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站管理制度(精選)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電站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1為了規范水電站防汛工作,確保水電站的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防汛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水電站全體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等。
1.3防汛工作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確保水電站防洪安全。
二、防汛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成立水電站防汛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協調和監督防汛工作。
2.2設立防汛辦公室,負責防汛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2.3各部門應明確防汛職責,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防汛工作。
三、防汛設施管理與維護
3.1定期對水庫大壩、溢洪道、泄洪洞等防汛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其結構完整、運行正常。
3.2建立防汛設施維護檔案,記錄設施維護情況,確保設施得到及時維修和保養。
3.3加強對防汛設施的監控和監測,及時發現和處理設施運行中的異常情況。
四、防汛預案制定與演練
4.1制定詳細的防汛預案,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和應對措施。
4.2預案應包括不同洪水等級下的應對措施,以及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和救援方案。
4.3定期組織防汛預案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防汛值班與信息傳遞
5.1設立防汛值班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險情。
5.2值班人員應熟悉防汛預案,掌握防汛知識,能夠及時處理險情。
5.3建立完善的信息傳遞系統,確保防汛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
六、防汛物資儲備與管理
6.1根據防汛需要,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包括搶險設備、沙袋、照明設備等。
6.2定期對防汛物資進行檢查和更新,確保物資的質量和數量滿足防汛要求。
6.3建立防汛物資使用檔案,記錄物資使用情況,避免浪費和濫用。
七、防汛培訓與宣傳
7.1定期組織防汛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防汛意識和技能。
7.2利用各種渠道宣傳防汛知識,增強員工和公眾的防汛意識。
八、監督檢查與考核
8.1定期對防汛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8.2將防汛工作納入年度考核體系,對防汛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和部門進行表彰和獎勵。
九、附則
9.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水電站防汛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9.2本制度如有修改,須經水電站防汛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并公布實施。
電站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四川電網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和所控廠站的調度管理,保證電網運行、操作和故障處理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2、并入四川電網運行的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設計、建設和調度運行管理均應遵守本規定。
二、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技術支持系統調度功能要求
1、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設計和建設方案應符合有關規程、規定和技術標準,涉及電網調度功能要求的設計方案,應通過電網調度機構的評審。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必須具備完善、可靠的技術支持系統,采用雙機雙備份等模式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并實現下列基本功能,滿足集控中心和調度機構對所控廠站一、二次設備進行實時遠方運行監視、調整、控制等調度業務要求。
(1)應實現“四遙”功能。具備遠方操作拉合開關、刀閘等一、二次設備,遠方控制機組開停機、調整有功和無功出力等手段遠方控制機組運行狀態,實現pss裝置與機組同步投退等功能,具有為適應遠方操作而設立的防誤操作裝置。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應具備自動發電控制(agc)和自動電壓控制(avc)功能,具備與系統agc和avc一體化運行的功能,同時預留新業務擴充功能,以滿足將來可能出現的電網調度運行及控制新要求。
(3)集控中心應實現對所控廠站的繼電保護、pmu、安全自動裝置等二次設備,以及勵磁等涉及電網安全運行裝置的運行狀況、定值、投退狀況、跳閘報告等信息進行遠方監視。
(4)集控中心應具備對所控廠站的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遠方投退、遠方測試(包括通道)、遠方修改定值等功能。不具備此功能者,需在現場留有專業人員。
(5)集控中心應具備控制不同廠站、發電機組組合等多種控制運行模式,調度機構根據各廠站在系統中的地位、電網運行方式和安全運行要求等進行選擇并通知集控中心。
3、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自動化系統功能要求
(1)根據直調直采的原則,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調度自動化信息(包括功角測量裝置pmu信息)必須直接從各廠站站端系統以串行和網絡通信規約上送調度機構,不經集控中心轉發,以確保自動化信息的'實時性和準確性。
(2)集控中心監控系統同時須將各廠站調度自動化信息(包括pmu信息)匯集后以串行和網絡通信規約上送調度機構,作為各廠站自動化信息的備用數據源。
(3)各廠站和集控中心均應配置調度數據網絡接入設備。
(4)調度機構以單機、單電廠及多電廠等值三種控制方式實現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自動發電控制(agc)。各廠站或集控中心監控系統應可以直接接收并及時處理調度機構下發控制命令值。各電廠響應性能須滿足調度機構要求。
