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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02 00:04:1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防范印章的'使用風險,明確印章使用責任,確保印鑒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特制定印章保管和使用有關規定。

  二、批準和解釋

  (一)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二)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公司的各種印章管理,具體包括:

  (一)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

  (二)企業法人章;

  (三)財務部使用的收款、發票等業務用章以及財務專用章。

  四、控制要求

  (一)印章的刻制。公司印章統一由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刻制。各部門若因業務需要需刻制有關印章,應向公司提交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授權有關部門辦理。

  (二)印章日常保管。各部門領用公司印章后,各部門負責人為印章的第一責任人,日常保管人員為第二責任人,嚴格按照各印章使用要求規范用章,并做好登記。

  五、印章的使用

  (一)企業法人、財務專用章、現金收取、發票等業務用章由財務部門保管,保管部門根據業務工作需要做好審核、管理和使用。

  (二)公章、合同用章由辦公室保管,個人和部門使用嚴格履行以下程序:

  1、使用申請人填寫用章內容,并由蓋章人核對確認;使用申請人簽字,總經理簽字,蓋章人簽字后蓋章。如總經理外出,需電話請示獲經同意后先蓋章后補充簽字。用章情況,保管部門應做好明細登記,以備日后查驗。

  2、有關合同、協議、文件用章時,如有經辦人、代理人、負責人簽字等欄目,一律由當事人或授意領導簽字后再按以上程序申請用章。

  3、嚴禁借出公司印章,若因特殊原因需借出印章,用章申請人必須報總經理核準后,用章申請人簽字并《印章使用申請單》,注明借用原因和外帶時間方可外帶;公章歸還后由借出人要核對并登記歸還時間,外帶公章不得從事與申請事項無關的工作;

  4、嚴禁在空白打印紙、信箋紙、介紹信、合同上蓋章,特殊情況必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同意并備案。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

  一、目的:印章與證照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所有印章、證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維護印章與證照的嚴肅性,加強印章制發、使用、廢止及證照管理,提高各相關使用環節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與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所有的'印章和證照

  三、管理部門:綜合管理部

  四、職責范圍: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證照管理制度,負責本制度的制定與修改。

  (二)負責本制度的實施與監督。

  五、內容:

  (一)印章、證照分類:公司印章包括行政專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業務專用章、部門章等。證照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副本、IC卡)、銀行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等。

  (二)印章的刻制與注銷: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規定配置或更換印章的部門,由申請部門填寫《刻制印章申請表》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經理確認同意并批準后方可刻制或更換。印章刻制或新證照辦理或更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刻制標準或證照辦理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三)申請新辦的印章或證照須在綜合管理部進行登記,并做好印模采樣或證照掃描、復印工作,由綜合管理部進行存檔后,原件由使用部門簽收方可進行辦理。印章刻好后由綜合管理部辦理印章登記手續,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備案并留好印章樣圖。

  (四)印章、證照的管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證照,均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登記、留樣與存檔,印章應注明啟用時間、廢止時間、廢止原因等,證照應注明年檢年審時間,均應明確相關保管人、經辦人。

  2、由于印章磨損而需要更換印章或證照年檢到期,統一由綜合管理部登記、留樣或辦理年檢年審手續。綜合管理部應對公司各類印章和證照保管明細進行匯總并定期更新,明細表包括印章證照名稱、主管部門、專管人、辦理日期、年檢年審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證照均由專人管理,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損壞和作廢,必須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報告。

  4、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IC卡)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及使用。

  5、銀行開戶許可證、銀行支付U盤、法人印章、支票購買憑證由財務室出納員負責管理及使用。

  6、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室會計負責管理及使用。

  7、綜合管理部專人保管《印章規范使用表》,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統一收歸公司財務專管。

  8、印章或證照丟失、損毀、被盜,要及時向綜合管理部書面報告,并與綜合管理部商量補救措施。

  9、各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辦理證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10、印章因不慎遺失或損壞,可以按下述程序補刻:公司印章遺失應于發現當日登報掛失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然后憑掛失公告及工商部門開具的證明到公安局指定點刻制;若各部門使用的印章遺失或要求更換新的應向綜合管理部出具書面申請。

  (五)印章、證照的使用: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手續均要填寫《用印申請表》。按《用印申請表》內容填寫完整,且由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否則將不予審批。

