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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04 22:15:1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監理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工程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規定,以及該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安全監理管理制度:

  一、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對現場安全負總責,開工前工程項目總監必須組織監理部安全監理員編制安全監理方案。

  二、總監理工程師開工前首先必須熟悉工程項目特點和周邊環境,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五項專項方案、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并寫出審查意見。

  三、安全監理人員必須對施工單位組織實施的危險性較大的工序,委派安全監理人員實行現場跟蹤旁站監理,如:深基坑開挖與劫掠工程、孔樁工程,起重設備安裝與拆卸工程、大型模板安裝和拆除工程、施工用電安裝與拆除工程、腳手架搭設與拆除工程等,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施工單位指出,必要時下發安全隱患通知單,并將情況及時向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四、安全監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單位定期對施工機械起重設備進行檢修保養,并做好檢修記錄。

  五、現場安全監理人員必須對施工單位已安裝完畢的起重設備,督促施工單位請有關單位進行檢測備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現場安全監理人員必須對施工單位已搭設腳手架工程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現場安全監理人員必須對施工單位施工用電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即時下發指令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并將情況及時向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八、現場安全監理人員必須對施工單位三級安全教育及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到位。

  九、現場安全監理人員必須對施工現場安全定期巡視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必要時下發安全隱患通知單,并將情況及時向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十、現場安全監理人員必須對施工單位存在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及時向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書面匯報,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向監理單位書面匯報,由監理單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十一、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定期每周到工程現場檢查指導現場安全監理人員的工作,并對施工現場安全情況進行檢查。

  十二、工地安全例會制度,每月10號、20號、30號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對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總結、要求限時整改并及時檢查整改情況,及時做好記錄。

  十三、對不履行安全責任的現場安全監理人員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按照監理單位管理處罰制度進行處罰。

  長達白河監理公司錦江工程項目監理部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監理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2、項目監理部(組)全面實行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制度,項目監理部(組)與各監理人員簽訂安全生產監理責任書。

  3、為確保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項目監理部(組)具體實施,由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如設)和各專監及監理員具體負責各區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責任制。

  二、安全生產工作(工地)例會制度

  1、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由項目監理部(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召開。

  2、工作例會每月一次;遇特殊情況可適時召開會議。

  3、例會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貫徹上級關于綜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匯報交流綜合安全情況,分析研究綜治安全形勢,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階段綜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計劃由各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上一級的要求和實際情況提出書面意見后報單位行政辦公會議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發貫徹執行。

  5、安全生產例會由本級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項目部安全分管領導(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及指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參加。

  三、安全生產監理的教育和培訓制度

  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多途徑、多方式對監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全體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增強安全生產意識。

  (一)、對項目監理部(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

  (二)、派駐工地現場的監理人員要經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關的安全資格證書。

  (三)、現場每月不少于一次監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1、本建設工程近期安全生產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所要應采取的預防措施;

  2、對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產方面的圖展、觀看錄像、知識教育;

  4、國家、上級部門、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規章、制度;

  (四)、各類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應簽到,教育活動內容要有書面紀要,并存臺帳。

  四、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的整改制度

  (一)、公司工程監理部以定期、不定期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形式檢查各項目部、各工區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至少每月二次,檢查情況由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填寫于臺帳中,記錄受檢查項目的安全情況。

  對各類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采取以下程序進行整改:

  1、 簽發整改通知書給各項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進行整改。

  2、 收到整改通知書的項目部在指定時間,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確定責任人,并用書面形式回復項目監理部(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3、 整改期限過后,整改單位用書面形式將整改完成情況報項目監理部(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必要時公司工程監理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整改事項進行復查,若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則重復上述程序,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必要的處罰。

  (二)、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步驟要求:

  1、項目部對各工區的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應根據生產情況、季節特點進行專項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2、各區域的監理人員經常檢查安全,每道工序進行時應檢查安全問題。

  (三)所有層次的安全檢查工作,分為臺帳資料,現場兩部分。

  1、臺帳資料的檢查內容。

  (1)、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檔、保管情況;

  (3)、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簽訂情況;

  (4)、按制度規定的各項工作開展情況;

  (5)、臺帳資料的整理、分類情況。

  2、現場的檢查內容。

  (1)、場容、場貌、文明安全狀況;

  (2)、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的齊全完好情況;

  (3)、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4)、特種作業的崗位人員持證情況;

  (5)、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使用情況;

  (6)、現場用電安全狀況;

  (7)、各施工作業區的便橋、支架搭設、高空作業、道路交通等危險源的安全狀況。

  3、檢查工作要嚴、細,對發現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職工杜絕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對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問題認真對待,要有針對性地改進。

  (四)、各級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要有書面記錄資料。

  1、項目監理部(組)組織的檢查必須記入安全工作臺帳。

  2、各區域監理人員的檢查應在監理日志中有相應內容。

  五、安全作業監理的現場管理及獎罰制度

  (一)、現場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堅決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2、監理人員應要求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到崗到位,堅持安全工作原則,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有權進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員進場作業,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聽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服從安全人員的管理。

  4、進場作業必須配戴安全帽,登高作業應系好安全帶,不準穿背心、拖鞋進入作業場所,不得在作業場所內亂竄亂跑、打鬧嘻戲。

  5、嚴格執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認真按爆破操作規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執行,杜絕違章作業,違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參加人身保險。

  (二)、獎罰

  1、監理人員的獎勵和罰款每年初根據不同的安全風險與工作難度而定。

  2、年終考核得分為60分者,不獎不罰;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獎勵該部門最高獎勵金額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罰最高罰款金額的2.5%,罰至最高罰款金額為止。

  3、隱瞞事故不報,弄虛作假的,取消全部獎勵,并處以罰款1000元。

  4、所發獎金,其中50%給簽字人,其余發給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人員;所處罰款從部門簽字人工資中扣除,不得報銷。

  5、連續發生同類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對有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外,還須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根據事故的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6、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重大傷亡事故的,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評先進。季節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檢查,定期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落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檢查制度。部門責任人親自抓,分管人員明確。按規定參加安全業務培訓,并取得相應證件。部門內部堅持正常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事故并報送有關材料,及時報送各類統計報表。

  六、安全生產監理的臺帳制度

  臺帳資料具有真實記錄和反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情況的作用,在臺帳資料的收集整理過程中,有助于本單位自我發現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進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管水平。同時也是自我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一項有效措施,并為責任追究提供有效憑據。

  (一)、本單位必須建立監理安全臺帳,由安全監理人員負責當年所有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活動、檢查等資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二)、要對臺帳資料的記錄做到完整、及時、準確。

  (三)、臺帳資料的整理按按相關規定執行,做到分類、按序、有目錄、有頁碼,便于查閱。

  七、監理的應急處置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事故和“三防”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建立機構和網絡。

  2、加強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管理,制訂和完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要求施工單位與監理人員一起進行事故應急處置演練,做到胸有成竹,一旦發生事故,能及時、有序、科學、合理、正確地進行搶險救災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和惡化。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加強應急處置工作的檢查、宣傳和教育,樹立搶險抗災意識。

  5、及早準備好搶險救災的物資,并落實專人管理。

  6、積極動員全體人員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中,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

  八、安全事故的舉報和調查處理制度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做好事故的及時報告、調查、處理、統計、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一)、輕傷事故,應在當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報告。

  (二)、各單位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要求施工單位向公司、公司向集團的負責人、勞人部、工會電話報告,并填報《事故即時報告書》,先電傳集團總部勞人部,由集團總部報上級及有關部門;同時監理人員應在1小時內向指揮部和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

  未發生人員傷亡但經濟損失在10萬以下的向業主指揮部上報,10萬元以上的事故,應在1小時內逐級向上級報告。

  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非本項目人員傷亡事故,也按以上程序上報。

  事故發生后,要求當事人、當事單位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組織人員積極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事故調查。