(5)調度機構對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自動電壓控制(avc)以下發各電廠的高壓母線電壓設定值/增量值的方式實現。各電廠或集控中心監控系統應能直接接收并及時處理調度機構下發的avc控制命令值。各電廠響應性能須滿足調度機構要求。
(6)集控中心監控系統對所控廠站的無功電壓調整必須按恒電壓閉環控制方式調整,嚴禁采用恒無功閉環控制方式。
(7)集控中心所控廠站均應配備單獨的電量采集裝置,站端電量采集裝置相關信息應通過調度數據網絡、撥號網絡或gprs方式直接上送調度機構電能量計量主站系統。
(8)集控中心應建有繼電保護運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統分站,各受控廠站應建立繼電保護運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統子站,集控中心的保護信息系統分站和各受控廠站的信息系統子站應與省公司主站聯網,子站所采集的信息可以完整地傳至調度機構主站和集控中心分站。
(9)集控中心投運前必須建成流域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實現自動采集雨水情信息,并與四川電網水調自動化系統中心站聯網,按規定向調度機構報送水情信息。
(10)集控中心二次系統必須滿足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總體方案的相關規定。
4、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系統通信要求
(1)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通信設備接入四川電力通信網,必須符合四川電力通信網的技術標準和接口規范,光傳輸設備和調度交換設備及網管應與四川電力通信網主網統一,減少通信網和設備的復雜性。
(2)集控中心與調度機構間應建立兩條獨立的sdh光纖系統通信通道。集控中心與所控廠站間應建立兩條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優先采用光纖通信系統,盡可能組成光纖自愈環網。
(3)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至調度機構的調度電話應具有兩條以上獨立通道,調度電話須具備可靠的自動錄音功能。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應按有關要求設置調度交換機,并與調度機構的調度交換機聯網。
(4)集控中心通信電源應配置雙套,不間斷供電時間應不少于8小時。
(5)集控中心及接入集控的各廠站的光傳輸設備應具有相應的網管系統,同時還應具備對通信動力及環境的監測監控手段。
5、集控中心應具備防御各種故障和抵抗自然災害能力,建立和制定完備的通訊中斷、集控失效等異常故障發生后的應急措施和技術保障體系,滿足異常故障處理的需要。
三、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投運規定
1、集控中心投運前應完成各項試驗、調試和安全評價工作,確保滿足電網調度運行,并經有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方可申請并網運行。
2、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廠站投運前應提前1月向調度機構辦理投運申請手續,應提交如下技術資料:情況報告或驗收報告、反事故預案、調度聯系及運行負責人員名單、運行值班制度、調度聯系制度、操作制度、應急處理制度等,經調度機構批準后開始試運行,試運行期為3個月。試運行期滿后,向調度機構提交試運行報告,由調度機構批準后投入正式運行。試運行期間,所控廠站應保持正常的運行值班。
四、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運行管理規定
1、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屬調度機構直接調度,調度機構對各廠站的調度業務內容、調度管轄單元和范圍等按有關規定執行,并負責下達集控中心的調度命名和調度管理模式。
2、集控中心代表所控廠站與調度機構統一進行運行、操作、檢修和故障處理等調度業務聯系,并直接對所控廠站設備進行遠方操作,正常情況下,所控廠站不再同調度機構直接聯系。在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應注意明確設備所屬的廠站名稱,使用“三重名稱”,如“××(廠站)××(設備)××(編號)”。
3、集控中心統一管理所控廠站發電計劃申報和接收工作,各廠站應嚴格執行調度機構下達的計劃曲線。
4、涉及集控中心所控廠站設備的檢修業務可以由集控中心統一與調度機構進行協調和聯系,但設備的檢修計劃,檢修申請、異動報告和新設備投運手續等仍應以廠站為單位分別辦理。
5、接入集控的各廠站機組啟停、負荷調整、倒閘操作等,由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下達調度命令給集控中心。
6、集控中心應建立高效的操作制度,能夠正確、迅速地執行各項調度命令,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指令要求正確完成所控廠站一、二次設備的控制操作和運行狀態調整等任務。
7、要求集控中心所控廠站每天24小時配置足夠的現場運行值班人員和設備維護人員,并建立相應的運行值班和設備巡視、維護制度。
8、集控中心應制定合理的運行值班制度,配備足夠的運行值班人員,加強對所控廠站設備遠方和現場的運行監視及控制調整,滿足正常運行和異常故障處理的需要。
9、集控中心及各所控廠站的運行值班(留守)人員均應參加調度機構組織的調度業務聯系資格培訓和考試,取得調度機構頒發的《調度運行值班合格證書》,持證上崗。
10、集控中心應按照《四川電網220kv及以上系統繼電保護定值“四統一”管理規程》中對廠站值班室的要求,在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廠站均應存放完整、齊全、正確的繼電保護定值單,并應按照調度機構要求,按期完成繼電保護定值核對工作。
11、集控中心應實時監視各所控廠站的雨水情,積極開展水情信息收集、處理、整編和水文預報工作,及時向調度機構匯報水情變化和所控廠站發電運行方案建議,確保電站水工建筑樞紐及設備發電運行和防洪度汛安全。水情信息和發電運行報表按單站統計,集控中心統一報送,各所控廠站不再單獨報送。
12、集控中心應按照調度機構下發的相關規范開展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繼電保護、自動化和通信系統/設備的配置信息及運行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調度機構相關部門統一報送,各所控廠站不再單獨報送。
13、集控中心應設置通信管理專責,負責廠、站內通信系統的日常管理及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
五、故障和異常處理要求
1、發電企業應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確保在電網或集控中心出現異常或故障情況下,應能夠立即恢復各廠站現場值班(留守)人員對相應廠站設備的控制權和調度聯系權,并迅速進行故障及異常處理。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須有完善的現場運行規程、應急處置機制和預案,確保在發生異常、故障時能迅速控制事態的發展,盡快恢復運行。
3、集控中心所控廠站應編制電站黑啟動方案和保廠用電方案,并完成機組現場黑啟動試驗和進行保廠用電措施的事故演練。