  (六)介紹信管理:

  1、介紹信種類:存根介紹(法人授權書、法人證明書等)、信箋介紹、證明信。

  2、介紹信一般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歸檔保存。

  3、開具介紹信要按照印章使用程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一般事宜由部門經理簽字后綜合管理部審核;重要事宜需由各級主管簽署意見后,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使用存根介紹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如使用已由法人代表簽字的空白授權書,須報總經理或法人代表本人同意。

  4、因情況變化,介紹信領用人沒有使用介紹信,應及時退還。

  5、如若發現介紹信丟失,領用人應及時向綜合管理部反映,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由申請人寫明原因(用途),并在審批表上注明為何需蓋空白資料,必須經總經理書面批準,公司綜合管理部做特別登記、追蹤管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向公司原開具處匯報登記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六、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七、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3

  1.0公司印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凡公司發出的文件、公函,憑公司領導簽發用印。

  2.0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查,經分管副總簽字后,方可加蓋公司印章。

  3.0簽訂合同、協議、委托書等用印,須由部門負責人認真審核,經總經理同意并簽字后,方可用印。

  4.0公司報送有關單位的報表、數據資料等,在符合規定手續的情況下,經分管副總或授權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用印。

  5.0公司職工需要開具介紹信、證明或其它私人事項用印,須經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用印。

  6.0為嚴格管理,確保用印規范、安全,由辦公室設置“用印登記冊”進行記載,所有用印均須登記。同時,用印人必須在登記冊上簽字。

  7.0公司業務人員出差或外出聯系業務需要攜帶合同章時,應持有公司總經理的`授權委托書,到辦公室印章管理人員處辦理手續后,方可攜帶外出,攜帶合同章外出簽訂合同、協議的人員,使用權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權委托書所規定的范圍,違者,將由攜印人承擔責任。

  8.0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把好用印關,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行政印章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國發〔1999〕25號)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行政印章包括學校印章和校內印章。

  學校印章是指“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印章(以下稱簡紅印)、“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鋼印(以下簡稱鋼印)、學校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學校各類專用印章。

  校內印章是指學校行政系統各二級單位(部、處、室、中心、學院及研究機構)及下屬科室印章。

  第二章行政印章的刻制、啟用及銷毀

  第三條

  學校印章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刻制。

  第四條

  學校處級部門行政印章由校長辦公室根據學校機構成立或者更名的有關文件統一辦理刻制手續。因工作需要確需刻制行政業務專用章及科室印章的,由各處級部門通過學校辦公信息管理平臺提出申請,經學校分管領導審批后,由校長辦公室登記并出具介紹信,方可刻制。

  第五條

  處級部門行政印章及各類行政業務專用章刻制完成后,由校長辦公室登記、備案、發文后正式啟用。科室行政印章刻制完成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六條

  學校所屬的無職級科研機構的印章,應當由其所掛靠學院或者部門通過學校辦公信息管理平臺提出申請,經學校科技處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到校長辦公室辦理刻制手續。刻制完成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

  校內印章因使用磨損、變形、損壞需要更新的,所屬處級部門應當提出刻。章申請,到學校校長辦公室辦理“申請刻制印章介紹信”,持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單位刻制印章。

  第八條

  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者換用新印章的,啟用印章部門應當及時交回原印章,由學校統一封存或者銷毀。科室印章由所屬處級部門負責封存或者銷毀工作。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私自保留廢舊印章。

  第三章行政印章的管理

  第九條

  學校印章由校長辦公室負責管理。

  各處級部門行政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行政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印章管理和使用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各無職級科研機構印章由其所掛靠學院或者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條

  使用學校行政印章應當嚴格把關,保證每次用印的正確性和必要性。各二級部門應當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印章管理辦法及使用程序,用印時應當嚴格履行審批制度,實施用印登記管理制度,對用印事由、用印單位、批準人、經辦人、用印日期等進行詳細登記備查。

  第十一條

  所有印章均應當指定專人管理,非專管人員不得隨意動用印章。用印均需有批準權的領導審批,審批人不得管理印章,印章管理人員不得擅自用印。

  第十二條

  印章管理人員應當妥善保管印章,不能隨意亂放,不得借用,原則上不能攜帶出單位以外使用,確保印章安全。印章遺失的,應當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

