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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6-01-25 11:53:5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

  1、考勤管理原則

  1.1職能部門員工及業務部門內勤員工須嚴格按照工作時間進行考勤;

  1.2業務人員則可以有一定的彈性工作時間,但其工作安排須提前得到直接上級的核準;

  1.3員工違反考勤紀律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1工作時間

  2.1.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00(周五提前半小時下班);

  2.1.2正常上下班員工須在每天上午08:30前、中午12:30 --- 14:00期間、下午17:00后通過公司門禁系統刷卡三次,刷卡記錄將作為員工的.考勤記錄;

  2.1.3因工作關系未能正常上下班的員工,須提前得到直接上級的許可,并在到達和離開公司時刷卡以作記錄;

  2.1.4公司不允許他人代為刷卡,如有發現,當事雙方將受到公司的紀律處分。

  2.2遲到、早退、曠工

  2.2.1遲到超過30分鐘,當月遲到時間累計超過8小時,按曠工處理;

  2.2.2員工無特殊原因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未上班,一律視為曠工。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經批評教育無效,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3、加班管理

  3.1原則上公司不鼓勵員工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除另有規定外,需填寫《加班核準單》,經相關領導審批后送人力資源部留存;

  3.2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

  3.3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

  8間加班;

  3.4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須事后補辦相關手續;

  3.5公司部門經理層以上員工實行目標管理,其額外工時工作視作應盡義務。

  4、休(請)假管理

  4.1員工休(請)假必須提前填寫《休(請)假申請表》,并獲得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

  4.2休(請)假不超過3天(含3天)時,基層員工的申請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正、副經理以上員工的申請由分管領導審批;

  4.3休(請)假超過3天時,基層員工的申請須同時經分管領導批準,部門正、副經理以上員工須同時經總經理批準;

  4.4由于特殊原因無法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者,須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時與直接上級聯系,并于上班后立即辦理補假手續

  5、考勤相關制度

  5.1門禁卡管理規定

  門禁卡使用

  (1)員工出入公司需隨身攜帶門禁卡,按照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資源部將以此作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據。

  員工離職門禁卡收回流程

  (1)員工辦理離職手續至人力資源部;

  (2)將門禁卡交給相關人員,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繼續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2

  一、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二、考勤方式及對象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三、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四、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五、請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經濟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六、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七、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4)突發經濟、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4、因工作需要出經濟社交場合的。

  5、因公差旅期間。

  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8、加班工資計算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八、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3

  一、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網管中心值班人員為綜合計算工時制。

  公司領導及部門正副職為不定時工時制。

  二、考勤管理

  各部門應于每月5日前將本部門員工上月員工出勒情況以《員工考勤表》的形式,加蓋本單位公章后報送市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綜合人事崗。

  三、請假手續及審批權限

  (一)請假及銷假手續

  a)員工請假應自行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應根據假期期限和審批權限得到批準后方可離崗,但因特殊原因確不能自行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委托他人及時辦理請假手續或事后申明原因補辦手續;

  b)員工請假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不論何種假別,均需填寫《員工請假單》,相關領導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員工銷假,須持員工請假單到人力資源部銷假。

  (二)請假審批權限

  其他員工休假,休假不超過三天由所在部門正職批準;當月累計超過三天或連續超過三天,另需分管領導審批;

  四、假期期限、待遇及相關規定

  (一)公假及法定節假日

  a)公假期限根據勞動法規定和實際需要核給;

  b)崗位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二)帶薪年休假

  1、期限及待遇

  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滿一年不滿五年為七天;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滿五年不滿十年為十天;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滿十年以上為十四天。考慮公司實際,員工的年休假可在一年內一次休完,也可分二次休。

  休假期內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a)上一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的,當年不休年休假;

  b)年度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當年不休年休假;本年度已休年休假后,累計曠工超過以上天數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c)員工病、事假本年累計超過三個月、工傷休假超過半年,當年不享受帶薪休假。如在休假后,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d)脫產學習一年以上的,當年不享受帶薪休假。如跨年度,則取消時間較長的當年的年休假權利;

  e)被公安機關拘留、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含記過)處分的;本年度己休完年休假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權利。

  (三)婚假

  a)婚假期限:正常為三天(不包括核給的路程時間)。超過法定結婚年齡三年(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者,獎勵始假十五天。配偶在異地工作,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持對方工作單位證明,可另按實際需要核給路程時間。再婚者不再享受獎勵婚假,但可核給路程時間;

  b)工資及相關待遇:正常婚假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獎勵婚假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績效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績效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員工個人主動申請獎勵婚假在五天以內的,公司不再扣減績效工資;

  c)婚假應在登記結婚當年或次年6月30日前一次休完,逾期不休的假期自動取消;少休的,不再安排補休。

  (四)喪假

  a)喪假期限為三天(不包括核給的路程時間)。異地辦理喪事,另按實際需要核給路程時間。員工在探親假或婚假期間,直系親屬亡故時,按規定另給喪假;

  b)待遇: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五)產假

  1產假期限

  a)正常生育給假九十天,含預產期前十五天的產前假和七十五天的產后假。難產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十五天;

  b)己婚二十四周歲以上女員工生育第一胎時,另獎勵產假四十五天,即135天;

  c)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懷孕不滿兩個月給假二十天;滿兩個月不滿四個月給假三十天;滿四個月不滿六個月給假四十五天;滿六個月以上給假九十天;

  d)女員工在病假期間生育,病假六個月以上的不另給產假。病假六個月以內的核給產假,產后繼續休病假的其產前產后合并計算。

  2產假期間待遇

  a)女職工產假期間由支付工資改為發放生育津貼。產假期間公司按照女職工生育前崗位工資金額預付生育津貼,待醫保中心將生育津貼撥付到公司后,扣除預發的崗位工資,剩余部分由公司支付給本人;

  b)女職工生育期間的醫療費(含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分娩并發癥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當地社保相關辦法實行定額補貼;生育醫療費先由個人現金墊付,生育后按規定領取定額生育醫療補貼。生育期間其他疾病發生的醫療費,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護理假

  a)配偶分娩期間,男員工可給予三天護理假;如果雙方系晚婚晚育的,男員工可給予七天的護理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b)男員工護理假期間基本工資足額發放、但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績效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績效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員工個人主動申請護理假在五天以內的,公司不再扣減績效工資。

  (七)哺乳假

  a)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公司在每天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b)哺乳時間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八)病假

  1、醫療期期限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c)醫療期的計算。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2病假期間待遇

  a)因病休假六個月以內,月累計病假不超過20天的,基本工資足額發放,但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績效的1/21.75計算;

  b)月累計病假20天以上的`,在公司連續工齡不滿五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現行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六十;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百分之七十;滿十年不滿十五年者,為百分之八十;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者,為百分之九十;滿二十年以上者,為百分之百;

  c)病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核發病假工資。

  3復工規定

  醫療期結束后,須提出復工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復工。員工連續病休三個月及以上,要求恢復工作時,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并試崗三個月。試崗期間舊病復發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應繼續休養,其試崗前后的病假連續計算。試崗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5.3.7.2條款所述工資標準執行。醫療期滿仍無法工作,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事假

  1事假待遇

  員工休事假扣減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薪資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

  2不扣發工資的事假

  a)員工本人參加勞動合同鑒證工作(0.5天);

  b)本人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員工請事假。或者經領導確認的與本人關系緊密的親屬、朋友亡故,員工本人請事假的(2天):

  c)員工參加婚檢(1天);

  d)新入職員工辦理相關檔案轉存手續(1天);

  e)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職業技能考試(根據實際需要核給);

  f)經公司領導確認的其它情形。

  (十)工傷假

  1工傷假的管理

  員工因工受傷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2待遇

  a)工傷醫療費用除按照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承擔的部分外,其余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b)工傷員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規定的標準和輔助器具項目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復工規定

  工傷假結束后,須提出復工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復工。員工連續休假三個月及以上,要求恢復工作時,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并試崗三個月。試崗期間舊病復發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應繼續休養,其試崗前后的工傷假連續計算。試崗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正常工資標準執行。繼續修養后仍無法工作,按勞動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探親假

