小時通知各小組長,主持會議人要先做開好會的一切預備工作。到會者不得無假不到,遲到五分鐘以上者,罰款貳角,主持會議者遲到罰款伍角。
車間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
為加強勞動紀律,保持正常勞動生產秩序,按工人參加治理與專業治理相結合執行考勤制度,車間統計員負責全車間考勤工作,各班組長或考勤員堅持嚴格考核。職工自覺遵守、協助治理。
一、考勤員應以負責精神天天準確考勤,以上班鈴聲響后為準,考勤不在時,一律按缺勤處理,下班也以打鈴為準。(中午不準提前就餐,違者按早退處理,治理人員加重處罰)。作好記載,按月將考勤表送車間審核,并交車間統計員作計算工資和出勤率的依據。
二、遲到、早退、中途離崗的累計時間超過半小時者,按曠工處理,曠工除不發工資外,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三、生產、工作時間不準看小說、睡覺、打牌、下棋、洗衣服、織毛線、擦自行車等,有以上行為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上班時間打架斗毆、吵架哭鬧不工作者,不計出勤,所造成的工時或其他損丟由鬧人負責。班前或上班時間不得飲酒,凡酒后不許上班,作曠工處理。
四、職工不服從調度指揮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曠工處理,除停發工資外,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理。
五、職工有違犯勞動紀律、賭博、私拿產品、有意損壞產品和公物者,除給予經濟罰款處,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理,如有被公安機關拘留審查期間停發工資。
六、因斗毆負傷、休息期間,停發工資,負傷者的工效和醫療費用由責任者負擔,因家庭糾紛而引起的病傷假,按事假處理。
七、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竄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消極怠工,不攬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規程,注重安全生產,愛護工具設備,節約原輔材料,提高技術業務能力,努力實現優質高產、低消耗。
車間文明生產制度
一、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本廠,熱愛本職工作。
二、遵紀守法,維護正常生產秩序,不賭博,不打架斗毆,不損公肥私,不私拿產品。
不喝酒上班。果斷抵制精神污染,堅持為"四化"學政治、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開展健康的文體活動。
三、在工作、生產場所不大聲喧嘩、吵鬧、說話和氣,待人堅持使用禮貌語言,不說臟話,更不得罵人。
四、堅持穿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上班,嚴禁赤腳、赤膊、只穿內褲、披頭散發、穿高跟鞋、拖鞋(需要穿工作拖鞋的必須穿者除外)以及拖拉著鞋等上班。嚴禁站在拖紙車上蹓空車。保護安全生產,防止人身傷亡事故。
五、嚴禁在有毒氣體、塵毒危害的班組、外吃東西,嚴禁帶與生產無關的器具、化學藥品進入車間。
六、不準帶客人(參觀學習者除外)、小孩進入車間和在車間里會客;車間和辦公室內不準停放自行車、輕騎車,更不準上班時間擦車、打毛線、做私活,違者所誤工時,按曠工處理。
七、搞好生產、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堅持日小掃周大掃制度。做到機器設備整潔、無油污;門窗清潔、玻璃明亮;白料、產品、工具柜堆放整潔;地面無廢紙、棉紗團、油污、油墨水跡、煙頭和臟物。責任清潔區干凈衛生,陰溝暢通,陽溝無臟水、污物。
八、保持車間主要通道暢通,通道一米五以內禁止堆放產品、紙墩和拖紙車;白紙和產品堆放高度不得超過一米五。
九、嚴禁在生產崗位上、機器上、車間通道上游動吸煙,吸煙應到指定的吸煙點吸煙,車間辦公室吸煙應備煙塵缸,防止火災和破壞清潔衛生。違者按規定罰款,車間干部加倍罰款。
十、考核辦法;
1.車間文明生產衛生檢查,由車間工會組織檢查評選公布。
2.每月總結評選幾次,按月檢查情況累計得分高低取得前三名獲"文明機臺、班組"和單項獎(具備方案另定),對文明生產搞得差的班組或機臺扣發月獎5。
對私拿產品的處理方法
為了加強車間治理,除了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外,還必須在紀律上、經濟上賞罰嚴明。對私拿產品,半成品、原輔材料的人,按如下辦法處理。
一、凡私拿產品、半成品、原輔材料完全由個人負責。
二、凡生產崗位上的同志,私給他人產品原輔材料的,其責任由私給產品人負責。
三、凡私拿產品、半成品和原輔材料者,作如下處理。
1.按產品商品價格2-5倍罰款,寫出書面檢查并張榜批評。
2.取消當月一切獎金。
3.重犯者除罰款加倍外,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理。
4.對勇于揭發私拿產品者,經調查屬實,根據功勞大小發給1-50元獎金。并保護揭發人。
5.對串通騙取獎金,經查出后,加倍扣回所得獎金,(干部嚴加處理)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行政處理。
工廠規章管理制度5
一、工廠規章制度—安全生產
1、填寫要認真,嚴肅,實事求是,要經班長同意。
2、班長負責檢查有關記錄的情況,并按月上交有關記錄,并立卷入檔。
3、記錄情況應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報告制度
1、鍋爐事故。鍋爐運行中因鍋爐受壓部件,附件或輔助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造成鍋爐被迫停爐或減少供汽量的稱鍋爐事故。
2、鍋爐事故報告的類別,一般分鍋爐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試壓時發生破裂,使壓力瞬時降至等于大氣壓力稱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壓部件嚴重損壞(變形,滲漏),附件損壞或爐膛爆炸等被迫停止運行,必須進行修理的.稱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損壞程度不嚴重,不需停爐修理的事故稱為一般事故。
3、事故報告程序。根據事故的不同類別,采取不同的報告辦法。
(1)發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將事故概況盡快地報告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鍋爐檢驗所,以便組織調查。
(2)鍋爐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盡快地將事故情況,原因及改進措施書面報告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鍋爐檢驗所。