4、集控中心不能正常行使集中控制時,集控中心應立即匯報調度機構申請退出集中控制模式,將控制權和調度聯系權移交所控廠站,并由現場值班(留守)人員直接與調度機構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故障、異常處理完畢,集控中心具備投運條件可以恢復正常控制時,集控中心向調度機構提出恢復集中控制模式申請,由調度機構下令將所控廠站轉為集中控制模式。
5、所控廠站發生故障,集控中心和所控廠站不能及時消除,可能影響到其它電網運行設備時,集控中心應聯系調度機構將其與系統隔離。為避免故障進一步擴大危及人身、電網、設備安全,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有權采取斷開對側開關將故障廠站解列等非常措施,迅速隔離故障點,有效防止故障發展,同時各廠站設備安全由發電企業負責。
6、在集控中心agc/avc投入調度機構遠方控制期間,當下列故障情況發生時,集控中心所控廠站一次設備應保持故障發生前的運行狀態,并立即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到現場排除故障。
(1)集控中心或所控廠站監控系統故障。
(2)集控中心或所控廠站至調度機構的通道中斷。
(3)集控中心至所控廠站的通道中斷。
7、發生電網故障后,集控中心應收集并向調度機構繼保專業報送所控廠站有關繼電保護裝置動作報告及故障錄波報告。
8、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和水調自動化系統發生故障后,集控中心應立即派人到現場巡視檢查,及時將水情和水庫運行信息報送調度機構,同時采取措施盡快恢復系統。
電站管理制度3
目的
為了規范電力管理,促進變電站的運行管理水平提高,保證供電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各高、低壓配電房安全管理工作。
引用文件
本制度依據國家和電力行業的有關法規、規程、制度等,并結合變電運行管理的實際而定。
術語和定義
電力行業的有關法規、規程、制度等術語和定義。
一次設備:指運行的高壓部分設備。
二次設備:指控制、信號、計量、測量等設備。
滅火器:電器滅火器應該選用co2滅火器。
兩措:運行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
職責
站長職責
1、站長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站工作。
2、組織本站的政治、業務學習,編制本站年、季、月工作計劃,值班輪值表,并督促完成、落實全站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3、組織本站安全活動,開展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工作。參與本站事故調查分析,主持本站障礙、異常和運行分析會。
4、定期巡視設備,掌握設備運行狀況,核實設備缺陷,督促消缺。并按時提報各種報表。
5、做好新、擴、改建工程的準備工作,組織或參與驗收。
6、檢查、督促兩票、兩措、設備維護和文明生產等工作。
7、主持較大的停電工作和復雜操作的準備工作,并現場把關。
技術管理職責
1、監督檢查現場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參加較大范圍的停電工作和復雜操作的監督把關,組織處理技術問題。
2、監督修試計劃的.執行,掌握設備的運行狀況。
3、負責站內各種設備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術檔案和設備臺帳。
4、負責組織編寫、修改現場運行規程。編制培訓計劃、完成站內值班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5、制定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
值長職責
1、值長是本值的負責人,負責當值的各項工作:完成當值的設備維護、資料的收集工作:參與新、擴、改建設備的驗收。
2、領導全值接受、執行調度命令,正確迅速地組織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并監督執行倒閘操作。
3、及時發現和匯報設備缺陷。
4、審查工作票和操作票參加驗收工作。
5、組織做好設備巡視、日常維護工作、審查本值記錄。
6、組織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動、按規定組織好交接班工作。
副值職責
1、在值長的領導下對設備的事故、障礙及異常運行進行處理。
2、按本單位規定受理調度命令,向值長匯報,并填寫倒閘操作票,經審查后在值長的監護下正確執行操作。
3、做好設備的巡視、日常維護、監盤和缺陷處理工作。
4、受理工作票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5、做好運行記錄,保管好工具、儀表、鑰匙、備件等。
6、參加設備驗收、站內安全活動,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管理內容
a、安全管理制度
b、交接班制度
c、巡回檢查制度
d、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e、運行分析制度
f、場地環境管理制度
g、技術管理制度
h、操作規程
維修人員及干部上崗均應遵守要害場所的管理制度。維修人員工作完畢后,應填寫好檢修記錄,值班員簽字后方可離去。
以上規定必須認真執行,對不負責和造成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電站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切實加強光伏電站外來人員管理,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制定本制度。
2定義
外來人員:是指除本光伏電站以外的人員,包括進入光伏電站進行施工、參觀、檢查及辦理其他事項的所有人員。
3職責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負責按照制度要求,開展光伏電站外來人員的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外來人員進站時,光伏電站需將外來人員進站信息登記在附表80“外來人員登記表”中,具體按如下條款對外來人員進行管理。
4.1外委單位人員管理
4.1.1外委單位的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遵守變電站安全管理規定,進入生產區域施工作業必須履行工作票手續,在作業中必須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進行落實。
4.1.2所有進入生產區域進行作業的.外委單位人員必須經光伏電站進行安全培訓,在附錄a“外委單位人員安全告知書”中簽名確認,方可進入生產區域;附錄a“外委單位人員安全告知書”作為附表80“外來人員登記表”的附件留存。
4.1.3作業人員如在作業過程中違反變電站安全管理規定,運行人員有權予以制止,如不改正,有權責令其離開作業現場。
4.1.4作業中使用變電站電源時,必須經運行人員同意,并履行工作票手續,在指定接引位置接引,安裝計量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并有防止過負荷措施。
4.1.5作業中發生疑問時,必須先停止作業,向工作負責人匯報后,工作負責人與光伏電站站長、主值溝通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繼續工作。