  1探親假期限

  a)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兩年休一次的,假期為四十五天;

  b)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c)已婚員工探配偶的,每年給假一次(限一方),時間為三十天(下半年結婚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

  d)員工已離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視作未婚員工。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邊無子女者,如有16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待遇享受探親假,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兩年休一次的,假期為四十五天;

  e)員工探親假期間患病,其病休天數仍作為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順延。如果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滿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

  f)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廢。

  2探親假待遇

  基本工資足額發放,但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當月依考核成績核發績效工資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績效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員工個人主動申請探親假在十天以內的,公司不再扣減績效工資,根據當月考核成績核發。

  五、違紀處理

  1、遲到

  員工于正式上班時間至上班時間后半小時之內到崗工作,即為遲到。遲到一次扣減績效工資20元。

  2、早退

  員工于下班時間半小時內,非為公司業務需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早退。早退一次扣罰20元。

  3、曠工

  (1)未請假、請假未獲批準或準假期滿未按時上班的。

  (2)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或無故拖延超過報到日期的。

  (4)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或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以上者視為曠工一天。

  (5)被公安機關拘留或因打架斗毆、違紀致傷等造成的休息。

  每曠工1天的,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的1/21.75計算,另外對曠工員工進行如下懲罰:

  (1)當月累計曠工少于3個工作日(含3個工作日),扣減當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30%;

  (2)當月累計曠工4—7天,扣減當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50%;

  (3)當月累計曠工8—15天,扣減當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100%;

  (4)連續曠工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加班

  (一)加班的申請及審批

  a)員工加班應遵循“提前申請”的原則。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員工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

  申請加班應“一事一議”。當日需要加班的,應在當日下班一小時前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在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前一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在規定時間內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時提出申請的,應在下一個工作日內補交申請。

  b)員工加班時間以小時為計算單位;

  c)員工每月加班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6小時。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鄭重工作紀律,有效提高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部員工。

  3.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

  ①工作時光: 每周40小時工作,每周五天工作制。

  春、秋、冬季 上午: 9:00-11:30 下午: 1:00-6:00 夏季 上午:

  9:00-12:00 下午: 1:00-6:00 注:采取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公司工作目標狀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支配工作和歇息時光。

  ②打卡制度

  公司采取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或其他形式)的管理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需自覺遵守工作時光,采取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實行其他考核方式。

  打卡次數:4次

  打卡時光:上、下班時光及午餐歇息時光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補辦文字手續

  (2)加班管理

  ①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歇息日仍照常工作的狀況。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量之后,為完成領導支配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伸工作時光的'狀況。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狀況。員工在完成方案工作任務過程中,因個人緣由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強非方案內工作且必需在限定時光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終于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②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歇息日的加班,能夠以倒休形式支配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加班也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但必需履行批準手續。

  (3)加班的申請

  ①《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 日至本月 日。

  ②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

  (4)倒休

  ①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②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峻、造成損失的,按嚴峻違紀處理,立刻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4、各類假期規定

  (1)病假

  ①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實;延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二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實,否則按事假處理。

  ②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有商定的,按商定落實。沒有商定的,按本人月工資的70%作為基數,然后乘以系數,即為病假工資。

  病假工資系數: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延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疾病休假工資:A、延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B、延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C、延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D、延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E、延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事假

  ①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將來上班也未續假者,三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延續十五天以上、全年累計三十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②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一天申請。

  ③休事假天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有薪節假日

  ①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②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落實。

  ③暫時調休:暫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便利員工歇息或公司辦公需要,由公司統一暫時調換歇息時光與工作時光。

  ④暫時休假:暫時休假指因特殊狀況,由公司統一暫時通知歇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光。

  (4)婚假

  ①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再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

  ③婚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產假

  ①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人員不得享受。

  ②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③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事部備案。

  (6)喪假

  ①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三天。

  ②喪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請假必需由本人親手辦理有關手續,確有特別狀況的方可電話請假或托付他人代辦手續,否則視為無效。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獲得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6、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光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每個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15分鐘以內免于處罰,超出者每次扣款 元,二小時以上按半天事假計,以此類推.

  (2)曠工扣款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120%扣款。

  ③凡曠工延續十五天或全年累計三十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④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落實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7、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5

  一、總 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辦法

  1、 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 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 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 考勤設置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辦事。

  (6) 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 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6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醫院考勤和請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全院職工(在職在編、招聘制及返聘職工)。

  考勤管理

  第三條醫院實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4小時,下午3小時。

  第四條各管理科室(班組)應實行排班制度。排班可根據科室特點實行月或周排班。實行二線值班的部門應將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職能部門,由主管職能部門匯總后交醫院辦公室,并張貼在醫院總值班室。

  第五條職工上班或值班應提前10分鐘到崗,做好工作前準備;特殊部門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條遲到、早退、中途脫崗10分鐘——30分鐘者扣個人月質控分1分;30分鐘——1小時扣個人月質控分3分;超過1小時計曠工半天,扣個人月質控分5分;超過4小時計曠工一天,扣個人月質控分10分,由科室在獎金核算時扣除。

  醫院職能科室對管理部門進行考勤時,發現的遲到、早退、中途脫崗,職能科室只對管理部門進行質控,扣質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實到個人。

  第七條一月內遲到、早退、中途脫崗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八條年度累計曠工達3天(含3天),扣發年終獎50%;年度累計曠工達3天以上,扣發年終獎100%。

  第九條對于因無組織紀律擅離崗位的職工按曠工論處,嚴重曠工累計滿一個月或連續曠工15天者,是在編職工的,醫院報上級部門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職工的,醫院予以解聘。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無故不參加應到會議的;

  2、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急診除外);

  3、假期已滿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4、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院者。

  第十條建立銷假制度。各類人員請假期滿回院必須向人事科銷假。

  第十一條職工在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在醫院工作區內進行撲克、麻將等娛樂活動,如有違反的,先行下崗一個月,下崗期間停發工資及獎金,重新進行崗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十二條職工著裝應規范整潔,不得穿工作服上街、進食堂及會議室。

  第十三條值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來接班,交班者不得離崗,否則交、接班人員均按脫崗或曠工處理,造成后果追究雙方責任。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或晚來值班,必須及時通知科室負責人,待批準后方可休息或晚來(極特殊情況除外),否則按曠工或遲到處理。

  第十四條職工不能私自換班,否則造成后果追究其雙方責任。如需換班須經科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換班,并做好書面記錄。私自換班扣雙方當事人月質控分2分。

  第十五條職工不服從崗位調動,在組織正式談話或通知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崗位上班者,從第四天起按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各科室應如實報送科室全體職工出勤情況,并于次月5日前報人事科。實際未出勤按出勤報送或實際未出勤但在報送表格中不記錄的,造成出勤記錄不真實的,由科室負責人和科室考勤員負責。考勤資料是職工節日福利發放的主要依據。因考勤錯誤造成職工相關福利發放差錯的,由科室承擔負責。

  請假管理

  第十七條探親假的管理

  1、本院在職在編和招聘制職工,工作滿一年后從第二年起,已婚職工與配偶或未婚職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以汽車、火車、高鐵、輪船等醫院允許報銷的旅行方式團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

  2、職工是否同配偶、父母長期遠居及計算路程假、路程費用,均以雙方正式戶口所在地為依據。

  3、職工配偶與職工父親或母親同居一個縣(市),職工享受探望配偶探親假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探親假待遇。

  4、其假期規定如下:

  1)探望配偶,每年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職工探父母,每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職工探父母,每四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5、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軍隊配偶除外),有下列情況者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待遇:職工當年結婚的、見實期(試用期)、當年累計六個月以上病假者、事假超過30天的、產假和哺乳假期間與家屬團聚一個月的。

  6、探親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7、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車船費可予報銷。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其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其自理,超過部份由醫院負擔。

  8、探親假和路程假內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待遇。

  第十八條婚假的管理

  1、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規定的加12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再婚職工同初婚職工享受一樣的婚假待遇。

  4、婚假不享受車船費補助。

  5、婚假及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待遇。

  第十九條喪假的管理。

  1、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假期3天(不含路程)。

  2、喪假不享受車船費補助。

  3、喪婚假及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待遇。

  4、喪假包括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

  第二十條

  產假的管理

  1、正常分娩假期98天(14周),難產或多產的加15天,(包括產前按排15天以內的產前假)。系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系晚育的,另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30天。

