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
勞保用品領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 安全防護:確保員工在工作中得到必要的保護,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
2. 法規合規:遵守國家勞動保護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
3. 成本控制:有效管理,避免資源浪費,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4. 員工滿意度:體現企業對員工的'關懷,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忠誠度。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2
勞保用品發放管理制度是對企業內部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存儲、分配及使用進行規范的管理規定,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這一制度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環節:
1、勞保用品的種類與標準
2、采購流程與質量控制
3、員工領用與登記
4、使用與維護指導
5、定期檢查與更換
6、應急處理與事故預防
內容概述:
1、定義與分類:明確各類勞保用品的.定義,如防護眼鏡、安全帽、防護鞋、防護手套等,并根據工作性質和風險等級進行分類。
2、采購規定:制定采購流程,包括供應商選擇、產品檢驗、合同簽訂等環節,確保勞保用品的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領用程序:規定員工領用勞保用品的申請、審批、發放和簽收流程,確保公正公平。
4、使用指導:提供詳細的操作指南,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和保養勞保用品,降低因使用不當造成的事故風險。
5、庫存管理:設定合理的庫存量,定期盤點,防止過期或損壞的勞保用品流入使用環節。
6、更換周期:依據用品性質和使用情況設定更換周期,確保用品始終處于有效狀態。
7、監督與考核:設立監督機制,對勞保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并將結果納入部門和個人績效考核。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3
辦公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環境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同時提升工作效率。這一制度涵蓋了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維護、更換以及廢棄處理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采購管理:規定勞保用品的.種類、標準、供應商選擇及采購流程。
2、發放管理:明確勞保用品的發放對象、發放頻率、登記記錄等。
3、使用與維護: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勞保用品,設定定期保養與檢查機制。
4、更換周期:設定勞保用品的使用壽命,規定何時進行更換。
5、廢棄處理:制定勞保用品的廢棄標準和環保處理方式。
6、培訓與監督: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其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
7、責任追究:對違反規定的個人或部門進行相應處罰。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使公司的辦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費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為加強修試所辦公用品管理,控制費用開支,規范修試所辦公用品的采購與使用,本著勤儉節約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則,根據修試所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3、分類定義
3.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如:傳真機、復印機、電腦、打印機、碎紙機、汽車等。
3.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辦公桌、辦公椅、計算器、電話機、打孔機、剪刀、紙刀、白板、文件夾、文件柜等。
3.3消耗性辦公用品,如:筆記本、簽字筆、圓珠筆、鉛筆、橡皮、膠水、復寫紙、釘書釘、回形針、筆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復印紙、傳真紙、水性筆、白板筆、回形針、大頭針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負責辦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體負責執行。
5、具體規定
5.1、辦公用品的發放
5.1.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的申購,要先計劃并報總經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長批準。
5.1.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發放,部門內共同使用,個別辦公必需品須經門部主管同意后能夠個人為單位發放;消耗性辦公用品根據實際需要以個人為單位發放。發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辦公用品申請表》,經各部門主管確認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復核、人事行政管理總監審核、董事長批準后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統一購買。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統一發放到各使用部門。
d、新員工到職或臨時急用品可根據實際及時購買,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適時備用部分用品。
5.2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
a、進行編號管理,由財務部統一登記用品,并計算其剩余價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門或使用者進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進行管理。
c、出現損壞或故障根據實際狀況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辦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門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有損壞應以舊品換新品,如有遺失應由部門或個人賠償或自購。
c、設立《辦公用品領用單》,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保管,以便于掌握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
d、員工離職前應如數交回或轉交所領用的非消耗性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確認。
5.3各部門一個月的辦公用品量應在月初進行仔細檢查預算,在月中確有特殊原因須要增加或另買時須由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的超支“狀況說明”給人事行政部,報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后再確認處理結果。
5.4若無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為其購買,但部門負責人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自行解決余下時間的辦公用品費用。
5.5月度辦公用品使用定額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為一個周期。
6、懲罰
6.1公司辦公用品應做公用,私用或帶出公司者應按辦公用品兩倍的價格從當月工資中扣出。
6.2公司辦公用品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如有浪費者一經發現將在當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員工應自覺愛護各類辦公用品,如有不正當或不合理實用而損壞應照價賠付。
7、相關表格
《辦公用品申請表》、《辦公用品入庫單》、《辦公用品領用單》
8、附則
本制度于xx年xx月xx日開始生效執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5
1.目的
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采購部、各使用人員
4.程序
4.1公司倉儲科按規定外根據員工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部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并報批準,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4.2倉儲科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分發個人防護用品。