4.1.6外來人員未經運行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4.1.7作業區域嚴禁吸煙,作業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須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確保文明施工。
4.2外來參觀、檢查人員管理
4.2.1參觀、檢查人員必須得到光伏電站負責人允許后,方可進入光伏電站。
4.2.2參觀、檢查人員在進入生產區域前,必須由運行人員交代好注意事項,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帶、安全鞋、手套等防護措施,并在運行人員的帶領下,方可進入生產區域進行參觀、檢查。
4.2.3參觀、檢查人員禁止操作任何設備。
4.3其他外來人員管理
4.3.1其他外來人員必須在取得光伏電站負責人許可后,方可進入光伏電站。
4.3.2其他外來人員禁止進入生產區域。
4.3.3在事情辦理結束后,其他外來人員必須立即離開光伏電站。
5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檢查與考核。
電站管理制度5
1、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用電的有關安全運行規程,施工用電設施設專人管理,并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低壓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鉛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桿。
3、電纜線沿地面鋪設時,不得架用老化脫皮的電纜線,中間接頭牢固可靠,保持絕緣強度;過路處穿管保護,電源端設漏電保護裝置。
4、移動的電氣設備的供電線,使用橡膠套電纜。
5、電纜線路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
6、使用自備電源或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根據當地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7、手持電動工具和單機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照明燈具的金屬殼必須做接零保護。
8、各種型號的電動設備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接地或接零,傳動部位按設計要求安裝防護裝置。
9、維修、組裝和拆卸電動設備時,斷電掛牌,防止其他人私接電動開關發生傷亡事故,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嚴禁“一閘多用”。
10、現場的配電箱堅固、完整、嚴密、有門、有鎖、有防雨裝置;同一配電箱超過三個開關時,設總開關;熔絲及熱元件按技術規定嚴格選用,禁止用鐵絲、鋁絲、銅絲等非專用熔絲代替。
11、室內、工棚配電盤和配電柜要有絕緣墊,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定期進行檢查,認真填寫巡檢記錄,并進行防雷保護;移動式電動設備、潮濕環境和水下電氣設備每天檢查一次。對檢查不合格的線路、設備及時予以維修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1、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提高機械作業人員的技術素質和操作維修技能。
2、定人、定機,保證機械作業人員的'相對穩定,使各個環節責任明確責任到人。
3、使用機械必須堅持“兩定三包”,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保保養。操作人員做到“三懂四會”,即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4、機械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機械作業人員交接班時要有機械運轉記錄,包括完成任務和生產情況,設備技術情況,維修保養情況,備件、附件工具情況等。
施工現場安全措施
1、針對工程特點,重點對車輛班組、隊、施工管理人員及從事特種作業的起重工、電工、焊接工,機械工、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未經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種或參加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及技術難度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者才準執證上崗。
3、特種工種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執行。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獲取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
4、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職工遵守施工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職工整體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根據季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要進行安全檢查,并要有各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值班。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并立即整改,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必須立即停工,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嚴禁酒后上崗,嚴禁疲勞上崗,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腳或赤背上班作業。
7、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嚴禁在同一安全樁上拴幾根安全繩或在一根安全繩上拴上幾個人。禁止在高處作業平臺上追拉推打開玩笑,嚴禁有間發性癲癇、高血壓、心臟病和惡性貧血患者進行高空作業。
8、嚴禁特種機械車輛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駕駛,嚴禁機動車輛無駕駛證人員在施工現場駕駛作業,嚴禁各種車輛超坐載人。
9、施工各班組、車隊間,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將本班組、車隊工作情況及有關安全問題,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班記錄薄內,施工現場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0、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要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分析安全動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電站管理制度6