  1、輕傷事故由各單位自行組織調查處理后,書面資料建檔保存。

  2、重傷事故三人以下的,由集團總部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組織相關部室人員以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3、重傷三人以上及死亡事故,由集團會同當地市級勞動、公安、檢察,經貿委、工會、業主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4、重大傷亡事故由省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勞動、公安、工會等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5、當事人和有關單位在接受調查時,應積極配合調查工作的開展,如實反映情況。

  (四)、事故處理。

  1、事故發生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放過;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意見,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2、發生事故的單位要對調查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負責落實、處理。

  3、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發現的和檢查中指出的勞動安全隱患、危害情況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由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凡在傷亡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有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公司或者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時間要求。

  1、重傷事故應在十日內結束。

  2、死亡事故應在二十日內,情況復雜的可延至三十日內結束。

  3、重、特大事故按上級部門規定。

  (六)、事故結案。

  1、據事故等級上報相關部門批準結案。

  2、車輛交通事故,由事發地交警部門處理,憑責任裁定書結案。

  (七)、事故統計。按當事人勞動關系隸屬確定,屬本單位職工的在安全生產月報、季報中反映;屬勞務、協作單位的人員將事故調查材料報公司及上級部門備案。

  九、消防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

  滅火器的配置、檢查、維護由項目部負責人組織實施;要求項目部應急小分隊配備的專、兼職消防隊員負責日常滅火器材的配置、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對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要責任落實到人,保證消防器材的齊全有效;監理要定期到各項目部、各工區檢查消防安全的情況,做到有問題必須整改落實到位。

  (一)、根據易燃物面積和危險等因素配置必需數量的消防器材。

  1、生活區、辦公用房每幢房屋配置1211MY4型、4B級(下同)2只以上;

  2、生產區的木工棚、材料庫、停車庫、修理車間、配電房、發電機房、鍋爐房、生活區的食堂,按每20—30m2面積配備一只;其它作業工棚按—80m2面積配備一只。

  3、炸藥庫、柴油庫(槽罐)、乙炔、氧氣瓶儲存庫,按每處2只以上配備,距油庫(油槽罐)出入口5-8米處備沙箱(堆)、鐵鍬。

  4、瀝青拌和設備每臺(套)配8—10只,或較大容量的推車型滅火機數只按設備周邊每24M左右間距均勻分布。

  (二)、滅火器的設置要求:

  1、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提取的部位,銘牌朝外,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2、滅火器必須固定位置,距地面50—150CM為宜。用掛置方式的不能用鐵絲纏繞住手柄。

  3、滅火器應設置在干燥、無腐蝕物的地方,否則必須增設防雨設施和保護措施。

  4、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22-+550C)的環境內。

  5、滅火器前不得有障礙物。

  (三)、要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做到配置合理、有效。

  (四)、滅火器換藥時,可組織消防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度

  項目監理部(組)行使監理項目施工安全監理職責,正式發文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制定專職人員負責安全監理作業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立卷歸檔工作。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相關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要指派安全監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理。

  十一、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

  項目監理部(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在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未審查審批前不得開始該項目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項目部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經施工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十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審查制度

  施工單位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方案由施工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并附安全驗算結果,項目負責人審核,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對規定應組織專家論證的,需附專家論證意見),在項目開工前,報監理機構,先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核查,然后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審核簽字后實施。

  十三、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在實施監理過程對安全隱患的處理辦法:

  1、有關安全的主要部位、關鍵部位、加強監理旁站督促施工單位安檢人員到位;

  2、督促承包單位對腳手架、塔吊、龍門架體垂直度、模板支撐系統、架體剛度、強度、施工用電和漏電系數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過指令性文件對施工承包單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問題責令承包單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單位對其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等提供合法有效的出廠“三證”。

  十四、按照法律法規與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中的監理責任,是由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3

  1 負責所監理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檢查。

  2 學習并貫徹執行監理部有關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和章程。

  3 執行監理項目部下達的有關所監理項目和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 協助安全監理工程師對所負責監理的項目和部位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和違章行為的制止與糾正,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5 協助安全監理工程師對所負責監理項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違章而進行整改的監督。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4

  (1)重大施工危險源工程,應有針對性的'巡視監理方案,明確本工程巡視監理的施工作業控制點及要求。

  (2)安全監理人員應及時按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要求進行安全巡視的監督工作,并做好記錄,發現隱患及時下通知要求施工單位進行處理。

  (3)安全巡視監理和工程質量巡視監理相結合每天不少于一次,監理人員應將巡視,旁站監理情況填寫在監理日記中。

  (4)各專業工程的安全巡視旁站監理的施工作業控制點,按照有關規定和工程項目實際具體情況確定。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5

  1、總監理工程師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監理項目部和組織協調工程項目建設各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業主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規定。

  3、組織編制監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監理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并審批執行。

  4、審查批準承包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專項管理措施、技術方案。

  5、審查簽發業主及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對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產生的,對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響或導致嚴重隱患的處罰通知。

  6、審查監理及承包方的安全報表和安全、文明施工總結,督促安全部門定期通報安全、文明生產情況,同時聽取相關匯報,并提出指導意見。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6

  (一)組織措施:

  1、項目監理機構明確安全生產監理人員分工,落實安全監理責任,責任落實到人。

  2、項目監理辦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安全施工檢查或專項檢查,并形成紀要。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和隱患,組織施工單位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檢查整改效果。

  3、將施工安全作為監理例會研究、部署項目監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布置安全監理工作重點及落實措施。

  (二)技術措施

  1、制定項目安全監理目標,做到項目安全監理目標明確。監理措施得當有效。

  2、編制項目《監理規劃》,項目安全監理進行總體策劃。

  3、依據項目監理規劃和項目安全監理目標,編制項目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按細則對項目施工安全實施監理;

  4、安全生產監理關鍵點及其實施:

  4·1安全監理關鍵點:如下表

  4·2安全生產監理的實施:

  安全監理關鍵點是監理辦進行安全巡視檢查控制的重點。每項關鍵點都要求施工單位先自檢、自查。對自檢自查出來的問題要求施工單位認真整改。安全監理人員在施工單位自檢自查合格的基礎上進行抽查。對抽查存在的問題及隱患,以《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的形式,指令施工單位整改,并復查整改效果,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三)經濟措施及合同措施

  負有安全監理責任的監理人員,當出現下列行為之一時,監理公司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通報批評,直至解聘等處罰;

  1、未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的.;

  2、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發現危及生命安全的隱患未暫停施工的;

  3、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暫停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4、未依據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標準實施監理的。

  公司對疏忽職守,不認真履行施工安全監理職責的監理人員,決不手軟,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7

  1.概述

  危險源是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危險源管理就是預防為主,將事故扼殺在萌芽狀態,對存在的危險及時處置,避免事故的發生。安全專業化管理是將根據生產工藝特點將安全管理分為幾項專業,讓專業化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到安全管理中來,不僅使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得到落實,而且專業人員的加入,使安全管理更加實效化,能夠真正起到管理的作用。

  危險源管理包括危險源的辨識和評價、危險源的分級和確認、危險源風險控制、危險源總結評價、危險源事故應急管理等方面。工程技術人員參與危險源的各個方面,不僅能使危險源管理的的各個程序與實際工作結合更緊密,而且安全專業化的落實會使危險源管理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

  2.危險源辨識和評價

  危險源(點)寓于生產過程,其辨識工作必須全體職工參加,同時工程技術人員對危險源的危害和控制有著更深的認識,因此組織各崗位、場所實際工作的人員進行辨識,各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結合工藝、設備進行審核、整理、匯總,積極參加危險源的辨識。并參與對危險源點的分析、評價、劃分等級,制定控制措施,可以使危險源管理辨識、評價、控制措施更加合理、有效。