  第十三條

  未經處級部門負責人批準,印章管理人員不得擅自將印章委托他人代管,確因故不在工作崗位時,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人員代管,并辦好交接手續。印章管理人員有工作變動的,應當及時上交印章,部門負責人重新確定印章管理人員,做好交接手續。

  第十四條

  校內印章原則上只限在校內使用,不得用作合同、協議、擔保等事宜,否則無效。對違反印章管理辦法而給學校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

  用印時應當檢查印章與落款名稱是否一致,保證落款與印章相同;印章應當加蓋在發文日期中間偏上位置,騎年蓋月,上不壓正文,端正、清晰。

  第十六條

  不得在空白憑證或者空白紙張上簽章。

  第四章行政印章的使用程序及范圍

  第十七條

  學校各部門辦理業務需要加蓋學校印章的,應當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印章蓋發申請單”(下稱用印單),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學校印章不對個人使用。教職工和學生個人確需用印的,應當由其所在部門或者業務所屬部門委派專人,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學校紅印主要適用于學校行政文件、各種獎勵證書、學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向上級機關及校外有關單位、部門報送的各種材料、報表等,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書、協議書,基層單位對外簽訂的合同書、協議書,各類介紹信的開具,及其他需加蓋學校行政印章的材料。

  (一)學校行政文件由校長辦公室根據公文簽發用印。

  (二)各處級部門向上級及校外相關部門報送計劃任務書、統計報表、審查表、申報表等各種文檔材料(報表),需要加蓋學校印章的,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主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三)各類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學歷證明用印,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學校學生工作處或者研究生處、繼續教育學院、電大辦負責人審核簽字,并提供具體名單,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四)各類學位證書、學位證明書用印,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學校教務處或者研究生處、繼續教育學院、電大辦負責人審核簽字,并提供具體名單,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五)招生錄取通知書用印,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人審核簽字,并提供具體名單,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六)以學校名義簽署的一般合同書、協議書等,需要加蓋學校印章的,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承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對以學校名義簽署的重大合同書、協議書等,除履行上述手續及合同管理規定外,還需校長審批。

  (七)使用學校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學校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主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八)以學校名義頒發的`各類獎狀、榮譽證書,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主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九)申報省級及以上各類科研項目、科技成果鑒定、科技成果報獎等用印,由學校科技處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十)考察、訪問、出國留學(因公、因私)、旅游人員的相關材料,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學校外事辦公室或者人事處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使用學校印章的,由相關部門填寫用印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提供相應資料,校長辦公室審核后用印:

  1、以學校名義正式發文的榮譽證書、聘任證書用印,以文件為準;

  2、以學校名義對外聯系工作、生產實習、證明身份的介紹信,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到校長辦公室辦理學校介紹信及用印;

  3、教師工作證、教職工收入證明、職稱評審材料及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補辦等,由學校人事處負責人審核簽字,并提供具體名單;

  4、具有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籍的各類學生的學生證用印,由學校學生工作處或者研究生處、繼續教育學院負責人審核簽名,并提供學生名冊;

  5、學生畢業生登記表、繼續教育畢業生資格審查表用印,分別由學校學生工作處、研究生處、繼續教育學院負責人審核簽字,并提供具體名單;

  6、申報省級以下各類科研項目、科技成果鑒定、科技成果報獎等用印,由學校科技處負責人審核簽字;

  7、檔案館查閱出具的已畢業學生的學籍、學歷、成績等證明材料,由學校檔案館負責人審核簽字。

  第二十條

  學校鋼印主要適用于教師工作證、職稱證件、各級各類(包括全日制、繼續教育、電大辦)學生的學生證、畢業證、學位證、結業證、肄業證等證件原件的照片壓印。

  使用學校鋼印,由各部門統一造冊,填寫用印申請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學校鋼印應當與學校紅印同時使用,不得獨立使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印章主要適用于各類學生畢業證、各類聘書、學校重大合同及協議、報表、授權委托書等。

  使用學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相關部門填寫用印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分管校領導簽字同意后,到校長辦公室用印。重大合同及協議使用學校法定代表人印章,應當經過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二十二條

  其他事項需要使用校行政印章的,參照以上程序辦理。非日常性事務使用校行政印章印,均需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領導簽字同意。