  3、產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

  5、產假包括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

  6、懷孕7月以上,科室不得安排晚夜班。對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女職工,不安排晚夜班。

  7、懷孕后至產前15天請假的假期及產假已逾期的,不按產假管理。確因身體原因請假的,按病假管理。

  第二十一條年休假管理

  1、休假對象:凡本院正式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均可享受年休假。

  2、假期標準:職工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5、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6、累計滿十年不滿二十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7、累計工作滿二十年,請病假累計4個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8、已經享受當年年休假,年內又出現5、6、7項規定的情形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9、年休假可一次性批假,科室分段安排,但不得跨年度安排。

  10、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含績效工資)收入。

  第二十二條事假的管理

  1、職工先休完本年度的年休假后方可請事假。

  2、職工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15天,超過15天但不足1月的發給15天工資,超過1個月的停發其工資。職工屬經濟核算科室的獎金按原核算辦法進行核算;不屬經濟核算部門的,假期超過15天但不足1月的,享受當月一半獎金。

  3、科室負責人請事假后,應保持通信暢通,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在1個小時內返院的,應向主管領導報告。

  4、當年事假應予累計計算,超過15天,年度考核不得評優崗。

  第二十三條病假的管理

  1、工作人員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2、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3、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4、除政策另有規定的外,病假不享受獎金待遇。

  5、病假超過6個月的,不計算連續工齡。

  第二十四條放射(療)假,每年給假一次,按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各類假期審批權限

  1、除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外的各類假期都必須辦理相關請(休)假手續。

  2、事假審批權限:普通職工、班組長及臨床、醫技、藥學、后勤等科室副職請事假,首先經所在科室同意,事假在3天以內(含3天,下同)由所在科室主任批準;

  3天以上10天以內,由主管職能部門分管負責人和人事科批準;事假在10天以上但不滿1個月的,由主管職能科室分管負責人、人事科審核后,分管院領導批準;事假在1個月以上3個月以內的的,主管職能科室、人事科、分管院長審核后由院長批準;超過3個月的由人事科提交醫院辦公會討論批準。

  科室主任、護士長、職能科室正副科長(級)等中層管理人員請事假,3天以內的必須經職能科室科長(科長請事假省此環節)、人事科審核,主管院長批準,離開岳陽地區的,尚需報院長同意。原則上,請假不得超過3

  天,特殊情況下3天以上的事假,除前述程序外,均需經院長批準。

  副院長(級)以上領導請假,按組織程序辦理。

  當月請假超過15天,取消當月職務津貼。按醫院職代會通過的決議,一律不辦理停薪留職的性質請假。

  3、病假審批權限:門診病假必須以本院專科主任或上級醫院開出的疾病證明為依據。住院病假必須以專科病歷記錄和專科主任開出的住院證及出院診斷書為依據,原則上以本院或上級醫院的相關證明準。門診病假3天之內(含3天),由所在科室負責人批準,病假超過3天,須經主管院長簽字同意后,再報人事科核準、備案。住院病假經所在科室負責人審批,由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到人事科核準、備案。病假假期結束后,確因病情嚴重,需繼續病休的,須經專科主任復診確定后,再按程序辦理休假手續。出院休息一般不能超過一個月。急診病人可先搶救治療,再辦理有關審批手續。虛構病情或以其他不法方式取得相關證明的,不能作為請假依據,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探親假、婚喪假、年休假、產假、職工放射(療)假的審批權限:經科室、主管職能部門、分管院領導批準,再到人事科核準、備案。科主任、護士長的各類假期需所屬職能科室批準,分管院長簽字;職能科室負責人請假需經分管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后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八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

  2.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

  《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8

  一、項目部作業紀律

  1、項目部全體工作人員(包括勞務中心職工)要熱愛工地,樹立以工地為家的主人翁思想,關心項目部的發展,團結協作、齊心協力、遵章守紀、規范管理、工程優質、維護形象。

  2、項目部全體人員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3、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要監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更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外出辦理私事,一經發現,按曠工處理。

  4、中午吃飯,不得飲酒(工作招待例外)一經發現,按違反勞動紀律處理,分別給予停工,罰款和紀律處分,飲酒發生的事故后果自負。

  5、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任何地方睡覺(夜間加班人員除外),發現一次罰款50—100元。

  6、工作時間內不得串崗或影響他人工作,嚴禁在工作時間內打撲克、下棋、玩游戲。發現一次,每人罰款10—50元。

  7、按時參加項目部舉行的各項活動,及召開的各種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未參加的人員每人扣款20元,遲到的扣款5元,并寫出書面檢查。

  8、在參加會議時,所有手機不得開啟響鈴,不準交頭接耳,隨意走動,并做好詳細記錄。

  9、項目部全體工作人員,要衣著整潔,講究衛生,在工地內必須戴安全帽,舉止文明禮貌,維護良好地企業形象。

  二、考勤制度

  1、所有項目部人員的考勤一律采取上下班簽到制、簽退制,任何人不得代簽,或補簽,如有發現每人次罰款10元。

  2、考勤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制度管理考勤,不得講人情,縱容他人弄虛作假,如有發現每人次罰考勤人員50元。

  3、項目經理部全體人員必須按項目部規定工作日出勤,每工作日按項目部規定上下班時間為準。(根據工程進展及季節而定)

  4、因公外出辦事或去公司辦事,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有效,如未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請銷假制度

  1、休探親假,工齡假,婚育假,假期超過三天以上都須提前提交書面請假報告。

  2、申請報告,經項目部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3、公派外出學習、培訓,必須及時報告項目經理部,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則影響工作,后果自負。

  4、凡自學或自費上學人員,如占用工作時間,須提前征得項目部同意,否則一律不予批假。

  5、各類事假,必須提前請示,無特殊情況,缺勤中途電話請假或他人代假,一律無效,均視為曠工。

  6、項目所有人員請假,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必須進行登記,以便年終進行考核、凡未登記者,視假期時間長短給予30—200元罰款。

  7、各類請假須按期限返回,并辦理銷假手續,不得超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向經理請示,經批準同意后,可按批準日期返回,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獎懲制度

  (一)獎勵:

  1、在社會上助認為樂,見義勇為,給項目部爭得榮譽的,根據情況每人次獎勵100—500元。

  2、積極參與公司舉辦的各項活動,并獲得前三名,為項目部爭得榮譽的獎勵50—200元。

  3、積極參與新聞報道,宣傳項目部典型事件,報道施工情況,在省部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勵100元,國家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勵200元。

  4、在突發事件中,舍己保衛國家財產和他人生命安全,挽回重大損失的個人,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重獎。

  5、在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安全和質量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二)處罰:

  1、無故遲到早退,以累計計算,月累計超過兩個小時者,按曠工半日計算,超過四個小時者,按曠工一天計算,以此類推。

  2、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曠工半日,取消月獎金50%,曠工一天取消當月全部獎金,連續曠工七天,年累計曠工十五天以上送交公司有關部門處理。

  3、事假五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部獎金。

  4、工作時問未經請假擅自離崗,外出辦私事,二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50元超過兩小時計曠工半天超過四小時,計曠工一天,以此類推。

  五、工地值班制度

  1、項目值班是由項目經理部指派負責監督施工現場的全部施工人員的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在自己處理不了的情況下,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領導匯報。

  2、項目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負責處理現場發生的各種問題,負責組織加班人員的施工生產,并不定時的抽查工地守衛人員的值勤情況。

  3、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如遇大風,大雨,應及時組織大家保護現場的施工原材料,避免造成無謂的損失。

  4、值班人員應有高尚的道德和工作責任心,遇到壞人壞事勇于斗爭,在壞人威脅恐嚇面前不低頭,使人民的利益和公共財產不被侵犯。

  5、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禁止由他人代替,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時應提前通知,以便經理部及時調整,否則按離崗處理。

  6、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玩忽職守,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值班人員負責,如情節嚴重,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和重大的損失,項目部有權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

  7、值班時間不得脫離崗位,不得飲酒,不得約請外來人員到工地,不得用公家電話聊天,要堅守工作崗位。

  8、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按時做好交接班,如因未交接班造成的漏崗,由上班當班人員承擔相應責任。重要事情必須向交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六、項目部崗位績效工資考核試行辦法(暫行)