  3.危險源(點)的等級劃分與確認

  3.1危險源(點)的等級劃分

  根據發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嚴重性的程度,一般分為四級。

  一級危險源(A級):事故發生潛在危險性很大,并難以控制,一旦發生事故將會造成多人傷亡的重大事故的地方。

  二級危險源(B級):事故發生潛在危險性較大,并較難控制,容易發生傷亡或多人傷害的地方。

  三級危險源(C級):雖然導致重大事故風險較小,但事故經常發生或潛伏有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較大的地方。

  四級危險源(D級):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有可能發生一般傷害事故的地方。

  3.2危險源(點)的確認

  一級危險源(A級):根據危險源(點)辨識劃分的等級,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公司責成有關專業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討論,審核,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確認,由公司安全部建檔立案。

  二級危險源(B級):各廠、車間、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廠、車間的領導小組討論審核,經廠安全生產委員會確認,報公司安全部備案。

  三級危險源(C級):車間、工段的領導小組討論審核,廠安全生產委員會確認,廠安全科(組)備案。

  四級危險源(D級):由班組操作人員報班組長審核,由車間、工段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確認,由廠安全科(組)備案。

  通過分級和確認辦法,確定轉爐、高壓配電系統、煤氣系統、液體天車、高溫液體容器、煙道式余熱鍋爐系統為我廠的重點控制危險源。

  4.風險控制:

  4.1危險源監控管理

  4.1.1監控管理人員:

  按照危險源涉及的專業特點,將廠級工程技術人員和車間級管理人員負責的日常業務和人員專業特點結合起來,組建相應的危險源監控小組,合理分配危險源小組人員,充分發揮專業人員的作用。

  4.1.2危險源監控落實

  危險源監控管理包括重點監控項目和危險源的定期檢查。按照一般危險源分級管理方法,分廠、車間對危險源的檢查周期分別為一個月,一個周。根據我廠重點危險源數量特點,將廠級、車間級檢查頻次進行統一,提高檢查頻次,每周進行一次,統一由專業檢查小組組織進行,根據重要危險源管理數量,將六項重要危險源分別分布到每月的周一至周六。具體的檢查時間、檢查監控管理項目和專業小組成員分布見下表:

  2.鋼鐵水包耳軸使用和探傷

  3.中間包吊耳和包底

  4.渣盆使用情況

  安全管理人員(中間包修筑)

  檢查當日由專業檢查小組組長組織,安排負責的危險源檢查事項。檢查結果及時匯報安環科,由安環科在當日下午調度會進行匯報、

  4.2危險源參數監控管理

  .危險源過程控制參數作為危險源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對重要危險源進行量化的管理。對參數的監控和控制,可以及時了解危險源的狀態,及早預防由于危險源未受控導致事故的發生。

  4.3危險源管理的專業技術措施

  危險源監控小組通過檢查發現問題,對問題的危害性進行分析,按照三定原則對問題進行落實整改,如有需設備停機進行檢修情況,由檢查小組組長及時向廠長進行匯報。對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崗位加強監控管理。

  危險源監控小組積極探索通過設備、設施的.技改,消除或控制危險源。

  危險源監控小組對監控管理的項目按照檢查周期對車間、班組監控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實現危險源管理的閉環管理。同時將繼續發揮專業技能特長,積極將安全技術加以應用,提高設備的安全系數。

  5.危險源應急管理

  危險源應急管理是為了通過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的應急管理,將可能發生事故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因此危險源應急預案是危險源管理中的最后的保障措施。

  危險源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修訂,專業人員納入相應的危險源預案修訂小組,專業人員參與到預案的演練,定期對預案和應急隊員的應急能力進行檢驗,通過專業的角度對預案存在的問題進行修訂,以使預案應急處置措施合理化,起到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的作用。

  6.安全評估報告

  按照專業化分組,要求每月底由專業監控小組共同對所負責的危險源出具評估報告。報告包括危險源的概括,本月檢查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對危險源的狀態,是否受控進行總結。

  按照公司管理辦法,結合我廠實際工作,每半年對重要危險源進行一次評估報告,半年性安全評估報告包括以下內容:危險源的基本情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是否發生變化),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危險源等級,安全對策措施、應急救援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合理性,評估結論等

  7.制度保障

  為使安全專業管理認真落實危險源管理中的各項工作,督促專業技術人員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真正發揮安全專業化在危險源管理中的作用,制定《第一煉鋼廠危險源管理辦法》,對危險源管理的各項程序進行制度化,并制定制定獎勵和考核辦法,從制度上強化管理,從事故、危險源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8

  一、重大危險源告知牌:指的是在具有重大危險源的.設備或場所,對其可能產生不安全及危險因素,通過告知的形式,向工作人員傳達安全信息,避免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一種措施。

  二、重大危險源告知牌應包含以下內容:

  1危險源名稱、危害物質及數量、存在部位或由何種作業活動導致危險源產生、可能導致的事故、預防控制措施。

  2如果重大危險源告知牌按區域或崗位制作的話,如果某崗位重大危險源較少,告知牌有大部分空白的話,可以在告知牌上布置警示標識或說明重大危險源特性及危害。

  3、預防控制措施不應只包括作業活動中的注意事項,還應包含教育培訓、遵守規程等方面的描述。

  三、告知牌符合標準:

  AQ/T9006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GB182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Z15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GB2894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5768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四、告知牌特點:

  1、應按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制作,美觀性、實用性、經濟性、權威性與一體。

  2、防碎、防潮、防水、防火、絕緣、耐腐蝕、耐曬、耐高溫,持久耐用。

  3、符合最新國家標準。

  五、適合行業: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

  建筑工程施工

  金屬非金屬礦山

  煙花爆竹

  冶金

  煤礦

  電力

  機械制造企業

  水泥、有色、煙草

  紡織、造紙、食品等行業。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9

  1監理服務安全防護及環境工作措施

  1·1、項目監理部依據公司勞動防護措施,提出勞動保護資源需求計劃。

  1·2 、項目監理部嚴格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佩戴制度,確保正確佩戴率100%。

  1·3 、項目監理部根據季節特點,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冬季防凍、防滑措施。

  1·4、監理部定期組織職業健康安全及環境管理體系活動,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糾正措施。

  1·5、對環境因素及危險源或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并評價出重要環境因素及重大危險源,施加影響進而實施有效控制。

  1·6、監督施工單位根據國家電力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安全管理。

  2、安全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1、審查工程項目部制定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的有序進行,并做好檢查記錄。

  2·2、審查施工單位的專職安全員應有行政部門考核合格,持證方可上崗。施工單位具有與其施工范圍一致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3、審查施工單位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臨時用電方案。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分部工程還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送監理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2·4、監督施工單位認真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安全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2·5、檢查在施工現場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孔洞口、臨邊及有害危險性氣體和液體存放處是否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并做好安全防護。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如發現特殊疫情要及時和地方防疫站取得聯系。

  2·6、監督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負責工程項目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注意事項和技術要求向施工人員進行書面交底、確認簽字后方可施工。

  2·7、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危險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現場應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符合現場情況消防設施和器材,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2·8、審查安全措施費用的投入,依據國家電力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督促落實。

  2·9、督促施工單位在汛期做好防汛人員、物資的準備工作,出現汛情配合施工單位做好搶險工作。

  2·10、掌握施工組織、施工人員的變動情況,了解安全生產能力,應達到安全方面的要求。

  2·11、對已確定的危險源及重大危險源應及時到位監控,采取檢查、觀察、核查記錄等方法確定安全情況,發現不安全現象立即通知施工單位糾正。

  2·12、經常巡視現場,發現安全技術措施有不完善,安全防護器具滿足不了施工人員安全時及安全組織措施執行不力時,通知施工單位加以糾正。

  2·13、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網、省調批準的設備過渡方案執行,對實施過程中進行全面安全監理。