4.3使用范圍包括所有部門。
4.3.1護目鏡的使用規定:
4.3.1.1投料崗位、離心崗位、回收崗位在操作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2包裝崗位控制秤量的員工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3備料、裝卸工在分裝各種液體原料和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4成品庫在成品轉桶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5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6研發中心、質檢員工在接觸各種液體原料、中間體、成品及實驗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2勞動保護手套的使用規定
4.3.2.1所有投料崗位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2原料庫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4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等工作時接觸強腐蝕性或有毒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3防塵、防毒口罩的使用規定:
4.3.3.1生產車間投料、離心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2原料倉員工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搬動一般原料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裝卸一般原料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質檢部實驗、測試過程中,若所處環境中含有毒有害氣體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員在操作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4工作服、防護圍裙、防護服的使用規定
4.3.4.1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都必須穿工作服;
4.3.4.2原料倉庫、裝卸班、備料組及車間部分崗位員工下雨露天工作時必須穿防護服(雨衣);
4.3.4.3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在接觸有毒高腐蝕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服工作;
4.3.4.4生產車間在研磨、包裝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4.3.4.5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圍裙工作;
4.3.4.6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接觸有毒原料時須穿防護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規定
4.3.5.1原料倉庫、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物料時必須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線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規定的工作鞋;
4.3.6氧氣呼吸器的使用規定
4.3.6.1使用方法:將氧氣呼吸器的'懸掛佩戴皮帶從左臂及頭部穿過,皮帶落于右肩上,然后打開氧氣瓶壓力所指示的壓力值,就知道氧氣瓶內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氣瓶壓力為10mpa,大約可供使用人員在毒區工作呼吸1小時),按一下手動補給器,使氣囊內原積存的氣排出,將面罩戴好后,進行幾次深呼吸,以觀察判斷供氧呼吸系統是否良好,確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進入有毒區域內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項:使用中,氧氣呼吸器防止與其它物件撞擊,嚴禁沾染油類物質,嚴禁接觸火源。嚴禁在毒區使用中摘下面罩與他人談話,若有事應以信號或手勢聯系。使用中應時刻注意氧氣瓶內的壓力下降情況,當壓力降到3mpa時,應立即退出毒區,予以更換。
4.3.7長管式面具的使用規定
4.3.7.1使用方法:長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將有毒區以外的空氣通過軟管進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氣種類濃度的限制,是進入有毒設備檢修。進塔入罐作業,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紋接頭與面罩相連,另一端與大氣相連。
4.3.7.2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應注意將進氣口端放置于有毒區域外的上風向,無積水和不易引起塵埃飛揚的地方。使用時應注意防止管道絞結,踩壓,以免形成管道閉塞。使用時必須有監護人。使用中若發現有毒氣味時,則應立即停止作業,退出現場。
4.3.8過濾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規定
4.3.8.1使用方法:過濾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學作用,將被有毒物質污染的空氣,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質后,供以足夠的清潔空氣給人呼吸,使從事毒區工作人員不受毒氣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項:必須按濾毒罐的防毒范圍,專防專用。使用時只適用于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不大于2%,氧氣濃度不低于18%的場所中使用。使用時應作氣密性檢查,凡藥罐有孔洞,藥劑有松動現象應停止使用。過濾式防護面具不適用于容器內使用。防止藥罐受潮,或與水接觸,防止失效。防氨面具當吸氣有氨味時,應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現場;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時,應特別留心,因一氧化碳是無色無味的氣體,不被呼吸所感覺,若稍微感覺不舒服時,應立即退出現場。
4.3.9特殊工種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3.10事故應急處理按應急處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險性較大的特殊作業時,安全部統一安排防護用品。
4.3.12個人防護用品將根據損壞程度或失效情況進行更換:員工首先需填寫勞保用品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倉儲科根據品種發放。
4.3.13車間防毒面具和電氣防護用品柜的管理規定
4.3.13.1車間防護用品柜,不準任意移動,柜內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個人防護用品。
4.3.13.2柜內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處理事故不準動用。
4.3.13.3防護專柜存放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檢查,以備作業和搶救使用。
4.3.13.4使用后應放回原處(氧氣呼吸器使用后,應通知車間以便安技部門及時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長或崗位人員要仔細檢查和認真交接防護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6
勞保用品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它涵蓋了從采購、發放、使用到報廢的全過程。主要內容包括:
1、勞保用品的種類與標準:定義各類勞動保護用品的類型,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塵口罩等,并明確其適用的工作環境和標準。
2、采購與驗收:規定采購流程,包括供應商選擇、合同簽訂、質量檢驗等,以及驗收標準和程序。
3、發放與使用:設定勞保用品的發放原則,如按需分配、定期更換等,并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和維護。
4、儲存與保管:確定儲存條件,防止勞保用品損壞或失效,以及合理的庫存管理。
5、檢查與維護:設立定期檢查制度,確保勞保用品性能良好,并提供維修保養指南。
6、廢棄處理:規定過期或損壞勞保用品的處理方式,遵守環保法規。
內容概述:
1、法規遵從:確保所有的管理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勞動保護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政策。
2、員工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勞保用品使用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使用技能。
3、記錄與報告:建立完整的記錄系統,追蹤勞保用品的生命周期,并定期提交使用情況報告。
4、審核與評估:實施內部審核機制,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持續改進管理。
5、應急響應:制定應急措施,應對勞保用品突然短缺或失效的情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7