  第五章專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專用印章是學校及有關部門履行專項業務而使用的印章,主要有“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術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師職務中級評審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籍管理專用章”、“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科研及技術服務合同專用章”、“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科研管理專用章”、“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招生專用章”、“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財務專用章”等。

  第二十四條

  專用印章只用于印章上刊明的使用范圍。學校授權相關職能部門分別負責管理使用相應專用印章。

  第二十五條

  各相關部門應當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專用印章的管理辦法和使用程序,并嚴格遵照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房地產開發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凡公司發出的文件、公函,憑公司領導簽發用印。

  2、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查,經分管副總簽字后,方可加蓋公司印章。

  3、簽訂合同、協議、委托書等用印,須由部門負責人認真審核,經總經理同意并簽字后,方可用印。

  4、公司報送有關單位的`報表、數據資料等,在符合規定手續的情況下,經分管副總或授權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用印。

  5、公司職工需要開具介紹信、證明或其它私人事項用印,須經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用印。

  6、為嚴格管理,確保用印規范、安全,由辦公室設置“用印登記冊”進行記載,所有用印均須登記。同時,用印人必須在登記冊上簽字。

  7、公司業務人員出差或外出聯系業務需要攜帶合同章時,應持有公司總經理的授權委托書,到辦公室印章管理人員處辦理手續后,方可攜帶外出,攜帶合同章外出簽訂合同、協議的人員,使用權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權委托書所規定的范圍,違者,將由攜印人承擔責任。

  8、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把好用印關,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印章是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維護公司印章的嚴肅性、權威性,明確印章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確保印章使用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管理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合同審查專用章、業務專用章(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等。

  第三條各類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疇:刻印、使用、廢止、更換。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印章管理的歸口部門為綜合辦公室。

  第三章刻印與啟用

  第五條刻制印章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的刻制及更換,應向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請,綜合辦公室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機要人員持單位介紹信、公司相關證照及印章式樣到公安機關備案、審核、辦理刻印證明,并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字單位統一刻制。

  第六條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及駐站、分公司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經經理核準后由綜合辦公室刻制。

  第七條公司印章刻制后,綜合辦公室下發文件予以正式啟用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保管與使用

  第八條公司公章由綜合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的合同、重要文件、一般性文件等需要蓋章,經辦人須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并由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蓋章。綜合辦公室負責《印章使用登記薄》的.保管、留存。

  第九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分別由財務資產部、綜合辦公室專人保管。財務資產部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綜合辦公室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主要用于干部職工職稱聘任、勞動合同簽署、工資發放等業務,經得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同意后方可蓋章。

  第十條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資產部負責人(或專人)保管。主要在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

  第十一條合同專用章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或專人)保管。主要適用于公司與他人(企業或單位)簽訂的生產經營、商務等業務方面的經濟合同審批、簽署。合同專用章使用時,必須審核相關審批手續的完備性。

  第十二條各部門專用章的使用。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需由部門負責人(或專人)進行保管并參照公司印章使用規定嚴格控制印章的使用。

  第五章廢止與更換

  第十三條廢止印章,根據相關文件直接辦理廢止手續。

  第十四條更換印章應由印章使用部門向綜合辦公室提出更換申請,并呈主管領導、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封存或銷毀,并做好登記。

  第十五條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印章廢止申請,并呈公司經理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經核準后,交由綜合辦公室按批示處理,同時必須登報申明。

  第六章保管人權利和責任

  第十六條印章保管人的責權范疇: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取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具體劃分如下:

  (一)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對印章的使用負全部責任。

  (二)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權力。經辦審核中經理、分管領導、部門經理、經手人則負相應責任。對于未經經理簽批的公章使用,保管人、經手人負主要責任。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人又是使用人,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資產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取匯款憑證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授權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四)各類印章因工作需要獨立帶離公司使用的,需經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帶離。

  (五)如遇個人需開具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若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

  (六)蓋印要標準規范,端正、清晰、美觀、便于識別,印章文字不能蓋歪或顛倒。加蓋印章位置應上距正文l行之內,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七)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于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

  (八)印章管理部門要妥善保管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必須放入保險柜存放,防止被盜。