  2·14、檢查施工方是否按照標準向作業施工人員提供了安全防護用具,確保正確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

  2·15、審查施工方試驗人員、焊工、起重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從業資格,報驗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2·16、使用起重機械吊裝前,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經相關部門及監理方檢驗合格后,方可實施作業施工。

  2·17、施工單位針對特殊作業過程提出控制措施,經監理方確認后實施。

  2·18、對工程建設中的人、機、環和施工全過程進行安全監控,制止施工行為中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確保安全目標實現。

  2·19、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樹立超前意識,從源頭控制不安全因素,為安全文明施工創造良好氛圍,構筑安全屏障。

  2·20、施工單位在主控制室及帶電區域施工應有經批準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名單,施工單位根據工作任務,提供合格的工作負責人、工作班組成員名單。便于運行工作人員掌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 2·21、抓好工作票監護制的執行,工作負責人要切實承擔監護人職責,決不允許擅離崗位。工作必須在監護條件下進行。

  2·22了解施工設備與運行設備間的界面,包括一次系統及設備和二次系統、設備及回路,在運行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后監督施工人員在安全條件下工作。

  2·23、對已發生的不安全現象和事故,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吸取教訓,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及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

  3、文明施工監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3·1、監理部定期組織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評價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經常巡視檢查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

  3·2、督促施工單位成立文明施工組織機構,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

  3·3、檢查工程駐地的臨建設施必須完善,在顯著位置設置企業標識、工程公告版和平面布置圖。

  3·4、施工現場要設置圍欄、標語、彩旗等,進入場地的道路兩側排立各種警示牌。

  3·5、施工現場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有序,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成垛規方。每個作業區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溝道、地面無垃圾。

  3·6、施工場地要地勢平坦、整潔、無積水坑,配備足夠的照明設備。

  3·7、施工駐地要有足夠的衛生設施,有專人負責,保持整潔。

  3·8、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應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3·9、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要整潔完好,無漏水、漏油現象。

  3·10、各種安裝設備到達現場后,要定置、整齊排放,做好標識,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4、環境監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4·1、檢查施工單位是否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規,施工場所應采取措施,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水、固體廢棄物等對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4·2、要求施工單位對影響環境的重要因素做好預防措施,杜絕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4·3、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對焊渣等有害物及時回收,并按照廢物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4·4、施工單位應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使職工自覺執行環境保護措施,在施工中防止和盡量減少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境的影響。

  4·5、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染氣體、污水、廢渣、粉塵、放射性物質及噪聲、振動可能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編制環境保護措施。

  4·6、現場、辦公區及生活區應采取綠化措施,現場要設置足夠量的廢料、分類垃圾桶,并定期清掃,保持施工環境整潔。

  4·7、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及時清運到指定地點,集中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4·8、施工棄渣、垃圾禁止倒入河中,避免妨礙排洪及造成環境污染。

  4·9、工程竣工后,及時修整和恢復建設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生態環境,并盡可能采取綠化措施。

  5·3樹立預防為主的觀念,嚴把監理審核關

  安全生產在建筑施工階段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在每一道工序中,如果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就會存在,傷亡事故就可能發生。因此,監理在履行安全監理責任時,一定要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觀念,熟知安全法律法規,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具體地講,應審查如下主要內容:

  5·3·1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即審查施工單位安全許可證,勞務分包隊伍資質,安裝消防安全資格認證。同時,核實工地項目組織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專職安全員的配備。

  5·3·2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值日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施工現場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班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門衛制度等。其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則是企業各級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的責任和職能。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5·3·3審查本工程項目施工應用的安全監督手段。施工過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隱患時刻威脅著安全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用各種安全監督檢查手段,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采取相應的措施和辦法,將各類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安全監督與管理手段,如班組相互安全監督檢查,專檢與自檢相結合的安全檢查方法,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現場輪流安全值日,簽訂安全責任書,以及現場懸掛各種安全宣傳標語,安全教育與培訓等方法與手段。

  5·3·4審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崗位證。特種作業人員包括維修與安裝電工、架子工、各種機械操作工、焊工(電焊與氧焊工);打樁機操作工等。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過期不參加復審者視為無證者處理。在審查操作證時,所持證件必須與作業人員相符,以防人證不符。

  5·3·5審查施工技術措施。內容包括:

  ⑴審查基坑支護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應根據基坑、土方開挖深度和土質種類選擇開挖的方法,本工程的基坑固壁必須進行專項支護設計。在施工方案中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坑槽邊嚴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機具設備。如有機械作業,必須對作業范圍內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⑵審查腳手架的搭設方案有無針對性,能否滿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本工程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搭設高度為50m以上,應有詳細搭設方案,并繪制搭設圖紙,說明腳手架基礎的做法,立桿、大橫桿縱橫向的間距,小橫桿與墻的距離,連墻點和剪刀撐的設置方法,每2—3層須設置卸荷措施,應有設計計算書和卸荷方法詳圖。在搭設方法上必須符合安全強制性條文(20xx版)的規定要求,腳手架的搭設方案必須要有編制人、技術審核人和批準人。

  ⑶審查高處(高空)作業和獨立懸空作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處(高空)作業主要是指施工現場"四口"和"五臨邊"的防護,以及獨立懸空作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護有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護,安全強制性條文(20xx版)3·2·1和3·2·2有詳細的防護規定。"五臨邊"的防護是指未安裝欄桿的陽臺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的.樓層邊、上下通道斜道兩側邊、卸料平臺外側邊的防護,安全強制性條文(20xx版)3·1·1和3·1·3條文有詳細的防護規定。對懸空作業,安全強制性條文(20xx版)4·2·3— 4·2·8條文有詳細的防護規定。

  ⑷審查垂直運輸機械設備(如塔吊、提升機等)的安裝、使用和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無經過安全資格認證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證,是否經過組織程序驗收。對塔吊的安裝、拆除在施工前必須詳細編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對塔吊基礎進行專項計算,對安裝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術措施,注意事項,以及特殊情況的防范技術措施應有詳細編制(包括塔吊的力矩、超高、變福、行走四限位和吊鉤、卷筒的保險)。安裝后應經主管部門驗收,發給相應的安全使用合格證書。

  ⑸審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措施。內容有:審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并有編制人、技術審核人、批準人,以落實安全用電責任制。審查安全用電的技術措施。內容有施工用電的安全技術交底;實行三相五線制;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棚或堆放構件、雜物等:各級配電箱,開關相應有防雨措施、有門鎖、專人負責;有明確的送電或停電的操作順序;電器及熔斷器的熔絲規格必須與電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銅絲代替熔絲:各級配電箱必須固定設置,使用標準鐵制配電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電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護零線的截面積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積;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并滿足機械強度要求: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作業場所的照明電源,必須使用安全電壓(24V或1 2V),使用行燈不得超過36V,并有良好絕緣;施工現場必須使用橡皮軟管線,不得使用塑料電線或塑料護套線,并高掛使用;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電源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電氣作業人員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手套,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等。審查電氣防火措施。內容有:施工現場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強腐蝕介質,不使用火源;設備不得超負荷工作:現場用電不得亂拉亂接,生活用電不得使用電熱設備,室內照明線不得亂拉亂接;配電室內配置砂箱和干粉滅火器。

  ⑹審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內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裝、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質量要求與檢查驗收方法等。對模板支撐設計要有計算書和細部構造的放樣圖,對模板材料、規格尺寸、間距、連接方法以及剪刀撐的設置等應有詳細說明,對模板的拆除應有具體的安全措施,既保證工程質量,又保證不出人身傷害事故。