  為了更好地適應中鐵二十一局二公司企業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市場經濟下的企業薪酬分配制度,體現項目部工資分配自,更好的發揮工資分配機制在企業中的激勵作用,逐步實現企業工資分配的市場化、浮動化、直觀化。從而切實達到按勞取酬和個人收入憑貢獻的目的。結合本項目部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項目部中的管服、輔助人員。

  (一)實行崗位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的原則

  (1)必須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突出效益的分配原則;突出勞動和技術、管理等要素按工作中貢獻大小參與分配的原則。

  (2)封存檔案工資,堅持以崗定薪,易崗易薪,崗變薪變的考核辦法。建立按勞、按效和工作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二)崗位績效工資的構成

  1、崗位績效工資是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相互聯動的工資制度,是以按勞分配為原則,以崗位等級為基礎,以效益指標為分配要素。

  2、崗位績效工資是由崗位薪級工資,崗位薪級系數,績效工資,工齡工資組成。

  ①崗位薪級工資;按項目部員工均檔案工資標準確定,經測算:月均工資————元、日均工資————元。(蘭州)

  ②崗位薪級系數;按項目部人員工作性質不同而制定。

  ③績效工資:是以經濟效益為前提,并以效益與每個員工實際貢獻掛鉤,突出了工資激勵職能,是體現員工在工作崗位上工作成果及差別的工資。(具體分配系數比照崗位薪級系數執行)

  ④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標準的確定,是以員工實際工齡確定的工資標準。具體支付標準如下:

  一年——十年工齡每年按——元標準支付;

  十一年——二十年工齡每年按——元標準支付;

  二十一年以上工齡每年按——元標準支付;

  (工齡年限按累計工齡達到的最高年限標準計算)

  (五)崗位薪級工資考核與支付

  ①項目部每月由勞資室核定員工出勤天數,出勤天數核定辦法如下:

  a、按正常制度工作日出勤,每出勤一天按一天計;

  b、根據現場施工情況,項目部靈活安排雙休日及節假日加班,原則上不開加班工資。但要做好統計,以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

  c、因公出差及公司(項目部)委派的業務學習、培訓、參觀、考察及其他公益活動視同正常出勤;

  ②項目指揮部員工當月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員工工資=日均工資×出勤天數×系數+工齡工資±績效工資(根據施工地點不同,以項目部制定的工資實施辦法為準)

  (六)崗位績效工資制的日常管理

  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后,現行的崗位技能工資及各種津貼補貼全部封存,(不含冬季取暖費補助)作為檔案工資管理。遇有政策性調整工資,按規定標準進行調整進入個人檔案,繼續封存,員工調出按檔案工資標準執行。工資測算以蘭州市為依據,如出沿線,按項目部規定執行。

  (七)風險抵押金制度

  項目部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具體執行按照《中鐵二十一局二公司工程項目管理細則》規定執行。

  (八)項目部獎罰

  一、每月項目部按工資總額40%提取獎勵基金,由項目部對當月工作突出的部門及個人給予獎勵(根據項目成本而定)。

  二、項目部對當月工期、質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指標不能對應的責任部門及個人進行處罰,處罰額度按月工資的10%計算。

  七、衛生管理制度

  1、項目部全體人員必須面貌整潔,著裝干凈整齊。

  2、各室衛生(包括辦公室、宿舍)由各室人員負責,要求各室地面無亂廢棄物、桌面物品擺放整齊,墻面不得隨意張貼紙張,室內不得擺放與工程無關的物品,有些必要的張貼圖紙,常用數字表要張貼成線,整齊劃一。

  3、項目部食堂的衛生由食堂炊事員按《生活食堂標準》負責保持清潔。

  4、對各辦公室衛生的抽查由項目部組織人員進行檢查,若發現與以上規定不符的情況,有權予以糾正。

  5、項目部各辦公室每周進行一次清掃,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清理雜物,消除辦公室內的`死角。

  6、室內禁止隨地吐痰,隨地亂扔煙頭、廢棄物,做到剩飯、剩菜、洗碗水不亂潑。

  10、獎罰:

  (1)各辦公室衛生,在月總評中,得分最高的,每人獎勵20元,衛生達不到要求的辦公室每人罰20元。

  (2)食堂衛生,月總評中,衛生達不到要求炊事員每人30元,扣后勤負責人10元,衛生達要求每人獎30元,獎后勤負責人10元。

  11、衛生檢查小組,由項目部門負責人組成。

  八、會客管理制度

  1、所有來訪人員,必須持有表明自己身份的證件,門衛室填寫會客證,門衛檢查對照并報請所訪人員后,方可進入項目部辦公區。

  2、所有來訪人員,進門把證件押在門衛處有門衛發給安全帽,會客完畢交回門衛室并領回證件。

  3、所有來訪人員,未經工程部同意,不得私自進入現場工作區,進入現場時門衛應加以說明,否則,出現一切后果由門衛負責,說明后出現后果由自己負責。

  4、未經批準的來訪者進入現場時,門衛應態度和藹,婉言謝絕,并說明情況,對無理取鬧者,報請項目部處理。

  5、任何人不得將工程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強行帶入現場,違者將報有關部門嚴懲。

  九、項目部管理規定

  1、項目部所屬人員(含勞務中心、住勤人員)必須在以項目經理負責制的領導下,服從工作分配,在項目部的管理體系中,完成本職工作,為項目部貢獻自己的力量。

  2、項目部人員要以本企業利益為重,積極維護和爭取企業利益,個人服從項目部,項目部服從公司,同心同德地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利潤。

  3、努力鉆研本職業務,不斷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以適應當前科技快速發展的需要,經常參加各種培訓,做到熟悉業務。

  4、嚴格執行公司、項目部的各項管理規定,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維護執行項目部的各項決定,顧全大局,不違章違紀。

  5、在工作中既要做好分工,也要搞好協作,樹立一盤棋思想,為工程著想,工作中不準推委扯皮,要主動做好自己的邊緣工作,團結合作。

  6、要保持思想的純潔性,自覺抵制不健康思想的侵蝕,不賭博,不觀看黃色讀物和音像物品,部參與非法活動,不談與工作無關的事。

  7、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不以權謀私,廉潔奉公,嚴禁收取回扣和有受賄行為,不許接受施工隊的請吃,不接受施工隊送的煙酒。

  8、在與甲方、監理的工作交涉中,要注意自身的形象、維護中鐵二十一局的利益,站在公司及項目部利益的立場上說話,做到即要尊重又要維護的雙重作用。

  9、嚴格按照項目部的規定出勤,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嚴格執行項目部的考勤制度,工作時間內不外出辦私事。

  10、遵守文明公約,做文明市民,愛護公物,自覺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舉止文明,做一個健康向上的好市民。

  十、項目部電腦、傳真機管理規定

  1、各室的電腦由技術室統一管理,指令專人做好微機的保養維修工作,電腦保持清潔和正常狀態。

  2、電腦日常數據及軟件要留備份,本項目的密級資料和數據不得泄露。存儲的資料應妥善保管,未經領導批準,資料不得隨意修改、復制和外借。

  3、電腦操作人員要做好電腦的病毒防治工作。如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資料丟失,機件壞,將追究操作人員和主管人員責任。

  4、不準用電腦玩游戲。嚴禁用電腦制黃,傳黃。如有發生,每人每次罰20—200元。造成嚴重后果,給社會帶來危害的交機關處理。

  5、傳真機由資料員負責保管使用。他人不得隨意動用,資料員應保障傳真機始終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6、傳真機應按其使用保養規定,及時維修保養,確保傳真資料的清晰度。

  7、控制好一次傳真資料的數量,避免傳真機連續工作,而磨損機件。

  8、資料員應服務熱情,按要求完成資料傳真任務。

  十一、項目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1、項目部辦公用品的配置堅持必需的原則,基本滿足工作需要。其配發的辦公用品均為項目部固有資產,全體人員應妥善保管。

  2、辦公用品的配置程序: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表明數量和要求,項目經理審批后,進行采購。

  3、辦公用品的采購,發放、由綜合辦公室人員辦理。配發辦公用品應建立臺帳并由領發人簽字。

  4、調出本項目部的人員,辦公用品應如數(一次性消耗品除外)交回項目部,如不上交,將按原價從工資獎金中扣回。

  5、項目部工作人員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辦公用品,不得故意損壞或挪做他用,如有發生,將按原價兩倍罰款。