  (九)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及工貿公司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防范經營風險,維護公司的利益,規范公司各類印章及證照的管理,確保公司此工作有效運轉,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機構總部、屬下各子公司。

  三、證照印章類型

  1、印章類型

  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部門印章、及各類專門印章。

  2、證照種類

  企業資格證件:如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包括國地稅正、副本)、資質證照、社保證書、用工證書、車輛使用證等;

  企業榮譽證書、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

  企業人員資格證書:如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特殊工種上崗證書等。

  四、保管

  1、保管人必須建立《印章證照明細清單》,詳細登記公司證照名稱、數量、批準時間、批準部門、證書經營范圍、有效時間、年檢時間等;

  2、各類印章證照未經領導批準,不允許任何人隨意翻動、復印、外借,更不允許擅自涂改、出租、變造、轉讓、出賣或以企業證件進行擔保,違反上述規定者,將追究證件使用人的責任;

  3、不同的印章和證件由不同的部門保管,具體如下:

  五、證照印章使用

  1、印章使用

  (1)加蓋印章程序

  申請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門、使用人、分數、使用日期等內容,報總裁審批。

  子公司申請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門、使用人、分數、使用日期等內容,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

  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使用程序按財務相關制度執行。

  各部門印章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印章使用人憑審批后的《印章使用登記表》至印章保管人處蓋章。蓋章時,保險柜需人力資源行政部人員與計劃財務部人員共同開啟。

  (2)印章借出規定

  公司印章原則上不得借出,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借出的',應按以下流程執行。如遇工作需要攜帶印章外出是,應由印章借出人填寫《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報總裁審批,各子公司借出印章,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

  印章借用人憑審批后的《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至印章保管人處辦理領用,如借出的是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時,必須有一名同行人員陪同印章借出人共同辦理相關業務,在業務過程中,印章借出人、同行人與印章不能分離,兩人共同負有保證公司印章安全及正確使用的責任,同行人員還具有見證所加蓋印章資料與印章借出人申請內容是否一致(或相關)的責任。

  印章借出期間,印章借出人只能將印章用于經過批準的用途,并于事物處理完畢后立即將印章交還印章保管人處,印章歸還時間不得而知超出借出當日公司下班時間。

  印章歸還時,借印人須至印章保管人處辦理歸還手續,雙方簽字確認。

  2、證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流程及規定

  如因工作需要攜帶證照外出,應由使用人填寫《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報總裁審批。

  證照借出人憑《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至證照保管人處辦理借出手續。

  證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期間,使用人只能將證照(正、副本)原件用于經過審批的用途,并于事務辦理完畢后立即將證照交換證照保管人處,證照歸還時間不得超出借出當日公司下班時間(證照年審、變更等相關情況除外)。

  證照歸還時,借出人須至證照保管人處辦理歸還手續,雙方簽字確認。

  六、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8

  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9

1.總則

  1.1目的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范公司印章的刻制、發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印章的定義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布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種類

  2.1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門登記備案,對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

  2.2法人章刻有公司執行董事或股東名字具有法人效應的法人專用章。2.3財務專用章刻有公司專用的公司用章2.4合同專用章

  3.公司印章的申請與刻制、廢止

  3.1申請必要的業務用章:支出合同、銷售合同、財務、人事用章可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提交“刻制印章申請表”。(附件二)申請表必須由部門領導與主管三層領導確認并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其他印章申請應嚴格控制。

  3.2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刻制標準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3.3散失、損毀、被盜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辦公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報告書須經部門領導和總經理確認。辦公室根據情況依本制度辦理改制。

  3.4廢止由于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廢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及時將印章交辦公室處理。除特別需要,由辦公室將廢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見后再行處理。

  4.新制印章的登記

  印鑒檔案申請刻制好的印章應在辦公室進行登記。辦公室應將每個印章登入“印章登記卡”(附件三)內,建立公司印鑒檔案,并將此檔案永久保存。

  5.管理

  5.1公司印章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其主要職責包括:根據公司需要,確定公司印章的種類、范圍、數量;組織印章的刻制、發放、停用和收回、銷毀;管理公司印鑒檔案;管理公司公章、負責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監督、檢查印章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5.2公司有關職能單位對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財務專用章、公司合同專用章負管理的責任,承擔用印的后果。