  ⑺審查施工現場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內容有易燃易爆作業場所,如木工操作間、倉庫等按規定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嚴禁吸煙和明火,懸掛醒目的防火標志;電焊作業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氣瓶和乙炔氣瓶存放時必須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離。使用時保持5m以上安全距離,與作業點明火必須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離,乙炔氣瓶嚴禁睡倒;臨時宿舍必須防護可靠:現場一切架空電線須用固定瓷瓶絕緣,電線穿墻時必須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過。

  ⑻審查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內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個季節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夏季防暑降溫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溫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調整作業時間、避高溫的措施,通風降溫措施,調離措施,歇涼措施,檢查措施,清涼飲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觸電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擊措施等。

  5·4實施動態控制管理,防范安全隱患

  計劃、實施、檢查、改進是監理工作始終堅持開展的動態控制管理模式。安全監理工作同樣要實施自始至終全過程、全方位的動態控制,在建設工程的施工過程中,監理必須通過常用檢查手段,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發現的重大緊急嚴重情況,必須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采取措施降低風險,有效避免安全風險產生的危害損失。

  5·4·1督促施工單位按《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中安全歸檔資料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項安全檢查工作,并及時記錄。在安全檢查過程中要按JGJ59—99標準進行評分,真實評價出安全管理狀況,對于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5·4·2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及各項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變化,應要求施工單位及時修改、完善,監理工程師必須認真跟蹤方案的落實情況,一旦發現現場的實施與方案不符或是具體操作情況發生變化、監理工程師均應及時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變更方案并督促其落實。

  5·4·3每月進行一次現場安全、文明施工例行安全檢查,要求施工單位參加或是督促施工單位自檢,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有真實記錄,對于施工單位的自檢進行抽查,將抽查結果記錄在監理日記中,以現場檢查的記錄為依據真實、準確地評價施工現場動態安全管理狀況以便于要求施工單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4·4現場監理工程師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現場施工的內容、狀況、依據安全監理控制要點編寫出當月的安全監理工作重點,以此指導日常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督促施工單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對于相對長期的施工內容,如外腳手架等要求施工單位建立規范化的檢查、整改機制,并督促其落實。

  5·4·5每月底整理、歸檔當月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于未整改或是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單位落實,同時將情況書面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下月的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應與上月的實際安全狀況相結合,對于重點問題、隱患問題要予以特別重視,做好防范措施。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0

  1、 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必須由總監領導下的全員參與,項目監理機構應將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落實到每個崗位,并認真履行其各自職責,堅守崗位。

  2、 建立建全安全監理審核驗收制度,設專人負責整理內業資料,分類、立卷歸檔。

  3、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本工程要求和特點,協助總監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監理保證計劃工作。

  4、 認真、及時地貫徹執行安全監理方面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和有關安全強制性標準。

  5、 安全監理人員應遵守公司及現場各項規章制度,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意識。

  6、 安全監理人員應對各類安全隱患提出要求,對各類安全措施提出建設性的、科學的.建議,預防事故的發生。

  7、 事故調查要全面、準確,客觀,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公正,獨立的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總監離工程師應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勞動紀律、專業技能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2、按照培訓計劃選送有經驗和責任感事業心強的人員進行進修培訓,同時應結合施工特點經常對監理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隊伍的整理素質,增強安全監管能力。

  3、監理站根據學習制度要求每月組織有關監理人員進行一次業務學習,時間不少于2h。

  4、安全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工程進展及特點和項目機構要求,及時對監理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和交底

  二、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監理站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應逐步完成由傳統管理模式向現代管理模式的轉變,即:實行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管理,不斷加強對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監控把關和推進!

  2、所有工程開工前都必須針對工程結構形式、施工工藝、施工機具、周邊環境和氣候等特點,要求施工單位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水下、水上作業、基坑支護、起重吊裝、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大型機械設備拆裝、壓力容器工程、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工程及危險性較大的作業等,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經集團公司技術管理部門審核。對危險性較大的項目,要經五人以上的專家組論證同意后,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方可組織施工。

  3、對危險性大、高溫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長的工程,應獨立編制季節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從防護上、技術上、管理上采取強化措施,以做好高溫炎熱季節的防暑降溫、防食品中毒工作,保證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雷電、防漏電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工作

  4、監督施工單位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⑴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向工程負責人,有關技術、安全、質量等管理人員及施工從業人員進行交底。

  ⑵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監理工程師應參加施工單位組織的交底會。

  ⑶安全技術交底應履行簽字手續,交底內容全面、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交底應一式3~4份經專業監理工程師簽認后由交底人、接收人及項目管理機構安質部門和監理分站分別存檔備查。

  ⑷施工作業人員有權拒絕未經安全技術交底的工作內容。

  ⑸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依照交底的要求進行施工作業

  ⑹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安檢人員應檢查現場落實情況

  ⑺監理人員對方案和措施進行監控,對未按要求落實的或違規、違章、違標作業應堅決制止,對不聽勸告的,應立即向分站長或總監理工程師報告,采取暫停報驗等強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5、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級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清晰、真實、完整、有效,符合標準和規范要求。

  6、監理人員應認真審核各類安全技術資料,需現場核實的應及時到現場核實,嚴格按規范和有關把關簽認,同時應及時整理歸檔,嚴禁補簽漏簽或違規亂簽盲目簽字。

  三、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1、進場大型施工機械(包括:混凝土運輸車及輸送泵、壓路機、平地機、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打樁機、發電機組、空壓機、鉆機、潛孔鉆機、混凝土立式拌和機、提梁機、運梁車、架橋機、造橋機(移動模架)、襯砌臺車等機械設備應當附有設備出廠時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施工單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和考試,并定期進行相關施工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形成記錄及臺賬

  2、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在大型施工機械使用前進行自檢并做好記錄報監理站審批,報項目管理機構備案

  3、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大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加強設備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細則);定期檢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設備保養、檢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設備檔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

  5、大型機械臨近營運線施工時要嚴格執行“一機一人”的專職防護,“人隨機動”,來車時提前停止作業,現場設置警戒線的防護措施。

  6、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有關單位對現場使用的大型施工機械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由施工單位整理形成記錄。大型施工機械應進行定期檢驗,未未定期檢驗或不合格的機械不得使用。

  四、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制度

  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組織機構,配齊相關人員;監理工程師應審核以下內容:

  1、施工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或批文,營運線上施工應有路局簽發的《營業線施工許可證》

  2、施工單位施工組織機構框架圖及人員名單,外聘勞務人員應納入其班組管理。

  3、安全質量專職檢查體系機構圖、人員名單及資質證書。

  4、項目經理、總工、安全專職檢查人員、質量專職檢查人員的有關要求持證上崗的證書

  5、各類特殊工種操作證和有關要求持證上崗人員的'有效證件如:吊車司機、上下電梯司機。

  6、對人員進行動態管理,施工人員中途變動時,應及時辦理報批手續,并經培訓教育考試合格方能上崗作業

  五、安全重大方案審查制度

  1、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建設部有關《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如:隧道開挖、爆破作業、大型設備的起重吊裝、施工臨時用電、高空作業、深基坑開挖、大型支架、臨邊圍護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業等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專家組論證通過。

  2、危險性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術專項措施須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簽認后,報監理站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核;并經總監離工程師批準方可下發執行。

  3、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逐級細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細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須針對性強,并具有可操作性。

  4、經過審查批準的方案措施必須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組織逐級召開專題會進行交底,做到逐級交底簽認,責任到人。

  5、監理人員應參加施工單位召開的安全技術交底會議,并記入監理日記,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業。

  6、凡未達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單位強行施工的,監理人員必須里上報監理站,由總監理工程師及時簽發暫停令,暫停該工程施工、檢查與驗收,并上報項目管理機構。

  六、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制度

  1、監理站應督促施工單位開工前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設立應急救援組織,配齊應急救援人員,配備不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救援物資。