  6、丟失辦公用品照價賠償。

  7、項目部配發給個人使用的技術書籍、圖側、計算器、質檢用具、測量用具等,都屬于辦公用品,在離開項目部調離崗位時都必須移交項目部。

  8、項目部辦公用的各種計算機耗材,由技術部門按季提交使用計劃,綜合辦公室人員負責采購,并依據以舊換新的原則發放。

  9、凡因保管不善,損壞或丟失辦公用品后,給工作帶來一定影響,一切后果自負。

  十二、辦公電話使用規定

  1、項目部通訊電話是為了項目部加快對外業務聯系時使用,嚴禁使用辦公電話辦理個人私事,如果發現每次罰款5元。

  2、禁止長時間占用辦公電話,使用時應做到長話短說,少講閑話,盡可能提高電話辦公效率,

  3、嚴禁使用辦公電話聊天、閑談、拉家常等與工作無關的通話,如果發現每次扣款5—10元。

  4、嚴禁使用辦公電話進行點聽歌曲等高費用電話,如有發現,每次扣款30元。

  5、禁止撥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咨詢電話、私人業務查詢電話,如發現每次扣款10—20元。

  十三、食堂管理規定

  (一)有關要求

  1、保持食堂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的措施。

  2、地面清潔無積水、雜物,墻面、燭臺無積塵、污垢、生熟食容器分開,并有明顯的生熟標記。

  3、餐具、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灶具、用具用后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4、食堂的各種設備、設施必須符合環境保護有關規定和要求,確保達標。

  5、堅決杜絕采購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等可能對人體有害的食品。

  6、不準食用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防止疾病傳染。

  7、嚴禁食用各種超保質期的制品,嚴禁使用外地大包散裝鹽和亞硝酸鹽。

  8、炊事人員必須持當年有效健康證方能上崗。

  (二)食堂衛生檢查制度

  1、領導重視,有專職或兼職行政領導負責食品衛生工作,設有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2、衛生崗位分工明確,做到分片包干,落實到人,懸掛有項目部統一制作的各項管理制度。

  3、衛生工作有周檢查,月評比,記錄完整,評比結果與結算掛鉤。

  4、衛生檢查內容包括:

  ⑴食品:采購、驗收、貯存、加工等環節。

  ⑵餐炊用具:生熟分開、消毒、保潔、防塵、洗凈程度。

  ⑶冰箱、冷庫:生熟分開、除霜、保潔。

  ⑷廚房、餐廳:洗滌池、地面、門窗四壁、柜架、案板、爐臺、機械、通風、照明。

  ⑸庫房:主、副食、雜品分庫存放、防蟲、防潮、防塵、防腐、防鼠、防蠅設施。

  ⑹個人衛生:“二要、四勤、六不準”,體檢辦證。

  ⑺環境:休息間、更衣室、周圍環境。

  5、檢查時間及方法:定期檢查為每周一次,參加人員有后勤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消防負責人、施工員,不定期抽查每月二次,評比標準另行制定,每月綜合評比。

  6、獎勵與懲罰:檢查中達不到標準的項目部進行處罰,金額為50—200元。檢查中達到標準的進行獎勵,金額為50—200元。

  (三)食品衛生知識學習制度

  1、黨支部組織本項目部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學習。

  2、有食品衛生知識學習計劃,按時學習,記錄完整。

  3、食品衛生知識學習記錄包括:學習日期、主持人、參加學習人員、學時、學習內容、討論。

  (四)食堂人員衛生要求

  “二要、四勤、六不準”

  二要:衣帽要穿戴整齊;工作前與便后要徹底洗手。

  四勤:勤洗澡,勤理發,勤換衣,勤剪指甲。

  六不準:

  ①不準穿工作服去廁所。

  ②不準光腳赤背。

  ③不準在工作場所吸煙。

  ④不準在工作中戴戒指等有礙食品衛生的裝飾品;

  ⑤不準在食品加工操作過程中挖鼻子、掏耳朵等有礙食品衛生的動作。

  ⑥不準用抹布與工作服擦汗。

  (五)洗刷、消毒制度

  1、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熟食用具每日消毒,公用餐具每次消毒、定位存放、保潔良好。

  2、餐具感官檢查要求達到光、潔、澀、干,洗凈度合格率達到80%以上。

  (七)食品包保責任狀

  1、食堂必須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及各種規章制度,做好衛生、環保工作。自覺接受公司生活管理部門及項目部監督檢查。

  2、食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用電用火時要做到人走燈關、火熄。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一切電動機具設備必須由電工拉接。任何人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違者罰款200至500元。

  3、炊事人員要持健康證上崗,并具備初步廚師技能操作規程。保證項目部人員用餐。

  4、腐爛變質的食品杜絕采購食用。若發現炊事人員將腐爛變質食品變相給員工使用或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一次,炊事員每人罰款200元,采購人員罰款20xx元。

  5、每日食堂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并倒到指定垃圾站。若發現或檢查出有不按要求做的,每次罰款200元。

  6、嚴格遵守食堂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凡違反規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如:食物中毒、爆炸、火災等人員傷亡)后果均由自己負責。

  7、本責任狀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八)液化石油氣鋼瓶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1、重瓶在使用前,角閥處在關閉狀態時應檢查閥口是否漏氣,檢查角閥閥桿及角閥與手輪連接處是否漏氣,可用肥皂水檢漏,不漏氣為合格,如漏氣及時運回灌瓶廠處理。

  2、鋼瓶應直立使用,嚴禁倒臥使用。

  3、使用鋼瓶前應檢查鋼瓶瓶體焊縫無漏氣,瓶體無嚴重撞傷,無嚴重銹蝕。(特別是瓶體、瓶底大面積銹蝕甚至出現母材層脫落,嚴重凹坑,應立即禁止使用)

  4、停止使用時應先關閉灶前截門,后關閉總截門。晚間不用火時,關閉總裁門及氣瓶角閥,檢查無火種,無漏氣確保安全。

  5、鋼瓶使用不滿20年,每五年檢驗一次,使用超20年者,每兩年檢驗一次,當鋼瓶受到嚴重腐蝕或其他嚴重損傷時,應提前進行檢驗。鋼瓶定期檢驗的項目和要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執行。需要定期檢驗的鋼瓶由液化石油氣公司負責鋼瓶檢驗。

  (九)液化石油氣灶具安全管理規定

  1、灶具生產廠家應是國家指定企業獲得國家批準,具有生產許可證資質的合格產品,并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說明書。

  2、灶具使用

  (1)化石油氣灶具與其它燃料灶具嚴禁設在同一室內使用。

  (2)灶具禁止安裝在臥室。

  (3)灶具與可燃或易燃的墻壁之間應采取有效的防火的隔熱措施。

  (4)燃氣灶的灶面邊緣,凈距不應小于20厘米。

  (5)灶具燃燒器前控制閥門要做到定期保養,防止閥門出現內、外漏氣現象發生火災。燃燒器、噴嘴、火孔通暢,確保火焰燃燒正常。

  3、磚砌炒菜灶、大鍋灶,安全管理應遵循以下要求:

  (1)設置在通風良好的專用房間內,爐腔和煙道必須設防爆門。

  (2)磚砌大鍋灶每臺應有專用煙道,多臺設備和用一個總煙道時應保證互不影響。

  十四、民工宿舍管理

  (一)有關要求

  1、保持宿舍內地面干凈,無煙頭、無痰跡、無塵土、無雜物。更不得存放施工用料、機械、工具等。

  2、保持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并采取清除蚊蟲、蒼蠅及通風措施。

  3、床鋪被褥,服裝統一、室內統一規劃,做到布局合理、不亂放、亂擺,個人不得采取任何隔斷、隔離方式。

  4、被褥整潔、整、擺放統一,室內各種物品、個人用具及床下物品擺放有序,保持干凈。

  5、講究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澡、勤換衣、勤換鞋、勤理發。

  6、宿舍內任何人不得私自拉線接電,不準使用高壓電器設備,防止電擊傷人及發生火災。違反者每人次罰款200元。

  7、宿舍內不準居住家屬或女性,不準留宿外單位的任何人員,如發生,每人次罰款200元。

  8、愛護宿舍內公共設施,床架、鋪板、各種用具,登記領取,妥善保管,丟失損壞照價賠償。

  9、建立衛生值班制度,實行專人專崗做到天天有人搞衛生,責任到人。

  10、嚴禁在宿舍內酗酒,賭博,非法,等有礙社會治安的非法活動,如有發生,輕者罰款200元,重者交機關處理。

  11、嚴禁在宿舍內,私自生火做飯,燒開水,如有發生每人次罰100元。

  12、項目部對各施工隊的宿舍,進行不定期檢查,凡違反上述規定或環境衛生差的單位,將根據情況給予處罰,并張貼在項目的暴光欄予以公布。

  13、各施工隊必須有專職人員負責后勤管理。

  (二)民工宿舍衛生撿查制度

  一、檢查方式:采用不定期的方式。

  參加人員:工會支會、施工員、項目部后勤管理人員、各施工隊主管人員。

  二、檢查內容:

  1、鋪面:整潔,被子疊好擺放統一。

  2、地面:無煙頭、紙屑、無剩菜剩飯等垃圾、無積水、鞋擺放在床下。

  3、門窗:擦洗干凈,無明顯污跡,玻璃完整。

  4、臉盆:統一擺放在洗臉架上。

  5、餐具:統一擺放在餐具架上。

  6、宿舍走廊:地面無垃圾。欄桿、墻面無污跡。

  7、包裹:集中統一擺放。

  8、洗刷用具:擺放整齊。

  9、宿舍不能擺放無關物品。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9

  1.本公司均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上下班時間:7: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若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4.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員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補休一天,計件人員無補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請假或曠工,計件人員若因工事抽調通宵加班者按時間計算。凡通宵工作人員均有10元宵夜補助;

  5.到上班時間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遲到每分鐘扣罰1元;

  6.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

  7.工作時間未經領導同意而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擅離職守每分鐘扣罰1元;

  8.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不足一小時按曠工一小時計算,超過兩小時而不足半天按曠工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均以三倍扣減相應工資;

  9.因生產需要加班時必須配合生產加班,加班時間:18:00至實際情況,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加班者按曠工論處,曠工計算方式按考勤制度第8條;

  10.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除外);

  11.本公司員工均應親自打卡。若有替代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各記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2.對故意涂改、損壞、偽造工卡者,均記小過一次(小過罰款50元/次);

  13.上下班時均按規定的時間打卡,不得打連卡,違者記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4.下班人員應聽到鈴聲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等候打卡,違者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5.員工一下班忘記打卡者,最遲不能超過第二日需持本部門簽批的簽卡證明單到行政部簽卡,簽卡一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50%,簽卡兩次者扣除當月當月全勤獎100%,簽卡三次者記警告一次(公差簽卡除外);

  16.遲到、早退不論時間長短都要打卡,此條款由保安負責監督執行,若有拒絕打卡者以曠工論處,監督不嚴者給予警告處罰;

  17.因公出差應事先出具直屬主管的出差證明交從事部備案方可,因特殊情況事先不能辦理相關手續的在回公司后不超過次日,憑簽卡單辦理簽卡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8.若本月的全勤獎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忘記打卡需扣除的'金額應在當月的薪資中扣除。

  19.打卡時間:

  1)早上上班打卡:7:30一8:00

  2)中午下班打卡:11:30一12:00

  3)下午上班打卡:13:00一13:30

  4)下午下班打卡:17:30一18:00

  5)晚上加班打卡:17:30一18:00

  晚上加班的的下班時間根據實際下班時間打卡為準;

  20.公司的簽卡事務統一由行政部負責,其他人員簽卡將視為無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響者給予警告處罰;

  21.計時人員(月薪資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資,曠工半天扣除一天半的薪資(均以三倍扣除計算方式),計件人員曠工一天,按當月平均工資三天扣除,以此類推;

  22.如發現在簽證考勤當中有弄虛作假者,視情節將對當事雙給予警告處罰。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0

  1.目的1.1、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規范考勤行為,嚴格考勤制度,確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圍2.1本制度適用于除指定人員之外的全體員工考勤管理。

  3.職責3.1、人事部全面負責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同時收集、匯總考勤數據。

  3.2、當月員工考勤記錄及所有表單由行政人事專員負責匯總并計算月度考勤。

  3.3、匯總、計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數據,并提交行政人事經理審核。

  4.考勤辦法4.1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對全公司員工日常出勤情況進行管理——即指紋考勤。

  4.2若遇到特殊情況,公司不能實施指紋考勤,則實行手工簽到考勤。

  5.考勤要求5.1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礎,是公司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5.2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規定時間到崗和離崗,自覺刷卡,接受監督,服從管理。

  5.3人事專員每月統計員工的出勤情況,并于當月5日前將公司全體員工出勤統計表報公司人事部審批,同時將考勤匯總表及記錄進行公布;將批準件送達公司財務部,以此作為支付員工工資的考勤依據。

  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5.4各部門應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規范本部門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專員應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部門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規定6.1工作時間6.1.1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44小時(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時,周六視淡旺季而定)全年工作時間為275天。

  作息時間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如發生變動時,以公司下發的通知為準。

  6.1.2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計每日2次)。

  6.2考勤內容6.2.1全勤獎6.2.1.1當月遲到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每月累計不超過30分鐘者;當月未打卡次數為0者;當月無事假者;當月病假不超過2天者(需出具區以上醫院證明);因工傷休息不超過6個工作日者;喪假、婚嫁期內的均享有全勤獎。

  6.2.1.2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6.2.1.3不服從安排怠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扣除本月全勤獎。

  6.2.1.4全勤獎獎金為50元。

  6.2.2遲到6.2.2.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內刷卡或雖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遲到。

  (如遇特殊天氣或特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權酌情處理)6.2.2.2遲到處罰: 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扣10元,20分鐘以上,每次扣20元,每月累計不得超過5次(不含允許的3次);每月遲到累計5次以上7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天基本工資,并扣除公司補貼,扣除當月全勤獎;每月遲到累計達到7次以上者,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3天基本工資,扣除公司補貼,扣除當月全勤獎;每月累計遲到30分鐘以上,連同30分鐘一起處罰,每分鐘扣1元,(例:當月累計遲到31分鐘,罰款31元,遲到29分鐘,不扣罰)

  6.2.3早退6.2.3.1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結束前打卡離崗視為早退。

  6.2.4.1曠工處罰:扣發曠工天數的雙倍基本工資,如曠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等,每月累計曠工3天、年度累計曠工8天者,將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獎金,同時公司將有權直接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6.2.5公出(因公外出)6.2.5.1員工臨時外出務工或出差應事前填寫《員工臨時外出單》或《員工出差申請單》作為出勤依據,沒有刷卡的.必須補簽《員工簽卡單》,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預計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否則一律視為事假。

  6.2.5.2公出期間以正常出勤核發工資,計為全勤范疇。

  6.2.5.3申請臨時外出流程: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

  3.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二、外出時間規定: 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

  三、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本部門負責人核準。

  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臺進行登記,返回后到前臺備案。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權限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準。

  2.部門經理:由總監核準,部門未設總監的,由總經理核準。

  五、外出注意事項: 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規定時間返回者,應先行與主管領導聯絡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6.2.6事假6.2.6.1員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應請事假。

  6.2.6.3事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6.4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規定的病歷證明,可轉成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6.2.6.5處罰規定:事假按整小時及整天計算,扣除對應小時及日工資。

  6.2.6.6請假權限:主管級以下級別的員工事假1日(含)內由所在部門主管批準,1日以上至5日以內(含)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主管級別(含經理)及以上員工的事假1日(含)內由總經理批準,1日以上由執行董事核準。

  6.2.6.7事假期間工資扣發基數按員工月工資本薪進行計算。

  6.2.7病假6.2.7.1員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應請病假。

  6.2.7.2凡請病假者,必須提供市級正規醫院開具的病歷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在工作時間內因病需外出就診或休息的,須持本部門領導簽字的《員工請假條》方可離開公司。

  6.2.7.4病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7.5員工因打架斗毆、酗酒等造成傷病的,3日(含)內按事假處理,3日以上按曠工處理6.2.8工傷假6.2.8.1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治療、休息的,可請工傷假。