(3)設備發生一般事故時,應分析原因,采取改進措施,可以不報告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所屬單位分析調查,處理,制定改進措施并存檔。
4、鍋爐發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擴大或搶救人員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護好現場,以備調查分析。
5、發生事故的當班人員應如實反映和提供情況,主動配合和協助查人員開展工作,并做到不隱瞞真相,不推卸責任。
6、調查事故報告時,必須認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根據調查結果填寫"鍋爐事故報告書",報送單位的安全主管部門和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工廠規章管理制度6
★第一節 木器加工車間規定
第一條 工人應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
第二條 在生產車間、施工現場,不準吸煙、生火、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線。
第三條 嚴格按照廠部下達的生產任務單和施工圖紙進行生產,在生產、施工中逐步提高產品質量、更新產品樣式。
第四條 木工在生產施工中,要做到高檔產品用優質木材,一般產品用一般木材,粗料細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條 嚴格按規范化生產和程序施工。加工制作每件產品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第六條 在生產、裝修施工中應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產成本,提倡節約有獎的原則。
第七條 下料時應根據廠部下達的生產下料單的數量、數據合理下料,杜絕大材小用,長材短用的現象,保證木材的質量充分提高木材的使用率。
第八條 各種木工機械設備由專人管理,專人操作使用,嚴格按章操作,機械起動前應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潤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在機械正常情況下,起動后應先預熱一分鐘左右,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工作人員精神要集中,操作應規范,送料要平衡,遇到木材有樹節的情況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條 帶鋸機應由專人負責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鋸大料時應時刻注意安全。應根據材料和鋸片的運轉情況,如木料過大加工時卡鋸應立即停機,擴大鋸口。操作時兩人配合要默契,下手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應離鋸齒10公分遠。
第十條 機械操作人員工作時,一律穿緊袖工作服操作機械。
第十一條 加強生產工具、機械設備管理工作,杜絕人為的損壞,如生產工具、機械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維修,保證機械正常運行。
第十二條 生產車間、在外裝修的施工場地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整理原材料,規整擺放,成品、半成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第十三條 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后各生產車間機械動力電源全部拉閘上鎖,所有車間關門、上鎖。
第十四條 為了確保消防設備安全性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設備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第十五條 員工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時,提倡比、學、趕、幫、超的工作作風。
第十六條 員工在工作中應轉變思想觀念,改變不良現象,處處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熱情為客戶服務。
第十七條 員工在工作中不推諉,積極、主動,工作中樹立上進心、事業心、責任心,嚴格要求自己。
★第二節 木器廠營房、營具維修規定
第十八條 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
第十九條 在維修施工現場,不準吸煙、生火、私自亂拉亂接施工電源線。
第二十條 在維修中,應做到逐步提高維修產品質量。修復復原工作做到美觀,嚴禁粗制濫造。
第二十一條 嚴格按照學校營房部門所規定的項目做到合理安排、按時完成任務,在維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維修質量檔次,做到滿意率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條 嚴格維修規范和管理程序。維修每項物品時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第二十三條 按照學校營房部門下達的維修任務標準進行維修施工,不得超出標準,如超出維修項目標準時,做好收費和解釋工作。
第二十四條 維修營房、營具工作任務較艱巨,關系到學校教職員工的切身利益,接到維修通知后,應積極、主動、準時、想方設法完成任務。
第二十五條 維修營房、營具施工時,杜絕大材小用,長材短用的現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證質量。
第二十六條 營房、營具維修施工中,應用一般木材,盡量控制使用高檔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費用的增加,做到粗料舊料細做,合理使用各種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條 各種維修機械設備由專人管理,專人操作使用,嚴格按規章操作,使用機械維修操作時工作人員精力要集中,操作應規范。
第二十八條 加強維修工具、機械設備管理工作,杜絕人為的損壞現象,如生產工具、機械設備發生故障,自然損壞時應及時維修,保障機械正常運作。
第二十九條 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安全措施,安全設施配套完整,穿好工作鞋進行施工。
第三十條 維修營房、營具時,不得用所在單位的辦公桌、椅或其它物品當工作凳和施工腳手架用,不得損壞施工場所的各種原有設施。
第三十一條 維修完工后,及時打掃清理場地,保持整潔,將維修場所原有設施擺放整齊。
第三十二條 員工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時,提倡比、學、趕、幫、超的工作作風。