  2、專業監理工程師對預案進行審核,現場實地查看清點確認救援人員、機具物資配備等有關事宜,確保落實到位。

  3、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應急預案符合要求,簽認后報監理站,經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核后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備案。

  4、監理工程師經常檢查應急機具、物資是否完好齊全,存儲到位,督促施工單位組織應急救援和消防演練,確保應急救援時能熟練進行。

  5、監理工程師加強現場應急救援的動態管理,根據工程的推進,適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資的補充與完善。

  七、安全檢查制度

  一、定期檢查:

  1、總監離工程師應每季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綜合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①外業檢查:對管段內施工現場、駐地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重點施工項目、關鍵工序、重要部位的現場控制、制度的落實、作業標準、文明施工等應對照要求檢查。

  ②內業檢查:重點檢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實情況,人員教育培訓、技術交底、文件學習傳達情況,內業資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監理工程師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有關人員對重點施工項目,關鍵工序重點抽查。

  二、專項檢查: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專項或季節性安全專項檢查,如用電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隧道、防火防爆、節假日前后、雨季、冬季、臺風前后等;要對定期檢查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對各監理組(分站)現場安全監控情況進行檢查。

  三、日常巡查: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應加強對管段內施工情況日常檢查、巡查、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應現場把關,對定期和專項檢查發現及項目管理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督促整改落實,及時反饋信息,并做好記錄。

  八、安全例會制度

  1、監理站應建立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主要內容:學習文件、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安全管理經驗,制定針對性措施、布置下階段安全工作重點。

  2、總監或副總監每月主持召開施工單位分管安全領導、安質負責人、監理組長(分站長)季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工作協調會、總結、分析、布置安全工作。

  3、監理站和各監理組(分站)建立安全隱患問題數據庫臺賬,作為分析依據,落實整改閉合。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2

  1、安全監理工程師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監理項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在總監理工程師授權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各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協調。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結合業主有關要求開展具體工作。

  4、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在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后負責貫徹落實,并進行檢查。

  5、審查并督促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承包方報送的有關安全、文明生產的專項管理措施和技術方案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供總監理工程師參考。

  6、參加每月進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和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專題會議,審核相關檢查通報和會議紀要。

  7、編制各類有關安全、文明生產管理的各種報表、報告、專業監理總結。

  8、定期對危險源進行辨識及采取控制措施。

  9、審查簽發總監理工程師授權范圍內,下達對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而產生的,對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較大影響和較嚴重隱患的處罰通知,并督促其進行整改。

  10、對監理項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進行現場監督管理。監理工程師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并不替代或減輕施工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應承擔的`合同責任與義務。

  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體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員落實情況;督促承包商按合同履行其安全、文明施工職責。

  12、對建筑施工、機電安裝及其安全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當發現有危及設備及人身安全時,及時制止,并上報總監下達停工令,指令承包商采取措施處理或整頓,由此而延誤的工期和施工費用增加由承包商自負。

  13、檢查工程的防汛、渡汛措施。

  14、參加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審查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表報、監督承包商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并協助國家職能部門查處違章失職行為。

  15、完成總監及分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3

  全年主要控制目標:杜絕較大事故和影響重大的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和事故總量,各項控制指標持續下降。

  一、圍繞一個主題

  緊緊圍繞“深化綜合整治,落實長效機制”這一主題,全面開展環境綜合整治活動,不斷補充和完善長效機制的內容,著重在落實和執行上下功夫,繼續實行分級督查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督促企業按照長效機制和補充規定的要求,落實安全監督員、隱患排查、關鍵作業以及現場設備設施及生產操作管理等各項措施。

  二、強化兩個責任

  (一)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依法加強安全生產,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加強班組安全建設,保持安全設備設施完好有效。企業法定代表人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帶頭執行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強化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精細化管理,確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術裝備、教育培訓、安全責任保險和職業病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實到位。強化企業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以及帶班領導的現場處置權,注重發揮注冊安全工程師對企業安全狀況診斷、評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業用工要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要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二)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各級要緊緊圍繞“有效落實”,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作為衡量地方經濟發展、社會管理、文明建設成效的重要指標,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要進一步細化落實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各鎮政府(街道辦)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使其更加科學、合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格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要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加強應急救援預案備案和應急演練。要進一步梳理明確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責,充分發揮行業管理部門的專業優勢,加強行業指導,認真落實部門監管責任,達到“明職責、求有效、保落實”目標,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規范、有序、高效開展。要加強駐廠安監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駐廠安監員作用。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聘用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家,逐步完善充實安全專家庫。要充分發揮各級安委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作用,進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進一步完善舉報獎勵制度。要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承諾、約談、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現場分析會等制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突出三個深化

  (一)深化科技興安。

  危險化學品:要進一步強化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逐步實現聯網聯控。逐步提升自動控制系統及緊急停車系統運行的可靠性、靈敏性、準確性、及時性,切實實現對溫度、壓力、液位、流量、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等超限、泄漏時自動報警和關閉停車。

  煤礦和非煤礦山:堅持建設與應用并重的原則,不斷加大數字化礦山建設力度,在進一步完善已完成的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和無線通信聯絡系統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緊急避險系統建設,力爭于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煤礦要積極推廣應用高效采掘設備,提高采掘機械化水平。地下開采非煤礦山要大力推廣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地壓監測監控技術、采空區監測監控技術。

  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三類以上班線客車、校車、旅游包車要按規定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充分發揮GPS監控平臺管理作用,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進一步完善交通指揮系統功能,深化公路電子監控系統建設,充分發揮智能交通綜合管控平臺的作用,實現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

  建筑施工:建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管網絡平臺,充實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息動態數據庫,積極推進施工現場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在主管部門、施工企業、現場項目部間形成在線信息互通,實時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和關鍵部位進行監控,實現對現場安全隱患的遠程診斷和科學處置,確保工程施工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

  消防:積極穩妥地推進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信息平臺遠程監控建設,拓展社會消防信息化服務,加強對社會單位的動態管理和信息互動。加強全區各級應急通信保障隊伍建設,深入開展信息化業務培訓,切實提高信息通信崗位人員專業素質。

  安全生產監控預警平臺: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控預警系統,不斷拓展監管功能,擴大監管范圍,通過信息化監管系統強化自查自糾,逐步建成覆蓋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監管監察信息網絡與基礎數據庫,實施隱患排查信息化管理,實現監管的全覆蓋、精細化、動態化、規范化,不斷提高綜合監管監察能力。要推動應用物聯網技術,深化長效機制信息化的落實,逐步實現對重點部位、重點區域、關鍵環節和設備設施實時監測。

  (二)深化安全培訓工作。安全培訓工作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對安全生產整體工作有很大影響效應,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把安全培訓作為減少事故發生的一項重要措施來抓,切實將安全培訓工作落到實處。要全面開展全員職工安全培訓工作,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集中組織監管行業領域內企業的全員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進一步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要積極認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并按照要求參加再培訓和復審。

  (三)深化安全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在綜合分析研究工傷社會保險、各種商業保險利弊的基礎上,借鑒國際上一些國家通行的做法和經驗,提出來的一種帶有一定公益性質、采取政府推動、立法強制實施、由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化運營的新的保險險種和制度,是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的一項有效措施。年,要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等行業企業投保安全責任保險取得的成功經驗基礎上,按照省、市統一要求和年安全環境綜合整治長效機制規定以及企業作出的承諾,在其他行業企業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四、著力四個規范

