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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考勤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基地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基地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全體人員組織紀律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勞動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請大家遵照執行。
第二章考勤登記
第一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進行考勤登記,公司領導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登記,其他員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過簽到、簽退本(考勤機)進行登記。
第二條非輪班制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輪班制員工的工作時間根據具體排班確定。
第三條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無法登記考勤,必須經部門批準,以部門批準的《出差申請單》作為考勤依據。
第四條各部門設專人(兼)負責考勤工作,按月匯總考勤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后上報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當月考勤統計結束后,不予辦理補登考勤手續,未有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缺勤處理。
第六條考勤統計以自然月為周期,是核發薪酬及各類補貼的依據。
第三章遲到、早退、曠工及處理
第七條員工超過指定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到崗的視為遲到,當月遲到累計超過兩次的超過部分每次罰款30元。
第八條員工未達指定下班時間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視為早退,早退每次罰款30元。
第九條當月遲到、早退合并累計超過3次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第十條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一、超過30分鐘以上到崗或離崗;
二、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員工曠工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并按曠工天數扣除崗位工資,連續曠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開除處理。
第四章加班及補休規定
第十二條員工加班前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并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作為日后申請補休或核算加班費的.依據。
第十三條在正常工作時間無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長工作時間以及在非工作時間內參加的培訓,不作加班處理。
第十四條每月加班累計原則上不超過36小時。
第十五條員工加班后各部門經理應先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補休,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補休,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費: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二、公休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200%核算加班費。
四、員工申請補休必須填寫《補休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加班待休時間并按審批程序報批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五、普通員工申請補休在3天以內(含3天)由本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分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申請補休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申請補休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申請補休由董事長審批。
六、加班時間每季度沖銷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記錄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規定核發加班費。
七、加班待休時間原則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基地考勤管理制度2
20xx年《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兩項勞動法律法規相繼實施,由于加班工資支付及考勤管理不規范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的比例日趨增長,為更好的規范集團各職能管理部、子公司及相關單位加班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加班管理規定
(一)加班是指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之外,需要延長勞動時間完成額外的工作,包括節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三種形式。
(二)工時計算方式:
1、標準工時制,員工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以標準工時制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3、不定時工作制,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對于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等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批通過,方可實行。
(三)安排加班的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公司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調休優先原則(除法定節假日加班外)。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按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辦法計算加班工資。
3、總量控制原則。集團公司根據各子公司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對加班時間和加班工資進行年度用工總額管控。
(四)加班的審批程序
1、職能部門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門總經理批準方可加班,并在規定時間內補休;需支付加班工資的以部門為單位申報,經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審核后報總裁、董事局主席批準后支付加班工資。每月《加班申請單》