第三十三條 在營房、營具維修工作中應轉變思想觀念,改變不良現象,處處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熱情為客戶服務。
第三十四條 在接受維修工作中不推諉,積極、主動、工作中樹立上進心、事業心、責任心來嚴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條 及時向營房部門匯報營房、營具維修情況,與機關領導及時勾通,做好后勤保障服務工作。
第三十六條 保證學校兩個假期的大量營房、營具維修任務的及時完成。
★第三節 木器廠油漆車間規定
第三十七條 工人應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準穿拖鞋。
第三十八條 在生產車間、施工現場,不準吸煙、生火、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線。
第三十九條 嚴格按照廠部下達的生產任務進行施工,在生產、施工中逐步提高產品質量、更新產品的花色品種,嚴禁粗制濫造。
第四十條 各種木器制品油漆時,根據木器產品的高低檔次合理使用油漆原材料,按高檔產品用高檔油漆,一般產品用一般油漆的規律進行施工,粗貨細做。
第四十一條 調配油漆時應根據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積適當調配油漆原材料。計算準確,杜絕配料過剩,浪費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證產品的質量。
第四十二條 嚴格管理程序和按規范化生產,油漆產品應做到著色、著漆堅固,表面平整光滑、線條流暢。
第四十三條 在生產、裝修施工中應嚴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產成本。
第四十四條 各種油漆原材料屬易燃易爆物品,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在生產中,按要求進行使用,不得違犯各種油漆使用規定,更不能違章操作。
第四十五條 各種噴漆機械設備由專人管理,專人操作使用,嚴格按規范化操作,機械起動前應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潤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機械起動運轉正常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工作人員精神要集中,操作應規范。
第四十六條 加強生產工具、機械設備管理工作,杜絕人為的損壞,如生產工具、機械設備發生故障,自然損壞時應及時維修,保障機械正常生產。
第四十七條 噴漆操作時,一律穿緊袖工作服進行工作。
第四十八條 生產車間,在外裝修的施工場地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分類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干凈油漆桶、油漆刷子。成品、半成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第四十九條 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后各車間機械動力電源全部拉閘上鎖,所有車間關好門窗,上鎖。
第五十條 為了確保消防設備安全性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設備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第五十一條 員工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時,提倡比、學、趕、幫、超的工作作風。
第五十二條 員工在工作中應轉變思想觀念,改變不良現象,處處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熱情為客戶服務。
第五十三條 員工在工作中不推諉,積極、主動,工作中樹立上進心、事業心、責任心來嚴格要求自己。
★第四節 木器廠門崗管理規定
第五十四條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嚴格按照木器加工廠規章制度來執行門衛工作職責,愛崗敬業。
第五十五條 當班時衣冠整齊,禮貌待人,熱情服務,接待好來所有來廠辦事人員。
第五十六條 嚴格執行門衛物品放行手續,不符合放行手續的物品一律不允許放行,按制度行使門衛的權利,做好本職工作。
第五十七條 加強外來車輛、人員的管理,不屬公司和木器廠的車輛一律不允許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廠的場地,更不準在廠區內過夜。
第五十八條 當班時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做好交接班記錄登記移交工作,按時、正點交接班。
第五十九條 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廠的門面,室內要做到整潔、干凈,共同搞好門衛內務環境工作
★第五節 木器廠員工獎懲規定
第六十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廠所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轉變思想觀念、改進工作作風,強化內部管理,獎懲分明,提高員工的敬業愛崗精神和責任感,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確保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圓滿完成,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結合各崗位工作特點,制定以下獎懲規定。
第六十一條 遵守木器廠各項管理制度,愛崗敬業,埋頭苦干,服務態度好,有突出表現者,每月獎勵50元。
第六十二條 自覺遵紀守法,維護木器廠形象,挽回經濟損失、見義勇為者,視輕重給予獎勵。
第六十三條 在生產中,愛護公共財產,對各類違法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每次獎勵50元,并通報表揚。
第六十四條 對產品有發明創造,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有顯著成績者,每次給予獎勵100元。
第六十五條 在生產中及時發現機械故障、報告或及時維修者,每次給予獎勵30元。
第六十六條 在生產中節約原材料(含各種材料),按原材料價格發給30%節約獎。
第六十七條 按單位要求及時完成任務或提前超額完成的各項任務指標者,每月獎勵50元。
第六十八條 門衛保安員值班時衣冠要整齊,服務要熱情,對工作認真負責,嚴格落實出入廠物品的登記制度,有突出表現者,每月獎勵50元。
第六十九條 不請假私自外出,不按時上下班,不按時歸宿舍,第一次批評警告,第二次罰款30元。超出3次以上者,予以辭退。
第七十條 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無組織無紀律,無集體觀念者,每次罰款30元。