(1)箱式變配電站應該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安全運行規章管理制度。箱式站應該明確負責人和運行人員職責。廂站應該有抄表記錄,設備試驗檢修記錄,設備異常及事故記錄,來站人員登記記錄,安全培訓記錄。應該制定箱式站巡視檢查制度;設備缺陷管理制度;電氣設備檢修制度(涵蓋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和檢修工作間斷,轉移,終結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安全用具管理制度和異常停電事故處置辦法等制度規章,防止杜絕設備和人身安全事故發生。
(2)箱式變配電站應該繪制張貼高低壓變配電設備的一次接線原理圖。箱式變配電站運行人員應熟練掌握高低壓變配電電氣設備一次接線原理圖,熟悉廂站電氣設備規范,性能,位置,操作和維護方法。
(3)箱式站所有功能室門上必須加鎖。巡查,檢修,異常事故處理和其他必要情況時由有資質的人員開鎖,操作。
(4)箱式站應懸掛相應的警告標志,配置合格有效的滅火器具和聯系方式。
(5)運行人員應該使用和穿戴符合電壓等級的'絕緣用具和防護用品。箱式站的絕緣靴,絕緣手套,絕緣棒及驗電器的絕緣性能,必須定期送到由相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查試驗。
(6)無資質,非運行人員禁止操作箱式站內的電氣設備。
(7)箱式站進行停電檢修或安裝工作時,應該有保證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應該向工作負責人指明停電范圍及帶電設備所在位置。
(8)箱式站的電氣操作,必須兩人進行。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9)箱式站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刀閘合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準接觸設備,以防突然來電。
(10)在雨,霧,雪天氣巡視箱式站時,必須穿絕緣靴。雷雨天氣不準靠近箱式站。
(11)倒閘操作必須做好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落實,嚴格執行倒閘操作票制度。
(12)箱式站檢修清掃必須停電進行,檢修人員必須在指定區域工作,10kv電壓距離帶電體不少于1m間距。
(13)對檢修清掃的開關,必須斷開前一級開關后方可進行,嚴禁在帶電開關下進行清掃檢修工作。
(14)在電容補償器,變壓器,電纜線路上工作時,停電后應先充分放電,放電時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
(15)箱式站每年應該進行一次高壓設備,變壓器,電纜線路的繼電試驗和接地阻值測試試驗。
(16)箱式站應該有防雷電保護措施。
電站管理制度7
1、接班人員在未正式接班前,不得執行值班任務,交接人員在未正式交班前,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2、接班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崗時,交班人員應向站長匯報,但不允許私自離開崗位。
3、接班人員生病、有酒意或精神不振者不得接班,交班人員發現以上情況時,應拒絕交班,并向站長匯報。
4、在交接班時機組出現故障需立即排除或實施重大操作(如開車、并網)時,須由接班人員協助交班人員處理完畢后方可交接。
5、交班內容
(1)運行記錄、故障及故障排除記錄、巡回檢查記錄及相關部門的電話通知記錄,記錄正確齊全,不得有漏填項。
(2)交班人員將機組、管道、地面、控制室清掃干凈。
(3)交接班人員一起檢查機組運行是否正常。
(4)工具、設備用具、儀器、消防器材等完整齊全。
6、接班內容
(1)接班人員提前十分鐘進入現場,聽取交班人員的`工作交待,然后進行接班前的檢查。
(2)接班人員向交班人員詳細了解機組運行、保養和檢修情況。
(3)辦理交班和接班手續,雙方應在記錄本上簽字,雙方簽字之后,交接班正式生效,交班人員方能離開工作崗位。
(4)接班后各崗位人員還應進一步熟知本崗位工作,查看《燃氣發電機組運行交接記錄表》,做到心中有數。
7、交接班時如有爭執,應向站長匯報,由站長協調解決。
8、值班人員因事換班,應事先取得站長的同意,但一般情況下不得連值兩班。
電站管理制度8
電站管理制度是確保電站安全、高效、穩定運行的重要保障,它旨在規范電站的運營行為,提升工作效率,降低風險,防止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員安全和設備的正常運行。通過明確職責、流程和標準,制度能指導電站員工遵循規定,保證電力生產的連續性和可靠性。
內容概述:
電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安全管理:涵蓋安全生產責任制、應急預案、安全檢查與培訓、危險源辨識與控制等,確保電站安全運行。
2. 設備管理:涉及設備的采購、安裝、維護、檢修及報廢等全過程,確保設備良好狀態。
3. 運行管理:規定電站的運行規程、調度管理、負荷調整、故障處理等,保證電力生產效率。
4. 技術管理:涵蓋技術標準、規程、科研開發和技術改進,推動技術創新與優化。
5. 人力資源管理:包括員工招聘、培訓、考核、激勵等,提高團隊素質和工作積極性。
6. 質量管理:設定質量目標、實施質量控制、進行質量審核,確保電力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
7. 環境管理:關注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廢棄物處理等,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
8. 財務管理:涉及預算編制、成本控制、財務報告等,確保電站經濟運行。
電站管理制度9
一、自動控制部分(自動控制部分為電站運行設備的核心之一,其設備包括:dcap保護屏上的所有dcap單元模塊箱、plc、直流充電模塊和五臺監控微機與ups電源、打印機等)。
1、未取得操作權限者不準操作監控設備。
2、非當值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對微機監控設備進行操作。
3、值班人員對微機監控設備進行操作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如有疑問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待清楚后并獲得許可方能進行下面的操作。
4、值班人員未經許可不準用微機進行打字、打印等活動,不準移動,不準刪除、添加、修改文件或程序,不準修改cmos。
5、任何人都不準用微機進行與監控無關的活動(包括:游戲、聽音樂、看vcd、安裝與保護無關的軟件、運行與保護無關的程序等等)。
6、值班人員嚴禁更改保護參數與定值整定。
7、未經許可值班人員嚴禁在dcap單元模塊箱上作任何操作(包括修改參數和開合開關)。
8、未經許可不準移動、拆卸監控設備。
9、值班人員必須按時,按規定對設備進行清潔,清潔時不準用潮濕、臟污、沾油的清潔工具。
10、設備出現故障或懷疑出現故障必須立即匯報當值站長并作好記錄,不準隱瞞或私自進行處理。
二、發電運行主設備部分(發電運行主設備部分為電站運行必須的設備,其設備包括:發電機組、水能機組、調速器、勵磁、變壓器、斷路器、tc等)。
1、未經許可不準改變設備的運行方式。
2、未經許可不準拆卸設備或更改設備結線。
3、嚴禁私自操作未運行的設備。
4、設備出現異常自己不能確定或不能處理時應立即匯報當值站長并作好記錄。
5、值班人員必須按時,按規定對設備進行清潔,維護。
三、電站運行其它設備部分(電站運行其它設備為電站運行輔助設備,其設備包括:油、汽、水系統和其它上面未列出的`設備)