為規范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保證各崗位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樹立公司良好的對外形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勞保用品范圍:
員工勞動保護用品是指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置的工作制服、領帶、襯衣、棉衣、工作服、靴鞋、雨具、手套、安全帽等工作需要的各類物品。(詳見《勞保用品發放表》)
二、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本辦法的要求,制定購置勞保用品計劃,由行政部負責采購、制作等工作。
三、特殊工裝或計劃外勞保用品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經理會批準后,方可制作、采購。
四、所屬公司勞保用品管理辦法自行擬定,經公司經理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勞保用品的保管、發放工作。
六、集體或公用的`勞保用品,各部門應指定專人保管。
七、新員工入職培訓后,由人力資源部根據相應崗位,填寫《勞保用品申(換)領單》;員工憑單領取。
八、勞保用品中的服裝須本人親自領取,確認尺寸型號及件數。領取后,不得以尺寸不合或件數不符要求換領或補發。
九、員工在領取勞保用品后,承擔保管責任;在使用時應精心愛護與保養,如使用過程中有遺失、損壞,使用人或責任人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解釋并參照《勞動用品發放表》,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十、員工調離本公司時,如勞保用品在使用年限內,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詳見附表)
十一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崗位時,須依人事變動通知單填寫《勞保用品申(換)領單》,交還新崗位不需要的勞保用品、補領所需勞保用品。
十二人力資源部負責回收交還的勞保用品。員工在繳回工裝時,必須清洗整潔,否則收取清洗費。
十三員工工裝的穿著及儀容儀表要求按照公司《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十五本辦法自討論通過之日起執行。
附:勞保用品發放表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8
1、目的
規范勞動防護用品各環節的管理,為員工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全體人員。
3、工作程序
3.1 計劃申報和采購
3.1.1合同執行部根據倉儲部提供清單進行申報;
3.1.2供應部根據審購單進行采購,所采購的物資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3.2 驗收入庫
3.2.1質檢部根據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3.2.2檢驗合格后倉庫核對送貨單與實物一致性,符合后簽收入庫。
3.3 發放
3.3.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數量嚴格按《職工勞保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
3.3.2發放時間定在每月初;
3.3.3員工因事、病、產假等原因離崗超過一個月的,停發當月各類防護用品。待恢復工作,即可享受相應崗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3.3.4標準范圍內勞保用品領用由部門領導核準,超出標準的防護用品由部門領導批準管理部部長核準方可領用后,二者均憑領料單發放。
3.4 使用
3.4.1公司各部門有責任教育和監督所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4.2公司安全員不定期進行此項安全檢查。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9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因工作環境或任務導致的傷害和疾病。它通過規定各類勞動保護設備的選用、使用、維護和更換流程,降低作業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體現企業對員工權益的'尊重和保障。
內容概述:
1、適用范圍:明確制度覆蓋的部門、崗位及工種,確保所有可能面臨安全風險的員工都得到適當的保護。
2、勞保用品分類:列舉如防護眼鏡、頭盔、防護鞋、呼吸器、手套等各類勞保用品,并詳細說明其用途。
3、采購標準:設定選購勞保用品的質量、性能、品牌等標準,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行業規定。
4、發放與領。阂幎▌诒S闷返姆峙浞绞健⒅芷,以及員工領取和登記流程。
5、使用與保養: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和保養勞保用品,延長其使用壽命,保持良好的防護效果。
6、檢查與更換:設定定期檢查制度,及時更換破損或過期的勞保用品。
7、違規處理:設立對未按規定使用勞保用品行為的處罰措施,強化制度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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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用品領用管理制度是企業保障員工安全健康,提高生產效率的重要環節。它涉及到物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維護和報廢等多個方面,旨在確保勞保用品的有效利用和合理管理。
內容概述:
1、采購管理:規定勞保用品的種類、標準和質量要求,以及供應商的選擇與評估。
2、庫存管理:明確庫存量的控制,定期盤點,防止過度積壓或短缺。
3、領用流程:設立清晰的領用程序,包括申請、審批、登記和簽收等步驟。
4、使用監督:監督員工正確使用勞保用品,防止濫用或閑置。
5、保養維修:規定保養周期和方式,及時修復破損的勞保用品。
6、報廢處理:設定報廢標準,規范報廢流程,確保環保處理。
7、培訓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勞保用品知識的培訓,提高安全意識。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1
1. 設立專門機構:成立勞保管理部門,負責制度的制定、執行和監督。
2. 定期評估: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勞保用品評估,更新采購清單和使用指南。
3. 合作與培訓:與專業機構合作,定期對員工進行勞保用品使用和急救技能的培訓。
4. 反饋機制:鼓勵員工報告勞保用品的問題,及時調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5. 績效考核:將勞保用品管理納入部門和個人績效考核,強化責任落實。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2
1. 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制定詳細的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
2. 培訓與教育: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勞保用品使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 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系統進行勞保用品的采購、庫存、領用等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人為錯誤。
4. 定期評估與改進: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評估,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改進,持續優化勞保用品的.管理。
5. 強化監督與反饋:鼓勵員工提供反饋,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制度的持續有效。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3
1 、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根據科研、生產過程中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崗位、勞動條件、不同工種,發給科技人員和其他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2 、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和標準,是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驹瓌t是:不延期、,不收舊,到時領取,免費發放。
3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由公司辦公室制定并解釋,各單位要嚴格發放標準,不準任意擴大和縮小發放范圍。
4 、職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工作,不受勞動保護用品,只轉勞?ㄆ,調出公司以外單位,按使用時間長短折價收費。
5 、對于長修人員和其他不上班人員,一律停發勞動保護用品。
6 、勞資部門要嚴格控制工種變動。變動人員勞動保護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換發,只補發新工種部分特殊勞動保護用品。