  法人章的用印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用印時經總經理批準后須與公司公章同時使用。

  財務專用章(含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工會委員會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各一枚),由財務部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使用。

  合同專用章由公司辦公室保管使用,合同專用章的管理由以上各部門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5.3其它專用章的管理由有關部門按申請時批準的使用管理規定及在公司印鑒檔案中登記的使用范圍(參見附件一)執行并負直接責任。

  5.4公司公章用印應嚴格執行用印審批和登記手續,填寫“用印審批單(附件四)”。用印申請單位應根據用印的性質、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應領導審批。公司業務、一定數量貨幣支付,以及對公司的名譽和經濟利益產生影響的用印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特殊情況可由總經理審批,凡部門級領導簽字的必須有上級領導的授權書,否則辦公室有權拒絕用印,產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請單位自負;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門領導審批;常規大批量用印可視情況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直接填寫“公司公章

  用印登記表”即可用印。用印申請單位對所選印種負責,辦公室有權對用印申請單位所選印種提出質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時必須認真核對“用印審批單”與“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上的內容是否一致,嚴格把關。

  5.7“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附表四)必須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依照所附填表說明,認真、清楚、詳細的填寫。

  5.8公司業務合同的用印,不允許使用公司公章,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按規定程序使用合同專用章。

  5.9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專業性較強的業務方面的用印,須由相關部門協同辦公室進行管理。

  5.10公司印章設專人保管

  ,原則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應堅持原則,工作細致,作風正派,嚴格執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對不合手續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當的用印有權拒絕。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登記記錄。

  辦公室主任對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監督權,應定期對印章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11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辦公室內,不能將印章攜帶出辦公室以外使用。如特殊業務需在外使用印章,需經總經理批準,詳細登記后由印章管理人員攜帶前往,用印后及時返還歸檔。

  5.12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書面批準,辦公室做特別登記、追蹤管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原開具處匯報登記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6.使用范圍

  辦公室在印章發放時,應書面確認該印章的使用范圍,建立公司分類印章使用范圍表(格式附后,見附件六)。

  7.罰則

  7.1嚴禁未經批準私自刻制公章,否則無論用于何種目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7.2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辦公室解釋并修改,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附件

  9.1《其它專用章的使用范圍表》

  9.2《刻制印章申請表》

  9.3《印章登記卡》

  9.4《用印審批單》

  9.5《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

  9.6《印章使用范圍表》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2、經總經理授權由公司總辦全面負責公司印章的管理工作,具體為印章的發放與回收、監督、保管和使用。

  二、印章的保管

  1、公司依據印章的.使用功能采取分級、分專業保管的辦法,各類印章由相應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保管。

  2、印章必須由公司指定人員保管,未經允許不得借給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時按要求在卡上予以登記。

  4、印章持有人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

  三、印章使用

  1、公司將現有印章依據重要程度分為二類,其中一類章為涉及公司重要權利義務的印章,包括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章;其余為二類章。

  2、公司各級人員使用一類印章須按要求先填寫印章使用單,經印章保管人審核,決定是否可以使用,否則予以退回。

  3、印章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簽署的情況予以核對,無誤后方可蓋章。

  4、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憑證由印章保管人員留存,保存期一年,以備查用。

  5、一類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包括印章管理人在內的兩人以上共同攜帶使用。

  6、二類印章由保管人員決定使用,無須經上述程序。

  7、公司總經理對所有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決定權。

  8、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要使用印章的,須有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9、公章及其他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公司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四、責任

  1、印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總辦報告。

  2、任何人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進行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審批權限

  1、一類及二類印章涉及費用的印章蓋章流程:

  經辦人(填申請表)→部門經理審核→總辦主任審核→總經理審批→印章管理人員蓋章→審批文件存檔。

  2、二類印章不涉及經濟費用的蓋章管理流程:

  經辦人(填申請表)→部門經理審核→總辦主任審批→印章管理人員蓋章→審批文件存檔。

  六、附則

  本辦法附《印章使用登記單》,印章使用單按時間順序裝訂備查,保存期一年,年度末移交檔案室保管。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七、印章管理使用流程圖:

  1、一類印章使用流程圖

  使用人填寫印章使用單

  印章保管人

  決定印章使用或退回

  印章使用單保存(一年)