第七十一條 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者,立即予以辭退。
第七十二條 在生產和施工中應妥善保管好配發的維修工具及機械設備,無故造成工具及機械設備丟失者,照價賠償,并罰款50元。
第七十三條 不按照操作規程或違章操作,將維修工具或機械設備無故損壞者,所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事故者,所需費用由當事人負責,同時罰款100元。
第七十四條 不按時完成木器加工廠下達的生產任務,對產品的質量不嚴格要求,造成產品不合格者,按照產品原價格賠償,罰款50元。
第七十五條 在生產施工時使用原材料計劃不準確,造成原材料的浪費,有時可用其它廢舊材料代替的,又不用,經查實,照價賠償所浪費的原材料,同時罰款100元。
第七十六條 營房、營具維修人員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服務態度不好,維修質量差,造成單位或用戶投訴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七十七條 員工私自利用木器加工廠生產工具及機械設備私自外出干活,每次罰款100元,并收回所加工的產品,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負責,同時予以辭退。
第七十八條 在正常生產工作中,私自用木器加工廠原材料加工產品,謀取個人利益者,經查實,除加倍賠償原材料費用外,同時罰款100元,并立即辭退。
第七十九條 私自把本單位的客戶介紹給外單位,向外單位索取回扣或介紹費,或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接客戶,和別人共同索取回扣,或以本單位名義,個人在外面開小公司承接業務,經查實,扣發工資、獎金,罰款300元,予以開除。
第八十條 在工作和生活中,無故吵鬧打架者,引發事故,當事人除負責醫療費外,雙方各罰款100元。影響較壞者,予以辭退。
第八十一條 偷竊他人財物及生產工具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十二條 為他人提供賭場、賭博工具,參與賭博者,每次罰款200元,并辭退,或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十三條 所有員工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或在本人宿舍做飯、燒電爐,每次罰款50元。
第八十四條 保安員當班時衣冠不整齊,動作不規范者,每次罰款20元。超出5次以上者,扣發全月崗位補貼。
第八十五條 保安員值班時睡覺,不按時交接班的,扣發當月崗位補貼50元,并予以開除。
第八十六條 保安員當班時,會客、擅離工作崗位者,每次罰款50元。當月超出兩次以上者,扣發當月崗位補貼100元。
第八十七條 保安員在當班時,對出廠物品不執行檢查登記或未辦理物品放行手續,給予放行,每次罰款50元,并辭退。
第八十八條 所有員工不遵守廠紀廠規者,在工作崗位上出勤不出力者,影響他人工作者,每次罰款50元。
工廠規章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采用,并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余,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窗口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__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說"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說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廠部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勞動分)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準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廠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廠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本廠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廠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準,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占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后,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系的培訓、進修、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廠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后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工資、學費)。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并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復、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廠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設備;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凈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墻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畫、亂涂,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干,發現衛生包干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制、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手冊"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廠部。
工廠規章管理制度8
本規則的適用范圍是米加工企業。制定本規則的目的在于規范米加工企業的生產技術管理,促進米加工企業健康發展,同時提高米質量,確保米的質量安全。本規則是參考了國內外有關行業的資料并結合我國米加工企業的具體情況制訂的,是對我國米加工企業實行規范化管理的技術依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我國米生產,促進米加工行業健康發展,提高米產品質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規定了米產品定義與分類、米原糧收購及管理、產品包裝及添加劑的管理、米加工廠建設、米加工設備、米加工質量管理、米加工廠衛生管理、產品出貨管理等內容。