7 、勞動保護用品丟失、損壞,要按價計算,一般不補發,特殊情況須經勞動批準后方可補發。
8 、凡公用勞動保護用品,要登記造冊,專人保管,按規定依舊換新。
9 、服務人員、非生產性人員等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一般按公司職員標準執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4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保障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研制、生產、經營、發放、使用和檢驗單位必須按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防護裝備。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全國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負責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負責申報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進口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檢驗。
省級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日常質量監督檢驗,對尚未具備檢驗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可委托國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
各級檢驗機構對自己的檢驗結果負責。
第五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防護用品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責。
研制和生產
第六條勞動防護用品的研制應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
研制的產品須經勞動部或國家技術監督局認可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場。
第七條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具有必備的生產條件和相應的產品質量檢驗手段,并按照產品所依據的標準進行生產。
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申辦相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的立項、申報、取證按《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辦理。
第八條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對產品質量負責,按照產品所依據的標準對產品進行自檢,并出具產品合格證。
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接受勞動行政部門、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
第九條種勞動防護用品在出廠前應按批量接受省級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或國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抽檢。檢驗合格的,檢驗機構按批量配給安全鑒定證。
經營
第十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定點經營,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可以直接銷售本企業產品。銷售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有相應的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
第十一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審查合格的發給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證書。
定點經營的申報和審批辦法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報勞動部備案。
第十二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ǘ┚哂信c經銷產品相適應的經營場地、資金和貯存條件;
。ㄈ┙洜I管理人員熟悉國家勞動防護用品有關標準以及各項規定;
(四)經銷人員熟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商品知識,能為用戶正確介紹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特點和使用常識;(五)具備切實可行的商品驗收、保管、定期檢查和失效報廢制度,并能為用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
第十三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可經營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經營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不得經營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經營單位不得銷售偽劣或不合格產品。
第十四條進口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安全許可證制度。安全許可證由全國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頒發。
進口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我國勞動防護用品國家標準。尚沒有國家標準的產品可按我國認可的標準進行檢驗。
發放和使用
第十五條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應為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使用單位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六條使用單位應教育本單位勞動者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七條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并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第十八條使用單位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技術部門驗收。
罰則
第十九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其不合格產品,并予以銷毀。
第二十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未辦理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責令其停止生產,并可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經營單位銷售沒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沒收其產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證書;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用單位沒有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按勞動部《違反行政處罰辦法》(勞部發[1994]532號)有關條款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各級檢驗機構檢驗的結果與事實不符,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更正;給受檢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檢驗機構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取消該檢驗機構資格;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7年2月6日勞動人事部頒發的《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監督檢驗管理辦法》(勞人護[1987]3號)同時廢止。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
勞保用品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直接關系到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生產效率:
1. 保障員工安全:正確的勞保用品使用能有效防止工傷事故,降低職業病發生率。
2. 提升工作效率:良好的勞保用品管理確保員工能在適宜的環境下工作,提高生產效率。
3. 企業形象:體現企業對員工的關心和責任,提升企業社會形象和員工滿意度。
4. 遵守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罰款和法律責任,維護企業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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