  (一)規范安全監管監察。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管理部門專業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全面構建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現場執法與網絡監控、全面檢查與重點監管相結合的安全生產專項執法和聯合執法機制。以鎮(街道)安監站規范化建設和實行委托執法為突破口,進一步健全鎮(街道)為主體的基層安全監管體系。要堅持“企業自查、部門專查、專家協查、政府督查”相結合,堅持“全面檢查、重點抽查、按期復查、明查暗訪”相結合,抓住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時段、重點對象、重大活動,開展全面、系統、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要把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作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保持高壓態勢,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要層層落實執法監管責任,強化社會監督、加強跟蹤監管,發現一起、打擊一起,并依法依規加大懲治力度,嚴防死灰復燃。

  (二)規范標準化創建。以達標創建為抓手,科學規范生產經營全過程,著力實現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預防、管理、監控能力建設,不斷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要在所有工礦商貿、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年內,煤礦、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要在全部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達標升級工作。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企業要完成達標。80%的非煤礦山、冶金、機械等工貿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和電力企業要完成達標。40%的規模以下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要完成達標。

  (三)規范深度治理。要認真分析安全生產特點規律,始終突出恢復生產、節假日、季節交替等重點時期、重點時段,采取超常規的安全監管措施,對高危工藝、高危物質繼續實施深度治理。要結合行業安全生產特點規律,始終突出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領域的安全監管,要全面查找制約安全生產的深層次問題,深入組織開展各類安全專項整治,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切實從根本上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同時,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切實抓好粉塵、高毒物質等職業病危害防范治理。

  (四)規范安全生產制度。要加強安全生產重點領域規章制度的檢查梳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各類安全生產制度,切實糾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責任不到位的現象,真正做到依法準入、依法生產、依法監管。要完善督查督辦和激勵機制,確保現有的各項制度落實到位。各類企業要根據生產技術、工藝流程的變化,及時制定或修改完善相應的產業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

  五、抓好五個重點

  (一)重點抓好危險化學品安全。圍繞“生態”建設,對設備陳舊落后、安全生產基礎差、環保不達標的小危險化學品企業實施關停并轉。以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為主線,突出“兩重點、一重大”(即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充分發揮安全專家作用,深入開展化工裝置設計安全診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危險作業專項整治活動。要在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企業全面實行駐廠安監員制度,認真抓好監督員在企業的培訓,加強履責能力建設,切實發揮好安全監督員的安全“防火墻”作用。積極推廣安全管理先進經驗,強化停產、復產企業安全監管,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要充分發揮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職能作用,著力解決危險化品安全生產深層次問題,不斷提升安全監管水平。

  (二)重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加強道路長途客運安全管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運營車型。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禁止客運車輛掛靠運營,禁止非法改裝車輛從事旅客運輸,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到無資質的維修單位(點)進行罐體維修和清洗。嚴格長途客運、危險品車輛駕駛人資格準入,研究建立長途客車駕駛人強制休息制度,持續嚴厲整治超載、超限、超速、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高速公路違規停車等違法行為。提高道路建設質量,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加強橋梁、隧道、危險路段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繼續強化農村交通的安全監管,特別要依法強化校車安全監管。制定實施《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辦法》,納入安全生產考評。

  (三)重點抓好礦山安全。煤礦方面:強化煤礦“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推進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建設。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針,強化煤礦水害防治。進一步推進煤礦“雙基”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不斷規范班組管理,提高煤礦本質安全水平。非煤礦山方面:突出鐵礦采空區和地下礦山防透水治理,嚴防塌陷和透水事故發生,有關部門要根據地下開采礦山生產能力收取采空區治理保證金,對采空區充填驗收合格的退還保證金,未完成的予以扣罰;加強礦山技術管理,地下開采非煤礦山企業至少配備中級以上職稱、本科以上文化水平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采礦、地測、機電專業技術人員各1名;嚴格執行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嚴格執行“逢大暴雨天氣停產撤人”和“礦山調度員十項應急處置權和3分鐘通知到井下”規定;強化地下礦山機電設備管理,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淘汰落后設備設施;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每個采掘工作面作業人員不得超過兩人。嚴格執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要求,對達不到最低生產規模的非煤礦山企業依法實施關閉。對于南部山區露天礦山,根據建設“生態”的要求,開展南部山區綜合整治活動,提高安全準入門檻,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常態化管理機制,嚴格執行礦山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全面提升露天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4

  任何工程的安全工作都應擺在第一位,而電力工程作為一種技術性強的工程,必須由專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安全監管工作,創新安全監管模式,保證電力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1 電力工程的特點

  在新時期里,電力工程安全監管就是對誘發安全問題的因素進行系統的監督管理,運用科學的監管體制進行安全管理和控制。

  電力工程與一般的橋梁工程、建筑工程有明顯區別,雖然說其安全問題與外部因素有一定關系,但主要還是由電力工程的特點引發的。電力工程技術要求高、結構復雜,而供電企業多、地域分布不均,技術實力、經濟實力、規模等都有很大差距,這使得電力工程的安全監管難度較大。電力工程具有一次性特點,其施工時間、自然條件、規模、參加者則各不相同。電力工程又是一項綜合性工程,建設中的任何人、事、環境的變化都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場人員對電力系統認識不清、安全事故預防能力低等都是影響到安全監管的重要因素。

  2 識別工程安全危險源

  在實際安全監管工作中,識別危險源是第一步,一般采用上評下辯的方法,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危險源的分析,由專業的安全管理認識分析施工現場,增強危險源辨識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水平。針對電力工程施工的環境、各個階段施工特點、工程實情等,將工程施工中的危險源按照危險系數大小列舉出來,從而對電力工程進行正確的安全風險評價,單獨羅列出重要的危險源,并采取相應的措施控制這些危險源,實現標準化的危險源控制。將危險源辨識結果納入到施工作業指導書中,便于相關人員做好現場的安全控制工作。同時,依據危險源進行良好的現場安全管理,抓準各個施工環境的現場安全管理重點,并監督各項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

  3 健全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以項目經理、班組、成員為基礎,在業主管理委員會、工程項目的領導下,對每一項安全工作負責。在條件許可和有需求的情況下,設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的環境、職工安全等監管工作,設置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和兼職的安全人員,對電力工程中的每一項安全事故進行高效處理和預防。

  在電力工程的建設初期,明確各個安全監管人員的義務和責任,明確分工,并進行各項安全檢查工作,適當加大安全監管的力度。重視薄弱環節的安全監管,有重點的開展安全監管工作。實行安全責任制,安全責任不僅僅是安全人員的責任,還是全體人員的責任,將安全責任分攤到每一個人身上,輔之以激勵機制,確保各項安全監管措施的落實到位。對特種操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如:塔吊司機、電工、電焊工等在上崗前先經過相關資質考察,合格并獲取證書后方能上崗。并制定嚴格的機械設備操作規程,要求相關操作人員嚴格按照要求操作,嚴禁違規操作情況。

  電力工程的安全監管體系建立好后,加強項目骨干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并進行有效監督,樹立正確的安全管理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原則,嚴格控制安全生產工作,初步分析安全監管工作狀況,加強事前預控,提高安全監管效果。為充分發揮安全監管體系的作用,還要學會運用信息網絡技術來加強安全控制。因為電力工程建設具有信息化特點,運用信息化技術實時跟進項目的安全管理進度,收集施工信息,并及時處理信息、分析信息。運用計算機網絡系統連通各個部門,使各個部門保持緊密的聯系,確保信息傳遞的迅速、準確、全面,便于安全人員做好電力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例如:收集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信息,然后對其進行定量分析,從施工人員、管理人員的工作狀態、工作效果方面進行定性分析,將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結果有機結合起來,及時發現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監督管理缺陷,迅速解決問題,確保工程建設的安全性和工程建設質量。

  4 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電力工程的專業性、綜合性強,危險因素多,任何施工失誤都可能帶來安全事故,而部分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素質不高,加上機械設備人員的'違規操作等,使得電力工程中的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因此,加強安全教育,提高整體安全管理能力是十分必要的。當前,在我國電力工程施工中,一般采用宣傳片、培訓、繼續教育等方式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能力。實踐經驗表明:提高整體隊伍的技能水平能有效減少違章操作的次數,減少安全事故。