1、油、汽、水系統的各個閘閥只有在運行需要時才能操作。
2、嚴禁私自調節安全閥、表計限位指針如確需調節,必須匯報當值站長并獲得許可后才可調節。
3、設備出現故障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匯報當值站長并作好記錄。
4、值班人員必須按時,按規定對設備進行清潔,維護。
電站管理制度10
1維操隊每周安全活動一次,做到內容實際、有針對性、記錄詳細清楚、缺席要補課。
2變電站年度大修及擴建、技術改造等重要施工時,必須要制訂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以確保安全生產。
3變電站及維操隊內的安全操作用具要建立明細臺帳,每月檢查一次,確保在完整、合格狀態。
4對變電站每月進行一次防小動物措施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對變電站的防誤裝置應按變電站分別出類型清單,并每月進行檢查。
6變電站消防設施應建立設備臺帳,每月一次進行檢查,每季檢查一次滅火器重量,保證時刻處于合格狀態,各變應有消防設備布置圖。
7每年進行安全大檢查二次,檢查中發現問題要編訂計劃及時整改,每次檢查要有書面總結。
8定期學習事故通報,結合實際,制訂反事故措施,并認真執行。
9做好季節性事故預防工作(高溫、防凍、防雷、防臺、防潮、防霧閃等),在環境變化前作好檢查,在發生時進行特巡。
電站管理制度11
1.認真貫徹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變電站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每月定期檢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站長每年應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會用。
4.全站人員應熟知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
5.站內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隨意挪動,要做到隨用隨補。
6.變電站電纜夾層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夾層內不許亂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電纜豎井、室外電纜溝進入電纜夾層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7.電纜溝至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電纜夾層、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8.室內及室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修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變壓器和儲油設備區、主控室、配電室、庫房附近均應設有消防設施,放置地點要有標志。
10.電容器室、蓄電池室應有消防設施。
11.蓄電池室、電纜夾層門上應有“禁止煙火”標志。
12.站內消防設施應定期進行試驗檢查,并有消防部門認可的合格證。
電站管理制度12
1 目的
為使設備的檢修管理科學化、高效率,做到有組織、有計劃、有準備的進行,達到發電公司對設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定義
2.1 定期檢修:根據《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的要求,定期對設備進行較全面(對已掌握規律的老光伏發電系統可以有重點的進行)的檢查、清理、試驗、測量、檢驗及更換需定期更換的部件等工作,以消除設備和系統缺陷。
2.2 臨時檢修:對臨時發現的缺陷或發生的故障的排除。
2.3 缺陷:是指主、輔設備及其系統在發電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對安全、經濟穩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異常,即在設備運行中發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響,造成直觀上或檢測儀表(試驗儀器)反映異常,但尚未發展成為故障的情況和影響安全運行的各種問題,如振動、位移、摩擦、卡澀、松動、斷裂、變形、過熱、泄露、聲音異常、防洪設施損壞、照明短缺、標識牌不全等均稱為設備缺陷。按其嚴重程度可分為三類:緊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3.1 緊急缺陷:是指威脅人身、設備安全,隨時可能釀成事故,嚴重影響設備繼續運行而必須盡快進行處理的缺陷。
2.3.2 重大缺陷:是指對設備使用壽命或出力有一定影響或可能發展為緊急缺陷,但尚允許短期內繼續運行或對其進行跟蹤分析的缺陷。
2.3.3 一般缺陷:是指對設備運行安全影響較小,且一般不至于發展成為上述兩類缺陷,并能按其銘牌額定值繼續運行,允許列入月、季(年)度檢修計劃中安排處理的缺陷。
2.4 故障:設備在工作過程中,因某種原因喪失規定功能或出現危害安全的現象。
3 引用標準或參考文件
3.1 dl/t 969-20xx 變電站運行導則
3.2 gj/t 264-20xx 光伏建筑一體化系統運行與維護規
4 主要職責
4.1 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主要職責
4.1.1 負責批準年度定期檢修計劃。
4.1.2 負責審核變電站一、二次設備、線路檢修外委單位。
4.2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4.2.1 負責年度定期檢修計劃的編制、執行。
4.2.2 負責組織對缺陷、故障的處理。
4.2.3 負責對缺陷、故障數據的統計分析。
4.2.4 負責對檢修過程進行總結,不斷提高檢修管理水平。
4.2.5 負責監督與檢查外委單位合同的執行情況。
5 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管理
5.1.1 光伏發電系統分配
光伏電站工程移交生產后,站長組織運行人員對光伏發電系統按人進行分配,分配方法由光伏電站自行確定,填寫附表61“光伏發電系統分配記錄表”。
5.1.2 協議簽訂
分配完成后,站長分別與各運行人員簽訂附錄a“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協議書”,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放入運行人員人事檔案,一份保存在光伏電站檔案室,一份由運行人員保存。
5.1.3光伏發電系統管理
5.1.3.1光伏發電系統巡視
協議書簽訂后,分包責任人是所分包光伏發電系統的日常巡視的主要負責人,巡視工作具體按《巡回檢查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執行。在巡視過程中如發現光伏發電系統存在缺陷,檢修班組組織人員對該設備進行檢修。
5.1.3.2 光伏發電系統定期維護
光伏發電系統到達定期維護時間時,分包責任人對光伏發電系統開展定期維護工作。
5.1.4 激勵
根據各光伏發電系統的日常運行情況及相關數據統計,按照簽訂的附錄a“光伏發電系統責任分包協議書”,公司對相關人員兌現激勵。
5.2 定期檢修管理
5.2.1 定期檢修計劃的編制