  6.2.8.2員工須憑相關部門出具的《職業病鑒定書》《工傷認定書》等材料,按本章的休假的一般規定及流、程申請工傷假;否則按病假處理。

  6.2.8.3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一次性傷亡補助金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6.2.8.4員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傷假證明或不符合休工傷假條件的,屬普通疾病的,按病假處理;病假、工傷假期滿不主動復工的,按曠工論處理。

  6.2.8.5工傷醫療期間工資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資發放,具體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6.2.9加班6.2.9.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應嚴格控制節假日加班人數。

  如確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請手續。

  6.2.9.2員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調休,調休時間等同于加班時間。

  6.2.9.3調休批準權限:調休要履行調休手續,一般情況下連續調休時間不得超過3天,3天內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調休時間的,3至5天(含5天)需經所在總經理批準,調休5天以上者,需報執行董事核準。

  6.2.9.4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因本身工作性質的不同,同時還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參與調休,公司可酌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考勤及休假管理,嚴格勞動紀律,維護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員工的身心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部門負責人職責

  (一)部門負責人為考勤休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員工請假的真實性負責;

  (二)核準和審批員工出差、因公外出、請假等。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

  (一)人力資源部為考勤休假的監督管理部門;

  (二)負責統計每月員工出勤情況,考勤結果是計發工資、獎金、補貼、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三)負責根據員工的出勤情況,計算員工工資、補貼等。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五條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每日標準上班時間為:

  上午08:30—11:40

  下午12: 40—17:3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第六條考勤方式

  (一)公司統一實行指紋打卡的考勤方式,員工在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務外出時均需進行考勤記錄。

  (二)若員工因機器故障或無法識別等特殊原因而無法打卡,需在上、下班時親自到考勤管理人員處登記考勤,在《手工考勤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上、下班時間。

  (三)因出差或公務外出無法按時打卡的員工,考勤核算均以釘釘中備案的《出差審批表》、《因公外出審批表》為準。未登記或未經簽批,按曠工處理。

  (四)出勤期間不得無故離崗,不得辦理私人事務。

  (五)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七條遲到早退

  (一)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到崗且未超過30分鐘者視為遲到;無正當理由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離崗且未超過30分鐘者視為早退。

  (二)員工每月有三次10分鐘(含)以內緩沖時間的機會,其不計為遲到,但不包括開會等情況。因惡劣天氣(臺風、暴雨等)或重大交通事故半小時以內到崗者不計為遲到。

  (三)遲到10分鐘(含)以內者(當月遲到次數≥4次時,3次緩沖次數不計入內)或無正當理由早退10分鐘(含)以內者,遲到/早退每1次折算為1小時事假處理。

  員工遲到10分鐘以上且30分鐘(含)以內者,或無正當理由早退10分鐘以上且30分鐘(含)以內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每2次視作半天事假處理。

  (四)每月遲到早退情況,是當月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八條曠工

  (一)員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請假手續尚未獲批而休假,視作曠工處理。

  (二)上班中途離崗1小時以上,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休假,打架斗毆致傷而停工休息,無故不參加公司團體活動,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且超過30分鐘到崗,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離崗且超過30分鐘,或休假期滿后仍未出勤等情況均視為曠工。

  (三)曠工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0.5天)。凡曠工者,按照2倍工資扣款作為處罰,即:曠工扣款=月基本工資/21.75×曠工天數×2。另外礦工期間的績效工資全額扣除。

  (四)員工累計曠工時間3天(含)以上,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因公外出

  (一)因公外出是指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離開公司辦公場所,但在公司所在地市內活動。因公外出不享受出差補助。

  (二)員工因公外出,需提交《因公外出審批單》,經核準后方可外出;若未經核準私自外出,則以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者,員工本人應口頭(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及外出時間,回公司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三)員工因工作性質需頻繁因公外出者,可按周進行審批,并在《因公外出審批單》中明確每天具體的因公外出時間。

  第十條出差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離開公司所在地市的活動。員工出差時間段若跨越休息日,休息日不計加班。

  (二)員工連續出差超過15天(含),返回后可帶薪休息一天。員工連續出差超過30天(含),返回后可帶薪休息兩天。

  (三)員工出差應至少提前半天填寫《出差審批單》,經有關領導核準后方可出差。《出差審批單》須抄送人力資源部考勤管理人員。如因特殊或緊急情況無法預先簽批《出差審批單》者,需電話向分管領導報批,并告知考勤管理人員,同時填寫《出差審批單》。

  (四)如無特殊情況,出差前未填寫《出差審批單》,出差過程中或者返回公司后補辦出差審批手續,則扣除一天出差補助(出差補助相關規定詳見《差旅費管理細則》)。

  第四章請休假管理

  第十一條請休假種類

  本制度所涉及的國家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按照國家及公司所在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事假、病假(醫療期除外)、年休假休假天數為實際工作日;婚假、產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休假天數含法定節假日。

  第十二條事假

  (一)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按照規定時間出勤者,均應事先在釘釘提交《請假申請表》,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同意,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同意。

  (二)事假為無薪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補貼等各項待遇。

  (三)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扣款計算方式:事假扣款=月基本工資/21.75/8×事假時數。

  (四)員工單次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年累計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0天。每超過一次月度績效考核進行分數酌減。

  (五)除因公外出或出差外,員工在上班或下班時產生未出勤打卡的情況,一律按照半天事假處理,如上下班均未打卡,一律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病假

  員工因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依下列規定請病假:

  (一)病假須出具正規醫院開具的`就診記錄、病歷卡、病情證明單、醫藥費證明等請假證明單資料,并報請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確認;無醫院開具的就醫證明,則按事假處理。如因情況緊急、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無法正常辦理請假手續的,在

  恢復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逾期無效。

  (二)病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0.5天,員工累計休病假時間不得超過法律醫療期規定的時間,病假扣款計算方式:

  1、當月累計病假天數≤3個工作日,則扣款額度按照每小時平均工資的3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資/21.75/8×30%×病假時數;

  2、當月累計病假天數>3個工作日且≤10個工作日,則扣款額度按照每小時平均工資的5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資/21.75/8×50%×病假時數;

  3、當月累計病假天數>10個工作日,則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算。

  (三)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治療時,可按照《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及天津市相關規定,享受醫療期相關待遇。醫療期累計計算,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四)病假期間根據實際請假天數扣發月度績效工資及年度績效獎金。

  (五)病假工資不能低于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公司認為員工提供虛假病情信息或假資料或故意夸大病情的,有權要求員工到指定醫院復查,費用由公司先行墊付。復查結果屬實,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復查結果表明員工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料的,其虛假行為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休假期間視為無故曠工。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經查屬實,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補休

  (一)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須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員工須在當月補休有效期內,事先填寫《調休申請表》申請補休,未按規定事先辦理補休手續而自行補休的,視為曠工處理。補休時長每月安排補休天數不超過一天,當月有效,逾期作廢。補休時間須根據工作情況統籌考慮。

  第十五條年休假

  (一)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二)職工帶薪年假天數: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

  3、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

  員工入職當年年休假天數按照當年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折算。即按照【(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工作自然天數÷365天)×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如屬上述1~3所列情形而當年已休過年休假的,則應在下一年停休年休假。

  (四)員工申請年休假時,需辦理相應請假手續,經核準后方可休假。公司根據經營管理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五)原則上年休假在應在本自然年度內使用,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確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使用的休假天數,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可延至次年度3月前使用,到期仍未使用完畢的年休假將不再另行安排補休。

  (六)員工可使用當年年休假同等天數折抵病假、事假(折抵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申請人須在《請假審批表》中注明折抵情況。

  第十六條婚假

  (一)轉正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在勞動合同期內領取結婚證的,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假期連續計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二)員工需憑結婚證可申請婚假,婚假自勞動合同期內辦理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有效,過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休。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十七條產假

  (一)產檢假

  女員工在懷孕期間,憑借產前檢查建檔可享受帶薪產檢假。超過以下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1、懷孕第1~7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3、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二)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帶薪產假128天;

  2、難產的增加帶薪產假15天;

  3、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帶薪產假15天。

  4、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

  (三)陪產假

  男員工配偶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帶薪陪產假7天。男員工陪產假,應提供配偶單位出具的休產假證明或孩子的出生證明。

  (四)流產假

  1、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可享受帶薪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超過4個月流產時可享受帶薪產假42天。