  首先,在培訓階段,對員工進行嚴謹的技能培訓和職業素養培訓,并將其中的責任心強、技術過硬、綜合素養高的人選,使其帶領其他人員共同進步。適當加入崗位培訓、交流參觀等培訓方式,提高全體人員的業務技能水平,使大家掌握電力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嚴格依照要求做好分內工作,實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電力工程施工、管理的規范性、標準化。

  其次,在組織員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題型安全培訓或安全宣教活動中,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管理能力,使大家掌握電力工程的安全問題核心,在遇到安全事故時,知道采取哪些應急處理措施,最大限度減輕安全事故帶來的危害,保障自身的安全。為提高員工的安全能力,適當開展事故演練是十分必要的,讓企業員工充分掌握本電力工程建設的特點,掌握安全控制要點,在安全事故面前靈活應變和處理。

  結語

  電力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程,它是在電力工程建設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學會運用先進管理技術,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電力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杜絕安全隱患,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率,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提高電力工程施工質量,推動我國電力工程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5

  國務院第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首次明確了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及法律責任,從此安全監理成為監理單位項目監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隨后國家又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及規定,均從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對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提出了要求,安全監理已逐漸成為監理單位義不容辭的責任。建設工程普遍是施工危險性大、工作條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點多面廣,這給安全監理工作帶來不小的挑戰。在此,筆者從安全監理的實踐經驗,談談工程建設中應如何開展安全監理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思考。

  1.法律、法規對安全監理的界定

  國務院第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首次明確了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及法律責任,即 “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實施監督”。用于指導工程監理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將《建筑法》賦予監理的任務明確規定為質量、造價、進度“三控制”。也就是說,法律及規范對工程監理并未賦予安全監理的任務。

  2.安全監理的現狀

  上述國家法規與部門規章關于安全監理的責任到了地方主管部門被擴大化。突出表現為本該施工單位履行的責任強加給了監理單位,如要求現場監理從事“安全旁站”。這種規定混淆了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界限,與《條例》、《意見》相悖,對于監理單位是不公的。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現狀的另一表現是,將對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安全管理上崗資質套用到了監理頭上,要求監理工程師必須經安全培訓合格方能上崗。這一要求與建設部《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xx年第158號令)不相符。《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關于監理企業的四類不同等級的資質中,均無安全管理專業之要求。

  安全監理的實踐早于《條例》發布時間。筆者最早接觸安全監理在20xx年。人們當時將安全監理稱之為“安全控制”,在質量、投資、進度三控制的基礎上增加“安全控制”,將“三控制”變為“四控制”。在《條例》、《意見》出臺之前,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出現過頭的作法是可以理解的,算是矯枉過正吧。

  3.建設工程施工過程安全監理的思考

  3.1 安全監理的模糊階段

  在這一階段,對如何開展安全監理概念是模糊的。根據上面的要求和市場競爭的需要編制《安全監理規劃》和《安全監理細則》。《安全監理規劃》的內容以《建設監理規劃》為框架,將施工單位應做的工作全部寫入;《安全監理細則》采用jgj59—20xx條文匯編。編制上述兩種安全監理文件的動機是應付檢查,效果是缺乏針對性,操作性不強。主管部門指責監理單位安全監理不到位;現場監理埋怨無所適從,負擔過重;施工單位則說監理干預太多;業主說監理力度不夠,等等。眾說紛云,莫衷一是。在這一階段,不僅工程建設參建各方對安全監理的概念是模糊的,甚至地方主管部門也不是很清楚。

  3.2 安全監理的探索階段

  《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0xx]248號)文的頒布給監理單位指明了方向,回答了安全監理做什么,應當怎么做的問題。特別是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于20xx年9月出版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選修課教材》之《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生產監理實務”,對《條例》進行了詳盡分析,使我們對安全監理的責任體系、工作內容和方法手段三個方面有了清晰的認識,明確了安全監理工作內容的一個重點和兩個關鍵。一個重點是抓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兩個關鍵是方案審核和實施監督必須符合強制性條文和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目的是促進施工單位自己管好自己。

  經過繼續教育培訓,對安全監理有了新的認識,從20xx年初開始,我們對原《安全監理規劃》及《安全監理細則》進行了升級。

  (1)《安全監理方案》的編制

  《安全監理方案》本應屬《監理規劃》的組成部分,只是因容量較大,將其單獨成冊。內容包括:安全監理工作依據、安全監理工作目標、安全監理范圍和內容、安全監理工作程序、安全監理崗位設置和職責分工、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初步認定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一覽表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編寫計劃、需辦理驗收手續的大型起重機械一覽表、安全風險管理和附錄等10章。

  安全監理的核心是危險性較大工程。因各工地施工條件不可能完全一樣,對編制方案的針對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土方開挖工程,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辦法》(建質[20xx]87號)規定,當開挖深度超過3m的基坑即劃入危險性較大工程,搭設高度超過5m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24m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等,均屬危險性較大工程。該文件附件二規定,上述工程超過一定規模后其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經專家評審。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在初步認定的基礎上擬定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編寫計劃。與模糊階段相比,自《意見》出臺之后,使安全監理思路清晰、目標明確、層次分明。自此安全監理方案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宏觀監控起到切實的指導作用。

  (2)《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

  《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是對《安全監理方案》的細化。兩者相比較,前者屬宏觀管理,后者屬微觀管理。為適應不同層次的工程參建人員對安全監理的認知程度,以湖北某工地為例,對編制內容進行簡述。安全監理細則編制分為兩大部分,目錄為:第一部分通用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包括:第一章落地式外腳手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二章“三寶”、“四口”防護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三章施工用電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四章施工機具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二部分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包括:第一章土方開挖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二章模板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三章塔吊運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與模糊階段相比,重要區別在于引用了強制性標準條文;在兩大部分第一章之前的總則中點明引用法律、法規及jgj59—1999標準條款號;各章再用一個條目引用強制性標準原文,旨在增強細則與強制性條文的符合性。各章采用通用提綱,根據不同分部分項工程賦予相應內容。現將各章提綱轉錄于下:工程概況;相關的強制性標準要求;安全控制要點、檢查方法、頻率和措施;安全監理人員安排、分工;檢查記錄表(jgj59—1999相關表格內容)。

  按如上思路編制出的《安全監理方案》與《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具有操作性強的特點,其編制深度可滿足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更重要的是體現了安全監理的責任、手段和方法。如,檢查方法采用如下流程示意圖:審查核驗巡視檢查告知通知停工會議報告監理日記安全監理月報。各節點內容放在《安全監理方案》中,使細則與方案具銜接關系。

  經安全監理探索階段的實踐證明,在《條例》與《意見》的'指導下,安全監理依據其法規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基本理順安全監理程序,正朝著規范化、標準化邁進。

  (3)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

  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依據《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及施工單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重點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施現場安全監理,即《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辦法》中劃分的7類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6類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現場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范圍。

  首先,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專項施工方案》。內容包括: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等工程概況;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圖紙、施工組織設計等編制依據。

  其次,對《安全監理實施細則》與《專項施工方案》中載明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施現場實體安全監理。如對超過3m的基坑支護、降水工程與土方開挖工程,現場安全監理主要針對基坑支護的材質與支護方法以及土方開挖邊坡放坡坡度、坑邊荷載等進行重點監控。

  再次,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一般建筑中很少遇到,主要分布在高層建筑中。

  4.結語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施工過程安全監理是建設工程監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做好安全監理工作義不容辭且刻不容緩。為此,監理單位應該認真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責任,這樣才能使施工中的安全風險程度降低,盡可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了工程建設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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