5.2.1.1 每年12月份,光伏電站站長填寫附表62“年度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編制光伏電站下一年度定期檢修計劃,編制依據如下:
a 主、輔設備的檢修周期。
b 設備的技術指標及健康情況。
c 設備生產廠家對其設備的定期檢修要求。
d 《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對設備定期檢修工作的要求。
e 光伏電站當地的光照情況規律。
5.2.1.2 編制完成后,送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批準。
5.2.2 定期檢修的`執行
在定期檢修開工前,必須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險點預控票管理制度》要求辦理相應票據,之后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相關要求開展具體定期檢修工作。
5.2.3 定期檢修記錄
定期檢修工作完成后,分包責任人將該設備本次定期檢修的具體情況登記在附表67“設備臺賬”的“設備定期檢修情況”欄目內。
5.2.4 發現缺陷的處理
定期檢修過程中,如發現設備存在缺陷,按5.3條款進行處理。
5.3 臨時檢修管理
5.3.1 缺陷、故障的發現及錄入
5.3.1.1 運檢人員在日常巡視、檢修等工作中,如發現存在缺陷或故障,應立即向主值匯報,運行人員將缺陷或故障情況記錄在附表64“設備缺陷、故障記錄本”中。
5.3.1.2 如認為是緊急缺陷,應同時向站長匯報,核實確屬緊急缺陷后應根據當時系統運行情況及相關規程規定,決定缺陷設備是否需要立即退出運行。
5.3.2 缺陷、故障的處理
在設備缺陷或故障處理開工前,必須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險點預控票管理制度》要求辦理相應票據,才能進行缺陷或故障處理工作。
5.1 缺陷的處理
a 主值將缺陷情況通知檢修班組,檢修班組組織對缺陷情況進行消除,具體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執行。
b 緊急缺陷的處理:檢修班組需立即開展搶修工作,運行人員需加強對缺陷設備的監視,并隨時報告站長,同時應迅速擬定事故應急措施,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一旦發現缺陷惡化,應立即采取措施對缺陷設備進行隔離。在處理緊急缺陷時,站長需在現場監督檢查緊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制定處理方案和質量驗收,緊急缺陷必須連續處理。
c 重大缺陷的處理:處理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周,具體時限由檢修班組根據缺陷情況確定并在附表64“設備缺陷、故障記錄本”的“處理結果及日期”欄目中注明。
d 一般缺陷的處理:一般缺陷可結合定期檢修計劃安排處理,對于一些檢修人員有能力可以很快處理的小缺陷,檢修人員可自行處理。
e 對有緊急或重大缺陷的設備,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停機處理,而需帶缺陷繼續運行時,光伏電站必須提供充分的依據并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批準。
5.2 故障的處理
運行人員填寫附表60“設備故障檢修通知單”,將故障情況通知檢修班組,檢修班組組織對故障情況進行消除,檢修具體工作按《光伏電站檢修規程》、《變電站檢修規程》執行。
5.3 光伏電站不能自行消除的缺陷或故障的處理
a 質保期外光伏發電系統、箱變、生活設備發生重大缺陷或故障時,光伏電站填寫附表66“設備維修申請單”,發電公司批準后,光伏電站尋找外委單位,對缺陷或故障予以處理。
b 變電站一、二次設備、線路所發生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時,光伏電站填寫附表66“設備維修申請單”,發電公司批準后,光伏電站聯系外委單位進行處理。
c 外委單位處理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消除后,光伏電站人員填寫附表67“設備維修驗收單”,對缺陷或故障消除情況進行驗收。
5.3.3 缺陷或故障的登記
缺陷或故障消除驗收完成后,運行人員將該設備本次的臨時檢修情況記錄在附表63“設備臺賬”的“設備缺陷、故障檢修情況”欄目內。
5.3.4 總結分析
5.3.4.1 光伏電站每月在月報中將本月的缺陷發生情況、消缺完成情況及消缺率上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
注:消缺率=(本月消除缺陷數/本月發生缺陷數)×100%
5.3.4.2 光伏電站應重視對檢修管理過程中的經驗、教訓的分析、總結,不斷提高檢修管理水平,提高設備的可靠性。
5.3.4.3 光伏電站需對設備缺陷、故障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從中分析出設備運行規律,為備品備件定額提供可靠依據,預防設備缺陷、故障的發生,降低設備缺陷及故障發生率,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將設備管理從事后管理變為事前管理。
5.4 供應商檢修時停送電的管理
5.4.1 供應商如需停電檢修時,需填寫附表65“停送電聯系單”,經站長批準后予以停電。
5.4.2 供應商檢修完成后,如需送電,需填寫附表65“停送電聯系單”,經站長批準后予以送電。
6 檢查與考核
6.1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
6.2 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
電站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為切實保障水電站的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洪水等自然災害,特制定本防汛管理制度。本制度是為了明確各級管理人員職責,規范防汛工作流程,確保水電站防洪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安全責任制度
1、水電站防汛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站長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水電站的防汛工作。
2、副站長及各部門負責人應按照分工,履行相應的防汛職責,確保各項防汛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3、建立防汛工作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的防汛職責,確保責任到人,任務到崗。
三、監測預警制度
1、建立健全水電站水位、降雨量、庫容等實時監測系統,實現數據實時上傳和分析。
2、根據歷史數據和實時數據,制定科學的預警標準,明確不同預警級別的應對措施。
3、建立預警信息發布機制,確保預警信息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達給相關人員。
四、防汛預案制度
1、制定全面、詳細的防汛預案,包括組織體系、應急措施、搶險救援、物資儲備等內容。
2、預案應定期修訂和更新,以適應新的防汛形勢和變化。
3、加強預案的培訓和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響應能力和處置水平。
五、應急救援制度
1、成立專門的防汛應急救援隊伍,明確隊伍組成、職責和任務。