第三條鼓勵米加工企業使用本規則引用標準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米產品定義及分類
第四條米是指以稻谷為原料,經加工而制成的產品。按國家標準,米可分為秈米、粳米、糯米三類。
第三章米原糧收購及管理
第五條米加工企業應有較為固定的原糧來源,鼓勵建立本企業的原糧基地,在收購原糧時應同原糧供應單位簽訂收購合同或協議。
第六條米加工企業應掌握供應單位,原糧品種、數量及質量等信息。
第七條米加工企業生產銷售無公害米、綠色米、有機米應保證原料種植、加工及產品符合《NY5115-20xx無公害食企米》、《NY/T393-20xx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NY/T419-20xx綠色食品米》、《NY21-19xx農藥安全使用指南》等標準要求,要通過主管部門或具有第三方認證資格的認證機構對基地、加工或產品的認證,應了解基地種植環境及種植技術。專用原糧在運輸、儲存、加工過程中應避免同其它種類原糧相混合。
第八條加工企業應在國家收購政策的指導下,以質論價進行收購。收購點可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原糧烘干、涼曬、清理設施,保證原糧的儲存安全。
第九條按《國家糧油儲藏技術規范》要求,原糧進倉前應對倉庫進行清理、消毒、再清理,倉庫應具備防雨、防潮、防鼠、防蟲、防雀、通風設施,配備溫度、濕度監控設備。經過培訓的倉管人員應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查糧情,通風降溫;倉庫主要交通道路應進行硬化處理,排水通暢。
第十條原糧包裝不應對原料產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隱患。散裝原糧應注意保持運輸工具的清潔、干燥、衛生。
第十一條原糧收購在執行國家政策收購標準的同時,可結合本企業所在地區產糧的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的收購標準。加工前的原糧應符合國家收購標準要求。
第四章產品包裝及添加劑的管理
第十二條米產品包裝按材質可分為編織袋、塑料袋、紙袋、散裝容器等,按包裝形式可分為常態、抽真空、充氣等;按包裝防護功能可分為內包裝和外包裝。米添加劑按添加功能可分為營養強化添加劑、加工性能改善劑等。
第十三條米加工企業應參照GB/T8947-1998《復合塑料編制袋》、GB/T8946-1998《塑料編制袋》、GB7707-1987《塑料袋》、GB6543-1986《瓦楞紙箱》、GB9687-1988《食品包裝衛生標準》等標準制定本單位產品包裝驗收標準。對于無能力檢驗的項目,可要求包裝供應商定期提供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報告。
第十四條米食品添加劑應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14880-1994《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等標準要求。()對于添加到生產過程中直接與產品接觸的生產用水,要達到GB5749-1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第十五條產品包裝標簽應按《食品標簽通用標準》要求,必須標注食汽稱、配料表、凈含量、制造者、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日期標志和儲存指南、質量等級、產品標準號、及特殊標注內容(如添加劑中含有轉基因及過敏源成分的說明)。
第十六條包裝物及添加劑的存放環境應符合GB14881-19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要求,對于生產班次領用情況應建立臺帳,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米加工廠建設
第十七條米加工企業的建設應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的要求。同時企業可參照聯合國食品法典員會《食品衛生通用規則》(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體系及其應用導則》、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糧食加工廠設計規范的相關要求。
第十八條米加工廠廠區環境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米加工廠應建在交通方便、糧源充足的地區。工廠不得設于受污染氣流、河流的下游;廠區周圍沒有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擴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蟲量孳生的潛在場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況。
(二)廠區內設施、設備等應易于維護、清潔,不得成為周圍環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粉塵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應遵守國家標準的要求。
(三)廠區空地綠化,防止塵土飛揚或積水。
(四)廠區應合理布局,各功能區域應劃分明顯;易產生污染的設施應處于主導風向的下風向;焚化爐、鍋爐、廢氣處理、污物處理均應與生產車間、倉庫、供水設施有一定的距離并采取防護措施。
(五)生產區禁止飼養動物。
(六)廠區應有適當防范外來污染源、有害動物侵入的設施,如圍墻、圍欄。
(七)儲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應采用無毒、無味、防的材料;供水設施出入口應有安全衛生設施,防止有害動物和有害物質進入導致污染;自備水源選址應距污染源(化糞池、垃圾存放場所)30米以上,且應設置衛生防護帶并有專人負責。
第十九條米加工廠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產廠設置應包括生產部分和輔助生產部分。生產部分包括:原糧清理間、加工制造間、半成品貯存及成品包裝間等。輔助生產部分應包括:變配電房、機修間、副產品收集間、檢驗室、原糧倉庫、材料倉庫、成品庫、更衣室、洗手消毒區、廁所及其它為生產服務的必須場所。