須附在當月考勤中,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存檔。
2、子公司因經營情況需要安排加班的:由部門呈報加班申請報告(寫明加班事由及具體人員安排和時間安排),填寫《加班申請單》報所在公司總經理核準。
(五)加班工資的計發標準
1、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150%支付加點工資;
2、在休息日勞動又不能在六個月之內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 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六)加班工資的計發要求及基數
1、法定節假日可以根據不同崗位工作特點及需要安排加班,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2、法定節假加班須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照當地實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如果企業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其他加班費計算基數的,按約定標準辦理。
(七)加班補休及管理
1、除法定節假日加班外,其余加班均按補休辦理,不計發加班工資。
2、加點補休(延長工作日加班的)安排在一個月內補休,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安排在六個月內補休。
3、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后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
二、考勤管理規定
(一)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勞動考勤制度,書面記錄勞動者的出勤情況,每月與勞動者核對并由勞動者簽字。用人單位保存勞動考勤記錄不得少于二年。各單位自主選擇考勤方式,并規定考勤表必須由員工本人簽字、經部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人事的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方為有效考勤。
(二)考勤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復印、留存考勤表。所有公假、事假、病假、年休假等需符合申請流程,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附單據證明。
(三)子公司應制訂相應的人事規章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確規定:未按規定
流程辦理請假手續、以及遲到、早退行為的具體處罰標準;對擅自不來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曠工累計達到一定天數者就屬于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相關補償金(包括解聘)等具體標準。
三、本規定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試行。
四、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基地考勤管理制度3
1、凡屬本公司員工均需按規定時間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有特殊情況例外的需經得副/總經理書面批準方可。
2、嚴禁代人打卡或叫他人打卡,違者兩人各處罰50元/次并通報批評。
3、上下班打卡及進出工廠,須嚴格遵守秩序,對違規員工人事行政部有權視情處罰,規定如下:
3.1員工上下班打卡必須按秩序排隊打卡,值班保安負責維持打卡秩序,對于違反打卡秩序的員工,每次處罰10元,態度惡劣拒絕糾正違規行為或屢教不改的有權按章處罰50元/次。
3.2員工上下班打卡需立即進入工作場所,嚴禁上班打卡后,外出辦私事或回宿舍及吃早餐,若經發現,罰款30元/次,屢教不改者,從重處罰直至辭退處理。
3.3未到下班時間,員工不得提前到卡機前等候下班打卡,如有違反,按公司規定給予罰款10元/次,員工多次違規者從重,并追究其直屬主管的管理責任。
3.4員工下班應先打下班卡方可出廠區,不得先出廠區吃飯或做其它私事,然后返回打卡。上班打卡后,必須進入廠區或辦公樓工作,如果有事外出,憑放行條或離崗證在人事行政部處登記,以上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元。
3.5上下班打卡時間間隔為30分鐘,不能打連卡(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須打連卡的,必須進入廠區工作)。對違紀打連卡的員工,每次罰款20元,多次違規者從重處罰。
4、本公司員工不論何種職務及崗位,上下班時間均應打卡,但有以下情形者可免予打卡:
4.1經副/總經理特別批準免予打卡者。
4.2因公出差填寫了“人員外勤登記表”,經主管批準、人事行政部核準者。
4.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4.4臨時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人事行政部核準者。
4.5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簽卡管理規定:
5.1下列情形可以向人事行政部依審批權限申請簽卡:
5.1.1上下班忘記或沒打上卡者:持簽卡單由直屬主管領導證明上下班時間,上報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文員更改考勤,當月內簽卡次數以三次(含)為上限,此后按每次5元扣罰。
5.1.2部門直屬主管應本著客觀、實事求是的態度如實填寫簽卡單,不得有假公濟私或虛假庇護行為,違者每次罰款100元并通報批評。
5.1.3卡機出現故障的不列入前款三次打卡未成功的范圍,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登記并完成簽卡。
5.1.4員工因公出差,須打上班卡后方可外出,若提前出差或已在出差途中者,返回時須到人事行政部登記返回時間并註明出差時間,由人事行政部補簽卡,否則以曠工論。
5.2員工上下班打卡出現異常后簽卡必須及時(考勤打卡異常通知單會于每日下午五點張貼于公告欄,敬請各位員工留意,逢節假日順延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考勤簽卡一般應在3天內簽卡有效,否則不予簽卡,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給予簽卡,否則以曠工論處。
5.3人事行政部人事文員須恪盡職守、秉公處事,不得簽“人情卡”或擅自變更考勤,違者每次扣罰100元。
6、各部門主管應督促員工按正常時間出勤、打卡,如果當月內本部門因為考勤或打卡違紀人次超過本部門總人數的20%,將扣罰部門主管100元/次。
7、本公司上下班時間打卡,由保安及前臺文員看守打卡情況,并記錄違紀行為,各部門主管應教育屬下員工配合工作。同時公司人事行政部也接受全體員工的監督,人事行政部如有帶頭違紀行為,公司員工可以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反映情況,一旦查證后,將按廠紀嚴肅處理。
8、加班:員工加班,需填寫《自愿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批準,副/主管級以上需副/總經理批準(僅限于事后調休,不計入加班費),加班打卡時間需與加班申請單內容一致,嚴禁虛報。
9.調休:月薪制人員加班后,原則上給予事后調休,不額外計算加班工資,調休需當年度休完,不得跨年度調休,跨年度調休一律視為無效,加班及調休一律需到人事行政部備案,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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