  3、流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

  (五)保胎假

  女員工按計劃生育懷孕,如員工身體虛弱且工作許可,經公司同意,由醫院提供證明,可請保胎假,期間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八條哺乳假

  女員工生育后,嬰兒不滿一周歲時享受每日哺乳假,每日2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每次增加30分鐘哺乳時間。

  第十九條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持死亡證明員工可給予3天喪假;員工的旁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持死亡證明可給予一天喪假。親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喪事的,喪假酌情延長(以合理的往返時間計算)。

  第五章考勤休假審批程序

  第二十條審批流程

  員工因公外出、出差或請假應按不同考勤類別填寫審批單(須提供證明資料的須附證明資料),并提前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具體審批流程參見下表。

  第二十一條請假核實

  員工請假時,應告知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予核實請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請假,或請假期間需要續假者,應于當日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同時辦理補(續)假手續,過期未辦理手續者視為曠工處理。

  第六章考勤休假紀律

  第二十二條員工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嚴格遵循相關審批流程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處。

  第二十三條考勤作弊者、擅自修改考勤記錄者、提供虛假休假信息或證明資料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經查屬實,則在當年度內不允許參與升職、加薪。情節較為嚴重者給予降薪、降職處罰。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執行。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2

  公司員工假勤種別主要分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傷治療假、喪假等。

  員工休假必須在休假前填寫休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同意并報人力資源部核準后,方可安排休假。員工遇特殊或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手續的,必須在假后兩日內書面說明理由并補辦相關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公司所屬各單位和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均須遵守本制度。

  請假制度

  事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連續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請事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員工請事假按照其個人的日標準工資額(本人崗位薪級工資額除以21.75天)如實扣減請假日工資。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事假期間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審批程序:個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病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出具醫院證實或醫生的休息建議書后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時間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待遇規定:

  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崗位薪點(級)工資,下同)的8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

  員工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

  (3)獲得全國或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的員工,發給本人工資的100%。

  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病假期間的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1)本人申請、醫療衛生部分證實后由員工所在部分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2)員工連續病假時間按一年內的時間累計。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

  假期規定及相關待遇:

  (1)女職工生養請產假,憑生養證到所在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2)女職工生養享受90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雙胞胎生養的,每多生養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24周歲以上生養為晚育,晚育的初產婦,可延長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可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男方享受護理假20天。

  男女職工為了實行節育而實施的人工流產或節育手續后需要休息的,可請計劃生養假,經公司工會計劃生養治理職員核準后,報人力資源部。

  女職工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的,持本單位醫療、保健機構和縣級醫療、保健機構證實,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按正常產假處理。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期間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按行程遠近可另給路途假。

  (2)實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在批準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假期所發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須經計生治理部分審核),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喪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的直系支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并由人力資源部核實,給予喪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支屬在外地,可按路程遠近,酌情增加路程假。

  假期待遇:

  (1)在批準的假期內,員工工資照發,獎金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按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2)假期所發生路途用度自理。

  4、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年休假

  休假條件:

  a、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員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員工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員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假期規定: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進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

  (1)在批準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2)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3)用人單位經員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員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進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4)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5)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進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5、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具體法定假期規定與待遇:

  1、法定節假日

  1、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節日中休假薪資福利照付,如法定節假日適逢周末,其補假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并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員工本人日工資或8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薪資。

  加班薪資=日工資基數×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數×3

  其中,日工資基數=月崗位工資基數/21.75

  1、4部分員工的法定假日

  國際婦女節屬于部分人員的法定假日,女員工放假半天,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予補假。

  公司具體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用門禁系統的出入證打卡,電腦自動記錄)。若因故不能按時打卡者,須由本人填寫《免打卡單》說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兩個工作日內上交給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匯總各部門考勤表,并將考勤表交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2、除特殊情況,。過層開表彰,發放獎金,員工一律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對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經查實,違紀雙方均罰款100元。

  3、忘記帶卡或未打卡的員工須到前臺行政助理處如實登記上下班時間。一個月內,按規定的正常時間上、下班的員工,公司允許忘帶卡或忘打卡三次。從第四次開始,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

  4、員工一月內無故遲到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并且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超過以上規定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5、員工一月內第一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10元;第二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20元,第三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30元。一個月早退超過三次者,或累計早退時間達到30分鐘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員工曠工認定辦法:

  1每天無故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的,或遲到、早退次數在3次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2各類假期期滿后,未經批準不按時上班或既不銷假也不上班的,按實際曠工天數計算;

  3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實際未上班的時間計算曠工時間。

  員工曠工處理辦法

  1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

  2曠工1天扣除當月工資的5%;

  3連續曠工2天扣除當月工資的10%并通報批評。

  4連續曠工3天者,扣除當月工資的30%并通報批評。

  5連續曠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6凡屬曠工情況,除以上處理方法外,還將按規定扣發其本人部分績效工資、第13個月工資、獎金等。

  行政人事部負責每月公布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凡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時,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1、公司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2、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二、范圍

  公司除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特批人員外,其它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員由個人申請,總經理批準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采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記相結合兩種方式。

  1)、業務員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進行一次打卡。并用“工作日志”作為考勤依據。

  2)、發貨司機均實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兩次打卡,其他時間由銷售內勤采用考勤表登記。

  3)、計件員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進行兩次打卡考勤,車間主任采用考勤表登記每日的出勤情況。

  4)、管理人員、記時員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兩次。

  2、1.4款人員加班的,同時要在加班前、后進行打卡。

  3、上班期間停電,各部門要根據每個記時員工、管理人員等的工作情況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并在當天統計停電期間員工的上班情況,在隔天把統計結果交到考勤管理員手中。停電后宣布放假的部門,一律按放假處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應工作。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登記在考勤表上。

  4、對于新進員工,先采用考勤表登記的方式,以三天為一個試用期限,暫不發放考勤卡。試用期過后,各部門主管將新進員工的考勤證明送往辦公室,作為結算工資的'依據。注:新進員工如在三天內試用不合格或自動離職,本公司則不予以結算工資。

  四、考勤時間

  1、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時。其他調整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2、公司作息時間規定如下:(具體時分以考勤鐘的時間為依據) a 夏令時作息時間b 冬令時作息時間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時作息時間或冬令時作息時間起訖期間或臨時時間調整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

  1、遲到

  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前打卡視為遲到。

  2)、遲到超過1小時(含),視曠工半天處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后的可于次日推遲上班,并經主管同意后不作遲到處理,但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提供證明到辦公室。

  2、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或擅自離崗者

  2)、口頭請假事后一個工作日內不補假者;

  3)、假期已滿,逾期未歸者;4)、無故未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補勤證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個別計件員工經車間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車間登記為放假,不作曠工。

  3、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廠視為早退。

  2)、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3)、當天遲到又早退按雙倍標準處罰。

  4)、對于因全公司停電導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記,記時員工由所在部門主管統一登記,管理人員由部門領導登記(參照三3款)。

  5)、計件員工在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后,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員工請病事假時,應提前填寫《請假單》,如有需要應在主管安排下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臨時口頭請假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逾期不予辦理。(當事人未補辦按照曠工處理,口頭請假不能作為依據)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據假期需經相應領導批準。

  3)、員工因事請假,其主管領導需考慮是否影響生產或工作任務情況作出批假意見。

  4)、《請假單》要在辦公室備案,并作為銷假依據。

  5)、計件員工臨時放假的不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車間主任直接登記在考勤表。

  5、工傷假 員工因執行工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工傷假期以醫院證明為準。(請工傷假要填寫《請假單》)

  6、批假權限

  (1)、車間員工(包括記時)、倉庫輔助工請假2天(含)以內由車間(倉庫)主任批準,超過2天至5天(含)由部門經理批準,6天及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2)、管理人員請假,3天(含)內由部門經理直接批準,超過3天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

  (3)、車間、倉庫主任請假2天(內)由生產部經理批準。3天(含)以上總經理批準。(4)、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直接批準。

  7、請假原則

  (1)、原則上,公司正式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2天,當月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5天。試用期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3天,特殊情況被批準請更長假期的,試用期要按請假時間延長。(工傷假除外)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4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全部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賜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支配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全部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別狀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處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緣由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賜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賜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準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別狀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5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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