(二)車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及衛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應與生產車間相連接,并設置在員工進入加工車間的入口處;車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操作需要和作業區清潔度的要求進行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三)車間屋頂應易于清掃,防止灰塵積聚,避免結露、長霉或脫落,屋頂應使用無毒、無異味的白色或淺色防水材料建造,噴涂油漆應使用防霉、不易脫落、易清洗的漆料;水、電等管線不得設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塵埃和凝結水滴落。
(四)車間的墻壁應采用無毒、無異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淺色防材料建造,墻角及柱角應處理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門窗安裝應嚴密,并裝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銹的紗窗或紗網,窗戶一般不做窗臺,如設窗臺須做成于30度以上斜面;清潔區的對外出入口應裝設能自動關閉的門或空氣簾幕。
(五)車間地面與排水:地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無裂縫、易清洗消毒。作業中有排水、廢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業區域的地面應耐酸堿、防滲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裝置帶水封的地漏或明溝,明溝不宜用蓋板。排水出口應有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裝置。廢水應排至廢水處理系統或經其它方式處理。
第二十條生產廠的設施
(一)供水設施:車間內的水質、水壓、水量應能符合生產需要;自備水源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設施:廠房內應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應不至于改變食品的顏色;照明設施不應安裝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則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施,防止破裂時污染食品。
(三)通風設施:清潔作業區應安裝空氣調節器,以保證室內有相對穩定的溫度,防止蒸汽凝結和保持空氣新鮮;一般生產區應安裝通風設施,及時排出潮濕和污濁的空氣;在有臭氣或粉塵產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處應安裝相應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裝置;排氣口應裝有易清洗、耐蝕的網罩,防止有害動物侵入;進風口應距地面2米以上,噪排風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氣過濾設備。
(四)洗手消毒設施:在車間對外總出入口、廁所、加工場所內設置足夠數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設施;在清潔作業其入口應設置鞋靴消毒池;洗手臺應使用陶瓷或不銹鋼材料的器具,水龍頭應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
(五)更衣室:更衣室應設在車間入口,并立間隔。更衣室應男女分設,并與洗手消毒室相鄰;更衣室應按員工人數設置足夠數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鏡。
(六)廁所:為車間員工提供的廁所宜與車間主體相連接,并設置洗手消毒設施,廁所應與車間相隔離;廁所外門不得開向清潔作業區,能自動關閉;廁所應采用沖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積垢;廁所應安裝有效的排氣裝置,適當照明;廁所排污管道應與車間排水管道分設,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倉庫:應以原輔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質的不同分設儲藏場所,需要冷(凍)藏的要設有冷(凍)倉庫;同一原材料倉庫儲存不同性質物品時,應適當隔離,分類分架存放;成品庫只能存放成品;倉庫的性能、結構應能使儲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質不發生惡化或減低至最低程度;倉庫應有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裝置;倉庫應設置足夠的物奇放裝置,儲藏物品(不含原糧稻谷)應距離墻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氣流通和物品的搬運;冷(凍)倉庫應安裝可正確指示庫內溫度的溫度計、溫度測定儀或溫度自動記錄儀,并安裝自動控制器或自動報警器。
第六章米加工設備
第二十一條原糧初清設備包括:初清篩、風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二條原糧加工清理設備包括:振動篩、去石機、磁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三條礱谷及谷糙分離設備包括:礱谷機、稻殼分離機(器)、谷糙分離機、磁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四條碾米、拋光、分級、色選設備包括:碾米機、拋光機、分級機(篩)、配米機(有配米需要)、色選機、空氣壓縮機、水過濾設施、磁選器、機、除塵器、風機、倉斗等。
第二十五條日期打印、包裝、堆碼設備包括:包裝機、編織袋封口機、塑料袋熱封機、打捆機、日期打印(噴碼)機等。
第七章米質量管理
第二十六條米生產企業應依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檢驗的需要配備檢驗儀器和設備。包括:
(一)基本設備:分析天平、臺秤、容重測量器、游標卡尺、分樣器、水分測定儀、烘箱、選篩、實驗礱谷機、實驗碾米機、實驗臺及實驗架等。
(二)專業檢驗設備:實驗色選機、米品質測定儀、米飯食味測定儀、白度計等。
第二十七條米生產企業對進廠的每批原輔料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條米生產企業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點的檢驗項目、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對生產過程及半成品進行檢驗,確認其質量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條米加工企業應詳細制定成品的質量標準、檢驗項目、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質量標準的下限不得低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檢驗方法原則上應以國家標準為準,如用氟家標準方法時應定期與國家標準方法核對。成品應逐批抽取代表樣品,實施理化檢驗、感官檢驗、外包裝檢驗。對于非常規檢驗項目和本企業無法檢驗的項目可托具有權威性的研究和檢驗機構代為檢驗。