  2、印章制發流程圖

  使用部門經理申請

  總辦主任審核

  總經理批準

  印章刻制

  使用部門經理領取

  填寫領用卡(單)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1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x例:各類印章的具體管理條x例:

  一、印章的刻制

  刻制按公司業務需要由部門提出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總經辦統一辦理。印章刻好后由總經辦辦理印章登記手續,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備案并留好印章樣圖。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發票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行相關使用條 例。

  2、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門刻制。

  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印章的保管

  通過總經理授權賦予一些部門對其部門(專業)印章的保管權和使用權。由被授權人在總經辦簽字領取印章,指定專人保管。

  2、印章的使用

  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與公司(綜合行政部)辦理領取手續,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并備案。

  (已經開始使用的需自通知當日補辦理領取手續)

  (1)公章:公章由公司行政經理或各分公司行政經理保管。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先到綜合行政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分公司經理核準后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蓋章后經手人需將簽批申請表交由綜合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綜合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2)合同章:合同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合同使用專用章,蓋章前須先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公司或分公司行政經理或各分公司行政經理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經手人需將簽批后申請表交由綜合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綜合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3)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或分公司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4)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或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

  (5)其他職能部門章:其他職能部門章,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格該章的使用辦法。

  3、印章的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公司綜合行政部負責人統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經理核準后,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是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登報申明。

  (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依公司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4、印章保管人的責權范疇

  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綜合行政部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1)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2)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次要責任,而對未經由負責人或保管人(公司經理)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次要責任。

  (3)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財務章的保管人對財務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次要責任,而對未經由保管人(財務負責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次要責任。

  (4)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5)公司嚴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獨立帶離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帶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辦理工商等年檢等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6)公司高、中層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及時歸還。

  (7)如遇個人需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簽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共同負責。

  (8)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9)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公司各類印章的管理,規范公司印章的使用,根據有關印章使用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規定。

  ①印章的分類

  根據我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公司印章主要有:

  a、行政印章b、公司合同專用章

  c、公司財務專用章

  ②印章的刻制

  a、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印章刻制報告,經公司經理批準后由綜合事務部負責刻制。

  b、任何人不得私制刻制、持有有本公司名稱的任何印章。

  c、印章樣式、內容應保證正確、規范、統一。

  d、因工作需要需刻制新印章的,新印章啟用后,原印章交綜合事務部注消。

  e、公司主要印章(行政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印鑒、部門印章等)每樣只刻制一枚,其他印章如因工作需要需刻制二枚及以上的,必須在印章內刻制編號。

  ③印章的保管。

  a、公司行政印章、公司合同專用章等由綜合事務部指定專人統一保管。

  b、公司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保管。

  c、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印鑒由財務人員負責保管。

  d、化驗、檢測等印章由化驗、檢測人員負責保管。

  e、印章保管人員應認真負責的做好印章的保管工作,并按規定做好印章的使用登記工作。

  ④印章的使用。

  a、印章的使用范圍:

  ※以公司名義對外工作或業務聯系,向上級或公司內部行文需用章的,全部使用公司行政章。

  ※對外簽訂經濟合同及涉及金額的協議等需用章的`,使用公司合同專用章;

  ※公司內部部門間工作聯系或部門內容管理需用章的,使用部門印章,部門印章不對外使用。

  ※化驗、檢測等印章使用于公司內部對原料、產品的化驗檢測報告等。

  b、印章使用的管理權限

  ※公司行政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主管領導:公司經理※各部門印章主管領導:各部門負責人c、印章的使用程序

  ※使用公司行政印章,應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使用。

  ※日常工作中需用公司行政印章(如經公司經理審核后的財務報表、工作計劃、新聞稿件等),可由綜合事務部同意后直接使用。

  ※由公司經理簽字的報告、材料等需用章的,綜合事務部可直接加蓋印章;

  ※公司對外發函或提供證明材料等需用章的,經公司經理同意后,由綜合事務部加蓋公司行政章。屬個人函件、證明原則上不加蓋公司行政章。

  ※使用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時應附有相關領導簽字的合同會簽單,并有公司經理或相關被授權人員在合同或協議用章處簽字后方可用章;