2、配備必要的防汛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確保裝備齊全、性能良好。
3、制定應急救援流程,明確救援步驟和措施,確保救援工作有序進行。
六、工程設施管理制度
1、定期對水電站的大壩、溢洪道、泄洪洞等關鍵工程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2、建立設施運行記錄,對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和記錄。
3、對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確保設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七、工作流程制度
1、制定防汛工作的工作流程和標準操作規程,明確各項工作的'具體步驟和要求。
2、建立防汛工作調度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能夠及時、有效地得到執行。
3、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確保各部門之間的協作順暢,形成合力。
八、信息報告制度
1、建立汛情信息報告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內容、格式和上報渠道。
2、確保汛情信息的及時、準確、完整上報,為決策層提供有力支持。
3、對瞞報、漏報、誤報等行為進行嚴肅處理,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九、培訓與演練制度
1、定期組織員工進行防汛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防汛意識和技能水平。
2、針對不同崗位和職責,制定個性化的培訓和演練計劃,確保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3、對培訓和演練的效果進行評估和總結,不斷完善培訓和演練內容。
十、考核與獎懲制度
1、建立防汛工作考核機制,對各級人員的防汛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
2、對在防汛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進行表彰和獎勵,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3、對防汛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電站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保證公司新、擴建各光伏電站順利投產,一次送電成功,公司在光伏電站投產前組成檢查組對是否具備送電條件進行驗收,故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檢查組主要職責
2.1.1負責對變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檢查。
2.1.2負責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2.2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2.2.1負責參加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
2.2.2負責督促工程部組織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2.2.3負責參加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并對整改證據進行存檔。
2.3工程部主要職責
2.3.1負責向公司提出變電站送電前驗收申請。
2.3.2負責參與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
2.3.3負責督促缺陷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2.3.4負責協助檢查組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3.1.1變電站項目工程已按設計要求和規定標準全部施工完畢,驗收合格。
3.1.2全站電氣設備及其系統已按設計要求和規定標準全部施工完畢,并驗收合格。
3.1.3設備投運前的電氣試驗,繼電保護、遠動、自動化和通信系統調試完畢,并驗收合格。
3.1.4消防系統已按設計的'要求和規定標準施工完畢,經地方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并取得同意投用的書面文件。
3.1.5電力質檢中心站已按相關規定,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所提出的需整改的問題已全部處理完畢。
3.1.6經地方電業部門按相關規定,對全部送電工程進行檢查,并驗收合格,出具同意投運的書面文件。
3.1.7工程現場平整、清理完畢。
3.1.8工程技術文件、資料整理完畢。
3.2驗收申請
第3.1條款規定的條件均具備后,工程部向公司提出變電站送電前驗收申請,填寫附表13“驗收申請表”。
3.3驗收檢查
依據工程部提出驗收的申請,公司組成檢查組,經理擔任組長,組織相關人員對變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檢查,填寫附表7“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表”。
3.4缺陷整改
3.3.1依據檢查結果,檢查小組填寫附表8“缺陷整改計劃”。
3.3.2工程部將附表8“缺陷整改計劃”發送給相關的供應商,并組織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3.3.3整改時間節點到期后,檢查小組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填寫附表9“缺陷整改完成情況驗證表”,并將整改證據存檔。
3.5電網公司驗收
公司內部完成送電前驗收并將相關問題整改完成后,向電網公司提出送電前驗收申請,電網公司對光伏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
4檢查與考核
4.1本制度由公司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4.2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基建工程部檢查與考核。
電站管理制度15
光伏電站設備管理制度是一項全面規范電站運營與維護的管理體系,旨在確保設備高效、安全運行,提高電站的.發電效率和經濟效益。主要內容涵蓋設備采購、安裝、運行、保養、故障處理及報廢等環節。
內容概述:
1. 設備采購標準:明確設備的技術參數、性能指標、供應商資質等要求,確保采購的設備符合電站運行需求。
2. 安裝與調試規程:規定設備安裝流程、安全措施、質量檢驗標準,確保設備安裝質量。
3. 運行管理:設定設備運行規程,包括日常監控、數據記錄、異常處理等,保障設備穩定運行。
4. 維護保養制度:制定定期保養計劃,規定保養內容、周期、標準,預防設備故障。
5. 故障應急響應:建立快速響應機制,規范故障報告、診斷、維修流程,縮短停機時間。
6. 設備報廢與更新:設定設備退役標準,指導設備的合理更新與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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