第三十條米加工企業應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成品倉庫,經檢驗合格的包裝成品應儲存在成品倉庫內,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倉庫中不得儲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條產品出廠應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并做出貨記錄,內容包括:生產日期、批號、出貨時間、地點、對象、數量等,以便發現問題時能及時收回。
不合格產品應及時隔離和標識,并按規定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工廠應有足夠的品質管理及檢驗人員,能做到每批產品檢驗;產品質量管理負責人應具備專以上相關學歷或中專相關學歷并具備4年以上質量管理經驗;質量檢驗人員應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并獲得食品質量檢驗員資格證書。
第三十三條米生產企業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明確檢驗部門、檢驗人員的職責權限,制定文件、記錄、不合格品控制、糾正及預防等控制程序,確保不合格的產品不出廠。
第八章米廠衛生管理
第三十四條環境衛生管理
(一)廠區內的道路應保持良好狀態,無破損、不積水、不起揚塵。
(二)廠區內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環境整潔,禁止堆放雜物,防止有害動物孳生。
(三)排水系統應保持暢通,不得有污泥積蓄。
(四)廢棄物臨時存放地應噪生產車間;盛裝廢棄物的容器應有遮蓋,防止不良氣味溢出或被風吹起,防止有害動物孳生;易敗的廢棄物應及時清除,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消毒。
(五)廠區內應有防止、殺滅有害動物及昆蟲等設施。
第三十五條廠房設施衛生管理
(一)廠房內各種設施應經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潔衛生狀態,廠房屋頂、天花板、墻壁應保持良好無破損,地面不得有積水和破損。
(二)清理間、加工制造間、半成品貯存及成品包裝間每天下班后應及時清理、清潔,必要時予以沖洗、消毒。
(三)燈具及管線外表等應定期清掃或洗滌。
(四)冷(凍)倉庫內應經常清理,保持清潔,避免地面積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業場所不得堆積非即時使用的原料、內包裝物或其它物品,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條設備衛生管理
(一)用于加工、包裝、儲運的設備及工具和生產用管道應及時清理、清潔、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設備與食品接觸的表面應定期予以清潔、消毒,消毒后要徹底再次清洗,以免殘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過的設備及用具等應及時徹底地清理、清潔。
(四)與食品接觸的設備及用具的清洗用水應符合GB5749《生活飲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人員衛生管理
(一)米生產人員應有身體健康證,并定期進行個人衛生、食品加工衛生等方面的培訓。
(二)米生產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理發、勤洗澡、勤換衣。
(三)進入車間前必須穿戴好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應能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時應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進入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
(五)上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上廁所之后、處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它活動之后。
(六)與米直接接觸的人員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帶手表及飾物;有皮膚傳染病或傷口的工人不得繼續從事直接接觸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煙、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八)個人衣物應儲存在更衣室個人專用的更衣柜內,個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帶入生產車間。
(九)與生產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場所,參觀、來者應符合現場工作人員衛生要求。
第三十八條工作人員健康管理、除蟲滅害管理、工作服管理、衛生設施管理、污物管理應符合GB14881《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要求。
第九章產品出貨管理
第三十九條產品出廠前應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產日期、生產班次、檢驗人員、產品檢驗狀態等。
第四十條產品包裝標識應符合《食品通用標簽標準》、GB13432《特殊營養食品標簽》及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對于標簽上的商標、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應嚴格遵守《商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第四十一條產品出廠時應對運輸及防護工具進行檢查,防止產品二次污染及運輸途中的質量安全。發貨員應記錄出貨產品、出貨日期、運輸車輛、到貨點、接收單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條生產企業應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務體系,包括服務承諾、服務程序、服務電話、服務人員等,制定相應的產品回收、退貨、召回程序及相關管理辦法,確保消費者利益。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規則由中國糧食行業協會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工廠規章管理制度9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公司就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現制定制度如下:
一、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嚴禁采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采購食品;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發現問題立即停售,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并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
三、銷售管理制度
1、《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2、食品陳列設施布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配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濕度,防止食品霉變、生蟲。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分類貯存,并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并保證能正常工作。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并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并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后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工廠規章管理制度10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辦理需負責人同意。
2、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做為交接班時間。
3、嚴格請、銷假制度:上班遲到10分鐘,對其進行批評教育;1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于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設備重要參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氣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失誤和設備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設備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2、工廠管理規章制度
一、目的:做好對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確定生產過程及影響生產過程質量和安全的諸因素,并使每一生產過程處于受控狀態,以確保生產出合格產品。
二、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車間各個工序。
三、具體資料以及要求:
1、進車間前,務必穿戴整潔規范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雙手洗凈。
2、生產作業人員不準戴耳環、戒指、手鐲、項鏈、手表。不準濃艷化妝、染指、噴灑香水進入車間,以防止污染食品,引起質量隱患。
3、手接觸贓物、進廁所、吸煙、用餐后,都務必把雙手洗凈才能進行工作。
4、男職工上班前不許酗酒,工作時不準吸煙、飲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5、操作人員手部受到外傷,不得接觸食品或原料,經過包扎治療戴上防護一次性手套后,方可參加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6、不準穿工作服、鞋進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進入廁所要更換工作衣,回來再次更換工作衣,并再次洗手消毒后方可進入車間。
7、生產車間不得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煙酒、藥品、化妝品等。
8、員工出入車間要及時關掉通道門窗。
9、使用的運輸工具和容器應經常清洗、消毒,持續清潔衛生。
3、工廠管理規章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及本企業的有關規章制度,對車間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直接領導責任。
2、車間在安排、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將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到每個生產環節中去,使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認真組織好安全檢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針對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
3、會同安技部門組織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專業崗位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按有關規定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立上崗操作。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經考試領取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4、組織制定本車間負責的檢修和臨時任務的安全措施,主管部門審查后執行,并有專人現場指揮。
5、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和實施方案,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對企業發生的因公傷亡事故負責現場保護,及時上報,安技部門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負責徹底整改和措施的具體實施。
7、教育監督職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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