  ⑤印章使用的責任及處罰:

  a、公司各類印章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使用,綜合事務部負責對公司及各部門的印章使用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b、印章保管人員應加強公司各類印章的保管,不得發生丟失、盜蓋等現象。

  c、公司印章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使用,不準加蓋空白介紹信(特殊情況由公司經理書面批準),嚴禁使用公司印章為個人或其他單位提供擔保等。

  d、因印章的保管、使用不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對責任人進行行政、經濟處罰,觸范法律的依法報司法機關處理。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3

  第一條印章的種類

  1.印鑒: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

  2.職章:刻有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職銜的印章。

  3.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其不對外單位的部門章可加注“對內專用”。

  4.職銜簽字章:刻有經理及總經理職街及簽名的印章。

  第二條印章的使用規定

  1.對公司經營權有重大關連、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公司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公司章。

  2.以公司名義對國家機關團體、公司核發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章典范的核決等由總經理署名,蓋總經理職銜章。

  3.以部門名義于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章典范的核決行文由經理署名,蓋經理職銜簽字章;

  4.各部門于經辦業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于公民營事業、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文件時,蓋部門章。

  第三條印章的監印

  1.總經理職章及特定業務專用章由總經理核定本公司的監印人員。

  2.總經理職銜簽字章的監印人員為管理部主管。

  3.經理職銜簽字章及部門章由經理指定監印人員。

  第四條印章蓋用

  1.用印前,先填寫“用印申請單”,經主管核準后,連同經審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監印人用印。

  2.監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應于“用印申請單”上加蓋使用的印章存檔。

  第五條印章保管

  各種印章由監印人負責保管,如有遺失,由監印人負全責。

  第六條用印權限

  監印人對未經刊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受處罰。

  第七條印章廢止

  印章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備外,應依法公告作廢。

  第八條辦法施行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4

  一、公司及部門印章的刻制、更換一律由公司綜合部統一辦理,先申報,再經公司法人批準后方可刻制。公司下屬各管理處印章須經綜合部審核后按統一標準刻制成橢圓型。未經公司法人審批刻制的印章,不能代表公司的權益,為非法無效印章。

  二、公司印章由綜合部設專人管理。公司下屬機構印章由相關部門設專人管理。印章存放要安全可靠。

  三、公司印章直接代表公司的.權益。使用公司印章,需認真填寫“用印申請單”,經部門領導審核并報請公司法人或總經理準簽字后,方可準予蓋印使用。

  四、公司下屬小區管理處印章,只代表各管理處所轄區域,作為一般事務性工作及區域證明用章,不可作為正式公文及經濟往來使用。此印章由各管理處設專人管理。由管理處經理負責審批,簽字后,方可準予蓋印使用。

  五、使用印章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對于未經審批私自非法用印的,將視情節,除給予行政處分外還將依法追究法律任。

  六、印章使用須按要求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用印人、事由、時間、批準人、經手人和印數等。

  七、印章管理人對用印有監視、監督權,對于不合法或不合手續的用印,有權或提出異議,即使有領導簽字,也可請求復議,不能有求必印。

  八、廢棄的印章由綜合部統一收回保管或按有關規定銷毀。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

  一、印章保管

  公司行政公章由公司辦公室設專人保管,財務章及合同專用公章由財務部設專人保管。

  二、印章使用

  1、公司部門或員工需要使用公司印章時,必須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以下簡稱公章使用審批表),經所屬部門主管審核,報有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使用。

  2、對外行文使用公司行政公章時,重要行文由總經理簽發,總經理不在崗時由副總經理簽發。一般業務和事務性行文由副總經理簽發。

  3、凡涉及公司的重大經濟行為,如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重要經濟合同、提供擔保、提供抵應將'公司印章使用審批表'送法律事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一般業務和事務性行為的協議、介紹信、證明等報副總經理審批。

  4、所有需要加蓋公司行政公章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對外發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存查。

  5、原則上不開具加蓋公司行政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合同、附有公司抬頭的公文紙等。如因公務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需要開具時,必須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出。使用人在使用后必須向辦公室說明開出書件的用途,向辦公室交回未使用的書件。

  6、非特殊情況,嚴禁將公司行政公章帶出公司。如確需帶出公司,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能帶出,并辦理相關的借用手續。

  7、在公司一級出現丟失、損毀或被盜時,辦公室或部門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盡量減少由此產生的各種可能損失。公司將按管理權限落實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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